教育培训贷款合同

2024-08-04

教育培训贷款合同(10篇)

1.教育培训贷款合同 篇一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贷款合同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户籍地址:

微信号:

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照我国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贷款合同。

第一条 贷款金额、期限及用途

1.1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1.2贷款期限为 个月,具体起始日期自甲方实际放款日开始计算。1.3贷款用途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贷款用途。1.4《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合同记载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记载内容与《借款凭证》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贷款利率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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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年)固定利率。日利率=月利率/30,期利率=月利率×间隔还款月数。

2.2利息从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开始起算,至贷款实际收回前一日止。贷款期限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 3.1贷款发放的前置条件

除甲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置条件,甲方才予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

3.1.1乙方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或合同约定手续;

3.1.2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等文件、办妥相关手续;

3.1.3本合同项下贷款设有担保的,已办妥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手续,且担保方式合法并持续有效;

3.1.4乙方没有违约行为或出现任何可能危及甲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3.1.5乙方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是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有效的; 3.1.6法规、政策不禁止、不限制甲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3.1.7不存在其他影响甲方发放贷款的情形。3.2贷款发放的账户信息

甲方将贷款金额划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即视为乙方收到贷款: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乙方对上述银行账号等资料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户名、账号等资料有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变更,乙方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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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还款顺序

4.1.1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数笔到期贷款,乙方按以下顺序清偿: 4.1.1.1乙方明确指定用于偿还某笔贷款的,则按4.1.2.1条约定的顺序清偿该笔贷款;

4.1.1.2乙方的还款金额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贷款,且乙方未明确指定用于偿还某笔贷款的,由甲方确定还款的清偿顺序和金额;

4.1.2甲方与乙方之间只存在一笔贷款,乙方按以下顺序清偿:

4.1.2.1乙方的还款应首先用于偿还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公证费等),剩余款项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清偿。

4.2 还款

乙方与甲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还款日等具体内容见甲方出具的《还款计划表》:

(1)一次性还本付息。(2)定期付息,到期还本。(3)分期还款。

乙方归还的贷款本息必须不迟于还款日或到期日到达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4.3每期还款额

分期还款的,乙方与甲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还款,每期还款额为人民币(见甲方出具的《还款计划表》)元,计算公式如下:

(1)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期数还款期数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期利率

(3)其他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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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贷款期数=贷款期限所含月数÷间隔还款月数 期利率=月利率×间隔还款月数 4.4还款方式

4.4.1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或代扣等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4.5提前还款

4.5.1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书面提前还款协议。

4.5.2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甲方确定的提前还款手续费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手续费。

4.6贷款展期

4.6.1乙方不能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贷款的,可以向甲方申请展期。乙方应在该笔贷款到期日10日前向甲方提交书面展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办理展期手续。展期期间贷款利率按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利率标准上浮 %计算。

4.6.2乙方的展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应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否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还款责任。

第五条 担保方式

5.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5.2担保合同编号为:。担保合同另行签订,以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6.1乙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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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6.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影响乙方意思表示的情形。

6.3 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合法、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虚构、隐瞒、伪造及遗漏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6.4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已经过共有人等所有权利人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并与已经订立的其他合同均无抵触,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5乙方未隐瞒所涉及调解、仲裁、诉讼、索赔、强制执行和可能危及甲方权益的违纪、违法等事件。

6.6乙方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6.7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可由乙方的家庭财产、共有财产等财产清偿。6.8乙方按时足额清偿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及收取乙方应付费用。7.2若乙方存在可能影响贷款安全或者债务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落实还款保障措施或者提供其他有效担保,甲方同时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决定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及结清利息。

7.3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决定本合同项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并依据相关担保合同约定行使担保权利。

7.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贷款审查所需的个人及家庭资料,甲方除将该等资料用于审核贷款外,乙方同意甲方可将其用于市场推广或提供给相关征信机构。

7.5在乙方履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约定发放贷款。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取得并使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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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等文件规定,及时提供甲方要求的资料、信息,接受并配合甲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和乙方经营、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

8.3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8.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和币种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

8.5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促成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相关的担保合同。

8.6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出现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上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担保人与乙方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物毁损或者灭失;影响甲方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8.7出现下列任一情形,乙方应当至少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在提供甲方认可的还款保障方案或担保方案后方可实施下列行为:

8.7.1转让、赠与、出租、出借、抵押、质押等处分方式处置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8.7.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资产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8.7.3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 8.7.4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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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

8.8出现下列任一情形,乙方应当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还款保障方案或担保方案:

8.8.1乙方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8.8.2发生对乙方还款能力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8.8.3乙方或担保人停产、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8.8.4乙方、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8.8.5乙方的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对乙方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8.8.6乙方为自然人的,工作或收入发生重大变化、国籍变更、住所地变更、婚姻情况变动、遭受重大疾病、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任何原因丧失或可能丧失还款能力。

8.9在未还清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本合同项下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8.10乙方如为集团公司,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涉及其净资产10%以上关联交易的情况。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决定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9.2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决定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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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乙方或者保证人的还款能力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9.2.2担保财产已经或者可能遭受重大损害或者价值减损,乙方拒绝提供还款保障措施或者重新提供有效担保的;

9.2.3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的; 9.2.4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9.2.5甲方认为出现或存在影响乙方还款的其他情形或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消除或纠正,在通知期限内乙方未能消除或纠正的。

9.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逾期贷款本息和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直至逾期贷款本息清偿之日为止。

9.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从违约使用之日起,乙方应按照违约使用的贷款和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纠正其行为之日为止。

9.5甲方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9.6本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的,如乙方申请银行购房按揭贷款未能通过银行审批放款,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9.7若乙方存在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的违约行为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告,甲方同时有权将乙方的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给征信机构。

第十条 公证

如甲方提出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要求的,乙方同意甲方可持本合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如甲方的贷款本息及乙方应承担的相关各项费用未在约定期限内得到足额清偿,甲方可持该公证书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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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2.1送达方式

乙方同意,本合同履行中或本合同相关的诉讼中可以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给乙方送达文件,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以本合同中载明的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如乙方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变更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因未及时通知变更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而造成的所有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2.3 本合同项下的用款申请书、各类凭证以及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4乙方同意甲方负责办理凡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鉴定、评估、保管、过户、提存等相关事项,乙方应积极配合。

12.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地点在甲方所在地。12.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乙方声明如下:

乙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甲方已依法向乙方提示了全部条款,特别是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应乙方要求对全部条款的内容和法律含义作出了充分说明,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内容(特别是字体加黑部分的条款内容)及法律效力且无异议。

乙方确认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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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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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签订于甲方所在地

2.教育培训贷款合同 篇二

一、我国倒按揭贷款合同的主体和担保物

因为倒按揭贷款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养老模式, 所以合同的借款方、贷款方和担保物都要有明确的限制。

1. 对于借款方的限制。

对于借款方的限制主要是针对其年龄而言, 这一限制由倒按揭贷款的业务属性决定的, 其作为一种养老的新途径, 也体现了一种政策行为和福利性质, 并且考虑了控制贷款机构的风险, 年龄限制太小有可能影响对老人寿命和房屋未来价值的准确性, 年龄限制太大则难以实现养老的目的。在国外, 对于借款方的年龄条件多数要求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而我国规定的退休年龄因性别、身份而不尽相同, 一般男性要求年满60周岁, 女性则为50或55周岁, 因此, 本文认为我国倒按揭合同借款方应限制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这时老人的平均剩余寿命还有十至二十年, 对贷款机构来说, 这一贷款期间比较合理, 风险也较易控制, 并且此时老人的劳动能力可能已经减弱甚至丧失, 也失去了收入来源, 对倒按揭贷款的依赖性较强, 从而实现养老的目的。此外, 借款方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倒按揭贷款合同内容比较复杂, 并且关乎老人的晚年生活, 需要老人具备理解合同条款的能力, 以达到切实满足自身需求保障和自身权益的目的。

2. 对于贷款人的限制。

在确定倒按揭贷款的贷款机构这一点上, 在学术界存在一些争议。本文认为在我国推行这一政策的起步阶段, 应以商业银行为主办机构。首先, 商业银行有十分充裕的资金, 并且大量的储户存款都是用于购买房屋或养老的。其次, 正向的住房按揭贷款就是由商业银行运作的, 对于处理房地产金融与贷款业务有着丰富的经验, 可以利用现有的资源。虽然倒按揭贷款具有养老保障的功能, 但抵押贷款仍是民事行为, 由商业银行作为合同的贷款方, 则与借款方处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 更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 保障借款方的权益。

3. 对于担保物范围的限制。

担保物就是借款方的房屋。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和维护交易安全, 必须对担保物的范围予以限制。首先, 担保物应是所有权明确且完整的房屋, 所以除夫妻共有财产, 共有的房屋、小产权房、权属不明的、非法开发建设的房屋都不符合担保物的要求。其次, 担保物应能自由流通并且符合最低房价的要求, 所以单位福利房、住房保障房等也应受到严格限制。另外, 担保物必须是老人实际居住的房屋, “二套房”、商品房也不可以, 否则有违倒按揭贷款的目的。

二、我国倒按揭贷款合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 借款方的权利义务。

借款方的主要权利包括: (1) 对房屋占有、收益、使用的权利; (2) 房屋的回赎权, 即返还请求权, 但须还本付息; (3) 可随时解除合同; (4) 自由选择支付方式, 例如一次性支付、按月支付、按年支付等等; (5) 享有房屋变价后的升值部分。借款方的主要义务包括: (1) 如实告知义务, 例如自身的健康状况; (2) 合理使用房屋, 有妥善保管、维护房屋的义务, 因自身原因造成房屋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接受贷款方对房屋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4) 不得随意处分房屋, 不得设立其他担保物权; (5) 按时交纳各项费用。

2. 贷款方的权利义务。

贷款方的主要权利包括: (1) 对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2) 根据借款方的寿命、房屋的预估价值来确定贷款额度; (3) 监督、检查房屋的使用状况; (4) 要求借款方提供相关资料。贷款方的主要义务包括: (1) 按约定支付贷款; (2) 允许贷款方提前解除合同; (3) 将房屋变价后的升值部分返还; (4) 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评估借款方的寿命和房屋的未来价值。

三、我国倒按揭贷款合同的特征

1. 倒按揭贷款合同是无名合同。

无名合同也被称为非典型合同, 合同的限制条件较宽, 还可以促进交易。无名合同可以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还可以参照适用与之相类似的有名合同的有关规定。依合同法法理, 无名合同发展到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和典型性后, 立法应当适时地予以规范, 使之成为有名合同。而倒按揭贷款合同的内容复杂, 牵扯领域较广, 专业性较强, 在大规模推行之前, 应形成行之有效的规范以防范风险。

2. 倒按揭贷款合同是双务合同。

倒按揭贷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对待给付的义务, 并且二者的义务也就是对方所享有的对应权利。双方的权利义务参见上文“我国倒按揭贷款合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3. 倒按揭贷款合同是有偿合同。

倒按揭贷款合同的双方获取利益都需付出相应的代价, 因此是有偿合同。在附随义务、注意义务方面, 有偿合同对债务人的要求更高, 存在过失并造成损害后果, 就要承担责任。在倒按揭合同中, 借款方应合理使用房屋, 善管、维护房屋, 所以若因借款方故意或过失而导致房屋功能损坏或者价值严重减损的话, 就需承担赔偿责任。

4. 倒按揭贷款合同是要式合同。

倒按揭贷款合同内容复杂, 需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而且合同的贷款方是金融机构, 担保物是房屋, 应比照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相关规定, 基于此, 适用要式合同是有必要的。另外, 从合同生效条件来看, 梁慧星教授在《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中提出“采取通知登记或者设定合同登记的形式。大多数学者主张倒按揭贷款采用登记生效主义, 也就是说登记机关除了要登记合同, 还应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利凭证上做出抵押登记, 并向贷款方做出他物权的相关证明。除了登记以外, 贷款方为了进一步达到公示公信的目的, 还可以将倒按揭贷款合同进行公证。以上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双方发生纠纷时也便于举证。

5. 倒按揭贷款合同是格式合同。

倒按揭贷款合同的借款方是老年人, 其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的意识可能比较薄弱, 而贷款方是金融机构, 其操作经验与专业性较强, 因此如果在签订合同时需要老人与贷款方谈判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老人就处于弱势地位, 并且, 由贷款方预先拟定合同并反复使用, 可节约交易成本, 提高效率。此外, 双方还可以再协商再签订一些补充协议。

6. 倒按揭贷款合同是无追索权合同。

无追索权是针对房价波动风险的一种做法, 如果房屋的价值在贷款期间迅速贬值, 对此双方当事人无过错, 直到合同到期时, 房屋价值仍低于预计价值, 贷款方不得自行减少对借款人的贷款额, 并且也不能要求借款方或其继承人以除住房外的其他资产予以补偿;如果房屋价值高于预计价值, 借款方可享有房屋的升值部分。反过来,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而使反向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终止, 按照房屋现有价值折算后的款项抵偿贷款方所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后仍有剩余的, 返还给借款方或由其继承人合法继承。因此, 无追索权主要是贷款方的无追索, 对于借款方而言仍是有追索的。

3.教育贷款补贴计划 篇三

去年,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重要的一年,因为世界领教了发展中国家教育的真正价值。事实上,马拉拉·尤沙夫赛的例子深刻地表明,在发展中国家,不让孩子受教育比让孩子受教育的成本大得多。马拉拉是一位年轻的巴基斯坦女孩,她为儿童上学的权利而疾呼,即使在遭遇塔利班的暗杀图谋后仍坚持不悔。

除了教育大受关注,还有其他新趋势也显得动力十足,其中许多来自创新金融——这一概念被在经济困难时期促进世界发展的决策者和实践者们所钟爱。所谓的“贷款补贴”能够刺激不太情愿的出资国为教育提供融资。

贷款补贴是一种金融交易,由第三方出面以放松贷款要求或降低待还本金的方式替借款人偿还一部分贷款,从而减轻甚至免除借款国的未来还款义务。由于补贴的启动着眼于事先确定的目标,因此这类交易能够促进基于结果的融资,带来可观的原本难以实现的改革。

因此,对启动条件的恰当的界定,便解决了国际援助的一个主要的受人诟病之处。这样的贷款计划还鼓励借款人投资于或许不具有政治吸引力但能带来长期回报的项目,比如教师培训项目。

不幸的是,教育部门在利用创新发展金融方面仍落后于其他部门,在贷款补贴方面也是如此。结果,新兴的贷款补贴主要发生在医疗领域。

2003年,世界银行、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扶轮国际和联合国基金会共同发布了尼日利亚和巴基斯坦消灭脊髓灰质炎合作计划,这是一个贷款补贴计划能够在单一问题上集中全球力量并产生令各方都获益的结果的显例。

在该计划结束时——即当独立作业的审计机构认定疫苗已经及时抵达并且免疫覆盖率至少达到了80%时——该合作计划将偿还世界银行贷款。世界银行将因此而取消这项信贷,解除借款人的所有未来义务。

贷款补贴能够缓解发达国家对低收入国家教育的“官方发展援助”日益减少的困境。2010~2011年间,这种官方援助减少了10%。这是因为11个主要双边出资国中有7个减少了支出。其中位居首位的是荷兰,其基础教育援助削减了36%,甚至比饱受危机困扰的西班牙的削减幅度(31%)还要大。日本也将援助减少了30%,法国和加拿大分别削减了25%和21%。在其他国家中,美国的预算降低了13%,挪威降低了4%。

荷兰长期以来一直是基础教育的重要支持者,因此它退出教育支持计划的决定尤其令人关注。然而,在削减援助规模的情况下,出资国让借款国偿还所欠资金(不限于教育贷款)的难度也有所增加。一些出资人——如法国、德国和欧洲投资银行正在游说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将无补贴贷款列为官方发展援助,以使它们实现其官方发展援助的目标。这种变化逆转了过去几十年来基于捐赠的融资趋势——在基础教育方面尤其如此。

贷款补贴能够帮助教育部门保持竞争力,也将成为撬动额外资源流入教育的杠杆。如果没有贷款补贴,资本紧缺的国家或许将不愿意将资金贷给教育。

尽管潜在的益处无穷,但是许多关于贷款补贴的答案仍未明了,这些问题限制了它的应用。哪些国家愿意参与(不管是作为借款人还是贷款人)?为了动员补贴资金,应该设置哪些启动贷款补贴计划的条件?如何确定这些目标已经达到?

带着这些问题,非营利性国际组织发展成果研究所为全球教育合作计划做了一份研究,分析了贷款补贴模式在其他部门的使用情况,并思考了如何将它用于教育。研究报告集中关注哪些国家既具有基础教育的需求,又具有借款的潜力。此外,该报告还考察了贷款补贴的启动条件如何促进结果的实现,以及可能由此造成的操作问题。与此同时,报告提出了一个试点计划,建议借款人、贷款人和出资人会商解决补贴贷款的应用问题。

这是一个明智的方针。贷款补贴能够成为确保发展中国家获得充分、稳定的教育援助的解决办法。是时候把它找出来了。

尼古拉斯·本尼特

(发展成果研究所负责全球教育的常务董事)

尼斯玛·伊利亚斯

4.委托贷款合同 篇四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四、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五、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六、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乙方得___%。

七、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5.汽车质押贷款合同 篇五

汽车质押贷款合同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需要,以车辆质押向甲方借款,经与甲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汽车质押借款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号码: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借款期不足天的按天计息。

四、甲方将借款本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五、质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____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六、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汽车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质押给甲方。质押期间,乙方负有质押物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七、借款到期日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甲方的本金及利息。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依法处理质押物,拍卖、变卖质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八、本合同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质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质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质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质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十、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是拥有质押物的合法使用权人,今后如因该质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甲方的损失时,乙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质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三份,借款人,出借人,公证处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质押情况说明,备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质押情况声明

质押物:名称:

备注:

对以上陈述,本人保证是真实的。如因陈述不实,导致质押无效、质押不足值等情形,致使出借人权利受损害的,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质押人签字:

6.银行贷款合同 篇六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____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银行贷款合同范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7.教育培训贷款合同 篇七

1. 国家助学贷款的改革与现状

1999年6月, 经国务院批准,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 率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8个城市试点。从那时起到现在,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不断探索中前进, 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1 第一阶段。

从1999年试点, 2000年正式在全国实施, 政府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为体现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优惠政策, 减轻学生的还贷负担, 国家对贷款学生给予利息补贴。所产生利息的50%由财政贴息, 其余50%由学生个人负担。但当时尚未建立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 银行承担着巨大的金融风险。2003年, 随着贷款学生的还款期陆续到来, 全国不少高校的学生贷款违约率都超过了20%, 这动摇了银行的信心, 部分地区的银行停办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1.2 第二阶段。

2004年, 国家出台了新政策, 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不付利息, 毕业后全部自付, 并延长了还贷年限。建立和完善了贷款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 设立了风险补偿金, 让财政和高校各承担一半, 支付给经办银行, 降低金融风险。但由于多种原因, 仍然存在着较高的违约率, 另外助学贷款的工作成本高、工作量大、收益小, 部分银行态度不积极,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仍然相对比较缓慢。

1.3 第三阶段。

针对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2007年, 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2009年, 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生源地贷款由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 承担还款责任, 学生家庭所在地的银行负责审核材料, 便于准确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 同时还可建立起与学生家庭的联系, 进一步降低了还款风险。它将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2. 高校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

高校学生接受过高等教育, 理应其思想道德素养比较高, 能够做到诚实守信, 但在国家助学贷款中, 部分毕业生未能履行合同, 造成违约。这不仅仅严重地损害了自身的形象, 还损害了学校的利益。高校学生诚信缺失现象的出现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

2.1 社会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分子, 必然会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社会上诸如“弄虚作假”、“坑蒙拐骗”、“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现象的存在必然会给大学生带来负面影响, 淡化其诚信意识, 弱化其社会责任感。少数学生抱着“不贷白不贷”, 至于“还不还, 何时还”根本没放在心上的态度, 认为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提供的无偿补助, 是理所当然的事, 缺乏诚信观念和感恩之心。

2.2 经济压力的困扰。

目前, 大学生的就业难已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社会问题。毕业学生能找到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已是相当不易, 加上贷款学生本身就是贫困学生, 家庭早已负债累累, 日常生活的开支, 如赡养父母、结婚、租房等, 使得经济压力更加巨大。不少违约学生反映, 确实由于经济上的拮据导致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而按时还款必然会带来生活质量的下降。很多贷款学生处于两难的境地。

2.3 贷后管理的问题。

虽然贷款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已给银行和学校留下了自己的就业单位和联系方式, 但随着工作“跳槽”及手机号码更换, 并未通知银行和学校, 使其失去联系。而贷款学生留下的家庭住址, 却常常由于通讯不便或者早已无人居住, 成为“无用”地址。银行和学校不能及时通知学生按时还款, 这又从客观上造成了较高的违约率。如何建立起有效的贷后联系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3. 构建高校学生诚信教育体系的途径

贷款学生能否信守承诺, 按时还款, 成了能否顺利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关键。当诚信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受到冲击和挑战时, 我们应该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创新诚信教育内容, 丰富诚信教育形式, 全力构建制度规范, 形成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高校学生诚信教育体系。

3.1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实现信用规范化管理。

必须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 使对学生的诚信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促进学生诚信意识的形成。

建立学生个人信息库, 记录学生的考试违纪、奖惩情况、学费交纳情况、助学贷款情况等, 作为评优评奖、入党考察、毕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也可提供给用人单位和贷款银行了解该生情况。这样可以提高学生讲诚信的自觉性, 让学生明白诚实守信的重要性, 不讲诚信将难以在社会上立足。

建立学生诚信的奖惩制度, 对讲诚信的学生进行奖励, 树立典型, 表扬先进, 使诚信的学生受益, 并影响和带动其他学生, 鼓励大家诚实守信。对不讲诚信的学生进行惩罚, 将贷款违约、考试作弊等不守诚信的学生名单公布, 强化大家对诚信的深刻认识。

2006年,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个人征信系统已启用, 将贷款学生的违约情况记录在案, 违约学生办理信用卡、贷款买房买车等行为将受到限制。这是从机制上处理违约问题的好办法, 既有助于促进大学生提高诚信水平, 又有助于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

3.2 创新诚信教育的内容, 切合大学生实际状况。

诚信教育的内容应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 在内容设计上既要尊重客观事实依据, 又要切合当代大学生实际状况;既要安排诚信教育的理论学习, 又要注重在社会实践中运用。

以成功人士、先进模范为榜样, 激励大学生树立诚信观念。一个人的成功往往离不开他的诚信, 我们可以把成功人士、先进模范请到校园, 让他们谈一下诚信在事业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往往他们的几句话就可以震撼学生的心灵, 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请用人单位介绍选人标准, 让大学生明白诚信在招聘中的重要性。我们可以邀请用人单位做专题讲座, 告诫大学生:企业需要诚信人才, 而一个恪守诚信的人往往会更容易得到重用, 让大学生明白诚信与就业、工作的关系。这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极具说服力的。

3.3 丰富诚信教育的形式, 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营造良好的校园诚信氛围, 要大力宣传“诚实守信光荣, 见利忘义可耻”。充分利用课堂、广播、网络、报刊、海报、论坛等资源和阵地, 经常性地开展与诚信相关的讲座、演讲、辩论和文体活动进行宣传教育, 积极主动地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 同时在学生中提倡“讲诚信、守承诺”的风气, 用榜样的力量进行影响和教育, 营造出良好的校园诚信氛围。

从学校管理和教师形象上做起, 以学校和教师的诚信来影响、教育学生。“学高为师, 身正为范”, 要教育学生诚实守信, 教师必须要首先严格要求自己, 处处为学生做榜样。

采取丰富多样的教育形式, 寓教于各种比赛活动之中。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班团活动、签名活动、征文活动、演讲比赛、辩论比赛等, 在学习和生活中明辨是非, 铸就诚信。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 编印诚信知识材料, 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高学生对诚信的认知水平, 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 用实际行动来恪守诚信。

总之, 为保障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努力降低贷款的违约率, 国家、社会、学校都应该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 积极制定和完善规范的规章制度, 加强对助学贷款的科学管理, 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校园氛围, 努力构建高校学生诚信教育体系, 培养出的诚实守信的合格大学生。

参考文献

[1]张耀灿, 陈成文, 罗洪铁, 陈劳志.成才不是梦-高校贫困生的今天与未来[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5.

[2]李哲, 崔师锐.从国家助学贷款现状浅析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意义[J].中国科技信息, 2009, (14) .

[3]杜岩刚.从国家助学贷款探析大学生诚信教育[J].中国校外教育, 2008, (8) .

[4]王颖.国家助学贷款与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探讨[J].世纪桥, 2007, (4) .

8.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篇八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后委托乙方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以实际发放额为准。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二年,贷款起算点以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的票据记载日期为准。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途限于。

第五条 借款条件

在办理借款前甲乙丙三方应在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建南支行开立账户,用于办理存、提款,还款等事宜。

第六条 提款方式

借款人提出申请后即时办理。

第七条 还款方式

见第八条、第十七条的约定。

第八条 利息的计付

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甲丙方确定的利率1‰(年息)计算利息,到期一次付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甲丙方经协商重新确定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 手续费

按照乙、丙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

第十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1.甲方自行承担委托贷款的风险及经济责任。

2.委托贷款未到期或到期后未收回,甲方不要求乙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委托资金。

第十一条 乙方声明与承诺

1.委托贷款到期后,乙方工作内容仅限于依照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

2.乙方不承担贷款风险,只负责代为发放,款到帐后立即按约定划出,不承担贷款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丙方声明与承诺

1.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准确的向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建南支行说明用款情况,配合甲、乙双方的借款催收工作。

2.按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

3.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第十三条 借款展期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予展期。但经甲、乙、丙各方协商后均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 借款担保

由甲、丙双方确定。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对逾期的借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罚息,该罚息由乙方代收。

2.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对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罚息,该罚息由乙方代收。

第十七条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事项

1.此笔借款本金的归还见本条第二款的约定,利息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至乙方在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建南支行开立的账户。乙方应立即将上述款项划至甲方账户,并出具相关票据。

乙方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甲方名称:

开户行:

账号:

2.商定的其他事项:

①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本金的偿付由甲、丙商定后通知乙方。

② 甲、乙方同意委托贷款由石家庄商业银行建南支行根据丙方申请以及施工进度进行划转使用。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九条 通知方式

1.合同各方有关事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送达对方,此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2.按上述地址发送时,在下列日期视作送达:邮寄送达的,为投寄挂号信邮戳之日;专程送达的,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下委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完全清偿时终止。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不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页无正文)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9.住房贷款合同 篇九

贷款银行:_________(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为_________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贷款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10.贷款担保合同 篇十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贷款担保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贷款担保合同1

合同编号【 】第借款人

贷款人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贷款担保人担保人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号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担保合同

贷款种类:

借款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贷款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住所: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中路391号 电话:5236621

法定代表人:甘晓燕

担保人: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春梅

住所:衡水市人民西路江源大厦七层

电话:2697960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丙方根据甲方申请,对甲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审查,综合评定,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丙方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流动资金。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贷款利率调整,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用款计划为:月日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还款计划为:

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每月20日为结息日,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利息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

款本金和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则甲方同意乙方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贷款的,可以在贷款到期前15 日向贷款申请展期,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丙方后,由甲、乙、丙三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形式时,由变更后的单位或个人承继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或解散、清算时,应提前 三十 日书面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丙方缴纳担保费。丙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有权要求乙方按丙方同意房款通知书发放贷款;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6、甲方提前还款的,以提前天数30天为界,30天内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的利息;30天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按合同规定利率50%的利息。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次还款计划还款,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担保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年担保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或此笔年贷款总额的2%收取(特殊情况经董事会研究予以调整)---最终按0.2%收取,担保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日甲方向丙方一次性交清。甲方向丙方付清担保费用前,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贷款担保合同2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偿还______号委托贷款合同的贷款。经委托人审查,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现根据委托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__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贷款______万元,应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期,现经委托人审查,同意此笔贷款目前余额____万元(大写)展期____(年、月、日),贷款期限修订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贷款利率按委托人规定调整为____。

三、贷款展期后,甲方调整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

四、展期后,甲、乙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仍按____号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失效。

七、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担保合同3

甲方(被担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向 申请人民币 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甲方与

签订的编号为()《 合同》,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为.贷款合同书

(二)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

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

(二)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其它费用

1、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

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

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止。

第十三条 其它

(一)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 份,均具有合同效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贷款担保合同4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___人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委托银行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定的_____年_____字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贷款担保合同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担保内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使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阶段指的是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贷款抵押完成之期间。

第二条 委托费的约定:

委托费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由甲方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不少于房价总款(见甲方与卖方在《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银行贷款与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价总款,则甲方应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差额部分。

2.甲方承诺银行贷款直接拨付乙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委托费;并按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合同规定,约定支付房屋过户,申领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项税费。

4.甲方须特别授权乙方为其办理房屋过户及申领权属证书事宜。

第四条 乙方义务: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担保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交纳给乙方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归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费的,乙方应返还,同时乙方尚应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费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间为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担保合同6

借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外币)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每月付息。

4、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5、借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6、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

2、房产:【 地证字第 】

3、抵押期限:两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1、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5、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借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支付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1、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2、甲方开立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估价、登记、证明及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律师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系经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双方各自代表签字,且经由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订立时间:二○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贷款担保合同7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

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

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XXX;

XXX.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___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贷款担保合同8

农银质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种类________;

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还款方式_______(借款人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或财产权利(下称质物)___________(详见质押物品清单或权利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

(一)质物未设定过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二)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如因贷款人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

三、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上述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元。

质押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二)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加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以及贷款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出质人应在____年__月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一并移并贷款人保管。

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管理质物。为安全、方便,贷款人也可以将质物委托第三人保管。

(五)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

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方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六)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

四、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五、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六、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七、贷款到期时,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优先受偿。仍然不足受偿的,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有权按照第六条规定以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优先受偿。

九、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内容,应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质物评估价值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贷款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十、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一、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十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事项:

(一)(二)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贷款担保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向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处购买____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____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6.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7.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9.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彭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配偶(签字按手模):____

乙方: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贷款担保合同10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在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附件和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规定,将按照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解除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后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与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与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担保合同11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个人贷款合同范本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 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

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贷款担保合同1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担保内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使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阶段指的是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贷款抵押完成之期间。

第二条 委托费的约定:

委托费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由甲方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不少于房价总款(见甲方与卖方在《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银行贷款与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价总款,则甲方应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差额部分。

2.甲方承诺银行贷款直接拨付乙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委托费;并按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合同规定,约定支付房屋过户,申领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项税费。

4.甲方须特别授权乙方为其办理房屋过户及申领权属证书事宜。

第四条 乙方义务: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担保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交纳给乙方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归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费的,乙方应返还,同时乙方尚应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费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间为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担保合同13

甲方(卖方): 身份

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买方): 身

份证号:

地址:电话:

丙方(担保方):西安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西二路万景商务中心7楼 电话: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路号

幢 单

元层 号房,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乙方,乙方并同意购买.第二条购房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首付款为人民币(大写),首付款由乙方在本合同订立2日内存入在丙方指定的监管帐户。

首付款之外的购房款为人民币(大写),在甲乙双方办理完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单》后3日内,贷款方将贷款金额一次性转入乙方帐户,并在上述期限内依据《房易安资金划转通知书》将所有购房款转入甲方帐户。

第三条 本合同订立后3日内,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交足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所有证明文件(见附件一)。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订立后5日内与贷款方订立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并将足以办理抵押登记所需文件(除新的产权证书外的文件,见附件二)转交由丙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甲方应当保证出售房地产权属清楚,无正在发生或将来发生之纠纷,甲方保证对出售之房地产享有完全合法之权益,如系共有,则全体共有人应当签署书面文件同意出售,且不因共有人之间之争议对乙方、丙方有任何关联。

第五条 甲方保证出售之房地产不存在租赁争议。

如已经租赁,应当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并经乙

方、丙方核实,如因租赁产生之任何争执,均由甲方自费承担责任并负责解决。

第六条 自本合同订立时起,甲方保证将该房地产按约定价格出售给乙方,并不得反悔或另行出售。

第七条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后,无条件委托丙方办理过户、抵押登记手续,按约定支付首付款并与贷款方订立首付款之外的购房款抵押贷款手续。

第八条 乙方保证在取得贷款后,按照贷款合同即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合同应经丙方同意。

第九条 丙方为乙方担保期间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至贷款方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止。乙方与贷款方另行订立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变更,未经丙方同意的,丙方担保责任免除。

第十条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贷款手续。

第十一条费用:丙方收取手续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方在本合同订立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过程中需交纳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自行交纳。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丙方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手续费、贷款担保服务费及已收的费用予已退还。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丙方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五、六条约定,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或引起抵押登记无效或被撤销,由此而给乙方、丙方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直接损失、可预见利益损失、仲裁诉讼费、律师聘请非用等,由甲方赔偿。甲方在赔偿乙、丙方损失之外,还应乙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由甲方承担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丙方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乙方还应向甲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或引起抵押登记无效或被撤销,由此而给甲方、丙方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直接损失、可预见利益损失、仲裁诉讼费、律师聘请费用等,均由乙方赔偿,乙方还应向甲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由甲方承担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丙方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甲方在乙方在贷款合同订立之前,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协议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向丙

方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条 乙方在贷款合同订立之前,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协议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乙方贷款合同订立之后,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协议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解除方应向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二条 凡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原因方应当赔偿丙方一切损失,其中包括直接损失、可预见利益损失、仲裁诉讼费、律师聘请费用等,原因方还应向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三方同意将本合同作为乙方贷款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以乙方向贷款方申请购房贷款获得贷款方批准为生效条件,如果贷款申请未获得贷款方批准,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五条 凡因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 所有文件之送达,均已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准,本合同各方之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相对方,未通知对方时,送达至本合同地址所列地址即为送达,本合同之变更,应以书面为准。

贷款担保合同14

甲方:

乙方:xx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帐户,委托款项存入该帐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

1、存单质押、贷款;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

3、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

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贷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贷款。

五、委托贷款利率

1、委托贷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国家贷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贷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帐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帐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甲方就本合同条款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释,乙方已经理解甲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及对疑问的解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xx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受权委托人:

贷款担保合同15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乙方向甲方借款作为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贷款,丙方为乙方贷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贷款金额

本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第三,发放贷款的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甲方以现金形式将贷款交付给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四、还款方式

这笔贷款的还款方式是现金还款。

贷款期限届满前七天,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筹集资金准备还款。

贷款期限届满前,乙方应按约定方式将贷款本金返还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乙方留存还款收据。

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双方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丙方同意将自己的房产作为乙方向甲方贷款的抵押物,并在签订本协议前与甲方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贷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偿还贷款,甲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置丙方提供的抵押物,并优先考虑相关价格。

丙方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质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贷款期限届满,乙方未偿还贷款的,视为违约。偿还贷款前,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纠纷调解

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甲方将贷款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人:(签名)借款人:(签名)担保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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