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基本情况

2024-08-12

宗教基本情况(精选14篇)

1.宗教基本情况 篇一

谷拉乡基督教情况汇报

一、宗教活动的基本情况

谷拉乡位于富宁县东部,距县城80公里,辖11个村委会238个村小组337个自然村24600人。全乡共有11个村委会,其中有那龙、平蒙、立达3个村委会有基督教信教人员活动,涉及那农、那定、定堤、多恩、平桑、谷通、谷谢和洞立8个村小组250人,主要有那农、多恩、那定和定提四个集中活动地点,信教群众均为壮族。其主要传播者有黄玉庭、王启由、韦绍春、黄文凡、黄兴亮和黄元益等。目前,信徒思想稳定。基督教各集中活动点都坚持每周星期天上午8点到10点组织活动(诵经、唱歌和祷告),但因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在家参与信教活动的信徒逐年减少。

二、基督教的发展沿革及背景

谷拉乡的基督教于1984年间由广西传入那龙村委会的那农村小组。1984年黄玉庭在广西百色上学,因其大舅黄生学(广西田阳人,后到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那迷屯上门)深信基督教,受其影响,黄玉庭读书期间就在广西受洗入教。之后黄玉庭便回到谷拉乡那龙村委会那农小组开始传播。当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边远地区各方面条件还十分落后,各种文化激荡冲击很大,基层组织不甚完善,党的民族政策贯彻不很到位,农村工作不够强化,群众思想比较“迷茫”,需要新的精神寄托。由于信教家中不设神坎,过年过节不用祭拜,大事小事不选吉日,丧事喜事不请“么公”等情况,通过黄玉庭对基督教“好处”一段时间的传播,1

让那农小组周边的群众觉得比壮族传统文化真的“方便”,便纷纷放弃传统受洗入教。到1988年已经传到多恩、那定和定堤等村组。到2003年基督信教群众发展到涉及那龙、平蒙、立达三个村委会17个村小组478人,并与外界非政府组织人员有较密切联系。由于基督教的传播发展速度较快,且不是一个合法组织,对当地民族文化的冲击和对当地民族团结影响很大,当时基督教已成了影响党的农村政策贯彻执行和影响农村社会团结稳定的重要因素,2003年6月份,县委政法委对谷拉基督教进行了调查落实和专项打击取缔后,基督教的发展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并逐步减少了和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的矛盾,信教教徒也不主动进行宗教传播,信教区域农村不稳定因素逐年缓和,信教和不信教群众逐渐共存共融。近几年党的农村政策逐年趋好,农村发展变化逐年加快,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改善,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沐浴了党的农村好政策,加之谷拉乡党委政府不断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活动,一部分信教群众退出基督教,信教人员比2003年明显减少,也没有开展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目前,乡境内基督教只涉及8个村小组250人。

三、基督教活动现状及特征

(一)基督教活动现状。目前,乡境内基督教发展涉及3个村委会8个村小组共有250名信教人员。其中:那龙村委会那农村小组共有42户196人,其中信教35户教徒108名;立达村委会多恩村小组共有12户48人,其中信教8户教徒26名,定堤村小组共有37户147人,其中信教11户教徒37名,洞立村小组共有35户158人,其中信教5户教徒15名,平桑村小组共有 2

7户20人,其中信教4户教徒10名,谷通村小组共有25户121人,其中信教2 户教徒6名;平蒙村委会那定村小组(包括那独)共有24户119人,其中信教15户教徒43名,谷谢村小组共有34户138人,其中信教2户教徒5名。主要有那农、多恩、定堤和那定四个活动场所。活动场所具体情况如下:

那农活动点(1996年建)——那农村小组的教堂,是那龙村委会那农村小组108个基督教信徒集中活动的地点,该点原由那农小组村民黄玉庭、王启由负责组织,但目前黄玉庭和王启由均已外出务工,现由黄祖章负责组织,黄祖送管财务。目前,该村信徒仍然坚持每周星期天早上8点钟至10点钟活动唱经歌、诵经和祷告,因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每次活动有30人左右正常参加(其中有一部分小学生)。

多恩活动点(80年代建)——多恩村小组的小教堂是立达村委会多恩、洞立41个基督教信徒集中活动的地点,该点由多恩小组村民韦绍春、韦绍成负责组织。由黄登见和韦绍伍讲经,韦见天教唱歌。目前,该村信徒仍然坚持每周星期天早上活动,因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每次活动有20左右人正常参加(老年人居多)。

定提活动点(90年代建)——定提村小组的黄文凤的闲置房,是立达村委会定提村小组37个基督教信徒集中活动点,该点由定提小组村民黄文凡、黄文平负责组织。目前,该村信徒仍然坚持每周星期天早上活动,因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每次活动有20人左右正常参加。

那定活动点(90年代建)——那定村小组的教堂,是平蒙 3

村委会那定、平桑、谷谢、谷通4个村小组64个基督教信徒集中活动点,该点由那定小组村民黄国盖负责组织,农绍国负责财务。目前,该村信徒仍然坚持每周星期天早上8点钟至10点钟活动,因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每次活动有10多人正常参加。

(二)基督教活动特征。目前,谷拉乡基督教活动的主要特征:一是一人信全家信的现象。由于传统壮族文化都是家家设有神龛,但是教徒家中不设神龛,两者之间的冲突导致谷拉乡基督教出现“一人信全家信”的想象,信教群众家中不设神龛,不信教群众继续设有神龛;二是基督教和传统壮文化相结合的现象。虽然教徒家中不设神龛,但谷拉乡基督教仍然保留一部分壮族传统文化,呈现出基督和壮族传统文化的双重特征。如仍然保留过壮族重大节日的习惯等;三是信教与不信教之间能保持稳定团结的局面。目前,谷拉乡涉及基督教的8个村小组当中均存在信教与不信教并存的现象。基督教入境之初,不同的信仰不同的文化之间冲突激烈,后经乡党委、政府反复工作,至今已能够相互尊重,维持团结稳定的局面。四是信教人员变动系数大。由于该片区受壮族传统文化与基督教的双重影响,加上村民文化程度低,主观意识薄弱容易受他人影响,造成群众一会信教一会退教的现象。

四、宗教工作管理措施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主要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和加强监督来引导基督教信徒“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维护农村稳定和谐的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宗教”。为确保全乡社会稳定,谷拉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其他 4

班子成员,综合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非正常基督教的监督管理。乡党委、政府还针对涉及非正常基督教活动的迹象,要求各村委会干部密切关注,将参与“基督教”活动的村民进行政策指导、思想教育,使村民认识到邪教的反动本质及危害,增强抵制邪教组织的自觉性,提高思想认识,引导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彻底与邪教组织脱离。

(二)加强宣传教育,感化受教群众。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按照“进村、入户、面对面”的要求,抽调得力干部配合派出所、综治专干深入到非正常基督教活动点巡回宣传教育,并从网上下载相关知识打印成册发放到信徒手中,把邪教组织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营造人人同邪教活动做斗争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同时,充分利用基督教聚会日宣传党的法律法规、《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使广大信教群众学法,懂法,维护其合法权利,积极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防止地下势力渗透。为保证与基督教保持联系、沟通,对基督教情况的及时掌控以及对教徒心理动态的及时了解,实时监督教徒教徒的行为动态,严防外来人员传教、布道,抵御地下势力的渗透,防止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破坏,趁机窃取情报,染指民族问题,对我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构成现实和潜在的危害,对我实施“西化”和“分化”,依法取缔未经批准的私设家庭聚会点,从而达到对基督教的监控作用,维护全乡稳定和谐。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对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热点难点地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政策法规和农村实用技术科技培训,不断提高群众的思想意识和文化素质。

(二)加大对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热点地区扶持力度,进一步解决“六难”问题,让群众充分感受党的好政策和享受发展带给农村的成果,使群众拥护党的农村政策,从而自觉抵御不良文化的影响,传承农村优良传统文化。

(三)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在学校开设宗教政策课。因为青少年时期的理想信念尚未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正确树立,教育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宗教信仰的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有益活动,坚决阻止宗教组织对学生的侵蚀。

(四)对宗教场所负责人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对宗教场所负责人相关宗教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对宗教的政策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清楚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触犯国家相关法律、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如果继续组织类似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从而使信教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和谐相处,共同繁荣,共同发展。

中共谷拉乡委员会

2012年5月30日

2.宗教基本情况 篇二

一、皇权高于教权

政教关系是宗教与世俗社会产生联系的核心关系。中国古代的政教关系的特点是“政主教从”,即政治、国家处于主导地位,而宗教处于从属、辅助的地位。“政主教从”表现在国家的权力架构上,就是皇权大于教权,宗教势力的大小取决于皇权的强弱程度,作为皇权掌握者的君主对宗教的盛衰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影响。清代是中国古代专制集权达到顶峰的时代,皇权至高无上的地位更加巩固。清代皇帝也把这种权力运用于对宗教的治理,因而在宗教立法的各个方面无不体现着皇权的力量。

首先,清廷把宗教事务纳入到国家法制的轨道,运用法律的手段对宗教事务进行全面的管理,侵夺宗教自我管理的权力。清代有关宗教立法中对僧道资格的取得、寺观的修建、僧道宗教活动等的规定,对藏传佛教的喇嘛额缺、廪饩、朝觐、宴赉等作出事无巨细的规定,对基督教传教士的活动、教堂的修建进行限制等,表明行政权力的无处不在,也显示了行政权背后的皇权对教权的巨大威力。

其次,清廷优礼一些宗教上层人物,赋予他们一些法定的特权,但只允许他们在划定的权限内行使这些权力,不允许有超越规定范围之外的特权。在藏传佛教中,大小活佛都要经过朝廷的正式册封,才能正式成为宗教领袖。即以达赖喇嘛而论,其作为藏传佛教的最高领袖,在藏区拥有巨大的宗教权力和行政权力,但自五世达赖被册封以后,后辈达赖也要经过这一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程序。在《钦定西藏章程》等法规中,规定了驻藏大臣全面管理西藏事务的权力,侵夺了达赖的政教大权。乾隆五十九年(1794),乾隆帝还表扬了不叩拜达赖喇嘛的大臣:“据成德来京奏称,和琳办事甚妥,且见达赖喇嘛,不行叩拜,达赖喇嘛惟命是从等语。和琳如此举动,甚为得体。”[1]代表国家的官员不叩拜宗教领袖,不仅仅是形式上的礼仪问题,实际上表明了皇权对教权的主导地位。另一藏传佛教领袖二世章嘉活佛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未经批准在西藏私自会见第巴桑结嘉措,被判处绞刑,后从宽免绞,但被剥夺了“呼图克图”名号。这说明,即使是清代最受统治者尊崇的藏传佛教,宗教领袖的封赠权和废黜权都掌握在朝廷手中。

再次,最大限度实行政教分离,禁止宗教势力干预国家行政事务。清代边疆实行政教合一的地区很多,在蒙古地区,哲布尊丹巴掌握外蒙古政教大权,全蒙古地区设置七个喇嘛旗;在西藏地区,实行以达赖喇嘛为首领的政教合一制度;在甘青地区,僧官世袭,僧俗合一。但是,这些都是经过皇帝批准之后才实行的政教合一,且只在地方实行,中央仍然牢固地掌握制度制定和行使的主动权,与其他国家实行的政教合一有本质的区别。在中央层面上,从来不曾让宗教势力主动染指国家权力。乾隆帝最为优待三世章嘉活佛,“上尝以法司案卷令师判决,师合掌曰:‘此国之大政,皇上当与大臣讨论,非方外之人所敢预也。’”[2]361章嘉活佛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与权力界限,因而拒绝了乾隆帝的命令。国师尚且不染指国家政事,其他宗教上层人物就更不可能了。清廷为了保证政教分离的实现,使宗教势力不干预国家政事,在立法时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二、以儒统教

以儒统教是指清代的宗教立法以儒家思想作为基本的指导思想。汉代儒家思想被确立为统治思想以后,法律逐渐儒家化,礼的原则和精神渗入到法律之中。唐代完成了礼法合一的过程,法律调整的社会各个方面无不以伦理纲常观念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宗教也不例外。自佛教东传、道教产生以来,佛道二教就被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围之中。及至清代,最高统治者崇儒重道,在宗教法制建设中尤以儒家的思想作为管理宗教事务的基本原则。

首先,清代调整佛道二教的立法贯穿着儒家的思想。清代的度牒和僧籍的管理,对僧人出家资格的限制,对寺观的管理,背后无不体现着儒家的思想观念。对僧道的犯罪与处罚,更是以伦常观念为指导。僧道没有超越世俗的特权,反而要服从世俗的观念,否则就要受到严厉的惩处。清律要求僧道要遵从儒家的孝道观念,规定“僧尼道士并令拜父母,祭祀祖先,丧服等第皆与常人同”,否则要“杖一百,还俗”[3]292。这是与佛教讲求的抛弃一切世俗的观念相违背的。对于一些犯罪行为,如犯奸罪,对僧道的惩罚比俗人要重,因他们身份特殊,犯奸罪既违反戒律,又违反世俗法律,重惩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其次,在调整藏传佛教的立法中也以儒家观念为指导。存留养亲制度作为体现儒家孝道观念的制度,既适用于汉传佛教,也同样适用于藏传佛教。《理藩院则例》规定:“蒙古地方喇嘛等,有犯偷窃等罪,声明亲老丁单,援请留养之案,查明该犯亲老属实,平日在该旗当差,仍与老亲同居籍以养赡者,方准照例留养。如从师居住庙宇不养老亲者,概不准留养。”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彻底贯彻了这一制度。《刑案汇览》记载了乾隆五十六年(1791)发生的一个案件:“此案明噶图之母,虽现年85岁,但既据该员外郎呈称,该犯有弟他布恺充当喇嘛,现已回旗等语。是他布恺既经回旗,即可侍养伊母。若论已当喇嘛,不愿侍养,即应照僧道不拜父母律拟杖,勒令还俗。明噶图一犯不便以独子例准其留养。”[4]85该案中,喇嘛他布恺回旗奉养其母,致使犯罪人明噶图因不是独子而无法留养,刑部官员就喇嘛是否应该留养表明了明确的意见,如果喇嘛不愿侍养应该处以杖刑。由此可见,儒家伦理纲常观念在指导着涉及藏传佛教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再次,对于基督教,清廷也是以儒家思想来衡量。康熙后期发生的礼仪之争,是清廷施行禁教的导火索。礼仪之争的源起在于罗马教廷禁止中国教徒尊孔敬祖,这与中国传统的观念和行为直接冲突,加之其他因素,最终导致信奉理学的康熙帝的震怒,下令禁教。康熙帝认为,如果传教士遵守“利玛窦的规矩”,即遵守利玛窦确立的尊重中国传统的传教规矩,就允许传教,如果不遵守,就禁止传教。可见,康熙帝完全是以儒家的传统来看待基督教。即使到了晚清,清廷在丧失管束基督教的自主权的情况下,所制定的一些调整基督教的法律制度,仍然体现了儒家的这种观念。

三、从俗从宜

从俗从宜是“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简称,源出《礼记·王制》:“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这是历代处理边疆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在对宗教进行立法的时候,清统治者也注意采用这一原则,多次表明了采用这一原则的态度。雍正帝在地方官奏请禁止伊斯兰教时说:“朕思回民之有教,乃其先代留遗家风土俗,亦犹中国之人,籍贯不同,嗜好方言,亦遂各异。是以回民有礼拜寺之名,有衣服文字之别。要亦从俗从宜,各安其习,初非作奸犯科惑世诬民者比,则回民之有教,无庸置疑也。”[5]雍正帝明确要对伊斯兰教“从俗从宜”,因而不加禁止。乾隆帝针对喇嘛教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两金川喇嘛,均系邪教。不便仍留其地。但番人习奉佛教,该处独无喇嘛,似非从俗从宜之道。”[6]“况本朝之维持黄教,原因众蒙古素所皈依,用示尊崇,为从宜从俗之计。”[7]即使到了道光年间,皇帝仍然强调这一点:“至于各外番及各寺院喇嘛等,向既有此称谓,自可随俗从宜,不必禁止。”[7]由此可见,从俗从宜一直是清代管理宗教所坚持的基本原则。

从俗从宜,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为“从俗”;一为“从宜”。从俗,是指尊重和保留当地原有的风俗习惯、政治经济制度、宗教信仰等,特别是宗教信仰,清廷基本不加干涉。清廷对蒙藏民族信奉的藏传佛教,不但不加以禁止,反而更加尊崇,优待喇嘛,利用它巩固在边疆地区的统治。在征服回疆后,对伊斯兰教,“不加干涉,教民仍诵经礼拜,沿用回教历书;判断诉讼,引用教规,不从国家法律”[8]291,认可伊斯兰教法中的部分法律在当地继续有效。从宜,包括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两个方面。清廷尊重民族宗教习惯,绝不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时间、地点等形势的变化随时调整,显示了高度的灵活性。对新疆地区的伊斯兰教,统治前期“从俗”,到清末新疆建省后,就把内地实行的乡约制度推行到这里,改变了原来伯克管理宗教事务的制度。对西藏地区,乾隆后期针对西藏弊政,制定《钦定藏内善后章程》等法律,改变原来拉穆吹忠降神做法寻找转世灵童的习惯,代之以金瓶掣签制度,对原来的宗教传统进行了改革。

清廷不但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适用从俗从宜原则,也对内地宗教采用这一原则。一方面不干涉内地人民的宗教信仰,对信奉佛教还是道教或是其他宗教并不过问,在具体的法律规定中虽没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事实上却奉行宗教信仰的自由。另一方面,调整佛、道教的制度根据形势的变化而不断更易。清入关前对佛、道教虽已接受,但了解不深,所以其时施行的政策多因时、因地制宜,没有系统、连续的佛教政策。入关之后,顺治初期制定了一些针对佛、道教的禁令,但在顺治帝接触禅宗以后,这些制度逐渐松弛。康熙帝推崇理学,再度对佛、道教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但在实际施政过程中并不严格执行。雍正帝本身佛学修养深厚,推崇佛教,提倡三教一体,着重从法律上解决佛教弊端的同时避免对佛教的滋扰伤害,起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乾隆帝又一反乃父政策,对佛、道教再度严管,在其统治的前几十年多次改易度牒制度,直至因效果不理想最终废除这一施行千年的制度。对于基督教,清廷从容教,到禁教,再到弛禁,最后全面放开,无不根据社会形势的变化而修订相应的政策和制度。

四、宽容与限制并行

宽容与限制并行原则是指清代的宗教立法既对宗教持宽容甚至尊崇态度,但又规定对宗教的各种限制,这是清廷“宽严结合”治理思想在宗教领域的具体运用。一方面,对各种宗教,只要不触犯统治利益,不违反国家统一,不冒犯国家主权,清廷都承认其合法存在,并允许其自由传教和人民自由信教,允许宗教团体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清廷允许佛寺道观进行自我管理,承认正一真人对天师道的管理权,认可藏传佛教寺院自身的等级制度及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确认伊斯兰教法在回疆地区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效力,在允许基督教传教的时期对传教行为和信教行为尽量不加以干预等等,都表明了清廷的宗教宽容态度。

另一方面,在皇权至上的清代,统治者对作为社会重要力量的各种宗教始终不放心,从而采取法律手段控制其规模,限制其任意发展,使宗教始终处在国家可控的范围内。控制宗教的法律措施就是在进行宗教立法时设置种种限制性甚或禁止性的规定,纵观清代的宗教立法,可以说总体上体现了这种限制的原则。从规定僧道出家年龄和资格到寺观房屋的出租及禁止妇女入寺烧香,再到严厉惩治僧道犯罪,从规定喇嘛额缺及详细待遇到限制喇嘛出行,从禁止回民信新教到规定伯克和阿訇的职权,从禁止旗人信天主教到清末以中国的官阶等级对应天主教的教阶制度,事无巨细,宗教始终处在限制其任意发展的法律网之中。这些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归结到一点,就是防止宗教势力过大,与世俗政权争夺政治和经济利益,威胁到皇权统治。

总之,清廷在赋予宗教团体和宗教信徒一定自治权力的基础上,对宗教总体上予以限制。正因为如此,清代的宗教立法,就体现为以调整国家和宗教组织及宗教信徒之间关系的公法为主,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看就是以从上到下管理宗教事务的行政法律制度和刑事法律制度为主,基本上没有调整宗教内部及宗教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私法规范。

综上所述,以上基本原则贯穿于清代宗教立法的全过程,对立法形式和内容起着基础性的指导作用,并且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对清代各宗教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清高宗实录.卷一千四百五十八[M].北京:中华书局,1986.

[2]昭梿.啸亭杂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田涛,郑秦点校.大清律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4]祝庆祺.刑案汇览三编[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

[5]清世宗实录.卷八十[M].北京:中华书局,1986.

[6]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一十七[M].北京:中华书局,1986.

[7]清高宗实录.卷一千四百二十七[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宗教艺术的宗教批判 篇三

就宗教艺术而论,艺术与宗教的客观关系又具有明显的两面性:一方面,二者是统一的,在宗教艺术中,艺术首先是服从于并服务于宗教、并从宗教宣传的功能上被加以认可的;另一方面,二者是对立的,宗教是人的异化的神圣现象,而艺术则是人的确证的理想形式。宗教艺术的这种两面性,注定了其宗教价值与审美价值关系的内在矛盾。

本书的作者从历史学和艺术学的角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剖析了艺术与宗教在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文化境遇中协同发展的轨迹,着重探讨了宗教艺术两面性的内在矛盾律。这对以往假“马克思主义”全盘否定宗教美术的极左观点,无疑具有拨乱反正的意义。作者指出:“艺术之纳入宗教膜拜体系,给艺术的内容和形式打上了深刻的烙印。艺术除非把人们的意识引向超自然物的形象——诸神、天使、圣者等——才能履行其宗教的职能。……但是,任何艺术作品——连宗教艺术作品在内——的艺术形象的体系,都是从尘世间,从人们周围的现实世界中摄取自己的内容。……这个问题在膜拜艺术的发展中不断产生出各种尖锐的矛盾。”这种矛盾在中国的佛教美术中也随处可见。例如敦煌壁画中的《西方净土变》,旨在宣扬厌生乐死的消极思想;但是,“菩萨如宫娃”的艺术形象,歌舞伎乐、亭台楼阁的现实生活场面,恰恰反过来强化了人们高扬生命价值的积极意念。

这并不奇怪,因为在宗教艺术的创作中,那些僧侣们仅仅组织了各种法事活动,经典仅仅提出了抽象的题材内容,施主们仅仅供给了必需的物质赞助,艺术的具体构思和形象设计,完全出自艺术家的心灵和双手。而在宗教艺术家身上,宗教信仰的虔诚始终是和他作为一个正直的人、一个热爱家乡、热爱生活的人结合在一起的。因此,他的创作就不能看作只是某种偶像的崇拜和教义的宣传,更主要的是他的为人准则、生活愿望和人性进步要求的反映。

宗教是可以消亡的,但人性永远不会消亡;宗教艺术中的宗教价值也许会使后人感到陌生而无法读解,但它所蕴涵的审美价值却赋予我们以恒古常新的亲切感。马克思曾经指出,宗教批判的目的,在于“使人能够作为摆脱了幻想、具有理性的人来思想,来行动,来建立自己的现实性;使他能够围绕着自身和自身现实的太阳旋转。“(《马恩选集》第一卷2页)本书将宗教艺术的审美价值作为与宗教价值相对立的矛盾面,归根到底,与这一宗教批判的目的是正相一致的。

4.xx镇宗教工作落实情况 篇四

区政府于7月15日召开了XX区宗教工作座谈会后,我镇立即组织召开了全镇宗教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全镇宗教工作,并本着“尊重、爱护、沟通、团结”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宗教工作。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我镇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社事办负责民政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民政办公室成员为成员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镇明确了一名有宗教工作经验的老同志从事宗教工作,根据我镇情况制定了XX镇宗教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分别召开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会议、行政村(社区)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区里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分析现状,明确任务,提出应对措施。特别是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在严防非法集会活动中发扬先锋模范作用,做到立场坚定绝不参与。同时还明确,村党支部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核心,党支部书记是宗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增进联系,加强教育。落实专人联系宗教场所负责人,每月至少2-3次深入宗教场所了解情况,与寺庙负责人谈心,尽量让宗教活动与党和政策发展相适应,引导宗教人士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爱国爱民,积极投身扶贫救济事业。同时通过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教育广大信教群众依法信教。镇里还准备在学校开学后,对全镇中小学开展无神论教育,并在暑期开办“假日学校”,使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远离宗教活动。

四、规范管理,维护稳定。我镇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的宗教场

所进行清理,首先明确各行政村落实专人为搜集情况信息员,并物色1名信徒为联络员,掌握动向,提供信息。其次是加强对宗教和宗教负责人活动情况的监控、宗教内活动设施的监控,逐村逐点进行排查。第三是加强巡查严防,掌握各重要集聚点的日常动向,及时上报。最后是制订预案,时刻待命,为制止非法宗教集会活动,镇党委政府制订了从建立组织、搜集信息、劝阻制止非法活动等工作预案,坚决取缔非法宗教场所,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让宗教活动在不违规、不违法、不违纪、不违背政策情况下开展。

XX区XX镇民政办公室

5.镇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篇五

党委书记 *** 2018年9月

**镇地处***县东南**.6公里处,下辖**个行政村,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人,耕地面积****亩。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为全镇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保持全镇的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镇辖区内共有**个行政村,**人,主要包括汉族、朝鲜族等,其中朝鲜族 人。辖区内道教活动场所一处,在永隆村辖区,名称为:**镇**宫,道长1人,道士4 人,信徒数百人,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始建于1923年,1996年开始重建经过10多年的建设达到 现在的规模。基督教会两处,均在**村辖区,一处为**镇中村基督教会,负责人:***、男,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为2007年,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信徒40人至50人左右。另一处为***县**村基督教会,负责人:***、女,发证时间为2016年,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平方米,信徒大约80多人。

二、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文件要求和建立三级网络情况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确保我镇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顺利推进,我镇先后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副组长具体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协调,成员负责联系村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落实工作。落实了民族宗教工作镇、村两级责任制,确保了层层有人抓、时时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处处全覆盖。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镇党委、政府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听取他们对镇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镇的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整合了各方资源,协调各方关系,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的活动计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促进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建章立制。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加强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宣传,加大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信息采集、上报力度,推动**镇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工作上新水平。不断探索和深化对新时期、新形势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拓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力求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等方面有新突破,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实践的新发展。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加强了对各村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督查和专项检查,确保了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县对我镇目标考核要求,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镇对村的年终目标考核。

三、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1、组织骨干培训。

日、日,由镇党委组织召开了全镇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及宗教政策培训班。参加人员有镇分管副书记、副镇长、镇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村(社区)主任共30余人。这次培训组织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

2、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各村组织道教、基督教教职人员,集中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3、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月

日,镇党委组织召开了全镇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对在全镇宗教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拉开了全镇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序幕。

四、当前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较快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4、加强青少年世界观教育。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的圣诞期间,狂欢夜、平安夜、圣诞夜,参与的中小学生越来越多。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6.宗教基本情况 篇六

工作情况报告

近日,五心镇为了认真做好圣诞、元旦、春节期间五心镇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也为了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信教群众过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在“圣诞节”、“元旦”、“春节”三个重大节日期间活动的正常、安全有序,根据奉民宗【2011】第23号“关于认真做好圣诞节、元旦、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五心镇宗教系统实际,现采取四点措施确保广大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镇党委、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圣诞、元旦、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求把这一期间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列上议事日程,并建立五心镇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设立专门办事机构,抽调镇统战、政法、安监部门精干人员组成;安全防范领导小组节前对五心、邵厂耶稣堂及平安天主教等各活动场所节日期间活动安排和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特别是平时问题和矛盾比较突出的活动点,派专人负责做好有关协调工作,有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协同有关部门稳妥处置。并以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要早作准备、早安排、早部署,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场所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宣传 五心镇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召集宗教场所负责人召开场所管理人员会议,部署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并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各场所结合场所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责任到人。特别是平安夜、元旦当天、除夕夜、正月初一等重点时段,落实管理人员,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有人管、安全事故有人防。

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在这期间对信教群众广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引导信教群众到依法登记的活动点参加节日活动,并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周密计划、认真安排节日各项活动,加强对各场所节日期间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我镇对一所天主教堂以及两处重点基督教聚会点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重点是房屋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疫、防盗、疏散通道方面的检查。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场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才能开展宗教活动。密切协同有关部门对各活动场所的有关安全设施开展检查,以确保信教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筹备:

1、做好节日期间宗教活动的工作预案。严格控制活动规模,积极稳妥地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平安夜,元旦、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对有可能出现较大规模的宗教活动,有专人及时向镇政府进行情况汇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有效防范安全事故。

2、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节日期间,场所内活动较多,各种易燃物品也相应增多,如蜡烛、香和元宝等。要求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禁止明火入殿;当日宗教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做到人离火灭。节日期间,对于供奉的香烛必须全部清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禁止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任何形式的演出,如唱戏等;禁止在宗教活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切实保障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

四加强值班确保。

7.宗教基本情况 篇七

(一) 印度宗教概况

印度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 也是世界宗教发祥地之一。印度是一个宗教色彩非常浓厚的国家, 被称为“宗教博物馆”。印度宗教主要有印度教、伊斯兰教、犹太教、锡克教、佛教等。印度宗教早期盛行的是佛教和婆罗门教 (印度教) 。与其他宗教不同, 印度教没有单一的创建者, 没有完整的神学体系和道德体系, 也没有中央组织。现代印度教由于受到其它宗教的影响, 在形式上更接近于现在意义的宗教。更能体现印度人民的生活方式。印度的佛教起源于印度的北部, 它主要流行于富裕阶层和上流社会。在释迦牟尼时期赢得了大批信徒。释迦牟尼逝世之后佛教逐渐衰败。现如今印度佛教的发展概况远不如远东诸国。

(二) 泰国宗教概况

泰国是世界上的佛教强国之一, 素有“黄袍佛国”的美誉。泰国以起源印度的南传上座部佛教为国教。在泰国, 有百分之九十五的人信仰小乘佛教。泰国宗教的最初形态是带有祖先祭祀内容的拜物教, 稍后传入了佛教。在泰人中有这样一种说法“佛教与印度教往往是相互支持的”。这就反映出泰国古代的宗教以小乘佛教为国教, 但也融合了原始祖先崇拜、大乘佛教和印度教的特点。佛教在泰国作为官方意识形态, 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泰国宪法规定:“国王需为佛教徒, 且为佛教之最高赞助人。”

二、宗教作为意识形态对文学的影响

(一) 印度宗教对印度文学的影响

就印度民族来说, 宗教和文学一体化是印度民族的一大文化特色, 宗教作为印度民族文化体系的思想核心, 对印度文学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宗教对印度文学的影响首先表现为文学内容的宗教化。所谓的宗教化就是文艺内容的泛神化思想, 即“文学作品的内容在整体上充满神话色彩, 将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加以神话化”。印度宗教包括两个体系:婆罗门教和印度教体系、佛教体系。婆罗门教是印度古代宗教之一, 约形成于公元前7世纪。其信奉的圣典《吠陀》在印度文学遗产中, 是规模庞大的文献, 是吠陀教 (婆罗门教的前身) 的文字依据, 是婆罗门教正式经典, 而其本身又是文学创作, 是印度最古老的诗歌总集, 主要包括《梨俱吠陀》、《娑摩吠陀》、《夜柔吠陀》和《阿闼婆吠陀》等, 其内容是关于诸神的颂诗、祭神祈祷词和祭神仪式。印度宗教文学的又一特点主要表现在文学艺术形象的泛“众生”化。众生是印度宗教的一个重要概念。泛指一切有生命的东西, 特别是人和诸种动物。在印度人独特的宗教观影响下, 印度文学从神话史诗时代开始, 一直将“众生”形象留在文学中。

(二) 泰国宗教对泰国文学的影响

小乘佛教在泰国的传播过程中主要呈现两个重要特点, 即既同印度教、大乘佛教和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的结合又与当地原已存在的各种宗教并存和合并。宗教和文学就是血与肉, 灵与魂的彼此对应。泰国的宗教对泰国的文学尤其是泰国古代文学和民间文学的影响可谓是根深蒂固。泰国宗教对泰国文学的影响首先主要表现在宗教对泰国古代文学的影响上。作为泰国人撰写的第一部佛教经典《三界经》是根据数十部宗教著作编纂而成的。宗教对泰国古代文学的影响可谓是既广又深。在泰国王朝成立之后, 泰国确立了南传上座部为佛教之后, 统治者和僧侣都专注于创作宗教文学。泰国的古代文学大多是宗教文学。其次, 宗教对泰国文学的影响集中体现在对民间文学、寺院文学和神话故事等文学题材的影响。在阿瑜陀耶时期, 出现了大量的按小乘佛教教义加工、改变的故事。在泰国历届描写宗教的诗文数不胜数。由于泰国佛教追求自我解脱, 主张远离尘世。又使得泰国文学呈现出一种追求和赞扬真善美的艺术形态。

三、印度宗教文学对泰国宗教文学的影响

泰国的佛教源于印度佛教的一个分支——小乘佛教 (南传上座部佛教) 。佛教传入泰国的过程中在结合自身宗教特点发展的前提下又大量的保留了印度宗教的特点。而宗教又作为一种宗教国家的主要社会意识形态对一定时期的文学创作的发展产生着或深或浅的影响。印度的宗教文学无论从内容到形式都对泰国的宗教文学有着极为重大的影响。印度宗教文学对泰国宗教文学的影响首先则主要体现在对泰国古代文学的影响上。素可泰王朝时期, 泰国古代文学兴起。其最具代表性的一步作品, 即《三界经》, 它对中世纪的泰国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三界经》是一部根据30部印度教和佛教的宗教著作编纂而成的著作。是泰国宗教文学对印度宗教文学内容的首次借鉴。其次, 印度梵文为宗教界和王室人士必学, 并且是进而学习文学、哲学、美学的基础, 阿瑜陀耶时期, 泰国的民间文学和寺院文学都得到了发展, 僧侣在接触和研究佛典的过程中他们又往往把印度佛典中的文学作品和文学性较强的经典, 从巴利文和梵文译为泰文, 为泰国文学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结语

总的来说, 印度宗教文学对泰国宗教文学的影响甚早且大, 在公元初整个泰国文学之始就深受印度文学尤其是印度宗教文学的影响。近古时期, 泰国宗教文学受印度宗教文学的影响有所深入与加强, 宫廷文学, 世俗文学都深深的打上了印度佛教文学的烙印。但是近现代以来, 印度宗教文学对泰国宗教文学的影响有趋淡化之势, 可是由于印度宗教文学的某些影响已深深融入泰名族宗教文学之中成为一体, 不可分割。不论印度古代的名著还是近现代的名人佳作都开始在泰国直接译介;印度宗教文化的影响从素材、文体、创作手法等方面的仿效借鉴已转到思想意识、道德观念等深层次上表现出来。可以预见印度宗教文学某些深层次的影响仍会较长期地在泰国宗教文学中存在下去。

参考文献

[1]贺圣达.东南亚文化发展史[M].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2010.

[2]王冬梅.印度宗教文化对东南亚的影响[J].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0 (2) .

8.宗教基本情况 篇八

从现象上看,宗教与哲学的区别与分歧似乎是毋庸置疑的。马克思曾经指出:“哲学是理性的,宗教则是非理性的;宗教许诺人们以天堂,哲学只许诺真理;宗教要求人们信仰宗教的神灵及教义,哲学则并不要求信仰其结论,而只要求检验疑团。”由此可见,两者不但很不相同,而且是明显地矛盾对立。但这并不代表宗教和哲学之间就根本不存在相互联系或者彼此渗透的情况。由于哲学与宗教具有共同的起源和归宿,具有共同的对象:对于绝对者(上帝) 的认识,以及无限与有限、有限与有限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关系。宗教常使用哲学思维的方式和哲学的语言来论证其教义、确立其信仰;哲学则常把宗教视为神圣的教义信仰和哲学思考的对象,把它们放在理性审视台前进行考察和批判。

当我们研究某些具体宗教时,会碰到这样一些情况。比如说佛教,佛教既讲信仰,又不纯以信仰为基础,而且十分重视智慧,强调“智解脱”,“般若”是佛教中一个重要学说,般若二字本身就是“智慧”的意思。般若学以缘起的理论去说“空”,以“空”的智慧去求解脱,要真正理解“空”,绝不是感情直观所能解决的,而是一定要有相当的理论思辨才可以。不但般若学这样,佛教中的佛性理论固然不乏情感直观的东西,但更多的确是深奥晦涩的哲学论证。

基督教里也有这样的例子。基督教是以信仰上帝为基础的,但这个信仰体系用恩格斯的话说,却是“从普遍化了的东方神学,特别是犹太神学和庸俗化了的希腊哲学、特别是斯多葛哲学的混合中悄悄地产生”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对中世纪基督教神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们就是运用形而上学的理论来论证说明上帝的存在和天主的本性的。中世纪后期的经院哲學以辩证的方法运用理性支持基督教信仰,以基督教的信仰指导理性,实际上是基督教教义许可范围内的思辨哲学。但将哲学与宗教两者结合运用的最好的例子还是中世纪天主教的神学大师托马斯·阿奎那,他使用哲学的方法来论证神学命题,认为真理首先在理智中,然后才在事物中,甚至指出所谓哲学,是以“理性”为本,而神学则是以“启示真理”为本,二者并不矛盾。

翻阅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自古以来哲学的思辨和宗教的信仰两者就总是共同出现在中西方的哲学理论中。中国哲学史研究者都把《周易》作为一部哲学著作来看,认为它对中国古代的太极、阴阳、八卦学说有着深刻的影响,但《周易》原来却是一部占卜用书,拥有十分浓厚的宗教色彩。天人关系也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课题,但西周时代的“天”原是指上神,尽管随着时代的变迁,“天”逐渐被自然化了,但其中的宗教痕迹还是明显存在的。进入魏晋南北朝之后,宗教与哲学就越发不可分了,甚至到了玄佛合流的地步,要研究玄学,不能不懂哲学。在隋唐两代,佛学成了这一时期哲学思潮的主流,如果把天台宗、唯实宗、华严宗、禅宗等几个较有影响的佛教宗派的哲学思想排除在外,那么整个隋唐哲学无疑将会顿时失色。中国古代哲学中还有一个大的流派就是宋明理学,理学同佛学的关系就更为密切了,理学家们虽然往往是打着儒家的招牌,以恢复孔孟道统为己任,但究其深层不难发现理学的骨子里却是佛学,或曰禅学,所以后人也有人评程朱理学为“儒表佛里”,或称陆王心学为“阳儒阴释”。

但若与西方比,中国古代各种意识形态的宗教色彩还算是比较淡薄的。在西方,整个中世纪都是神学的世纪,当时的哲学也只是神学的一个分支,或称之为“婢女”。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是一种与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相对立的市民资产阶级文化思潮,按其本质说是反宗教的,但由于它是刚从神学中脱胎出来的,在思维方式、名词概念等方面自然免不了带上许多神学的痕迹,这一点在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思想家身上表现的更为明显。至于19世纪的德国古典哲学,则是另一种情形。康德把彼岸世界让个信仰,把此岸世界留给理性,认为天主是超乎理性,理性是不能解释的,但是人的良心确实知道天主的存在。可以说康德是使宗教与伦理哲学合而为一。黑格尔则反对超乎理性的绝对现象,而以宗教为理性的辩证发展阶段,作到了把理性和宗教合而为一。到了费尔巴哈,他的整个哲学思想可以说是关于宗教的哲学——尽管他是以人本主义的形式把上帝的本质还原为人的本质,但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主要都是围绕着人与上帝关系这个主题展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哲学史上的一场革命,但宗教观确是他借以实现这场革命的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代西方哲学的思想旁杂、流派繁多,但几乎每一个流派都不同程度地与宗教有着某种联系,这里就不一一指出了。

宗教信仰是人先天潜在的认识,而哲学则是人们通过实证等形式后天趋于真理的认识。无论它们在那一个发展阶段,这两种认识最终将和二为一,殊途同归,即它们认识的目的是同一的,都是趋向宇宙真理的。我想这也是宗教哲学这门学科存在的意义,即通过分析和批判地评估宗教信念,使二者向同一个目的迈进。

参考文献:

[1]赖永海.宗教学概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2]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三卷)[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

[3][美]麦克·彼得森,威廉·哈斯克,布鲁斯·莱欣巴赫,大卫·巴辛格著,孙毅,游斌,译.理性与宗教信念——宗教哲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4]吕大吉.魏琦.试论宗教与哲学的关系[J].世界宗教研究,2005,(2)

[5]刘平.作为哲学的宗教和作为宗教的哲学——论哲学、宗教和神学之间的关系[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2006,(2)

[6]卓新平.宗教与哲学断想[J].华侨大学学报,2009,(1)

9.宗教基本情况 篇九

关于我县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切实掌握我县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的基本情况,贯彻落实好中央五部委《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及省委“6.15”会议精神。根据《昆明市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昆明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昆宗通[2012]10号)文件要求,今年3月份,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我县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情况进行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四种宗教派别,都没有成立各自的协会。现有经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10处,其中佛教5处,天主教3处,基督教1处,伊斯兰教1处,信教群众约2.2万人。全县现有宗教教职人员11人。教职人员中佛教比丘4人、比丘尼4人,天主教神职人员1人(由市天主教爱国会委派,不在我县备案),基督教教职人员2人。

二、我县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现有宗教教职人员11人。教职人员中佛教比丘4人、比丘尼4人,天主教神职人员1人(由市天主教-1-

爱国会委派,不在我县备案),基督教教职人员2人。

在以上宗教教职人员中,户籍在我县的有5人,户籍不在我县的有5人。户籍在我县的有5人中,有1人(王美仙长老)享受城乡低保,有2人(释素净、释能安)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有3人(释隆恒、王美仙、普玉兰)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户籍不在我县的5人中,5人全部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县的宗教教职人员偏少,只有11人,而且大都属于佛教届人士,户籍不在我县,人员流动性大。所以尽管我县从2011年起补助宗教教职人员每人每年600元钱,但他们还是除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外,不愿意再参加其它保险。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实际,积极寻求解决宗教教职人员参保的途径和办法,以落实好中央五部委《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及省委“6.15”会议精神,保障我县宗教教职人员的权益。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10.宗教基本情况 篇十

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稳定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法宝。年初,政协将我县民族宗教政策落实情况列为今年协商监督的项目,得到了县委的支持。近日,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和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负责同志,在县政协副主席XX的带领下,对我县各乡镇及XX种畜场民族宗教政协落实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与宗教人士及统战干部座谈及察看宗教活动场所等方式,认真了解了我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是由汉、蒙、维、回等18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多宗教的地方,全县人口5.66万人,其中汉族3.78万人,蒙古族4154人,维吾尔族8367人,回族5807人,其他民族430人。全县有宗教活动场所46座,其中清真寺41座,喇嘛庙1座,基督教活动点4处。有宗教教职人员65人,其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41人,喇嘛教教职人员20人,基督教活动点负责人4个。有宗教团体2个,其中伊斯兰教协会1个,佛教协会1个。

多年来,我县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各民族之间团结互助,共同发展,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县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稳定工作面临新的情况,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尤为重要。

二、存在的问题

1、一些干部甚至个别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干部,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掌握不牢,不能及时准确判断有违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苗头性活动。

2、宗教人士向信教群众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力度不够,致使个别信教群众做出与党的宗教政策不符之事。如最近XX乡一教民请XX县一阿訇在其父的葬礼上做站礼;县城一些信教群众请没有阿訇资格的人从事一些宗教活动等。

3、基督教实行“三定”管理以后,原塔乡的信教人员划入本布图镇活动点活动,但由于路远且交通不便,很少来参加活动,有人反映塔乡的信教人员私自开展活动。

4、个别宗教活动场所建筑老化、墙体开裂,是否需要维修或重建。

5、XX书记在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上提到“要把宗教人士当作非党的农村基层干部看待”,一些宗教人士多年来从事宗教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很大作用,但也耽误了生产,有些宗教人士是从外地来的,没有土地,生活很困难,希望能享受到政府生活补贴。

三、几点建议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县有17个少数民族,1.87万人,汉族基督教信教群众有371人,两项占总人口的34%以上。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风俗习惯、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多元化。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增多,有些问题会反映到民族宗教问题上来,如果处理不当,将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切实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全面推进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深化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制的宣传教育

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工作和“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由统战、民族宗教部门牵头,宣传、教育、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党在发展民族关系中“三个离不开的”的思想,宣传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各族人民相互尊重、团结互助的浓厚氛围。要教育汉族群众尊重少数民族;也要教育少数民族尊重汉族群众。对少数民族群众不仅要讲关怀和照顾,也要讲义务和奉献;不仅要讲平等和团结,也要讲法制和原则,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社会义务。要在各民族中强调:在热爱本民族的同时,更要自觉地强化热爱中华民族的意识,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要教育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依法从事宗教活动,坚决防范和抵制非法宗教势力的破坏活动。要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民族群众的中华民族整体意识,形成促进民族团结光荣、破坏安定团结可耻的社会氛围,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和纠纷

妥善处理民族间群众的矛盾纠纷,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涉及民族宗教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对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纠纷和事件,要采取“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周密考虑”的态度,绝不能简单地对待和处理。要严格区分民族矛盾与非民族矛盾,不可盲目地把不同民族公民之间发生的民事、经济纠纷和民事、经济、治安、刑事案件与民族问题混为一谈。

(四)有关部门应排查工作,摸清不符合政策的宗教活动情况。尤其是加强对基督教活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活动,落实好、维护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11.宗教与爱情 篇十一

当然也可以反过来说:单身就是一Logo,表明此人风神朗俊,无比热爱自由。

白马银枪,独在风尘之外,而无羁绊之忧。

无论怎么看,这帮人都是活得相当的从容,相当的华丽。

偶有婚派人士:他们或者一时发昏,或者勘破了红尘。

一时发昏和勘破红尘,其实没什么太大区别。

某年老色衰的已婚人士,酒既高,尝谓:“我们从短缺经济年代中过来,那个时候,女人都是稀缺资源。”

意思是等自己成为了稀缺资源,为时已晚。

言罢,以铁如意击唾壶,唾壶尽缺。

原本短缺的,现在早就变成了过剩。

从物资短缺到物资过剩,从性短缺到性过剩。

从经济学角度观察,要投身爱情的,相当于拿出自己的一生,去支付某过剩物资,承担巨大的贴现和贬值,实不智也。

所以说,我周围的这帮人,这些经济学主导之下的灵魂和符号,如果他们真的就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未来世界将很不美妙。

作为命运的单边主义者,他们只做自己可以控制的事。

所谓爱情,需要对方的参与,实非一己之力,可以为也。

一想到,今后要与一陌生人呆一起,而此人将一直前后左右晃悠,唠唠叨叨,直到老死,不能不令人巨汗。

其间,你还不能保证这个陌生人在和你混熟之后突然翻脸,带着你一生的预算远走高飞。

话虽如此,在可预期的未来,在人类普遍由爱无能而至性无能的未来,在人种面临文明退化遭遇危机的未来,爱情一并地走向消亡了吗?

当然不是。

任何一个时代,总有人一时发昏,总有人勘破红尘。

此种状态又称作:宗教情结。

非寻常人等所能至也。

你这一辈子,未必见过上帝,未必见过神迹,正如你这一辈子,未必见过爱情,但这并不妨碍你信仰它。

正如人类需要宗教,人类也需要爱情。

未来必有大智慧大勇气者,开山立派,建立“爱教”,教化万民,以图拯救世界。

广招门徒,经年累月,修习爱情。

类似摩门教可以多妻,爱教教徒方可结婚。

就把它视作黑暗尽头的一线黎明,视作垂死者的最后一次祷请。

需要一点偏执,需要一点痴迷。

韩国强(天骄)

12.宗教基本情况 篇十二

通过对我院及周边高职学生的宗教信仰调查, 高职生对宗教信仰具有好奇性、随众性及混沌性的特征, 故对宗教学生的教育管理策略必须以对话为基本手段, 遵循思想教育原则、重视心理疏导、加强理论知识教育以及社会、学校、家庭教育相结合等。除此之外, 还要改革创新当前思政教育模式, 切实树立起立场鲜明的旗帜, 引导高职学生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念;同时结合我们医学生的实际, 广泛开展科普宣传, 培养大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

1 信教现状

我们在护理学院的学生中进行了宗教信仰的排摸, 从信教人数上看:4000名学生中有85人信教, 占2.1%。从信教选择上看:基督教84人, 占98.8%伊斯兰教1人, 占1.2%。这85个学生对宗教信仰认识表现出三大共性:第一, 严重的好奇心, 这些学生不了解宗教, 只是觉得为何身边有人那么痴迷宗教, 于是想探个究竟, 也就走上了信仰宗教之路。第二, 盲目的随众性, 这些有宗教信仰的学生受到家庭、社会的耳濡目染, 觉得信教也未尝不可, 于是也就信教了。第三, 认识的混沌性, 其实好奇和从众都是认识上模糊, 整个人处于混沌状态, 他们不清楚诸宗教之间的区别, 以及自己所信仰的宗教到底有何意义, 等等有关宗教的问题。

2 现状分析

那么造成学生信教及对宗教的认识不足, 主要是因为什么呢, 可以主要从内因和外因两个层面去分析。内因就是自身存在的一些因素:当代大学生思想异常活跃, 个性非常张扬, 他们迫切需要找到一个存在的意义或精神的寄托, 而宗教的存在则让一部分人得到了精神的寄托, 获得了人生精神的支点。人类的意义追求和精神需要是宗教信仰产生的内在动因。同时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 经济、就业等问题造成大学生的困惑, 感慨人生苦闷。当人遇到挫折和失落时, 就会导致心境复杂, 会不自觉的寻找精神寄托和心理安慰。比如, 当大学生面临学习和生活的困难、恋爱受挫、就业失败时, 往往会思考人生的一系列问题, 追问人生价值和意义何在。如果此时大学生受到了宗教的影响, 可能就会动摇他们在长期教育中形成的无神论信仰, 转而诉求宗教, 寻找生命的价值, 在宗教意义上感悟人生的酸甜苦辣, 产生心理皈依, 形成宗教情感和宗教认同, 最终就有可能形成宗教信仰。受到熏染, 日后信仰宗教更多的是为了寻找精神寄托, 和心理慰籍, 以缓解各种原因造成的孤独感、失落感等, 同时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末, 好奇、逆反心理, 从众心理特征也让他们觉得宗教信仰是一个很平常的事情。

造成外因的主要因素有: (1) 社会因素: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 与外界交流增多, 多元价值观冲击着以往单一朴素的的信仰, 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 大学生的价值观也出现多元化的倾向。而价值体系的多元结构, 势必会导致一元化价值体系在某种程度上被消解和解构, 造成价值观体系的紊乱, 引发人们思想的混乱, 进一步加剧人们在信仰上的迷茫和无所适从的状态。在多元的文化价值时代, 多元与一元不是简单、外在地对立和排斥的, 而是相通、共生、良性互动的关系。再加上宗教文化的独特魅力 (所包含的哲理性、伦理性和心理性) 对学生有很大的吸引力。 (2) 学校因素:高校的思政教育重灌输, 内容、方法简单化, 针对性不强, 脱离学生的思想实际。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宗教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能动反映, 社会存在有物质层面的, 也有认识层面的。任何宗教思想都不是独立自在、随意产生的, 其背后一定有复杂的社会原因。而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对于实际的生活学习等问题引发的思想问题, 不能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由认识层面偏差所引发的问题, 又不能着重从思想认识的层面进行教育, 而偏重于意识形态的说教, 而把“人”放在一边。这样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当理想和现实矛盾时, 就易导致学生理想迷失, 走向宗教。 (3) 家庭因素:受家庭影响, 从小开始信教。此外, 特殊的家庭环境也是大学生产生宗教信仰的重要因素。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 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深远、甚至是终身的, 有些家族有信仰宗教的传统, 孩子自然也会遵循其传统的。

内因决定着外因, 外因是内因的诱导, 当内外因共同作用时, 大学生的走上宗教信仰之路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教育工作者必须抓住内因这个重点, 关注外因的作用, 积极采取相应对策, 对有宗教信仰学生进行有效管理。

3 管理策略

高职学生的宗教信仰既有社会人员宗教信仰的共性, 又有学生自身的特点, 那么我们就要抓住学生在学校的特点对症下药。其中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是宗教对话的一项重要活动, 这里的管理的不是一种单行的自上而下的控制与指导, 而是至少要具备三个特点, 一是确保国家大政方针的方向, 二是学生、师生个体之间的民主平等, 三是兼容并包的开放性。当我们确保这三个特点之后, 就可以利用恰当的时间, 合理的安排人员, 运用适当的形式来进行宗教对话工作。

3.1 重视三个时期的对话

期初、期中、期末。学期是大学生宗教信仰特有的时间因素, 宗教工作要常抓不懈, 期初、期中、期末三个时期由于其不同的特点需要教育工作者重视和研究。期初, 学生带着从家庭和社会的影响, 尚未完全融入正常的学校生活, 甚至有的学生违背宗教政策, 在校园里偷偷宣传宗教, 因而教育工作者要深入排摸, 了解情况, 在原有的宗教信仰学生登记表的基础上, 完善建档, 做好跟踪。随着学期的推进, 学生在教育的过程中或许有些许改变, 加上期中需要进行教学检查的, 对宗教信仰学生的信仰与学习问题需要关心。而临近期末时, 学生渴望着假期的来临, 思想上有着波动, 宗教信仰的冲动亟待爆发, 因而需要给与他们很大的关怀。同时又要做好他们在假期宗教信仰的一些预防措施, 以避免他们走上邪路。

3.2 抓好三支队伍之间的对话

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班干是开展有效对话的三支队伍。辅导员的角色就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基层指挥员, 是学生的最亲密接触者, 是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是相辅相成的, 学生班干又是时刻伴随在学生左右, 是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见证者, 是学生和教师的中间人、联络员。我们需要这三支队伍深入校园、教室、寝室。宣传教育我国的宗教政策, 关注学生的生活、学习动态, 与宗教信仰学生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对话, 排解宗教情结, 帮助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3.3 运用三种形式的集中对话

例会、班会、每月班主任会议是集中力量对话的好时机。会议既是对过去的总结, 又是对未来的设计, 每周的党总支例会既要总结以往的不足, 又要设计存在问题的相应对策, 同时居高临下, 统筹规划班会和班主任例会的内容。当然会议只是布置, 关键还是要充分发挥同伴、同乡群体的对话作用, 因为他们由于地域关系, 信任度很高, 因而同伴和老乡彼此之间容易敞开心扉的对话, 这样的效果往往比教师的说教效果要好的多。

总之, 对于宗教问题, 我们不避讳、不打压, 而是平等的对话, 这样才会使模糊的问题清晰起来, 更有利于认清宗教,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

4 展望

宗教有着几千年的流传而不衰落, 有着其自身的原因, 宗教信仰不仅仅属于精神层面的问题, 更是一种社会问题, 需要深入的进行个案访谈、调查, 以及背景分析, 以便更真实地了解学生信仰宗教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教学实践提出两点展望。

首先, “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作为教育者, 我们要保持终身学习的习惯, 有大量的知识储备来及时了解现代学生的心理、生理情况。作为教育工作者自己要刻苦钻研, 拓宽知识面。更多关注学生精神方面的需求。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有利于综合素质能力培养, 也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人为本的需要, 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存在的困惑, 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盲目信教的从众心理。细致的了解并真正掌握当代大学生宗教信仰的心理本质, 对大学生的心理发展进行指导, 为大学生建立起强大而坚固的内在心理防御机制。高校要经常研究所面对的德育对象, 正确对待同学们在学生生活中面临的问题, 及时地加以引导。在大学生遭受挫折时, 尤其要从心灵深处予以关怀, 使他们不至于去向虚幻的神灵寻求庇护, 只有当实际日常生活的关系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时候, 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才会消失。

其次, 校园文化建设渗透于学校的、科研、管理、生活等方面, 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不仅为个体的价值和行为选择提供参照系, 而且对生活其中的个体具有软约束力, 促使个体接受并践行相应规范, 否则会受到群体和舆论的排斥, 校园文化环境的积极因素满足了个体对精神文化的渴求并形成文化诱因, 成为个体内化并践行思想道德规范的精神动力。” (3) 校园文化环境为宗教之间、宗教与非宗教之间提供了平台, 而“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 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 是非问题, 不但是没有效率的, 而且是有害的。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 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 (4) 只有平等对话, 确立正确的人生信仰和高远的人生境界。对于我们构建和谐校园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拥有悠久文化传统的大国, 社会各界要做出努力, 平等对话宗教,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就会大大加强社会的凝聚力, 在大学生中开展宗教教育, 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 使大学生能够站在理性的高度, 深刻认识宗教的本质及其产生、发展的规律, 客观解析宗教对主体价值体系构建的作用和影响, 正确认识和把握宗教信仰问题, 推动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摘要:宗教信仰是大学校园客观存在的现象, 如何应对校园宗教是摆在所有教学及管理人员的一个问题, 进行宗教对话是建设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宗教,对话,和谐校园

注释

11 方立天.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J].中国社会科学, 2005, 4.

22 胡锦涛.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8, 19.

33 张耀灿, 等.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沿[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6, 408.

13.宗教基本情况 篇十三

市民的马克思信仰和其他宗教信仰情况

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成立四年来,始终关注社会生活热点研究的重大时代问题,该中心以多种形式广泛发展社会实践和调研活动,鼓励青年学者深入实践,了解国情社情,体察民意民情,在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依据的同时,科研四年来共完成50多个社科调研问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近日,在青年人文科学研究所召开的课题总结会上,我们了解到该中心青年学生与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状况调研课题组,2004年以问卷以及个别话谈等形式对广州、山东、北京、吉林和四川等地方的一些高校大学生的马克思信仰状况进行调研,在对问卷调查结果访谈以及搜集的其他资料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该课题组认为当前大学生的马克思信仰状况是好的,并不存在大范围信仰的危机,但也要清醒的看到部分学生也存在马克思信仰淡漠理论淡化思想多元化倾向,高校马克思思想教育和工作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大学生马克思信仰的主流是积极的,在课题组的调研中,共发放问卷272份,收回269份,从数据比例也看到大学生对马克思信仰的积极性,多数学生的马克思信仰和共产主义信仰较为坚定,有8﹒8﹪的学生认为马克思主义有说服力,有84·2%的学生愿意加入中国共产党。多数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以及中国化马克思理论感兴趣,有57·4%的学生认为通过近年的政治理论学习对马克思主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道路等问题越来越明白了,多数学生拥护现在的路线、方针,有74·2%的学生坚持现在的四项基本原则,有94·3%的学生认为国企改革是要让国有企业增强实力,多数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大学生马克思主义信仰存在问题的原因,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学生存在着共产主义思想淡化信仰多元化饿的倾向,例如在对马克思足已完全没有说服力,还有同学说不清楚,又比如存在着以马克思主义态度对待和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倾向。

在宗教信仰方面,严格的讲只有基督教和佛教才是真正的宗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虽然也是宗教,但由于过多的用行政干涉了,世俗事物,所以伊斯兰教和天主教就不算是宗教,我们首先看人类历史上出现的宗教,出现之初,教师们坚定的认为自己的宗教是唯一永恒的真理教,其余的都是邪教,都是异端邪说,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尤其是科学的进步,那些宗教不得不一个一个的退出历史的舞台。

14.宗教基本情况 篇十四

查总结

我县的宗教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高度重视支持下,在上级宗教事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平安和谐寺观教堂点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党的民族宗教基本政策,狠抓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层层落实。从而实现了全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有序的良好局面,现就本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自查总结

一、党政重视、部门主动,全县形成宗教工作无小事的氛围和格局

我县是云南藏区县之一,也是云南省藏区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宗教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各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民心向背,关系到我省藏区的稳定,关系到政治安定和祖国统一。历届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切实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在机构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于XX年7月份设立了宗教事务局和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局,到 本年初,宗教工作部门班子和队伍配齐配强;二是县委、政府在统揽全县政治经济工作全局的同时,做到年初安排工作不忘布置宗教工作,召开相关会议不忘强调做好宗教工作,下乡调研不忘调查督促和指导宗教工作;三是县委有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乡级有党委副书记分管宗教工作,并设有专兼职统战宗教干部的各级党政抓管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各级党政领导在认真指导宗教职能部门抓紧抓好抓实全县宗教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与宗教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定期听取宗教工作方面的情况汇报,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带头参加宗教方面举行的重大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宗教界人士。局机关在争取上级扶持途径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创新思路,积极争取:一是积极与乡党委政府沟通衔接,争取他们的重视和支持,部分宗教活动场所饮水和房屋简陋的问题逐步得到改善。二是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和反映宗教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他们的支持,县政府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年内安排了寺庙消防安全水池建设经费、祖师洞寺庙周边环境整治设施建设经费及部分基督教危房堂点排危重建经费;最大限度的满足宗教工作部门工作经费、宗教人士培训经费以及县级宗教团体运转经费。宗教部门积极向省州汇报工作,争取得到省州统战宗教部门的支持,年内旱灾救灾、平安和谐寺院创建等方面得到经费支持。三是在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 视支持和国际爱心组织陈敏颖先生的帮助下,年内已完成了叶枝拉波罗教堂、白济汛上倮嘎教堂、中路拉嘎罗教堂、维登害咱教堂、县基督教培训楼加层等排危重建工程和部分危房教堂点的排危修缮工程,累计总投资达60万元。寿国寺僧舍建设和主寺文物保护单位修复工程,来远寺转山路建设和大殿建设等工程已部分竣工或正在实施。

二、全面落实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程

全面落实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是年初,县委、政府班子召开宗教工作专题会议,会后组织召开了全县统战宗教工作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统战宗教干事,县级各部委办局领导参加会议,可以说是历史上都没有的规格高、规模大的研究部署宗教工作的大会,会上我局代表县人民政府与各乡签订了XX年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县宗教局拟定了创建平安和谐寺观教堂(点)目标管理责任书下发到各乡(镇),并要求各乡将创建平安和谐寺观教堂(点)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到村和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三是定期不定期召开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总结交流部署宗教工作,研究藏传佛教长效管理机制、**转世、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等相关问题;四是县委统战部、县宗教局对辖区内的宗教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位、量化管理。同时根据年初召开 的全州统战宗教工作会议和全县召开的统战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XX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一是落实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定期督促落实;二是严格僧人出入境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遏制18岁以下未成年人入教和入寺的问题;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对全县各类大型宗教活动有报告、有审批、有人到实地管理教育,同时有效管理好跨地区传教的问题和严厉打击邪教入浸问题;四是严格教牧人员资格认定报批程序,治理未经批准,私设聚会点的问题;五是在“3.14”等敏感时期深入一线坚守岗位,有效监控重点人员,全力做好稳定工作;六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七是切实做好各教派宗教人才的培养,**转世等工作,始终把宗教领域的民主管理权牢牢掌握在拥护党的领导,爱国爱教的宗教人士手中;八是宗教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定期不定期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工作,以便及时掌握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动态,了解信徒的思想倾向,始终掌握主动权,对出现的热点、难点及时分析,及时处理化解,对不利于稳定的思想倾向给予引导,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事态的扩大化,从而使信教地区保持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九是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完成了藏传佛教僧人证发放前的基础信息采集整理工作,基督教、天主教教职人员的基础 信息录入电脑工作,正着手准备制作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文图并茂的示意图;十是依法批准登记了17个基督教活动点和1个藏传佛教活动点,严格按照XX州宗教局《关于宗教界人士考核评鉴办法》的规定,对全县77名宗教人士进行了考核评鉴;十一是制定和完善了XX县宗教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实现了全年没有一起因宗教问题而引起不团结不稳定的事,也没有因宗教问题而引起上访等事件,真正实现了“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维稳工作目标。

三、提升和巩固宗教活动场所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工作,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去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巩固提升工作:一是利用宗教节庆活动把《宗教事务条例》和《XX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到每个藏传佛教寺庙和僧尼当中;二是把《XX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传贯彻到每个寺观教堂和各教派信教群众中;三是加强各寺庙教堂的民管会班子建设及制度建设;四是基层党组织与寺观教堂点的民主管理委员会整体联动开展创建平安寺观教堂活动;五是抓好教牧人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民族宗教政策培训

四、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三支”队伍整体素质

着力建设好三支队伍:一是根据宗教事务局机构成立人 员新组合的特殊性,局机关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巩固提升活动,结合实际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先把局机关建设成一支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结合县情,能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会疏导化解各类民族宗教矛盾纠纷的队伍。二是根据我县三大教派中高素质的宗教人士缺乏这一实际,高度重视培养年轻的教牧人员,年内在县基督教中心教堂举办了三期培训班(教牧人员、妇女事工、神学班),神学学员27名,教牧人员89名,妇女事工127名参加了培训。在培训宣传的内容上力求做到涵盖面广、针对性和实用性强,不仅有神学知识、政策法规,还有政情通报、劳动就业、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综合知识。同时,协同相关部门选送了16名藏传佛教人员和1名**到省内外佛学院脱产深造,选送5名基督教教牧人员和1名天主教教牧人员到各类神学校深造。三是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总之,XX年,我县的宗教工作目标管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州宗教局的指导下,各项目标要求层层抓落实、抓成效,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责任,全县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有序的良好局面。经过县级逐项对全县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逐项考核,自评为100分,敬请州统战宗教部门领导给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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