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024-06-29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精选13篇)

1.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篇一

上坊片区扬尘管控工作情况

今年,上坊片区旧城改造工作正加紧推进,其中,东山街道负责片区拆迁工作,上坊建设负责建筑垃圾外运、安置房建设及万安西路拓宽改造工程。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及责任分工,我单位全力开展上坊片区扬尘管控工作,现将我单位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目前,上坊片区拆迁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同时各项工程也已开工建设,这给我单位的扬尘管控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我单位结合上坊实际,抓住拆迁工地和工程建设两个重点环节进行管理,对拆迁工地建筑垃圾外运和建设工地土方开挖工作派专人监管,在各工地设立冲洗台,进出车辆一律进行冲洗,杜绝带泥上路;清运建筑垃圾必须配备洒水车对道路进行降尘处理,严禁抛洒滴漏。并积极响应防控预警,对我片区内四类工地落实停工。除此之外,我单位还加强对已拆迁地块的管养,及时对垃圾清运完毕的工地进行围墙围挡施工,截止目前共砌筑施工围墙约4500米,对拆迁完毕的工地及安置房地块裸露土方覆盖绿网防止扬尘,共覆盖绿网约24万平方米,以上工作有效保证了扬尘管控效果。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一系列扬尘管控措施,我单位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施工过程中,个别单位存在控尘措施执行不到位现象;部分过境车存在跑冒漏滴,甚至偷排偷倒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针对扬尘管控存在的问题、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我单位有以下几点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实。随着安置房项目和万安西路拓宽改造工程的推进,土方及原材料运输还将继续进行,针对上坊片区扬尘管控严峻形势,一是我单位要加大对施工单位、渣土运输企业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二是加大现场巡查处置力度,针对工地施工现场、渣土运输中的控尘措施等严格检查,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二)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重点加强与拆迁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拆迁工地交接制度,做到及时交接,明确责任。

南京江宁上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篇二

巩固扬尘治理成效, 提升扬尘治理水平, 必须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安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高度重视, 不等不靠, 鼓实劲, 出实招, 以建筑工地“绿色行动”为抓手, 强力推进禁止建筑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促进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长效化。

一、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思想认识

结合施工现场执法巡查, 开展对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和扬尘防治重要性的宣传。通过宣传, 建筑施工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提高了对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在扬尘防治中重要性的认识, 增强了做好扬尘防治的主动性。

二、明确工作重点, 落实责任主体

市区范围内 (西边界:殷都区南水北调干渠西渠一线;北边界:北关区韩陵路东西一线;东边界:安东新区石武高铁南北一线;南边界:文峰区小营工业园区南界东西一线) , 新开工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中型公共建筑、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重点地区。散办副主任陈利为责任人, 征收稽查一科为责任科室。

市散办与各建筑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签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承诺书, 增强建筑施工单位“禁现”自律。要求各建筑施工项目要制定施工现场使用水泥制品控制扬尘制度或标准, 设立扬尘管理员, 每天检查, 落实责任。

三、加强执法检查, 保证“禁现”落实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每周现场执法巡查不少于4天。今年以来, 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车辆38台次, 检查工程项目48家, 下达《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整改通知书》12份, 锁施工工地搅拌机9台, 记不良行为1家, 通过一系列执法工作, 已整改10家。对违反“禁现”规定的建设项目, 一律不予返退预缴纳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落实“禁现”规定, 治理水泥制品扬尘污染表现突出的建筑项目, 定期发布光荣榜并及时返退预缴纳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设立了“开展扬尘治理,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举报电话, 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综合防治, 建立长效联动机制

市散办加强了与建管科、审办科、法规科、企管处、安全站、质监站、检测中心站、招投标办等科室和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关口前移, 从源头上抓好“禁现”工作。将行政执法的重点由检查处罚变为事前的宣传和监督, 立足整改, 不以罚代管。

3.多措并举严管扬尘污染 篇三

用不良行为记录制度

管住泥头车

数百辆装满余泥渣土、建筑垃圾的泥头车整整齐齐地排在道路旁,等候着进入龙华新区部九窝受纳场倾倒余泥渣土。令人惊讶的是,这里的每一辆泥头车车身及车轮都很干净,行驶过的路面也看不到泥渣掉落的痕迹,道路附近的植被亮丽如初,并没有过多地也被灰土蒙上。

“泥头车是制造道路扬尘的罪魁祸首之一。管住泥头车不‘冒尖超载’和‘车体带泥’上路,基本就管住了泥头车污染市容环境行为。”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大气处的林卫强说,要抑制道路扬尘污染,就得管住泥头车。据统计,现在仅深圳福田区正在施工建设的工地就高达235个,主要是城市更新、旧村改造、医院校舍、轨道交通及商住楼宇建设等项目。工地每天都会产出大量的余泥渣土,泥头车作为主要的运输工具,如果不超载、车身不带泥上路,就能大量减少扬尘污染。

在深圳市交通监控中心的屏幕上,记者看到,闪烁着红色记号的泥头车辆遍布在深圳地图上。随手点击一台车辆,屏幕上会弹出一个小窗口,车辆的营运单位、车牌号、行驶轨迹等信息一览无遗。“行驶轨迹的全过程跟踪,可以监控泥头车在正常营运过程中是否按照既定路线行驶,如果没有,泥头车将会被警告,情节严重的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接受相关处罚。”目前,深圳全市有8600多台具有营运资质的泥头车,这些车辆都依法安装了可监控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辆运行全过程都可追溯。

据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街道城管执法队每天对辖区工地余泥渣土的排放情况进行不间断地巡查执法;在泥头车行驶密集路段及受纳场周边,各街道执法队已设立流动取证和固定执法点,重点查处导致沿途洒漏污染的泥头车违法行为,如未密闭化运输(即冒尖装载)、车体不洁、车厢外挂泥和盾构土滴漏等,存在这些情况的,执法队将对违法泥头车所属运输企业处每车次5000元的罚款。

“目前,全省各地扬尘污染整治办法大同小异,关键在于监管部门是否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严格监管。” 林卫强说。据介绍,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深圳市还对全市泥头车进行“两牌两证”的制度管理。“两牌”即为黄牌和蓝牌。黄牌是运营执照牌,由交通部门发证;蓝牌则为“档案牌”,主要用于记录泥头车诚信、不良记录等行为,泥头车辆具备运输证及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后,经过交通、交警、住建、城管四个部门审核通过后才发证。

据了解,依据《深圳市城管部门关于泥头车不良行为记录处罚实施细则(试行)》,年度内一般违法3次,或严重违法1次的泥头车即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其中,一般违法为有:运输建筑废弃物沿途洒漏;未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车体不洁和未密闭化运输;准运证过期1个月内未及时续办。严重违法为有:在道路等公共场所非法倾倒余泥渣土;未办理准运证就擅自运输余泥渣土;已作出处罚决定却未及时接受处理;暴力阻碍行政机关依法执法等。

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泥头车,年度内不得在城管部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并通报交通主管部门执行吊扣“档案号牌”及停驶1个月的处罚。运输企业自有及托管车辆在年度内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达10%及以上的,交通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业整顿5天。所有泥头车及运输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信息通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并纳入《深圳市泥头车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在官方网站、媒体上进行曝光。

“据统计,2014年深圳市共查处余泥渣土各类违法行为2689宗,查处小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偷排乱倒6宗。”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李科告诉记者,去年有12台违法泥头车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执行了相关处罚措施。

建立补贴机制

推动工地扬尘整治

“经过前段时间的整治,我区空气质量优良达标率97.8%,PM2.5平均值为20毫克/立方米,重点扬尘污染源数量下降10%,扬尘信访投诉量也下降5%。”深圳市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王伟队长告诉记者,今年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联合住建局、建工局、城管局分别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市政工程施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公共场所及道路保洁的扬尘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施工工地进行严厉查处。

“上阶段的专项行动,我区共查处6家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施工工地,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处罚。此外,我们还利用水土保持等相关规定,处罚了10家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施工工地。” 王伟说。

奖惩分明,是深圳市福田区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一大特色。记者了解到,为改善辖区的大气质量,福田区率先在深圳全市范围内出台了《2014年福田区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并率先建立扬尘整治补贴机制。

《整治方案》规定,由福田区政府组织对辖区在建工地进行考核,划拨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扬尘治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施工单位2万元,以提高其整治积极性,鼓励和推动辖区在建工地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扬尘污染。《整治方案》将辖区内扬尘污染源由重到轻划分为三类:一类是砂土堆场、房屋拆除工程和轨道施工工程;二类是道路施工工程、混凝土厂和建筑类基坑施工工程;三类为建筑类主体施工工程。此外,《整治方案》还对建设工地做出详细规定,甚至细化到围挡高度,要求在深圳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

“建立扬尘整治补贴机制,是对扬尘污染防治机制的一项重大创新工作。” 林卫强告诉记者,充分利用经济手段有利于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按国家有关规定,深圳市参考借鉴了南京、北京等市征收扬尘排污费办法,制定了《建筑施工扬尘排污申报核定及缴纳排污费指南》,按照 “把基本排放量降下来,可控排放量增加上去”的管理模式向排放扬尘的施工单位征收排污费,利用经济手段促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同时,政府须探索扬尘排污费专款专用措施,积极推广扬尘污染整治补贴机制,对通过整改验收的施工工地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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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第一批通过检查、验收的排放扬尘施工单位,都已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完成整治,并都取得了2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补贴。”王伟说, 2015年3月31日,福田区将根据不同类别的污染源对仍未完成扬尘整治的施工单位,按照《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引入第三方检测

扬尘征收排污费

“我们关注的焦点是物料是否覆盖完好,进出口处车辆冲洗装置是否完备、项目边界围挡是否高于规定的1.8米、道路是否硬化等。”在佛山市魁奇路上某个正在施工的工地,某第三方服务检测机构的几名工作人员四处走动,他们一边观察一边拍照,并利用随身所带的扬尘排污费核查专用APP上传照片取证。

记者从佛山市环保局了解到,2014年7月,佛山市针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专门出台了《佛山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并引入第三方监管服务机构,核定扬尘排放量,其提供的报告将作为扬尘收费的参考数据。

“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现场核查服务时,要对每个在建楼盘的施工工地进行数据监测,并出具相关报告,这个报告将作为环保部门征收工地扬尘排污费的参考依据。”佛山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为确保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数据、图片、录像等信息准确、有效,环保部门还将对施工工地扬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对第三方监理服务机构提交的现场核查数据审核后,使用物料衡算的方法核定扬尘排放量,并将扬尘排放量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以佛山禅城区为例,大概还有400个工地需陆续接受我们第三方机构核查,工作量非常大。” 某第三方服务检测机构告诉记者,这些核查检测工作如果不是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来完成,仅靠当地区环保部门来做的话,完成时间会更久。

据了解,被委托的施工工地扬尘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定期到佛山市环保部门领取申报登记表,并建立排污收费系统和施工工地项目扬尘排污申报现场核查系统数据库。

打造工地在线“监视”系统

一块大屏幕正在实时分组播放着中山市某项目施工的现场视频。只要按下云台控制键,镜头便可以360度旋转,一点点放大细部……中山市安监站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远程控制施工工地在线视频的远程控制系统。

“我们要求10万平方以上的施工企业,要在门口、洗车槽、塔顶安装半球机或固定枪机等在线监控摄像头,并联网到我们中心。” 中山市安监站站长李浩军告诉记者,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现场管理,借助摄像头“智能眼”监控施工现场的扬尘,让污染环境行为无处遁形。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彻底改变传统费时费力的“人盯场”的管理方式。目前,中山相关部门已在城区41个大型施工场地安装了实时在线视频监控系统,2015年7月起,将要求2万方以上的施工地也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据介绍,为方便对施工现场的环保监管,近年来,中山市环保部门要求每家施工现场的制高点和出入口都安装摄像探头,采用视频远程监控,通过计算机屏幕实时监管项目的各个角落。环保监管人员只需轻点鼠标,就能对整个工地的情况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工地是否对拆除工程项目进行洒水压尘、是否对不用的沙土进行覆盖、是否对进出的车辆进行冲洗等。

“实现扬尘监督管理的远程化和实时性,可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并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保证工地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施工现场对城市的污染。”中山市住建局副局长郑加荣说。

“施工现场监控设备(有线或无线网络、高清监控摄像机、路由器等)初期成本投入较高,考虑为施工企业节省成本,设备安装可租用或购买两种方式。” 李浩军说。记者了解到,为确保视频监控工作顺利推进实施,目前,中山市主要利用市安监站现有的软件系统及硬件设备来对施工现场进行视频监控。只是要求各建设、施工企业在开工建设时,租用或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设备,并定期组织人员对视频系统的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4.北海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四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源头上治理扬尘污染问题,进一步维护和提升城乡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7‟23号)及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有关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城乡建设管理大会战,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突出“政府统领、部门联动、分工负责、高效有序”的原则,重点开展建筑散体(指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等散体、流体物料)密闭化运输、建设工地绿色施工、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等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有效落实,持续提升我市城市空气质量。

二、治理范围

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以西建成区。合浦县、铁山港区、涠洲岛旅游区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李克纯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苏矿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敬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游君宇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林明豪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 坚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李逢春 市委督查室主任、办公室调研员

李培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钟 林 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邓章辉 海城区副区长

周善琨 银海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陈润龙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万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瑞海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周 龙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 安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市环境卫生管

理处主任

谢 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提升办”),办公室主任由苏矿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游君宇、陈敬恩、林明豪、徐 坚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统筹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办公电话:0779-2290968,电子邮箱:xdb2038179@163.com)。

四、治理内容

(一)建筑散体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 1.市公安局

严厉打击建筑散体运输车辆(含工程泥浆运输车辆)超限超

载、非法改(拼)装、违反管制时间和区域规定行驶等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改(拼)装的自卸货车从事建筑散体运输行为,督促车主自行恢复出厂原状,并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密闭化措施运输建筑散体;根据工作需要,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对运输撒漏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及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发布限行通告,2017年10月1日起,禁止未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密闭化措施的建筑散体运输车辆在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以西建成区范围内行驶。外来建筑散体运输车辆进入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以西建成区的,需携带相关手续向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咨询电话:海城交警大队0779-2092906;旅游区交警大队0779-2092952)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领取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2.市交通运输局

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整治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和货物脱落、扬撒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7‟115号)要求,重点在北铁一级公路机场路口和迎宾大道太平洋1号执勤点设卡检查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和建筑散体运输车辆,遏制违法超限车辆进入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以西建成区,确保运输车辆外观干净整洁,无洒漏污染公路和城市道路行为;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处罚。

3.市城市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全市建筑散体运输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建筑散体运输企业名录》;在全市推行建筑散体运输公司化运营制度,督促需申请从事建筑散体运输经营的企业,2017年10月1日前到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大队)、银海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大队)申请备案,纳入城管执法部门统一监管。

建筑散体运输企业申请备案的基本条件:(1)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2)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自有已配备密闭化装置的运输车辆不少于20辆。

4.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严格审核各类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堆放、回填计划,依法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二)推行建设工地绿色施工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严格落实《北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办法》(北建施„2015‟9号),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设置高度不低于2.0米的围墙或者彩钢围挡,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灰砂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施密闭处理;组织城管执法部门对建设工地进出口设置高压冲洗设施及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责令未设置冲洗设施或冲洗设施不符要求的建设工地停止车辆运输,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输。

(2)对各类建设施工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工地项目清单、台账,及时更新、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未按标准执行相关规定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处以罚款;逾期未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2.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散装水泥办)

组织混凝土运输企业签署保证书,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

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运输车辆的控制和管理,严禁超限超载;督促企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时定位监控、远程监控调度;将未签署保证书的混凝土运输企业名单,及时书面通知交警、城管执法、交通执法等部门;混凝土运输企业未签署保证书,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撒漏的,由交警部门实施扣车处理。

(三)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 1.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1)增购主次干道大型清扫(洒水)车辆和宽度小于6米的道路、人行道及退红线区域清扫保洁小型机械车辆,扩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范围;指导、督促市场化环卫保洁公司保证清扫(洒水)车辆投入的数量,增加机械化清扫班次,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

(2)科学调整清扫保洁车辆作业时间和次数,合理增加车辆清扫班次,主要道路日常清扫作业时间为4:00-11:00,14:00-17:00;增加晚班清扫班次,时间为18:00-23:00。

(3)安排洒水车辆每天对主次干道进行至少2次洒水降尘作业(雨天除外),作业时间为4:00-7:30,12:30-14:30,每月对主次干道路面进行1次冲洗除污。

(4)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大型清扫(洒水)车辆、小型机械车辆运行维护经费,确保机械化清扫保洁、洒水降尘作业持续开展。

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控制新建道路绿化项目的回填土规范施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2008年10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129号)第5.0.5条的要求施工,绿化带、花坛(池)内 的泥土土面要低于边缘石10cm以上,树池周围的土面要低于边缘石;对未移交的道路绿化回填土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改,使其达到规范要求。

3.市城市管理局

(1)市园林管理局对已接收管理的道路绿化带、花坛(池)、树池等回填土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改,使其达到规范要求;对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树位空缺、绿化带黄土裸露进行补植补种。

(2)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辖区环卫保洁部门开展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指导辖区环卫保洁部门做好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收集、清运、消纳和管理。

(四)开展建筑散体运输撒漏专项整治 1.市城市管理局

(1)指导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大队)依法查处建筑散体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泄漏、遗撒或者施工车辆轮胎带泥污染路面等行为。依据《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采取扣押车辆、责令清除被污染路面、处以罚款等方式严管重罚。

(2)成立市联合执法队(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队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秦明松同志兼任,副队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椿明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统筹开展建筑散体运输撒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电话:0779-2650031,电子邮箱:cgzfjglk031@163.com)。

市联合执法队由4组执法人员组成,依照属地管理原则,海

城区和银海区各2组。其中,海城区每组由城管执法队员4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3人)、市交警支队队员1人、市交通执法支队队员2人组成;银海区每组由城管执法队员4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银海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3人)、市交警支队队员1人、市交通执法支队队员2人组成。

2.市财政局

为扬尘污染治理提供经费保障,及时拨付各项整治费用;“数字城管”项目未建成前,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通信部门在重点管控路段、重点监管工地等位置安装监控摄像头,重点打击车辆运输撒漏行为,由此产生的安装费用、流量费用等由市财政承担。

3.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落实联合执法人员,上报执法人员信息,并统一到市联合执法队报到,共同开展日常机动巡查和定点设卡检查工作。专项整治期间,执法人员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得无故缺勤、不假不到。如需请假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加盖公章)。

五、时间安排

时间范围: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初。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和分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全面开展建筑散体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建设工地绿色施工、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等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整治扬尘污染源,扎实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10月初至2017年12月底。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细化治理标准,深化治理成果,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扬尘污染治理向纵深发展。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纠正,确保治理举措扎实有效。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1月初至2018年2月底。领导小组组成验收工作组,采取听取报告、现场检查等方式,验收整治成效,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成果,构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扬尘污染治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完善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要确定1名领导和具体科室负责人专职负责,调配人员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单位职责和本方案的任务分工制订细化方案,完善必要的工作制度,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全力推进治理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各项治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开辟专栏重点宣传建筑散体运输车辆密闭化、公司化运营等新举措,曝光存在问题,鼓励群众举报扬尘污染行为;各有关单位应当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利用单位或主次干道上的LED屏滚动播放,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

各有关单位(含市联合执法队)在治理扬尘污染工作中,要注意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专门工作台帐,采取半月一报制度,即在每月15日和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

提升办”汇总,同时建立各专项整治微信群,方便工作。

(四)强化督查

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或暗访,跟踪落实领导交办、举报投诉、媒体关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未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以及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5.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扬尘污染治理,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针对辖区扬尘污染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改善辖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完善扬尘污染治理长效监管机制为手段,以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为重点,采取强化组织领导、综合整治、督导考核等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扬尘污染对城市环境空气的影响,扭转当前城市大气环境污染不利局面,确保完成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二、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活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21年8月1日前)

印发《XX街道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对各类扬尘污染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员,抓好协调,确保扬尘污染整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1年8月1日至12月1日)

由城建办牵头组织对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不间断、全方位督导巡查,对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进行关停、取缔,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要加强日常巡查,对于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要及时上报,防止整治后问题反弹,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三、整治内容

(一)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要求

所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工程施工单位,均要和主管部门签订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书,制定扬尘防控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并采取以下措施:

(1)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必须混凝土硬化,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2)施工场地需设立醒目公示牌,公示扬尘控制措施和举报电话。

(3)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严禁车体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开挖的裸露场地必须严密覆盖、固化或绿化。

(5)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全封闭,要求车辆封闭性能完好,严禁沿路遗撒。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长时间堆放废弃物和随意丢弃。

(7)施工现场的水泥、石灰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8)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

(9)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10)城区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制作砂浆。

(二)堆场(料场)扬尘污染防控要求

(1)物料堆放场所采用封闭或半封闭库房、天棚储库,或综合采取围墙、围档、防风抑尘网、遮盖、自动喷淋装置、洒水车等措施,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

(2)建立密闭传送装置,做到作业不起尘,或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避免作业起尘。

(3)地面硬化处理,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配置冲洗、清扫设备,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堆场围墙四周、生活区、办公区内未硬化的空地进行合理绿化。

(4)进出口设置冲洗池、洗轮机等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运输车辆除泥、冲洗到位;实行门前环境卫生“三包”,落实洒水、清扫保洁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街道扬尘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整治计划、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联动,通力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扬尘治理工作要突出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扬尘污染防治,特别是做好扬尘污染严重区域和季节性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抓好工作措施落实,务必确保工作实效。要强化全过程监管,工地开工前做到“审批到位、报备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配套措施到位”;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全面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6.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篇六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XX区及XXX镇、XX镇、XX镇为重点,规范渣土沙石运输管理,有效控制渣土扬尘污染,形成渣土扬尘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使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提高,营造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宜居城市形象。

二、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管理,成立建设工地渣土扬尘污染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常务)、XXX、XXX

成员: XXX、XXX、XXX

为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领导组下设三个检查组

一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责任领导: XXX,主要负责XX片区项目。

二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责任领导:XXX,主要负责XX区及XXX片区项目。

三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责任领导:XXX,主要负责XX片区及XXX沿线片区项目。

三、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从7月1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为

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日至7月10日)。7月1日各检查组依照整治任务,对XX区及XXX镇、XX镇、XX镇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摸底。7月3日组织全区在建市政、房建项目(包括未报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城建办主任召开XX区城乡建设局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同时,在全区进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7月10日至9日25)。开展建设工地专项检查,对文明施工不达标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联合区交通、市政、行政执法、房产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第三阶段:督查验收(9月25日至10月10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严格加强对渣土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督查验收,对各建设工地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媒体曝光通报,确保整治行动效果落实到位。

四、整治重点

1、进出口施工道路硬化

2、施工现场全封闭围档达标

3、洗车平台建立及使用

4、场内物品堆放整齐

5、视频监控建设

6、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

7、前期土方工程的治理

8、市政工程文明施工

五、工作措施

1、区城乡建设局成立3个检查组,每组6人,全天实行分片分班值班制,对城区在建项目文明施工进行巡查、督查。

2、采取日报周评制度,检查组对项目的检查情况实行日报局领导小组成员、周报区领导。

3、每月对所有在建工程渣土扬尘、文明施工打分、排名,打分、排名结果公布在XXX公众信息网和XXX电视台,前三名奖励3万、2万、1万,后三名罚款3万、2万、1万,罚款直接从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扣除。

4、实施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对未办理施工许可的,缴纳文明施工保证金10万元,竣工验收时文明施工达标方可退还。对已交纳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解控由质安办主要领导审批,预留10%(不足10万元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全额预留)到竣工验收时文明施工达标方可退还。

5、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

六、严格奖惩及责任追究

凡在本次渣土扬尘污染整治行动中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我局将严格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并对检查组及分管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一)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责任追究

1、参建主体责任追究

项目责任主体单位不按要求抓落实,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责任追究:

建设单位责任追究

(1)责令停工整顿,停止现场所有分部分项验收;

(2)停办相关报建手续,新闻媒体曝光;

(3)上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扣资质证书。

施工、监理单位责任追究

(1)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停止现场所有分部分项验收;

(2)下达不良行为告知,并即时上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录入建筑监管信息平台;

(3)情节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降低企业资质等级。

2、建立黑名单制度,凡使我局渣土扬尘污染整治受到严重影响的,一律纳入黑名单。黑名单上的施工、监理单位,半年内不得参与XXX区项目建设招投标,影响严重的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XXX区项目建设招投标。

(二)、监督管理人员责任追究

1、实施月度考评

每月对各组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监管项目是否达到渣土扬尘污染整治要求,对各组进行打分、排名,第一名奖励1万,第二名不奖不罚,第三名且影响局机关考核的罚款1万。每个组内的奖罚情况自行负责。

2、责任追究

因工作失职使全区渣土扬尘污染整治受到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责任追究:

(1)全区所有在建项目1周内累计发现5台(含5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对责任组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诫勉谈话;(2)1月内累计发现8台(含8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对责任人停岗学习三个月仅发基本工资,扣发奖金,对责任组长免行政职务;

(3)对1月内累计发现9台(含9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领导小组分片组长考核不称职,扣发奖金;质安办主任免职;对1月内累计发现10台(含10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分管副局长免职。

3、整体集中整治结束后进行整体考评,百日整治行动中未出现影响全区渣土扬尘污染整治事件,对三个检查组实施5万、4万、3万元集体奖励,出现影响全区渣土扬尘污染整治事件,不予奖励。

XX市XX区城乡建设局

7.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初探 篇七

近年来,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正处于高峰期, 伴随着建筑施工行业如火如荼的发展, 随之产生的大气扬尘污染也日趋严重, 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PM10超标。PM10是指粒径在10μm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 其对人体的危害不言而喻。因此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已成为改善城市空气污染的迫切需求。

2 施工现场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序和部位

施工现场以下环节容易产生扬尘污染:1) 土方工程开挖与回填、土方运输车辆运输过程;2) 现场道路未硬化、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车辆行驶造成扬尘并将泥土带到工地外;3) 现场土方裸露部位未覆盖或绿化, 土方随风飘撒造成扬尘;4) 拆除工程未采用湿作业法施工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造成扬尘污染;5) 楼层垃圾清运未设置专用密闭式通道, 甚至从楼层临边或电梯井等部位向下扬撒造成扬尘污染;6) 施工现场切割材料未设置集中除尘车间造成扬尘污染等。

3 现场抑制扬尘污染措施

通过对施工现场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序和部位进行分析, 要避免扬尘污染的发生, 在施工现场布置和施工技术措施方面, 可采取以下措施:

1) 现场设置连续封闭围挡, 行车道路全部硬化, 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设施。建筑工地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围挡高度应能够满足阻隔扬尘向工地外飘撒的要求, 一般情况城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2.5 m, 一般路段围挡不低于1.8 m。整齐划一的工地围挡, 不仅能够对工地起到阻隔扬尘的作用, 而且可以通过装饰, 起到宣传企业文化、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

现场施工区的主要道路必须全部硬化, 并构成环形通道。道路的宽度和转弯半径应能够满足现场车辆通行的要求, 道路合理设置排水坡度, 避免形成积水。

施工单位可结合成本目标、周转次数、路面承重要求等因素综合分析和定位, 采用混凝土现浇路面、混凝土预制块路面、钢板路面等, 在承载能力要求不高的次要道路, 也可结合采用炉渣或碎石硬化路面, 在满足抑制扬尘的同时合理降低成本。

2) 施工现场设置喷淋降尘和车辆冲洗设施。为有效减少施工现场产生扬尘, 可沿施工现场围挡和主要道路连续设置喷淋降尘系统, 一般每隔2 m~3 m设置一个喷头。其原理是水通过水泵加压由喷头喷出, 在压力作用下形成喷雾状, 水雾能够有效吸附空气中的灰尘颗粒, 而且雾化水不会在地面形成泥泞, 在施工现场实践应用中能够起到非常好的抑制扬尘的效果 (见图1) 。

为防止建筑工地内车辆带泥上路, 应在工地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简易自动冲洗设施因其冲洗效率高, 且能够有效节约水资源而在建筑工地得到推广。其工作原理是冲洗过车辆的废水经过有组织的排水、沉淀和循环, 得到再次利用, 能够有效的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且由于其自动化程度较传统的冲洗方式明显提高, 所以工作效率也有明显提高 (见图2) 。

3) 土方工程采用洒水、覆盖、控制运输车辆等措施抑制扬尘。土方开挖、回填、现场堆放及运输车辆运输过程, 是建筑工地产生扬尘污染的主要环节之一。

当土方干燥、易起尘时, 在开挖与回填过程中应辅以洒水抑尘等措施, 降低产生扬尘的可能性, 并应做到土方随挖随外运, 减少开挖过程土方裸露时间。如果土方不能及时清运, 或者需要存土用作回填土, 应在施工现场选择合适的位置集中堆放, 并采取定期淋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扬尘。如需较长时间存土, 应采取覆盖、种植草皮、表面临时固化等措施。

土方运输时, 必须保证运输车辆装载车厢完好、严禁超载, 车厢必须密闭或者要有覆盖措施, 防止沿途遗撒渣土, 且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应注意减速慢行。

4) 切割加工作业设置具有除尘设备的集中加工车间。在建筑工地, 往往存在大量的切割作业, 如切割石材、砌块、模板等, 如果对切割作业不加以控制, 会产生较严重的扬尘污染。为了有效地控制切割加工作业产生的扬尘, 要求切割加工必须设置具有除尘设备的集中加工车间, 产生的粉尘、木屑、废料等必须及时清理 (见图3, 图4) 。

5) 楼层垃圾清理设置专用通道。为避免建筑楼层内清运建筑垃圾产生扬尘污染, 可采取在各楼层设置封闭的建筑垃圾竖向收集通道, 通道直径一般是300 mm~500 mm。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 清运时应适当洒水湿润 (见图5) 。

6) 建筑工地拆除作业, 必须实施封闭围挡进行全封闭作业, 拆除同时进行喷淋洒水。施工现场应安排专人负责渣土运输和喷淋降尘指挥管理, 对于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喷淋和覆盖等措施, 防止形成扬尘。

4 结语

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必须从改进施工技术措施和优化现场布置着手, 对容易产生扬尘的每一个施工过程严格控制,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摘要:结合施工现场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序和部位, 从设置封闭围挡、喷淋降尘、垃圾通道、土方运输等方面, 阐述了现场抑制扬尘污染的措施, 旨在实现绿色施工的目标。

关键词: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除尘设备,建筑垃圾

参考文献

[1]孟旭东, 王满良.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及控制措施的优化[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6 (21) :89-90.

8.仰天吐唾逆风扬尘 篇八

如果情爱是束缚,你能舍去情爱,不就得到自在了吗?如果骄慢是烦恼,你能舍去骄慢,不就能得到清凉了吗?如果妄想是虚妄,你能舍去妄想,不就能得到真实了吗?如果挂碍是痛苦,你能舍去挂碍,不就能得到轻松了吗?所以能舍什么,就能得什么,这是必然道理。

舍,看起来是给人,实际上是给自己。给人一句好话,你才能得到别人回你一句赞美;给人一个笑容,别人才能对你回眸一笑。舍和得的关系,就如因和果,因果是相关的,舍与得也是互动的。能够舍的人,一定是拥有富者的心胸;如果他的内心没有感恩、结缘的性格,他怎么肯舍给人,怎么能让人有所得呢?他的内心充满欢喜,他才能把欢喜给你;他的内心蕴藏着无限的慈悲,他才能把慈悲给你。自己有财,才能舍财;自己行道,才能舍道。有的人心中只有贪嗔愚痴,他给人的当然也是贪嗔愚痴。所以我们劝人不要把烦恼、愁闷传染给别人,因为舍什么就会得什么,这是必然的因果。

总之,以舍为得,妙用无穷。金钱物质、知识技能,能将其舍给别人,你必然会得到金钱物质、知识技能。舍给别人好的,会得到好的;舍去性格上坏的,也会得到好的。当我们把烦恼、悲伤、妄想都舍了,自然就会得到人生的一番新境界。

9.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篇九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落实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督察组反馈的群众举报投诉得到妥善处理,给群众满意的答复。全面加强县城区在建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正确处理工程建设发展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环境需求之间的矛盾,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给群众创造生态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我局决定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建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XX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XX站长兼任,负责实施方案的组织、指导、协调及督促等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要充分认识在建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扬尘管控制度,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三、治理范围

XX县建筑施工领域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除外)。

四、治理目标

(一)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封闭围挡;

(二)外脚手架安装密目式安全网;

(三)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入库、入池,集中堆放;

(四)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土方覆盖;

(五)施工现场设置有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槽;

(六)施工现场设置有水雾化喷淋系统;

(七)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

(八)建筑渣土等运输车辆出场遮盖严密、冲洗干净;

(九)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XX政建筑施工扬尘噪音监测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X建便函〔2019〕X号)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

五、措施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突出抓好裸露土方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环节管控,着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治理保障措施,做到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现场围挡与大门。

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符合安全、牢固、美观、亮化的要求。鼓励采用标语、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彩绘、灯光亮化等方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施工现场大门口应美观规范,设立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和工程名称等标牌。在建工程主体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表面美观整洁、不破损、不污染,正立面要悬挂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内容的条幅。

(二)施工场地硬化。

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可使用碎石覆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施工现场土方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必要时工作面土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采取湿法作业等降尘措施。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扬尘措施。建设施工现场须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湿润。

(三)场内绿化。

大型公建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办公区、生活区等裸露区域,应根据土质、气候等情况种植花卉及常绿植被进行绿化。

(四)车辆冲洗设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或毗邻城镇规划区主干道的其他项目,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槽,作为办理安全监督登记备案的一项必备条件。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底盘和车轮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区道路。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洒水措施。

(五)材料堆放。

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施工现场内的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确保封闭严密,固定牢靠。现场要设置水雾化喷淋降尘设施,遇到干旱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六)装修工程。

施工装修阶段,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凡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建筑垃圾等物料、脚手架拆除时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大量扬尘污染,一经发现一律责令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

(七)拆除工程。

临街主要道路和生活区拆除房屋必须进行封闭围挡。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准备足够的水源和洒水设施,拆除施工中必须采取边拆边洒水或喷淋等防尘措施,以抑减扬尘。房屋拆除中的旧料、废砖、渣土、杂物等必须集中堆放,不得在工地围档外堆放,并采取洒水、密封或遮盖等措施,做到及时清运。

(八)施工废水排放治理。

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严禁污水溢流到临街路面或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九)建筑垃圾处理。

施工作业所产生的旧料、废砖、渣土、杂物等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不得在工地围档外堆放,并采取洒水、密封或遮盖等措施,做到及时清运,严禁现场焚烧建筑垃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在建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抓好本企业在建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并形成长效监管。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施工单位是具体责任单位,负责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监理单位是监督管理责任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方案,落实施工扬尘具体措施,加强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首要责任,各施工单位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各监理单位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单位。

(三)加大检查力度。

今后我局将加大对县城区在建项目的检查力度,并适时开展暗访检查,进一步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发现扬尘治理方面问题,一律下重手处理,该整改整改,该移交移交,该处罚处罚。

10.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篇十

专 项 方 案

编制人: 项目经理: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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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二、工程概况:

1、工程性质:

工程名称:兰州安宁区安澜祥园项目工程一标段 设计单位: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兰州安宁区安澜祥园项目由兰州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本工程一标段由1#、2#、3#主楼及整体地下车库组成,其中1#楼地下2层、地上28层,建筑高度为84.3米,±0.000对应绝对标高为1533.70米;2#楼地下2层、地上31层,建筑高度为93.30米,±0.000对应绝对标高为1534.00米;3#楼地下2层、地上33层,建筑高度为99.30米,±0.000对应绝对标高为1534.30米。1#、2#、3#楼为高层住宅楼,均设两层人防地下室,局部塔楼二层为电梯机房及楼梯间。

三、控制目的

本工程从土方开挖、基础、结构到装饰、总体工程结束,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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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操作、材料的进出场、自然环境因素等,均会造成扬尘污染,且本工地处北滨河路路边,因此施工中的扬尘污染将直接危害广大职工和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实施施工扬尘控制,保护环境,维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成为项目部切实抓好的环境保护工作之一。

四、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其中,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木工棚全封闭;建筑垃圾入库、每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覆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生活垃圾袋装化;脚手架密目网全封闭;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

五、组织建立:

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六、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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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七、控制点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4、混凝土使用

5、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6、砂浆的使用

7、建筑垃圾处理

8、生活垃圾处理

9、工地脚手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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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

11、木工房管理

12、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八、管理控制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栏,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棋围栏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重要地区和主要路段范围内的围墙围栏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禁止紧靠围墙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

2.建筑工程的施工料具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的位置放置,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严密遮盖或者在仓库内存放,现场任何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卸装、物料堆放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运输车辆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乱、车身不带泥,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人口、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应采用砼硬化,道路的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施工现场应设排水网络系统,禁止将泥浆、污水、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水道。

5.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5 / 6

应采用洒水降尘措施,严禁采用翻竹篱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楼层内的建筑垃圾、渣土应采用装袋扎口封闭清运,并采用垂直机械清运或者管道清运方式,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6.当晴天5天以上,且风力达6级以上时应暂停扬尘点的土方开挖作业,并对工地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风力达5级以上时,严禁外架拆除、模板拆除、楼层内建筑垃圾清扫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取固化、覆盖或者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8.建筑工程施工区域的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11.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篇十一

关键词:金属尾矿库,扬尘,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尾矿就是选矿厂在特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 将矿石磨细, 选取有用成分后排放的废弃物。存放矿渣的设施称为尾矿库。尾矿库是空气污染的来源之一, 截至2012年底, 我国共有尾矿库12273座。本文以某铅锌矿尾矿库为例来分析金属尾矿库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规律及污染防治措施。

1. 尾矿库产生的无组织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

尾矿库占地面积为620305m2, 总库容为585.10万m3, 能满足10年服务年限所需库容, 最大坝高为21.0m。

1.1 尾矿砂的粒径分布

由于选矿工艺的要求, 矿石必须经过破碎、磨矿, 致使尾矿砂的粒度较小, ≤0.074mm的占76.92%[1], 尾矿砂粒径分级见表1。

1.2 评价区风速

风速是决定尾矿库产生扬尘量大小的关键因素。本次评价引用包头钢铁稀土公司环境保护研究所和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内蒙古甲乌拉银铅锌矿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计算的尾矿砂启动风速为4.6m/s。对评价区风速≥5m/s的天气进行统计, 见表2。

当环境风速小于4.6m/s时, 排入尾矿库的尾矿砂不会被环境风速扰动, 尾矿库不会产生扬尘。

1.3 尾矿库堆积方式

尾矿库内尾矿砂堆积方法采用下堆式, 尾矿滤饼由库尾向坝前方向分台阶堆存, 首先形成初始堆积平台, 初始平台面积50m×60m, 为了延伸初始平台, 必须沿着等高线方向排尾砂, 形成初始基本平台后排尾砂方向就沿着垂直等高线方向成扇形扩展, 直至形成稳定平台。每级平台宽度不小于20m。平台长度为每级台阶宽度。

注:空白处表示频率为0。

1.4 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

(1) 预测情景

(1) 尾矿库内尾矿砂形成初始堆积平台 (面积为50m×60m) , 当环境风速为5m/s和7m/s时下风向扬尘的最大落地浓度。

(2) 尾矿库内尾矿砂堆积平台面积为10000m2 (考虑到作业平台面积较大时污染最大, 选择作业面积为50m×200m) , 当环境风速为5m/s和7m/s时下风向扬尘的最大落地浓度。

(2) 源强的确定

对于尾矿库扬尘的源强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教材中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公式[2]。即:

式中:Q—起尘量mg/s (含水率≤2.8%) ;

U—平均风速m/s;

Ap—起尘面积m2。

尾矿库起尘量计算值见表3。

(3) 预测模式

对于面源或体源内部的预测点, 可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

x为测点离面源上风边界的距离。

对于面源外的预测点按点源扩散模式计算:

对σy和σz进行修正:

式中x———自接受点至面源中心点的距离;

ay———面源在y方向的长度;

H———面源的平均排放高度。

(4) 预测结果及评价

尾矿库TSP小时浓度预测见表4、表5[3]。

由表4可知, 风速为5m/s时, 下风向200m范围内有扬尘超标现象, TSP浓度最大值为1.0374mg/m3, 是标准限值的1.0374倍;在风速为7m/s时, 下风向400m范围内有扬尘超标现象, TSP浓度最大值为4.0277mg/m3, 是标准限值的4.0277倍。因此在初始平台作业时, 当风速大于5m/s时要考虑抑尘措施。

由表5可知, 风速为5m/s时, 下风向300m范围内有扬尘超标现象, TSP浓度最大值为2.0565mg/m3, 是标准限值的2.0565倍;在风速为7m/s时, 扬尘超标范围在下风向600m以内, TSP浓度最大值为8.0244mg/m3, 是标准限值的8.0244倍。因此当风速大于7m/s时, 在尾矿库边界600m范围内作业时, 有可能对尾矿库外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要考虑抑尘措施。

2 尾矿库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 在尾矿坝上安装6m高防风抑尘网用于抑尘[4]。当作业区距离尾矿库边界600m以上时, 基本可以将扬尘污染控制在尾矿库库区内。

本次预测的结果是假设尾矿砂不含水且尾矿库内没有地形的阻挡作用, 实际现场作业的情况是尾矿库位于地势低洼处, 周围有尾矿坝及坝上安装的6m高防风抑尘网, 可起到有效的阻挡抑尘的作用;另外尾矿库考虑在库区周围绿化, 在尾矿库发生二次扬尘时, 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得到有效消减;再有实际作业时尾矿砂含水率在20%, 大大提高启动风速。因此尾矿库产生的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 结语

金属尾矿库扬尘影响与尾矿砂的粒径、风速密切相关。对于细粒尾矿库治理而言, 只要确保尾矿库设有足够高度的防风抑尘网, 就能防治扬尘可能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参考文献

[1]洪专, 孔铭.尾矿库资源开发应注意的问题[J].矿业工程, 2003, 1 (3) :41-44.

[2]张鸿雁, 等.铁矿尾矿库区粉尘污染源研究[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 1998, 30 (4) :396-398.

[3]张利文, 等.开放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的评估技术与实例[J].环境科学研究, 2006, 19 (3) :18-23.

12.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篇十二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

编制人:吴火明 审核人:李阳 审批人:李维衡

编制单位:湖北天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泰御华园项目部

编制时间: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二 十六日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第二章:编制依据第三章:组织机构及保证措施第四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 ………………………………………… 1 …………………………… 1-3 ………………………… 3-7

第一章: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安居西路北侧。为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编制本项目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及日常检查工作。

第二章: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湖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4、《武汉市环境保护条例》

5、《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保证措施

3.1 组织机构

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其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阳(项目经理)

副组长:吴火明(技术负责人)、冯吉祥(项目副经理)

成员:王晶(材料员)、张华军(施工员)、方志文、王春生(安全员)、邵百学、陶玉台(质检员)

3.2 保证措施

3.2.1 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全过程监督,落实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3.2.2 技术负责人负责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落实检查工作,对投入到扬尘污染专项防治工作中的人、材、机等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将《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落实到位。落实好现场材料存放、渣土覆盖、道路硬化、进出车辆冲洗、晒水降尘及施工围挡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检查并记录,促使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和日常管理规范化。

3.2.3 项目副经理负责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的落实实施、日常巡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污染行为坚决制止,配合技术负责人完善落实该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2.4 材料员负责该项目针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所需材料采购,配合门卫(车辆进出保洁工作),认真做好现场各种材料的存放及覆盖工作。

3.2.5 施工员负责该项目施工临时道路保洁工作以及进出车辆冲洗、现场材料渣土覆盖的落实工作,配合项目副经理完善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2.6 安全员负责每天巡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做好记录,配合项目副经理开展针对扬尘污染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3.2.7 综治员负责对路面清扫、车辆进出、建筑垃圾存放进行覆盖及出场遮蔽工作。

第四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4.1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施工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4.2 项目部管理措施

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措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 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渣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投诉,并及时作整改措施以达到相应要求。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扬尘防治交底,将扬尘防治工作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4.3 设置围挡措施

本工程地处住宅集中区域,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临街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4.4 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措施

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工程每个区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洁、洒水降尘。

在施工场地内,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运输车辆带泥轮胎在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4.5 道路清扫措施

安排保洁人员2名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 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工作。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次数,以保持路面湿润。所产生的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装袋后及时投放到指定地点。

4.6 堆放控制措施

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同时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控制扬尘。4.7 建筑废料处理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全部采用防护网封闭,防护网保证干净、整洁 无破损。建筑垃圾严禁临空抛洒。生活垃圾集中清理出场,严 禁现场焚烧垃圾。

4.8 建筑材料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措施

施工用的加气块砖及配砖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润湿,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其它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 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 车辆要求有防止泄露、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4.9 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措施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部使用商品混凝 土。

4.10 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木工加工棚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布置要求,在每个区段内落 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负责人,负责木工棚的日 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4.11 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渣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

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4.12 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

4.13 建筑垃圾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督查。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临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挡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洒。

4.14 生活垃圾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照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生活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制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4.15 其它扬尘控制措施

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作业。

清扫路面、脚手架时,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的方法。

湖北天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银泰御华园内新建小学项目部

13.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0 篇十三

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

编 制:

批 准:

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3月 16 日

目录

第一章 编制依据„„„„„„„„„„„„„„„„„„„„„„2 第二章 工程概况„„„„„„„„„„„„„„„„„„„„„„3 第三章 扬尘的主要类型„„„„„„„„„„„„„„„„„„„4

1、土壤风沙尘„„„„„„„„„„„„„„„„„„„„„„„„4

2、道路扬尘„„„„„„„„„„„„„„„„„„„„„„„„„4

3、施工扬尘„„„„„„„„„„„„„„„„„„„„„„„„„5

4、堆场扬尘„„„„„„„„„„„„„„„„„„„„„„„„„5 第四章 扬尘防治技术措施„„„„„„„„„„„„„„„„„„6

1、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6

2、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6

3、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8 第五章 工程监理范围、工程内容„„„„„„„„„„„„„„„„9 第六章、监理工作的目标„„„„„„„„„„„„„„„„„„„„10 第七章、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11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11

1、工程施工前的预控„„„„„„„„„„„„„„„„„„„„„11

2、工程施工前检查„„„„„„„„„„„„„„„„„„„„„„11

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12 第九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2

1、工程施工前预控„„„„„„„„„„„„„„„„„„„„„„13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14

第一章

编制依据

1.1 监理规划。

1.2 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

1.3 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建设监理规范及有关的技术标准等。1.4山东省、青岛 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及地方标准。1.5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1.6 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所依据的规范、标准:

1、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DGJJ08-121-2006)。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5、《大气飘尘浓度测量方法》(GB 6921)

6、国家、省、市有关的建设工程规范、规定及地方法规;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0、《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

13、《委托监理合同》。

第二章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名人岛连岛路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西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交一航局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章

扬尘的主要类型

1、土壤风沙尘

土壤风沙尘指直接来源于裸露地表(如农田、裸露山体、滩涂、干涸的河谷、未硬化或绿化的空地等)的颗粒物。对于城市地区而言,除了本地及周边地区的风沙尘外,长距离传输的沙尘暴也是不容忽视的尘源。我国沙尘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很高,不但严重影响北方大部分城市,有时甚至会波及华南的部分城市,已成为春季的重要源类。

2、道路扬尘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尘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道路积尘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邻近地区由于风蚀、水蚀带来的泥沙与尘土;

②机动车携带的泥块、沙尘、物料等抖落遗撒,如车轮从建筑工地、3 矿场、未铺装道路等携带的泥和尘,车载物料的遗撒等;

③机动车行驶造成的自身磨损与消耗(如轮胎、刹车垫的磨损,尾气净化装置的老化与消耗等)及尾气排放;

④路面老化破损后被碾压形成的颗粒物; ⑤冬季冰雪天气施洒沙粒及盐水形成的颗粒物;

⑥生物碎屑,如枯枝落叶,草坪、树木修剪时遗留的碎屑,经过干燥、碾压形成颗粒物;

⑦废物丢弃、泼洒,如烟蒂、纸屑等垃圾; ⑧大气降尘。

道路扬尘对空气颗粒物的贡献除了与自然风力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与道路的等级、清扫方式、车流量及车速等人为因素有关。

3、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指在城市市政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我国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时期,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堆料、运输遗洒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尘,已成为城市重要的扬尘源。建设施工及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扬尘污染,主要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有关。

4、堆场扬尘

堆场扬尘是指各种工业料堆(如煤堆、沙石堆以及矿石堆等)、建筑料堆(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如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作用等造成的扬尘。

第四章

扬尘防治技术措施

1、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土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

(1)道路两侧进行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立体绿化模式,或者实施硬化措施,或者绿化和硬化相结合。注意消灭裸露地面,如树坑、草皮稀疏等,减少风蚀和水蚀造成的尘源。

(2)未铺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硬化,或定期施洒粉尘抑制剂以保持路面低尘负荷状态。

(3)禁止随意开挖,尽量避免道路开挖。应制定详细的防尘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施工期限。道路两侧的施工行为,亦须减少填挖土方,缩短工期,同时承担施工点附近路段的保洁和清洗责任。

(4)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撤或泄漏。出入施工工地的车辆,驶离工地前应清洗车轮及车身。

2、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2.1工程建设阶段

(1)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以及等当地环 5 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工程建设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 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3)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4)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路径,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沥青混凝土、铺设用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之一,防止机动车扬尘。

(5)工程建设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 ① 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

② 铺设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

③ 植被绿化; ④ 定期洒水;

⑤ 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 ⑥定期喷洒抑尘剂。

(6)工程建设期间,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 闭车斗。

(7)工程建设期间,应对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

(8)工程建设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

(9)工程建设期间,应负责工地周边道路的保洁与清洗责任。(10)若工程未能按规定采取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则必须提出替代防治措施,经地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2.2 工程装饰阶段

(1)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标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施工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 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3)施工期间,一般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

(4)施工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从电梯、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

3、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材料堆积(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形成的扬尘。堆场扬尘的控制,主要有以下一些措施:(1)采取密闭存储措施。这主要针对原料堆,利用仓库、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风蚀作用。

(2)堆场露天装卸作业,应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3)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物料堆,必要时进行喷淋。

(4)临时性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应设置高于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的围挡;应当定期洒水、喷洒稳定剂。

第五章

工程监理范围、工程内容

1、建立和健全控制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网络。

2、土方开挖必须选用经相关管理部门核发资质和证照的土方施工单位。

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对各岗位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情况,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措施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3、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求,落实施工前交底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扬尘污染源,采取针对性的专项交底。

4、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档,围档应从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应采用硬质材料进行封闭围档。

5、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应坚实平稳不扬尘。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主干道应适时洒水,防止扬尘;清扫路面时,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方法操作。

7、土方作业时,应有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路面应始终保持较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石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8、道路、管线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并及时完成清运。

9、钻孔灌注桩和地下连续墙施工时,会产生大量的泥浆,在产生大量泥浆施工的作业时,应设置专用的沉淀池及有序排放泥浆水的沟、槽。建筑废水必须做到二级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沉淀池应经常清污,以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0、施工现场的各类运输车辆应当做好车辆保洁工作,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应当采取清洗保洁措施,确保车辆不污染环境。

11、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经营性运输资质和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

12、施工单位应监督运输单位采用车厢密闭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装运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槽罐车装运工程泥浆。

1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专业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携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核准文件。

14、本工程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进出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应保持干净,出场时尾部放料口应收到位。

第六章、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

1、每周的工程监理施工例会,必须提出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

2、安全监理日记、安全月报和安全监理台帐,应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 内容。

3、以总包单位为基础,管理好各分包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以及扬尘污染防治的自检自查工作。

4、督促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专项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5、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1、工程施工前的预控:

(1)工程开工前,列出该工程扬尘污染源的清单,及预控措施等。(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文明施工。(4)在首次监理工作例会上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交底应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2、工程施工前检查:

(1)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员岗位证的持证情况。(2)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岗前、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等。

(3)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施工机械是否持有安全年检证,并对其进行核对。

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3)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有违章施工等安全隐患时,及时指出,以口头和书面资料指出,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按规定进行整改。遇到下列情况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醒和指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安全设施未经自检和复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而擅自使用时。(3)擅自改变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或不按设计图纸要求的施工时。

(4)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5)对已经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6)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定的作业行为时。

第九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和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不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泥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非常重要,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 热点和监理控制的一个重点。为此,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更加需要高度重视,监理工作将着重加强施工前控制和施工过程中的预控,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专职的安全监理员,并由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建设单位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工程施工前预控:

(1)全面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是整个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总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大决策由总监理工程师全权掌握。总监理工程师依据现场情况,调配监理人员,安排工作,落实责任。

(2)设专职安全监理员

目前,人们对施工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施工作业,毫无疑问将带来一定的噪音、粉尘、甚至污水排放等,势必给施工沿线(包括施工人员本身)带来影响,以往类似工程中,传统的监理监管模式,由于监管安全文明的监理员往往要兼管负责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往往带来很大的约束,工作力度大打折扣。为此,项目监理机构将在该工程中落实一名专职安全监理员。该监理员经过安全培训,又熟悉监理业务,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与施工单位安全员对口工作,因此容易发现一些工程施工时安全隐患,便于加大该方面工作力度,以取得更好的监理实效。

(3)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监理细则是监理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机构将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作为监理 督促、约束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依据, 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

除做好以上几点工作,监理过程中,将从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几方面控制,强调施工前预控,重点抓好施工过程中的控制,重视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方案、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方案更加完善;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经批复的《施工方案》实施。

(5)协助施工单位搞好自检自查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通报。

(6)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搞好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对外宣传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检查土方运输车辆的车况,及装运过程中的保洁工作。(2)检查出场的混凝土运输车出料口是否放到位。

(3)检查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处的管理情况及外运情况。(4)检查施工便道的保洁情况。(5)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排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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