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书(共9篇)(共9篇)
1.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书 篇一
小吴初中教师周转房住房协议书
甲方:柘城县惠济乡小吴初级中学 乙方:
为了确保我校教师周转房有效周转使用,切实解决我校教师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上级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甲乙双方必须坚决执行《柘城县教育局关于教师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小吴中心校关于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上级部门若有新的周转房文件颁布,再根据新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之。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周转房只享有居住权,不具有房屋产权及处置权。
3、不经学校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原则上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若装修,退房时学校不承担装修的一切费用。
4、居住人要爱护公物,屋内设施(包括电器线路、管道、水龙头、门、窗、锁等)不得私自调换、转借或拆除,公有住房内易耗品(如水龙头、日光灯、电气开关等)由居住人在居住期间自行负责维修或更换,因管理使用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人负责赔偿。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乙方有维护房屋及设施的义务,注意防火、防盗、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未经批准,严禁改建、搭建,严禁封闭楼内门厅、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场所。
6、在住房分配期间及以后,乙方不得私自调换房间,若经发现、核
实,取消住房资格。
7、乙方入住期间所使用的水电费须自行承担(学校每月补助每户10度办公用电,超出部分每户自行承担,补助有电每学期期末统一结算)。
8、乙方要讲究公共卫生,不得随地乱倒垃圾、乱泼水,不准饲 养家禽宠物影响环境。要讲文明,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有外人非法留宿。
9、为了保证学校教师周转房的完好程度,故规定每套入住周转房必须先交住房押金计人民币¥500.00元(不交者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后才可安排进住,退房时退还押金。
10、本合同期限为一学年,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续签,乙方租住期满,应主动按期搬出周转房,并在退还周转房前将室内清扫干净。乙方逾期不搬出,甲方将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执行承担,情节特别严重者,甲方将上报县教委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乙方有以下情形者,学校可单方终止协议,收回住房:
(1)、已调离学校、退休、辞聘以及与学校解除人事关系者;(退 换期限:教师退休1 个月内,工作调动15日内,辞退、解除人事关 系者7日内)
(2)、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私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3)、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周转宿舍内居住者;(4)、从事非法活动者;(5)、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改装的;
(6)、其行为已影响干扰到小吴初中正常教学秩序的。
1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当乙方由于工作调动、退休
等原因退房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13、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中心校、派出所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2014年3月16日 3
2.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书 篇二
暂行办法(试行)为加强干部“周转房”使用和管理,体现县委、乡党委对乡干部的真心关怀和真情关爱,切实发挥好“周转房”作用。现结合本乡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周转房”使用现状,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乡镇干部主要是指:在乡镇党政机关、站所工作的干部。
第二条
乡镇干部“周转房”是指:由国家和自治区安排专项资金,为稳定乡镇干部队伍、关爱乡镇干部、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解决乡镇干部“住宿难”问题建设的“周转”用房。
第二章
使用对象及条件要求
第三条
使用对象:在本乡工作的所有干部、职工,优先安排自治区为南疆四地州专项招录的干部(选派生、军转、五大生)。
第四条
条件要求:使用“周转房”的乡干部必须是在本乡没有住所,必须符合使用对象要求。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五条
乡干部“周转房”的产权属于国有资产,隶属于县委,由乡党委负责日常使用和管理,县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管。
第六条
使用前由符合条件与规定的乡干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乡党委审核、批准、公示七日后无异议的,签订使用合同并作为享受“周转房”对象予以发放,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乡干部可无偿使用“周转房”,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含水、电费、取暖费等)由本人进行解决。
第八条
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地板、墙壁、门、窗损坏,由乡镇府统一负责维修。若因人为造成的,由责任人负责维修。
第九条
出现房屋主体问题,如漏水、墙体裂缝等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房屋使用人要维护好“周转房”内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不敲拆墙体,不拆卸室内设备、设施,不能私自间隔走廊过道和房间,不占用公共区域。要及时维护好干部“周转房”内外卫生清洁,不影响他人,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楼内或留宿等。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3.学校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篇三
一、前言
为了加强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师交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此,学校制定了《xx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为使此次经济周转房分配体现公平、公正、民主原则,学校召开了全体领导会议,成立教师周转房分配领导小组。现将此次周转房分配方案公布,征求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同时,希望全体教职员工理解、支持学校的决定,使本次分配周转房工作顺利完成。
二、分房对象:
在编在职在岗特岗教师(含已转正的特岗教师)
三、经济周转房分配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分房程序: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依照本方案进行审核,报周转房分配领导小组讨论落实。
五、注意相关事项:
4.汀泗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篇四
根据省教育厅、咸安区教育局、汀泗教育总支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我校教师周转房分配制订如下方案:
1、教师周转房分配对象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① 汀泗中学在职在编的教职工。② 非退休、内退、病休教师。③ 未入住校内成套住房的教师。④ 在汀泗镇上无私房的教师。
2、教师周转房优先考虑对象 ① 就近工作的教师优先。② 因没有住房在外租房的教师优先。③ 长期居住在学校非常简陋的平房的教师优先。④ 在汀泗中学拆迁房居住的教师优先。⑤ 独生子女户优先。⑥ 在同等条件下工龄长的教师优先。
3、教师周转房分配审批程序。① 教师申请。② 学校教代会、校务会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③ 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计分排序,教师由高分到低分渐次选择楼层,并将结果公示。计分方法:工龄每年1分,职称:高级4分,中级3分,初级2分,其他1分;学历:本科3分,专科2分,其他1分。④ 通过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周转房住的教师必须缴纳周转房保质金2000元,并签订周转房住房协议。
汀 泗 中 学
5.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书 篇五
华容区教育局:
红莲湖第一小学位于华容区红莲湖新区,是一所异地新建的小学。学校占地面积2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297平方米,目前拥有教学楼一栋,综合楼一栋;现有教学班24个,在校学生1200余名,教师56人。学校自2009年移迁新址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和庙岭镇的大力支持下,新学校建设已基本成型,学校已具备一定规模。然而,随着学校的发展,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学校教师住房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2013年秋季开始,我校有七名新录用的外地教师无处安身,我们虽经多方努力,借用中学住房、租用民房,但这绝非长久之计,加之学校财力有限,无法支付高额租金。2014年秋学校还将新录用教师15名,到时教师住房问题将更加突出。为此,我们特向上级提出申请建设教师周转房(约750平方米)。欲使其乐其业,必先安其居。鉴于此,红莲湖一小教师周转房建设迫在眉睫。为此,恳请区教育局本着勤政为民切实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的宗旨,批准此报告。
庙岭镇中心学校
6.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书 篇六
(本办法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并经公示五天无任何异议)
一、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转房管理,充分发挥现有周转房的作用,更加公平、合理地安排周转房,根据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及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周转房是指产权属于学校、用于解决在职在岗教职工短期住房困难的住房。
三、为确保周转房的流动性,周转房实行只租不售的政策,租金标准由学校制定(暂按每套150元/月收取,如上级有规定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四、周转房安排原则
1.周转房租住,由个人申请由学校根据入住条件统一安排。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新进校正式教职工可安排租住周转房。属学校引进人才,由个人自主选择。周转房租住的安排以工作需要为优先。
2.周转房租住期限为1周年,租住期满须无条件及时退房。3.学校与安排租住户签订租住协议,并严格依据协议实施管理。
五、租住条件
在职在岗教职工(不含临时合同工,下同)租住周转房按以下条件顺序优先安排入住:
1.现任(含入住后二个月内任, 下同)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并且在学校周边8公里(来校最近路程,以下同)内无房户(无房户是指本人、教职工夫妇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未购买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未参加集资建房,未自建住房或继承有住房,未申领住房补贴、价差补贴,未享受国家优惠售房政策者,下同)。
2.无房户并且晚上有下班辅导或经常工作任务的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3.学校周边8公里内3公里外有房户的现任班主任或学校领导。4.无房户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5.其他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同意的临时安排住房者。
注:在上述条件相同情况下,教师优先职员,近三年内优秀教师(先进 工作者)优先其它教师(职员),工作任务者重优先。
六、原则上学校预留10%的房屋作后备或应急使用。
七、总务处是学校周转房管理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校周转房的管理与服务。
八、申请租赁程序。由教职工本人填写租赁申请表,报总务处,经学校同意后,由总务处组织抽签决定入住房号。学校与入住人签订周转房入住协议书。
九、租住周转房实行履约保证制度。
(一)凡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周转房租住协议。
(二)入住人需交纳租赁保证金,保证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如有违反,总务处将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或全额保证金。保证金标准由学校制定(5000元/套)。保证金退回租赁住房时无息返还。
(三)凡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应按规定如期足额交纳租金(按季度交)和水电费,逾期未交租金和水电费的,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周转房租住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单方面立即终止入住协议,入住者要在10日内无条件退还周转房:
(一)调离学校。
(二)辞职、自动离职,退(离)休。
(三)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合同。
(四)不在学校服务。
(五)不满足租赁条件并且租赁期已满一年。
(六)其他学校认定应退房的。
十一、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周转房租住协议,不退还保证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强占公房的。
(二)将周转房转让、转租或变相转让他人居住的。
(三)未经学校许可,私自调换住房的。
(四)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
(五)擅自进行改装或户外乱搭建的。
(六)因各种原因离校、离职、解聘、退(离)休、开除未及时退房的。
(七)享受相应的房改政策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出周转房的。
(八)申请入住教师周转房有弄虚作假的。
(九)其他违反学校周转房管理制度和租赁协议的行为。
十二、终止入住协议后,10日内拒不退房者,当年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不退还保证金。
十三、周转房的维护。入住后室内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住户负责,室外属公共使用的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负责(从收取的租金开支)。
十四、申请租住学校周转房的教职工,应如实填报情况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租住周转房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十五、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十六、本办法自2013年7月20日起实施。
南宁市邕宁区朝阳中学
7.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书 篇七
甲方:XX市XX学校
乙方:老师
为方便开展校园信息化建设,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本校教师配备办公电脑一台。配置为:品牌、机身序列号、显示器序列号。设备进校登记日为年月日。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品牌及质量合格的产品;
2、为乙方提供使用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及技术支持;
3、为乙方创造安全使用电脑办公的环境条件。
乙方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互联网使用的各项法律、法规;
2、确保在本校内办公时使用,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得转为它用;
3、爱护电脑设备,使用学校分配的指定IP地址上网,统一安装学校提供的网络版瑞星杀毒软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如出现设备故障,三年内由厂家按质保协议保修,三年后由学校承担,时间起始点以设备进校登记日期为准)。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确保设备配置的完整性和统一性,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改变其配置。学校统一安装软件,未经学校同意,乙方不得删改、添加软件;
5、使用电脑应以安全、节约为原则,电脑使用过程中人中途离开要关闭显示器电源,下班结束离校前应正常关机并切断设备电源,放假前或遇到雷阵雨天气除了切断设备电源还应拔下网线断开网络,以防雷击。
6、乙方离校应办理归还手续,归还时,应保证软硬件系统完好。如有损坏,按本项第二条政策执行后,再办归还手续。
甲方权利:
1、拥有该设备的产权;
2、有权根据工作安排,调整该设备的分配。
乙方权利:
1、拥有独占性使用权;
2、拥有常规管理权(拒绝他人使用、为保证设备安全而采取相应措施);
3、可根据工作需要自选软件,经学校同意由学校技术人员进行安装。
以上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自愿签定上述协议,本协议涂改无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如对条款有疑问,请咨询校长室。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书 篇八
项目建设用地申请书
耀州区国土资源局:
XX中学地处耀州北部山区,距城区60公里,是耀州区布局调整保留学校。今年秋季开学原XXXXX中学教师并入我校,使全校教师达到61人,绝大部分教师离家远,需住校工作,而我校现有校舍远不能满足需求。现依据《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设方案》,需要在校园内新建教师周转宿舍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004平方米,占地面积334平方米。
现向贵局提出用地申请,请予以办理为盼。
耀州区XX镇XX初级中学
9.教师笔记本电脑购置使用协议书 篇九
教师笔记本电脑购置使用协议书
甲方:四川省屏山县中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本校教师,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教师运用网络资源服务的教育科研,以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甲方和教师乙方共同出资购置教师教学办公用笔记本电脑一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采取“甲方负担3000元,乙方自愿出资元”的方式,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
二、本笔记本电脑所有权五年内属甲方所有,购置后由甲方统一记录机号、编码存档,乙方拥有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权。此笔记本电脑仅限乙方本人教学公务使用,个人不得私自将笔记本电脑租赁、外借他人(包括自己的子女、亲属)。甲方在检查时不能按时上交电脑的或长期不运用于教学的,甲方将收回并取消其使用资格。电脑使用五年后归乙方所有。
三、本笔记本电脑坚持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在使用期间个人要妥善保管,不可人为造成损坏或增减配置,不可随意开盖拆卸。
四、笔记本电脑是为教学服务的,不得在工作时间利用所配笔记本电脑从事炒股、看电影、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浏览非法、黄包网站,不发表违法言论,不将本校网络资源内容擅自外传。每台笔记本电脑网卡地址均由学校统一备案,学校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监控跟踪并做出相应的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做好考评等工作,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以确保资源库等建设的需要。
2.乙方应规范正确的使用电脑,努力提高电脑使用率,使用期限内必
须妥善保管笔记本电脑,以保障日常办公和教学的需求,学校有特殊需要
时,可以随时调用。
六、出现以下情况时,做如下处理:
1、若调离或离开教学岗位,从离岗之日止不足三年者,电脑移交学校,学校补给教师个人出资部分。凡不补交者,学校不出据任何人事调动手续;从离岗之日止达三年或三年以上者按使用年限折算,教师个人补齐剩余部
分,电脑归教师所有。如第三年调走,折旧1800元,教师个人应补
3000-1800=1200元,电脑归教师所有。凡不补交者,学校不出据任何人事
调动手续;从离岗之日止达五年或五年以上者不再补交任何经费,电脑归
教师个人所有。
2、在厂家维修期限内若出现故障,由甲方进行检查后,联系商家进行
维修。不按《产品说明书》或《服务手册》的内容使用、维护、保管而导
致故障损坏或超出维修期后,笔记本损坏,学校可协调维修,维修费用由
使用者承担。
3、在三年内如有丢失或个人原因造成严重损坏而不能使用,本人应在一月内购买同等品牌、配置和价格的笔记本电脑(学校不再给予购置补贴),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否则将视使用年限及折旧金额向甲方交纳
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以上协议自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屏山中学(盖章):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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