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2024-12-13

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精选13篇)

1.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篇一

关于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理论思考 发表时间:2012-2-10 10:13:03文章来源:《合作经济调研》文章作者:孙仲彝浏览次数:656

(摘要)

孙仲彝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是确立并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明确了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的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调整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经济所占的比重(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是必要的和必然的。

然而,到2010年,公有制资产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为34.0%,非公有制资产的比重为34.14%,联营经济占0.30%,有限责任公司占25.28%。如果将联营经济、有限责任公司的公有制资产按1/3折算约为8%,2010年公有制资产也只占42.0%(其中国有经济为37.96%,集体经济为4.04%)。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资产的比重,在调整所有制结构过程中,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作下降是必要的,但是,为了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了坚持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前提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确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未来改革过程中,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的资产,在全社会总资产中不能毫无限度的下降,否则,无法体现包括国有和集体的公有制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和主体地位。

为了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公有制经济在所有结构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很有必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对集体经济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从理论上加以研究探讨,以正视听。从对有关问题理论上的探析和现实经济活动中集体资产过度下降的情况来看,要求我们在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过程中必须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著作,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的能力,探索回答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划清四个界限的要求,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大力推进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2.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篇二

一、我国企业管理者在跨国公司管理中存在的管理沟通障碍问题

根据对相关资料的翻阅和查找, 总结出企业跨文化管理沟通障碍的含义, 其实就是指由于各个国家的文化不同, 使其各个企业的领导者有着不同的管理方式, 他们在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时, 因为这种文化差异性的因素, 导致信息传递不准确, 在管理中和交往中容易产生误解, 从而导致管理沟通障碍的产生。

1. 语言障碍

在企业跨文化管理中, 最明显的沟通障碍就是语言的障碍, 由于国家不同, 每个员工使用的语言不同, 对于语言的理解和表述也都不尽相同。同样的一个词语在不同的环境中会有不一样的含义, 这通常就会导致沟通者与被沟通者对于这个词语的理解产生偏差。除此之外, 在语言的表述上也会出现沟通障碍。尤其是中国文化具有几千年的历史, 中国的语言博大精深, 文字寓意丰富, 在不同的情境下, 中国的语言文字代表着不同的意义, 在进行跨国公司管理的过程中, 西方人很难理解中国文字的复杂意义, 语言障碍问题十分严重。

2. 认知障碍

跨国企业通常员工都来自于多个不同的国家, 这些员工生活的环境不同、受到的教育不同, 因此思维方式和价值观也都大不相同。而作为一个企业, 如果思维方式和价值观是不同的, 那么员工针对一件事情给出的答案有可能就是南辕北辙的。所以企业在进行跨文化团队管理时, 必须考虑到员工的这种差异性, 增强员工的认同感, 使其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否则在认知沟通障碍下, 企业团队就会如同一盘散沙, 无法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

3. 文化障碍

在跨国企业中, 常常存在这样一种情况, 就是当彼此的沟通出现障碍时, 双方都不愿意倾听彼此的想法, 拒绝沟通和退让, 这种情况主要源于沟通者对于自己文化的优越感。一旦这种文化优越感出现, 就会形成极大的沟通障碍, 非常不利于企业内部的和谐发展。

二、改善企业跨文化管理沟通障碍的有效措施

1. 尊重企业管理中的文化差异性

对于跨国企业的管理者来讲, 必须意识到跨国企业本身就是由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员工组成的, 因此, 作为领导者必须端正心态, 正确认识企业管理中的文化差异性, 学会尊重每个员工不同的国家文化。并且在了解各国文化差异性的前提下, 进行积极的交流与沟通, 减少文化差异性导致的沟通障碍, 避免员工之间出现文化冲突, 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具体的做法可以分以下几步:第一管理者在进行跨文化管理沟通之前, 要做好准备工作, 对跨国公司所在国家的文化背景了解透彻, 明确双方的文化差异, 尽量避免文化差异导致沟通不畅。第二管理者在进行跨文化管理沟通时, 要掌握灵活的沟通策略, 灵活对待双方之间的文化差异, 做到求同存异。第三完成跨文化管理沟通之后, 要进行反思和总结, 将自身在沟通中存在的问题记录下来, 避免下次再出现类似错误。

2. 提高对不同文化的理解能力

对于一个国家来讲, 其文化都是经过几千年的历史沉淀, 这这种文化底蕴对于每一个国人来讲都影响颇深。因此, 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要海纳百川, 提高自身对不同文化的理解能力。跨国企业, 本身就是各种文化的融合, 在融合的过程当中一定会出现冲突和矛盾, 这都是正常现象。跨国企业只需做到以下两点, 对于减少企业管理沟通障碍一定会起到非常好的作用, 一是入乡随俗, 尊重跨国公司所在位置的本地文化, 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沟通时, 以当地人的沟通方式进行交流, 这就需要管理者对当地人的思维方式和文化背景进行研究, 才能够更好的掌握沟通交流方式。其次作为跨国企业的管理者为了企业内部的员工能够沟通顺畅, 减少冲突, 定期要组织企业员工进行文化培训, 这种培训方式既可以让企业内部的本地员工来讲解当地的文化背景、文化习俗、语言表达方法等, 也可以聘请专家来进行培训, 让企业内部员工对于企业的文化环境有一个大致了解, 避免因为沟通障碍导致矛盾产生。

3. 培养企业员工文化认同感

文化认同感是指沟通者双方在进行一定的沟通和了解之后, 对于各自的文化都能够尊重理解和接受。作为跨国企业, 要想让其良好发展, 必须培养员工的文化认同感。只要员工与员工之间认同彼此的文化, 才能够创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使企业人心能聚在一起。在企业的沟通管理过程当中, 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 都要学会换位思考, 在最大程度上尊重对方的文化。

三、结论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 跨国公司的建立是必然的产物, 而跨文化管理沟通障碍问题也是没有办法避免的。这种企业跨文化管理沟通障碍不仅存在于员工与员工之间, 也存在于管理者和员工之间, 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尽量避免这种文化管理沟通障碍, 就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 因此, 作为跨国企业, 对于跨文化管理沟通障碍问题必须充分重视起来, 在相互尊重合理的基础上, 尊重彼此的文化差异性, 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消除这种文化差异导致的沟通障碍问题, 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代兴军.关于企业文化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经济纵横, 2013, (4) :53-56.

3.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篇三

关键词:文化产业立法;欧美经验;完善

文化产业是21世纪的一项新兴产业,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成为支柱性产业。实践证明,一国的发达程度越高,其文化产业支柱性的作用就越强,对经济发展的促进就越大。文化产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已在世界各国达成共识。各国政府也已将“文化立国”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我国的文化产业虽说在近年来也得到了快步发展,但目前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法律法规相当不健全,成为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如何完善文化产业立法,解决立法中的相关问题,也就成为法学研究领域的一项新的重要课题。

一、我國文化产业的立法现状

了解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是研究我国文化产业立法的基本前提。2009年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是我国的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且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性产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加入WTO,我国的文化产业的投资主体逐步多元化,对外开放程度也逐步融入国际市场。但是从全球范围来看,我国的文化产业还有许多方面需要继续改善,如总量不足、投资渠道不畅、缺乏资金支持以及欠缺国家税收政策支持等等。了解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就要知悉我国文化产业的立法现状。当今我国所涉及文化产业的法律法规按照不同的制定机关分为不同的位阶。

(1)在全国范围适用的有关文化方面的立法。这些位阶的法律法规主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制定的,如《行政许可法》和《广告法》等,行政法规如《著作权法》和《出版管理条例》等。可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并没有站在产业发展的立场去考虑文化产业的发展问题,所以此些法律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促进与保障并没有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且更无法满足文化产业迅猛发展的法律要求。

(2)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90年代以来,我国也陆续出台了一些部门规范性文件,如《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这些规范性文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但因为这些规范性文件并不十分具体,可操作性差,且效力层次也较低,因此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的制度层面支持的作用非常有限。

(3)地方政府制定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北京、上海等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上海市加快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这些政策法规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可由于这些政策法规都是针对地区性文化产业发展的初期而制定的,其内容和制度不能够适应和支持文化产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对文化产业整体发展的协调和促进作用不足,内容上也较为宏观且不够具体,适用性较差。

由此看出,我国虽然出台了一些与文化产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文化产业立法还不完善,吸收和借鉴国外文化产业立法的经验和教训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文化产业立法的一个不错选择。

二、欧美国家文化产业的立法经验

1.美国的文化产业立法

当前,美国在全球文化产业的占有比重中处于首位,其份额占世界文化市场的一半左右,可是美国在历史文化资源上并不具备发展文化产业的优势。美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优势地位主要是由其完善的法律体系和雄厚的资本推动的。例如,好莱坞电影在资金和技术方面拥有着领先的优势,但是促使其能够快速发展的一项重大因素是其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美国政府在文化产业相关立法方面非常的给予重视,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颁布的《国家艺术及人文事业基金法》、《版权法》到90年代末20世纪初陆续颁布的《数字千年版权法》和《家庭娱乐和版权法》等等,都使美国的文化产业立法逐步填充和形成自有体系。

2.英国的文化产业立法

“创意产业”的概念最早在英国被提出并得到长足发展,包括建筑、广告、设计、表演艺术、音乐等十多个个行业,英国政府经常通过发布白皮书或法案的形式,出台发展创意产业的方案或措施来扶持其发展。《数字英国:最终报告》是在这一领域值得一提的主要指导性文件。截止目前,它是英国政府在数字领域出台的最为严肃的政策。报告中有很多条款都涉及到了创意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与交易、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的关系以及知识产权的地位等,并且,报告中将盗版作为了创意产业发展的最大威胁,且列出了相关的解决办法。2010年4月,数字经济法案在英国通过,报告中的一些政策和建议都写进了法律。在广播影视、遗产保护和新媒体等某些具体领域,英国政府也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以此来规范此领域的发展,但并没有制定对文化进行宏观制约的相关法令。

3.法国的文化产业立法

与英国相比,法国的文化产业立法体系相当成熟。法国政府在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接连颁布了《历史保护选区和不动产修复法》、《文化宪章》等相关产业法律,本世纪初又颁布了《博物馆法》来对博物馆的运行操作制订了相关法律规范。2001年,法国在联合国会议上提出了“文化多样性”的主张,并得到与会国家的大力支持。

三、我国文化产业立法的完善

通过对比与借鉴,笔者以自己的见解,提出如下建议:

1.制定我国文化产业的基本法,尽快出台《文化产业促进法》

就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形势来看,我国急需一部以全国统一立法的形式出台的文化产业基本法。第一,制定文化产业基本法不但可以将文化产业的支柱性地位加以确认,使其发展政策上升为法律层面,也可以根据基本法制定其他具体门类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立法体系的形成;第二,文化产业基本法的制定,可以反哺文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相关从业人员将有法可依、有法可据,有利于文化产业的规模、和谐发展;第三,文化产业基本法的制定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柱,为我国文化产业产品的出口提供了法律保障。

2.构建文化产业立法的基本制度

构建文化产业立法的基本制度,包括文化产品内容审查制度、文化产业市场准入制度、文化产业市场管理制度和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①文化产业内容审查制度主要从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暴力、色情、反人类、反科学等有损社会和国家的内容要坚决抵制,另一方面对不合规的内容审查程序进行重新设计和安排。②市场准入主体的明确及进出市场的条件是文化产业市场准入制度的重要环节,对违反规定达到严重程度的文化产品公司要驱逐出文化市场。③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包括税收调控制度和具体的市场管理制度。调整文化产业税收立法,给予文化产业税收优惠,可以推进我国文化产业市场的合理运作和稳定发展。④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的内在要求。

3.完善地方性文化产业立法,建立文化产业发展的地区协作机制

4.关于养老问题的若干思考 篇四

2014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即将来临,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积极备战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中公网校专家特别推荐最新备考信息,预祝广大考生在公务员考试中金榜题名,荣获佳绩。我国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7亿人,六十岁和六十五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和百分之十四,同时,老年人口数量每年以800万速度增长,这样一组数据充分说明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目前老年人口问题突出,失独老人、空巢老人问题十分严重。

当前中国老年人精神空虚问题十分严重,我国在2013年7月1日,将常回家看看纳入《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此,很多人士提出质疑,主要的声音指向“常回家看看入法”没有可操作性或是有效性,根本没有办法约束子女在精神上赡养老人。然而,有一点我们必须要清楚,法律除了具有规范社会行为、惩罚犯罪、威慑等作用,还具有弘扬社会主旋律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作用,而此项法律的主要目的也是要引起社会对老年人精神世界的普遍关注,进而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从这个角度看,作用已经达到,那么入法就具有了一定意义与价值,是值得倡导和支持的。

近期,多地爆出有空巢老人病死家中多日才被邻居或警察发现的事件,这让民众除了感到丝丝悲凉外,还不得不使我们重视空巢老人的独居问题,如何有效减少类似事件发生?看来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比如可以在社区开办老年饭桌,老年人依然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辅,老年人中餐或晚餐可以由社区统一提供服务、统一进行管理,以减少老年人的独居风险。

5.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篇五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发展杭州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我市创文化名城步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杭州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新世纪杭州的支柱产业之一,成为推进杭州建设文化名城的强大动力。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01年8月17日

关于加快发展杭州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

杭州是国家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和浙江省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具有发展文化产业的优越条件。杭州新时期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建经济强市、创文化名城,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发展文化产业是杭州建设文化名城的突破口,是推进经济与文化协调发展,实现杭州新时期发展目标的重要战略举措。

一、发展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总体目标

发展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围绕建经济强市、创文化名城,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杭州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充分发挥现代高新技术对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文化创新,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使文化产业成为杭州经济发展新的重要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之一,进一步繁荣我市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要求是:

———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既要遵循党的文艺方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也要遵循市场经济和文化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规划、指导、服务和管理作用,保证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开放文化市场,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确立文化企业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坚持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文化资源的关系。坚持对文化资源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又要实现保护文化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战略目标。

———坚持依法管理。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十五”期间,全市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全市GDP的增长速度,力争保持年平均增长15%以上;全市文化产业创造的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现在4.8%达到6%;通过努力,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把杭州建成为浙江省乃至全国文化产业的重要基地。

二、大力培育和发展重点文化产业门类

根据杭州城市特色、资源优势、文化消费趋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新世纪城市发展规划,把文化旅游、现代传媒、艺术品、文体娱乐和教育培训这5个行业作为优先发展的文化产业,形成以重点文化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联动发展的格局。

———发展与“旅游西进”战略相结合的文化旅游产业。进一步加强对良渚文化、吴越文化、南宋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的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文化与旅游的结合,以文促旅,以旅兴文,以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为载体,推动旅游和文化艺术活动的发展。建设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旅游精品项目,使杭州成为国内外重要的旅游文化活动集散地。

———发展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的现代传媒产业。以加快建设以“两港三区”为重点的“天堂硅谷”和高起点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网络化为契机,推动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结合,努力发展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传播为主的现代传媒产业,使杭州现代传媒产业的发展水平处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发展与会展业相结合的艺术品产业。以发展会展业为契机,积极培育艺术品和文物市场,推出在全国乃至国际上有影响的大型艺术品展览,发展有影响的艺术品拍卖行和中介机构,使杭州成为国内重要的艺术品创作、生产和交易中心之一。

———发展与大众文化、体育、健康消费相结合的文体娱乐产业。大力发展文艺演出业,积极开展国内外文化交流。努力开拓以体育健身、体育竞赛、体育用品生产销售为主的体育市场,积极申办具有较高水平、较大规模的全国和国际体育竞赛。加快发展促进市民身心健康的卫生保健事业。努力争取使杭州成为国内外重要的文化交流、体育比赛的承办地之一。

———发展与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产业。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或独立办学,进一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推进终身教育。大力发展专业知识、实用技能的各类培训业。积极探索与国内外名牌大学合作办学新路子,加快建设“大学城”,打响“学在杭州”的品牌。

三、积极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大力扶持文化骨干企业

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以需求为导向、品牌为龙头、资产为纽带、企业为主体,打破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对全社会文化资源进行整合。树立“只求所在、只求所用、不求所有”的观念,积极争取并支持省级部门、省属企业在杭投资文化产业。进一步扩大开放,吸引各方投资,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文化企业来杭落户。力争在“十五”期间,形成一批发展前景好、产业规模大、竞争能力强,具有杭州特色的文化产业群和文化骨干企业。构建呼应“城市东扩、旅游西进”,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产业布局。大力实施文化品牌战略,充分利用西泠印社、中国美术学院、雷峰塔等品牌优势,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文化旅游等领域,培育一批名牌单位,推出一批精品名作。

推进文化企业集团化发展,改变目前文化产业单位规模小、相对分散、难以形成社会化生产和规模经营的状况。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组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同时在出版、文艺演出、体育、文化旅游、娱乐休闲、艺术品生产等行业中,扶持一批规模化、集约化的骨干企业,并创造条件发展成为企业集团。

四、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改革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动力。要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体制,真正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各级政府要将职能转变到统筹规划、制订政策、把握导向、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上来,营造有利于发展文化产业的宏观环境。

加大对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对不同的文化单位区别政策,分类指导。对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美术馆、音乐厅、档案馆、科技馆等公益性机构和少数重点国办艺术院团,作为非营利性机构,继续保留事业单位的性质,财政予以重点支持,并鼓励社会捐赠。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都应通过企业化改造,逐步走向市场,依法经营,自负盈亏。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与经营性国有资产相分离。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加强监管,防止流失。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采取租赁、承包等方式,也可通过股份制改造或出售,实现资产重组,使文化企业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少数确需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也要实行企业化管理。

进一步深化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单位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实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职工全员聘任、职称评聘分离。改革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

尽快建立健全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离退休管理、人员分流等社会保障体系,为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形成多元化投资机制

在继续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加大政府投入和扶持力度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研究建立发展文化产业的投融资体制,鼓励组建各种类型的文化发展基金、文化投资公司,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上市等手段融资。

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兴办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与博物馆、艺术馆、文艺团体、学校及卫生、体育项目。加强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政策的研究,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允许国内外资本参与的文化产业项目目录,吸引国内外资本参与国家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的投资开发。

积极探索国有文化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道路,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鼓励企业法人交叉持股,吸引外资、集体和个体私营经济参股,推行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努力推动文化消费,积极培育文化市场

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积极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产业的发展,使我市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在消费性支出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位居全国前列,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不断增长的需求市场。

积极培育文化市场。文化艺术生产单位要转变观念,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生产创作、流通营销和服务收益机制,努力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作品。报刊和图书也要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面向市场、面向大众,增强可读性。重视文化市场基础建设,建立现代化、社会化、网络化的文化商品流通体系。大力培育农村文化市场,扶持面向农村的文化生产经营单位。

大力发展文化中介机构,完善文化经纪人制度。重点发展演出、展览、比赛、知识产权交易等中介机构,使之成为联络文化生产、文化服务、文化消费的中间环节。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推介,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进一步理顺和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置文化市场管理机构,改变文化市场交叉管理、多头管理的现象。加大文化立法和执法力度,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文化侵权和非法出版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文化环境,引导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

七、推动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的结合

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的结合,加大对传统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升级改造力度,实现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加快以高速宽带城域网为重点的信息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三网合一”步伐,发展传媒网络,建立第四媒体,充分利用有线数据网络平台,开展网上宣传和增值服务。以杭州图书馆新馆建设为核心,建成区域性图书、档案网络存储查询系统,推进图书馆、档案馆数字化进程。

推进印刷出版业的技术改造,加快电子信息技术在印刷出版业中的运用。建立杭州电子出版社和杭州音像出版社。把杭州雄厚的电子光盘生产能力、软件开发能力与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较强的艺术生产能力结合起来,实现传统印刷出版业的升级换代。

进一步掌握和发展各种现代传播手段,积极推动先进文化的传播。加快用高新技术武装文化体育娱乐设施,提高文艺生产单位技术水平,推动文化生产力的发展。

八、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

发展文化产业,关键在于培养和集聚一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人才、熟悉国际文化经营运作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掌握文化产业高新技术的专门人才和一支高素质的文化管理干部队伍。把文化人才的培养纳入全市跨世纪人才培养规划,加强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文化创作、文化管理、文化经纪人等高级人才的培养,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人才保障。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住房、户籍、职称、分配、家庭安置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文化名人和优秀文化经营人才来杭创业。

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艺术创作和工程人员予以重奖。允许和鼓励有特殊才能的文化人才,以其特长和管理才能作为无形资产,按一定比例持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并参与分配。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创业环境,以事业留人、以政策留人、以感情留人。

九、完善文化产业政策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已经出台的扶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完善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促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增幅应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并逐年递增。要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按宣传文化企业上年上缴所得税的实际入库数列支出预算,建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各级财政要继续在预算中安排部分专项经费,纳入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要按照财政部、中宣部《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文字〔1997〕243号)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财文字〔1997〕财税政18号)规定,继续征足用好文化事业建设费。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其捐赠额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比例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人才引进、规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方面与国办文化企业一视同仁。鼓励文化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改造,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原享受优惠政策不变,财政拨款标准3年内不减。对列入我市优先发展的文化产业项目,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贴息贷款扶持其发展。成立杭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通过体育彩票销售发行方式筹集体育事业资金。现已出台的一系列鼓励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文化产业,并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加大对文化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做好重点文化设施的建设规划,并纳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在立项、资金、用地、规费、拆迁等方面给予保证和优惠。新建城市住宅小区要预留社区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用地,并征收文化体育设施配套费,用于小区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十五”期间,集中力量建设杭州大剧院、杭州广播电视中心、国际会展中心、杭州图书馆新馆、杭州美术馆、杭州历史博物馆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西湖文化广场、黄龙体育中心二期工程的建设。改造杭州体育馆、场,兴建运河文化广场、城北体育公园等开放性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发展电影城、图书城、新华书店等文化服务网络。

十、加强对发展文化产业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从始终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高度,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我市新世纪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制定措施,狠抓落实。为加强对发展文化产业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发展文化产业指导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杭州发展文化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和协调文化体制改革,解决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宣传、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科、教育、体育、卫生、旅游、园林文物等部门,要增强守土有责、发展有责的意识,在努力推进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以大杭州、大文化、大产业的观念,研究落实指导社会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及举措。

计划、城建、外经、规划、土管、财税、国资、统计、人事、劳动、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出谋划策,积极提出并落实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为发展文化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积极宣传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地各部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宣传优秀文化产品、文化名人,为加快杭州文化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建立完善文化产业的统计调查体系和评估制度,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为社会提供发展文化产业的信息引导,为政府提供发展文化产业的决策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

[关键字词] 文化产业 [法规类别]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关] 地方政府 [国家地区] 地方

[所属地方] 浙江

[颁布日期] 2001年8月11日 [实施日期] 2001年8月11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建设文化名城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省的一系列文化经济政策,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和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大省若干文化经济政策的意见》(浙政发〔2001〕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财政投入政策

(一)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每年增长幅度应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市本级每年安排文化艺术专项经费500万元,重点用于市级文化单位的艺术创作和精品生产。“十五”期间,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比例要有明显提高。

(二)继续加大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力度。宣传部和财政局要切实安排好文化事业建设费,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从2001年始至“十五”期末,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用于对区精神文明建设项目,包括文化广场、体育健身苑等建设项目进行评比,实行以奖代拨。

(三)继续建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按市文化局、市文联、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所属的宣传文化企事业单位和杭州日报社当年上缴所得税的实际入库数列当年支出预算,纳入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其中70%用于上述各单位的技术改造、精品创作、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图书发行网点建设、文物保护、新闻信息化工程等项目的补助和奖励;30%用于市广电中心大楼、杭州大剧院、市图书馆新馆等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及全市重大宣传文化活动。

(四)调整文化事业经费支出结构。重点保证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对杭州歌舞团、杭州越剧院、杭州杂技总团等重点艺术团体继续保留事业性质,实行定项补助;对其它市属国有专业艺术团体,以及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财政给予适当的扶持,实行基数包干,一定三年。对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由财政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对已改制或不享受财政补助的文艺团体承担的公益性演出任务,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五)建立文化单位国有资产的自我积累补偿机制。各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所得必须全额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对有经营收入和服务性收入来源的文化单位,可按资产总值提取修购基金。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办法,逐步建立文化单位国有资产自我积累机制,并可适当放宽提取修购基金和折旧的比例。

二、税收优惠政策

(一)鼓励社会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场馆,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项目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二)支持文化单位加快科技进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文化单位的电子设备年折旧率可达到20%,其他文化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文化单位的技术开发费可在成本中按实列支。

三、融资投资政策

(一)多渠道积极筹集资金,保证“十五”计划中杭州大剧院、杭州图书馆、杭州美术馆、杭州体育场等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列入市财力安排的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市财政要做好资金落实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鼓励单位自筹资金进行文化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贴息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授权市文化局依法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重组和营运,实行价值形态的经营管理,探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途经。

(三)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多种形式投资兴办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文化、体育经营企业,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税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国办文化单位一视同仁。

四、社会保障政策

(一)凡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均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二)文化企事业单位应依据《失业保险条例》为职工交纳失业保险金。凡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均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到所在区就业处进行失业登记,并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对从事杂技、舞蹈等艺术表演25年以上的演员,凡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的,允许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四)2002年始至“十五”期末,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建立“文化产业改革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事业单位改制时人员分流费用确有困难的单位。

五、人事制度政策

(一)抓好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造就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对优秀和特殊文化人才,在户籍、住房、职称、家属随迁等方面要给予政策倾斜,可以采用高薪聘用、重新建档、兼职等多种方式引进外地人才。

(二)根据技术、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允许文化品牌、创作和科研成果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允许和鼓励有特殊才能的文艺人才和管理人才占有文化企业的股份。

六、其他有关政策

(一)因旧城改造拆迁的文化设施,建设单位应按原面积拆一还一,公益性的文化设施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指标优先安排。文化单位转让、开发土地获得的级差地租应全额返回文化单位用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

(二)为促进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其资产处置参照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1999〕17号)和市体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时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杭体改〔2000〕72号)等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文件规定执行。涉及土地资产的处置按市体改委《关于加快市属企事业单位改革的若干政策意见》执行。

(三)文化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后继续以文化产业为主业的,原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可按规定保留划拨方式,原国有直管房可作为国有资本投入。

(四)城市小区规划建设要安排配套的文化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今后凡新建的公园景点和休闲广场,都要增加文化内涵,提高文化品位。

6.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篇六

汪心怡

城管执法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公共职能的热门话题之一,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更体现了当地政府对于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态度,城管执法是行政机关规范城市秩序的有效措施,却也是城市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今年8月至10月,我通过在上海市绿化市容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实习,让我对城管这一特殊的行政执法机关有了更多的接触,在接触受理投诉的过程中,对城管执法行为不规范、城管不作为现象等,市民颇有怨言,因此,我希望通过更深入的调查对城管执法如何合理化、人性化予以更多的关注。关键词:城管 执法 政府职能 缺陷 改进

一、调研目的:

一直以来,关于城管执法方面的负面报道层出不穷,“湖北天门企业家拍摄城管打人遭群殴身亡”、“北京一老教师斥责城管队员野蛮执法遭暴打”、“西吉城管人员当街围殴记者,城管队长带头”等一系列关于城管暴力执法的事件屡有发生,究竟城管执法部门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值得深思。城市管理执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弊端,许多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城管执法面临着严重的现实困境,在其中关于执法时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矛盾冲突尤为明显。因此,我希望通过调研查找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此为切入,寻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思考如何能改善城管执法的弊端,提升城管执法工作的效率,在真正意义上能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调研时间

2010年8月——2010年11月

三、调研报告: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针的实施,我国各项法治事业突飞猛进,但是必须看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还远没有完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作为政府城市管理方面的形象代言人,无疑使其成为了的焦点。一)、城管的定义

所谓城管,是指我国当前法制体制下,为避免从前多头执法造成的重复执法而产生的综合执法机关。其职能包括: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二)、目前城管执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不文明的执法现象在各种执法工作中普遍存在,但在城管执法领域表现得尤其突出。其主要表现就是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随意罚款。许多城管执法人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制止时,往往采取过激行为,导致“城管打人”的案例屡屡见报。某些城管执法人员尤其是城管协管员,法律意识淡薄,违反执法程序,常常在不出示任何处罚决定和扣押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对执法相对人进行处罚。另外,某些城管执法部门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将城管局变成了处罚局。因此,普遍城管执法队伍得到的领导、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同感都不高。为什么城管执法队员付出了艰辛与努力,却无法换来公众的肯定?

今年7月1日下午,上海普陀区某村门口,四辆城管执法车辆被多名小商贩团团围住。现场一度聚集了近百名围观群众。起因是6月30日晚城管与小贩发生过冲突,据称小贩遭“迷彩服”拿着疑似“凳子腿”的铁棍围成一圈殴打。一位居民称,事件引来围观群众数百人,部分群众不满“迷彩服”的打人行为,将他们围住。大约9时30分,一名黑衣男子跳上卡车与其他两人向“迷彩服”发放铁条,并用喇叭指挥他们“冲出去”。人手一根铁条的众多“迷彩服”围在卡车周围,见人便打。事后,中国青年报记者向普陀区城管大队的上级主管部门——普陀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人进行求证。普陀区建交委党办主任侯冬梅明确表示,“迷彩服”并非城管人员,也不是城管大队所雇用,是由普陀区“迎世博600天行动城市管理指挥部”向社会招聘而来,意在协助区“整治三乱”联合行动队进行执法行动,被称为协助整治人员。东新路上历来摆摊者众多,卖烧烤的摊位,卖化妆品、小饰物、流行服饰、电子产品的摊位常年占据了街道两侧。当地居民虽颇有怨言,但因市口好、人流量大,前来摆摊的小商贩一直络绎不绝,城管执法颇有难度。

这个案例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海城管的现状,正式的城管队员无力管辖,编外人员进 行强制管辖却导致了违规执法,城管执法主体的不文明执法,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激化了城管执法主体与相对人的矛盾冲突。

三)、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

当前,我们的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总体上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但制约和影响城管执法的因素有很多,城管执法的体制中还有不少缺陷。从内在因素看,原因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原因:城管执法的管理理念滞后。

如今问起城管,相信上海大多数人认为城管执法的通病在于执法行为不规范,不着城管服装,态度恶劣,行为粗鲁等等,其根源还出在城管队伍的管理上,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其管理理念究竟注重于执法的过程还是执法的结果?到底是取缔非法重要还是执法过程中保持和树立形象重要?片面强调法律效果和工作效果而忽视社会效果和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最终只能导致冲突。城管管理队伍规范秩序,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在城管执法中还没有真正形成。因此导致了行政执法中的执法违法事件时有发生。城管执法中暴露出来的许多问题,其实质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事实上,长期以来城管执法奉行“大棒”政策,轻则设限,重则封杀,可是非但没有消除马路摊贩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反而让管理部门备受指责。在上述的新形势下,如果我们还不继续解放我们守旧的强制执法的传统管理思想,只会使其在执法管理中冲突不断的升级。

(二)、制度原因:城管执法队伍法制建设不健全。

城管队伍自建立以来,经历了不少的改革,出台了许多相关管理规定,可是全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专门法规,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仅仅是《行政处罚法》中一些对于政处罚权的规定,城管执法仍旧缺乏系统科学的法律规范,存在着合法性和合理性矛盾的问题。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市民和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合作执法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其颁布的条令规定既得不到执法相对人的认同,也得不到其他部门的配合。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导致了滥用职权的现象,这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更是直接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只有从根源上完善了法律制度,才会对双方都形成一种制衡,既能限制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能对执法者起到约束作用。

(三)、历史原因:城管的执法经验相对缺乏。

由于城管执法队伍起步较晚,城管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执法手段、执法经验同其他执法部门相比还不够成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管执法队员正规执法的规范性。怎样处理好与违法者之间的关系成了城管执法中的障碍,缺乏有效沟通和正确引导往往会成为冲突的原因。好比一个残疾的老人在路边乞讨,城管是驱逐还是不管?遇到有人故意挑衅拉扯,城管是还手还是挨打?怎样协调处理好执法者与执法相对人的成为了城管制度的首要研究内容。

(四)、环境原因:城管执法的工作性质及环境的特殊性

城管执法的工作性质及现实环境决定了城管执法不可避免地处于城市管理矛盾的风口浪尖,其执法的对象和场所决定了其面临的执法环境比其他执法部门更加糟糕。在城市管理中,城管执法部门与执法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可能是所有矛盾中最尖锐、最不容易协调的:一方面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有权对城市管理中的违章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另一方面作为执法的相对人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这就使他们与城管执法主体发生了直接的利益冲突,甚至分裂成对立的“敌我”两个阵营。正如毛寿龙先生所言:小商小贩保住了“饭碗”,城管人员就会丢了“饭碗”,反过来城管队员端稳了“饭碗”,小商贩的生存就面临着困难。市民普遍认为管理方是强势的一方,被管理方是弱势群体,大部分市民都是同情并支持弱者。城管执法部门面对执法相对人的抗法甚至暴力抗法,有时迫不得已进行强制执法,但是经过一番“猜测”和“推理”以后,在老百姓心目中形成了“野蛮执法”的印象。所以,多年来的管理执法工作经常遇到用暴力手段进行反抗。而管理方在反抗中采取制止的自卫手段,一般都会被市民恶指投诉为“打人”,而暴力抗法的前因却不提。上海市民普遍对于城管的评价都不高,原因也在于此。

这样的特殊环境就造成了城管执法领域的恶性循环:执法主体的不文明执法促使执法相对人抗法甚至暴力抗法,而执法相对人的抗法行为又促使执法主体变本加厉地不文明执法。执法力量在不断强化,执法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成效却不够明显。

四)、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的解决措施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有对城市管理职责清醒的认识,城管队伍要有“以民为本,服务社会”的本质执法理念,在完善城管体系的进程中,必须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理性分析,大胆尝试,切实增强服务型城市建设,保障落实城市管理的责任,特别是在当前城管执法体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应把“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主题思想落实到每一个政府城市管理执 行者的思想中,以务实、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城管执法工作的科学发展,为社会的和谐进步奠定良好的基础。就原因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条解决思路:(一)制度上: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城管执法部门法律地位不明确,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缓解执法者和执法相对人之间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矛盾,在在执法过程中足够的权威和独立性,解决其合法性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具体的处罚标准,损害执法相对人的权利,避免出现随意收费、任意罚款、滥用职权的“城管弊病”,不断提高城管队伍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思想上:城管执法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在接受受理城管相关投诉中,最常见的要数乱设摊和占道经营,究其原因,是由于执法相对人在城市生存的需要。但是,强制执法是否真的能够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呢?在城管执法中应当灌输“以人为本”的城管执法理念,从而使得人得基本生存需求等到满足。以在各城市普遍出现的“夜排档”为例,一些中心城区可以根据市民需要,指定时间、地点经营,为流动商贩向固定摊位转化提供条件。当然,设摊和占道经营的另一个方面是由于存在社会需求,正规菜场的过高成本也促使马路设摊现象屡禁不止,因此,能否换一个思路来处理问题,比如解决流动摊贩的设摊场所,降低其设摊收费的标准,然后规范管理,保障其生存的权利也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处罚只是城市管理执法中的一个手段,协调好各方关系,保障各方权益才是长久之效。要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提高化解矛盾的水平,按照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和方法,做到具体事情具体分析、宽容以待、耐心说服、冷静处理,使管理对象平和接受,从而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环境上:做好信息公开,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环境。

宣传城管的工作职能、手段,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公开透明的以法律为准绳接受公众的监督。利用新闻媒体,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从而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地理解、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过程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可以适当采取录像、拍摄等措施避免因执法相对人的胡编乱造引发公众的质疑和不满,以前面列举的上海普陀区城管的不文明执法为例,执法者否认携带工具而市民称其以棍状物打人,这就需要客观的证据来证明,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词都不能尽信。另外针对一些涉及面广,对市民生活影响比较大的执法决策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公开举行听证,将执法范围、职责、收费标准、办案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相对人、社会公 众以及各类非政府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强化社会对城管执法部门工作的监督,使城管执法决策更加体现公众的利益,执法过程更加公正化、透明化,这样也更能够使城管在日常执法中获得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四)职能上: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怎样真正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呢?政府不再是凌驾于公民社会之上的官僚,而是作为人民的公仆,矜矜业业的服务于民,如果这种思想能在城管行政执法过程中加以体现,也就意味着城管之类的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不再是位居于庙堂之上、依靠权力控制相对人的“管理者”,而是与相对人平等沟通、相互尊重、提供帮助的“服务者”。应当真正做到替群众办事、为群众说话、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城管执法“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真正形成管理合力,以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和执法效率。

(五)硬实力:提高城管队伍自身素质

城管执法人员不仅要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还要熟练掌握城管执法业务知识,经常接受培训,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明确“服务”意识,认识到执法者同时也是服务者,在热情、周到、及时、高效地履行职能的同时,积极探索提高执法效率的途径,提高执法质量。

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人员的信任是从外表开始的。如果执法人员衣着不整,满嘴脏话、粗话,举止轻浮,蛮横无理,人民群众就会失去对城管执法的信任,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因此,时时注重礼仪,养成良好的品行和端庄的举止,整齐的穿戴,给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是我们文明执法的良好开端。我认为,可以适当考虑在某些区县内试行大学生城管的队伍建设。首先大学生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有着较好的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沟通能力,法制观念较强,在执法中更多的运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执法行为,暴力执法可能性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城管的风气和形象,也能为城管队伍起到宣传作用。

五)总结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各地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扩大,城管执法人员素质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城管执法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只有得到了社会的认同,我们才能使城管执法走出现实困境。城市的可持续发 展和良好形象,需要城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有序管理和文明执法,要做到有序的科学管理就需要继续解放传统的管理思想,在管理的方法和方式上不断的创新,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而政府方面应当及时做好信息的公开,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早日在真正意义上做到“服务型政府”,为城管的执法活动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舆论导向。

以上是我这次的毕业实习社会实践中对于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当今的一些现状和执法行为中存在问题的一些想法,虽然我的很多想法还不够成熟,文笔也很生硬,但是无可厚非,此次社会实践在很大程度上为我明年步入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让我对于社会这个大环境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同时也给我留下了很多思考。最后,感谢所有在这次社会实践中帮助我的老师们,你们的生活阅历和为人处事的经验将是我今后踏足社会的指路牌。

参考资料:

1、百度百科

2、陈书成 《行政法视野下的城管执法问题及对策》[J]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4、郭静华 《城管细节不容忽视》[J]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5年.第03期

5、魏其华 《加强城管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J] 长江建设 1998年.第02 期

6、吕娟 徐飞《市里游动的无照商贩》[J] 法律与生活 2002年.第10期

7.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篇七

近几年, 在海南省政府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 省中小企业有了很大发展, 形成了独具特色, 门类较为齐全的体系, 也为推动该省经济发展, 增加就业机会, 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 保持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近两年来, 海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出现了新的情况, 呈现了下面几个特点:

(一) 中小企业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转移剩

余劳动力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并且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现今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并不宽松。

所有制类型和行业的特性成为了现有政策的制定基础, 因而这些政策更倾向于大企业, 而一直未能形成系统统一的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及配套产业政策。另一方面不少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在行业准入上还受到诸多限制, 并不能完全的受惠于现今的扶持政策。

(三) 技术支持体系不健全。

一是技术装备水平低。二是技术开发能力较弱。经调查100户企业的技术创新经费, 平均仅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的1.2%左右, 其中只有3.6%的企业技术创新经费比例达到5%。受此影响, 海南省中小企业产品缺乏知名品牌, 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 竞争力弱。

(四) 融资难, 成本高。

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而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信贷资金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分布不均, 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得到的信贷支持力度很小, 同时借贷成本也偏高。

(五) 人才瓶颈问题突出。

海南省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调查发现, 某些技能人才、高级技工在一些地区供不应求, 缺乏高级技师这样的骨干技术技能人才已是我省大中型企业的共同问题。

二、现行税制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不足

据调研, 目前税收政策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 税收激励对于中小企业风险投资融资的力度较弱

我国现行税制中涉及到中小企业风险性创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质上的激励力度较小;另一方面, 由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高风险性本身决定了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较难得到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 而政府的直接财政补助效果对于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来说又不明显。

(二) 现行税收制度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激励不够

从宏观层面上看, 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尤其是企业所得税制度对科技创新的激励政策更加侧重于产业链下游成果转化期、对先进技术及应用技术研究的引进等方面, 而对其他方面的税收激励力度相对而言较小。这些政策虽然对扩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这种政策激励作用下, 企业的重点更加侧重于对技术和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引进, 而对自身产品研发的投入则相对不足。

三、对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的思考和建议

(一) 基本原则

针对现在的政策中出现的问题, 在制定税收扶植政策时, 须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体现国家产业政策, 提高税收政策的针对性;二是激励中小企业广纳社会劳动力;三是鼓励中小企业技术更新;四是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 政策选择

1、公平中小企业税收待遇。

一是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制改革范围。我国的生产型增值税的制度正在面临全面转型, 这个转型的过程也是个很好的契机来尽快实现对中小企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尤其是对于其中的高新科技企业, 从而能够促进中小企业加大对于固定资产的投入;二是应当形成统一的出口退税政策。我国现在的出口退税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的退税不不能够及时到位, 使得部分主营进出口的中小企业面临资金缺口。建议今后应当在出口退税政策方面要进一步做到一致性, 使中小企业也能够享受到完整的进出口经营权。

2、引导中小企业促进更大规模就业。

一是建议将现有的有关下岗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适当延长, 使中小企业在扩大招工范围的同时能够活的更多的利益;二是建议将现行的对于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扩大到涉及农村剩余劳动力, 以促进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3、进一步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一是由于目前实行的各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都只是针对地处各地高新区内的企业, 而对于没有建设在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并没有惠及到, 建议应当在政策中取消地域限制, 对高新技术产业一视同仁, 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的都一并惠及;二是建议对通过转让先进技术所支付或所得的关于特许权使用、技术援助、研究开发, 对投资者提供技术相关的收入可适当考虑进行所得税的减征或免征。

4、促进中国城市化。

通过运用税收等多种经济杠杆, 实现“城乡经济共融”。建议对设立在县城以及乡村的一些中小企业, 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减征企业所得税, 这样能够促进中国的农村城市化建设;同时对这些设立在县城以及乡村的企业, 能够吸纳一定比例的社会劳动力, 可适当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减征。

5、支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建议对一些地处地方的进行非营利性经营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已经在担保的机构可进一步进行营业税的减征免征, 并针对当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建立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建议给予更长时期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我们相信, 在政府的指导下, 有税务部门的积极努力, 未来海南省中小企业将会有更长远的发展, 为促进海南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石恩祥、郑卫东、秦蕾.中小企业发展与税收政策支持[DB/OL]

[2]刘成龙.发达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及启示[J].经济纵横.2009 (09)

[3]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2004

8.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篇八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法制 监督

一、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很丰富,但是由于缺乏保护意识,在经济开发中遭到了建设性的破坏。长期以来,追求经济效益是全社会的主流意识。由于缺乏现代城市发展理论的准备,城市发展模式单一,许多城市走改造古城再向四周铺开的城市发展路子,导致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大面积消失。受20世纪否定传统的思潮影响,人们有意无意地对传统、对先人缺乏应有的尊重,对历史文化遗产存在种种不正确的认识。同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有的城市保护规划本身根本没有真正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使一些地方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处于无人过问或无力过问的状况。70年代的太谷等城,历史价值根本不亚于平遥,现在却荡然无存,福州的“三坊七巷”在旧城改造中给“改”掉了。专家们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在城市开发中对历史文化的建设性破坏超过了“破四旧”、“文革”。

据《新京报》2005年9月25日报道,22日13时左右,山西平遥古城西城墙内侧裸露的夯土层发生大面积脱落,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据有关人士初步分析,脱落原因为近日的连续降雨所致。早在2004年10月17日,平遥古城南城门外表墙体曾发生坍塌,引起国内外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和国家文物局的高度重视。当时就有专家称,平遥古城还有再次坍塌的可能。按说,专家的这种警告,应该引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努力避免平遥古城再次坍塌才對。然而,时间相距还不到一年,专家的预言不幸变成了现实。平遥古城两次发生坍塌,固然都是由连续降雨所致,但如果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切实加强平遥古城的保护,这样的事故原本都是可能得以避免的。

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既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基础,也是城市自身内涵不断丰富的标志。整体而言,地方政府和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识还停留在较肤浅的层次上。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不完善,给地方政府逃避法律责任、行政不作为以可乘之机。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文物法》及《文物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国文物古迹保护规范》等文件,全国性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法规尚未出台,民间文物、文物商业活动管理缺乏专门法规,文物博物馆执业资格制度尚未建立,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仍然是立法的空白点。这种状况显然无法满足任务繁重、情况复杂、形势急迫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

二、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进程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并发布了加强遗产保护的通知。在保护内容方面的调整从单一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到历史环境的保护,从有形的物质环境的保护到无形的文化保护。保护目标从原来的历史留存到价值重现,加深对遗产的认识和利用。在保护方法方面,从原来的专业保护到综合保护,保护范围和深度进一步扩大和加深。在加强教育宣传方面,从个别认识到提高整个民族的保护意识。在加强法制建设方面,从法制意识淡薄到建立严格完整的法律约束体系,严惩破坏法律的各种行为和个人,建立多层次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尽可能使各种保护对象都能纳入保护体系,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监督。

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时代意义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是人类过去生活的反映,具有不可再生性。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城市发展的延续性,保留人类文明发展的脉络。因此,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义极其重大。

同济大学的李秉毅教授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主要有四个方面:历史研究—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科学价值,发展旅游—经济价值及可持续发展。

城市文化遗产是城市历史发展的见证,是城市历史研究的重要依据。研究城市、人类历史发展,借古明今,有利于促进城市发展。在历史科学研究进程中人们发现,历史古城、建筑、构筑物等有很深奥的科学道理,有的甚至是现在人们还不清楚的科学理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科学研究有重要意义。李秉毅说,正是这些人类前进中创造的城市文化遗产,为我们的城市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有利于更好地发展城市。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文化遗产吸引着无数的中国人,更让外国人向往,这些都是发展城市旅游业的重要资源。小小的周庄,年旅游业收入达2亿元。全球《21世纪议程》指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功在千秋,造福子孙后代。

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的纽带,是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

【参考文献】

[1]杨英杰 .中国历史文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

[2]李文芬.中国历史文化.旅游教育出版社.2010.

9.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篇九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苏州文化产业跨越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的外部环境,促进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财政政策

(一)苏州市级财政从今年起设立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2009年先安排1500万元,2010年起每年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各市、区也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扶持各地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二)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扶持创意设计业、文化旅游业、出版发行业、新闻传媒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业、会展广告业、印刷复制业、工艺美术业、演艺娱乐业、影视制作业十大行业的优势文化产业项目、产品和文化产业集聚区(园区、基地)。

(三)对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园区的公共设施服务平台建设给予10~30万元的补助。对文化企业贷款购置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予以二年不高于一年期国家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的贴息,总额最高100万元。

(四)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转制前所享受的财政扶持政策在转制后继续执行。

二、税收政策

(五)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六)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七)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转制方案确定的政策执行。

(八)文化产品出口按照国家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九)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它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

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十)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十一)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具体范围按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宣部另行发文明确)内,依据国家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十二)出版、发行企业库存呆滞出版物,纸质图书超过五年(包括出版当年),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超过两年,纸质期刊和挂历年画超过一年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据实扣除。已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滞出版物,以后处置的,其处置收入应纳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

(十三)经国家文化等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十四)企业出口动漫产品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出口退(免)税政策。对动漫企业在境外提供劳务获得的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款可按规定予以抵扣。

(十五)对文化产业集聚区(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园区),纳税确有困难且符合减免条件的,经有权部门审批,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投融资政策

(十六)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文化产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各类投资者均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进入。在实施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所有投资主体同样适用。

(十七)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的授信额度。

(十八)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

(十九)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要求,鼓励各类投资公司参与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投入;鼓励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司)、创业投资机构以及信用担保机构积极面向中小文化企业开展业务。通过建立文化产业债权基金、创投基金,帮助创新性、示范性、带动性强的中小文化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二十)我市确定的重大文化产业建设项目,应纳入政府信用平台贷款项目计划之中,并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在立项、报建、用地手续、配套建设、施工许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依法保护项目业主的权益。

(二十一)继续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具体政策按《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执行。

四、土地政策

(二十二)全市在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域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明确保障文化产业发展用地的措施。各地在制定和安排用地计划时,要根据本地文化产业发展需要,逐步提高文化产业用地比例,要优先安排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市以上重点文化产业集聚区的项目及列入鼓励类的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在供地安排上首先予以倾斜。

(二十三)积极支持老城区利用国有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出租兴办文化创意产业。经有权部门审核同意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在不变更房屋主体结构和用地性质的情况下,可以建设最多为总建筑面积10%的配套服务设施,新建的建筑面积最多为1000平方米。

(二十四)被列入市级以上文化产业项目,尤其是重大基础设施和标志性文化工程用地,纳入重点项目用地服务范围,优先予以保障。

(二十五)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承包、租赁国有文化企业的,国有文化企业原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可以租赁方式使用。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收购、兼并国有文化企业的,其原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评估认定,可以继续使用,如需变更出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有偿出让手续。

(二十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土地及其房产经评估后资产进入转制企业,其使用的原划拨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仍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五、人才政策

(二十七)加快海内外中、高端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引进的优秀文化人才可享受苏州市《关于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苏工作的意见》中在户口、住房、扶持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留学人员创业团队以自由专利、专业技术、科研成果进行转化、创办文化企业的,可给予创业资助。对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优

秀文化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申报评审或报考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十八)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文化人才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引导、支持高等院校设立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或文化产业相关专业,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和中、高等院校开设文化产业相关专业,面向文化单位、团体、个人,大力开展学历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复合型人才和急需专业人才。吸引一批跨国公司、国内外著名培训组织来苏建立文化培训机构,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办文化人才实习实训基地,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文化企业职工业务水平。(二十九)定期选派人员赴国内外文化产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培训,所需经费采取政府资助和派员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六、奖励政策(三十)获国家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等称号的单位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获省文化厅、省广电局和省新闻出版局“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等称号的单位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

(三十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被国家有关部委评为文化品牌的,给予一次性20~50万元的奖励;文化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予以人民币5~10万元奖励。

(三十二)被列为市级以上传统特色的、非遗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的项目,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最多可达30万元的奖励。

(三十三)为鼓励企业多做贡献,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达到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文化企业的法人代表给予奖励。奖励的金额按企业上交的税收的2‰计。

七、享受上述政策的文化企业范围详见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国统字〔2004〕24号)。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

10.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篇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标志着国家改革进入了一个历史新阶段。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社会基础,也是国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有助于为国家改革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为何提治理?一是传统社会管理空间位移。过去不是没有社会管理,但主要结构在职业空间里,社区只是单位体制的附庸和补充。现在,两个空间的位置做了互换。社区在整个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作用日益凸显。在社区这个单元里,人与人的关系以及利益处理机制完全不同于单位化、行政化的模式,需要新的设计。二是行政体制存在先天缺陷。面对日益多元化的社会阶层、社会需求,政府的行政管理越来越不适应。首先是政府公共服务提供的往往是标准产品,难以满足日益多元化的非标需求,结果造成大量的社会需求成为制度、政策的“溢出”部分。其次是政府管理属于科层制、宝塔式的管理,处理社会问题的效率难以跟上社会变化的节奏。再次是政府的职能“盲区”,难以应对综合性越来越强的社会问题。三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大的机构改革已进行多轮,但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越来越多,主要原因还是社会发育不够,政府职能转变缺乏合格的社会主体承接。群众利益诉求的碎片化,也与社会诉求表达组织化程度低,缺乏社会有效整合机制有关。事实上,社会治理水平的滞后,已成为改革发展稳定深化的瓶颈。

治理的基础是什么?一是公共空间正在萎缩。私人财富不断增加,对社区组织的依赖度下降,原来单位制下的公共物品不断私有化,如住房商品化、电表分户化等。在这些情况下,公共意识的形成、公共话题的捕捉、公共参与机制的形成,就显得相对困难。公共空间实际上在不断缩小,显然这大大增加了治理的成本。二是传统自治组织式微。居委会是传统意义上基层社会最大的自治组织,其地位作用得到法律的固化,但实际上这个情况已有很大改变。居委会缺认同、缺机制、缺能力、缺资源。严格讲,居委会的自治作用在退化。三是各种治理关系错位。首先是自治主体。即便我们界定居委会仍然是一个自治主体,但也绝对不是唯一一个。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各种文化团队等组织的社会影响力正在互换位置。其次是社区服务。政府的公共服务、市场的有偿服务、社会的互助服务各自边界在哪里,相互关系又是什么,都不太清楚。再次,党的工作层次也不清晰。政权层面、社会层面、组织自身层面,党的工作重点和机制有何区别,也不是很明确。

治理的路径在哪里?一是倡导系统思维。在目前转型期,确定工作重点,考虑资源投放,不宜人为地分轻重主次,既不能对传统体制全盘否定,也不能守着传统格局不放,而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更多做融合的工作。二是发展协商民主。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由原来政府一个主体、行政一个手段,转变为政府、市场、社会三个主体,不再是自上而下的控制,而是各主体平等参与,协商机制就是保障这一治理结构正常运作的重要制度。三是推进法治建设。单一社会结构向多元社会的转型,需要建立新的社会关

系和秩序,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制。在原来社会事务由政府统包统揽的情况下,政府与社会事务经办人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运作的机制就是文件。实行社会治理后,政府与社会事务经办主体的关系不再是上下级关系,更多的是契约、合同关系。此外,随着社会主体的大量发育和作用的扩大,也需要建立除行业自律以外的更为规范的约束机制,这就会大大激发全社会对法治的需求。从法治的角度讲,当务之急就是要确立与社会治理相匹配的法治理念、法治导向与法治环境。作者系上海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11.关于数学问题解决的若干思考 篇十一

在新课程改革下的中学数学教学研究探索实践活动在各个学校中开展。前几年在我任教的两个教学班开始采用我市教育学院数学科《问题教学》课题小组的材料进行“问题教学”的教学研究。下面谈谈我的几点认识:

一、问题解決对中学数学课程改革重要性的认识

问题解决已引起国内外数学教育界的广泛重视,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时代和社会需要的反映。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人们越来越清楚认识到,对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掌握及创造性和实际应用能力重要性。但创造能力并非与生俱有,必须通过有意识的学习和训练才能形成。学校教育必须重视培养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创造性工作的能力,问题解决正反映了这种社会需要。

(二)我国数学教育的成功和不足。我国的中学数学教学与国际上其他一些国家的中学数学教学比较,具有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基本技能训练,数学计算、推理和空间想象能力的培养等显著特点。然而,改革开放也使我国数学教育界看到了我国中学数学教学的一些不足。其中比较突出的两个问题是,学生应用数学的意识不强,创造能力较弱。虽然我国数学教育界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

(三)数学观的发展提出的新课题。对于数学是什么,恩格斯的定义:数学是研究现实世界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科学。恩格斯对数学的观点是相对静止的,它主要指出了数学的客观真理性。然而,当今的社会实践告诉人们还应该用动态的观点去认识数学。

二、应该指出“问题教学”是指问题解决的教学活动,而什么是问题解决?

什么是问题解决?有的人认为,问题解决指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中,面临新情景、新课题,发现它与主客观需要的矛盾而自己却没有现成对策时,所引起的寻求处理问题办法的一种心理活动。英国学校数学教育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则认为:把数学应用于各种情形的能力就是问题解决。全美数学教师理事会对问题解决的意义作了如下说明:第一,问题解决包括将数学应用于现实世界,包括为现时和将来出现的科学理论与实际服务,也包括解决拓广数学科学本身前沿的问题;第二,问题解决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第三,问题解决能力的发展,其基础是虚心、好奇和探索的态度,是进行试验和猜测的意向;等等。

三、怎样在中学数学教学中体现“问题解决”的思想?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在新版初中数学教材中设立了实习作业、应用题、想一想、做一做等,这和问题解决思想是一致的。在《目标--问题集》中还未能充分体现问题解决思想,在问题的设置上流于形式在中学数学教学中应重点体现问题解决的思想精髓,这就是它所强调的创造能力和应用意识。因此我们在中学数学教学中应强调以下几点:

(一)多鼓励学生去探索、猜想、发现

要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首先是要让学生具有积极探索的态度,猜想、发现的欲望。教师要设法鼓励学生去探索、猜想和发现,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经常地启发学生去思考,提出问题。学生学习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问题解决的过程。当学生学习一门新的课程、一章新的知识、乃至一个新的定理和公式时,对学生来说,就是面临一个新问题。教师(材料)经常提一些启发性的问题,就会让学生逐步养成求知、好问的习惯和独立思考、勇于探索的精神。在实际教学中,有时候可以先教给学生完整的猜想过程,有时候则可较多地启发、诱导、点拨学生。不必在任何时候都让学生亲自去猜想、发现,那样要花费太多的教学时间,降低教学效率。此外,在探索、猜想、发现的方向上,要把好“舵”。

(二)打好基础是先决条件

这里的基础有两重含义:首先,中学教育是基础教育,许多知识在学生进一步学习中将得到应用,为学生进一步深造打好基础,因而不能要求所学的知识都能立即在实际中得到应用。其次,要解决任何一个问题,必须有相关的知识和基本的技能。当人们面临新情景、新问题,试图去解决它时,必须把它与已有知识联系起来,当发现已有知识不足以解决面临的新问题时,就必须进一步学习相关的知识,掌握相关的技能。应看到,知识和技能是培养问题解决能力的必要条件。在提倡问题解决的时候,反而要更加重视数学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培养。教给学生哪些最重要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三)重视数学应用意识的培养

用数学是学数学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学必须重视从实际问题出发,引入数学课题,最后把数学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把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的常识如把银行的利率、投资、税务测量等方面的问题与数学学习相结合。例如在“角平分线”的教学中的例1就是将角平分线的性质定理应用到解决实际问题中,作业中也让学生体会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性和趣味性。此外,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基础知识,能初步运用数学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不宜把实际问题搞得过于繁杂,以致耗费太多的学习时间。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数学课题都要从实际引入,数学体系有其内在的逻辑结构和规律,许多数学概念是从前面的概念中通过演绎而得,又返回到数学的逻辑结构。

(四)教学应以一般过程和方法为主

在一些典型的数学问题教学中,应注意传授学生比较完整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和常用方法,对于一些技巧性的问题和繁杂的证明不应该过多强调,以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创设问题情景

一个好问题应该有如下的某些特征:

(1)有意义或实际意义,或对学习、理解、掌握、应用前后数学知识有很好的作用;

(2)有趣味,有挑战性,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吸引学生;

(3)易于理解,问题是简明的,问题情景是学生熟悉的;

(4)适当的时机;

(5)难度的适当。

(六)对现有习题形式的改革

12.关于和谐学校文化建设的若干思考 篇十二

一、和谐学校文化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1. 学习型的组织。

和谐学校文化首要的是构建一个学习型的组织, 教职工人人都确立终身学习目标, 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氛围, 人人通过学习, 追求人生价值。并注意倡导多样化的学习方式, 学校要精心组织安排好集体的学习、讨论和社会实践等, 一定要让人充分感受到外界的变化和自身的体验, 从而产生强烈的冲击感和变革的欲望。

2. 先进的体制。

学校要生存和发展, 就必须主动适应环境的变化, 寻求和创造适合自己发展的空间和途径。从体制上看, 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型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市场化办学的需要, 这就要求学校的体制能相应的转变, 和谐的学校文化就能有新的基础。可以说, 传统僵化的体制是制约和谐学校文化形成的重要源头。

3. 规范的制度。

通过制订规范的制度, 学校把办学理念和价值观体现在其中, 再组织实施, 构成一个积极运作的气势, 实施在办学实践中, 体现在教职工的行为方式中, 由此构成一个大的组织气氛, 影响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 以文化的力量推动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制度是一种形成学校文化的“定型器”, 优良的制度, 可以成就优秀的学校文化品位。

4. 民主的管理。

学校的管理是民主和谐的, 干部责权利统一。领导和管理的核心是服务, 为教师的发展服务, 为学生的发展创造适合的环境。群众积极参与民主管理, 教职工热爱学校, 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这既是学校发展的需要, 也是教师是学校管理主体的体现;一所好的学校必定是民主和平等原则充分体现的学校。

5. 鲜明的特色。

学校的办学特色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发展学校文化的基本源点, 体现在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以及课堂内外各个环节中, 对学校的教育质量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而且明显地区别于其他学校的做法, 并能被社会认可。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个学校的生命力所在, 越坚持长久, 越发扬光大, 就越能促使学校文化品位的提升。

6. 优良的环境。

优美的校园环境和幽雅的办公环境有很大的教育作用, 可使师生获得某种满足和自豪, 增加对职业的热爱。还可规范某些习惯, 进而影响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和谐的学校文化要做到“让每面墙壁说话, 让每个角落育人”, 让“激励、关爱、和谐、文明”在整个校园里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真正实现环境育人。

二、构建和谐学校文化的核心是学校组成人员的生存文化

文化作为人的存在方式, 根本的追求是使“人”化, 用人文来化人。师生的自下而上状态、生活方式就是学校的文化名片, 从中我们完全可以感受到学校的风气、风格和精神, 完全可以想象到学校在师生生活中所赋予的文化含量及文化教育所产生的潜移默化影响。学校所有组成人员的价值取向, 这在根本上决定了学校精神文化的发展方向, 而精神文化在无形中控制和影响着学校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作为学校组成人员的重要代表, 校长 (代表管理者) 、教师 (代表教育者) 和学生 (代表教育对象) , 这三者的生存文化在构建和谐学校文化中起着核心作用。

1. 校长生存文化———远见和无私。

校长是学校管理者的代表, 校长文化事实上代表着学校管理层的文化。从宏观上讲, 校长文化引导着学校文化的前进方向。在现实学校中, 校长被视为权力和利益的化身, 教职工的行为和行事观念一般与校长的指挥相顺应, 按校长的管理相应工作, 因为校长崇尚什么, 就给予什么以支持, 什么就得以生存和发扬光大, 久而久之大家就会不言而喻, 不振自鸣, 形成相互理解的基础, 就会形成相应的价值取向。可以说, 有什么样的校长, 就有什么样的学校文化。和谐的学校文化中, 校长文化的生存目标在于高瞻远瞩、无私无我。高瞻远瞩, 要求校长能够科学地预见客观事物的发展趋势, 及时引导和塑造一种有利于这一趋势的文化;无私无我, 要求校长达到一种境界, 能够无私地为形成学校文化良性发展创造条件的提供服务。

2. 教师生存文化———规范与创造。

教师必须规范生存。“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古训, 强调教师行为规范的重要性。规范, 成为教师文化的重要内涵和特征。教师本身就是课程和教材。教师这门课程和教材是丰富的、高尚的、深刻的, 而丰富高尚、深刻离不开教师规范的形象和品质。教师就是通过规范的教育教学, 让学生从书中读到崇高和伟大, 读懂人生和人类。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规范。规范不是低标准、低要求。一些教师误认为规范束缚了自由、妨碍了创新, 要创新必须冲破规范。同时, 一些时尚的但并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影响着教师的规范生存的意识, 基本的教育原则、教学规则、工作要求、生活常规难以遵守和执行。教师的规范文化面临着挑战。规范让教师体现教师的形象、感受教师的责任。教师文化中缺少规范内容, 就不完整, 甚至会倾斜。我们在推动学校文化建设时, 必须坚守好规范。问题的另一面是, 规范也是发展着的。建设教师文化, 必须着力开发教师的创造潜能, 鼓励创造性地工作, 提倡教学风格和形成教学流派, 让创造成为教师最优的生存状态, 成为教师文化的核心和最高境界。让教师规范而创造性地生存, 让教师在创新思想的指导下去规范, 让规范有利于教师创新, 那么教师的生存状态就会向良性循环发展。这就是我们所期盼的教师文化。

3. 学生生存文化———自由而刻苦。

学生应是一个什么样的生存状态?首先, 学生的生存应是自由的。生存状态的自由实质上是回归儿童的原义和本义。学生自由生存的状态就是创造的状态, 创造的状态将会缔造创造的文化。所以, 学生文化建设的至高境界应是学生生存状态的自由。当然, 自由决不仅仅是肢体的自由, 更重要的是思维的自由、思想的自由, 是敢想、敢说、敢问、敢探究。自由的思维之花乃是人间最绚丽的花朵。当前, 学校文化建设离这一至境差得还很远。表现在:属于学生自己支配的时间太少、空间太窄, 学生成了考试奴仆, 为分数而生存;学习中追求唯一的标准答案, 不敢也不会向文本提问, 向标准质疑, 向权威挑战;即使是学生自己的组织和活动, 学生也不能成为主人, 而受命和听命于成人的指挥。这种束缚学生自由发展的文化, 禁锢了学生的思想, 淹没了学生创造的火花。所以, 学校文化建设必须解放学生, 让学生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有良好的生存状态。解放学生之时即是创造文化的形成之日。自由总是与规范、与责任、与刻苦、与严格要求联系在一起。学生的生存状态还必须是规范的, 生活中还必须有遵守纪律的体验、践行责任的体验, 还应有刻苦的体验、刻骨铭心的体验。素质教育反对的是痛苦, 并不排斥刻苦。相反, 刻苦的学习态度和精神, 才能使学生向成功的彼岸摆渡。自由而刻苦的文化要飘荡在校园上空, 充溢每一个空间, 让学生浸润其中, 吸收文化的养分, 滋长智慧, 生成思想, 进而形成学校精神和品格。

三、构建和谐学校文化的误区分析

1. 把学校品牌的创建与学校文化的创建割裂开来。

有些学校没有正确地理解学校文化与学校品牌的关系, 他们认为创建学校文化和创建学校品牌是两回事。什么是品牌?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在我看来, 不管你怎样界定, 都不能割裂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因为品牌是需要文化来支撑的, 文化是品牌创建的基础和灵魂。

2. 学校缺乏精神的独立性, 往往人云亦云。

相当一部分学校, 好像总是在“追星”, 所做的工作总是那样时尚。“××教育”兴起, 学校马上去追逐“××教育”;“××做法”出世, 学校马上去效仿。学校应该朝哪个方向发展, 每学期应该完成哪些目标, 人云亦云, 缺少了精神的独立性, 好像无根的浮萍随波逐流, 犹如断线的风筝随风飘动。一所现代学校, 它最宝贵的品格就是精神上的个性追求, 这是形成学校特色的关键。

3. 学校的办学理念没有转化为行动。

办学理念集中体现着学校的主流价值观。学校的一切工作, 都应该围绕着这个理念来进行。可是, 一些学校的办学理念只是一种饰物和一个对外宣传的招牌。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 理念是一张皮, 教师的行为又是一张皮。比如, 一些学校的工作缺乏由理念主导的计划性, 教育教学的活动随意性太强, 在做各种事情的时候, 把办学理念抛置在脑后。如此下去, 即使学校开展的活动再多、再新、再奇, 也很难有利于学校的文化建设。

4. 学校的工作缺乏连续性。

办学理念、教育理想的实现需要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去努力。而审视学校的工作计划, 我们不难发现, 一部分学校的计划明显地缺少连续性, 一味地标新立异, 一味地翻新, 缺乏历史的传承性, 这样一来, 学校必然失去由长期积淀而形成的文化特色。为了形成一种和谐的学校文化, 在其中的每一个成员必须从“我”做起, 在自我管理中有勇气改变自己, 在集体管理中有胆识规范别人, 只有经过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 才能真正建设一种和谐的学校文化, 学校办学质量的提高也就有了根基, 也就有了保障。

摘要:学校文化建设对促进办学的质量提高和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时期, 学校教育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文化生态环境。新形势下, 探讨如何构建和谐的学校文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和谐学校文化应具备的特征、构建和谐学校文化的核心及误区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粗浅的分析。

13.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篇十三

□陈立新

近年来,我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因地制宜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于切实保障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仍有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集体经济无实力,发展生产无财力,提供服务无能力,干部说话无威力,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这显然与改革的快速推进,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不相适应。因此,如何更好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并使之成为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强大动力源泉,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

我市农村情况不同,基础不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路和方式也不尽相同。为更好地推动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建议从创新发展模式、加强政策配套、强化措施保障方面入手。

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

一是特色产业带动增收。要立足村情,因地制宜,策划、生成一些特色产业项目,由村集体单独经营或吸收社会资金联合开发,发展“一村一品”,把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山区、海岛村要完善并依托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探索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将集体所有山林、海域、养殖水面等资源和农户有意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集中起来,发展优势农业板块;要充分挖掘自然风景和历史人文等资源潜力,将自然、海洋、人文和旅游等资源有机结合,打造满足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农趣体验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实现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等要依托区位优势和交通枢纽等有利条件,通过招商引资、沿街开发、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服务业和物业经济。

二是土地流转经营带动增收。积极做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加快土地整理、旧村改造,盘活土地存量,增加土地收益。充分发挥村集体的组织协调作用,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有形市场,逐步扩大土地流转面积,利用土地流转,回租、出租土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现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提高集体土地利用效益,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三是租赁经营带动增收。经县区(管委会)审批,村级组织可以独立、联合或股份合作的方式,利用村内废弃或是低效使用的旧校舍、旧厂房、旧村部等集体建设用地,参照省“三旧改造”政策标准进行改造用于出租,发展集体产权物业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对村集体现有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和闲置资源,能够承包的按规定重新以公开招投标方式推行专业承包,积极稳妥地推行合同管理、有偿使用,提高经营效益,走资产增值增收的路子。

四是服务创收带动增收。以市场为导向,依托村集体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农产品购销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加强统一管理,提高运行质量,增加村集体收入。可以实行劳务总承包的方式对外承接业务,组织劳力输出,通过为劳务者服务进行创收;可以兴办幼儿园、养老院等,通过低额的有偿服务,既解决农村幼儿教育、老人赡养等问题,又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五是村庄整体托管经营带动增收。将农民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通过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公司对村庄进行整体规划、发展产业、统一经营,创新村庄整体开发和经营模式,村集体通过土地或闲置资金入股公司,通过公司托管经营获得保底分红增加收入。

六是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带动增收。通过明晰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及使用权、林权、海域使用权等农村产权,推动确权发证,并允许进行抵押贷款,以期达到盘活村集体资产,解决村集体融资难的问题,促进对生产的再投入,实现村集体由资产向资本的转换,实现村集体经济的稳定收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配套建议

一是加大资源盘活力度。原来已安排给村集体且已征收为国有的生产生活备用地,经县区(管委会)审批后,可由村委会进行开发利用,其中涉及经营性项目仍按有关规定办理;村集体现有的建设用地如由市政府收储的,土地出让金扣除应缴税费后应全额返回给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对产权属于市、县区、乡镇街的闲置小学等资产,可委托村管理、经营,受益全部归村集体。荔港、城港、涵港、仙港等城市主干道两旁规划布点的广告牌,在村集体土地范围内建设的,其出租经营收益部分按属地拨回村集体。

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各县区(管委会)要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综合运用扶贫贴息、财政补助等扶持政策,发挥政策叠加作用,扶持有发展能力的村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创新村级资金管理办法,对有闲置资金的村,鼓励通过市或县区等政府融资平台统筹使用,每年给予10%左右的固定收益,使集体资金保值增值。

三是加大经营性资产充实力度。对资源匮乏、资金短缺、扶持发展较困难的贫困村、空壳村,由各县区(管委会)负责在有增值前景的城区或集镇区购置一处物业,如店铺、市场摊位等,以补充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其租金可作为村集体经济的稳定收入。

四是加大征地补偿力度。各县区(管委会)在征收村集体土地时,可安排安置用房等固定资产,以补充被征用村集体经济。自发文之日起,对整村土地已累计征用80%以上的,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以批准20亩左右的土地用于发展村级集体项目建设;对新征收的建设项目用地,除规定的补偿外,再按每亩5000元给予村集体奖励,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五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各级政府每年都要统筹安排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市级财政3000万元、各县区2000万元、北岸1000万元、湄洲岛3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贫困村、空壳村,并对可推、可看、可学的先进典型村给予奖励。对空壳村、贫困村的村办企业,从注册之年起,5年内缴纳税收形成的市、县(区)级财力留成全额返还给村集体;对空壳村、贫困村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部门要依规定免收各种证照类、管理类、登记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集中居住点、保障性住房、农贸市场、民办幼儿园等,适当减免水电、通讯、广播电视等配套服务费;对村集体发展特色农业,开发荒地、林地等资源的,有关资源补偿费市、县(区)级留成部分应全额返还村集体。

六是加大审批程序简化力度。发展空壳村、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报批,市、县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绿色审批通道。对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下、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其立项、用地、规划、招投标等环节的审批由县区(管委会)负责,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对村集体出资成立的集体企业,工商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推进措施

一是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结合各村经济基础、资源条件等实际,面向市场,因村制宜,实行差别化政策,分类指导各村科学制定村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创新农村集体经营模式。重点推广以盘活闲置资产发展二、三产业的资产营运型,以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资源开发型,以发挥当地禀赋优势发展特色产业的特色产业带动型,以村集体和企业联营发展的合作开发型,以村集体组织农业技术能手对农民提供生产服务的综合服务型,以村集体和农户组织建立的专业合作社型等行之有效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二是规范制度,创新管理。要指导开展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以集体资产处置、集体资源发包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认真细致地清查盘点,切实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要健全集体“三资”相关管理制度,着重建立健全定期清查、台账管理、资产评估和租赁承包等制度,健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和非生产性开支控制等相关管理制度。要充分利用管理平台,对集体“三资”现状、变动情况、履约情况等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开展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并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形成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约束机制。

三是化债节支,开源节流。积极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探索村级公益性债务化解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引导工作,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完善各项制度,禁止村集体举债大搞建设,严格实行村级项目建设举债申报审批制度,举债必须在确保还债资金有来源的前提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街道)批准后方可实施,防止产生新的不良债务,确保村集体资金保值、增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四是结对帮扶,健全机制。健全“领导挂钩、部门帮扶”制度,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挂钩联系至少1个贫困村或空壳村,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至少结对帮扶1个贫困村或空壳村,确保每个贫困村、空壳村都有结对帮扶单位,切实做到不脱壳不脱钩。统筹做好领导干部住村夜访、机关部门对口帮扶、党员干部驻村任职等工作,通过出点子、招项目、引资金,在帮扶“输血”的同时,注重提高村级自身“造血”功能,帮助村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形成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异地莆田商会及驻外党支部帮扶机制,由市工商联、流工委牵头,引导异地莆田商会及驻外党支部反哺家乡,与贫困村、空壳村结对帮扶。

五是下放权力,推动发展。对于贫困村、空壳村办理旧村部、旧校舍集体土地证,可按有关规定,由所在村委会出具《土地权属来源具结书》,报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向县区(管委会)国土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上报县区(管委会)审批并按原用途发证。涉及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项目用地,可按照城市规划用途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并按规定方式供地。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旧村部、旧校舍翻扩建涉及规划、消防手续审批,可参照工业企业厂房及安置房“两证”简化办理,由县区(管委会)政府出具具结报告后直接办理。

六是典型示范,以点促面。分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培育一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先进典型,对一些措施实、变化大的村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要突出以点带面,依托幸福家园、美丽乡村和中心村党委建设,发挥典型村、中心村强村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共育、人才共用、制度共建,推进经济实力较强的村与贫困村、空壳村共建互帮,形成连片开发、整体发展,营造产业互通、项目互补、人文互融、经济互赢的良好氛围,促进整个片区经济实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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