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推荐意见

2024-09-03

部门推荐意见(共13篇)

1.部门推荐意见 篇一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8〕12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中小企业局、贵州银监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意见》(黔府发〔2006〕14号)精神,改善我省中小企业的投融资环境,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为核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坚持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并重,有序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二、建立健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

(二)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规定,在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市(州、地)、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力度。

(三)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出资人增加资本金投入。对于由政府出资设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视财力逐步建立合理的资本金补充和扩充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提高其担保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采取积极措施与国家开发银行等联合搭建合作平台,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的担保机构资本金贷款项目,壮大我省担保机构的实力。吸引省外有实力的担保机构进入我省市场,加强市场有益竞争。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战略重组,引入民间优质资本增强自身担保实力,促进担保机构健康发展。

(五)为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各地应根据实际,逐步建立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的损失补偿机制。试点建立区域性再担保机构,以参股、委托运作和提供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发展,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增信、风险补偿机制。

三、完善担保机构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

(六)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省中小企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的其它相关优惠政策措施。

(七)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27号)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50%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未到期责任准备按照年度担保费收入实行差额计提,对超过年度担保费收入50%所提取的准备金部分要转为当期收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应依次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和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实行与运营风险成本挂钩的办法。基准担保费率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执行,具体担保费率可依项目风险程度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50%,也可经当地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担保双方自主商定。

四、推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互利合作

(九)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及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鼓励、支持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加强技术和业务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根据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担保风险分摊比例及担保放大倍数,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协作,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风险,促进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创新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

(十一)金融机构应当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下放对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简化审贷程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对运作规范、信用良好、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担保机构承保的优质项目,可按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五、切实为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十二)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服务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为有市场、有效益、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开展担保业务,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

(十三)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中涉及工商、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凡符合要求的,登记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担保机构按规定查询、抄录或复印与担保合同和客户有关的登记资料,登记部门要提供便利。

(十四)登记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推进抵押物登记、出质登记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登记成本。同时,担保机构办理代偿、清偿、过户等手续的费用,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过程中,有关部门不得指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质物)进行强制性评估,不得干预担保机构正常开展业务。

(十五)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社会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应向担保机构开放,支持担保机构开展与担保业务有关的信息查询。建立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可公开企业信用信息与担保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十六)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由省中小企业局牵头,金融、财政、工商、税务、国土、建设、交通、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

六、加强对担保机构的指导和服务

(十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施行业指导管理制度,担保机构应在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后(现有担保机构在本通知公布后)及时书面报告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并由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逐级上报省中小企业局。

(十八)探索建立我省担保行业的准入、退出机制,设立科学、审慎的监管指标,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担保机构应按监管要求向当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业务统计表、会计报表等资料。

(十九)登记注册机关在依法对担保机构进行年度检验时,应参考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担保机构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的检查意见。

登记注册机关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长期不开展担保业务,在履行代偿行为时无法足额偿付到期债务,年检不合格且整改后仍未通过年检的担保机构,根据不同程度,依法予以处理。

(二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推进。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担保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经营水平和防控风险能力。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督促担保机构到有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并在征得担保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将信用等级向社会公布。

(二十一)省中小企业局负责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为担保机构做好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面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信息咨询、经验交流、业务培训、行业统计、权益保护、行业自律及对外交流等工作,切实推进担保机构自身建设和文化建设;鼓励担保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强担保行业协会建设,整合担保资源,促进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二)本意见与国家今后新出台的政策或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政策或规定执行。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5日 实施日期:2008年12月25日(地方法规)

2.部门推荐意见 篇二

为切实预防性侵犯案件的发生, 《意见》要求, 各地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组织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 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各地教育部门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 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工和新入学学生的培训教育中。

《意见》提出, 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 把好入口关;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 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 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 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意见》指出, 各地教育部门要定期组织力量对中小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 特别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要指导学校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要建立中小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 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要抓紧时间改善宿舍条件。

3.部门推荐意见 篇三

《意见》要求,在统筹规划、加强棉花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畅通棉花物流通道,增强棉花物流节点功能。在提升棉花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方面,加快第三方棉花物流发展,积极发展先进运输组织方式等。

在推进棉花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方面,《意见》指出,要提升棉花物流信息化水平。

《意见》特别提出,要加强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在棉花物流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强棉花第三方监管网络和体系建设,完善不同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标准体系,促进互联互通,支持构建集信息采集、库存监管、物流配送、货权登记、质量追溯和诚信管理等为一体的全国棉花物流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供应链金融以及信息查询等集成服务。

根据指导意见的内容,将重点规划完善三大棉花物流通道,包括新疆棉花物流通道,主要是满足新疆棉花及中亚国家进口棉花流入内地需求;内地棉花物流通道,主要是满足华东、华中、华北等地区棉纺企业用棉需求;沿海地区进口棉花物流通道,主要是满足国内企业对进口棉花的物流需求。

4.部门征求意见函 篇四

县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城内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相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动员贫困乡村干部群众坚定信心,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贫困地区、关爱贫困人口,积极参与扶贫事业,形成全党全社会抓扶贫开发工作的高潮。我们起草了《**县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为使《实施意见》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在致富、脱贫、保障“三大工程”中起到助推作用,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实现民富县强目标。请您对《实施意见》提出宝贵意见,并以书面形式于5月26日反馈给我们。如超过时限,视为无意见。

**县扶贫办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5.对部门工作建议和意见格式 篇五

这段时间在观察和收集建议,对于各个部门的工作,特别是结合目前实际和部门应该具备的工作职责我有一些思考和建议,下发到部门,请他们结合实际落实,并请召开相应的.主题讨论会,决定如何调整。列举出部分,也希望家长同学多提建议。

1、校办:

-----拟出一份经常打交道的各厅局联系人名单及电话(每个部门都要)

-----拟出与各宣传媒体联系的名单及电话

-----拟出红谷滩及其他文件的行文签发手续,安排专人关注市教育局和红谷滩教体局网站,并及时沟通

-----草拟、下发滨江校区教职工联系表

-----家长及社会来信、来电、来访如何处理备案?程序?

----校园网的改版--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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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教处:

-----定期推选家教和学习有效的家长和学生进行讲演总结和推广?

---是否组织1次全校性家长问卷调查,征求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新老学生对接?各派1-2学生去讲话

-----宿舍管理中如何改进,避免上学期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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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务处:

-----服务意识应如何贯彻到你和李心里??精益求精、吹毛求疵合二为一。例:老师打饭的排队、热啊?是否经常了解师生的需求,主动及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定期?

-----整个后勤队伍,你是否考虑开一次会议,提些要求并强化素养?

----是否坚持每天有计划巡视校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是否能根据学校工作常规和总务工作特点,带领本处员工按时间节点要求,超前做好各阶段的准备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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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务处:

-----是否开设教学点评?针对听课中的问题

-----如何开展新课程理念推进和高考中考考纲学习研讨的工作?

-----备课组活动记录应该及时通报

-----如何发现好的做法教法,如何推广?教学有效的教学班进行跟踪调研?

-----如何评价学科组,如何表扬批评?

-----如何监控学生作业量及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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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团委工会:

-----考虑开展教职工卡拉ok比赛?周末是否开放教工之家?

-----关心教职工方面有没有合理化建议?生活?心态?健康?类似上个学期如何用嗓的培训?

-----教职工合理建议如何上来?如何回复?渠道?

-----是否考虑成立学生导航团,给学生做好思想导航---青年志愿者、青年岗位能手、成功人士、各类专家“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各界人士。

-----亮点社团、亮点活动?

----国际视野如何体现?

6.部门推荐意见 篇六

区各行政审批主体部门:

根据市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监察局《关于在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开展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部署和宏范区长“认真组织,抓出成效”的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进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许可中心)部门窗口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完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打造更加优良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审管办)、区监察局决定,从今年1月开始,全面开展进驻许可中心部门窗口规范化建设和工作人员标准化服务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围绕“建设科技,实现科学发展”的主题,构建规范有序、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廉洁勤政的窗口,通过全面开展进驻部门窗口规范化建设和工作人员标准化服务,深化“全面落实整改,实现全面提升,争创一流业绩”、“突出科技含量,实现科学审批,抢占效能高地”系列主题活动,对事项清理(审批事项减少或调整、审批时限压缩、审批环节或申请材料减少)、集中审批(整建制进驻、审批事项进驻、审批人员进驻)、现场审批(现场审批事项确认、委派首席代表进驻并充分授权、立等可取即办件确认)、联合审批(投资项目、企业设立)、网上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加强审批部门窗口作风建设、规范工作人员审批服务行为,促进审批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进驻部门窗口的规范化建设标准

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便于进驻许可中心的各部门审批服务窗口开展好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基本工作要求,提出如下十项标准:

1、首席代表职权到位。符合任职资格,在许可中心专司其职,具有实际审批权限,不有名无实;

2、进驻人员素质到位。选派业务骨干,年龄性别比例合理,保持队伍稳定,不未经沟通随意调换;

3、良好精神状态到位。全体人员坚守岗位好,部门整体形象好,服务意识和水平高,不疲沓松散;

4、坚持集中审批到位。落实政令坚决,事项应进必进,落实“一站式”服务扎实,不“体外循环”;

5、落实现场审批到位。审批授权真实,在许可中心窗口公示,落实一审一核现场审批,不“两头跑”;

6、执行联合审批到位。严守联审规程,认真执行效能监察登记制度,不在联审系统外审批;

7、严格限期办理到位。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增加立等可取,扩大网上办理,不变相延长审批时间;

8、实行政务公开到位。办事指南内容完整,表述合法准确清楚,公示材料更新及时,不擅自增加申请材料;

9、文案内务整洁到位。物品摆放有序,文档随办随清,保持室内整洁,不杂乱无章;

10、廉政措施落实到位。依法合规审批,办理全程透明,遵守廉政规定,不规避监督。

三、进驻工作人员的标准化服务内容

结合对各审批部门进驻许可中心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就达到标准化服务目标,提出如下八项主要内容:

1、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工作专注,不空岗娱乐;

2、着装规范,工装整洁,仪表端庄,不随意着装;

3、微笑服务,礼貌迎送,态度热情,不冷漠怠慢;

4、文明用语,请字当先,语气和蔼,不言语冲突;

5、接打电话,先问您好,解答耐心,不首先挂断;

6、首办负责,一次告知,准确明了,不含糊推拖;

7、系统操作,即时录入,限时办结,不变相压件;

8、高效办件,依法合规,廉洁自律,不暗箱操作。

四、严格日常检查考核

7.部门推荐意见 篇七

4月初,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等9个部门发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20条。包括: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完善授信模式,加强和改进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建立健全有利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机制等。

此新政的出炉,必将振兴文化产业,促共繁荣发展。

8.部门推荐意见 篇八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1)进一步提高对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改革,是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的根本措施,是解决经济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治本之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要充分认识到着力推进改革、以改革带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改革放到突出重要位置上,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部署,用更大力量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2)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经济体制改革涉及体制转轨和机制转换,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关联度高,综合配套性强。要牢固树立以改革促发展的观念,将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改革的部署贯彻到日常工作和各项发展措施中。领导班子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改革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改革工作,拿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指导和推进改革。

(3)充实和加强改革工作力量。为保证改革职能的积极履行和改革工作的有效组织,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健全相应办事机构,并配备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承担综合改革工作的机构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谋划改革、指导改革、推进改革的能力,积极协助领导同志创造性地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努力做到有为有位。

二、做好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拟订与协调工作,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

(4)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是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指导和推进改革的有效方式。要积极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通过适当形式,及时对改革的中长期目标、阶段性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提出建议。要加强年度改革的总体指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地区年度改革的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并落实责任部门,报请同级政府批准后发布。

(5)协调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要按照国务院和同级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和做好涉及面宽、影响大的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对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改革任务,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有关部门为主推进的改革,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加强业务联系,及时沟通交流改革信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协同推进改革的良好格局。对部门意见分歧较大的专项改革方案,要主动履行好协调职能,组织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同级政府决策。

(6)为党委、政府部署改革工作当好参谋。要主动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的汇报,定期、及时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深化改革的建议,并加强重要改革事项的请示。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提请党委召开常委会或政府召开办公会,对当地的总体改革和重点改革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并做好会议精神的组织落实、跟踪反馈。

三、健全机制,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

(7)探索建立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探索建立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和其他有效方式,研究本地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和总体方案,论证、协调、衔接重大专项改革意见或实施方案,督促有关改革工作的落实,检查评估改革效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部门。各地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争取政府支持,探索建立更高层次的改革工作协调机制,以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8)建立部门内的改革沟通协调机制。要推动发展改革部门内部各职能机构按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改革工作,并充分发挥综合改革工作机构的改革综合、协调和衔接职能。综合改革工作机构年初要汇总本部门主抓的各项改革,向部门领导提出本年度推进改革的工作建议;年中年末要总结各项改革的实施情况,提出评估报告和推进意见;发展改革部门主抓的各项改革政策出台前,内部主办机构应事先征求综合改革工作机构的意见。

(9)探索建立有效推进改革试点的工作机制。对一些涉及面广、触及利益层次深、风险较大的改革事项,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推动试点,积累经验。其中,对国家已有明确改革方向和思路的改革事项,可按照部署、结合实际组织试点;对符合市场经济方向,但突破现行政策法律框架、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改革事项,要积极组织论证、协调,按程序报批后组织试点。要创新试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将区域性综合改革试验与行业性改革试点等有机结合起来。

(10)逐步建立改革工作责任制。各项改革方案出台前,要明确提出相关的责任单位,并尽可能制定科学的改革绩效考核评估标准。改革实施过程中,要根据政府的统一安排,通过有效方式加强对各部门改革的监督检查。改革阶段性工作完成后,要及时组织有关方面评估改革实施效果。要健全纠正改错机制,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和评估意见,对问题较多的改革措施进行调整。发展改革部门内部也要落实改革责任单位,加强对本部门负责的改革的监督检查。

四、及时、准确地沟通改革信息,加强改革工作交流

(11)建立灵敏、有效的改革信息沟通机制。每年5月、11月,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定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本地区推进改革的基本情况、体制创新的好做法、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要强化改革形势分析工作,把改革形势分析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形成全局性的改革形势分析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强改革信息的采编和传递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互联的改革信息网络的步伐。

(12)加强改革经验的总结推广。要结合改革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相关领域的改革经验,推动本地区的改革经验交流,并及时将重要改革经验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选择重要改革领域,建立改革工作联系点,总结改革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反映并协助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同时,通过改革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典型经验加以推广。

(13)加强改革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深化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重大改革方案的出台和实施情况、年中和年度改革进展、地方和部门推进改革的典型经验,探讨改革进程中的理论难点和政策走向,引导改革方向,促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多地关注和了解改革,营造全社会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9.部门推荐意见 篇九

一、着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难题。在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上,2012年2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联合下发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下一步将重点抓好这一文件的贯彻落实:一是制定实施细则。督促各省(区、市)在5月底前制定出台治理择校乱收费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师资流动、学区设置、学籍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二是分解目标任务。针对文件中提出的量化指标,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专项计划,3年内将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减少到10%以下,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以不低于30%的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三是加强重点地区督办。重点对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择校热点学校的“小升初”环节进行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重点督办;对于学校办的“占坑班”、跨区域招生、升学考试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切实规范捐资助学行为。坚决取消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的捐资助学行为,对此将一律按“小金库”处理办法严肃查处,并进行行政问责和媒体曝光。

二、大力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治理。2012年2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年按照数量可控、质量提升、市场有序、负担减轻的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实施办法。督促各省(区、市)5月底之前出台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本省教辅材料的评议范围、程序、种类和数量,以及监管、处罚等做出具体规定。二是重点把好评议推荐关。督促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5月底之前必须按照专业性、广泛代表性的原则,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按照政策公开、程序公正、过程透明的要求开展评议推荐工作,确定本省配备教辅材料的学科、年级、种类和范围。三是把好选用关。指导市县教材选用委员会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将质优价廉的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选用。四是加强监管。对于利益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编写有偿使用教辅材料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巩固、深化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切实纠正以此为名的乱收费行为。对尚未完成改制任务的中小学所在省的有关部门进行约谈,督促其建立台账,逐校清理,今年秋季开学之前完成清理规范任务。对存在“假改制”问题的学校,坚决纠正,确保改制到位,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实行问责。进一步深化高中改制校清理规范工作。抓好清理规范文件的落实,指导地方逐校制订清理规范方案,建立销号制度,规范一所,验收一所,减少一所。我部将会同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重点省份加强指导,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四、切实加强幼儿园收费行为监管。重点抓好《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落实,督促各省(区、市)在今年秋季入园前出台本地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各地在严格核定保育教育成本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保教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住宿费标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并严格执行听证、公示制度。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加强检查监督,对于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收取费用以及向家长收取与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严肃查处。

10.部门推荐意见 篇十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以及地委、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要始终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以扎实的基层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地委关于“为谁服务、服务什么、怎么服务”的要求,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部门抓基层组织建设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奠定推动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组织基础,结合实际提出强化落实部门抓基层组织建设责任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解决基层组织建设突出问题和基层实际困难,紧密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推动部门党委(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职责,努力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基本原则

坚持部门工作基层准入与“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工作要求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部门信息沟通与成果共享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规范检查评比验收与减轻基层负担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落实抓基层组织建设责任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三、目标要求 强化各级部门抓基层组织建设的职责,实现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问题研判、信息上报、工作准入、指导检查、阵地建设、评比验收”六统一的目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形成区域性大党建格局,强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表彰“五好”基层党组织,彰显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以及地委、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要始终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以扎实的基层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地委关于“为谁服务、服务什么、怎么服务”的要求,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部门抓基层组织建设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奠定推动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组织基础,结合实际提出强化落实部门抓基层组织建设责任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解决基层组织建设突出问题和基层实际困难,紧密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推动部门党委(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职责,努力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基本原则 坚持部门工作基层准入与“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工作要求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部门信息沟通与成果共享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规范检查评比验收与减轻基层负担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落实抓基层组织建设责任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三、目标要求

强化各级部门抓基层组织建设的职责,实现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问题研判、信息上报、工作准入、指导检查、阵地建设、评比验收”六统一的目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形成区域性大党建格局,强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表彰“五好”基层党组织,彰显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具体职责

地区纪检委:负责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各项措施和监督约束机制,抓好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党风廉政教育,督查乡(镇)党务、政务及村务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地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地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提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意见和建议;协调和督促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调研,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农村、街道、机关、学校、企业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地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基层组织建设的宣传工作,抓好基层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和群众思想教育,组织指导县(市)开展和谐社会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基层组织建设的宣传报道和音像资料的拍摄、收集和保存工作。

地委统战部:负责做好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调研制定贯彻民族宗教政策的措施、办法;抓好宗教人士培训,加强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反对民族分裂斗争工作。地委政法委:负责做好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县(市)落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措施;整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村和后进村,指导基层做好社会治安和矛盾调解等工作。

地委农办:负责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牵头做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开展调研,找出“三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基层干部培训工作。

地直机关工委:负责地直机关党的建设。加强对地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督查指导地直机关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开展调研,找出地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总结推广机关党建工作经验。

地区教育局:负责地直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县(市)各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做好教师队伍和学生政治思想教育,抓好无神论教育,坚决防止宗教侵蚀学校的现象,承担学校党建工作调研,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开展“五个好”学校党支部创建活动。地区人事局:负责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调研,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

地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建设;指导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规划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承担基层政权建设调研。地区民宗委:负责指导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防止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负责对基层宗教人士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地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安排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费,督查经费使用情况,保障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地区发改委:负责项目规划编制,协调申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资金,督查项目建设进度、经费使用情况,并组织项目验收。

地区文体局、广电局:负责组织开展喜闻乐见、健康向上、丰富多采的群众文体活动;指导和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文化工作的调研。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务派遣工作和农村就业转移,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服务;加大劳动力组织协调、培训工作和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做好农村劳动者权益维护与保障工作。

地区扶贫办:负责指导贫困乡、村制定扶贫开发规划,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做好扶贫开发重点村村干部培训工作,引导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发挥作用,重点扶持一批党员致富带头人;协调各部门(单位)做好对口帮扶工作。

地区农业局、农经局:负责协助做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管好用活集体资产;督查农村财务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审计和管理工作;开展调研,总结推广农村经济管理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地区科协、科技局:负责指导督促基层开展科普工作。引导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在基层大力推广实用科技成果,开展“科技之冬”活动;协助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科技培训和党员电教科技工程。

地区工会: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工会组建工作,发挥基层工会组织作用;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做好基层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丰富基层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地区团委:负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工作;抓好团员、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指导开展青少年宣传文化活动以及活动阵地建设;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宣传优秀青年典型,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地区妇联:负责抓好基层妇女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和推动农村妇女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三学三比”竞赛活动及城镇妇女“巾帼建功”系列活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调研,提出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各族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地区工商联:负责督促检查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调研,总结推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在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中开展“五好”党组织创建活动。

五、具体措施

(一)统一问题研判。地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听取有关成员单位履行职责以及涉及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基层形势、重大社情动态进行研判、沟通;对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各成员单位除涉密信息外,涉及基层组织建设的信息要及时报地委基层办和其他成员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遇到突发性、苗头性、可预防的社情动态,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榷解决,形成综合整治合力。

(二)统一信息上报。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收集基层第一手资料,村和社区归口上报相关信息和资料,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党建信息以组织部、基层办为准,维稳信息以政法委、综治委为准,农业农村相关信息以农办为准,宗教事务管理信息以民宗委为准,农村经济信息以农经局为准,村(居)委会建设相关信息以民政局为准,其他基层组织建设所需信息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统计口径为准,做到全地区基层组织建设信息口径一致、步调一致、方向一致,防止上报的信息以偏概全。

(三)统一工作准入。坚决纠正部门对基层的轮番、频繁检查,除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以及村(居)民委员会职责以外的,凡是拟将其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评比考核、挂牌、新设台帐、调查统计等事项进入村和社区的,一律实行准入审批。地、县(市)两级农办、纠风办及社区建设办公室(或民政局)负责审批准入事项,并报地、县(市)委基层办备查。特别是地直部门涉及到需农村、社区承办的事项,必须报地委农办、纠风办和民政局审批,并严格落实“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工作要求。

(四)统一指导检查。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和帮扶力度,减少日常工作检查,必要的指导检查要报地委基层办审查,并协调相关部门统一检查。未经批准,各部门(单位)不得擅自以各种形式,巧立名目变相对基层工作进行检查。年底由县(市)委基层办牵头组织对各部门工作准入和日常指导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地委基层办统一抽查,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事项,随意开展检查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统一阵地建设。重点是规范基层组织活动场所使用和基层组织建档工作。坚持“一室多用”,有效发挥基层组织活动场所阵地作用。各部门进驻村和社区的站室,必须由县(市)委组织部审批,报地委组织部(基层办)备案。规范基层组织活动场所铭牌、公示栏、宣传栏和规章制度。村和社区只挂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两块牌子,只设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栏及重大主题教育宣传栏,除村(社区)“两委”职责、村规民约、议事规则、内部管理等基本制度外,其他制度一律不准上墙。民汉杂居的村(社区),公示栏、宣传栏、上墙制度一律使用民汉两种文字。严格按照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建立基层档案,设立档案室,配备专(兼)职档案员,杜绝各部门随意建档,特殊情况需要建档的,由档案主管部门审核,参照工作准入制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建立专项档案。

(六)统一评比验收。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除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外,其它对村和社区的检查评比、达标升级、签订责任状等,全部进行归类合并,纳入“三级联创”活动体系。除一些必要的创建活动外,各类检查评比、达标升级活动均由地委农办、纠风办和地区民政局审批,纪检、组织部门进行督查。凡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进行;对擅自组织的检查评比、达标升级活动,基层组织有权拒绝,纪检、组织部门接受举报,并做出相应处理。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评比验收,由上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只进行一次综合验收。

六、加强领导,落实保障

(一)落实责任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克服部门主义、本位思想,积极参与抓基层、打基础和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明确职责、任务,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有效地对基层进行政策指导、示范引导和人财物支持,解决困难,减轻负担,开展“基层满意的部门”创建活动,自觉做到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二)落实待遇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待遇,留住基层工作骨干。一是坚持政治待遇留人。加大选派县乡干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干部进村“两委”班子工作力度;大力选拔政治坚强、敢抓会管、实绩突出的村党支部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提高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党政正职职级待遇。二是坚持生活待遇留人。完善基层组织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为社区配备专用服务车辆;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继续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投入力度;提高乡(镇)机关、站所和社区干部奖励报酬,认真落实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贴待遇。

11.部门推荐意见 篇十一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性

1. 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生命力旺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体育锻炼是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有效途径,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把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作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基础工程,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各地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有力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但总体上看,学校体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学校体育未能得到足够重视,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体育教师短缺,场地设施缺乏,影响和制约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加强学校体育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3. 加强学校体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加强政府统筹,加强条件保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切实提高学校体育质量,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密切结合的学校体育网络,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4.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中小学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体育,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初步配齐体育教师,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各方责任更加明确,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

三、落实加强学校体育的重点任务

5. 实施好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各地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要因地制宜制订并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实施方案,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科学安排体育课时。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体制,引导学校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积极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制订和实施体育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要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大力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6. 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制订并落实配齐专职体育教师计划,多渠道配备好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建立健全体育教师培养体系,办好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逐步扩大免费师范生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中体育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补充体育教师的机制。鼓励退役优秀运动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学校体育工作。加大国培计划培训体育教师的力度,拓宽体育教师培训渠道,到2015年各地要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培训。要保障体育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对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以及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要纳入教学工作量。

7. 加快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及相关学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推动全国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大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向青少年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

8. 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研究制订学校安全条例,组织修订《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各学校要制定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和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使用安全。

四、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的监测评价机制

9. 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做好学生健康检查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制度的配套衔接。各学校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经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纳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同时,要按学生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学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并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各地要加强管理,创造条件,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将学生日常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以及体质健康状况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积极探索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的做法,推进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其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引导作用。

1 0. 实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教育部研究制订以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基本运动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标准和实施办法。从2013年起组织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县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地市级教育部门要对本地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检查,省级教育部门要进行抽查和认定,并将经认定的评估结果汇总后报送教育部备案。教育部将组织制订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和高等职业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并适时组织开展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分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变化趋势,有效指导学校体育工作。

1 1. 实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各地教育部门要逐级上报本行政区域学校体育工作情况,上级教育部门对所报情况进行公示,重点报告和公示学校体育开课率、阳光体育运动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学校要利用公告栏、家长会和校园网等定期通报学生体育活动情况。从2013年起,教育部组织编制和发布《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按生源所在地分省(区、市)公布高等学校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结果。

五、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组织领导

1 2.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和管理。各地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发展学校体育的职责,将学校体育发展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建立健全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和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将学校体育纳入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类教育规划。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学校体育发展。财政部门要完善支持学校体育的投入政策。体育部门要把学校体育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校长是所在学校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学校体育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1 3. 加大学校体育投入力度。要统筹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学校体育经费。合理保证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用于体育的支出,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利用现有渠道,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加大投入力度。优先支持农村和民族地区学校体育工作。

1 4. 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各地要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找准学校体育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要在确保学生锻炼时间、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落实政府工作责任、完善学校体育政策体系、实施学校体育评价制度、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等方面确定发展目标,逐年分解落实任务,以县为单位编制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行动计划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 5. 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组织修订《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研究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办法,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16.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奖惩机制。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12.部门推荐意见 篇十二

2006-09-26

让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记者刘铮 张旭东)新华社13日受权全文播发了《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的后期扶持政策今年7月1日起实施。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意见》出台前曾走访数以千计的移民户和基层干部

问: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意见》,其中的意义是什么?

答: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兴建了3000多座大中型水库,这些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效益,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多年的水库建设也产生了数以千万计的移民,他们“舍小家、顾大家”,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努力解决水库移民的遗留问题。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有相当多的移民还生活在贫困中,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已成为制约区域经济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制定了“三农”工作“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为完善水库移民政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提供了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

2004年以来,国务院将完善水库移民政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加快修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同时,2005年,在四川省开展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调整的试点工作。与此同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财政部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库区,走访了数以千计的移民户和基层干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专家和地方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报经党中央、国务院审议同意后,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意见》,并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水库移民工作会议,对新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作出了全面部署。

调整后的后期扶持政策,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了让广大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理念,必将对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问: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目标是什么?

答:《意见》提出的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是做好新时期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总的要求。主要有三层意思:第一,强调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切实转变“重工程、轻移民”和“重搬迁、轻安置”的观念,这是完善政策的思想基础。第二,强调继续坚持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阐明了完善政策的取向。第三,强调要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广大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定了完善政策的工作目标。

《意见》从水库移民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出发,提出了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两个目标。阶段性目标是,近期要集中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中长期目标是,经过不懈努力,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意见》明确了做好水库移民工作应遵循的五条原则:一是坚持“三兼顾”,即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各类大中型水库移民,都应统一纳入后期扶持范畴,实行统一的扶持政策。二是坚持前期补偿与后期扶持相结合。三是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四是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五是坚持中央统一制定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这些原则,是对以往移民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做好新时期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保证。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将统一扶持20年每人每年600元

问:与过去的后期扶持政策相比,新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主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完善?

答:过去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有的只针对中央直属水库移民,有的只针对水电移民,扶持标准差异较大,扶持期限长短不一,政策不协调、不统一。为此,《意见》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明确扶持范围。《意见》规定,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之所以这样确定,主要是考虑老移民遗留了较多的生产生活问题,移民及其后代的生存发展都受到了影响,因此应当对新老移民有所区别。

——统一扶持期限。综合考虑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现状、扶持目标要求和扶持力度等因素,《意见》规定,扶持期限统一确定为20年,即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今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提高扶持标准。《意见》规定,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扶持600元。这个标准由中央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自行确定其他标准,以免造成新的不平衡。

——完善扶持方式。《意见》提出按照“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原则确定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式,也就是说,“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这样规定,是经过深入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包括一部分移民的意见后确定的。具体采用哪种扶持方式,由地方各级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安置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采取“直补到人”的,要核实到人、建立档案、设立账户,及时足额将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移民户;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可以统筹使用资金,但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同意,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移民监督。

——加大项目扶持。为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意见》指出,必须继续从其他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项目扶持力度。重点是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供水供电、交通通信和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库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等。为搞好项目扶持,必须切实做好项目规划,以此作为国家安排扶持资金和项目的前提与依据。项目的确定要坚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问: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需要多少资金,这些资金怎么筹集?

答: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需要筹集两笔资金。一笔是后期扶持资金。全国2200多万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每年约需筹集后期扶持资金130多亿元。《意见》规定,后期扶持资金由国家统一筹措,主要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提高全

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筹集。这个资金筹措方案,既体现了水电工程对促进电力工业发展,尤其是保障电网合理调度和安全运行发挥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以及东部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原则。据测算,全国31个省(区、市)平均电价每千瓦时涨价6.2厘钱。各地今年6月30日出台的电价调整方案已包括了这6.2厘钱的后期扶持基金。

另一笔是项目扶持资金。《意见》指出,项目扶持资金的来源:一是现有的政府性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和国债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的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要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二是从新筹集的后期扶持资金结余中安排;三是从调整和完善后的库区维护基金中筹集。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和企业对口帮扶。

问:在新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什么问题?小水库移民的困难怎么解决?答:水库移民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在具体的政策落实过程中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做好可能连带影响人群的工作。

做好非农业安置移民的工作。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纳入地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妥善解决好小水库移民的困难问题。考虑到小型水库自建、自用、自管、自利的性质,小型水库移民没有纳入后期扶持政策范围。同时为主要解决小型水库移民问题,《意见》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通过提高本省(区、市)区域内的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筹集资金,提价标准每千瓦时不超过0.5厘钱,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做好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工作。各类建设工程都需要占用一定数量的土地,但这些工程的占地性质与水库淹没占地致使移民外迁不同,对上述征地拆迁人口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由当地人民政府通过落实相关政策解决。

新的后期扶持政策明年将进入正常运转轨道

问:新的后期扶持政策如何安排实施?

答:今年6月,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召开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会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7月,经国务院批复,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在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各地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抓紧编制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截至目前,联席会议根据国务院授权,已经基本批复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上报的实施方案,各地正在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后期扶持政策试点工作,预计10月份政策实施工作将陆续在面上推开。有关部门要求,今年年底以前,各地凡采取“直补到人”方式的,后期扶持资金要发放到人,而且是从7月1日起计发,项目扶持也要在年底前开始启动。明年,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要进入正常运转轨道。

问:贯彻实施好新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需要在哪些方面采取措施?

答:解决水库移民问题是件大事、好事。要把好事办好,关键是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部署和要求上来。各地区、各部门都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缜密部署,统筹考虑,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水库移民政策顺利实施。

第一,要落实地方工作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解决水库移民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移民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地方政府是做好移民工作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包括外省迁入移民在内的全部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要整合现有的移民工作力量,建立强有力的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加强对移民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移民工作。

第二,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意见》,加强政策辅导,分期分批对参与政策实施的干部进行系统培训,要使广大干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理解政策不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各地要挑选一批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移民工作组,深入库区贴近移民群众开展工作,关心移民疾苦,倾听移民呼声,了解移民愿望。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移民诉求渠道畅通,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要充分调动好广大移民的积极性。解决水库移民问题,必须把移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与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移民向前看,带领移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库区广大移民群众要充分理解党和政府的关怀,把国家帮扶作为加快发展的契机,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依靠自身努力建设美好家园,开创美好新生活。

第四,要抓紧做好试点工作。目前,各地正在开展后期扶持政策试点。要通过试点工作,检验本省(区、市)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是否合理,确定后期扶持方式的原则和程序是否可行,了解移民群众对政策落实工作的意见以及可能引起的其他问题。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文件,为后期扶持政策的全面实施打好基础。第五,要管好用好资金。要认真执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支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严禁截留挪用。各级监察和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13.品质部门年终总结推荐 篇十三

春去冬来,寒暑更替,转眼之间,20XX年已经悄然走到尽头,我们又将迈入一个暂新的年头,回首即将成为过去的xxx年,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质量部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致,奋发拼搏,克服了种种困难,确保了ISO22000:xxx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及后续的发展,一年来质量部在困境中谋发展,在挑战中寻找机遇,各项工作中实现了新的突破,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质量部主要工作回顾

20XX年是公司非常不平凡的一年,是难忘的一年,也是质量部面临工作任务最为繁重和艰巨的一年,在公司领导正确的领导下,质量部全体工作人员围绕着ISO22000:xxx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和产品质量为中心,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积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职责,努力提高监管和技术服务能力,为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和生产质量管理制度的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生产质量监管和服务明显取得了名显的成效。

(一)积极推进ISO22000:20XX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实施

从4月分起公司启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来,质量部作为认证体系的核心部门,围绕认证大局,积极履行职责。一是对车间工艺控制点进行跟踪检查,对各个工序的清洁、清场进行检查,并对生产用水水质进行检验,保证了体系的运行;二是对原辅料的验收,加强原料的验收,对每批进厂原料按照《骨粒验收标准》进行严格控制,共验收了417批骨粒,辅料验收了775批,如果不合格就拒收(前提不影响生产的条件下)得有13批。三是生产工艺及关键控制点等做了验证,编写了6个验证方案及报告。为了保证明胶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抽检关键控制点的微生物共760批。为中间控制点检验配置药品389批。五是为了产品的销售,配合销售部门寄样203批,并与客户沟通协调解决了冻力、灰分、铬及微生物指标方面存在的检验问题,为了提高检验技术水平,派员工出去学习五次。六是为了污水的验收,检验污水共1400批。七是完成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申请,并提交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资料,积极配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关认证的工作要求,确保认证工作顺畅地完成。八是8月份组织班组长以上的人员对《程序文件》、《食品安全管理守则》、《虫害预防和控制》、《过程检验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法》等进行了培训。九是内部审核,在10月22-23日对各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了内部审核,并对各部门开出了不符合项,不符合项的性质都是一般。各部门都进行了认真整改并总结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报告,然后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组长组织管理评审,并做了管理评审总结。十是外部审核,在11月9日和12月12-13日两次配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我公司进行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

(二)强化食品管理的体系的监管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结束后,工作的中心由工艺验证和试生产转移至日常监管能力建设上来,对原辅料的采购活动、检验及产品放行等环节实行全程质量控制。一是对原料要严格控制,尤其是外观发霉、蛆蛹、颗粒大等现象,即时向采购一部反映情况,有采购一部决定处理。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原料流入生产车间,确保合格原料用于生产。二是开展对原料供应商进行现场考核,确保供应合格原料用于生产。四是定时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审活动,通过纠偏和预防措施的落实,促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三)紧盯行业动向,积极开展相关技术活动。

一是办理了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批准文号F20070006有效期xxx8-12-18)。二是积极响应省局关于食品药品管理的政策,参加了甘肃省化验员资格证的培训1次,共2人;参加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内审员培训1次,共6人。

(四)积极配合省、市局有关检查,督促整改有效落实,从2月份至今外,除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现场审核外,其余共接受省、市局及客户各类检查共5次,督促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5份,促进了各项整改措施的有关落实,发挥了部门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当前质量部存在的问题

质量管理部门是公司的核心部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赋予其独立的质量否决权,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影响了其职能的充分发挥,总体表现如下:

(一)机构改革和能力建设人处于发展和完善的初步阶段

公司刚刚通过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但要真正从思想上更新传统管理的旧观念、接受和领会并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新观念,依然是今后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为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一方面需要员工主动自觉的完成,另一方面需要外在管理制度的约束,以规范其行为。目前质量监管能力、技术服务水平、研发创新能力都与同行业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体制机制改革和能力建设人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初级阶段。

(二)管理全限的微弱,缺乏活力

质量管理是公司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监管责任重大,是公司职能发挥和技术支撑的关键部门,但担当的责任与赋予的权力不对等,重义务、轻权利的管理模式,明显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人员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xxx0版《中国药典》第二部对检验员的操作技能和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们的检验员还需进一步提高操作技能和自身素质。QA工作人员实战经验不足,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独立判断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工作创新能力缺乏。

(四)独立履行质量否决权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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