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街区模式

2024-07-25

历史文化街区模式(共11篇)

1.历史文化街区模式 篇一

附件1 自治区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表

2016 年3月30日

拟认定街区名称

旧**老街

所在城市(区)、旗县、村镇

**市**区**街道办事处

街区传统格局和特色简介:旧**老街是清代**区的商贸、手工业、运输、北方民族交流的集聚地;日伪时期为掠夺本区丰富的煤矿资源修建了铁路、火车站和机车维修中心,形成了民国时期的商业集散地;建国后,**区的政府与国营矿产企业都设立在此。形成了从清代、民国延续至建国后的商贸、矿藏、交通、民族交流的聚集地。

各级文物保

护单位数量

国家级

省级

县(市)级

登记不可移 动文物的数量 不可移动文物规模(M2)不可移动文物完好比率%

15000 80

已公布历史 建筑数量

历史建筑规模(M2)历史建筑完好比率%

150000 60

保护范围(ha)20 核心保护范围(ha)建筑控制范围(ha)

5

历史街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

(签章)

盟市城乡规划、文物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签章)

附件2 自治区历史文化街区基础数据表

名称:旧**老街 **盟市**区 旗县(市、区)** 街

填表人及电话: 张利军 8728313 填表时间:2016年3月30日

基本情况

分项

:

(盖章)

子项

填写栏

主要 信息

1、街区所属城市性质

(1)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省级历史文化名城□(3)非历史文化名城■

2、街区类型

(1)居住型□(2)商业型□(3)商住混合型■

3、保护范围的面积 公顷

(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总面积)

4、核心保护范围的面积

公顷

5、核心保护范围面积占保护范围面积的比例

%

6、街区主体建筑群的形成年代

(1)明以前□(2)明清■

(3)民国(1911-1949年)■(4)1950-1970年代■(5)1980年代以后■

7、居民情况

8、居住状况

9、街区主体建筑群的产权情况

定量评价

分项

子项

填写栏

内容及释义

保存 状况

1、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0处(2)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0 处(3)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

2、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

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共 12 处

占地面积共15000平方米

3、历史建筑的数量

历史建筑共 12 幢

占地面积共 150000平方米

含不可移动文物

4、传统风貌建筑的数量

传统风貌建筑共 幢

占地面积共平方米

5、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用地面积总和占核心保护范围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1)文物保护单位总用地面积

15000平方米

(2)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总用地面积

15000平方米

(3)历史建筑总用地面积 150000平方米

(4)传统风貌建筑总用地面积 的传统街巷

平方米

(5)三者面积占核心保护范围总用地面积的比例10%

6、历史街巷的数量

历史街巷有 1 条

空间尺度、走向、铺装、沿街建筑均保持历史传统的形态和风貌较好

7、历史环境要素概况

一口古井,五当沟河流域

包括古井、古桥、古牌坊、古码头、古埠头、古树名木、历史水系等

保护 规划

1、上位规划

总体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其他:

上位规划的名称

2、保护规划编制

已编制□/未编制■ 编制时间:

保护规划是否已编制,及编制的时间

3、保护规划公示

已公示□/未公示■ 已进行网上公示□

保护规划是否已向社会公示

4、保护规划批准

已批准□/未批准■

保护规划是否已批准实施

保护 实施 管理

1、保护机构及人员

有■/无□

机构名称: 北梁古建民居保护组

是否有保护管理机构,并配备保护管理专门人员

2、保护管理规章

有□/无■ 规章名称:

是否制定了街区保护管理规章

3、保护资金

有□/无■

每年投入数额(万元): 无

用于街区内建筑维修和基础设施改善的资金数量及每年投入的数量

4、标志和挂牌

街区:有□/无■ 历史建筑:有□/无■

街区是否设立保护标志,历史建筑是否挂牌

5、建筑修缮

有□/无■

修缮过的历史建筑(栋): 无 修缮过的传统风貌建筑(栋): 无

历史建筑修缮多少幢,传统风貌建筑维修了多少幢和相应的资金情况

定性评价

分项

子项

填写栏

内容及释义

价值 特色

流的聚集地。

1、街区在城市、镇(村)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清代、民国、日伪时期延续至建国后的商贸、矿藏、交通、民族交

2.历史文化街区模式 篇二

1.1“快更新”模式

1.1.1 定义

“快更新”模式是指将保护片区的居民全部迁出,由政府主导针对历史街区的空间尺度、肌理和历史建筑进行保留、修复、拆迁,再由开发商进行后期的商业开发使得片区恢复活力的一种快速更新模式。

1.1.2 特征提炼

这种“快更新”的模式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效率高。由政府直接干预,大规模一次性的拆迁及改造一气呵成。后期的商业性开发使得街区的活力得到快速的恢复。

二、更新过程和结果的可控性强。设计者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经过专业设计、施工,使得历史文化风貌得到最好的保护和改建。

三、“空洞化”。这种更新模式重在对空间的维护,缺少对历史街区内部传统生活习俗的保护。

1.2“慢更新”模式

1.2.1 定义

以非官方的民间自发、非正规性的开发为主的更新模式,通常表现为循序渐进的小规模建筑改造、场所功能增加或置换。

1.2.2 特征提炼

这种“慢更新”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自然、有机的。这种开发模式基本上完全依靠市场,政府没有直接干预。

二、更新过程和结果不可控。非正规性的、不专业的开发行为使其开发结果不受规划蓝图控制。

三、原真性强。“慢更新”的模式最大程度地延续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模式,保留了历史街区最原始的风貌。

2“城市融入性”指什么

历史文化街区的现代“城市融入性”可以从三个层面上来理解,分别是空间、文化以及功能。

2.1 空间层面

空间层面主要体现在街区开放性以及街区风貌的协调性两个角度。

2.2 文化层面

文化层面主要体现在历史文化街区在城市融入过程中有无保持其内在文化的原真性与独特性;这是评价历史文化街区能否成为现代多元化城市中独一无二的一部分的重要因素。

2.3 功能层面

空能层面则是指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城市的一部分,能否满足现代城市居民的多元化需求,包括居住、商业、旅游、办公等。事实证明,历史街区只有在功能上得到有效的更新,才能实现真正的复兴而不被淘汰。

3 两种更新模式“城市融入”性对比分析

3.1 空间层面

3.1.1 街区的开放性

“快更新”模式下,阻碍通道的建筑被迁建或拆除,街区的可达性更高;而“慢更新”模式下,由于阻碍通道的建筑在自由开发状态下很难得到有效的解决,街巷结构较难实现由封闭到通达的状态。

此外,“快更新”模式下,街区通常通过拓宽内部道路,加设节点小型广场,开放私宅等方式增加公共空间和街区开放性。“慢更新”模式下街区内部公共空间较少,大多为私人领地。

3.1.2 风貌协调性

所谓的“风貌协调”是指历史街区以其自成体系的完整风貌融入周边城市环境,成为独立的、可识别的一部分。相对而言的不协调,则指的是历史街区风貌“碎片化”、不成体系。“快更新”模式下,街区内部建筑风貌统一并与周边建筑存在较明显差别,具有强烈的可识别性。而“慢更新”的模式下,大量的建筑缺乏组织,居民自发的改建活动使得建筑不伦不类,历史街区呈现“碎片化”、“断裂化”的状态,因此很难呈现出一个完整的风貌。

3.2 文化层面

“快更新”模式所形成的历史文化街区的复兴将其中的居民迁出,再注入新的商业文化元素;而“慢更新”模式下的历史文化街区改造由其中的居民为主导自发行程,最大程度地保留了历史街区本身的生活模式和风俗传统。

3.3 功能层面

这两者的功能对现代城市而言是不同的,“快更新”主要满足了城市对文化消费的商业性需求;“慢更新”则在容纳城市低收入群体和承载怀旧情感这两方面有突出贡献。

4 总结与建议

“快更新”模式使得历史文化街区经过专业、系统性的改造,使得其在空间文化(包括可达性、整体风貌、肌理以及开敞度)得到完整的保护和修复,但是其形式由于缺少历史街区原住民生活的影子而显得形式化、空洞化,原真性不足。

“慢更新”模式作为一种新的范式,在文化内涵和功能层面保留了历史街区的原真性,极大地满足了城市居民的怀旧心理;但是其在开发过程不可控的改造活动,以及相对而言较低的效率和较高的时间成本也是不可忽视的缺点。

笔者认为,两者间取得平衡的关键在于政府的干预方式。如果政府能够控制好干预的程度和方式,保留重要历史文化建筑的同时,适当保留街区内的部分原住民;监督开发商的开发过程,以不干扰街区内正常生活模式为原则,进行小尺度、循序渐进式的系统化改造,使历史文化街区以更积极的方式融入现代城市环境,适应现代化潮流。

参考文献

[1]李晶.历史街区改造新模式探究——以武汉市昙华林片区为例[J].建筑与文化,2015(07)

[2]王牧青.浅谈保护观念影响下的历史街区——以宁波市为例[A].城市时代,协同规划——2013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11-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C].2013

3.国内历史文化街区研究综述 篇三

关键词:空间结构;原真性;文化创意;游客感知;开发保护

1.研究背景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作为城市游憩空间的一部分,历史文化街区具有独特的美学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及经济价值。我国于1986年正式提出历史文化街区的概念,2008年颁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范了历史文化街区的利用与改造,强化了政府的保护责任,2015全国确定首批历史文化街区。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开发保护一直是国内外研究的热点。当前历史文化街区的发展面临着诸多的难题,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2.数据来源

关于历史文化街区专题研究的期刊较少,笔者使用中国知网(CKNI)数据库以“历史文化街区”为关键词,年限起于2005年,止于2015年,在《地理科学》《地理学报》、《地理研究》《人文地理》、《经济地理》、《旅游学刊》权威期刊中搜素文献。由于删选文章数目过少,通过对这些文章参考文献进行搜索,共获得36篇有效文章。本文主要对这些文章进行研究。

3.国内研究概述

本研究主要将这些研究分为了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结构研究、原真性研究、创意文化研究、旅游感知研究以及开发保护5类。

3.1历史文化街区空间结构

历史文化街区是特定地区某一阶段的记忆,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它多位于城市的繁华地段,自身的空间结构不断发生变化,以求与城市共生共长。

李建伟利用空间结构理论解读历史古镇空间格局,“空间结构理论”认为空间结构是由自然生态(古镇与生态的契合)、人工物质(乡土建筑)和精神空间(当地的文化以及习俗)三部分,并提出尊重多种价值空间重构理念。苏静、陆林将城市文化街区分为历史文化街区、城市中心商务文化街区、主题街区、特色文化街区四类,提出经济、文化、旅游为街区演变机制。鲍懿喜分析了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特征,指出了历史文化街区的地域性、文化性,以及内部居民、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一些学者也尝试从历史文化街区内部分析其空间特征。牛玉等人以南京夫子庙为例,探讨空间结构与社会关系,以及探讨历史文化景点小尺度之间的联系,这种空间角度的解读,有利于历史文化街区的管理和规划。

3.2从原真性角度

原真性在中文中的意思就是真的、而非假的,原本的、而非复制的,忠实的、而非虚伪的,神圣的、而非亵渎的含义。1964年《威尼斯宪章》与1994《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件》强调文化遗产保护中,原真性理论是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理论依据。历史文化街区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从原真性的角度探讨其发展,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马凌提出将本真性理论在旅游研究中的应用。夏健指出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唤起人们记忆的载体,“历史真实性、生活真实性、风貌完整性为历史街区的基本特征”,要求对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做到“修旧如故”。阮仪三指出城市建设应重视文物古迹的原真性。杨春蓉认为历史街区的保护必须与一般的旧城改造区别开来,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考虑本身的“原真性、整体性、可读性和可持续性”。徐红罡指出原真性保护并非外观保护,也非静态、单一保护。对街区的内部智联与结构我们不能忽视,同时要将遗产的保护当作一个持续的过程来进行;同时要关注原著居民的生活条件。

3.3从文化创意角度

创意文化强调一种主体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个人(团队)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的方式开发、营销知识产权的行业。它的引入一方面能增加历史文化街区的经济价值,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商业带来的强拆建,保护了历史文化街区的原貌。

张建忠利深入挖掘文化心理层的重要性,通过“形”,使遗产“开口说话”。孔翔分析了文化创意创意产业与上海田子坊地区发展的空间重构的关系,即创意文化产业不仅改变了当地文化形象,还能引起产业演替以及社会关系复杂化。李山石以北京南锣鼓巷为例,分析文化创意产业对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宋捷等人指出政府引导,品牌构建以及创意集群的重要性。

创意文化产业能够在历史街区中生根,要具备以下几点:

(1)创意吸引物是核心;

(2)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周边高等级的艺术和演出机构提供了创意活动的有力支持;

(3)能够有能够激发游客兴趣的“一站式体验”;

(4)有组织地将其联合,打造集体创造力,形成产业链。产业的发展还需要人才培养以及政府的引导,企业联盟,共同控制历史文化街区发展的质量。

3.4从游客感知角度

历史街区是特定地域历史、社会、文化的核心载体,兼具遗产保护、旅游开发的价值。游客的感知和态度是影响旅游开发的重要的因素。游客的感知与态度可以分为正负两项,正向的旅游感知能够促进原有旅游开发的思路的延续;相反,会极大反向促进旅游产业的更新。对历史街区旅游感知的研究,能够反映游客在该游区的旅游需求,指导街区的保护与利用。

廖仁静提出出游动机对于夫子庙历史真实性的感知程度及差异有影响。同时游览时间也会对游客感知产生影响。牛玉指出消费、街道、景观及空间意象等因素会影响旅游感知。旺姆、吴必虎以拉萨八廓历史文化街区为研究对象,发现旅游发展的经济效益,对居民的感知存在有影响。孔祥研究黄山屯溪老街的个体经营户,认为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有效互动,能提升经营者的地方感知。通过分析游客感知差异,指导街区的改造。牛玉提出了历史街区新模式,吉“八化”的历史街区旅游发展创新型模式。刘家明尝试提出了由表层到深层体验6E的体验模型,并对街区的功能结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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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从开发保护角度

历史文化街区具有多重价值,但当前我国历史街区的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过分注重街区外观,忽视文化重塑;二是街区旅游法规不健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三是新城区、新建筑过分涌入改变了古街区的布局等等。一方面历史文化街区不能“原封不动”,另一方面不能改造过大。如何把握改造的“度”,同时避免“千城一面”的格局是街区改造的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多项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国内学者认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应做到:一是做到“仿古而不拘泥于古”。即尊重其原有风貌,也可注入新元素。二是甄别有价值的历史遗存,进行“镶牙式”的肌理再造。刘颂提出旅游文化与历史风貌保护相结合的保护模式。颜亚玉提出“社区参与”模式。汪芳提出了“活态博物馆”的概念,淡化实体围墙,将街区看作一种活化的、动态的、无围墙的城市博物馆。陆邵明采用场所叙事理论更新上海滨水历史地段。郭文认为旅游场域的形成,使街区空间以“物理属性”为主转变为“社会属性”为主,并提出社区精英示范效应。

4、国内研究的不足

通过上述分析,国内学者从多个角度对历史街区进行研究剖析。研究成果丰硕,对历史街区的发展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我国当前的研究仍然存在诸多的不足。

4.1研究内容失衡

使用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以“历史文化街区”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获取2415条结果。但这些研究50%以上侧重于历史文化街区的开发与保护,所提出的建议和对策普适性强,但是对具体研究对象的针对性较弱。

4.2研究方法失当

目前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多是采取定性分析的方法,缺少定量分析。研究侧重理论分析,如原真性理论、场所叙事等,通过理论分析提出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措施。这些理论多从其他的领域嫁接过来,难以真切说明街区真是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的可行性也有待商榷。

4.3研究视角狭隘

研究视角决定学者的研究内容。当前研究多宏观的分析,对街区的微观的分析较少。此外,研究的视角多着眼于空间布局,对街区内部的社会关系、矛盾很少被发掘。对微观视角的分析能协调好街区内部的社会关系能够更好推进街区更新。

5、研究展望

对于城市印象的研究中,—个城市的历史文化是吸引游客的一个重要方面,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城市的明信片,也是一个城市社会、文化以及经济的缩影。当下,学者更倾向对历史街区进行旅游开发,实现经济与文化效益的双赢。对于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也显示出自身的独特的价值,然后国内的研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以后的研究能够显示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不同尺度不同维度来分析历史街区,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发展提供多方面的方案。

4.历史文化街区模式 篇四

一、濠河历史文化保护保护区现状概况

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大约为326.2公顷,以古城河和宋元以来的古城址为核心,区内文物古迹众多,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优秀历史建筑52处,历史风貌保存较为完整。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城市中历史文化遗产最集中的地域,其中寺街和西南营历史街区相对完整,此街区中存有众多各个历史时期精美的宅第院落,留下了众多的名人遗迹,是南通城市发展的重要历史见证。

90年代以来,编制了濠河风景区规划,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治理水体,搬迁濠河两岸工厂企业,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公园体系和绿地系统,1992年被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5年被江苏省政府公布为全省第一批江苏省历史文化保护区(苏政发[1995]147号文《关于公布第一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通知》)。

二、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相关规划编制情况

2002年,结合《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2-2020),将濠河历史文化区保护纳入总体规划,强化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维护古城的基本格局。

2003年,从南通近代“一城三镇”的历史格局出发,委

托清华大学编制了南通近代第一城历史遗迹遗址保护规划,重点对主城区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唐闸、狼山、天生港的近代遗迹遗址进行了调查,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2004年,委托同济大学对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寺街、西南营历史街区编制了专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化完善寺街街坊、濠南路、环城南路近代风貌区保护规划,按文物古迹保护等级划定保护范围和环境协调区、编制相关的旧城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化风貌景观地段和建筑的保护措施,提出了规划的实施保障措施。同年委托同济大学编制了南通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已通过了专家论证。

在上述规划的基础上,2005年,委托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制了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对区内的水系、公共绿地、文物古迹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提出了蓝线、绿线、紫线的控制要求,对保护区内的建筑密度、高度、视廊控制等提出了相关要求,实施全覆盖。

三、现状存在的一些问题

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濠河位处城市中心,功能聚焦过密,用地结构不甚合理;二是开发容量过高,保护历史风貌刻不容缓;三是区内历史街区居住条件欠佳,缺少绿地等必要的公共空间,基础设施亟待改善,街巷狭窄,消防、道路交通状况令人堪忧。

四、落实措施及计划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组织机构设在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实施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体系。二是制定历史保护区地方性法规,将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利用纳入法定化、规范化管理体系。三是实施严格的蓝线、绿线、紫线规定。四是加强保护区周边环境整治,按规划逐步包装整治,达到统一、协调、美观的总体环境。五是加快实施寺街、西南营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六是多渠道筹措保护区保护资金。七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八是提高居民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九是加强文化遗产管理,建立文化遗产保护档案。十是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教育基地。

5.历史文化街区模式 篇五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评选办法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目前,我省保存下来的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镇、村已经为数不多,将这些街区、镇、村明确为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并加以保护十分必要。对于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街区和处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热潮中的全省村镇而言,确定需要加以保护的街区、镇、村,防止大拆大建对历史文化遗存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也是迫在眉睫。

为更好地保护、继承和发扬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和彰显地方特色,促进文化大省建设,推动全省村镇协调、健康、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关于“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建设厅、省文化厅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评选认定工作。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与评价标准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应当具备下列四方面条件:

(一)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

1.在历史价值和风貌特色方面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推动某一地区或全省乃至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起过重要作用,具有地区、全省或全国范围的影响,或系当地水陆交通中心,成为闻名遐迩的客流、货流、物流集散地;(2)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建设过重大工程,并对保障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过显著效益且延续至今;(3)在革命历史上发生过重大事件,或曾为革命政权机关驻地而闻名于世;(4)历史上发生过抗击外来侵略或经历过改变战局的重大战役、以及曾为著名战役军事指挥机关驻地;(5)著名历史人物出生地,或者为全国杰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人物生活和工作过的地方;(6)能体现我省传统的选址和规划布局经典理论,或反映经典营造法式和精湛的建造技艺;或能集中反映某一地区特色和风情、民族特色传统建造技术。

2.现存的地上、地下历史文化实物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较丰富和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街区或村镇建成历史在清代以前,现存有民国以前建造或在中国革命历史中有重大影响的成片历史传统建筑群、纪念物、遗址等,传统风貌与格局保持完好。

(二)原状保存程度

街区或村镇内街道、村巷历史传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基本上原貌保存完好;或因年代久远,原街道、村巷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虽曾倒塌破坏,但已按原貌整修恢复;或原街道、村巷建筑群及其周边环境虽部分倒塌破坏,但“骨架”尚存,部分建

筑细部亦保存完好,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造和样式可以整体修复原貌。

(三)现状具有一定规模

凡符合上述(一)、(二)项条件,街区、镇的总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5000平方米以上,村的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2500平方米以上。

(四)已编制了科学合理的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并设置了有效的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有专门的保护资金。

二、评选办法

(一)申报及评选程序

申报及评选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街区、镇、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省建设厅会省文化厅印发的《关于申报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准备材料、提出申请,报地级以上市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

2.地级以上市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省建设厅和省文化厅。

3.省建设厅会省文化厅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组成评审组,根据评选标准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评议,从中评选出符合条件的街区、镇、村,通过实地考察后,对其提出评议意见。

4.省建设厅会省文化厅审查后,将拟选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名单报省人民政府,由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或核定后授权省建设厅、省文化厅联合公布为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

(二)上报材料要求

1.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申报表。

2.申请报告。报告除概述申报街区、镇、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镇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外,应着重说明其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历史文化价值、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保护范围、保护工作情况、保护目标、保护要求以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3.填报《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评价指标表》和《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

4.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古建筑的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

5.能反映传统建筑群风貌的照片集、VCD或多媒体光盘、电子幻灯片(Powerpoint)等。

电子幻灯片(Powerpoint)包括以下内容:

(1)概况及历史沿革。

(2)历史文化特色。

(3)能反映街区、镇、村古建筑群历史风貌照片(不少于10张,要注明照片的名称)。

(4)保护措施简介。

三、称号的公布与历史文化保护的监督管理

(一)称号的公布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评选与公布工作,以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省建设厅和文化厅对评审组的评议意见进行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或由省人民政府核定后授权省建设厅、省文化厅联合公布为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

(二)历史文化保护的监督管理

6.历史文化街区模式 篇六

修复学产生数百年来,积累了一批宝贵的古建筑修复资料,在修复单个珍贵建筑的实践中,出现了许多可资借鉴的成功范例。随着城市改造规模的不断扩大,修复古建筑的必要性显得更加突出。近十几年来,许多国家从对单个建筑的修复,开始向形成历史街区特色建筑群的改造过渡。这种大规模的修复和改造工作,为今后更好地对城市进行修复和改造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其中最重要的是,必须保证修复研究的整体性和修复工作循环作业的连续性。

从城市建设史和建筑美学观点来看,对历史街区进行一次性综合改造,可保证对不同阶段建设的具有不同特点的街区,进行统一的历史风貌保护和恢复。在这种综合改造中,采用最科学的方法,能够将历史街区中原本和谐的建筑群与空间布局,从歪曲美学的建筑设施$$搭建的、单调的、无表现力的建筑、金属框架中解脱出来。如果古城中任何一条街道都可以成为合乎比例的、同一形式的历史建筑群范例的话,那么,综合改造的方法,不仅能够清楚地认识当前城市建设安排新建筑的可能性,而且还能确定新建筑的规模、轮廓、体量,从而选择与该街区风貌相和谐的建筑美学参数,为保证新建筑功能的更加合理创造适宜条件。

与单个建筑的重新修复所不同的是,由于古城历史街区的工程管线已经老化,需要全部或部分修缮,对历史街区的改造必然包括工程管线的改造。因此,工程管线现代化成为历史街区综合改造的重要目的和任务。

此外,只有修复和改造工作的整个过程具有完整性和正确性,才能够保证历史街区环境的连续性和不同历史建筑间的良好关系。修复工作主要包括现状评估、可行性研究、修复理论探讨、制定修复方案、修复作业及对建筑功能的修复等。2

历史城市街区改造问题

对历史城市街区的综合改造,是所有修复和改造方法中最具发展前景、优于一般性修复和改造的方法。

综合改造方案应建立在预先取得的大量资料的基础之上。这就是说,不仅在研究阶段要考虑修复的可行性,而

且需要说明历史街区重新修复后将来可能达到的环境状况、自然景观、所有建筑之间的相互关系、工程基础设施情况,并提出服务设施等公用事业建设方面的预测报告等。在上述方面进行的探索和所完成的修复工作,证明了对历史城市街区进行综合改造的正确性和其良好的发展前景。圣彼得堡的修复工作者在城市历史街区改造实践中所取得的成果就具有重要意义。2.1圣彼得堡历史街区改造

近十年来,圣彼得堡涅瓦河畔历史街区完成了若干历史建筑的修复和改造,同时还进行了调整城市街区内部院落空间、完善基础设施、种植树木等绿化工作。在拆除了破旧的没有太大保存价值的建筑后,腾出了不少空间,街区修复和改造后得到了更好的光照和通风。同时,街区内历史建筑的利用也取得了现实的、社会的、经济的、环境的等方面的效益。圣彼得堡历史街区综合改造所取得的成果,体现在建筑历史环境保护的所有方面,包括城市建筑、建筑美学、功能布局、自然景观,等等。

在一些历史街区同时进行修复工作有许多益处,如修复作业集中在一个建设场地上,为利用大型吊车机械及集中进行工程技术指挥和监督等都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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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条件。另外,当完成其中一个项目而转向另一个项目时,也减少了许多时间上的消耗。

在对拥有众多古老建筑的历史街区进行改造时,还要有目的地安排好文化设施和日常生活服务设施。

这种综合改造的方法,对位于城市现代生活环境中那些老的居住建筑也同样适用。圣彼得堡十月区68号街区的改造就是综合改造的一个成功范例。在拆除了该街区内保留价值不大的破旧建筑后,出现了建造幼儿园和组织各楼院间步行道的可利用空间,具备了在街道绿化角内安排休闲设施等的用地条件。在住宅楼首层设立了商业设施和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机构,包括食品店、洗衣店、药店、办公用品店等。改造后,扩大了街区公共空间,提高了街区舒适度。居室内辟出宽大的朝向内院的阳台,赋予了内院建筑正(立)面以亲切感。许多技术经济指标也得到明显提高。如该街区内2.79公顷的用地面积没有减少,而街区的建筑用地却从约1.95万平方米减少到1.51万平方米;建筑密度也从约70%下降到54%;绿化面积从832平方米增加到5800平方米;文化设施和日常生活服务设施从3199平方米提高到5799平方米;居室现代化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居住建筑的卫生条件。这些都表明,改造后的街区环境质量和居住质量都得到了改善。该街区的综合改造,除解决了街区布局和结构上的一些实际问题外,还对该街区历史风貌进行了保护和恢复。

这种综合改造解决了修复单个建筑时无法解决的一些问题。对于街区而言,除了单个建筑得到修复外,街区内一些建筑用途有目的地被改变,部分住宅的使用功能也发生了变化,其

中部分变成文化和服务设施。同时,街区绿化、美化也得到了改善。并在历史环境中适当地安排了若干现代建筑,从而形成了新的建筑格局。

正如我们知道的那样,历史街区得以保护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功能不断得到调整。一般在居住建筑区(群)中插建公建,甚至插建那些产生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对于历史环境的破坏都是非常严重的。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将这些企业迁移到集中的工业区,把原工业企业用地变为居住用地。住宅区与工业区之间的地区有时被称之为/缓冲区0,该地域内一般主要安排行政办公类建筑。

勿容置疑,在进行街区更新改造时,必须考虑现代工程技术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维护被改造地区内居民的利益。首先涉及的就是各种建筑的首层和那些具有多功能性建筑的使用。

在对城市历史街区进行综合改造时,必须重点考虑建立街区新的平面规划布局,以便组织汽车交通,保证步行道路方向合理。如将步行道安排在林荫道中,布局在休息区内,并使其能够便利地通往小型商业网点。大型居住区(建筑群)改造时,拆除无保留和使用价值的建筑后,会出现增设体育、健身、休闲等设施的可能性和条件。特别要注意利用城市街区改造后保存下来的建筑及其邻近地区,尽可能多地安排日常服务设施。这些往往是历史街区最初建设时缺乏的,特别是热力点、仓库、垃圾站等市政设施。在一些情况下,还可以利用拆除后出现的空地建设停车设施等。

历史街区改造的另一个非常重要方面是要注意其经济合理性。在制定和实施改造方案的各个阶段,都需要利

圣彼得堡滨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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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计算机技术来确定最佳改造方案,以保证其科学性和精确性。例如,住宅单元平面重新划分和居住条件改善后,天然气管道、上下水管、电线等工程设施的质量会得到很大的提高。另外,内部装修需要采用新的装饰材料,所有有这些必然会导致住宅价格的增高。

新建的现代化住宅也经常引起住户们的不满,房价就是突出的一个方面。在一些大型居住区,居民人口密度过高、远离工作地、建筑过高,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人们希望保护好老式房屋单元的内部结构和住房的高度,保障有充足的空气、良好的日照,以及能够为安排各种活动及日常生活服务设施创造条件。上述情况下,除了普遍可以接受的表现在具体数字上的经济指标外,还产生了最重要的社会效益。这一点可用西伯利亚著名历史城市)))托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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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市民很好地保护了传统建筑中最有价值的木质装饰和无以伦比的、独特的、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建筑立面雕刻、纹饰。居住建筑、街道的所有正(立)面创造出色调鲜明的空间环境体系。

托木斯克历史区保护方案的研究和制定,揭示了18~19世纪西伯利亚地区城市建筑的艺术性和超乎寻常的多样性,并首次对该市所有历史建筑群改造和修复工作进行了规划设计。划定保护区的目标是:保护建筑文物,保护城市和街道的历史景观,保护文化积淀。分区规划的网主要原则是划定和保护城市完整的历史格局,进一步弄清城市所有具保存价值的建筑、文物古迹,以及其市中心和居住区发展的可能性。

托木斯克市建立了市中心历史文化保护区和三个集中保护区。市中心保护区包括列宁大街、靠近复活山的十月街及什申科夫街部分地区,以及拥有丰富的历史文物建筑及民间木质建筑文物的鞑靼斯克街。此外,还包括红军街、捷尔任斯基街、维尔什宁街等众多革命历史建筑文物。中心保护区还包括位于

伏龙芝街和列宁大街等地区的许多木质、石制建筑文物。

三个集中保护区中的第一个保护区还包括了城市公园群)))列宁广场、乌沙伊卡河河岸街、/大学林0、西伯利亚植物园等。

第二个保护区为位于红军街与格尔琴街之间的地区。该地区拥有许多革命历史建筑文物。

第三个保护区为普希金街、白湖及其相邻的大片森林和伊尔库斯克大街的一部分。

他们对位于建筑调整区的文物古迹也持谨慎的保护态度。调整

内可以进行有限制的新建。该区包括乌沙伊卡河绿化河滩的大部分,从那里可以看到对面托米河岸上的建筑文物。

建立托米河河滩风景保护区、乌沙伊卡河上游保护区及两条河交汇处保护区,这是制定城市历史文物古迹保护措施的重要内容之一。

城市文化积淀也是历史财富,需要对其采取慎重的态度。托木斯克主要文化积淀区位于营地花园、复活山、17世纪托木斯克中心区等地区。以上区域均属于既定保护区部分。

这样,标志着托木斯克几个世纪历史和文化的城市规划设计布局和传统建筑都得到了保护。

毫无疑问,城市不断扩大必然会迫使一些/块状0建筑插建到老城区中去,将一些新的符合现代工艺要求的高层建筑插入已形成的城市结构中。城市变成了一个带有所有遗传基因和年龄特点的新的/肌体0,其中的每一幢建筑都是该/肌体0的特殊/细胞0,包含城市形成过程的信息码。如果这些/细胞0被损坏,城市/肌体0的活性就将受到影响。因此,城市需要由能够适应新的生活节奏和水准的相同性质的/细胞0进行替代。在恢复一些老建筑的功能时,/建筑替代0将带来的一个尖锐问题就是必须明确建筑本身的历史。

今天,历史环境中具有社会文化功能的古老建筑,已不能完全满足发达的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如历史街区到处是博物馆、文化馆、商业建筑、通信机构、办公楼等建筑,城市的夜晚将会缺少人气,没有生机。所有保护区和部分建筑将会从昼夜都非常活跃的.城市应有的、有益的生活中消失。这样,必将加快城市精神生活的损毁。因此,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对部分历史建筑进行相应的现代化改造后,必须加以积极利

克市政府和修复家们对历史环境改造的态度来加以证实。

2.2托木斯克市历史街区改造

始建于16的托木斯克,位于托木河右岸高地与乌沙伊卡河的交汇处。第一座城堡建在被称为复活山高高的狭窄河岬上,三面为深谷。那里成为该城市第一个历史核心,后又陆续建造了许多城堡。城市的东北部设有工商活动区。今天的托木斯克可以划分为三个大型历史建筑区。城建专家、修复专家对城市的各个区域都进行了详细的研究,确定了需要保护的最具价值的建筑,根据城市目前和远景发展需要,提出了在城市历史街区可以建设新项目的建议。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托木斯克人们之间的亲密关系和最符合人居住的尺度、酷寒期也非常舒适的房屋建筑的特点。在那里,人们不但对院落中的天井和巨大的石制建筑不感到压抑,反而认为是远眺街景,使人赏心悦目的需要。可以说,老城满足了市民最基本的要求,建筑的各种功能都发挥着作用。直到现在,该市的历史街区仍保存完

托木斯克传统木结构建筑

区与以上保护区的区别在于,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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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特别是那些原来的居住建筑。需要对这些居住建筑进行现代化改造,安装现代化的工程设备,以创造最佳的居住条件。同时,保证其周围地区设有公用设施及服务机构。在老城内进行适应现代生活的改造,不能将其全部破坏掉,不能让传统的历史风貌消失。

与其他老城一样,托木斯克市的重要的公用设施和环境绿化,包括那些休闲和体育游乐场所等都很有价值。人们对精心培养的灌木、乔木、花坛非常认可,并赋予了感情色彩。对建筑群和城市街区进行改造,必然要考虑人们居住和生活的具体环境,其中包括步行空间、橱窗、入口、庭院、城市艺术小品、公交车站、灯饰、座椅、地面铺装材料等。所有这些建筑伴生物不仅是建筑风格的体现,同时也强化了城市的魅力,使城市更具文化品味,体现着符合市民需要的适应性。

在托木斯克的历史核心区也建造了不少新建筑,其中许多是高层建筑。城内一些单个新建筑采用现代建筑材料,体量也较大,一般是不能在老城区存在的。但是,由于它们对已形成的环境和城市结构布局没有产生破坏,这些建筑被允许建造了。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插建新建筑的前提是:要保证街道所有建筑物的高度和其轮廓线不被破坏,已形成的建筑体量空间不发生变化。让新建筑和谐地融入已形成的建筑环境和空间布局中是一个基本标准。不仅是建筑(设施)的外形,而且能够反映建筑的建设时间、空间布局、建筑美学和历史发展先后顺序及连续性的内部装饰也包括在内。新建筑有权力与老建筑并列共处,但必须以新建筑没有对传统建筑造成破坏,而是适当地反映建筑的时代特点为前提条件,保证新

建筑在建造工艺和建筑特征等方面都与老建筑没有太大的差异。如在乌沙伊卡河沿岸街出现的新式建筑)))托木斯克府办公大楼,与原有历史建筑群非常协调,它遵循了街区内特定的建筑高度和体量要求,自然被人们所接受。

托木斯克市最古老的西伯利亚大学区,具有许多独一无二的杰出历史建筑。在保护列宁大街及周围历史建筑的同时,该区改造方案确定:要在此地建设新的各种设施完备的居住小区。小区规划建设规模不大、形式类似西伯利亚科学城居住城镇的别墅群。在附近一片寂静的小树林中,规定建设高度不超过3~5层的大学生宿舍。要求该小区房屋或是木质结构,或是预制板,或是砖结构,墙裙采用传统图案的木装饰。这些新建筑群与城市主要建筑区别很大,但它们与老城建筑风格相比,却不会成为异类建筑。

古老的托木斯克以其住宅窗户、窗架、门框具有漂亮的装饰花纹、檐饰、雕刻、花边而闻名。今天的托木斯克也有许多适应现代人需要的古老建筑,成为改造后为市民所用的成功范例。如一座19世纪庄园里的房式教堂内安装管风琴后成为音乐厅。

托木斯克的改造和修复给人的启示是:尽管采用现代技术可以修复和建造非常漂亮的建筑,但如果这些建筑破坏了城市历史的真实性、城市的轮廓线、建筑比例及布局,就要被理所当然地拒绝。

托木斯克和莫斯科修复家们对托木斯克市历史环境的保护工作逐渐引起人们的注意。对这座历史城市的保护,还采用了前苏联专家最新的修复方法。他们对整个历史街区进行改造与修复,采取对建筑的功能、市政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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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道路实行综合改造的方法,如改造后的巴库宁历史街区限制汽车交通,鞑靼斯克街区则完全取消汽车交通。

对历史城市街区的综合改造成为建筑古迹保护方面的一种独特方法。圣彼得堡和托木斯克就是两个成功的范例。圣彼得堡的改造存在建筑层数、居民人口密度及建筑密度等问题,而这些矛盾在中小城市中则表现得不是那么尖锐。因为中小城市的建筑层数普遍较低,较接近于自然环境,建筑体量较小,有利于日照和通风。

虽然改造中每个城市遇到的问题不大相同,但在如何对历史城市的风貌和建筑特点进行综合保护方面,仍存在具有世界性的普遍问题。

对规模较大的历史城市改造时,应首先规定建筑的密度,以创造良好的日照和通风条件,更好地组织院落空间,进行街区内外绿化和建筑正(立)面的绿化,建设市民休闲娱乐场地,注意建设停车设施,改造地下市政管网,重新进行单元平面设计,利用建筑首层作为服务用房等。

中小历史城市改造的目的在于保护城市历史形成物(建筑物、街道)的历史轮廓和立体空间风貌,建立现代化的街道工程管网(水管、煤气管、排水管、地下供电网等),完善街区的院落空间,组织好交通场站,创造最佳的住宅内部布局,必要时对居住单元进行重新设计和改建等。

总之,对历史城市街区的综合改造,可在/质0和/量0两个方面提升市民生活水准和社会服务水平。

(作者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

7.历史文化街区模式 篇七

近几年,修缮老建筑,保护历史街区如火如荼,然而在保护的同时,部分历史街区出现了一种“病态”发展模式:第一,由于利益诱惑,部分开发商大肆拆迁,破坏老街,在原有地段建设高楼,冲击了原有老街的脉络和形态;第二,部分规划者在历史街区保护和设计之前,并未完全了解和熟悉该地区的人文气息,用相同的规划和建筑手法将不同地区的街区改造,破坏了原有老宅的结构性和原真性,最终导致历史街区的原有活力降低。因此,在历史街区保护中,寻找历史街区的最佳发展模式是历史街区发展的重中之重,日本老街的发展模式值得我们借鉴。

1.历史街区健康发展模式塑造的必要性

1.1历史街区过度开发,建设性破坏严重

近几年,政府加强了对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因此,部分开放商和政府加强了对历史街区的开发,致使部分历史街区出现了建设性破坏,已经失去了全貌,出现了不健康的发展状态。

1.2原住居民搬迁,历史街区人文的缺失

为了开发旅游街区,政府或者开发商鼓励许多当地居民进行搬迁,使得原有历史街区失去应有的“人气”。人文的缺失是造成历史文化街区的不健康状态的主要原因。

1.3单一的发展模式导致历史街区丧失特色

随着人们对“历史街区旅游热”的不断关注,大规模的资本注入对历史街区进行了旅游开发,而单一的旅游开发模式影响了该旅游街区的“人气”;同时,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又大大影响了对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一样的开发模式,导致不同地区的历史街区出现极为相似的建筑形式、空间格局和街巷形态,不具备当地的特色风格,失去了历史街区独有的原真性和完整性,致使旅游者感受不到历史街区原有的美感,而失去旅游的兴趣。

1.4不健康的发展模式破坏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发展需求

随着周边游的数量不断提升,历史街区需要进行满足旅游者要求的健康活力,为了吸引旅游者,历史街区要有健康的发展模式。

2.街区健康和历史街区健康发展模式的基本内涵及要求

1986年,WHO强调了健康在人类社会中的最基本内涵,同时提出,城市就是为了人们健康发展而存在的观点。1994年WHO定义了“健康城市”(1)这一观点,并于1996年提出了健康城市的10条要求。基于此,本文将健康城市理念引申到健康街区理念,运用于历史街区的研究,即街区健康发展模式,指适合街区的发展模式以及保证街区可持续发展的力量,最终引导街区健康有序的发展。

历史街区健康发展模式的最基本要求即在保证历史街区的基本完整,不破坏历史街区建筑的情况下,延续街区的人文气息,形成历史街区独有的发展模式,促进街区可持续发展。

3.日本老街的基本概述以及其发展

3.1日本老街的基本概述

在日本,老街是指具有一定历史,具有一些历史建筑的街道,即我们所说的历史街区。日本绝大多数城市都是由城下町发展而来,其中的最主要的老街(历史街区)由于地理位置、人文环境等不同而展现出不同的色彩,并且随着空间层面的不断演进和建筑形制的不断发展岁月的流逝,特色愈发明显。

3.2日本老街的保护发展模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老街的保护发展模式成为越来越凸显的问题,根据老街发展性质大致可以分为居住保护发展模式、观光保护发展模式、产业发展保护模式以及特色改造保护发展模式四种。

3.2.1居住保护发展模式

居住保护发展模式是指以居民居住的单一方式维持历史街区的可持续。日本今井老街实为典型案例。日本今井老街为战国时代末期由于宗教所形成的住宅区。现在,日本居民自行保护并发展使其形成宁静住宅区。一直以来,老街的居民不希望老街形成观光旅游的社区,所以,在老街内,基本不见有做观光客生意的,因此,该历史街区完全处于居民自发保护并且完全居住保护的发展模式。就文物古迹来说,居住保护发展模式是最利于历史建筑和街区形态的保存,而其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则由一直居住在这里的老街居民进行建筑的修缮以及文脉的传承。

3.2.2观光保护发展模式:

观光保护发展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以观光发展单一保护为主的模式,另一种是以居住和观光相结合的保护发展模式。

高山老街是日本较为著名的旅游胜地,其发展模式为单一旅游观光保护发展。高山老街地区的传统房子特别密集,其建筑均采用平入做法,同普通町屋不同的是该地区町屋规模较大,房间内部设计变化也有所不同,最特别的就是一楼正面安装各种大小形态不一的格子装饰。

面对旅游者人数的增加以及对历史建筑的破坏,政府采取了重点保护以及建筑隔离的方法,借此方法防止旅游者以及到访车辆对于建筑的破坏;政府还着重美化修缮观光环境以提高旅游者的观光品质;同时,当地屋台组研究如何发扬当地传统文化以满足旅游者的需求,以可持续的方法提高高山老街的活力。

祗园老街为典型的居住与观光保护。祗园老街是日本江户时期京都区最主要的花街,在后来经历老街烧毁,歌舞表演建筑损毁等,逐渐发展成以茶文化为主的地区,而如今,最著名的就是祭祀表演以及她独有的茶屋文化。茶屋建筑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为连栋住宅加优美的院落,另一种同一般的町屋相似,门面窄,进深长,一楼设主厅与客厅,建筑风格细腻。老街两侧的老式茶屋店面较小,建筑形态相似,整体建筑风格和谐。

保护该老街的运动由当地居民自行发起。当地居民面对茶屋文化的逐渐衰退,为了保护本地独有人文气息,阻止建设四层楼房破坏老街面貌及老街原有天际线。同时,成立茶屋町守护会,参加会议居民达成不卖地、不租地的协议,为保证茶文化的传承,当地居民会把房屋租给富有京都文化特色的生意人,保护原有老街的人文气息。

3.2.3产业发展保护模式。

产业发展保护模式就是指发扬该历史街区的原有产业,以产业的发展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同时维护该历史街区的可持续。

伏见老街在日本中世纪就形成了,曾经是交通要塞。伏见老街区域最早时是船运中心,后由于经济衰退,居民开展造酒生意,使得该地逐渐形成以酒仓为主的历史街区。该地区酒仓结构简单,外部表面以黑白涂料为主,整体为木质材料,采用“藏造”的建筑结构,即建筑材料不外露,内部可以看到的粗壮梁柱作为整个酒仓支撑,地面铺设石板,为使酿酒洗米时地面光滑不泥泞。伏见老街的建筑形式几乎完全相同,在日本地区,,很少有保存如此规模的酿酒仓。

为了加强对伏见老街的保护,该地政府以及居民大力扶植该历史街区的酿酒产业,形成以酿酒产业为中心的保护发展模式,但是由于是木质材料,原有的仓库的隔热效果不是很好。为提高酿酒屋的隔热性能,大部分从业者改进设施,为保护原有酒仓,大部分酒仓内部改为仓库,外部色彩、形态和构造不变。在日本老街保护与发展过程中,以产业发展保护的还有著名的伊根老街,以发展传统渔业为主。

3.2.4特色改造保护发展模式

特色改造保护发展模式是在不破坏历史街区基本样貌的情况下,将历史街区内已经衰退并且失去利用价值的建筑或者建筑群进行新的改造,赋予其新的运用价值,使历史街区可持续。。

仓敷老街是古迹改造和活化的成功案例,由早期工厂改造成为新型观光新街区,是大部分历史街区改造的模板案例。仓敷老街在改造的同时并非盲目的全部保护,而是将值得改造和保护的建筑和街巷形态加以保护和利用,将老街不好的传统观念和习俗删除,扬长避短,这一理念值得借鉴。

4.日本历史街区健康发展的经验

4.1独特的保护发展之路

日本老街均有自己独特的保护发展之路。在政府的引导下,发展自己独有的文化和建筑群体,避免雷同的发展模式。同时,在历史建筑的保护方面,日本政府并未单一的修缮和美化古迹,而是活化古建筑,赋予原本在居民生活中失去机能的古建筑新的生活角色,让老建筑在利用中得到保护。

4.2独有的历史延续

日本的每一条老街都有其独特的曲折历史。在保护老街历史的方面,日本政府和组织做得十分周到,他们考虑到有些老街要供游客观光旅游,便会研究如何发扬该地的传统文化,顺应旅游者的需求。还有一些老街的历史需要保护,将观光者的旅途路线放在未寻访的小巷与街道之间,增加旅游者趣味。

4.3公众参与保护

居民参与是日本老街保护成功的最重要原因。老街的居民自行成立非政府组织,商讨老街的发展以及保护,同时向政府提出建议,最终,形成最利于老街发展的道路。日本老街的保护首先需要获得原有居民的认同,政府的措施才可以顺利进行。

5.总述

日本老街的保护与发展主要表现为,保持原有建筑形态不变,改造建筑室内功能,恢复原有建筑构造,保持街巷的统一风格和美感,控制老街地区的天际线以及老街的特色风格,不盲目引进新鲜事物等。

保护和发展历史街区,就是不破坏原有历史街区的建筑风格和美感,保持原有历史街区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充分了解历史街区原有风貌和原有人文气息,发展历史片区原有产业文化,增强历史街区原住居民的保护意识;与此同时,最重要的就是开创历史街区独有的保护方法,这是今后历史街区应借鉴的健康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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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历史文化街区模式 篇八

毋庸讳言,在现代化进程中,以农耕文明为主体的丰厚的传统文化正在痛苦地裂变,丰厚多样的传统文化也在迅速地消逝,在城市的拆建中,在城市不断延展、长高的过程中,历史建筑消逝了,取而代之的钢筋水泥的建筑群;孩提时代的游戏不在了,被来自异域的节庆狂欢代替;日常文化生活方式被新兴媒体生活胀满。过去正离我们远去,现在尚不确定,未来难以把握,唯有城市中的历史文化街区成为文化结点,以空间的方式将过去的生活、现在留存和未来的创新扭结在一起,给城市的记忆以留痕,给怀旧的人们以牵挂,给文化的传承以希望。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中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城市文化的记忆,是城市品质的标志,全球化时代城市的文化资本,是城市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的驱动力。二次大战以后,随着经济的扶苏,经历了战火硝烟的城市在重建中,迎来了大规模的住宅建设,拆掉老城区,盖起新楼房。城市的居住环境得以改善,却破坏了历史环境。城市的历史联系被割断,特色在消失。在破旧立新的城市改造和建设进程中,人们开始意识到:一个城市不能割断历史,保有历史文化街区就是保有一个城市的记忆,维系城市、城镇历史的连续。

今天的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和改造了城市聚落。中国大中小城市经历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规模如此巨大,速度如此逼人,空间如此巨大的变化。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快速被现代建筑淹埋,被日新月异的现代建筑所挤占。“稀缺性”和“过时性”的矛盾伴生着一个个城市的改造和建设。当城市规模迅速扩大,新建筑取代历史文化街区,取代一个个历史文化名镇时,人们却很快怀恋、追忆逝去的历史文化街区,儿时温馨的市井生活。被封存和遗留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古村,也悄然成为旅游开发的热点和文化创意的空间。在建设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政府也意识到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先后出台若干保护措施,投入巨额资金保护历史文化街区。

云南,地处西南边陲。特殊的地理环境与相对滞后的经济、交通,为我们封存和遗留下来较多的历史文化街区。昆明、大理、丽江、巍山、建水、会泽这些以历史文化街区较多,相对集中,保存较好的城市已先后成为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

过去、当下、未来,时光飞逝。在文化经济的时代,追寻悄然逝去的历史文化街区,关注历史文化街区的创新,就是再造魅力故乡,铸造文化创意。

9.历史文化街区模式 篇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0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16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29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2014年10月15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实施保护管理,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应当符合保护规划。

第四条 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五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当单独编制,下列内容应当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一)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

(二)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四)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五)需要纳入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城市、县已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单独编制。

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城市、县未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应当单独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第七条 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规划深度应当达到详细规划深度,并可以作为该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不得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

第八条 历史文化名城批准公布后,历史文化名城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应当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

第九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第十条 编制保护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内,确因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保护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 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存在问题;

(二)确定总体保护目标和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

(三)提出总体保护策略和市(县)域的保护要求;

(四)划定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

(五)划定历史城区的界限,提出保护名城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其相互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和环境的保护措施;

(六)描述历史建筑的艺术特征、历史特征、建设年代、使用现状等情况,对历史建筑进行编号,提出保护利用的内容和要求;

(七)提出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措施;

(八)提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环境的规划要求和措施;

(九)提出展示、利用的要求和措施;

(十)提出近期实施保护内容;

(十一)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存在问题;

(二)确定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

(三)提出总体保护策略和镇域保护要求;

(四)提出与名镇名村密切相关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农田、乡土景观、自然生态等景观环境的保护措施;

(五)确定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

(六)提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环境要素的分类保护整治要求,对历史建筑进行编号,分别提出保护利用的内容和要求;

(七)提出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措施;

(八)提出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环境的规划方案;

(九)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十)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点和存在问题;

(二)确定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

(三)确定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

(四)提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环境要素的分类保护整治要求,对历史建筑进行编号,分别提出保护利用的内容和要求;

(五)提出延续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规划措施;

(六)提出改善交通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环境的规划方案;

(七)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确定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以下方法划定:

(一)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的界线,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为准;

(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区;

(三)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内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较为完整、历史建筑或者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的地区应当划为核心保护范围,在核心保护范围之外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城区和其他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

(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确定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当边界清楚,四至范围明确,便于保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村庄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

第十七条 保护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

规划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符合城乡规划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十八条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成果编制阶段,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保护规划的成果进行审查。

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成果编制阶段,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提请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审查。

第十九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审批。

保护规划报送审批文件中应当附具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审查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经听证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第二十条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经依法批准后30日内,组织编制机关应当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报送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护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相关材料;

(二)保护规划的批准文件;

(三)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的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

(四)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审查意见;

(五)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 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和备案的保护规划。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保护规划:

(一)新发现地下遗址等重要历史文化遗存,或者历史文化遗存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评估确需修改保护规划的;

(二)因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保护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保护规划的;

(四)依法应当修改保护规划的其他情形。

需要修改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提出专题报告报送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还应当报告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修改后的保护规划,应当按照原程序报送审批和备案。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保护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保护规划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组织编制保护规划的;

(二)未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编制保护规划的;

(三)擅自修改保护规划的;

(四)未将批准的保护规划予以公布的。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划批准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或者违反规定批准对历史建筑进行迁移、拆除的;

(二)违反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限(紫线)等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规定核发规划许可的。

第二十六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中涉及文物保护内容的,应当符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10.历史文化街区模式 篇十

传统历史街区剧院拆建

——南京夫子庙“秦淮剧场”商业娱乐综合体

南京夫子庙位于南京秦淮区,是供奉和祭祀我国古代著名的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庙宇。其作为古城南京秦淮名胜蜚声中外,是国内外游人向往的游览胜地。

夫子庙建筑富有明清色彩。以大成殿为中心,从照壁至卫山南北成一条中轴线,左右建筑对称配列,占地广约26300平方米。四周围以高墙,配以门坊、角楼。后以夫子庙为中心,发展形成了夫子庙商业区。该区集商业氛围、旅游景观、宗教文化、建筑特色、风味美食、民俗民风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商贸旅游街区,其集商业街、旅游街、文化街、休闲街、美食街于一体的“五街合一”模式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其管理服务规范走在了全国商业街的前列。

秦淮剧场位于夫子庙繁华的贡院街、秦淮河明清古建筑群附近。南京民间事故记录者、自由撰稿人胡老先生称,秦淮剧场建于1945年,前为“鸿运楼戏茶厅”,民国时期和解放初期很有名望,很多戏剧大师每到南京都必在秦淮剧场演出。但现今经营不景气,观众少。

为促进、配合整个夫子庙地区、秦淮河沿岸的环境整治、提高,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拟投资兴建一座总建筑面积不大于4000平方米的多功能影视娱乐中心(以影视放映为主,兼具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功能)。

一、设计内容

A、影视部分(600-800座,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内)

电影主厅一个,以放映35MM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幕及普通银幕(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兼放70MM影片。

影视中、小厅若干个,25-120座。具体数量自定。门厅、休息厅、卫生间、售票房、机房、走廊等。

B、商业部分(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

各类小型商业店铺,如精品店、礼品店、鲜花点等。各类餐饮、娱乐等商业空间,具体商业类型及比例自定。

二、设计要求

1、根据题意,通过上课和基地参观调研,拟定基地。

2、通过对相关影视、商业、餐饮等娱乐综合体的学习、调研等,进行一定商业策划,确定本案中引进的各种商业业态、店家数量、种类。

3、建筑物后退现有道路、建筑等需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覆盖率大于45%,不超

60%,绿化率不小于35%。

4、注意建筑和整个历史街区的整体关系,分析街区内的城市肌理、文脉、质感、材质等,并注意新建建

筑在体量上和现有建筑的协调。

5、满足《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及其它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特别是观众厅设计必须充分满足各项工

艺要求,观众厅视听质量良好,室内空间舒适宜人。

6、合理布局平面功能,注意各自的流线特点的基础上,理清各功能区内部的各种功能、流线要求。

7、立面造型及室内设计首先要立足于区域整体环境和氛围,取得整体性的同时,又要有商业娱乐气氛。

8、适当考虑无障碍设计。(入口,卫生间,主厅残疾人专座)。

9、适当考虑机动车车位,主要机动车停放由附近的城市停车场解决。

10、设计应注重立意与构思,充分体现出历史街区内,老建筑的拆建这一特点。

三、图纸要求

l、总平面图1:5002、平、立、剖面图1:2003、电影主厅放大平面(座位排列、声学布置等)1:100;

电影主厅放大剖面1:100(公式法)或1:50(作图法)

4、公式法(数解法)的计算书

5、设计说明及分析图(包括技术经济指标)

6、透视图1幅(不小于2#图幅,表现方法不拘)

7、图纸规格:A18、徒手草图,工具底稿图、正图形式不限。

四、设计进度(共8周)详见教学周历

五、参考书

1、《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中国建工出版社)

2、《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88)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4、《中小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5、《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88)

6、《建筑物理》

7、《建筑学报》、《世界建筑》等国内杂志

8、《建筑实录》(美)、《新建筑》(日)等国外杂志

附:参观调研要求

1、参观调研的对象:南京文化艺术中心、影视百花园、和平影视城、青春剧场、大华电影院、秦淮影剧院、德基广场、新城市广场、水游城等。

2、参观调研报告:不少于2000字(要求附照片,插图)

11.历史文化街区模式 篇十一

关键词:文化记忆 历史街区 文脉传承 有机更新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069(2015)09-0076-02

20世纪90年代起,文化学和历史人类学框架下的“文化记忆”理论在德国兴起。从文脉传承方式解释文明的发展规律。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发展须以延续文脉为最终目标,最终实现历史街区的有机更新。在目前的学术研究中,单就历史街区文脉传承或者单独的文化记忆理论方面的研究,已有很多成果,但缺乏从文化记忆理论视角下对历史街区文脉传承的探索。本文试作论述。

1文化记忆理论的发端

1.1“文化记忆”理论的概念

文化记忆论由德国学者阿斯曼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将“记忆”引入到了文化学的研究领域内。文化学对记忆的研究,是把记忆看成是和民族、文化、历史等范畴紧密相连的概念,是一个关于社会现象的理论。从文化学视角而言,文化记忆就是传统文化在历史上留下的痕迹。

1.2“文化记忆”理论的内涵和外延

文化记忆的内容,在时间维度上具有绝对性,一般可追溯到数代以前,而不仅仅局限于近几代的记忆的限制。文化记忆的交流方式是有组织的、公共性的集体交流,其传承方式一般可分为两类:“与仪式相关的”和“与文字相关的”。一种文化,如果想得以传承,必须依托文化记忆所发挥的作用。

2“文化记忆”理论视角下老街区文脉传承媒介

2.1建筑遗存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建筑是文化的载体之一,也是老街区文化重要的表达方式之一。老街区发展进程中,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留下特征各异的建筑痕迹。

不同时期的建筑都有一定的时空背景,形成了独特的具有不可复制性的历史风貌,从而展现出不同的文化气息。建筑遗存作为一种物质符号,可以使代际间的回忆更加稳定,后代不必借助过多的个人经验就能与前代分享共同回忆。

2.2街巷空间布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现在街巷规划越发理性,更满足于其交通、管线等物质功能的强化,而街巷的文化功能逐渐被忽视。街巷不仅是交通、运输的物质载体,也是人们生活的舞台,是人们生活和记忆延续的媒介。

凯文林奇在《城市意象》一书中提出,城市的可识别性和可印象性对于城市形象的重要性。“清晰的可识别的环境不仅给人以安全感而且还增强人们内在体验的深度和强度。……如有一种更动人的环境,同样的生活将会获得新的意义。”而街巷空间的布局正是构成这种可识别性和可印象性的主要场所。凯文林奇所说的城市印象五大构成要素:道路、边沿、节点、标志和区域中的前四项都与街巷空间布局是息息相关的。

2.3地景地貌

老街区的地景地貌,是和一定的时间维度紧密相连的。是在老街区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的遗存,是老街区历史演化的片段。

老街区的地貌景观具有多元性、复杂性等形态特征,这种复杂的形态特征是老街区人们生活内容的多样性的物质反应和历史积淀。是老街区文化系统复杂性的必然结果。

2.4民俗文化

文化的本质就是传统。不同地区、不同民族都有不同的民俗与传统。就是这样的差异性,保持了文化记忆的多样性。

陆邵明先生认为:“一个记忆场所往往包含两部分信息,一部分是物质形态,另一部分是故事,两者缺一不可。记忆场所不仅见证变迁中的集体记忆,还可以持续性地叙事与传播,维系与促进地域文化认同感的建构。”历史街区的文化记忆不仅保留在其物质形态上,诸如建筑遗存、街巷布局、地景地貌等有形之物上,同样蕴含在历史街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之中。

3“文化记忆”理论视角下老街区文脉传承机制

3.1文化记忆视角下的老街区文脉传承方式

文化,有两项任务。一是协调性,即文化产生的同时也为交际提供了场所。协调性要求建立一个象征性的符号体系并在技术和概念的层面上备置一个共同的生活视野,文化的参与者能在这个视野里相遇并进行交流。二是持续性,文化的产生,并不是仅仅的利用现有的符号,而是每个个体或者每一代人之间,在某种意义上通过相互信任的沟通并在更大规模的集体中相互交流传递信息。记忆是持续性和时间延续得以实现的保障。

这里所谓的“象征性的符号体系”就是老街区的文脉得以传承的媒介,是文化实现持续性的保障,包括老街区的历史建筑、礼仪、服饰、节庆、传说、饮食、婚丧嫁娶等。

文化记忆是保证老街区文脉延续的有效途径,通过文化记忆对老街区历史积累的文化和经验的存储和重建,从而传统得以延续,文脉得到传承。

3.2文化记忆视角下的老街区文脉传承过程

文化传承的过程是人类在一定的目的指导下,借助于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实现文化延续发展的过程。文脉传承有两种形态。第一,物质表现形态,比如文物古迹、图像、经典文献等物化的客体形式。其次,非物质表现形态,包括仪式、民俗风情,思维方式,价值理念等。

文化记忆是立足于现在对过去的一种重构,通过社会交往和集体框架而实现。老街区的记忆社会框架,是被在这个街区内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和行为规范做决定的。康纳顿认为社会记忆得以延续是通过纪念仪式和身体实践来实现的。老街区文脉传承的过程也是身体实践的过程,人类之所以回忆是因为在在经验传递的过程中,我们总是把我们的个别经验置于先前的脉络之中,在我们具有个别经验之前,我们的头脑中已经有了经验事物的纲要框架。

3.3文化记忆视角下的老街区文脉传承规律

文脉传承的方式随着文化记忆的不断发展在不断的演进中。演进的过程是进一步的补充和丰富的过程。通过对文化记忆载体演进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文脉传承的自我调适和演变发展规律。

语言、文字、仪式,是文脉传承最常用的方式。而现代社会出现的传承媒介,比如传媒介质,则是文脉传承为适应时代发展而做出的自我调适反应。文脉传承具有自我调适的机制,同时,文脉传承的方式也是具有多样性的,充分利用好每一种传承方式,以及现有的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再现老街区的历史记忆,使历史文脉和老街区文化得到更好的普及和推广。

3.4文化记忆视角下的老街区文脉传承特点

第一,互构性。记忆需要借助具体的事物才能实现传播,比如空间、文献、口头叙述、历史建筑等环境要素以及记忆个体的知识基础。一个街区的集体记忆,是在特定人群的集合体中存续的,但是只有这个集合体中的个体才能进行记忆。而个体的记忆,又需要借助记忆产生时的环境要素来激发以及个体的知识基础作为记忆重建的辅助。因此,记忆个体和街区的整体环境要素之间有个动态互构的关系。

第二,适度开放性。老街区文脉传承的过程中,可将老街区看成一个开放的系统。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开放程度的问题。如果这个系统的开放度为零,系统与外界隔绝起来、没有任何交换,这就成了封闭系统。封闭系统缺乏自组织的活力,难有发展。文脉的传承更无从谈起。反之,如果这个系统对外界完全开放,老街区的文化和外界没有了边界,与外界的信息、物质、能量的交换没有任何过滤和选择,那么老街区的文化也不复存在。因此老街区的文脉传承过程中,老街区与外界的信息、物质等通过人为优化有选择性的交互。

第三,历时性。记忆有两个不同的本质功能:存储和重建。记忆是实现文脉传承的保障。记忆是一种以编程和繁殖原则为基础的再生产,该原则使文化模式得以延续。保证老街区文脉传承的条件是这个街区辐射范围内的人们社会交往和群体意识记忆的延续性提取,从而用作文脉传承的有效媒介,将文脉以连续性的中断方式传承下去。

4老街区文脉传承的“文化记忆”策略

4.1以“有机更新”策略为老街区文脉传承的行为指导准则

老街区是个开放的系统,其必定要与外界要素有一系列的交互作用。作为记忆场所的媒介,无论物质媒介比如:历史建筑、纪念碑、服饰等,还是精神上的媒介:礼仪、节庆、风俗习惯,都是在变化中发展和进行传承的。

对于历史街区的更新和维护,我们要用“限制开放”方式进行有机更新。有效避免在大拆大建的浪潮中的对文化的破坏,最大限度地保留有价值的历史古迹和街巷布局。所谓“限制开放”方式的有机更新,即根据街区居民的具体需求,结合科学整体的街区保护规划方案,对有形建筑进行小规模的,渐进式的修缮维护,对无形的风俗习惯、礼仪等要做到保留自我的文化前提之下的继承和发展,取精去糟式的发展。

4.2正确认识城市发展中的文化变迁与老街区文脉传承之间的关系

老街区之所以是文脉得以传承的物质载体,是因为老街区累积了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化积淀。通过不同层次的文化积淀,向后人展示其风情各异的文化特色。

在快速城市发展进程中,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以及行为准则等正在经历着不同程度的变迁。在这一文化变迁的过程中,新旧文化取舍,便是这个地区的文脉传承内容的关键。

根据文化记忆理论,对于过去的记忆,不是被保留下来的,也不是简单的个体记忆相加。记忆是在现在的基础上的重构,具有价值取向性。以前的记忆,有的被强化,有的被淡忘,而被社会强化的那部分记忆,无疑成为了文化变迁中的主要影响因素和文脉传承过程中的有力支撑。文化变迁的结果,便是文化传承的内容,文化传承的内容,反过来又是进行下一轮文化变迁发展的基础。

4.3加强老街区独特的“文化记忆”,构建老街区文化认同感

阿斯曼夫妇认为,文化记忆通常是指某个社会群体共同拥有的过去,既包括口头传说也包括有据可查的信史。而文化认同,指的是对群体文化的认同。

我们树立正确的文化价值观,从保护老街区真正的历史古迹入手,而不是乱造“假古董”。提高大众的审美标准,传承地道的当地民俗文化,而不是过度商业化的“美食节”,可以定期举行有一定文化深度和浓厚地域文化特色的节庆活动或者纪念仪式,借此提供大众参与的机会,提升大众的文化素养,加强老街区文化的认同感。

4.4活化老街区的文化记忆,探索老街区文脉传承途径的多样化

如果说人类的语言、文字、仪式这三种文化传承方式伴随着人类历史始终的话,那么现代社会出现的传媒介质、网络空间,则是文化传承在不同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技术条件下自觉作出的自我调适反应。

历史街区文脉传承的方式,应该是一种综合性的文化行为。不仅包括作为文化的载体街区的有形建筑物和构筑物,而且还包括人们对其游览体验的这一“仪式化”的行为过程。

记忆回忆,不是单独的个人元素,要嵌入一个环境的框架内。我们可以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对有效信息进行传递扩散,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节庆活动,让记忆个体参与其中,多维度的传播和重构老街区的文化记忆。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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