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承诺书范文

2024-12-08

招标承诺书范文(精选4篇)

1.招标承诺书范文 篇一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我(单位)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不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不违规制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供应商。

三、不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单位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招标活动期间不在非办公场所与投标单位私自接触。

四、不向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技术或商务等条款,从而影响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性。

五、遵守招投标资格审查工作纪律,不泄露投标企业的商业机密。

六、不接受可能影响招投标公正性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宴请、娱乐活动及礼品馈赠,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不与投标人串通;不隐瞒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条件、资金等真实情况。

八、在评标过程中,不做任何带有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倾向性的发言;不影响或阻挠评标专家的正常发言。

积极主动地与代理机构就投标单位、评委提出的询问、质疑做出客观公正的答复。

九、定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十、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纪违规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签章):

二〇xx年 月 日

2.招标控制价承诺书 篇二

目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承诺书 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广告园管理办:

我公司受贵单位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编制。我公司根据贵单位提供经过审核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DBJ53/T-58-2013)及配套文件。完成了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我公司在此承诺,我公司所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符合《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昆政办[2011]112号)第二章第十七条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之相关规定。如我公司所出具的成果文件,违反《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昆政办[2011]112号)第二章第十七条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之相关规定(根据工程实际选择误差,建议:土建装饰、安装、医院、学校、场馆、保障性住房选择(昆政办[2011]112号),其余工程量变化可能存在变化的选择CECA/GC7-2012)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云南双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的承诺书 篇三

一、工期要求:

1、我方中标后,签订合同3天内进入施工现场,保证在45天内完成本工程。

2、同意在施工期间遇人力不可抗 拒的自然灾害、重大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处长,需经业主代表签证,经业主有关领导同意后,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除上述原因外,其它如气候变化,施工引起纠纷等,业主均不承担经济和其它责任。

3、我方如未按期(合同工期 签证工期)完成,同意每推迟一天违约金为元,工期保证金扣完为止。

二、质量要求:

中标后,我方保证精密计划、精细施工,高标准要求抓好各个施工环节,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评定以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以相关单位评定为准。

三、材料供应:

中标后,我方单位自行采购,并做到根据设计文件要求,执行本

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

四、对本工程合同造价的响应

中标后,我方同意按本合同工程造价执行。

五、养护期限及养护押金

1、同意养护范围为我单位承建的全部内容;

2、同意养护期限为竣工验收后一年;

3、同意养护标准为:在达到国家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基础上,保证苗木100%成活、生长旺盛、无病虫害;园路小品无质量问题。

4、同意养护期内,业主提出养护范围内的养护要求,我方未在72小时内响应的,业主有权支配养护押金给其他养护单位进行养护。

六、其它

同意对项目经理实施考勤制度;同意相关违约责任按须知中夫规定执行;同意每月的违约金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投标单位招标承诺书1 篇四

汉台区武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已收到的贵单位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我公司决定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的招标。我公司郑重承诺:一旦中标,将组织强有力高效的项目经理部,调遣专业精干的施工队伍和精良的机械设备,科学组织、文明施工,保安全、保质量、保进度按期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并承诺以下条款:

一、我公司愿以贵单位所列单价完成各标段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

二、保证本工程标段按要求,于年月开工,合同工期为个月。若因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延误工期的天数乘以计算,但最终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接受处罚。

三、保证本工程质量均按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合格工程,并创级优良工程,若因我方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我方愿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我公司愿接受你方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如下工程款支付方式余下5%工程款作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过后支付。

五、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保证严格按现行安全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我单位原因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我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六、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保证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六大员、特种作业工)自始自 1

终到岗到位,如果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到位,我方将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2%赔偿金;拟派项目经理常驻施工现场,项目开工后,若由招标人组成巡查组抽查,发现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每次罚款500元。

七、经过认真研究你方的招标文件,我公司充分理解承认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发挥自己企业的综合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期望。贵单位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中标通知书和本承诺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八、坚持诚实守则的原则参与市场竞争,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核定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不转借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及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职称和获奖证书,否则,愿接受有关职能单位的行政处罚。

九、不以买标、卖标、围标、串通投标,请人投标和代人投标以及行贿,回扣等不正当参与投标,不以弄虚作假,窃取商业秘密和诋毁同行等手段承揽工程,如有上述行为被各级职能部门查处,愿依法接受处罚。

十、如我公司发生买标、卖标、围标、串标、请人投标、代人投标等违法行为或申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愿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如下处罚:

(一)出现买标、卖标、围标、串标、请人投标、代人投标等违法行为,上报相关建设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并取消在汉中市境内3年的投标资格。

(二)项目正经理不到位的,作不良行为记录,在网上公示,并上报省、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取消在汉中市境内3年投标资格。

(三)除项目正经理外,申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的,2年内不准在汉台区建筑行业投标。

十一、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和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问题,经调查属实,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承诺书一式四份,招标单位一份、招标代理单位一份、投标单位一份,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 目 经 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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