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剖析材料(共10篇)
1.案件剖析材料 篇一
纪委案件剖析材料
案件剖析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对调查终结的典型案件,剖析发案原因,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发案单位总结经验教训的综合性材料。
一、制作依据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查结束后,调查组要总结工作,并应协助发案单位党组织总结经验教训。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察厅关于实施查办案件“一案双报告”的暂行办法》规定,“一案双报告”是指在案件调查结束后,案件调查组要形成案件调查报告、案件总结剖析报告。案件总结剖析报告侧重以下内容:
1、被处分人违反党纪政纪情况,所犯错误的性质、危害及后果;
2、被处分人所犯错误的主要原因,包括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3、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发案单位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应进行整改的建议。案件总结剖析报告由案件调查组与发案单位共同研究起草,经案件承办室同意后,报分管常委和主管副书记批准,案件承办室送达发案单位。
二、例文评析
关于汪×× 贪污受贿案的剖析报告最近,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汪×× 的贪污、受贿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汪××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县委组织部已免去了汪×× 担任的×× 单位负责人职务。
汪××,男,汉族,……
(一)主要违纪事实
……
(二)发案原因分析
汪×× 贪污受贿案是近年来全县×× 系统发生的一起严重违纪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此案的发生暴露出×× 系统在抓干部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思想政治工作放松,廉政教育抓得不紧。局党委班子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重视不够,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不高,廉洁自律意识淡漠,有的干部甚至见利忘义,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二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项目管理比较混乱。从汪×× 贪污受贿案不难看出,该单位对下达村上实施的项目,监督检查不够到位,技术人员变动频繁,缺乏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特别在项目资金管理上,没有实行严格的报账制,不是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而是由个别人说了算,项目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大,为个别人套取项目资金、以权谋私创造了条件。……
三是结成利益共同体,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管单位互惠互利。在项目工程实施期间,除有关人员贪污受贿外,项目实施单位多次将套取的项目资金转到账外,用于支付招待费和其他难
以处理的支出,许多支出没有规范的票据,胡支乱花现象十分严重,客观上导致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
(三)整改措施
第一,以案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第二,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第三,推行事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第四,加强监督,建立权力制衡机制。……
例文案件剖析报告的主体由主要违纪事实、发案原因分析、整改建议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叙述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通常采取两种方法,即先总后分和先分后总。先总后分,就是先扼要综述被调查人的错误及性质,再具体介绍被调查人所犯错误的具体事实;先分后总就是先介绍具体错误事实,然后归纳出错误性质。不论采取哪种方法写作,都不能泄露调查过程、检举人、证明人等内容。(自查报告 )总之,对这部分内容详略的把握,可以比错误事实材料简练,大体相当于处分决定叙述错误事实时的详略程度。
第二部分,剖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这部分内容是案件剖析报告的核心内容,应着重围绕案件造成的严重危害、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具体叙述时,这三方面内容又不宜截然分开,特别是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结合起来去写,使之浑然一体,结构形式更加紧凑。
第三部分,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建议。一般不外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深化监督、完善管理等几个方面,但在写作过程中应避免平铺直叙,千人一面。要对案件发生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比较,从中抓住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要把关键性的建议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去写,以凸现其重要地位,防止被其他问题淹没或冲淡。
三、应注意的问题
1、撰写案件剖析报告不是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它是针对初发性案件、普遍性案件、屡发性案件、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而言的,是为了巩固和扩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效果所做的基础性工作。因此,撰写案件剖析报告要讲求质量,追求实效,避免流于形式。
2、开展案件剖析工作,大体上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要坚持以查促教,推动廉政教育。注意选择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剖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以案说纪,以案释法,用处边事教育身边人,促
2.案件剖析材料 篇二
一、当前增值税违法犯罪案件产生的原因
(1)受利益的驱动,在主观上有偷逃税的欲望。纳税人如果按规定纳税,就要减少他的实有财产,对于纳税人来说是一个痛苦的事情。于是将偷税作为解决“利益冲突”的办法。税收的这种内在属性和特点,客观上成为涉税违法犯罪产生的经济原因。因此,偷税在一定时期内不会自行消亡。在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钻我们市场经济发展中制度不完善的空子,总会有一部分人受利益的驱动,置法律于不顾,冒险大搞偷逃税违法犯罪活动。(2)思想观念转变迟滞于形势的发展,税收环境有待优化。在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的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的产权意识淡漠,税收基本上以企业利润的形式出现,国家对国有企业征税被认为是自己对自己征税,属于“左口袋”与“右口袋”的关系,“无税论”在人们的观念中占有较大市场,税收没有、也不可能体现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直接的利益冲突。从社会环境来说,反映在有些政府部门身上,有的自立章法,变通税收政策;有的对税收违法案件说情或包庇,干预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实行地方保护主义,致使有些企业以困难为借口,得以公开偷逃税。(3)税收制度不完善,现金交易成为偷税的最大“黑洞”。有的企业表面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的会计核算,而在实际经济交往活动中,却都普遍在采用现金交易、多家银行开户等体外循环的手法,避开税务部门的监控达到偷税的目的。现金交易是进行偷税活动的最大“黑洞”,也是导致税务稽查人员难以取得充分证据和偷税事实认定不足的难处所在。在税务案件查处中发现,有的企业利用信用卡结算或现金交易,致使稽查人员往往无法进行资金跟踪,大量帐外经营无法取证,这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偷逃税的一个巨大“黑洞”。
二、增值税违法犯罪案件的作案的手法。
(1)虚开。一是为他人虚开。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在他人有商品交易或者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用自己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他人代开;另一种是行为人在他人没有商品交易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用自己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他人代开。如“金华税案”、“钦州税案”都是如此。二是为自己虚开。指行为人在没有商品交易或只有部分商品交易的情况下,在自行填开发票时,虚构商品交易的内容、数量、价款和税款。为自己虚开是与为他人虚开相对的。(2)销售不开票,在成本、费用上做文章。他们偷税的主要手段是销售不开具发票,有的收入不按规定入帐。从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的核算,到发票的取得、使用和账务处理,偷税问题无所不在。从查处的举报涉税案件看,纳税人违法事实一般比较隐蔽,如果没有知情人的举报,则很难发现问题。(3)通过返利偷税。大宗商品购货返利已普遍存在,但是近年来的返利形式多种多样,各种名义收取的让利收入隐匿不申报,直接冲减成本费用,未作价外收入计提销项税额,更重要的是返利不用现金形式,而是采用实物返还形式,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偷税行为更加隐蔽,检查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当前遏制增值税违法犯罪案件采取的措施及建议
3.案件剖析材料 篇三
1、坚守“红线”,严守规矩
“以案促改”活动开展以来,集团、省公司和公司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下发了很多案例,也重申了很多关于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文件和通知。一方面反映了各级领导对廉洁自律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各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为我们划的“红线”,立的规矩,是“高压线”,绝不能触碰,更不能逾越。我对这些文件和通知始终如一的态度就是:认真学习,细心体会,了然于胸,严格遵守。把这些规矩作为自己履职的基本规矩和准绳,做到坚守“红线”,严守规矩。
2、慎独慎微,敬畏规矩
规矩是写在纸上的,能不能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不仅要靠上级部门和广大职工的监督,更重要的是自己能不能做到“慎独”和“慎微”。不断在工作中提高自己的“修炼”和“定力”,从“内心”,从“一点一滴”把握好自己,对规矩和制度要时刻心存“敬畏之心”,努力形成防微杜渐、见微知著、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3、防范风险,明确规矩
4.案件剖析材料 篇四
目前,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一些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本应附带的民事诉讼案件,因为某种原因变为单独的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因为刑事审判的理念和民事审判的理念的不同,对这一现象的出现,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的民事案件起诉,在赔偿范围上有利于被害人的保护,应该允许;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采取“刑民分离”的做法,可能动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根基,同时可能造成刑民裁判上的冲突和矛盾,不应该允许。尽管认识有分歧,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的客观事实在司法实务中已经出现,是不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笔者拟从这一现象的产生原因、给司法实践带来的冲击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的产生原因
1.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中由于各种原因未找到被害人,未告知被害人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或者是告知了被害人,但被害人未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造成刑事案件判决后,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行后,一些被害人及律师认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依据该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主张精神损失赔偿,而附带民事赔偿是明确不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的,于是刻意而为,专门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戏称为“钻法律的空子”,且这种现象在司法实践中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3.由于刑事案件要经过公安的侦查、检察院的公诉,其间花费的时间较多,一些被害人在受到人身伤害后,急需用钱医治,所以不愿意等刑事案件到法院后才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及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可称为“打程序的时间差”。
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给司法实践带来的冲击
1.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由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起诉,案件一分为二,刑庭审理刑事犯罪,民庭审理损害赔偿。在当前诉讼案件大量增加,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下,这种现象明显是在浪费司法资源,增加法院的案件负担。
2.带来刑民裁判的矛盾。由于刑事审判理念和民事审判理念的不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容易带来刑事判决与民事判决的冲突和矛盾,且在刑事量刑时没有充分考虑赔偿的问题,造成案件判决后的“执行难”,形成案结事不了,被害人上访。笔者所在的法院,就曾发生过一起上访案件,起因就是甲地法院判决交通肇事案件时,被害人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被告人判缓刑后,被害人到乙地法院起诉损害赔偿,乙地法院找不到刑事被告人,依法缺席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结果是因为无法执行,当事人到处上访。由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主张精神损失带来的示范效应,促成了更多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起诉到法院。
3.不利于调动被告人及其亲属履行赔偿义务的积极性。在目前的刑事政策中,对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一般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起诉,不利于法院以刑事责任为后盾促使被告人积极履行民事赔偿义务。毕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同于单独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的责任要依附于刑事责任,且与刑事责任的承担互为影响。
三、针对这一现象应采取的对策
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无论是79年的刑诉法,还是96年的刑诉法,都对该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陈卫东教授的说法,设立这一制度的初衷是,节省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方便被害人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讼累,进而使被害人能够及时地获得赔偿,实现社会稳定,避免刑民裁判上的矛盾和冲突。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的现象,造成“刑民分离”的做法,在现阶段不仅事实上面临诸多困难,而且也未必就能够真正地保护好被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尽管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设计及运行存在一些问题,但不能因有问题,就采取“刑民分离”的做法。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针对这一现象应采取如下的对策:
1.强化附带民事诉讼的告知。建议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立案后,询问被害人时即告知被害人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并记录在案,不要等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再去找被害人告知此权利,因为人口流动的原因,这个时候就有可能找不到被害人了,等到被害人知道时,刑事案件可能已经审结,不得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2.正确理解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虽然该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但是《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已把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作为物质损失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已经包括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只是司法实践中,有的审判人员怕加上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赔偿金额太大无法兑现而没有主张,过分强调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精神抚慰性质,于是形成了附带民事诉讼不主张精神损失的错误认识,被害人或律师便撤分案件,把本应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3.即使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也应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刑诉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所以可以考虑把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由法院内部调整到审理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去审理,避免不同的审判组织就案件事实和责任作出不同的判决,同时避免审判资源的浪费。
4.加强立案的审查。同时在制度设计上考虑,明确禁止被害人在刑事判决生效前单独地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使得案件一旦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被害人只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假如立案时未发现,进入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发现了,根据刑事优先的原则,也要将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然后移送刑庭并案审理。由于附带民事的附带性质,始终依附于刑事案件的原因,在案件管辖上应当与刑事案件一致,避免产生刑事案件由甲地法院管辖,单独提起的民事赔偿案件又由乙地法院管辖,两家法院各判各的问题。
5.案件剖析材料 篇五
作者:张甲虎 鲁强 加入时间:2009-9-4 19:05:36 点击次数:465 近两年来,各级税务稽查部门认真贯彻“加强稽查管理”整体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狠抓稽查管理,优化内部运行机制,税收稽查工作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以查促查,以查促管”机制初步形成,稽查案件质量逐步提高。
但从一些稽查案件中也反映出许多问题,其中既有程序方面的错位,也有实体方面的缺陷;既有选案、计划方面的不周,又有检查、审理、执行环节的缺失;既有大征管的整体原因,也有稽查个案的执法不严等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案方法简单、缺乏科学性。目前,一些稽查部门还没有把选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行系统的研究和改进,选案工作比较随意,无论选案方法还是选案结果都不能满足稽查工作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一是税收信息采集网络不健全,渠道不畅通,造成了选案工作的局限性,比如:有的稽查局仅将年纳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作为选案的唯一标准。二是缺乏对已获资料的综合分析,没有根据现有的信息资料筛选和归纳出主要选案疑点供稽查人员参考。三是集中选案和检查脱节,随机选取的案件出现了当年登记户、长期不申报户和注册地变更无法查找户,造成选案准确率较低,06、07选案准确率最高的为82%,最低的仅为20%。因此,健全信息采集网络,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获取纳税人的经营信息资料,为稽查工作提供准确的案源和清晰的检查思路成为税务稽查工作的一项首要任务。
2、检查方法滞后,缺乏针对性。随着偷逃税者的违法手段日趋隐蔽化和多样化,少数纳税人在隐瞒各类收入或虚列各项费用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策划和技术处理,稽查人员采用“就账查账、账实相核”的方法已很难查出违法问题。这就要求稽查人员应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要根据选案疑点拟定检查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通过一些细微之处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发现重要违法线索,以便查出虚开发票、账外经营等重大违法案件。目前不少大中型企业已采用计算机进行财务核算及报送各类财务报表,相比之下,稽查人员对计算机财务软件知识知之甚少,还是延用传统的人工查帐办法。因此,尽快研究开发出计算机查账软件,让稽查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查账方法已成为当前税务稽查工作的当务之急。
3、检查税种不全,缺乏系统性。复查中发现有的地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土地使用税征收不全面;有的地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实行预售收入预征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复查发现后,当地稽查局提出由于征收部门不予征收,检查发现后也无法定性处理,只能“不了了之”;有的市由于下达稽查考核积分任务不科学,客观上形成了检查不深不透不全面,愿意检查小户、无问题户拿基分,不愿意查大户浪费时间;只检查简单的营业税、放弃繁琐的企业所得税;只检查主要税种、放弃小税种;以所得税汇算期间为由放弃企业所得税检查,案件检查质量甚忧。
4、取证内容不完整,缺乏规范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取证内容不够完整充分。在查账过程中,复制内容不够全面,在复制有关账目、凭证时没有复制时间、地点、复制人、被查单位的签名或盖章等有关内容。二是取证程序不合法、不规范,有的检查人员不注意获取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及程序,认为只要有证据就可以定案,程序合法与否并不重要。按照《证据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三是取证方式相对单一,《征管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进行检查时,可以行使查账权、实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商品货物流通环节检查权、存款账户和储蓄存款的查询权等。但目前稽查部门在检查中经常运用的主要是查账、实地检查和询问等方式,案件事实证据比较单一。四是取证标准不统一,从全省范围来看,在对同一类违法行为调取证据时,不同的税务检查部门,有着不同的标准。具体表现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数量、证据的证明力和法律文书的使用上。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税务处理决定的准确性,还可能引发行政复议或诉讼。五是取证之后证据保管不力。有的案件案情复杂,收集的证据较多,由于没有妥善的证据保管措施,发生了证据遗失的情况,这既影响了检查工作的进度,也给认定案件事实带来了困难,一旦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作为被申请人或被告人的税务机关,将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
5、审理处罚偏轻,缺乏严肃性。稽查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适当,是稽查案件质量高低的关键,复查中发现审理过程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案件定性刚行不足,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有些案件,证据中未表明有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节,但在处罚时却作出了从轻或从重处罚。二是应用法律条文不准确,应用了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却不执行罚款、加收滞纳金。三是处理偏轻、处罚率低,复查的5个局2个中处罚率最高的为30.69%,最低的仅为2.32%,普遍存在仅对小税种实施罚款和滞纳金,而对主税顾虑数额大、执行难,不予处罚,形成了“避重就轻”、“轻描淡写”,从而难以“自圆其说”,出现了“企业自查,不予处罚”、“由于征管局税收进度原因,不予处罚”、“由于纳税人不申报,不予处罚”等等,缺乏法律依据,形成了潜在的执法风险。
6、税款入库率低,缺乏执行刚性。“检查容易入库难”是当前稽查工作普遍存在的难点问题。根据税款属地原则,各稽查局查补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均由各征收机关执行入库,导致一个案件两个执法主体,客观上形成了执行难、入库率低的现状。某稽查局2007稽查入库率仅为22.43%,甚至出现税款长期不入库,客观上造成了执行环节征管和稽查责任不明确的状况,对于拒不缴纳税款的“钉子户”,缺乏有效的入库手段,税法赋予的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基本流于形式。
7、案卷资料缺失,缺乏完整性。案卷资料缺失主要表现为:有的案卷中未发现纸质《检查通知书》的存根,而以《送达回证》替代;有的缺少稽查对象的基础资料,如稽查对象的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财务报表、工资表等;有的归档案卷中缺少相互印证的证据。在《税务稽查报告》中认定的纳税人存在的涉税违法事实,没有相关的账页、凭证、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据;部分证据资料手续不完备。在审查中发现调取的部分证据资料有未加盖纳税人公章,或者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有的案卷认证材料仅加盖纳税人公章,既无纳税人签名、又无纳税人陈述申辩的意见等问题,同时稽查报告内容不够规范、详尽,基础数据、计税依据描述不清。
8、建议制度未落实,缺乏实效性。稽查建议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稽查局没有做到重点问题一户一建议,而是实行多户一建议,稽查建议大多是“蜻蜓点水”、“不痛不痒”流于形式,客观上造成税务稽查中发现的税收政策缺陷、税收征管漏洞不能及时向征管、税政部门反馈,使税务稽查“以查促查,以查促收”的职能作用不能有效发挥。如有的地方由于税收计划与税源分布状况脱节,造成各征管机关“苦乐不均”,税源好的地方为了控制进度,常常建立“蓄水池”,人为调节入库进度;而税源差的地方为了完成任务,采取“预征”、“预缴”的方式,“寅吃卯粮”,稽查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后,征管机关突击入库查补税款、混肴所属时期、违规出具涉税事项证明,此类问题屡查屡有,难以彻底纠正。
(二)原因分析
1、在认识理念上,对案件质量观念认识不到位
当前,一些单位对稽查“干什么”主要存在三种误区:一是唯收入论。以查补收入论英雄,个别地区现在还下达查补收入计划或变相下达收入计划,导致一些稽查部门只追求查补收入或检查企业数量,忽视案件检查质量;二是唯工具论。职责错位,将稽查变成应急工具、“灭火器”,稽查部门直接从事组织收入、纳税评估、歇业检查、清理漏户等属于征管环节的工作在一些地区时有发生,案件检查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三是唯服务论。扭曲了服务与执法的关系,把淡化稽查打击职能视为和谐、服务,个别地区甚至把“免查”作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条件,地方政府的“土政策”约束着稽查部门严格执法。
2、在信息手段上,严重制约着稽查案件质量的提高
一是选案手段落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稽查部门获取第三方信息难度极大,造成选案信息来源匮乏并失真;二是检查方式陈旧。不论企业规模大小、核算水平高低、税法遵从如何和业态差异,稽查部门仍沿用传统的单一的就账查账的检查方式,检查方法已落后于时代发展的步伐;三是信息技术滞后。一些大中型企业信息化程度已远高于税务机关。目前运行的稽查管理信息系统的征管信息、数据资料还不能满足准确选案、稽查分析、以查促管和技术检查的需要。
3、在管理机制上,稽查检查征管入库,执行环节缺失
稽查查补的税款由征收管理部门入库,查补税款催缴工作在征管部门,查管互动机制不完善,沟通渠道不畅,缺乏制约造成稽查执行环节职能缺失。稽查局将两书送移征收局以后,对后续税款已经执行入库的稽查部门只能靠征管局的信息反馈才能知晓,未执行的稽查局无从知晓,再加上稽查部门外查偷偏内防不廉的职能作用,使得征收部门对稽查部门所实施的稽查行为带有低触情结,二者又是平级单位,征收部门的执行信息反馈不及时、不完整,但如果税款未执行回来,其责任还得由稽查局承担,这种体制无形对稽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风险。
4、在人员素质上,已不能适应现代稽查的需要
虽然现在已经拥有了一批稽查业务骨干,但稽查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知识快速更新、中介专业筹划和偷税手段变化等等,都向稽查干部的业务素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稽查队伍中能独立完成检查任务的还在少数。在政治素质方面,一些干部缺乏敬业精神,更有甚者不坚持职业操守,检查后将问题放水。虽然近几年加大了稽查队伍的培训力度,由于日常分工和人员知识素质的差异,稽查系统人员业务素质呈现出两级分化,业务素质好的稽查干部经常被送去培训、考试,业务素质较差的反而不经常参加培训、考试,呈现出为应付上级考试培训多,为稽查工作实战运用培训少;综合型的业务培训多,行业性的业务培训少;基础理论培训多,典型案例培训少等等,这些都加剧了查帐人员业务素质差异较大,不能适应与时俱进的现代稽查的需要。
三、进一步加强稽查管理,全方面提高案件检查质量
为了进一步改进税务稽查工作,整体提高案件检查质量,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树立现代稽查理念是提高案件质量的基础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这是税务稽查的法定职责,稽查部门应牢固树立以职责、法治、学习、遵从度为核心元素的现代稽查理念。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是现代稽查的首要职责和第一要务,能查出偷税大要案才是硬道理,查补收入只是副产品。“打击一个,震慑一批”才是最高层次的以查促管;法治是稽查工作的灵魂,依法稽查是现代文明的主要特征;学习是人类进步的根基,是提高稽查能力的最佳途径;全面提高企业的税法遵从度是稽查的根本目的。归根到底,现代税务稽查应该成为税收制度的保卫者和税收秩序的维护者。
(二)科学选案是提高稽查案件质量的前提
一是充分借助各类信誉等级制度,实施选案。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生产经营状况,通过社会职能部门了解掌握其信用程度,并通过税务部门的检查,对纳税信誉进行综合评价,以此增强确定稽查对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和信息共享网络系统,利用收集整理基础资料,通过税源监控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变化及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方面的信息;查看申报资料、财务会计报表、发票领、用、存等资料,针对企业具体情况测算分析,对税源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确定被查对象,加强针对性、有效性,减少盲目性。三是运用分析性方法进行审查分析选案。全面了解各经济变量间的互动关系,比对本年各月或各季重要指标的波动情况,分析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查明异常现象和波动原因,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现象,采取内查外调相结合办法,合理确定稽查对象。
(三)完善管理是提高稽查案件质量的关键
一是强化内部制约,防止形式主义,促使稽查向规范化、法制化方面发展。首先,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标准。如检查底稿记录的内容、形式;取证内容的要素、程序。其次,建立内部制约机制,按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分离的要求,落实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交接,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再次,实行集体审议制度,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所有案件实行分级集体审议,严把案件的质量关、定案关,防止检查工作中的“走过场”和“人情案”的发生,确保稽查工作的力度。
二是规范执法,严格按照税务稽查程序实施稽查,增强税收执法意识,避免执法违法。首先,深入学习《征管法》、《稽查工作规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加深对税务稽查执法基本规范的理解。其次,为指导实际操作,规范执法行为,设计稽查工作基本流程图,明确实施税务稽查前期、中期、后期各阶段所要做的工作、质量标准、时限要求、手续程序等,从而增强税务稽查执法程序的可操作性。再次,完善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力求通过静态资料来反映税务稽查的执法动态过程。坚持按法定程序办事,避免粗暴执法,越权行事。
三是完善制度,做到程序合法、规范,行为标准、统一。规范实施税务稽查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税务检查底稿工作制度、税务稽查调查取证工作制度、检查调账工作制度、协查和延伸检查工作制度、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制度、违法事实确认和告知制度和涉税案件审定工作制度、稽查查补税款专项入库管理办法等,确保税务稽查工作程序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四是技术进步,进一步完善稽查信息系统,加快全省范围应用步伐。按照《稽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对四环节的运行在软件程序上统一规范。如:规范文字应用、案情叙述、案件定性、文书格式等,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的原因能力。
(四)强化检查严格审理是提高稽查案件质量的核心
一是税务检查取证要符合法定程序,取证的方式要得当。一要程序合法,税务案件调查取证的时间应该是在税务机关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之后,税务机关做出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二要取证得当,《税收征管法》只授权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因此,税务检查人员调查取证的方式只能在上述法律授权的检查项目和范围进行,否则,超越了法律授权的检查项目和范围进行检查就是违法行为。
二是检查取证的证据资料来源要合法,并依法为纳税人保密。一要资料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二要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必须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进行保密,并对税务机关查询所获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三是必须把好案件审核定性关,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首先,做好把关工作,对案件审核定性时应严格根据违法事实和已获取的证据资料定性,而不是根据检查人员的结论定性;其次,对证据不足难于定性的案件应退回稽查环节进行补证;再者,耐心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认真进行核实,做到公正执法,准确定性。
(五)强化素质是提高稽查案件质量的保证
一是努力培养稽查干部的职业道德意识。切实把“公平执法,规范操作,廉洁从税,令行禁止,严守秘密”作为稽查干部的职业道德标准。
二是全面提高稽查队伍的专业技能。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的方法,强化稽查人员的专业技能;二要要健全岗位考核体系,对不具备稽查业务基本技能,要运用各种方式和措施,加强对税务稽查干部的培训,切实提高税务稽查干部的会计、法律、经济、计算机等知识和能力,造就复合型的税务稽查干部队伍;三要通过培训仍不适应稽查工作需要的人员,要调整稽查队伍,逐步达到全员上岗的稽查队伍建设目标。
三是建立税务稽查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明确稽查人员标准,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未获得资格的人员不能从事税务稽查工作。
总之,通过转变理念、科学选案、完善管理、强化检查、严格审理、强化队伍,才能确保稽查案件质量的提高,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有力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促进诚信纳税,建立良好的税收征纳秩序。
6.案件剖析材料 篇六
典型案件剖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被贪婪和奢靡腐蚀的人生
——薄连根、武志忠、金昭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薄连根: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曾任乌海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现已查明,薄连根存在玩忽职守、收受巨额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武志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曾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调查发现,武志忠存在贪污、挪用公款、收受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金昭: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原副市长,曾任满洲里市副市长、扎兰屯市委书记。经查,金昭存在收受贿赂、礼金和违反外事纪律,参与境外奢靡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
5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了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薄连根、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武志忠和呼伦贝尔市原副市长金昭等三起腐败案件,以案明纪,以儆效尤。
此前,根据相关规定,任免机关分别给予或批准给予薄连根、武志忠、金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他们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薄连根、武志忠、金昭三起案件是典型的领导干部奢靡变质、腐化堕落、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案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重大、触目惊心。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薄连根、武志忠、金昭从地厅级领导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巨大的人生反差值得每一位领导干部去认真反思,给我们留下了沉痛的教训和深刻的警示。
信念动摇、信仰缺失、精神缺“钙”,使他们在权力、金钱和美色面前败下阵来 总书记多次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坚定的信仰始终是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翻开薄连根、武志忠、金昭的成长履历,可以说,他们在党的教育培养下,也曾经有过勤奋上进、努力工作的昨天,他们本应该不辱使命,认真尽责,善始善终走完美好人生,然而他们却在权力、金钱和美色面前败下阵来。
薄连根在检讨材料中写道:“自从提任副市长之后,我就没有认真参加过政治理论学习,把中央的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当成耳旁风,一吹而过,发展到后来,我每天连报纸都不翻不看,反而对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感到新奇,甚至追捧奉行,以至于丢掉了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本色,自己没能顶住诱惑、守住底线,蜕变为人民的罪人„„现在冷静分析,原因是自己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 在武志忠心中,早已没有了共产党员的理想和信仰,没有了人民群众,没有了党纪国法。他把住所内的一间屋子专门装修为佛堂,四壁用黄色绸缎装裱过的架柜上供奉了近百尊大大小小的佛龛、佛像、佛塔、佛画,每天把念经拜佛当作必修功课。武志忠还热衷于研究阴阳八卦,俨然把自己当作易学大师和风水先生,经常去帮一些企业老板参禅悟道,测算风水,指点迷津。办案人员在清查武志忠的储藏室时发现,储藏室三面墙的柜子里也全是他收藏的佛教用品。然而,在供奉佛像的柜子下面,武志忠却存放着近百张不堪入目的黄色淫秽光盘。
金昭也曾经是个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干部,他撰写的近百篇学术论文,曾在国家一、二类刊物和大学期刊上发表,他还是北京某高校的客座教授。然而,随着成绩的取得,职务的升迁,金昭滋生了骄傲自满的情绪,逐渐放松了思想改造,丢弃了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他在忏悔书中写道:“这些天,我不断地反省自己,一次又一次心如刀绞。犯罪的原因是我主观上放弃了思想改造,对党的誓词、对党的宗旨意识、对党纪党规意识淡化,平时学习不够。”
官僚作风严重、法纪观念淡薄,胆大妄为、心存侥幸,使他们一步步走向深渊 古人说:“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毛泽东曾告诫全党:“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势必要挨打。”他还强调:“没有纪律是不行的。”薄连根、武志忠、金昭正是在官僚主义、特权思想的作祟下,作风霸道、目无法纪、心存侥幸,一步步走向深渊的。
官僚特权思想在薄连根的脑子里根深蒂固,在他看来,自己作为“位高权重”的市委常委、副市长就应该说了算、定了办。他专横跋扈、刚愎自用,把违背程序个人决断当作敢作敢当、有魄力的表现;把大包大揽、轻率表态看成是有能力的象征。在他分管范围内,每次研究讨论问题,无论大事小情,薄连根根本不允许有反对意见,对于不同声音,薄连根认为这是在挑战他的权威,轻则训斥,重则痛骂,有时甚至会把持异议者直接赶出会场。市政工程招标、确定承建方等都要由他来拍板,什么制度、程序,什么监督、制约,在薄连根那里都是摆设。久而久之,“有事直接找薄市长,他说了算”便成了他分管工作领域内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正是凭借着这样的地位和权势,薄连根在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工程开发等事项上,很少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也很少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肆意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权力运行完全以他的“个人意志”展开。
一个人胆子大了,私心重了,走向腐败也就成为必然。薄连根作为分管土地、城建工作的常委、副市长,明知秀水佳园项目和保全庄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未签订三方协议,还侥幸地认为,“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不符合规定的事情也可以‘特事特办’,不会出什么事。”于是他滥用职权,违规签批,帮助开发商免缴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武志忠盛气凌人、专横霸道,在包头市中级法院和自治区高级法院是出了名的,到自治区法制办担任主要领导后更是一手遮天。他常常以个人好恶来行事决断,恣意践踏民主集中制,只要是他决定的事情就必须照办。
武志忠常说:“我是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我就可以代表组织,我的决定就等同于组织决策。”在武志忠决定将办案经费抵押到银行,帮助妻子贷款搞房地产开发时就曾有人提醒他:“拿公款抵押办贷款不合适,那得经自治区政府批准,而且自治区政府也不会同意这个事。”但武志忠却口出狂言:“我是谁?我是自治区政府的副秘书长,我就能代表政府,我说了就算!”正是这种霸气十足、独断专行、“老子天下第一”的官僚作风,让武志忠更加有恃无恐,视法纪为儿戏,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屏障,而法律工作者的形象更与司法公信力乃至公众的法治信仰息息相关,法律工作者违法违纪,比其他人影响更坏。武志忠曾经先后在临河公安局、包头市司法局、包头市中级法院、内蒙古高级法院、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工作,应该说是一名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的领导干部,但却没有把自身多年积淀形成的法律素养用在执法、守法上,而是用在了违法犯罪上。武志忠的反侦查意识非常强,在作案之初就谋划着怎样规避法律,钻制度空子,表面上看似经过了相关程序,甚至“手续完备”,但实际上完全是按其个人意愿来行事,制度和程序反倒成了他违法乱纪的挡箭牌。无论是接受审查,还是法庭审判阶段,武志忠都心存侥幸,自我粉饰,试图用一些手段来威胁办案人员,对抗调查。
金昭在其担任满洲里市副市长以后,随着手中权力逐渐增大,他的官僚思想也开始渐渐膨胀,把党纪国法丢在脑后,高高在上、肆意妄为,或随意插手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或干扰税务部门的正常税务稽查,或干预组织部门的人事任免。在金昭眼里,一切组织纪律、政策法规都抵不过其手中的权力。
“船到江心补漏迟。”在移交检察院的前一天,金昭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对找他谈话的纪委工作人员忏悔道:“我是一个从不掉眼泪,从不向困难低头的人,我今天怎么都控制不住我的眼泪,我悔恨我没有听党的话,没有遵守党的纪律!再过几年我就退休了,如果没有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我会有一个非常幸福的晚年,但现在一切都晚了。抚今追昔,想到即将到来的铁窗生涯,我才幡然醒悟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才感觉到自由的重要、亲情的可贵。”
贪图奢靡享乐、生活腐化堕落、情趣低下,使他们逐步蜕化变质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告诉我们:奢靡浪费、挥霍无度必然导致国家灭亡,政权颠覆;一个领导者骄奢淫逸、生活腐化必然葬送前途,身败名裂。薄连根、武志忠、金昭就是从热衷于吃喝玩乐,沉溺于灯红酒绿,逐步蜕化变质的。
薄连根奉行的是“人生得意须尽欢”的人生哲学。他平日里喜欢和商人老板交朋友,那些围绕在薄连根身边的开发商们,为了各自的利益,或以金钱为诱饵、或以娱乐为纽带,主动与薄连根拉关系、套近乎,迎合他的需求。薄连根在大小老板们的簇拥下,经常出入星级酒店、公馆会所,在吃喝玩乐中腐蚀着自己的灵魂。据许多知情人讲,薄连根平时很少回家吃饭,而且接受老板们的宴请只喝茅台酒,一桌宴席上万元是常事,一晚上消费几万元也是常事。薄连根曾经让人一次就给他送上10箱茅台酒。薄连根在检讨材料中写道:“随着职务的升迁,特别是当了盟市级领导后,经常洽谈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项目,出入的是装潢考究的高档场所,接触的是出手阔绰的商人富豪,宴席上摆的是珍馐佳肴和名贵烟酒,渐渐地,自己不仅身体醉倒在觥筹交错的酒桌上,思想也慢慢迷失在酒绿灯红的花花世界里。”
人不能把奢侈带入坟墓,但奢侈却可以把人送入坟墓。武志忠的住所装修得如何豪华气派、富丽堂皇自不必说,单是打开武志忠在北京、呼市的几处储藏室,就会令人瞠目结舌:成捆的现钞、金条、银条和各种翡翠、玛瑙、鸡血石、象牙、瓷器古董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专案组组织十余名干警,仅对涉案物品进行清点就耗时将近一个月。武志忠的奢侈无度还体现在其妻子身上,据当事人自己交代,有一次他们夫妇入住北京某高档酒店,在酒店一楼工艺品店,武志忠妻子看好一些首饰,当即就包下一个柜台里的全部饰品。案发后,检察机关共扣押冻结武志忠个人家产价值4000余万元。公诉机关算过一笔账,以武志忠案发前的工资收入计算,挣这笔钱需要300多年。
金昭生活上追求贵族化,沉迷于轻歌曼舞,把每次出国访问考察当成了个人游玩、挥霍奢侈的契机,频频出入境外色情场所,变成温水中青蛙,身临绝境却浑然不觉,完全丢掉了一名共产党人的品格。
7.案件剖析材料 篇七
剖析材料
剖析材料和整改措施
本人对照党章、习_____系列讲话精神和局党组部署要求,在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个人深刻剖析,分析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以及今后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________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剖析 剖析材料 剖析材料和整改措施,供大家参考选择。
剖析 剖析材料 剖析材料和整改措施
王,男,生于 1988年 3 月 15 日,汉族,高中学历,年参加工作,在局机关工作过 5 年,年调至担任所长一职,年 11 月调至工作,年 11月在主持工作至今。
结合本人思想和工作情况,整理了个人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认真反思,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办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专业知识掌握的不深不全,虽然有时候也学习业务知识,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造成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不广泛,不深刻,对提高个人能力素质的认识不够紧迫,工作中干一点学一点,特别是在人民调解中,由于专业知识掌握不够,遇到处理不了的,不懂的法律范畴问题,还需要请教律师讲解,才能进行调解,耽误了调解的进程,给工作
造成被动。
2.工作主动性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的现象,满足于领导交代的任务,习惯于等待领导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满足于过得去,有时因为工作有难度,对影响工作进度的各种因素考虑不周,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创造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不够积极和主动。
3.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存在畏难发愁思想,工作满足于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中有急躁情绪,急于求成的思想,在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有时候想到的是怎么样尽快完成,影响工作质量,对于一些事项仅满足于安排了,推动了,缺乏步步为营,环环相扣的抓落实,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虽然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学习,满足于学习了,没有主动深刻的深入领会,思考的不深不透,学用脱节,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不够全面,不系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
5.廉洁自律准则方面,随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和现象,但思想上对作风建设认识不足,满足于不出问题,对待纪律
要求时好时坏,时紧时松,也有放松自我要求的现象,存在立场不够坚定,没有打破人情关,拒绝宴请者,参与了组织的饭局。
二、今后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1.进一步学习加强专业知识,增强自身能力,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已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2.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和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
3.积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使自己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4.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正确的利益观、道德观、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5.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增强纪律意识观念,提高认识,形成自觉,强化执行,不打折扣,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
剖析 剖析材料 剖析材料和整改措施
按照区局党支部开展四要作风建设活动总体部署,通过第一阶段深入学习,进一步了提高思想认识,对照分析各项标准和具体要求,对部门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意识淡化。在理论学习上存在应付思想,学习目的性、系统性、计划性不够明确,主要表现在对工商工作理论知识的学习比较认真系统,对其他业务知识学习较薄弱,特别是对政治思想学习不够重视,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尤其在理论联系思想,结合工作实际上不到位、不紧密,存在畏难思想,没有更好地从学习理论重要性、必要性的高度和深度去认识
2、工作不够深入。在日常工作中不注意总结经验,把工作的标准定位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上。
3、思想作风不细。遇到工作中困难和不顺心的事不是冷静理性地分析主观原因,如何正确对待,如何妥善处理,而是强调客观。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还在思想上,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工作中只满足于完成领导和上
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如何以更高的标准,更新的理念,更实的作风,更大的发展目标来定位,是远远做的不够的,说明宗旨观念在逐步淡化,服务客户、联系客户、依靠客户户的思想认识尚不到位。
2、放松了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从表面看来,一直组织和完成区局的各项学习任务,还挤出时间学习政治理论、工商理论以及相关知识,但还存在学而不深、学而不透、学而不全、就学而学的现象。理论学习与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是不够的,因此在政治理论学习上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在业务知识学习上缺乏深入研究,在思想改造过程中缺乏有效性和实践性,从而造成理论学习、思想改造与实际工作相脱节。
3、坚持学习还不够自觉。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在学习上搞实用主义,知识结构单一,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深不透,还不善于研究思考问题,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
剖析 剖析材料 剖析材料和整改措施
本人对照党章、习_____系列讲话精神和局党组部署要求,在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个人深刻剖析,分析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以及今后整改措施和努力方
向,现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关心不够,过分依赖支部书记和其他支部委员,没有做到一名支部委员的义务和责任。
2.重任务轻培养:对上级交办的任务,认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就行,在工作中就经常自己独立去完成,没有提高站位,转换角色,去思考如何提高培养中心科技工作者的业务和科研能力。
3.重工作轻服务:存在工作上能投入较多精力,但是在为民服务上投入时间较少,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不够,特别是倾听同志们的倾述和意见的机会较少。
二、主要原因分析
1.政治理论学习做的还不够,在思想上有所放松,在行动上没有真正形成加强政治理论的高度自觉,有时候把政治理论学习当成软任务,学习效果不佳,对党的理论学习仅限于读读文件、写写笔记,没有深入去研读、去思考,没有结合工作实际抓学习,导致学用脱节。
2.纪律和规矩观念树立的还不够牢,在思想深处,认为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领导的要求去干工作,就不会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正是这种想法,让自己在工作中,执行纪律和规矩不够彻底、不够严肃。
3.没有始终如一地用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处
理一些事情上把自己作为普通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另外,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也做的不够好,在工作中,经常学习英雄人物、典型模范的先进事迹,但是持之以恒的对照、改进做的不够到位。
4.在工作上,没有树立起示范标杆的强烈意识,没有做到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导致在工作中,存有一定程度上的满足于现状和一般化的错误倾向。
三、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1.持续不断的加强理论武装,做到____。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始终把学习作为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内容,彻底抛弃学习上存在的实用主义和拿来主义,真正把学习当成硬指标、必修课,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地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习总系列讲话精神、《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持续不断的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理论素质。
2.持续不断的加强工作实践,做到不辱____。牢固树立强烈的实干意识,在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不断锻炼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立足岗位,找到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提升工作效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积极学习政策法规,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强知识运用,努力把所学的知识运用的具体工作中,真正把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转化成发展和前进的动力。
3.持续不断的加强廉洁自律,做到不破底线。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紧制度和规矩的牢笼。在生活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坚持用制度和规矩办事,坚持按照程序要求办事,坚持按流程标准办事,真正做到合规合矩。
8.银行案件经验材料 篇八
二、重检查,促进了各类问题整改。陇南分行在开展案件防范和专项治理方面,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排查责任,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和十二个案件易发多发点的排查检查。驻陇南审计办事处为促进陇南分行合规操作、全面加强风险控制和案件防范,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基础,审计办事处在积极有效地开展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的同时,认真配合陇南分行对全行9个县支行的40个营业网点、12个设库单位进行了“金库安全大检查”、围绕案件防范和查处十项规定,对9个支行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开展各种检查的同时,狠抓问题的整改,对十二个重点环节风险点排查发现的1121个问题,己边查边改754个,纠改78个;各种审计检查发现问题122个、2248.8万元,已整改112个、2080.93万元,整改率达75%以上。在对成县支行开展重点审计后,审计办专门召开了由县支行管理层以上参加的座谈会议,就该行存在的问题从主、客观两方面查找了问题根源,提出了七条整改意见。县支行领导班子针对审计办提出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当即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并指定一名副行长专门负责内控建设工作,同时补充了两名会计事后监督。各类问题的及时整改,有效防范了各类案件及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行业务经营的稳健运行。
三、重分析,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在开展正常检查的同时,陇南分行、陇南审计办还按季召开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审计办科长、县支行行长等加强内控防范案件谈话会议,在强调县支行“一把手”抓业务发展的同时,特别强调内控管理抓具体和细节问题。在监管检查中“一把手”经常深入基层进行亲自检查,尤期对阶段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加强执行力和合规文化教育活动,促进了内控管理工作。市分行还针对内控管理、案件防范工作突出制度执行力这一关键,不断加强合规文化教育,努力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切实把案件防范变成每个员工的自觉活动,使员工的认识和行动进一步统一起来,确保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例如,在今年一季度案件防范座谈会上,审计办提出了个别部门和县支行自律监管不到位、有屡查屡犯、边纠边犯的现象。陇南分行党委针对审计办提出的这一建议,当场决定:对下辖7个县支行采用召开现场会议的方式,找亮点,摆实事,查问题,抓落实,通过现场观摩,查摆问题,总结内控管理经验,不但促使全行内控管理各项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各类问题得到有效纠改,而且对全行内控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9.违纪违法案件反思材料 篇九
反思,回头、反过来思考的意思。近代西方哲学中广泛使用的概念之一。又译为反省、反映。原意指光的反射,作为哲学概念是借用光反射的间接性意义,指不同于直接认识的间接认识。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纪违法案件反思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违纪违法案件反思材料一篇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开展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标准,严查细对,扎实做好案件剖析、专题研讨、问题查摆等各项工作,由表及里深入思考,由外到内深挖根源,警醒了思想,升华了认识。下面,根据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从认识和体会、问题和不足、根源和分析、整改措施和下步努力方向四个方面,谈一谈自己的感想。
一、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认识和体会
深化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工作,并结合专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行动,开展对照检查,这既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纵深推进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近段时间以来,我集中学习了____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论述以及省、市深化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观看了《迷失的权力》等警示教育片,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市县☆起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镜子”,立足自身实际,全面对照扫描,举一反三,发人深思,必须引以为戒。
纵观这些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可以看出,尽管他们的违纪违法手段、方式有所不同,但是深入剖析案件却有着共同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信仰迷失,底色蜕变;监督缺位,用权任性;缺乏敬畏,底线失守;政商不分,站位不正。长期放松思想政治学习,丢掉了宗旨、忘记了初心、背离了党性,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和道德缺失,才导致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身陷囹圄。通过对☆违纪违法原因的深挖,使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有了更加深刻清醒的认识,进而反思自我、改进提升,避免重蹈覆辙、惨痛再现。
二、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但对照此次专项警示教育的标准和要求,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贯彻落实“四个意识”方面。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这对我是一个警示。虽然我在政治上能够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____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学用关系处理得还不好,理论学习和具体实践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二)遵守政治纪律方面。
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作为一名党员,我保持坚定的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倡导和要求的坚决做到,党中央反对和禁止的坚决不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遵守组织纪律方面。
严明的组织纪律是保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本条件。☆案就存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违背组织纪律的问题。我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服从组织安排,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按照程序、规矩办事;能够按照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和有关事项。但在组织生活中,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主动沟通交流多,与一般干部职工交流谈心较少,而且大多是就事论事,讲工作、讲成绩较多,很少谈问题、谈缺点,在深挖思想根源、真正触及灵魂深处上做的还不够,在频度和深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四)遵守廉洁纪律方面。
人生道路很长,但关键之处往往就是几步,放松自律,就会铸成大错。☆案就是一个典型,小贪收不住,就会成为大贪。我在工作中能够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廉洁侵袭,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不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的行为,不存在收受礼金的行为。(五)遵守群众纪律方面。
我能够树立群众观念,践行群众路线,来到☆后,与分管干部主动开展了一些座谈交流,也利用机会到基层单位,特别是相关扶贫责任单位进行了调研,了解了基本情况,严格遵守调研纪律,轻车简从,没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但是联系基层、服务群众还不够深入,到目前还没有走遍☆每一个基层单位,与所属企业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座谈交流也不够深入,联系群众的方法还有待改进。(六)遵守工作纪律方面。
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我能够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制度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但是更多的注重自身严格要求,目前对☆的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学习了解的还不够全面细致,一些程序、规定也是边干边学,需要进一步加快学习和掌握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七)遵守生活纪律方面。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低调务实,是共产党员的本色。我能够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主动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格要求和管理家人及亲属,不给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乘之机。但是勤俭节约意识还有待加强,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思想上也偶尔有放松调节的想法。三、今后整改方向及主要措施
(一)强化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党。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以案为鉴,努力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要持续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____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补足“精神之钙”。(二)强化使命担当,做到心中有责。
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我党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硬骨头”,是检验共产党人使命担当的试金石。我将盯住各联系帮扶地区的脱贫实现和标准要求,列出任务清单、时间表、作战图,全力抓好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三)强化廉洁自律,做到心中有戒。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廉洁自律没有休息区。我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净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为,从反面教材用中受到教育和警醒,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反思材料二篇党中央对腐败分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肃查处,本人完全赞成、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赖小民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按照总行党委深入剖析赖小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求,我在深入学习案例,对照案例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了反思,现在向各位领导汇报,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本人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本人严格按照中央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省联社、审计中心要求做好分管工作,不搞政治投机,不存在为个人职务升迁拉关系,搞美化宣传个人,捞取政治资本,不存在参加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情况。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本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群众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不存在讲排场、摆阔气,挥霍浪费国家财产等问题,不存在安排或接受下属单位公款接待亲属旅游等情况。
工作中坚持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在工作作风上,深入实际,联系本行员工,倾听员工意见,想员工之所想,急员工之所急,同群众建立起融洽的关系;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始终不越八项规定红线。三是违反组织纪律方面:本人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对组织忠诚,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人大代表选举和干部推荐过程中能够按照制度和规定贯彻落实,不存在任人唯权、任人唯利、任人唯圈等问题;
在组织函询时能够如实说明问题,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四是违反廉洁纪律方面:不存在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牟利,不存在权色交易。
本人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始终不越八项规定红线。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五违反工作纪律方面:本人严格执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应服务事项。本人不存在违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越级插手具体项目,不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不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违纪违法案件反思材料三篇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些列制度、程序和方法,从而实现对风险的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这是我们都总所周知的,然而目前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还很薄弱,经营风险还很大的情况下,太过乐观不是好事。故近阶段在行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全体员工开始组织学习案件防控案例和相关知识,通过内控防案制度的学习以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违规违纪案例与分析》的学习,是我们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严以律已的重要性,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敬岗爱业,遵纪守法,从小我做起。通过认真的学习与具体的研究,要改变目前各种违规违纪主要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重塑优秀的企业精神,着力培育内部控制文化优秀企业精神是内部控制中的软约束力,他强调以人为核心,通过自我修养起作用。
首先应从培育正确的价值观入手,树立集体主义价值观,纠正狭隘的个人至上的思想导向:其次,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培训、建立赏罚机制、领导以身作责、广泛宣传等手段,培养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以诚信、廉洁、守法、服务、敬业、勤勉、协作为标准来要求员工,熟悉岗内工作的职责要求,理解和掌握内部控制的要点,积极努力去发现问题和风险,使银行能拥有一个较好的内部控制氛围。二、有效开展内部控制活动,控制各种风险在规章制度的规定方面要实现规章制度的制定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紧跟流程过程、变革及业务创新。
为将各项规则落到实处,要完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如岗位双人,双职、双责制,进一步完善内部授权审批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内部权责明确,防止替岗、代岗现象,同时建立责任定性,考核定量的管理考评制度,建立风险管理奖惩制度,赏罚严明。这些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范操作风险。对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防范则应适当增加呆帐准备金规模,并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培育好中国的衍生工具市场,利用多种金融工具进行投资组合、分散市场风险。三、加强信息管理,建立顺畅的信息传递机制首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要继续完善其会计核算体系,裁减核算主体,上收核算层级,统一会计口径,废除计划限制,同时完善会计帐务的电子化管理,减少造假可能性,强化审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度。
其次,建立完备的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设计,力求管理全面、安全可靠。再次,要防止信息传递过程中的理解偏差。以会议座谈、研讨等方式的上下级直接交流也有利于信息的正确传递和决策的执行。10.复制案件材料申请书 篇十
申请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3,现住址或单位
申请人于年月日时,在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后做出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于年月日向申请人送达。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条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如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记录、当事人陈述、询问材料等,请予批准。
此致
延津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复制案件材料申请书二:查阅、复制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申请书
申请人 孙*民 男 **岁 五常市背荫河镇背荫河村 驾驶人 联系方式:电话********************* 请求事项
查阅、复制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对你队于20XX年7月30日制作的哈公交 07-200700042号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根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已于8月1日口头向你队申请查阅、复制交通事故证据(现场勘查资料、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检验鉴定结论)材料,办案人以无法律依据为由予以拒绝。现今再次书面申请,请依法批准为盼。如仍拒绝,请书面答复申请人,以便申请人作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凭据。
此致
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大队
申请人 孙** xxxx年八月二日
复制案件材料申请书三: 讼诉代理人查阅,复制案件材料申请书(555字)被执行人***认为化州市人民法院(20XX)化法审执字第833、834号民事执行案件执行过程违法、依法提出异议一案,***讼诉代理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法释[20XX]39号)要求查阅、复制该执行案档案的执行卷正卷。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20XX年12月24日实施)规定律师查阅诉讼档案应通过原案件承办人办理。因该办法是人民法院的规章制度,只有对内效力,并且相对于上述法释[20XX]39号来说是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是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其阶位高于《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该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档案材料,应当与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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