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超市合作协议

2024-09-25

连锁超市合作协议(共11篇)(共11篇)

1.连锁超市合作协议 篇一

****连锁超市供货商合作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连锁超市 采购部电话号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商编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要货方式可采取:(1)固定电话要货(2)手机要货(3)订单要货 乙方经营商品品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公平、诚信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以确定双方的商品供货合作关系,本协议履行期间签订的所有协议书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合同主体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如下加盖乙方企业公章的相关复印件:(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卫生许可证(6)产品检验报告(7)所代理品牌的代理证(8)乙

第1页,共5页 方报价单(需注明所报价格是否含税)。其它双方确认的有效证件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副本原件复印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如乙方提供虚假文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合作方式(从以下各项中选择一项):

(1)、□帐期结算,帐期____天(2)、□压批结算(3)、□月销实结(4)、□货到付款

二、订货量的约定

1、最小定货数量为_____件或_____元,2、定货周期是否有限制:(1)□有:____天,(2)□没有

三、价格约定: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商品价格均为市场最低价。

2、乙方如上调供货价格,应先向甲方采购部提出申请。自甲方同意之日起半个月后开始实行。

3、乙方可对甲方的售价进行指导,并保证甲方的售价为当地同类超市最低价格。如发现有比甲方实行的售价更低的价格时,甲方将立即采用新的第2页,共5页 最低价格,同时乙方承诺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毛利损失部分。

四、商品损耗的处理:

商品丢失补偿率____%,(1)□每次结帐扣除(2)□提供实货补偿(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临期、过期、滞销商品的处理:

1、过期商品退换货率___%;临期商品退换货率___%;残损商品退换货率___% 滞销商品退换货率___%

2、换货:乙方在收到换货通知后____天之内,前往指定地点换货,过期甲方将直接扣款处理。若需现场确定的过期商品,乙方须于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将其收回,过期甲方将不负责保留,货款扣除。

3、退货:乙方对于甲方滞销、变质、有残、包装不良的商品应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按退货收货期限到我超市取货(取货期限:**市区内7天,**市区以外15天),超过有效期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所退商品的所有权及处置权。

六、如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部分或完全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只要由此造成的无法履行,该方的义务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将暂停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最短期限内将不可抗力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提供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所有相关信息。该通知一经发出,本协议

第3页,共5页 项下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的义务将暂停履行。如该暂停履行超过一个月,则双方中的任一方可为此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七、其他注意事项

1、乙方必须是经过国家行政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同时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条件或销售条件。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商品具备合法授权生产及销售,如由此而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及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的后果,而且***连锁超市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3、促销商品的供货价格应在促销期生效前3天至促销结束后顺延3天执行。甲方可在交货前对订单内容进行更改或删除,但必须事前告知更改内容,乙方在接到订单三日内仍未交货,甲方有权终止订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交货,如与订单所订品种及数量不符,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业务处理,包括:增加品种、价格变动、促销活动及费用处理等,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签定地点在甲方所在地,执行中若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双方都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4页,共5页

九、其它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名称(盖章)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盖章)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5页,共5页

2.连锁超市合作协议 篇二

自加入WTO以来, 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在零售行业上, 国外许多大型的连锁超市纷纷入驻中国, 例如美国的沃尔玛、法国的家乐福、德国的麦德龙、泰国的易初莲花等等, 并且与本土的连锁超市展开激烈竞争。根据相关资料整理, 截止到2010年, 中国连锁超市门店数和销售规模的情况, 如图1及图2所示, 在这里只给出了相关超市排名情况。

从图1和图2中可以看出来:在门店数上, 本土超市的规模远远大于国外的;在销售额上, 还是国外的连锁超市占优势。这反映出一个问题, 本土连锁超市虽然数量多, 但获得的效益跟国外连锁超市相比有一定差距。因此, 如何提高本土的连锁超市的效益, 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英国著名的供应链专家马丁·克里斯托弗曾说过:21世纪的市场是一个没有企业只有供应链的时代, 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主导着市场的竞争。而在供应链管理中, 合作伙伴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因此, 本文将探析连锁超市供应链合作伙伴的选择问题。

为了更好地了解零售商与供应商的情况, 笔者于2012年8~9月, 对江苏省时代超市进行了调查, 在调查江苏省供零双方之间的关系后, 总结了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在供应商选择上缺乏科学的标准和方法, 供应商存在的数量多。二是经理人凭个人感觉或喜好来处理与供应商的关系, 不重视科学的管理方法。三是与供应商之间存在信用问题。国内零售商将供应商以及下游用户之间的关系仅仅视为一种交易关系, 缺乏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 且往往从短期利益出发, 挑起供应商之间的价格竞争, 而这只会失去供应商的信任。四是超市进场费高。供应商一方面受到来自超市将产品价格压低的压力, 另一方面还要受到支付进场费的问题, 所以供应商为了降低自己的成本, 产品质量会有所下降。这显然都不利于双方的和谐发展。五是与供应商之间缺乏一个好的交流平台, 双方信息不对称。

以上问题的存在, 将会导致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无法建立长久有效的关系, 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也无法实现, 进而影响连锁超市的发展。那么, 首要解决的就是怎样选择优质的合作伙伴。

二、文献综述

在研究选择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的问题上, 很多学者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辛磊, 贾妍提出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 由于信息的不完全, 必须要与供应商进行多次重复博弈, 才能知道供应商优秀与否, 而重复博弈的次数则通过重复博弈的成本函数求解可得。汪萍在其论文中提出运用系统动力学的观点, 通过建立仿真模型来解决交叉的多级供应链的成员之间相互选择的问题。许长军, 刘大成, 姜建华, 梁顺霞通过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来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而黄秋颖则运用可拓性理论来建立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选择模型。李奎刚通过采用多层过滤、逐步筛选的思路, 建立了基于DEA-FAHP的供应链合作伙伴评价模型, 该模型用DEA方法判断备选企业的综合效率, 淘汰综合效率较低的备选企业。其次, 引入模糊判断矩阵, 运用FAHP方法计算得到指标综合权重, 并计算出各个备选企业的综合评价值。刘家国, 赵金楼提出基于自我分类理论的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的两阶段模型。在筛选阶段, 建立基于自我分类理论的评价指标体系, 候选合作伙伴企业透过核心企业原型去人格化, 进行企业自我分类及显著性检验;在整体规划阶段, 根据供应链的总体目标, 选择能够最大化实现市场机遇的合作伙伴组合。而本论文针对连锁超市战略合作伙伴的选择, 提出运用AHP层次分析法来选择比较适用。

三、基于AHP法选择战略合作伙伴

(一) 影响合作伙伴选择的因素。

影响合作伴选择的因素有很多, 许多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见解, 如表1所示。

上面表格只列出了部分学者的观点, 其中1, 2, 3, 4, 5代表的是一种重要级度。Wilson认为, 在选择供应商上, 质量因素是最重要的, 其次是其服务、价格和交货速度。显然关于供应商的选择标准还没有形成一套全面的评价体系。所以, 作为连锁超市的经营人, 不能仅仅只从价格角度来选择供应商, 并且经理人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获取供应商的相关生产信息, 在实践的基础上选择好自己的供应商。本文根据相关调查, 将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交货速度、服务水平以及财务状况作为连锁超市选择供应商战略合作伙伴的重要因素。

(二) AHP层次模型。

层次分析法, 又称A.H.P法, 是美国运筹学家沙旦 (A.L.Saaty) 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一个方法, 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目标决策分析技术。

层次分析法主要由目标层、准则层以及方案层等组成, 其主要原理是:将复杂问题分解成若干层次, 由专家或决策者对所列的指标通过重要程度的两两比较逐层进行判断评分, 利用计算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确定下层指标对上层指标的贡献程度, 从而得到最基层的指标对于总目标的重要性权重排序。其计算步骤如下:

1.构造 AHP层级图, 如图3所示。

2.构造判断矩阵。

则方阵B= (bij) i, j=1, 2, …, m就是一个m阶的判断矩阵。判断矩阵中的元素bij的标度是判断人员主观判断的一种定量描述。为了使各指标之间能够进行两两比较从而得到量化的判断矩阵, 引入1~9标度法, 如表3所示:

注:若j因素i因素比较, 得到的判断值为bji=1/bij且bii=1

3.计算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和最大特征值。

(1) 计算判断矩阵B的每一行元素的积Mi;

undefined

(2) 计算Mi的m次方根, 在这里的m是根据方阵的阶数而定的;

undefined

(3) 对向量undefined作归一化处理:

undefined为各指标的权重。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W= (w1, w2, …, wm) T。

(4) 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λmax。

undefined, 其中

4.对判断矩阵的一致性进行检验。因为判断矩阵是人为构造的, 很难做到完全的一致性, 存在一定的估计误差。只有将误差控制在人们满意的范围之内, 那么规范化后的特征向量才能作为权重使用。因此我们将引入一致性满意指标CI, CI≤0.1即可。

undefined

由于, 矩阵的阶数越高, 一致性就越差, 因此对阶数较高的矩阵一致性要求会降低, 于是引入RI修正值, 如表4所示。

在这种情况下, 判断矩阵一致性的衡量指标为undefined, CR<0.1, 则判断矩阵具有较为满意的一致性;反之, 矩阵不具有一致性, 那么就要对判断矩阵里的元素进行修改, 直到满意为止。

5.方案层的权重计算。

其中i=1, 2, …, m, 一共需要构造m个判断矩阵, 分别为B1-C、B2-C、……、Bm-C。意思是在Bi的要求下, 将供应商C1、…、Cn进行两两比较。通过1~9标度法将相应的元素值填入。

因此, 标准层各指标Bi (i=1, 2, …, m) , 对方案层C的n个方案的相对权重 (即求特征向量) 的计算步骤:先构造判断矩阵、求特征向量和最大特征值、一致性检验。

假设目标层A相对标准层B的相对权重为:

W (1) = (w1, w2, …, wm) T

则标准层B相对方案层C的相对权重为:

W (2) = (w1m, w2m, …, wnm) T

6.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其中undefined, 一致性检验

undefined

当CR<0.1时, 就可以认为层次总排序的结果满足一致性;否则对判断矩阵元素重新修改。

以上六个步骤就是使用AHP法来选择供应商, 根据总排序权值的大小来确定选择供应商的先后次序, 权值大的先选。

四、案例分析

以江苏省某连锁超市为例, 决策者需要从C1、C2、C3三家供应商中选取合适的供应商。根据前文, 选取的评价指标分别为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产品价格、交货速度、服务水平以及财务状况;并运用AHP法选择连锁超市的最优合作伙伴。步骤如下:

第一步:根据选择合作伙伴的指标建立AHP层级模型, 如图4所示。

第二步:根据AHP层次模型, 通过调查, 向相关的超市管理层人员咨询, 并利用1~9标度法确定了标准层中的各指标的相对重要性权数, 构造判断矩阵A-B、B1-C、B2-C、B3-C、B4-C、B5-C。

第三步:求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最大特征值及一致性检验。

1.利用第二步中列出的矩阵, 用方根法求解矩阵A-B的特征向量的具体过程如下:

计算出的特征向量:W= (w1, w2, w3, w4, w5) T= (0.471, 0.264, 0.145, 0.056, 0.064) T

计算:undefined:

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

undefined

所以, 判断矩阵A-B的一致性是可靠的。

2.同理, 可计算出方案层对标准层的权重。

表8至表13分别是B1-C、B2-C、B3-C、B4-C、B5-C层的判断矩阵、特征向量及一致性检验结果。

第四步: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如表13所示。

undefined满足一致性检验。

第五步:选择最优供应商最为合作伙伴。

由第四步的结果可知, C1、C2、C3的总排序为:C2>C3>C1。因此选择供应商作C2为战略合作伙伴, 并通过与之密切的合作来提高双方的核心竞争力, 增强整条供应链的优化。

五、结语

本文就目前江苏省连锁超市供应链战略合作关系进行了研究。针对当前供应商与零售商无法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由于国内零售商选择供应商合作伙伴的方法还较为欠缺, 本文采用AHP层次分析法来进行供应链合作伙伴的选择。在选择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之后, 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实现与供应商的无缝连接, 实现双方的共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一段漫长而又曲折的路程, 超市要开展大规模的连锁经营并且获得好的效益, 就一定要将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作为自己供应链管理的重点。

参考文献

[1].百度文库.2010年中国连锁超市排名.[EB/OL].http://wenku.baidu.com/view/0b25732f3169a4517723a37b.html

[2].[英]马丁·克里斯托弗.物流竞争——后勤与供应链管理[M].北京:北京出版社, 2001

[3].辛磊, 贾妍.基于博弈论的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选择[J].系统工程, 2011

[4].汪萍.网状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的系统动力学建模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 2012

[5].许长军, 刘大成, 姜建华, 梁顺霞.制造企业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研究[J].管理技术, 2011

[6].黄秋颖.基于可拓学的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的选择与评价[D].长春理工大学, 2011

[7].李奎刚.基于DEA-FAHP的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 2011

[8].刘家国, 赵金楼.基于自我分类的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模型[J].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报, 2011

[9].周永强.分散式供应链协调理论与方法[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8

3.连锁超市合作协议 篇三

关键词: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5-0260-02

1999年,教育部正式添加了连锁经营管理高职专业。总的来说,连锁经营管理专业起步较晚,可借鉴的经验少,但是发展的速度很快。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区别于产业经济的人才培养要求,更重视商品、品牌、卖场、企业资源整合的营销与管理,连锁经营已经发展成为新经济商业形态的主流模式。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培养系统掌握连锁经营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理论与实用相结合的复合型、创新型专门人才。

一、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的现状

校企合作是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教育实践改革的方向,很多学校都将校企合作纳入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常见的校企业合作的形式有以下三种。

(一)参观

参观是校企合作最常见,也是最易操作的形式,学校通过与连锁企业联系,在企业正常营业的时间,组织学生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观看、听取报告的形式获得对企业的感知。在参观过程中,企业介绍发展历程,组织结构,荣誉与大事件,企业文化和经营模式,员工的培养计划,组织学生进行卖场实地参观,现场观看整个卖场的布局,商品的结构与陈列技巧,收银、仓储等环节,就学生感兴趣的内容做详细解答。这种校企合作的形式是单方面的,时间短,一至两天即可,一般选择在专业课开始之前进行,帮助学生对连锁商业企业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二)培训

培训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传授其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正确思维认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校企合作的培训是双向的,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学校对于企业员工的培训,以理论培训为主,涉及连锁经营管理理论知识的培训以及连锁经营管理师职业资格的考证培训。另一方面是企业对学生的校内培训,这种培训可以表现为学校聘请企业高管作为客座教授,通过讲座的形式开展;还可以表现为“企业订单班”的形式,例如: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与安徽省同庆楼餐饮集团签订“同庆楼订单班”,同庆楼以学期为单位,每个星期安排中层管理者作为讲师到学校里给学生培训一次,内容包括企业知识,岗位知识和技能知识。这种做法可以使学生在循序渐进中全方位地对企业进行深入了解和认识。

(三)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是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深度合作的重要形式。顶岗实习充分利用学院与企业两种紧密联系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培养适应生产,服务一线需要的技能型人才。体现了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特点,即“工”与“学”同时成为教学计划的组成内容;体现了学生与员工身份合一;体现了岗位、课堂合一,将工与学真正融为一体。使学生学习于职业岗位,工作于学习环境。真正体现学习因实习而实际。这也是目前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普遍推广的一种校企业合作形式。

二、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设置问题

目前,开设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学校大多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课程设计,没有一套普遍适用的课程教学体系,开设的课程差异性较大。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可借鉴的资料少,另一方面是因为近些年连锁经营发展迅速,导致课程教学计划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目前该专业也已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如何与时俱进,设计出一套既能满足理论教学要求,又能适应校企合作需求的课程设置,还有待改进。

(二)教材编写与使用问题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主要面向连锁商业企业,培养具有连锁经营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能够从事连锁企业经营流程化作业以及管理工作,具体面向的岗位多为收银、促销、理货、仓管、防损、录入、文秘、客服等。所以教材的编写与使用要能体现出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的特点。实际上目前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缺乏由校企合作共同编写的教材和实习实训指导手册,导致了理论与实际的脱节。

(三)师资培养问题

我国目前缺乏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师资培养机构,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多采用教师自学、进修和学校内部培养的方式提升师资质量,缺乏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操作能力强的三栖型教师。

(四)校企合作不平衡的问题

学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更多考虑的是教学过程的完整性,每学期的教学安排一旦制定很难更改,如果在教学计划设计之前没有与企业充分沟通,并且认真规划校企合作的各项细节,企业经营与教育教学两者之间就会失去平衡,出现例如企业需要学校配合的时候,学生必须在校内上课的情况;或者是学生感到在企业里学不到有用的知识和技能。校企合作如果只是单方面需要企业配合学校完成教学任务,则没有达到校企合作双赢的初衷,校企合作缺乏拉动力。反之,如果学校方面感到校企合作的效果欠佳,就会缺乏校企业合作的推动力。

三、完善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的措施

(一)教学课程设置要本着“产学结合”原则

在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教学课程开发之初,建立专业指导委员会,主动争取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参与到课程设计中来,力求课程设计尽可能的接近实际,并且根据安徽省的经济发展情况,定期、不定期的听取行业专家们的意见,进行专业课程调整。形成完善的“教学包”,“教学包”就是专业规划、课程安排、授课计划,作业布置、课程考核、教学督导、实习实训等一系列与教学有关的资料的总称。

校企合作教学时间安排要考虑行业特点。根据连锁商业企业每年五月、十月以及春节期间特别繁忙的特点,安排学生在这些时间段进行短期实训或者顶岗实习,既可以解决企业的困难,又达到了进入“全真”环境学习的目的。

(二)教学形式的创新

将企业引入课堂,开设“冠名选修课”,将冠名选修课列入课程设置计划,所谓“冠名选修课”是针对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学生定制的选修课,按照学校选修课的教学模式,这门选修课冠以企业的名称,邀请该企业的管理者作为讲师,主要课程内容讲师自定,围绕自己所在的企业情况进行教学。一方面解决师资的问题,第二方面也给企业一个全面介绍、宣传自己企业的平台,第三个方面也为学生就业前提供一个深入了解企业的机会,深化校企合作。

(三)校企双向挂职培养师资

通过开展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教师到对口连锁商业企业挂职锻炼和连锁商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学校挂职任教的双向互动活动,培养师资。例如: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已经于2010年开展这项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学校组织50岁以下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半年或一年,深入到企业一线。企业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兼任学院客座教授和专业实训指导老师。校企教师之间通过相互的传、帮、带,各自在理论与实践上均得到很大提升。

(四)校企合作科研创新

学校有理论科研的优势,企业有实践操作的优势,两者合作共同开发校本教材。校本教材建设的总体设想是:依靠专业建设委员会提供企业对连锁经营管理职业教育与培训最新变化及需求的信息,对专业教材的编写提供咨询;充分利用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统编教材、连锁经营协会培训教材、有关部门的职业技能证书培训教材和学院教师主编参编的具有高职特色的专业教材及校内讲义,编撰校本教材,建成一整套具有高职特色的专业课系列理论教材及实践教材。校本教材的目标有两个:一是满足教学需要;二是力争将校本教材开发成企业内部的培训教材。由此也可解决企业缺少系统的培训教材和培训讲师的问题。

(五)就业模式创新

完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还可以表现在学生就业方面,由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学生与企业双向选择制”。此项工作在第四学期启动,由学校联系连锁企业,企业安排时间到校宣讲,学生根据企业宣讲情况,自己判断、选择顶岗实习企业,开展实习活动。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通过企业考核即可转为正式员工,顺利地进行毕业到就业的零过渡。实现“专业实习——就业一体化”。

总之,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校企合作对于学校、对于企业都是一件有益的事情,只要学校与企业相互配合,相信一定能走出一条适合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发展的校企合作之路。

参考文献:

[1]徐伟丽,李智.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探索[J].企业导报,2013,(2).

[2]陈燕娟.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创新机制探索[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4).

4.超市合作投资经营协议范本 篇四

2010-04-26作者: bianji8来源: 未知 分享到:10

甲方:

乙方:

为投资经营超市商场,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特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经营项目:沂水县综合超市商场。

二、合作经营的场所:位于沂水县城,以甲方所选定的实际经营场所为准,三、合作经营的期限:合作经营期限先暂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履行的合作期限以甲方的实际经营期限为准。

四、双方的投资比例

1、本协议项下的合作项目的投资总额估算为: 万元,由甲方对该项目投资60%的经营资金: 万元,其中由甲方从自己所占60%股份中给予乙方不超过总投资10%的投资股份,同时由乙方对甲方按不超过总投资10%的标准投入经营资金: 万元。

2、乙方根据甲方商场的的开办进度及甲方通知将前述所需资金交给甲方,则视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款已实际到位。甲方收到乙方投资款后,应出具相应收款凭证,并保证专款专用,不得将乙方投资资金滥用或挪用。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开展投资建设,尽快组织生产经营,并负责对外签署租赁合同及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协助甲方考察寻找经营场所,帮助甲方尽快投资经营。

3、甲方投资生产后,在乙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甲方从自己所占60%股份中给予乙方不超过总投资10%的经营股份,并聘任乙方担任甲方商场的经营经理。

4、甲方商场经营投产后,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对甲方负责,接受甲方的领导。若经营亏损则由乙方承担与投资比例相一致的不超过10%的经营责任。

六、利润分配:

甲方根据乙方不超过10%的经营股份,按与乙方结算乙方利润分配额,并按甲方商场月销售额(烟草及利润额低于5%的商品的销售额除外)的千分之一享受经理报酬和待遇。

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文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资源优势,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天津市 项目所在地 的 ?的二层钢结构建筑房屋(包括 ?的停车广场房屋处墙)用于乙方合作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

2.乙方用其品牌、管理经营模式、营销策划和经营传统建材流通市场的经验等与甲方合作,共同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

3.甲、乙双方在天津塘沽区共同组建注册合作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暂定为五年,自20xx年 月 日到2013年 月 日止,从合作市场开业时起算。

第三条 合作条件:

1.甲方按照附件(一)的标准提供经营场所;

2.可租面积按实际测量计算为准。

3.乙方对该项目的招商出租率(按可租面积计算)达到80%以上;

4.甲方以基本管理费的形式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整(¥)。付款方式为。其中合作第一年付款方式详见补充协议(一)。

5.平均租金低于 元?平方米·月,乙方只收取全年管理费的 %。

6.乙方应于20xx年 月 日前完成该项目的招商工作。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负责按乙方的设计、经营管理要求对全部 的房屋进行内外装修,并及时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2.为合作市场添置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消防、电力、用水、暖气、自动扶梯等设施,使房屋适合于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符合国家消防经营标准。

3.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于20xx年 月 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验收用于合作公司的经营。

4.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于地方各部门的关系,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等。并在商场营业前,提供建材家具装饰市场可投入运作的全套合法证明文件。

5.甲方应保证协议有效期内:整体的房屋、土地所有权人是甲方,甲方不得将房屋、土地分割、出租,在签订合作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权资料的复印件,甲方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负责对拥有的企业品牌、管理经营模式、营销策划经验和招商客户资源用于合作公司。

2.负责对房屋的装修进行整体设计,并于20xx年 月 日前将设计方案交付甲方。并在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负责施工。

3.负责合作市场前期的营销招商工作,应在甲方将符合协议约定条件的房屋交付验收后

天(即20xx年 月 日)使市场能开张营业。

第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

1.甲、乙双方合作公司名称为********广场,注册资金为 元,其中甲、乙双方各占有出资比例为 %和 %,双方均已人民币出资。

2.该合作公司董事会由三人组成,甲方委派两名董事,其中一人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乙方委派一名董事。担任执行总经理。

3.甲方向合作公司委派相关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乙方向合作公司委派执行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日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执行总经理每月十号前向董事长报告上个月的工作情况和财务报表。乙方在合作第一年内可委派一名市场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进行商场的经营管理和招商工作。

4.甲、乙双方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5.合作公司以乙方指派的执行总经理为主,组建经营管理团队。甲方对管理人员除执行总经理外享有推荐权,但须经乙方考核合格后方能任用。为减小成本开支,合作公司应尽量聘用本地员工。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费用分担方式:

1.对房屋内外的装修预、决算应得到双方书面确认,内装修招牌分 年折旧进入合作公司经营成本,而房屋外装修、消防、暖气设施、自动扶梯不计入合作公司折旧成本。

2.合作公司经营所需而使用的水、电、通信、经营管理、广告、工资、税收等费用均列入成本。合作公司每年广告费用按预算使用,原则上不高于100万元。其余各项成本费用由乙方在每合同年年初,以书面形式上报董事会。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3.合作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工资标准为:(详见补充协议二)

4.甲、乙双方组建合作公司前市场发生的欠、贷款及利息由甲方组织资金偿付。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广场对外借款、对外担保、向外抵押。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作为单一经营管理方也不承担合作公司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关系。

第八条 利润分配:

1.利润是指为按上述费用分担基础上确定的可分配纯利润。

2.利润按以下原则分配:

(1)以市场第一年合同约定的租赁平均价格(即 元/?.月),合同期内的租金递增系数指标为 为基本标准。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需保证甲方的基本收益。

(2)若市场实际平均租赁价格高于约定平均租赁价格的12%之内(含12%),乙方得高出部分的 %作为利润分成。

(3)若市场实际平均租赁价格高于约定平均租赁价格的12%以上,乙方得高出部分的 %作为利润分成。

3.合作公司每年12月30号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确定可分配利润,并一次性分配。

第九条 合作期满或合作期内终止的资产处理:

1.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确定终止继续合作的,房屋及相关设施、装修等均归甲方所有,企业名称天津*******广场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含有“****”的企业名称。

2.合作期内因一方违约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除按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外,其他仍按上述原则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协议,若有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 元,造成终止合同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资产按本协议第九条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有纠纷,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分,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5.建材连锁加盟合作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双方须严格遵守。

一、总则

甲乙双方拟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共同致力于乙方商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与推广。

二、合作方式。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双方合作为以下方式:

经销: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由甲方负责销售,商品销售价格在乙方的指导价格内由甲方具体制定。甲方按照实际商品采购量以约定结算价与乙方结算货款。

三、销售场所:

3.1经营场地:甲方为乙方商品提供销售场地。陈列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具体位置待双方友好协商后以卖场最终品牌规划布局图为准。

3.2场地装修:乙方委托甲方统一设计、制作、安装货柜、摆架等商品陈列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3.3场地管理:

3.3.1乙方商品销售区的管理、销售人员由甲方统一安排。若乙方对销售场地的管理及销售人员的培训及考核有特殊标准或要求的,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明确。

3.3.2在甲方卖场内出现的乙方商品所有广告(如专区广告、卖场户外广告、招牌、指示牌等),须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能投放。

3.3.3若乙方需统一使用乙方商品品牌的包装袋、赠品、宣传单(DM单、POP)等辅料的,辅料由乙方提供并须甲方书面同意方能使用;若辅料涉及双方品牌的,则辅料由双方协商定制,辅料费用由双方协商按照各自承担比例承担。

3.3.4乙方商品的陈列方式、陈列形象、品牌形象等具体要求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执行,必要时可以以补充协议或者本协议附件的形式明确。

四、商品进场

4.1 进场指乙方供应的商品进入甲方卖场开始销售的过程。乙方商品进场时乙方应主动提供下列有效证件:

1)乙方经过最近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乙方的税务登记证明、一般纳税证明; 3)乙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股东出资证明;

4)商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市场准入证明; 5)相关商品的各类有效证件;

6)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授权书或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及备案表。使用质量认证标识和证明商标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批准文件;

7)专利产品需提供专利证书、专利号或专利使用授权书,专利使用许可协议及备案表。并承诺所供应的商品均未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其它专有技术等商业秘密;

8)进口商品需提供商品进口的商检、报关等一切合法手续; 9)乙方如为商品代理商,则需提供商品代理资格证明; 10)甲方按照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

乙方提供的上述各类证件必须是真实完整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如乙方提供的上述材料中,存在虚假、伪造、变造、不真实、不完整情形,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乙方供应商品进行撤柜并终止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4.2 乙方应保证商品应付的一切关税、税款、征税和费用已经缴纳,商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未违反国家及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规,未被用作抵押等一切担保形式,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索赔,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销售的情况。乙方提供的促销品/附件以及说明书、宣传资料等适用本条款。如乙方违反本条款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商誉等一切损失,乙方须向甲方做出相应赔偿,并支付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乙方供应商品进行撤柜并终止协议。

4.3乙方商品须能提供合规增值税发票。

4.4乙方负责提供满足销售区域饱满陈列及正常运营所需合理库存的铺样商品,原则上每单品不得低于 100 个/件/套,必要时双方可以在甲方卖场开业前1个月协商签署商品铺样补充协议,明确铺样商品品类、数量及具体结算等相关事宜。

4.5乙方商品应该提供标准条形码。无法提供的,须向甲方支付条形码成本费用。

五、商品质量

5.1 乙方商品及包装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相关问题处理甲方可以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执行。

5.2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10000_ 元保证金,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在甲方卖场开业前,此保证金作为甲方为乙方预留专区场地保证金,若乙方商品未能按约定如期进场或乙方中途毁约者,此保证金由甲方没收;在卖场开业后,此保证金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用于处

理乙方商品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行政处罚事宜以及乙方对甲方的质量承诺等问题之备用金。保证金在双方终止合作满一年后无息返还于乙方。

六、商品销售及推广

6.1甲方举办的促销和其他营销活动,乙方应该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具体形式和执行办法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或书面确认函的形式确定。

6.2乙方供应的商品供价若调整,乙方最少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确定价格调整后的销售政策。甲乙双方有义务将相关产品信息、营销方案、市场信息提前与对方进行沟通,以维护对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6.3 乙方商品供价、零售指导价和销售利润结构,如不能满足或市场竞争需求,双方应重新协商制定新的价格政策。

6.4乙方应积极、及时配合甲方进行残次品、滞销品的处理。处理方式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明确或约定为以下处理方式:①残次品可无条件退换货;②滞销品(含铺样商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须给与甲方等值退换新货品或其他畅销品类商品。③滞销品(含铺样商品)在双方友好协商后给予折扣促销处理,具体促销政策以书面确认函形式明确。④乙方同意承担商品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不超过结算额 1 %(含)之内的商品损耗。

七、订货及交货

7.1乙方应根据经营场地实际情况及甲方需求及要求,合理安排商品铺样,并与甲方就装饰陈列事宜在卖场开业前1个月进行协商。

7.2乙方交货应严格遵循甲方订单关于商品规格、型号、数量、品质、交货日期等要求。7.3乙方如未能依订单要求日期交货,则应在收到甲方订单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否则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①、正常销售商品依订单进货总额5%承担违约责任;②、促销商品以延误之订单金额10%承担违约责任。③承担甲方承诺消费者的违约赔偿。

八、货款结算

8.1 货款结算以甲方确认收货的乙方商品数量及约定供货价为准。8.2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结算日为每个自然月第 15 日。

8.3 每月 1 号到 10 号作为上月货款的对帐期;经甲乙双方对帐确认后,乙方开具发票送到甲方财务 5个工作日 天内以电汇的形式支付乙方货款。

8.4甲方可扣除在协议中约定的或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费用或款项

九、互诺保障:

9.1 乙方承诺在商品货源、销售政策、合作门店等方面,给予甲方的各项条件和待遇都不低于乙方销售辐射区域 广州市辖所有区域 内乙方给予其他任何经销商的条件和待遇(双方另行有约定的除外),并无任何附加条件。

9.2 甲方承诺在甲方卖场内,给予乙方的各项条件和待遇都不低于甲方给予的其他同类商品厂商的条件和待遇,并无任何附加条件。

9.3 甲方承诺与乙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方增开之连锁卖场内,给予各项条件和待遇都不低于甲方给予的其他同类商品厂商的条件和待遇。

9.4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对方利益的一切活动。对于双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其他涉及对方之信息,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禁止向任何合作之外的第三方透露或用作其它用途,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十、补充约定

10.1乙方如出现下列情形: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重大负面新闻形成经营风险的、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的、丧失商业信誉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供应商品在甲方或甲方以外的其它销售场所遭到消费者的投诉、退货、诉讼而导致乙方供应商品的信誉受到严重损坏的)、丧失履行合约能力的、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产生重大诉讼的、未经甲方同意把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乙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的、或乙方的工厂、生产线、产品被国家执法部门检查并认为不合乎该种产品的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全额赔偿。

10.2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中途终止合同,应签订《终止合同书》,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乙方对商品的保修义务、售后服务义务和客户服务义务均不免除。

10.3乙方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撤场:

1、商品因质量问题等造成的客户投诉,乙方不积极处理,甲方书面警告3次以上;

2、乙方无正当理由抬高商品供价,甲方书面反映3次以上仍然得不到有效解决的; 3 乙方商品销售差,不能达到甲方基本平效要求,书面通知后乙方不能配合甲方做出有效解决的;

4、乙方采取不正当竞争,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

5、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内容,甲方书面通知2次后仍然得不到有效解决的。

十一、协议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

11.1 除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或国家法律的规定外,本协议的变更、解除需建立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

11.2 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若国家政策有重大变化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该方可向对方提出变更申请,得到对方的许可后可以就相关协议内容进行调整,以保证协议的继续有效履行;若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出解除协议。

11.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协议效力

12.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12.2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至 止,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如事实上已经进行合作,本协议的有效期从事实上合作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协议。

12.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公司名称: 广州百信家居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刘少平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华南支行 开户行:

账号:***9222 账号: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相关名词释义:

商品: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物品、附件、配件及其他所有配套的物品或服务。1)由乙方生产或销售并由乙方委托甲方推广和销售的; 2)乙方交付甲方前,乙方拥有完全处分权; 3)符合国家相关强制认证等强制性规定的;

4)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经生产厂家检验合格; 5)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促销品:指乙方为促进乙方供应商品的销售而给予甲方的低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的商品实物。

残次品:指在甲方售前、或售中、或售后中出现的、非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的商品的外观、质量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销售地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的由乙方供应的商品。

滞销品:指乙方供应商品自甲方入库时间计起在库时间(库龄)达到或超过三十天而甲方仍未售出的商品。

商品供价:商品供价指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订立的乙方向甲方供货的结算价格。该结算价格包含:经销商品的含税价、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商品进行的必要的或指定的包装及运送到订单上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商品铺样:指乙方给予甲方的无需任何形式之支付即可调拨一定金额货物,作为乙方在合同期内商品展示和库存周转之用的优惠条件。

政策:指双方基于本合同、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全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式、结算方式、支付方式、销售模式、价格及优惠、折让、折扣、补差、样品提供模式、销售保底、促销方式、广告宣传及其它所有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双方合意。

信用额度:指乙方给甲方先进货,再根据双方约定期限或达到约定额度即进行结算的最高资金占用额度。

进货额:指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实际与甲方交割入库的、按供价计算的商品总金额。

销售支持:指在甲方销售乙方供应的商品过程中,乙方给予甲方的价格折让、资金、促销品以及合作开展促销活动等各项优惠条件。

商品推广:甲方通过多种形式展示、宣传、推广乙方供应的商品或品牌的行为。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在其门店外部、内部利用各种海报、灯箱、展柜、展台、展厅、展位、展示空间展示和宣传乙方供应的商品或品牌;

2)利用网上商城展示和宣传乙方供应的商品或品牌;

3)利用各种促销和广告媒体宣传推广乙方供应的商品或品牌。

撤柜:指乙方提供的产品、展示柜/架、促销品撤出甲方门店的行为。

非歧视承诺:乙方须承诺在商品货源、销售政策、合作门店等方面,给予甲方的各项条件和待遇都不低于甲方销售辐射区域内乙方给予其他任何经销商的条件和待遇,并无任何附加条

件。

造成甲方商誉损失的情况:指给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因乙方供应商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或其它乙方原因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Internet等)曝光的;

2)因乙方供应商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政府有关部门、消协、质量监督部门等公告的;

6.超市陈列销售协议 篇六

甲方(经销商):

乙方(商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创繁荣,就甲方商品在乙方超市进行堆头、货架、端架、端头陈列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陈列期限(协议期限)

1、陈列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并保证商品质量及价格统一。

3、商品价格如有变动,甲方将会提前7天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陈列产品及位置、数量

1、甲方共支产品在乙方超市指定位置陈列销售。

2、甲方产品陈列位于乙方超市位置。

3、甲方产品陈列方式:□堆头个长×宽,位置

□端着组层×宽,位置

□货架组层×米,位置

□其他

三、产品销售宣传

1、甲方提供产品、广告、海报、文本资料等配合超市陈列及进行宣传,包括专场内POP、吊旗、展牌等促销品。

2、在促销期间,乙方应给予甲方促销活动提供宣传发布之使得。

3、甲方在做产品促销时,乙方要协助甲方对有关赠品发放到位。

4、为对促销活动进行有效评估,乙方必须允许甲、乙双方人员对相关陈列及活动场面进行拍照,并提借真实准确的销售数据。

四、相关责任

1、甲方适时安排专人到乙方超市进行协助堆头、货架、端架/头的理货工作,乙方应给予配合。

2、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负责按协议要求的陈列位置、数量进行甲方产品的陈列,不得随意进行调整,并及时补货源。

3、协议生效起,乙方应遵照甲方的零售价进行产品的销售,乙方不得私自进行产品的调价,如有市场原因,需调坐的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执行,如乙方私自调价造成市场正常销售的影响,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因保存不当,使甲方产品被损坏而受到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乙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5、甲方在柜台租赁期间,乙方的货源由甲方(指定的经销商)统一提供若发现乙方到外地或其它渠道提货,甲方将有权不提供专柜费用,乙方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6、甲、乙双方作为商业伙伴,不得泄漏对方的商业秘密。

五、货未结算、陈列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与乙方货款结算方式:。

2、以上产品陈列期限,甲方付给乙方□堆头陈列费□端头陈列费□货架陈列费□包柱陈列费用每月元。大写,支付方式:。费用支付方式(①从当月甲方货款中扣;②甲方以现金支付)。

六、乙方承诺: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七、本协议壹贰双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

八、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7.连锁超市合作协议 篇七

1.1 背景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指与银行 (通常是多家银行) 签约, 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移动支付产生以前, 客户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建立联接主要通过电脑端实现, 移动支付诞生以后, 客户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联系逐渐向手机端转移。截止2014年12月底, 我国已有1.18亿4G用户, 预计2015年底将超过3亿户, 4G技术的兴起同时也对第三方支付市场移动支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根据易观发布的报告显示, 2014年第3季度中国移动应用内支付市场的交易额为2761亿元, 主要厂商包括支付宝钱包、联动优势、连连支付、财付通和银联商务, 支付宝钱包依然以66.82%的占比稳坐市场首位。并且, 2014年是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剧烈变化的一年。2014年初, 微信红包出现, 几天之内迅速将微信支付推上顶峰, 绑卡人数增加了近千万, 微信支付成为移动支付领域的大玩家;9月份, 苹果在推出iPhone6系列时推出了基于NFC的Apple Pay, 迅速在美国支付市场占有一席之地。银联一直在积极想将Apple Pay引入中国, 并作为其合作伙伴。2015GMIC大会上, 京东将旗下的网银钱包更名为京东钱包, 网银更名为京东支付。由此可见, 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异常激烈, 创新支付模式是第三方支付公司急需面对的挑战。

2015年4月28日, 支付宝钱包宣布与商超巨头华润万家、家乐福达成合作, 今年内将在这些线下零售卖场全面接入支付宝钱包手机支付功能。与此同时, 微信支付与线下零售卖场的合作也正在铺开, 移动支付“圈地运动”愈演愈烈。而对于超市来说, 接入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可以吸引年轻的顾客群, 有效缓解线上消费对传统零售业带来的的冲击。因此, 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和超市建立经济模型, 分析二者未来的合作发展动向是十分有意义的。

1.2 问题的提出

博弈论是现代数学的一个新分支, 目前已广泛应用于经济学领域。已有一些学者运用博弈论对我国移动支付市场的合作共存做了探索性研究, Qianfan Zhang等针对移动支付产业链, 基于演化博弈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有限理性的移动运营商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Miao Miao等基于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的古诺模型分析了移动运营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之间的合作与竞争。Mahmoudi R等运用Nash讨价还价博弈模型, 研究移动运营商和金融机构在移动支付业务上的合作和竞争。以上这些文献对我国移动支付的现状进行分析, 提出只有行业之间互相合作才能得到共存与发展。

当下, 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还处于初级阶段, 除银联、支付宝、微信等开始尝试与一些超市合作之外, 一些其他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超市仍持观望态度。除了2014年“双十二”支付宝大力促销引起的“超市移动支付热”之外, 顾客在超市使用移动支付的比例不容乐观。并且, 第三方支付平台和超市的费率还有待商榷, 双方也有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总的来说, 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问题还处于一个不太稳定的阶段, 许多问题还有待解决。本文拟运用演化博弈这一理论对问题展开分析, 为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问题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2 演化博弈模型

演化博弈论是不再将人模型化为超级理性的博弈方, 认为人类通常是通过试错的方法达到博弈均衡, 与生物演化具有共性, 所选择的均衡是达到均衡的均衡过程的函数, 因而历史、制度因素以及均衡过程的某些细节均会对博弈的多重均衡的选择产生影响。演化博弈论目前成为演化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析手段, 并逐渐发展成一个经济学的新领域。

2.1 支付矩阵的建立

根据上文对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分析, 本文仅考虑第三方支付公司和超市之间的演化博弈模型。在这个模型中, 决策主体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公司都有两种策略可以选择:和对方合作或不同对方合作。假设博弈双方为有限理性, 因此不能一开始就找到最佳策略。在博弈过程中, 双方能够不断学习和改进自己的策略。

为了建立演化博弈模型, 设参数如下:π1, π2代表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均不合作时各自的正常收益;△π代表双方合作成功时获得的超额收益, 主要体现在超市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后较合作之前增加的营业额;β代表超额收益的分配系数, 分配系数取决于双方的成本投入量以及资源贡献, 其中超市的超额收益分配系数为β, 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超额收益的分配系数为1-β;c1和c2分别代表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公司投入的成本, 这些成本主要包括实物成本和贡献成本。具体来说, 当超市选择和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合作时, 就要购买第三方支付需要的设备, 这属于实物成本, 而超市为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了广大的资金来源, 这属于贡献成本。同样, 当第三方支付公司选择与超市进行合作时, 在初期以及特定时候, 就要制定一系列优惠策略来吸引客户, 这时的优惠补贴就要第三方支付公司来承担, 这属于实物成本。而第三方支付公司拥有广大的线上用户群, 为超市提供便捷的支付手段, 这属于贡献成本。q代表第三方支付公司与超市共同合作获得的特殊收益, 特殊收益是指第三方支付公司与超市合作之后增加的用户数量或是用户使用增加的次数, 这也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在合作中想得到的最主要收益, 特殊收益可以为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后续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这里假定q<c2。

该博弈的支付矩阵如下:

通过表1可以看出, 如果双方都选择“合作”, 双方的利润增加分别为β△π-c1和 (1-β) △π+q-c2。如果都选择“不合作”, 双方获得各自的正常收益π1, π2。如果超市选择“合作”, 而第三方支付公司选择“不合作”, 超市的收益为不合作状态下的正常利润减去实施合作策略而付出的成本π1-c1, 第三方支付公司维持正常收益π2。同样, 如果第三方支付公司选择“合作”, 而超市选择“不合作”, 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收益为不合作状态下的正常利润减去实施合作策略而付出的成本π2-c2, 超市维持正常收益π1。

2.2 支付矩阵的求解

假设超市在长期策略的选择过程中, 选择合作的概率为x, 不选择合作的概率为1-x;假设第三方支付公司选择合作的概率为y, 则选择不合作的概率为1-y。

超市采用合作的适应度 (收益) 为:

超市采用不合作的适应度 (收益) 为:

超市的平均适应度为:

第三方支付合作的适应度 (收益) 为:

第三方支付合作的适应度 (收益) 为:

第三方支付的平均适应度 (收益) 为:

假设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公司简单地依据过去多次博弈调整各自对两种策略的选择概率, 这种动态的调节机制类似于生物进化过程中的“复制动态”。如果一种策略的适应度比种群的平均适应度要高, 这种策略就会在种群中发展, 即适者生存。因此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复制动态方程分别为:

当, 即x=0或x=1或, 超市中选择“合作”的概率是稳定的。当, 即y=0或y=1或, 第三方支付公司选择“合作”的概率是稳定的。因此系统在平面S={ (x, y) |0≤x≤1, 0≤y≤1}的局部稳定点有5个, 分别为A (0, 0) ,

2.3 稳定性分析

根据Friedman提出的方法, 系统均衡点的稳定性可以由该系统的雅克比矩阵的局部稳定性分析得到。该系统的雅克比行列式如下:

在动态系统中, 若某局部均衡点满足|J|>0, tr (J) <0, 则该点为演化博弈的进化稳定策略 (ESS) ;若|J|>0, tr (J) >0, 则该点是不稳定的;若|J|<0, 则该点为鞍点。经计算得到各局部均衡点的稳定性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 5个局部均衡点仅有2个是ESS, 分别对应于超市、第三方支付公司均合作、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均不合作。另外, 系统还有2个不稳定均衡点B和C以及一个鞍点E。

由图1可以发现, 根据初始状态的不同, 该演化博弈的稳定点可能为A (0, 0) 或D (1, 1) 。当初始点 (x0, y0) 落在S1, S2区域时, 演化博弈的稳定点为A (0, 0) ;当初始点 (x0, y0) 落在S3, S4区域时, 演化博弈的稳定点为D (1, 1) 。经计算得到超市与第三方支付不合作与合作的概率SI, S∏分别为

3 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影响因子分析

通过对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演化博弈模型的分析可以发现: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公司之间的演化稳定策略可能是均合作, 也可能是均不合作, 而最终收敛于哪个点是受到博弈发生初始状态的影响, 也就是受到某些参数的初始值及其变化的影响。由上文可知超市与第三方支付不合作与合作的概率分别为SI, S∏。当SI>S∏, 双方不合作的概率大于双方合作的概率;当SI=S∏, 双方合作和不合作的概率相等;当SI<S∏, 双方合作的概率大于双方不合作的概率。由于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是该博弈的帕累托最优结果, 因此将S∏最大化是我们期望的。下面我们就将分析收益函数中各参数的变化对演化稳定策略的影响。

3.1 超额收益分配系数β

要使双方合作的概率最大, 即在其他参数不变的条件下, 求S∏关于超额收益分配系数β的极大值, 现对S∏求偏导:

代入S∏中求得最大的合作概率为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 存在一个最优超额收益分配系数β*, 使得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公司趋于合作的概率最大。并且, 若第三方支付净成本c2-q相比于c1越大, 则β*越小, 这时分配给超市的超额收益越少, 分配给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超额收益越多。

3.2 成本c1, c2

对S∏分别关于成本c1, c2求偏导, 结果如下:

从以上结果可以得出:在其余参数不变的情况下, S∏的大小分别与c1, c2成反比, 说明双方各自合作的成本越大, 超市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可能性越低。

3.3 超额收益△π

对S∏关于超额收益△π求偏导, 结果如下:

从以上结果可以看出, 在其余参数不变的情况下, S∏与△π成正比, 说明当双方合作获得的超额收益越大, 越有利于双方进行合作。

4 仿真模拟

为了更加直观地表现各个影响因子的变化对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的影响, 现对各个影响因子进行仿真模拟。在参数选取方面, 本文根据现实情况和模型的假设条件, 选取多组经验值对各个影响因子进行估计。在研究某个特定的影响因子时, 固定其它参数不变, 使该影响因子在一定范围内变化, 观察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的概率S∏随该影响因子的变化, 从而得出相应的结论。

4.1 超额收益分配系数β、超额收益△π

假设超额收益分配系数β在区间[0.1-0.9]内变化, 其余参数设置为:

根据 (6) 式可以求得在不同超额收益分配系数β对双方策略选择概率的影响。从图2可以看出, 随着分配系数β的增大, 双方合作概率S∏先增后减, 说明β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合作, 最优分配系数β*大概落在区间[0.7, 0.8], 即超市获得的分配偏多, 第三方支付公司获得的分配偏少。此外, 超额收益△π的越大, S∏越大, 超市与第三方支付越倾向合作。

可以发现, 图2中结果与现实也是较为相符的。对于分配系数β, 由于第三方支付公司与超市合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用户的数量及增加用户的使用频率, 为今后的业务打基础, 因此对由超市产生超额收益并不太过重视。而且, 在合作初期, 由于需要一些优惠策略吸引客户, 第三方支付花费的成本要远远大于超市的成本, 但是由于特殊收益q的存在, 第三方支付自愿承担这些成本, 这是出于长远的考虑。而超额收益Δπ越多, 双方从中获得的利益就越多, 合作的概率也就越大。

4.2 成本c1, c2

假设c1, c2分别在区间[10, 30]内变化, 其余参数设置为:

从图3可以看出, 随着双方成本c1, c2的增大, S∏逐渐减少, 说明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合作的成本越高, 越不利于合作。

可以发现, 图3的结果与现实也是较为相符的。对于超市和第三方支付合作来说, 超市需要对硬件设备进行改造, 同时也需要人力的投入;而第三方支付需要制定优惠策略吸引客户。双方的成本需要适当, 不能过高, 不然成本与收益不成比例, 很难达成长久的合作。例如, 2012年3月阿里巴巴集团投入5亿元升级中国电商COD体系, 但是由于线下P0S业务对于硬件设备的改造程序和成本较高, 同时要求大量的人力投入, 因此最终支付宝以退出收场。但此次超市与支付宝合作采用“二维码扫码支付”, 超市改造硬件成本低, 因此有利于双方合作。再例如, 支付宝自从2014年“双十二”在一些超市打出“五折”促销后, 至今没有一些大规模的促销, 这是因为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 只以费率、用户数量和用户使用频率为收益, 如果经常性进行大规模促销, 势必收不抵支, 也不利于双方长久合作。进行周期性优惠策略不失为第三方支付公司与超市合作的一种方案。

5 结束语

本文运用演化博弈理论, 对超市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机制进行研究。分析表明, 双方最终的演化稳定策略趋向于双方合作或者双方不合作。双方合作的概率受双方合作成本、超额收益、超额收益分配系数等多方因素影响, 而适当的合作成本、合理的超额收益分配将促进超市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共赢。当然, 本文的模型还需进一步完善, 如结合现实考虑该系统的其他因素, 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获得更加准确的经验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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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连锁超市合作协议 篇八

这份合作协议意味着今年秋天起NBC各种节目的商业广告、视频片断、幕后采访以及其他特色节目将在YouTube网站上出现。NBC环球电视集团首席营销官约翰·米勒说:“电视与视频的区别越来越模糊了,我们不应该对此避而不谈或无视其存在,而应该积极地接受这一切。”

霍华德、汉克斯三度联手演绎丹布朗新作

继《达芬奇密码》《天使与魔鬼》之后,汤姆·汉克斯和导演朗·霍华德将第三度联手合作——拍摄改编自丹·布朗最新小说《地狱》(Inferno)的新片。而早在2010年就被提上议事日程的丹·布朗另一部小说《失落的秘符》的电影改编计划被曝暂时停滞。

虽然《失落的秘符》项目停滞,但是索尼公司仍旧期待丹·布朗小说品牌的热度带动电影改编作品的热卖。《天使与魔鬼》的编剧大卫·凯普将担任创作《地狱》的剧本。索尼方面已为该片预定了2015年12月18日的上映日期。

门德斯确认执导第24部007电影

《007:大破天幕杀机》的导演萨姆·门德斯近日确认将执导第24部007电影,这部最新的007电影也公布了上映档期:2015年10月23日英国首映,11月6日北美上映。据悉,影片的第24部与第25部很可能采用类似上下集的模式套拍。

对于是否重返“007系列”,薩姆·门德斯本人的态度一度摇摆不定。从去年年底的确认执导,到前不久宣布放弃执导,门德斯经过多次反复。但去年《007:大破天幕杀机》票房和口碑的双赢,让项目制片人芭芭拉·布洛柯里和迈克尔·G·威尔逊都非常希望萨姆·门德斯能继续执导接下来的续作。

9.超市堆头陈列协议 篇九

甲方:******美廉超市

乙方:

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在甲方商场排设堆头陈列,具体安排如下:

货架陈列位置:饮料货架A区,纵向陈列约6层×12个面

2、食品饮料区6号堆头,约2米×1米陈列

3、陈列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4、乙方共付堆头费(元)。

5、付款日期:年月日。

6、如大型节日促销、周年店庆等活动需要变动乙方堆头位置,在不改变原陈列大小的前提下,甲方会提前三天与乙方协商,并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10.天厦超市(合伙协议) 篇十

合伙人(甲):夏天(有限合伙人),男,1980年9月出生,住址:福建省XX市

贤文区福苑别墅A区X号XX房。

合伙人(乙):黄峰(普通合伙人),女,1982年5月出生,住址:广东省茂名市

XX四路华侨新城X大院X房。

合伙人(丙):王元(普通合伙人),男,1986年7月出生,住址:海南省三亚

市白沙区新湖二街X号大院X房。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天厦超市(有限合伙)。天厦超市位于福建福州市仓山区XX路6号第一层,以经营日常生活用品为经营范围。

合伙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合伙企业总投资为人民币40万元。

甲以现金人民币20万元出资,一次性支付。

乙以劳务出资,并以一辆小汽车(车主:黄峰,北京现代ix35,车牌号码:闽AXXXx,八成新),经诚业评估事务所估计为人民币10万出资。合伙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丙以劳务和一间店面的土地所用权出资,该店面位于福建福州市仓山区XX路X号,店面所属楼层为第一层(总计面积130平方米,房产证户名为王元,房产证编号:闽房榕字第HKXXXXX号,商业用房)。经过诚业评估事务所确定该店面使用权为人民币10万元。合伙协议签订后15日内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经过协商,约定甲丙的劳务出资分别为总投资额份额15%,5%。甲乙丙三人各占投资总额的40%、35%、25%。

第三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乙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四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三个月办

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合伙人三方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债务由乙丙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甲在其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企业盈余按毛利润分配,依照甲45%、乙40%、丙15%的比例分配。从经营的第三个月起开始分配利润,分配利润的时间确定在每个月的15日。

第六条 执行合伙事务上,由乙丙负责管理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对外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如有违反权限造成损失的,在损失范围内给其他合伙人赔偿损失。因任一方当事人的故意和重大过 1

失造成合伙企业的损失的,在损失范围内向其他合伙人赔偿损失。

每一季度的第10日之前须由乙丙向甲汇报企业的经营状况并向其提供会计账本以查阅。

第七条 有限合伙人甲不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总份额的20%,并且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八条 有限合伙人甲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不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除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乙丙合伙人的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

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无法完成;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福州市XX仲裁机构裁决,除三方当事人能协商

一致确定的仲裁机构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甲乙丙、福州XX公证处各壹份。本协议自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福州市XX公证处办理合伙协议公证手续。

合伙人(甲):(签字)

合伙人(乙):(签字)

合伙人(丙):(签字)

11.中斯服装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篇十一

近日,斯里兰卡出口发展局协同斯里兰卡成衣联合会首次率领服装企业代表团来华进行产业交流及合作洽谈,代表团成员包括斯里兰卡6家大型服装制造、出口企业及1家服装设计企业,产品涉及女装、童装、运动与休闲装、内衣、各种针织、梭织服装等。在杭州和上海两地,中国服装协会、斯里兰卡出口发展局及斯里兰卡成衣联合会分别联合举办了“中国-斯里兰卡服装企业对接会”,斯里兰卡代表团企业与中国的服装制造商、进口商、品牌商及零售商进行了对接交流活动。

在上海对接会期间,中国服装协会秘书长王茁、斯里兰卡成衣联合会秘书长M.P.T.Cooray、斯里兰卡出口发展局工业产品部副主任Sepalika Jayawardhana、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总领事哈山娣等重要嘉宾出席了对接活动,同时,中国服装协会与斯里兰卡成衣联合会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两协会将由此建立更加紧密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共同努力加强两协会会员在纺织服装贸易、投资和技术领域的合作。(文中伟)

“绿色”皮草风潮逆袭大连服博会

在日前举行的大连服博会期间,由青年企业家毛皮委员会主办的“毛皮产业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论坛”以及“Fur Young”皮草之夜展演在大连世界博览广场举行。其间,主办方还举办了皮草流行趋势发布,展现了国内一线品牌今年最新款的皮草时装作品。

在此次论坛上,中国毛皮行业青年企业家毛皮委员会主席贺素成强调,近年来,随着中国毛皮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毛皮制品生产国、出口国和消费市场,一批青年才俊也成长起来。他们希望联合起来更好地效力于行业和社会,进而推动中国毛皮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这一背景下,今年1月成立了中国毛皮行业的青年企业家毛皮委员会。青委会作为中国毛皮行业的新生力量,将以传播皮草时尚为己任,让皮草文化进一步得到推广,品质和创新为中国皮草行业发展助力。此外,国内著名皮草品牌如华斯、芭而蒂、应大、VIGAVAN、Ciyoungo、美依诺金、纳鑫皮草等在此次活动期间带来了2013年的新趋势。(赖松)

国际毛皮协会积极参与国际服装联盟时尚大会

近日,由国际纺织联盟主办,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承办的第29届国际服装联盟世界时尚大会在江苏昆山举办。本届大会主题是如何在国际时尚供应链中创造价值。国际毛皮协会亚洲区荣誉主席邓晓兰,国际毛皮协会亚洲联合会主席梁小宁、中国区协调员廖岸熙出席了大会。

会上,邓晓兰介绍了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对服装和毛皮行业的深远影响。她指出:目前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转型调整期。在世界经济低迷徘徊趋势下,欧美、俄罗斯虽然曾是世界皮草市场最稳定的销售地,但近几年来消费能力有所下降,皮草需求逐渐向经济发展相对稳定的亚洲扩展。过去十年整个亚洲地区的销售增长了三倍多,目前已经超过了欧洲市场。中国市场的表现尤其引人注目,目前,中国的毛皮服装生产和出口约占全球的70%。

来自IAF各成员国和地区的100余名行业资深代表和近百名中国纺织服装行业代表参与了大会的各项活动。数十名国际业界知名专家在论坛上发表了演讲,并与嘉宾就当前国际纺织服装行业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赖松)

真维斯杯设计大赛“乐·潮”到底

日前,“第22届中国真维斯杯休闲装设计大赛”北部分区赛在“2013中国(大连)国际服装纺织品博览会”期间举行,中国服装协会顾问蒋衡杰出席了当天的赛事发布秀。主办方介绍,本届大赛以“乐·潮”为主题,旨在让参赛选手在结合音乐中的灵感,发挥设计天赋。从数千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的19位北部赛区参赛者,通过对服装剪裁的独特解读、对面料拼接的灵活运用、对设计风格的精心演绎,为每一件作品贴上了潮流标签。

经过王玉涛、张启秀等7位资深评委的严格甄选,《五线谱》、《You are,you will》、《蓝色“炫”律》、《森林之歌》、《蓝调在东方》等5份作品最终成功晋级。所有晋级选手将于10月29日参加在中国国际时装周期间举行的“第22届中国真维斯杯休闲装设计大赛”总决赛,并与全国其他分赛区的选手角逐年度金奖、银奖、铜奖。

多年来,大赛为中国设计师界源源不断的输送优秀人才资源。大赛每年参赛的院校多达200所,今年的参赛作品更是达到6979份,再创新高。(赖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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