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汇报(精选10篇)
1.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汇报 篇一
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全面实施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在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方面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建立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主动维稳”的观念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为樟溪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事项的范围及其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
每个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前,决策作出部门、政策制定部门、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改革实施部门都要严格坚持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从以下六个方面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并针对评估预测主动做好化解工作。
1、重大事项的合法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
(2)重大事项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3)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
2、重大事项的合理性。
(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
(2)是否超越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
(3)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
3、重大事项出台的前提条件。
(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2)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3)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4)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5)是否造成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
4、重大事项涉及的环境问题。
(1)是否坚持了可持续发展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2)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
(3)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保配套措施;
(4)是否具备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等。
5、社会治安方面。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2)是否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
(3)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4)对可能出现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6、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三、风险评估的实施步骤
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
重大事项的工作方案有各事项的负责人提出,镇政府接受提案后,通过对该提案的可行性讨论后,认为可行的即发还该负责人,责其对该提案作出响应的评估报告,并确定提案人为第一责任人。提案
负责人对拟定出台的重大事项实施方案,深入细致的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并掌握所评估的对象(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相关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第二步: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
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前述六个方面,对重大事项确定(重大决策作出、重大政策出台、重大工程上马、重大改革实施)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作出评估。必要时,由镇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综治办)牵头,邀请相关专业人员、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参加,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和听证会。第三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
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充分体现周密、具体、可靠的原则。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
(二)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
(三)维稳工作考评细则和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酿成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责任查究办法。
第四步:编制评估报告,主动化解矛盾。
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一)该重大事项涉及到的相关情况;(二)预测评估情况;(三)预防和化解涉稳较大问题的工作预案;(四)对该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或建议、意见及其主动化解的情况。第五步:审查评估报告,严格报告审定。
预测评估报告形成后,报镇综合治理委员会。镇综合治理委员会对报告中预测评估出的涉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提出对策建议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镇平安创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定,并将审定意见报镇党委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该重大事项并建档、备案,审定未通过的则反复第二、三、四步继续完善风险评估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工作,把它作为源头防范工作的重点抓手,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内容,纳入计划,统筹安排,一并进行。在镇政府设立维稳信息直报点和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信息灵敏、快捷、畅通,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够超前防范、迅速处置。
(二)坚持原则,加强协作。既要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中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要坚持镇综治工作中心有重点地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为风险评估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并提醒可能存在的风险,正确处理好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既要体现绝大多人的意愿,又要重视反对意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
(三)严格考评奖惩。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工作列入工作目标管理,制定考评办法。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而酿成涉稳重大问题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促进源头防范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全镇社会政治和谐稳定。如未经评估或经评估制定预案后仍擅自作主,造成重大纠纷、群体性事件、人员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一0年七月九日
2.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汇报 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现制定撮镇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我镇区域范围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以下简称“重大政策”)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促进决策、执行、实施方案的完善,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为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推进重大事项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条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预防为主、重在化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事项实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镇党委、政府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村和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单位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镇党委、政府按照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对重大事项实行统筹谋划和协调。成立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政法的负责人任副组长,镇综治办、镇信访办、派出所、国土资源所、城建与环保服务中心、安监站、劳动保障所、农村公路所、司法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督办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负责评估材料收集,工作联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的汇总整理、报告报送反馈等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能和权限,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六条 各村对本区域内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联村干部为成员的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督促实施、综合研判,根据需要,可设立评估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评估材料的备案上报,协调稳定风险化解工作具体事宜。
第三章 评估范围和内容
第七条 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实施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一)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改;
(二)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土地、山林、水利、电力及其他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城镇建设、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环境整治、水电设施等重大工程建设事项;
(三)关系到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卫生、医疗、交通、安全等公共资源调配和社会服务管理调节,社会保险、救济、福利、优抚安置等社会保障政策调整的重大决策;
(四)涉及农村较多群众的生态农业、新区开发、农田治理、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搬迁、村级换届等农村建设事项;
(五)涉及公共安全,组织或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重大活动;
(六)发生人员伤亡等各类突发性重大案(事)件;
(七)党委政府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应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
(二)是否给所涉及的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和愿望;涉及的群众有可能就哪些方面提出合理的异议和诉求,能否在现行的法律、政策的框架内妥善予以解决;时机是否成熟。
(三)是否存在引发集体上访或其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是否会诱发关联性的其他不稳定问题;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涉及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能否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和详细说明,并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对所涉及群众的补偿、安置、保障等措施是否与其他同类地区或类似事项的措施有较大差别,是否可能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涉及土地征收(征用)的,征地政策、征地程序、征地补偿价格、补偿款发放等,涉及拆迁的,拆迁政策、拆迁安置、拆迁补偿等方面是否合法、合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质量、环境污染、劳资纠纷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对生态环境有何影响,当地群众对此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是否有科学的治理、环保配套措施。
(五)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第四章 评估责任主体
第九条 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政策的起草、项目的报(建)批、改革的牵头、工作的实施等镇有关职能部门和重大事项实施地村(单位)是负责组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涉及到多部门(单位)、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直接责任部门的重大事项,由镇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主体。
第十条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评估、谁负责”。镇重大事项由镇有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进行评估,涉及到镇领导协调的重大事项,由分管领导协调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单位)牵头实施评估;对镇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评估,拟实施地区域应同步组织稳定风险评估;村重大事项由党委、政府联村领导牵头组织实施评估。
第十一条 “重大政策”评估的责任主体要在提交决策草案审议时一并提交《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党委、政府对未提交《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的决策草案不予审议。“重大项目”评估的责任主体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将根据风险评估程序评估审查通过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一并提交给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未提交评估报告的,应限期补报;延期不补报的,一般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对已批准未启动的重大项目,在启动实施前,由项目所在地实施评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重大活动评估的责任主体要在重大活动工作方案提交时,一并提交《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由活动牵头组织部门提出评估意见。
第五章 风险评估程序
第十二条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联的密切程度和社会稳定的风险程度分为重点评估或一般评估。
(一)一般评估适用于评估责任主体认为涉及面较小或稳定风险较低,不会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大事项。
(二)重点评估适用于评估责任主体认为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一般评估由评估责任主体落实专人对重大事项的综治、公安、司法进行先期预测评估,通过收集资料、摸清情况,分析隐患、畅通信息,落实维稳信访责任,确保各类风险早预防、早化解,并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重点评估由评估责任主体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任组长,具体组织实施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小组由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组成,根据需要,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业人员、群众代表、社会知名人士等参与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 凡是涉及第七条所列事项,评估责任主体认为存在较大社会稳定风险的,应确定为重点评估事项。通常由评估责任主体分管领导提出,经主管领导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送镇综治办备案。必要时,可由镇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重点评估事项。
第十五条 重点评估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经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重点评估的重大事项,责任部门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责任主体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综治、信访、司法等部门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利益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评估责任主体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的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作出综合评判,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形成《社会稳定分析评估报告》,对稳定风险作出风险很大、风险较大、风险较小的评价;对重大事项的实施提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宜实施的建议。并根据稳定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四)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评估责任主体应在评估结束后10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镇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镇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镇级重点评估事项,通常在接报后20日内,由组长或副组长牵头组织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审核意见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党委政府根据责任部门提交的决策或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审查决定重大事项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镇级重点评估事项由党委、政府作出审查决定。各评估责任主体应及时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和审查决定送镇综治办备案。
(五)加强情况沟通,落实维稳措施。对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责任主体要主动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综治办、信访办要加强信息的收集研判,积极做好相关部门、单位协调工作,督促落实降低风险、化解矛盾的措施。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评估认定暂缓和暂不实施的事项,要及时调整、完善方案,化解矛盾,积极创造有利条件。
(六)坚持全程跟踪,实行动态评估。重大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评估责任主体要不间断地听取基层反映,及时发现新的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评估责任主体和维稳、信访部门要坚持对评估事项全程跟踪,进行动态的检查和评价,及时预防和化解新矛盾、新问题。
第六章 稳定风险调控
第十六条 重大事项在评估过程中,评估责任主体发现事项存在引发较大风险可能或存在公共安全隐患,需要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处置化解的,由评估责任主体专题报综治委、综治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会审会商和交办督办,确定牵头部门,对风险和隐患进行专项调查,提出解决方案,依照解决方案对评估责任主体和有关部门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化解处置措施。
第十七条 镇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后,经党委、政府审查决定实施,对存在一般性矛盾和问题的,由矛盾引发地的村做好教育疏导化解工作。对存在群体访、越级访、妨碍事项实施等较大矛盾和不稳定隐患的,由分管领导包案,镇直单位配合,组成工作班子,研究具体措施办法,解决合理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对实施过程中容易引发重大矛盾冲突和群体性事件的,由镇分管领导包案,重大事项工作实施部门提前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政策法律的解释说明,属地村做好涉及群众的教育安抚,有针对性做好疏导分化工作,防止矛盾演变升级,严防涉稳重大事件发生。
第十八条 镇级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群体利益矛盾和不稳定苗头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化解措施,落实责任分解,由分管领导实行包案化解。
第七章 责任查究
第十九条 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的源头预防,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评价内容,镇纪检督查室对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情况纳入督查、督办范围。
第二十条 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对有村和镇直单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向镇纪提出建议,由镇纪予以督促纠正。第二十一条 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平安曹王”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以及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对评估责任主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责任追究依据《曹王镇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由镇综治办会同纪委、组织人事、综治成员单位等部门实施。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各村、镇直各单位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镇综治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高各部门各年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的学校矛盾,推进民主文明和谐的校园建设,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大黄山实验小学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全体师生员工利益的决策、政策、建设项目和改革措施。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事前评估、防患未然”、“谁主管、谁负责”、“兼顾全体教职员工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原则。
一、范围和内容
(一)涉及较大范围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土地、工程建设、购置应品的决策;
(二)涉及较大范围的征地拆迁和安置问题的决策;
(三)涉及学校发展和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
(四)涉及到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
(五)涉及建设项目的重大决策;
(六)涉及福利待遇方面的重大决策;
(七)涉及环境卫生方面的重大决策;
(八)执行重大事项出台前和重点投资开发工程建设实施前维稳风险评估制定相应措施的事项。
二、责任主体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的部门和年级。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的,由牵头部门(单位)负责。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校长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各年级、各班级分级负责制。
3、学校维稳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学校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三、实施程序
1、对涉及到第一条规定内容之一的事项,由评估责任主体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明确一名责任领导,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进行风险评估。
2、风险评估按下列程序进行。
制定评估方案。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明确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评估方案必须书面报告维稳领导小组。
开展民意调查。风险评估小组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定事项在实施地区进行公告、公示以及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要特别注重征求与拟定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的意见,并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归纳、整理,形成客观真实反映广大群众意愿的文字材料,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依据。
组织进行评估。风险评估小组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深入讨论、研判和科学论证,准确反映民意调查情况,形成明确的评估意见。
编制评估报告。风险评估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决策事项、评估过程、评估结论、评估依据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该报告由参加评估论证会议的成员签名。
评估报告的运用。风险评估小组应根据评估报告结论,对重大事项作出同意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准实施的定性意见。
(一)对符合国家政策,相关工作已经到位,风险较小的重大事项应同意实施;
(二)对决策正确并急需实施,但存在一定风险的事项,实施主体应制定维护稳定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分步实施;
(三)对决策正确,但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或超出群众承受能力的事项,应暂缓实施;
(四)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项,应不准实施。
提交评估报告。责任主体必须将风险评估报告报学校维稳领导小组、社会事业局相关部门。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对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工作,及时发现并协调相关部门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决策、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项目建设和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1、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导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应对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汇报 篇四
评估实施方案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积极有效地化解群众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确保全县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根据县委、政府和镇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我社区工作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工程建设,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的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理措施,为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维稳指示和工作要求,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预防为主、重在化解、客观公正的原则,准确预测、评估、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做到不评估不实施,不评估不立项,不评估不审批,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事项实施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
二、评估范围和评估内容
(二)评估主体
社区主要领导是本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成立社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武建新同志任组长,下派工作组组长、审计局书记艾合麦提.沙吾提同志和交通路社区主任吐尼沙克孜.斯坎德尔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艺轩为办公室主任。各站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做好本单位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评估范围
1、重大工作事项: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决定和部署的落实;机构、人员岗位设置和调整;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工作事项。
2、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社区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或调整;涉及社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建设;社区权属范围内的重要审批事项及行政许可事项;社区监督等执法行为;发生的群众集体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故;突发性公共事件;重大疾病防控和强化免疫风险;社区机构改革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
3、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含专项)的组织和使用;工程质量及工程建设中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4、主办的重大活动:人员安全,活动环境,设备实施以及对公共安全的隐患。
(三)评估内容
1、对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评估。是否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进行了严谨周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2、对事项是否符合各方利益群体的合法诉求进行评估。可能涉及和影响到群众利益和群众承受程度的问题进行充分预测,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前期调研,研判分析。能否依据法律、政策妥善解决,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对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评估。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是否有相应的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可行。
4、对群众纠纷是否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进行评估。
5、对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范围划分确定事件级别,实时启动预案,出动应急队伍。
三、评估程序
(一)深入调查,摸清实情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全面情况,为评估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组建专班,开展评估
明确专人,组建专班从事风险评估和化解工作。
党支部书记武建新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统领各项工作,社会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宣传文体服务站、环卫服务站、劳动保障工作站等站长负责分管各自所涉及方面的评估工作,相互配合,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三)制定预案,落实措施
各专班对评估存在较大涉稳隐患的,要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要体现周密、具体、可行、高效。
(四)编制报送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办公室负责各项评估的日常工作,编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风险预测评估情况,评估结果(同意、待整改、不同意)。
(五)建档,实行目标管理
领导小组对评估报告要进行审议,建立工作档案,列入工作目标,加强动态追踪。
四、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和领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与意义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现阶段,社会矛盾凸显,社区工作进入攻坚期,群众生活需求提高,加之群众期望值与现代经济发展进程不平衡,造成各种矛盾频发。开展风险评估对深入推进社区工作各项目标的顺利实施、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二)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主,对重大决策进行有效评估
5.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汇报 篇五
实 施 意 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信访问题发生,按照上级信访会议关于建立信访长效机制、实行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根据我乡实际,现就在大河北乡推行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就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各社会团体在做出重要决定、实施重大项目之前,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科学评估,防微杜渐,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切实从源头上减少、预防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实行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信访源头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一切为了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为了群众,发展依靠群众,发展成果让群众共享;旨在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把信访风险评估贯穿到决 策制定和决策反馈的全过程,促进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旨在促进决策科学,减少工作失误,形成工作合力,达到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和谐统一。
二、评估范围、内容和实施主体
(一)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主要包括:
1、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2、乡村市政基础设施方面的重大事项;
3、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中的重大事项及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4、事关广大群众或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或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与政策、规定、办法的制定;
5、群众较为关心的重大改革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
6、经济和社会事务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决策内容是否存在明显违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是否给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2、是否存在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3、重大事项涉及的群众有可能提出合理的意义或诉求,能否通过法律、政策妥善解决;有可能引发个别群众合法权利受损引发持续上访、缠访、闹访的;群众通过诉讼或法律途径有很大可能认定决策方存在严重过错或可能给集体、国家造成很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
4、对涉及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能否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有力论证和详细说明,并取得大部分群众理解和支持;
5、对涉及群众能够的补偿安置保障等措施是够与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的措施有较大差别,是否可能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6、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
(三)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决策涉及的有关乡直单位和各村,单位和各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应坚持的原则
(一)科学评估原则。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二)依法评估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信访评估,既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民主评估原则。维护群众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并重,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做到既维护群众的眼前利益,又符合群众的长远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民主权利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反映民意集中民意,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公开评估原则。重大决策应通过发布公告、设立意见箱或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等方式公开,向有关群众广泛宣传,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除外。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调动群众参与信访稳定评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决策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
(五)“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原则。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由各村、乡直各单位支部(党总支)、行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照信访稳定评估程序认真开展信访评估,并对信访稳定评估的全面性、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确保信访评估成果在各项决策中的正确运用。
四、评估组织及其任务
大河北乡成立重大信访事项风险评估委员会,主任由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乡人大、纪检、统战、信访办、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派员组成,大河北乡重大信访事项风险评估委员会对大河北乡党委、大河北乡人民政府负责;重大信访事项风险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办,负责重大信访事项风险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各村也要成立信访风险评估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村班子成员、有关村民组长、党小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各村信访风险评估小组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接受大河北乡重大信访事项风险评估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向大河北乡重大信访事项风险评估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报告工作。
各村自主进行的有关项目由各村负责进行初步评估,并向乡信访风险评估组织报告;以大河北乡为主进行的项目,由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的乡直部门牵头、有关村协助进行信访风险初步评估,然后报乡信访风险评估组织。
五、实施程序
(一)成立评估组织。凡举办涉及信访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之前,要首先由举办单位成立信访稳定风险评估 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吸收专业人士和部分群众代表参与。
(二)制定决策草案。根据项目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其起草、制定决策草案。
(三)对决策进行初步评估,开展民意调查,进行分析论证预测评估风险。一是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二是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和人大代表、群众代表进行论证;三是在涉及群众群体性利益的地方进行公示,在向群众公示的同时要公示征求意见电话,让群众能够及时对方案进行了解和修改,提高方案在群众中的满意度。四是要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和梳理。
(四)写出风险评估报告。在经过风险评估后要写出专题风险评估报告,专题报告中要包括下列内容:
1、拟决策事项名称及决策意见草案;
2、评估依据。有征求群众和专家、人大代表、主业人士的详细意见以及评估小组评估意见;
3、评估过程;
4、评估结论,要有评估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对极少数群众不同意的问题要详细记载说明。
6、有风险应急预案。
(五)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并结合征求到的各方意见和矛盾排查处理结果对决策草案进行修改。
(六)报告乡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委员会审定。经评估通过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草案要经过乡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委员会再次审定。在审定中“看三个环节,实行一个验证”。看三个环节:一看是否向群众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发放范围是否符合要求;二看是否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三看是否真正进行了公开。一个验证就是下基层深入群众进行验证,验证是否真的入户征求了意见。
(七)报乡党委、乡政府会议研究。经乡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委员会审查、审批后,报请乡党委、乡政府研究,乡党委、乡政府研究进一步修改、同意后方可进入实施程序,否则该项目暂缓实施或不许进行实施。对上级参与的、在大河北乡建设的特别项目可能存在较大风险或在全市范围内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后向市信访风险评估组织报告,向市直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八)乡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委员监督实施。通过乡党委、乡政府研究的重大事项在实施中实行三个监督;一是邀请群众代表监督;二是市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小组监督;三是设置意见箱、监督箱电话、网络邮箱进行社会监督。
(九)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反馈。决策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要对本次信访稳定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将信访评估结果进行反馈。
每件信访评估事项应当有工作记录,有关材料要及时存档。
六、保障机制
大河北乡对认真进行信访风险评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并作为典型经验上报、推广,对不进行信访风险评估的后果自负,具体工作由信访办组织实施。
(一)审查备案机制。乡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委员会统一领导全乡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乡直各部门、各村凡属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均需提交审查、审定、备案。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作为主要附件存档留查。
(二)挂账式追踪督办机制。乡信访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批准实施的重大事项按照阶段性任务、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全程追踪督查,及时分析原因,反馈信息建议。
(三)责任追究机制。信访风险评估工作列入岗位责任制和信访责任状进行考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村、乡直各部门一把手为信访稳定第一责任人。凡是在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范围,没有实行信访稳定风 险评估发生信访事项的,对在评估和实施过程中因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存在决策失误、执行不力致使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按其程度在年终工作岗位责任制考评中扣分、取消本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对应进行评估而未予评估或评估不认真、草率决策而出现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责任主体单位,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和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党政纪处分,依纪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办法由乡信访办具体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从二O一一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6.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汇报 篇六
评估工作相关问题研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由重大项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从2007年厦门“PX事件”开始,大连“PX事件”、四川“什邡事件”、江苏“启东事件”、宁波“镇海炼化事件”、昆明“PX事件”,到今年杭州“垃圾电厂事件”等,这些因重大项目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既增加了社会稳定的不确定性,也给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不良影响。虽然,X市目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群体性事件,但因项目建设引发的群众上访现象时有发生,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为规避、预防、控制重大项目实施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项目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加快建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一、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实施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项目建设都是在特定社会环境、社会背景条件下投资建设的,社会环境对项目建设的费用与 效益必然要产生重要影响。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目的就是要全面了解目标人群和项目潜在触及的其他群体的风险及其脆弱性,并针对这些风险和脆弱性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消除或尽量减少因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使项目的内容和设计更加符合项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为当地民众提供更广阔的发展机遇,提高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目前,正处在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在不断产生,各种利益诉求特别是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引发的社会矛盾会多发高发,一些矛盾还会呈现激烈化、极端化趋向。推进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能够妥善解决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有利于发挥投资项目经济维稳的独特作用,变“被动维稳”为“主动维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项目决策不慎重、时机不成熟、审批不规范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真正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为老工业城市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奠定和谐的社会基础。
二是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重大项目建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很多是因不尊重客观规律,不符合当地实际,严重缺乏与公众沟通、损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的。建 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关键在于全面、深入了解不同利益群体的声音,建立一整套科学有序的评估体系和操作办法,从源头上规避、预防、降低、控制和应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及时预警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落实防范措施,化解处置矛盾,尽可能避免因前期工作不到位、论证不充分而侵害部分群体的合法权益,以获得相关利益群体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增强项目与所在地区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性,将项目实施的进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结合起来,从而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效运行。因此,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一定要把群众的想法吃透,把社会情绪摸准,把各种矛盾因素考虑全面,千方百计凝聚共识,认真兼顾不同利益群体,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效协调各种社会关系,促进包容性增长,让不同群体在共建中更多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提高政府重大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非常重视公众参与,社会风险评估过程中,要求对投资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调查,充分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这种机制有助于为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条件。因此,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仅是一个“风 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过程,而且是一个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得到保障的过程,更重要的是一个项目决策与相关利益群体沟通、互动的过程。正是通过社会风险评估公众的广泛参与,使社会评价所获得的信息更加全面、准确,所提出的保障措施也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易于被公众所接受,从而最终达到统一认识、平衡利益、释放风险的目的,可以说,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本身就是完善项目决策机制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推进重大项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构建重大项目和谐管理的新机制。
四是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接轨国际投资项目管理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是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该管的社会稳定风险问题管住管好管到位,有利于发挥政府维稳的主导作用。同时,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不同于环评、能评等前置性审查实行同级审批,而是交由地方政府来承担,是我国项目审查制度改革的一种尝试,符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目前,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项目基本上都要进行社会评价,一般要求在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环节,部分重 要项目还要求在后评价环节,专门分析项目实施对所在地区的居民生活、人口、收入分配、健康、安全、环境等多方面的社会影响,可以看出,社会评价已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对投资项目进行社会影响分析的趋势不可逆转。因此,作为社会评价的重要组织部分,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接轨国际投资项目管理的客观需要,有助于投资项目管理程序上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也有助于在投资项目建设中争取到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
二、X市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为规避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社会风险,建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制定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以下简称“《编制大纲》”),要求凡是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要在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否则项目不予以受理。继国家发展改革委之后,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单位纷纷出台了各自审批权 限内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暂行办法》、《编制大纲》的出台,从制度上确立了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地位,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纳入到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与土地预审、规划、环评等均成为项目审批环节的一环,将项目维稳工作由被动转入主动,由事后发现转入事前排查。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于去年底启动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起草工作,历经四个多月的修改完善,今年5月17日正式印发了《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鲁发改投资[2014]号),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通知要求“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实施,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符合开展稳评条件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否则项目不予以受理。”
从2010年起,开始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入了全面集中推进的阶段。但由于该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始得较晚,市、区县都未开展重大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没有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识不足,即使有个别项目开展了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操作程序不规范,评估内容不全面、不到位,流 于形式、徒有名号,达不到评估的预期目的和效果,没有起到应有的预防作用。
随着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结构调整的加快,过去累积的一系列负责因素及其影响开始显现,无论是土地利用诱发的社会矛盾,还是环境污染给人们健康带来的负责影响,多方面的问题对当地社会的稳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当前,人们的主体意识、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等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增强,过去那种普通老百姓为国家或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的状况已经不复存在,当投资项目建设给个人合法利益带来损害时,受影响的人们无一例外地会采取保护自身的行为,对项目建设形成反作用。因此,在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考虑项目建设可能面临的社会风险,考虑项目建设是否具备可行性和社会可持续,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新任务,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
三、X市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重要内容,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建立适合X市实施 的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实国家、省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防患于未然。
(一)加强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的内容多、影响面广,关系到政府行政管理的多个部门、多个环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克服风险评估是“自找麻烦”、“可有可无”、妨碍项目推进的模糊认识,切实改变风险评估流于形式的不良现象,要从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导向,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重大项目风险评估的成功案例和经验做法,引导群众正确对待、理性参与,为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工作的正常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与社会环境。
(二)加快建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要按照国家、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要求,充分借鉴其他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立足X市实际,加快研究制定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会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项目范围、责任主体、评估内容、工作流程等,对全市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发改、规划、土地、环保等项目行政审批职能部 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细化相应的社会风险评估责任,尽快出台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对相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在此基础上,适时启动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立法工作,将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列入政府立法项目,推动X市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积极推进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认真总结XX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践做法,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加快制定和实施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坚持“以问题解决为导向”,科学合理制定评判标准,严把评估质量,制定问题坚持按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分类先行、分批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和深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同时,加大试点力度、提高试点层次,将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试点范围向上延伸,即在省、市级层面,选择若干社会影响大、矛盾隐患多的重大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建议中设立的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社会风险评估试点项目的指导和协调,积极、稳妥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加快形成部门协同机制提供实践经验。
(四)建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考核机制。各级要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对本地区的社会稳定负总责。要把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考核范围,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因没有实施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存在重大涉稳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根据情况实施社会治理“一票否决”。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密切协作,切实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进行,或未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或未严格执行评估意见落实相应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或未按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严格审查,从而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各级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对负有责任的地区、部门、单位的相关领导和和直接责任人实行问责制。
7.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汇报 篇七
发言材料
防范与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省、市、县委强调要始终做好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关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在对全县重大风险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制定了重大风险应急预案。我县县域总面积4317平方公里,总人口达到100多万,幅员辽阔,因此存在的风险隐患也很多,所以结合我县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公共安全方面。
重点对涉恐涉暴、邪教组织等重点群体及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及民生的供水、供电等重点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控设备进行检查,研究制定公共安全防范行业标准。(二)烟花爆竹方面。
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三)工贸行业方面。
进一步核查企业底数,切实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严格标准、真查实改,彻底整治和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四)交通安全方面。
深入开展车辆安全专项动态管理;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打击非法营运和营运车辆非法改装等行为。(五)社会综合治理方面。
通过“雪亮工程”建设、视频会议终端建设以及网格化信息绑定工作,构建“空中有监控、路面有巡逻、村内有联防”的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新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的能力。积极完善接待群众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转办交办案件办理、预警信息报送等工作,多举措实现全县的和谐稳定。(六)网络舆情应对方面。
加大对敏感节点、敏感问题舆情问题的处置力度,要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公共安全舆情应急响应机制,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以正视听,有效引导舆情信息,防止负面炒作。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是风险防范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城乡社区是风险防范化解的基本单元。从基层最小单元、最小细胞抓起,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设好派出所、社区警务站等基层单位,充分发挥其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更好地履行服务群众、定分止争、维护稳定等职责任务,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2、“要以技术对技术,以技术管技术,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要与与现代科技相结合。随着5G时代的到来,我们即将步入“万物互联”的时代,更多超乎想象的奇迹将会发生,公安工作要主动创新求变,使工作跟上时代发展。要养成运用现代科技开展工作的思维习惯,不断增强对现代科技的适应力、掌控力、驾驭力,在激烈竞逐中掌握公安工作主动权,切实在风险防控工作中实现装备用上去、人力减下来,效率提上去、消耗降下来的效果。
3、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坚决把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打下去、威慑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推进线索梳理、专案攻坚和破除关系网、深挖“保护伞”等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新的突破。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黄赌毒”、违法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8.重大事项社会总结 篇八
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以和谐理念为指导,针对重点案件、重大事项,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控制和降低社会稳定风险。
我院紧紧围绕“四项重点工作”,通过建立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现案件风险的全过程跟踪与监控;通过完善案件风险评估、预测、防范、预警、处臵措施,着力研判案件风险因素,集中排查个案风险,定期梳理风险隐患,综合采取应对措施,力求在矛盾纠纷的源头上预判在前、应对在前,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涉诉不稳定因素,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从而,构建起个案排查与类案研判、静态评估与动态跟进、阶段预警与整体处臵、应急处理与常态应对相结合的多位一体的案件风险评估、防范、预警、处臵长效机制。我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范机制效果非常明显,已对2起案件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和风险防控,法官的风险意识明显得到加强。涉诉信访案件与去年同期同比下降20%,上级机关信访件同比有所下降。与此同时,法官质量效率意识同步加强,案件质量效率明显提升,二审发改案件数量同比下降42.67%。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划分明确。从立案环节开始,直至案件审理、执行完毕,所有环节的承办人随时排查、收集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因素,逐项登记于《案件社会稳定风险信息登记表》,分别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将防控措施及落实情况登记于《案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报告表》随卷宗材料流转,本环节确实难以化解不稳定隐患的,由下一环节承办人继续实施,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以层层分解的方式得以化解。我院专门成 了案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业务庭室在审执过程中是否全面收集排查社会稳定风险、准确评定风险等级、合理确定防控措施、认真落实防控措施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我院还制定了专项考核办法,因稳定风险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社会稳定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二、加强风险点管理,评估范围明确。将法院司法活动中容易产生不稳定因素和信访矛盾的事项纳入评估范围,包括涉众性民商事案件、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涉及行政部门的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的审查立案、审判和执行,涉及县内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安臵补偿、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纠纷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强制执行,对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公民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以及上级挂牌督办案件等。
三、细化评估内容,源头控制风险。按照首先解决司法行为 合法性的问题看能不能干,再重点关注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为怎么看评估司法行为社会效果的总体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对被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的审判工作重大事项,主要审查评估当事人立案申请、诉讼(诉前)保全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要件,是否属于本院主管或管辖范围;已进行或拟进行的立案、审判、执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拟作出的保全裁定或执行措施是否对案外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是否必需;拟作出的立案与决定、裁判结果是否符合实体法律的规定,与相关政策是否有冲突;拟作出的执行措施、裁判结果的社会效果如何,会 会引起不良反映等。
四、明确工作主体,严格评估程序。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审判委员会负总责的原则组织风险评估。按照主办部门提出评估事项、组织调研论证、分析评估并形成指导意见、执行评估意见、落实维稳措施的程序开展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或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由分管院领导报经院提交院审判委员会组织实施评估,在院审判委员会作出评估意见后,将评估意见和工作措施抄报县维稳工作和信访工作部门。
五、落实工作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明确由立案庭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办和管理工作。对应进行风险评估而未组织开展,或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评估失当、防范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以致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安全事件的,取消评先资格,按照规定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办案差错责任、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我院还将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和干警年度考核。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减分,对落后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院年度绩效考核大会上公开检讨,情况严重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汇报 篇九
市维稳办:
根据**发[***]***号文件精神,我县及早谋划,周密部署,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全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超前安排部署。**发[***]***号文件下发之后,我们及时向县委常委会议作了专题汇报,提交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实施办法》,并以两办文件印发。随后,全县各有关部门分层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有关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工作任务,为全面启动实施评估化解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认真调查摸底全县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重大事项、深入分析每个事项风险程度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筛选确定县发改局、城建局、交通局、国土局、环保局等单位为试点单位,并及时召开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目前,这5个试
1点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已制定、报送了各自工作方案,正在抓紧开展试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评估化解工作的顺利推进,县委研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维稳办,抽调人员办理日常业务,具体负责评估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5个试点单位也均成立了风险评估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单位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了分管领导和专职业务人员。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上报了风险稳定评估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做到了网络、机构、制度、人员、经费、责任“六落实”,学习宣传、安排工作、开展活动、信息沟通“四到位”。
三是靠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县维稳办负责牵头抓好全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规则制订、机制建设和工作督促协调,对需要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的有关评估事项进
10.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汇报 篇十
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建设局根据《××县2010综治维稳委成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综治维稳委„2007‟5号、×办发„2009‟84、85号规定要求,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坚持科学决策,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属地管理,行业负责;事前评估,重在化解的工作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发展阻力,化解社会矛盾,对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现将××县建设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调查研究,影响建设系统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有三大因素:
1、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2、因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引发的群体性矛盾纠纷。
3、房地产产权纠纷等其他方面不稳定因素而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各类矛盾纠纷或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1-
点问题。
二、为了防止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迅速”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应急组织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各科室、单
位负责人做好本部门处理重大事件的准备和配套工作,以确保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及时上报详细情况,协调好各方关系,把突发性事件对我局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指导监督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的落实;建立预防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应急协调机构,确定专职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联络员;建立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加强突发性事件防护、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开展专业培训、实战演练和安全隐患排查;在接到发生突发事件通知后,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传达落实省、市、县有关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县建设局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命令和决策,组织协调县建设局应急工作组的工作,搞好各方面沟通与联系,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事件处理情况;负责领导小组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存档和各种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批示和传达省、市、县有关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县建设局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承办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对外接待工作。
(四)处置措施
1、及时启动预案,搜集情况。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将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报告县建设局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在发生突发事件的地方,主
要领导要立即到位并采取有效措施,调解人员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和发现矛盾纠纷可能引起的群众性械斗、群体性上访及其他重大性上访及其它重大情况时,县建设局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态恶化。同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加强信息联络,确保指挥畅通。建立信息、通讯指挥系统,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报送及时和指挥通讯渠道畅通。
4、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调处力度,落实责任,积极协调,积极排查,积极争取政策,积极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如发生突发性事件,应采取应急措施,稳妥化解各类矛盾,加强治安防范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进行正确引导,有较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矛盾激化或发生上访,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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