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报告制度

2024-08-27

学生安全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报告制度(精选10篇)

1.学生安全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报告制度 篇一

宿城区洋北中学学校安全和

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一、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洋北中学学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班主任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年级组长、班主任应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同时,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由体育教师和相关班主任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同时,班主任或体育教师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教职工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或送往附近医院,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学生在校内食堂用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的学校科任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校警等立即向值周领导报告并将学生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由班主任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值周领导应立即组织总务处、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抢救,并向校长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值周领导应立即组织安保处、总务处、政教处、教导处、年级组及班主任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使用场地、设施者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值周领导并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由班主任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组织者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并知学生的监护人。、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并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总务处、安保处、教导处、政教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群死群伤;涉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第一时间发现情况者应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和相关处室向校长报告,校长决定是否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值周领导和相关处室向校长报告,校长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

4、学校教职工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同时应有报告记录。

5、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三、学生意外事故处理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高度来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学生意外 伤害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学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以及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安全。

3、加强学生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和自我保护意识。

4、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5、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组织学生校外活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职责,确保不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6、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依法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7、保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宿城区洋北中学

2011.9.1

2.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篇二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不注意文明休息;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扭伤;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一般事故当天内报校长室;重大事故立即报联校及有关部门,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由校长、政教主任、后勤主任、教导主任和班主任等人组成。

5、调查取证。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以上,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l、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

3.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篇三

为了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救助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健康成长”的办学理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到以人为本,积极实施救助,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积极救助”的工作方针。实施救助 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原则。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重、特大事故的救助,实行校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有关科室,团结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救助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学校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应坚持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充分获取准确的信息,果断决策,迅速处置。一旦发生事故学校教师应迅速反应,及时上报,尽最大努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原则。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助工作效能。

三、适用范围

(一)两河小学全校学生

(二)在预案所指的学校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包括: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雹灾、雪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校舍倒塌事件、建筑及设施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危险化学品污染、火灾、压力容器管道事故、交通事故。

3、疫情: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集体食物中毒等。

4、社会对抗群体事件。

5、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突发事件。

四、组织管理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重大突发事件在盐亭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常态管理下由校长负责,教导处、总务处、年级组等各部门负责突发事件及重特大事故日常防治工作。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即自动生成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由组长亲自指挥。

(二)主要职责

1、根据县教育局的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检查、督促本校各部门负责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自我保护预防知识,提高师生的预防能力。

4、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作出反应,按程序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迅速调查、核实灾情,及时地,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家长报告,并按照事件发生现状采取一日一报,即实行动态呈报等报告制度。

五、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

1、学校将事故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对部门的综合评估休系,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切实加大对学校安全方面经费的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规范化管理。

(1)健全明确的安全保卫责任体系。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齐全、安全教育形成网络,各类安全制度完备,责任制落实,台账记录完整。建立专职安全保安队伍,管理到位。

(2)校舍结构等安全。校舍安全是一个动态指标,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做到无危房、无隐患。道路、场地、围墙、厕所、门窗、线路、设施设备应符合相应标准,无安全隐患。(3)交通安全。学生外出活动学校须由校长批准,接送车辆必须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签署协议,做到不超载,不超速。活动前应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工作。

(4)饮食安全。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齐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采购、存放、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与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5)消防安全。学校消防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到位。配齐消防设施,保证通道畅通,并有指示标志。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及演习。

(6)危化品储存使用安全。危化品有专人负责,落实安全使用制度,规范储存。

(7)学生身心健康情况。学校成立心理咨询室,班级定期上好心理辅导课,对有异常情况的学生应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8)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学校开展活动要有安全计划,要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做好安全记录。

(9)卫生防疫安全。经常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勤灭“四害”,校园整洁,无卫生死角。预防接种,流行病预防等按规定要求操作。

(10)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活动。

(四)加强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经常性、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活动。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班团队活动、晨会等各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安全教育相关知识,同时通过专题培训、演练等提高学生安全教育的意识。

六、学生伤害和安全事故报告

1、采用逐级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室,并及时采取营救措施。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对发生事件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同时对于牵涉到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的事件,也应该及时通知或转报各相关职能部门。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否则将负全部责任。

4、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等。

5、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分类及启动标准

(一)事故的分类。

1、灾害突发事件;

2、安全生产事故;

3、疫情;

4、社会对抗群体事件;

5、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突发事件。

(二)启动标准。

(1)灾害突发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受伤10人以上,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或10年一遇火灾,造成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引起交通阻断造成严重影响的。

(2)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受伤10人以上,发生重大或特大污染,需要多部门救援响应的。

(3)发生二级以上疫情的。

(4)社会对抗群体事件:发生重大群体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引起政府高度关注;虽人数少但影响大、危害程度大的破坏性活动。

(5)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突发事件:在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故。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所有教职员工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关心爱护学生,把学生的安全看作头等的大事。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1)学校要把救灾纳入社会和学校发展的计划,做好预算,合理安排救济事业费,落实应急资金,并保证足额到位。

(2)校总务处<医务室>配有常用的急救药物。

(3)对重、特大事故,学校争取上级部门给予必要的补助。

(四)安全保卫。

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安全员、保安、医务室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救学生的生命财产,指导、督促灾情,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学校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

(五)督查。

根据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校长室对部门进行督查。

主要职责:负责有关部门履行事故救助职责工作效能并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行政责任。

九、责任追究

4.学生安全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报告制度 篇四

一、为了提高员工对于机械伤害事故防范意识,普及机械事故伤害常识,掌握对于发生机械事故伤害后自救知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各类伤害事故,本着以直观、规范的车间机械伤害事故现场演练观摩,使职工掌握简单的事故预防和自救常识。以此加强事故自救。

二、参观人员:全体职工

三、消防小组: 组长:张瑜 副组长:刘联明

成员:秦绪玲、郭刚、王梅、张念竹

四、需要准备的物资: 1.酒精棉片2包 2.无菌敷贴4包 3.碘伏棉棒1包 4.创口贴1包 5.玻璃体温计1支 6.PBT绷带2卷 7.安全剪刀1把 8.压脉带1条 9.医用棉片2片 10.酒精棉球1桶 11.碘伏棉球1桶 12.自粘弹性绷带2卷 13.透气胶带1卷 14.担架2付

五、车间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演练时间 2016年10月10日15:00

六、车间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演练地点: 公司机械车间

七、车间机械事故伤害应急演练步骤:

1.2016年10月11日8:30~9:30召开一次现场车间机械伤害事故演练专项会议,进行应急演练工作的指示和传达。

2.10月11日上午10点事故急救物资准备组检查仓库急救器材和物资,并上报应急演练指挥中心。

3.车间机械伤害事故急救指示现场讲解,急救箱器材使用方法。演练步骤: 1、15点整有人发现机械车间设备运转故障,操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立即大声呼喊,启动周边声光报警装置等方式通知周边同事和上报班组长及车间主任。

2、预警信号发布后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组人员、义务救援人员在五分钟内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并向总指挥报告人员到位情况,由应急领导总指挥统一指挥。

3、组长负责安排本区域内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分工,对事故师太发展进行研判,下达抢险救援指令及事态无法控制时的人员撤离命令。

4、抢险救灾人员负责根据实际关闭电力供应,切断设备运转,开展必要抢险救援工作。

5、警戒疏散人员负责对事故区域进行封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区域,确定事故警戒区和事故处置区范围。

6、通讯联络人员负责将事故信息上报现场小组组长并将小组组长对现场的事故发展研判通报给公司应急小组组长,并将公司应急小组组长指令回传给现场小组组长。

7、医疗救援人员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先期现场止血、包扎、应急救护。

8、后勤保障人员负责运送救援物资,协助各处置成员开展救援工作。

9、现场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密切掌握事故发展动态,确定应急等级,由事故现场的警戒疏散人员引导公司及外部救援力量进入事故区域开展救援。

10、总指挥对演练进行点评,请领导降火,最后由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11、演习结束后,整理现场,安质部根据演练情况写出演练总结,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优化、补充完善。

车间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一、这次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达到所期望的结果:

1、现场工作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大致说明事故地点、人员、程度、需要何种救助。

2、现场的自我救助及时,急救药箱在现场存放(内有创可贴、医用棉签、纱布、酒精、医用胶布、贡溴红溶液),同时安全员从驻地带了急救药箱和担架,为急救节约了时间。应急救援车辆赶到现场较及时;抢救过程中能够迅速将伤员以正确的方法运至救援车并紧急赶往医院救治。

3、演练的整个过程能够按照应急预案有序进行。应急参演人员沉着冷静、反映迅速、措施得当、动作较为熟练,能够听从现场指挥。由于准备充分、组织到位、措施得力、人员到位,本次演练基本收到了预期效果。

4、通过此次演练,员工更深刻了解了机械伤害事故的危害性和进行预演的必要性。

二、在此次演习中发现的不足:

1、部分应急人员包扎技能掌握不够熟练,影响了对受伤人员伤口的处理效果,未能从思想上将这次演练当成实战救援,应急意识还应进一步提高。

2、伤员假定伤情是手臂出血。事后检查急救实施情况:①基本创伤急救药品齐。对伤员进行了酒精消毒并模拟擦拭了贡溴红溶液后用绷带。但未用夹板进行了包扎固定。②将伤员抬入车辆过程中,因车门打开角度有限,上车时对受伤者可能造成碰撞。

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对参演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技能。

通过本次演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满足应急救援的要求。

5.学生安全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报告制度 篇五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 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项目部及架子队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类别、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害人数、损失情况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2、报告时间:发生工伤事故项目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用电话、电传向公司领导、安环部、交通局及公安局报告。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由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传真或电话报至指挥部安环部,再由指挥部安环部报公司安质处。发生事故后一周内向指挥部安环部报送初步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3、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报告,同时应按“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调查

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或指定工程、安质、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死亡及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三、统计与事故分析

1、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等。

2、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再根据这些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事故现场调查组成人员:

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指派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

2、死亡事故,由项目部或公司领导带队,由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所在地政府劳动、公安、工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其他领导带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处(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五、事故调查程序:

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2、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所有物体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3、材料搜集:发生事故单位、地点、时间;受伤害者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形式;受伤害者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出事当天,受伤害者何时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受伤害者过去的事故记录、违章记录、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健康状况。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使用的材料;相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工作环境方面状况和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其它可能与事故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4、证人材料(对证人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5、现场摄影: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坍塌、冒顶下落物的空间等。事故现场全貌。

6、事故图:应包括了解事故情况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现场平面标准距离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六、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2、死亡及以上事故,由事故现场调查组提出《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经事故单位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上一级主管单位批复执行。事故原因、责任者处理意见、事故性质和责任、应汲取的教训、所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照企业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或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对本项目工程劳务协作队伍安全生产负责协调和管理,劳务协作队伍发生事故,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当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归档的事故资料包括: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3、现场调查、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2、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八、事故统计:

由安全环保部汇总统计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九、职工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提供二人以上的旁证材料,每人各写四份,并盖上右手拇指指印分别报公司安质部、社管中心各二份。

2、医疗证明:入院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原件送社管中心、复印件二份送安质部)。

3、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各四份

4、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四份原件

十、伤残鉴定所需资料(报社管中心)

1、本人申请

2、所在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3、工伤事故旁证证明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人一寸照片三张

6、工伤指定医院复查诊断资料。

6.学生安全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报告制度 篇六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试行)

第一条 总则

一、目的: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员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三、职责: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一、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千万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致的疾病。

六、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七、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企管安全处会同工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八、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第三条 事故的信息报送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并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救援,减少事故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二、一般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公司安全应急预案,并派出公司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处理事故。

三、较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公司安全应急预案,并派出公司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处理事故。

四、重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公司安全应急预案,并派出公司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处理事故。

五、特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公司安全应急预案,并派出公司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处理事故。

六、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情况详细汇报后,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应在事故发生的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事故的详细情况。

七、发生轻伤事故,由公司责任部门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由公司企管安全处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八、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责任部门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24小时内报逐级上报至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

九、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逐级上报。

十、职工经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将患职业病人员检查结果及处臵情况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十一、发生未遂事件应在发生当月报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第四条 事故的调查

一、轻伤事故由公司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二、重伤事故由公司企管安全处组织设施运营处、综合办公室、工会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

三、死亡事故由公司企管安全处组织设施运营处、综合办公室、工会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分公司所属死亡事故调查应有分公司参加,配合当地安全监察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由公司消防和交通的主管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发生职业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由企管安全处、综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部门组织对病情、疫情的调查。

六、发生未遂事件,由企管安全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七、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接受并配合调查人员的现场查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干涉、阻碍调查组的工作。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组调查等情况,由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八、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事故发生部门必须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相关人员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同意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后,方可组织对现场的整改、整顿后,恢复生产。

九、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 事故的处理

一、轻伤事故的处理,由公司级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认定后,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令企管安全处负责处理。

二、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公司级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部门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企管安全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令企管安全处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三、死亡事故的处理,经事故调查小组召开分析会,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事故报告部门向事故调查组提出书面结案申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后作出批复文件,按批复文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

四、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五、对未遂事件,事故责任部门应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六、发生安全事故后,各部门必须按事故分类及相应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伤亡和物损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和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事故现场必须经调查人员现场查证并做出有关指令后方可进行清理,恢复审查。

七、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认真的处理。制定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要通过综合评价后实施。

八、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事故处理后,应将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发至各相关单位,以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十一、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应监督工伤、职业病患者有关待遇的落实情况,需要时代表员工与行政领导沟通、协商解决。

十二、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对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十三、各级安全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事故档案、台账,保存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所有记录。

十四、对职工发生工伤的考勤,应有班组长证明,有工长和安全员签字,方可成为工伤考勤依据,任何人不准隐瞒工伤事故,不准假报工伤事故。第五条 附则

一、本制度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二、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企管安全处。

7.安全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制度 篇七

安全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制度

一、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保卫干部负责检查、监督、维护、管理学校设备设施的安全工作。

二、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

大队部负责监督管理学生教育活动中所涉及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年级组长及班主任履行安全责任制,共同组织好学生的各类活动。

教务处负责监督管理教学活动中所涉及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体育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教育工作

大队部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宣传相关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做到节假日、大型活动和平时的安全教育相结合。

四、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措施

1、发生学生的伤害事故后,在学校安全工作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的支持下,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告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属于重大事故的,及时报请有关部门,请求援助。

2、发生学生的伤害事故后,学校安全工作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需在24小时内将情况报学校保卫保密科及主管科室;属重大事故的,学校须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保卫保密科及主管科室,同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法制科,请示事故协调处理指导意见。

3、凡属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事例,学校在电话及时报告后,以书面文字报告材料报送相关科室。

4、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录事故真相。必要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并请求公安卫生等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5、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除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外,还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事故3日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保险公司,由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后续工作。

五、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由于校方责任而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依照《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应对学校领导干部或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属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体育活动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八

一、预防事故发生

1、学校应建立体育活动(体育课)的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内的体育器材、场地设施应有专人保管和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3、体育活动(体育课)应有体育专职人员带领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放松活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参加体育活动。

4、体育活动过程、体育教学过程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学生活动中保证体育专职人员在场指导。

5、学校体育活动应保证每班配备一名教师指导和管理。

6、学校应当科学、合理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场地,避免同一场地挤满学生。

二、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甚至伤及生命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情况严重者,应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2、及时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3、无论课内课外发生的,都应作好有关证据、资料的`保存工作。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

4、及时报告:

学校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严重伤害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

5、报告内容:

⑴伤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⑵对于发生伤害事故原因不明的,可以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

⑶伤害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6、启动应急成立小组:

⑴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⑵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组织探望、送至医院及时救治。

⑶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保存好相关证据等工作。

⑷对于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9.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与报告制度 篇九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职工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自防自救意识。

一、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报告与报警

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了那些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2、应急程序

①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②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采取积极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③应急小组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任务。

④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组长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⑤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

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要及时做出标志、摄影、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⑥ 事故得到控制后,由领导小组统一布置,组织相关专家,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规范巢湖复线船闸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参建人员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事故处理要贯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处理事故时,要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首先救治伤员,然后才保护财产;处理正在发生的事故时,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设法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的报告程序

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利用一切条件和技术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并送往离现场最近的医院,同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所在单位的领导、驻地办、总监办、业主单位领导报告;设法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现场勘察。

②发生设备事故后,现场人员要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

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持系统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及时向所在单位的负责人、驻地办、总监办及业主单位报告;当设备事故的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可紧急停止系统设备运行,撤离现场,然后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

③发生交通、失火、失盗等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尽可能地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然后向所在的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报告。

④轻伤、重伤事故:项目部要再2天内上报总监办和业主。一般伤亡事故:项目部要再24小时内上报驻地办、总监办和业主。重大、特大伤亡事故项目部要再2小时内速报驻地办、总监办和业主。

⑤各部(室)、工区、班(组)发生任何事故、故障、异常情况,都必须在事发的两个小时内向项目的负责人和领导班组汇报。

4、事故调查:

①一般轻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一般交通事故的调查由项目部组织事故处理小组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调查过程中,允许事故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在场陈述事故发生的情况,参与调查分析;事故处理结果由事故处理小组讨论,按有关制度执行。

②重伤或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由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调查。

5、事故调查的任务:

①了解发生事故的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分)、具体地点,检查现场,寻找确定事故原因的痕迹和物证以及进一步展开调查的线索,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拍照,并绘制事故现场图。

②了解受伤人数、伤害部位、医疗部门对受伤情况的诊断报告、设备损坏的部位和程度、对生产造成的影响、经济损失的情况。

③调查事故的原因。

④向事故当事人、在场人员和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前生产、设备

运行情况,受害人和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分工及操作方法等;了解事故设备有无缺陷、防护装置情况,操作是否正常,发生事故时的抢救措施。

⑤了解受害人以及事故直接相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受过何种安全教育和技术训练等)。

⑥索取与事故有关的生产和设备等资料。⑦提出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报告。

⑧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出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送有关部门。

⑩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及通报发各单位学习,以便吸取教

训。

6、事故发生后,快速组成由安监、技术、人事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及时投入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不能超过规定时限。

10.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篇十

一、总则

1、为了及时地了解和分析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明确事故管理程序及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事故,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并造成生产中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险情的事件。

3、法人是事故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事故分类

1、按事故性质分为:

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破环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事件。

2、按事故内容分为:

重大险情事故: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种原因侥幸或者因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设备事故: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性损坏,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人身伤亡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事故紧急处理

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和现场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报告、抢救和保护现场等事项。(1)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抢救伤员。(2)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擅自清理现场。(3)有关领导及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2、事故报告

(1)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2)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3)需要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报告。

(4)严禁谎报、瞒报事故。

3、事故调查

(1)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调查,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2)一般及较大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可派人参加调查;重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调查组职责:负责搜集有关资料,证明材料,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主要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5)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证人分析,结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及其他相关附件。

(6)调查报告须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并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

4、责任追究

下列情况造成的事故,首先追究直接领导者责任。

(1)该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制度,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或标准,或者违反相关规定。(2)制度不健全,缺乏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混乱。

(3)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因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4)设备有缺陷,不安规定检修,带病运行的。(5)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消减安全设施。(6)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

(7)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8)发生事故后为汲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9)“三同时”不落实的。

下列情况造成事故,追究当事者责任。

(1)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制度、违反劳动纪律。(2)发现事故隐患、险情后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3)擅自更改、拆卸、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4)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事故统计分析

1、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专门的事故台帐,事故登记要在接报当天进行。登记基本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时间、地点、大致情况、报告人、报告时登记人等。

2、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五、事故档案 事故档案包括:

1、事故登记表。

2、现场调查纪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及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4、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及设计资料。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6、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名单、职务、单位资料。

7、事故调查报告

8、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事故通报、简报及文件。

六、罚则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给与罚款、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辞退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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