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共3篇)
1.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篇一
扶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食品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资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水质合格证明:
6、使用自来水证明或水质卫生检验报告书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卫生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文件
7、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8、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委托授权书
我单位保证以上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
电子资料如因病毒等原因引起的数据丢失,责任自负。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2.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说明 篇二
1.药品经营企业换证申请审批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4.质量负责人及驻店药师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执(从)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
5.企业职工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职称、岗位、)及上岗证复印件。
6.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目录。
7.企业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架图。
8.企业注册地址和仓库地址的产权证,租赁房屋的应提供租赁协议。注册地址和仓库地址的平面布局图与地理位置图。
9.企业自查报告
10.企业进行计算机系统管理及开展药械实时监控系统的情况。
我单位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
电子资料如因病毒等原因引起的数据丢失,责任自负。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3.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篇三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22号令)规定,我公司向贵委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在此我公司郑重承诺:
我公司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要求,对资质申报材料(包括上传到湖北省住建厅网站“行政审批信息平台”中的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所有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22号令)、《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资质申请若经核准,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一年之内不作变更。
特此承诺。
承诺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
位
公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