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书(共12篇)(共12篇)
1.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一
承包商(供应商)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了确保双方合同的顺利履行,保证双方利益不受损失,在签订合同时签订本承诺书,分清责任,划分职责,具体承诺如下: 我单位承诺:进入天津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天拖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及其它国家有关规定。
2.进入公司人员及车辆必须在门卫办理入厂手续,服从保安和安技人员管理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如需进入车间、库房须由公司相关人员监护方可进入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3.施工、服务单位(人员)工作前应接受保卫人员的入厂教育,根据工期长短办理相关手续,并向保卫部门提供施工、服务人员名单。
4.施工、服务单位使用的工具、器材等,进厂时填好自带物品登记(超过一天到门卫登记长期自带),以备出厂时查验。剩余材料出厂时须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到有关单位开具出门证方可出厂。送货时带有非本公司物品还需再带出厂的,在进厂登记时填写自带物品小票,剩余物品由接待人员确认并在自带物品小票上签字,凭自带物品小票出厂。
5.施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时至17时。如延长时间或在公休日、节假日连续施工,需由用工部门提前与安保部联系,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6.动用明火和具有火灾危险操作前,必须到安保部申请,经主管人员现场勘察确认后办理《明火操作许可证》方可施工,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专业知识培训证》和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上岗证》。
7.施工人员进入工作现场,要服从用工部门人员管理,在指定区域内工作,不得到处闲逛,严禁流动吸烟,爱护公共设施和绿地,严禁损坏树木。未经用工部门同意禁止使用公司工具、设备等。
8.保卫部门对工作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停工整顿,情节严重交与公安部门查处。
9.为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对施工产生的生活及工程垃圾应按合同规定在指定地点暂时存放或清理出厂。
10.此承诺书做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此承诺书一式三份送公司安技保卫部一份备案。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天津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本承诺书规定。如有违约行为,同意接受天拖公司有关规定的各种处罚。
承诺人(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签字后返回安技保卫部。
2.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二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供应商,企业绩效
1 引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企业把承担社会责任纳入到战略目标中。然而,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内涵和必要性的争论从未停止。自从供应链管理的概念提出以来, 持续受到了学界和商界的关注, 许多企业都认识到供应链管理是建立长期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企业身在供应与采购的链条之中, 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在生产和经营上相互影响,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亦是如此。
企业的负面事件 (例如“三鹿奶粉”事件、“速成鸡”事件) 表明, 一家企业要对社会负责, 仅管好企业范围内的事务还不够, 还要将影响力拓展到供应链之中。因此, 企业在研究和践行社会责任的时候, 必须要有供应链的思维, 要对其供应商进行社会责任管理。那么, 企业对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是否会推动公司和供应商建立友好合作的关系, 是否会采取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协调与各个供应商的利益冲突?或者这种社会责任行为仅仅会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降低企业绩效?
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2007-2010年的数据为依据, 对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和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
2 理论基础和研究假设
利益相关者理论则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是获取利润, 也是得到社会认可和支持的手段。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提出为企业社会责任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核心观点认为, 企业是其利益相关者相互关系的联结, 它通过各种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来规范其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 并将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在企业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进行非均衡地、分散、对称分布, 企业的目标是为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和社会有效的创造财富。
供应商对于公司而言是关键的利益相关者。未来的竞争不是企业间的竞争, 而是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供应商管理作为供应链管理的一个关键部分, 其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稳定可靠的供应商队伍, 通过实施良好的供应商管理策略, 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最终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快捷服务保障。
当前关于社会责任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的实证报告结果是不一致的, 即公司社会责任活动与财务业绩的正的相关关系和负的相关关系都存在。夏立军等认为, 财务业绩等会计指标难以反映公司的长期业绩, 而且容易受到人为操纵。对于CSR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一直存在着两种观点。一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损害企业价值, 研究者认为, 社会责任将浪费资本和其他资源, 与那些不从事社会责任活动的公司相比, 公司会处于竞争劣势。另一种观点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提高公司价值, 研究者认为, 不能满足股东之外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将产生市场恐惧, 提高公司的风险溢价, 最终导致更高的成本或丧失盈利机会。
同时也有学者就供应链管理实践活动中的某一项或几项与企业绩效的关系进行研究, 叶飞等以广东珠三角地区制造企业为调查对象, 对供应链伙伴关系、信息共享与企业运营绩效之间关系进行了研究, 发现供应链伙伴关系对信息共享存在正向影响, 信息共享又对企业运营绩效存在正向影响;供应链伙伴关系不仅直接影响企业运营绩效, 而且通过信息共享间接地影响到企业的运营绩效。
综上所述,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所产生的良好的利益相关者关系要在一定时间之后才能对企业价值产生正面的影响, 对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当期来说, 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消耗企业的资源, 因此是降低企业价值的。
假设1:企业履行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会降低短期的企业绩效。
假设2:企业履行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会提高长远的企业绩效。
3 数据和方法
3.1 样本
本研究以2007-2010年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持续经营的A股上市企业为样本, 按照如下步骤进行筛选。获取2007-2010年持续经营的上市企业原始样本, 剔除被ST的企业, 剔除非制造业上市企业, 剔除数据不全的上市企业, 最终获得723家包含2892个观测值的制造业上市企业平衡面板数据。本文所使用的数据包括企业特征和对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数据, 来源于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CSMAR数据库。
3.2 模型设定和变量定义
(1) 因变量。我们采用总资产收益率 (ROA) 作为公司绩效的衡量指标, 它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公司的竞争实力和发展能力。
(2) 自变量。关于企业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 包括应付账款周转率和现金与应付账款比率这两个指标。本文通过将这两个指标标准化后加总等到公司对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的综合指标。应付账款周转率的高低反映企业是否重视其供应商的利益以及对其利益保护的程度。供应商是企业的商业合作伙伴, 它们会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一般来说, 周转率越高, 表明企业支付所欠供应商的货款越及时, 供应商的利益越能够得到保障。现金与应付账款比率反映企业对供应商的利益保护程度。通常来说, 现金与应付账款的比率越高, 说明公司有越多的现金用于支付所欠供应商的货款, 则供应商的利益将得到更大程度上的保障。
计算公式:应付账款周转率= (主营业务成本十期末存货一期初存货) /平均应付账款
现金与应付账款比率=货币资金/平均应付账款
平均应付账款= (期初应付账款十期末应付账款) /2
(3) 控制变量。为控制其它因素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 本文选择公司规模、企业盈利能力、杠杆比率、投资、发展等几个方面作为公司特征的控制变量。杠杆比率也会对公司业绩水平产生影响。适当程度的资产负债率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支出, 有利于财务绩效的提高;但过高的负债率会增加企业的偿债压力, 对财务绩效产生负面影响。我们用托宾Q作为公司发展的代理变量, 一般来说与企业财务绩效成正相关。企业规模通常对企业财务绩效有正向影响;企业规模越大, 其各方面的实力越强, 越有可能创造好的财务绩效。本研究用企业期末资产总额的自然对数表示代表企业规模。我国现代公司体制的特殊发展历程决定了国有企业受到较多来自政府的干预, “企业办社会”的现象层出不穷, 这些都不利于企业财务绩效的提高。SEO代表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取1, 否则取0。为了控制宏观经济环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设置年度虚拟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具体取值方法以2007年为例, 如果数据属于2007年度, 取值为1, 否则取值为0, 其他年份变量取值方法与之相同。各变量的定义和数据来源见表1。
我们控制了对公司绩效水平有影响的公司特征和治理变量, 并且前置一期公司绩效变量以处理潜在的因果关系。为了检验假设1, 我们将待检验的回归方程设定为:
为了检验假设2, 我们将待检验的回归方程设定为:
方程 (2) 是在方程 (1) 的基础上, 前置两期公司绩效变量, 验证长期内, 公司对供应商承担企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
4 实证结果与分析
4.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从表2可见, 各项变量在4年中都相对稳定。4年来, 样本公司的慈善捐赠平均为0.05;另外相关性分析表明, 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共线性问题。
4.2 公司绩效的影响因素分析
t statistics in parentheses*p<0.1, **p<0.05, ***p<0.01。
本文采用总资产收益率 (ROA) 作为公司绩效的衡量指标。在表3中, 模型 (1) 是因变量ROA是当期数值, 验证公司履行对供应商社会责任和当期的公司绩效的关系。模型 (2) 和模型 (1) 的区别在于模型 (2) 前置一期因变量。模型 (1) 和模型 (2) 的结果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短期内公司履行对供应商社会责任对公司绩效不会产生正影响, 甚至有负影响, 虽然在统计意义上不显著, 部分支持假设1。模型 (3) 是前置二期因变量, 从结果来看公司履行对供应商社会责任显著正向影响企业绩效, 反映了在长期,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与供应商建立友好关系, 最终会提高公司绩效, 支持假设2。承担社会责任往往首先形成企业声誉或潜在的社会资本, 然后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竞争力, 使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正向作用延后。
5 结论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 从当期来看,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降低企业的价值, 这个结果支持了我国政府提出的“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意见;但是, 政府所提出的意见是为了减轻企业发展的负担, 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侵害相关利益团体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 机构投资者中社会责任型投资基金尚不存在。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 随着构建和谐社会基本国策的确立, 国家对环境污染、血汗工厂的重罚等事例的不断涌现, 他们会意识到投资那些违反社会责任的企业具有更大的风险性, 会在当期影响企业的价值。从长期来看, 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注重和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的关系等社会责任行为会使企业获益。
参考文献
[1]白重恩等.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 2005,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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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苏启林.代理问题、公司治理与企业价值[J].中国工业经济, 2004, (4) .
3.供应商社会责任的实现机制 篇三
供应商、下游企业、政府三方博弈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政府、供应商、下游企业三方之间存在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供应商社会责任履行状况与其下游企业和政府的行为选择紧密相关。若要真正使供应商承担起社会责任,不仅靠下游企业的多方面的努力,而且需要政府从中进行监督协调并给予相当的激励。
本文中的博弈是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供应商和下游企业不知道政府是否干预,干预是有一定概率的,为P1,供应商和企业得到的是政府干预的后验概率。假设政府进行干预肯定会发现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则供应商和企业被发现的概率是P1。博弈假设条件如下:
(1)个体行为选择的不确定性。即供应商、企业、政府三者可能履行社会责任,也可能不履行社会责任。
(2)理性人假设。参与者行为的出发点是利益最大化,参与者通过进行社会责任成本效益分析,当履行社会责任的收益大于所付出的成本的时候,选择履行社会责任,反之,不予履行。假设三方收益矩阵式根据三方的社会责任成本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未来投资收益。
(3)假设政府先行动,由于社会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政府可能干预也可能不干预。行动空间为(干预,不干预),其中供应商和企业能够看到政府的行动空间,但是不知道政府的行动类型。假定政府干预的概率为P1,则政府不干预的概率为1-P1。
(4)假设供应商与企业的合作符合双方公平交易的原则,双方地位不会过分悬殊,企业在其承受范围之内。并且本文只考虑企业的供应商的社会责任,对企业的其他社会责任不予考虑。供应商的行为空间为履行与不履行,供应商不履行社会责任时,企业的行动空间(合谋,不合谋);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时,企业的行动空间(合作,不合作)。并且假设供应商和企业没有进行交易,即不合谋或者不合作的时候双方的收益都为零(其实双方若没有交易,不考虑其他收益的话,收益应该是小于零的)。政府的行为空间为干预与不干预。若干预则会给予一定的惩罚或者激励,不干预则不采取行动。
(5)假设当供应商不履行社会责任时,供应商节约了社会责任成本为C1,相当于收益增加C1。假设政府一定会发现企业和供应商的行为选择,企业知道供应商的策略空间并且能够观测供应商的行为选择。供应商和下游企业不知道政府是否干预,政府干预与不干预是观察到企业和供应商行为之后的后验概率,政府干预与否与当地政府的政策认识取向、内部管理人员等因素有关。政府发现不履行社会责任时若选择干预就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处罚数额为D1,政府对下游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行为处罚数额为D2,假设政府的监管成本相对于处罚数额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政府为了增加税收收益,盲目追求短期的经济增长和GDP的增加,此时政府的行为选择是不干预,放任自流。但是当外界舆论和社会的压力较大的时候,政府迫于压力又不得不进行干预。假设供应商不履行社会责任到政府开始监管这段时间,政府的税收增加是一定的,设为。若企业选择与供应商共谋,则企业获得额外的收益。
(6)假设当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的时候,无论政府干预或者不干预,政府总会得到一定的绩效收益,若政府干预,则会给予供应商或者企业一定的激励,例如形象激励、贷款优先发放或税收优惠政策,对供应商和企业的激励设为和。此时政府还会获得额外的绩效收益,假设企业和供应商对政府绩效的影响因子相同都为。若政府不干预,则不会对两者有相应的激励。企业的行为选择是合作或者不合作,如果企业选择与供应商合作,由于供应商履行了社会责任其成本会相应的提高,企业的交易成本也会相对的提高,并且供应商和下游企业得不到政府的激励,设此时的收益分别为和。
基于以上假设,三方动态博弈树如下图所示:
政府、企业、供应商三方在博弈中的策略选择
动态博弈分析求解一般采用逆向归纳方法,由于动态博弈往往是多阶段博弈过程,因此,从最后一个博弈阶段分析,其参与者的收益最大,即为其最优选择,其后依次类推,倒数第二个参与者也将选择最大收益,依此类推到动态博弈的第一阶段,得出的最优期望收益即为博弈参与方各自最优选择,也即博弈的均衡解,逆向归纳法是动态博弈的基本分析方法。通过以下分析,得出下游企业、供应商、政府三方的最优行为选择以及供应商社会责任实施的策略选择。
(1)首先分析下游企业的策略选择情况,企业在做出行为选择的时候,能够预测到上游供应商的行为选择为履行或者不履行。供应商履行的时候,计算企业的不合作的期望收益为零,企业合作的期望收益为,即,基于经济人的假设,企业肯定选择与供应商合作。由上图可知,若此时企业不与供应商合谋,供应商处于负收益状态,供应商为了取得盈利,会在其承受范围内降低交易价格达成交易。此时企业由于低成本采购,也获得了额外的收益。当供应商不履行的时候,企业合谋,则此时的期望收益为,即,不合谋的收益为0。假设此时企业选择合谋,由得出。
(2)再分析供应商的策略选择,供应商做选择的时候,不仅能够预测到下游企业的策略空间,而且能够预测到当自己做出不同行为选择的时候,下游企业所要做出的选择,即供应商知道当自己履行社会责任的时候,下游企业会选择合作,此时期望收益为,即。当自己不履行社会责任的时候, 如上所述:若满足,下游企业会选择合谋,此时供应商期望收益为,即。瞻前顾后,供应商也能够预测到政府的策略选择空间,但是不能预测政府具体选择类型。假设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的期望收益大于其不履行社会责任的收益,即当政府的干预概率满足时,供应商选择履行社会责任;当时,供应商选择不履行社会责任。
(3)最后分析政府的策略选择。政府在作选择的时候,能够观测到供应商和企业的行为选择从而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而且知道自己做出相应的选择之后,供应商和企业将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政府干预概率越大,供应商和企业越倾向于履行社会责任,并且政府对供应商和企业的激励越强烈,供应商和企业得到的收益越多,越倾向于选择履行社会责任,继而政府得到的收益也越多。当供应商不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合谋时,政府的干预概率满足,此时政府的期望收益为,经过整理化简得出,可得当时,;当时,。又因为,所以,此时政府不干预。当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合作时,政府的干预概率满足,此时政府的期望收益为。经整理化简可得:,因为必大于零,所以,又,政府干预。所以通过分析得出,以上博弈存在两个均衡解:(供应商不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合谋,政府不干预)和(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合作,政府干预)。即当供应商不履行社会责任时,企业合谋,政府为了获得额外的税收收入,选择不干预;当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的时候,企业合作,政府为了获得供应商和下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效益,选择干预。
接着探讨达到三方都履行社会责任需要满足的条件。当时,(供应商不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合谋,政府干预)均衡解不成立;(供应商选择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合作,政府干预)成立,只有一条均衡解。所以若要提高全社会的社会责任,需要政府增加对供应商与其下游企业的处罚力度,增大D1和D,使得,并且政府要在一定范围内提高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干预度,满足。由此得出,我们为了经济的和谐发展,也不能过分提高P1,只要使得P1在一定的范围内即可,否则会影响企业的积极性,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灵活发展。另一方面,如果政府增强对供应商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则供应商和下游企业从利益的角度出发也会履行社会责任,也是达到均衡的途径。
若要使得供应商、下游企业、政府三方博弈取得均衡并且实现供应商社会责任的进一步发展,政府须加大对供应商和下游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惩罚力度,并且提高干预的概率,督促其履行社会责任,下游企业也应该坚持选择与履行社会责任的供应商进行合作。(作者单位:山西太原科技大学)
4.供应商社会责任承诺书 篇四
莆田市东南纸业工贸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的供方,向贵司就履行社会责任标准作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社会责任标准的所有规定及当地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
l)禁止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不接受任何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供应商或分包商。
2)尊重工人自由,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
3)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4)推动劳资合作,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
5)提供平等和公平的工作环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
6)尊重员工的基本人权,禁止任何形式的侮辱人格的行为。
7)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8)提供合理的工资福利,至少满足工人的基本需要和最低工资标准。
9)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坚持并持续改进社会责任绩效。
10)及时、完整地向公司通报与其它供应商、分包商及下级供应商所发生的任何相关业
务关系
(二)接受社会责任的现场审核检查。并积极配合,真实完整提供所需审核之信息;
(三)及时对违反社会责任标准的任何不符合事项采取纠正和补救行动;
供方公司名/盖章:___________
5.分包商供应商社会责任承诺书 篇五
供应商名称:
责 任 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我谨代表本公司全体同仁向贵司承诺: ·在所有业务领域里都实行精益求精的标准; ·在所有运作中格守职业道德,勇于负责; ·尊重所有个人的权利; ·注重环保;
·积极跟进并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各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不断提高BSCI社会责任、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及质量管理绩效。
作为社会中的责任团体,本公司会藉由各管理系统的导入,致力于承担相关社会责任的各项要求,并在公司政策和管理实务上严格达至下述各点:
1.未达法定年龄劳工
严禁雇用或支持雇用童工。招工时,要求年满16周岁。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可置儿童或青少年工人于危险、不安全或不健康的环境中。
2.强迫劳工
禁止使用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契约式劳工、体罚、监禁、暴力威胁;也不可要求员工在受雇之时交纳(押金)或存放身份证于公司。员工加班自愿,在工余活动自由。
3.健康与安全
遵守相关法规要求,有效控制安全卫生风险,为员工提供一个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在可能条件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危害隐患。并确保其至少可合理获得清洁的饮用水和卫生设施、消防安全以及充足的照明和通风。公司保证所有的员工都接受定期和有记录的健康与安全训练,并为新进的和调职的员工重新进行培训。
4.员工代表与结社
公司尊重员工个人权益。员工有组织工会、结社的自由以及集体谈判的权利。工会与员工代表不受歧视,并且在工作环境中能够接触工会的会员。
5.歧视
公司在聘用、报酬、训练机会、升级、工作安排(包括加班)、解聘等事务上,是基于员工个人能力和工作岗位需要,决不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6.惩罚性措施
严禁从事或支持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的压制和语言上的凌辱。在奖惩上,以精神和教育为主,物质手段为辅。
7.工作时间
公司遵守适用法规下的合科产业标准的工作时间。除在非常业务情况下,不许要求雇员的工作时间超过当地法律所允许的正常工作和加班时间限制,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周1到周5:5天×8小时/天地40小时/周,周六算加班8小时,每周加班不超过12小时,每月
累计加班不超过36小时,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连续工作六天后至少有权休假一天(即周日均休息)。超出此范围须向上级劳动部门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实行。所有超时工作应付额外报酬。
8.工资报酬
公平地向员工提供报酬和福利,清楚的列明工资、福利的构成,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正常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宝节假日加班分别按150%、200%、300%标准工资支付报酬,且保证发薪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9.设施
公司所有设施的有关操作人员,均需经过培训,有经过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与安全检查,有建立安全操作指引。
10.消防与安全
公司有成立消防安全小组,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有建立消防与安全应急计划,提供足够的消防与安全器材,有清晰的消防逃生路线图,定期举办消防演习。
11.福利
公司为员工提供干净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与就餐环境,有处理紧急医护事故的能力。
特别说明:
1、本承诺书向全体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开,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希各供应商齐心协力,共同遵守。
2.本公司有权对各供应商/分包商进行不预先通知的检查,包括生产场所、宿舍、雇用事项的帐薄和记录以及同员工进行私人面谈,以确保本行为守则确实得到有效贯彻。各供应商/分包商需对实施上述管理系统或上述标准有承诺(如已通过有关认证的,需将证书影印件及有关手册资料提供给本公司;如正在或将要实施的,需以书面形式承诺遵守上述要求)。对违反有关要求的,要采取补救措施;对拒不改正和情况严重者,本公司将中止同其合作。
总 经 理:
公司印章:
日
6.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六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第三届中欧社会责任圆桌论坛现在开始。大家知道,今年9月12日ISO26000正式获得通过,ISO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将于今年11月1日发布,所以我们此次论坛的主题就是ISO26000与全球供应链社会责任。”
2010年10月12日上午9点,北京凯宾斯基饭店,伴随着本刊主编于志宏热情洋溢的欢迎辞,第三届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圆桌论坛正式拉开了帷幕。
来自政府、协会和商会、研究机构、国际组织、学术机构、非政府组织(NGO)、跨国公司及相关媒体等50多位官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汇聚一堂,从国际与国内两个方面的新形势出发,集中就如何增强全球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全球供应链企业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相关议题进行主题发言并展开交流研讨。
第三届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圆桌论坛是由《WTO经济导刊》、中德贸易可持续发展与企业行为规范项目(GTZ)、倡议商界遵守社会责任协会(BSCI)以及纺织工业协会联合主办。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圆桌论坛自2008年由《WTO经济导刊》与BSCI倡议发起至今,已成功举办了三届,该论坛旨在弘扬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与实践,在传播责任理念和打造责任实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个核心:ISO26000与全球供应链社会责任
作为本次论坛的核心主题,ISO26000与全球供应链社会责任引起了与会专家和各界代表的高度关注和浓厚兴趣。在当天的论坛现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副所长张峻峰、德国经济合作与发展部企业社会责任国际专家、《WTO经济导刊》首席顾问、社会责任首席专家孙继荣教授和中德贸易可持续发展与企业行为规范项目(GTZ)主任鲁德福先后就“ISO26000与全球供应链社会责任”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
“即便是在社会责任各类标准发展的历史上,ISO26000也是第一次用最全面的方式,把一个组织、一个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做出了最全面的表述”,张峻峰进一步介绍说,“除了政府履行国际公约和立法执法职能以外,包括政府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都可以从这个文件中得到它需要知道的。此外,还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虽然ISO26000既不是管理体系,也不具有认证功能,但事实上却为社会组织和评级机构提供了依据和支撑。”
孙继荣教授认为,ISO26000是社会责任发展的里程碑和新起点。里程碑和新起点意味着,既是对过去总结的结果,也是对将来前景的展望。而且也意味着,在全球范围,社会责任实践具有可比性,履行社会责任会具有新的质量。也就是说,组织或企业要以新的方式处理社会责任问题,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贡献最大化。这就是说,当前社会责任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转折点。
“它所表达的、它所具有的意义在于它是一个处理社会责任问题的新工具,同时它也是一个新的平台,是在整个全球化市场上,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域、不同形式组织之间,对社会责任的原则、对社会责任的主题、活动领域所形成的一个的基本共识。”孙继荣教授进一步补充表示。
中德贸易可持续发展与企业行为规范项目(GTZ)主任鲁德福在随后的发言中认为,“ISO26000对于社会责任的定义和概念有了更强的理解和加强,这样的话就可以对现有的标准体系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从而更一致地满足来自国际上的不同要求。”在鲁德福看来,ISO26000的重大意义还在于它对现有资源性、可持续性倡议提供了参考。
一个重点:工资集体协商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与往届论坛不同,本届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圆桌论坛的主题从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细化为对于“工资集体协商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问题的关注。
就在近日,全国总工会曾做出明确要求: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力争到2012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由此可见,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推行,既是保障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手段,是关心人的发展、注重员工价值的集中体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政府和企业从关注经济增长速度到关注经济发展质量的深刻变化。
工资的集体协商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是当天的研讨议题,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倡议商界遵守社会责任(BSCI)、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的多位领导和专家分别就此进行了主题发言,并在随后的主题研讨会上回答了与会代表的提问。
论坛演讲嘉宾、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部副处长关祥坤在发言中从工会系统的角度全面介绍了我国当前劳动关系的现状,并提出了解决工资报酬偏低的四种模式。他指出,“中华全国总工会明确提出将工资协商作为我们全会的工作重点,并要求各地工会依法主动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实践表明,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的收入分配权益、促进企业今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所所长崔生祥则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革发展的要义的高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要尽快从经济增长拉动社会发展的方式向社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方式进行转变。而新的发展方式自然也就理当包括工资集体协商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这样一些最基本的内容。
随后,倡议商界遵守社会责任协会(BSCI)执行总裁Jan Eggert从BSCI的角度集中阐述了工资问题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并介绍了BSCI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具体做法和宝贵经验。纺织工业协会社会责任办公室副主任阎岩女士也就纺织工业协会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问题方面的实践特色和战略思路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解读。
7.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七
在博弈论的研究中, 声誉被认为是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 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对于交易另一方的偏好或者可行性行为是何种类型的一种认知。这体现了声誉作为重要的信号传递机制的价值。令人遗憾的是, 在目前整个食品行业面临食品安全信任危机的大背景下, 声誉良好的品牌食品加工企业往往会在其原料供应商犯错时受到牵连。由于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较为强烈, 对食品安全事件及涉事企业持零容忍态度。这就导致了品牌食品加工企业一旦受到由其原料供应商所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的牵连, 即使事件本身所带来的危害并不特别严重, 也会对其品牌形象和企业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 甚至是毁于一旦, 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国内众多专家学者指出, 问题主要出在原料供应商的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和保障措施执行不到位。特别是2014年的上海福喜过期肉事件更加凸显出“人”的问题。因此, 对原料供应商内部员工的食品安全保障行为表现进行研究, 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保障意识, 对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2 理论分析
服务利润链理论强调了企业员工可以创造高质量的产品, 却并没有进一步解释其中的原因。因此, 本文引入组织公民行为的概念, 为分析员工食品安全保障行为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Organ在1988年正式提出组织公民行为的概念, 将其定义为员工自发进行的, 游离于组织正式的薪酬体系所直接或明确认可的行为范围之外的, 但就总体而言对组织运作效率和功能有促进作用的行为总和。组织公民行为具有工作角色外行为、不属于组织规定的奖惩范围和对组织效能有促进作用三个特征。在其他学者就前两个特征提出批评和质疑后, Organ (1997) 借鉴关系绩效的研究成果, 对组织公民行为的概念进行了调整, 将其重新定义为对有益于组织效能的组织的社会和心理环境方面起到支持和促进作用的自发行为。从第二个定义可以看出, 难以清晰界定的两个特征“角色外行为”和“不属于奖惩范围”被去除, 而“自发性”和“促进组织效能”这两个重要内涵被保留。因此, 本文所指的组织公民行为是基于后一个概念, 具体表现为在食品原料供应企业内部, 员工自发进行的有利于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行为。
在组织公民行为的维度构成研究方面, 学者们的观点尚未统一。Smith (1983) 提出了包括利他行为和总体服从的两维度结构;Graham (1989) 提出了包括人际帮助、个体主动性、个人勤奋和忠诚拥护的四维度结构;Organ (1988) 提出了包括利他行为、礼貌告知、运动员精神、责任意识和公民美德的五维度结构;Podsakoff (2000) 则在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了包括帮助行为、运动员精神、组织忠诚、组织服从、个体主动性、公民美德和自我发展的七维度结构。其中, Organ的五维度结构模型被大多数研究者认可。
Podsakoff (2000) 在对组织公民行为影响因素研究的相关文献进行整理后发现, 组织公民行为影响因素可以被划分为个体特征、任务特征、组织特征和领导行为四个层面。而早期大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个体特征层面。研究发现, 工作满意度、组织公平感、领导支持感、组织承诺与组织公民行为之间存在相关关系, 且相关性显著, 而这些因素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3 问卷设计
本文在进行员工食品安全保障行为测量指标设计时, 并没有采用组织公民行为理论中被广泛认可的五维度结构模型, 而是选择了由Smith最早提出的两维度结构模型。一方面, 五维度结构模型是在两维度结构模型基础上拓展而来, 五维度可以被重新归结为利他行为和总体服从这两个维度。本文认为, 利他行为可以理解为对自身没有额外收益, 但对其他人或组织有益的行为。总体服从可以理解为遵守组织各项制度规范, 且工作表现超过组织最低要求的行为。另一方面, 本文在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前期的企业调研时, 就企业员工的行为表现与受访的某品牌食品加工企业的老总进行了半结构化访谈。访谈记录显示, 该企业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表现较差, 且集中体现在利他行为和总体服从两个维度。访谈内容具体如下:
该老总首先表明了公司作为一家有良知的企业, 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立场:“作为以生产销售休闲食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我们主要面对的是儿童这一特殊的消费群体。因此, 在保证食品品质安全方面我们不遗余力。”在谈到企业在食品安全保障方面所采取的举措时, 这位老总如数家珍:“多年来, 公司在设备硬件上投入的资金高达数十亿元, 引进了大批国内外先进设备, 比如全自动水处理系统。饮用水经过该系统的粗滤、精滤、吸附除杂、紫外线杀菌等一系列处理后, 可以为产品提供优质水原料。同时, 公司还制定了一整套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就拿生产车间管理规定来说, 我们的工人必须穿连体的工衣, 每个人必须戴手套和口罩, 头发必须全部包裹在帽子里, 以确保异物不会进入到产品中。”在评价企业员工特别是生产工人的工作表现时, 虽然不愿多谈, 这位老总还是提到了一些不太好的现象:“我们发现, 少数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有时会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工人的工作积极性不高;我们公司生产人员的流动性较大, 新来的员工业务不熟练, 但老员工不愿主动提供帮助;很少有员工向公司提出改进建议。”
在将利他行为和总体服从作为测量指标的基础上, 本文借鉴了Smith (1983) , Podsakoff (1990) 编制的组织公民行为测量评价量表, 并结合企业访谈资料, 设置了4个具体测量题项来检测员工在食品安全保障行为方面的表现, 如表1所示。
根据已确定的量表, 本文编制了“食品原料供应企业内部员工食品安全保障行为情况调查问卷”。本文在进行问卷设计时, 釆用了李克特七级量表的形式, 以便于提高在实际调查中获取的调查数据的可区分度。
4 数据收集与分析
本次调查在某品牌食品原料供应商的生产车间共发放问卷200份, 现场收回问卷198份, 剔除无效问卷12份, 其中包括严重漏选和选项高度统一的问卷。共收集有效问卷186份, 回收率高达93%。本文将样本数据按照“低”、“中”、“高”三个类别重新进行了分类汇总, 结果如表2所示。
调查数据表明, 受访企业的员工食品安全保障行为表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行为倾向:在总体服从方面, 有高达53.2%的被调查者表示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完全会自觉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心尽力对待工作。表现出中、高行为倾向的员工人数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91.9%, 只有8.1%的被调查者表示完全不会去做。这可能是因为企业员工长期在企业内部从事与食品安全保障相关的工作, 对本企业的食品生产过程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对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规制较为认可, 形成了较好的食品安全保障意识。与此形成反差的是, 在利他行为方面只有5.9%的被调查者表示为了保障食品安全, 愿意在同事遇到工作中的问题时主动提供帮助或是向公司提出好的建议。与总体服从相比, 对利他行为表现出中、高行为倾向的人数有大幅度的下降。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担心帮助同事会影响到自己工作任务的完成, 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由于长期受到等级观念的影响而导致企业员工不愿意或不敢向企业领导谏言。
5 对策建议
本文研究表明, 食品原料供应商的员工食品安全保障行为表现并不十分理想, 企业还需要从多方面开展工作, 以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保障意识。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措施:
(1) 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展现企业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自上而下推动企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逐步形成食品安全保障意识。
(2) 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督机制, 要求企业员工全员参与。将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到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库存管理、销售运输、质量检验在内的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让企业员工全员参与其中, 以此激发员工的个人使命感和成就感, 进而自觉采取食品安全保障行为。
(3) 建立应急启动机制, 及时解决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对有可能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采购、生产、运输、销售、售后等各阶段进行全方位覆盖。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危害和不良影响降至最低。要求员工在此过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从而形成强烈的食品安全保障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
[1]Organ, D.W.A Restatement of the Satisfaction-performance Hypothesis[J].Journal of Management, 1988, (14) :547-557.
[2]Organ, D.W.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It’s Construct Clean-up time[J].Human Performance, 1997, (10) :85-97.
[3]Smith, C.A.Organ, D.W., Near, J.P.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Its Nature and Antecedents[J].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1983, (68) :653-663.
[4]Graham, J.W.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Construct redefinition, Operationalization, and Validation.Unpublished manuscript[J].Loyola University, Chicago, 1989.
8.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八
社会责任事关供应链全局
企业的市场声誉的好坏是由公众尤其是消费者来评判的。调查显示,81%的消费者认为当产品价格和质量都相同时,他们倾向于购买社会责任表现良好的企业的产品,他们关心产品是否是在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环境下所制造。许多国外企业,尤其是许多品牌商、零售商,本身并不生产产品,而是通过全球采购来完成其整个供应过程,因此,其声誉就不仅仅局限于其自身,而且还牵涉到整个供应链。然而,越是规模庞大的企业,其供应链就越复杂,对供应链的管理就越困难。由此以来,如何有效管理供应链中的社会责任符合状况便成为许多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助力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
BSCI(Business SocialCompliance Initiative)作为一套全球通用的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能够帮助企业实现全球供应链社会责任的有效管理。
BSCI是由对外贸易协会(FTA)于2003年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发起并创建的非营利组织,其审核的范围广泛而有针对性,“广泛”是指其审核没有行业限制,“有针对性”是指其审核标准全球通用,但主要针对社会责任“高风险”的国家和地区。
BSCI行为守则的内容包括了以下10个方面:(1)遵守法律;(2)工作时间;(3)工资和福利,(4)禁止使用童工;(5)禁止强迫劳动和惩罚条例;(6)禁止歧视;(7)集会和结社自由;(8)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9)环境和安全问题;(10)管理体系。
BSCI是一个社会责任认证计划,而是一个改善社会责任符合状况的发展计划。BSCI不会颁发证书,也不会因为工厂没有通过初次审核而断定该工厂没有改善的可能,而是通过一个逐步的过程,帮助企业检验其供应链的社会责任符合状况,发现不符合点,制定纠正行动方案,并辅以相应的供应链培训项目,从而帮助企业实现有效的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
BSCI的优越性还体现在BSCI改善社会责任符合状况发展计划是以sA8000作为蓝本,SA8000标准已被公认为是适用于全球任何行业、不同规模公司的社会责任标准典范,BSCI以SA8000作为最佳参考,企业的供应链便可通过BSCI可持续发展计划逐步达到更高标准的要求,从而提升被认可度。
受国外品牌商青睐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获取经济利益并不矛盾。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来源,企业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必须与社会有良性的互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赢得声誉和社会各方认同,也可以更好地体现自己的文化取向和价值观念,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使企业得以保持生命力,长期可持续地发展。从经济学角度看,企业的基本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但要求利润最大化,前提是求得企业的长远生存。为此,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
自2003年成立以来,BSCI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外品牌商、零售商和贸易商的青睐,其会员数量增长迅速,从最初的20个发展至2009年8月的338个。BSCI会员主要来自欧洲、北美和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品牌商、零售商和贸易商。
BSCI对审核员的素质要求很高。所有BSCI审核须由SAAS(socialAccountability AccreditationServices,社会责任鉴证服务)认可的审核公司执行。SGS是被SAAS认可的和BSCI合作的少数几个审核机构之一。
9.供应商反恐安全承诺书 篇九
为配合台州市黄岩立丰工艺礼品厂搞好反恐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供货产品及供货中安全,无走私、贩毒现象发生,本公司特对反恐安全工作作出如下:
一、认真学习C-TPAT美国海关-贸易商反恐伙伴关系(C-TPAT)计划内容,坚决贯彻执行C-TPAT美国海关-贸易商反恐伙伴关系(C-TPAT)倡议要求。
二、提供必要的厂房设施、围墙等硬件设施,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三、加强门禁管理,对人员进出控制,确保人员及物质出入安全。
四、规范物料收发控制,短缺分析,明确货物装运要求,确保流程安全。
五、通过对员工背景调查,建立人事档案,对离厂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重点关注,确保人事安全。
六、通过开展新员工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意识和反恐知识训练,不断提高全员反恐安全意识
七、规范交付载货程序,提高运输安全。
八、与台州市黄岩立丰工艺礼品厂合作期间发生任何反恐安全责任事故,本公司愿承担一切责任。
10.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十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WNF配套供应商:
2014年8月2日上午7时37分许,江苏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目前,事故已致75人遇难,182人受伤。初步查明,爆炸系因粉尘遇到明火引发的安全事故。结合此次特别重大事故,具体要求如下:
总体目标
各供应商要结合上述事故,通过地毯式的隐患排查和及时的整改治理,消除隐患、减少事故,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环境。
工作要求
各供应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要全面发动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在本单位管辖范围深入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督促管理问题的优化和现场隐患的整改。大检查过程要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抓住重点,紧盯难点,消除盲点,对查出的问题要实行“零容忍”。
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1、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优化。
2、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充足的人员配置。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三同时项目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现场排查
1、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
2、热处理、抛丸作业场所、重点部位等
3、建筑施工和出租场所
4、危险作业审批和管理。
5、防汛防台和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
6、生产作业现场和生产辅助场所用电安全
7、消防器材和建筑物固定消防设施运行
8、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安全设施的运行状态。
三、完善应急管理
1、完善应急预案,针对重要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建立现场处置方案。
2、开展必要的预案评估、培训和演练。
3、配置必要的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
四、隐患整改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按计划整改。
请各供应商组织排查,于8月15日(周五)前,将排查情况上报WNF管理部。联 系 人:钱岚君 / 陈建平
联系电话:0510-88204799
电子邮箱: qianlanjun@nok-freudenberg.com / chenjianping@nok-freudenberg.com
无锡恩福油封有限公司
11.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十一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供应链;效率;驱动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9)04-0078-04
企业社会责任(下文简称CSR)的定义大都范围广阔,如卡罗尔在1991年提出的CSR金字塔模型[1] 涵盖了企业在经济和非经济领域的所有责任;Frederick提出的 CSR哲学-伦理概念分为4个层次,在最高层次CSR4,对管理问题的认识涉及了宇宙、科学和信仰等方面(1994,1998)[2];根据欧盟(2001)的定义,CSR是指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把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整合到企业运营以及与利益相关者的互动过程中。与CSR定义不同, CSR危机事件以及CSR标准的边界则狭窄的多:CSR危机事件集中于劳动安全与防护、产品安全、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环境破坏等领域,企业因丧失盈利能力而无法履行经济责任的事件从未被包含在CSR危机事件中;现行CSR标准更是普遍将注意力集中于全球生产网络中的制造厂商在劳工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CSR是商业伦理在企业行为中的实际反映,为了集中研究我国出口企业的CSR实现,本文将CSR的研究边界缩小至制造商企业根据现行CSR标准而履行的具体责任,企业固有的经济责任不属于本文的研究范畴。
1.CSR价值分配问题的提出
自2O世纪80年代 CSR运动通过跨国公司供应链管理延伸到我国,20多年来,我国劳动密集型出口行业的CSR表现一直是国际贸易争端的重点领域,焦点是廉价劳动力背后的劳工条件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8年,纺织业和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分别为16 222元和18 572元,只相当于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5.5%,一些媒体将此归结为该行业受金融危机影响深重,然而只要查看金融危机影响中国之前的数据并计算就可以发现,纺织业在2007年的平均工资是当年全国水平的55.6%,在2006年是57%,此前的水平也大体如此。另据媒体报道,2008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在通过对江苏、浙江、山东等6个省市的纺织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后发现,纺织行业中2/3的企业平均利润只有0.62%,而剩余1/3企业的利润也只在6%~10%,行业平均利润为3.9%[3]。由此看来,行业的廉价劳动力优势并未给纺织企业带来充沛的利润率。
制造企业实施CSR需要实际的成本投入。2006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发布了中国第一份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状况的行业综合报告,报告披露该行业普遍存在加班现象,在接受调查的10家试点企业中,部分企业员工每天工作13小时,晚上加班4到5个小时,每周工作时数达83-90小时,有些企业的员工在3个月内仅有1天休息,4个月内仅有3天休息[3]。本文作者在2008年下半年,对宁波纺织服装行业的10家中小企业进行深度调研时发现,普遍加班现象并未因《劳动合同法》的颁布而改善,调研数据显示,一线职工平均每周工作68小时,且未依法按倍数计算加班费,即使综合淡旺季以及农历年放假因素,周平均工时依然超过60小时。CSR标准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劳动用工问题,企业如果雇佣新员工则需支付额外的基本工资、劳保、厂房、设备、能源等成本,即便不雇佣新员工,企业仅因依法按倍数支付加班费也将使工资成本提高35%。依照前述行业平均利润,企业面对CSR成本捉襟见肘。
西方跨国公司通过全球业务外包和跨国采购成为供应链的主导者,由于其主体业务脱离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制造,这些公司已经不是劳工与环境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在当今供应链治理中,由非责任直接承担者的核心企业作为控制者和规则制定者已经成为主流做法。评价这种分配方法的公正性,分析其是否能驱动供应链成员企业履行CSR,离不开价值分析。
2.供应链价值分配模式概述
在供应链中分配价值可以被视为合作对策,则其中的某一个分配方式是:对n个局中人来说,总是存在一个n维向量的合作收益U=( U1, U2,…Un),设V(n)表示n个局中人联盟的总收益,Vi为第i个局中人不与任何人联盟时的收益,这个分配方式应该满足:条件1,∑Ui=Vmax(n),即,各人分配的收益之和是各种联盟形式总的最大收益;条件2, Ui≥V(i),即,联盟后,各人分配得到的收益不小于联盟前的所得收益。
2.1 基于制造商参与销售的利益分配
潘会平、陈荣秋[4]提出,如果制造商与零售商一道参与销售,那么就能获得更多利益,基于Stackelberg博弈后,制造商与分销商可将利润四六分成。该方法基于现有的供应链利益分配模式,为制造商提高收益提供了一种升级方法,但未能说明分销商是否愿意与他人合作开发市场。
2.2 基于所投入成本与资源重要性的分配模式
魏修建提出,应该根据成员企业在供应链中所处的地位,对其投入该种资源在整个供应链中的重要性设定成本价值权数,对成员企业投入的资源成本价值进行调整并据以进行收益分配[5]。
2.3 基于顾客价值认知的分配模式
孙明贵等提出,无论各种活动如何在不同成员之间转移,其最终目的还是满足顾客需求,传递顾客价值。因此,分析供应链成员的顾客价值驱动结构,应该以顾客价值驱动因素为出发点, 对于每个成员来说,供应链利益的分享也应该以其在顾客价值驱动过程中的贡献为基础[6]。
上述三种利益分配模式尽管解决方案各有不同,但事实上皆出自于一个前提,即现行的分配方案不公,应求得一个符合公理的合作模式,其中,“基于所投入成本与资源重要性的分配模式”立足于成本与回报,是一种较为符合公平原则的分配方法。然而,上述三个方案却都未能正视供应链分配的控制权问题,如果供应链中有一家企业m能够在原有的利益分配中占据优势而得到较多的份额,上述合作分配模式都无法令U≥V(m),即企业m所得到的收益不高于新合作模式之前的收益,则这些新的分配模式都会因企业m的阻碍而无法推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需要成本投入且能够带来广泛外部正效应的企业行为,其驱动机制应立足于成本投入,以善果来鼓励企业的善举。
2.4 基于供应链地位的利益驱动及其修正
基于供应链地位的利益分配可用施振荣于1992年提出的微笑曲线来加以解释,该曲线说明,在产业链中,附加值更多体现在设计和销售两端,处于中间环节的制造附加值最低。基于供应链地位的利益分配模式在当今全球生产网络中居于主流地位。本文作者曾以纺织服装企业为研究样本,在2007年上半年对浙江省宁波市各区县的93家纺织服装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发现,74.2%的被调查企业表示采购商的议价能力很强或较强,73%的企业反映,当他们承接与供应商CSR挂钩的国外采购订单时,并没有得到高于一般水平的订货价格。由此可见,在当前的全球供应链中,与产品附加值一样,CSR价值的实际分配也是基于供应链地位而实施的。
基于供应链地位的利益分配,表现在供应链CSR治理中,就是核心企业将责任、价格与利润分割,将验厂与采购分派两个部门控制,验厂部门按照CSR标准进行审核,采购部门以市场一般价格水平为参照进行采购,并尽可能压价,其结果是,在对Vi的分配中,企业m利用自己的供应链地位得以收获Σni=1Vi中的大部分利益,这对于承担了大部分CI的其他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从产业上下游之间的关系来看,核心企业位于产业链的下游,而OEM企业是其供应商,位于产业链的上游。从价值链的角度看,原料制造企业是价值链的开始,其客户是加工企业;而核心企业位于价值链的末端,其面对的是最终消费者。从企业结构看,核心企业具有较强的实力、较大的规模或众多的市场选择,而制造企业只是整个产业链中影响力相对较小或竞争激烈的一部分,对终端市场控制力较弱,市场选择的空间相对较小,小企业尤甚。从交易关系来看,二者之间存在既是市场契约关系又是一体化控制的双重特征。既然此种分配模式已经在现实中居于主导地位,那么在价值分配设计时,我们需专门针对该模式进行修正,使之向较为公平的成本收益组合的方向移动。
3.CSR的价值
推行商业伦理,最便捷高效的办法就是找到价值的契合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如果能够得到经济回报,那么在经济领域内推行伦理观就有了最佳的理由。尽管康德的实践理性主义认为,理性不应被当做谋划和实现幸福的工具来使用,主张“人应当为了尽义务而尽义务”[7],但事实上,功利主义在企业实践中一直居于主流地位。科斯定理说明,通过产权的安排,使负外部性内部化,就可以解决负外部性问题,同理,对履行CSR的企业给予回报,也可以构成对CSR的直接驱动。
在责任与财务成果之间建立联系,其关键是产生“激励”机制。诚实善良、尊重他人往往能够激发起感受者的信任、忠诚、感激、尊重等感情,如果感受者是企业内部员工,这些感情能够鼓舞士气、提高团队凝聚力、提高干劲,并带来更好的绩效;如果感受者是消费者,那么这些感情就能够转变为对品牌的信任与忠诚,提高品牌的信誉,从而增加产品附加值。由此,CSR创造了价值,
CSR利益是CSR价值的具体表现,以整条供应链向消费者所提供的最终产品为载体,表现为产品中所凝结的信誉、信任、产品和企业形象。对于品牌商而言,CSR利益是:品牌的信誉、用户的信任、产品的附加值、企业的良好形象、市场扩大、销售的持续或增长、降低品牌危机风险等;对于供应商而言:CSR意味着更多的订单、改善竞争环境以及可能随之而来的利润。
4.CSR利益分配及驱动
利益分配问题是供应链协同研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只有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才能保证协同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市场机会的敏捷响应。
与全球生产有关的CSR准则可分为四类:①国际基本准则,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国际劳工组织的8个核心公约、《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及其后续措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②政府间或政府组织发起的行动倡议和计划,包括《全球契约》、《跨国企业行动指南》等;③非政府组织制定的准则,如《全球报告倡议》、SA8000、CSC9000T等;④各跨国公司制定的供应商生产守则。综合上述准则,我们将制造商应承担的CSR责任分为以下8个项目:童工、被迫劳工、劳动健康与安全、协会自由与集体谈判、歧视、工资、工时、废物排放。由于信誉、信任、市场扩大等CSR价值难以界定,因此我们将CSR价值按照上述责任类别具体化,设定企业在这8方面履行责任具有的价值分别为: c, f, h, n, d, w, t, p,这些价值的实现以供应链最终产品的品牌为依托。
设一条全球供应链共有n家企业,其中企业m为核心企业,将进出口层级网络简化为一家企业m-1, 则我国制造企业为1,…,i, …,m-2,分别从事原材料、零部件、加工装配等制造环节,通过基于采购-供应关系企业i向企业i-1传达CSR指令。
4.1 CSR价值
品牌的第j项CSR价值:Vj =ΣiVkj, (k=1,2,…,n)
4.1.1 Vkj与Vk′j′不能互补,即,Vkj不足,不能通过另一企业的Vk′j′的增加而弥补,这说明,Vkj只能由k企业创造,其他企业无法代劳,CSR价值需要全部供应链成员合作努力才能实现。
4.1.2 某些Vkj的不足或缺失,会导致V的激烈下降甚至崩溃。即,供应链中的某企业如果在童工、被迫劳工、劳动健康与安全、歧视、工资、废物排放方面发生重大事件,整个品牌的社会责任价值就会剧烈下降甚至为0,导致消费者减少或者拒绝购买,甚至相关企业破产。这说明,CSR的各个具体行动在价值创造上具有不同的权重。
4.2CSR成本
4.2.1直接投入Cj。CSR成本投入矩阵与价值矩阵格局类似,此处不赘述,第j项责任的投入为:
Cj=ΣKCkj , (k=1,2,…,n)
Cj在供应链企业间是不平均分布的,责任集中由企业1,…,i, …,m-2承担;企业m-1,…,n由于脱离制造环节,不是此类责任的直接承担者,这些企业对i的责任投入可以忽略不计。
C≈ΣijCij, (i=1,2,…,m-2 ;j= c, f, h, n, d, w, t, p)
4.2.2 交易成本 E。由于核心企业m(品牌商)通常是CSR利益的最大受益者或CSR危机的最大受损者,因此品牌商尤其是跨国公司,往往是供应链中CSR的驱动者,它们在供应链治理中投入成本用于制定规则、验厂、审核报告等。在复杂供应链中,CSR从核心企业开始层层下达,交易成本也就在各层产生。交易成本不直接构成CSR投入,因此它本身构成损耗,然而,在以利益驱动为基础的供应链CSR传导中,交易成本如果在某一环节i消失,那么该供应链的CSR传导就在i环节中断。因此,交易成本是供应链CSR传导的必要条件。
4.2.3 基于供应链地位的价值分配模式对CSR的驱动效率。执行损耗:因企业规模、资本、管理等客观能力限制而出现的实际执行不足。大量作坊式企业因上述限制难以对CSR进行实际投入,在信息对称的条件下,这类企业不得不放弃直接承接具有CSR条件的订单。执行损耗的出现,可能会刺激供应商转包而形成复杂供应链。
结构损耗:对于某制造企业i, 它对Vij的感知,受到其直接买家i+1对j价值的感知的影响,如果企业i+1本身对CSR的认识存在不足或偏差,则由i+1开始向上游企业传达的CSR指令就出现结构损耗。结构损耗是CSR危机的重要原因,在CSR事件未发生时一切风平浪静,而一旦事发往往已产生了严重的后果。结构损耗的存在,使供应链一般成员的CSR表现受到主导企业的认知能力及预反应能力的影响,这说明,一条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供应链,从核心企业开始,成员企业须具有较高的预反应能力和较全面的认知。
驱动损耗: 在采购商—供应商利益互动中,i+1企业对i的CSR驱动具有能力上的缺陷,从而构成驱动损耗。如,小采购商难以影响大供应商的内部管理,供应商拒绝为承接小订单而接受CSR审核,或供应商拒绝将其内部管理对外公开,这些都可造成CSR参数难以在供应链中得到有效传导。驱动损耗的出现是由供应链企业的固有采购商—供应商选择模式决定的,因此,该类损耗较难回避。
预期损耗:由于企业i得到Vij的收益预期如果小于Cij,企业i对来自于采购商CSR要求产生抵制。预期损耗是利益驱动失败的最大动因。
5. 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效率提高方法
执行损耗、结构损耗、驱动损耗、预期损耗集合在一起,可能会促使制造商做出不履行CSR不承接订单的决策,当外部监督机制不完全的情况下,还可能做出造假并承接订单的决策。以中文“验厂软件”为关键词在谷歌上搜索,可以找到100万项左右的查询结果,此类软件的功能是快速伪造考勤薪资账目。供应链的CSR驱动效率取决于价值分配方式,对于验厂造假等治理失效现象,制造商与品牌商都应承担责任。基于成本投入的CSR利益分配模式,是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做法,但是由于现有的市场格局难以实施,在基于供应链地位的利益驱动中,可以通过降低提高驱动效率,使利益分配向成本投入方倾斜,从而对现有格局进行改进。
5.1 降低结构损耗
为防止CSR的治理仅集中于舆论所瞩目的某些环节之上,政府、政府间以及非政府组织应努力推动CSR的透明化,在全社会建立起一种对CSR的广泛的认同,推动核心企业和供应链成员提高预反应能力,我国的相关机构应在此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5.2 降低执行损耗
Porter和Kramer将波特模型应用于集群的比较利益的分析,投资于社会事业可能是企业改善比较利益的唯一方式,而企业投资与个人或政府投资相比,所取得的社会价值更大,由此他们认为,集群成员所作的社会投资,能够对该集群的比较优势和委托企业的绩效产生强大的推动力[8]。当企业在对环保设备、员工福利等高投入项目做重大决策时,如能将CSR看做是投资和竞争策略,则有利于降低CSR的执行损耗。
5.3 降低预期损耗
降低预期损耗的主要手段是减少或纠正不公平的供应链利益分配模式,提高承担CSR成本的制造企业的订单价格,如果制造商企业不能获得其社会责任投入而产生的收益,它是不可能真正遵守来自于供应链上的社会责任要求的,因此,降低预期损耗是提高供应链CSR的最关键的环节。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其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媒体,除了敦促本国企业实行自律以外,还应主动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发挥积极地舆论作用,要求在纺织服装等CSR重点行业推行公平采购价格,防止跨国公司一方面以强大的供应链地位通过压价而降低了制造商履行责任的成本投入能力,另一方面又扮演着卫道士的美好角色。据Corporate Register数据,2006年全球有2 235家跨国公司公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这当然反映了CSR运动逐渐深入企业实践的良好势头,但是我们查看以GRI于2006年发布的G3指引,在其第二部分标准披露中的考核业绩指标缺乏来自于供应商的评价信息。对此,我国相关部门在CSR评价领域中不应永远居于被动地位,人云亦云,而应该发挥能动性,呼吁品牌商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增加公平采购价格和供应商评价项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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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陶菁(1973-),东华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宁波大学商学院讲师。
12.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十二
(一) 研究背景。
由于全球化竞争、发达国家的非核心业务外包、产品生产周期缩短, 以及供应链各环节周期缩短, 供应链的有效管理变得日益重要。市场竞争已成为整个供应链上全部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的整体竞争。与此同时, 包括消费者、股东、非政府组织、政府机构、贸易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国际组织在内的各种利益相关者正在更多的关注与国际贸易相关的环境与社会议题。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 (Pedersen & Andersen, 2006;Maloni & Brown, 2006) 的概念正越来越多的受到媒体、学术界以及企业界的关注。
尽管越来越多的企业, 特别是大型跨国公司, 已经施行了年度环境报告、可持续战略, 以及自愿的行为准则;然而, 除了一些跨国公司努力在其供应链条中管理社会和环境议题, 供应链的可持续在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还存在较大的落差, 只有数量有限的跨国公司能够在社会责任方面说到做到。
(二) 研究目的与方法。
本文希望探究以下问题的答案:为何以及如何实施全球供应链CSR管理?为此, 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模式。之所以选择宜家 (IKEA) 作为案例, 是因为她被认为是欧洲在这一领域积极行动的典范。本文采用了罗伯特所介绍的案例分析方法, 采用单案例研究设计方式, 参考目前国际采购公司进入中国的现状进行材料收集分析, 对所有宜家内部资料的整理、归纳, 并结合相关理论文献、杂志等完成此论文。该研究通过对事实的描述探讨, 寻求其背后的各种影响因素, 进一步归纳总结出结论。
二、文献综述
20世纪80年代开始,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开始在发达国家兴起。人权、环保、和平和社会责任等非政府组织极力呼吁社会责任与商业挂钩。出于日益增大的压力和自身发展的需要, 企业开始向社会公众作出社会责任的相关承诺, 或者通过环境、职业健康、社会责任认证等应对不同利益集团的诉求。全球供应链社会责任也有了新的发展, 逐步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发展出来成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
(一) 供应链CSR国外研究进展。
企业的供应链通常被界定为一系列的企业, 包括供应商、客户, 以及向最终消费者传送商品与服务的后勤提供者 (Simchi-Levi et al., 2002) 。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在供应链领域得以应用与发展主要是近20年的事情。Poist (1989) 最先关注到供应链上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 并提出将社会问题作为供应链驱动力之一加以考虑从而形成整体的责任管理模式。Carter与Jennings (2002a, 2002b, 2004) 通过案例研究与调查探讨了社会责任在供应链决策中的重要性。
学者们也试图界定不同行业的供应链社会责任, 并提出了物流社会责任 (Logistics Social Responsibility, LSR) (Carter & Jennings, 2002b) 和采购社会责任 (Purchasing Social Responsibility, PSR) (Carter & Jennings, 2002a) 。Poist (1989) 认为雇员培训、慈善事业、环境、城市重建、工作场所多样化、健康与安全, 以及诸如饥饿和无家可归等社会议题。Cater与Jennings (2002a, 2004) 凭借经验分析证实了基本的供应链社会责任包括环境、多样化、人权、慈善和安全等议题。一些供应链管理研究者也考查了这一责任链条中独立的要素, 包括环境 (Carter & Carter, 1998;Carter & Dresner, 2001;Carter et al., 2000;Murphy et al., 1994) , 劳工实践 (Emmelhainz & Adams, 1999;Rivoli, 2003; Roberts, 2003) , 采购 (Carter, 2002a, 2002b; Haynes & Helms, 1991;Razzaque & Hwee, 2002) , 以及积极的采购行为 (Carter et al., 1999;Giunipero, 1981;Spratlen, 1978) 。公众对制衣业血汗工厂的强烈抵制表明, 消费者正在对供应链社会责任加以越来越多的关注 (Emmelhainz & Adams, 1999) 。
以上的研究为供应链上的社会责任提供的是较为宽泛的研究框架, 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消费者领域或者是一系列服务与制造行业, 对于供应链社会责任概念的考察很少深入到企业决策视角, 从企业利益方面解析这一问题。
(二) 国内研究进展。
国内学者对这一领域的研究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 相关探讨多是作为其他领域的边缘延伸研究, 而非独立的核心议题。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还主要出于“认识问题”的阶段, 即“内涵是什么”、“为什么要承担这一责任”。
高凤莲 (2006) 探讨了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外在冲力、思想基础和内在动因。卢岚 (2007) 、孟炯 (2009) 、申光龙等 (2009) 也进行了相似的探讨。容庆、湛红晖 (2008) 对供应链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的特点进行了归纳:核心企业制定内、外部守则;供应链上任一企业对CSR的贡献都会让整个供应链受益;核心企业的行为直接关系供应链整体CSR基线的高低;供应链中的节点在经济收益与社会责任方面具有不对称性;社会责任风险随国际产业格局转移而转移;供应链CSR具有继承性、传递性和可追溯性。
罗双林 (2009) 等人探讨了跨国公司的行为表现, 并指出当前跨国公司在华供应链社会责任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供应链环节的污染转移, 供应链责任管理形式化, 供应链关系失衡, “验厂”结果失真以及我国缺乏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系统规制等五个方面。
国内学者的研究还主要集中在较为概括的理论层面, 对于特定领域、行业的供应链研究较少, 因而本文从案例分析的角度, 探讨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实践。
三、宜家的供应链管理实践
(一) 宜家的供应链CSR管理行为准则介绍。
近几年, 外部对于宜家产品生产过程状况的关注增加。消费者关心所出售的商品是如何生产的, 媒体与NGOs对劳工状况, 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工厂的状况, 给予更多的关注。意识到对供应商负面的环境或者社会条件报道会极大地影响到宜家的声誉, 宜家的管理层在90年代末意识到要积极回应其供应商的环境和社会议题。为此, 宜家于2000年向其供应商正式颁布了一项行为准则, 其全称为宜家家居物品采购方式 (The IKEA Way on Purchasing Home Furnishing Products, IWAY) 。在制定IWAY时, 宜家同时建立了IWAY评议会, 由宜家集团主席牵头, 处理关于IWAY的所有重要问题。宜家对于其行为的环境考虑由来已久, 因而IWAY并不是全新的管理模式, 而仅仅是现有活动的拓展。它界定了供应商能够从宜家获得什么, 宜家在工作环境、童工、环境和林业管理等方面对供应商有何要求。IWAY涵盖19个领域并细分为90余个特定议题, 并每两年修订一次。
IWAY构成了宜家阶梯模型的核心要素。阶梯模型界定了一个提升供应商整体绩效的四步方式,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外部环境、社会与工作环境以及木材经销。
如图1所示, 宜家的供应商CSR管理阶梯模型。宜家在社会与工作条件以及木材经销方面有一系列的基本要求, 这是在成为宜家供应商之前供应商们必须达到的, 即层面1。为了达到层面2, 供应商必须达到IWAY在外部环境、社会和工作条件、以及对于木材产品供应商的林业方面等的要求。各层面的要求如图1所示。到目前为止, 宜家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帮助更多的供应商达到层面2的要求, 这一长期过程需要公司的大量投入。宜家的供应商要证明他们已经与自己的供应商沟通并签署文件证明他们已经接受了培训。未来的另一项工作是帮助一定比例的供应商达到阶梯模型中层面3的水平。因为IWAY目前构成了宜家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核心要素, 因而接下来的分析仅围绕IWAY展开。
(二) 宜家的供应链CSR管理行为准则的执行。
宜家为供应商执行IWAY建立了一整套清晰的流程, 并在所有贸易区推行。宜家在整个流程中起到管控作用, 这反过来又有助于各独立的流程之间建立更高层次的协作。其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 为了促进IWAY在供应商中间的执行, 宜家尽可能确保所有的潜在供应商详尽了解他们的CSR相关要求并对环境和社会议题持有积极地态度。宜家也极力宣传执行IWAY对于供应商的好处。企业希望供应商们了解IWAY是一个良好的契机, 能够帮助他们建立完善的环境与社会事务管理体系。一旦被选作供应商, 在第一次交货之前会就地对其进行就地审计。宜家自身的审计员将进行1~2天的审计, 审计内容涵盖行为准则的约90项议题。在审计形式包括随机选择员工和管理者代表采访、查看相关文件, 并对工厂的工作条件给予评价, 将需要改进的问题罗列在审计报告中。因为宜家与其供应商拥有进行长期合作的战略, 只要供应商有意愿改进其条件, 宜家要求供应商在审计后的一个月之内提交一份矫正未达标议题的书面行动计划并在24个月之内实行改进措施。
采购团队依据行动计划, 对供应商是否完成必要的改进行动以及完成进度进行监督, 同时也推动这些计划的执行。采购团队约每周走访一次供应商, 以保证执行过程持续进行。当采购团队确定供应商已经修正了所有的不达标项目, 审计人员会进行最终审计。一旦供应商通过IWAY审核 (即阶梯模型的第2层面) , 采购团队会在IWAY保持方面持续跟进, 以保证IWAY始终为供应商所重视。
在全球层面, 宜家希望同样的IWAY监测准则能够在所有机构执行。为了保证这样的规范性, 宜家建立了“遵守与监测组”。这个组对宜家自身的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它培训并支持审计人员, 独立指导审计过程, 从而比较各独立办公室的监测方式。为保证客观性与公信力, 遵守与监测组也运用外部审计公司实行对供应商的第三方审计。一些贸易区存在评价标准过低的情况时, 其内部审计人员与供应商需进行重新培训。尽管一些供应商有时抱怨宜家的环境与社会标准, 宜家似乎从他的“执着的消费者”这一形象中获益。企业构成了其诸多供应商的重要客户, 供应商愿意为了满足宜家的IWAY要求做出更大的努力。
宜家涉及IWAY执行的员工在着手工作之前都接受了必要知识的武装。这些知识主要涉及与生产有关的环境与社会议题, 审计技巧, 当地环境法规, 当地文化和语言。员工所学的知识属于广泛的内部培训计划的重要部分。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方面是企业经常鼓励采购团队在IWAY上下功夫, 因为每一个团队都有价格、总量、营业额、货运绩效、质量绩效以及IWAY履行方面的目标。完备的知识与理解也是供应商们能够执行、维持并持续改进IWAY标准的前提。宜家为其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培训, 以此加深他们对于IWAY引导其商业行为方式的理解;采购团队在他们持续地走访过程中也会提供非正式的环境与社会议题的培训。在这一点上, 宜家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的策略已经证明是成功的, 持续的对话是必不可少的过程。
(三) 宜家的供应链CSR管理体系反思。
宜家的案例说明了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有效管理的前提是这一观念深植于整个组织。Cramer等许多学者认为, 为了了解供应链上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本质, 我们需要了解这一概念如何与个体组织相契合。本文认为宜家的案例说明欲使概念深入人心需要四大机制的保障, 分别是知识更新机制、知识控制机制、企业专项评估以及企业历史。
知识更新机制是指对于涉及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人员进行知识的更新与交流, 从而提升他们的技能。宜家的案例表明区分内部知识更新机制与外部知识更新机制的可能性。内部知识的更新主要通过员工培训完成, 其目的在于在行为准则所涉及的不同组织成员间分享经验。这主要解决了在企业内部应如何管理与供应链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员工提升了的知识与能力反过来促进了他们对于环境与社会议题工作的积极性。内部知识更新机制带来了对于组织内部流程基本框架的革新, 而外部知识更新则带来了组织与供应商合作流程框架的革新。这样的外部知识的更新可以通过对供应商经常性的对话与走访获得, 此外也可以进行正式与非正式的供应商培训。
宜家的案例说明知识控制机制可以采用行为准则与绩效评估体系相配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考察其行为准则的情况, 供应商的员工获得了努力工作的激励, 更加有效地管理环境与社会相关议题。知识控制机制的另一种方式是“交换代理”的委任, 即对于其他员工对于行为准则的遵守情况进行持续地监督。绩效评估在两个层面得以展开:在全球层面, 宜家关心的是IWAY 准则贯彻所有机构;在区域层面, 每一个采购团队都有价格、总量、营业额、货运绩效、质量绩效以及IWAY履行方面的目标。采购团队鼓励成员更多的关注IWAY议题, 他们也从此获益。
企业专项评估主要包括企业规模, 其全球供应链设计、经费来源以及声誉。诸多力量促使供应商施行行为准则, 最简单的原因在于成为宜家的供应商是一件极具诱惑力的事情。更重要的是, 建立一套环境与社会指标有助于企业吸引更多的客户。这样的模式几乎使得供应商为企业服务并成为其传送的一部分。除了企业规模、声誉与经费来源, 宜家建立的供应链结构似乎也在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运作中发挥作用。由于宜家的几乎所有商品都由其供应商生产, 宜家的组织高度集中于供应商的生产环节, 即供应商的有效运作直接决定了宜家组织的正常运行, 其中环境与社会情况仅为考虑之一。
企业历史, 例如解决环境与社会问题的传统模式, 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行为准则的推行。具有管理环境与社会议题的传统, 兼具选择伦理完备的供应商的传统, 将促使企业树立与供应商共同管理社会责任的理念。而且, 与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关系构成了一个良好的前提, 能够对供应商相对和谐的实行环境与社会准则。
四、 结语
目前, 许多跨国公司都增加了其在发展中国家的制造外包比例。与此发展相适应, 供应链管理也由主要考虑采购价格、质量、采购可靠度的经营层面, 转向关注与战略供应商的长期关系战略层面。本文探讨了供应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特别是, 我们分析了如何使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深植于跨国公司全球供应链。这一方式背后的逻辑在于跨国公司不仅要为其自身经营环节的环境与社会议题负责, 而且日益承担起其供应商环境与社会绩效的责任, 可以预见也将承担起整个供应链的责任。
在供应链中管理社会责任问题要求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深植于整个组织。它不能仅仅局限在上层管理者的层面, 而应传播到所有的运作领域, 附属的国外供应商以及立案供应商。为了达到这一目标, 在内部与外部层面建立知识更新机制尤为重要, 主要包括员工培训、员工团体之间的经验共享、在供应商层面对关键部门的正式与非正式培训、对于施行行为准则的供应商给予长期契约与大量采购的积极激励、以及对与供应商绩效的定期审计。知识控制机制是将CSR理念推广的又一工具。此外还包括企业专项评估、企业规模、声誉等都是其重要方面。最后, 是企业历史的影响, 拥有主动管理环境与社会议题的企业历史与文化使得企业更易于在供应链整体管理其社会责任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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