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精选8篇)
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篇一
XXXX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XXXX人民政府:
根据《XXXX人民政府2017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XXXX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2017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行政问责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培训,提高效率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法制政府建设相关制度精神。
2017我局先后组织了两次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学习会,3月学习了党风廉洁建设相关文件;6月主题学习了《XXXX法制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全局干部还进行了法制政府建设的自学活动,结合本职工作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先后两次组织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各类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职位需要的专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从而使全局干部进一步掌握法制政府的相关内容,牢固树立了为民服务、便民服务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公开政务,接受监督
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发改局权力清单、行政执法办事指南、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等,印发了便民服务卡在政务服务中心发改行政审批窗口对外发放,让社会各界知晓本机关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条件、需要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作质量提升。
四、提高行政能力,做好档案整理
不断增强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性,提高按法律规定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真正落实到教育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继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规范事务办理时限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当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正以饱满的热情,优良的作风,上下齐心,团结一致,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法制政府制度,坚持以实现“优化机关作风、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权利运行、提高服务意识、促进和谐发展”为工作目标,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XXXX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24日
2.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篇二
这一机制应当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即是中央依照法律进行统一监管。目前我们还没有制定关于地方政府债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相关的立法例。如美国俄亥俄州制定的《地方财政紧急状态法》以及日本政府制定的《地方财政法》等。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管理的基础, 我国也应当以法律形式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相关问题作出规定。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的债务规模、债务资金来源以及债务资金的用途都应当作出明确的规定, 以便中央进行统一的监管。第二层即是各地方政府独立的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地方政府通过举债筹集资金, 归根结底是为了发展经济, 究竟地区经济发展的如何, 债务资金是否得到了充分利用, 是否达到了发展经济的效果, 这些问题都应当由地方政府自己来把握。因此地方上应当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管控机制, 对风险进行级别监控, 超出警戒标准的债务风险, 应当有完善的应对措施, 充分发挥债务的效益价值防范债务危机的产生。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建构, 除经济学上的系统模型设计外, 还需要完善的法制来进行法治化建构。结合我国自身的具体情况,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法治化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完善法律法规, 明确事权和财权分配
结合我国自身的实际情况, 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是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大风险高的制度原因。因此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首要是完善法律法规, 将以往财权事权不匹配的财政管理制度进行改善。首先要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额度, 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公众的需求, 参考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 合理界定各政府事权; 其次要按照公平原则, 合理划分政府财权, 确保事权财权相统一, 并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关于地方政府是否具有公债融资权, 学界多有争论, 我认为, 不管地方政府有无公债融资权, 目前当务之急都是从宪政财政体制下手解决政府间的财权事权分配问题, 这才是当前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应有之义。
二、完善监督机制, 提高债务信息透明度
宪法及其相关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批监督预算的规定都只是原则性授权, 权力的具体行使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这无异于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责任如空中楼阁, 不能充分高效地发挥作用。因此应具体规定诸如人大预算监督权的范围、内容、实施程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方面的内容, 使最高权力机关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我国法律对监督的设定也常常缺乏监督后的处理这一环节, 对责任的承担缺乏明确的规定, 容易使监督沦为表面化和形式化, 从而失去实质意义。通过法律制度的设计, 要求政府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拓宽群众进行民主监督的渠道, 建议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方面, 财政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人民群众共同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初步构建包括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约束、预警、处理等相结合的风险防控预警机制。
三、完善绩效考核, 减少地方政府举债冲动
中央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对政府官员业绩的考评也同样应当转变, 不应当完全倚重GDP。首先, 应当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政府对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上, 评估地方政府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水平和监督能力, 避免“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其次, 应当将官员的政绩考核与地方债务规模挂钩。现实中不乏上任官员只顾举债发展而将烂摊子交给下任官员不理的例子, 因此应当将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作为政府官员升迁的限制条件, 确定政府债务警戒标准, 遏制地方政府举债冲动, 减少不必要的融资需求和资金浪费。除了政府对官员的内部考核外, 还应引入外界对官员的考核评价, 如公众问卷考核、媒体考核等, 确保政府官员绩效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参考文献
[1]刘星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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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路文婷.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与治理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4 (4) :108.
[4]任静.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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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连志超.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其预警研究[D].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1:23.
3.透视法治政府建设三大走向 篇三
今年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举行的首次全国两会,如何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政府,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
立规矩 法无授权不可为
“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任何政府部门都不得法外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政府工作报告里的话语掷地有声。
于法有据的对立面自然是法外设权。以名牌评选为例,一些地方是由质监部门来负责此项工作。虽然名牌产品的评定表彰,对于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品牌意识、提高品牌竞争力具有一定的引导和促进作用,但事实上这种评定并无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因此在一些地方就频频出现“花钱买名牌”、“名牌漫天飞”现象。
代表委员认为,发生在一些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身上的权力“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权力运行偏离了法治轨道。今年国家提出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是切实迈向“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有力措施。
浙江是全国最早公布权力清单的省份之一。制定清单时,省政府要求各部门一个月内上报所有的行政权力,逾期不报一律作废,结果57个省级行政部门合计上报各项权力12333项,远远超出原先七八千项的预期。
经过半年时间清理,去年浙江正式公布的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里,权力从12333项减少到4236项。此外,浙江还推出了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政务服务网,“三张清单一张网”,构成了浙江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的主抓手。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省长李强说,审批制度改革错综复杂,政府部门很难割自己的肉。有的部门减的都是次要的或次重要的审批事项;即使明令削减的,也会通过备案制、承诺制等多种形式“复辟”。“只有完全依据法律法规来划定权力界线,把审批制度改革与行政权力的整体改革结合起来,审批制度改革才能不断深化,并真正起到撬动政府自身改革的作用。”
真转型 全面提高政府效能
“宁可项目早批半年,也不要1000万元的财政资金扶持。”记者在基层调研时,许多企业家对政府部门审批难、审批慢的意见最为集中。
许多代表委员在审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去年中央提前完成了本届政府减少三分之一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成绩确实来之不易。但同时也要看到,“简政”只是“放权”的第一步,权力是否切实下放,关键还是要看政府行政能否由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成功转型,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政府效能。
全国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担心,“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会阻碍简政放权的实际效果。所谓“最先一公里”是指简政放权仍不到位,例如目前国家部委仅关于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的审批事项仍高达700多项。“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含金量不高等问题仍普遍存在。”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政策措施落实存在“中梗阻”,改革措施被层层过滤,“滤一次就减少许多,真正能落实到民营企业的已是少之又少了。”
政府真转型,首先要放真权。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王金笛说,要放就真放,不能放了这项权力,还有其他权力来制约你。例如电力审批权下放到地方了,但规划权还在上面,项目没在规划里地方照样审批不了。
政府真转型,还要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兆安说,近年来一些地方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办事人员跑一趟就能把过去跑几趟才能办完的事情办好,电子政务系统里还有最晚办结时间警告来督促,这些都是有效提高政府效能的好办法。
政府真转型,还要把精简的权力转好。身为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的全国人大代表朱国萍说,现在不少基层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老百姓提供养老、慈善、物业维修等公共服务,效果都很好。“我觉得政府放权不能一放了之,还是要把权力交给可以信赖的中介组织,并加强监督。”
强监督 扎住制度围栏打掉寻租空间
“腐败现象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权力寻租,要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紧紧扎住制度围栏,坚决打掉寻租空间,努力铲除腐败土壤。”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表述,引起代表委员的强烈共鸣。
东部某省曾经做过一个统计,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需要由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占到90%,省政府40个工作部门中只有办公厅、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制办和研究室等5个单位没有审批职能。
过于集中的权力若失去监管,小则人浮于事,热衷审批轻视监管;大则成为腐败高发地、重灾区。近年来查处的腐败大案往往发生在公权力大的部门和岗位,正是因为这些官员容易成为被“围猎”的对象。
扎住制度围栏,打掉寻租空间,必须要有体制机制保障。辽宁省阜新市近年来在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理、城市规划审批等“风险点”制定重点监督的制度措施,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价格、重点项目招商合作等领域实行决策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阜新市委书记张铁民说:“政府管好自己分内的事是最重要的,不要留恋所谓的权力。权力减少了,一些腐败分子利用权力寻租的空间也就小了。”
代表委员建议,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现在还要重点整治“中介机构”的隐性腐败。有的中介机构是政府审批部门指定的,存在一定的利益输送,企业没有选择权;有的中介服务耗时较长,没有明确时限要求,严重影响审批进度;有的中介机构收费偏高,动辄几十万元,“盖章收费”现象比较普遍;有些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办事态度不好、办事效率较低。这些问题都要切实引起重视,拿出解决方案。
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零容忍、严查处,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有效保障。代表委员希望,通过更为严密的制度建设,有权不仅不可任性,也不能任性。
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篇四
**年,我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黑河市政府法制办的支持、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黑发〔**〕31号)中布置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按照《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黑办发〔**〕43号)以及《关于开展**年度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黑政法发〔**〕2号)要求,现将五大连池市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多次组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进行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截至目前,政府及其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清零,全市无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府及所属部门共取消行政权力114项,省政府要求削减1/3的目标提前完成。我市对应省级取消的行政权力已全部取消,省级下放到我市的行政权力已全部承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到位并有效实施,市政府各部门不存在“接不住”情况。
(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一是规范权力清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16号)相关规定,于5月份印发了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于10月底顺利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和调整责任清单工作,保留行政权力3346项;二是编制责任清单,共编制责任事项22538余项,对每一项依法保留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绘制了简洁高效,便于社会监督和纳入网上办理及监管的行政权力流程图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并根据有关依据变化及工作实际,适时对流程图进行调整。三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全市各部门共梳理出10项中介服务事项,转化1项,取消1项。全部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四是调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初开始,我市对市直各类企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收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对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认真的走访调研,经过调查核实,我市市直近年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减免各项收费政策,不存在收费项目名目混乱,收费标准不清等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清理规范基础上编制了保留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基金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市场监管。一是积极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发〔**〕17号)文件要求,对企业工商登记做了认真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许可保留34大项,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55大项99小项改为工商登记后置许可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全市统一实施“先照后证”登记。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工商登记前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利用窗口电子触摸屏、登记提交规范、登记流程读本等,公示许可项目、许可程序等内容,增加登记注册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落实书面告知和书面承诺制度,保证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有序衔接;二是推进“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10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在企业“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统计登记证,实行“四证合一”登记模式,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目前全市各级登记窗口正在有序开展换照工作。
(四)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修改完善了《五大连池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逐级落实“平安五大连池”创建工作责任。着力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是全面落实我省社会应急管理相关办法,按照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18号)要求,制发了《五大连池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确定了规范应急值守、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加强演练宣教、健全工作机制等4大类13项重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发布了《五大连池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在五大连池市政府网站环保局子站公开公示审批验收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按照省环保厅要求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保护开发力度,全市整体纳入大小兴安岭重要森林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位于全省前列。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制定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政府制发文件、签署重要合同,作出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机构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事项不予研究制发。实行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了政府决策的法治化水平。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了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的整治力度。通过现场监督或者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务大厅及窗口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将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监督检查的重点。今年对接到的10余件次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无立案。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下发了《五大连池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将“双随机”改革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并多次下发文件,对“双随机”工作作出部署并汇总进展情况,指导各部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等具体操作问题,同时加大督办和考核力度,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列入政府督办事项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建立了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市级25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共2955项抽查事项已全部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市场主体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占比均达100%。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巡查等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执法责任追究。经明察暗访,**年市本级无行政执法权直接或变相挂钩部门利益的情况发生,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无干扰行政执法的行为。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暨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清理确认。对经市政府审议确认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35个市直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公布;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对确认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不合格的人员,或限期通过考试获得执法资格,或调离执法岗位。
(五)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认真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规定,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防控廉政风险等要求,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问责,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指导各部门明确应诉责任单位,形成了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机制。发布了《五大连池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落实了应诉负责人出庭制度。**年出庭应诉案件2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5月中旬,对辖区内所有道路检查站点进行了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人员人数不足、执法证件过期、文书填写不规范、执法信息记录不完整及证照信息、工作制度等未公开等问题作出了处理。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中随机抽调了18个部门的100宗行政执法案卷,对案卷中执法主体、违法行为、依据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行情况等内容开展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评查单位按期整改。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开展**年部门预算和政府预算公开工作。按规定公开了收支报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年预算执行和**年预算草案》等材料信息;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解决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参照《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受理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积极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年,我市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大事故。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年,市本级共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36人次,经审查立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3件。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了复议渠道,提高了办案质量,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公信力显著增强。**年我市重点推进县级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落实相关工作,目前,我市已全面实行了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按照省法制办的规范化建设要求,遵循“依法、高效、有序”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一套有效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制度,在原有听证、含议、回避、调解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与司法、监察部门的案件移送、衔接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已送工作制度>的通知》,对经行政复议机关责令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移送检察机关问责。市政府每年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政府预算,保障了经费需求。
(三)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信访事项依法按程序受理,规范初信初访和初次网上投诉事项的受理办理,做到受理办理全过程责任清晰、要求明确。严格执行诉访分离,推行依法逐级走访,积极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程序,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580件人次。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搭建集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等于一体的全国网上信访平台。全年共网上受理115件,同比增长1%;建立完善责任机制,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的问责机制,积极探索运用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的方法,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
20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关心指导下,全局紧紧围绕我局今年工作目标任务:狠抓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制型机关,不断提高全局法治化综合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我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18年,我局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度情况。
(二)优化法治服务法治保障,加强执法力度
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增强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xx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下阶段工作目标。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成立了行政审批股,清理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公示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窗口,规定了法定许可办理期限及办理该事项所对应的股室,公布了联系咨询电话及办理责任人。
,我局组织了以分管副局长带队的检查小组对全区工贸企业全面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检查85个企业,出动人员275人次,出动车辆23次,限期改正38个;成品油行政执法检查22个企业,出动人员76人次,出动车辆20次,限期改正4个。
(三)提高全员法律素养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把搞好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提高全局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此放上重要议事日程。10月分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4次,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法》、《食品安全法》等知识,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干部自学相关法律知识,以此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为民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为了强化教育宣传力度,我们发现、培育、推广各类普法典型,以带动本局普法工作。及时宣扬各类先进典型。我们切实抓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和普法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局各项防治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还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我单位的各项学法制度,组织本单位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公务员管理、社会热点问题等与依法行政和干部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干部职工网上自学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监督考核,行政权力透明规范化
2018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加大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同时,在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戒勉谈话、勤政廉政公示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长效机制,注重实效:设立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12312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多种举报投诉渠道;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通过机关评议、集中考核和督查暗访等方法,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被评对象的绩效情况等。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服务经济的自觉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提高服务质量的紧迫性。严格按照《xx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按照省、市、区要求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新的规范,经过局领导研究决定对本局职能逐条梳理核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汇总成新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制作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
回顾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体上较好的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局机关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深入人心,现在全局内部已达成共识,对于来我局咨询办事的,都做到热情接待,用语文明,耐心解释,认真办理,碰到新问题,要主动为咨询者解释各项新政策、新法规,切实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但是不可否认,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还存在着受诸多因素制约,离区委区政府、区法制办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制建设在局领导高度重视和各股室、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队伍人员少、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执法装备,取证设备还需添制。
二是加大商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法制办的要求,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最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查找不足及时改进,力争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扎实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2018年,在区法制办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紧紧围绕区政府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以全面推行行政决策法治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权力运行透明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局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
**区文体新局把依法行政纳入局长室、局机关各科室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为目标依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文体新局的实际,具体工作做到了职权分解,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终局里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根据实际执法权限,共梳理出行政许可12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行政奖励1项、年检1项、行政确认3项。同时根据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已废止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信访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提高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
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规范行政许可执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在这方面,我们一是规范审批程序,由纪检部门组织各责任科室进一步明确审批程序和程序操作时间、时限,理清审批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资料、证明和签章手续,对每一事项的行政审批行为作出具体规范。二是减少审批时限,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尤其是缩短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时限。三是完善行政审批责任,细化、分解审批的内部程序,实行每个程序、每道手续经手人、责任人签名。同时把行政审批的规范化操作和审批责任列入行政监察工作范围,列入干部、公务员考核,对出现严重违规审批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实行责任追究。
四、认真做好文件报备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了文件报备工作:一是局领导重视,对加强文件报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局办公室增加工作人员,实行专人负责;三是加强对全局文件的整理和鉴别,逐一登记,细致分类,严格确认文件类别。
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审批管理
1、执法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2、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区政府信息网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随时进行动态更新。各抽查事项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汇总,严格按照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开展辖区内有关事项的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六、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构成,列入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随机选派参与随机抽查事项检查,专业人员根据所属专业需要,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建立的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在**区政府信息网公开,并随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前,各抽查事项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从本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电脑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指导。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在**区政府信息网公开,并根据文化业户台账及审批情况对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对抽查事项所涉及的市场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通过电脑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七、认真开展法制办行政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
1.积极参加两随机一公开活动。我局高度重视两随机一公开工作,从年初开始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召开民生恳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和纠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门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群众满意度较高。
2.强化服务“窗口”建设。我局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实行首问责任制,简化了办事程序,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与沟通,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八、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工作繁重,工作人员短缺的现象,我们对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不够,有些问题发现后没有及时整改,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九、下一步工作方向
5.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篇五
2015年xx镇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镇工作,一以贯之地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基本方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xx镇大投资大建设大发展的实际情况,以依法文明行政、多样普法教育、狠抓基层基础、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全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有效推进法治城镇建设
紧密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全年法治宣传计划,做到每月有主题,每月有活动,贯穿全年不间断。扎实做到强基础、创提高、抓落实、出亮点,实实在在地开展法治教育工作。
(一)全面铺开,扩大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利用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结合“3.5”学雷峰日、浙江法治宣传月、大型图片宣传展、“6.26”禁毒日等各类活动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咨询或法制宣传教育,共计发放《“三改一拆”法治宣传手册》、《“五水共治”法治宣传手册》、《新居民法律知识问答》、《农村法律知识问答》、《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禁毒法》等宣传资料20万余份,宣传人次达10万余人,在白象中学、磐石中学、xx镇第一小学等各中小学校、各社区及金龙电子有限公司、加西亚有限公司多家企业开展专题法制宣传讲座12次,宣传人次5万余人,在全镇掀起了学法用法新高潮。
(二)统筹协调,握紧法治资源优势合力出拳。逐步树立整合法治资源,以发动早、机构全、责任实、培训多为抓点,握紧法治资源优势合力出拳。一是抓宣传发动。召集全镇党员干部参加“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并刊出黑板报,开辟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组织法制电教片展播。二是抓机构健全。建立普法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负责日常性工作。三是抓责任落实。制订《xx镇2015年普法宣传计划》,并列入考核,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建立相应奖惩机制。四是抓普法培训。先后聘请政法部门的同志,为全镇机关干部、村委骨干成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专题讲授宪法、《行政处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
(三)形式多样,开拓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内容。一是突出五类教育重点对象。结合镇、村(居)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外来人口等五类对象特色重点加强宣传服务。二是搞好四个结合。集中面授与分散教育相结合;普法与法律知识竞赛相结合;法治与各种社会活动相结合;普法与法治村建设相结合,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同时,努力在全镇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的基础上,创高星级村居,抓住契机,深化创建,认真准备,争取xx镇更多村居创建成星级民主法治村。
二、始终坚持文明执法,树立法治建设长效品牌
伴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推进,我镇坚持从党委会、三套班子会议重大事项决策等入手,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镇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制度,切实做到执法有依据,坚决杜绝违法侵权行为。
(一)推行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将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生问题,通过会议、文件、媒体、公示栏、网络、干部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深化“三公”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公”网络监管平台要求进行管理,所有公务用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并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节假日公车使用报备工作;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一律在食堂安排工作餐,严格执行工作餐标准,做到先审批、后接待。
(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继续开展整风肃纪专项行动,强化落实镇机关考核工作制度,实行每周考勤通报,通过查签到、查去向、查工作成效,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同时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开通正风肃纪投诉信箱,开展办公电脑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不良作风和不落实行为的监督和督查力度。
(三)实施“阳光人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坚决杜绝突击提拔干部、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秉承法治规范管理,夯实巩固民主法治基础
(一)完善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村级民主自治制度,支持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活动,规范有序地建立三级民主决策制度、民主议事程序,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以创建“民主法治村”、“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重点,将其作为新农村建设有力抓手,并将该项工作列入村干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范围,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三)推进和谐村居建设。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开展律师进村居和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努力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最大程度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镇已有113个村居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基本落实各村居、社区聘用农村法律顾问,定期免费为村民提供各种法律咨询服务。
四、健全稳控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平安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综治网格化管理机制。依托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把所有村居、企事业单位都纳入网格化管理,坚持“快办快结”原则,通过“三位一体”机制,及时有效处理群众信访诉求、矛盾纠纷、法律咨询等问题,推动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上水平。
二是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按照“预防在先、警示在前”的原则,各村(居)、部门单位均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委会、联调中心、镇四级预警网络。预警信息员平时每半月开展一次纠纷排查,在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视情随时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重大纠纷和上访苗头,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体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三是建立健全联动调解机制。围绕全镇工作大局,构建出一套“分类治理、以外调外、链式延伸、网格覆盖、联动联调”的多元化调解机制,以调解“五化”为契机,网络化调解组织、科学化调解机制、职责化调解任务、专业化调解队伍、规范化调解场所,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xx镇联调中心。坚持分工负责和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做到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2015年1月至今,全镇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0起,涉及协议款金额计人民1500万元,其中疑难重大纠纷22起,调解率达100%,无一例民转刑,民转信访案件。
五、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在明年的法治建设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动我镇法治镇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常态化宣传教育,制定2016年全镇依法行政及重要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并定期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活动。注重先进典型作用,充分发挥执法典型的模范指导作用,推动全镇行政执法能力的提高。通过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致力行政行为规范化,切实转变机关职能,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普法内涵。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全社会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法律素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篇六
(一)加强保障,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2
1.加强组织领导。
............................2 2.全面推进落实。
............................3 3.加强考核督办。
............................3(二)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3
1.稳妥推进市政府机构改革。
..................3 2.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放管服”改革。
..........3 3.大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4(三)严格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4
1.健全依法决策制度。
........................4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
..................5 3.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5(四)定纷止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5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5 2.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6 3.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6(五)多措并举,规范基层执法行为......................6
1.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7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7 3.深入开展教育培训。
........................7 二、存在的问题........................................7
三、2020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路.......................8
(一)全面组织推进。
..................................8
(二)突出工作重点。
..................................8
(三)强化监督落实。
..................................8
2019 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 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XX 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要求,持续深化改革,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加强保障,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体系,针对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地、各部门思想不滑坡、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落空,为全
面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全面推进落实。
一是制发《XX 市 2019 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职能,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定期研究问题。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3.加强考核督办。
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采取“年初制定标准、定期检查督办、年终综合考评”的方式,加强考核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1.稳妥推进市政府机构改革。
按照《XX 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调整优化市政府及工作部门职能,整合部门职责和内设机构,市政府工作部门由X 个减少到 X 个,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2.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放管服”改革。
及时调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重点
实施“3550+100”改革,推进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新开办企业的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 4 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压缩至 2 个工作日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出台配套制度 X 项,实现工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 50 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10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65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惠及企业 X 户;全面实行“36 证合一”,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X 户。深化“互联网+登记”改革,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一网办理”,共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 X 户。
3.大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一是实行“一网通办”。加快系统对接,事项上网,办事用网,推动服务从“线下”向“线上”转变,网上可办率X%,网办实现率 X%。二是实行“一门办理”。截至 2019 年底,XX 市行政许可事项入驻率达 X%。三是推进“一次办理”。梳理发布 XX 市“马上办”事项 X 项、“一次办”事项 X 项、高频事项 X 项,不断压缩审批服务时限,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三)严格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1.健全依法决策制度。
将依法决策事项列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行政机关拟作出的重大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
论。同时,分别组建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团队,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做好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19 年共审查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 X 件。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管理,凡以 XX 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省政府和 XX 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3.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加快推进 XX 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XX 市政府带头与 XX 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签订政府法律顾问合作协议,聘请 X 名专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全市 X 个市直部门和 X 个镇(办、场、园、区)分别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四)定纷止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把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结案关,将“协调撤回”作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优先结案”手段,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19 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X 件,受理案件 X 件,不予受理案件 X 件。
受理后已办结案件 X 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回案件 X 件、作出确认违法决定案件 X 件、作出撤销决定案件 X 件、作出维持决定案件 X 件,作出驳回决定案件 X 件,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 X%。
2.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X 家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 XX 市“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树立行政机关尊法守法的良好形象。2019 年,全市共有行政诉讼应诉案件 X 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X 件,出庭应诉率 X%,未出现行政机关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现象。
3.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探索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XX 模式,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 XX 市联合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19 年,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X 件,调处成功率 X%。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攻坚,按照“五个一”要求,持续开展领导包案化解活动,共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X 件。
(五)多措并举,规范基层执法行为
1.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制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核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按机构改革新要求,结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调整、执法领域变化等情况,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换证、培训等工作。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开展案卷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基层一线,重点整治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深入开展教育培训。
一是坚持把法治培训作为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的重要课题,XX 市于 2019 年 6 月、8 月和 11 月,先后 3 次举办市委中心组(扩大)法治专题学习辅导报告会,分别邀请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侯江波、王利明教授、高圣平教授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全市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2019 年,XX 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站位不高,推进工作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二是随着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制机构人才不足,从事法制工作人员多为非法本专业,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0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路(一)全面组织推进。
一是组织实施《XX 市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任务分解工作方案》,全面推进 XX 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二是组织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专题调研、督办检查,对工作不力、推动迟缓的地方(部门)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率;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纪律和能力建设,改进队伍纪律作风,提升队伍整体执法能力;三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加快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监督落实。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提升行政机关依
7.从负面清单看“法治”政府建设 篇七
2014年7月1日, 上海市政府发布《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 (2014年修订) 》。与2013版相比, 新版负面清单开放度更高, 特别管理措施总数由190条缩减为139条, 减少51条;透明度进一步增加, 无具体限制条件的管理措施由55条缩减为25条, 并明确部分无具体限制条件管理措施的条件。临近上海自贸区成立一周年之际颁布新的负面清单, 既是彰显自贸区在改革探索中取得的突破和成绩, 更是为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一个政府与市场权力格局变化、制度环境转变以及政府“法治”理念确立的全新节点。
负面清单是中国推进政府管理改革以及建立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而作的一次尝试。在上海自贸区这样一个独特的区域内实验负面清单, 并在机会成熟时向全国推开。一方面, 负面清单为市场发挥作用提供更大空间, 体现政府与市场关系思维方式的重要转变;另一方面, 负面清单大幅度收缩政府审批范围, 条款相对清晰, 有助于实质性推动政府审批制度改革, 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减少自由裁量权和相应的寻租空间, 其积极意义和长远影响无需置辩。
固然, 由于上海自贸区的示范效应, 一时之间, 各地政府依旧没有摆脱“政策跟风、宣传政绩”的老套路, 各种“清单”层出不穷, 负面清单成为各地政府之间GDP考核弱化后又一竞赛指标。正如一些学者担忧的:好似“一放就乱”的故事重演, “一刀切”的日子貌似近在眼前。在前景堪忧的招商引资背后, 越来越短的“负面清单”刺激民间长期被压抑的逐利之心, 各地投机行为一时也是此起彼伏, 政策隐患的担忧自然随之产生。不过, 与其视之为“乱象”, 不如看做是考验。我国的改革进程之中, 并非都是顺风顺水, 市场需要有序放开, 但微观的管理也是不可或缺。如何在“负面清单”既定的范围内运用政府权力维持秩序, 既能够让市场开放的需求和公众需要得到满足, 又能够在各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中运用权力引导、控制和规范市场参与主体的各种活动, 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 发挥市场作用才是负面清单的长久效应。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对市场主体, 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 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法治前提下的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变就是在权力下放后, 市场在法治背景下的有效运行。这其中会产生新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政府应该转变理念, 不仅仅限于运用权力或是发号施令来管理市场, 而是要转变角色, 运用法律对市场进行适度控制和引导, 并在此过程中不断协调市场变化, 回应公众需求, 形成国家治理过程中的良性互动。这样国家的权力才会逐步向社会回归, 国家与社会, 或者说政府与公民之间就会有良好合作, 政府和市场之辩最终会指向“还政于民”的初衷。
8.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思考 篇八
关键词: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法治国家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对我国法治政府确立的6个层面、24个字的基本标准,使得我国法治政府的内涵更加丰富,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发展明确了方向。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科学化和权责法定化
政府职能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行政权力作用的范围。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的职能范围很广、权力很大,政府在某种意义上几乎是“全能政府”和“无限政府”。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当今法治条件下,要求政府不要过多去干预市场上的事情,要靠市场自身去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解决,所以在当今条件下,我们要求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2004年国务院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作了明确的界定:“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
要用法治造就一个“有限与有效”的政府。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进政府职能法治化建设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当前,我国有关政府职能的组织法规范有《国务院组织法》、《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组织法对规范政府职权、约束公务员行为起了积极的作用。例如《国家公务员法》是一部重要的通过组织法规范政府职权的行为法律。该法规定了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培训、退休以及国家对公务员其他管理等问题,是我国在行政组织制度方面的主要法律规范之一,也是一部适应我国管理行政组织人员重要法律。但我国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具体的法律规范也有待修改,以更加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权责法定就是政府的所有权力均要用法律明确规定,“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要规定政府权力的边界,政府不作为的标准,政府行为的责任。“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行政权力来自于法律的赋予,行政职权法定是法治的基本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是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要求。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决策机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2004年的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都强调行政决策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对于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是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重要手段。其实在2010年国务院作出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指出,“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和强势部门以各种理由不遵守合法性审查程序,使这一制度形同虚设。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我国的法治进程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自上而下推进”的,其特点是,政府是法治建设的领导者和主要推动者,民众的作用则比较消极被动。改革开放以来,即中国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和社会转型是政府主导的。因此,中国的法治进程也表现出强烈的政府推进型特征,有能力推动社会变革的政府必然是强势政府,即拥有高度决策权和高度治理能力的政府。行政权力是一种超越于个人之上的公共力量,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维护公共利益的有效工具,又可能成为侵害公民个人权利的手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决定、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法治化建设
行政机关是执法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这一要求强调了行政执法的重要性。针对我国当前执法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执法不公,执法过程缺乏有效监督等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推进执法法治化建设。“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村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跨部门综合执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这是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海洋渔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存在的执法不力、执法暴力问题的回应。当前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以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为重点,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体制为目标。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当前应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作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针对各类执法行为,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切实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执法争议协调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定执法自由裁量行使规则,对执法自由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和严格规范,并公布执行。
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保障机制,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必须加强行政执法制度保障建设。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只把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希望寄托于执法队伍建设,还远远不够,还必须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和约束。为了保障执法机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仅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办事,遵守法律,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意识,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还需要加强行政执法制度保障建设,推动行政执法法治化建设。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法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政务信息,增强行政透明度,是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由之路。
2006年,我国中央政府的门户网站正式开通,随后全国县级以上政府及所属部门先后建立了门户网站,国务院各部门和单位及省级人民政府也建立了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2007年,国务院通过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公民的知情权提供了保障,也为构建阳光政府提供了重要基础。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是一个循序渐进,长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它需要社会各界从思想、制度、实践、法律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才能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有序。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使群众享受到更多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利于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发挥。法治政府应当力求做到阳光政府。这就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政府作出什么样的决策以及如何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结果都要及时公布,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让公众了解、监督政府是否依法行使权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加快舆论监督的法治建设,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引导机制、纠错机制、反馈机制,提高舆论监督的导向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提高通过舆论监督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识和能力,真正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程序规则,有效促进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履行职责,大力推行行政决策公开,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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