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2024-10-29

安全培训中心规章制度(11篇)

1.安全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篇一

一、安全培训目的及范围

1、安全培训目的

安全培训是培养和保持高素质员工最有效的管理办法之一,它不仅保证了员工掌握开展工作的必要技术,还起到提升公司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的作用。

2、培训对象及范围

培训对象:新入职员工、在岗员工、工作岗位调动员工、脱岗三个月以上的复岗员工等。

培训范围:公司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是整个培训活动的实质性过程和关键阶段,它关系到培训任务能否落实,培训目标能否实现。如果组织不好,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就可能出现矛盾,培训目标就无法实现。因此,为做好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应注意遵循相关原则并掌握其方法。

1、确定安全培训的课程目标

1)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燃气安全使用方法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抢险技能,并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

2)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知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流程以及有关安全部门的交叉流程,能够在本部门顺畅的开展安全工作。

3)通过各种技能培训,使受训人员进一步理解燃气行业的安全内涵,并与企业形成共识,从而提高企业的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培训计划的基本原则

1)计划的严肃性

必须坚持计划的严肃性,并应通过精心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落实计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以保证培训效果。

2)计划的灵活性

计划制定后也会出现临时性变动,这就需要公司在实施培训计划时灵活掌握。

3)计划的科学性

计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有可靠的科学依据,包括准确的信息,完整的数据资料等,这样才能使整体计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既富有创造性,又具有可行性。

4)计划的有效性

计划不仅要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而且要从众多的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以求得合理利用资源和提高效率。

3、组织实施安全培训计划的方法与步骤

1)公布安全培训计划

将安全培训计划打印并发至相关人员,以便明确其具体工作职责,并掌握培训项目的整体情况。

2)做好安全培训资源的准备

①培训管理人员、培训讲师的落实。在公司内选派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和培训讲师。

②培训场所的选择与布置。为确保培训效果,最好选择较安静的培训场所,且室内光线、温度、通风要好,使受训人员感到舒适。

③应用工具的准备。培训过程中应用的工具主要有两大类:资料类工具和设施类工具。常用的资料类工具包括安全培训教材、讲义、讨论资料、测试资料等;设施类工具主要包括白板或黑板、投影仪、幻灯机、音响器材、多媒体网络终端等。要确保工具的品种、数量和质量满足并符合培训的需要,因为培训效果的好坏来自于受训人员的听觉、视觉和心里的共同接收效果。

三、安全培训形式、周期(频次)

1、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

新入职员工培训是使新入职员工了解所在岗位安全工作的运行原则和步骤以及总体计划,应包括两部分:岗前安全理论培训和上岗安全实践培训,岗前安全理论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岗实践培训。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应采取即时培训的方式,第一时间向新入职员工灌输安全常识。

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一级):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重大事故案例,绩效考核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公司安全培训为员工调入公司的首次安全教育,之后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

2)部门安全教育培训(二级):由部门经理负责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各部门主要概况、工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安全事故的典型事例等知识。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部门安全培训应按月度进行培训,应以部门月例会为基础,对月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培训。

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三级):由主管、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班组和本岗位的安全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工作性质、服务标准等,并讲解事故教训及案例,使员工始终保持警钟长鸣。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班组安全培训应按周进行培训,班长应以周例会为基础,对每周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培训。

3、重点岗位的安全培训

公司直接从事燃气生产、加工、运输、存储、检查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及入户安检等工作的重点岗位,应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和频次,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有关问题。

2)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互联网培训手段等,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应定期开展部门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即安全活动月或安全活动日)。

4)在进行规模化的燃气设施改造、更换、维修的情况下,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参加施工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5)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公司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录存档。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日常安全培训应按总部要求和公司需要,或结合一些特定的日期和节日定期开展。

四、安全培训内容

公司的安全培训主要应由以下方面内容构成。

1、燃气安全知识(天燃气基础知识,使用、维修、养护燃气设施等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2、燃气泄漏现场应急处置(燃气泄漏的检查、现场处置、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3、具体工作技能(日常工作流程及具体内容、安检、燃气器具基本维修维护技术等)。

4、其它相关知识培训(各类表具性能及各种燃气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

5、职业道德及工作规范(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6、国家级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

可根据以上安全培训内容结合自身的特点,向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将上述知识有效地与日常安全工作融会贯通,使受训人员能够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上实现双重提升。

五、组织实施安全培训的注意事项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培训计划实施前,应召开一个相关人员的会议,一方面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另一方面为今后的培训过程中的沟通配合奠定基础。

2、密切配合,相互沟通

安全培训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针对性、专业性、长期性等特点,受训人员较多,培训过程中难免存在问题。因此,要特别强调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配合及全局观念。

3、严格监控,保证进度

要特别注意按培训计划的进度安排课程,既不要前紧后松,造成后期学员的松懈;也不要前松后紧,后期赶进度,影响培训的质量。

六、安全培训考评

在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后,要开展有效的考评工作,将考试与评分工作落到实处。

1、安全培训结业考试

每项培训结束,必须对参与人员进行理论闭卷考试、专业技能操作考核。考核标准由公司根据岗位的特性来制定统一的评分标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完毕,公司需对成绩合格与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培训档案表》的记载,并进行完整存档。

2、受训人员学习评估

公司应以受训人员在安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以及结业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对受训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并将安全培训评估结果载入培训档案资料,主要内容有:岗位安全知识掌握程度、考核成绩、员工培训效果等。其目的是:有助于公司掌握员工历次的安全培训情况,为今后的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借鉴。同时也为员工转正、晋升、加薪提供参考;对考核不合格员工的补考、处罚、降级、调职、转岗提供了有力依据。

2.安全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篇二

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对预备法官给出明确定义。《公务员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 可以面向社会, 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法官法》第十二条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 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 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其他规范性文件中亦有类似规定。我们可以结合以上规定, 将预备法官定义为: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准备被正式任命为法官的人。

虽然在细节处有所不同, 但全国各地的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 因此下文就结合我省的制度进行阐述。笔者于去年5 月参加预备法官培训, 在集训2 个月左右之后, 回到法院完成实习阶段, 并于今年3 月完成培训, 取得预备法官资格证书。经过集训和实习, 学到了许多有益于审判工作的知识、技巧, 拓展了视野, 丰富了见闻。但是, 在学习之余, 结合相关制度进行思考, 不难发现我省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存在的局限性。

二、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 培训主体存在问题

我省的预备法官培训中, 集中培训法授课任务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省高院法官和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的讲师承担, 没有安排来自基层法院的法官授课。授课讲师们在法学方面的造诣不容小觑, 但多限于理论层面。然而实际情况是, 预备法官们绝大多数来自基层法院, 他们所需要学习的是基层法院相关案件的实际操作和审判技巧。尽管讲师们也有从事过基层法院工作的, 但受现在工作观念和方式的影响, 他们所讲授的内容在实用性方面较之基层法院的法官而言, 必然有差距。

( 二) 培训对象存在问题

现行的预备法官培训对象大部分是刚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 刚刚进入法院工作的人。首先是他们刚刚进入法院, 对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还未完全熟悉, 协助处理过的案件类型很少, 没能做到带着问题听课, 培训效果不会很明显; 其次是预备法官参加培训的心态存在问题, 由于参加培训是任命法官的必要条件, 所以会有部分人是带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去听课, 而不能完全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培训效果会大打折扣。

( 三) 培训方式存在问题

首先是集中培训时间太短, 由于各地法院工作压力大, 案多人少, 所以不得不将预备法官集中培训时间压缩为两个月。在为期两个月的培训过程中, 安排的课程极为丰富, 涉及法院工作的各个部分, 每位讲师只能用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讲授一大块内容, 因此都只能浅尝辄止, 无法深入展开; 其次是培训方式单一, 培训均是通过授课方式进行, 课堂互动少, 听课太久自然会产生负面、消极情绪, 很难让学生实际掌握审判实务。再次是实习效果弱化, 各法院的基本做法是以工作代替实习, 并且整个所谓的实习阶段几乎都在一个部门完成, 最后让预备法官们上交实习鉴定表即可, 实习流于形式, 缺乏监督和有效执行。

( 四) 配套措施不健全

一是缺乏相关的制约机制, 培训纪律不够好。虽然培训时也会声明必须按时上、下课, 但缺乏严苛的管理制度, 一些学员依旧我行我素, 不能做到完全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培训, 加之自我约束力不够, 缺课、迟到等情况时有发生。二是缺乏惩罚机制, 只规定了不能缺课、迟到, 却没有对缺课和迟到现象作出处罚, 即使有相关处罚措施, 也几乎没有执行。三是缺乏监管机制, 没有对集中培训和实习阶段进行监管, 这也导致实习流于形式。四是缺乏跟踪反馈机制, 没能做到即使了解学员想法, 也就使得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年年如此, 不能有实质性的改变。

三、改进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的建议

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由来已久, 一些域外国家和地区的制度已趋于完善, 值得我们借鉴。例如德国的将大学学习、司法考试和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互相促进的制度, 再如美国的讲司法专业培训与人文知识培训结合, 以形成法官独特的人格魅力的制度。这些培训制度的对我国而言, 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 我们可以学习德国的培训模式, 在法官任命阶段保证法官的较高素质; 也可以借鉴美国的培训模式, 在培训时兼顾专业知识和人文知识, 注重培养法官的个人修养和思维方式。同时, 结合我省培训制度, 提出几点建议。

( 一) 科学安排培训师资结构

在师资结构上, 建议在原有的高级法官和法官学院讲师的基础上适当加入基层法院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 以占总体讲师比例40% - 60% 为宜, 以让预备法官掌握基层法院案件处理的方式方法, 尽快熟悉工作, 提升办案能力。为提高预备法官的实际能力, 还应邀请一些社会学、心理学等其他领域的专家学者, 数量以占总体讲师比例5% - 10% 为宜, 以从不同方面启发预备法官, 这些课程所涉知识必定能在法官们日后的工作中发挥巨大作用。

( 二) 创新措施, 转变预备法官参加培训心态

在当前“先考入, 后培训”的模式下, 只能通过制度创新来改变预备法官的培训心态。建议学习德国培训模式, 在培训之后组织预备法官再参加一次“类司法考试”, 此次考试主要针对培训内容和事务工作出题, 考试成绩作为能否任命法官的依据, 严格考试纪律, 不能使之流于形式, 切实考核学员是否具备任命法官的资格。只有这样, 学员才会全身心投入培训学习中, 转变心态, 尽可能多地学习审判知识。同时, 建议让学员在培训前自带几个问题, 在课中或课后解答, 最后要求学员填写反馈卡, 验证学习效果。

( 三) 转变培训方式

丰富培训课程方式, 可采取课堂教学、模拟法庭、参观庭审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使学员在互动中不断进步。同时, 尽可能延长集中培训时间, 科学规划集中学习和实习的时间。此外, 建议建立从高校法学院到法院、法官学院的衔接机制, 让法学院学生在学完两年基础课程后, 就其就业意向进行选择, 并有针对性地开设相关课程, 对其进行教育, 为法官职业的准入打下坚实的基础。

( 四) 加大制度保障

一是严格培训纪律, 制定惩罚措施, 切实保障学员充分学习; 二是对实习阶段进行有效监督, 也可延长实习阶段, 保证学员真正在法院各庭室实习, 这样既符合规定, 也能挖掘学员潜力, 为科学配置法官资源打下基础。

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尽管不甚完善, 但通过不断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一定会设计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预备法官培训制度。

摘要:在现代法治理论中, 法院被比喻成法律帝国的首都, 而法官则被视为帝国的王侯, 把守着社会正义与公正的入口。预备法官是法官队伍的起源, 其职业水平直接影响着中国未来几十年的案件审判质量, 影响着中国的法治进程, 对其入职前的教育培训制度必须加以重视。本文通过分析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的不足, 并结合实际, 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以期弥补制度之不足, 找出一条中国化的预备法官培训制度改革之路。

3.雪场教练培训制度亟需整顿 篇三

2022年冬奥会的成功申办点燃了国人对冰雪的热情,滑雪运动逐渐升温,但与此同时面临缺乏标准化教学体系的问题,尤其缺乏合格的滑雪指导员。快速增长的需求和合格教练员的短缺导致当前滑雪培训市场鱼龙混杂,亟待整顿。

“土教”充斥雪场成隐患

记者近期在河北、黑龍江等雪场走访发现,目前雪场培训问题不少。

首先,大部分是“土教练”。在黑龙江亚布力,每个冬季,庞大的滑雪教练员团队便会集中出现在雪场,从各行各业“转行”成为教练。他们中有的是大学生,有的夏季在外地打工,有的则是单位的职员,一个冬天在亚布力拿到2万-3万元的收入并不是难事。但在教学标准、规范以及个人资质上,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了解。有的教练滑得好,却不知道怎么把技术教给学员;有的教练则是理论知识一流,滑雪技术却完全不规范。

其次,“推、拉、扶”式教学埋下安全隐患。很多业内人士向记者反映,不管学员学没学会,很多教练就是“推、扶、拉”,一到时间小费拿到手,学员当时是挺乐呵,但是离开教练后发现自己根本没学会。

由此,安全隐患不言而喻。在亚布力滑雪场从事教练、导游工作5年的王帅鹏介绍,学会如何摔倒往往是滑雪初学者的第一课,也是滑雪中十分重要的安全保证。然而初学者在教练的“保驾护航”下很开心,离开教练就是“断了线的风筝”。

第三,缺乏明确的教学目标,敷衍心理、营销手段作祟。一些雪场教练为季节工,没有归属感,他们在授业时有所保留,通过增加授课时数来提高收入。这种营销手段不利于滑雪发展,尤其在青少年学习滑雪渐成常态的大背景下,敷衍的教学严重阻碍大众普及。

中国尚无规范标准体系

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大众冰雪部部长、中国滑雪协会秘书长王春露说,这两年滑雪人口暴发式增长,而全国仅约有8000多社会滑雪指导员,这个数字远不能满足需求。

河北崇礼万龙雪场办公室主任段建军说,这个雪季有一日接待游客量超过8000人,达到单天最高峰。按滑雪人群10%请教练的比例估算,8000人需要800名教练,但雪场有社会指导员证的正式教练为200多人。

在刚刚过去的春节,中国冰雪旅游迎来大暴发。2022年冬奥会比赛场地河北崇礼春节期间接待游客共计53.2万人次,同比增长25.8%;黑龙江森工雪乡景区接待量同比增长超90%,亚布力度假区接待量同比增长60%以上。

“因此,雪场急于求成,一个人可能从不会到会,再到去教学,也就一周到十天的时间。他们对滑雪的理念、安全性、教学都没有掌握,会给大众学者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王春露说。

雪场、个人纷纷探索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很多人滑雪时请教练只是“尝个鲜”,但是首次滑雪体验对一个人至关重要,一次不成功的体验会导致一个人不再去滑雪。青少年是滑雪运动普及的人群,滑雪教练不能抱着糊弄的态度,要量化教学,让学员真正掌握教学要领。

由于国内没有统一的教学体系,国内雪场也在积极探索,引进国外教练员和教学体系。

黑龙江亚布力滑雪场场长周轶云说,学校引进新西兰滑雪教学体系和国际滑雪学校的经营理念,开展国际化专业培训,创建具有国际水准的滑雪指导员考评体系,同时将为亚布力滑雪场开发更完善、优质的滑雪教学产品体系。河北崇礼太舞雪场经理陈钢说,太舞雪场2015年底正式运营,教练全部来自新西兰的团队。

除雪场外,体育个人也在积极行动中。为将自己对滑雪培训产业的思索付诸实践,前国家队高山滑雪运动员郝世花2012年在崇礼创办了国内首家私人职业滑雪学校,专注于提供滑雪教学标准化的第三方服务,研发符合国情的滑雪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目前,已有近500人获得国家滑雪指导员职业证书。

王春露表示,中国滑雪协会将大力推动社会滑雪指导员队伍发展,这也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工程。由于中国还没有属于自己的滑雪教学体系,所以我们要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体系,目前正在规划当中。

4.学校安全培训制度 篇四

1、学校党政一把手必须时刻绷紧“安全重于泰山”这根弦,认真贯彻关于“安全防范”的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有关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制订好有关工作计划,排好行事历,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2、对在校师生员工每学期集中培训两次,使安全防范工作在全校人人清楚要点,个个明白职责。

3、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培训一次,以作报告、看图片录像、外出参观、实际操作演练、请专家开讲座等形式,使所有成员既是安全工作战斗员又是技术员。

4、各班利用每周一次的主题班会、安全校本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灌输。

5、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模拟演练。

6、认真总结经验,写好自己的工作总结或心得体会一份上交。

7、实行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失职者按制度给予严肃处罚。

5.信息安全培训制度 篇五

为了进一步规范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提高信息安全责任人的业务素质,特制定信息安全培训制度。

1、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计划作出安

排;

2、成立业务学习小组,定期组织业务学习。

3、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课时的专业培训;

4、工作人员必须完成布置的学习计划安排,积极主动地参加

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活动。

5、有选择地参加其他行业和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鼓励参加

其他业务交流和学习培训。

6、支持和鼓励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自学。

6.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制度 篇六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法制责任观念,预防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确保生产、消防、治安、交通和物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3、职责

3.1 各部门主管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培训需求。

3.2 人力资源部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3.3 对员工实行三级培训教育。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新入职员工的安全培训;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取证及复审工作;

3.4 各部门负责安全防范及措施,劳保防护用品制度,消防器材使用,本部门操作安全隐患及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

3.5 生产部负责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3.6 班组负责岗位责任制、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排除不安全隐患、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的培训;

3.7 安全员负责公司整体安全培训效果的检查。

4、程序

4.1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4.1.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当参加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1.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4.2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4.2.1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工)、试用人员、长期实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均需经过公司(厂)、部门(车间)、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2.2单位内部调动以及离岗1年以上的人员需持有关调令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变更手续,接受部门(车间)级、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在本车间内部岗位调动需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之间调动需接受部门(车间)级、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

4.2.3三级安全教育过程实行“三级安全教育档案”管理模式,每年年末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下一年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各部门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部门和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落实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每次培训进行效果评价,并填写相关记录。4.2.4“三级”安全教育相关规定

(1)公司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2)各部门必须建立完善二、三级安全教育教材台帐、试卷。(3)培训内容

※一级(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 ●有关事故案例; ●防范措施。

※二级(车间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级(班组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得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有关事故案例等

4.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特殊作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独立作业。

4.4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运前,生产部委派技术人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5 其他人员安全教育

4.5.1 相关方的安全培训教育:公司应对相关方(承包商、供应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开展工作。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安全教育培训。4.5.2 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公司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活动路线应由专人带领。

4.6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各部门在培训、考试时必须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对培训、考试的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并做记录。

4.7班组安全活动

本单位班组安全活动定于每天班前、班后会进行,每次活动时间要求不少于10—15分钟,每周至少要有一次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记录要有参加人员签到。

班组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①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③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④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⑤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 ⑥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⑦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 ⑧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⑨其他安全活动。5.相关记录

7.中国公务员培训制度好在哪 篇七

我们如饥似渴地向书本学习, 向实践学习, 向外国学习, 向一切有实践经验的人学习。为此, 中国共产党提出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学习型国家, 要把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建设成为一个学习型政党。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法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试行) 》规定, 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中央组织部主管, 所有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培训的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中国有700多万公务员, 他们基本上是各级党政机关中的干部。此外, 中国还有国有企事业单位中超过5000万的干部。所有这些干部都要不同程度地接受学习和培训。

培训机构超过5000家

中国有着庞大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目前, 全国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有5000多家, 主要分三种类型。

第一,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 它们是培训的主渠道。在国家层面有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延安干部学院及大连高级经理学院。在地方层面的有33个省、部级党校, 以及数以千计的市、县级党校。目前, 全国可同时培训130多万干部, 每年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的干部多达1600万人次。

第二, 部门和行业的培训机构。目前, 全国中央一级的部门所属培训机构有75家, 此外还有中央企业所属培训机构53家。它们主要负责基层干部和企事业单位, 从事一般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干部的培训。

第三, 高校和科研院所。全国包括著名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在内的13所重点大学, 以及中国社科院等国内一流的科研院所, 均针对公务员专门开设基础性、学术性的课程供各级干部选修。

此外, 中国每年还会选送一些干部到国外大学和教育培训机构进修学习, 如美国哈佛大学、英国剑桥大学、法国国立行政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 等等。

培训体系完整立体

中国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

第一, 理论与意识形态教育。政治上的坚定, 源自理论上的清醒。所有公务员必须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与教育, 熟悉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 以及根据中国自身实践形成的国家主导意识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一理论体系是当代中国现代化经验的总结, 是当代中国各项事业的核心价值和指导思想。在中国, 它也被称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以及“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

中国是一个大国, 必须具有大致统一的思想, 才能有统一的国家, 才能有效管理国家, 才能比较顺利地推进国家的各项事业。教育和培训让所有干部都能够接受国家和党的统一的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教育, 以此来统一作为精英和管理者的公务员群体的思想与行动, 进而统一整个国家前进的步调。

第二, 党性教育。所谓“党性教育”, 主要是针对官员的个人行为和操守教育。这是当前中国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党性教育又可细分为:“忠诚教育”, 即政治道德教育, 要求干部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其中最直接的就是教育全体干部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道德教育”, 提高公务员的个人品德修养和提升他们的精神境界;“廉洁教育”, 教育公务员保持清正廉洁, 做到廉洁从政, “干净做人”。

第三, 知识与能力教育。这通常分为综合知识和实践能力两方面。虽然现在中国的公务员大多具有高等教育的学历背景, 但当今世界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 担负国家与社会治理重任的干部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 因此需要不断地学习、终身学习。如今, 中国大批公务员每年都要到党校、高校以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接受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科学技术方面最新知识的培训。

中国干部培训不仅注重书本知识的学习, 也十分注意引导公务员向中国自身的实践学习, 着重于他们实际工作能力的提升。在党校和其他各类干部学校的学习培训中, 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学员之间的互帮互学和实际经验交流。此外, 还有独具特色的现场观摩与现场教学, 让来自各地和各个方面的公务员了解社会治理的最新经验和典型。通过实际经验的学习和交流, 学员互相启发、借鉴经验、吸取教训, 提高开展实际工作的能力。

投入大量资源精力

为了有效地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中国的各级党政部门投入了大量资源和精力。

其一是师资保障。目前, 全国从事干部教育培训的教职工总数达25万多人, 仅全国党校系统工作人员就约有10万人。师资的总体要求坚持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在拥有一支素质较好的专职教师队伍的基础上, 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还聘请各级领导干部、学术名家、先进典型、优秀基层干部登上教育培训的讲台。

其二是教材保障。中国成立了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 负责干部培训教材的宏观指导和审核把关, 确保教材质量。从2002年开始, 共组织编写了四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用教材, 都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亲自作序。此外, 中宣部、中组部每年也定期向党员干部推荐学习书目。

其三是经费保障。各级政府都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保证工作需要。为了加大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力度, 近年来中央财政还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 以支持当地的干部培训。近年来, 中国社会科学院也接收了来自中国西部地区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高校教师来院进修。

中国的公务员教育培训是制度化的, 不是凭借个人的兴趣和爱好进修学习, 而是一项强制性的制度。因此, 国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与评估制度, 以保障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其中包括对参训人员的考核和对培训机构的考核与评价。

在参训人员的考核方面, 中国各级公务员都有个人教育培训档案。各级组织对其所属的公务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进行核实和登记, 并作为公务员任职与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对培训机构评估方面, 中国制定了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 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进行评估。

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 虚心使人进步, 骄傲使人落后。新中国成立以来, 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 不断地进取学习成为中国执政党乃至中国社会的信念与共识。

8.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篇八

[关键词]审判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路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为司法界迎来了春天,为保证司法公正、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方向。以审判为中心是刑事诉讼领域的问题,因为刑事诉讼程序涉及多个机关的多项诉讼活动。“中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相较于侦查、提起公诉活动而言,明确审判的中心地位,而侦查、起诉活动只存在于刑事诉讼领域。根据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审判才是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并科以刑罚的关键环节,因而刑事诉讼活动应该以审判为中心。

一、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质内涵

法治国家应该以审判为中心。因为,审判机关行使国家的刑罚权,不仅要树立司法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还掌握着被告人的命运,关系着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法治国家以审判为中心是毋庸置疑的。

以审判为中心主要包含三个层面的含义:

(一)刑事诉讼程序以审判为中心

从诉讼阶段上看,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应当以审判为中心。以审判为中心是以庭审为中心的前提基础。

在刑事诉讼环节中,以审判为中心主要是相对于以侦查为中心而言。纵观世界各国的司法模式,采取对抗式诉讼模式的国家更容易以审判为中心,因为控辩双方的力量尽可能地达到平衡,更容易形成控辩审三角诉讼结构,也更容易以庭审为中心。现代法治国家都是以审判为中心,我國试图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是基于目前诉讼制度的设计使审判权相对弱化,没有达到其应有的效果,侦查权相对于审判权而言,过于扩张。加之,辩护权的限制,导致的结果是侦查权诉讼化较弱,侦查活动不围绕审判活动展开。进一步可能会导致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搜查扣押的现象频繁发生。

(二)审判以一审为中心

从审级制度上看,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应当以一审为中心。审判程序主要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一审程序是认定案件事实和采信证据的关键环节,是其他审程序的基础,由此应该以一审为中心。

法庭审判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案件的事实认定和证据的采纳与排除,一审距离案件发生时间最近,是继审查起诉之后的第一道工序,各类证据,特别是证人证言,距离案发时间越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就越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越准确。审级越高,对证据的采信越困难,对事实的认定越容易出现偏差,案件事实的认定和证据采纳的活动应尽量在一审活动中完成。

(三)一审以庭审为中心

相对于庭审前的准备和判决文书的送达,庭审是整个审判活动的中心环节。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上陈述己方主张,针锋相对,影响法官的判决,得出对己方有利的判决。审判机关主要靠正确地定罪、量刑来实现国家赋予的刑罚权,而定罪和量刑活动主要在庭审活动中进行。因此,审判活动要以庭审为中心,庭审前的准备和判决文书的送达都要围绕庭审来进行。1

与庭审中心相对应的是司法实践中的“庭下审”和“书面审”。庭审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审判活动在控辩双方及相关诉讼参与人地参与下,在法庭上完成;二是法官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主张后形成了心证。没有在法庭上形成心证的“庭下审”,及没有控辩双方和相关诉讼参与人参加的“书面审”,都与庭审中心相违背,也是不符合诉讼程序的,必须予以改革。

二、我国审判中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机关缺乏对侦查机关的诉讼化指引和监督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是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这一规定,使得审前追诉程序中,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是一种无主次平等关系。整个侦查程序基本上是由公安机关一家进行“操作”,各行其是,不仅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也会产生司法不公现象。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缺乏直接有效的制衡,甚至造成以侦查为中心的实际格局。实践中又过分强调了各自的独立性,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相互扯皮的现象。

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同承担控诉职能,起诉成败与否,最终取决法庭审判。因此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诉讼活动应该以审判为中心,根据庭审认定事实和采纳证据的规则来调查收集证据。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的学养和思维方式不同,2检察机关直接参加庭审,更容易按照审判的规则,来准备控诉的证据和材料。但是,起诉必须以侦查为前提,侦查又往往因追求时效性而忽视了司法的评判性,这就造成了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关系的不顺畅。司法实践中,应加强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诉讼性监督、指挥和引导。

(二)司法权不能有效控制侦查权

从我国的诉讼流程来看,侦查程序是最为重视的阶段,这与西方国家重视审判程序不同。公安机关的侦查在整个刑事诉讼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但是,侦查程序却是诉讼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法治化程度较低。3司法实践中,冤案错案的发生大多开始在侦查阶段。

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权力过大,有些情况下侦查程序本身就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人权。正如丹宁勋爵所讲“侦查权也可能被滥用,而这种权力一旦被滥用,任何暴政都要甘拜下风”。4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主要通过强制措施来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强制措施又涉及到基本人权,因此,必须要严格规范强制措施的实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强制措施的规范有重大意义,但是强制措施不受诉讼化控制的局面并未改善,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在我国现有的强制措施中,除逮捕要由检察机关批准外,其他强制措施的实施均可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自行执行,而且缺乏相应的司法审查、对采取强制措施后的监督和有效地救济,以致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搜查扣押现象发生。5

(三)司法权不能有效制约公诉权

司法实践中,公诉对审判有预决效力,司法权不能有效制约公诉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法院无权驳回,也不得拒绝开启审判程序。审判机关可以要求检察机关继续补充材料,但是不能退回补充侦查,导致了庭前审查的虚化;二是尚未贯彻一事不再理原则。审判机关对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的无罪判决十分保守,会要求检察机关反复补充材料,补充证据。已经做出的证据不足无罪判决,也不具有稳定性,在检察机关收集到新的证据之后,审判程序会再次被启动。

公诉权脱离司法权的控制,既不能有效地保证被追诉人的权利,也难以防止公诉机关的错诉、滥诉。冤假错案的形成,源头上受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影响,但公诉权对侦查权制约的虚化性,以及司法权对公诉权审查的无效性,也是催生冤假错案的原因。

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途径

以审判为中心并不是认为侦查、审查起诉等程序不重要,而是塑造一种理念,规范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秩序,使侦查、起诉活动围绕审判活动进行,使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主要在一审程序中进行,使控辩双方及相关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主要在庭审中进行,是法官心证的形成基于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质证活动。

立法和司法实践表明,我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尚未形成,还存在着较多问题和阻力,因此,需要进一步的深化改革。

(一)确立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诉讼化指挥、引导和监督

检察机关作为刑事诉讼结构中的一方,其控诉职能主要在庭审中完成。在庭审中,作为控方的检察机关在法官的主持下指控被追诉人的罪行,与辩护方直接正面地交锋。检察机关直接参与庭审、与辩方积极对抗,其指控行为接受法官的审判,这决定了检察机关更加清楚法官是如何认定事实,采信证据,控方的主张如何才能对法官心证的形成产生影响。检察机关通过事实材料和证据材料影响法官心证,比侦查机关更有优势。但是,检察机关除对少数案件享有侦查权外,是不能直接调查收集证据的,必须依靠偵查机关抓获被追诉人、调查收集证据。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的权力配置及各自的职能决定,必须要厘清关系。

关于检警关系,应该建立公诉人为主导的审前格局,推行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增强对侦查机关的监控力度。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应当将承担侦查职能的警察划分检察机关领导和管理,采取司法警察与治安警察相分离制度。另外,还要建立检察机关对立案、撤案、结案的统一审查制度,防止执法机关擅自分流案件。6

(二)通过诉讼机制的完善,加强对侦查权的制约

侦查机关无法通过自我监督的方式来实现制约侦查权的效果,应当设立专门的审查机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进行中立性审查。西方各国为防止侵害公民的各种自由、权利等,设立中立的法院,对侦查活动进行司法控制,反映了侦查权良性运作的基本规律,应该成为我国程序改革的发展方向。7

侦查活动除了逮捕需要检察机关批准外,其他的侦查活动主要由侦查机关自行决定,自行执行,内部监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搜查、扣押等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侦查手段获得的证据,在庭审中不能被采纳。以审判为中心,应该在侦查阶段,引入诉讼机制,使调查收集的证据能够在庭审中发挥作用。否则,将会降低诉讼效率,浪费诉讼资源。对涉及公民权益的侦查行为,如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搜查、扣押窃听、通缉等由法官发布司法许可令状。当然,在紧急情况下,侦查机关可以先采取强制措施,但事后要及时向法官报告,法官组织听证会,听取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作出书面裁定。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如果不服裁定,还可以提起申诉,由法官通过开庭的方式予以审理,并作出裁决。以审判为中心的,将侦查活动纳入诉讼化轨道。8

(三)完善和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直吸引着社会公众和媒体舆论的目光。2010年出台了两个证据《规定》,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也对非法证据排除做了大幅度修改,希望能够从根本上消除刑讯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是解决程序违法问题最为有效的途径。有一项调查表明,新《刑事诉讼法》生效后的第一年,全国刑讯逼供案件数量与上一年相比下降了87%。9但是刑讯逼供并没有完全消除,非法取证的问题在实践中还时有出现。因此,要迫切地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需要排除的非法证据的范围有两类。一类是采用非法的手段收集的言词证据。另一类是不符合法定程序收集到的物证、书证。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实物证据虽然是非法取得的,但如果不影响司法公正,则不予排除;即使影响了司法公正,如果可以补充或解释,也不予排除。司法实践中,非法实物证据往往是不排除的。另外,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言词证据为线索,而收集的物证和书证,即“毒树之果”,是否应当予以排除,法律没有规定。由此可见,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是很有限的。立法上,在排除非法证据的范围上还应当加以完善,严格排除非法实物证据和毒树之果,否则,无法从源头上消除侦查机关非法取证、侵犯人权的行为,也不能有效地以审判为中心。

在庭审中,法官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首先,放宽非法证据排除的启动条件,只要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直接提出被告人遭受刑讯逼供、侦查机关存在非法取证行为即可。其次,将证据取得是否合法的证明责任有辩方转移到控方身上。由控方证明证据取得的合法性替代由控方证明证据去的非法性。为了提高诉讼效率,非法证据排除不一定非要在审判中采用,在审查起诉阶段,在证据开示和庭前会议中,只要发现了非法证据,就应该立即排除。

(四)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9.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篇九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厂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二、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这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日常安全教育

石料厂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石料厂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且。

四、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主管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五、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

按照有关矿产资源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现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任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设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责任制工

1、明确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

3、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保驾护航。

4、每年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纳入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管理目标纳入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工作考核。

5、每年由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安委会”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投入应按照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合理提取。

2、安全投入使用每年根据实际由“安委会”报请石料厂提取,建立专款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投入使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写出投入计划,报石料厂安委会批准方可使用。

4、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5、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应由“安委会”写出计划报石料厂批付。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作业时必须办理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要明确作业的地点、时间、范围、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等。

2、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指挥,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无证或手续不全、作业票过期、安全措施没落实、地点或内容更改等情况下,一律不准作业。

4、特殊作业时,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悬挂相应的警示标识,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职责。

5、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救援设施,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

6、作业中途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高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进行安全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三、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账保存期限为一年。

管理人员学习制度

为提高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在公司内部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促进公司的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对公司管理人员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1、每人每月学习一本或一本以上书籍。

2、学习过程中要求作读书笔记、读书体会。

3、对报刊、杂志经常用性阅读和学习。

4、公司提供相关专业书籍化借阅。

5、每月26日最后一次调度会,把本人本月的学习体会进行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6、对每月的学习情况进行“好、中、差”评议,并作好记录,表现突出的张榜公布。(差:60分以下;中:60分—80分;好:80分—100分)

7、每年个人先进的评比,年终资金,以学习情况作为参评条件。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第三条

本制度由安委会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条四条

财务室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力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本单位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本单位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第五条

劳资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第六条

安委会是职工工伤事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本单位进行事故调查。

第七条

工会负责同志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第八条

财务室负责财条业务结算。

第九条

工会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突击手安抚工作。第十条

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对医疗期满意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安委会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第十二条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这委会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

事故后安委会应及时到保险本单位办理相关赔付事宜。第十四条

相关记录永久保存。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耿病,保护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工作,经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部门、本间的职业健康管理台账及相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 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部门、车间各作业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部门、车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现,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宜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建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力资源专员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进、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档案管理员要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五、立卷应根据基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公司档案管理员都要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2、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3、发产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4、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5、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根据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择用防静电质地和防尘的布料或材料。

挖掘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挖掘机械设备岗位职责:

(一)挖掘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挖掘机械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挖掘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挖掘机械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挖掘机械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使用状况。

6、组织挖掘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挖掘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起挖掘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越载运行机制,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厂内插车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不得上岗作业。

3、对特种作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

4、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办理作业票。

6、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部门领导报告不准擅自处理。

禁火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1、石料厂炸药库周围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特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石料厂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用业。

8、石料厂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炸药库周围,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作业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炸药库周围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石料厂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石料厂用火作业审批表》。

10、石料厂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二、石料厂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1、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2、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4、在输油管首、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5、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6、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安全环保部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违规行为。

4、设立专职企业、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对这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违章行业进行监督。

5、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的人员不准上岗工作。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2、安全会议各级领导无特殊情况都要按时参加。

3、例会(1)石料厂每月一次,参加人员:车间中层以上干部。(2)车间每周一次,参加人员:班组长、工段长。(3)班组每日一次,班前班后会,全体班组成员参加。

(4)特殊情况:立即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对应解决实施的办法。

(5)石料厂会议的内容及时通报全厂员工。

安全生产奖征管理制度

1、考核方法: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领导负责对石料厂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2、考核内容: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服务质量及承诺总现情况。指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面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3)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作业等情况。

(4)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5)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情况。

(6)凡在日常工作工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1)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2)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元至3000元。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禄丰县腰站鲁家村石灰厂生产场所和库房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生产场所和库房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

三、职责

1、结合管理部负责制定生产场所和库房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的制定,并进行。

2、检查,监督实施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场所和库房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措施的落实,进行

3、日常检查,并做了记录。

4、行政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

四、内容

(一)防火、防爆管理

1、各单位易燃晚爆物品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储存和使用。

2、各生产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和标准为生产场所和库房配置消防设施,消防设施不得挪做他用。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3、在生产场所和库房进行动火作业按照公司《作业许可证管理》理办理动火作业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4、行政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施,并进行维护和更换。

(二)防尘、防毒管理

1、存在粉尘、毒性危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和库房应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设置防尘、防毒设施,并经常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2、各单位要按《职业卫生管理理制度》的规定为员工配置适合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在生产中正确使用。

3、综合管理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各单位防尘、防毒管理情况。

4、各单位应建立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台帐。

消防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指挥:

由石长指挥,厂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所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灭火组,当班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起初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

3、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4、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事故管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由于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施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施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时行调查,一般事故由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设备安全,做到正确使用,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盍,特制定本制度。

2、各车间应实行专机负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3、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上岗合格证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

5、必须坚持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6、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保证设备清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2、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4、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是调离,并妥善安排发其工作。

5、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6、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7、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各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10.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篇十

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是实现生产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1、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4)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6)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7)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8)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2、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

(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4)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5)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6)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7)工厂、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1.安全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篇十一

关键词:培训包 钟表维修工 职业

1 钟表维修工“职业培训包”的实验性培训

1.1 培训时间。2014年3月10日到21日,50课时,钟表维修工初级,19人参加培训,16人取证。2014年4月7日到18日,75课时,钟表维修工中级,15人参加培训,15人取证。

1.2 验证分析和研究。通过实验性培训,对所开发的“职业培训包”进行验证,并根据验证结果对开发的“职业培训包”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验证的主要内容是:①标准包的完整性、创新性和可行性。标准包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岗位技能的需要,与本市企业先进生产经营技术、设备、工艺水平相一致,满足培训目标的要求,培训标准是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和适用性。②指南包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指南包内容充实、指向性明确、便于使用者(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学员)选择。③资源包的先进性和多样性。资源包满足各类人员对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面授、函授、自主学习等)的要求。④培训模式是否先进、多样,能达到培训目标的要求。

1.3 职业技能鉴定。实验性培训结束后,按照培训包制定的要求向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职业培训包”的职业标准、鉴定标准和鉴定试卷进行技能鉴定。因此实验性培训得以圆满完成。

2 持续改进管理制度的研究

为了加强钟表维修工职业培训包持续改进管理,保证钟表维修工职业培训包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钟表维修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津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61号)精神,为了培养更多的钟表维修工合格人才,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持续改进管理制度。

2.1 目的。持续改进管理制度是针对钟表维修工职业培训包开展的持续改善活动,是培训包工作计划的某一项工作的细化。项目改进计划能使全部教师和学员的潜能得到发挥,增进其被重视感和归属感,更能提高每位教师分析判断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如果实现全体培训参与者参与持续改进,必定能提升整个培训包项目的实施效果。

2.2 适用范围。持续改进管理制度适用于参与培训包项目日常工作的全部教师、学员、学院领导、企业项目负责人和所有希望为培训包项目更加完善提供帮助者。

2.3 管理机构。持续改进管理由学院“骨干校项目建设办公室”直接负责和管理并按照要求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和相关数据的采集,并接受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指导和学院的检查和监督。

2.4 内容

2.4.1 课程建设体系和不同模块培训体系的持续改进。①每年组织培训包参与教师对国家职业标准进行系统深入学习。②定期检查培训包文本的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新技术应用等相关知识,需要在国家标准之上有一定的提升。③定期更新能力单元要素内容以适应钟表行业动态发展需要,使培训内容与企业要求一致。④定期举行教师在一线钟表维修岗位培训,以确保教学师资的先进性,使培训教师讲授内容贴合生产实际。⑤随时对培训场地设备进行调整,改进。使培训设备时时发挥最大的培训效能。⑥定期更新职业指南文本,使学员了解最前沿的行业发展动态和相关知识。⑦根据教学反馈的内容,结合真实市场需求变化,不断修改完善培训指南文本。⑧根据对学生教学情况的研判,定期对基础培训模块进行完善,使之适应不同层次的学生。⑨随时根据钟表维修新工艺新技术,补充和改进拓展培训模块,使培训紧跟行业技术前沿。⑩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情况,主动修改行业培训模块,使学生随时了解行业前沿动态。■定期举行教学资源研讨会,请行业相关人士介绍相关情况,以完善教学资源。■学院领导和天津海鸥表业总公司专家不定期对培训课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归纳,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模拟考核平台,使考核平台能够真实体现学习者的能力和水平。

2.4.2 通过与企业专家交流推动持续改进管理。①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并撰写企业调研报告和对培训内容的调整意见。②定期组织企业专家对课程进行论证,并提出针对课程的相关完善意见。③定期到企业,对通过企业对培训学员的评价进行总结反思,完善课程建设。④通过对先进企业和整个行业的调查,总结,定期更新新技术动态信息。⑤通过对企业技改项目的调研,调整完善职业技能水平项目的案例体系。⑥通过定期与杭州,上海,南宁等钟表行业的同行进行交流,使培训包项目使用的范围更广。

2.4.3 通过与学生的交流使持续改进管理得以完善。①教师随时听取学生在学习中的感受和意见,完善教师自己的教学效果。②定期收集希望参加培训的人员的希望和诉求,通过改进完善满足他们的需求。③每期培训完成后学员对整个课程进行评价,使持续改进可以有的放矢的进行。

与此同时,钟表维修工职业培训包提供了大量的职业信息、就业岗位信息,为我们培训学员培训、择业、就业搭建服务平台。目前钟表维修工职业培训包已经和一家钟表维修单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得到了培训学院和企业的充分认可。

参考文献:

[1]白洁,张永红,只井杰,高立荣.基于校企合作开发“职业培训包”项目的研究与实践[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3(12).

[2]李茹.“职业培训包”功能分析与基本框架搭建[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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