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

2024-10-23

关于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精选10篇)

1.关于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 篇一

关于xx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调查与思考

xx县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县。据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统计,全县常年外出务工人员达14.5万人以上。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沿海地区经济不景气,去年下半年以来,外出务工人员纷纷返乡,至年底止,全县返乡人员达3.5万人。目前,金融危机尚未见底,随着金融危机影响加深,农民工返乡人数有可

能进一步增加。如何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本人经过调查思考,特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要切实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的领导。建议尽快成立高规格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劳动、民政、财政、工商、税务、教育、农业以及工青妇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办公室。要逐乡逐村建立返乡农民工台帐,由乡村干部、党员跟踪服务。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县内外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新做法、新经验。

第二,要广开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门路。一是发展支柱产业,消化一批。按照扩大内需的要求,大力发展粮食、烤烟、养殖、蔬菜、水果等农业支柱产业,使相当一部分返乡农民工进入农业生产序列。要把解决耕地抛荒问题同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结合起来。二是加快项目实施,吸纳一批。对“三农”建设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其它项目等,凡属具备条件的,要想方设法尽快开工。三是利用招商成果,容纳一批。对近年来的招商引资项目,要快落地、快开工、快建设、快投产,优先容纳返乡农民工进工业园区务工就业。四是积极挖潜,鼓励本地企业稳定一批。对经济危机期间不裁员、不减员的各类企业,政府要给予奖励和扶持。五是自主创业,扶持发展一批。县劳动部门要举办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班,鼓励帮助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工商、税务、国土、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引导。六是主动出击,争取输入地稳定一大批。县劳动部门要以实地走访或致务工人员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动员务工人员想方设法在劳务输入地积极寻找新的其它就业门路,尽最大努力在原工作地留下来,从源头上减少返乡大军数量。七是免费技能培训,及时提高输送一批。县劳动、农业等部门要采取培训实体(学校)培训、专业重点急需培训、企业新招工成批培训等方式,分解返乡农民工培训任务,千方百计多培训返乡农民工,提高他们的技能和就业竞争能力。

第三,建立稳定的农民工信息沟通渠道。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广泛收集县内外用工信息,及时发布,方便农民工求职,为他们提供多方面的优质服务;另一方面规范乡镇劳动保障站的运作,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使乡镇劳动保障站发挥作用,对返乡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收集反映农民工在外的真实情况,县劳动部门还要在本县劳动力输入较多的沿海地区建立基地,及时了解农民工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分析总结农民工工作经验、教训,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决策,积极应对,争取主动。

第四,要营造有利于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以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为己任,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主动搞好服务,讲大局,做贡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令)的要求,把党和政府对返乡农民工的关怀落实到他们身上;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本部门涉及农民工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民工工作。如有只顾本部门利益,阻碍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要从严从快查处。各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要加强监督,千方百计营造有利于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 篇二

1 合作社基本情况

徽县兴农桑蚕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1年4月组建成立, 住址在徽县栗川乡闫庄村, 现有合作社成员55人。主要从事桑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繁育和推广;优质蚕茧生产、收购、加工和销售;蚕药具购销;桑、蚕系列新产品开发等。是目前我市首家、也是唯一一家蚕桑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自组建成立以来, 在县、乡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市、县有关部门的关怀支持下, 遵循绿色、低碳理念, 坚持“立体、循环、高效”的开发思路, 围绕“二年打基础, 三年初见效益, 五年大见成效”的奋斗目标, 不断加大投入, 夯实发展基础, 探索总结并积极推行“10+1+1+1” (10亩桑园, 配建1座养蚕大棚, 1口沼气池, 1眼集雨水窖) 种养模式, 从而建成了一处全市规模最大、科技含量较高、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兼得的生态蚕桑示范园, 初步形成了现代蚕业发展的雏形。

一是桑园建设初具规模。先后流转闫庄村苟家沟流域土地32.4hm2, 从浙江引进农桑12、农桑14、育711等优质良种桑苗50多万株, 按照“高标准栽植、规范化建园”的要求, 建成密植丰产桑园26.7hm2。通过全面落实耕挖除草、修剪养形、施肥浇水、治虫防病等管护措施, 桑树长势良好, 桑园逐步成林投产。

二是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按照“10+1+1+1”模式, 建成长20m、宽6m、高2.2m, 有效建筑面积120m2的蚕鸡养殖兼用大棚17座;小蚕专用共育室2座12间240 m2;配套建成养蚕大棚蚕台356m2, 养鸡设施11套;建集雨水窖18眼, 沼气池10口;架设了500m输电线路, 保障了生产区用电;硬化了从闫庄村至园区1 000m主干道, 拓宽沙化了田间作业道路, 开挖了边沟, 平整了路面, 并铺设了办公区到生产区道路;绿化美化了办公区环境。

三是技术装备有所提高。配套安装了桑地滴灌设施;购置旋耕机4台, 除草机2台, 桑枝剪伐机2台, 机动喷雾器10台;添置茶叶加工设备1套, 桑枝食用菌设备1套 (粉碎机3台, 常压锅炉1个, 装袋机1台) 。同时购置玉米剥皮、脱粒机2台。实现了桑园管理机械化, 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

四是品牌建设有序开展。在着力打造高效蚕桑基地, 开发蚕茧、肉鸡、桑园生态乌鸡、桑枝食用菌、桑叶茶、蚕沙保健枕等系列产品的同时, 2012年12月申请注册了“鑫农”牌商标。今年计划发展电子商务, 开设网店, 对开发出来的系列产品进行网上营销。所有这些, 不仅有益于增加合作社及其产品知名度, 推动产品走向全省、全国市场, 扩大营销范围, 而且有益于提高产品质量, 扩大产品规模, 增加经济效益。

五是综合开发初见成效。坚持一边建设一边生产, 突出综合开发和副产品利用, 2013年合作社创建的示范园实现生产经营总收入126.23万元。其中:春季饲养家蚕普通种50张, 产鲜茧2 025kg, 秋季饲养原种80张、400g蚁量, 繁制一代杂交种5 280张, 产值24.87万元;引进陕西黑河乌鸡4 200只, 进行桑园生态放养, 利用大棚饲养肉鸡三茬、6 000只, 产值70.50万元;利用桑枝袋料栽培食用菌8 000袋, 春节期间大量成熟上市, 预计实现产值10万元;在桑行套作玉米6.67hm2, 产商品玉米4.5万余kg, 套作马铃薯4.67hm2, 产商品薯10.7万kg, 套作黄苓13.33hm2, 产值16.86万元;开发蚕沙保健枕400只, 产值4万元。

六是示范带动效应显现。通过创建示范园, 不仅转移消化了闫庄村和邻近村社大量闲散劳动力, 而且吸引闫庄村、郇庄村和成县红川镇韩庄村6人打算进驻园区承包经营。2013年带动农户务工增收35万多元。同时, 辐射带动栗川乡栗亭村更新改造老桑园5.3hm2, 郇庄村新植桑园1.33hm2。

近两年先后到示范园检查、视察工作的省、市、县相关部门领导达11批90多人次, 邻县及本县组团到示范园考察、考核、观摩的共6次100多人次。2012年该合作社创办的苟家沟高效蚕桑示范园被确定为市级示范点。

2 主要做法和经验

2.1 高点起步, 科学规划

该合作社一开始就设想把蚕桑核心基地当做示范园区办, 努力打造特色亮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始终坚持市上提出的“省内叫得响, 市内创一流, 县区树标杆”的要求。为了提升标准, 先后多次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现场勘查、开展咨询论证, 广泛采纳意见建议, 不断完善建设思路。在此基础上, 邀请甘肃农业大学编制了“徽县兴农桑蚕农民专业合作社苟家沟高效蚕桑示范园可行性研究报告”, 绘制了平面效果图, 制定了五年发展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 达到提高创建标准、提升发展层次的目的。

2.2 实事实办, 争取支持

起初组建专业合作社创办蚕桑示范园, 在陇南没有成功范例, 而且需要大量前期投资。在缺经验、缺技术、缺资金的情况下, 合作社一班人一方面协调流转群众土地, 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 迅速启动栽桑建园工作。通过苦干实干, 该合作社当年就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3.33hm2, 建密植丰产桑园13.33hm2, 搭建活动板房6座。该合作社实事实办、以干克难的举措, 赢得了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近几年, 扶贫、发改、商务等部门先后列项5个、投资153万元, 扶持该合作社创建示范园。

2.3 创新模式, 提高效益

该合作社在种桑养蚕方面探索总结出“10+1+1+1”模式。同时, 大力推行“桑薯”、“桑桑”、“桑药”、“桑菌”种养模式。在此基础上, 利用桑枝、蚕沙、桑芽等副产品, 开发食用菌, 研制桑叶茶和蚕沙保健枕等产品, 延长产业链条。从而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 提升了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 走上了以“优质、高产、高效, 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为特点的发展路子, 基本形成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框架。

2.4 强化培训, 提升技能

兴农桑蚕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走出去”与“引起来”结合, 采取以会代培、委托培训、跟班学习、外出参观等多种方式, 积极培养复合型、技能型人才。一是组织人员专程到江苏南通蚕桑主产区和康县长坝镇蚕桑示范观光园观摩, 学习经验;二是举办栽桑暨桑园管理技术培训会, 培训社员和农户120多人次, 发放技术资料200多份;三是派员参加了“陇南市蚕桑产业开发专题培训会”, 聆听国内知名专家的专题讲座;四是委托徽县蚕种场培训技能型职工3名。同时, 结合生态鸡养殖、桑园间作套种, 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 培养复合型、技能型农民30人次。

2.5 内引外联, 促产促销

该合作社先后与徽县蚕种场签订了蚕种产销协议、与甘肃新丝路有限公司达成了蚕茧产销协议、与陕西汉中蚕种场签订了蚕种生产合同。在此同时, 积极发展农超对接, 与徽县大华超市和畜禽屠宰场等分别协商洽谈了供货协议, 初步建立了集中种养、统一销售、规模生产、集约经营的运行模式。不仅助推了生产发展, 而且使蚕茧、蚕种、肉鸡、乌鸡、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销售得到了保障。

3 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3.1 开发资金短缺

该合作社围绕创建苟家沟高效蚕桑示范园, 通过自筹、借贷、银行融资、争取项目扶持等, 累计投资达到550多万元。由于借贷投资比例高、数额大, 年付利息沉重, 加之园区生产尚未进入盛产期, 经营收入有限, 导致合作社财务运转困难。同时, 按照“10+1+1+1”模式, 尚需配套养蚕大棚23座, 沼气池30口、集雨水窖22眼以及蚕匾、蚕架、蚕台、方格蔟等辅助设施。经初步估算, 急需配套投资150万元。

3.2 专业人才缺乏

近年来, 市、县驻点科技特派员围绕创建产业化标准化示范点、延长蚕桑产业链条、提高科技含量和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 下派科技人员大多停留在指导性安排和栽桑等阶段性工作上, 实际入社入园时间少, 现场指导不多。同时, 该合作社目前还缺乏掌握桑园生态乌鸡放养、肉鸡养殖、桑枝食 (药) 用菌生产、桑叶 (芽) 茶开发、蚕沙枕和蚕丝被开发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 加强对特色种养加工业的指导已成当务之急。

3.3 运行机制不健全

该合作社在成立之初, 有成员19人, 随着园区发展规模逐步扩大, 现有成员55人, 绝大多数社员以土地入股形式加入。虽然在生产经营及收入分配方面制定了“五统二分” (统一技术标准, 统一物质供应, 统一收购加工, 统一品牌营销, 统一政策支持, 分户组织生产, 分别效益结算) 的经营管理办法。但从实际运营情况看, 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大包大揽”的生产经营体制。合作社与成员之间联系不紧密, 尚未建立起“利益均沾, 风险共担”的机制。绝大多数靠土地入股的社员, 既不管生产投资, 也不承担任何风险, 仍然靠收取土地租赁金和到示范园区务工获取收入, 致使合作社生产投资压力大, 社员收入水平低。

4 对策与建议

4.1 明确目标和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要在坚持“立体、循环、高效”的前提下, 确定主打产品, 形成规模优势, 放大示范效应。从该合作社的现实发展状况分析, 今后应把蚕茧 (种) 、食 (药) 用菌、生态乌鸡、丝绵被作为重点开发产品, 通过连续三年努力, 即到2017年力争养蚕达到800张, 鲜茧产量达到2.8万kg;食用菌种植规模达到20万袋;生态鸡养殖达到3万只;药用菌种植达到13.33hm2, 产量达到15万kg;开发丝绵被1 000条。

4.2 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建议市、县将该合作社列入市级示范社, 享受相关政策扶持;二是建议发改部门将该社列为循环经济试验点, 继续给予投资扶持;三是建议商务部门将该社列为茧丝绸发展基金项目扶持重点, 在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四是建议扶贫、科技部门在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新产品研发方面进行立项扶持。通过加大项目扶持力度, 配套完善生产设施, 提升科技含量, 夯实开发基础。

4.3 强化科技支撑

开发特色农产品关键在科技, 搞好科技推广重点在人才支撑。建议市、县业务单位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 对选派的科技特派员要加强管理和考核, 确保派得出、蹲得住、业务强、受欢迎。在此同时, 采取聘请、外出跟班学习等方式, 重点培养生态鸡养殖、食用菌栽培、中药材种植等方面的扎根性技术人才。通过几年努力, 逐步建立起“以市、县领军人才和科技骨干为纽带、扎根性人才为基础、种养大户为主体”的科技团队, 为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和新产品开发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持。

4.4 创新开发机制

一是实行“返租倒包”。对现有27hm2桑园, 采取“返租倒包”方式, 下决心全部落实到合作社社员和能人名下。即按照“10+1+1+1”模式, 从合作社社员中优先选择和社会上择优聘用有文化、懂管理、善经营的15~20人, 每人承担1~2hm2桑园管理和养蚕任务, 同时由承包人组阁, 优先安排合作社其他成员务工, 以提高社员的参与度。在此同时, 严格落实“五统二分”办法, 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实行技术有偿服务。合作社由于完成项目或推广某项先进技术, 确需科技人员长期蹲住或阶段性指导帮助, 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 由合作社与科技人员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并支付一定报酬, 报酬与绩效挂钩。三是实行技术承包。对桑枝食 (药) 用菌生产、畜禽规模养殖、丝绵被开发等科技含量高的项目, 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或种植 (养殖) 能手进行技术承包, 合作社按照产品数量、效益给其提成或分红。

4.5 做优做亮“鑫农”品牌

3.关于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 篇三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财政支持;调查思考

近年来,江西省宁都县财政局积极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快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为摸清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笔者近期深入专业合作组织生产基地走访农户,就宁都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财政支持专业合作组织等情况进行调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今后财政更好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出建议。

一、宁都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一)发展概况。宁都县是农业大县,又是国定贫困县。近年来,宁都县把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随着农业产业的发展,该县催生了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成为农业产业化的有效载体。截至2015年底,全县已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61个,加入农村经济组织的会员16100个,吸引和带动农户9.2万户;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现有资金总额15484万元,年经营收入22528万元,农民人均增收320余元。

(二)取得的成效。

1.促进了产业规模化。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分散的农户以“合作社+农户”、“协会+农户”等形式联合起来,形成一定的规模产业。如全國示范点宁都田头草席专业合作社,一头联着农户,一头联着市场。1997年组建后,指导席农进行专业生产、加工和销售,产业做强做大,辐射全县10多个乡镇,成为全省最大的草席加工基地。目前,宁都县已形成三大主导产业(黄鸡、脐橙、蘑菇)和十大区域特色产业(优质稻、杂交水稻制种、红薯、席草、白莲、茶叶、蚕桑、烟叶、生猪、罗非鱼),已建成产值超500万元的龙头企业20家。

2.促进了利益集群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一大特点是,在组织内不以营利为目的,对外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农村形成了一个个先富起来的利益群体,带动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黄鸡产业合作社、蘑菇专业合作社、果业协会等合作组织的创建,使宁都县诞生了数以百计的“十万元户”、“百万元户”。

3.促进了农民组织化。在“自愿、平等、自主、互利”基础上联合起来的农户,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原来政府不好办、办不好、办不了的事情,通过合作经济组织能起到较好的自律、自为作用。如梅江养猪协会,2004年运作以来,对养猪生产起到了协调、指导、管理、服务的作用。该会根据县城人口集中、食肉量大的特点,与定点屠宰中心、屠商协调,安排会员的生猪出栏、日平均屠宰生猪120头,既提高养猪户的收益,又满足县城肉食供应。

(三)主要特点。总体来看宁都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发展态势较好。特别是自2004年启动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壮大,作用不断显现。

2.组织层次偏低。现有的合作经济组织多数为社团性质,企业性质的较少,处于“官办”、“牌子”性质的较多,组织内部产权不明晰、机制不健全、章程不规范、权责不明确、交易手段较单一、运作水平较低。

3.辐射能力较弱。一些合作社(协会)只限一村或若干少数农户中联合,企业多是在购销流通环节,难以发挥辐射效应。从全县情况看,按现有6100个会员参加合作组织计算,其覆盖面约2—3万人,覆盖率仅为全县60万农村人口的5%。

4.抗风险能力不强。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尚处于初级阶段,缺乏经济实力,没有必需的公积金和风险基金,发展后劲不足,抵御市场风险、生产风险的能力不强。

5.发展环境不优。由于条块分割,受部门利益驱动因素影响,政策落实不到位;扶持不足,引导不力,服务不到位,主动帮助合作经济组织解决困难不够;融资困难、投入不足,单靠合作组织自身积累,发展难以为继。

二、宁都县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情况概述

近年来,宁都县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加快和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一)主要做法。继2005年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后,2006年又下发《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组织发展质量的意见》,明确规定税务、工商、金融、财政、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在减免各种税费规费、提供资金和服务保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在财政支持上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县乡两级财政要安排试点示范的预算经费,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各乡镇每年安排1—2万元,用于试点示范项目的建设和工作的开展。

从多年来的运作情况来看,目前财政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例如,省级示范点宁都长胜镇蘑菇专业合作社,从2005年3月正式成立以来,在省、市、县、乡四级财政扶持下,该社已发展到50万m2的种植规模,按每户菇农的菇房平均占地面积2000m2计算,每户菇农年均纯收入近3万元。因蘑菇生产的主要原料为牛粪、稻草等,带动周边乡镇农民直接受益800万元,劳动力工资增加5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宁都县财政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方面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

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绝对数量多,财政直接支持资金相对总量少。宁都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有161个,涉及农业产业化的各个领域、每个环节,而县财政每年直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仅有100万元,加上省、市、乡财政的扶持资金,每年财政支持总额充其量才300万元左右。而且财政支持的重点主要倾斜在5个示范点,覆盖率不到9%,财政支持只是杯水车薪,远远满足不了生产发展的需要。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篇四

贾圣华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通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东平县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依托当地资源优势,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指导与服务,为合作社发展创造宽松的成长环境,促进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一、主要特点

东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萌芽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截止2010年底,全县发展到500家,注册资金7.6亿元,入社成员3.5万户,带动农户17.3万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58%。纵观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发展速度加快。2007年底全县合作社总数为8家、2008年底为196家、2009年底为372家,2010年底为500家,分别比上年增长24.5倍、93.62%和34%,入社成员和注册资金均有大幅度增加。二是覆盖范围扩大。合作领域由初期的种植、养殖业发展到覆盖全县粮食、油料、蔬菜、林果、水产、畜禽六大支柱产业,形成了一大批以种植、畜牧(水产)养殖、林果、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机械、旅游等为主要内容的合作社。覆盖区域由村内逐步扩大到跨乡、跨县、跨市,直至跨省。合作社为成员服务范围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三是兴办主体多元。在已成立的500家合作社中,龙头企业带动型120个,占总数的24%。君丰棉花产销专业合作社是依托山东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创办的,通过发展棉花生产基地,带动2万多户棉农走上致富路。产业优势辐射带动型150个,占总数的30%。依托有机蔬菜基地成立的接山乡国华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大力发展有机蔬菜,使成员纯收入高出非成员35.4%。农业专业大户带动型145个,占总数的29%。王传民是斑鸠店镇有名的“大蒜王”,他发起成立的世通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蒜薹、大蒜3万吨,带动了当地大蒜产业的快速发展。村“两委”干部带动型45个,占总数的9%。新湖乡范洼村党支部书记鲁德生牵头成立的华信淡水养殖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部、省、市、县建立了稳定的技术指导关系,通过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了水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技推广(科研)部门带动型37个,占总数的7.4%。惠农硬质小麦种植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发起人是县良种场,该合作社成员已遍布县内8个乡镇及周边县市,实现了硬质小麦种植良种化。其他类型3个,占总数的0.6%。四是工作重心转移。针对合作社发展速度较快的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心,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由外延型向内涵型转变。

二、经验做法

东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党和国家的利好政策,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热爱合作事业的工作队伍。

(一)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县、乡、村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会议、标语、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兴办合作社的意义、方法等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国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宣传日到来之际,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加大了学法、用法、执法的力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里成立了由分工书记、分工县长牵头,农业、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各乡镇村也按照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在县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情况列入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分工县长提议,县直有关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解决合作社建设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促进其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职责分工,农业部门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在县经管办设立了专门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合作社登记注册、制度建设、民主管理、会计核算、盈余分配等方面的工作,并会同畜牧、林业、水产、农机、水利、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本系统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工商部门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免费办理登记;财政、国土、税务、金融、供电、交通等部门也结合行业实际,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便利,给予政策支持。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为培养造就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和业务辅导员队伍,全县先后组织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长、乡镇分工领导、经管站长、合作社理事长、会计等人员,参加了农业部、省、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10场次,受训360余人次。通过县乡举办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基干民兵、入党积极分子、阳光工程、合作社带头人、会计等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培训人员2500余人次。合作社自行组织培训1000余场次,23000余人次,使广大基层干部、合作社经管人员、业务辅导员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四)培树先进典型,打造品牌产品。为起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选择10个经营规模大、带动农户多、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为县级示范社。通过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运作行为,良科棉花种植生产合作社、耀峰花生产销专业合作社被确定为省级重点示范社;银山镇树民养鱼专业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被确定为省级示范社;世通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被中共泰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合作组织”称号,被泰安市首届农业产业化发展论坛组委会等评为泰安市“十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加强品牌化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鼓励合作社开展“三品认证”、地理标志登记和商标注册活动。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21个;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5个;注册商标6个,其中著名商标1个。

(五)狠抓政策落实,积极对上争取。县委、县政府始终站在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扶持农业的高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对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东平县是山东省30个经济欠发达县之一,财力十分紧张。尽管如此,仍然每年拿出500万元,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联席会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政策,促进了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农业、财政等部门广泛搜集信息,热情帮助合作社承担省市县下达的财政支持项目,争取各类扶持资金。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省、市、县三级以各种形式扶持合作社45家,注入资金319万元,增加了生产后劲,增强了服务功能。东平县通过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带动了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大了农产品市场竞争的筹码;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民抵制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将“民主管理”“合作共赢”的理念引入农村社会,为建立和谐、包容、开放、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机制不够完善,运行不够规范。有的合作社规章制度缺失,“三会”组织不健全,民主管理难实现;有的股金设置不合理,一股独大,盈余主要按出资分配,背离了合作社的分配原则;有的账目不健全,会计核算流于形式,影响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人才缺口较大,素质普遍偏低。从合作社内部看,由于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成员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普遍不高。号召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能当家、会管理的理财能手数量不足,难以适应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县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与所承担的工作不相适应,且这种局面近期难以有大的改观。

(三)融资渠道不畅,生产经营受阻。尽管各级都在强调,金融服务要向农民专

业合作社倾斜,但由于缺乏具体规定,可操作性不强。真正以合作社名义从农行、农发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还不多;有的虽然通过努力得到了一定的额度,但仍需要担保、抵押、质押等。实破影响合作社发展的资金“瓶颈”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环境不够宽松,政策难以兑现。一些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税收、交通运输、用地、用电、用水等问题仍然难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落实优惠政策,无形中增加了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成本,也将法律置于尴尬境地。

四、对策建议

东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在数量上有所突破,但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要使合作社真正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各级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一)思想认识再统一。要继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广泛宣传合作社建设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教育农民认识合作社、加入合作社、办好合作社;要向合作社带头人和成员讲清楚国家对合作社的关心和支持,鼓励和引导合作社用足用好各种扶持政策。

(二)教育培训再加强。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合作社管理人才、业务辅导员和有关领导进行系统培训,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能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要培训和提升合作社理事长的组织管理、创业经营、市场谈判、产品营销、风险控制、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培训能当家、善管理的合作社理财能手,提升合作社财会人员的理财能力以及合作社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规范发展的水平;要培养造就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本领强、热心合作事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辅导员队伍。要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管理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能力,使其逐步成为合作社建设发展的行家里手。

(三)内部管理再规范。要进一部完善《章程》,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成员

(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宗旨,加强民主管理,合理安排利益联结机制,既要保护出资人的利益,更要保证可分配盈余的60%以上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进行分配,最大限度地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发展环境再优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合作社发展壮大的过程就是政府搭台、合作社唱戏的过程。所以在这项工作中政府要有一个正确定位,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在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要经常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党委、政府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协调农业、工商、财政、金融、税务、交通、国土、供电以及农口各主管部门关心合作社发展,支持合作社发展,引导合作社发展,服务合作社发展,为合作社提供有利于发展的政策。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防止有关部门和单位巧立名目,向合作社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杜绝损害合作社权益问题的发生。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经常宣传合作理论知识,推介合作社发展的好典型,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舆论支撑。

5.关于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 篇五

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作用的调查与思考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时期农民群众顺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大创造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创新,是做好新时期产业扶贫的重要载体,是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者。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日至25日,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时强调“。我县是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组织化程度,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对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全面了解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发展现状,助推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政协调研组于2016个乡镇,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与合作社负责人一对一交流等形式,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状况

我县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日,全县共成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85家,入社成员2163个,从事养殖业的80个,从事农机服务业20、10.82%。在地域分布上看,合作社发展不平衡,区域差别大,平原乡镇发展较快,山区乡镇发展较慢,如城厢镇有42家。

在合作渠道上,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了技术、农资、信息、产品营销等一项或多项服务,或者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在合作社牵头发起人方面,呈现多元化,在问卷调查中,牵头发起人主要有以下五类:(1。(2)营销企业领办型。种子、种苗、化肥农资经营户为了扩大销售渠道、稳定客源而成立,有24.5%)政府部门引导型。由部门发起建立,有21%的合作社负责人表示是由相关部门引导或要求建立的,主要牵头部门为农业局(包括畜牧、农机部门)、甘蔗联络站、供销社等。(45)龙头企业带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占8.5%。以上五类的合作社负责人对合作社的内涵有着不同的理解,但合作社负责人普遍认为合作社在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降低了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和销售价格,增强了农产品竞争力,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经济效益显著增加。

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部门重视、政策扶持促进了合作社的良好发展。在调研中发现,许多农民虽然都有合作的意愿,但普遍缺乏知识、技术、能力、资金,对相关法律法规也不甚了解。此种背景下,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对合作社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都结乡统委原来在雁江镇指导成立了雁江镇穗米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调到都结乡后,借助经验引导成立了陇割村龙芳香铁皮石斛种植合作社,并指导合作社的运作与发展。屏山乡伊品承种养专业合作社由挂点领导和第一书记引进古典鸡养殖,指导农户争取政策扶持并通过后援单位在资金和物资上给予大力支持。屏山乡团结村由挂点单位和第一书记牵线搭桥,与凤翔公司合作,组织农户成立合作社,免费提供鸡苗和开展技术指导。在调研座谈中,40%以上的合作社负责人表示,他们在成立之初或多或少地得到过政府相应的扶持资金或项目,对他们初期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种养习惯建社,容易激发群众参与欲望。

我县部分乡镇属石漠化地区,山多地少,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发展产业较为困难,若要发展好合作社,必须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结合当地种养习惯,才能吸引农户参与合作社,带动农户共同致富。如都结乡达利村板下屯四面环山,耕地面积少且贫瘠,种植经济作物收益不大。龙宇黑山羊专业合作社根据山地林多,依山而建了三层“鸡粪种菜立体养殖模式,养羊和立体养殖符合当地种养习惯,合作社成员由成立之初的7户农户的积极响应。城厢镇四兴村地理环境适宜种植柠檬,该村柠檬的产量高、品质好、效益高,村里大多数农户都有种植。合作社在第一书记的指导和帮助下,从收购柠檬入手,引导农户对原有柠檬树进行改良,并计划租用村集体土地对柠檬进行深加工,吸引了21户农户入社。

(三)领头人思路清晰,懂政策、有文化、有技术、会管理。合作社领头人普遍能够做到先抓住市场需求再发展生产,较大地避免了市场风险。如丁当镇兆峰蔬菜种植合作社负责人,紧盯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策略,建设大型冷库,申请商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与超市、生鲜公司联系合作,根据订单进行生产,并在南宁开办了自己的蔬菜直营店,使合作社农户增收得到有效保障。银源竹鼠养殖合作社与广东客商达成长期合作,按量与成员订货,并敏锐地捕捉到更望湖旅游带动的商机,与当地餐馆合作,同时带动农户养殖本地土鸡、特色玉米、山地红薯等土特产,让农户增加收入有了稳定渠道。伊品承种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系大学毕业,曾在IT软件,对鸡的生长过程进行全程技术管理,并建立溯源体系,促进消费者百分之百放心购买。

(四)产业发展一体化,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民增收。

合作社将单打独斗的农户联结起来、组织起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行产供销一条龙经营,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带动了农民增收。如桂西牛合作社推行统一优良牛犊供应、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回收育肥、统一品牌销售的产业化运行模式,自主繁殖优良牛犊供应给合作社成员自行养殖,特聘高校教授和本地“桂西牛”品牌统一供应市场。2015个乡镇3000多户、贫困户530户发展养牛业,养殖户人均增收1.2万元。雁江镇穗米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由其股东之一的昌隆公司负责产品宣传、加工、包装、销售,以及对外设立窗口与市场对接等,合作社负责水稻种植基地建设、水稻标准化种植,以及为成员和种植成员提供技术培训、提供农机服务、统一价格收购大米,成员则主要负责水稻的种植与管理,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促进农业集约化发展和规模化经营。

(五)推动产业现代化,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帮带脱贫致富能力。

合作社积极开展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运作市场化、发展科技化和管理规范化建设,有力推动了产业现代化,提高了市场竞争力,辐射带动了一批贫困户增收脱贫。如绿水江合作社统一农资物品供应、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包装、统一市场销售,实行从“,节省肥料30%,并配备标准化采收流水线,全部采用无损伤索道采收和流水线商品化处理技术,确保了香蕉鲜果品质,形成了合作社带动成员应用新技术、提升香蕉品质的良性互动。合作社成员100%绿水江”香蕉品牌,生产的优质蕉畅销全国26小时管理,对农业生产基地进行远程操控,客户可通过网络进入合作社的监测平台,对火龙果的生产过程实时监控。合作社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产品生产流程,促使客户放心消费,品牌信誉和效益大为提高。目前,共有1039户105人;单纯务工的农户650元,比普通产品销售价每斤多3元,每亩增收1.5亩,桂族火龙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元/亩,租金总额达34800万元。

(二)开展技能培训,增强致富本领。合作社注重技术培训,提高成员特别是贫困户的素质,增强脱贫致富本领。如丁当镇灵水香蕉专业合作社统一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成员的科学种植水平。合作社组织技术骨干到广西农科院学习,学成后对成员开展技术培训,指导香蕉种植户进行科学种植。合作社成立至今,共开展技术培训班6元左右。

(三)推动产业规模化,增加就业岗位。如绿水江香蕉种植专业合作社2015万元。其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00多人,年人均工资收入为20000亩,一年纯收入约6万元。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提供近12多人,年人均工资收入可达到12000元以上。

(四)创新产业扶贫模式,解决致富无门难题。桂西牛专业合作社紧紧依托广西汇生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产业优势,积极探索“的发展模式,由公司负责研发养殖技术、产品回收、产品销售,并建设养殖基地,开展技术推广;合作社负责整合成员的土地、资金、劳动力,代表成员与公司签订收购合同,为成员提供综合服务;成员仅负责建设场地进行养殖。通过这个发展模式,贫困户降低了养殖风险,提高了养殖效益;公司解决了资金和土地问题,扩大了养殖规模;合作社提升了成员地位,增加了成员的话语权,保证了成员的利益。通过产业扶持,利益联结,较好地解决了贫困户致富无门的难题。

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作社运作模式良莠不齐。

我县185一人合作社”或“以上的合作社没有在当地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也没有按照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建立独立的账簿。95%以上的合作社负责人表示,虽然成立了理事会,但基本上不按章程来运营和管理,没有召开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仅由负责人或大股东大包大揽。

(二)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监督管理缺位。合作社的准入门槛由工商部门把关,只要合作社的申报材料齐全即可在工商部门登记成立。根据相关要求,工商部门目前并不能实时提供信息共享,造成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相对滞后和缺位。此外,工商部门对于申请资料的审查以书面审查为主,根据“法定程序和规定”要求对合作社进行核实,也没有相关要求对合作社的经营业务进行监督或管理。当“空壳合作社”出现之后,如果合作社不主动去申请注销,也没有相应的注销机制,对成员权益保护等方面也缺乏相关的监管措施。

(三)大多数成员难以享受到合作社相关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是互助性经济组织。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相当多的合作社成立的最主要原因是争取国家对合作社的优惠政策,而不是互助。在调研座谈时,有70%以上的合作社负责人表示,之所以成立合作社主要是为了要项目、拿补贴。甚至有极个别合作社负责人,对政策投向信息灵通,完全是针对扶持项目来申报经营主体,当政策投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时,就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当政策投向家庭农场时,就申报成立家庭农场。在当前还未能满足每家合作社都能得到国家的政策扶持的情况下,懂政策及时申报的合作社就容易争取到相关优惠政策,一些消息相对闭塞或单纯由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合作社则相对较难得到扶持。同时部分得到补贴的合作社只有法人代表或少数股东享受补贴,并不真正惠及广大成员。

(四)合作社与成员之间利益联结不够紧密。

多数合作社没有按照《章程》正常运作,组织松散,没有组织农民成员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创业发展,成员生产单打独斗;对精准扶贫形势与政策认识不足,了解不多,没有积极主动参与脱贫攻坚,与成员之间利益联结不紧密。大多数合作社带动能力不足,与现代农业要素差距很大,个别合作社徒有其表,“官办社”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合作社由于科技含量低,无自主品牌或品牌效应低,自身发展能力差,缺乏带动致富脱贫能力。

五、发挥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作用的思考与建议

(一)规范运营管理,增强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能力。1.加强培训,积极引导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建议由农业局牵头,扶贫、工商、财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组成领导机构,制定扶持、指导、服务合作社发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加强对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财务人员、专业大户、贫困户培训,使他们及时了解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和脱贫攻坚政策,把握合作社相关政策法规、运作规则、合作技巧、财务管理等,培养一批熟悉农村政策、善于经营、乐于扶贫的合作组织能人。

2.创新管理,规范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引导帮助农民合作社建立章程,制定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等各项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实行“一社一策,专人负责”,采取上门辅导、培训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合作社进行脱贫攻坚、规范发展的指导服务。对列入脱贫攻坚目录的合作社,重点指导其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增强对贫困户成员的扶持能力。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派出专职财务人员进驻合作社,对合作社扶贫资金进行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3.强化服务,扶持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一是加强项目资金服务。把合作社作为当前支农项目的主要实施主体,整合扶贫开发、产业发展等各类建设项目和资金,优先向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倾斜;二是加强金融支持服务。组织开展金融部门、合作社、贫困户对接活动,做好贫困户信贷等级评定,鼓励贫困户利用信贷资金加入合作社,同时降低合作社贷款门槛,在贴息贷款项目上向合作社倾斜;三是加强保险服务。采取政府出一点、合作社出一点的模式,为合作社提供农业保险服务,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保护贫困户利益、促进农业发展。

4.选择运作规范、吸纳贫困户多、扶贫效果好的合作社作为典型示范,组织参观学习,通过典型引路,加快我县合作社培育发展。强化合作社服务功能建设,扩大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覆盖面和带动面,增强对贫困户的吸引力,引导广大贫困户以合作社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合作社相关扶持政策,对管理发展水平好、扶持成员脱贫力度大的合作社,优先给予项目扶持和扶贫资金支持。引导合作社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承担财政投资项目。在产业扶贫中,有意识地引导贫困户以合作社为依托,承接合作社种养项目,由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有效增加贫困户收入。

(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1.对丧失劳动能力、外出务工或无地种植、无条件养殖的贫困户,引导和支持他们以安排的扶贫资金和贴息贷款进行折股量化作为出资入股合作社,合作社自负盈亏并保证一定期限内给贫困户分红收益,助推贫困户实现“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入股模式。十一有一低于”任务,实现脱贫摘帽。

3.鼓励丧失劳动能力和自身耕作效率低的贫困户将土地托管、流转或是以入股的形式交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合作社流转贫困户土地资源发展适度规模产业基地,进行集约经营,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参与发展和优先务工从合作社获得更多收入。

4.共同发展模式。一是公司我县平原乡镇龙头企业数量多,发展好,建议以金穗、金福、昌隆、汇生牧业、富凤、凤翔等农业龙头企业作为牵头力量,联合一些规模大、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吸收贫困户参加合作社增收脱贫。这种模式帮扶贫困户最直接、最持久、收益高;二是“山区乡镇选择能人带动型合作社作为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主体。这类合作社由种养大户牵头分散农户联合而成,往往能够做到因地制宜、顺势而为,贫困户参与积极性高;三是“支持合作社本身规模经营、基地集中优势,重点组织农民开展培训,把课堂办到基地田间地块,提高农民参与热情;让合作社承担科技项目,利用种养基地作为试验场地,让成员直接参与,亲身体验试验的全过程,做给农民看,引着农民干;四是“以“同心”同心·产业帮扶+等多种经营方式联合发展特色种养业,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结构,进一步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这类合作社有后援单位支持,发展后劲大;五是“我县63个贫困村中有58跨乡镇加入优势社。我县平原乡镇合作社运作规范、技术成熟、实力雄厚,山区乡镇合作社规模小、竞争力弱,而且我县贫困户大都集中在山区乡镇,山区乡镇人多地少,大大限制了贫困户发展能力,建议打破地域界限,鼓励山区贫困户加入到优势明显的平原乡镇合作社,将平原合作社产业优势与山区贫困户扶持资金紧密结合,从农业技能、生产管理、信息技术、资金帮扶等方面进行内部合作,提高贫困户成员的再生产能力,增加贫困户成员的收入。2.推广安群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做法,引导同行业或行业密切关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组建联合社,加快香蕉、火龙果、中草药、密本南瓜、肉鸡、羊、育肥牛等特色产业的培育与壮大,形成规模优势,解决单一合作社无法发挥的作用,并利用联合社的规模、品牌、技术、管理等优势,走““社社共建”三农”新模式,为贫困户脱贫致富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4.在本县范围内开展试点,通过扶持引导,推进合作社与学校、超市等企事业单位对接,尤其是在学校,优先选择合作社的农产品,发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

(四)大力发展“电商+”,加快助推精准扶贫步伐。1.通过政府给予一定补助,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鼓励合作社参与本地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依托网上供销社、村邮乐购等平台,充分利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农村超市等现有资源,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利用“提高网销农特产品质量。品牌。通过一定的资金扶持,引导支持每个乡镇至少培育一个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的合作社,全方位做好贫困户自产农特产品的网销服务。

3.加大培训乡村商品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人员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物流配送、农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来自田间地头的贫困户的农特产品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市场,抵达消费人群。

(五)注入现代农业元素,促进合作社精准扶贫可持续。1.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借鉴金穗公司香蕉标准化种植及技术规程编制的经验,建议政府引导,由龙头企业牵头研究制定我县火龙果、鸡、牛等特色农产品种植、养殖标准,合作社组织推广和实施,将农产品标准化种植、养殖各环节的技术与管理要求,制定成简明易懂、实用好用、符合我县生产实际的种植、养殖技术规程,使合作社生产过程有章可循、有标可依,从生产环节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品一标”认证。“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也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建议鼓励合作社注册自有商标,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开展“3.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依托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在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上,借助农产品溯源APP软件,对日常生产、管理、加工、流通、销售等贯穿整个农产品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全面、动态地掌握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的安全信息,建立农产品质量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制度。

6.关于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 篇六

——关于 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

农业是国之根本,经过近些年的发展,我国现代农业生产已初具规模,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从历史经验角度分析,自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实行至今,单一分散的小农经营方式已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运行,市场化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加速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新的农业发展思路。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按照农民生产经营需求和市场发展需要,依托玉米、蔬菜、畜牧等优势农产品资源,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在全县各产业领域都形成了以合作社为牵动的市场化大农业经营,农民抗御市场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县的农业生产实践有力证明:规范专业的农民合作组织是加速现代农业进程的有力“助推器”,是有效解决现阶段现代农业生产过程中诸多矛盾的理想途径。

一、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益探索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能够强力引带现代农业生产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在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引导,积极介入,主动服务,全力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止目前,全县已在工商部门注册合作社421个,入社社员达2559

户,仅2009年就带动全县农业增加收近亿元,农业与市场对接度大大提高,农产品卖难问题有效解决。不难看出,以政府为主导的专业农业合作社的建立,有力的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了土地集约化经营,增强了农民与市场对接度,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了qq农业发展方式的华丽转型。

1、突出政府主导,优化发展环境空间。当前农业农村的发展依然是以分散性经营为主,把分散经营整合为有组织的整体性经营,仍然需要政府行组织引导之责,仍然需要政府提供适宜的发展环境。qq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党委政府坚持以服务、引导为工作主要方向,积极扶持各类产业跨村、跨乡组建合作组织。在证照办理、税收优惠、农业信贷和财政扶持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办公服务,并要求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加大政策扶持、加强指导,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在工商登记方面,实行“窗口式”办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开业登记手续提供方便。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销售非社员农产品不超过合作社社员自产农产品总额部分,视同农户自产自销,免征增值税。在资金投入方面,县信用联社对发展前景好、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适当放宽了信贷条件,今年共投放给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1200万元。由于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和正确引导,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发展态势日趋规范。

2、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共同发展。随着经济发展档次的逐步攀升,单纯的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合作组织已不

能适应产业化的需要,合作组织形式、合作组织领域都亟待创新拓展。在这方面,qq县坚持从大局着眼,从经济全局入手,重点创建土地集约型、能人引带型、农企合作型、技术承包型“四型”农村合作组织,目前,qq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已覆盖全县所有经济发展领域。按行业划分,既包括从事种植业、畜牧业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合作社,又有农资、农机、农产品加工等多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合作社发展的多样性。从组建方式来看,也是形式多样。例如依托购销大户,利用其在流通渠道方面的优势组建专业合作社;依托农村专业大户、种养殖大户联结分散农户利用其生产、经营的优势组建专业合作社;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其加工、品牌、营销等优势组建专业合作社。广大农户通过加入专业合作社,共同发展了主导产业,并享受生产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也实现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3、合作层次不断提升,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不能单一的服务于农业,也不能狭隘的局限于一个地域,而是要合纵连横,跨越发展。qq是以农业为主的县份,是优质粮食主要产区,近几年来,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60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30%以上,适度的土地集约经营连锁牵动了其他产业的集约化程度不断上升。针对这种状况,qq县在农业上组建兴隆海等两个大型农机合作社,带动发展玉米高产创建面积100万亩;组建“托管式”养殖合作组织,促使全县鲜奶价格普遍每斤提高0.2—0.3元,同时组建农产品加工销售、劳务输出等各类合作组织,推动全县合作组

织从生产领域合作逐步向流通等经营领域合作拓展,实现了农产品的流通增值,并形成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市场营销的规范的合作组织模式。不难理解,合作组织层次的提升和服务涵盖范围的扩大,能够进一步拓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空间,能够进一步引带大农业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经济市场竞争力能力大幅攀升。

4、规模效益日益显现,增加了农民收入。如何增加农民收入是探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根本目的,只有合作社的效益作用真正显现,才能引导群众自发主动的参与到市场经济运行中来。从实际发展上看,合作社通过提供技术、生产资料、销售等服务,形成了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减少了农民生产与市场对接过程中的中间环节,降低了生产与交易成本,提高了产品利润率,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合作社统一的生产资料选购、技术服务、对外销售,解决了社员生产的后顾之忧,使社员生产积极性明显提高,种养规模明显扩大,扭转了小农户生产参与大市场竞争时处于弱势地位的不利局面,增强了竞争优势。大批农民开始从土地中解脱出来,进合作社、搞中介、办项目、做劳务,成为新型农民的代表。以qq县劳动乡自立村华润种植业合作社为例,合作社集约经营土地1080亩,应用玉米小垄覆膜栽培技术,亩产900公斤,亩增收300元,合作社实现纯收入30万元。流转土地农户户均流转土地收入1.2万元,加之打工收入4000元,每户每年可实现收入1.6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改变了农民的市场经营理念,使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掌握了进入市场的主动权。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亟需破解的几个难题 当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在农业农村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和影响,但在总体发展格局、未来发展走向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合作社发展均衡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目前,较多合作社注册资本都在5-10万元之间,经济实力不强,还存在有名无实的现象。而真正上规模的,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合作社在总数中占的比例并不高。特别是“两低一高(低投入、低积累,高分配)”现象普遍存在,难以形成应有的规模经营、服务功能、设施配备和技术资源,扩大发展的后劲不足。因此,要开辟多种渠道,扶持、壮大农民合作组织,强化合作社在市场行为过程中的“话语权”。

2、合作社规范管理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现在的事实是,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是农民,普遍知识水平不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也主要是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其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的经营管理工作。而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也使得合作社更加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者加入进来。但是另一方面,合作社的自身条件也难以吸引到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参与到合作社中来,因此人才问题也是合作社发展亟需解决的重要制约因素。

3、合作社科学运作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的内容与执行均不规范,只写不做,流于形式;组织结构不健全,理事会、监督机制等形同虚设,缺乏民主管理和正常监督。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

管理制度、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实现财务、社务透明公开。

三、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应对策及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注重自身建设与发展。总的来说,全县农业合作社已具有一定的普及面,但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多见。更多的是规模小、分散经营、生产技术低、管理不规范的小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这种合作社生产出来的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是较弱的。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就需要切实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从而实现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使农民实现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要大力宣传劳动乡自立村委会主任张志超创办的华润种植业合作社和建设乡双富村支书卢丙华领办的双富村玉米高产创建合作社成功范例,转变乡村干部的思想观念,集约资源扩规模,集中技术上标准,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经营。

2、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通过合作社对农业进行保护和扶持是发达国家较为普遍的做法。世界各国对农业合作组织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都给予充分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的联合,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因而它的发展也就离不开方方面面的大力扶持。一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各级党委、政府应对合作社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兴办服务设施的项目给予支持,以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和对社员服务的能力。二要加强信贷方面的支持。金融部门应对制度健全、经营业绩良

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一定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解决合作社资金不足的困境。三要实行政策优惠。可以对合作社在税收登记、土地使用、运输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适当减免已登记成立的合作社的所得税、增值税,在土地使用方面优先安排等政策。另外,还可以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的免征营业税,对兴办加工、流通实体给予税收优惠等。

3、重视人才培养,增强发展潜力。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经营管理者文化基础、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等相对较弱,社员素质普遍较低,合作社很难跟上新时期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更要加强合作社发起人、建设带头人的教育与培养,以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潜力。要科学制定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建立业务培训制度,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生产和运销大户进行经营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合作理论和合作政策,提高正确指导和发展合作社的工作水平,减少经营决策的局面性与片面性,更好地引导广大农民参加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不定期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进行座谈交流,实施专业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理论知识、管理水平和实际经营能力。今年,qq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乡村领导干部带头创办农业合作社的示范作用也很值得推广。

4、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快速发展。为了更好更快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多项工作。一是要主动为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发

布农资、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二是要建立起必要的服务设施,努力实现各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网,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和网络营销平台。三是要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的各项标准,加大对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的力度,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增强它们参加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要积极举办各种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产品发布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为合作社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5、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行为。制度建设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所以在合作社的发展中更要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并坚持内部规范化管理。一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不同于公司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应当尽快建立和健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为了兼顾生产者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可分配盈余应当实行按交易量(额)和按资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并以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为主。四要建立和健全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监督合作社是否依法经营,同时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另外,还要充 8

7.关于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 篇七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

宁阳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 总面积1125平方公里, 辖3乡9镇, 567个行政村, 人口80.69万, 其中农业人口64.14万。到2009年6月末, 全县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到434家, 涉及种植、养殖、加工、销售、运输等领域, 加入合作社 (协会) 农户9.5万户, 占全县农户总数的53.1%, 带动了12.3万多农户增收, 入社社员年人均增收300多元。其中, 乡饮粮食和饲料合作社先后被评为“全国重点支持合作社”、“全国百佳示范合作社”。目前, 全县已有299家合作组织在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占全县总数的68.9%。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呈现以下特点:1、组建主体多元化。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村干部带头型。主要是村干部根据本村的生产条件和经营习惯, 将同业生产的农户组织起来, 走“合作社+农户”的路子。目前该类型的合作社共有142个, 占总数的32.7%;二是龙头企业依托型。即依托有一定实力的龙头企业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签订协议或订单, 统一技术指导和服务。该类型的合作社有113个, 占总数的26%;三是专业大户牵头型。主要是由农村各类种养大户、运销大户等牵头, 将从事专业生产或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创办的。该类型的合作社有96个, 占总数的22.1%;四是涉农部门依托型。即依托基层农技、供销、畜牧等国家技术服务部门创办。该类型的合作社共有56个, 占总数的12.9%;五是科研机构依托型。依托科研单位的人才、技术和设备优势, 与农民联合起来, 发展当地的主导产业。该类型的合作社共有27个, 占总数的6.3%。2、合作范围不断扩大。一是从涉及产业看, 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范围由畜禽、优质小麦、制种、有机蔬菜、淡水养鱼等种养业, 逐步扩展到加工、服务业。其中种植业119个, 占27.4%;养殖业110个, 占25.3%;加工业107个, 占24.7%;服务业98个, 占22.6%;二是从发展地域看, 由集中在一个村或一个组, 发展到跨地区。如泗店镇苦瓜制种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 在本村及周边村庄发展的同时, 先后在山东省的滨州、淄博、泰安等地建立了600余亩种植基地, 产品远销省内及广东、海南等地;三是从生产要素看, 合作社由单纯的资金入社, 发展到以劳务、固定资产、土地经营权、技术等入社;四是从合作层面看, 由单一合作社向联合社发展。目前, 全县各类联合社达到13个, 其中乡饮乡畜牧养殖规模较大、技术较好, 为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由15个畜牧养殖合作社组建了畜牧养殖联合社。3、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增强。合作社通过为社员统一低价批量购买农资、适宜的价格销售产品等措施, 帮助农民增收节支。2008年,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购买农资3500吨, 节约开支近105万元;销售产品1.26万吨, 实现销售收入1.3亿元。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带动农民进入市场, 增加收入,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 增加了农民收入。在合作社带动下, 全县初步形成了有机蔬菜、林果、粉制品加工、畜禽养殖等特色产业带和较为合理的农业区域化布局, 推动了“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形成, 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 增加了农民收入。目前, 宁阳县“一村一品”专业村49个。蔬菜面积42万亩, 高值田18.1万亩, 设施农业6.2万亩, 蔬菜制种15万亩, 苗木花卉3.1万亩, 丰产林18万亩, 牧草1.2万亩。如伏山镇桑庄有机蔬菜合作社通过示范、服务等措施使当地有机蔬菜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不仅面积迅速扩展到1000余亩, 而且实现了集中连片种植。亩收入5000多元, 社员年增收350多万元, 带动全村200多农户致富;二是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培育了主导产业。宁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有效载体, 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参与市场竞争, 通过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 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变为大生产, 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合作社的示范推动和辐射带动下, 全县区域化农业布局逐步形成, 品牌化优质农产品比率稳步提高, 农业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如乡饮粮食和饲料合作社以鑫源草业公司为龙头, 形成了“优质粮食基地-粮食和饲料加工-食品加工-产品营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格局, 注册了“乡风牌”商标。目前, 社员发展到2643个, 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基地5万亩, 优质牧草基地5000亩, 推广畜禽良种2万头, 实现销售收入3571万元, 社员增加收入815.3万元;三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 壮大了劳务经济。合作组织可以充分整合农村劳动力资源, 对壮大劳务经济、解决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如华丰镇泊家庄村抓住附近工厂和火车站需用常年工、临时工的有利条件, 由该村妇女杨礼凤发起, 成立了华丰镇泊家庄用工协会, 形成了一个220人的专业用工合作组织, 用工范围包括田间农活、家政服务、装卸货、工厂车站杂活等, 该协会每年收入30余万元, 每个会员平均年收入1400元。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贷款梗阻现象突出

近年来, 宁阳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 数量和规模上不断扩大, 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的明显增强, 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比如技术人才匮乏、运作机制有待规范等等, 其中资金紧缺问题较为突出, 目前, 主要表现为启动资金缺乏, 资金周转困难。据调查, 全县434家合作组织中, 有193家入股形式是采用的土地、车辆、房屋等实物, 占比44.5%;有112家是采用的实物加现金的入股形式, 占比25.8%;仅有47家是采用的现金入股形式, 占比10.8%;另有82家合作组织没有采用入股方式, 占比18.9%。采用现金入股形式的, 入股金额也较小, 少则5元, 多则400元不等, 多数只具象征意义。另外, 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松散型, 一般无固定收入, 不少合作组织只能靠个人集资、收取会费维持运转。由于启动资金缺乏, 收入来源无保障, 在建立基地、解决办公场所、开展培训、引进新技术和新品种、购置设备、组织产品购销和扩大规模等方面均存在资金短缺的实际困难, 制约了今后发展。从资金支持情况看, 地方财政部门近年来虽然加大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 但资金投入额较小、投入分散, 效果有限。2006年以来, 宁阳县财政共为58家合作组织提供了资金扶持, 共投入资金218万元, 平均每家投入不到4万元。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上, 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目前各金融机构还处于观望和探索阶段。以宁阳县为例, 主要是由合作组织出面协调或负责贴息的基础上, 金融机构向入股社员提供信贷支持。2008年以来, 全县各金融机构共向合作组织的入股社员发放贷款376万元, 合作组织负责贴息11万元。各金融机构针对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自身提供的信贷支持还处于空白。与信贷支持弱化相对应的是,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贷款需求强烈。为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信贷需求状况, 我们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了问卷调查, 共发放问卷47份, 实际收回有效问卷42份, 有效比率为89.4%。当问及“近年来各金融机构针对合作组织发放过贷款吗?”, 42家皆选择“无”, 占比100%;当问及“你们近期有无贷款需求?”时, 有37家选择“有”, 占比88.1%;在37家有贷款需求的合作组织中, 当问及“你们的贷款主要用途是什么?”时, 有21家选择“组织产品购销和扩大生产规模”, 占比56.8%, 有6家选择“购置新设备”, 占比16.2%, 有7家选择“引进新技术或新品种”, 占比18.9%, 有3家选择“其他用途”, 占比8.1%。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贷款梗阻因素分析

(一)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

一是合作组织的经营机制不够规范。从调查情况看,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作机制不规范现象较为突出, 有的没有登记注册和章程, 有的章程不规范;有的缺乏具体的民主议事、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等管理制度;有的未设具体的办事机构, 造成部分成员不关心组织的发展, 合作意识不强, 存在着好则合、不好则散, 有利则合、遇险则散, 只愿利益共享, 不愿风险共担的现象。据调查, 宁阳县成立的434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 有112家没有规范的合作章程, 占比为25.8%, 有135家没有在工商或民政等部门登记注册, 占比为31.1%, 还有少部分合作组织的成立只是通过口头约定形式成立的, 组织结构非常松散, 服务内容仅局限于提供信息、技术等单方面的服务, 没有真正实行股份合作, 缺乏内部约束和对外经济拓展手段。已经注册登记的299家合作组织由于成立时间短, 生产经营初创阶段, 产权不明晰的问题突出, 财务的规范度不高, 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以及管理者素质、管理水平的综合能力评价难以达到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的基本标准。

二是部分合作组织经营状况不佳, 抗风险能力低。从调查情况看, 近年来由于农产品市场竞争激烈, 自然灾害时有发生, 加上部分合作组织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不高、信息不灵或市场开拓方面存在困难和障碍, 造成产品销售状况不好, 经营出现困难。据对42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问卷调查, 有14家合作组织反映市场开拓难, 影响了经营效益, 占比为33.3%;有5家合作组织反映经营状况不佳或面临亏损, 占比为11.9%。

三是缺乏有效的抵贷资产或担保。能提供有效的抵贷资产或担保是衡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贷能力的基本标准, 也是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基本条件。由于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属于松散型的, 一般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也缺乏可以抵押的房产、产品等, 没有可以抵押的权证。另外, 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同样突出,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处于发展初期, 从法人治理结构到内部管理等都需要完善和发展, 难以找到愿意提供担保的机构或组织, 获得银行贷款支持比较困难。从调查情况看, 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承贷能力不理想。在调查的37家有贷款需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 当问及“如果贷款, 能提供合适的担保或抵押物吗?”, 其中有3家选择“能够提供”, 占比仅为8.1%, 有18家选择“难以提供”, 占比为48.6%, 有16家选择“不清楚”, 占比43.3%。

(二) 缺少配套的金融扶持政策及措施

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指出,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 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提供金融服务。同时近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 对金融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从调查情况看, 目前还缺少配套的金融扶持政策及措施, 各基层金融机构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上缺少依据, 比如需要明确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各自的服务职责、操作规程等。另外,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处于初创阶段, 属于弱势产业, 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风险较大, 还应制定配套的财政贴息政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总之, 由于缺少配套的金融扶持政策措施, 各基层金融机构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上还比较谨慎, 目前主要处于等待观望阶段。

四、政策建议

(一) 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管理

建议各职能部门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按照法律要求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引导、督促有条件的合作组织在工商部门及时登记注册, 并按规定建章立制, 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成员 (代表) 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建设, 指导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 同时加强内控制度管理, 完善内部积累、利益分配等机制, 形成以产权为基础、利益为核心、机制为保障的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促其规范运作, 依法合规经营, 走上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

(二) 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贷款担保基金

建议各级政府部门结合地方实际, 组织部分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相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贷款担保基金, 为一些有发展前景、机制完善、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贷款担保, 帮助其解决贷款难的问题。

(三) 尽快出台金融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8.关于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 篇八

截至2009年末,怀化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288个,参社(会)农民39万人,占全市农村总人口407.95万的9.6%,占全市农村总劳力246.15万的15.8%,带动农户17.1万户,占农村104.94万总农户数的16.3%。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类别呈现多样性。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的联结紧密程度来划分,目前怀化市的农民专业合作大致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研究会、农民专业联合体等几种。二是创建主体呈现多元性。按组建主体划分,主要有四种类型,即农民合作创办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技术服务部门领办型以及其他类型。三是涉农业领域呈现广泛性。它们大多数从事的是种植业生产加工销售,约占66.7%,其他农业领域都有分布但明显較少。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尚属新生事物,且各自基础条件不同,因而其运作情况参差不齐。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

1.带动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活水平。调查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提供农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我市11个省级示范社年产值达139135万元,同比增加2106.04万元;分配盈余1165.74万元,同比增加380.78万元;成员户均收入2.24万元,同比增加5036元,比非成员户平均高出9382元。例如。辰溪县孝坪镇千里坪村无公害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社员1800人,占全村人口75%,按户计算,入社率达100%,该合作社以生产无公害蔬菜为主业,2005年以来年产值达1000万元,每年每户年均收入3-5万元,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2.带领农民进市场,提高抵御自然与市场风险的能力。当前农民组织化程度普遍偏低,一家一户,生产规模小,市场信息缺乏,抵御自然与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效的实现了分散经营户与大市场的连接,能及时提供技术、良种、市场信息等全方位的服务,提高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例如芷江艾头坪乡优质高效农产品推广协会于2001年,会员覆盖岩桥、安江、辰溪等地,还在广西、广州等地设有信息网点。协会通过引种推广、技术跟踪和产后销售,初步形成了以颐红水蜜桃、油桃为主,西瓜、蔬菜为辅的主导产业,目前该协会已发展颐红水蜜桃1623亩、油桃325亩、南方苹果223亩,协会不断开拓市场,将产品销往广州、广西、重庆、贵州等地,2009年销售种苗和农产品上百万元,实现利润50多万元。

3.带动大户调结构,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由于专业合作组织所发展的是一些市场前景好的产业,通过组织内部的技术及销售服务,成员一般能获得较好的收益,组织成员的生产积极性较高,发展生产的劲头足。同时,由于这些组织成员的示范、辐射作用,可以带动周围的其他农户发展,从而可以促进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例如,会同县昌盛葡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专门种植、加工、销售葡萄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40万元。2009年初被确定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列入省、市为民办实事考核项目之一。通过近年来的建设,该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了“珍密”牌商标,建立了自己的专门网站,规模不断扩大,社员人数由建立这初的13户发展到目前的125户,带动农户100多户,而且还培养出2名农民高级技师,6名中级技师。葡萄种植面积达806亩,并辐射带动了连山、坪村、林城镇等18个乡镇60多个行政村的村民种植葡萄。

三、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组织化程度不高。从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来看,大多数以营销为主,基本处于对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属于简单的叠加效应。由于没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合作组织与农户生产的联系欠紧密,生产、销售欠统筹安排和协调,难以达到生产技术统一规范,产品质量难以标准一致。

2.运作欠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没有统一模式和统一规范,使得在发展壮大过程中没有成功经验借鉴,完全靠摸索前进,使得存在组织内部产权设置不清晰、经营决策不民主、利润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一些组织内部没有相关规章制度,容易出现内部矛盾纠纷多、工作开展困难大、运作不流畅等问题。

3.融资比较困难。据调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资金来源主要是自筹资金和民间融资,其次为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和少量的银行信贷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普遍反映融资较为困难。例如,2008年12月底沅陵县辉煌林木开发专业合作社因计划开发林木基地8000亩,由于缺乏资金,法人代表刘辉以12本林权证,共计林木基地2407.7亩(评估总值为380万元)作为抵押向沅陵县农信社申请贷款,可是仅获得贷款50万元,期限5年,与其所需资金相比仍有很大缺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融资困难其主要原因主要有:一是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不是独立的能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主体,不符合《商业银行法》对贷款主体的要求,因此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支持一般表现为向社员个人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农户联保贷款,而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直接发放贷款则比较少。例如辰溪县瑞泰葛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生产和合作的模式是公司+合作社+农户,以种植葛根20亩为一户,每户可通过农业银行发行的“惠农卡”获得3万元的贷款,由公司给农户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替农户向银行支付利息,公司从农户收购产品收入中扣除贷款款项。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产品及农副产品效益不高、风险大、收益期长,且缺乏有效抵押物,金融机构对其提供贷款风险较高。例如2008年底,新晃县天堂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和镇恰鑫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向新晃农村信用社争取贷款,被新晃农村信用社以无资产抵押为由拒之门外。溆浦县昌盛优质稻专业合作社于2009年6月3日获得农村信用贷款10万元,以原有足值的农机具作抵押,以合作社其他成员作保证,签订了两年的借款合同,但通过一段时间运行,借款人自认难以维持,主动向法院提出调解的要求,县人民法院作出转让农机具偿还贷款裁决,而农机具变现能力有限,信用社只好将这笔贷款认定不良。

四、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议

1.宣传推介,正确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必须坚持“自愿、民办、民营、民收益”原则,各级政府既不能参与来办而施以行政干预,也不能听之任之而对其发展漠不关心。要采取积极引导的态度,对办得好的的组织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给予奖励和表彰,总结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带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2.优化环境,优惠扶持。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和坚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念,,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大力扶持。民政、工商部门要简化等级手续,税务部门要尽可能给予税收的减、免、缓,涉农领导部门要积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和提供优质信息咨询服务,金融部门要加大融资力度。

3.完善管理,规范运作。要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管理,简章立制,使其内部管理机制、决策机制、经营机制、分配机制、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合作方式、组织管理、从事项目、办社(会)宗旨向规范化引导,始终坚持“自愿参加、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风险共享、利润共担”的原则,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真正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成为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

9.关于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 篇九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到实处,用科学发展观来引领我们的各项工作,按照市委农工办和市农业局做出的调研安排,我选择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做为调研课题,深入到静乐、五台、代县等几个发展程度不同的县,走访了种植、养殖、加工、刺绣等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制约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环境、合作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截止2009年2月,全市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355个,其中种植业513个,养殖业550个,其它类 292个。其主要发展特点为:(1)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但区域发展不平衡。08年全市发展了769个,超额一倍完成了省下达的350个目标任务,全市14个县(市、区)全部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其中代县08年当年发展102个,超额4倍完成目标任务。五台县合作社累计发展总数为220个,居全市之冠。发展数量最少的岢岚县只有41个。造成这种发展不平衡的原因,除了有当地领导重视不够,政府扶持跟不上外,也有农民没有认识到合作的好处,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以及部门工作力度不够有关。比如我们了解到,去年综合排名处于末位的静乐县,14个乡镇居然连一个经管员都没有,县农经办所有工作也全部由正副主任两人承担,因为只有一间办公室,其余在编的十余人无处办公,只好呆在家中。(2)合作范围更加广泛,但结构布局不尽合理。从2006年3月我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开始,发展到目前,各类合作社早已遍及种植业、养殖业、技术信息服务业、供销服务业等各个行业,但多数组织仍然集中在农业生产领域,其中种植业、养殖业合作社就占了全市总数的78.2%,涉及科技服务、农机、农资、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合作社数量偏少,少数涉及农产品加工的合作社也基本上是初加工,产品的科技含量低。(3)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管理水平差异较大。全市20人以上的合作社只有214个,占发展总数的16.2%,绝大多数合作社成员只有5人,规模上不去。入社农户数为26567户,入社率只有3.77%。带动非成员农户数76617户,占总农户数10.9%,带动能力有限,享受到合作效益的农户只是少数。除了为数不多的典型示范社外,多数合作社处于不规范运营状态,其组织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4)社员收入显著增加。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五台县合作社成员人均收入2450元,比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2068元多增收382元,增幅18.5%;代县社员比非社员增收440元,增幅21.0%;静乐增收300元,增幅17.6%。静乐前润子村永丰黍子开发合作社,通过合作社销售的软黄米,卖到每斤3元,比一般非社员每斤多卖1元。木树头村桃拴经济林开发合作社生产的不上化肥的绿色土豆,卖到0.60元/斤,比普通土豆每斤多卖0.20元。

二、存在问题

1、总量少、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虽然目前合作社发展速度在加快,但离“一村一社”的发展目标仍有很大差距。我市现有4971个行政村,目前全市1321个合作社中,注册村级合作社的有1031个,只占到行政村总数的20.7%,就算以县级和乡级注册的合作社加上,也不达三分之一。合作社的规模普遍偏小,5人的合作社占大多数。据我们了解,入社率低的原因,一是在注册时,需要提供成员的基本情况,如名字、身份证号等,这些资料都需要输入电脑,部分县市工商部门嫌麻烦,只给注册5人,这样就把相当一部分农户挡在了合作社的大门外,只能成为与合作社有经济往来的非成员农户。二是多数合作社刚刚起步,没见到效益,实现盈余返还的合作社少之又少,对农民的典型示范作用不大,激发不起农民的入社热情。由于规模小,基本上是理事长一人在主事,难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管理团队,加上经济实力弱,无力外聘高素质管理人才和经营人才,导致合作社低水平运行,规模和档

次都上不去。

2、没有形成品牌效应,统一服务有待加强。从我市的情况看,能在全省或邻近省市范围内叫得响的农产品本来就凤毛麟角,出自专业合作社的、哪怕是只在我们忻州市区域内,也很少有能让群众耳熟能详的产品。全市所有合作社得到认证的农产品全部加起来,充其量也只有35个品种,注册商标的也不过是23个,少得可怜。即便是有了商标、认证了产品,如果得不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同,就与普通产品无异。我们是农业大市,我们有很多品质优良的特色产品,但我们缺少的是品牌营销宣传,这项工作单靠合作社的力量,怕是很难做到。目前多数合作社都在努力开展“四统一”服务,但在其中最重要的统一销售环节,做得还不够。

3、章程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无论是从上面的统计数字显示,还是从我们调查的实际情况看,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和财务管理大多不尽人意。有社员证的合作社只有75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7%,有社员花名册的合作社1109个,占合作社总数的84.0%。每年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合作社877个,占合作社总数的66.4%。有三会(社员或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的合作社847个,占合作社总数的64.1%。有专职或兼职会计的合作社991个,占合作社总数的75.0%。进行会计核算的合作社752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6.9%。建立社员帐户的合作社946个,占合作社总数的71.6%。公积金量化的合作社504个,占合作社总数的38.2%。实行盈余返还的合作社443个,占合作社总数的33.5%。章程、制度、牌子大都具备,不少还挂在了墙上,但能真正按制度操作的,恐怕就要大打折扣了。检查组一要看帐簿,就推说在会计处或别处保管,一时拿不到,令人感到很无奈。从整体来说,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的水平有待加强。

4、赢利的合作社数量偏少,可持续发展令人堪忧。从统计数字看,赢利的合作社550个,只占41.6%,这个数字不能不令人对合作社的发展前景产生忧虑。合作社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企业,会计核算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决策资料,而目前实行会计核算的合作社却只有752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6.9%,一半略强,而且目前合作社票据不统一,五花八门,财务管理极不规范。如果不能尽快扭转这种经营不善的局面,相当一部分合作社的发展就会变得举步维艰。我们谁也不希望看到那种建成一批,倒闭一半的现象发生。

5、资金短缺仍是制约合作社发展的瓶颈。绝大多数合作社经济基础薄弱,共同积累少,发展生产资金短缺。以合作社名义贷款,最高限额只能贷3万,还得财政担保。能得到政府资助的合作社只是少数,而且是一次性的。目前全市开展信用合作的只有6个合作社,互助金额总额为27.35万元,显然是杯水车薪。

6、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在注册环节,仍然存在着费时费力的现象。要取得合法手续,得经过八、九个部门,耗时达一个多月,使得那些平时很少与政府打交道的农民心力交瘁,办合作社的热情锐减。还有的地方税务部门嫌麻烦,不愿给办税务证,因为合作社的产品大多是免税产品,但按要求,即使免税也得按零税率填报税务报表,所以不少税务部门态度不积极。个别部门对个别合作社仍有不合理收费现象,如我们了解到,五寨县计量局除收代码证108元工本费外,还收数字证书费260元和机构信息确认证费295元两项不合理费用。

三、措施建议

1、搭建平台,推出名优产品。建议市政府尽快组织忻州市十大特色农产品评选活动,不是合作社的产品不能参选。之后在适当的时候,再组织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交易会,通过对获奖产品的推介和销售,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达到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产品的作用,用品牌来引领合作社发展的方向。

2、抓好典型,评选出星级合作社。我们将通过深入调查,逐步摸清全市各个合作社的实际情况,之后制定出严格的星级标准,将那些真正优秀的、运转规范的、带动力强的合作社筛选出来,政府对他们除给予各种荣誉外,还要在项目上给予倾斜、资金上给予大力扶持,用

典型示范来推动全市合作社建设尽快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3、分类指导,搞好培训。今后我们农经部门在组织合作社培训时,在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上,要加以改变,要根据合作社性质,组织专项培训,如可考虑分成种植业实用技术、养殖业实用技术培训等,在培训合作理论的同时,也要培训市场营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要请农业、畜牧方面的专家现场授课。

10.关于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 篇十

办好合作社难,办好现代规范合作社更难。总结中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方面。

1.培育或聘任高素质、强能力的合作社领导核心。在合作社发展的初级阶段乃至持续发展过程中,培育热心农民共同事业的农民活动积极分子,增强合作社的领导力起着关键作用,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的理念、素质和能力决定着合作社的成败。作为合作社领导核心,即经营管理团队必须是“好人+能人”,好人是热心为社员服务,能人是能够为社员服好务。在合作社发展到一定程度,受到合作社管理层经营能力的局限性,必须聘任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家,否则很可能难以进一步做强做大。

2.形成合作社的价值支柱:合作文化。在国际合作社发展历史中,特别强调合作社的一些基本原则,如民主管理、经济参与、盈余返还、对社员进行合作教育等,并在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合作社的基本价值,如自助的价值(积极性、创造性、责任感、独立性、自己的事自己做),互助的价值(合作、团结、和平、集体行动),民主的价值(平等、参与、合作),普遍的价值(全球性、开放性)等。在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人们也提出了一些特有的合作文化理念,如扎根基层、服务三农的民本精神,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精诚团结、患难与共的合作精神,不畏困难、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不断进取、永不满足的创新精神等。这些先进的价值理念成为合作社成员的共识,共同自觉遵守,合作社就具有持续发展的内在精神支柱和动力。

3.构建和设计合理有效的内部机制(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内部机制(或制度)做出了基本的法律界定,成为合作社共同的制度基础,如财务管理制度、产权制度、分配制度等。但是,合作社毕竟是农民自己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有些具体规定需要结合合作社自身实际和发展要求灵活规定,并经过社员代表大会同意写进章程。

4.拓展合作领域和增值空间,形成持续引力。合作社持续发展的吸引力来自于对社员的服务需求满足、增加社员收入、扩大合作社积累发展实力,要根据产业与产品特性,不断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品牌化、信誉化。

5.形成品牌与影响力、吸引力至关重要。基于产品的独特性、不易模仿性形成品牌优势,围绕品牌做强做大合作社以及产业链是国内外许多合作社成功的重要经验。例如,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的“天津市曙光沙窝萝卜专业合作社”,自成立以来,依托开发保护和提升传统“沙窝萝卜”品牌的优势以及合作社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地方政府的指导帮助,将很多种植户组织起来,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和分级包装销售,在未申请任何补贴的情况下,不断发展壮大,实现良性运转,不断吸引更多的农户要求加入,对种植户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已经进一步向加工领域拓展。6.地方政府部门正确的指导、帮助和扶持。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指导和帮助,扶持的内容包括项目支持、合作社有关人员培训、技术推广部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宣传、产品认证、法律保障等,扶持的方式包括财政补贴、融资贴息等。对于合作社的培训辅导内容,在各地实践中应根据合作社处于新建起步、规范发展以及已较规范、需做大做强三种不同阶段,分别确定有针对性的内容。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作社发展的市场环境导致持续经营难。新时期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在各种加工、运销物流公司已经有一定程度发展,但农民合作意识相对淡薄、缺乏金融支持的背景下,处于弱势的农民创业增收和弱质的农业价值提升过程,其发展的市场环境、组织交易成本、组织风险可能是前所未有的。例如,农业结构调整中的相互模仿、同步震荡导致市场波动加剧、品牌建设维护难,国内国际市场一体化导致依靠合作社组织“垄断部分市场”难,各种经营主体的无序竞争导致合作社与单个农户相比优势不明显、与公司相比没有优势。因此,在世界合作运动已经有一百七十年历史,世界农业组织形式向大型化、公司化发展的背景下,依靠发展单体规模较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必然面临很多难题。

2.部分合作社办社目的不正确导致自我发展动力不足。有些企业领办合作社目的是为争取获得优惠的税收政策、项目资金、贷款支持或取得用地等便利;有的个人领办合作社为获得合作社的扶持补助资金,出现 “空壳社”、“家族社”现象、领办人的“趋利”行为以及销售环节的“经纪人”倾向等,违背了合作社的宗旨与原则。部分地区办合作社行政推动色彩浓,不少是“要我发展”而不是“我要发展”;经济功能较弱,提供的有效服务较少,与农户的利益链接不力等。

3.合作社自主发展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部分合作社注册资金以及入社农户股金严重不实,可能存在纠纷隐患;合作社高素质经营管理、财会人员人才匮乏,有的过度依赖政府或龙头企业;合作社缺乏融资担保物,融资渠道单一,运转资金严重不足;合作社自我积累较少,自我造血功能弱;部分合作社市场经营意识不强,仍然是坐地等待客户上门,不能主动开拓市场,有的单纯靠人脉关系经营;整体品牌意识不强,难以形成品牌优势等。

4.内部管理不规范、合作意识不强。部分合作社内部财务制度、分配制度、决策制度规范化程度低,内在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主要是领导人一人决策;部分合作社出现团体社员垄断经营管理权、农户丧失经营决策权现象;部分合作社对外合作缺乏诚信,与技术人员等合作意识不强、激励机制缺乏等等。

5.对合作社指导扶持缺位。部分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只重视合作社的成立数量和规模大小,对存在问题却关注不够;合作社事业发展蒸蒸日上时,各级领导的指导和关注频频不断,而遇到经营困难最需要帮助时,领导反而关心少了;有的对合作社扶持资金运用缺乏有效监督,致使机会主义大量存在;上级的部分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合作社等。

四、新时期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1.认清合作社发展的长期性、艰巨性,按规律有序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毋庸置疑,但合作社的成功运营和持续发展壮大要比一般的公司或企业难的多,其涉及将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共同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市场。合作社的发展是一个不断优胜劣汰的组织化提升过程,政府应当提供足够的帮助但却难以代替组织发展的自我规律。在中国由农民自发组建合作社的发展方式也预示着合作社发展将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实现真正的合作社覆盖大部分农户、发挥组织作用可能需要几十年甚至百年以上时间,任何人难以代替农民的自我选择。

2.转变追求数量目标,集中力量重点支持规范合作社做强做大。正如前文所述,近几年合作社数量的迅速增长也存在机会主义套取扶持资金等潜在负面影响,需要改变有限资金分散使用难以取得显著效果的做法,按照示范标准社建设的要求,宁缺毋滥,择优扶持,促进其做强做大。要明确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资金投放重点,改革支持方式,重点是为合作社成员及其管理者进行组织培训和能力建设培训,提供商业服务、技术援助,办公设施的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才科技等。要由直接资金扶持转向实物,如设备、良种等生产资料扶持等。

3.研究村委会(或村民小组)领办、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与合作社发展有机结合的新模式。在合作社发展的几种模式中,从农业发展所处的阶段、内外环境条件看,组织成本相对较低、能够持续经营的很可能是村委会(村民自治组织)领办,这种模式组织成本相对较低,能够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选举产生的领导人以及村党支部的权威性、凝聚力,实现合作社组织低成本发展,很可能将是中国特色的切实可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应当鼓励提倡。基于市场选择的能人或大户领办型是理想的典型模式,但成功并且持续经营壮大难度很大,将面临资金问题、品牌问题、对外竞争问题、接班人问题等。龙头企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领办等其他方式会存在企业、技术部门与农户的利益矛盾,其持续性值得怀疑。当然,村委会领办合作社会遇到合作社与村委会的关系、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在中国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能否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制度改革、村委会职能调整与合作社发展有机结合,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很值得研究,也可能会大大推进中国农民基层组织创新的步伐,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道路。

4.建立依托科研机构的合作社信息系统调研、监测与信息发布制度,为政策支持提供基础依据。目前自下而上由地方主管部门填报的合作社统计信息制度存在严重缺陷,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处于形象、政绩、部门工作业绩考核等要求很可能只填报好的方面,而对于实际经营状况、困难与问题、经营不善乃至名存实亡的合作社等信息隐瞒不报,致使难以掌握合作社客观真实的发展情况,不利于发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采取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因此,本文建议,要发挥科研机构人力资源优势、研究优势、知识优势,在全国建立一批独立于政府部门的合作社信息系统,调研、监测与信息发布,通过调研定期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决策建议。

参考文献:

[1]赵铁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案例评析[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孙中华,魏百刚.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管理实务[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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