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2024-09-16

国税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共12篇)

1.国税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篇一

*市地处*门户,面积1754平方公里,人口50万。*市地方税务局现有干部职工95人,其中党员69人、大专以上学历83人,下辖7个科室、4个税务分局、1个税务稽查局、1个办税服务厅,负责全市23个乡镇、5383户纳税户的地方各税征管工作。今年税收计划任务8614万元,元至7月共组织入库地方各税5506万元,占年计划的64%,较上年同期增收1200万元,增长28%。近年来,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地税局严格按照“内外兼治、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综合治理”的治税方针,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改进工作方法、增强责任意识、创新监督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为切入点,积极打造执法工作新亮点,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税收执法的措施与成效

(一)依托信息技术,在科技控管上求“实”

我局积极实施“科技兴税”战略,坚持以信息化带动税收执法工作上水平。

一是严抓数据管理。建立基础数据采集、审核、录入分级负责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检查、监督与维护。近年来,我局先后5次对基础数据进行了集中清理和质量整治,清理和注销空壳户229户,虚拟户5户,核销虚假欠税1328笔282万元,确保了征管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是狠抓软件应用。在进一步用好湖南综合软件的基础上,扎实抓好车辆税收“一条龙”、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等单项软件的推广应用。今年年初,我局还争取政府出资53万元,牵头开发了*市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软件,按照“先税后证”的管理要求,在地税与财政、房产、国土、政务中心之间搭建起了一个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真正实现了部门信息共享。到目前为止,该软件共收录国土信息61条,房产交易信息214条,入库房地产税收835万元,同比增加320万元,有效防范了房地产税收的流失。

三是重抓执法分析。综合利用征管信息,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执法互动体系,构建税收执法预警机制,做到眼睛向内,规范执法。深入开展行业税收解剖分析,认真查找征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加强征管。今年年初,我局在综合分析、科学论证的前提下,对矿石行业实行专业化征管,并通过不断总结、完善,逐步形成了新的矿石行业征管品牌。至7月底,我局组织入库矿石行业税收486万元,较同期增收257万元,增长112%。组织开展稽查案例分析活动,充分发挥稽查对税收征管行为的指导、监督作用,20*年以来,共制作《税务稽查建议》20份,收到《稽查建议回复》20份,实现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目的,有效遏制了征管过程中的随意性,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

(二)规范制约机制,在执法权限上求“明”

为克服征、管、查“三分离”后部门工作衔接缺位、权力失去监控的弊端,我局着力规范部门之间的横向互动流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

一是打造了一个交互平台。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征管信息集中的优势,建立了“月初数据采集、月中信息传递、月未征管分析、次月督查督办”的大厅征管情况月报制度。通过对征管信息的采集、比对、分析、传递台帐,客观、具体地反映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具体问题组织专项督查督办。到7月底,我局下发《月度征管情况分析》16期,组织专项督查7次,进一步提升了税收执法效能。

二是规范了二项业务流程。即规范以大厅为核心的业务转办流程,建立了税务登记、申报受理等涉税信息传递台帐8本,实现了30000份无差错传递,提升了税收执法质量。规范以权属联审为录入前置的税种登记流程,加强了对新办企业所得税征管权属及税种登记管理,今年来,通过政策把关、部门协商,我们从国税局争取了17户企业所得税管户,上半年入库企业所得税30万元;通过税种清理共增加税种登记230户次,新增税源150万以上。

三是推行了三大阳光工程。为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到位,我们始终坚持做到阳光执法。首先,进一步完善“阳光定税”制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纳税人代表等组成“阳光评税”委员会,定期召开评税会议,对全市1026户个体纳税户定税进行公开评审,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监督,提高了税收执法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其次,坚持实施“阳光稽查”制度,严格贯彻《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对每一户案件都能从违法事实、主体资格、执法程序、适用依据等方面进行监督审理,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依据准确、处理得当。20*,共审结案件16户(其中举报案件1户、制售假发票违法案件1户、计划专项检查14户),查补税款431.95万元,罚款68.2万元。三是全面落实“阳光减免”制度,做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督落实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受理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申请95户、企业困难减免5户、企业备案减免2户,通过实地调查、逐级审批、定期公示,审批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87户,减免税款27万元,困难减免1户,减免税款5万元,备案减免2户,减免税款9万无。

(三)加强执法监督,在控管手段上求“新”

为不断提升执法水平,防范执法风险,我局把执法监督作为连续、动态的过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跟进监督,形成了规范执法健康运行的“预防系统”,并贯穿日常税收执法全过程。

一是实行“上对下”的纵向监督。建立了户籍巡查监督制度,以城区、乡镇所在地及主要公路沿线为重点,对税管员的税源管理情况进行了拉网式、地毯式清查。到7月底,我局已对21个乡镇、79条街道的税源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下发《督办通知》6期,清理出漏征漏管户981户。今年4月份,我局还组织开展了“重点纳税户联系走访”活动,对我市凡泰矿业有限公司、湖南*龙源供水有限公司等10余户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个体大户进行了上门走访活动。收集纳税企业对于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纳税服务需求25条,通过党组开会研究,逐一进行了整改、处理。

二是实行“下对上”的逆向监督。去年来,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基层评议机关四次、干部职工评议领导二次、领导干部述职一次,认真听取了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与需要,并将评议情况反馈到本人。对干部职工反映突出的问题,凡涉及的领导干部要实事求是说明情况;确有问题,限期纠正,从而真正实现监督面前人人平等。

三是实行“背对背”的横向监督。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发放稽查人员廉政督察反馈卡和纳税人监督卡、广泛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网络,使社会监督日常化。去年来,我局深入开展了“地税人廉不廉、纳税人说了算”述廉评议活动,直接面向纳税人述廉2次,无一人收到不满意票。同时,组织开展“执法情况问卷调查”活动,通过办税服务厅现场发放和少量邮寄发放等方式,向地方党政、社会特邀监督员及部分纳税人发放了“调查问卷”500份,收回问卷492份,整理归纳需求、建议137条,并限时予以解决、移交或进行了情况说明,获得了纳税人的好评。

(四)健全考核机制,在过错追究上求“严”

首先,完善问责问效机制,真正实现了“让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完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体系,提高执法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将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与湖南地税综合软件有机地衔接起来,做到了执法有记录、过程有监控、绩效有考评、奖罚有依据,实现了用数据检验成效、用数据考核干部。同时,每人每年设立4800元征管质量奖,严格实行按月考核、按月兑现,促进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了由“权本位”向“责本位”的转变。

其次,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做到了“真追究、敢追究”。牢固树立“查纠问题也是保护和爱护干部”的思想,对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不管是过失还是故意,不管是轻微还是严重,都一视同仁做到有错必纠。在今年的执法检查中,我局对执法过错行为追究8人次,经济惩戒合计2470元。通过“严考核、真追究”,达到了“查处一个、警示一批”的效果。

二、依法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局积极推进依法税工作,税收法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上级要求依旧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少数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够,不能熟练掌握各项税收政策、财务知识,在税务检查中难以做到进退自如;二是部分干部政治素质不高,缺乏作为税务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知难而退;三是部份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存在着随意喊税、减免税的现象。在纳税人中造成了不好影响,给依法治税设置了人为障碍。

(二)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近年来,当地市委、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在招商引资中以税收优惠为交易条件的现象明显好转,但以政府纪要等形式出台违反税法规定,缓、免、减征税款的地方政策问题仍未完全杜绝。特别是政府领导担任法人的企业或挂点的工程,税款不能做到依法申报,足额及时入库,总是需要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协调解决,如*大道建设工程指挥部、三湾工业园及破产企业资产处置税收等。

(三)执法监督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执法监督存在随意性。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揭露、不查处,在查处问题上讲情面、走过场,充当“老好人”;二是执法监督存在短暂性。表现在就文件抓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进,作深层次分析,形成长效的、持续的监督机制;三是执法监督存在局限性。忽略了征管一线执法情况的交叉检查,没有发挥一线人员情况熟、便控管的优势,使得一些表面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后段工作设想

后阶段,我局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本次税收执法检查的成绩与不足,加强税收法规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局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使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完善一项机制

完善执法责任考核机制,对岗位职责、工作环节、工作标准和责任考核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建立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人,一线执法人员为责任人的权责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逐步形成责权一致、目标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税收执法责任运行机制,对税收执法行为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二)纵深推进二项活动

结合“服务促和谐,满意在地税”活动的开展,为提高纳税人监督的参与面和有效性,深入开展“重点企业联系走访”活动,听取走访对象对地税执法和办税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征管人员税风税纪情况,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执法不严、服务不优、为税不廉等不正之风。同时,认真开展“勤廉双述、内外双评”活动,综合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大造宣传攻势,全力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充分运用网上测评平台,广泛收集意见、建议,逐条进行整改,巩固测评活动成果。

(三)努力推行三项制度

一是推行涉税事项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巡查监督工作,扩大巡查的深度与广度,提高巡查的效果。同时,建立交叉执法检查制度,积极组织分局与分局之间就有关重要涉税事项进行交叉检查,一个季度不少于1次。推行税收管理员税收执法“回头看”制度,每周对完成的执法业务进行检查核对,确保万无一失。二是推行执法情况汇报制度。建立每月执法情况汇报制度,定期听取分局、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人员执法情况汇报,研究分析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组织信息交流,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日常工作的指导与检查。三是推行执法人员学习制度。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以考代训相结合、以师带徒与实战练兵相结合等形式多层次开展学习,加强对《税收征管法》、《所得税法》及《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考核,切实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税收执法能力和水平。

2.国税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篇二

2015 年以来绥中县地税局以实施税源专业化改革为契机, 积极做好税收风险应对工作, 通过风险应对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 进一步提高税源管理质量。截至12月份, 由省局推送的风险企业77户, 已完成56户风险应对, 查补入库税款及滞纳金65.3万元。一是加强学习培训, 提高业务能力。县局成立了由税源管理科和征管部门组成的风险应对小组, 选派业务骨干积极参加学习培训, 统一操作规范、操作步骤和不同风险类型、风险级别条件下的应对方式。通过培训, 提高了风险应对小组人员的业务能力, 为此项工作的常态化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二是认真梳理信息, 科学应对风险。风险应对小组认真梳理推送风险的基础资料, 全面收集、整理第三方涉税信息, 根据风险级别、风险类型的不同, 统筹安排协调各类风险应对措施。风险应对小组注重案头资料分析与实地核查相结合, 深入出现问题的企业内部了解具体情况, 掌握不同行业财务核算特点, 对企业账簿中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及财务费用等易涉税项目进行了检查, 对各项疑点进行分析确认, 全面掌握了风险疑点中的涉税项目及应补缴款项。三是及时沟通反馈, 加强后续管理。定期搜集纳税人及风险应对小组人员的反馈意见, 及时调整风险评估方式、方法, 总结风险应对经验, 增强科学评估风险的准确性和应对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有的单位对风险管理工作认识不够, 组织不力, 应对工作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 税源管理部门督办落实, 确保推送的疑点问题及时得到应对, 涉税风险及时得到解除。

3.国税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篇三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玉溪工业财贸学校、通海职中、江川职中、元江民族中学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学校改革发展情况,听取当地政府对执法情况的汇报。

玉溪市副市长杨洋向检查组汇报了玉溪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云南省少数民族促进条例》的情况。她说,玉溪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抓经济必须抓职教,抓职教就是抓经济”的思想观念,按照“科教结合、产学对接、集约发展、合作共享、多元立交”的办学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不断创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式,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同时,玉溪市历来重视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面统筹推进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在实地调研并听取汇报后,杨保建对玉溪市职业教育、民族教育发展给予充分肯定。他同时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周密部署,层层推进教育领域的改革,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逐步实现了教育和培训方式的多样化,促进了教育的公平性,职业教育大有可为。要更加重视职业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切实促进职业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同时,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从体制机制人手,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努力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少数民族教育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4.国税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篇四

一、当前税收执法权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实行税收执法权监督,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中提出的,是促进依法治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税务系统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的重要措施,是新时期做好税务工作的重要保证。然而,由于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少数单位并未完全、真正地认识和重视税收执法监督这一系统工程的必要性和内在作用。部分干部认为执法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与业务部门关系不大,只要纪检监督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就行。甚至还有人认为税收执法监督是束缚手脚,是对执法者的不信任,是对自己权力的削弱,进而对执法监督人员产生不重视、不理解、不配合;而纪检监督干部则认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事情,工作不能不做,但不能认真去做。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同事怕影响关系,监督下级怕失去人缘,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加之个别领导干部没有把纪检监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工作往往是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措施乏力,使税收执法权监督难取实效。

(二)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权力失去监督,就会导致腐败。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首先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税收执法权的有效监督。一是部分领导干部自律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强,在工作中不坚持原则,不依法决策,不依法监督,不依法查处,影响了基层干部公开、公正行使税收执法权。二是由于税务部门管理的特殊性,有些领导干部对上级监督鞭长莫及,与同级无利益关系不愿监督,对下级监督检查时发现了问题,也往往是嘴上说说、会上点点而已,不注重真查实究或采取补救措施,造成对税收执法监督不到位,使一些领导干部由小问题酿成大祸患,滑入了一条“违章-违纪-违法”的犯罪之路。

(三)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执法权监督工作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不抓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再多、再完善的制度也起不了作用。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干部的执法行为,各级税务部门制定了不少管理办法,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工作目标责任制等,并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这些制度都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实用性,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还是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致使对税收执法权监督乏力,导致个别干部纪律观念不强,执法行为失范。

(四)过程监督不到位。过程监督,是正确落实税收执法权的关键。但目前的监督工作还没有深入到税收执法权运行的每个环节和过程。一是当前的执法监督工作主要以聘请特邀或义务监督员、召开监督员会议、设置征求意见箱、向纳税人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来实现外部监督,再加之征纳双方利益关系的存在,来自于纳税人自发的、主动的监督十分缺乏,从而影响了对税收执法过程的监督。二是在内部监督上,监督仅仅体现在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以及专门机关的监督,部门之间、干部之间的监督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还比较缺乏,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制度,监督的合力还未能真正形成。三是政策公开不够,透明度不高,信息流通不畅,没有形成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存在“暗箱操作”的现象。四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缺乏专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日常考核达不到一定的深度,集中考核难以发现违法的细节问题。五是税收信息化建设推进缓慢,计算机未能全面介入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以机器管人、机器管税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六是税收法律对执法权力的界限存在弹性和模糊化,税收执法权在实际执行中自由裁量过大。以偷税处罚为例,除追缴所偷税款和滞纳金外,并处以所偷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处以0.5倍罚款还是五倍罚款,都属合法。这就影响了税务部门执法的规范性,同时也给执法监督带来了困难。

(五)责任追究不到位。实践证明,对税收执法权监督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真正对违法违纪者进行责任追究。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的要求,修订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强了责任追究。但责任追究的力度还不够大,存在失之于宽,对发现的问题不按责任追究办法处理,有的对责任追究仅仅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考核奖金等,没有给予必要的政纪、党纪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心慈手软,使税收执法监督陷入形式主义,使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

二、影响税收执法权监督的主要原因

(一)对干部的管理和教育不深不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提高税务干部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前提和基础。近几年,各级税务部门通过狠抓行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大促进了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但少数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教育管理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仍是干部执法行为不规范的主要原因。

(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对税务稽查、征收管理、税收处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征管与稽查的信息反馈还不够通畅。个别税务干部钻“监管不到位”的空子,收人情税、关系税;还有个别干部在查出企业偷税问题后,搞权钱交易,搞“暗箱操作”,不征或少征税款。二是责任追究落实乏力。对税收执法监督的有效手段就是责任追究,但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还没有把税收执法权监督工作真正纳入考核范围进行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税法宣传还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广度,纳税人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还不强。四是外部监督机制作用发挥不好。税务部门虽然每年都从社会上、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内部聘请了税风税纪监督员,但他们的监督作用发挥得不够,有的根本不履行职责,履行职责的往往只偏重于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等方面。而税务部门与他们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就是召开座谈会,对真正依靠他们监督干部的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其监督效能,还研究得不够。并且地方人大对税收执法监督还存在“盲区”。

(三)部分干部的整体素质不高。一是少数干部对业务知识掌握不深、不细、不精,政策水平不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欠缺。二是部分干部法律知识缺乏,对如何有效防范职务犯罪方面的法纪意识比较淡薄。三是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得过且过,敷衍应付,马虎了事,往往造成执法行为不规范。

(四)执法监督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一是受“老好人”、“怕揭短”、“低头不见抬头见”、“你好我好大家好”等传统人文意识的影响,使得执法监督人员的工作理念和指导思想发生了变化,认为执法监督是“抓辫子”“找岔子”“不合群”,同别人过不去,这就从主观上使执法监督人员不愿从事执法监督工作,执法监督压根就难以深入、取得成效。二是由于现行体制和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当前各级对纪检、监察部门干部的配备考虑不够,执法监督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欠缺,计算机、摄像机、照像机等办案取证工具配置不全。同时,由于执法监督人员不是税收业务骨干或能手,税收执法实体和程序不是十分清楚和明确,也必然导致税收执法监督的手段乏力、监督形式单

一、监督工作缺位,这就从客观上使得执法监督工作难以规范。

三、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紧迫感和责任心。一是增强执法监督的法制意识。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措施,是实现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有力保障,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树立地税良好形象的现实需要。各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制意识,不断提高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二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的责任意识。通过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和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落实责任追究等举措,不断规范干部的执法行为,增强执法监督的责任意识,共同防范执法风险。三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必须形成合力的意识。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制,形成“职责分明,岗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一是要加大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打牢扎实的业务功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政策水平。二是要加强党纪政纪法规培训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自觉抵制腐败的“免疫力”,使大家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慎独慎微慎行,从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三是要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部门构建共同防范网络,邀请他们定期宣讲党纪法规,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岗位的干部就违纪违法易发环节进行自我防范、自我约束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能力。

(三)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一是分解执法权力,细化岗位职责。根据对税收执法监督的要求,结合《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修订职位说明书,合理配备干部,科学设置税务管理各个岗位,细化每个干部的岗位职责;明确监督实施的对象,量化考核指标,增强监督的可操作性;大力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分解职责权力,解决好一人多岗、一岗多职的问题;修订相关税收法律制度,设定必要的税收执法复查程序,切实解决因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执法不公、税负不均的问题。二是深化征管改革,建立起分权制约的运行机制。按照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大力推行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行征、管、查“三分离”,推行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使权力得到合理分解配置,达到权力制衡,预防腐败现象发生。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建立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监控严密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把税务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到统一的征管软件中,及时监控所有干部的执法行为,达到“机器管人”的目的。四是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力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考核,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在考核检查中,既要注意发现征、管、查之间监督制约不到位的问题,又要注意查处干部以权谋私的现象,通过考核质量的提高,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通过执法行为的规范,保证税收征管的强化。五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下决心推行“阳光办税”,把税收政策、定额核定、案件查处、办税程序、服务承诺、处罚标准、税(费)标准等一些带有实质性、敏感性的情况向社会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承诺制等制度,规范税务干部的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遏制税收征管中拖而不办、效率低下、以税谋私等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税务部门与政府部门的联网,顺畅税收政策传递渠道,让全社会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六是加强税务稽查监督。围绕稽查本身的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四个环节,继续完善各项规范化制度,形成“选案不查案,查案不审案,审案不定案,定案不执行”相互制约的良好机制。把正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严肃稽查纪律,进一步完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严格税收执法程序,正确行使税务处罚权,彻底解决以补代罚和以罚代刑的问题。七是强化外部监督力度。要从纳税户各层次中聘请一批敢说真话的高素质人员为税风税纪监督员,并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等多种途径,及时听取、了解干部执法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经常走访纪检、监察、公安、审计、政府等部门,了解干部的执法表现,有针对性地做好事前监督。地方人大要增强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意识,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制度,结合政府、司法、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结合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联动,全方位保证税收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5.国税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篇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

(国税发[2005]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有关规定,按照全国税务系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就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扩大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税收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税务机关税收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行这项重要制度,对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税收行政执法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规定:“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发挥这两项相互联系的制度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又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税务机关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抓向深入,抓紧抓好。多年来,特别是2001年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之后,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总局的要求,坚持以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认真贯彻“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通过税收执法责任制来创新税收管理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对规范和监督税收执法行为、促进依法治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税务机关认识不到位,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制度不够健全,评议考核机制不够科学,责任追究比较难落实,与相关制度不够衔接;组织实施还缺乏必要的保障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作用的发挥。各级税务机关要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对全面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实现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目标和任务,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各级税务机关既要把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措施长期坚持,又要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明确目标和任务。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工作目标是:以统一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规范与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当前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分解岗位职责。分解税收执法岗位职责是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基础,此项工作由征管部门牵头,人事、法规及各专业管理部门配合进行。各地要按照总局2005年3月印发的国税系统、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范本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定岗定责,使制度、机构、岗位、人员有机结合。范本是一个动态的制度,各地在具体实施中可以对范本进行细化充实,岗位的设置也要体现税收管理工作的新要求,要及时将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使新的要求在岗位职责中明确。?

二是细化工作规程。细化工作规程是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此项工作由征管部门牵头,法规、人事及各专业管理部门配合进行。各地要重点把握四个核心要素,即明确工作步骤或者执法环节、确定工作形式、规定工作时限、密切岗位衔接,来进一步明确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关系,确保相互间职责分明,执法活动流畅。随着税收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的发展变化,各地在贯彻落实范本的过程中,要保持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开放性,及时更新内容,体现最新的工作要求。?

三是认真考核评议。考核评议是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重点和难点。此项工作由法规部门牵头,征管、人事、信息中心及各专业管理部门配合进行。各地要以计算机考核为方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人机结合,实现考核的日常化。在没有实现计算机自动考核的地方,要充分利用税收信息化各系统产生的数据信息,辅之以必要的人工评审,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行为评价。对于计算机无法实现考核的内容、需要复核计算机考核准确性的内容,以及配合外部监督、受理举报等过程中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要通过人工方式纳入执法责任制的考核系统。要积极探索将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与现有的一些考核,如目标管理、征管质量、执法检查有机结合,提高考核效率;积极探索对考核结果的综合利用,可将执法人员行为的评价与年终评先、提拔使用挂钩,将对个人的考核与所在单位的考核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探索实行科学、合理的内部考核同时,也要加强外部评议的作用。要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邀请纳税人、其他党政、司法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对特定税收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意见反馈,评议可以采取发放执法评议卡、公开设立意见箱、利用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开通执法监督专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等方式进行。对评议中发现并查实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落实责任追究。?

四是严格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追究是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此项工作由法规、监察部门牵头,人事和财务部门配合进行。在责任追究中,涉及经济惩戒、行政处理范围内的由法规部门主办,涉及行政处分等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由监察部门主办。各地要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各地实行过错责任追究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思想教育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纠正过错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严格要求与爱护干部相结合,力求做到追究范围适量,责任追究适度。实行过错责任追究要与评议考核、执法检查、重大案件审理及其他监督形式相衔接,对于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要严格按照总局规定执行,坚决防止以经济处理代替行政处理,以经济责任代替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要认真研究责任追究的范围、追究的形式、追究适用的原则、追究申辩程序等问题,在严格过错追究的同时,各地要探索试行能级管理和岗位分级办法,切实解决多干多罚、干多干少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

三、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

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就当前的工作而言,要抓住考核评议这个关键环节,区分国、地税的不同情况,切实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系统的试点工作。?

(一)对于国税系统,要按照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扩大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凡是已经运行了总局综合征管软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作为总局第二批扩大试点单位,必须至少选择1―2个地市进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试点,有条件的也可在更多地市或全省范围内试点运行。

对于综合征管软件尚未上线的少数地区,不能消极等、靠,也要抓紧按照执法责任制统一岗责体系的要求配岗定责,细化工作规程,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条件开展考核评议工作,与此同时,要积极做好计算机自动考核的准备,待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后,按总局要求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自动考核。?

(二)对于地税系统,各地要根据金税三期建设规划,在基础条件好、有全省统一征管软件的地区,以省级为单位开发考核软件,也可以借鉴兄弟省市开发运行成功的考核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后,推行计算机自动考核。定为总局推行执法责任制自动考核的13个试点单位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克服困难,为全国地税系统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创造经验。?

关于开展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的工作要求,总局将另行通知。?

四、加强领导,求真务实,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取得实效

(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治税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总局将成立专门督导组,对各地的推行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及时掌握各地进展情况。?

(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强化管理的整体思路和措施一脉相承,执法责任制必须与征管制度、岗责体系以及管理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因此,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以及扩大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试点工作,不是单独一个或几个部门的事,而是全局性、整体性的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作用。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政策法规部门是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落实和沟通协调工作,征管、人事、监察和信息中心要互相配合,及时沟通,解决推行中的问题,各专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形成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良性互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扩大试点是推行执法责任制的重点和突破口,各试点单位要抓住这个关键,积极开展工作。在系统运行之前,要做好征管系统的垃圾数据清理工作,省局信息中心要设置专人对该系统实施管理,政策法规和监察部门要调整相关职能,增加有关职责,设置专门岗位开展工作,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使系统运行及问题处理有章可循。?

(四)在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扩大试点工作中,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调研,尤其要深入基层一线,探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总结创新。?

有关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各地及时报告总局(政策法规司)。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6.国税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篇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8〕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税收工作中心任务,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十七大做出的战略部署在税务系统的贯彻落实。要紧紧围绕自由裁量权比较集中的重点环节,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切实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促进税务系统廉政建设。现就开展2008年全国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

根据税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的重点内容是:

(一)税收执法权方面

1.地方党政、税务机关及其他部门有无越权(违规)制定涉税文件;

2.税务机关在减免税审批、缓税审批等行政许可、审批方面的权限划分与相关制度规定,制度的具体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3.行政审批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

4.实施减免税、缓税审批是否符合税法关于实体与程序的各项规定;

5.税务稽查案件的程序和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各地税务机关在保证对上述内容实施检查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地区税收执法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他税收执法检查内容。

(二)税务行政管理权方面

1.基建工程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审批、建设;

2.大宗物品采购是否符合招投标和采购法的规定和程序;

3.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符合国家和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

4.干部选拔任用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

(三)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方面

1.1.1版和2.0版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是否符合税务总局要求。重点是运行的覆盖范围,以及执法过错申辩调整、执法考核结果责任落实和疑点数据抽取后的复核检查处理情况。

2.运行维护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是建章立制方面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国税发[2004]126号)、《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党字[2006]33号)的要求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监察)工作,检查要在本级机关全面自查(税务稽查案件可选择部分案件抽查)的基础上,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省税务机关(包括计划单列市)对下检查面不得少于50%,地市税务机关对下检查面应达到100%.税务总局将在各地检查结束后,对省税务机关进行重点检查。

三、时间安排

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监察)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6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其中,6、7月为本级自查阶段;8月至11月为重点检查阶段;12月为总结整改阶段。

四、问题的处理

(一)凡与国家统一税法抵触的涉税文件,必须立即停止执行并进行纠正。对于地方党委、各级人大、政府以及其他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会议纪要、办公纪要等,如有与税法相抵触的内容,同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要建议或要求其予以纠正,同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对税务机关制定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与国家税法相抵触的涉税文件,应由本级税务机关发文废止,并将废止该文的文件抄报上一级税务机关。

(二)凡与国家税法相抵触的具体行政行为,各级税务机关必须立即整改。因违背国家税法而少征的税款,税务机关必须全额补征入库。

(三)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对过错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税收执法检查(监察)是税务系统落实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检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二)各级税务机关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法规、监察、税政、征管、稽查等部门参加的税收执法检查(监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税收执法检查(监察)工作。政策法规和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和具体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开展检查工作。

(三)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税收执法检查(监察)工作计划和检查实施方案,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检查方法,增强检查的科学性、实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进一步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四)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如实向税务总局上报情况。上报情况的时间要求是:执法检查及执法监察工作报告、报表应于2009年1月底以前分别向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和监察局)报送。报告形式应包括纸质正式公文和上传电子公文两种,不具备电子公文条件的单位除了上报纸制公文外请将工作报告和报表的电子版分别上传到总局FTP的“政策法规司/执法监督处/2008执法检查”文件夹和“监察局/监督检查室/2008执法监察”文件夹中。各地上报情况务必根据工作要求,对所报内容认真校对、如实核对、严格比对,避免出现错字、错数、前后矛盾、违反逻辑常识等问题。税务总局将对各地上报文件的质量、时间、差误等情况进行通报。

六、考核评比

税务总局将制定税收执法检查(监察)考核办法,根据各地检查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检查得力、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对工作不积极、上报不实、整改不力的地方要进行通报批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检查工作组织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结果上报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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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略)? 2.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违规文件情况表(略)? 3.2008年税务执法监察情况统计表(略)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7.国税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篇七

一、检查项目:减免税的审批(重点检查民政福利企业、软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一)检查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第17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第19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4〕第025号),(二)检查要点

1.是否有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实施报批或备案,报批或备案资料是否属实,在资料变更后有没有及时向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2.享受税收优惠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部分的销售收入是否分别核算; 3.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有没有在可即征即退增值税额额内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是否与残疾人签订了相应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残疾人占企业的比例是否符合要求;

4.享受软件税收优惠的产品是否在省信息产业厅批准的软件目录内;在办理软件产品超税负返还时,有否按现行规定及时办理退税手续,嵌入式软件产品有否按现行规定分开核算,计算退税。

5.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的产品是否属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的通知〙(发改环资〔2004〕73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产品,减免税的方式及减免税比例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二、检查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一)检查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等文件。

(二)检查要点

1.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 税务行政许可的规定;

2.检查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的审批是否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有否下放到基层税务分局;

3.检查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申请所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包括〘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申请开具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书面报告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资料;

4.重点检查税务机关有否按规定进行实地核查,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三、检查项目: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审批(重点检查农林渔及产品初加工减免税项目、新办企业)

(一)检查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04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3号)等文件。

(二)检查要点 1.农林渔及产品初加工减免税项目、新办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否符合减免条件;

2.享受新办优惠政策的企业是否符合新办企业认定标准;

3.新办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是否享受减免税优惠; 4.减免税审批是否符合程序。

四、检查项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

(一)检查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

(二)检查要点

1.核定征收企业是否符合核定征收条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实行核定征收; 3.核定征收方式鉴定是否符合程序; 4.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填写是否规范。

五、检查项目: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 4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二)检查要点

1.审核纳税人是否存在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事实;

2.审核纳税人是否存在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

3.是否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对需要实地核查的,是否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制作出具核查报告。

(三)检查资料

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2.纳税人提供的灾情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政策调整依据、货款拖欠情况说明等资料;

3.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帐号的对帐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4.〘批准延期纳税清册〙;

5.其他有关文书、资料。(四)检查方法

1.从征管软件自行查询有关批准延期申报的记录; 2.根据清单,对照相关政策,查阅归档资料,查询征管软件审批流程。核对纸质资料的完整性,核准审批流程的正确性及核实审批手续的完整性。填写〘2006年至2007批准延期申报情况自查表〙。

(五)检查形式

检查时间范围所发生的业务全部检查的形式。

六、检查项目:税务稽查案件的程序和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税务检查的规定、〘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

(二)检查要点

1.选案环节是否按照〘稽查工作规程〙要求选取稽查对象;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是否进行立案。

2.检查环节各项程序是否完善;使用各种文书是否规范;立案查处的案件是否形成〘税务稽查报告〙。3.达到标准的案件是否提交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取证材料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税务处理决定书〙等执法文书表述是否完整、规范,数字和文字表达是否准确;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是否移送公安机关。

4.执行环节各项程序是否完善,使用各种文书是否规范,举报奖励金的发放是否符合规定。

8.国税局税收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篇八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局在深入开展税源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判断,今年整体税收收入预计达到3.8亿元。

(二)以科学管理为依托,努力提高征管工作质效。

1.主业工作流程全面优化。按照市局督导调研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征管主题活动,集中对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防伪税控开票限额、税收优惠政策等12项税收征管业务进行了梳理和整合,进一步强化了征管基础工作。一是根据法定的税收政策依据,分析征管现状、制定具体措施、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完善操作流程,确保征管业务工作有条不紊推进。三是规范要件的提供,切实减少纳税人负担。四是找准文件规定的核查重点,规范具体规定“动作”的办理和明确具体核查的工作要求,实施必要的征管手段。五是查找文件未明确规定的存在税收执法风险点的重点管理环节或核查关键点

9.2009年县国税局税收工作计划 篇九

一、工作思路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国税会议精神,根据昭通市国家税务局和XX县委、政府的部属安排,我局2009年国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税收工作会议、全省全市国税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紧紧围绕省局市局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依法治税,强化征管,全面提高国税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实现国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XX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我局2009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昭通市国家税务局和XX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又好又快、科学和谐发展,推进依法治税,强化各项管理,增强干部动力,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收入与征管并进,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全县国税工作要实现五大目标:一是坚持“应收尽收”原则,全力以赴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二是创新和改进征管措施,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努力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国税干部的教育、培养,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全面建立一支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的国税干部队伍。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稳步推进依法治税,有效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国税形象。五是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金税三期”的前期准备工作,实现税收征管和执法考核系统的优化整和,推动国税工作快速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今年,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下达我局组织收入任务增值税6450万元,所得税600万元,消费税2万元,合计7070万元。,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下,我县支柱税源的铅锌、煤炭价格严重下滑,要保证完成县委政府提出的“三税”收入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因此,要切实加强收入预测、进度分析,对任务认真进行分解,严格欠缴税金管理等工作,向管理要收入,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各项奖惩制度紧密地结合。加强对本县经济发展和税源状况的税收调研,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管理,抓大不放小,做到应收尽收,以保证组织收入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积极开创新发展年主题活动。

2009年是全省国税系统的“创新发展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紧围绕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创新发展为主题,着力提高学习力、执行力、落实力、和谐力、创新力和发展力,抓作风、促规范、促服务、促进XX国税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开展“创新发展年”活动,要以发扬“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风气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努力实现解放思想有新突破,转变职能有新举措,服务水平有新提高,真抓实干有新气象,为XX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开展“创新发展年”活动,一是注重深化认识,提高创新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注重领导带头,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创新意识。三是注重解决问题,做到创新发展与推动各项工作相结合。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形成促进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积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西部大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纳税人合法利益,积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经济的发展。切实加强对一般纳税人的跟踪管理,实地掌握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的第一手资料,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管理,将企业的会计人员配备和账簿设置纳入日常辅导和管理的重点。一般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中必须突出纳税评估的位置,达到强化税源监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税收活动规律,把握税收征管的主动权。及时准确地为企业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并按年审工作规程严格对一般纳税人实施审查,做到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不达规定标准一律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进一步抓好纳税人专票用量的核实。对于一般纳税人的专用发票用量,为了确保安全要切实做到专票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票管理与执行政策检查相结合,专票管理与保管措施相结合,不具备管理条件的坚决不予用专用发票。

认真抓好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四项制度的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为了彻底改变纳税人久等外出处理业务办税员而烦心、费时的现象,确保在各个办税环节实现纳税人“零等候”,切实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我局将因地适宜,在办税厅试行以综合办税岗为主的新“一窗式”服务,A、B角服务,切实解决办税服务大厅拥挤现象。继续作好“六项特色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通过各种途径有效的开展政策宣传,确保征收前台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10.国税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篇十

在今年第1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市局局的工作部署和自身实际,制定《沙市区国家税务局2010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第1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我局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结合我局税收宣传工作的实际,通过灵活多样、形象具体、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在全局范围内,从上至下、由内到外,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这次宣传活动,圆满地完成了这次税收宣传任务,收到了理想的社会效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精心筹划各项税收活动项目。

在年初的国税工作会议上,我局就明确提出了做好今年税收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要坚持广泛性与实效性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宣传效果上求突破。在接到荆州市局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了税收宣传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总体方案和活动安排,对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做出了具体部署,安排好税收宣传所需要的经费,落实具体工作人员,机构、方案、项目、责任四落实,确立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以“声势与实效”并举为方针,坚持连续性、针对性、广泛性并重的原则,把税收宣传与组织税收收入,与树立国税形象相结合,抓实效、抓落实,宣传了税收的地位和作用。

二、围绕主题,精心策划,营造浓厚的宣传气氛,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充分发挥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的优势,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部署,紧扣“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结合本局实际,在全市统一活动的基础上,本着形式多样、内容广泛、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创新,通过全局上下的积极努力,形成了颇具规模的宣传声势,在社会上得到了广泛的共鸣,取得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一)组织开展“国税杯”税法宣传竞赛活动。为了弘扬中华文化,构建和谐国税,我局举办了“国税杯”税法宣传书画摄影作品展。本次活动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税务干部的广泛参与,展览共展出了税务干部、纳税人创作的作品106幅,其中税务干部57幅、纳税人49幅,参展作品的内容有国画、摄影、书法、雕刻、刺绣、散文、诗歌等多个项目。参展的作品风格各异,精彩纷呈,每幅作品的表现手法及题材各不相同,他们在作品中所传达的思想无不体现了他们对美的感知和领悟。作品展览充分展示了我局国税干部和广大纳税人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作品在办公大楼一楼展出后,吸引了许多干部和纳税人观摩、欣赏,活跃了干部文化生活,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二)积极宣传税收政策。我局在隆达广场、时代广场、蓝星商贸城、两湖平原市场、洪城商港、中商百货等人员聚集地设臵税收宣传点8个,向纳税人宣传税法知识。我局把有关增值税起征点、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率、普通发票、车购税、办税有关规定等老百姓关心的政策印制成册向市民发放,为取保宣传实效,共出动税法宣传车20多台次,印制税收宣传资料20000份,在大型市场、商场、显眼处悬挂税收宣传横幅近百幅。

(三)开展“三问纳税人”调查活动。按照市局要求,我局印发了以“问需、问计、问效”为主要内容的“三问纳税人”调查问卷300份,成功回收240多份,收到了纳税人对我们税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0多条,针对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4月1日下午,我局组织200多名纳税人、60多名税务干部在金凤广场举行的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该局编演的歌舞《歌唱祖国》作为压轴节目出场,收到了参会人员的广泛好评。

(五)认真组织税收论坛活动。接到市局关于开展税收论坛活动的通知后,我局积极行动起来,组成了专门的写作小组,并积极与区政府和企业代表联系,多次深入企业和基层调研,加班加点,数易其稿,按时间按要求向市局报送了论坛的相关材料。

(六)设立税法宣传知识专栏。我局在办税服务厅外专门设臵了税法宣传知识专栏,宣传税法知识和该局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拉近了征纳关系,促进了纳税人对该局基本工作的了解。

(七)开展办税服务效能督察活动。我局委托16名行风监督员对办税服务厅、基层税源管理处等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了一次暗访,了解服务效能,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

(八)召开纳税人座谈会。8个税源管理处分别组织纳税人代表开展一次纳税人座谈会。

(九)继续深入开展税企联系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重点税源企业7户次,了解了我局500万元以上的7户省局监控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税收增减因素、当前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

11.地税局税收宣传工作总结 篇十一

我们襄阳市地税局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关于开展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要求,突出“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重点围绕提高税法遵从度,提升地税形象,突出政策、典型和形象宣传,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实效,打响了地税品牌,地税形象和纳税遵从度在广泛宣传中得到明显提升。

一、媒体造势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等各种媒介的优势,在进行常规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开展特色宣传。结合年所得12万个税申报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以图文并茂、视听结合的方式连续组织了6(版)次大型宣传,带来了强烈影响。尤其在年所得12万元个税申报后续宣传工作中,我们采取政策导读、新闻故事和短信提醒等方式进行全覆盖宣传。将《个人所得税法》、个税申报基础知识、年所得计算口径与方法、申报程序、填报方法等内容汇编成册,免费在全市范围内发放,促进了纳税人补充申报。4月份共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30余篇,地税宣传如火如荼。

二、典型衬托宣传。围绕XX县局占宗秋同志的先进事迹,在《襄阳日报》重要版面连续推出了《孝女是个“工作狂”》、《有一种善良叫孝道》、《有一种力量叫“影响”》等9篇文章,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襄阳市局、XX县委和XX县局都分别发文向占宗秋同志学习。围绕XX县局离休干部冯俊夫,在襄阳各大媒体以《选择》为题,进行了大篇幅宣传,冯俊夫本人被评为感动襄阳十大人物。

三、面向未来宣传。与教育部门配合,制作了5万本税法宣传笔记本和7000把地税连心伞,在市区3所重点中学进行了发放,在全市12所学校开展了“税收教育基地”授牌,同时开展了局长讲税法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税法启蒙和常识教育,提高了青少年的税收法律素质,使税收宣传真正面向21世纪,面向未来。同时,依靠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宣传,带动了每个家庭和全社会都来学税法、懂税法、守税法,使更多的人关心税收、支持税收。

四、征纳联动宣传。通过开展税收百题有奖征答活动,在《襄阳日报》刊载了税法知识有奖大赛100题,从高分向低分,按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进行表彰奖励。活动的开展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参与,竞赛活动共收到答卷2000余份,在参赛人员中既有80多岁的退休人员,又有刚上中学的学生;既有本地群众,也有外地热心人士。XX区工商局城关分局81岁的退休干部柳立基是参赛者,为参与此次活动,多次到市图书馆和地税局相关科室查找资料,询问政策,把参与活动作为陶冶情操、健体健脑的一种有效形式,取得80分的好成绩。XX市人民法院许登瀛发动全家认真学习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在理解精神实质的基础上,依照题意,认真解答,全家8口人中有6人都参加了活动,获得了二等奖。活动不仅吸引了本地群众,一些名校的大学生也踊跃参加。来自北京XX区清华大学的学生付阳东以邮寄的形式参与答题,获得了二等奖。本次活动普及了税法知识,赢得了社会认可,引起了积极响应,带来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促进了人们学税法、知税法、守税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了依法纳税意识。

五、突出遵从度宣传。4月25日至27日,我们举办了《税收遵从度与企业发展力》专题论坛,市局邀请了经济理论界权威专家钟朋荣教授、陈建忠教授和中国资深纳税筹划理论与实践专家张美中教授,分别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如何实现快速发展、周易文化与领导决策、税收遵从与企业规避等角度,为襄阳30家年纳税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授课。企业老总结合自身遇到的问题,与专家教授进行了互动交流。与会企业代表与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管理局局长进行了坦诚对话,提出了建议,交流了看法,消除了疑惑。整个论坛全部免费,由地税局买单,在论坛中,税企面对面,话政策、说服务、谋发展、建言献策、畅所欲言,既体现了税务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浓浓鱼水情,又切实增进了税企交流,融洽了征纳双方感情,较好地实现了扩大税收宣传、加强税企沟通、展示部门风貌和形象,以沟通促进和谐、以和谐促进发展的目的。

12.税收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篇十二

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麦积区地税局,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先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在岗干部职工116人,下设4个管理分局和6个税务所,机关内设6个科室和3个直属单位。

目前,我局管辖4274户纳税人,其中企业1230户,个体工商户3044户。2011年1-6月各项收入累计入库24977万元,占全年计划的52.4%,同比增收6131万元,增长32.53%。

近年来,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聚财为国、收税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以构建‚和谐地税‛为主题,以规范税收管理为主线,创造性地开展地税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税收执法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把依法治税作为地税工作的灵魂,坚持依法征收,强化执法监督,优化纳税服务,不断规范税收执法,促进了税收与经济的良性发展。

(一)坚持依法治税,树立科学的税收法治观。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尽最大努力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服务于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中心工作。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增强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执税收法权,树立执法权威。一方面注重涉税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把关,坚决杜绝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文件出台;另一方面加强与政府、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对地税征管执法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大力开展税收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税法,不断提高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二是严格依法征税,提升收入质量。我们牢牢把握收入任务这个中心,坚持‚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深入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收入纪律,坚持‚四个不准‛,即:不准预借预缴、不准串换级次、不准贷款集资缴税、不准转移税款。同时加大清理欠税力度,制订清欠计划,建立清欠责任制,责任到人,落实到户,通过实施以票控税、加强税银协作、加收滞纳金

和对欠税进行公告等办法,清缴陈欠,控制新欠。近年来依法公告欠税?次?户,清缴欠税?万多元。

三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牢固树立‚不落实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在税源紧、任务压力大的情况下,仍不折不扣地落实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下岗再就业,促进民生改善。2006-2010年共为135户企业,292户个体户减免税款13031万元。

四是规范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坚持依法行政。一是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大力宣传、学习《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省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上级有关税务行政许可文件的要求,遵循许可项目和程序正确办理各项税务行政许可,严格税务行政许可用章登记管理。二是认真落实‚两个减负‛,积极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切实提高税务行政效能,着力在简政放权、减负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整合办税厅窗口职责,进一步压缩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强化审批责任,实现审批流程的再造,依托信息化手段,变审批前的层层审查,为审批后的监督稽核,切实减轻基层和纳税人不必要的负担。

(二)坚持‚阳光办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探索税收管理规律,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使行政执法权的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良性运作之中。

一是强化税源分析。健全税源管理统计分析制度,深入开展税源分析调查,着重分析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系,定期采集和分析税源管理数据,按照行业、重点企业、税种等对所辖税源实施结构分析监控,全面掌握重点税源现状,准确判断税收收入形势,及时发现执法中的问题,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加强税源管理。严格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定期巡查、定期核对、定期传递制度、定期公告制度,强化新开业户、未达起征点管理和停歇业管理。

三是不断深化纳税评估。按照‚一窗式‛管理规程的要求,对纳税申报真实性做进一步审核评估,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同时建立岗责、反馈、督查、考核‚四项机制‛,实行税收管理员和专职评估人员两级纳税评估制度,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系统的纳税评估。

四是积极探索普通发票管理办法。全面推广使用‚有奖发票‛,对普通发票存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

(三)坚持规范创新,健全科学严密的监督机制。根据规范执法的标准,全面、科学确定考核指标。制定严密、高效的监督考核办法。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效率,保障监督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公正性。一是创新网络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利用综合征管软件、公

文处理、FTP三个系统,探索并实施了执法监督网络运行体系。二是创新监督载体,实施跟踪问效。在严格内部考核监督的基础上,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广泛接受外部监督,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我们着重检查地税干部在税收执法各个环节中,有无违反规定,或执法不到位的现象。今年我们还组成‚暗访组‛,深入纳税人中,查访地税干部的执法和服务情况,促进地税干部廉洁和高效执法。

(四)坚持执法考评,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一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细化执法岗位,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评议考核,实行每季一考核,并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收纳税人和社会的意见,对执法过错行为认真落实责任追究,明确责任划分标准,明确追究范围。二是积极探索创新税收内部执法检查规范化管理。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总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55项执法检查内容分别制订了具体的检查口径及标准,并明确检查方法。三是通过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广大地税干部的法制意识、程序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系统内初步形成了执法讲依据、工作依程序、办事论责任的良好风气,有效地促进了整个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执法更为严谨规范。

(五)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我们按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执法能力、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员

培训的要求,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培训工作格局。全体干部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工作得到了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总的来说,我局近年来的税收执法工作在市局的高度重视和区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新时期税收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真诚欢迎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为我们指出不足。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完善措施,再加力度,不断开创我局依法治税工作的崭新局面,为推动地税事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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