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201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24-08-10

全镇201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精选11篇)

1.全镇201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一

仓发„2012‟ 号

中共郭仓镇委员会 郭仓镇人民政府

郭仓镇2012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加快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根据《中共汶上县委、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汶发„2012‟2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村容整洁、乡风文明”为目标,充分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群策群力,齐抓共管,从根本上治理镇驻地和农村的环境卫生,形成环境卫生保清保洁的长效机制,为群众的生产生活供整洁优美的外部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村内主要道路等为重点整治区域,清理重点区域内的土堆、粪堆、柴堆、建材等路障,清理乱堆乱放的秸秆、杂草,清理街道两侧排水沟内污水、污泥;清理路边、沟渠散落的秸秆、杂草,严禁在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村内主要道路堆放秸秆;逐步构建保持清洁卫生的长效机制。

三、建设标准和内容

(一)规划编制。结合全省百镇示范行动小城镇建设规划,依照住建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科学编制城乡环卫一体化专业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环卫设施的指导调控作用。

(二)105国道、镇驻地环境。镇驻地主要道路达到三级道路保洁标准;对105国道、镇驻地进行卫生保洁,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制止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及乱扯乱挂行为;抓好任仓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

(三)整治办公区环境。对镇政府办公区域内(办公楼、政法楼、计生服务楼机关大院、中心社区、文体广场)纸屑、树叶、尘土等垃圾进行彻底清理,保持清洁卫生。

(四)绿化美化。各社区、村居按照乔木为主、花果树木为主的原则,搞好主次干道、小街巷的绿化美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街头小绿地、小广场等;每个社区要集中力量打造高标准样板村不少于村庄总数的30%。

(五)集中整治。全面清除村庄垃圾死角,做到村庄无垃圾堆、粪堆、柴草堆,解决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落地牌匾,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重点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规范村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村内做到柴草堆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

四、验收标准

(一)乡镇驻地环境整治。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无乱排污水、无乱拉杆线、无乱贴乱画、无乱设牌匾、无明显暴露垃圾。环卫设施配置合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二)村庄环境整治。村内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无水面漂浮物、无家畜家禽散养、无乱耕乱种。村民屋前房后整洁,绿化美化效果明显,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村规民约。

五、实施步骤

按照“广泛动员、全面启动、集中打造、重点突破”的原则,将环境综合整治贯穿于全年工作中,本次集中整治自即日起至年底结束,逐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9月5日—9月10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整治任务,广泛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社区、村要层层召开动员会,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迅速掀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新高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9月10日—10月20日)。各社区、村按照驻地环境整治“八无”、村庄整治“七无”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集中力量打一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促使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2年10月20日—12月31日)。各社区、村要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配足

环卫设施,配齐保洁员;完成垃圾临时存放点的选址布局,制定督查、考核、奖惩的管理机制。

六、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各社区总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综治办、环境办、社区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指挥部,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日常管理、监督考核、检查通报等工作。实行副科级领导包社区和重点区域、党员干部包村包路段的包保责任制。各社区总支书记对本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负总责,社区主任具体抓,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强化检查督导。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指挥部要发挥督导职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成立专项督导小组,由分管副书记牵头、副科级领导带队,采取现场评比、经常督查、限时整改等形式,到各村和重点区域活动现场进行检查督导,并实地拍照录像、留取活动影像资料。对检查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立即整改。

附:

1、郭仓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2、郭仓镇各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分工表

中共郭仓镇委员会 郭仓镇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日

附件1:

郭仓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指挥部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朱文君

副组长:林存胜 孔 伟 吕 品 张继英 顾世涛

续 斌 陈 恒 张长伟 赵中旺 赵永胜

成 员:崔更寅 崔文武 郭建华 田 桥 姬生景

徐卫军 何西安 王 凯 王加林 向修波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境办,崔更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郭仓镇各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分工表

2.全镇201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二

关键词: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美丽乡村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由于疏于管理,大部分村庄都存在垃圾围村现象,形成了“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的情况。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群众对环保工作的“不满意”超过半数集中在垃圾管理方面。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如何破解垃圾围村之困?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充分认识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性

首先,农村环境整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外谈到环境问题时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用五年时间使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收集处理,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农村决不能成为人们记忆中的故乡,无处寄放的乡愁。

其次,整洁的村容村貌是农民的热切盼望。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老百逐渐意识到人居环境对心情的陶冶与净化、身体状况的改善的重要性,打造清洁、优雅的居住环境,既是老百姓感受到政府利群利民的大好事,也是群众真正得实惠的大实事。归根结底,环境整治工作是关系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乡村的利好大事,一举多得。

再次,整治农村环境是提升城市形象的现实需要。城市形象,直观地讲,就是城市给人的印象有没有亲和力、吸引力。农村的环境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方面,特别是一些边缘老少地区农村的环境整治,更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陋习和落后观念的影响。一是受多方因素影响,多年堆积的垃圾没有得到及时清理整治,村边、路边、沟渠边存量垃圾仍然较多;二是生活垃圾随处乱丢。虽然各个村庄都配备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但一些村民存在乱倒垃圾的不良习惯,垃圾不入箱、不入池等问题突出,村民为方便、图省事,鱼塘边、路边,就是丢在房前屋后的空地上,过去许多空草坪,现在居然成了倒垃圾的场所。三是住宅与禽畜混杂。不少农户的猪舍、鸡舍、牛栏、羊圈等都建在屋前房后,或在村庄周围,粪便,污水,流到露天排水沟渠,繁殖细菌、苍蝇乱飞、臭气冲天。

(二)现代工业、生活垃圾正日益增多。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塑料制品、一次性农品等大量进入农民群众的生活中,在物质消费丰富的同时,各类废弃物循环利用率逐渐下降,垃圾产量不断增加,据了解,现在农村人均日产垃圾已达到了0.8kg到1.3kg,如果这些垃圾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会直接影响农村环境卫生。另外,农村新建住房产生的垃圾没有做到及时清理,乱堆乱放也影响到农村环境卫生。

(三)管理机制不完善影响环境整治效果。一是村級公共卫生管理机构不完善,长期管理不到位、处于半放任自流状态。近年来,虽然大家都非常关心和重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少的村也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和指定专门的人管理,但由于种种原因长期管理不到位,许多时候为应付上级部门检查才临时抓这项工作。二是保洁队伍运转不规范,市委市府已要求每村按100户配备一名保洁人员标准配备保洁人员,但有很多村至今仍未安排落实到位,并发挥保洁作用。

(四)资金投入短缺成为影响环境治理的重要因素。近些年不少农村为了解决发展“瓶颈”,村民“行路难”的问题,集中了所有的人力、物理、财力,对村内道路进行了硬化、绿化,解决了村民“行路难”问题,村民出行环境大大改善,但却忽视了对村内环境卫生工作资金投入,“脏、乱、差”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措施

(一)制定治理规划,强化带动作用。“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离不开党支部领导、规划及村委会带动。多年的调查研究发现,村庄的环境卫生搞得好不好,关键的因素是村干部对公共卫生的重视程度和宣传力度。有些村庄总是窗明洁净,道路干净整洁,谁家不讲卫生就会被别人看不起。要按照市、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发动党员、村民搞好搞好全村的环境卫生。

(二)注重资金保障,发挥整体优势。作为村主要负责人,要想方设法为村庄环境整治争取资金。一是向上级争取资金,例如我市现在正开展美丽村庄乡村建设市政府有专项资金补贴,同时我们都要向美丽乡村建设方向努力,列入年度美丽乡村的就会有一定的资金扶持。二是号召本村在外知名人士和村民集资。三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根据本村特色,利用各自优势,招商引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

(三)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村级保洁队伍。1、“门前三包”制度,促使村民人人参与,清扫好房前屋后的公共卫生;2、垃圾转运制度,及时清理、运走垃圾池的垃圾;3、家禽、猪牛圈养制度,有效避免村里鸡鸭屎尿遍地、臭气熏天的情况;4、卫生奖励制度,村委会每年拿出一定经费对本村环境卫生搞得好的村民,通过评选洁净人家、卫生家庭、卫生标兵等称号给予一定精神与物质奖励;5、保洁制度,对村内保洁员日常工作进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保洁工作,达到村内垃圾日产、日清。

3.XX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三

为了进一步推动XX乡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改善XX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教育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创建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和谐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县农村环境工作会议要求,结合XX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路、举措及国家、区、市、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与全县农村环境现状,以创新科学发展农村环境保护为主题、以围绕“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为建设目标,重点加强农村环保基础建设,强化农村企业及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监管,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真正实现水清天蓝、村洁乡美,助推XX乡经济社会实现提速增效。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各村要实施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全面整治村庄环境卫生,以农村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清除杂物、柴草、秸秆、垃圾等改善农村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等现象,切实运行和维护好环保设施设备,确保项目发挥实效。

(二)强化农村企业和畜禽养殖户的日常环境监察

加强对企业和畜禽养殖户的日常环境监察。严格执行区、市、县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污染减排工作要求,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强化污染治理,严格环境执法,防止淘汰落后的生产项目转移到我乡或死灰复燃。

(三)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巩固提升环境整治效果

深化“优美乡镇、美丽乡村”行动,以治脏治乱治差、绿化亮化净化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营造天蓝地绿、水清气清、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环境。

1、抓好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全乡的村庄点进行综合整治,以实现“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为目标,以“两整”、“三清”(两整,即乡村驻地和乡村主干道路两侧整治;三清,即清垃圾、清杂物、清违章建筑)为标准,清除村庄内乱堆乱倒的生活垃圾;清理路边、巷道两侧的乱占乱建的违章建筑;拆除有碍村容村貌的危旧房屋,做到村容整洁。

2、抓好乡政府驻地、主干道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以乡政府周边作为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及时清理垃圾、杂物、确保巷道、庭院无卫生死角,狠抓脏乱差治理,加强乡政府驻地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净化环境。二是对109国道、北环路、头石路、高速公路两侧村庄环境进行治理,清除道路沿线、树池、绿化带、企业门口及农户生产生活废弃物,全面整治环境脏、乱、差及卫生死角,努力打造道路畅通、功能完备、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的生态型乡。

3、采取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各村要积极配合乡农业服中心引导农户科学施肥,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秆还田、秸秆生产饲料等,禁止露天焚烧。

(四)建立健全农村环保长效机制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环保人员素质。各村因地制宜配齐配全保洁员,加强保洁人员管理,提升保洁员整体素质。

2、建立环保长效机制,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各村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设施设备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设施设备、保洁工作高效运行,发挥实效。

3、加强环境监管,狠抓工作职责落实。各村要切实运行和维护好环保设施设备,确保项目发挥实效。乡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不定期会同党政办、乡纪委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对拒不配合环境监察工作、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设备的村,予以全乡通报,并纳入农村环保考核工作中。

(五)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不断提升生态文明素养

将建设美丽XX与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和转变群众生活方式结合起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不断提升生态文明素养。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XX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XXX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XXX乡武装部长

成员:乡党政办、乡纪委、乡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各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与村镇管理办,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此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实绩考核。各村、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治责任,逐级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开展环境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到环境整治当中,形成有利于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强大社会声势,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4.全镇201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四

为贯彻落实县环境综合整治会议和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全力推进“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镇党委、政府结合本镇实际,以创建道路畅通、镇容整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城镇为目标,强化镇村容环境管护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深入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重点及目标

1、津围路沿线环境治理。彻底清除津围路两侧垃圾柴草和违章堆放物,关停废品收购点和小塑料加工厂,做到环境整洁,沿路看不到垃圾、废品和违章堆放物。

2、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环境整治。提高街道硬化、绿化、亮化标准,户外广告牌匾统一规范,垃圾收集设施分布合理,各种车辆摆放有序,无违章建筑,无商品外溢经营。设立专职人员,配备专业清运设施,做到镇区环境管护经常化、规范化。

3、“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各种类型创建村、文明生态村环境治理。按照“六化”标准,打造10个新农村建设样板村,完成街道硬化、亮化、饮水安全化、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生活能源清洁化、村庄绿化美化。同时,抓好丰富村文明生态村建设扫尾工程,启动后屯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

二、整治工作时间安排及措施

(一)津围路沿线环境治理

1、垃圾柴草清理。镇党委将津围路两侧的村按对应路段划分了卫生责任区,各村指定专门人员每天对道路两侧垃圾柴草进行清理,镇市容所定期派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津围路两侧无垃圾柴草。

责任人:-----责任部门:镇市容所、相关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长期

2、废品收购点的清理。镇津围公路两侧共有废品收购点4家,分别位于桥头庄和后屯两村,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及纸张类收购。

(1)3月1日至3日,由镇综治办、企办、土地所、市容所对各收购点逐户下发通告,限期一个月进行关停迁址。

(2)4月1日至10日,镇市容所、综治办、企办、土地所对各收购点进行检查,对于拒不搬迁的,镇政府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据有关法律法予以查封。

责任人:------责任部门:镇综治办、企办、土地所、市容所 完成时限:4月10日

3、违章堆放砂石料等杂物的清理

(1)3月10日至15日,镇政府与津围公路两侧商户逐户签订“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门前三包责任书,严禁违规存放沙石料等杂物,对存在问题的限半月进行清整。

(2)4月1日至10日,镇综治办、企办、土地所对各门店清

整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如期清整的由联合执法队做其工作、督促其整改,使其达到不乱推乱放各种杂物及砂石料、乱停车辆。

(3)镇综治办定期对津围公路两侧商户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责任人:------责任部门:镇综治办、企办、土地所、市容所 完成时限:4月10日

(二)小塑料加工厂的清理

我镇原有小塑料加工厂19家,经过镇政府近二年的治理,已全部处于关停状态,为防止其死灰复燃,3月15日至20日,镇综治办、企办、土地所、市容所对这些小塑料加工厂关停情况进行复查,对机器设备未拆除的,限期一个月进行拆除。4月15日至25日,对未能如期拆除的,由镇政府申请县联合执法队进行强制执行。

责任人:-------责任部门:综治办、企办、土地所、市容所 完成时限:4月25日

(三)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卫生环境治理 1、2月底,镇政府投资3万元,沿镇区主要街道两侧建垃圾池40个,垃圾处理场2个,购清洁车3辆,招聘专职3名保洁员每天对街道进行清扫,并实现垃圾废物无害化处理。2、3月20日至30日,镇土地所对镇区内形成的临时建筑物

进行清查,依据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规划要求的,限期一个月补办合法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拆除建筑物,退出占地。

责任人:------责任部门:土地所、市容所 完成时限:4月30日

(四)“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各种类型创建村、文明生态村环境治理

1、后屯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示范型村和文明生态村。计划投资347.18万元,修建水泥路6公里,硬化里巷街道3公里,地下排水沟9公里,安装铁杆路灯20盏、水泥路灯120盏、太阳能路10盏,建沼气池200个,垃圾箱30个,购垃圾车1辆,建健身广场800平方米,建村标识牌楼1座。

责任人:------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后屯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2、丰富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示范型村和文明生态村扫尾工程。完成丰富村文明生态村扫尾工程。3月底,投资12万元,沿村主要街道架设杆路,安装路灯60盏,太阳能路灯10盏;投资2万元,环村种植风景树500棵;4月初,投资3、5万元,建垃圾池30个,建村标识牌楼和宣传栏各一处; 4月初至4月底,投资12万元,建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村级办公场所5间,并配齐办公设施。

责任人:-------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丰富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4月30日

3、左家铺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达标型村。筹资110万元,修建水泥路主街1000米,硬化里巷街道2000米;沿村主要街道植树1000株,设置垃圾池20个,安装路灯40盏;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村级办公场所,配齐办公设施;建占地800平方米健身广场,健身器材配套。

责任人:------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左家铺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4、干八里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达标型村。投资8.5万元,沿村主要街道植树600株,设置垃圾池20个,更新村集体办公设施。

责任人:-------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干八里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5、福里庄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达标型村。筹资60万元,硬化街道2000米;沿村主要街道植树500株,设置垃圾池20个,安装路灯40盏。

责任人:-------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福里庄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6、九王庄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启动型村。筹资41.5万元,硬化街道1000米;沿村主要街道植树500株,设置垃圾池20个,安装路灯30盏;建占地800平方米健身广场,健身器材配套。

责任人:-------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九王庄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7、大李各庄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启动型村。筹资80.2万元,硬化街道2000米;沿村主要街道安装路灯95盏,种植树木1000棵,设置垃圾池20个;建占地1200平方米健身广场,安装健身器材16套。

责任人:-------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大李各庄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8、薛官庄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启动型村。筹资20.5万元,沿村主要街道安装路灯40盏,种植树木500棵,设置垃圾池20个;建占地800平方米健身广场,安装健身器材12套;翻建村集体办公场所4间,更新办公设施。

责任人:--------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薛官庄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打造10个新农村建设样板村:王指挥、西太河、大杨家庄、南贾各庄、干八里、左家铺村、大李各庄、周王庄、福里庄、九王庄等,对照“六化”标准,累计投资1200万元,逐项完善基础设施。

(1)道路里巷硬化:村内主干道硬化达到100%,合计25公里。做到合理布局、主次分明,实现户户相连、户路相通。要加强道路管理,健全管护机制,抓好日常养护,保障道路整洁、安全畅通。

(2)街道亮化:村内生活区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安装路灯,合计420盏。有专门人员管理,保障用电安全。

(3)饮水安全化:完成自来水入户工程,满足1860户人畜用水需求,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管网布局规范合理。

(4)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设置垃圾池共220个,实行垃圾集中处理。通过改造及新建等方式配套完善村内沟渠,做到不积污水,水流顺畅。建立专(兼)职保洁员和落实到户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除道路、沟渠、公共场所、房屋内外生产废料、生活垃圾,清除环境污染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乱倒、无粪土乱堆、无脏水乱泼现象。

(5)生活能源清洁化:把改厕、改厨、改圈与沼气池建设相结合,新建沼气池150个。

(6)村庄绿化美化:科学规划村庄路旁、渠旁及房前屋后绿化,落实各项管护措施;村民健身广场达800平方米以上,健身器材配

套;村级办公场所达90平方米以上,办公设施齐全。

责任人:-------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相关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2、文明生态村环境治理。

(1)完成丰富村文明生态村扫尾工程。3月底,投资12万元,沿村主要街道架设杆路,安装路灯60盏,太阳能路灯10盏;投资2万元,环村种植风景树500棵;4月初,投资3、5万元,建垃圾池30个,建村标识牌楼和宣传栏各一处; 4月初至4月底,投资12万元,建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村级办公场所5间,并配齐办公设施。

责任人:-------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丰富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4月30日

三、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镇党委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镇长------同志任副组长,各包片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主任,工作人员由组织、宣传、综治办、土地所、市容所、企办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全镇各相关村成立以了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级专项领导小组,依据本村实际,制定村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镇各职能部门、包片领导和包村指导员定期深 8

入到村,同各村两委班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好指挥、协调、检查工作,全面落实镇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2、加强宣传,搞好发动。各村两委班子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展“文明卫生户”、“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营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人人参与、遍地开花”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从我做起,改陋习,树新风,自觉制止乱扔垃圾、私搭乱建、乱帖乱画、乱摆乱卖等不文明行为。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建管并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村两委班子结合本村实际,协调、动员各方面力量筹措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把集中整治与保持长效相结合,建立清扫保洁队伍,以村规民约等形式制定村容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如:村内所有花草树木由临近各户管理制度;道路卫生和积雪清扫承包到户、分段负责制度;村内的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制度;定点建立垃圾池和处理场,指定专人定期对垃圾进行清理制度,使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和村民自觉化。

4、强化督查,确保落实。镇党委将采取集中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各村、各路段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部门、各村也都要围绕自己的任务,建立自我检查制度,对村容环境进行检查。要把集中督查和日常检查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镇党委已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

整治情况纳入农村两委班子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年终绩效工资挂钩。对于工作力度大,成绩突出的村级班子和个人,将给予重点奖励;对治理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

中共------镇委员会

5.全镇201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五

关于批转省环保厅等部门2012年河南省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 〔2012〕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工商局、河南电监办等部门联合制定的《2012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2012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省环保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监察厅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工商局 河南电监办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中原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达标排放能力与污染防治水平,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我省环境安全。

二、工作任务与工作责任

(一)贾鲁河郑州段,惠济河开封段,卫河、共产主义渠新乡段,省辖黄河流域灵宝段水环境综合整治。

郑州、开封、新乡、三门峡市政府要根据2012年政府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要求,深入调研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整治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重点任务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对影响水质达标的企业依法实施深度治理;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加大企业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整治实施方案报经省环保厅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使贾鲁河郑州段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达到60%以上,惠济河开封段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达到60%以上,卫河、共产主义渠新乡段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达到60%以上,省辖黄河流域灵宝段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达到60%以上。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2012年2月20日前,完成流域内污染源排查工作,确定整治项目。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2012年2月底前,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整治企业名单报省环保厅审核备案。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201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各有关省辖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二)郑州登封阳城工业区、洛阳吉利科技园区、安阳县水冶镇、平顶山鲁山县梁洼镇大气污染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郑州、洛阳、安阳、平顶山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整治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重点任务是:对区域内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点行业、企业依法实施深度治理,达到我省行业相关排放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对区域内无组织排放、扬尘点、扬尘路段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实施方案报经省环保厅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使郑州登封阳城工业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达标率达到60%以上;洛阳吉利科技园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达标率达到85%以上,二级标准达标率达到60%以上;安阳县水冶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达标率达到60%以上;平顶山鲁山县梁洼镇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2.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

2012年2月20日前,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整治企业名单报省环保厅审核备案。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2012年2月底前,对限期(停产)治理的企业下达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要求实施治理,对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符合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条件的企业,在立即停产、停建的同时,按要求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在环评文件未批复前不得生产或者建设。对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未经许可擅自投运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经核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2012年4月底前,应关闭的企业要关闭到位。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201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对11月底前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停止生产供电;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此项工作由环保部门和电监部门负责落实。

各有关省辖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涉重金属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含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环境综合整治。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组织对本地涉重金属行业进行排查,根据企业生产规模、重金属排放和污染基本情况,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无环保手续、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并按照《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开展综合整治。酒精(发酵酒精和白酒)、橡胶行业综合整治。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组织对本地酒精(发酵酒精和白酒)、橡胶行业进行调查,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影响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和深度治理,促使酒精、橡胶生产企业废水排放分别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和环境管理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

化肥行业综合整治。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组织对本地化肥行业进行调查,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排放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和深度治理,促使化肥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2012年2月20日前,完成相关行业污染源调查工作,确定整治企业名单。此项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落实。

2012年2月底前,省环保厅负责制定并印发相关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6号)要求,分别对辖区内企业实施限期治理。2012年4月底前,应关闭的企业要关闭到位。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201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工作标准

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达到省政府确定的各省辖市政府环保责任目标断面目标值。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通过整治,促进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达到各行业环境标准及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要求。

关闭、拆除违法企业或者生产线标准:依法吊销或者变更企业营业执照,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原料。

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深度治理标准:治理工艺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和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要求,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从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道路,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出发,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推动措施落实;要实行环境综合整治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环保

目标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健全整治工作机构并充实力量,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加强调度,强化监督。要建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环境质量定期分析制度。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将环境综合整治企业名单据实上报省环保厅审核备案,并于每月25日前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阶段性效果、环境质量情况、污染物削减情况等及时报送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定期汇总后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通报情况作为年底省政府考核各地环保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依据之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建立工作督办机制,逐项建立监管档案,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督查,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死灰复燃。

(三)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环境形势,解决存在问题。

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环保目标考核,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发展改革部门: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项目、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大对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导力度。

监察部门: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环境违法违纪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力,甚至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

国土资源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因环境问题被政府关闭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的吊销与注销工作,对被依法取缔关闭的土小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土地占用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加快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到的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脱氮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进度,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已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水平。

水利部门:对河流采砂行为进行整治。对被依法关闭的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停止供应生产用水。

工商部门:对被依法关闭的企业,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由工商部门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所在地政府依法对企业作出的关闭决定要抄送当地工商部门。

电监部门:对被依法关闭(拆除)的企业(生产线)、停产治理企业、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督促供电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四)注重宣传,强化监督。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于2012年3月10日前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本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12月10日前将各项任务的具体完成情况报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告。省环保厅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及任务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先进,督促落后,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6.全镇201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六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条幅、上户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真正做到村(社区)以及自然村专题整治会议扎实开展,同时我们将定期对会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7.全镇201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七

为贯彻落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加快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有效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改善农村面貌为目的,以治理农村“脏乱差”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整治后的村庄环境优良整洁,乡村风情浓郁,农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农村风尚得到有效改善。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重点是各乡镇政府驻地,各乡镇上报的20xx年纳入整治的行政村(297个)。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围绕“六清三化”,加快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六清”即:清垃圾、清粪便、清污水、清路障、清危房、清乱堆乱搭乱建,“三化”即村庄绿化、亮化、美化。

(一)清垃圾。以消灭污染源为重点,对道路两侧、村内外、院内外、室内外的各类垃圾进行彻底清除,及时清运到村垃圾集中堆放点(场),能利用的进行()资源化处理,不能利用的进行安全填埋。严禁垃圾随意倾倒、随意堆放。

(二)清粪便。对畜禽实行圈养,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和圈舍,并消毒灭菌。清理出的粪便要运送到村外,定点管理。没有堆放场的村,农户要将粪便运送到自家承包田地头,确保农户庭院、村内外道路无粪便,清洁卫生。养殖场要集中处理好畜禽粪便污染问题。

(三)清污水。积极规划完善村庄排水设施,搞好沟河、坑塘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和村内积水问题。有条件的村规划建设村内排水道。杜绝污水乱泼、横流现象。

(四)清路障。平整路面,村与村之间及村内道路平坦。疏通村内断头路,清理占道树木、堆放物、建筑物等。

(五)清危房。全面拆除村内所有破旧危房。拆除村内所有废弃的残墙破壁,正在使用的要及时修复。

(六)清乱堆乱搭乱建。开展柴草搬迁会战,村内的柴草统一堆放,摆放整齐,远离住房,安全防火。全面清理村内外的一切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理村内外占道厕所等。杜绝柴草乱垛、杂物乱堆、违规乱建等现象。

(七)绿化。主要道路建有绿带和行道树,整齐、美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庭院尽可能栽植花果树木,达到省“绿化生态示范村、镇”标准。

(八)亮化。乡镇所在地主街道要全部安装路灯,每乡镇必须要有一条“亮化路”,有条件的乡镇次干道也要安装路灯亮化。各村“明亮工程”要能正常使用。

(九)美化。主街道两侧建筑物尽量统一外粉,配以宣传墙字、宣传画等。全面清理乱帖乱画现象。

四、时间安排

本次综合整治活动时间安排3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从3月13日至3月17日为动员布置阶段。各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制订出本乡镇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好整治工作。包村市领导、包村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和抽调的包村干部参加乡镇动员会。

(三)验收总结阶段。从4月8日至4月12日为检查评比总结阶段,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新农村办公室、市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办公室联合组织验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评出一、二、三等奖,评出先进包村市直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后进乡镇给予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并对乡镇及包乡镇、村的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由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市新农村办公室、市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四大班子领导()成员按包乡(镇)分工落实任务。各乡(镇)为此次整治活动的责任单位,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领导组织,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包整治村责任制,加强乡镇干部包整治村的力量,按包片、包村分解任务,并成立专门的`“六清三化”小分队,协助各村搞好整治工作。实行市直单位包村督导、协助开展整治活动责任制,每个市直单位根据分包村庄的数量,按照每村不少于2人抽调人员,并明确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带队入乡进村,在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乡镇要为所整治村派1名干部协助市直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对乡镇、村和包村市直单位“捆绑”考核,联动责任追究。各乡(镇)、各村和市直单位要按要求、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接受考评。市里将适时召开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各乡(镇)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迅速掀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高潮,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社会氛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环境活动,提高村民的环境意识,清理环境死角,告别不良陋习。各村要建立一支工作负责的环卫专业队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卫专项制度,配置简易环卫设施,逐步建立“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运转、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要通过《村规民约》等手段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积极研究制定保持环境整洁的长效治本机制。

(三)加强信息和情况反馈。各乡镇要指定信息员,认真负责地把本乡镇集中整治的综合性、动态性、经验性的信息及时快捷报送市新农村办公室。市新农村办公室将把信息和情况反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量化考核中。

8.全镇201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八

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5年5月20日)

同志们:

5月19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上张县长就如何解决全县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努力营造城乡靓丽、乡村整洁、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人居环境做了重要讲话。

今天召集大家来开会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县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全镇动员、全民动手,迅速行动起来,打一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持久战,彻底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XX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势在必行,必须深化认识、下定决心 环境是一个乡镇的“脸面”和“门面”,展现出一个乡镇的“第一印象”和精神风貌,反映出一个乡镇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全镇各村、镇直各单位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要深刻认识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建设美丽XX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臵,融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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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天天有人抓、时时有人抓、人人都来抓,在全社会形成“XX是我家、美丽靠大家”的社会氛围。

四是督查要跟进。从今天起,镇纪委将对各村、各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交叉跟踪督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回头复查、通报批评、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一项一项、一件一件督促落实。根据阶段任务要求,镇党委、政府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抓反面典型、抓督查督办,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或未达到要求的,要追究责任,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对在明察暗访中问题较多、行动不力、效果较差,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甚至做出严肃的组织处理。

9.全镇201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九

向化藏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卫生城镇及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

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按照大通县“创卫”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2012]文件精神,并结合我乡的实际,制定出了《向化乡创建卫生城镇及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向化藏族乡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0日

主题词:村容村貌 环境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城环局、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县创卫办,存。

向化乡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全乡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切实改善乡村的人居环境,根据《西宁市乡(镇)村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大通县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决定在全乡开展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体质量,塑造山川秀丽、风景优美的新农村形象为目标,实行政府决策、乡村实施、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办法,努力将我乡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属地化管理,资源共享,政府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责权统一,管理有序”的指导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乡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乡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

组 长: 陈生福(政府乡长)副组长: 谢小兵(政府副乡长)

成 员: 司文德、郑洪帮、贺明俊、吉斌财、李成林、张广海、邓永良、马玉海、贺有明、宋国栋、代荣理、张青松、张万华、石国栋、蒋福成、王永军、岳占贵、巴军福。

四、目标要求

按照“布局优先、建筑美化、道路硬化、环境绿化、卫生洁化、路灯亮化”的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农村公用设施的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加强日常维护,优先发展农村环境,夯实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整体文明水平,真正达到“发展新产业、配置新设施、创造新环境、培养新农民、营造新风尚”的目标。要求乡政府所在地的环境卫生及桥荫公里两侧的环境卫生,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

五、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搞好村镇规划,坚持按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建设用地、公共设施、公益设施等。

(二)村内实现“五化”,即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环境绿化、整体美化。

(三)拆除各类有碍村容观瞻、影响交通、生活娱乐的 建筑物(房、墙、圈、厕)、构筑物等。

(四)清除各类草垛、土堆及其它乱堆乱放物件。

(五)清理杂物,疏通排水沟、渠。

(六)整修各类破旧院墙、公共建筑物。

(七)搞好村内外、户内外的环境卫生,清除死角垃圾,建设固定的垃圾中转站。

(八)搞好村内绿化、美化,栽树种草,扩大绿地面积。

(九)抓好文化娱乐、休闲活动、商贸服务、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和道路、电力、通讯、广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十)拆除本辖区内的破损或有安全隐患的各类门头牌匾,做到门头牌匾设置符合标准。

(十一)完成流水口新农村建设的绿化工作。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乡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从2012年1月起至2012年12月底结束,分三期进行。第一期从2012年1月至4月,集中整治麻庄、流水口村,及桥荫公里两侧的环境卫生;第二期从2012年5月至8月,集中整治立树尔村、驿卡村、达隆村;第三期从2012年9月至12月,集中整治上滩、下滩、三角城、将军沟村。每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20日—3月30日)宣传动员阶段。各村根据《西宁市乡(镇)村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和《大通县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整治目标(整治实施方案报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成立村容村貌整治领导机构,并根据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自觉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并做好其他准备工作,为整治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4月1日—10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各村根据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要做到依法行政,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达到预期效果。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巩固成果阶段。各村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行自查和总结,建章立制,并形成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第四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检查验收阶段。乡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按照整治方案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力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建立领导负责制,形成党支部书记亲自抓,村委会主任具体抓,自然村长主要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将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本村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党委和乡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实行目标管理,保证各村的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村要坚持科学合理的管理原则,要立足长远,科学规划,建立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及管理体制。

(三)各村要加强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维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促进乡村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整治及管理工作。

10.全镇201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56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1〕69号)精神,重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协调联动,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着力改变农村环境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通过“抓点、带线、促面”不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周口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针对我市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确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重点;通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使整治范围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面源污染得到明显缓解,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具体指标为:(一)自来水普及率≥90%,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80%(污水集中处理模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0%(污水分散处理模式)。

(三)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

(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70%。

(五)户外道路硬化率≥90%。

(六)林木覆盖率≥35%。

(七)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80%。

(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50%。

(九)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50%。

(十)有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十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乡镇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行政村配备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十二)村容村貌:村有卫生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到位。柴草、杂物、畜粪等分类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残墙断壁、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现象。

(十三)群众满意度≥90%。

三、整治范围、重点及技术规范

(一)整治范围。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对连片村庄统一综合整治。优先治理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农村建设区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循环经济试点村、农村新型社区、迁村并点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交通枢纽和企业周边,风景名胜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村庄,逐步在其他区域推进。

(二)整治重点。按照国家、省、周口市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主要支持内容,我市的整治重点为: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拆除、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志设置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取水点位置、供水量、取水方式不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将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无(微)动力处理设施、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循环农业。重点加快固液分离、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工程建设,强化畜禽养殖小区及畜禽散养密集区的污染治理,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4.历史遗留的农村工业污染治理。对历史遗留的、无责任主体的农村工业污染进行治理,特别是对工业 “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导致的周边农村地区水源、居住区、农田污染进行治理。

(三)技术规范。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包括对现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的清理整治,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改造等。具体技术规范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第4章“给水设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包括通过管网将污水收集到大型人工湿地、氧化塘、生物膜法处理系统、土地处理系统以及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集中处理模式,和单户或联户通过化粪池、小型湿地、发酵池、沼气净化池、MBR(膜生物反应器)、净化槽等对污水采取就地处理的分散处理模式。具体技术规范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第7章“排水设施”、《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第5章“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控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包括就地填埋和资源化利用(沼气、堆肥利用)等方式。具体技术规范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第5章“垃圾收集与处理”、《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第6章“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控制”。

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涵盖选址要求、场区布局、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及固体粪肥利用等方面,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建设污染治理工程及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具体技术规范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等。

4.其他指标。户外道路硬化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第8章“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林木覆盖参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林资发〔2003〕61号);户用卫生厕所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第6章“卫生厕所类型选择”及“厕所建造与卫生管理要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技术指标参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质检总局令第12号)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7号);村容村貌整治标准参照《河南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指导标准(试行)》(豫建村镇〔2008〕16号)。

四、资金管理

(一)资金筹措。按照国家财政部、环保部确定的投入规模以及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1∶1的投入比例的要求,我市的资金配套比例为5∶5。

整合涉农资金。市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责,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农村环境整治片区,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通讯、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农村环境整治片区集中。各乡镇、办事处及市有关部门要按此要求集中使用各项涉农资金,集合部门优势,整合区域资源,扩大综合整治成果,真正形成规模效应。

(二)使用方向。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点面结合、示范先行的原则,鼓励支持经济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作用强、有一定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地方积极性高、资金配套有保障的乡镇、办事处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二)资金拨付程序。周口市财政局在中央资金下达10个工作日内,按照安排,先行全额下达中央资金预算指标。我市配套资金到位后,周口市财政、环保部门向省财政厅、环保厅提出申请并提供市配套资金预算指标文件、资金到账凭证等资料,省财政厅、环保厅审核确认后按资金配套比例下达省级专项资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核算制和分期分批拨付制,我市财政部门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项目完成进度分期分批拨付项目资金。由项目施工单位向乡镇、办事处提出报账申请,并附有效报账凭证;各乡镇、办事处根据实施进度提出申报意见,经市环保部门审核,由市财政部门核拨给施工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在项目通过验收1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决算,报市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项目尾款;市财政部门在项目决算审查通过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尾款拨付给施工单位。

(四)资金监管。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将相应扣减或取消安排下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政务公开的原则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审批。按照《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财建便函〔2009〕17号)的具体要求,坚持逐级上报、专家审核、层层筛选的原则,确定项目总数及投资额度。项目由乡镇、办事处组织申报,市财政、环保部门审查,市政府同意后报省财政厅、环保厅待批。

(二)项目实施。各乡镇、办事处在市财政局下达资金预算10个工作日内,项目实施方案报市财政、市环保部门审核。项目一经批准,申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建设内容,不得降低目标要求、压缩投资规模。如确需调整,报省财政厅、环保厅批准。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各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具体项目施工。市财政、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督促、管理及初步验收。

(三)项目公示。市财政、环保部门要及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验收考核情况。各乡镇、办事处要会同村委会将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安排在村庄张榜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下成立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项目组织实施的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务求实效。具体分工如下:由水利局牵头,环保局、卫生局配合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由环保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环保局配合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由畜牧局牵头,环保局配合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负责道路整治工作;由林业局牵头,国土资源局配合负责乡镇绿化工作;由卫生局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由农业局牵头,畜牧局配合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农村清洁能源普及工作;由农业局牵头,环保局配合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负责农村废弃企业修复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配备农村环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村容村貌整治等综合性工作。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开展帮扶支援,深入开展城乡共建、村企共建、军民共建、党政机关挂钩共建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监督考核。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工作制度。各乡镇、办政府于每月30前将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资金到位和安排使用、后续管理措施与制度的建立等内容。市财政局、环保局对工程管理、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确保项目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监察、审计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确保中央、省、周口市和我市政府投入资金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使用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项目所在乡镇、办事处,向市监察、审计等部门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

1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篇十一

《桥头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桥头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10〕2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各村(居)为本辖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鼓励、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动环境综合整治的整体合力。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体现特色的原则。镇别对待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村改居社居委和中远郊行政村等不同镇域,鼓励、支持各地从自身实际出发,大胆创新,敢于突破,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不搞“一种模式、一刀切”。

4、坚持重点突破、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原则。选择影响力大、代表性强的街镇和村(居)作为示范点,强力推进,形成典型,同时坚持以点促面,带动全镇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5、坚持夯实基础、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环境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绿化大会战、和谐社镇和文明镇村建设相结合,不断巩固和提升成果,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和中远郊腹地农村“脏、乱、差”现象,全面推进镇容村貌整治和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建立完善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农村保洁站(办),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镇容村貌明显提升、人居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

四、工作任务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环境卫生、治理镇容村貌,建立保洁队伍、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一)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1、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和集镇整治

全面清理“十乱”,即乱搭建、乱堆放、乱停放、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拉杆线、乱摆摊设点、乱涂写张贴、乱设招牌广告。全面清理残墙断壁,修缮和出新道路沿线的围墙和建筑;取缔露天茅坑,改造旱厕;疏浚河道沟渠和下水管道,清掏淤泥杂物,清理垃圾杂草,清除污水;整治骑路经营,完善市场设施,规范集贸市场。

2、道路沿线整治

全面清理环境,清除暴露垃圾,清除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清除粪堆等。全面整治沿线村容村貌,修缮和出新围墙和破残建筑,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有碍观瞻的招牌和广告,规范乡村店招牌设置;拆除清除露天茅坑、简易旱厕、废弃猪圈和擅自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迁移拴养牲畜和柴草堆,清除路边堆放建材等。

全面疏浚、畅通沿线排水沟渠,清除淤泥,清理杂草,清理污水。加强对马路边、河道边、坝埂上等处毁绿种菜、开荒种菜现象的管理。

3、村庄内部整治

全面清理村庄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居)委、乡村道路、设施农业基地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农家院落应做到房前屋后可用物品堆放整洁有序,衣物晾挂整齐规范。无卫生死角,无蚊蝇孳生地。墙体无乱涂、乱画、乱张贴。

(二)落实长效管理

1、组建专业保洁队伍

按照城市社镇管理要求,加强农村专业保洁队伍建设。

建立村(居)级保洁员队伍。原则上村(居)级保洁员数量按在册人口数400:1的比例配备。村(居)级保洁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村(居)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乡村旅游景镇、河道、公厕保洁及垃圾清运。有条件的村(居)要推行村(居)环境卫生市场化保洁,提高保洁实效。

2、完善环卫配套设施

(1)配备标准化垃圾桶。垃圾实行容器化收集密闭化运输,原有垃圾房(池)全部拆除。

原则上按照每10-15户(每个楼道口)放1只垃圾桶的要求进行配置,镇城管局统一设计,统一样式和颜色。

(2)配齐垃圾清扫和清运工具。各街镇、村(居)要统一配置必要的垃圾清扫工具,配备垃圾收运车辆。原则上每个街镇配备不少于1辆小型生活垃圾收集车,有条件的村(居)也要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每名专业保洁员要确保配备1辆生活垃圾收集三轮车,及时收集、清运村庄垃圾桶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运,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街镇要统一村(居)清扫保洁人员服装和工具。

(3)合理配置果皮箱(桶)。按照相关标准,各街镇要在辖镇主次干道沿线,街镇道路、车站、市场周边等合理布置果皮箱(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小镇内部道路、乡村旅游景镇道路两侧要合理布置果皮箱(桶),有条件的村(居)在村内道路沿线也要布置果皮箱(桶)。

(4)加快垃圾转运站建设。每个街镇要有一座垃圾转运站,加快推进街镇垃圾转运站建设,确保尽早投入使用。

3、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健全工作职责制度。切实加强对街镇、村(居)两级环卫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保洁制度,明确市容所(科)、市容站(办)的管理职责、清扫保洁人员工作职责及垃圾清运、村庄保洁的具体要求,制定工作规程,切实增强环卫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2)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台帐管理制度、村庄保洁检查登记制度等。加强村(居)民自治,实行环卫监督员制,村民组长或村(居)委会指定一名热爱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在村(居)民中具有一定威信的村民担任本村(居)的环卫监督员,增进村(居)民之间互帮互助、互相监督。落实好“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镇制度”,把环境保洁、村容秩序落实到每家每户,责任到人。

(3)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建立镇对各街镇、村(居)的督查考评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同时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集中整治期间,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将每10天组织暗访一次、通报一次,通报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转入长效管理后,每月检查一次、讲评一次,纳入全镇城市管理考核工作之中。考核结果原则上每月统计公布一次,每季度通报一次,对组织检查、明查暗访和群众投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在镇级新闻媒体曝光。

考核结果实行“五挂钩”,与镇级考核相挂钩,与镇下拨专项补贴经费相挂钩,与镇委、政府对街镇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相挂钩,与下拨村(居)级环卫保洁经费相挂钩,与村(居)清扫保洁人员报酬相挂钩。同时要积极做好迎接全市检查考评工作。

各街镇相应建立对村(居)的检查考评机制,检查频次不得低于镇级组织的检查,检查结果上报镇指挥部备案。在年度检查中,一次排名垫底的街镇,在《包河》报通报批评;两次排名垫底的街镇,由镇纪检、组织部门对街镇党政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次排名垫底的街镇,追究街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广泛开展创建文明乡村、“文明户”、清洁家庭等评比活动,每年评选出20户“清洁家庭”,授予荣誉匾牌;评选出6个先进村(居),第一名1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3个,第一名奖励2万元、第二名奖励1万元、第三名奖励5千元,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经费补贴。

五、实施步骤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2010年12月上旬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重点突破阶段(2011年1月31日前)。各街镇、村(居)综合整治城市出入口道路、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和中远郊腹地农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在全镇各街镇、村(居)中树立一批开展速度快、力度大、效果明显的典型。

(二)拓展延伸阶段(2010年3月31日前)。以点带面,全面拓展延伸,把集中整治延伸到村庄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居)委、乡村道路、设施农业基地等镇域,探索建立镇容村貌长效管理机制,快速推进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4月1日起)。不断总结经验,全面落实镇容村貌管理标准和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检查考评,纳入全镇城市管理长效考核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桥头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总指挥由胡启生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郝力群、黄韦华同志(常务)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镇(街)负责人,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文广局)、农林水务局、住建局(交通局)、财政局、卫生局、规划分局、城管局、环保局、团镇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城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各街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指导各街镇、村(居)建立保洁队伍和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完成其他相关任务。各街镇都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明确目标整治活动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街镇、村(居)党委(党工委、党委、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保障机制。街镇、村(居)要按照《转发镇市容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进桥头集镇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包政办〔2010〕4号)的有关要求,加强街镇、村(居)级环卫管理机构建设,尽快建立农村保洁服务组织和专业保洁队伍;按照“户集—村收—镇(街)转运—集中处理”的模式,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备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建立完善镇容村貌管理标准和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治成果,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

(三)加大宣传引导。全镇各街镇、村(居)和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措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包河》、镇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氛围。

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推而不动、成效不大的,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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