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免疫规划疫苗

2024-07-10

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精选9篇)

1.扩大免疫规划疫苗 篇一

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是什么?

答:乙肝疫苗:接种3剂次,儿童出生时、1月龄、6月龄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卡介苗: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脊灰疫苗(液体):口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各服1剂次,4周岁服用1剂次。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

白破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麻风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8月龄时接种。

麻腮风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18-24月龄时接种。

A群流脑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6-18月龄时接种2剂次,间隔3个月。A+C群流脑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3、6周岁各接种1剂次。

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适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适逢7-9月上旬接种的,均推迟至当年9月中下旬接种。

甲肝灭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18月龄和24-30月龄时各接种1剂次。上述为常规疫苗免疫程序,不含应急接种和强化免疫。

2.扩大免疫规划疫苗 篇二

1.1 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

1.1.1 国内政策环境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免疫规划工作, 为确保免疫规划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免疫规划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使免疫规划工作成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一环。《药品管理法》规定了国家对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流通实行特殊管理。《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是在社会发展形势下, 为保证免疫规划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明确了政府对免疫规划工作的保障制度, 改革了疫苗流通体制, 规范了接种单位的接种行为, 强化了冷链管理以保证各环节的质量, 完善了异常反应鉴定、补偿制度。同时, 为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及法制化管理, 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 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为依法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免疫规划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 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 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2009年免疫规划工作列入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成为我国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2012[50]号) 对预防接种工作做出明确详细规定: (1) 建立并完善相关部门、机构协调机制; (2) 加强健全服务网络; (3) 明确基层人员接种补助标准; (4) 提高绩效考核比重, 完善奖惩制度。

1.1.2 国际环境

中国自1978年开始实施计划免疫起, 就一直保持和国际组织之间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全球疫苗免疫联盟 (GAVI) 支持的加强乙肝项目、贵州省控制麻疹项目, 美国适宜卫生组织 (PATH) 支持的预充式注射器试点项目, WHO支持的预防接种不良事件检测与培训项目、贵州省健康教育项目,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UNICEF) 资助的免疫规划健康教育项目, 日本国际协力事业组织 (JICA) 资助的加强中国扩大免疫规划项目, 盖茨基金会资助的加强脊灰监测项目等项目实施不仅为我国提供了技术支持, 也为我国免疫规划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了资金援助。2005年, WHO和UNICEF联合发布了全球免疫策略和对策, 获得世界卫生大会批准, 指导各国扩大免疫规划的广度和范围。该策略还对疫苗制造提供指南, 也可提供其他实质性卫生干预措施。

1.2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免疫规划工作步入信息化时代

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3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4]显示:截止2013年12月底, 全国电话用户达到14.96亿户, 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2.29亿户, 其中3G移动电话用户突破4亿户,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量1.89亿户, 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亿人。电信业的迅猛发展为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各个省市先后建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了区域资源共享, 形成免疫大屏障, 降低免疫规划针对性疾病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1.3 丰富的免疫规划实践经验

我国在实施免疫规划过程中, 始终把建立健全免疫服务机构,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进行人员培训作为实施免疫规划的基础工作, 建立了从中央—省—市 (区) —县—乡镇—村的免疫服务体系, 全面推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并形成了一套科学管理系统, 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技术规范、操作指南、工作规程等, 为免疫规划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2 扩大免疫后免疫规划工作面临的挑战

2.1 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匮乏, 业务素质不高

当前人力资源的缺口主要存在于基层, 据西部省区统计, 仅2009~2011年乡镇卫生院共流失卫技人员7433人, 其中具有执业资格人员达5514人;按1.2‰的总人口比例配给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 但空编1.19万人, 空编率达19.37%;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中流传着“再不‘孔雀东南飞’, 就要‘自挂东南枝’”的笑话。部分农村疾病控制呈现“四难”现象, 即防保人员定编到位难、提高防保人员素质难、具体工作落实难、质量提高难, 这些严重阻碍了免疫规划的深入开展。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濒临破裂, 村医短缺, 年龄老化, 学历偏低, 后继乏人。

2.2 免疫规划工作经费投入不足

按照五部门文件规定, 市、县财政部门应承担本级疾控中心免疫规划工作经费。而现实是大部分市、县仍按多年前规定拨付工作经费, 有的低至0.1元/人 (辖区人口) 的比例。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以来, 随着一类疫苗 (免费疫苗) 品种的增多, 二类疫苗 (收费疫苗) 接种品种相应就减少了, 而仅有的几种二类疫苗, 由于价格高及群众的经济条件所限, 而难以开展, 导致各级疾控中心收入明显减少, 原来靠二类疫苗创收以补助一类疫苗接种的格局不复存在。接种一类疫苗越多, 赔钱就越多, 现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未涉及到各级疾控中心, 各级疾控中心工作量和财物支出均出现明显增加, 面临着更大的生存困境。

2.3 城镇化建设, 人员流动频繁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 大量人口涌入城市, 造成城市公共卫生资源紧缺。预防接种机构对辖区人口流出和流入情况不掌握, 管理存在漏洞。由于流动人口来源广泛, 流动性强, 部分人的经济条件、文化素质、卫生状况差, 免疫接种意识淡薄, 使免疫规划工作难以落实。尽管我们对流动儿童的免疫规划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但由于缺乏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 流出地与流入地管理脱节, 而家长带孩子外出打工没有随身携带预防接种证的习惯, 导致流动儿童时常发生迟种、漏种、重复种等现象, 影响了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 成为传染病、多发病暴发和流行的高危人群, 给疾病控制工作带来隐患。

2.4 及时发现和消除免疫空白存在困难

由于盲目追求接种率指标, 对应种儿童数随意增减, 导致数据报告中的常规免疫接种率都很高, 掩盖了实际接种率低的现象, 从报表数据分析上难以识别出薄弱区域。

2.5 预防接种工作没有知情同意的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单方面强调儿童预防接种的重要性, 卫生行政部门下达一些强制实施方案, 忽视了知情同意规范开展的工作, 容易导致接种人员和儿童家长忽视接种过程中的风险因素, 未能做到完全、明确的知情同意, 出现口头告知不详细, 书面告知不规范、家长不认真对待的漏洞, 一旦发生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时, 工作十分被动, 无文字材料, 无法律依据。

2.6 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时有暴发

2004年贵州省发生一起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 2005年安徽省报告一例因免疫缺陷的脊灰疫苗衍生病毒病例, 而与我国接壤的一些国家仍有脊灰野病毒流行, 国家边境的防御工事不能防范疾病或传播媒介的侵入, 航空业的迅猛发展大大增加了传染病在国际上迅速传播的机会, 我国维持无脊灰工作面临很大的挑战。2005年WHO西太区提出2012年消除麻疹, 对此我国制定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提出到2012年, 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 (不包括输入病例) , 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但全国麻疹报告发病数自2012年11月以来持续增加, 部分省份疫情上升势头迅猛, 消除麻疹成为免疫规划工作的又一重大挑战。

3 免疫规划工作发展对策与措施的思考

3.1 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人力资源建设

基层的预防接种服务者是实施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环节, 面临当前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濒临破裂的问题, 加强公共卫生管理, 转变观念以完善人员的合理配置, 把有限的资源重点放在承担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人力资源建设上。建立健全符合时代特征的、前瞻性强的、完善的人才培养制度, 科学合理的用人制度, 有效鼓劲的人才激励制度, 提高个人保障水平, 增强人才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以稳定人才队伍。

3.2 加大工作经费投入

免疫规划工作具有福利性、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特点, 建立以国家投入为主, 多层次、多渠道筹资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以保证正常的工作经费。经费得不到保障, 再好的服务模式也发挥不了作用。因此, 政府应当把解决免疫规划工作经费作为重点, 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和分配政策对卫生资源进行总量和结构调整, 加大对免疫规划发展的投入, 加强预防接种补助经费管理, 有效落实接种人员经费补助, 提高接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1) 修改《条例》,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投入比例, 增加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的措施; (2) 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 缩小地区间差异, 以利于全国免疫规划工作的同步进行; (3) 完善多元投入机制, 寻求国际国内各组织合作, 以充实免疫规划经费; (4) 预防接种单位在不影响常规免疫的基础上, 合理开展第二类疫苗的接种服务, 以补充工作经费的不足。

3.3 加强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

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应尽可能在大区域实现同步, 迅速形成网络, 实现资源共享。设置冷链设备监测报警、漏种短信提醒服务等功能, 使信息化系统作为免疫规划工作的现代化工具服务于每一名受种者。

3.4 建立健全流动儿童管理机制

完善辖区流动儿童管理机制, 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充分发挥乡、村医生作用, 定期开展责任区域内适龄儿童摸底调查, 以便查找和掌握流动人口的分布与流向, 及时发现流动儿童并纳入日常管理, 消除免疫空白点。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 让流动儿童家长了解疫苗免费政策;另一方面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公安、卫生、计生、教育、村委等多部门加强沟通协作, 达成共识, 以解除流动儿童家长接种疫苗的后顾之忧。在流动免疫对象集中的地方增设免疫接种服务点或增加免疫接种服务频次, 有针对性地实行定点或巡回接种, 以增加流动儿童的免疫服务机会, 消除免疫空白。

3.5 做好免疫规划宣传

全国统一设计免疫规划门诊的外观, 让免疫规划形象家喻户晓。设立全国统一的预防接种免费咨询电话, 建立免疫规划网站宣传相关知识、答疑等, 协助家长在接种前获取足够信息, 加强知情权。在办理预防接种证时向家长发放《预防接种儿童家长知情同意书》, 让家长了解接种疫苗种类、接种程序、禁忌症、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注意事项等, 避免在接种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提高儿童家长预防接种主动性。

3.6 严格执行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记录制度是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预防和控制免疫规划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的成功经验。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在贵州省实施麻疹控制项目, 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卫生部门应与教育部门配合, 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为适龄儿童提供补证、补种工作。

3.7 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各级人大应监督各级政府, 必须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免疫规划工作相关《条例》、《办法》, 并尽快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细则, 使执法监督更具可操作性, 使免疫规划管理走向法制化, 科学化。依法依规处理因预防接种引起的异常反应和副反应产生的纠纷问题, 为免疫规划实施保驾护航。

3.不凡疫苗 创新免疫 篇三

一、风扇口罩

题图这款新型口罩与其他口罩的工作原理截然不同,它不是将病毒空气与口腔隔绝,而是采用口罩外部的电动风扇将可能含有病毒的空气吸收,让人接触病菌(图1)。从工作原理来说,它与疫苗注射很相似——疫苗就是一种含有已死亡或弱化病毒的药物,它能让人轻微感染相应病症,然后激发人体自身的免疫系统催生出抗体,从而达到抵挡大量同类病毒的目的。设计师认为,鉴于甲型流感的低致死率,人们其实可以通过这种方法加速甲型流感的传播(图2),迅速地在每个人体内都产生天然的抗体,让病毒在变异之前就已经失去了感染对象,只好消亡。这真是“蝎子斗蜈蚣——以毒攻毒”呀!

二、一次性疫苗注射套装

图3这款一次性疫苗注射套装比目前常用的针管注射器能够保存更长的时间,而它在注射套装内保存疫苗,无需将注射器吼和疫苗药液分离,而且疫苗的保存期在不冷藏的情况下也延长至6个月。同时,注射起来也更加便捷(图4)。目前生产商正在努力实验标准生产线,以方便发展中国家也能尽快使用这款新产品。

三、西红柿疫苗

接种疫苗总让人不舒服,边吃边免疫那可太安逸啦。

查尔斯·阿特森,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生物学家,致力于西红柿果汁冷冻干燥技术的研究已将近5年。当然,这可不是普通的西红柿(图5),它带有E型大肠杆菌基因。有些E型大肠杆菌菌利,能引起剧烈的腹泻甚至死亡。但是,喝下这种改良的果汁后,E型大肠杆菌能在人体内产生一种类似疫苗的蛋白质,帮助人体的免疫系统识别并击退真正的病菌侵袭。

它的优势在哪儿呢?传统的疫苗从生产到运输至最为需要的第三世界国家成本不菲,所以,阿特森和一些研究人员开始考虑用植物代替针头,研制出一种容易在当地种植的疫苗。他现在专注于痢疾,因为,他知道,“全世界每年死于痢疾的人至少有200万,其中很多是儿童”。他之所以选择西红柿做载体,是因为温室培植的西红柿很容易将转基因传送给其他农作物,而且,西红柿的加工处理设备也相对低廉。阿特森深信从他手中的西红柿提炼出的微红色粉状物质可以使世界更加安全(图6)。

4.扩大免疫规划疫苗 篇四

姓名:

工作单位:

分数:

一、填空(每空1分,共50分)。

1.疫苗包括:

未经指定的单位和个人 预防 接种工作。流动人口在 接受接种。

2.预防接种组织形式有、,预防接种前应询问受 种者的 以及是否有 等,并如实记录。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不得擅自进行。

3.可以在8℃以下长期保存的疫苗有、、、、。可以在-20℃—8℃储存的疫苗有、、、、。

4.进行预防接种时皮内接种的疫苗有,接种部位是 ;皮下 接种的疫苗有、、、,接种部位是 ; 肌内接种的疫苗有、、、;接种部位 是。

5.我国消除麻疹的目标:2012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且,各医疗单位在发现麻疹病例或疑似麻疹病例时,对尚不 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采取最快的方式进行快速报告,城市必须在 小时以内,农村必须在 小时以内报至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在 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6.确定接种部位时要避开、、、。

7.发热:分为轻度、中度 和重度。

8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原因分类包括:、、、、、。

9.预防接种前,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告知的形式。

10.两种减毒活疫苗 同时接种,如未同时接种时至少间隔 天。

二、名词解释(每个10分,共20分)

1.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

2.麻疹疑似病例:

三、简答(每个15分,共30分)

1.常见的AFP病例有多少种?写出AFP病例中5种以上最常见的疾病。

2.简述乙肝监测病例的定义。

填空题 1.1.一类、二类、不得从事、其居住地 2.常规接种、群体性预防接种、健康情况、接种 禁忌、群体性预防接种

3..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A群流脑疫苗、脊灰疫苗、麻疹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风疹疫苗、甲肝疫苗

5.扩大免疫规划疫苗 篇五

今天召开全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现场工作会议,任务是推广潜江、鄂州试点地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试点经验,对全省9月1日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下面,我就全省免疫预防工作的形势以及即将在全省实施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对我省免疫规划工

作的基本估计

(一)全省免疫规划工作的历史进程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确立了卫生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将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发展迅速,为保障儿童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了巨大作用。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实行突击预防接种时期(1950-1977年)。主要是利用每年冬春季节,采用突击性预防接种的方式,开展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全省免疫预防工作进入了发展的起步阶段。

第二阶段是开展儿童计划免疫时期(1978-1999年)。全省从1978年开始按全国统一的儿童免疫程序开展计划免疫工作。这一时期,相继将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纳入全省儿童计划免疫程序。通过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逐步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计划免疫服务体系,同时,初步建立起了基本的疫苗冷藏冷运系统,基本满足了每年为目标人群提供6次以上的预防接种服务。

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是全省计划免疫工作快速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全省不断加强计划免疫专业队伍建设,以消灭脊髓灰质炎为中心,狠抓预防接种副反应防范体系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完善服务体系,提高了预防接种质量,相继实现了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规定的以省、县、乡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降至历史较低水平。

第三阶段是实施免疫规划时期(2000年至今)。主要是在巩固计划免疫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强化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努力控制与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通过创建省级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和乡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工作,全省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免疫规划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全省城乡形成了以预防接种门诊定点接种为主,预防接种点上门查漏补种为辅的预防接种服务模式,预防接种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得到显著提高,预防接种的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全省免疫预防工作呈现新的发展面貌。

(二)全省免疫规划工作所取得的成就

从1978年算起,全省免疫预防工作历经三十多年,通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主要体现在:

1、建立了覆盖全省的接种服务体系,完善了疫苗冷链系统和疾病监测网络。

多年来,全省各地始终将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目前全省已建立省、市、县、乡四级预防接种服务体系、疫苗冷链系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体系、AFP病例及麻疹等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系统及实验室网络系统。

目前,全省预防接种机构共约有7399个,其中乡镇接种门诊1649个、产科接种点541个、村级接种点5209个,全省预防接种人员约有13488人,预防接种机构的广泛覆盖、接种队伍的壮大,方便了广大群众,提高了接种的可及性,极大地促进全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全省的冷链系统从1978年的冷链匮乏、只能满足部分地区实施冬春季节的免疫接种状态,发展到1983年全省4条冷链线,1987年3月开始,全省各地实现冷链运转,每两月运转一次。目前,全省冷链系统不断更新和完善,儿童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得到加强。

2、实施免疫接种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了一系列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各地按照《湖北省免疫接种工作管理规定》,依据“区域规划、定点接种、资格认证、规范管理”的原则,对全省免疫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人员进行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实行资格认证。为保证免疫规划得到科学、规范、有序的实施,各地还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和规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为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提供了管理和技术保障。全省各地还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前告知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常规报告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免疫规划管理模式。

全省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覆盖全省城乡的预防接种服务和管理工作体系,既重免疫覆盖,又注重服务质量,预防接种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基本满足了目标人群的需要。

3、实现区域无脊髓灰质炎证实目标。

湖北曾经是脊髓灰质炎严重流行省份之一,1954年始有疫情记载,历史上于1957年、1963-1965年、1971-1973年、1982-1983年、1990年出现了5次流行高峰,历史最高流行年份为1972年,报告发病2135例。为了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在保持口服脊灰糖丸常规免疫高接种率的基础上,一方面建立了由省、市、县三级网络组成的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系统;另一方面,坚持有计划地开展脊灰疫苗强

化免疫活动。1989-2008年20年间,全省组织开展了38轮全省或局部地区的强化免疫活动,共计强化接种脊灰疫苗约9千万人次。全省自1994年9月发现最后1例本土脊灰野病毒病例以来,连续14年无本土脊灰野病毒传播的证据,2000年实现了区域无脊灰证实目标。

4、将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努力提高新生儿及时接种率。

2003年4月25日,根据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全省启动了新生儿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2008至2007年,在25个贫困地区实施“湖北省提高非住院分娩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项目”(GAVI项目)。通过实施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和GAVI项目工作,设立产科接种点并加强管理,全省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有了较大的提高。2007年8月GAVI项目终期评估结果显示,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86.75%,全程接种率97%。

5、实施加速控制麻疹策略,努力预防和控制麻疹发病。

在常规免疫提供两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的基础上,全省各地实施加速控制麻疹策略,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麻疹发病和流行。1998年建立了全省麻疹监测系统,通过麻疹监测信息网络快速报告接种率、发病率、疑似暴发疫情等监测数据,对所有麻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2002年建立了全省市级麻疹实验室网络,指导麻疹疫情控制工作。根据麻疹发病特点,2000年修订和完善了全省麻疹疫苗免疫程序,在国家免疫程序的基础上,增加1.5岁儿童麻疹疫苗复种一剂,有计划地开展全省4-7岁儿童麻疹疫苗后续强化免疫,取得了较好效果。

6、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疫苗可预防的传染性疾病。

免疫预防是我国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60年代初期,全国通过接种牛痘疫苗消灭了天花,通过坚持和推广预防接种工作,其他疫苗可预防疾病都得到有效控制。全省麻疹发病最高年份为1965年,发病693142例,病死4850例,发病率达2002.57/10万;百日咳发病最高年份均为1961年,发病为158229例,病死466例,发病率达1499.41/10万;白喉发病最高年份也为1960年,发病5910例,发病率18.3/10万。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多年未发生实验室证实白喉病例,百日咳发病率控制在0.1/10万左右,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万左右。其它疫苗可预防的传染性疾病如流脑、乙脑、新生儿破伤风、风疹、甲肝、腮腺炎发病率均显著下降。

7、全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卫生部建立全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统一安排,2009年初,作为国家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试点地区,黄石、鄂州开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同时,黄冈和荆门作为省级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试点,也开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2007年5月,全省启动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计划在2009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系统建设任务。截至2008年5月15日,全省1420个计划开通信息系统的接种机构已有1162个接种机构通过了国家终审,937个单位已经实现向国家平台上报接种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成后,不仅可以为适龄儿童提供更为便捷的预防接种服务,而且可以为公众提供实时预防接种信息查询,增强了预防接种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三)全省免疫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1、财政保障政策在有些地方落实不够好。

从各地反馈的情况来看,地方财政对免疫规划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是目前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部分市、县疾病预防工作人员工资不能足额到位,乡、村免疫预防工作人员的工资基本上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严重影响了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调查数据,不少地方未将免疫规划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有的地方财政对免疫规划工作投入严重不足,部分市、县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包括乡、村级预防接种工作)的经费,主要来自二类疫苗创收。这种过分依靠创收开展免疫预防工作的弊端是,区域性的免疫规划工作落实不好、发展不平衡,免疫预防服务的公平性和免疫预防服务的质量受到影响,致使一些地区免疫规划工作出现滑坡现象。

2、免疫预防专业人员亟待补充,队伍需要稳定。

部分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预防专业人员数量本来就不足,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工作量将将成倍增加,对免疫预防工作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免疫规划队伍急需得到调整、充实。

3、人口的流动等因素使免疫规划管理工作难度增加。

人口的流动性为免疫规划管理增加了难度。目前全省局部地区麻疹等疫苗可预防传染病还时有发生,暴露出我省局部地区的疫苗接种、特别是流动人口的接种管理存在问题;省内还存在脊灰野病毒输入和发生疫苗变异株病例的可能,AFP监测工作质量还有待提高;全省乙肝感染率仍然很高,相关疾病的负担依然很重;全省甲肝发病率虽然呈持续下降趋势,但每年都不乏甲肝疫情的暴发,尤其在农村中、小学;在部分农村和城市,流脑、乙脑、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尚需引起高度重视。

4、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对全省免疫预防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随着疫苗种类增加、针次增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频率增加,疫苗的管理和监测工作难度增大,现有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和服务方式,能否充分满足城乡群众享受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服务的需求,都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对待。

二、关于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准备情况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是全省今年重点卫生工作之一,为保证我省顺利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全省围绕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一)在2008年1月15日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省卫生厅将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列入我省今年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对各地提出了总体要求;在2008年3月10-12日全省免疫预防工作会议上,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进一步对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进行具体部署;2008年7月4日上午,省卫生厅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了全省实施扩大免疫规划的准备情况的汇报,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阶段全省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9月1日,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二)对2007年中央专项经费的分配、省级经费进行了测算与分解,省财政厅正在审批之中;协调5个厅局联合转发了国务院五部委关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文件。组织了对全省各地扩大免疫规划新增疫苗的使用和扩大免疫规划新增疫苗的需求以及冷链设备情况等方面基础资料的摸底调查,制定了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技术规程,制订了全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培训技术方案和全省免疫预防县级骨干培训班教材等相关技术方案,6月15日至7月27日,完成了对全省425名免疫预防技术骨干和13513名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完成了全省现行常规疫苗疫苗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新增疫苗的招标、采购,全省新增疫苗也即将按照重新核定的分配计划分发到位,根据各地冷链装备情况和更新需求,有步骤地对全省的冷链进行了更新、扩容。

(四)在潜江、鄂州开展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试点工作。

为了顺利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省卫生厅在潜江、鄂州两地开展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试点工作。虽然试点工作时间不长,但两市在试点过程中解决的问题,总结的经验,已为全省各地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潜江市以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为契机,对预防接种机构进行了重新规划,对免疫服务人员重新进行了核定,对接种区域进行了重新划分,使预防接种服务能够满足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要求。鄂州市年初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纳入今年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范畴,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将预防接种人员的工资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落实基层预防接种人员的补助,有利于稳定全市预防接种队伍。两地的试点工作各具特色,慨括起来基本有3点:一是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落实免疫规划的财政保障,二是要建立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的儿童免疫规划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三是要加强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建设和管理,制定严格、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各项管理和技术规范落到实处。

三、深入扎实地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全省要学习和借鉴潜江和鄂州市的经验,针对免疫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证全省各地今年9月1日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是各级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国家免疫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在全省各地按期顺利实施。对于不能按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地区,省卫生厅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在本地区按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作为今年疾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建立免疫规划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各专业机构的免疫规划工作职能,量化任务指标,细化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确保辖区范围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及时得到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

(二)履行职责,完善保障,协调配合。

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发〔2007〕82号)和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转发国家5部委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相关要求的通知》(鄂卫发〔2008〕45号)有关各级财政经费保障的规定,落实本地区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相关政策和专项经费保障,把基层预防接种服务机构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补助经费和各级免疫规划工作的专项经费,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对免疫规划经费的管理,及时将免疫预防项目经费下达到项目执行单位,按时支付基层预防接种的补助经费,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同时,要建立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与当地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物价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协调和配合,建立有效的政府部门之间免疫规划的协调管理机制,促进国家免疫规划的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三)科学规划,规范服务,提高质量。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免疫规划的各项基础工作。按照“科学规划、定点接种、资格认证、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设置预防接种服务机构,调整和完善预防接种服务,增加预防接种服务的频次,保证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及时性和可及性。要合理调整和充实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建立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对预防接种服务机构(门诊、接种点)和预防接种人员资格的认证,巩固和提高省级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建设和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的成果,按期完成儿童预防接种报告信息管理和疫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接种、有效接种意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严格管理,加强督导,促进发展。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08年湖北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方案》和《2008年湖北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技术规程》等管理和技术规范,组织和指导辖区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开展预防接种。严格遵循技术规范,加强对预防接种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使预防接种各项技术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6.扩大免疫规划疫苗 篇六

为继续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任务,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2011年工作指标

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为单位适龄达到90%以上;

2、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组织开展适龄麻疹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等针对性疫苗接种,保证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3、疫苗可预防疾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以县为单位,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卫生部要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0.5/10万以下。

5、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网络报告率(48小时内)达到100%,调查率(48小时内)达到85%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范围

1、常规接种覆盖全县12个乡镇。

2、脊灰减毒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3、实施消除麻疹行动,麻疹疫苗群体性接种活动按全州麻疹发病率情况确定。全县范围开展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活动,对既往麻疹疫苗漏种儿童接种麻疹类疫苗,对所有疑似麻疹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诊断。

(二)项目内容

1、常规接种

(1)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为适龄儿童提供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甲肝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的常规接种服务。

(2)麻疹类疫苗免疫方案:8月龄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接种麻腮风疫苗。

2、开展脊灰减毒活疫苗、麻疹疫苗的强化免疫。在全县范围开展脊灰减毒活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对象为0-3岁儿童,每名适龄儿童接种2剂次(2剂次间隔不得少于28天)。根据麻疹发病和预测情况确定麻疹强化免疫目标地区、群体性接种对象,每名对象接种1剂次。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发现的麻疹疫苗漏种儿童补种1剂次麻疹类疫苗。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按照《关于四川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落实,确保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县卫生局及相关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资金来源和用途:资金来源于2010年牧民定居行动项目资金中疾病预防控制经费。经费开支项目:

1、疫苗和注射器的购置。(1)常规接种: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所需常规接种疫苗和注射器的购置经费(2)安排脊灰减毒活疫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疫苗和注射器所需购置经费。(3)应急接种疫苗和注射器。

2、脊灰、麻疹监测经费。

得荣县疾控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得荣县2011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及《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年)》,切实加强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达到五年行动计划2015年底要实现的目标,根据《甘孜州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甘卫办发【2010】30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得荣县2011年艾滋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

有效运转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群防群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这项重大民生工程。

(二)具体目标

1.健康教育:有关部门负责同志100%接受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培训;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城镇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75%以上;汽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室8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2.行为干预:

经性传播干预措施月平均覆盖卖淫妇女比例达70%以上,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比例达70%以上。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孕产妇艾滋病检测咨询率分别达到8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感染者/病人发现与管理:充分发挥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的作用,完成自愿咨询检测不少于532人;感染者/病人完成个案流调的比例不低于85%,管理比例维持在80%以上,随访干预比例不低于70%,CD4检测比例达到50%以上;新报告感染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达到60%,既往感染者/病人的非HIV抗体阳性配偶/固定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达到50%。

5.筛查实验室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筛查实验室质控考核参加率达到100%,并达到要求。

6.治疗关怀: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其中儿童达到90%以上;抗病毒治疗12个月病人按照要求完成随访比例达70%,完成病毒载量检测的比例达到55%,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免费接受义务教育,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为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支持和服务的比例达100%。

二、防治措施

(一)完善运转工作机制,形成合力

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在艾滋病防治中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督促作用,定期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开会和研究工作。组织村委会开展宣传教育、干预、关怀支持等综合防治工作;建立艾滋病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将艾滋病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公共卫生任务考核,与公共卫生财政补贴挂钩。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防治水平

完善艾滋病综合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质量。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的督导频次,做好现场调查工作的质量控制和数据收集、分析及利用;进一步提高性病疫情报告质量,开展性病疫情监测工作的督导检查、漏报调查及性病门诊报告梅毒病例与诊断标准符合率的调查。

加强检测网络建设。县疾控中心要进一步规范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用快速诊断试剂检测,初筛阳性样本送州疾控中心复核。要结合高危人群干预开展咨询检测,扩大在高危人群中自愿咨询检测覆盖面。

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及技能全员培训,90%以上的乡镇卫生服务人员、70%以上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要接受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防治知识知晓率

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到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工地、进学校、进工作场所,宣传教育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

1.县广电局、县文体局负责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宣传工作纳入本系统工作计划,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常年开展大众宣传教育。2.县交通局要在做好本系统防艾工作的基础上,利用车站及交通工具等对旅客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在候车室设置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栏和宣传牌,摆放宣传教育材料,张贴宣传画,刷写墙体标语。

3.县建设局、县劳动保障局要充分发挥系统工会、建筑协会网络优势,发动劳务中介机构,利用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针对农民工流出前、流出中、流出后的各个环节开展宣传,加大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宣传力度。

4.县教育局要指导中学、小学通过课程渗透、开展专题讲座、宣传栏、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进入初中以上学校课堂。

5.县卫生计生局要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发动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教育,对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支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人群相对集中处设置宣传栏,80%的乡镇卫生院和50%的村卫生室要设立艾滋病宣传栏,各诊所要组织就诊者艾滋病防治专题讲座每年至少2次,医院的皮肤科、泌尿外科、性病专科等科室为就诊者提供咨询和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要督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向育龄人群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健康服务时,开展预防艾滋病传播的宣传教育和安全套推广使用。

6.发挥社会团体的网络优势,县妇联要将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纳入妇女儿童工作内容,做好“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县团委要发动青年志愿者队伍,做好“青春红丝带”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校外青少年的活动场所,开展定期宣传;县红十字会要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7.公安和司法监管部门要与卫生部门建立协调合作机制,配合完成当年新入所高危人群的检测任务,开展艾滋病预防教育和行为干预,对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人及时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健全监管场所艾滋病检测和相关信息收集机制,并及时将出所后的感染者和病人转介到户籍所在地的疾控中心。

(四)扩大干预措施覆盖面,提高干预质量

以娱乐服务场所卖淫妇女、男男性行为人群、吸毒人群等高危人群为重点干预对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组织、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干预活动。

1.推广安全套使用:采用市场营销和免费发放相结合的形式推广安全套使用。利用药店、计生部门网络销售安全套;开展干预的机构结合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发放安全套;县疾控中心要结合定期随访,对感染者和病人免费发放安全套,在咨询服务点摆放安全套。

2.娱乐服务场所卖淫妇女行为干预:推广以居委会为基础、调动多方力量的娱乐服务场所干预模式,注重娱乐服务场所卖淫妇女干预广度和深度的结合。县疾控中心负责干预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流动卖淫妇女的干预;支持民间非政府组织开展卖淫妇女行为干预。

3.男男性行为(MSM)人群行为干预:针对MSM人群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采取多种措施扩大MSM人群干预覆盖面,要通过多种渠道找到并干预男男性行为者。县疾控中心负责监测、感染者/病人随访管理等工作,对其他单位、非政府组织的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五)扩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覆盖面,阻断传播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妇幼保健院做好孕产妇及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咨询检测;对发现的阳性孕产妇实施母婴传播阻断,对阳性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追踪随访和检测服务,12个月及18个月婴儿艾滋病抗体检测率分别达到90%;建立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追踪随访档案。

(六)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杜绝医源性传播

各医疗单位要结合艾滋病的大众宣传,严格血液管理责任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制推广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杜绝艾滋病医源性传播。

(七)加强感染者/病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健全覆盖乡镇的艾滋病疫情管理随访网络,建立“感染者和病人发现、随访、干预、治疗、关怀”一条链管理模式。对现住址在本县的感染者/病人按规定进行随访管理,规范告知方式和告知内容,利用转介通知单,进行疫情协同管理。结合随访对感染者/病人进行行为干预,采血做CD4检测。加强感染者配偶、特别是单阳性家庭的管理,定期开展对配偶的随访检测和干预,建立单阳性家庭的追踪管理档案,收集分析感染者/病人阴性配偶阳转率。

(八)加强医疗救治网络建设,提高治疗工作质量 加强医疗救治网络建设,构建县、乡镇、村三位一体的防治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调机制。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的持续供应。县疾控中心要及时发现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为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申请抗病毒治疗,审核相关治疗信息。

要完善农村以乡村为主、城市以居委会和家庭为主的、为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动员感染者和社区组织共同参与关怀和支持工作。疾控中心结合定期随访,收集感染者/病人的救助信息,汇总并上报县防艾办,县防艾办将救助信息转达给相关部门,由民政、劳动保障、税务、工商、教育、扶贫、卫生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根据职责实施关怀救助。

三、保障措施

相关部门、乡镇、村委会要有固定的兼职人员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医疗机构设有艾滋病防治的专兼职人员,包括负责抗病毒治疗的医生、相关科室检测发现的医生和乡村医生。团委、红十字会、妇联、社区等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发动非政府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各类防治队伍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疾控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督导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对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督导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合理规范使用资金,合理安排各种渠道来源的防治经费,并严格执行财政部、卫生部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社〔2006〕23号)、国家财经纪律和国际合作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加强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四、信息报送

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政府年初上报艾滋病防治计划、半年上报工作进展报告、年终上报工作总结。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指定艾滋病防治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和联络工作。

五、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

2010年牧民定居行动项目资金中疾病预防控制经费。

得荣县疾控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2011年结核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进一步加强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今年继续在我县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促进《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目标的实现,降低结核病的感染、发病与死亡,提高全人口的健康水平。

(二)目标。

1.新涂阳肺结核病患者发现率在70%及以上,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2.2011年发现、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13例。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县12个乡镇。

(二)项目内容。1.患者诊断。

对到县疾控中心就诊的肺结核可疑患者提供免费的结核病诊断检查,包括提供1次胸部X光片、1次痰涂片检查。据估算,每检查7例可疑者,可发现1例涂阳肺结核患者。

2.患者治疗及检查。

对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的治疗和随访检查,主要包括:国家免费提供统一标准化疗方案所需的抗结核药品;治疗期间提供3次痰涂片随访检查,疗程结束时提供1次胸部X光片检查。各类患者的治疗以不住院化疗为主,采用国家标准化疗方案,在县疾控中心接受规范的治疗管理。

3.肺结核病报病及治疗管理补助。

对推荐和报告肺结核患者的医务人员以及承担有关公共卫生工作的医务人员给予适当补助,以激励医务人员参与肺结核病的报告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按要求已完成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医务人员或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发放治疗管理补助费。

4.提高肺结核患者发现率。(1)疫情报告。县疾控中心实施报告管理工作,以保证国家获得及时准确的疫情信息。

(2)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检查。与肺结核接触最密切的是患者的家庭成员,动员已知的肺结核患者家庭成员尽早到结防机构就诊,是早期发现肺结核患者手段之一。对所有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家庭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提供相应工作补助。

5.规划管理工作。

(1)健康促进。在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开展综合性健康促进活动,同时举行“三下乡”活动;发放健康促进材料(包括材料的运输、分发等费用);对健康促进活动进行督导评估。

(2)强化督导。为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县级每年对所辖乡镇增加1次督导。

三、项目组织实施

县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落实规划各项指标。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县疾控中心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监测工作,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控制。

四、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2010年牧民定居行动项目资金中疾病预防控制经费。

7.扩大免疫规划疫苗 篇七

关键词:疫苗,免疫规划,调查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于2005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后, 中国免疫规划工作开启了新的一页, 基层在疫苗免费后, 免疫规划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为掌握疫苗免费后对基层免疫规划工作的影响, 我们对近6年召陵区免疫规划工作进行了回顾性调查研究, 现报告如下。

1 方法与步骤

1.1 方法

采取现场调查与查阅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 回顾调查区、乡、村三级免疫规划经费投入、接种率水平、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监测、人员培训、工作督导等。接种率水平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开展的适龄儿童接种率调查数据为准, 接种率调查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进行。

1.2 步骤

根据调查项目设计调查表, 培训调查人员, 现场调查, 收集相关数据, 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全区辖2乡、4镇、2办, 总人口46.66万, 全区184个行政村, 276个自然村和居委会。全区从事计划免疫工作人员272人, 其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人, 城市防保人员11人, 乡镇防保站36人, 乡村医生215人。全区2005年底全部实现门诊化集中接种, 设立预防接种门诊11个,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人员50人。门诊化接种最远服务半径10 km。

2.2 经费投入的变化

召陵区疫苗免费前后经费投入发生很大变化, 免费前只有省级疫苗购置费用和部分冷链费用;疫苗免费后省级增加了冷链购置费, 在部分接种补助费的基础上, 当地政府投入大幅增加, 3年中区、乡、村三级投入76万元。免费后区级80%的经费来源于上级投入, 另20%靠二类疫苗 (为自愿自费接种疫苗) 收入弥补;乡级近40%的经费靠上级投入, 近60%靠接种二类疫苗收入弥补。村级其劳务补助由其完成的工作量而定, 由乡镇卫生院给予适当的补助。经费投入, 见表1。

2.3 工作模式的变化

2.3.1 疫苗免费前后工作模式

免费前, 各级主要靠疫苗加价及接种收入维持工作的运转, 有收入时工作积极性相对较高, 无收入的工作没有积极性。免费后靠上级经费补助和二类疫苗加价及接种收入开展工作, 工作积极性不完全依赖于工作有无收入, 依靠收入开展工作的模式被打破。

2.4 工作成效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疫苗针对疾病发病率及培训与督导是反映免疫规划成效的3个重要指标, 通过分析召陵区疫苗免费前后这3个指标的变化, 以评价其工作成效。

2.4.1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通过对免费前后各3年免疫规划五苗接种率回顾性调查比较, 卡介苗 (BCG) 、麻疹疫苗 (MV) 、白百破 (菌苗) (DPT) 3种疫苗及五苗全程合格率免费前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免费后疫苗接种率明显高于免费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OPV) 、乙型肝炎病毒疫苗 (HB-VAX) 2种疫苗接种率无差异。 (表2)

注:BCG—卡介苗;OPV—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DPT—白百破 (菌苗) ;MV—麻疹疫苗;HB-VAX—乙型肝炎疫苗。

2.4.2 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率

2003—2005年全区发生免疫规划针对疾病 (不包括15岁以下儿童乙肝感染者) 3种193例, 年均发病率为13.78/10万;2006—2008年共发生免疫规划针对疾病3种64例, 年均发病率为4.57/10万, 疫苗免费后的3年发病率明显低于免费前。

2.4.3 免疫规划工作培训与督导

调查发现, 2003—2005年区级对下级培训年均1次, 督导年均1.7次;乡级对村级培训年均1次, 督导年均3.3次。免费后的2006—2008年, 区级培训年均2次, 督导年均3.7次;乡级培训年均3次, 督导年均5.7次。

2.5 其他方面影响

2.5.1 基层疫苗接种收入

召陵区于2005年9月和2008年7月两次按照国家规定实施疫苗免费政策, 2005年免费疫苗6种, 即BCG、OPV、DPT、MV、DT、HB-VAX, 2008年增加流脑疫苗、乙脑疫苗、腮腺炎及风疹疫苗 (麻腮二联、麻腮风三联) 4种。根据当时收费水平, 区、乡、村三级3年累计减少收入120万元。在疫苗收入锐减的情况下, 由于二类疫苗使用品种增多 (免费后新使用疫苗有b型嗜血杆菌疫苗、水痘疫苗、轮状病毒口服疫苗、流感疫苗等) , 实际3年区、乡、村收入反而增加, 据估算, 每年收入增加30%以上。

2.5.2 基层人员工资水平

区级人员工资于2004年12月 (漯河市区规划调整, 由原郾城县、源汇区划部分乡镇和办事处成立召陵区) 纳入财政预算预以保障, 疫苗免费前后差别不大;乡镇人员工资 (36人) 免费前每人月均工资560元, 免费后月均工资890元, 提高了58.93%, 年均增加19.64%;村级人员由于历史等多种因素, 至今尚未有效解决。

2.5.3 人员接种资质

疫苗免费前国家没有具体规定, 免费后随着《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接种人员资质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召陵区目前从事接种人员40人, 有资质人员26人, 只占全部从业人员的65%, 1/3以上人员无执业资格。

3 讨论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 是我国免疫规划工作的一个里程碑。疫苗的免费接种, 对基层免疫规划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从召陵区近年情况看, 实施免疫规划疫苗免费后, 免疫规划工作经费投入、工作模式发生了变化, 工作成效有明显提升, 基层人员待遇有所提高, 产生了明显的正面效应。一方面, 政府层面对免疫规划工作重视程度增加, 加大了经费投入, 国家政策的导向作用对基层免疫规划工作产生积极影响;另一方面, 基层工作人员在经费增加、待遇提高的情况下, 工作积极性提高, 责人心增强也是影响基层工作的重要因素。基层免疫规划工作, 要及时适应这种新变化, 及时调整免疫规划的策略和措施, 促使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但我们也应看到, 疫苗免费后, 也出现了一些影响工作开展的问题和困难, 如经费投入不足、宣传培训不到位、一类 (免费) 疫苗使用率下降、疫苗监管不到位等[1], 这些问题给免疫规划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挑战。从召陵区看, 总体上经费投入尚未到位 (据测算, 每年应投入47万元, 实际3年投入76万元) , 村级投入缺失, 乡级人员工资尚难以持续保证, 基层尚不能摆脱依靠二类疫苗接种收入弥补经费不足的现状;基层人员资质问题, 给免疫规划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隐患等。免疫规划工作者应正视这些问题, 积极研究并解决这些问题, 建立免疫规划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和有效的工作管理机制, 以推动免疫规划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更好地发挥免疫规划工作在传染病控制中的核心作用。

免疫规划工作是公共卫生的一项最基本的卫生服务, 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2]。实施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也能更好体现卫生资源分配的公平与公正性[3]。基层免疫规划工作是直接面向群众的实施者, 怎样把好的政策用好, 使免疫规划工作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是每一位免疫规划工作者今后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参考文献

[1]任东洋, 田树恩, 王蔚霞, 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在基层实施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海峡预防医学杂志, 2008, 14 (3) :71-72.

[2]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司.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与管理.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6.

8.扩大免疫规划疫苗 篇八

首先是制定免疫程序要合理。

1.掌握疫病流行的规律,在大面积疫病可能流行的季节,提前1个月进行免疫,才能起到更有效的作用。

2.根据当地疫病的流行情况、流行规律,摸清当地流行或曾经发生、受威胁的病种,选择适合的疫苗种类。

3. 为了预防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染病,有时可用联苗,如猪三联苗、羊五联苗。但针对流行、严重的传染病(如猪瘟),最好还是用单苗。

4.接种疫苗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母猪是成年猪,可以适当多接种,以产生较高的母源抗体来保护新生仔猪;商品育肥猪要尽量减少接种,以避免应激反应过大,影响生长;蛋鸡需接种减蛋综合征疫苗,而肉鸡不需要。

5.根据母源抗体水平,确定首免日龄。疫苗免疫后,要定期检测抗体水平,根据抗体检测情况,确定加强免疫时间。

其次是接种前要仔细检查。

1.认真观察畜禽的健康状况。体弱、发病、处于疫病潜伏期的畜禽,暂时不要接种;怀孕后期的禽畜,应慎用或不用应激反应较强的疫苗。

2.仔细检查疫苗外观。选择有国家主管部门批注生产文号或进口批准文号的疫苗,并认真检查疫苗内外包装是否规范、精致,疫苗标志要清晰,说明书要通俗易懂,进口疫苗应有中英文两种说明书。同时检查疫苗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疫苗瓶有无裂纹、封口是否严密以及瓶内有无异物、凝块、冻结、沉淀或混浊等。凡发现标签不完整、有异常,一律不得使用。

最后是接种方法要正确。

疫苗接种方法主要有滴鼻、点眼、饮水、气雾、皮内注射、皮下注射、肌肉注射等,肌肉注射最常用。不同疫苗要求不同的免疫方法,如鸡传染性喉气管炎疫苗必须涂肛;痘病毒疫苗必须皮内注射;采用滴鼻、点眼免疫要防止动物甩头,以免疫苗液体流出;饮水免疫可选用蒸馏水、纯净水、深井水稀释疫苗,加1%脱脂奶粉,疫苗剂量加3倍量为宜。畜禽饮水前要先停水4~6小时;气雾免疫时,喷雾粒子大小要适中,疫苗剂量也需加3倍量为宜。以上这几种免疫方法,免疫前后2天都不可进行喷雾或饮水消毒。

另外接种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注射器、针头要消毒。

2.针头大小、长短要适中。一般冻干苗用7号针头,油苗用12号针头。

3.注射部位要消毒。宜选用75%酒精或5%碘酊消毒。

4.注射部位要正确。肌肉注射一般选耳后、颈部(牛、羊选择颈部上缘下1/3处),进针方向要垂直皮肤。如猪选耳后、颈部或臀部,雏鸡选颈后2/3处。

5.合理选用稀释液。用于注射的活苗一般配备有专用稀释液,若无稀释液,可用生理盐水稀释。

6.疫苗开封后应尽快用完。活苗一般在开封后12小时内用完,最长不要超过24小时。活苗稀释后要放在阴凉处,宜在2个小时内用完,最好不要超过4个小时。

7.发现禽畜有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感染时,要禁止一切注射。

8.妥善处理废弃物。疫苗空瓶、剩余疫苗及器械要严格消毒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9.扩大免疫规划疫苗 篇九

查漏补种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免疫空白,筑牢免疫屏障,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实现2012年将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的目标,根据省市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以村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11种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的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对象及时间

(一)查漏补种对象:5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即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

(二)活动时间: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查漏补种原则

(一)对适龄儿童逐个核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史,接种史应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册或者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记录为准,凡是无预防接种证(卡、册)或者信息系统记录的,视为未接种。

(二)对于未按照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规定剂次接种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三)对于同一种疫苗漏种1个以上剂次的儿童,在完成首次补种后,按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后续补种。

(四)对于需补种多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可以对同一个对象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疫苗。对同一个对象,两种减毒活疫苗可以在同一天同时接种;如未能在同一天同时接种,则接种另一种减毒活疫苗至少应间隔28天。

(五)在优先保证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补种的基础上,落实好其他疫苗的补种工作。

四、相关疫苗查漏补种要求

(一)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对象为8月龄~5周岁儿童,即在2006年1月1日~201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含外来流动儿童)。其中,8月龄~17月龄儿童尚未接种含麻疹成份疫苗者,以及18月龄~6周岁儿童接种含麻疹成份疫苗未达到2剂者,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在哪里,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作为查漏补种对象。所有补种对象均接种1剂次(0.5毫升)麻疹疫苗。对于18月龄以上儿童在补种后仍未达到2剂次的,则应另行安排时间补种第2剂麻疹疫苗。

(二)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对象为4月龄~5周岁儿童,即在2006年1月1日~2011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含外来流动儿童)。其中,4月龄~4周岁儿童累计服苗次数少于3次者,以及4周岁以上儿童累计服苗次数少于4次者均作为服苗对象。所有服苗对象均接种两轮脊灰疫苗,两轮间隔1个月以上。

(三)甲肝疫苗:查漏补种对象为18月龄~64月龄儿童,即在2006年11月1日~2010年8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对尚未接种甲肝疫苗的,均给予补种1剂次甲肝减毒活疫苗。对于2006年11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如需补种的,按照“自费、自愿”的原则进行接种。

(四)麻腮风三联疫苗:查漏补种对象为18月龄~64月龄儿童,即在2006年11月1日~2010年8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对尚未接种的,均给予补种1针次麻腮风三联疫苗。对于2006年11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如需补种的,按照“自费、自愿”的原则进行接种。

(五)乙脑减毒活疫苗:未完成乙脑疫苗基础免疫或加强免疫的儿童,给予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1针;如涉及到多剂次乙脑疫苗漏种的儿童,在首次补种后,按规定的免疫规划程序至少间隔一年补种第二针乙脑减毒活疫苗。

(六)流脑疫苗:不满3周岁的儿童需完成接种2剂次A群流脑疫苗;3周岁以上儿童需在3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针次A+C流脑疫苗。对于未完成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七)无细胞百白破疫苗:3月龄~17月龄儿童需完成3剂次接种;18月龄~5周岁儿童需完成4剂次接种。对于未完成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八)白破二联疫苗:仅限6周岁以上儿童,即2006年1月、2月出生的儿童需完成1剂次接种。

(九)卡介苗:仅限3岁以下的初种漏种儿童,即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需完成1剂次接种。

(十)乙肝疫苗:确保所有5周岁以下儿童全部完成3剂次接种。同时,继续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群做好乙肝疫苗补种工作。

五、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查漏补种活动的业务培训,对从事本次查漏补种活动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查漏补种的目的、意义,查漏补种对象、时间、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评估,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各种技术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培训重点应有所不同。

(二)目标儿童摸底

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做好所有应种儿童的调查登记工作,是搞好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前提。摸底登记时间原则不超过1周,并在接种前5天左右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摸底时间。要求摸底登记儿童数应不少于登记在册建卡儿童数。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摸底动员应组织多部门联合完成,卫生部门负责接种疫苗和做好技术指导。农村摸底调查人员由乡村干部、村民委员会及其他成员和乡村医生组成;托幼机构的摸底调查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完成。

2、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摸底:农村对于散居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拉网式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给家长发放预防接种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2)托幼机构摸底:在园儿童由托幼机构分年级、分班级提供名单,登记《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由托幼机构将告家长书统一发给学生家长,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3)人口流动较频繁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摸底登记方法。

3、摸底调查时,应重视登记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的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在优先补种麻疹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后,再安排对其他免疫规划疫苗进行补种。

4、乡镇卫生院应核查、汇总摸底登记结果,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并根据摸底和应种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工作日为单位,制定详细的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区疾控中心。

(三)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

疫苗储存、运输要符合有关法规、规范要求,凡不符合冷链储运要求的,不得储运疫苗。建立严格的疫苗储运管理制度。为保证疫苗冷藏储存、运输质量,在开展查漏补种前,各类冷链设备系统应保持良好制冷状态。乡镇卫生院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开展接种前2-3天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接收储存工作,并记录收发情况。

由于本次查漏补种活动调查登记儿童多,工作量大,各地要切实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后勤保障。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乡镇卫生院应落实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准备急救药品、救护车等抢救器材,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四)现场接种方式、接种点及人员配备

1、现场接种方式: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接种等方式。散居儿童接种一般应安排在乡镇卫生院等预防接种单位;托幼机构设置临时接种点的,仅接种在园适龄儿童。对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采取再通知、再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在册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2、接种点设置:乡镇卫生院应利用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查漏补种接种点。各接种单位应根据需要,增加接种门诊开放时间。托幼机构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设置临时接种点。禁止在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接种。各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消毒器材、体检器材、安全注射器材和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等;要有醒目标记,张贴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切实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

3、接种点人员配备:每个接种点应配备现场组织员、现场记录员、现场接种员、疑似异常反应处置人员等4类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每天预约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现场组织员一般由村(居)委会干部、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种儿童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秩序维持组织工作,向儿童家长现场宣传查漏补种相关政策和知识。现场记录员由乡村医生或防保医生担任,负责询问登记应种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核实测量可疑发热儿童体温,标记已接种儿童。现场接种员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医护人员担任,负责接种应种儿童,并在接种前再次询问儿童禁忌症情况,确保各相关接种要素落到实处。接种现场还须备有急救药品和1-2名临床医生,负责处置疑似异常反应。

(五)现场接种

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查漏补种对象。对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并记录在接种卡和接种证上。对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时间。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并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字。对托幼机构儿童,可提前下发接种前告知书,并请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签字。要严格掌握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有禁忌症的儿童不予接种,对接种期间正在生病的儿童应暂缓接种。对于患有反复发作性肛周脓肿的婴儿要推迟接种脊灰疫苗。接种人员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的医学建议应当在接种卡或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接种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童接受接种后必须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接种完毕后,要按照实际接种日期及时记录在查漏补种登记表上,并同时登记到接种卡、证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认真记录,查漏补种结束后及时予以补证或补登。接种期间如发现未通过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查漏补种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必须有家长和医生本人的签字。各个预防接种门诊要按要求保存本次查漏补种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4、严格安全注射措施。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规定。本次查漏补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要指定专人登记管理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情况。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指定单位销毁和处理并作好记录。集体单位临时设置的接种点,更要严密组织、严格实施,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在开展查漏补种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及时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如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要立即按照《江苏省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进行报告和应急处理。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要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治疗。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各地按照及时、公开、透明原则,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七)巡回搜索

在农村,根据人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在查漏补种集中接种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辖区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集贸市场、车站、码头、城郊结合部都要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适龄儿童,通知其到指定地点接种。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领导。在区卫生局领导下,各单位要加强组织管理,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查漏补种活动的实施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做好查漏补种活动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制订下发技术操作方案和各种工作表格样式,负责疫苗、注射器材分发和各种工作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开展区、乡两级专业人员培训,负责辖区内查漏补种活动的督导检查。乡镇卫生院组织负责实施现场接种。

(二)经费保障。为保证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到免费接种相关疫苗,各地不要随意扩大查漏补种对象、扩大疫苗应用范围,以防止造成疫苗缺货。中央和省财政安排资金购置疫苗、注射器等。区财政负责保障查漏补种活动所需的宣传培训、摸底调查、督导检查等工作经费,基层接种人员补助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接种专项资金统筹解决。

(三)检查督导。区、乡两级要成立督导组,采取巡回督导和定点督导相结合方法,督导查漏补种工作,确保查漏补种质量。督导内容包括查漏补种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接种前督导,要重点督导应种儿童摸底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准备情况;现场接种阶段督导,要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情况;查漏补种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督查接种率快速调查、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各级督导组在督导活动中,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及时纠正和妥善解决问题。

(四)评估。

1、查漏补种现场接种前,各级督导员要评估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情况,评价家长知晓率调查和儿童摸底调查质量。

2、查漏补种现场接种完成后,各乡(镇)要组织快速评估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的重点是易被漏种人群和区域,如集贸市场、工矿企业、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地区和常规免疫管理薄弱区域(城郊结合部等)。区组织对乡级的接种率快速评估,每个乡(镇)抽查1个村中10名儿童、1所托幼机构中20名儿童、1处集贸市场10名儿童,合计40名儿童。

3、如遇儿童在查漏补种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地,也要进行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判定接种结果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接种儿童,应登记并通知其家长带领儿童到指定地点补种。

4、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查漏补种接种率低于95%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继续组织查漏补种,确保查漏补种接种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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