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综合治税管理办法

2025-01-29

开发区综合治税管理办法(10篇)

1.开发区综合治税管理办法 篇一

发挥综合治税优势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泗阳县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增加财政收入,提升税收管理水平,泗阳县地税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全力推进综合治税,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背景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开发热潮的不断掀起,拉动经济高速发展,使地税收入呈现超常规高幅增长态势。另外,经济成份的多元化,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也使得税源更具隐蔽性和复杂性。为了保证地税收入能够持续稳步增长,防止因房地产行业发展波动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有效减少税收跑冒滴漏,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我局适时提出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的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全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于去年启动,今年4月份全面推行。

二、做法

(一)反复调研,明确思路。2008年初,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赴山东招远、龙口,江苏扬州、常州等地开展综合治税考察调研工作。借鉴外地的经验,结合泗阳实际,确立了 “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 1

会参与、司法保障”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思路,制定了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泗阳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办法》和《泗阳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综合治税相关文件。

(二)构建网络,搭建平台。为了构建综合治税工作体系,我县及时调整了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挂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横向上把全县26个相关部门、单位作为综合治税部门,各单位明确综合治税工作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专(兼)工作人员和信息员;纵向上全县所有乡镇分别成立了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和协税护税办公室,由各乡镇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和办公室主任,同时在乡镇的相关部门、行政村(居)明确协税护税联络员。全县形成了县、乡、村一体的综合治税体系,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综合治税网络。

与此同时,县政府还安排专门人员,按照“使用简单,维护方便”的原则,开发了“泗阳县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并将这一系统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供协税单位上传与下载涉税信息,实现了信息数据交换的网络化、信息化,为快速收集、处理涉税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领导重视,会议推动。4月30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社会综合治税专题工作会议,县直2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县16

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各单位综合治税信息员以及财税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深作动员讲话;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张彤作工作部署,有关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同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工作责任状。通过会议推动,全县各单位协税护税意识明显增强,在社会上营造了良好的综合治税氛围。

(四)组织培训,信息共享。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泗阳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办法》,根据各个涉税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要求,县综合治税办公室于5月初分别对各涉税部门的信息员及乡镇协税办公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信息报送的内容、表式、时限和要求。各涉税部门精心组织,于5月20日前通过信息交流平台完成了首次涉税信息传递,26个部门共向县综合治税办公室传递了3.6万余条信息。以后各部门分类型按月、季和年正常报送本部门的涉税信息,实现了税收信息共享。

(五)分析利用,强化征管。综合治税办公室对接收的各类涉税信息及时进行分类处理,分别向国税、地税和财政部门传递相关信息。为了把涉税信息转化为税源,纳入税收征管,县地税局还制订了《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处理及考核办法》,通过加强对涉税信息的比对分析、筛选交办、反馈与跟踪,进一步管理和考核涉税信息的处理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治税的增收作用。

(六)严格考核,稳步推进。县综合治税办公室依据《泗阳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认真考核各协税护税单位涉税信息的报送情况,并及时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上通报结果。县地税局也根据《泗阳县地方税务局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处理及考核办法》,将综合治税信息处理、利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有效地推动了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三、成效

通过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了全社会的协税护税意识,维护了国家税法的尊严和公平,也提升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水平。

(一)提高了税源控管水平。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实现了税务部门单一管税到政府主导下多个部门综合治税的转变,形成了全方位税源监控的大格局,治税环境明显改善。

1、源头控管二手房交易税收。在二手房交易中,将税收前置,纳税人必须在开具发票并取得完税证明后才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彻底杜绝了二手房交易税收流失现象。今年以来二手房交易入库契税121万元,入库地方各税120余万元。

2、源头控管货运业税收。依据交通运输和农机部门提供的户籍信息,各乡镇组织成立了物流公司,规范本地区货物运输业经营与核算,统一开票,及时完税,该税收同比增收1400余万元。

3、源头控管建安业税收。根据县招标办、建设局等单位的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建设信息,对各项工程项目建立分户台账,跟踪工程进展与纳税情况。县财政等相关建设付款单位,一律凭地税部门开具的发票付款,确保实现税收即时足额入库。

4、源头控管土地使用税。根据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的土地面积,与信息系统比对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信息,督促企业按确认后的数据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全年增加土地使用税收入近600万元。

5、委托代征零散税收。通过部门协作,对较为分散的零星税收委托有关专门机构或部门代征,既方便了纳税人,又提高了办税效率,降低了税收成本。如委托保险部门代征车船税,委托国税部门代征门临开票附征地方税,委托乡镇村(居)委会代征个人门面房出租税收,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6、促进日常税收征管。通过比对涉税信息,由等靠纳税人上门办税变为税务部门主动管税。综合治税办公室将获得相关税源信息在筛选、分类处理后,及时传递对应的征管分局,各分局提前介入,纳入日常征管,把大量隐蔽的、易于流失的税源变为可控管的税源;根据供电部门提供的用电信息,管理员在纳税评估时比对企业的电费状况,将税负差距明显的列为重点评估对象,督促企业及时自查补报相关税收;通过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提供的开业、关停并转等信息,主动要求纳税人即时办理开

业、变更和注销登记,随时掌控税源、户籍动态变化情况。

(二)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实施综合治税,地税部门不仅掌握了更多的涉税信息,也增强了税收控管能力和组织征收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税收收入的增长。至今年10月份,全县地税收入同比增收1亿元,增长61.2 %,其中综合治税因素增收2600万元。

(三)保证了信息数据准确。由于地税人少事多,业务面广量大,情况千变万化,加之部分管理员责任心不强等因素,现征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仍存在与实际信息不符的现象。通过信息交换、比对,税务部门可以方便地发现可疑信息,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及时较正并确认维护户籍资料,从而保证信息数据的准确鉴定。

2.全市综合治税大会讲话 篇二

同志们:

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我市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领导、税务主管的管理体系基本建立,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强化控管、堵漏增收的效果日见明显。两年中,各部门共提供涉税信息7000多条,委托代征税款2459万元,为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刚才,局长对各部门综合治税工作任务进行了周密部署,下面,就如何做好全市综合治税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深化对综合治税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市下达给我市的全口径财政收入指标是11亿元,我市提出要在市下达任务的基础上再增长10%,确保完成12.1亿元。月,全市全口径税收实现7.3亿元,同比增长108.5%,完成市下达任务的66.4%,完成我市计划任务的60.3%,首次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总体来看,今年的财政税收形势较好,完成全年任务的问题不大。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些易漏难管、零星分散的税种在征管上还存在不完善、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据地税部门测算,客货运输、石场沙场、歌舞餐厅、营业性住房和房屋交易、集贸市场及季节性经营、营利性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摩托车车船税等就有3624万元税收空间。无论是从维护税法尊严,避免税收流失的角度,还是从增强我市财力、促进九台经济发展的角度,我们都必须全面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把这部分税款组织入库,实现应收尽收。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综合治税的关键环节

针对当前综合治税工作形势,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配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全面提高组织收入水平。

一要加强重点行业控管。房地产业、建筑业、物流企业、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矿产品开采和服务业等八大行业是税收控管的重点行业,各综合治税部门要对这八大行业从源头上加强控管。对房地产业税收征管,要在现行职责分工和征管要求的基础上,整合征管资源,以“先税后证”为抓手,以信息共享、数据比对为依托,搞好各征管环节衔接;对建筑业参照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方式,研究并实施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经济行为的全过程动态控管;对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和矿产品开采企业的经营行为,结合改革改制,加强税务登记等基础工作,加强信息沟通,进行全过程监控;对社会中介、餐饮、娱乐等服务业,要通过深化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实施片区管理等办法,加强征管。

二要加强零散税收征管。对车船税、契税、土地使用税以及房产交易环节、房屋租赁中发生的零散税收,要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工作,完善代征环节,健全征管制度,切实将各环节产生的税收征收到位。委托代征税款应严格执行税收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的规定,积极落实支付代征手续费的问题,尽量简化支付程序。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受托代征人的培训、指导和监督,确保税法正确执行。各委托代征部门要按照协议要求,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税源监控,履行好委托代征职责。

三要加强涉税信息交流。税务部门要突出抓好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征收反馈等三个重点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处理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尽快形成完整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工作链条,构建综合治税信息化支撑体系。各协税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及时准确地掌握涉税信息,定期通过网络、电子信息等有效形式向税务部门报送。要利用社会综合治税网络的作用,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尽快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

三、建章立制,形成综合治税工作的强大合力

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完成,必须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起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1、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综合治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综合治税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地税部门要对涉税信息交流情况做好研究分析、统计通报和汇总评价,对纳税人开业以及关、停、并、转等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财政、税务、审计、监察、公安等部门要联手加强对各类发票的管理,坚持“以票控税”。公安机关要与税务部门及委托代征单位密切配合,对暴力抗税的纳税人进行严肃处理。各综合治税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2、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义、做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各综合治税部门进行监督,对委托代征单位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停征、多征、少征、延缓征收、搭车收费以及截留、挪用税款等违法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切实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拥有经营性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并监督其依法纳税,发挥机关工作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要把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政府督察室、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税务部门要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调度,对高度重视、成效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效果不好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观原因造成税收流失、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汇报 篇三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综合治税工作要求,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的领导,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一、我乡1至4月份财政税收完成情况如下: 地税全年任务数是520万元,到四月底我乡完成133.4万元,距过半的目标差126.6万元。

国税全年任务数是249万元,到四月底我乡完成万元,距过半的目标差13.9万元。

财政收入全年任务数是44万元,到四月底我乡完成77.3万元。超过任务33.3万元。

二、存在问题:

我乡基晟电子厂今年产值有望突破2000万元,将超额完成国税任务目标。地税由于税源不足,完成任务存在困难。

三、下一步打算:

我乡将积极拓宽信息来源,完善信息传递机制。采集有关营业税、房产税的涉税信息,对工业用地、房屋出租户、个体建筑工匠、企业用电量等进行充实和完善,使得我乡综合治税工作横向能到边,纵向能到底。另外5月12日,任书记专门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有关企业联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我乡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支持下,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今后面临的困难会更多,任务会更重。我们坚信,只要大家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措施,扎实工作,我乡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一定会深入、扎实、有效、健康地向前发展。

香坊乡人民政府

4.开发区综合治税管理办法 篇四

面向全国客户:省、市、县政府、财政局、地税局、管委会等政府综合治税部门。系统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开发,以下功能仅供参考。

综合治税是由地方政府多部门通力合作的税收征管及监控活动。推进政府税收保障工作、加强综合治税力度是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财政实力的重要保证,尤其从目前征管现状来看,由于涉税信息传递不畅,部分行业、部分税种特别是一些地方零散税源跑冒滴漏现象还较为突出,一定程上造成了税收流失。充分依托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建立健全税收保障工作机制,对于实现涉税信息共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培植壮大税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有效防止税收流失,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综合治税平台是一个跨部门、跨系统的电子政务系统,涉及到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供电公司、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市人事局、市残联、市国资委、市物价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外经局、市发改委、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城管局、市审计局等(以下简称涉税部门)相关市直部门的数据采集、数据交换、数据整合、应用开发。

客户使用案例:山东济南、济宁、青岛、德州、菏泽等地区;河南郑州地区;江苏徐州地区;湖北恩施州地区;湖南常德地区;贵州遵义、毕节地区; 系统部分功能点介绍(以下仅是系统部分功能,详细方案联系客服)

一、数据上报、采集、查询(涉及40 个部门左右)

二、绩效管理

三、指标报送详情、统计等

四、数据比对(包含地税分析系统、国税分析系统、营改增分析系统等)

1、户籍比对

2、国地税、国税公司信息比对

3、地税工商信息比对

4、出租房屋(房地产税收管理)

5、根据国税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地税的营业税,三者税款根据税款缴纳比率,计算出三个附征税款的缴纳数,同附带的三个附征税进行比对。同时进行比对,计算出差额。从而找出遗漏的税款。

6、土地信息比对

7、用电、用水、用气信息比对

8、医保刷卡信息比对

9、酒店、住宿业信息比对

10、交通行业信息比对

11、驾校信息比对

12、房屋销售信息比对

13、股权变更信息分析

14、房产税分析

15、商品房销售情况分析

16、车船税分析

17、其它行业、税种信息比对,可根据地方需求定制开发。

五、疑点欠税问题分配处理、绩效考核等

六、税收查询分析

1、一户式分析、规模企业分析、高新企业分析、重点税源分析等

2、数据综合查询统计分析

3、纳税排名

4、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同比分析

5、国地税收入行业税收对比

6、分行业、区域、税种、级别、机关单位等税收统计分析

7、柱状图、折线图、饼状图等图形展示税收情况。

七、财政收入分析 1 金库报表查询分析 收入报表查询(一般预算收入分析、全口径、分行业、区域、税种等分析,同

比、环比等分析)3 非税收入分析 4 重点项目查询分析

八、税源电子地图(地理信息系统)功能

1、纳税企业标注功能

2、纳税企业地图查询

3、纳税企业一户式查询、统计等功能

九、掌上应用平台app

1、纳税排名

2、税收情况分析

5.在全县综合治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五

财政是一个地方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反映,财政实力的强弱直接关系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财政工作。近几年来,我县财政一直保持了持续、较快发展的态势,主要指标一年一个台阶,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县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今年以来,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稳步增长态势,1-10月份全部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了21.4%和24.2%。这一成绩来之不易,是各乡镇、各部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积极壮大财源基础的结果;是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和广大财税干部恪尽职守、加强征管、密切配合、艰辛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广大财税工作者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客观地讲,这几年,我们自己和自己比,确实发展比较快,特别是近

一、两年来,全县新上大项目多,新增规模企业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抗风险能力日益增强,而且发展后劲很足,应当说我们实现税收大幅度增长是有基础和潜力的。但与我市先进县市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财政收入进度慢表现的尤为突出。到10月底,全市24个县(市)区中,17个县(市)区总收入达到了时间进度要求,我县完成数仅占年任务的68.6%,未能达到时间进度要求。前几天,县考核办通报了我县几项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市排位情况,我县国内生产总值、全部税收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财政收入占gdp比重都排在全市后位,从四项指标来看,财政收入最为关键,是四项指标能否争先进位的重中之重,财政收入上去了,所有问题迎刃而解,反之,就会影响全县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这些问题体现在工作上,主要是税收征管还不到位,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漏征漏管,税务稽查力度还不够大,还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再加上,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不强,个别企业故意偷税、逃税,也为我们足额征收造成了一定困难。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今年财政增幅必须达到18-20%,从我县来讲,要在确保增幅的前提下,尽快把税收进度赶上来。要达到这一目标,任务十分艰巨,还有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保持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不仅是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更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是摆在我们眼前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一次重要检验。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财税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立足各自实际,制定详细计划,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

二、明确任务,分清职责,合力做好综合治税工作

第一,税务机关要依法征税,确保应收尽收。一是要依法治税,全面加强税收管理。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改变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那种按计划收税、保持逐年递增、留有余地的做法,坚持按税法办事,既不能该收的不收:也不能收过头税,做到应收尽收,真正把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到税收增长上来。财税部门要总结税收征管工作的经验教训,认真分析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逐项逐个制定改进办法,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监控和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坚决堵塞各种“跑冒滴漏”。要借鉴外地经验,完善对个体私营企业等行业征管,清理各种漏征漏管户,坚决杜绝收“人情税”、“关系税”。对于滥用职权,谋取私利,非法减免税款,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严肃查处。要加强事业单位的税收征管,凡是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非企业单位、组织、团体,都要按照税法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二是要从严治队,努力提高税务队伍整体素质。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提高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要切实加大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和其他腐败行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三是要服务经济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要把握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好税收对经济的调控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税收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意识,自觉、主动地将税收工作置于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中去考虑。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支持企业发展,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要依法协税护税,形成综合治税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要依法履行协税护税职责。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税收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依法履行协税护税工作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不推诿扯皮,不放任税收流失,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共同打击涉税犯罪。对偷、逃、抗、骗税的行为和其它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政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坚决予以打击。同时,要加强税务机关履行职责和执行税收政策情况的监督,防止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对拉关系、送人情、谋私利,非法减免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干扰税收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三是要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各级各部门不得制定出台与税法不相符的办法、措施,坚持杜绝越权减免税行为,切实维护好税法的严肃性。

三、培植财源,优化环境,为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基础

一要进一步加大项目引进力度。近年来,通过我们大力招商引资,一大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规模项目纷纷落户我县,进一步优化了我县经济结构,为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积蓄了后劲。各级各部门要一如既往地坚持“工业兴县、项目立县”思路不动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可能地多引进一批规模项目,增强我县经济综合实力。当前,发改部门、各乡镇、办事处要落实好我县经贸洽谈会签约项目,明确专人,抓住不放,促其尽快履约,开工建设。

二要切实抓好软环境建设。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环境已经成为决定各种生产要素流向的基础条件,成为吸引投资者的关键因素。从一定意义上讲,抓好投资环境建设比单纯上一二个项目更重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优化环境的政策措施,绝不允许走辙、变样,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此外,要尽快做好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工作,年底前正式启用。在此强调,各拟入驻部门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大力配合,把这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导向作用。要用好、用足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努力把市场机制调节与税收政策调控作用结合起来,在投入领域和投入方向上,引导和集聚各方面资金,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一些投资规模大、对财政贡献大的生产经营性项目,要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于税收以外的费用酌情予以减免。对企业转制和技术改造应当享受的各种税费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地兑现。要认真研究并用足用好市对县的税收激励政策,抓住难得的政策机遇,壮大县域财力。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财政工作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必须高度重视,做到“五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是本部门、本单位财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县委、县政府负责。对财税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导,确保落实。主管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对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工作部署,一门心思地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二是责任到位。综合治税是一项很细致、很具体的工作,不能满足于面上的要求,必须项项抓落实,事事求实效。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要把综合治税工作的任务目标要求分解到有关部门和乡镇,落实到乡镇、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身上,做到工作不落实有处可查,任务完不成有责可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三是督查到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督查,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对执收进展情况要定期通报,对措施不力、进展不快、效果不好的单位,要限期整改。要不断扩大范围,拓展行业,按照横向到边、竖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尽快全面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综合治税网络。四是奖惩到位。县政府要制定具体的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把综合治税工作列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要制定财政上台阶的奖励政策,对增幅快、任务完成好的企业、乡镇、单位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完不成任务或控管不力、造成税款流失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也要出台各自的考核奖惩办法,从机制上保证综合治税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五是宣传到位。要加大税收征管工作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要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推动全社会都来学税法,知税法、懂税法、守税法,形成良好的税收法治氛围。

6.开发区综合治税管理办法 篇六

今天,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在坚持税务部门执法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凝聚社会力量,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战略部署。市委常委会明确指出,“各位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都要有财税意识,要采取综合性手段、专业化管理,认真研究征收环节、征收方式,以及现行税收体制下,支持企业发展,培植税源的具体办法”,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综合治税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如何做好综合治税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市政府强调:要继续强化综合治税,要认真研究制定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各项措施,深入开 1 展税源排查和综合治税,挖掘隐蔽税源和潜在税源,加强对薄弱领域的税收征管。

(二)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适应形势变化,破解税收征管难题的客观要求。一方面,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税源结构和征税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原有的税收征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迫切我们转变治税理念和治税方式。另一方面,税源的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日益明显,同时受到征管力量相对不足、现代化征管手段相对滞后、涉税信息掌握不够 准确全面等因素的制约,税务部门很难对税源进行全面、有效的管控,依法规范税收秩序、减少税收流失的任务越来越重,仅仅依靠税务部门唱“独角戏”,难以解决当前税收征管工作中面临的突出矛盾。

(三)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是促进财政增收的重要抓手。我市综合经济实力和不够强,发展还不够充分,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部分行业及部分企业仍面临困境,税收深度下滑,税源的整体稳定性不足。形势迫使我们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辟新的税源,最大限度地避免税收流失。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处在“近水楼台”的位置,税源信息丰富全面,而且具有强有力的行政制约手段,完全有条件、有能力为我市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出活、出 力。实践证明,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就是抓住了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牛鼻子,是治本之策。

二、把握关键,强化措施,努力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向纵深推进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总体工作目标是针对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偷避税智能化的趋势,切实研究把握税收工作的内在规律,进一步健全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的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集约管理、事前监管、标本兼治”的治税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理直气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综合治税是法律赋予的职责,《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支持财政税务等征收部门依法组织预算收入”。《税收征管法》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该支持、协助税务机关执行职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要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这些规定为我们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综合治税作为部门联合行政的一项有益尝试,其成效不仅体现在财政增收上,也体现部门联动、和谐共赢、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上。推进社会综合治税,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不仅是财税部门的责任,也是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3 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级财税部门,必须站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全局的高度思考和谋划财政增收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视野,不能一味求稳不作为或少作为,更不能坐在家里等税源。重要的是积极研究对策、消化吸收,只要不是法律、法规严令禁止的都要大胆地去尝试、去实践,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监察、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和配合财税部门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积极为财税工作保驾护护航。

(二)扎实开展税源培植工作,力争早见效,出实效。扎实开展税源培植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这项工作已明确由财政牵头,国税、地税共同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亲历亲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尽快使项目落地生根,早出成效。今天的会议既是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也是税源培植工作动员会、布置会和促进会,会议已对各部门工作任务、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和解读,下面我再强调几点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参照市里做法,结合地区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本地区税源培植计划,并抄报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备案。

二是市综合治税办要建立完善税源培植工作机制,研究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考核奖励机制、绩效进行评估机制,做到“事前有目标、过程有记录、考核有依据、责任有追究”。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必须迅速行动、抓好落实,综合治税办要按月进行考核。

三是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要对税源培植计划的涉税项目进行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只要发现新的税源,都要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分解和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税源培植工作长效机制,拓展税源培植计划的社会参与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税源培植工作,积聚群众智慧。

四是税务部门要发挥综合治税的主体作用。要抓紧与财政部门就税源培植计划中明确的项目进行对接,落实具体工作举措,将潜在税源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税收收入。要密切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对收入转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妥善加以解决。

(三)以综合治税平台为依托,实现信息协调机制向工作协调机制的转变。

各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要在以往被动提供信息、资料的基础上主动担负起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工作职责,充分利用自身行政权力资源,在审批、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构建起一道防止偷漏税收的“防火墙”,在必要时可以直接参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工作体系。

一是要完善基础信息库,掌控税收信息源泉。深入开展综合治税,离不开强有力的信息支撑,没有稳定可靠的信息来源,综合治税工作,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要进一步明确信息采集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处室和人员,要进一步拓宽涉税信息采集的层次和范围,职能部门要由40个部门,向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延伸。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综合治税办要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完整的县市和部门进行通报。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和个人继续进行表彰奖励,力度要加大。要鼓励部门和单位主动提供计划外税源信息,对提供特色信息并转化为税收的,财政部门可以研究专项奖励办法。

三是要充分挖掘信息价值。税务部门要通过分析比对,找准税收征管的着力点,同时要针对经济形势和税源状况、税源构成变化,及时提出数据调整需求。要进一步拓展信息的综合开发和利用程度,如可以将数据提供给相关金融机构作为信贷评估的依据,支持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四是建立健全税收级次界定工作机制,调动各地培植税源发展税源经济积极性,发挥好综合治税服务中心的作用,利用平台信息,定期对税收级次进行界定,并通过文件形式进行固化,切实维护财政收入秩序。

7.开发区综合治税管理办法 篇七

市地方税收综合治税办公室(2008年6月12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综合治税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通报2007年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表彰2007年综合治税先进单位和个人,研究布置2008年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任务。下面根据会议议程安排,我汇报一下2007年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部署。

一、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是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不断深化、成效显著的一年。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治税思想和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力度,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7年全市共采集各类信息30785条,通过社会综合治税入库税款9737万元。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健康开展,有效控管了税源,堵塞了税收漏洞,促进了全市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回顾2007年的综合治税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门配合积极,信息采集数量大、质量高,信息处理转办率高,税款入库较好;山亭区结合区域实际,逐步建立起了以“政府主导、地税主管、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走到了全省的前列;高新区管委会投资开发了政务信息采集平台,构建了政府对综合治税信息采集、提供、考核、应用于一体的综合管理体系,加大了管委会对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力度。

各级地税部门继续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内容、举报方式,推行网络举报、电话举报,充分利用12366服务平台,依靠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涉税信息,鼓励监督举报。调动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协税护税的积极性,营造了社会各界参与治税的浓厚氛围。

(三)部门全力配合,信息采集质量不断提高

部门配合是社会综合治税的关键。2007年,我们针对部门信息提供状况,采取“三步走”措施促进了部门配合协作。一是抓住未提供信息的关键部门,大力宣传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对控管税源、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意义,宣传涉税信息的保密政策,尽可能打消其“信息泄密”的思想顾虑。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多数部门的信息员能够做到按要求提供信息。二是对于提供信息不积极的部门,通过及时与信息员协调沟通,切实解决信息采集和提供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得到了部门信息员的信任和配

及时通报,跟踪、督导各征收单位信息的录入、分析、比对、转办和税款落实情况;每两个月对区(市)综合治税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创新思路和做法归纳总结一次;季度末全面分析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情况,好的典型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使税源控管收到了良好效果。2007年全市利用涉税信息入库税款近亿元,增收四千余万元。

在加强对各类信息综合利用的同时,积极引导相关单位利用涉税信息不断扩大零散税源代征范围,利用涉税信息确定专项检查对象,有力地打击了偷税行为,维护了税法的尊严。2007年综合治税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大局意识,片面的认为综合治税是地税部门的事情,存在着配合不力、信息提供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二是信息采集的数量和质量不能适应税源管理对外部信息越来越高的要求,有的单位出于部门利益,对政府文件规定的关键信息不予提供,致使部分重要的涉税信息无法采集到位;三是部分单位提供信息不规范、不完整、时效性差,利用价值低;四是信息化应用程度不够高,影响了工作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综合治税工作质量。

二、2008年工作打算

社会综合治税作为加强税源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经过实践

社会综合治税涉及面广、信息量大,而且有些信息涉及到部门内部多个科室,有些信息需要将部门信息按照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进行加工整理,有些信息具有一定的保密性,提供综合治税信息或多或少给部门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所有这些现实问题的解决,离开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离开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很难有效解决,从而直接影响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更难以提高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成效,因此,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探索依托政府政务信息网,建立起一个集信息采集、信息利用、政府考核于一体的信息交换平台,进一步提高社会综合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强化机制,保障综合治税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部门联席、信息员培训经常化,信息采集制度化。一是要强化信息处理机制。严格按照《山东省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业务处理规程》和《山东省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员工作规定》规范涉税信息采集、登记、传递等各项工作,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要建立涉税问题处理跟踪制度,对发现的所有涉税问题,靠上检查、跟踪处理、及时反馈结果,防止有信息不利用、有问题不处理的现象,做到信息分析比对及时、情况处

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综合治税办公室人员对信息的分析、整理、归纳能力,每季度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利用情况及加强税源管理、增加收入的实际效果提出有价值的分析报告,于季度终了后20日内报送本级综合治税办公室和上级领导。并定期将开展综合治税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报送本级党委政府领导。要在不断提高涉税信息的分析利用水平上下功夫,根据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的发展变化,研究税源发展变化的趋势,提出税源管理的改进意见,增强税收工作的预见性。

通过建设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网络化、社会化、长期化的地方税源监控体系,实现由单项突破到系统整体的转变,由相关方面被动提供涉税信息向主动提供涉税信息转变,由短期效益向巩固长效的转变,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新的水平。

8.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的实施对加快当地水土流失治理,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实施好这项工程,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水土保持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建设的原则

(1)坚持综合治理的防治路线。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工程、生物和农业技术措施科学配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形成多目标、多功能、高效益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体系。

(2)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安排农林牧各业生产,有效利用水土资源,培育主导产业,促进传统粗放型农牧业向现代集约高效型农牧业转变。

(3)坚持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相结合。通过小流 1 域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集约高效农牧业,为大面积退耕和封育创造条件。加强封禁管护,充分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4)坚持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要充分利用天然降水。

(5)坚持群众参与、多元化投入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大力推行承包、拍卖、租赁和股份合作等多种治理开发形式,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与管理。

(6)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把预防保护工作放在首位,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坚决遏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第三条 项目建设的内容

(1)以新修水平梯田为主的坡改梯工程建设;(2)以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为主的造林、种草工程建设;(3)以减少水土流失为目的的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4)以改变当地劳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生产道路工程建设;

(5)以保证农田稳产高产为目的的保土耕作措施;(6)以借助自然生态修复能力的封禁治理工程建设;

2(7)以节约用水、有效利用水资源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组织管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按照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临渭区人民政府成立临渭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简称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由水务、财政、农业、林业和项目区乡(镇)组成。临渭区水务局成立临渭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办公室,项目办主任由水务局党委书记兼任, 项目办副主任由临渭区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兼任,乡、村也应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第五条 机构的职责

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是项目的决策和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发方向、实施政策、解决配套资金安排和协调。项目办负责贯彻执行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省项目办下达的任务,负责计划的实施、监督、检查、验收;负责向项目拨付经费,并定期向省项目办报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工作总结、信息传递。乡、村组织具体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交流等。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前期工作

(1)项目办根据省级水利部门批准的工程实施方案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

(2)小流域治理初步设计按照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暂行规定》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 16453.1~6—2008)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初步设计要图、文、表齐全,各项建设任务要落实到山头地块,达到施工要求。小流域治理工程总体布局及规划图按照1:1万的比例尺绘制,其它图件绘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进行。

(3)初步设计的投资估算和概算,执行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七条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按照基建程序,推行“四制”,即项目法人制、4 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

(1)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是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其主要职责为:制订计划;领导和组织工程建设;控制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并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2)因地制宜的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对以中央投资为主,投资规模超过50万元的大型沟道工程、集中连片机械施工的梯田等单项工程,应通过招标投标选择施工单位。优先选择水平高、技术强、信誉好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快、质量好。承建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严禁转包、分包。

(3)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聘请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监理,自觉接受和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

(4)在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的基础上,项目办与各施工单位签定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组织自验

(1)区级自验由农发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各项治理措施的数量、质量逐项、逐地块地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报告。自验结束后申请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验。

(2)自验执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5(3)接受验收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项目建设工作总结;申请验收报告;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图表和现状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计部门的资金审计报告;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项目技术档案资料。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要对各自所做的工程按照项目办的要求严格进行施工。对工程质量实行跟踪制、技术负责制。严格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 建立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农发项目办对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作定期检查,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工程监理人员汇报质量检查情况。项目办派驻工地施工技术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程序进行严格控制、检查,把质量控制在施工中,不留质量隐患,对发生的质量问题要限期整改。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农发水保项目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 6 公助”的投资机制和“集中投入、奖优罚劣”的原则。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

第十二条 项目资金多渠道筹集,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自筹资金等。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计划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并将财政配套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十四条 项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坡地及沟道整治、土壤改良、保土耕作、田间道路;拦引蓄灌排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所需的材料、设备、机械施工补助及技工工资;营造水土保持林草、经济林所需的种子、苗木、整地、定植及幼林管护、封禁治理、苗圃建设;科技推广、技术培训、效益监测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费用。

第十五条 用于项目前期及建设管理等费用,严格执行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农发水保项目实行财政资金使用报账制度,并按照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执行。第十七条 项目财政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 7 制约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推行群众投工承诺制。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把所需群众投工及投工数量向项目区群众公开,征求群众意见。项目区三分之二以上群众同意,并由村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县级主管部门做出承诺,经区级政府批准后,方可申报立项并实施。组织群众投工一般只在项目实施受益村进行,不得跨村投工或平调使用劳动力;确需跨村投工的采取借工或换工的形式组织进行。

第六章 工程管护

第十九条 项目建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接受区水务局的业务指导。为确保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对其工程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联户管理等方式落实管护责任。对植树、种草及封禁治理工程项目将采取层层落实责任的办法,由镇政府、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其具体操作办法由项目办公室具体制定。

第二十条 按照“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灵活的、有效的管护机制,鼓励社会各界,企业、社团 8 等参与水利水保项目建设,尽快落实工程管护措施,把管护任务承包到户、到人,保证工程建设成果得以巩固,长期发挥效益。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第七章 附 则

9.开发区综合治税管理办法 篇九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以部长令形式,已经正式下发执行。这个办法是农业综合开发的母法,将对其它一系列管理办法产生重大影响,也是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农发系统必须深入学习,认真领会,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农业综合开发的各项方针政策。下面,以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内容,将自己的学习体会向大家做一简要介绍。

一、总则

重点规定办法的管辖范围及制订依据,开发工作的任务,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1、制定办法的目的及依据:为了促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办法管理范围: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

3、农业综合开发任务的界定: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第一项任务是土地治理项目的总体目标,第二项任务是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总体目标。

以农产品加工为主要内容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成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切入点。宋恩华副省长在全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观摩会议讲话中,对农副产 品加工业的重要意义有一段精辟的论述:“县域经济的发展,首先要靠农产品加工来带动。我省农业产业体系的主要差距,不在产量在质量,不在生产在加工,根本的制约在于龙头项目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只有大搞农业项目建设,才能抓住农业产业化的关节点、农村工作的切入点、农民城镇化的增长点,大大提升县域经济的发展实力。世界农产品加工业伴随工业革命孕育而生,历经几百年,发展势头依然强劲。据资料,世界食品工业每年销售额约27000亿美圆,高居各行业之首,是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深度在90%以上,而我省只有20-30%。据测算,我省的农产品加工率达到一半,就可以实现农产品加工增值2000亿元,相当于再造一个‘河北农业’”。因而今后农产品加工业将成为农业工作的主要突破口,产业化经营项目大有可为。

4、项目类别设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正式将科技项目取消。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土地复垦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草场改良、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类别设置前后变化三次。经过到四川、湖南调研,广泛听取各省意见,此次进行了修改。

5、资金管理遵循的原则: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对产业化项目而言,首先要项目可行,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可行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区域平衡。

(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产业化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同时也应当是优势主导产业项目,带动作用相对较大,必须突出并优先安排。

(三)集中投入,不留缺口。每个产业化项目都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投入规模决定其生产规模、带动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认可度,必须按照项目需求决定投资,不可留有缺口,不可形成“半拉子”工程,不可只有建设的钱没有流动资金。

(四)奖优罚劣,激励竞争。国家农发办实行综合因素法,省办实行基数+因素法,都以工作业绩作为资金分配的依据。

农业综合开发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

6、项目管理原则

(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特别要突出当地的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一个县一个重点,规划出中长期开发目标,分实施。

(二)规模开发,产业化经营。产业化经营是基本思路和方向;规模开发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当年资金投入要相对集中,形成规模;二是各之间要按照总体规划相互衔接,按照扶持大产业的思路安排项目。

(三)依靠科技,注重效益。科技是手段,效益是目标。产业化经营项目以有偿资金为主,项目的带动作用要靠龙头企业自身的效益作保证,必须用先进技术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把效益放在首位。

(四)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我省产业化项目竞争立项机制在全国是比较领先的,在年全国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

二、扶持重点

产业化经营项目应参照国家制定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状况,确定重点扶持的优势农产品产业。通过加强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国农办[2001]95号《关于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的指导意见》确定,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扶持发展牛、羊、猪、禽等畜产品,水产品,果品、蔬菜、花卉、茶叶等园艺产品以及中草药、山区林特产品等。2006年国家农发办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重点产业包括:优质水稻、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双低油菜、棉花、糖料、经济林、蔬菜、茶叶、蚕桑、畜牧、淡水水产及特色农产品等。国家办确定的河北重点扶持的产业有蔬菜、苹果、梨、鲜食葡萄、核桃、板栗、花卉、肉牛、肉羊、牛奶、山羊奶、禽类、水产品。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产业化经营项目也要为粮食安全做贡献,要求将粮食加工和转化作为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重点。最近回良玉副总理在考察吉林农业时强调,“认真做好开发工作,为农民扶持一些农民直接受益的工程。要适应农业发展的要求,抓好加工转化,让农民光卖原料不行。要扩大项目受益面,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企业一定要给农民带来好处,用工业化的思维深化农业的发展。粮食多了不是负担而是资源;粮食增产不是包袱而是财富;把粮食加工转化搞好了不是耻辱而是光荣,不但能富民,也能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粮食主产要区真正把粮食产业做大做强,做出特色,做出高效。要加强对原料主产区和农业大省的扶持,这是中央的要求,全局的需要,中国国情的需要,是对主产区的关怀和支持。”

所以,目前产业化经营扶持的重点产业可分为三大类,即粮4 油产业、畜牧产业、园艺产业。

三、资金管理

1、自筹资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投资的50%。

2、扶持方式:分为有无偿项目、中央财政贴息项目和投资参股经营项目三种。

3、资金使用范围。

(一)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所需的灌排设施、农用道路、输变电设备及温室大棚,品种改良、种苗繁育设施,产品整理、分级、清洗、包装等采后处理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二)养殖基地建设所需的灌排设施、农用道路及输变电设备等,种苗繁育、品种改良设施,养殖基地生产设施,专用饲料小型生产设施,疫病防疫设施,废弃物处理及隔离环保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三)农产品加工项目所需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原料库、低温库、加工设备、辅助设备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质量检验设施,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卫生防疫及动植物检疫设施,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对基地的农户进行技术培训等。

(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储藏保鲜项目所需的气调库、预冷库、低温库、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产品质量检测设施,卫生防疫与动植物检疫设施,废弃物配套处理设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交易场所建设等。

4、无偿资金使用。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财政无偿资金应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初步设计)所需费用,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所发生的费用,部 分必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补助。特别注意:

1、无偿资金各类别间无比例限制;

2、管理费不再单独体现,但相关费用可由企业从无偿资金中列支;

3、不再随项目安排贴息,贴息项目单独安排。无偿资金的比例仍为25%。

县级农发机构项目管理费。按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投资的一定比例提取使用:财政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按3.5%提取,1000万元以下的其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1.5%提取,超过10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5%提取。项目管理费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项目实地考察、检查验收、业务培训、项目及工程招标、资金和项目公示以及土地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土地治理项目一般工程初步设计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人员工资、补贴、购置车辆等行政经费开支。地、省级农发机构和国家农发办由本级财政预算单独安排事业费用于项目管理各项支出,不得另提项目管理费。

4、资金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产业化经营项目一定要建立项目专帐,经验收合格后,并入企业总帐。

财政无偿资金通过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有偿资金通过财政部门履行承借手续,按规定程序支付,逐级统一归还。

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已批准的项目计划、初步设计、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借资金。

5、县级报帐制。财政无偿资金的使用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及时办理报账。报账资金的拨付实行转账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严禁白条入账。需要注意:这里明确规定财政无偿资金严禁白条入帐,现金支出。对6 有偿资金没有特别的规定。但在验收办法中,主要强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必须有充分依据。省办原则上掌握,与企业之间的往来,要有正式凭证,与农户的往来可以有白条现象。

6、有偿资金借出。县级农发机构借出财政有偿资金,要落实还款责任,借款单位或个人须有担保。对确实难以偿还的财政有偿资金实行呆帐核销,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制定。各级农发机构应采取自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等方式,加强对资金拨借、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7、违规问题的查处。对经查明的挤占、挪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虚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违规违纪问题,应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四、项目管理

1、前期准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期准备是指项目正式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开发规划、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应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项目库。各级农发机构应依据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及阶段性开发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产业化经营项目库。

存入项目库的项目应达到项目建议书的要求。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条件,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评价。

项目建议书经省级或地级农发机构实地考察合格,可存入项目库,拟扶持项目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

3、可行性研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组织有关专家编制。目前我省产业化经营项目主要由各级农发办组织编制,未强令资质单位编制。但从近两年情况看,各省普遍重视国家农发办的项目评审,可研编制水平得到很大提高,我省的质量相对下降。2005年我省项目首次出现被否决或专家现场评估的现象。需要各市引起警惕。今年原则上要求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写,以提高编制水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建设条件,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民增收效果评价,项目组织与管理。具体格式仍按国农办[2002]175号文件执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可研各项附件附表必须按规定填报,缺一项均不受理。

4、项目评审审定。国家农发办负责重点项目的评估审定;省农发办负责一般项目的评估审定。项目评估对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资金配套与偿还能力的可靠性进行审查和综合评价,为项目确立提供决策依据。

国家农发办和省级农发机构应对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单位附报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城郊新建项目征用土地的批准文件等进行审查和评价。

项目评估采取专家评议、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形式。对虚报材料或财务经营状况不清的,实行一票否决。

项目评估应建立责任制,明确专业评估人员的评估责任。评估人员应对评估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等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因评估结论失实影响项目正确决策的,评估人员及其所属评估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5、项目申报条件。产业化经营项目立项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或其控股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期在两年以上,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8 资金能力,能保证资金安全运行;近两年资产负债率小于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开发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与农户建立了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项目安排一般限于农业综合开发县。

(二)除具备前项规定的条件外,种植养殖基地项目须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加工项目须有优势农产品基地作依托,向农户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0%以上;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项目须为项目区提供与生产和加工相关的服务。

(三)以省为单位,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央财政资金的50%以上用于中央财政投资300万元(除重庆外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不低于200万元,下同)以上的单个产业化经营项目,其他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单个项目中央财政投资一般不低于100万元。中央财政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产业化经营项目由国家农发办组织评估、审定。

其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般由省级农发机构组织评估、审定,部分项目可以委托地级农发机构组织评估、审定,国家农发办进行指导、监督和抽查。

在项目评估可行的基础上,按照项目管理权责,由国家农发办或省级农发机构根据财力可能,遵循合理布局的原则,择优确定所扶持项目并编入项目计划。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原则上实行一年一定的办法。国家农发办逐年下达中央财政投资控制指标,作为省级农发机构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的依据。

6、省办规定的项目申报程序。省办在产业化经营项目竞争立项实施办法中对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的程序作如下规定:

(1)企业申报。企业对照申报指南,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的 内在需求,本着实事求是、自愿申报的原则,向企业所在县农发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提交项目建议书和相关附件。

(2)县级初选。县级农发办(机构分设的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凡承办单位条件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均可向市级推荐。

(3)市级审查。市级农发办(机构分设的,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农业产业化规划、发展布局和省农发办有关要求,对项目的立项条件进行审查,与项目县一道进行初步考察,优选确定上报项目。各市要以竞争立项、征询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形式,提高项目优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项目质量。

(4)可行性研究。市级确定上报的项目,项目单位邀请有关专家对拟上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5)省农发办对各市推荐上报项目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符合立项条件的,列入考察范围;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退回申报单位,不予考察。

7、项目考察初审程序。省办在产业化经营项目竞争立项实施办法中对产业化经营项目考察初审程序作如下规定:

(1)现场考察。省级农发办赴列入考察范围的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重点是项目单位的相关情况和申报项目的相关资料。

考察当地政府扶持的重点产业,了解项目与政府扶持重点的吻合性;

考察项目单位的承办条件、实际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经营管理水平,了解项目的可行性;

考察投资环境,了解项目实施的可靠性;

考察项目长期规划,了解项目扶持的可持续性; 考察企业财务状况和审计报告的合法性,了解项目投资的安全性;

考察项目对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带动情况,了解项目的带动性。

(2)考察报告。考察组对每个项目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对项目是否初步可行,提出考察意见。考察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要,企业现状,对重点考察内容的考察意见,明确提出项目能否参加评审的意见,报主任会议审定。

(3)财务审计。项目单位财务审计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由省、市农发资金管理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资产审计。经审计,在具备项目建设条件的前提下,自身具备偿债能力、具备有效资产抵押的,可以直接上报;不具备资产抵押条件的,需具备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并对担保单位进行资产审计。

8、项目评估与审批。省办在产业化经营项目竞争立项实施办法中对产业化经营项目评估与审批的程序作如下规定:

(1)经实地考察和财务审计合格的项目进入评估程序。竞争评估项目提供以下资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见国农办[2002]175号);

项目概要;

技术及设备先进性相关证件;

产品先进性及标准化生产措施的相关证明;

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相关资料;

企业财务审计相关资料、银行信用等级等。

(2)专家评估基本步骤:

(一)根据项目涉及专业,从专家库中抽取各专业所需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长具体主持项目竞争评估会议;

(二)职能处室向专家组简要介绍国家、省产业化经营项目安排的政策、原则和基本要求,项目考察和财务审计情况;

(三)专家组独立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

(四)项目单位介绍情况,专家组对项目有关情况提出质寻询,项目单位代表答疑;

(五)专家组对评估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评定,对项目是否可行提出评价意见并形成书面资料。

(六)具体评估程序按照《河北省农业开发项目评估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专家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分析项目工艺技术方案和产品先进性,掌握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能性;

(二)分析项目建设的财务和预收益情况,掌握项目建设的合理性;

(三)分析项目市场需求和营销方案是否可行,掌握项目的市场前瞻性;

(四)分析项目承担单位的综合实力和资金来源,掌握项目目标的实现能力和投资的安全性;

(五)分析项目与农户的联结机制,掌握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带动性。

(4)评估结论。专家评估结论应包括的基本内容。

(一)对项目做出定性结论,决定项目是否可行;

(二)对项目做出量化评价,通过分数高低确定优选顺序;

(三)对同类型的竞争项目做出综合比较,分出优劣,排出顺序。

省农发办外资多经处会同资金办根据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政策要求及各市投资控制指标,提出对专家评估结果的取舍意见和项12 目初步计划。省农发办主任会议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职能处室提出的初步计划,审定项目。

审定通过的项目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职能处室将公示结果向主任会议报告。公示出现较大问题的项目,经核实后暂停立项资格。

经省农发办主任会审定和公示通过的项目,纳入各市项目计划,按程序向国家农发办报批。

9、项目实施计划。产业化项目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说明书。包括开发范围及变更情况、区域布局与开发重点、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构成、开发任务与项目安排、主要治理措施及投资构成、预期效益目标等。

(二)项目计划表。各类项目计划表的格式由国家农发办统一制发。

(三)附件:同级财政对承担配套资金、按期归还财政有偿资金的承诺意见。

实施计划300万元以上的由国家农发办批复,其它项目实施计划由省级农发机构批复。

省级农发机构应按照国家农发办规定的时间向国家农发办申报项目实施计划或备案其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国家农发办应及时批复或核查。国家农发办对省级农发机构报送备案的项目实施计划在一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批复或备案的项目实施计划,作为拨借中央财政资金和进行检查验收的依据。

10、项目计划变更。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调整、变更和终止的,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凡建设内容调整涉及财政资金额度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应在项目初步设计重新审定后逐级报经国家农发办批准;低 于100万元的,应由组织审定该项目初步设计的省级或地级农发机构批准。

(二)项目变更(指项目性质、建设地点、项目实施单位的任何一项变更)或终止,须逐级报经组织该项目评估审定的国家农发办或省级农发机构批准。由省级农发机构批准变更或终止的项目,需报国家农发办备案。因项目变更而实施的新项目需按规定附报新建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变更、终止经国家农发办或省级农发机构批准后,县级农发机构应及时将项目变更或终止的决定正式通知项目实施单位或农民,并说明变更或终止的理由。

(四)经批准终止的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县级农发机构须在收到项目终止正式通知一个月内逐级上缴国家农发办。

(五)终止项目及因项目变更取消的项目,其已发生的有关费用支出,原则上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负担。

(六)所有项目的调整、变更或终止,应在项目立项当年年底或次年6月底之前集中申报,逾期由国家农发办逐级收回资金。

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

各级农发机构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进行定期检查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省农发办机构每年3月底前向国家农发办报送上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五、项目计划管理

为方便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管理,加快行政效能,省办正在依据本办法制订计划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计划是指经国家、省级农发办事机构审定通过列入实施任务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计划是项目执行和资金拨付及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

1、实施方案。项目实施以前,要根据批复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建设方案。说明建设规模、生产技术方案及工艺流程、建设标准、土建扩初设计、设备招采计划、科技依托及科技措施、种苗的选择等。

投资方案。对照项目建设内容和工程造价,编制工程预算。

投资筹措方案。说明投资的具体来源。

项目组织管理方案。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施工监理人、实施进度安排等。

实施方案附表(见附表)

附表

1、产业化龙头项目工程建设预算表;

附表

2、多种经营养殖项目工程建设预算表;

附表

3、多种经营种植项目工程建设预算表;

附表

4、产业化龙头项目建设任务表;

附表

5、产业化经营养殖项目建设任务表;

附表

6、产业化经营种植项目建设任务表。

在不涉及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实施单位、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变更的,可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有关方案和内容做局部调整。

项目实施方案由市级农发办事机构审批,报省备案,作为项目检查验收的依据。

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

2、项目变更。凡涉及到项目性质、建设地点、项目实施单位、投资总额、建设规模的任何一项内容的调整,均属项目变更。

项目变更须逐级报经组织该项目评估审定的国家农发办或省农发办批准。由省农发办批准调整的项目,报国家农发办备案。涉及项目单位变更的需附报新建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财务审计资料。

凡建设内容调整涉及中央财政资金额度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重新审定后逐级报经国家农发办批准;低于100万元的,由省农发办批准。

经国家农发办或省农发办批准变更后,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应及时将项目变更的决定正式通知项目实施单位或农民群众,并说明变更的理由。

变更后的项目列入项目计划,按照批复意见组织实施。

3、项目终止。计划难以落实的项目,要及时申请终止执行。项目终止申请应详细说明终止原因,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重点项目由国家农发办批准,一般项目由省农发办批准,报国家农发办备案。

经批准终止执行的项目,不列为检查验收的范围。

经批准终止的项目,其占用的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县级农发办须在收到项目终止正式通知一个月内逐级上缴国家、省农发办。

六、项目竣工验收

1、验收依据。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制定的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实施计划批复、调整及资金拨借文件,以及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

2、验收内容。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执16 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情况,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资金到位及农民筹资投劳情况、资金使用和回收落实情况,工程运行管理和文档管理情况等。

3、验收权限。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一般由省级农发机构进行验收,部分竣工项目可以委托地级农发机构验收。

县级农发机构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由地级农发机构进行督查。

国家农发办对项目竣工验收每三年进行一次考评。省级农发机构在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的基础上向国家农发办提交验收考评申请并附验收总结报告。国家农发办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样确定考评县或项目的数量和名单,采取直接组织和委托的方式进行考评。国家农发办对竣工验收项目考评后,按考评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综合评价。

第五十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当明确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各级农发机构应做好后期项目监测评价工作,为改进项目管理提供依据。

国家农发办应对竣工项目验收考评不合格的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未能认真整改的,国家农发办可以不予安排新增资金、调减现有投资规模或者暂停投资。

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10.开发区综合治税管理办法 篇十

真抓实干 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2007-02-02 21:56:27

丁堰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合治税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皋政发号《市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建立和发展“三个平台”为主线,全镇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进一步强化税源控管,加强财源建设,营造公平税赋环境,促进了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真抓实干,我镇社会治税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统一思想,整体联动,构建严密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

综合治税,既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也是打造我镇的经济环境和招商引资环境的需要,同时又是加强税收征管有效促进我镇地方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动员大会以后,我镇缜密部署,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出丁堰镇社会综合治税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并于××××年×月×日召开了全镇动员大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在××××年月和××××年月又两次召开综合治税推进会,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布置工作重点,确保综合治税工作落到实处。为了加强对全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保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有序进行,镇政府建立了由镇长程宏任组长,何爱国副镇长、地税分局局长李昌贵任副组长、国税分局、财政、工商、交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镇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检查全镇综合治税情况。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地税分局,财政所所长张锋兵任办公室主任,国税、地税、财政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在不断纵深综合治税推进的过程中,财政所和税务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动员大会上,与建管站、土管所、企管站、村居委会等二十五家部门和单位签订了《社会综合治税涉税信息传递责任书》,与建管站、国税分局、交管所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书》。今年又从财政所增补两名会计负责综合治税日常工作,按月收集、整理、分类汇总、向税务部门传递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提供的涉税信息;协助做好对全镇各村居民委员会、事业单位、机关部门综合治税考核工作。

各行政事业单位、村居委会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通力协作,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投身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明确专人,落实责任,负责收集本辖区的税源信息,及时传递涉税信息,开展好控票工作和委托代征工作。

一年来,我镇不断探索,勇于实践,以“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管理机制及综合治税“三大平台”呈现出良好的运行态势。

(二)、规范操作,措施得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成效。

⒈切实推进,成效显著。

全镇各村居民委员会、事业单位和机关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加强税源控管,有效地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今年上半年我镇共实现全口径收入完成万元,比去年同期万元,增长,名列全市第一;一般预算收入实现万元,比去年同期万元,增长,增幅全市第名(主要由于出口退税和免抵调库的影响)。收入结构得到优化,地方工商税收收入完成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作为地方工商税收的主体税种营业税上半年完成万元,比去年同期万元,增长;所得税(含个人所得税)万元,比去年

同期万元,增长。一些小税种如印花税、土地使用税也比去年有了较高的增长。

为促进我镇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我镇财政所牢牢抓好涉税信息的采集、汇总、传递等基础工作,建立了耕占税、契税税源台帐、企业用电量台帐、企业税源台帐、委托代征税源台帐,工程项目台帐,民营建筑台帐、土地占用台帐、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台帐,对本镇范围内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土管、城建、交通运输、第三产业等信息进行全面登记,通过台帐能够及时全面地掌握我镇税收收入的增长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税务部门传递,与税务部门共同加以分析、研究、利用,切实加强了征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供电所每月提供家重点企业及家纺织小企业的用电量,地税分局据此分析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重新纳税评估户;农村公路通达工程预付款统一开具正式税票,开票金额万元;企管站定期提供的定报企业销售收入和税收完成情况以及新办个体民营企业情况,各村居委会定期提供的住宅建设、路渠建设、个体经营、房屋租赁等涉税信息,财政税务部门加以综合利用,从而有效地加强了税源监控。今年来,共采集涉税信息条,传递条,综合利用条,共补办登记户,增加税收万元,委托代征税款万元。

⒉加强票据管理,源头堵塞税收流失。

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村居委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禁止使用不合法的票据,从严把好支出票据关,从源头上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加强对各单位的财务审计,一方面对违规列支的行为向税务部门传递予以补缴税,另一方面按有关规定给予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处罚。

⒊加强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采集质量。

针对采集的涉税信息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举办了二期信息员培训会。培训会以三个街道居委会、临街村、相

关的事业单位为重点采集信息单位,着重培训不同的单位在涉税采集过程中采集哪些信息。如:村居委会对新办企业、个体户经营情况,新建住房、建筑工匠情况,外来经营户经营情况,所有从事房屋出租情况等分项目进行收集;土管所着重提供没有土地使用证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以及所有从事生产的企业的土地使用情况;供电部门提供一些特殊单位如小纺织坊等经营户的用电量;企管站提供各单位销售和税收情况等等。培训内容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改变了以往一些单位不知道如何采集涉税信息、采集哪些信息的情况,有效地保证了传递涉税信息的质量。

(三)、舆论引导,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我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利用宣传标语、发放综合治税宣传材料、黑板报、召开村居民大会等形式进行综合治税宣传,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在税收征收

大厅,通过发放税收政策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的形式,大力宣传税收征管、综合治税相关政策,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使得纳税人对税法能理解透彻、能有深度的掌握,不会因不懂政策而出现申报的漏洞。今年上半年主动到纳税大厅开票户,开票金额万元,征收税收万元(主要为建筑、运输、租赁)。

(四)、明确责职,建立了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

为了确保我镇涉税信息传递、委托代征工作的正常运行、规范运作,切实通过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来实现加大税源控管力度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目标,镇政府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工作由镇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考核一次。对涉税信息传递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传递的信息及时性、实用性进行综合考核,对委托代征部门或单位代征税款的政策落实,税收完税证领取、保管、使用、结报,税款征收、解缴,各种统计

台帐、报表等资料的登记、报送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今年月,镇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提供有价值高质量的信息,做出突出贡献的供电、土管、城建、企服站、三河、皋南村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委托代征部门全面履行代征义务的,由财政所按照实际入库税款给予的手续费。通过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较好地调动了各单位参与、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使我镇综合治税工作得以有效地推进。

二、认真形势,狠抓综合治税薄弱环节。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有经验也没有固定模式,我镇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在做出特色上下功夫。如:做好对行政事业单位、村级财务、经营实体的财务检查,加强支出发票控管,堵塞漏洞;加强对出租房、营业用房的登记排查及纳税评估;对土地使用单位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重新纳税评估;对新增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开工情况进行登记;对新招项目、新开工、施工项目进行纳税评估;对一些项目投入,进行综合分析。一年来,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如一些条线上统管的部门发如广电站、供电部门等在地方上施工,却在主管部门纳税。一些单位对搞好综合治税工作的意义和方法不清,传递内容不全不实;社会综合治税监控面不够,列入税源监控的数量较少,我镇目前对家定报企业进行监控,造成涉税信息的局限性。

三、狠抓落实、不断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纵深发展。

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一项长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正视差距,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消灭盲点,巩固弱点,突出重点,把工作做细做实。

下一阶段我镇的综合治税工作重

点为:

⒈抓达到起征点的民营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的经营收入排查;

⒉抓好农贸市场的税收管理;

⒊强化土地使用税的征管;

⒋抓好定报企业运行质量分析,着重对制皂集团、丁纺、西东色织进行跟踪调研,纳税评估;

⒌抓好以票控税工作;

⒍对新办企业的建筑项目进行排查;(目前已开始调查,威高利建筑工程已主动开票万元)

⒎扩大代征代扣面;

⒏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对帐册不健全的企业,实行帐册监管;、综合利用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和税收稽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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