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雨经典散文(10篇)
1.雷雨经典散文 篇一
凉风袭袭,吹得我的发丝乱飞。抬头望向苍穹,发现天空的西边黑压压一片,那阵势如敌军压境。
“放学!”老班话音刚落,同学们就离开了座位。“赶快回家,就要下雨了!”老班逐客令已下,我背起沉甸甸的书包,快步走出教室。
忽然,一道红光闪过,骇的我的心跳慢了半拍。“看,闪电!”不远处的一个高个子同学喊道。我舒了口气,心里暗自道:又有一场大雨下了!
走到楼下时,雨点已经迫不及待的亲吻了大地。我撑起蓝布格子伞,又见的天际间闪过一道紫光,接下来便是一声炸雷。天空中的乌云慢慢的朝另一边白色的空地扩散去,仿佛染了黑墨水的清水,即将与墨水融为一体。
狂风越来越猛,春雨越来越大,雷声越来越响,闪电越来越亮。“哎呀!快去关窗户!”老妈把碗筷一扔,跑去了阳台。“轰!”一声沉重的雷鸣从窗外传来。慢慢的,雨声隐隐约约大了起来,接下来便是一阵雨滴陆陆续续敲打玻璃的声响。唉,小雨点,不是我不让你进来,而是你本就不该进来喔!我心想。
我忍不住好奇的跑到阳台,去观看这一场猛烈的春雨。隔着斑斑雨滴的玻璃向外看,觉得不够清晰,于是就打开窗户。一打开窗户,狂风夹着雨滴便一股脑儿的砸在我的脸上,我抚去脸上的雨水,瞅着外边,额头的`几缕发丝已经被打湿了。
眼前是一片朦胧,隐约可见狂风把路旁的青树拽的左摇右晃,好像要把他们给连根拔起似的。雨水随风势而落,路面上早已泛起了一条带着碎碎涟漪的小溪,速速流向远方。马路上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甲壳虫瞪着大大的眼睛爬行着,一轮又一轮的风雨打过去,似乎要阻止他们的前行,然而,风雨太弱小了。耳边,是阵阵雷鸣,是雨点敲打万物的响声,是车轮辗过积满雨水的地面的声音……整个世界便在这风雨中接受神圣的洗礼了!
窗外,风雨依旧,不知何时才能够停下来。
2.漫步雷雨中的散文随笔 篇二
漫步至野外,忽然雷电交加下起了雨。
如果是蒙蒙细雨,再撑一把纸伞,雨中漫步,虽然有点儿文人的酸味儿,却不失为一种诗意,然而它不是,而是稀而大的大雨点,跌落在土路上每一颗都如铜钱,而且有的比铜钱还大,简直要超过柿饼了。有几滴打在我的左颊上,很有疼痛的感觉,接着便知道雨中有冰雹,因为脚下就有几粒白白的在蹦跳翻滚。
如此情景,本该赶快回家,或者找地方避雨。然而,我却忽生异想,反正衣服已经湿了,不如索性继续散步。于是按既定方针办,照旧往前走,而且不改步伐之稳健。一边走着,便很自恋地欣赏自己的沉稳:雨中散步,这份沉稳也许会让人吃惊吧?可惜四周灰蒙蒙,只有噼噼啪啪的雨声,无人观看亦无人喝彩,更无人将其书之竹帛。
自己欣赏自己的沉稳,忽然想起十多岁时的一件事:晚上在灯下看书,灯里没油了,起身去添,却忘了煤油瓶子里装的是汽油,灯头靠瓶子太近,结果是油还没有倒进灯里,手中的汽油瓶子就燃烧了起来。大哥在旁边惊呼,我却似乎没有意识到危险,甚至不记得自己当时做了什么,只是大哥后来说,他当时真怕,所以只是惊呼,而没有任何主意,因为首先是怕我被烧坏,但同时又怕我在惊慌中把瓶子一扔,那将是一片大火,也许房屋就不存在了。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我只是呆呆地怔了一小会儿,就慢慢地用手把燃烧着的瓶子口给捂住了。这事给大哥一个印象,我很沉稳,是可以遇事不慌、雷打不动的,而这样的孩子是可以成大器的材料。我之终于不成大器,实在对不住大哥的夸奖。想起这些,也许只是因为那次沉稳是有人见证和喝彩的,而这次却是四周空无一人,无人见证也无人喝彩。
独行于一片茫茫之中,是容易寂寞的。好在雷电不容我寂寞,轰轰烈烈地响了起来。一个霹雳似乎就在我的耳边炸开,让我的头皮发麻。抬眼一看,知道我已走入雷区——南站附近一段长了许多老树的干涸河道。这里到处可见被雷击的老树,有的完全烧焦了,只剩一人高或半人高的黑碳般的树桩,我曾拍照过几次,而且发到了微信朋友圈。
怎么可以在雷雨中散步到这里来呢?这是雷区,地地道道的雷区。一连串的霹雳炸开,而且暴雨如注。我突然有些恐惧,害怕触电,害怕被雷击,害怕转眼间变成站在河边的一块焦碳。暴雨中听不到四周的声音,也看不到四周的景物,我真的有点害怕了,这情景只有在80年代末在山东日照海水浴场大雨中独自游到防鲨网时有过一次。
我知道自己本来很勇敢,而且不怕牺牲,而且随时准备牺牲。因为我更看重生命的质量,而不看重生命的长度,甚至从心里看不起某些在病床上躺到100岁的人。大学毕业时写下《抒怀四首》,最被朋友们看好的也是一句“碧血常备续汗青”。可是,年轻时的豪情哪里去了?我似乎很快就变得胆小了,甚至怯懦,怯懦得不像个男人,让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是什么使我变得胆小呢?肯定不是对手的强大和凶残。是从什么时候变得胆小了呢?是从发现母亲双鬓的白发?是从发现妻子一会儿找不到我就焦急万分所透露的那份依赖?是从第一次把软乎乎的儿子抱在怀里,还是从呀呀学语的`儿子听到雷声就一头扎进爸爸怀里的那一刻?也许都是,也许都不是,但可以肯定的是,正是这些时刻,使我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并不仅仅属于自己。无论是谁,上有风烛残年的父母,下有尚未成年的儿女,都没有权利挥霍自己的生命。黄桑未落青桑落,是对父母最大的残忍;让孩子在恐惧时找不到可以抵挡雷电和一切妖魔鬼怪的爸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可是,自己竟然就这样老了。如今父母已经仙逝,儿子已经成人,还有必要怕吗?当然,老妻需要陪伴,而且我还盼着孙子与漂亮的女孩儿恋爱结婚生儿育女。要等领着重孙玩耍,我需要活到90岁。活着需要有个目标,别的目标无法实现,这也是活着的理由。为了看孙子恋爱而活着,也似乎并非虚度。
这样想着,早已忘掉了雷电的存在,回过神来,雷电却又持续轰鸣起来。因为雷电,突然想到一个传说:一群人在大树下避雨,霹雳绕树轰鸣而久久不去。人们明白这是因为什么,于是决定逐个出去由雷公认取。没有想到的是,谁都不愿先出去,最后竟然是恃强凌弱,把一个弱者的斗笠摘下扔了出去。这弱者舍不得自己的斗笠,因而追了出去。就在这时巨雷炸响,树下的人成了焦碳。想到这里,就更心安了,因为自己多年的作为,虽然并非全是善事,却没有伤天害理,没有助纣为虐,相信天界不像人间那样多误伤。
于是心中坦然,甚至闲适起来,任它雷电交加,权当花间月下,一路走去,直到饭时才取道回家。
3.女儿情经典散文 篇三
最早听男人演唱《女儿情》,是妹夫唱的,我们的关系在书面语叫连襟,东北人叫连桥。大概有六七年的时光了吧,与朋友酒后去酒吧,因为妹夫下乡驻村就在朋友的村子里,前后有半年的时间,彼此之间都熟悉,便叫妹夫一起。陆续的都散了,只剩下我与他。喝着啤酒,闲聊着,他说我们很久没有单独在一起喝酒了吧,姐夫,我们唱首歌吧。随着《女儿情》旋律响起,妹夫的歌声响起,当他用进乎嘶吼的态度演绎着“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时,我才知道,原来,可以用这样的歌曲诠释痴男怨女的柔情似水,缱绻情深
后期,听到这首歌翻唱的很多版本,许多歌者在风格的唱腔上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改动,均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直至观看浙江台的《梦想的声音》中林俊杰重新改编的《女儿情》,其中的淡然中表达出来的深情,动听之余也惹人回味,现在听起来,还可以单曲循环,不知所终。在节目中,当林俊杰站在星空之上,当“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响起时,后面大屏幕的天使之翼展开之际,各色的灯光打在林俊杰身上,紧接着“菊花残,满地伤,你的笑容已泛黄……”之后又是“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未结束时,已是全场雷动,动人心弦
从来没有想过,一个歌者,一个男歌者,在四个小时的时间内,把《女儿情》和《菊花台》极致地结合在一起,一点也不突兀,融合度如此之高,仿佛让人们看到女儿国国王的深情告白变成为与唐僧在进行着穿梭时空的对话。后来,与女儿的闲聊中,得知歌曲还揉合了林俊杰的歌曲《茉莉雨》间奏,就觉得这首歌的格局已完全超越了原唱
因为林俊杰的《女儿情》,我又把八六版《西游记》关于女儿国的那一集又翻了出来,细细地看了一遍。如果说人生有许多难关,那么九九八十一难,惟情关最难过吧,所以这一难是需要唐僧独自去面对的。一个出家人,大德高僧转世而来,面对女儿国国王的轻呼:“御弟哥哥,女儿美不美”时,唐僧就不能怦然心动么,如果没有,何来的临别时那一句“若有来生”?当唐僧驾白马西去,徒留女儿国国王在夕阳的风中一声轻叹,观看者也会发出这样的一生感慨吧:“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林俊杰将《女儿情》演绎得如此感人,大概是因为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过“女儿国国王”和“唐僧”式的感情纠结,两个人明明互相喜欢却因为不同原因不能在一起,重逢时却是“你忘了回忆,我忘了忘记”
4.童年经典优美散文 篇四
——题记
记不清有多久没去过山里了,因昨日要去给先生的舅爷拜年,于是我们相约去了那里。同行的有几个姑父还有哥嫂,他们都是热心肠的人,我们一路有说有笑。山上路弯,多荆棘。我们只好把车停在山脚下,步行上山。穿过一个又一个长满杂草的小路,绕过一条又一条小道,走得各个宽衣解带,连声叫热。
山里的人都打扮得很朴实,但却格外地热情好客,到了都热情地端茶递水,递来瓜子零食,小孩们挨个发糖果。到了吃饭的时候,端来一桌子的菜,都是自家的特产。青菜是自家种的,没有任何农药。猪是自家养的,吃的都是野菜和干粮,还有土鸡,牛肉等等,都是百分之百纯天然。让人都忍不住感叹山里好,或许如今没有污染的也只有这里了,连泉水都那么清凉。
时值冬,杂草都枯萎,一堆一堆的。在回去的路上,有人提议放一把野火,看能烧多久,但还是碍于怕引起火灾没做。
这却引起了我的很多回忆。
记忆中童年最快乐的时间当数放暑假和寒假时。只因假期相对长,所以可以尽情地玩,玩得好多时候都忘记做作业,对于父母的叮嘱常常是忘在脑后。
暑假最快乐的事,当属钓鱼和摸虾了。在山坡下有一条河,河里鱼虾多又多,有好多小伙伴一起。钓鱼要用蚯蚓和鱼线,在线上随便绑上一根小棍子就变成了鱼飘。钓虾就用一根线绑上一块肉,不管是鱼肉和虾肉都可,再加一个小网子就足够完美,这样虾儿就不轻易跑了。那时的我们真像个野孩子,满山坡的跑,有好多池子里的小鱼小虾都被我们钓遍了,也常被父母夸奖技术好。
记得那时有很多胆大的孩子还会爬上树,掏鸟窝,取鸟蛋。但大多数女孩子还是不敢吃,只因听说吃鸟蛋脸上会长麻子,关于这些到现在我都没有得到验证。
夏天,河塘里水蛇比较多,你有时走到水稻旁边随时能遇见。而至今我仍记得有一次我跟表弟还有几个小伙伴一起去抓鱼的趣事。
我站在岸上,表弟还有几个男孩在河里摸鱼。大家都应该知道黄鳝吧,长长的,哗溜溜的,土黄色跟蛇很像。市场上有人收,自已吃很有营养。表弟在河里摸得正起劲,忽然他哈哈大笑起来,然后高兴地告诉我们。他摸到黄鳝了,那得意的劲别提了。正当他的手从水里抓着“一个东西”拿出来的时候,却哇哇地大叫起来,然后一下子扔好远。因为我们大家看到的那不是什么黄鳝,却是一条白色的蛇,我是第一次见到那种白色的蛇。想起表弟刚刚的那个乐劲,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些都是我们的暑假,我们还会相约去抓蝉、蛐蛐等,好多小东西。在这里收获了太多的快乐。
话说寒假的乐事,当数放野火和过年了。
在河边有很多枯萎的杂草,拿上一包火柴,点着火,一起风。看着火呜呜地烧上一大片,然后就特别有成就感。要是在山坡上大多怕烧着那些树,怕人寻来,于是看着火势大了,又赶紧灭。
年前卖炮的特别多,拿着炮去炸鱼,看着一条条鱼翻起肚皮。有一群淘气的野孩子把炮放进已经有些风干的牛屎里,妈啊,直炸得满天飞。着实臭晕了大家,然后那一群便偷着乐。
大人怕过年,小孩喜过年。只因年里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
然而那种感觉现在渐渐地再也找不到。
山里的孩子大多生活得自在,崇尚自由,无拘无束,满山遍野的跑。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没有山,最多算上一个坡,却已经给年幼的我带给了太多的快乐。
5.经典散文 篇五
父亲一直教育我们做人要光明磊落,不要在别人背后指指点点。上中学的时候,我和班里的另一个同学竞争班长的职务,为了拉拢同学给我投票,我把一些同学请到家里,并说了我的竞争对手很多坏话。被父亲听到了,他当时说了一句话:“当你用食指对着别人背后指指点点时,你是否注意到你其他的三个手指正指着自己并且以三倍的力量在还击你!”
父亲喝茶有个习惯,总是先把茶放到阳光下,让阳光慢慢渗入。他不懂茶道,但这道程序他却从不省略。父亲在上班前经常叮嘱母亲的话就是:“把我的茶叶放到阳光下晒晒。”晚上,父亲就会泡着那些被阳光晒过的茶,读书,写点感悟人生的字句。对于这个特别嗜好,父亲的解释是:“喝了被阳光晒过的茶,感觉心里就有了阳光的味道。”
曾经随父亲去参加过一个远房亲人的葬礼,所有人都对死者的家属说一些“节哀顺变”之类的安慰话。父亲却拍着逐渐壮实起来的后生说:“你要快点成长,早日扛起家里的重担。大树倒了,就是要给你们这些小树腾地方。”
下雪的时候,我用套子套住了一只鸟。我把它握在手中,如获至宝。父亲看到了,跟我打赌说他会让这黑色的鸟变成彩色的。我不信,就松开了双手。我看到,那只鸟在天空自由飞翔的时候,因为镶上了阳光的色彩而变得斑斓。父亲说:再美丽的鸟,失去了自由,被我们握在手里的时候,都是黑色的。
小时候有一次给家里买酱油,店家在找零钱的时候多找了一角钱。在当时,一角钱对一个孩子的诱惑还是很大的,它可以换来一大堆花花绿绿的糖果。店家找回来的一角钱是5个2分的硬币,我不想把这个“意外之财”交给父亲,就把它们藏到了自己的鞋垫里。柔软的鞋垫里突然有这么几个硬币在里面,很不舒服。时间久了,脚被硌破了,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父亲知道后,并没有训斥我,只是帮我取出那几个硬币,送还给了店家。父亲对我说:不要为了几枚硬币而硌坏了自己的脚,那样自己走出的路会歪歪扭扭。
在我临近高考的那段时间里,父亲下岗了,又在出苦力干活时被重物砸断了腿,对于我们来说,父亲的倒下就像天塌了一样,可是父亲依旧快乐着,在给自己削拐杖的时候还哼着歌,丝毫没有被命运击败的迹象。
面对母亲的愁眉苦脸,父亲开导她说:这腿没几天就好了,现在我可以利用这几天好好养身子,身子棒实了,就是本钱哪,到时我再把钱给你翻倍地挣回来。
母亲对父亲的贫嘴没办法,只好由着他在那里哼着并不好听的歌。
父亲本来就是一副书生的骨架,再加上受了伤,再不能干重活了。他就买了一头毛驴,拴上一个简易的车棚,穿梭于大街小巷,收一些居民家中的废弃物品。路过垃圾堆时顺便拣点破烂卖钱。父亲的吆喝很有特点,他会编一些诸如“酒瓶子,易拉罐,搁在家里是破烂,给我就能把钱换„„”之类的顺口溜,不时牵惹出居民的欢笑。
父亲早出晚归,每个黄昏,我看到的都是他一瘸一拐沉重而疲惫的身影,可是他看到我时又总会在脸上绽放一堆灿烂的笑。父亲就是这样,不论生活如何困顿,他总能找到自己快乐的逻辑:穷人吃豆腐和富人吃海鲜一样香,穷人穿棉袄和富人穿貂皮一样暖和,富人花大钱,穷人花小钱,都是一样的活着。
父亲一边擦拭着脸上的汗水,一边摩挲着我们的头,很“男人”地说:“放心吧孩子们,老天不会让我们总是呆在冬天里!”
祖母是一片不知愁的落叶
朱成玉
门半开半闭,如秋之眸。
立秋了,吃过这些饺子,眼前的一切就都变成了夏天的遗骸。它们齐刷刷地排列在你的视野里,令你无力躲闪。比如树上那些坚守到最后的果实,健康地存活下来,把完美的心一直留到晚年。这已经是个奇迹,我们还有必要担心它晚节不保吗?深秋的葡萄,像含冤的眼睛,虽然被秋霜凌辱,却依旧鲜亮,晶莹剔透,闪着不肯谢幕的光。
阳光不再蹦蹦跳跳,像顽皮的孩子一下子变成了少年,一下子就有了心事。阳光开始为那些在秋天里哀愁着的人工作了,为他们摊开伤心的绿,晾晒着寂寞的红。
其实天气还没变,一如往昔,艳阳高挂,心却不知不觉间有了凉丝丝的感觉。因为叶子落了,曾经的青春不复存在,流行歌曲里照旧挥霍着用之不竭的情感,但任凭沙哑的歌喉怎样声嘶力竭地挽留,青春都不再回头,你能做的,只有默默地清扫这满地狼藉。
也有不知愁的叶儿们,它们调皮地打着旋儿,姿态优雅,把生命中的大去当成一次惬意的旅行。
怀念祖母,是从一片叶子开始的,秋天的叶子。
叶子上错综复杂的脉络,像极了祖母的皱纹,但祖母并不悲伤,祖母的额头经常是金光闪闪,阳光喜欢在那里安营扎寨,那令人愉快的微笑常常使她的皱纹像是在跳舞。
在我的记忆里,祖母总是拿着扫把,试图把所有的哀怨清扫干净,只留给我们无忧无虑的鸟鸣。
祖母在那些落叶里不停地翻检,把中意的握在手心。祖母喜欢收藏落叶,这个习惯终生未曾改变。这个习惯让我感觉到,祖母永远不会衰老下去。
我在祖母的书里看到过那些落叶。祖母喜欢看书,她的书里总是夹着各种各样的落叶,仿佛是她为自己的青春留下的标记。每一段青春,都是一片叶子,那些青春的遗骸,无法言说的旧日时光,成了书签,丈量着一本书的里程,时刻提醒着你,哪些句子需要再一次的爱抚,哪些情节需要重温。
我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祖父,父亲告诉我,祖父和祖母结婚一年后就去从军了,再也没有回来。作为军烈属的祖母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然而却没有人可以安抚她内心的苦痛。祖母习惯在那些叶子上面写字,一句半句的,大多都是哀婉的宋词。我想那是祖母用她自己的方式怀念着祖父吧。每年清明的时候,我就会看到祖母去祖父的坟前,把那些写了字的叶子铺满坟头,景象灿烂而华丽。这么多年,我没有见过祖母掉过一滴眼泪,但我知道,她的心就像是蓄了雨的云,轻轻的挤一下,就会泪雨滂沱,只是别人无法看见。祖母的眼泪,只居住在她自己的云里。
不管天气的好坏,祖母总是会大声爽朗地笑,祖母的苦难像一座山,把她的脊背压弯,却压不弯她热爱生活的心。
在那些叶子上写字的时候,祖母是小心翼翼的,仿佛怕碰坏了一份念想。写上了字的叶子,就如同被装上了灵魂,重新活了过来。我想只有祖母懂得那些落叶,也只有那些落叶懂得祖母,她们惺惺相惜,彼此嘘寒问暖。
怀念祖母,是从一片叶子开始的,替那些果实遮过荫凉,从枝头跌落,背井离乡的叶子。
祖母在秋天的离世毫无任何征兆,只是那一天刮了很大的风,院子里的那棵老柳树稀里哗啦地掉落了所有的叶子。其实,也只有风能让叶子喘息或者感叹,在叶子的生命中,风往往扮演着接生婆和送行者的双重角色,所以叶子的心思只和风说,它只和风窃窃私语。
落叶也有遗言吗?在离开枝头的刹那,它和风都说了什么?谁听过它们交代的后事?
那些齐刷刷掉落的叶子们,是去陪祖母了吗?
我想,如果祖母是落叶,那么风一定是祖父。他们之间,有那么多缠绕不清的爱意。我的祖母,一片写满诗句的落叶,一片不知愁的落叶,把生命中的大去当作一场旅行。
落叶从不惊叫,哪怕你踩到它的脊背。不像雪,不论你走得多轻,都会在你的脚下呻吟,仿佛踩碎了它们的骨头。
落叶从不惊叫,哪怕再多的苦难,她都只是去和风窃窃私语。
我似乎听到了落叶在说:等我,来赴一个灿烂的约会。在此之前,请好好生活,各自珍重!
捆绑苦难
在那次关于矿难的采访中,我接触到一位双重苦难的中年妇女:瞬息之间,她失去了丈夫和年仅18岁的儿子
她在一夜之间变成孤身一人,一个家庭硬生生地被死亡撕开两半,一半在阳光下,一半在尘土里。
两个鲜活的生命去了,留下一个滴着血的灵魂。悲伤让她的头发在自短短几天就全白了,像过早降临的雪。
一个人的头发可以重新被染成黑色,但是,堆积在一个人心上的雪,还能融化吗? 那声沉闷的巨响成了她的噩梦,时常在夜里惊醒她。她变得精神恍惚,时刻能感觉到丈夫和儿子在低声呼唤着她。
同样不幸的还有很多,一个刚满八岁的孩子,父亲在井下遇难,而母亲在上面开绞车也没能幸免于难,强大的冲击波将地面上的绞车房震塌了,母亲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离开人世。
在病房里,我们不敢轻易提起这声噩梦,这使我们左右为难。主编给我们的采访任务是关注遇难职工家属的生活,可是我们真的不忍心再掀开她的伤口,那一颗颗苦难的心灵简直就是一座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的悲伤的火山。
我们沉默着,找不到可以安慰她的办法,语言在那里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就你一个蹩脚的画家面对美景时的束手无策。
由于过分悲伤,她整个人都有些脱形了,但是最后还是她打破了沉寂。在得知了我们的来意后,她说,活着的人总是要继续活下去的,但愿以后不会再有矿难发生,不会再有这样的一幕幕生离死别的悲剧。
我在笔记本上收集着那些苦难,那真是一份苦差事。每记下一笔,都仿佛是在用刀子剜了一下她的心。那一刻,我的笔滴下的不是墨水,而是一滴滴血和一滴滴眼泪。
在我问道关于以后生活方面的问题时,她做出了一个让我们意想不到的决定,她要收养那个失去父母的孩子。
“我不能再哭了,我要攒点力气,明天还要生活啊„„”在她那里,我听到了足以震撼我一生的活:“我没了丈夫和孩子,他没了父母,那就把我们两个人的苦难绑到一块吧,这样总好过一个人去承担啊。”
把两个人的苦难捆绑到一块,那是她应对苦难的办法。厄运,她没有屈服,她在这场苦难中懂得了一个道理,那些逝去的生命只会让活着的人更加珍惜生命。
短短几天的采访行程结束了,临走的时候,我去了她的家。我看到她把院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几盆鲜花正在那里无拘无束地怒放,丝毫不去理会尘世间发生的一切。那个失去父母的孤儿正在院子里和一只小狗快乐地玩耍。我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抬头就看到房顶的炊烟又袅袅地飘荡起来,那是在生命的绝境中升起的炊烟啊,像一根热爱生命的绳子,在努力将绝境中的人们往阳光的方向牵引。虽然纤弱,但顽强不息。
我知道,在以后的生命中,无论身处怎样的困境,我都会坚强地站立。因为我知道,曾经有一个人,用她朴实的生命诠释了她的苦难------把两个人的苦难捆绑到一起,苦难便消解了一半。
狼是最好的验金石。
母亲的洋葱 朱成玉
岳母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女人,风风火火的一个人,把每一天都安排得满满当当,简单的日子被她过得风生水起。在她的眼皮底下,家里的每个人都别想偷懒,因为家里似乎总是有干不完的活。现在,她终于安静了下来,也不再起早,开始贪恋懒觉。因为她老了。
人老了,嘴却没有老,依然喜欢唠唠叨叨。每次和她的女儿们通电话,都会把电话打热了才肯罢休,大多是听她一个人在唠叨,她好像永远有说不完的话。她有五个女儿,她有操不完的心,这家生活困难了,她惦记着去帮衬;那家夫妻吵架了,她赶过去“斡旋”......不管谁家有点什么事情,她都会第一个赶到,时间久了,我们对她也产生了依赖情绪,有什么事情,也喜欢和她商量,让她定夺。
深秋的时候,岳母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结果查出了肺癌。我们都不敢相信,活蹦乱跳的岳母会得了绝症,并且已进入晚期。开始我们瞒着她,可是终究瞒不住精明 的岳母,她从我们的眼神里看到了不安。她终于从医生口中套出了自己的病情,一下子变得萎靡不振,人仿佛一下子老了许多。
这样下去对岳母的健康不利,我们想了很多法子,让她快乐起来。拿生活中很多活生生的例子给她当正面的教育材料,告诉她只要坚持锻炼,按时吃药,就会慢慢好起来的。岳母只是苦笑,这些自欺欺人的话在她那里丝毫起不到任何安慰的作用。
我们接她来城里,替她报名,参加秧歌队,可是她去了几天就不去了,她说扭着扭着就没啥意思了。她还是喜欢乡下的空气。没办法,我们只好又把她送回乡下。
现在,我们听到更多的是岳母的叹息。她总说,她没用了。
岳父岳母去大连取药,特意为我们带了些海鲜回来,由于时间长,变了味道,我们不停地埋怨她,说价钱也差不了多少,何必那么大老远的带这些东西回来。(岳母没出过远门,大连就算是她去过的最远的地方了。)岳母低着头,像做了错事的孩子似的一言不发,她也在心疼钱啊。只是,不管多远,她都惦记着家里的孩子们,哪怕是一点好吃的吃食。
后来听说我们喜欢吃洋葱,她便开始在后山脚下刨出了一块“镐头荒”,清一色的种上了洋葱头。每日里不忘精心地伺候,然后我们每次回家,她都要摘一些洋葱头,洗净了,捆扎好,让我们带回家。直性子的四妹嚷嚷着:城里这东西有的是,集市上很多卖的,也不贵,你就别种了,少挨那份累。岳母忽然有些愣怔了,像一棵僵硬的树,随风抖落了一些失落的叶子。我向四妹使了个眼色,四妹心领神会,赶紧改口:“不过,街里卖的没有妈种的好,妈种的洋葱个大,味道也重。”岳母转忧为喜,继而接着替我们装她的洋葱。
看着我们争先恐后地往家里带洋葱,岳母自然是高兴得合不拢嘴。她终于知道,自己还有用,我们都还用得着她。
其实,她不知道,她对于我们,是多么重要。每一次剥着母亲种下的洋葱,都会让我们泪流满面。那些辣的味道,是洋葱不可割舍的心。
只要觉得自己还有用,她就会满足。这就是一个母亲的全部快乐。所以,不管什么时候,都要让母亲冥顽不化地相信,她是有用的。这也是你所能回报她的,一种爱的方式。
注:此文发表于《松江之声》2010.5.10
你能让一只狼低下头吗
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话一点儿不假。赖三常年跑山,练就了一套放羊的本领。他放羊,不用牧羊犬,也不用跟着羊满山转悠,他会打各种口哨,对于羊群来说,每种口哨都有不同的指令。说来也怪,只要他一打口哨,那些羊就会乖乖听他的话,哪怕还没吃饱,也会掉过头来,向他这里集合。十多年来,他没放丢过一只羊,很多人家都喜欢雇他放羊。在村里,他的名气鼓噪得很。
蹩五也是跑山的,也是靠给别人放羊为生,按理说,他那套放羊的本领也是了得,和赖三不相上下。可是,遇有放羊的差事,村里的人更愿意找赖三,个中原因不得而知。这让蹩五很不服气,他总认为自己不比赖三差,总想找个机会分个高低。
事有凑巧,命运还真安排了那样一场“比试”。
那天,他们正好要一起去放羊。蹩五对赖三说,村里人只认你放羊的本事,不把俺看在眼里。今天我倒想看看,你到底比俺强在哪里?赖三说,村里人胡乱说的,你也相信啊?蹩五说,俺不管,今天非要和你比个高低。
赖三无奈,只好陪着笑脸问他,那你说吧,怎么个比法?
蹩五胸有成竹地说,咱上午照常把羊放出去,等它们都回圈里了,咱再比试。到时候,你到俺的羊圈里,随便选定一只羊,俺都能把它唤出来。咱们每人选10只羊,谁能全唤出来谁就赢。赖三想,每家都有200多只羊,都没啥标记,要认清还真有一定难度。可是既然蹩五已下了“战书”,他也只好硬着头皮“应战”了。
蹩五憋着一口气,就等着羊群回圈呢,他等着为自己正名,好象剑客等待着一场决斗。
可是没等羊群回到圈里,发生了一件意外:他们遇到了狼。一直以来,他们都没有遇到过狼。以为狼在他们这里已经绝迹了,万万没想到,这山里会突然出现两只狼。
那两只狼是从侧翼慢慢跟了上来的,时刻准备对羊群发起攻击。起初他们没有注意,但羊群忽然发生了骚动。赖三感觉气氛有些不对,他对蹩五说,你先不要急着往圈里赶,尽量让羊聚到一起。蹩五以为赖三害怕和他比试,先怯了场,不由得笑出声来,要不你干脆认输得了,免得麻烦。哈。
赖三没有说什么,他只是告诉蹩五,尽量把羊群赶到自己身后。赖三吹了几个长长的哨子,渐渐把羊群聚拢到一起,然后拿着那把自制的土铳,绕到了羊群的外圈。没有牧羊犬,他们已然处于绝对的劣势。
这个时候,蹩五才看到了那两只狼,他吓得浑身抖动起来。他大声地对赖三喊到,快开枪,快开枪啊。
赖三并没有开枪,只是拿起土铳对准了它们。他和狼对峙着,谁也没有发动攻击。与此同时,他看到蹩五已经吓得尿了裤子,两条腿在那里不停地抖动。赖三对蹩五吼到,你他妈的给我挺住,你要是松了劲你的小命就没了。那些狼的眼睛里冒着灼灼的绿光,似乎要把他们撕碎似的。就那样,对峙了将近一个小时,双方都没有发动攻击。渐渐地,狼的眼睛里那些绿光变得有些暗淡,最后,其中一只狼兀自低下了头,另外一只也掉过头去,双双走掉了。
蹩五惊魂未定地问他,为什么不开枪?赖三把那支土铳扔给他说,这么些年,你什么时候听见过枪声?这家伙压根就是个不能下种的糗蛋。俺拿它就是吓唬人的,没想到,今天还派上了用场。看来今天晚上得加派人手了,那些狼没吃到羊肉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天爷哩!蹩五一边擦着冷汗,一边说,拿着这么个破玩意,你不害怕啊?
说不害怕是假话,但俺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一定不能先松懈,如果松懈了,狼会把咱撕得粉碎,咱的羊也跟着遭殃了。行了,别罗嗦了,快点把你的羊赶进圈里吧,咱还得比试呢。赖三催促着蹩五。
还比试个鸟呀,刚才俺那个熊样子你都看到了,只要你别让村里人知道俺见到狼尿了裤子,你叫俺咋地都行。蹩五的脸涨得通红,他这才知道,根本用不着比试,他就已经输了,那两只狼就是最好的验金石。
因为遇到狼的时候,他首先失去了勇气。
每个人生命中,都会遭遇到“狼”,遇到狼的时候,如果你胆怯、后退了,狼就会吃掉你;如果你挺住,狼就会低下头颅,向你认输。
稳定安逸的环境里,所有的人才都不辨高低难分伯仲,一旦情况危急,便会立时现出一道分水岭:固步自封退缩不前者众,挺身而出力挽狂澜的人少之又少,也正因为如此,后者才是真正的人才。
只有在危险和困境面前,才能验出人才里的“真金”。
注:此文发表于《江河文学》2010.5期
明天,我会在哪只鞋子里
鞋架上摆满了形形色色的鞋子。
晚上临睡前,妻子照例会在那里亘古不变地喊道:“明天你穿哪双鞋子?”不管有多累,她都要帮我把鞋子擦好,不让它有半点灰尘。她常常和邻居们炫耀:俺家男人是个体面的有身份的人。
体面的有身份的人,就必须穿锃亮的皮鞋。我经常能在那锃亮的鞋面上照见自己同样锃亮的分头,和油光锃亮的脸。明天的会议很重要,必须要有饱满的精神,而皮鞋无疑是能够让人提起精神头的得力工具。它是你光辉形象的基石;它会让你昂首挺胸,气宇不凡;它会提高你谈判的成功率;它会增强女上司对你的满意度。
生活千变万化,意外层出不穷,你要准备很多双鞋子,以备不时之需。那些鞋子载着我奔跑,和风对比速度,那些颜色各异的鞋子,承载着我颜色各异的梦。每一次都义无返顾,毅然决绝。不顾背后的惊叫、叹息和哀伤。
我一直奔跑着,向着灯红酒绿,向着纸醉金迷,向着一片片海市蜃楼。那些虚构的美,足以耗尽我一生的月光。
每一双鞋子都代表了我的行程。那双雪白的会飞翔的运动鞋,是周末要穿的。因为要陪客户去打网球,或者陪上司去登山。而拖鞋就像是脚的睡衣,让脚惬意地休息。脚趾们心情愉悦地互致问候,陪主人或看电视或是冲凉,其乐融融。
解放鞋都是绿色的,再鲜艳我也不会再穿它,它是土气的象征;懒汉鞋穿起来简便,不用系细带,不用拉拉锁,与懒汉的生活习性完全吻合;靴子是脚的牢笼,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穿它的,它会让我的脚趾们拥挤不堪,怨声载道。当然,现在它们都不可能在我的鞋架上,它们在我的记忆里。记忆里当然少不了草鞋,那是忆苦思甜的活道具。我想起了洪烛先生写过的一篇文章《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他说:“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时常选择夜深人静逃离这座布满齿轮的城市,到远处的山野寻觅昔日的空巢。那里有小桥流水、鸟语花香,那里有祖祖辈辈刀耕火种的痕迹。灵魂需要一双合脚的鞋子,它随时愿意以浮名虚誉作为交换。这样即使跋山涉水、风雨兼程,它也无怨无悔。”是的,我想我也是,与我那名贵的双脚相比,我的灵魂要简陋得多。正因为如此,当我的身体奔跑在欲望的高楼广厦间时,我的灵魂依然钟情于跋涉在乡间小路,去自由地呼吸没有被污染的空气。
我的鞋架上都是名牌的鞋子,妻子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你是个体面的人,要穿体面的鞋子。她宁肯省下自己买化妆品的钱,也要为我买体面的鞋子。
她说,鞋子就是男人的战马,冲锋陷阵,靠的就是这个派头。我佩服她这精妙的比喻。
有一日在梦里,梦见自己尿急,面对琳琅满目的鞋子,急得大叫:老婆,我该穿哪双鞋子?滑稽至极!
也有那样的鞋子,一生都被我束之高阁。如同那些我来不及翻阅的珍爱的书籍,在时光的抽屉里落满尘灰。因为不行走,那样的鞋子就成了摆设,失去了它的意义,而我不能舍弃。
忧郁的海子大概是累了,不想再奔跑了,就写下了他的诗歌《明天醒来,我会在哪只鞋子里》,海子说:或者我的脑袋是一只猫,安放在肩膀上„„海子说:成群的阳光照着大猫小猫„„海子说:老不死的地球,你好!
忽然同海子一样,也感到累了,我已经很老了吗?竟然在还年轻的时候就丧失了行走的勇气,失去了对远方的憧憬。竟然更愿意在熟悉的地方终老一生。
脚是鞋子的翅膀,路是鞋子的天空。鞋子的奔走也是一种飞翔。想对海子说,其实老不死的不是地球,是我们奔腾不息的欲望。
而现在,我只想沿着一条安全的路走,我不想让我的生活节外生枝。红灯停,绿灯行,走人行道,过天桥,我开始喜欢规规矩矩地生活,在一个固定的轨道里,探求幸福。
注:此文发表于《中国城乡金融报》2010.6.12
母亲的“辛德勒名单”
母亲在肿瘤医院住院期间,认识了一些老姐妹。这些癌症患者经常在一起讨论各自的病情,时间久了,慢慢建立起一种相依为命的情感。临回家的那天,母亲与那些病友们相互都留下了各自的电话号码。
母亲眼神不好,回来后让我把那些电话号码工工整整地挨个儿抄下来。长长的一排,算上母亲自己,一共12个危在旦夕的生命。
从此之后,家里的电话忙得不可开交,几乎每天都有母亲的病友打来的电话,她们互相询问着病情,嘘寒问暖,相互鼓励,俨然成了天底下最知心的莫逆之交。
我真担心,如果有一天,那电话不再响起,母亲该会有多难过。母亲每天都会守着电话,害怕错过每一个病友的问候。我对母亲说,“电话上面都是有来电显示的,如果谁的电话没有接到,我们给拨回去不就行了吗?”
母亲说,“不一样的。如果我当时没有接,她们会担心我先走了,会难过的。” 我们决定给母亲买个手机,这样母亲就可以随时随地接听病友的电话了。我把那11个人挨个儿存进了母亲手机的通讯录里,仿佛存进去一笔巨额财产。
那是一群在死亡线上挣扎着的人,她们共同筑起了一道生命的墙。这让我想起了“辛德勒名单”,不仅仅是母亲,那里的每一个人都有那样一本通讯录,那是她们要从死神手里抢回来的生命名单,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要拯救的对象。
起初,母亲是悲观的,在治疗上也不大配合我们,总认为自己迟早会死,往自己身上搭钱是浪费。我们用尽了各种办法使她振作,领她去听二人转,鼓动她参加秧歌队,可是都无济于事。后来,我们发现每次只要母亲和那些病友通过电话之后,就会变得开朗许多,心情舒畅。
所以,我们为母亲的手机多备了几块电池,保证母亲的手机一天24小时开着。一部小小的手机,分分秒秒传递着生命的讯息。
杨姨是12个人中最乐观的一个,其实也是病情最为严重的一个。她的癌细胞已经扩散到了全身。但每次母亲在情绪低落的时候打电话过去,杨姨都会兴高采烈地给母亲讲一些她的“奋斗”经历。每次通过电话后,母亲都会开心好一阵子,因为生命又有了新的希望。
又一个阴雨天,母亲疼得厉害,心情变得很坏。我们赶紧替她拨通了杨姨的手机,杨姨爽朗的声音很快传了过来:“喂,你好啊。我知道你是我的老姐妹。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昨天去医院复查,医生说我的癌细胞控制住了,活个十年八年的不成问题。我现在忙着打太极呢,不和你说了。改天再聊吧!”杨姨的话像连珠炮一样,没等母亲问什么,那边就挂断了。虽然母亲没说上什么话,但知道自己的病友又多了一次战斗胜利的捷报,心里顿时敞亮了很多,感觉身体也不那么疼了。
直到有一天,母亲打电话给杨姨,这次换成一个年轻人接的。他说,“我妈妈去世已经半年了,她在临终前几天让我们替她在手机里录制了几段录音。告诉我们不让关机,免得你们打不进来电话。”说到这,年轻人有些哽咽,“阿姨,我不能再瞒着您了,这半年来,你们听到的,都是我妈妈的电话录音......”
挂了电话,母亲的手开始抖了起来。母亲拿过那本通讯录,用笔轻轻地把杨姨的名字圈了起来。那一堵生命的墙,忽然就裂开了一个缺口。我听到母亲喃喃地说着:“他杨姨啊,你先走了,等些日子,我去陪你。”
我们的心跟着凉了。母亲一直依赖着的希望没有了,她的心会不会就此沉进谷底呢? 结果完全相反,母亲的做法让我们所有人都感到惊讶。一辈子没跳过舞的母亲,让我们替她报名,她要参加秧歌队!
穿着大红大绿的母亲,样子很滑稽,扭起的秧歌也很生硬,但不管在晨曦里,还是夕阳下,我看到的母亲都是最美丽的。我知道,母亲不仅仅是为她自己活着,她在为她的亲人们活着,也为那些“辛德勒名单”上的病友们活着,就像杨姨一样。哪怕让她们多活一天,都是一次成功的拯救。
病情又一次严重的时候,母亲虚弱得很,额头上沁着大颗大颗的汗珠。这个时候,母亲的手机响了,我们知道,肯定又是病友打来的。母亲颤巍巍地接过手机,看了看那个电话号码,马上示意我们静下来,然后清了清嗓子,用比平常高了八度的声音对着电话欢快地喊道:“喂,老姐姐,你好吗?我啊,我好着呢,刚刚扭完秧歌,你看把我累的,气喘吁吁啦,哈哈......”
我们含着眼泪听着母亲在病床上撒谎。我们知道,杨姨走了之后,母亲终于成了那堵生命的墙上,那一块最坚强的砖。
每一次剥着母亲种下的洋葱,都会让我们泪流满面。
注:此文发表于《家庭·月末版》2010.6期
向我挥手的那只蚂蚁
父亲,这个终生陪我走路的人,在光阴的面前瘦了、矮了。现在,我要把他的背影碾成墨,写出一份比海洋更深沉的思念。
小时候,因为住在山沟里,所以上学要走很长一段山路。父亲日复一日,送我上学。父亲没有太多的话,一路上只能听到他虎虎生风的脚步声。有一天父亲的脚崴了,他对我说:你都上五年级了,是男子汉的话就锻炼一下胆量。今天爸爸脚崴了,你自己上学吧。我心里虽然害怕,可是不想让一家人嘲笑我,就一把抓起书包,豪情万丈地走出家门。刚走出家门口,就开始胆怯起来,尤其是走过那片茂密丛林的时候,猫着腰,不敢发出声响,心也砰砰直跳,总觉得身后有什么黑乎乎的东西跟着。我就不停地回头,就真的看到了一个人影,正一瘸一拐地跟着我。我看清了,是父亲!我顿时昂首挺胸,一边走一边还故意哼哼起儿歌来。父亲以为我不知道他在身后,其实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了,这一辈子,那山一样的父爱会始终在我的身后如影跟随。
高考落榜的那年冬天,外省的亲戚给父亲写信,说是为我找了份差事,让我去那边打工。送我走的时候,父亲一如往常那样,在身后默默地跟着。我劝父亲回去,因为我不想在车站看到和父亲分别的场面,我是一个眼窝子浅的人,我怕我的眼泪决堤。父亲执拗得很,说,帮你把行李拎到站里去吧,怪沉的。到了候车室,父亲从棉袄最里层的口袋里掏出一沓整整齐齐的零钱,一捆一捆的,我看见那些钱潮乎乎的,似乎在冒着热气儿。父亲让我把它们都带上,甚至没有给自己留一元钱的回程车费。“我走着回去就行了。”父亲说,“也没多远。10多里的路,一眨眼就到家了。”
我非要让父亲带回去一些钱,父亲不肯。我和父亲撕扯着,谁也不肯妥协。我知道父亲的脾气,只好硬了心肠收下那些潮乎乎的钱。父亲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又把那些钱要了回去,对我说,“你等我一会儿,马上回来。”就看到他急急忙忙地钻进人群中。父亲在大街上左顾右盼,不懂红绿灯,险些被一辆轿车撞到。那个司机大声地呵斥父亲,我看到父亲点头哈腰,对着人家满脸谦卑地陪着不是。
火车要开了,父亲还没有回来,我很着急,却也有些庆幸。我想这下父亲可以把那些钱拿回去,也不用遭罪走着回去了。不想父亲一路跑着回来了,他跑起来的姿势很怪异,有点一瘸一拐的。我问他的脚怎么了,父亲一个劲地说,“没啥,就是崴了一下。”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张崭新的百元票子和几张零块的。“我去储蓄所给你换了个整票的,这样带着安全。这些零钱你也带着在路上花,别饿肚子。”
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涌了出来,大冷的天,父亲却跑得大汗淋漓,只为了找个储蓄所给我“化零为整”。
火车徐徐开动,我看到父亲一直站在那里,父亲渐渐地小了,小成一只不停地向我挥着手的蚂蚁。
那不停地挥着手的蚂蚁,在我的心底沉淀着,慢慢沉淀成一滴墨。
我这一走就是几年,回来的时候,父亲明显老了很多,背也有些微微的驼了。记得更小的时候,老爸最爱举起我,放我在粗粗的树干上,看我摇摇晃晃的样子,就咧着嘴大笑。老爸,是我的菩提树,一直呵护着我随心所欲的长大。待我真的长大了,却经常不在他的身边,偶尔在周末陪陪他的时候,他也会说:“去吧,该干嘛干嘛去。累了,就回家。”然后就看见他拖着不再健康的身体,在黄昏里缓缓地踱来踱去。心不自觉地跟着悲凉起来,不敢想象,这个在站台上,不停地向我挥手的蚂蚁,会不会有一天突然的消失,像一滴墨水离开一张纸,让我的世界变得一片空白呢!
父亲在黄昏里的背影是萧瑟的,但就是这个微微颤抖的背影,包裹着我所有的幸福。冬天,我在父亲的背影里取暖;夏日,我在父亲的背影里乘凉。
一个慢慢远去的人,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他是我生命中的一滴墨,浓浓的,饱含深情。
蘸着它,能写出一段感动灵魂的诗;蘸着它,能绘出一幅浓墨重彩的画。
一封奔跑的家书
他从未喊过她一声妈,就因为她是他的继母。
没有人可以替代母亲在他心底的位置,不管她对他如何如何的好。他就像一块顽石,任她怎样的感化,都无法将他打动。
母亲已经过世好几年了,他在半夜还是会时常惊醒,一遍遍地唤着母亲。她心疼他,一遍遍地到他的房间来给他盖被子。有好几次,他能感受到一双温暖的手,拂过他的额头,停在他梦的门口。
那些年里发生了很多事,父亲在蹬三轮给人送货时,出了车祸,后半生只能在轮椅上生活了。从此,属于父亲的活就都由她来干,每天,单薄的她都要蹬着三轮早出晚归,维持着一家人的生计。
他考上了外省的一所大学,在车站,她和父亲送他,望着秋风中单薄的她的背影,他忽然有了一种亲切的感觉,他接过她手中的手提箱,看到了她眼神中的期待,但他终究还是没有喊出那个字来。
暑假的时候,他不准备回来了,他要在学校附件的餐馆打工,他不想再给她添麻烦,他要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他把电话打回去,告诉父亲他的想法。父亲没有反对。
没想到她会赶来,站在餐厅外面打听着他的名字。她为他带来了过冬的棉衣,和一些钱。“别不舍得花,屈了自个儿。”第一次,他感觉喉头有些紧,那个“M”打头的字眼差一点从他的喉咙里喷薄而出。可是,内向的他仍旧叫不出口。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要写一封家书给她。
他急急地把它邮寄,长了双脚的家书开始飞奔,他盼望着它能在三天之后流转到她的掌心,因为三天之后,是她的生日。
6.黄昏雨经典散文 篇六
昨天、前天、今天,晴得过份,将气温反常地升上了十几度,使这腊月里的日子,竟和炎夏可比。似乎老天要回到四五个月前去好好地暴晴一番,让我们的头皮出出油,洗头时水盆沿抹一抹腻。于是,这雨的到来,就显得比较勉强了。让人们怪它来得慌。
厚重的棉衣才脱下来,才刚刚晒得松燥呢,天就变冷了。清肃的冬也玩起了孩子脸!
你要来就来好了,大大方方地来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谁也奈何不了你!何必这么偷偷摸摸地来?让我们防不胜防,无从防起便已为你所困?
真有些不明白?究竟是什么原因?冬季里的雨,不管是大还是小,甚至小得很的,总是不会受到欢迎,深深地使人们厌恶它,经常受到人们对它的责骂和反对。它也是雨,和夏雨一样的雨。
我想,大概,因为冬雨总是一下子就陡然地使气温下降,使人们一时间难以适应过来的缘故吧。这可是天气的变化,人能有什么办法呢!厌恨责骂和反对又有何用。
人往往连自身都不能奈何,又怎能奈何得了天呢?因此,人对于天的埋怨,是没有什么理由可言的,因为,它太没作用了。理由是要由作用来作为底气的,没作用的理由就没底气,这是说不响的。
反正,阴晴云雨,都是天之常事。春、夏、秋、冬,是天地之间成为常规的季节交换。这些,都是免不了的事。何必要对这些作着不必要的挂念呢?随着老天爷不就行了?反正一等天晴了,天气就会干燥;下雨了,天气潮湿;春季和秋季,天气温和;冬季和夏季,天气冷热悬殊。一年之中,总是唱着这些戏法的唱来唱去。爱晴而厌雨,也就会贪温和而恨冷热。于是,赞美太阳,歌颂春秋;因而责骂阴雨,咀咒冬夏。这些,只能说是人对天所妄加的非议,是人的多事。
当然,天也多事。好端端晴得挺爽快干脆的,偏偏转眼之间就阴沉了,不知不觉下起纤细的却不这么稀的雨。忽如其来,不速之客。
我仔细听着。窗外的天地很沉默。雨的声音它虽然轻而若无,倒还听得出。大慨:天地的沉默,是在反省前天、昨天、今天的热烈,在这黄错的时候,以雨的冷静来表达。这些细而无声似的润物,随着这方天地的已经无言,没有随风,便已潜入黄昏。窗外的空气,便悄悄地潮湿了。黄昏时的山,青而泛黑,让雨蒙上层浅薄的轻雾。我看着窗外。一条条即瞬而下的线,飞快地划动着,在灰茫茫的白茫茫中此落彼临。因无风,树很稳定。空气似在凝固。雨所长扬起局部的烟气,被迫而改变好动的习惯,象是小孩子坐在大人面前,不得不装出一副大人样,将尖底的屁股压平,强制着稳定些。
好在,这是黄昏时的雨,还可以看。半个钟头后,等到夜黑,就只能听了。所以,夜雨的滋味,大都是以从榻前的凉意中得来的。无事的夜,慵懒地躺地床上。
而黄昏雨的感受,从窗外而至室内,从眼而至内心,都能体味。共看共听,淋湿了心。
窗外的空间已经受潮,属阴。室内的空间尚干燥,属阳。看向窗外的眼所接触的是阴柔的氛围。身在室内所处的是阳刚的气氛。心通身眼,往来于阳刚和阴柔之间。于是,因之而惘然不知所从,不知道了该以阳负阴呢还是以阴负阳。是吗?
于是,敏感的心,便在惘然中怨天尤人了是吗?因为不知所从了,心被困顿而有了幽怨。于是,灰暗暗阴沉沉而又茫茫然的世界,人也多事,天也多事。
天的多事,为了春夏秋冬各个季节里阴晴云雨的调配,以利于天地之间各种物类自然而然地新陈代谢而加减乘除。它似乎是努力于此的。虽然,很多时候,老天未能把阴晴云雨调配和谐,使春夏秋冬有些不分明。毕竟,生长了亿万种物类,生活了亿万个春夏秋冬的老天,活得很累。它太老了,是个老的不死。
人,却不理解天。在因为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身边的一切都觉得不如意时,无可奈何地作着各种各样感慨,同时,对天非议。
天虽然不为人对它的非议而有动于衷,却沉默了。天在黄昏雨中沉默了。地,也就随之而沉默着。
于是,使人也渐渐地沉默了。话说多了没人听,只好闭嘴!黄昏雨便在沉默中因不堪忍受寂寞而发出幽幽戚戚的声音。仿佛带了几分绝望的心态。窗外的世界,有些死气沉沉。
然而,雨还是很活跃的。活跃而纷然。一眼看去,同一时间从天而下的细线又何止亿万条。每条细线缠死一片灰尘,将灰尘沉沦于随处可流的地面。灰不再飞,尘不复生。整个世界,已成为清洁的缤纷世界。缤纷着雨的心,比较薄弱。如果,它的意志是坚韧不断而耐恒的话,上挂住天,下垂于地,将难以数计的纤细的线丝儿编织成梳理世界的水帘,又有何妨。
世界,是难以梳理的。因此,很需要梳理梳理。
风,只会把草木吹乱,自顾自游过平原,跨过山野,吹皱平静的水面,兴起一江沧浪,漫起无边无际激涌的海涛,海涛淹没不了海岸。它只不过是施展一下那宏大的声威。倦累以后,就不知躲到什么地方去了。
云,不经意地飘过山峰,山峰虽然欢快不少,但过去以后,一点也不剩下。飘过天边,虽然悠远,却不如天的长远。虽然在翻涌心事的时候,如堆大山,却更加不如天的高大。
雷电,忽然炸起造物主的盛气。造物主依然还是舍不得在盛气之中将自己的所有造作毁于片刻,因而很快就平静下来。只是快餐式的游戏。
霜和冰,是寒冷的产物,没有热情,不大也不广,只是把世界中的局部稍微改造了一下。很快地便从固体变为液体,还给流动的波浪以及镇静的大地。
雪,和霜和冰差不多少,因为能够一身兼具霜和冰的作用,所以,其能力比霜和冰有过之而无不及。十分清洁,掩盖大地时,将地面的肮脏全部包藏。很有将世界点化成圣母院的味道。往往不完全涂白世界,露出遮掩不了的局部,告诉世界:它总是力不从心,心有余而力不足。
比较起来,还是雨,适于梳理世界。
下一场大雨,一天、二天、三天,可不要太长久,可不要把天上所有的水库全部倾泻掉。淋遍原野以及江河湖海;将整个世界好好地清洗一番;连角落里的污秽,也给冲涮出来。不就是已把世界梳理过了吗?
却可惜,从来未听说过中国在下雨而美国也同时在下雨。甚至,连整个中国同时共淋一场大雨的记录,都没有产生!为此,我也就不为黄昏雨是梳理不了世界的而觉得可惜。
黄昏雨未为天所厚,纤弱了些,幽软了些。或者,它也会抱有梳理世界的远大志向,正在期待发展,我当然不得而知。
这雨,才刚开始,碰上的又是黄昏之时,理所当然,不好立即作势。这世上事事物物,其发展过程,总都是从小到大的。先小,而后长大。先柔,而后能克刚。
一下子就泣鬼惊神悲天恸地的大雨,只在盛夏时有,伴着雷电一起来。盛夏时,天气过于热烈。老天爷在热情中猛然省悟:不管什么样的事情,过份了,总是不好。于是,就制造清凉,使世界冷静。因为省悟于短暂之间,不免冷静得嫌它突然了些。
春雨,秋雨,冬雨,都没有夏雨的声威之大,但比夏雨的时间长,耐性好。因为,春秋两季的天气不这么过份的热和闷。在温和中产生的雨,经过不冷不热的思考,脾气自然已不暴躁,情绪平稳,耐性就好了。
冬季虽然寒冷,却在冬雨产生之前,往往会转暖。就象这黄昏雨,是在好几个晴日后而降临的。现在,它虽然是纤细的,细细的雨丝在寒空中无所聊聊地拉长着,谁知会不会长到明天、后天、大后天?
天,已暗了。逐渐在加暗。雨丝已渐渐地隐入夜幕中,只留着雨声。这场黄昏雨,已变成夜雨了!
7.父亲(经典散文) 篇七
那是我们第一次坐长途汽车。我们走出校门,拦了半天没拦到车。父亲急了,跑到街中央开始挡车。车来车往,一辆辆擦身而过摇晃着这个城市朦胧的背景。站在人来人往的马路边,我和父亲是那么的孤独和无助,这个城市对于我们来说,太遥远、太陌生。没有人理我们,后来挡住一位路人问路才知道,乘车要到指定的站牌,车才会停。满头大汗的父亲和我拎着沉重的行李终于在远处的站台上搭上开往亲戚的车。
车一路开到亲戚家附近的十字路口,遇到红灯,车停了。父亲一把拉住我说,孩子,准备下车了。我赶紧拎好东西,准备和父亲一起下
父亲走到车后门处,一手拎着行李,另一只手重重的拍打在后门上,乡音浓重的喊着:到了,停车,停车。
门没有开,也没人应声。周围的人纷纷怪异的盯着父亲,厌恶的往一边闪开去。司机不耐烦的回过头,瞪了父亲一眼,掉过头去,一踩油门,车开了出去。走道里,父亲孤零零的站在那里,尴尬而酸涩,手缓慢而沉重地垂下来,眼里一片朦胧。后来,有一个中年人冷冷地丢过一句话,十字路口不能停车,不到站牌也不能下车。车厢里一片静默。父亲使劲的攥着蛇皮袋子,古铜色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还有惊惶无措。
从亲戚家返回学校时,站牌上搭车的人特别多。从前门上车的人一哄而上,没站到有利位置的父亲一下子冲到了后门,从后门挤了上去,而后,门一下子关上了,我被隔在车门外。父亲急了,双手拼命的拍打着后门,惟恐落下了我。他操着浓浓的乡音,冲司机大声的喊开门,隔着车窗,眼睛发红的看着我,眼泪就要溢出来。没有人理他,没有人开门。焦急的父亲一把把行李扔到地上,手拼命的挤进车门的缝隙里,倔强的用手去拉那车门,试图用自己的手去掰开它。门没拉开,司机也没打开。父亲,像一头倔强的老牛,红着脸,含着泪,为被落下的女儿,用全部的力量和尊严去打开那扇门。
最终,我从前门上车了,我愤怒的把两个人的车票费塞进投币箱里,我无法原谅那仅仅为了防止别人逃票而紧闭车门的司机。满含泪水的父亲挤过拥挤的人群,一把紧紧地抓住我像是找寻到遗失了很久的孩子,而害怕被别人再夺走一样。那一刻,父亲的手红红的,上面是勒过的印记,有几个挂翻的指甲里,布着血丝。
8.经典的游记散文 篇八
游记散文【一】:我从岳家山走来
故土难离,乡情难舍,人生、总有一味。我从岳家山走来。
高山不临水,触手可及云。岳家山是故乡唯一的风景,巍峨而高大,威猛且魁梧。我不知它的故事是从何时起,只知道坐落在岁月里的它,早已是永恒。
岳家山坐落在陇中黄土高原,遥望着无数远近的山脉,拥抱着四周大小的村庄,注视着远山绵延起伏的峰峦。但走近它有一种无比的亲近,只要你用心去体读它,你便能所理解它的胸怀。
它有一种无比宽大的胸怀,它更有一种人世沧桑的质朴感。对于我们陇中高原来讲,大山是无言的老人,它不会说话,但却孕育着山里的人们。它没有眼睛,却见证了一辈又一辈的人,其间故事,印记成岁月。
走近岳家山,你看不到它有什么特别,除了高大巍峨的特征,再无其他。季节流转,但却春夏的它,一缕清风,一野青草相伴。它与世无争,安静祥和的陪伴着山里的人们。
蜿蜒曲折的小路,荒草丛生的堡墙,印记了太久远的岁月,鹰巢鼠窝里无一不充满着古老的而神秘的气息。这种气息,总能带给人无比的怀旧感。
岳家山,有太久远的故事,在岁月的长河里,发生在它周围的,发生在它身上的,或许至今,早已无人会记得!或许,一直都有记得这座大山所经历的磨难。
岳家山,是因高大而得其名。在山顶有一个连祖辈都说不清的土堡。这土堡,如庄园一般,甚至比庄园还要大数倍,或许是它的胸怀和包容。它是山的最顶峰。堡墙宽厚数丈,堡外围是数米深坑,这深坑随着流转的光阴,早已被黄土渐渐所掩埋。
追随着古老神秘的气息,不妨我们再谈谈堡墙,堡墙的高,如三四层高楼。堡墙的宽,可驱车驾马,如履平地。而今再去亲探它,我用双手抚摸着墙里墙外,用心聆听它被岁月的风沙所剥夺它的雄伟和壮观。时代飞速发展的步伐,我的堡啊,我的墙,还有谁记得,你昔日有过的辉煌和强大!
儿时、我总听年迈的老人讲起,关于这山的故事,久远而富有岁月色彩。它像我童年的一笔彩画,画满了无数向往和对过去的探索。人们常常会说起,旧社会里,祖辈们为了躲避土匪而造。
或许,在哪个人与野兽争食,土匪与地主争夺地盘的年代,祖辈们的生活,每时每刻无一不再水深火热之中煎熬。那该是多么艰难的岁月啊!坚强让他们造就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子子孙孙,然而、更为深刻的磨练出我们西北人的憨厚。
墙内,太过神秘的灶台和烟囱,我不知道它们又经历了什么?但跟随想象,那年那月祖辈们经历的苦难,一定是在这座堡院内。院门外,你看的见的岁月,更为清晰可见,是山峰起伏的远山,是远山那边远山,还有不知名的大世界。
从我背起行囊,从我踏出它的门槛,朝着它目送的大世界走去,至今已数载年月了!我常常在江南的风里,聆听它从故乡给我带来的消息。我常常在江南的雨中,细读它从蓝天中给我捎来的书信。是、我从岳家山走来。
时至今日,在每一次跋山涉水中回到它温情的怀抱时,我依然从下车的那一刹那,远远看得见它深情的眼神,和苍白的脸庞。故土几经难离,乡音不改鬓毛衰,万千情丝,在我漂泊的日子里,一直都是它的召唤。
静夜里,我倾听过它喃喃的细语,是在月的那头,在树的身旁。或许、无人如我一般在时间的长河里,去追寻一切过境百年的人非物事!我更想知道,在烽火战国的年月里,在春秋争霸的时代里,在诸侯并起,在帝王一统天下之时,你会怎样的面孔,我的大山——岳家山?。
一曲听风岚,一案墨中词,写不尽这片牵魂梦绕,无数深夜里召唤过我的故土。这座拥抱我成长的大山。这一村又一村,生活在它脚下的人们。我从这里走来,我也从这里走去。在来来往往的人生路上,它一直在其中。
夜已深,容我新词铸句,简语书章,捕捉一番对于你(岳家山)别有的情感。你看案头笔墨,已是你永恒不改的模样。你听、流岁物换,风霜雪雨,是你厚重的年月。你长生的容貌,永不褪色,依是岁月风中最美的景。
丁酉年五月初十夜。
游记散文【二】:蒙山游记
阳春三月,春色正好。湖畔嫩柳舒展着身骨,柔枝含烟,田间地头的桃花、杏花也已轻绽枝头,笑看人间,远远望去,树间薄雾萦绕,花簇若绯云织霞,美不胜收。群山返青,从苍茫萧瑟的冬梦中醒来,淡雾中翠色若隐若现,似顽皮的孩童,似遮面的少女,吸引人好奇的目光,驻足远眺。蒙山之巅,暖风和煦,无边光景一时新。
蒙山,素称“亚岱”。漫溯历史长河,一直为文人骚客、帝王将相所瞩目。李白、杜甫结伴游蒙山、唐玄宗率群臣登临蒙山、苏轼游蒙山作诗吟诵蒙山、康熙大帝冬游蒙山、乾隆皇帝南巡中游历蒙山……皆对“山灵盖不违尧命,示我诗情在玉峰”的蒙山颂扬备至。
自蒙山牌坊进,一路上百花争妍,竞吐芳菲,于褐色枝头迎春而闹,如同寒暄久违的春天。途经翠竹园,遥闻竹声幽幽,泠泠作响。始至山脚下,沿坡而上,两边林木杂生,乱石凸显,粗犷的风景亦如屹立的蒙山,雄浑彰显豪情。
正如它遥远的历史般,身在九龙潭的游客已经看不到山神庙的踪影。九个汉白玉龙头立于石坝之上,虽非水流旺盛的夏季,从其下走过,亦能想象到龙潭喷水的壮观场景。
走过九龙潭,便是真正到了登山的时候,曲折蜿蜒的群山中,一阶阶台阶构成了攀爬的“天梯”。山势险峻,林木茂密,溪流从巨石中窜出,偶有黄灿灿的野花立于枝头,点缀着银褐色的枝干和浓绿的松林。拾级而上,满目春光,或是小亭短歇,或是驻目远望,或细览百寿摩崖,走走停停中,不知不觉鹰窝峰已在脚下。
“不到鹰窝峰,枉为蒙山行”,作为蒙山的标志性景点,鹰窝峰若拔地而起,直刺苍穹,峭壁刀削,苍松笼罩,给已显疲态的游人最深的震撼。石阶无尽,东天门是引领游者的最大动力,忘记了已经走过多少阶,坚持着最初的信念,某一刻,刻有“云蒸霞蔚”的巨大石坊映入眼帘。虽未登至绝顶,已可粗览蒙山。薄雾掩映,遍布翠色的群山聚于身下,此时,天阔地远,心静如水,却又有说不尽的豪迈。
悬崖栈道,蜿蜒于峭壁之上,其下深不可测,身旁山石如丛,千姿百态,身下一览众山小,满眼苍翠。人行其中,呼入略带湿气的空气,心旷神怡。悬崖栈道的惊心动魄,森林木栈道的鸟语花香,不论何种心境,总能有所感怀,有所触动,让人深觉不虚此行。
几个小时的攀登,游客已是精疲力竭,最终抵达了目的地——龟蒙顶。东有玉皇殿,西有孔子小鲁处,云从身边过,风自足下生,此处远望,群山于脚下隐现,顿觉神清气爽,仿佛所有的疲惫,顿时一扫而光。历观蒙山寿仙等景观,登山之旅便至尾声。“马蹄踏碎琼瑶路,隔断蒙山顶上峰”,有念想,有期待,仿佛志同道合的老友于今朝相遇,还会有再次相聚的日子。
9.阿娇经典散文 篇九
后来阿娇渐渐地长大了,总是比同龄的孩子们智力发育迟缓。母亲不知悄悄流过多少眼泪,父亲时常摇头叹气道,这是孩子的命啊……
一晃儿阿娇就到了入学的年纪,由于智力低下,也不能去学校里接受教育。阿娇母亲就用自己仅有的小学文化,去教她识字、做数学题,阿娇也总是似懂非懂地点着头。
这一年,阿娇的妹妹阿兰出生了。阿娇母亲照顾这姐俩确实是很辛苦,好在妹妹阿兰是个正常的孩子,给了这一家人很大的安慰!
小强是阿娇邻居家二狗的儿子,比阿娇小三岁,他们经常凑到一起玩耍。这小姐弟俩呀,相处得还很融洽!说起小强,也是个可怜兮兮的孩子。由于二狗不务正业,还时不时地对媳妇儿拳打脚踢,小强的妈妈也是在万般无奈之下离开了他。村子里的孩子们都对小强指指点点,说他是没人要的孩子,只有阿娇愿意和他一起玩。小强是阿娇童年生活中最快乐的回忆!
时光荏苒,这一晃就是十多年过去了!
阿娇的妹妹——阿兰,是个聪明伶俐的丫头!这些年,对姐姐照顾有加,她知道阿娇有智障,总是对姐姐默默呵护,有好吃的先给阿娇,买漂亮衣服从不忘给姐姐带上一件。有了妹妹阿兰的关爱,阿娇也总是笑容满面。
还记得妹妹阿兰出嫁的那天,最难过的就是阿娇了。她看着妹妹穿着洁白的婚纱,是那么漂亮,知道阿兰要离开这个家了。话里话外她也听亲朋们唠叨埋怨着,说阿兰不该嫁到那么远,这个家需要阿兰呀!
阿娇默默扯着妹妹白色的婚纱一角,小声嘀咕着:“小妹儿,晚上回来住,姐想你……”阿兰笑了,流着泪说:“姐,我会经常回来看你和爸妈的,以后你要照顾好自己啊!”阿娇爱不释手的抚摸着妹妹的婚纱,羡慕的眼神中透着一丝向往。聪明的妹妹看懂了姐姐的心思,轻声安慰着她:“姐,别着急啊,这么漂亮的婚纱总有一天,我让你也穿上!”阿娇红着脸说:“好啊,好啊!”
从那以后,阿娇的父母和妹妹为她的婚事就操起了心……
虽然有很多好心人的介绍,十里八村儿的几乎和阿娇条件差不多的也都考虑过了,却始终没有遇到合适的。阿娇已经三十多岁了,家人却一直没有放弃帮阿娇选个共度今生的人!或许是月老的红线才给系好吧,终于有个称心满意的人出现了。
他叫李大柱,长相一般,四十出头,家里兄弟姐妹五个,他是老大,若不是因个子不高,也不至于单身到现在。虽然有些懒惰,但是大家都说:他要是有了老婆孩子呀,就是会好好过日子的人!
相亲的那天,他并没有嫌弃阿娇的智障,也许是厌倦了一个人的生活,也想有个伴儿,就这样答应阿娇一家当了上门女婿。
还记得阿娇成亲的那天,特别热闹!妹妹阿兰为姐姐精心挑选了一件最漂亮的婚纱,一边帮阿娇穿上,一边赞美着:“俺姐差啥呀,结婚就得穿婚纱嘛,俺姐今天最好看啦!”阿娇笑了,仿佛只要穿上了这件洁白的婚纱,梦想就实现了一样,笑得是那么开心!亲戚邻里们也忍不住赞叹不已,化了妆的阿娇更是漂亮动人!
新郎官儿来了,大家调侃着,大柱也是个脸儿小的人,禁不起众人的玩笑,尴尬地傻笑着,阿娇见这样的情景急了起来:“你们,你们别欺负他!”又惹得众人一阵哄堂大笑。
婚后,大柱对阿娇还不错!自己有了家,虽然是上门女婿,但是这个家将来都是要交给他打理的。大柱自然也勤快了许多,一年中有一多半儿的时间在外面打工赚钱,盼望着早日有个一儿半女。
阿娇母亲是个要强、睿智的女人,她深深知道,阿娇若不能生个一儿半女,女婿早晚会离开这个家,将来阿娇还是会没人照顾。如果现在有个孩子,她还能帮着拉扯大,等他们老去的时候,也就不再惦记阿娇啦。
阿娇和大柱结婚快二年了,也不见阿娇的肚子有动静儿,家人又着急了,便张罗着去医院给他们做检查。回来之后又给他们买了好多营养品,希望早日抱上外孙!
不久,阿娇果真怀了宝宝!家人们对她的呵护更是体贴入微,暗地里都盼望着阿娇能生个女儿,那可是母亲的小棉袄啊!怀胎十月,在这段日子里,阿娇母亲就像侍候国宝一样,照顾着她,各种新鲜的水果、蔬菜、肉类、补钙铁锌的口服液等等,都给阿娇补到了。阿娇吃得白白胖胖的,有时自言自语说着“我有宝宝了,我要当妈妈了!”
孩子终于出生了!那一声响亮的啼哭,让这一家人都激动不已!是个健康的男婴,医生和护士们都替他们高兴,阿娇的父母、妹妹、还有大柱也笑得合不拢嘴。
大家都希望这个宝宝健健康康的成长,就取了名儿——李健健。大柱当了爸爸以后,在外面干活儿更起劲儿了。照顾健健的任务,自然而然就落在了阿娇母亲身上。为了不让健健受到母亲的遗传,所以一生下来,就没让他吃母乳。可想而知,多少个日日夜夜,阿娇母亲付出了很多心血来照顾自己的外孙。
从健健咿呀学语开始,阿娇母亲就教他数数,发音,说来也巧,这孩子的智商随他爸爸,不但机智,而且比同龄的宝宝们更懂事儿一些。三岁的时候,姥姥就把他送去了幼儿园。
现在,再开学的时候,健健就上小学一年级了。别看他那么小,在家里,帮姥姥扫地、收拾碗筷儿、给妈妈端茶、打洗脸水,他都会做……
10.拾遗记经典散文 篇十
但偶尔读到的一句诗: “何必珍珠慰寂寥”,让我开始思索人心这个词。我开始觉得珍珠,还有我以前视而不见的钻石、水晶、玉石等等这些宝石级的石头,称得上是造物主神奇而慷慨的馈赠。
这些宝石,在黑不见底的深渊,要经过千万年的锤炼和修为,还要机缘巧合,才能见天日,光彩熠熠于人前。它们,值得人珍重。
尤其是珍珠。
一粒粗糙普通的小石头,植入蚌内,对于鲜活的肉身而言,每分每秒都意味着疼痛吧?它要隐忍三到五年。长夜漫漫,星月遥遥,受益卑微生命的精华孕育,普通的石头化身为珍珠。
怪不得颗颗珍珠都似晶莹的泪滴,像是从温润的心底淌出来的。
我曾留意身边女子的配饰,发现喜欢佩戴珍珠的,一般是年长一点的女子,年轻貌美的,大多喜欢耀眼炫目的和色彩斑斓的。也是,“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何况是一宝石?
当年的梅妃,到底身居长门宫内,不经世事,只知“女为悦己者容”,皇帝不待见,就连梳洗打扮的心思都没了。这等见识的女子,不说唐玄宗喜新厌旧,就是现今一普通男子,看你如此死心塌地如此死心眼,也早生厌了,何况当年玄宗迷恋的“新”,还是那个“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妃……梅妃啊梅妃,你不懂爱情艺术不打紧,不懂自爱就死路一条呀!
不过,或许,我理解错误?
说不定,梅妃是宫殿里少有的不爱珠宝首饰的女子,就像《牡丹亭》里的杜丽娘,“一生儿爱好是天然”,难得的一个奇女子?即使是面朝天子,也敢真面目真性情相待。
就好比那一出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这个古诗里的梅妃,一句“长门自是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也一样斩钉截铁,让人荡气回肠。
智齿
听说,当心智趋于成熟,智齿就会冒出来。
造物者真神奇,比卡梅隆还有想象力,他的作品与“阿凡达”相比,丝毫不会逊色,并且经得起推敲。只是作为作品的我们进化得过了头,对这神奇之处熟视无睹,习以为常。
我的女友,有着可爱的娃娃脸的那位,快做妈妈了,有一天一脸无辜地在我面前诉苦:“为什么我还是二十八粒牙齿?”
我也有点讶异,要她张开樱桃小嘴,帮她认真数了数。确实,一粒智齿都没萌生出来,一口纯洁无比的恒牙,跟她的眼神一样无辜,让人羡慕。
此人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一脸坏笑,建议她赶紧去买钙片。
至少,这钙片对她腹中的胎儿有益吧。
我把她当一个异数相看,暗暗称奇。只是现实生活往往缺乏奇迹,历史经验就是这样总结出来的。不久,孩子降生,她的婚姻却触礁了,一时兵荒马乱,说不出的狼狈。看着她一路挣扎过来,真的难过,但也不过是在隔岸帮着吆喝一声,因为这才是做朋友的本分。
难得一个晴日,和她相约带孩子到雨湖公园去划船。湖面波光滟滟,坐在船那头的她,已是面目沉静的女子。船主招徕我们买冰棒,她笑着拒绝,说在闹牙疼,然后扭头告诉我:“我长智齿了。”
语气清谈之极。
厨房里的克拉拉
今冬的第一次寒潮,终于来了,没有透彻心骨的寒冷,却仍让街上的行人不由打了一个趔趄。
我呆在厨房里,手抄锅铲,想着今天下午讲的课,想着远在1851年3月8日的美国芝加哥,那几个寻常的女人,站在街上,举着一条很有意思的标语——玫瑰、面包。
一百多年过去,我这样一个女人,照常在厨房里,为一家人制作“面包”。不经意打开冰箱,冷藏柜的寒气让我和街上的人一样,不由趔趄了一下:冻结和冷藏是流行的保鲜术。这是哪个诗人说的?应该是一首很美的诗吧?很讽刺的是,我只记的这一句。
我这样一个女人,工作之余,窝在厨房里为家人制作面包,像大多数女人一样,日复一日,我不仅要产出新鲜的面包,还得负责盛产鲜艳的玫瑰。我早已是一个解放的“克拉拉”,解放的稍稍过了头。
我日夜烘烤的“面包”,还会不会是那几个芝加哥女人要的面包?如果,如果能将她们当初高举的标语冻结起来该有多好。那么,今天我这个寻常女人手中的面包,应该散发着麦子的自然的清新的芳香。但在今冬第一场寒潮里,我看到我的“面包”散发着灵魂的焦味,难闻得一塌糊涂。
那几个芝加哥女人,在高喊口号表达自己愿望时,忘了附带要一台冰箱呀。
厨房里的克拉拉,一边暗自神伤,一边用甜美得有点过了头的嗓音,高声叫唤:“开饭啦——”
(注:克拉拉——共产国际的一位女性革命家,因她提出,每年的3月8日,成为了妇女的节日。)
清酒的滋味
中午在一家日本料理店喝清酒,请客的是陈浪同学。
学习从一开始,大家就心照不宣地轮流做东。我从起先的心存疑虑到后来的麻木不仁,再到现在的心安理得,蜕变之快始料不及。我甚至有了灵感,要写一篇题为《“圏养”文化下的公仆们》的论文。当然,这是一句玩笑话,也只能是句玩笑话。
但日本清酒是要喝的,正如我对日本新上任的首相叫“菅直人”感到好奇,我对日本料理店里的生鱼片、寿司、铁板烧、昆布汁同样充满兴趣。
再者,抛开狭隘的民族情结,细观日本饮食文化,不得不让人由衷欣赏。
这清酒的喝法,就让我很有感触。
我不是个善饮酒的人,尤其是近年因工作之故,见多了酒桌上的人生世相,更让我对饮酒起了厌恶之心。小时侯诵读“花间一壶酒”的雅趣已丧失殆尽,李白斗酒诗百篇的豪气也无法想象,更打不起精神去追究卓文君当垆沽酒,与“孙二娘”是否有异。
所以一想到,一个小小的岛国,躲在海的一隅,静静地在月光下品了上千年的清酒,由不得我眼热心跳,涌出一股难言的情绪。就好比一件丢失多年的宝贝,突然见着,纵使有万般的不舍,可到底明白,那已是别人家的东西了。
大家围桌安静地喝酒,穿和服的女子在一旁安静地站着,酒的滋味清淡冲和,入口平滑,不似平日酒的辛辣浓烈,我不知不觉中,喝了很多,但在似醉非醉间,恰好。
何芳席间告诉我,她接待过一个女日本客人,不熟悉我国国情,在宴请席上来者不拒,结果不胜酒力,半途醉倒在酒店的花坛里。
呵呵,这傻女子,大概平时清酒喝多了。但不知怎地,我还是隐隐有点羡慕,不知道是怎样一种文化熏陶下的女子,才会这样毫不设防? ?
暗角的女人
她是一个头发凌乱的潦草女人。
这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当她抬起头来时,我几乎可以判断她还很尖刻。
鲁迅笔下的“豆腐西施”应该就是这幅模样吧?——我在犹疑:要不要在她手里买把小菜?她突然脸色一变,伸出手来,不容分说,一把把我拽了过去——好险!一辆摩托车从我刚才站的地方飞驰而过。
没等我缓过神来,她已经恶狠狠地骂向我:“你这个人,没长眼睛呀!买菜,怎么也不站个好地方?”
我看着她,崇拜地看着她,几乎像看见神。
她,应该是依靠路边这家含糊不清的小录像厅来维持生计的女人。
这条老街早几年就说要搞开发,聚集了很多民工。
她开的录像厅,生意好像很兴隆。天还没黑透,就看见她那间小小的,简易得像一个工棚的房子已经聚集了一群面目模糊的人。
她是个长头发的女人,有着让人羡慕的蜜色肌肤。从她门前经过,十有八九可以看见她斜叼着一根香烟,在一盏晕黄的灯下,斜靠在黑漆漆的大门前,她的身后,隐隐透出幽暗的光和暧昧的声响。见我路过,她抬起头来,饶有兴趣地打量我,我尝试给她一个微笑,却看见她眼脸一垂,目光一闪,掉过头去了。
今年初夏的一个下午,我和孩子到江边采桑叶,遇到她和她的女儿。她们比我们早到,桑树上没剩下几片大叶子。她很慷慨地从自己袋子里掏了一大把给我们。在阳光下,她的女儿采了很多野花,献给她的时候,很俏皮地行了一个屈膝礼,她乐不可支,当着我们,一遍一遍地学着女儿的动作。
在阳光下,这个长头发的女人,让我笑得连泪水都出来了。
在书房里邂逅法布尔
这是一个寻常的下午。
我在书房的电脑桌前,等待远方一个客人,却无意邂逅到法布尔。
在书房里邂逅法布尔?我来不及掩饰惊讶的表情,法布尔先生已经毫不客气地落座,大大咧咧跟我打招呼。
真是难得呀,法布尔先生。
我高兴得战战兢兢,抬头看了看紧闭的窗户,难道金峰,就没有跟着飞进来?
法布尔先生扬了扬眉毛,示意我打开窗子。哎呀,法布尔先生,您以为您是在阳光灿烂的普罗旺斯?我的楼下可是一家油烟滚滚、生意兴隆的饭店。
但法布尔先生,亲爱的法布尔,就像村庄里的剃头匠、敲钟人以及唱诗班里的小诗童一样可亲,他的鞋后跟和我想象的一样,沾满了新鲜的泥土,他翘着二郎腿,心满意足地坐在我家沙发上的样子,和我乡下的大伯、二舅没多大区别。
我今天,暂且把您当一回自家人吧,法布尔先生,可以吗?您这个可爱的、浑身上下充满泥土味的法国老头,今天怎么舍得光临寒舍?
在书房里邂逅法布尔先生,让我对这个城市还有点信心,我好像看见十卷的法布尔,塞满了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