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年审公告(精选2篇)
1.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年审公告 篇一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支行)业务操作岗位聘用
制员工招聘公告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及辖内新兴县支行需招聘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数量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 招聘数量:1人
招聘岗位:守库押运岗位
报名地点和具体联系方式: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17号,0766-8295213(二)招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新兴县支行 招聘数量:1人
招聘岗位:国库核算岗位 报名地点和具体联系方式:
1、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17号,0766-8295213
2、新兴县新城镇建设南路100号,0766-2921878 上述两个地点可就近选择报名。
二、招聘对象与招聘条件
(一)守库押运岗位招聘对象与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公安院校毕业生。
2、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政治可靠,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3)年龄在20—32周岁之间(1983年9月1日-1995年9月1日期间出生);(4)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8,无色盲和听力障碍;(5)具备在人民银行守库押运岗位履职的其他条件;(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在部队获得过嘉奖以上荣誉者、用人单位所在地户口者、持有大车驾驶证者优先聘用;(7)报考人员要符合亲属回避原则。
(二)守库押运岗位外的业务操作岗位招聘对象与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政治可靠,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3)年龄在18—32周岁之间(1983年9月1日-1997年9月1日期间出生);(4)身体健康;(5)原则上专业对口,其中:报考科技岗位的原则上要求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报考征信、会计核算、国库核算、清算、支付结算、外汇管理等岗位的原则上要求经济、金融、会计和计算机及相关专业;(6)同等条件下,具有招聘岗位工作经验者、用人单位所在地户口者优先聘用;(7)具备在人民银行业务操作岗位履职的其他条件;(8)报考人员要符合亲属回避原则。
三、招聘程序(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本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招聘公告所公布的报名地点报名,他人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11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所留电话应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到报考人员本人。(3)此次招考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
(二)资格审查
各地市中心支行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合格者的基本情况报广州分行。
招聘单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因所报单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招聘单位。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由广州分行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守库存押运岗位需进行笔试、面试与体能测试,其他业务操作岗位只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用书,侧重于考查综合素质,适当考查中央银行基础知识;面试侧重于考察
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临场应变等能力;体能测试侧重于考查身体素质、专业技能等内容。
2、考试时间:
(1)守库押运岗位:2015年9月17日
(2)守库押运岗位外的业务操作岗位:2015年9月17日
3、考试地点:广州市。(四)体检、政审
广州分行根据考试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体检、政审入围人员,并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本公告所列报名条件执行。
政审主要对拟聘用人员在原服役部队、工作单位或学校的表现进行考察和政审,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其他情况。
(五)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并报总行同意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并安排其从事业务操作岗位工作。
四、有关待遇
(一)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的工资收入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并按照总行相关规定执行。
(二)由招聘单位按国家和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地方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以上时间、地点等事项如有临时变更,以电话通知为准。相关事宜请拨打公告所公布的各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二0一五年九月二日
2.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年审公告 篇二
【发布日期】1997-12-15 【生效日期】1997-12-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
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进行年审的公告
(1997年12月15日)
海关对报关企业及所属报关员年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在海关进行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及所属报关员均应向海关申报年审。
二、每个公历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为海关年审工作时间。海关于1月1日至4月30日接受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及所属报关员的年审申报。
三、外商投资企业在向海关申报年审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由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发放);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3.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正本及全部报关员证件;
4.《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报关业务情况表》及《报关员年审报告书》(此两项表格由海关制发)。
四、非外商投资企业在向海关申报年审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海关注册登记企业年审报告书》和《报关员年审报告书》(此两项表格由海关制发)及全部报关员证件;
2.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正本;
3.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贴本年度通过年检标识的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进出口商品销售利润(亏损)表;
5.海关要求的其他说明材料。
五、参加年检(年审)企业及所属报关员的报检文件要齐全、有效,填写要准确、真实。对报检文件不齐的,海关不予接受申报;对报检文件填写不准确、不真实和不符合要求的,海关将退回企业修改,企业应在年审工作时间内重新申报。超过年审工作时间不重新申报或仍不符合填写要求的,按逾期年审处理。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年审是确认报关企业和报关员是否可以继续从事报关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报关企业及所属报关员应严格遵守 海关法规,按期参加海关年审。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年审公告】推荐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新昌支行实习报告06-29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0号09-24
无锡中国建设银行2015年度校园招聘公告07-19
中国共产党泰州市委员会06-16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06-1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理赔线人员招聘公告08-28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29
中国呼叫中心市场发展趋势及预测10-10
中国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技术年会召开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