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精选17篇)
1.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 篇一
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通用范文
提高高校生法律素养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成长的须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须要。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学问,驾驭学习方法,参加法律实践,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扬法律学问,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高校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通用范文,欢迎阅读。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看法的总称。法律意识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校生是一个特别群体,高校生法律意识如何干脆关系到将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对在校高校生法律意识的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法律学问的来源及法律学问重要性的相识、主动应用法律学问的实力、遵守法律与护法意识、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基本法律学问的了解与驾驭。计25道题。该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30份。
(一)法律学问来源及法律学问重要性的相识。42.1%的学生的法律学问主要来源于课堂,47.3%的学生法律学问来源于电视、电台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10.6%。说明学生学习法律学问的来源广泛,但课堂与其他传播媒介占据主要部分。当问及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时,只有20%的同学认为法律特别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法律我就没有方法生活,63.3%的同学认为法律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运用法律爱护自己的权益,另外16.6%的同学认为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没作用。约1/2的学生认为高校生法律意识的强弱受学校的影响,约1/3的学生认为社会是影响高校生法律意识的因素,家庭及个人因素只占20%。从中可以看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同学对法律的相识仅限于理论层面,还没有渗透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学校组织的一些宣扬活动或讲座只有43.3%的同学觉得能学到一些东西,剩余56.7%的同学觉得太形式化,不愿去奢侈时间,或者没有参与过。
(二)主动应用法律学问的实力。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应用法律学问的学生比例仍旧不高,问卷中,试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学只有10%,90%的同学选择短暂没试过。参与勤工俭学或兼职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占70%,仍有30%的学生完全没有这个意识。买了某种价值不菲的商品但后来现被骗后只有46.7%的同学会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40%的同学选择干脆到商店找负责人赔偿,6.7%的同学选择把商品扔了,当买个教训,6.6%的同学选择到处跟别人说这个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买。这说明学生的维权意识普遍不强。但可喜的是,当问到当你真正处于一件法律案件中有83.3%的同学认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够,但懂得询问专业人士,16.7%的同学则认为自身的法律学问足够,而且懂得询问专业人士。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驾驭肯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
(三)遵守法律、护法意识。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化与宣扬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遵守法律状态,虽然有较高的遵守法律意识,但自觉性仍有待提高。对于一些稍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有40%的同学坚决不做,56.7%的同学选择会视状况而定,还有3.3%的同学则不介意,跟大众一起做。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自行车63.3%的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去买,36.7%的同学则会买,因为很喜爱。
(四)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当问及一次你的一个密切无间的挚友,向你借600元生活费,答应三个月之后还,你会要求他(她)写借条给你吗?时,46.7%的同学认为不用写,30%的同学认为写不写都无所谓,只有23.3%的同学认为应当写。大多数同学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法律心理阶段,只是基于自身日常生活对法律现象的一种表面的、直观的感性相识,远没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体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与一般人一样犯了罪,应当公允对待。该选项得到了96.7%的支持率,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同等这一观念已经深化民心。遵守法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人犯了罪都应当受到应有的惩处。另外,结果显示,全部被调查同学都希望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这说明同学对法律意识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醒悟的相识,希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五)基本法律学问的了解与驾驭。在调查问卷中,我们设计了10道具有固定答案的题目考查同学对法律学问的了解程度。各题答对率如下:
9、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吗?30%
11、父债子还,是否正确?76.7%
14、你知道全国法制宣扬日是哪一天吗?67.7%
16、王某有三个儿子,王某在病死之前当某个儿子的面做了口头遗嘱,这种遗嘱是否有效?43.3%
17、刘某现在17周岁,父母双亡,主要靠自己打工维持生计,则刘某属于?26.7%
18、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实力的精神病人,根据民法规定称为?66.7%
19、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最低法定年龄是10%
20、甲某和其12岁儿子共同抢劫,其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40%
21、投毒杀人,当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悔悟,并主动实行措施进行抢救,但抢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这种行为属于。60%
22.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33.3%
调查结果显示,高校生的法律学问是明显欠缺的。在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压力下,大多数同学会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从而忽视了对法律学问的学习。有探讨表明,改革开放以来,高校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其缘由之一就是不懂法,不知法。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学问,没有法律意识,那么,即使是当自己的正值权益被侵害时,也不懂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卷调查的基本结论是:高校生的法律意识仍亟待增加。
提高高校生法律素养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成长的须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须要。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学问,驾驭学习方法,参加法律实践,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扬法律学问,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
另外,在学习法律学问的过程中,我们要留意培育:
①法律至上意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需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敬重。法律的权威不仅来源于其强制性,更源于人们对法律的敬重、信任和崇尚。
②公民意识。培育公民意识就是培育树立人人同等的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民主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相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主子翁的看法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
③主体意识。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真正主体是,才会有竞争,有效益,有资源优化的配置。也才会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培育自身的主体意识,充分相识到自己的独立的主体地位,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
④遵守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遵守法律观念,自觉遵守法律,用法,护法。
⑤法律爱护意识。既要学会将自己的权利法律化。比如为自己的独创申请专利爱护等,又要相识法律不仅是惩处犯罪的工具,更是爱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扰时,要敢于并擅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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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 篇二
所以说, 我们应该针对该现象来分析一下原因, 这样才能对症下药。
原因之一: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不高。
这个原因应该来说是一个主要的原因。由于地理、环境的不同, 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所受的教育环境、教育方式、教育水准都有很大的差别。再加上农村人口主要以务农为主, 务农是他们的经济来源, 因此, 他们没有机会、没有时间也没有剩余的财力接受更高级的教育。这些因素的结合导致了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不高, 他们只学了一些他们认为很重要的、生活中必须要有、对自己的生活、务农有帮助的知识。而相对的, 就像问卷显示的那样, 他们忽视了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 因为他们认为法律不重要, 或者说是对其正常的生活没有帮助。但城市人口却不一样。除了掌握生活中必须要有的知识, 他们有剩余的财力来补充自己、增加知识量, 有足够的时间供自己学习。因此他们知道法律的重要性, 所以会主动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原因之二:分不清楚什么是违法, 什么又是犯法。
在我的调查中, 75%的人分不清楚什么是违法, 什么是犯法。其中, 70%的人认为违法与犯法是同一个意思。这样的认知会对他们以后的生活造成影响。违法的范围比犯法要大。犯法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 而违法受到的是行政处罚。而且, 两者的惩罚力度也大不相同。如果说这些都分不清楚的话, 那么村民们很容易将犯法的行为当做违法来看, 而忽视了对于这个行为的补救。往往会使人误入歧途。这种误解的危害会使当事人后悔终身。
原因之三: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没有认知。
当我们做某一行为时, 我们应该考虑该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杀人、抢劫等行为是违法的行为, 这个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有些常见的行为, 在生活中经常发生的行为是否为违法的行为, 村民们却不知道。这在调查中显而易见, 在调查中我问:“已经结婚的李某, 在外与杨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收回来的调查报告显示, 90%的人认为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说, 他们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没有认知, 或认为自己的行为违法而诚惶诚恐 (实质该行为并不违法) ;或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触犯法律而逍遥自在 (实质该行为是违法的) 。这些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不良的影响, 从而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
原因之四:村民们不知道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
换句话说, 也就是村民们不知道该如何维权。最明显的应该表现在选举方面。《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 同时每个人都应该投出自己最神圣的一票。《宪法》还规定:选举要公平, 公正。然而贿选的现象却在农村里普遍发生, 一方面, 有些人违背了选举要公平公正的法律, 为了谋取职位, 对村民们进行金钱的诱惑, 或者答应给他们某些好处, 然后在其位不谋其政, 反而作出有损于百姓的事。另一方面, 村民们却对于这个行为乐此不疲, 他们没能够很好的履行《宪法》中义务, 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出神圣的一票, 而是受利益的驱使。而且, 村民之间的家族气息浓厚, 他们往往会将选票投给他们的亲属。①其次, 在强拆方面, 村民们也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比如最近出现的村霸强拆现象等。在调查中, 我问“如果遇到强拆现象该怎么办”?很多村民的回答是“死守阵地”, 认为除了这样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土地。这时就反映出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村民们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土地, 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
原因之五:维权时间长。
有些村民知道面对问题时, 应该向法院起诉。但是面对维权时间时, 就退缩了。主要是诉讼时间长, 村民们没有大把的时间花费在这个上面, 大部分村民都表示耗不起。
虽然我的调查并不全面, 但总的来说也反映了村民法律意识单薄的原因。既然已经分析了原因, 那解决措施必然少不了。
措施之一:村民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
在上述的各种原因中, 我们分析出来:
首先, 现在农村家家都有电视, CCTV-1的今日说法节目就是普法类的节目, 我们每天只要花个45分钟就可以看完, 而且它是在中午播出的, 那时候每个人都有时间看。同时, 关于村里的人没有剩余的财力来了解关于法律方面的书籍这一问题, 那村就可以形成一个整体。由整体的村集体来负责关于法律书籍的购买和管理, 建立一个小型的图书室, 费用由村里的人共同出资。这样既减少了每个家庭费用的支出, 同时有利于村民在剩余时间可以了解关于法律的书籍, 一举两得。除了购买书籍, 村里的人可以邀请本村中学法律的大学生来给村民进行简单的法律问题的讲解和普及, 以激发村民对于法律的兴趣, 加深对于法律的了解, 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而且, 如今即使是农村, 网络也都是普遍盛行的。村支部可以建一个法律宣传网站, 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与咨询。
措施之二:村民应该分清楚什么是违法行为, 什么是犯法行为。
在上述的原因分析中, 我们了解到有75%的人不知道如何分辨他们。但就如我上述所说, 如何分辨他们很重要。只有搞清楚了什么是违法, 什么是犯法, 才能正确的认定自己的行为, 才能正确的把握该行为的性质, 才能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与此同时, 当分清楚了违法和犯法之后, 我们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当遇到不公平的问题时, 我们才能了解到可能私人暴力的行为会导致违法, 严重的会导致犯法。而运用法律武器, 则会是这件事情事半功倍, 何乐而不为呢。
措施之三:村支部应该向村民宣传宪法所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村支部应该向村民宣传他们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在选举的时候, 我们做不到杜绝贿选的发生, 但应该做到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应该对自己、对村民负责, 认真、谨慎的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 做到无愧于心、无愧于民。同时, 村支部也应该宣传村民们应有的必要权利。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当遇到问题时, 不能运用私人暴力解决, 应该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于此同时, 村干部在选举时应该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 坚决不搞“小动作”。
措施之四:村支部要加强宣传常见犯罪的后果。
在调查报告中, 我问“盗窃要判几年”。很多人不以为意, 认为最多几个月就放了。但事实上却不是如此, 如果情节严重的话, 要判上几年的有期徒刑。这就说明了村民们对于某些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认识不清, 这样做会造成对于此罪的轻视, 从而进行毫无忌惮的犯罪活动。所以为了防止这些行为, 村支部要加强宣传, 要将某些生活中常见的罪行的后果进行宣传, 防止有些村民误入歧途, 害人害己。所以当村民之间遇到纠纷时, 村支部应该积极为他们提供服务, 告诉他们用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
以上就是我关于农村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调查报告。我认为目前农村人口的法律意识非常的淡薄, 在如今这个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的社会显得有点格格不入。我认为村民们应该学习法律知识, 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要学会做自己的主人。只有整体人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 中国才能真正的强大。
摘要:农村与城市的差距很大, 不光体现在经济上面, 还体现在对于法律的认知程度上, 所以我们应该要加强农村法律建设, 将依法治国普遍到每一个人身上。通过对村民法律意识的分析, 能够帮助村民增加法律意识, 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关键词:村民,法律意识,权利义务,宣传
注释
3.职业院校学生法律意识调查与研究 篇三
关键词:职业院校 法律意识 调查 研究
一、案件叙述
先看两起在学校发生的案件。
案件一,事情经过:叶某,万安县人,是学校2013级数控班3班学生。某年9月1日晚10时许,叶某与8名同学翻围墙出校上网,在围墙外与学院4名萍乡籍老生相遇,双方发生争吵和打斗。事后,感到吃了亏的叶某与同学等8人找正在网吧上网的4名萍乡籍老生报复,但叶某一方遭对方10余人追打,终寡不敌众,落荒而逃。在逃跑中,叶某被对方追上并打倒在地,之后被对方数人用棍子和砖头围殴。叶某身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不治身亡。
案件二,事情经过:在实习期间一名谭姓学生由于不遵守实习场所秩序,遭到一名习姓教师的殴打。这名谭姓学生感觉受到委屈,同时又受到女学生的嘲笑,自尊心受到伤害,于是纠集另一名老乡唐某到实习场所对那名习姓教师进行报复。针对这起事件,学校做出了严肃处理,这两名学生一名开除,另一名留校察看。
教训是惨痛的!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这些学生处理问题都是采取极端的方式,法律意识相当淡薄。为了较精准找到学生法律意识的盲点,分析学院学生法律意识状况,为以后的教学和学生管理提供方向,笔者设计了反映职业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是学院中职和高职学生,各500人,调查的内容包括对我国现行法律和学校校纪校规的了解程度,有守法程度、法制观念、解决矛盾的方式等6个小问题。
二、学生法律意识调查
1.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
高职生法律意识明显优于中职学生。问卷调查显示,“如何评价你对法律的认知”问题,高职生“程度很好”占47.2%,而中职生仅有30%;在看待打群架事件中,中职生认为事件违法仅占25%,而高职生普遍认为违法。
2.学生了解法律的途径
反映出学校在法制宣传方面方式比较单一。在调查问卷中,回答“违反校规后,你有什么感受”这个问题时,高职生和中职生“无所谓”的感受程度都占到60%。
3.解决矛盾方式
高职生和中职学生没有明显的区别,都普遍表现出较强的报复心理。如解决同学受欺负的问题,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帮忙报复”。这说明高职生法律意识在行动上有较大的落差。
三、对策建议
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的定性思维。因此,学院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学生在哪方面欠缺,就应该加大哪方面的培养力度。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笔者对学院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教学内容改革力度,突出法律知识的讲授
学院中职和高职的教材目前都突出学生思想道德层面的要求,法律知识少之又少;而且在课时有限的情况下,老师很难做到精细讲解。
2.增强学生维权意识,突出对学生维权方式的引导
中国历代教育家都重视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孔子认为“疑是思之始,学之端”“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方法的运用直接决定维权的结果,学生血气方刚或者自以为正义在手,难免会做出愚蠢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要让学生明白:人间虽有正义,但必须争取。争取的好与坏,与方式方法直接有关。
3.开设法律咨询机构,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第二课堂
从问卷调查表的结果来看,高职学生在法律认知方面良好,但在行动上却存在巨大的落差,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学生在情绪控制和调节方面存在问题。学院有必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第二课堂,让学生在获取新的法律知识的同时,学会自我调控。
4.依法育人,推进校园法制文化建设
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离不开学校的教育。因此,作为教育行为的实施者,学校一要不断完善依法治校管理机制,推进校园法制文化制度建设。二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夯实校园制度文化建设的基础。学生是学校的主体,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遵纪守法教育,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要坚持依法治教,规范教师行为。学校教育任务的承担者是教师,如果教师的法制意识淡薄,法制教育就成了一句空话,更谈不上教育质量的提高。要把有关法规落实到教学实践中去,对于教师违规违法现象要严肃处理。
总之,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利于引导、保障和促进职业院校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提高他们社会应变能力,能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学生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4.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问卷 篇四
问:您的基本情况
(1)
性别
()男
()女
(2)
年龄()岁
1.请你评价一下自己的法律意识水平()
A高
B中等
C低
2.您主要从哪些渠道了解法律知识?
A国家普通法宣传
B 电视电脑等媒体和书籍
C自身经历
D 其他
3.您认为法律知识对您的生活有帮助吗?()
A有很大帮助
B有点帮助
C没有帮助
D无所谓 4.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
A 3月15日
B 11月1日
C 12月1日
D 12月4日
5.对我国的法律体系认识程度有多少?能完整说出我国的几部大法吗?
()
A能
B勉强能
C不能
6.您认为法律的主要作用是()(多选).A 保护公民权益
B处罚违法犯罪
C规定公民的义务
D巩固统治阶级统治
E规范人们行为
F说不清
7.如果您觉得法律不公正,你会怎么办?()
A因为不守法就要被制裁,所以还是要遵守
B在守法的同时想办法反映意见,完善法律体系
C社会发展总是需要法律的规范,不好的法也是法,还是得遵守
D既然法律不公正,就可以不遵守
8.你认为对法律执行的监督,什么方法最有效?
()
A舆论监督
B机关的监督
C群众监督
D自我监督
9.你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义务吗?()
A知道,我的行为就是根据这个来确定
B大体知道我有什么权利义务
C我只是知道不犯法
D不知道,做人靠良心,那些无所谓
10.当您权利受到侵害时,您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B用武力解决
C 忍一忍就过去了
11.您对知法犯法的人怎么看?
A人都这样,可以饶恕
B应该严惩
C依情况而定
D睁一只闭一只眼
12.您认为我国目前的法律()
A对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 B略有不平等,没有充分保护底层劳动人民的利益
C非常不平等,劳动人民没有得到保护,社会常遇问题
13.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
A很满意,对法律保持信任
B基本满意
C很不满意,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及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工具
14.您认为有必要重视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吗?
A 很有必要,提升大学生大绿意识已迫在眉睫
B 可有可无,没什么影响
C 没必要,大学生大部分已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
1.对自己法律意识的了解与评价(1—3)2.对我国法律的了解和理解(4—11)
5.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 篇五
尊敬的同学:
为了更好地了解现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及培养的状况,我们特开展此次问卷调查活动。我们郑重承诺,对于您的个人资料我们完全保密,并保证绝对不会对您造成任何不良影响。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填写,将您选择的选项填在其后的括号中,多谢合作。
姓名 :年级:性别:学校:
专业:出生地:
1.你认为自己对法律知识了解得怎么样?()A很了解B了解一些C完全不懂
2.你主要以何种方式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A主动了解B被动吸收C不了解
3.在车辆较少的十字路口,你是否会闯红灯?()A从不闯B有时候闯C完全不理会信号灯
4.家里有辆小汽车,家长要在行人较少的公路上教你驾驶,而你没驾照,你会?()A拒绝驾驶B人很少可以开C没关系,开车挺有意思
5.当周围很多人在哄抢翻车货物时,你认为自己该怎么做?()A应该报警B别管闲事C参与哄抢
6.傍晚路边有临时摊位,货物高档却价格极其便宜,但是你意识到是赃物,你会?()A考虑报警B别人买,我也可以买C看上就买
7.假如你在商场看中了一款正版的苹果手机,没认真检验,就买了,结果拿回家后突然发现有通话声音不管怎么弄,总是很小,你会怎么办?()
A.自己去找卖家,运用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和他理论
B.自己不懂怎么运用消费者权利保护法,但会找专业人士一起去
C.算了,将就用着
8.你买了某种商品,但你后来发现你被骗了,你会怎么办?()
A.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B.到商场骂他们一顿
C.以此为教训,不做任何行动
9.当你的权益收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B.通过关系解决C.感觉很委屈
10假如你的家人欠某个同事的钱到期没还,那个同事带人把你家人抓去关了起来,说要拿钱后放人,你会怎么办?()
A.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家人的人身自由权
B.找一帮人去吵闹,要求放人
C.忍气吞声,然后凑钱把人领出来
11.你一般是通过什么来了解法律的?()
A.新闻,法制节目B.学校教育,法制活动C.家长及其他长辈
12.你喜欢通过什么途径来了解法律:
6.关于公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篇六
法律是人类伟大的发明,它使人类学会了驾驭自己。因此,法律应有至高的权威;法律应有至尊的地位;法律应有至贵的价值;法律应有至诚的信仰。随着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法律对于中国公众来说已经由远而近,由陌生到熟悉。如今,究竟法律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如何?人们对法律的认识程度如何?我做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在读大学生,带着这些问题对我的家乡龙口20多名公务员、工人、农民、城镇居民、执法司法人员以及在读学生进行了一次调查。
一、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内容如下:
1、你作为行人时你会怎么做?
2、你的朋友或亲人向你借钱(数额较大)时你是否会要求对方写欠条?
3、你认为现在打官司是靠法律还是靠金钱人际关系?
结果:从调查的情况看,近60%的人认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较为完备,执法情况总的较好,法律权威正在逐步形成,“法治国家”的目标能够实现。40%的人对法律的现状表露出不满、担忧、无奈、失望。
二:人们反映的主要问题是:
(一)在一些地方法律得不到全面实施。
(二)(轻视法律、漠视法治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公民对法律赋予的权利欠缺理解,不善于依法维权。
(四)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五)法律的普及不够深入,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效果不很理想,尤其是边远地区、农村、企业、基层单位、学校等还存在“死角”、“空白”。
(六)在立法(包括法规、规章)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门利益倾向突出,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在地方立法中群众参与还不够。
三:现针对调查问卷提到的三个问题如下
第一:“当你做为行人时你会怎么做”。
目的:希望人们能遵守交通规则。存在问题:有人闯红灯,竟然有人跟着一起闯红灯!还有人在汽车飞驰时,竟然疯跑过去,吓得汽车连踩油门,一旁的人吓得魂都没了。当然总体上人们还是能遵守交通法规的。大部分人能遵守交通规则,警察要加强对行人的管理和教育,可以在路旁发放交通常规,提醒行人不要闯红灯,做好市民的思想工作,让更多人知道生命的重要性,学会保护生命。
第二:“你的朋友或亲人向你借钱(数额较大)时你是否会要求对方写欠条”。目的:考察公民在经济理财方面的法律意识。存在问题:对于欠条的真确使用还存在误区,也有人认为熟人之间使用欠条是对对方的一种侮辱更有甚者怀疑欠条的法律作用。虽然问题很多,但是大多数人对欠条的理解和使用还是正确的。但是在这里我认为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在法律中有关欠条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法律中规定有效,借条可以做为合法的证据使用。我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
利受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希望大家在遇到此类问题是能够真确的书写使用已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有关的宣传力度。
第三:“你认为现在打官司是靠法律还是靠金钱人际关系”。
目的:全面考察我国公民对我国法律制度的理解。存在问题:不少人认为打官司难,诉讼难,民告官难,打官司成本高,执法不严,没有关系打不了官司,还有人认为打官司是有钱人的事与平头百姓无关。我们可以看见的是虽然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深,但是摆在我们法律工作者学习者面前的问题仍然很艰巨。法律应有“至高”的权威。在调查中,几乎所有的调查对象都期望法律的权威高于一切。大家说,一个国家机器为了正常运转,必须有一种权威,这个权威只能是“法”而不能是“人”。人们从内心要求法律在国家社会生活中处于最高地位,一切社会组织及个人都要服从法律,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当法律规范同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政治决策不一致时,都要优先适用法律规范。相对个人而言,必须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公民,其个人主张都应服从法律。相对组织而言,特别是政党更应该模范守法、带头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当然,要实现法律的权威,首先必须提高立法质量,同时,要把立法与执法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因为执法不严的后果往往比没有法律更糟。
为了改变现实生活存在的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端正普法指导思想,深化普法教育工作。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了能够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需要法律工作者端正普法指导思想,实事求是,踏实认真地把人民群众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带到城市,带到基层,带到广阔的农村去,为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开好头,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积极培养公民的参与意识,弘扬正义精神。法律实施的各个环节中需要公民以主体意识参与其中,积极投身于法治实践,从而形成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而有效的监督。
最后,培养和塑造公民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我们要实现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就必须把现代法治的精神——公平、民主、正义、效率等内化为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法律秩序得以建立和维持,使法律成为社会生活中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新的世纪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充满各种机遇和挑战、希望和困难并存的时代。新的时代带来了新的机遇,新的挑战,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尤其是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应该认识到普法工作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进程的关键。它不仅是国家的责任,更是全社会以及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为此,我们应当一步一个脚印地学好法学专业知识,勇于探索法律理论和实践,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先锋模范,把自己自觉投身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去,做一个普法工作的实践者、传播者,照亮我国法治建设的星空!通过这次调查,使我更加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的学习者应该做些什么。更使我明白了作为未来的法律工作者我们肩上的责任有多重。从调查中可以看出,人们对法律问题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大家普遍认为,在我国,法律应该是人民的意志、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和充分体现,它应具有极大的权威和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
7.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分析 篇七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为深入了解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笔者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法, 在大庆地区五所高校中共抽取了100 人, 收回调查问卷100 份, 其中有效问卷100 份, 回收率为100%, 有效率为100%。在调查对象中, 大一人数占总人数的45%;大二人数占35%;大三人数占10%;大四人数占10%。法学专业人数占总人数的10%;非法学专业人数占90%。一本类大学人数占总人数的16%;二本与三本类人数共占75%;专科类人数占9%。通过数据分析, 笔者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有了如下掌握:
二、积极方面
(一)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在问卷中有这样一个问题, “通过上述调查, 你认为大学生有没有必要培养法律意识?”100 名大学生中有86% 的学生认为有必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有13% 的学生没有考虑过, 有1% 的学生认为没必要。由此可见, 绝大多数学生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二) 能够基本了解我国的常识性法律知识。针对一些日常性的法律常识性问题, 大学生也是具有一定了解的, 例如, 在调查问卷中“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的问题, 100 名大学生中有83% 的学生选择答案“18 周岁”, 有15% 的学生选择答案“16 周岁”, 有2% 的学生选择“20 周岁”。从调查中可以看出, 对于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年龄的这些社会常识性问题, 绝大多数学生是有所了解的。
三、存在的问题
(一) 法律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相对薄弱。在问卷调查中, 有一道关于“不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的问题, 选项分别为“恋爱关系”、“夫妻关系”、“雇佣关系”、“抚养教育关系”, 有8% 的学生选择“夫妻关系”, 有21% 的学生选择“雇佣关系”, 有12% 的学生选择“抚养教育关系”, 只有59% 的学生选择正确答案“恋爱关系”。对于一个法律基本问题, 有将近一半的学生回答错误, 由此可见当前大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的薄弱程度。
(二) 学法目的不纯粹, 表现出功利性。对于大学生今后就业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程度中, 有37% 的学生选择“只需与自己专业和将来发展方向有关的”, 侧面反映出如今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仅将法律作为服务于将来工作的工具, 学习法律的目的也局限于工作需求, 并非出于对法学学识研究的向往与追求, 间接表现出当前大学生学习法学多具有不纯粹性和功利性。
四、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现状的具体分析
(一) 学校的原因。1. 学校不够重视法律教育。在调查中, 关于“法律的主要作用”这一问题, 有34% 的学生认为是“保护公民权利”, 有46% 认为“处罚违法犯罪”, 有11% 认为“规定公民义务”, 有9% 认为“巩固统治阶级”, 有66% 的学生并未真正意识到法律对保护公民权利的重要意义, 由此反映出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薄弱以及高校对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欠缺。2. 校园文化氛围缺乏。在大学校园里, 大学生正确人生观的确立, 高尚道德品质的养成, 健康审美趣味的提升, 无不受到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的影响。校园文化氛围的缺乏也严重影响了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
(二) 大学生自身的原因。自身认识不够, 思想具有片面性与功利性。大学生在专业选择上往往倾向于选择“好就业”的专业, 而大多数学生又认为法学专业学习难度高, 就业难度高, 使用难度大, 因此非法学专业学生不愿过多涉及。法律知识欠缺。在调查中, 通过“私生子与婚生子在家庭关系中是否享有同等权利”这个问题, 有15% 的学生认为“否”, 33% 的学生回答“不清楚”, 即共有48% 的学生认为私生子与婚生子的家庭地位不平等, 而仅有52% 的学生回答“是”。由此反映出, 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欠缺。
(三) 社会的原因。1. 国家法律普及力度不足。据国家统计局统计, 在农村劳动力中, 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7.8%, 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1.7%,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0.52%, 文盲半文盲等低质量的农村劳动力较多。 所以受教育程度的差距更是为我国的法律普及增添了难度。2. 有法不依现象存在。一些官员的徇私枉法、贪污、贿赂等现象的存在使得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降低。据有关部门的调查, 我国有法不依的现象相当严重, 许多地方得到认真执行的法律仅有20%, 有的地方仅有10%。有法不依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导致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
(四) 家庭原因。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乏与家庭环境紧密相联,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过度溺爱。现代社会, 许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 父母对孩子是百般宠爱甚至溺爱。另外, 许多父母没有意识到自己对孩子的引导作用, 父母不遵纪守法的行为也会影响孩子轻视法律的、忽视法律的存在。2. 只注重学习成绩, 忽视全面教育。很多的的父母喜欢攀比孩子的成绩, 由此产生了父母过分关注孩子的成绩忽视了其他的教育的现象。
因此, 通过上述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多层次分析, 笔者认为我们需要营建立体式教育环境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国家、社会、学校三方优良的法治环境包围下, 形成法制教育大环境, 同时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成效, 提倡引导大学生参与和体验法律意识教育活动, 多举措增强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从而使大学生主动提升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李莉.《农民收入水平与受教育状况相关性分析》[J].广西社会科学, 2006年.
8.城市常住居民法律意识调查 篇八
摘要:为了响应国家法治建设,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我们特针对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进行调查,剖析城市居民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对城市居民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在充分的数据支持和理论支撑的基础上,总结得出城市居民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存在的漏洞与缺陷,进而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城市居民;法律意识;调查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9-0046-01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城市居民树立法律意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一、城市常住居民法律意识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方式。
法律意识调查主要针对退休人员、高收入阶层、农民工、学生四大群体,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城市常住居民法律意识”问卷调查:一是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发放问卷,二是以“问卷星”网页链接的形式进行调查。调查累计发放462份问卷,其中有效回收纸质版问卷200份,网页版问卷262份。
(二)调查目的。
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分析其法律意识缺乏的原因,以及城市居民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践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一)不同的社会群体对法律的认知程度不同。在调查中,76.6%的城市居民都认为自己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说明了绝大部分居民对法律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具体统计如下:1.高收入群体。该群体对法律的认知程度高达88.7%,但仍有10%的公民对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这种想法带来潜在行为危机,有可能在某些条件下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2.未成年人群体和农民工群体。未成年人群体认为自己掌握了相当水平的法律知识的占73.6%,农民工群体为71.5%。这两大群体作为社会发展的主力军,知法水平呈上升趋势,反映了社会的整体法律素质水平在提升。3.退休群体。该群体法律意识最低,仅为50.1%。这和历史遗留问题有一定联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前,中国公民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真正地形成和发展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作为市场参与的主体,才逐渐形成的系统的法律意识来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以及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城市居民遵法守法意识强弱不一,法律还未成为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调查显示95.7%的居民对交通法规有着较清晰的认识;然而当问及购物时是否会索要发票时,仅有45.6%的公民会主动索要发票,23.1%的公民表示不要发票,超过3成的被调查者表示给就要不给就不要,许多人甚至不明白发票的重要意义。在维护自身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仅 30.4%的公民选择“寻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帮助”,有超过20%的公民选择“只能自怨倒霉”或“心理感觉不舒服,但不知道怎么办”。这一结果反映了城市居民对法律认知水平有限,个体差异较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动性较差。
不仅是社会的不同群体法律意识强弱不一,相同群体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也表现出来不同的守法观念。城市居民遵法守法意识强弱不一,归根结底还是居民法律观念不够强烈。
(三)城市居民接受法律教育的途径主要来自电视和网络。调查结果显示:75.6%的居民通过电视的方式了解法律;选择网络的方式占65.4%,成为广大居民获取法律的第二途径。
在未成年群体中,通过学校教育途径获取法律知识的也占很大比例,达到67.1%,在中小学生的时间分配中,他们在学校里的时间最长。但许多学校为了升学,为了考试,往往忽略了法律教育的具体落实,造成学校教育这一关键环节跟不上社会的要求,是值得教育部门深思的问题。
三、城市公民法律意识提高的途径和建议
(一)加强学校法律教育。法律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法律人才是宣传法律的骨干力量。强化学校的法律教育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建立科学的法律教育体系。教育部门应着手加强从小学至大学的法律教育,并将法律课程纳入教学大纲。教材编写上,采取简明易懂的编排方式,使教材成为宣传法律最重要的载体。教学上,应根据课程特点,营造良好的学法环境,使得学生从小学会知法,守法,用法。2.开展法律实践活动。多开展法律的第二课堂活动,如邀请法学专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旁听法院审判,开展模拟法庭等,让学习和宣传法律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
(二)利用大众传媒进行普法教育。普法的最佳载体当属新闻媒体,通过电视等大众传媒去传播法律信息,不断提高法律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例如,政府部门可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开设宣传法律的栏目。各大律所可推出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APP,解决公民遇到的法律难题。
另外,法律类电视节目如《今日说法》等受到广大观众的高度关注,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但同时也存在负面影响:如节目中专业术语的不规范、重大的真实案例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影响等。有关栏目制作人应谨慎对待问题,找出改进节目制作的方法,推出更加精良的电视节目。
(三)法律宣传走进社区,法律文化深入群众。各大高校法律专业的学生和法律工作者可在社区内设置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加强普法力度:1.退休群体。志愿者可在公园、敬老院向退休老人派发法律宣传海报,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侵犯老年人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等不良现象向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让老年人知道自己应享有哪些权利,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2.农民工群体。志愿者可走访建筑工地、工厂、汽车站等农民工聚集的场所,向他们派发印有专门的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的小册子,提供正确、有效的维权途径,使发生在农民工身上的欠薪、工伤、欺诈等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
本着依法治国的方略,我国的法律建设近十年来已取得一定成绩。但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与法治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充满挑战的21世纪,我们必须不断推进法制建设的进程,不断地提高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早日将我国建设成一个强大的民主法制国家。
作者简介:
陈珠洙(1995-),女,广东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3级本科生。
郑秋韵(1995-),女,海南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3级本科生。
高海桐(1994-),男,河南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3级本科生。
李嘉顺(1995-),男,福建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3级本科生。
9.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篇九
论文题目
论人的社会责任
所在院系: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
年级专业:级行政管理系
姓 名;张博
学 号:01131029
完成日期:11月22日星期二
论文题目:论人的社会责任
【摘要】人的首要属性是社会性,人的社会责任是指人对社会应负的责任,社会责任是社会法和经济法中规定的.个体对社会整体承担的责任,是由角色义务责任和法律责任构成的二元结构体系。责任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指份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这种责任实际上是一种角色义务责任或者说是预期责任。第二种是因没有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没有履行角色义务)或没有履行助长义务而应承担一定形式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即过去责任,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
【关键词】
社会责任,角色责任,法律责任,履行社会责任
【正文】
当代人的社会责任深析
(一)当代人的责任意识,责任行为弱化。
(1) 自我意识浓重,责任行为淡化。
10.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篇十
调查时间:2012年11月8日-11月20日
调查地点;郑州航院各年级学生
调查形式:通过邮箱发送电子调查问卷的形式
一:调查方法
这次调查对象是郑州航院各年级在校大学生。调查的方式是发放和填答电子调查问卷。为了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应调查者的思想,我们通过互联网,借鉴相关研究,设计了调查问卷。本次调查不记名。被调查者回答问题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封闭式的回答方式,即预先设计好四种可能答案,将这些答案全部列于问题下面,由被调查者从中选择一种答案作为自己的答案。调查问卷工发放160份,回馈的有效资料为112份。这些资料是比较完整可靠的,占应调查对象的70%。
二:调查问卷内容
题1:你会主动要求学校确定你的权利吗:
A只有有事情发生,和个人利益冲突,就会要求确认 b涉及重大利益 c不会,就算是问了,别人也不会理会你啊 d想什么呢,这可是在天朝
题2:“依法治国”的“法”是指
a:仅指宪法等“法律”级的法律;b:整个法律体系;c:主要指宪法,即“依宪法治国”;d:法治的精神
题3:“法律至上”的含义
a:任何人都要守法;b:法律的效力高于道德等其他社会行为规范;c:一切按既定的法律规则办,不能行使自由裁量权;d:法律作为最后的决策依据,即使有一些毛病也要遵守
题4:现在很多公交车都没有按时到站甚至是延迟15分钟才到车站,你怎么看
A可能因为堵车吧,可以原谅 b一边等待,一便在心里臭骂 c打出租车走,不坐了 d打电话或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题5: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解
a:在法律适用上人人平等;b:在立法以及法律适用上人人平等;c:官民平等,官员无特权;d:关键是政府与民间法人及公民的平等
题6:法律的作用
a:法律目前基本是灵丹妙药;b:有局限性,要严格限制法律适用的范围;c:法治在任何情况下都胜过人治;d:应坚持“德主刑(法律)辅”的原则。
题7:目前我国的法治状况
a:已经是法治社会;b:有局限性,要严格限制法律使用的范围;c:各方面都差得很远;d:整体上看人治的影响大于法治
题8:法治的关键在于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b:必须保证法律是良好的;c:官员守法,受到法律的有效监督;d:大家都信仰法律,自愿服从法律的统治
题9:如果你发现你的个人资料被其他人转售,你会怎么办‘
A自认倒霉 b向周围人抱怨但不会采取任何措施 c直接与之理论 d根据有关法律,积极维权
题10:如果在商场买回来的东西有质量问题,你会:
A拿着小票去商店要求赔偿 b把东西放一边或扔了,然后心里想再也不去哪里买东西了 c人人都买,就我的有问题,自认倒霉呗 d找回那家店,跟老板吵一架去
在大学学习中,我们已经先后学习了《思修(全名)》、《马克思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概论》,对我国社会主义想想道德建设也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需要说明的是,这次问卷调查不是对每个同学的法律意识做一个是非评判,每个问题的答案也一般不存在绝对对错关系,选择其中的每一个答案都代表着一个人对法律的自己的看法。同时,也不是说同学选择某个答案最正确时就代表着他的法律意识最高。
我们的调查题目都是生活经常看见或者说到的法律、权利概念,这些概念每个人都应该见识过,也各自有自己的理解。通过我们的调查表明,除了对“依法治国”这一概念比较满意外,其他几个法律概念都存在同学们主观臆断的理解。同学们往往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局限于生活层面,也就是说,没有上升到一种以法律的观念来思考问题。选择不理想的状况说明我们还要加强法律意识的教育,虽然大学生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知识,但在接受真正法律基础教育的时间很少,都是从各种报道或者自己搜索信息时得到,这些东西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与诱导性。建议对每个专业设置法律基础课程,以强化法律意识。
从总体来看,同学对法治社会认识还是处于一个偏低的水平,做到深入认识形成自己思考的人较少。问卷答案之间没有递进关系,但我们实际地去分析,这里面存在着一个对法律认识的高低问题。不管是各种情况的同学,对法制社会认识的整体情况都是主要集中在教条化的灌输里面,接受的法律知识没有主动性,不符合议和具有朝气与思想的大学生形象。这种现象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的。我们认为,在开设法律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应该从方法上诱导同学们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形成理性的社会意识,特别是权利意识。
从统计结果来看,同学们对热点法律制度的理解处于中等的水平,权利意识有一定的基础,但是没有达到较好的状态,完全有提升的空间。因为对这些制度的了解,不仅仅是对同学们生活的处理纠纷等法律问题的帮助,这些更代表着一个人的文化底蕴,在交际交往中,如果能对这些制度有自己的、深刻的认识,别人会对你作出更高的定位,在展示自己才能的时候更加具有优势。建议学校多提供这方面的高水平的法律讲座,拓展同学们的视野,丰富法律知识。各个类型的区别不是特别明显。
关于当代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可以得出结论:首先,当代大学生心理上的独立性并不强,权利认知水平不高。其次,当代大学生的权利行为解释系统去权威化,在处理学校和自身矛盾时,解决途径具有自发性。第三,当代大学生对自身的公民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总体评价是积极的,但对自身在大学发展中地位的评价不高。第四,当代大学生对未来大学的发展参与意识强,同时对于规则意识的培养认同度较高。第五,权利意识培养和教育使得大学生获得了法律常识,但与媒体、家庭和中小学公民教育相比,大学的公民教育特别是权利观念教育不占优势。
当代大学生成长于中国市场经济发挥巨大效能的历史阶段,他们崇尚自由,重视个体发展,但是他们也正处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时代,背负着几代人的大学梦,客观上受教育的时间延长,没有生产劳动的经历,缺乏经济独立性,更缺乏人格上的独立要求。加之传统的义务教育,注重灌输,讲究行为规导,缺少思辨解释系统,因此不能引发他们真诚的思考。
同时,我们看到,和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诸如《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并没有以正面的形式与学生接触,将两者联系起来的往往是各所大学根据上位法所制定的《学生守则》。学校在对新生进行的校纪校规的教育中,对《学生守则》也仅做大概的介绍,施以形式化的检验,并没有将其当作必不可少的权利教育,纳入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尝试提出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方面。第一,将合理的契约精神贯彻到产生校生关系的整个过程之中。高校需要明确履行告知义务,特别是在形成校生关系之初。高校进行招生宣传时,有义务公开其针对校生关系制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学生守则规定,以显契约精神,学生可以在不同大学之中,针对大学品牌、大学服务管理水平,尤其是大学对学生实施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综合选择,这样可以促使社会各界监督大学的规章制度合法、合理化。
第二,实现完整、系统的权利教育。首先,要强化新生入校期间的“成人权利意识教育”。目前,学校都会组织学生入校初对本校学生守则进行集中学习。这种方式集中、高效地让学生在最短时间知道学校的规章制度,但这种方式难免显得太过急于求成,而且目前各高校的学生守则读本,呆板枯燥,没有适时地编入一些适合学生阅读理解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背景解读。其次,对于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培养,需要既博又精。当代大学生不缺少法律常识,他们缺少的是对于法律知识和渊源的正确理解和反思习惯。同时,权利意识教育还需要配套开设哲学、伦理、逻辑、历史等通识选修课程,增进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文化素养。
11.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 篇十一
大学生是我国劳动者的特殊群体, 是劳动合同法未来的主体。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这个特殊群体日益扩大, 必将成为未来劳动力市场的生力军和主力军。由此, 以实证的方式并基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特别是大学生守法的环节研究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的人文关怀, 这对于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具有特殊的意义, 对于劳动法的人文关怀研究也无疑具有窥一斑见全豹的价值和意义。
一如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只有具备了公民意识的人才能享用一样, 劳动合同法的人文关怀也只有具备了劳动法律意识和人文精神的劳动者才能实现。大学生作为未来劳动者的主力军和生力军, 其劳动法律意识的培养, 人文精神的渗透对于劳动合同法人文关怀的实现和转化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为此, 我们对大学生劳动法律意识和人文精神状态进行了调查,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一、调查现状及其描述
《劳动合同法》的人文关怀是一个系统工程, 系统内涉及立法、执法、守法、司法等多个环节和方面, 系统外则涉及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思想和文化等诸多领域。本课题研究的重心主要放在守法的环节, 具体说, 着重放在大学生劳动法律意识培养与人文精神渗透的实证研究。我们认为, 一如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只有具备了公民意识的人才能享用一样, 那么劳动合同法的人文关怀只有具备了劳动法律意识和人文精神的劳动者才能实现。大学生作为未来劳动者的主力军和生力军, 其劳动法律意识的培养, 人文精神的渗透对于劳动合同法人文关怀的实现和转化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两年多来, 通过大量的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调研形式, 获得大学生劳动法律意识和人文精神的文化底蕴现状如下。
(一) 人文精神的文化状态
走访、座谈中大多数的学生 (调查问卷中显示81%的学生) 面对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都表现出强烈的维权意识, 表现出当代大学生追求公平、公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自我价值的人文精神的觉醒和人本主义的自觉。但涉及对企业的关怀、对他人的关怀、对自身的社会价值时则较为淡薄, 表现出当代大学生人文精神的缺陷、瑕疵和不完整性。
(二) 劳动法律意识状态
调研中, 我们将大学生的劳动法律意识状态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级进行了考量, 即:劳动法律认知、劳动法律态度、劳动法律规范的内化定型和外化定型。
1. 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认知现状
劳动合同法律认知是指大学生关于劳动合同法律规则的知识状态, 即劳动合同法知多少。这是劳动合同法律意识的起点和基础。为了解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认知现状, 在走访调研的同时, 设置了问卷 (一) 和问卷 (二) , 其中问卷 (二) 第一部分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包括3—7题 (见表1) 。
调查发现 (表2) , 大多数学生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存在, 占到被调查者的87%;但完整的阅读过一遍的同学极少, 只占被调查者的4%;较为深入的研究过劳动合同法的学生少之又少, 只占被调查者的1%;个别学生甚至不知道有劳动法的存在, 也不知劳动合同法的存在。通过学校教育获得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知识的占到89%, 然而, 在学校所开设的就业指导课上接触关于劳动合同法知识的相对不多。
结论:当代大学生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知识较为贫乏。
2. 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态度现状
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态度是指大学生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愿望, 是意志层面的要素, 表现为对劳动合同法的信任、尊重、敬畏并愿意恪守的程度。问卷 (二) 第二部分对劳动合同法的态度包括8—11题 (见表2) 。
调查中发现, 多数学生对劳动合同法有一定的信任度, 认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维权还是必要和有作用的, 但信任度不高。主要原因是受一些社会上劳动执法和司法状况的消极信息的影响。面对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什么样的解决方式的问题, 83%的学生都选择找熟人说情、找上级主管反映等非法律的手段, 12%的学生甚至认为打官司费钱、费力、费时且未必有好的效果而选择放弃权利。
结论:当代大学生的劳动合同法律等相关法律, 有一定的信任, 但信任程度不高。
3. 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的内化成性和外化定型现状
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的内化定型和外化定型现状是指劳动法律的规范内化为人的内在需要, 并外化为定型的行为模式。在这种法律意识状态下, 法律规范已经转化为定型的行为模式, 进而这种外化的法律和法律行为已经转化为人的内在素质, 被比喻为人的“第二天性”。在这种法律意识状态下, 人真正获得了从必然到自由的转化, 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调查中发现:这种劳动法律意识的高级层次和状态对目前的大学生而言还只是停留在教育目标上。抑或对于整个中国的劳动者, 甚或对于目前的劳动执法和司法也还有着相当长的现实距离。
4. 调研归纳
综合调研结果, 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 大学生的人文精神有一定的觉醒和自觉, 但不完整, 有瑕疵。
第二, 大学生的劳动法律意识在认知层面上知识较为贫乏;在法律态度上对法律有一定的信任, 但信任程度不高, 守法的愿望不够强烈;在劳动合同法律的内化成性和外化定型高级层面上还只能是停留在教育目标上, 还有着相当长的现实距离。
第三, 大学生的人文精神和劳动法律意识状态和水平, 影响和制约劳动合同法人文关怀的现实转化和落实。
二、建议和对策
针对大学生劳动法律意识和人文精神的文化底蕴的现状, 建议加强大学生的人文精神和劳动法律意识培养和教育, 具体对策如下:
(一) 课程和教材改革建设
目前, 我国大学人文精神教育和劳动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薄弱的环节, 特别是高职院校, 有一种重专业轻人文的倾向, 这在课程设置和教材内容上反映比较突出。在课程设置上有些院校强化专业课, 压缩削减人文课程。对思政课的态度流行着这样的说法:思想政治课说起来重要, 其实不重要, 甚至可以不要。在教材内容上, 仅以思想政治理论课而言, 人文精神的内容匮乏, 仅仅在科学发展观内容篇里涉及到以人为本内容, 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内容则只字未提。这些都影响和制约了大学生的人文精神和劳动法律意识培养和教育。由此, 建议进行课程和教材改革建设, 加强大学生的人文精神和劳动法律意识培养和教育。
(二) 改革教学和评估机制
目前, 我国的高等教育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上表现为, 老师重知识的传授, 学生重知识的拷贝和复制, 这使得教育更多地停留在认知的浅层水平和阶段上。素质的教育, 人文精神的涵养, 劳动法律意识的外化于行及其行为模式的养成, 则无论在教学上还是在评估机制上都比较淡化和薄弱。由此, 要改革教学和评估机制, 在素质教育、能力培养和外化于行上加强大学生的人文精神和劳动法律意识培养和教育。
(三) 师资队伍的建设
目前我国大学人文精神教育和劳动法律意识的培养的薄弱还表现在师资队伍上, 特别是高职院校, 文科教师队伍萎缩, 法律专业的老师匮乏。这些也影响和制约了大学生的人文精神和劳动法律意识培养和教育。由此建议:加强相应的师资队伍建设, 以适应大学生人文精神教育和劳动法律意识的培养的需要。
(四) 转变教育教学管理
我国高校的管理, 行政色彩、人治色彩较为浓厚。一如社会的执法和司法状态会间接的影响大学生的人文精神和劳动法律意识的形成一样, 高校管理中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文化和依法治校法律意识对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形成至关重要。由此, 要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文精神为价值取向,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人为本, 以学生为本, 依法治校, 转变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 以适应大学生人文精神教育和劳动法律意识培养的需要。
三、结论
人文精神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原则, 它内蕴的是一种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 维护人的权利, 实现人的目的和理想的人本意识[1,2]。劳动合同法的人文关怀所彰显的人文精神, 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文精神, 是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的人文精神。
马克思主义的人文精神滥觞于欧洲的文艺复兴, 是对资产阶级人文精神批判的继承和发展。资产阶级的人文精神惟其抽象的人性论理论基础和构建其上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核心的经济基础, 注定了它的不科学性、不彻底性和不现实性。马克思主义的人文精神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学说为理论基础, 并以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发展为其实现途径, 决定了它的科学性和可实现性。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当代化的理论成果, 它的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和价值观彰显着马克思主义的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 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文精神。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必须遵循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确保文化改革发展沿着正确道路前进[3]。决定还指出: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 加强重点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3]。
马克思主义的人文精神研究曾经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盲点抑或禁区, 近些年来成为我国理论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基于劳动合同法的人文关怀对马克思主义的人文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里的人文关怀进行了一定的研究, 同时, 以实证的方式对大学生的人文精神和劳动法律意识培养现状进行了调研, 并相应地提出了一些高等教育的改革建议, 包括课程和教材改革建设、改革教学和评估机制、师资队伍的建设、转变教育教学管理等, 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研究, 马克思主义“三化”的研究,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对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有着重要意义。这种里程碑的意义更体现在:《劳动合同法》以中国化、当代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文精神为价值取向, 并将这种价值取向贯穿在立法的全程序和全过程中, 渗透在权利义务的规范中, 由此决定了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充满着人文关怀的劳动合同法。它的颁布和实施, 对于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社会等有着重要意义。
在立法程序上, 《劳动合同法》是12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法律之一, 它突破了传统的立法模式, 立法过程中立法者倾听民声、广纳民意, 从“部门立法”走到了“开门立法”, 体现了法治建设中的人文关怀, 使新一阶段的立法具备了更为扎实的民意基础, 真正地把人文关怀寓于平等待人、维护人权的本质意义融入到法律当中。
在立法的内容上, 《劳动合同法》以当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文精神为价值取向, 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其重要的立法目的和宗旨, 并将这种立法目的和宗旨贯穿和落实在其具体的规范之规定中。此既顺应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潮流, 符合现代人权理论发展的要求, 更体现了当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以及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
摘要:通过问卷、访谈等方式对大学生劳动法律意识和人文精神的状态进行了调查和描述, 在此基础上, 对大学生的劳动法律意识和人文精神培养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并基于劳动合同法的人文关怀对马克思主义的人文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中的人文关怀进行了研究, 认为劳动合同法的人文关怀所彰显的人文精神, 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文精神, 是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的人文精神。
关键词: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意识,人文精神,马克思主义人文精神
参考文献
[1]李莉莉, 高建军.网络文化的人文精神回归[J].经济研究导刊, 2009, (8) .
[2]高建军, 李莉莉.劳动合同法的人文精神关怀[J].经济研究导刊, 2009, (9) .
12.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123 篇十二
法律意识,即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所谓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指大学生群体对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身为大学生的我们是国家未来建设的主导,是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其法律意识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因此我们的法律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
经过调查,显示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比较弱,知识也比较缺乏,从数据上看,同学们都没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许他们觉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烦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问题,也有可能受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影响。虽然同学们都说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事实上,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强。《中国青年研究》(1999,2)[3]中有这样一组调查数据,对象是某高校三年级的大学生,他们对于“如果你涉及到诉讼,你对法律的公正裁决”表示有信心的占35.1%,而58.1%的大学生表示信心不足,有 6.8%的大学生表示完全没有信心。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回答“不太平等”的占第一位为79.7%,“不平等”的占第二位12.8%,认为“平等” 的占
9.5%。另一方面,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
律, 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有个很典型的例子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和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多只狗熊受伤。刘海洋在被拘留后说,自己学了法律基础知识。知道民法、刑法等,但却不知道伤害狗熊是违法犯罪。现在知道了,自己很后悔。如此可见,刘海洋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
针对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多数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自我教育的境界。”然而目前,在校大学生大都在19-24岁之间,这一时期我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完全成熟,容易受社会的不良因素和现象影响。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和生力军,担负着祖国的神圣使命,无论将来在哪个领域工作,奉公执法都是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旨在使其成为既懂得专业知识,又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适应社会各种发展需要的跨世纪的新型知识分子。因此,高等院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主要任务。综上所述,法律意识对大学生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高校应该重视法律基础课。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公共课,其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掌握马克思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通过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学习使
大学生充分了解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了解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规定,树立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严格履行公民义务,自觉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专门人才。
高校大学生在经历了大学教育后,理论认识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因此,在进行理论探讨、演讲等方面表现出不凡的水平,然而在行动上缺乏具体的体现。着重表现为言与行的分离,在学习生活上则缺乏人与人之间的协作精神,“凡事以自我为中心”缺乏整体意识;在对社会和他人方面则缺乏奉献精神。总的来说,他们的自立意识增强了,协作意识降低了。面对二十一世纪,如何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长期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首要的就是转变思想。我们应该在总结和继承原来工作经验的同时探讨新的工作方法,解决新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实践提高能力,青年学生只有书本还很不够,因此,我们应该鼓励学生走出校园、深入实际、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这样才能 让他们学到更多的知识。通过勤工俭学、社会调查、生产实习、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学生 能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与
此同时,学生自身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锻炼和提高,为全面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大学生感情丰富,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我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针对其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学校应该对大学生进行必要的法律教育。家长应与子女多沟通,在配合学校教育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对孩子引导,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积极健康、温馨和谐的成长环境。树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有利于增强其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使在校大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律技术的同时,自身的遵纪守法意识也得到强化。有利于大学生的成长,同时也会为走入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13.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 篇十三
1.你的性别()A男B 女
2.年级()A大一B大二C大三D大四
3.你生长在()A农村B 城市
4.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A 电视上 B 报纸上C 学校的课本上D 家庭的影响E 其他
5.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B用武力解决C通过关系解决.D感觉很委屈但是认为也是没办法的事E根本没有在意过
6.假如你在公交车上遇到骚扰时,你会如何去做?()
A出声制止,维护自己的权益B用适当的方法让他得到惩罚
C瞪他一眼,然后换个地方或下车D默默的离开,不敢出声
7.某学生因为考试舞弊而被开除,你认为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A合法B 不合法
8.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吗?()
A希望B不希望
9.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B缺乏法律知识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10.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A经常B偶尔C从不
11.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C 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D 不重要
12.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A能B不一定能C大部分能
13.你是否了解学生的权利?()
A非常了解B略有了解C一般D完全不了解
14.你是通过哪些途径了解学生权利的?()
A自学法律B学校教育C新闻传播D其他
15.你的合法权利被侵犯过么?()
A有B无C不清楚
16.你认为以下哪项是学生在校期间最重要的权利?()
A人生权B财产权C受教育权D知识产权
17.你认为受教育权除了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还应包括下列选项中的哪几项?()A申诉权B获得公正评价C获得奖学金,助学金D教育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14.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 篇十四
档案是组织或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清晰的、确定的、具有完整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
法律是社会规则的一种,通常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即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
档案与法律并不是互不相关的两个名词,恰恰相反,实际生活中档案与法律的关系密不可分。甚至可以说,档案与生俱来就与法律有着密切的渊源,而法律工作的正常开展也离不开档案。
档案对法律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证据作用。“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是我国司法的两项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司法机关在从事司法活动中应当以司法机关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所掌握的事实为依据。从档案的形成来看,档案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原始记录,真实性、可靠性不容置疑,是令人信服的证据,档案的证据作用正是档案的凭证价值在法律领域的体现。
2.普法宣传作用。除了证据作用外,档案也是进行宣传法制教育的生动素材,档案特有的原始记录性使其具有不可抗拒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法制档案能够形象而直观地反映法制历史上的人物和事件,利用它作为法制宣传活动的素材,能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更加生动、形象、真实,以达到警示后人,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减少社会犯罪的理想效果。
二、关于知识产权法
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在各国普遍获得确认和保护。2005 年,中国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同时中国政府也不断地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从中国立法现状看,知识产权法并不是一部具体的制定法而是一个学科概念,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本文选取《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例。
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中“档案”相关用词分析
档案与法律的关系密切,法律领域的档案意识自然高于其他社会领域,表2 是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中与档案相关用词的统计分析,如表中所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中,“档案”一词仅出现一次,而“文件”一词出现27次,“材料”一词出现4 次,“资料”一词出现12 次,“文书”一词出现1 次,详细分布情况见表。
在档案学中,档案、文件、材料、资料、文书是联系密切却又互相区别的概念,在实际使用中很容易被混为一谈。知识产权法中,有不少与档案含义相近的词,并没有具体分析就使用了相近词取代了“档案”一词,下文将举例具体分析。
1.文件。文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文件包含档案,狭义上的文件和档案是实存形态上的转化关系,西方学者提出的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中表明,文件在过了现行阶段以后,如果仍有查考、凭证价值则归档保存即形成档案,若无保存价值则被销毁。
《商标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具体分析可知,这里的“文件”是指商标注册申请成功以后的文件,显然已经过了现行阶段,存在的意义仅在于其查考、凭证价值,因而已进入档案阶段,这里用“档案”一词更妥;第二十六条中,“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这里的“证明文件”指的就是因具有凭证价值而被保存的文件,即档案。
《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文中所指的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简要说明,均过了现行使用的阶段,现在行使的是凭证价值,因此,后面的“文件”一词应改为“档案”。
同样的情况还存在《专利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六条、二十八条、三十条等。
2.文书。文书指公文、书信、契约等,文书作为狭义文件的一种,与档案的关系也是实存形态上的转化关系,并且在档案大家族中占据主导地位。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文书都能转化为档案,只有原始记录性强、查考价值高的文书才能转化为档案,档案的实存形态也并不都是过去的文书,还有大量非文书类的原始记录。另外,二者的本质也不同,文书虽然也有原始记录性,但它并不是制成文书的目的,文书本质上是人们处理、解决现时事务的工具,主要在空间上传播,而档案的本质则是社会活动的原始记录物,目的是要在时间上传递。
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中,“文书”一词仅出现了一次,《商标法》 第六章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这里的“文书”并不特指已经交易以后的,转化为查考价值的文书,因此,笔者认为,这里的“文书”一词使用并无不妥。
3.资料。资料在现实中与档案的关系最为密切,因此人们常常将两个概念混为一谈,尤其是常将档案称作资料。这两个概念外延有大面积重合,且资料的外延要大于档案。但其内涵上的区别也很明显,凡是对人们研究、解决某一问题有价值的所有相关信息都可成为资料,而档案则没有资料的动态性。
《商标法》第七章第六十二条,“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这里所指的“有关资料”是指类似合同、发票、账簿等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是在当事人创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第一手资料,已经过了现行期,已经转化为档案,这里用“档案”更合适。同理,见该法第六十三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章第十七条。
4.材料。材料的含义有两种,一是指可供制成成品原料,二是资料,可供参考或作为素材的事物。
知识产权法中,“材料”一词出现4 次,其中,《著作权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这里的“材料”即含义中的第一种意思,可供制成成品的原料,因而在这里的使用是得当的。其他三次“材料”的出现分别在《著作权法》第二章第十四条、《商标法》第二章第二十七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章第十七条,所使用的“材料”都是含义中的第二种意思,即“资料”,并且这里的“资料”都是指当事人在创造、发明、创造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原始性的文件,完全符合“档案”的定义,使用“档案”一词更为妥当。原文如下,“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法学家徐国栋曾经说过“欲治法学,必先治语言学”,在斟词酌句甚为严谨、准确的法律中尚且如此,社会大众的现实生活中更可以想见了。档案相关词汇的使用不当,用相关词汇代替档案一词,这一社会现象折射出的是整个社会的档案意识亟待提高。
《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人们的档案意识有所增强,但总体上看依然淡薄,与档案事业的发展不相适应,影响了档案价值的充分发挥和有效利用。上文中所述的现象,就是很好的例证,很多人对档案、档案工作缺乏足够清晰的了解,因而在实际生活当中未能档案与文件、资料、材料等相关的概念明确区分,常常混为一谈。
社会档案意识的提升不是一蹴而就的, 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推进的过程。档案工作者要抓住时机,利用各种渠道扩大档案及档案工作的影响,从根本上引起人们的关注,使得公众能够详尽地了解和认识档案,懂得主动利用档案,只有这样档案意识才能够成为大众文化意识领域内的组成部分。不断地提高社会档案意识,使档案真正为社会所用,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使档案工作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添砖加瓦、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摘要:档案与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密切相关,档案凭借自身原始记录性在法律领域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地位,法律的日趋完善为档案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但即使在用词严谨、准确的法律中,“档案”相关词汇使用的准确度仍不尽如人意,由此折射出整个社会的档案意识亟待提高,本文以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为例,分析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中与“档案”相关词汇使用的准确性。
关键词:档案,法律,档案意识
参考文献
[1]冯惠玲,张辑哲.档案学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S],19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S],198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S],1983.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S],1993.
15.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 篇十五
1、您现在所在年级?
A大一B大二C 大三D大四
2、平时您主要从哪些渠道了解法律知识?
A平时不怎么关注,日常生活用不到法律B自己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
C学校设一些法律基础课供我们学习D有时从电视、报纸等上面了解
3、您觉得了解法律基本知识对我们有意义吗?(多选题)
A意义不大,可以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地方太少了
B有意义,但是我基本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C没有,法律离我很远。我们还没有进入社会,以后再了解也不迟
D有,法律常常帮我解决实际问题
4、您觉得下列哪几部法律与我们日常生活关系最大?(多选题,最多选五个)
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刑法□公司法□劳动法□
继承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险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5、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的最低法定年龄是:
A14岁B 16 岁C18,因为18岁就成年了D不清楚
6、当您做暑假工作或者做兼职时,您会主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多选题)
A会的,合同能防止公司违约,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B合同是用人单位单方面拟定的,签不签无所谓
C这取决与用人单位是否有书面合同,如果他们要求口头签订合同,我也会同意
D合同签不签影响不大,只要我工作了,他们敢不给我报酬,我就打官司
7、您如果很需要买手机,碰巧碰到有人拦着你向你卖一部非常便宜,但可能来路不明的二手手机,您会买吗?
A会,手机便宜实惠,反正不是我偷的B不买,否则等于隐藏赃物,会受处罚C手机可能是偷的,还是别贪小便宜了D不买,并打电话向警方反应
8、您刚刚认识的一个朋友,向你借一千元钱,您决定借给他,但您会让他写借据吗?A看哪个人的人品,要是感觉很诚实不写也行B不写,反正都认识,他还能不还钱C写,万一他不还钱,借据是不可少的证据D不写,朋友之间写收据伤感情
10、现在法律加大了饮酒后驾车处罚的力度,您知道现有的法律怎样惩罚酒后驾车吗?
A罚点钱,没大事B拘留几天而已,影响不大C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
D、一年内有前次因醉酒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11、当您权利受到侵害时,您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B自己解决,上访或者打官司太费时间C找自己的亲属,以暴制暴D感觉很委屈,但无能为力
12、您去超市或者其他地方买家电时,对方不给您开发票,您会不会坚持索要发票?A会,发票能促使那些企业纳税B会,可以凭发票来退换商品
C不会,要不要发票与我们消费者没太大关系
D如果对方提供其他优惠政策,譬如给商品达一定的折扣,那么不要发票也行
13、现在人们习惯于网上购物。如果您在某网站买了一套化妆品,使用后发现不但没有护肤功能还损害了自己的肌肤,您会怎么做?(多选题)
A没办法,东西已经用了不能再退了B坚决退货,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C给那个网站出个恶评出出气D去有关部门做鉴定,要求商家赔偿精神损失
14.若学校饭堂有在未通知学生的情况下擅自提高饭菜价格,您会采取什么措施来对待
A.向学校有关部门甚至物价局反应情况B.提出抗议,并通过发动罢食等活动来表达不满
C.饭堂菜本来就比较便宜,只要在承受范围之内提价还是可以接受的D.随大流,无所谓
15、您觉得通过法律途径您的权利有多大可能得到维护?
A 30% ,法律根本不会注意弱势群体的权利B 40%,官官相护,有钱能使鬼推磨
C 90%,法律越来越公正了D许多问题根本不能用法律解决
16、您觉得现阶段我国应该从哪些方面让遵纪守法和维权意识深入人心?(多选题)A多组织法律讲座,普遍法律知识B 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
C让法律深入农村基层,使普通民众学习法律,并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
D多建设一些维权渠道,让维权更简便
17、你认为大学开设的法律基础教育课要如何上,才能取得提高同学们法律素养的效果?A尽可能介绍能解决社会生活的法律法规B从案例中说明相关法律理论
C按照教学大纲粗略将一下就行D这门课与日常学习生活无关
18、您尝试过用法律维护您的合法权利吗?
A没有过,感觉应该太麻烦B没有碰到过权利受到损害的情况
C打官司,请律师太麻烦,自己解决简单D不知道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9、您认为当我们维权时,有时法律的公正性没有实现的主要原因是?(可选两项)A法律本身没有足够多的权威B一些司法机关收受贿赂导致办案不公C我国权利机关和司法机关相互制约,司法机关的工作没有自主性
D当法律没有实现公平时,大多数人没有再上诉,选择忍气吞声
20、您认为对法律的执行哪些监督是最有效的?(单选题)
A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舆论监督B法律在执行过程时更加透明,让公众参与进来C加大人民群众监督D设立一个专门的监督和调查机关
16.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 篇十六
调查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紫金山公园
调查的目的:
通过对当地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调查方法:通过派发问卷和现场问答方法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此次调查的结果说明,居民的法律意识比较弱,从数据上看,主要是老年人和青少年居多,他们没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许老年人觉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烦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问题,也有可能受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影响,而中年人的误区在于他们认为权利比法律有用,在此问题中虽然有半数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事实上,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强,但是关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关乎到自己今后的发展,大家自然而然就会认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动物,谁不会为自己谋利益,谁不希望今后的路能够更加顺利,这也是人之常情。
调查结果分析
居民总体的法律实用意识弱于法律权利意识,而造成这种局面产生的原因,我认为是传统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些人面对问题还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的观念。对于与自己洗洗相关的日常行为,而且很多青少年还有这武力解决的观念,不能理性的处理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点;
(1)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在对现行法律的要求上,他们通过生活实践和普法教育的开展,逐步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现行法律评价上,尽管多数人的评价是感性的,但他们一般都能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能够应用相关法律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上述积极态度相反,由于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表现在他们对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从而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更有甚者,即使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违法之举,他们也不去检举、控告,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求得“消除”后顾之忧,从这方面讲,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2)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建国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权利意识才刚刚苏醒。首先人们对权利的认识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人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制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次,人们对权利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权利的主张范围在不断扩大。近年来诉诸于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这表明人们已习惯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救济方式。近年来,关于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案件的数量增长也表明了权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权利意识还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意识、民法和经济法意识弱于刑法意识、程序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等。
关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建议:
一、首先要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团加查县委按照县综治工作精神,结合实际从五方面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一是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引导青少年自觉投身社会道德实践,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的模范,为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发挥作用。二是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树立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的坚定信念。利用升国旗、唱国歌、在国旗下宣誓、在国旗下献词等形式,陶冶广大青少年的爱国情操。三是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同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有机结合,加查县专门为各中学、完小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通过法律途径反映青少年的呼声,解决他们的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团加查县委经常组织团员青年运用法律武器,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净化市场监督活动,净化校园文化环境。同时,积极抓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五是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同加强务工青年的教育管理有机结合,加强了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对务工青年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文化、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水平,围绕工资、工作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加强执法,做好维权和服务工作。
二、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
回顾15年的乡村普法历史,我们发现,乡村普法是在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下运行的,通常采用的是福利引导型模式,即国家组织人员、资金开展普法,调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引导农民逐渐习惯依法规范自己的生产生活。这其中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说法、新闻调查、解释新法等形式,缩短农村与外界的时空与心理距离,潜移默化地促使农民变革思维和行为方式,最终使法制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三、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反思
通过调查显示居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整体看来有一定的提高,但个别看来还是十分淡薄的,这就表明有关部门普法的工作做的还有不足之处,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部分居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因此,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育方法,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进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识得的到加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真正把农村这一块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
四、法律进养老养老社区,退休的老年人更是不可或缺的资源。
法律进养老社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大量离、退休人员又归入养老社区管理,使养老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同时,他们又是我们普法工作的重要资源,因为养老社区内存在着各种矛盾和纠纷,事关养老社区稳定的大局。我养老社区成立了老年法制宣讲团,将法律进养老社区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人民调解工作是关系到每个养老社区、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因此,养老社区法律服务要把这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养老社区法律志愿者宣讲团就要在加强养老社区调解委员会建设、以及协助调解养老社区内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等方面当好顾问和助手。调查体会
为期7天的社会调查终于结束了,关于对郑州市金水区居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调查报告,虽然它的时间很短,但我很匆忙,很辛苦,但是我初步了解到了笔记本电脑我国法律的一些知识,让我知道了怎么与他人进行交流与沟通。经过这次社会调查,我真的受益很多,看着我们准备好的调查问卷呗全部填完,也多少有些成就感。
通过这次问卷,我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首先,问卷的制定要有针对性,问题的设置要便于被访者接受。同时,要采用询问的方式,他答,我记录。然后,问卷时要热情客气,问卷后要表示感谢。最后就是问卷的整理工作,数据要准确,客观做出分析,评估。
17.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 篇十七
要培养大学生的懂法、守法、护法意识就要根据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 采用课内外、校内外相结合、相互补的方针政策把知识与事实相结合, 使法律观念深入人心。教师在上课时应该理论联系实际, 采用以案说法、解法、法案相结合的方式教学, 并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 以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律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让大学生知道什么是法律允许做的, 什么是法律不允许做的, 自觉地按照法律模式规范自己的行为, 做到懂法、守法。
与此同时, 还要将权利与义务的观念传授给学生, 让他们知道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要想获得权利就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反之, 自己履行了义务就能得到相应的权利。所以, 大学生在学法的过程中也要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 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这是自己的基本权益;在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 也要尊重别人的合法权益, 要时刻铭记并自觉履行自己对他人、集体以及社会应尽的基本义务。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实现大学生法德同步发展
法律与道德从根本上具有一致性, 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学校应将法律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 通过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来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还没有成熟, 这就很容易受到社会中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 比如社会中出现的暴力、色情、拜金主义等, 这些都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威胁, 甚至可能误导学生走上犯罪道路。这就需要学校加大对学生的正确引导和思想道德教育, 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 学会分辨是非, 认清糟粕与精华, 明晰权利与义务, 兼修法律与道德。
三、注重心理健康教育, 奠定大学生学法心理基础
现如今高素质犯罪的案例逐日增加, 大学生犯罪更多的是因为法律观念匮乏, 法律意识贫乏导致的, 那么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是因为学校没有重视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大学生普遍存在意志力薄弱、情绪不稳定、情绪消极、心理障碍等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学校要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卫生教育, 从而帮助他们克服不良情绪的消极影响。这种不良情绪主要来自于学生进入大学后, 环境、生活、人际关系的改变让他们无从适应, 又要面对各种的压力, 比如就业、经济、学习等。心理较为脆弱的学生就会适应不了, 严重的还会有心理障碍, 极容易对法律产生抵触情绪。若学生的压力得不到正确的释放和排解, 随着时间的累计很可能以犯罪的方式释放出来。因此,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学校应设有心理咨询机构, 开设心理学相关课程, 让学生通过学习正确地看待压力、释放压力, 从而避免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加强证据意识教育, 提高大学生合法维权能力
造成大学生证据意识淡薄的原因关键在于我国的法律文化和历史传统所带来的影响。人际交往中, 人们往往只注重关系和人情, 同学之间互相借钱, 碍于情面, 不打借条。如果对方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还钱, 那就有理说不清了。所以, 一定要加强大学生在生活中收集证据的意识。与此同时, 还要加强大学生保存证据的意识。证据不但收集比较重要, 保存也同样重要, 只收集不注重保存的话那收集的意义就得不到体现, 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便不能讨回公道。如要保存各种借条、经济来往中的通话记录、银行的转账凭证等。这些都是维护自身利益的证据, 一旦丢失, 在打官司时就会有败诉的风险。所以, 加强大学生保存证据的意识是非常有必要的。需要注意的是在收集证的过程中, 学生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 而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即学生要知道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什么事请是不可以做的、什么事情是应该做的, 从而自觉地守法、护法、用法。
五、结语
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刻不容缓。社会、家庭、学校应共同努力, 通过普法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证据意识教育, 增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 使之学会用法, 自觉守法, 提高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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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诚信意识的调查问卷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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