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汇报

2024-09-05

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汇报(共9篇)

1.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汇报 篇一

2013年度 “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总结

(以下称“我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信为本,铸就品牌,优质服务,赢得市场”的宗旨,追求为客户创建一流满意服务,真正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竞争,在市场中找准了自己的位置,获得了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和充分依赖。

我公司自被认定为市“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后,一直将信用管理工作作为公司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坚持开展,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我们深知“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企业的信用资质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标签。我公司始终坚持以诚为本,以信迎客,几年来通过不懈的努力和认真的工作得到了广大客户的积极评价和充分信赖。

在2013年度,我公司进一步强化了对信用、合同工作的组织管理,由公司总裁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公司总裁办具体负责审批核查。公司所有的经济合同,均需由公司总裁办参与洽谈、起草,重大合同报公司总裁审批,最终,由总裁审批签订。杜绝了在合同、信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职责不清、职权不明的问题。在合同协商过程中,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员做到严把法人资格关、个人身份关、合同条款关、履约能力关、资信等级关、担保能力关,严格按照公司的经营范围对外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做到了合同、信用管理工作“零失误”。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做到每年至少一次的培训计划。

“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是企业立于不败之源,是开拓创新之基,是企业久战沙场而不销声匿迹的根本。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坚持诚信为本,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做到诚实守信、事实求实,做到安全第一,做到质量第一。如今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企业的信用度越高,证明能够诚信经营,对企业扩展、联系业务有很大的好处,提高了企业形象。我公司对信用、合同工作还不够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更加努力、更加完善。

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0日

2.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汇报 篇二

2010—2011年度“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证书

据了解, “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活动由上海市工商管理局主办, 自2003年启动开始, 每2年举办1次, 从合同管理水平、合同履约能力、合同履约状况和企业合同社会信誉度等4方面对上海市的重点企业进行评定, 是目前上海地区最权威的企业诚信标准。瀚艺集团自2003年荣获首届“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来, 一直将合同的管理和企业信用的持续建设放在企业运营的重要地位, 无论对外业务合同还是内部人事合同, 瀚艺法务审计中心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在市场和社会各界树立了“守合同、重信用”的良好形象。

此次荣获上海市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不仅代表了瀚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中拥有良好的信誉度, 代表着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对瀚艺诚实经营信誉的认可, 更代表了瀚艺在企业诚信领域持续经营的坚强决心。

3.守合同重信用情况报告 篇三

***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是*******企业,属国家中型企业。现拥有资产总值***余万元,厂区占地面积***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国内先进的机械加工、冲压焊接及铸造设备***余台。公司现有员工***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人,下设四个分厂、分公司和一个合资企业——***公司、***厂、***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二***年完成工业总产值***万元,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实现利税**万元,其中利润**万元。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于2001年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国际认证。

多年来,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总经理任合同领导小组组长、各部门及分厂负责人为成员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审批、制定和合同管理制度的修改,解决合同订立履行中的重大问题。并设立了法律顾问,具体办理合同的审查、签订到履约完毕直至档案建立的全过程。在公司内部形成了各部门合同的草签、评审、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法律顾问审查,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最终审批、专职合同管理员存档的严密的合同管理网络。

自**以来,十分重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合同管理制度。制订了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其中对合同的订立依据、合同的评审、合同的签订、管理、履行、过程控制、违约责任、纠纷的处理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努力营造企业的诚信文化,使诚信意识深入人心,将诚实经营的理念,融入员工的潜意识中,从诚信是生存之本的高度来认识诚信的重要价值,对企业的每一个组织系统、每一项活动、每一个员工进行诚信管理,特别是高层管理者之是树立诚信意识,建立一套“以诚为本”的企业文化。我们公司与***厂的合作,当初是从第一批合同仅一个制件做起,月合同额仅为**元,但是我们非常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项目班子,从产品的设计、制作到包装运输都制订了详细的质量工艺标准,保质保量地按顾客要求时间及时供货,有时半夜12点钟用户打电话说需要送货两件,我们便立即按排专车在2小时之内送到,做到了24小时全面为顾客服务的承诺。由于我们过硬的产品质量、诚信的经营理念,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的得力实施,赢得了用户的信赖,***厂在对我公司进行二方评审后,直接纳入一级合格供方。双方的业务量也逐渐扩大,***年达到***万元。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公司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重点抓住以下几个环节:在合同签订前,按照合同签订工作流程,首先由合同管理机构及合同管理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认真、细致的洽谈,全部合同条款双方达成共识后,形成合同草案,然后根据《合同评审控制程序》规定的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分厂对相应的合同条款进行评审,以确保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然后将正式合同文本报领导签字后,合同方可盖章生效。合同生效后,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让企业的每项业务都紧紧围绕合同履约这条主线开展工作,同时对合同的实施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企业签订书面合同金额占对外经济往来总额的86%,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率达100%,合同履约率达100%,至今未发生一起因合同争议而引起的经济诉讼案件,也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井然有序。

近年来,公司在市场开发方面围绕创新经营,实施合作经营战略,靠联合谋发展,按照靠大挂强的公司方针,紧跟大企业的发展步伐,抢抓市场机遇,坚持以“巩固老客户、开发新用户、搞横向开发与联合、全方位参与竞争”为工作思路,坚守“质量第一、用户至上、恪守信誉、竭诚服务”的企业宗旨。加快结构调整、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步伐,大力推行技术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以夯实基础管理为切入点,在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改革创新上寻求突破,重点加强业务培训及合同管理,全面按照ISO9001:2000质量体系《合同管理及评审程序》要求开展工作,提升了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产品链发展模式。与*厂、**集团、**集团、***、**集团、**集团、***厂、***公司等国内众多厂家建立起稳固的业务合作,赢得了用户良好的信誉。对外经济往来,除即时清结外,均按合同制度签订了书面合同或协议,近几年合同履约率达到100%,无因我公司原因终止合同败诉及违法行为。为企业赢得用户、占领市场铺平了道路,开创了快速发展的大好局面。

在今后的“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及企业诚信建设方面,我们将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合同管理培训,让更多的员工参与到企业的诚信建设中来。我们将联系法律专家、合同管理专家来企业授课,搞知识讲座,集中时间参加学习,争取培训更多的合格合同管理员;二是积极向“守合同、重信用”高标准企业看齐,针对本企业的情况,认真地自查与整改,继续从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和日常诚信管理工作入手,领导员工齐重视,开展积极有效的工作,使“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并不断完善和提高。

***有限公司

4.同发守合同重信用总结报告 篇四

多年来在县工商局的领导下,我们公司“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有了健康稳步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概括的说,企业信誉得到了推进,企业信用形象得到了改善,企业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提高,企业效益的增加得到了促进,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得到了增强。为进一步总结经验,使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顾客至上,信誉第一”为宗旨,以诚为本,恪守信用,为广大顾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重视商业合同管理水平,本单位所有的重要合同,一般都召开领导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并按照分工,由主管领导亲自审定合同,亲自签字,连合同的履行,一直负责到底。几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培育诚信服务文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力的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

1.建立了健全的诚信服务管理制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为把诚信服务贯穿到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和发展战略之中,更有效的管理合同,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合同管理员。并出台了《天津市同发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起草和签订、审查批准、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合同台账设立、登记及统计分析、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合同纠纷的解决办

法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加强培训,强化诚信意识

企业领导带头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法规知识,注重运用合同手段改善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3.能够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率、履约、履约率、合同纠纷发生率等能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

4.公司订立的合同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遵守诚信原则。

6.企业再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纪守法。

诚信是立业之本,诚信是兴企之源。几年来,通过精心打造诚信文化,公司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巩固了立业建工在市场上的低位,企业不仅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我公司将继续以诚信促经营,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度和知名度,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社会和企业创造更好地经济效益,现特申请“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特此报告。

天津市同发商贸有限公司

5.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汇报 篇五

1、开业已满三个会计;

2、有符合本行业和本企业特点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和信用管理制度;

3、企业信用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4、企业无失信违法行为和受处罚记录;

5、无经营性亏损,经济效益较好;

6、具有有关企业信用评级中介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的信用指标系数申报相应的省、市、县三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对有资质规定的行业企业,申报时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二、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给申报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4、有关企业信用评级中介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证书;

5、本企业上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企业所具有的行业资质等级证书;

7、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和专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复印件;

8、申报上一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需提交已经认定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

9、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企业信用的证明材料。

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考核标准:

(一)一般标准:

1、企业坚持“信用至上”的经营理念,企业各级领导有较强的信用责任意识和信用义务观念,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能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2、企业设有信用管理机构,有具体分管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信用管理工作已列入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信用管理机构职责基本到位。

3、企业信用管理机构配有法律意识与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企业信用管理人员同时具有管理与监督的职能。

4、企业具有根据本企业授信决策和信用政策制订的各项信用管理制度。包括:法律法规学习制度;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合同签订、履行与变更、解除制度;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应收帐款与商帐追收管理制度;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

5、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规范严谨,条款完整,台帐齐全,履行完毕的合同资料能及时按规定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6、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二)量化标准:

1、企业对外所签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依法变更、解除者外,合同履约率应达到95%以上;

2、近三年来,企业的总产值、销售额、纳税额和净利润同比应有所增长,无因不正当理由出现的亏损;

3、近三年来,企业应收款和应付款总额同比应呈现出负增长态势;

4、企业没有因失信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和诉讼(仲裁)败诉的记录;

5、企业无因自身主观故意失信而被法院、仲裁机构认定的无效合同和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案查处的违法合同。

四、认定的工作程序:

1、申报。

企业自主申报提交书面申请并郑重承诺所提供的数据与资料、事迹真实无误;

2、推荐。

申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其所在的行业协会作为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数据、资料和事迹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3、受理与初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同级企业信用管理协会负责受理申请和初审工作。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企业信用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填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登记表》。同时,在企业信用数据库中查询申报企业的信用记录,向同级相关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书面公示征求意见。

对初审符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标准、信用数据库中无不良记录、有关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公示期限内无异议的企业,受理申请的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应作出明确肯定的推荐意见,并指导企业填写《企业信用评价信息表》。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由企业信用管理协会退回其申报材料并说明理由。

对初审不符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标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因失信违法而被有关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处罚(或判败诉)一次的企业,受理申请的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在查明情况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不予推荐的通知”,并退回其全部申报材料。

4、信用评价与考核。

信用评价与考核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企业信用管理协会联合组织进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可委托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单独进行。

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由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推荐,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推荐审核小组负责组织考核验收。

五、认定与命名

1、对依照规定程序进行信用评价达到应有分值并公示合格的申报企业,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应在签署同意推荐上报的意见后,报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企业信用管理协会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标准的,及时作出同意认定和命名的决定。对有疑义的,重新进行信用评价和考核。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决定认定和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誉证书和“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牌匾。

对需要由人民政府命名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推荐上报。

4、各级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应根据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命名决定,在有关省级报刊上发布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命名公告,努力提高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社会知名度。

●内资有限公司质押股权的冻结变更登记手续

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出质的,有限公司、出质人、质权人应当先按照《担保法》第七十八第三款的规定,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规定,办理好股权质押的相关手续,并应将该股权出质的记录记载于股东名册。

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生效后,方可向该公司的登记机关的合同管理部门申请冻结质押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一、申请冻结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出质人、有限公司、质权人共同签署的关于质押股权冻结变更登记的申请书;

(二)记录股份出质情况的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有限公司公章);

(三)质押合同。

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有限公司、出质的股东及质权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出质股东在有限公司的股份数量及金额,出质的股份数量及金额;

(三)该股权质押业经全体股东同意的承诺;

(四)关于冻结出质股权变更的具体期限;

(五)在股权质押冻结期间,有权提出解冻股权变更的具体申请人。

二、合同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书式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按照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管理警示和风险预警制度》的规定,将该受理信息及需冻结的股权数量及冻结的具体期间作为二级警示第三项,记载于企业警示库。

不具备实施警示管理条件的,不受理。

6.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汇报 篇六

蕉城

1、宏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福建闽东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3、福建春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4、宁德市民安安防有限公司

5、宁德市食为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6、福建浚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7、福建省峻山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8、福建省金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10、福建省宁德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福建白莲花涂料有限公司

12、德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福建元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宁德市绿宝农业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东侨

1、福建省良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福建省金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福建誉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宁德市昌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5、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6、宁德市印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宁德市天河金森商贸有限公司

8、福建裕能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9、福建宁德卫发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10、福建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福建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2、福建万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日昌(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14、宏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5、江山(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福建金永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7、卓辉(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宁德市星宇科技有限公司

19、福建省东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福建逸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1、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22、国丰(福建)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23、国丰(福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4、安发(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5、福建天汇传媒有限公司

26、宁德市夏威食品有限公司

27、宁德市宁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福安

1、福建鑫颀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福建华大电机有限公司

3、福建九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福建新味食品有限公司

5、福建格尔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6、福建顶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7、福安市昌运种植专业合作社

8、福建华粤食品有限公司

9、福建恒祥食品有限公司

10、福安市坦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1、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

12、福建省创意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13、福建省兴旺茶业有限公司

14、福建福安闽东亚南电机有限公司

15、福安市宇星酒业有限公司

16、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通达装饰广告公司

17、福安市万宝针织制衣有限公司

18、福建省白马船厂

19、福安市千紫驿贸易有限公司 福鼎

1、福建省广福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2、福建省裕荣香茶业有限公司

3、福鼎康来颜茶业有限公司

4、福建天然茶叶有限公司

5、六妙白茶股份有限公司

6、福鼎市福来轩茶产业有限公司

7、福鼎市钱盛食品有限公司

8、福鼎汉仪楼茶业有限公司

9、福建鼎白茶业有限公司

10、福鼎市腾宏水产有限公司

11、福鼎市绿盛果蔬专业合作社

12、福建三横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13、福建新凤贤食品有限公司

14、福建省君安工贸有限公司

15、福建省太姥邱记食品有限公司

16、福建省福鼎市大顺物流有限公司

17、福建省建荣建筑有限公司

18、福鼎市雅香茶业有限公司

19、福鼎市昌泰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20、福鼎市弘祥茶业有限公司

21、福鼎市原香茶业有限公司

22、福鼎市三丰船用挂桨机有限公司

23、福鼎市富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4、宁德市晶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5、福建春晖贸易有限公司

26、宁德市正源商贸有限公司

27、宁德市方圆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28、宁德市金螳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9、宁德市鸿皓贸易有限公司 30、福建瑞达茶业有限公司

31、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2、福鼎市通达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33、福建方舟石油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古田

1、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2、福建省古田县华德美菇品有限公司

3、日出东方装饰净化工程(古田)有限公司

4、古田县吉发食用菌有限公司

5、福建省古田县武豪食品有限公司

6、古田县蓝溪红酒业有限公司

霞浦

1、宁德市金都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2、福建盈瑞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宁德市瑞福贸易有限公司

4、福建宁德市蓝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宁德市怡然传媒有限公司

6、福建省霞浦县众源机械有限公司

7、福建皓大工贸有限公司

8、霞浦县海津食品有限公司

9、福建闽客工贸有限公司

10、福建丰瑞不锈钢有限公司

11、福建鑫磊工贸有限公司

12、福建溢源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13、霞浦县淳盛农民专业合作社

14、霞浦县汇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周宁

1、福建省闽绿立体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福建省苏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周宁县华兴茶叶有限公司

4、福建省周宁县绿立茶业开发有限公司

5、福建省碧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寿宁

1、福建通达石雕工艺有限公司

2、寿宁县华兴竹木工艺品厂(普通合伙)

3、福建省卓诚典当有限公司

4、寿宁县平溪景源加油站

柘荣

1、中食北山(福建)酒业有限公司

2、宁德市德翔僧服有限公司

3、福建贝迪药业有限公司

4、福建了尘僧服有限公司

5、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6、柘荣县梵林僧服有限公司

7、福建省闽东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

8、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屏南

1、福建省大森万安竹木制品有限公司

2、屏南县鸳鸯湖旅行社有限公司

3、屏南县鸳鸯溪旅行社有限公司

4、福建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秋田农牧(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7.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汇报 篇七

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诚信山东”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守合同重信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企业信用协会对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和信用状况的评价。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凡自愿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并做出成绩的,均可申请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第三条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包括省、市两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企业信用协会(以下简称“省级认定机关”)认定;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企业信用协会(以下简称“市级认定机关”)认定。

第四条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实行自愿原则。认定机关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对申报企业进行严格核审。认定数量的分配,参考地区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等状况。

第五条认定机关积极吸收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评估中介机构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工作,充分发挥其行业管理和信用评价技术优势,提高“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质量,增强评价的科学性。

第六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每年认定一次。每年4月30日前为申报期,12月31日前认定。认定机关在认定前,通过业务培训、行政指导等方式,对申报企业进行培育。

第七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作为企业良好信息录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库,在办理年检、变更登记、抵押登记以及日常巡查等方面给予便利。

企业在刊播广告、商务谈判和招投标时,可以出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作为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证明。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八条 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条件:

(一)企业领导人法律意识强,重视和支持合同信用管理工作。企业领导人重视企业信用文化建设,有一定的合同信用管理知识,重视和支持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信用状况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企业有合同管理机构,有取得《企业合同签订管理培训证》的合同管理人员,有系统、完善、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

(三)企业依法签订、履行和管理合同,依法解决合同纠纷。企业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格式合同没有违法或不公平条款;所签合同条款齐全,内容合法;除不可抗力、对方当事人违约以及依法变更、解除外,所签合同履约率达到100%;能够运用行政调解和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自觉执行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合同档案、台账保存完整,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四)企业履约能力强。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销售(营业)增长率等财务指标,均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

(五)企业信用管理规范。企业有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了完整的客户信用档案,确定和使用客户风险评级和授信额度,建立和落实应收账款催收和债权管理制度,在重大经济活动中能够积极使用征信报告、信用评级等信用产品。

(六)企业社会信誉良好。企业能够保障员工权益、消费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依法纳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近两年无违法记录。

(七)企业应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用分类监管中的守信企业(绿牌企业)。

(八)志愿加入市企业信用协会并严格遵守其章程。

第九条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设立时间一般在五年以上,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咨询服务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酌情降低),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建筑施工、装修、设计等实行资质管理的企业,应具备中等以上资质;

(二)企业近三年内在银行、税务、质监、劳动、环保等社会责任相关部门均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企业是连续两年以上的市级“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省局直接登记注册的企业除外);

(四)企业志愿加入省企业信用协会并严格遵守其章程。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十条申请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初审合格并征询企业住所地工商所意见后,向市级认定机关推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可直接向市级认定机关申报。

第十一条申请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由市级认定机关初审合格后,向省级认定机关推荐。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由企业所在行业协会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向省级认定机关推荐;没有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直接向省级认定机关申报。

第十二条申请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呈批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合同签订管理培训证》复印件;

(三)合同管理、信用管理制度;

(四)最近两个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申请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除提交第十二条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交《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第十四条认定机关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申请;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经过重点培育后,由认定机关参照《山东省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由省企业信用协会另行发布)组织核审。

第十五条对核审合格的企业,通过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15天。对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企业,经核实属实的,取消其认定资格;没有提出异议的企业,提交认定机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委员会通过后,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颁发牌匾、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于每年2月至4月份向认定机关申请年审,年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报告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四)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省级认定机关可以委托市级认定机关对其辖区内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年审。

第十七条年审合格的,由认定机关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上加盖年审合格戳记;不合格的,公告予以撤销。

第十八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的,可向认定机关申请换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第十九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机关随时撤销其称号:

(一)申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有合同欺诈行为的;

(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的;

(四)企业被吊销的;

(五)因其他原因,已不再具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条件的。第二十条被撤销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由原认定机关予以公告。被撤销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5日内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牌匾送交认定机关或其委托的机关。

第二十一条假冒“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者企业被撤销“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后仍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二十二条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机关要有计划地进行相关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其合同信用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认定机关要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宣传,不断提高其社会影响力。对在“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予以表彰鼓励。

第二十四条认定机关要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档案,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信用状况随时记录备查。

第五章附则

8.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汇报 篇八

用企业名单新闻资料

为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东莞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东莞市范围内“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按照《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规定,东莞市工商局对申报参加公示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征询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第一人民法院、市第二人民法院、市第三人民法院、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黄埔海关、市质监局、市检验检疫局、市旅游局、市中行、市农行、市工行、市建行和市广发行等19个部门单位意见,于日前公示了“广东省东莞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083家企业为2010--2011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常平共有32家企业通过审查(具体名单见附件)。接下来,东莞市工商局将对获得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

9.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 篇九

鲁工商合规字[2014]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企业自愿基础上,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及其他相关信用监管信息进行记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示企业”,是指经审查符合公示条件并通过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公示的企业。

第四条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机关,山东省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协同组织。

第五条 山东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受理和监督机关。负责对企业申请资料受理和审查、对公示企业投诉信息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是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示平台。

第七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遵循以下原则:(一)企业自愿参加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非终身制原则。第八条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其 他经济组织,凡符合公示条件,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并做出成绩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第九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采取集中公示的方法,两年公示一次。活动年的3月15日前为申报期,6月30日前公示。

第二章 申报企业条件

第十条 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设立时间应满五年以上,实行资质管理的企业应当具备中等以上资质等级,在同行业中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重视合同管理,信用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和信用(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经营理念,企业领导、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熟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较高的信用(合同)管理水平。

(二)企业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近两年在相关部门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三)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较广,企业规模及管理达到省内行业领先水平。

(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有比较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机制落实。

(五)合同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六)合同履约状况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实际履约率高。自觉执行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七)社会信誉好。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社会荣誉,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

(八)市(设区的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除外)。

第三章 公示活动程序

第十一条 公示活动按照企业自愿申报,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初审、推荐,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测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 企业申请公示,应向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也可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公示受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初审符合要求的申请企业登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公示,应提交以下书式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的《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材料。第十五条 申请公示受理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应采取材料审查和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申请公示企业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公示企业提交的《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是否一致。

第十六条 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受理机关应向内部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第十七条 内部征求意见无异议的企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向同级人社、环保、住建、安监、质监、税务、食药、人行、海关、法院、仲裁等相关部门进行函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的企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征求意见和函询。

第十八条 对经初审和征询意见无异议的申请公示企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示机关推荐。

第十九条 公示机关使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系统对申报企业进行测评。

第二十条 公示企业数量由测评分数和公示企业户数增长幅度两项指标确定。对符合指标要求的申请公示企业,公示机关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二十一条 公示机关向公示企业配发《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作为该企业上两个合同信用状况的证明。企业在参与与企业信用有关的社会活动和经营活动时,可以出示该证明。

第二十二条 按照本办法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两年后如继续申请公示的,只需提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方面的公示自查报告书和承诺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示机关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上公布监督电话,负责受理公示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公示企业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社会公众举报或投诉负责进行调查核实,由公示机关视情节作出处理。

第二十四条

公示企业发生下列行为的,在公示网站撤销其公示信息,收回该企业《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

(一)公示企业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示的;

(二)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故意违约或者有合同欺诈行为的;

(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的;

(五)其他原因已经不具备公示企业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 公示企业可以自愿申请撤回公示。公示企业申请撤回公示的,应向申请公示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交回《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公示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撤回公示申请书后15个工作日内,在公示网站对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予以撤回。

第二十六条 被撤销公示或申请撤回公示的企业,四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第二十七条 假冒公示企业和被撤销公示企业、申请撤回公示企业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义参加经营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二十八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向申请公示受理机关提交公示变更申请报告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核准后予以变更公示并换发更名后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第二十九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公示有效期内遗失公示证明的,应凭遗失公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向申请公示受理机关提交补发申请,经核准后由公示机关补发证明。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月31日。2008年8月12日颁布实施的《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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