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2024-07-25

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共16篇)

1.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一

对人民银行基层支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2009-10-17 14:18:03

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银行基层支行的社会形象和各项职能的发挥。近年来,人民银行基层支行紧紧围绕人总行提出的“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行业作风建设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影响其职能的发挥。为此,笔者结合人民银行基层支行工作实际,就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谈几点认识:

一、当前人民银行基层支行行业作风建设存在的缺陷

(一)在一些人民银行基层支行的工作中,存在实际内容少、虚假成份多。工作总结表功多,提出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少;制度喊在嘴上、写在纸上多,对违规处罚记在“账上”少的现象。表现出贪功务虚多、求实不足。

(二)目前人民银行基层支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仿效过去操作办法多,打造创新自身特色少。按照上级行部署抓的多,结合自身实际研究的少,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抓的少。行业作风建设虽然年年有部署、有安排,但在落实上显得虚浮,特色不足。

(三)随着人民银行职能的重新定位,一些职工在观念及知识更新上显得准备不足,对诸如反洗钱、征信体系建设、构建金融生态环境等新知识、新业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对诸如新运行的会计、国库、发行等系统的服务职能从了解到操作都不够熟,客观上不能够处理好服务与管理之间的关系,影响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知识守旧多,更新不足。

(四)目前人民银行基层支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从日常管理、评议到考核等各环节均由牵头的纪检监察部门单独完成,相关部门的整体联动不足,没有形成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没有真正延伸到每个工作岗位,渗透到每位员工的履职行为中,出现了单打独唱,联动不足现象。

二、当前人民银行基层支行行业作风建设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主体明确,部署到位。近年来,人民银行基层支行在上级行党委的领导下,注重党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总行、分行党委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责任主体,并将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促进了人民银行基层支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形式多样,措施到位。目前人民银行基层支行在抓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过程中,能够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对内坚持民主管理,实行行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对外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办事程序,限定服务时间,规范员工的从业行为,树立人民银行的良好形象。

三是注重效果,监督到位。坚持内外监督相结合,广开渠道,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每年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举报箱,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对涉及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工作环境以及遵章守纪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采纳,限期整改;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员工服务态度、承诺事项、文明用语等情况开展检查,对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是严格考核,落实到位。为促进人民银行基层支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加大考核力度,通过明察暗访、开展行业作风建设情况问卷调查,以及和被服务单位进行座谈等形式,掌握服务窗口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不满意或存在吃、拿、卡、要、报现象的职能服务部门建设考评“一票否决”制。

三、“创新”是目前人民银行基层支行行业作风建设的关健

一是创新理念,把握好行风建设出发点。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要以提升人民银行基层支行依法行政、优质服务、高效履职和树立求真务实作风为出发点,以制定一套好制度、构建一个好机制、培养一支好队伍、营造一种好风气作为工作目标,把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列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范围。要把“十字”行业作风建设贯穿于思想教育、内部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不断赋予新的内容、新的标准,逐步使行业作风建设系统化、具体化、标准化。

二是创新平台,把握好行风建设着力点。一要增强行风建设的针对性。要将“窗口”管理作为行业作风建设的重抓,防止道德风险,通过内控制度和各个业务部门工作规范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梳理分析各部门业务的风险点,以风险控制为核心,优化内控环境,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抓小事堵源头,防止干部职工特别是服务“窗口”的同志“触电”、“落水”。二要提高行风建设的实效性。加强行(下转第71页)(上接第69页)风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并抓好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到办事程序化、制度化。如职称聘用、先进评比、工资晋级、职务竞聘等职工所关心的问题,必须增强透明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杜绝暗箱操作。三要提高行风建设的权威性。上级行党委要把行风建设情况作为人民银行基层支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考核内容,形成一个科学考评机制。基层支行要结合自身情况把行业作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层层分解到部门,到岗到人,构建以岗位标准化管理为主线、行为规范管理考核和外部监督制度化为保障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长和其他行领导分工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积极参与,形成上到支行行长、下到普通员工,人人参与行风建设的格局。

三是创新服务,把握好行风建设关健点。一要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内审检查,督促全行员工树立服务就是效益,服务就是形象的观念,推行限时服务、承诺服务和办事公开,树立人民银行县支行的良好形象。二要根据新业务需要,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各项决策过程和各个业务环节都严格置于制度的规范之下。强化制度约束,坚决纠正有章不循,有令不止的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效。三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党课教育、警示教育、新业务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促进内部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行业作风建设有一个质的飞跃。

四是创新品牌,把握好行风建设结合点。一要做好行风建设与银企共赢、银政互信相结合。当前人民银行基层支行应把履行职能放在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开展窗口指导和道义劝告上,为地方经济发展“造血输氧”,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搞好“大合唱”。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拓宽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渠道,如举办金融产品展示会、银企对接恳谈会、引导客商看金融等活动,增进金融与企业、金融与政府的合作与交流。二要做好行风建设与提升区域金融服务水准相结合。人民银行的自身服务功能处于金融服务的中心地位,强化人民银行支行服务功能,关键是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在履行各项职能的过程中强化服务意识,寓管理与服务之中,不仅要服务于金融机构,还要服务于地方政府,服务于企业单位及广大社会公众。三要做好行风建设与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相结合。人民银行县支行不但要强化服务功能,还应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坚持依法行政,可以通过开通“行风热线”,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等方式,主动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交流和沟通,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人行内蒙古包头市中心支行 李建军 白俊梅

2.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二

第一, 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树立城乡统筹发展的观念。树立城乡统筹发展的观念就是要摒弃只重视城市发展规划, 轻视农村落后面貌改善的传统观念, 打破以往“三农”工作的传统做法, 打破以往乡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重视农业的发展, 重视民生的改善, 把农业的发展放在当地国民经济发展的大格局当中, 将农村的进步放在整个社会的进步当中, 把农民增收放在整个国民经济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当中, 通过不懈的努力, 逐步缩小城市与乡村发展的差距, 实现城乡一体化同步发展的目标。

第二, 发展现代化农业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农民富裕, 而增加农业的产出效益, 就是要发展现代化的农业。加强“三农”工作, 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也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

发展现代农业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工作, 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 符合当今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 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是提高农业生产力的重要举措, 是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产业基础。发展现代化农业的方法是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 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 用现代产业体系来提升农业, 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 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 提高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 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 就是改造传统农业, 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因此, 广大工作者在新农村建设工作当中, 务必高度重视现代化农业建设工作, 必须把建设现代化农业作为贯穿新农村建设整个过程的一项长期任务, 切实抓紧抓好, 不容松懈。

第三, 培养高素质的农民, 为实现新农村建设提供人力保证。建设现代农业, 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充分发挥农村的人力资源优势, 增加人力资源素质培训投入, 提高农村劳动者的基本素质, 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1.首先培育现代农业经营的主体。开展一系列的农业生产技能培训, 努力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同时制定各种激励政策, 吸引工商企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和各类人才来到农村创办农业企业。

2.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这是构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加强农村教育的师资力量等各方面的投入, 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增加农村文化事业投入,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改善农村的生活设施。

第四, 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保证新农村的和谐发展。新农村建设既要发展农村经济, 又不能忽视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要两手抓。这方面工作要健全基层的村民自治机制, 完善村务公开, 完善基层民主制度;还要举办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

推进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 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使农民转变落后的思想观念, 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通过新农村建设工作使农民有个新的精神面貌。

3.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三

关键词:刑事审判 调解 审判理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宽严相济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就是通过依法公正审判刑事案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化解社会矛盾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重要职责。在司法实践中,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就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刑事审判中,如何通过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也是刑事法官应当认真探索、实践和总结的重大课题。

1 牢固树立案结事了的审判理念

刑事审判工作与化解社会矛盾关系十分密切,但刑事审判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化解社会矛盾,而是需要刑事法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实际工作中做出应有的贡献。因此,要求我们刑事法官要树立正确的审判理念,要有大局意识,将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刑事审判的最终目标,也就是要牢固地树立“案结事了”的理念,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或者不潜心研究和评估每一起案件对化解社会矛盾可能产生的影响,将刑事审判工作简单化,一判了之。应当在正确的审判理念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智慧,精心审理好每起案件,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要积极地做好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争取化干戈为玉帛,最大限度地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核心是区别对待,目标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持国家长治久安,关键是要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特别要把握好从宽从严案件的区别,从严,要依法严惩,体现刑罚的震慑作用,有效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从宽,要依法宽大处理,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准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刑事审判案结事了的基石,是刑事法官把握刑事案件调解适用范围的前提。对于因生产生活、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事出有因、针对特定对象,对社会治安秩序没有重大影响的犯罪,要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下大力气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利用好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功能作用,积极做好法律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听取被害方的意见,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从而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将调解作为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必经程序

3.1 是保护被害人利益的需要 在现代“以被告人权利保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体制下,被告人的主体地位和权利保护得到极大的提升,而被害人则基本为现代刑事司法所遗忘。从实践中重视对犯罪的定罪量刑,忽视对被害人的赔偿诉求,我国目前的司法状态,附带民事判决有效执结率较低,有些就是一纸空文。因此,我们只能借助于调解工作,才能促使赔偿及时到位,才能给被害人在心理上找到安慰,给被害人个人利益保护找到突破口。

3.2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利益关系的平衡。根据最高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从被告人角度看,基于被告人已经就对被害人经济赔偿协议,对犯罪人适用较轻的刑罚,有助于被告人认罪服法,有助于加速犯罪人回归社会。从被害人角度看,及时获得赔偿,达到了心理上的安慰和治疗,减少了上诉、申诉、上访。使公共利益、被告人利益与被害人利益三方平衡,化解了社会矛盾,彰显了人性化,促进了社会和谐。

3.3 是完善法律制度的需要 我国设置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由于在立法上缺乏缜密的制度设计,只能机械地糅合了两种诉讼程序,未能有效解决两种不同诉讼程序的衔接并轨问题,以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适用上不断地发生法律冲突。在被害人渴望得到更有效更广阔的利益保护时,有必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从而弥补制度上的不足。

司法实践中,以调解方式处理纠纷,确实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起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作用。刑事审判中,对刑事自诉案件和其它轻微刑事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尽可能地促使当事人和解,力争轻罪案件一审终了,节省了司法资源,也促进了社会和谐。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也要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将调解作为必经程序,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张军副院长曾指出,要加大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只有做好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妥善处理损害赔偿问题,才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刑事审判才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当前,刑事审判工作中要努力克服忽视调解、怠于调解、害怕调解、不会调解的现象,以缓和、化解、弥合当事双方的矛盾冲突为目标,坚持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贯穿庭前、庭中、庭后三个环节,穷尽一切手段做好调解工作,促使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减轻被告人犯罪的危害后果,争取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谅解,最大限度地促成矛盾化解,恢复和谐关系。

4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4.1 要处理好合法与自愿的关系 合法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刑事案件的调解也有适用范围,要在法律允许的幅度内进行调解,比如民间纠纷、婚姻家庭等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二是法院主持的调解要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三是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要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自愿是调解的原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愿,不得强制,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调解,他们必须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另外,调解协议的内容也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结果,法院只能引导,不能干涉或代为决断。处理好合法和自愿的关系,要求法官在调解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是简单、消极地询问一下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而是针对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依职权主动提出调解,积极地做深入细致的沟通和教育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并积极参与调解,向当事人释法析理,阐明利害,最终促成调解,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为实现“案结事了”打下良好基础。

4.2 处理好调解与判决的关系 一是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被告人的赔偿情况作为酌定量刑情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中,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另外,“济南会议精神”以及相关的文件和政策,均规定被告人的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一般均能认罪、悔罪,其及时的赔偿又有利于被害方合法权益的维护和有效实现,双方能达成谅解,也有利于社会关系的修复,因此,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也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二是对不具备调解条件或经过多方充分调解后仍难以达成协议的案件,要及时依法作出裁判,不能将“调解优先”绝对化,避免案件久拖不决,甚至影响到法律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同时,也要考虑,对于被害人不同意调解或被告人赔偿能力差而导致未能调解成功,但被告人賠偿部分损失,且认罪态度好的,在量刑时也要酌情予以考虑。

调解,是植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土地上的一支奇葩,可以预言,不论社会条件发生多大变化,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调解仍然是符合我国民众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的有效结案方式之一,尽管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制度在现实运用中存在一定困境,但是一旦找到问题解决的突破口,必将为激烈冲突中的当事人提供一种解决纠纷的全新前景,从而更好的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有效节约司法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张希平.刑事案件审判中的和解与调解[J].科技信息,2010(30).

[2]李剑勇.刑事审判中做好附带民事赔偿调解的几点心得[J].中国审判,2008(08).

[3]滕道荣.调解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2(05).

[4]苏甜.刑事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J].前沿,2005(11).

[5]李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刍议[J].经济视角(中旬),2011(06).

4.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四

杜俊

【提要】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为基层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方式,在建立完善我国矛盾纠纷解决的长效机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在新时期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复杂化的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实现工作方向、方针、方式、方法上的“四个转变”,才能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才能不断开创调解工作新局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其独有的优势和作用。

一、在调解工作根本方向上,推动“单一调解”向“调诉衔接”的转变

过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往往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而得不到有效的履行。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司法解释的出台,通过明确调解协议的可诉性质和设定部分民事纠纷诉讼前置的规定,进一步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出台与实施,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为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衔接方面提供了法定的依据,亦为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人民调解组织要严格依法开展调解工作,调解纠纷过程中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做好调查笔录和调解笔录,并制作合法规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达到调解工作与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协调一致的最佳效果。

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关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组织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

当依法予以确认。这就实现了将部分民事纠纷列为诉讼前置。法院可将一些事实清楚,争议标的较小的经济纠纷和涉及婚姻、赡养、邻里等简单的民事纠纷设定为由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法院受理,既减轻了法院的压力,也拓宽了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法院在纠纷结案后,若仍有后续工作需要做的,应将有关情况告知纠纷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附送调解书或判决书,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做好后续调解工作,并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有关情况。

二、在调解工作基本方针上,实现“重调轻防”向“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转变

一些基层调解委员会掌握纠纷不及时,以人民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为借口,认为当事人不上门就不能主动开展调解工作,对辖区纠纷闹大了再调、上门了再调等重调轻防的思想比较普遍。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必须掌握主动,坚持调防结合的原则,重点在防字上下功夫。

一是要做好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识。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以开辟人民调解工作宣传专栏、举办法律知识问答、以案说法形式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地位、作用,正确引导纠纷当事人主动寻求人民调解的帮助;坚持在调解纠纷过程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直接面对普法对象的优势,加强对群众的法律知识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提高群众面对纠纷的理性程度,更多考虑成本、效益等因素,使人民调解获得信赖并深入人心。

二是要建立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机制。调解委员会要善于从既往调解案件中科学分析把握辖区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比如以我街来说,改制公司换届选举时期往往是矛盾集中爆发期,年底是劳资纠纷的多发期,房屋宅基地相邻权纠纷较为频繁等等,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建立矛盾纠纷的排查制度,确保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排查重点上以征地补偿、城市拆迁、劳资关系、宅基地、婚姻家庭等纠纷为主,排查形式上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平时十天一排查;在政治敏感期、重大节假日等矛盾纠纷高发期开展统一排查行动。

三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解工作人员必须要化被动为主动,要经常对辖区单位和居民进行走访,全身心融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纠纷苗头,真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在调解工作运行方式上,确保“单独调解”向“联合调解”的转变

“调解工作只是司法所的事,是调解委员会的事”的思想和内部分工分家的现象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调解工作的力量和力度。在当前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新形势下,开展调解工作必须运用综合手段,多方协调才能达到更好效果。

一是健全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参与的协调配合机制。随着环境纠纷、医疗纠纷、产品质量纠纷等特殊纠纷的增加,专门性的行政处理、行政调解机制愈发显得重要,因此其它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调处办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路、方法、措施,及时分析人民调解工作的薄弱环节并探讨对策。

二是整合辖区社会资源,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本辖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以志愿者或兼职调解员身份加入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如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教师、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工作者等,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既提高了调解队伍的专业水平,又扩大了社会参与和社会影响。

三是积极推行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互动制度以及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两所联调”工作机制。区法院可为各街道指派一名法官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员,负责业务指导,为调委会提供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对重大疑难案件给予法律上的建议和帮助,调委会可为法院送达法律文书、寻找当事人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协助,在诉讼、调解和执行过程中给予必要的配合协助。街道司法所与派出所建立联动联调的工作机制,派出所接警涉及民间纠纷或者经调解能解决的轻微案件由派出所交司法所或街道调委会解决;改制公司、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可与社区民警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遇到有可能

激化的矛盾纠纷,社区民警应积极参与;派出所对案件的民事争议部分,可移交调委会处理,调委会处理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派出所。

四、在调解工作实践方法上,促进“以德调解”为主向“依法调解”为主的转变

从实践来看,目前一些调解组织在调解矛盾纠纷时主要仍是依靠个人威望和传统道德规范,实施劝说和情感影响,使双方当事人相互让步,达到和解和好的目的,有的干脆硬性依靠命令或依靠调解人员的年龄大、辈份高为调解的基础进行。但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在矛盾纠纷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手执法律法规各执一词的情况并不鲜见,甚至有的当事人能将相关法律条文全文背出,这势必对以往依靠情理进行调解的工作方法提出重大挑战,如果单纯凭劝导说服当事人就很难接受,势必影响到调解的法律威信和工作效果。这对调解工作人员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调解员要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人民调解员要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途径,一方面要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重点学习民间纠纷涉及较多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继承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学习省、市、区行政管理的一些政策法规,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学习调解的技巧和方法。要通过工作实践、经验交流等不断改变调解方法,创新调解工作的技巧。

二是司法所应定期开展调解业务培训。可以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或经验丰富的调解工作者到街道对调解员进行业务辅导,重点讲解法律基础知识、剖析常见纠纷案例,组织调解员参加民事案件审理的旁听,全面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巧。

5.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五

班组是企业最基础的组织,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经营、技术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单位,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班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与,关联到家庭的安康,加强班组建设已经成为新时期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流。因此,在班组建设的基本任务和工作中,管理者要把班组安全管理建设始终放在第一位置,扎实有效地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令,加大全面治理“三违”现象力度,督导“手指口述”操作要领使用率和覆盖率,建立职工岗位行为规范教育“延伸递进”活动长效机制,摒弃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歪风,突出在落实和执行上下功夫,切实把基层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抓实、抓牢、抓好,确保安全“四级”包保目标实现。针对当前煤炭行业所面临的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及新形势下煤矿企业对基层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作为基层单位c的安全生产管理者和安全责任第一人,要有以下几点思考:

第一,定位好班组目标。

任何个人、任何集体都要有明确的目标和努力方向。如果其个人或者集体没有明确的目标,那么其就不可能促使其远大理想的实现,乃至于创造出更大的经济价值。班组既然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最细微细胞,要想让这个最细微的细胞良性循环,作为安全工作管理者,就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主题,以认真执行《矿山安全法》为准绳,以构建和谐平安矿区为基石,以做到“三不伤害”为己任,以实现效益最大化为前提,正确引导和协助他们在各个时期环节中,制定好本班组切实可行的目标。也只有目标明确了,他们才会有努力的方向,去创造更大、更多的经济价值,为企业循环发展做贡献。

第二,抓好班组长配备。

班组长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班组长工作是否过硬对班组工作影响很大,选好班组长十分重要。对于那些思想工作观念陈旧,安全责任心不强,文化素质偏低,没有创新精神的.班组长,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予以调换,永葆“领头雁”队伍俱进。班组长选拔调件:一是思想过硬、作风正派。二是业务熟悉,有管理能力。三是以身作则,关心职工。四是安全意识强,有进取精神。五是敢于超越他人,敢于动真碰硬。六是不断完善自我,服从组织分工。七是开展定期性的正、副职班长互选、互评和互学活动,健全完善班组长任用、考核制度。

第三,做好全员业务培训。

尽管基层班组建设工作比较单一、独立,莫过于搞好安全,抓好生产,提高质量,但是其组员的业务素质、业务水平和业务培训的提高,直接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息息相关。因此,加强班组全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供他们的整体业务素质是煤矿企业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某矿某区队的人员结构看来讲,劳务派遣工占该区队在册人数的70%以上,其中有50%以上的劳务派遣工都是20__年以后入矿的新工人,再加上新分进的技校生10名,由于他们缺乏煤矿工作经验和现场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文化水平也偏低,企业有必要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安全知识、行文规范分批培训。

第四,从各方面关心培养。

要使班组实现安全,我认为基层单位的负责人,就应该从多方面去关心他们、培养他们,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过去一提“奉献”,大家都认为那是雷锋那样的人才能做到,我们煤矿工人只要知道上班挣钱,养家糊口就行。但是,现在他们明白了,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为自己干,做好安全是延续自己的生命,是家庭美满幸福的基石,所谓的“奉献”是为自己和家人团圆做的奉献。

第五,了解班组管理动向。

6.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六

节约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大兴节俭之风,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每个公民和组织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煤矿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组织,由于其生产方式的独特,因而创建节约型矿井的内容和方法也具有独特性。联系实际,笔者认为应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四、建设节约型矿井必须加强采矿设计与技术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投入和浪费。煤矿是一个高投入的行业,必须高度重视设计与技术环节的管理,加强地质资料的搜集整理与研究,全面准确地掌握地质资料的各种信息,坚持对采区采面及各个巷道的安排布置方案,进行优中选优,防止报废工程出现,避免不计成本的投入。

7.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七

关键词:高速公速,质量管理,项目管理

1 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现状

(1) 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建设管理日益规范, 总体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针对高速公路建设, 我省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形成了较为系统有效的质量管理办法 (优质优价、信用考核、质量监督机制等) , 对工程质量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2) 经过多年的建设, 锻炼培养了一批业务精湛、管理能力较强的建设管理人员和监理、施工队伍, 为提高工程质量提供了体系保障。

(3) 大型施工企业逐步由施工主体型向经营管理型发展过渡。具备投标资格的大型施工企业只保留部分主体施工力量, 用以承担技术相对复杂的施工任务, 其余施工任务交由专业劳务分包队伍负责, 一般工程设备也逐步由自有向租赁方式转变, 这是施工企业降低成本、保证效益的需要, 也是社会化分工的结果, 是一种正常现象。劳务分包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是质量管理的重点。

(4) 部分施工企业盲目扩张, 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不高, 管理粗放、效率低下造成的浪费现象仍部分存在, 个别企业弄虚作假、诚信度较差, 质量投入成本低。

(5) 由于建设项目较多, 监理人员需求量较大, 个别参与管理的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较差, 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给质量管理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2 管理思路及对策

2.1 总体管理思想

(1) 在工程建设全过程, 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管理思想, 把质量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目标, 始终大力营造气正风清、严抓质量的氛围, 旗帜鲜明地强化工程质量管理。

(2) 建设单位认真推行各种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加强工程质量监控、评估, 对工程质量问题坚决进行整改, 确保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3) 质量管理工作应坚持及早、从严和合作的原则, 即各项质量要求的发布应及早进行, 避免施工过程中提出整改要求增加管理难度;从严即质量管理应严肃认真, 不能降低质量标准;合作即在项目质量管理中, 项目指挥部内部、项目指挥部与总监办之间应协同一致, 统一思想, 互相配合, 发挥合力, 共同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4) 确定合理工期与造价, 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保障, 应保证承包商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监理单位的利润也应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

(5) 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高效工作, 对影响施工的征地动迁等问题全力尽早解决, 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减少无谓的工期损失, 为质量管理提供工期保障。

2.2 质量管理的具体对策

2.2.1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最有效的手段是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 施工单位对此较为敏感, 能够引起足够重视。

(1) 坚持做好资质审查工作, 选择信誉好、履约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施工单位参与工程建设。提高设备的强制履约要求, 我们现在的压实设备较先进的产品能够提供近80t的激振力, 路面拌和、摊铺设备也有很大改进, 对此我们要认真研究, 在原强制性履约标准中增加设备履约的规格、种类要求, 为工程质量提供物质保证。

(2) 认真执行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对信誉差、管理混乱的队伍实行降级、淘汰机制, 优胜劣汰, 提高施工单位加强质量管理的积极性。

(3) 施工单位的管理能力必须得到充分的保障, 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机构, 特别是在质量管理上要有健全有效的自检体系。在进场后项目指挥部、总监办要对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履约检查, 特别是对项目经理要加强考核, 对组织、经营能力较差或追求私利的项目经理, 一经发现坚决进行更换。

(4) 质量检查是质量控制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检查的内容包括原材料检查、工艺的检查、成品的检查等, 检查的层次包括监理的转序检查、项目指挥部日常巡查、优质优价专检及省交通厅、高建局组织的全省质量大检查等, 公正、全面的检查能够使质量问题及时被发现和整改, 同时也能够打消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心理, 自觉加强质量管理。

(5) 严格执行“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管理办法, 加大奖罚力度。依据省交通厅“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管理办法的规定, 认真进行质量评定, 奖优罚劣。

(6) 加强技术指导培训工作, 对于质量相关要求应通过高建局、项目指挥部或监理单位以文件的形式集中明确, 并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施工单位技术水平, 明确技术要求, 避免因施工单位技术水平差异或工作疏漏造成质量出现偏差。

(7) 加强原材料进场管理, 对主体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由项目经理部统一采购, 避免施工队伍自行采购降低材料质量标准。对混凝土由经理部集中拌和, 以保证混凝土品质符合要求。

2.2.2 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1) 监理单位应定期就工程质量情况向项目指挥部进行报告。项目指挥部定期召开质量专题会议, 听取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工作汇报, 分析评估工程质量发展趋势, 提出质量问题整改方案, 研究部署阶段性质量管理工作重点。

(2) 驻地办主任是监理单位中的重要岗位, 对该岗位人员上岗前要严格审查业务素质、管理能力, 在建设过程中定期对驻地办主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更换, 被免职的人员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再担任省内高速公路驻地主任一职。

(3) 各级监理机构必须确保信息传递的迅速、准确, 下一级监理处理或制止不了的质量问题, 必须及时向上一级监理负责人汇报, 总监办无法解决的, 向项目指挥部作出汇报, 以保证质量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对于质量问题既不处理又不汇报的, 应视作监理人员的重要失职和不作为的重要表现, 一经发现, 需要严肃处理。

(4) 监理单位有责任对项目经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对能力差或态度不端正的项目经理, 必须及时向项目指挥部汇报, 以便项目指挥部进行决策。

(5) 建立监理单位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或在缺陷责任期间工程出现返修的, 应认真分析责任, 如监理单位存在管理上的失职, 则应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扣罚部分质量保证金。

(6) 建立开除监理人员的黑名单, 对现场清除的监理人员, 均报局登记在案, 不得在省内高速公路从事监理工作, 这一点在项目开工前进行明确, 要让每个监理人员感到人人自危, 提高工作责任心。

2.2.3 项目指挥部质量管理

(1) 在施工自检体系、监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情况下, 项目指挥部应加强现场巡视, 以质检大队巡视为主, 其余现场管理人员在工程调度、征迁协调之余巡视工程质量状况, 形成复合性的质量管理网络。

(2) 依据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管理办法, 根据施工现场质量情况, 对各合同段和监理单位作出奖罚决定。

(3) 组织专项质量活动、拉练检查等工作, 对质量问题督促彻底整改, 认真进行施工、监理信用考核工作, 形成严抓质量的良好氛围。

3 结语

8.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八

关键词: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思考

将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和企业里的先进的管理理念结合起来,是企业跟随时代步伐,面向全球化的必然要求,是一个企业能否实现全面发展的标志,所以,积极加强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打牢精神文明的基础内涵是十分重要的。

一、提高思想认识是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提

认识具有基础性,是根本所在。企业存在分配工作不到位的现象有很多原因,主要是由于对于精神文明建设必要性、内容、作用等方面没有足够认识。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多是停留在口头上,没有付诸实践。把精神文明的建设工作摆在从属位置,缺它不可。部分企业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没有注重员工的精神文明建设,以便调动起员工的积极性和推进企业的全面发展。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对策:

首先要加强对于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意义、必要性、地位和作用的宣传,认识到精神文明建设不仅是企业的职责与任务,而且是实现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与根本保证。一定要把它放在首要位置,要不断深化与加强,绝不能动摇、更不可以后退。其次是必须做到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在进行企业精神分明建设的过程中,要做到既不“假大空”摆形式,也不 “短平快”走过场,要在求真务实的基础上按照党的要求与精神,在企业特点与时代背景结合的基础上,扎实的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认识到精神文明建设和自身的利益相关,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对于企业员工的思想教育与职业责任教育,用主人翁的姿态主动参与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从而在建设过程中受益,提高自身素质。

二、加强企业的精神文面建设工作

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属于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所以在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应合理实施相应措施。

(一)企业强化自身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在于基层,需要从企业本身出发,不断地强化自身的建设,发挥示范与带头的作用。从完善领导体制着手,建立企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格局。企业在进行经济工作的时候,还需要将精神文明建设当作企业实际工作中的重点,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计划和组织相关的活动。提高职工对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激励全体职工都能投身到加强精神文明的工作中去创造浓烈的创建环境。实现党政工团一起来,管理部门能够各司其职,全体员工能够积极参与,将两个文明的建设当作共同的奋斗目标。在实际的企业经营中,强化职工的责任感、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的教育,引导职工拥有正确的价值观。

(二)加强企业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理论文化与专业技术水平相结合的企业实际,在企业职工中党政精神的学习与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形势与任务教育,把握重点,强化对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能够让企业职工认清形势,了解任务,看出企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而进一步地解放思想,推进企业的战略目标得以实现。切实实施职业道德的教育,提升职工的道德素质。进行企业职工对于职业的观念、职业的态度、职业的责任、职业的技能以及职业的纪律教育,积极提倡爱岗敬业、办事公道、奉献社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从而提高企业职工的思想觉悟,加强兢兢业业的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习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强职工的法制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认知。建立完善的能够符合要求的行为规范与工作标准,从而形成诚实守信、爱岗将夜的道德风尚。在职工中大力提倡科学、文明的行为习惯,从而不断提升企业职工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精神文明工作,促进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可以说是对于某种理念或者是价值观的一种外化的表现形式,在企业中其便是所有员工的理念与信念形成的产物。所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便是将企业内人员思想、理念转换为规范性的行为或习惯。例如当前企业中常开展的一些文明创建活动,便是将全体员工、上级及中级的理念融入其中,使每个人都可在创建的标准中认识到自己应做的事情与意义,从而形成一个共同的思想信仰与行为规范。

(四)企业文化是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在企业中提高员工的素质,提升企业的文化属于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一项基本内容。因为企业文化与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是密不可分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企业文化的发展,而企业文化的和谐发展又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所以应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培养企业员工的共同追求与信仰,增强企业凝聚力。例如企业可按照自身状况,组织职工去外地参观,在重要节日举办各种形式有趣的所有职工都参加的、被大家所喜爱的活动,能够使职工互相了解,加深友谊,促进干群关系健康和谐。积极筹备资金健全基础设施,健全各项功能,从而改善生产环境与条件,给员工提供满意舒适的生活环境。

(五)切实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中心工作。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实现职工办企业,为职工办实事,从而形成融洽、和谐的员工关系。把解决企业职工的思想问题与解决真实问题相结合,对于那些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要想方设法地帮其解决,在企业中创造一个关心、尊重与理解的舒适环境,从而形成企业上下和谐的良好氛围。能够切实帮职工做实事、做好事,凝聚与激励职工努力奋斗。对于职工所关心的重难点问题,要做好思想准备、振奋精神与凝聚人心的工作,做好解决矛盾的工作,营造一个有利于改革,推进发展,稳定的环境。在企业的经济效益逐渐提高的前提下,适量地提高职工的工资与福利水平,保障职工的各种社会保险的缴纳,让职工能够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要用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好群众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悉心设计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载体,保障实效性。全心全意地依靠职工做好企业工作,充分地发挥职工的的主人翁姿态,推进企业工作能够有序、健康的发展,促进精神文明的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听取职工和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反映出职工群众的心意,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保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

结语: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加强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既是精神文明建设占领主陆地、弘扬主弦律的神圣使命,也是推动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和谐企业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 赵君.对当前我国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几点思考[J].社会科学家,2002,17(1):62-64.

9.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九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学校要做好一项工程,领导重视是关键。名师工作室的开展,学校校长是本校实施名师工作室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从学校实际出发,成立名师培养的引领队伍和被引领队伍,并制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流程,建立各自的发展目标,从上到下形成一个周密的梯队网络。

二、制定政策,调动工作热情

要调动名师主动工作的热情,学校要有一定的政策支撑.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对名师安排适量的工作,优先保障名师参加各类教研活动和科研的时间及经费,从制度上支持名师的专业成长,以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骨干教师培养的作用。同时,在考核上可以实施部分考核捆绑制办法.把名师同结对老师捆绑在一起考评,让名师少做一些自己的事,对一些操作性强的常规考核,把名师的日常考核与结对老师捆绑在一起.减轻名师的负担,让他们有工作的热情.三、全面筹划,有的放矢。

名师工作室要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与计划,认真执行方案,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1)培养骨干,活动拉动。

名师工作室以点带面,从培养骨干教师着手,带动学校教师的整体发展。根据学科及其他实际情况在学校内带徒,帮助徒弟确立教学风格和个人教学特色,并制定计划帮助他们朝着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色开展活动。如每学期都要开展“八个一”活动:工作室成员每学段读1本教育理论或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书(文章);每学段读1本文艺类的书,每学段写出1篇读书心得;每月至少写1篇随笔、杂感或文学作品;每月写1份规范1份教学反思,每月至少制作1个课件;每月至少有1位学员自己选题上研究课、示范课或主持专题讲座。提供他学习机会,定期和不定期地帮助他打磨教学特色,还要通过“作业制”、“会课制”活动,在尊重徒弟的同时要帮助把握大方向,多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争取让徒弟在自己的教学领域中脱颖而出,早出成效,早日成长。

(2)学科建设,专业提升

名师一定要在自己的学科、教研组内当好领军人,要带领学科教研组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推进学科建设,积极开展学科内听课、评课和科研交流活动,名师主动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教学任务,通过课堂研讨,来提升青年教师的学科专业能力。

四、完善考核,推动发展。

10.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几点思考1 篇十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2004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决定》于200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标志着人民陪审员制度将得以完善和规范,并将在司法实践中重新焕发生机。笔者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庭的庭长,将就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和实践中的相关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

(一)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能够体现司法民主。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陪审员是从人民群众中选举产生,他们来自社会各阶层,熟悉各种各样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矛盾,他们参与审判活动,可以更广泛、更直接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参与国家管理活动的一种形式,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依靠群众,联系群众的有效方法。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也是现代社会和法治国家司法民主化的重要体现。

(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能够促进司法公正。

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对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他们能够直接、有效地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防止审判权的滥用,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法官起到监督、制约作用,有利于促进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防止司法腐败。一方面,陪审员的社会职业和生活经历各不相同,他们参与审判可以从不同角度分析案情,从而弥补法官对矛盾判断的不足,从而与法官相辅相成。另一方面,陪审员参与审判还可以增强法官的办案责任心,减少在认定案件事实中因疏忽而造成的失误。从而更有效地防止司法决策过程中的主观片面和独断专行。

(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能够促进司法公开。

司法公开是我国审判活动的一项重要原则。除了必须保密的案件或情节之外,司法活动应该公开。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可以提高司法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可以更好地贯彻公开审判的原则思想。一方面,陪审员是来自各行各业的公民,他们参与审判活动使司法决策的知情范围得以扩大 ,另一方面,陪审员的参与也增加了广大公民了解司法决策活动的渠道。

(四)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能够促成调解结案,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司法目的。

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在当地均有一定的威望,对当地的风土人情、社情民意等都非常熟悉,让他们参与案件调查、评议和调解,比主审法官更知晓双方当事人各方面的情况,积极参与到案件调解中,协助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在避免恶性事件发生的同时,有效地促进了案件的积极处理,使案件调解结案率大为上升。

二、如何尽可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1、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弥补法庭审判力量的不足,提高审判效率。一方面,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类型的案件不断涌现,社会纠纷的种类和范围远远超出

了传统上法院审判所及的范围,审理的任务越来越艰巨,难度也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由于受体制的制约,法院审判人员明显偏少,审判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法院职能扩大的要求,缓解了上述矛盾。如武安镇法庭每年要审理八百多件案件,而审判人员只有6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案,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法庭开庭审理时人员不足的矛盾,是审判资源的有效补充。

2、尽量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案件审理的公正性。民事诉讼法第40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8条、刑事诉讼法第147条都有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享有同等的权利”。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往往更加注重于法律的适用,追求法律效果往往大于追求社会效果。而人民陪审员是经过一定组织程序层层选拔任用的,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法律认知水平和较为优秀的道德素养,能够代表一部分群众的心理愿望。因此,我们在审理中,应当积极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采纳他们正确的建议,一方面调动陪审员参与审理的积极性,使人民陪审员成为有职有权有责的“准法官”;另一方面也能够促进案件审理的公正性,达到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把矛盾隐患消化在基层,减少申诉上访。2005年,武安镇法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共有837件,除简易程序的案件669件没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外,普通程序的168件案件95%以上邀请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效果较好。

3、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普法教育宣传功能。公民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法律意识,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单纯的

组织公民学习法律知识比较抽象和枯燥,而作为陪审员亲自参加审判活动,直接了解具体案件的审判裁决过程,这种学习方法比较生动和易于接受,对于公民法律知识的增加和法律意识的提高都是极有益的。而且,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让他们在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可以促进法治精神向社会的渗透。

4、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提高案件调解率。我们认为对以下案件有必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当事人连年涉诉上访的案件;在当地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相邻纠纷案件,并有可能引发上访的案件;较为复杂、对抗性较强的离婚纠纷;当事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理解、有强烈抵触情绪的案件。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对当地的情况比较熟悉,让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能够防止矛盾激化,有效地促进案件的及时处理。如去年武镇法庭传唤一位离婚多年而逃避抚养义务的女当事人,该当事人态度强硬,与执行人员大吵大闹,而申请执行人也大闹法庭,认为法庭执行不到位。我们邀请了一名女陪审员参加了调解和说服劝导工作。劝导中,她从一个女性的心理角度、用法理以外的语言去感化女当事人。在执行人员与她的共同努力下,女当事人于第二天积极借钱,支付了一部分抚养费,迅速打破了僵局。2005年,武安镇法庭审理案件调解率达78%,其中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案件达到了40%。

5、发挥人民陪审员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人民陪审员与人大代表一样,都具有在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之间进行联系和沟通的桥梁作用。一方面,人民法院需要了解群众的心声。人民陪

审员虽然也代表人民群众说话,但陪审员一人的思想和触觉毕竟有限,远远不能代表所有的人民群众。我们邀请人民陪审员到各级人大代表中走访,收集人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总结归纳,提交到法庭和案件的合议庭。例如2005年10月我庭开展的走访人大代表活动中,陪审员收集到“在农村婚姻家庭案件中对老人、妇女和儿童的保护力度应该加大”这一建议,我们很快将这一意见贯彻落实到了每一个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当中。这名陪审员还专门撰写了呼吁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文章,在各级新闻媒体上连续刊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法院的工作需要公开,也需要理解和支持,以便消除人民群众对法院的隔阂和误解,达到支持法院,进而实现法院审判的权威性。这就需要我们在绝大多数的案件审判中邀请陪审员参与,并通过他们向人民群众宣传。如武安镇法庭在2005年11月执行一起名誉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告夫妻为逃避责任,于开庭后判决前外出躲避4年之久而未能执行,很多群众对此颇有微词,认为是法院无能。而法庭在得知被告夫妻已经回家的信息后,迅速组织力量,倾力执行了此案,促成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案件终于圆满执结。人民陪审员亲身感受到,法庭在时隔4年之久,将一起原告方都认为执行无望的案件如此圆满地执结,人民法院有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陪审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大力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心,培育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

三、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人民陪审员的选拔任用问题。各级人大和法院选拔考核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学历要求门槛过高。《决定》中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使得一些社会经验丰富而学历要求达不到的优秀人士被拒之门外。二是只注重选拔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员。案件审理中,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目的在于通过非法律人士参审矫正职业法官囿于专业的视角在事实审断过程中产生的偏见,案件审理不仅需要法律知识和技术,更需要生活经验和听取来自各行各业的人民群众的声音,准确把握不同行业、不同阶层的利益和价值观。而人民陪审员参审恰恰能在普通公民与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之间进行知识互补,最大程度地体现社会价值取向。建议在选拔任用人民陪审员过程中,要注重吸纳各个阶层、各个方面、有不同能力的人士加入到陪审员队伍中,既要吸纳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士,以满足复杂案件中对法律适用问题的需要,也要吸纳那些虽然学历不高但有丰富社会经验的人士,听取他们从不同角度提出的分析意见;既要吸纳有特殊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比如医师、工程设计师等等,以满足特殊行业案件审理的需求,也要吸纳社会底层人士如街道居民、农民等等,听取他们的心声。

二是人民陪审员的经费待遇问题。《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中第十八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给予补助……无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货币工资水平,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第十九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为实施陪

审制度所必须的开支,列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目前,由于一些地方没有很好地解决人民陪审员的待遇问题,使得人民陪审员的经费无保障,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级法院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积极性和启用人民陪审员的主动性。目前,由于受经费等因素的影响,各地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进程存在着参差不齐的问题,有的地方虽然有任命,但没有启用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建议政府尽快将陪审工作所需费用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拨给法院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执行陪审补助标准,切实解决陪审员的生活待遇问题,解除其后顾之忧。以切实提高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调动法院在陪审制度运用上的主动性,保证陪审制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增加农村人民陪审员的员额配备问题。农村人民陪审员主要参与基层人民法庭审理活动,既能体现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广泛性,又能缓解人民法庭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

四是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问题。一是学习培训问题。建议各级法院采取各种方式对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更新人民陪审员的知识层面,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以满足人民陪审员对各种新型的、复杂案件的审理需求。二是业绩考核问题。实践中,我们要让人民陪审员真正发挥作用,应注重对人民陪审员的考核管理,加强他们的权责意识。人民陪审员既然是经授权行使与审判人员等同的审判权力,其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就应被视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因此,适用于法官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和监督、考核机制,也都应适用在人民陪审员的身上。对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

11.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十一

摘 要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村级财务的科学管理更是成为了基层民众和基层干部所关注的焦点,本文中笔者根据自身的工作经验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提出个人的见解。

关键词 农村 财务管理 规范化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意义越来越重要,对于基层的管理工作来说,农村村级财务的科学管理更是成为了基层民众和基层干部所关注的焦点,总的说来,农村村级财务的科学管理会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还会关系到农村基层干部群众之间的和谐关系,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更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精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为推进农村基层财务管理的变革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这些年来,随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的进行,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地完善和进步,账务公开、民主理财等财务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农村基层干部徇私枉法的行为越发的减少,目前财务管理是帐户已全部由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代管,支票由镇代管人员填写,村里留一个印章,由村里提供发票,根据发票金额报销发票,实现报帐制,在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取得的这些成就面前,我们也应该看到这其中所凸显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

在实际的基层工作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村子中的财务收支审批大权往往是掌握在村支书或主任一个人手中,大权独揽就很容易出现寻租的现象,加上村里对于村支书或村主任没有有力的监督,容易直接致使村干部滥用职权,牟取私利,村级干部财务管理思想不足,凭面子,凭想象,凭领导打招呼,对财务不理解,就进行财务支取。

2.农村财务管理公开化、透明化程度较低

目前我们是代管村级帐务,由村报发票,我们代付款,要求村级公开 这个流程来的,我们负责审核发票及付款,由村主任\书记签字后,监督小组盖章后,由镇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入帐,分月或分季公开这个流程.虽然说整个流程非常的科学合理,但实在实际工作中,村级财务管理公开质量不高,部分信息公开是偶尔的行为,而不是通过定期这种方式来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并且信息公开的内容具有选择性,对于涉及敏感地带的信息往往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村甚至出现了村级财务假公开的现象。信息的不公开也为村级群众与村干部之间的矛盾埋下了导火索。

3.财务管理中执行力不够

在农村的基层,随着基层老百姓的法制观念不断加强,对于涉及财务管理的违法乱纪案件,很多是由村民爆料出来的,之所以,这些涉及财务管理的违法乱纪案件层出不穷,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于既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力不够,常常形成了“制度一套,领导一套”,这就使得财务管理制度的约束力大打折扣,很多村干部还存在着现金坐收坐支,而村会计则成了财务秘书,负责账目的记载以及相应票据的收集,而且,很多村子里面还存在着打白条的陋习,还有一些村干部在选用财务人员的时候往往用人唯亲,而不是用人唯才,让许多自己信得过但是没有业务能力的人担任财务人员。

4.会计核算不规范,基础工作不扎实

在基层的工作中,笔者发现很多会计档案不够健全,同时账目之间混淆不清,相应的资金去向复杂,在资产和负债方面,对于一些工程的结算资料、相关的单据没有进行很好的归集,同时也没有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设置总账、明细账,会计科目的设置也不够科学和统一,自己内部的财务收支混乱,不同村之间的呆账、坏账比例很大,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不规范之处,比如有的资产已被处理,但是账面上没有相应的会计分录,目前仅时存在发票不规范,招待费大,白条多,手续不规范,没有正规发票,工程没有合同没有预算,。

5.农村的财务监管不力

从管理的角度来看,村级财务的监督者主要是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但是由于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约束有限,所以很难起到对村级财务的监督作用,不少基层都没有审计机构、监管机构、也没有专门的审计人员,就村民而言,大部分村民由于专业水平的限制,也无法对村级的财务进行监督。

6.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有限

农村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没有费用预算,是一个新生的事物队伍人员少,会计事物多,人手不够用,人员都是兼职,不是专职人员,没有费用,服务中心人员有没有接受培训,有时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农村大部门财务会计人员都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系统的财务专业方面的知识学习和相关岗位培训,他们大多只能记记简单的流水账,很难满足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要求。不能正常审计及监督村务公开。

二、村级财务管理的改进措施

1.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是基础

村级财务管理既是一项带有很强政策性的工作,又是一项相当专业的工作,所以财会人员既需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还要有较强的政治观念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素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在选拔财会人员时,要坚决杜绝“任人唯亲”的行为;二是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对考核成绩不佳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切实提高其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是关键

(1)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

长期工作在基层,笔者深刻的体会到村级财务问题一直都是广大基层百姓的关注焦点,对于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的保障问题如何进行保障对于村级财务制度的改进大有裨益,笔者认为要建立健全的村务公开制度,首先,公开的内容要全面,不能是经过村干部的授意筛选,具体公开内容要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来执行,其次,内容的公开要及时合理,至少要每个季度公开一次,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公开,所有财务活动应逐笔公开。再次,公开的方式要进一步多元化,当然还是以公开栏为主,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内容应该通过村民大会以及广播、资料进行发放,最后,公开的程序要合理科学,在进行村级财务公开之前,可以组织监督小组参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对账目进行一次查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2)是健全村财民理镇代管制度

目前财务管理是帐户已全部由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代管,支票由镇代管人员填写,村里留一个印章,由村里提供发票,根据发票金额报销发票,实现报帐制,镇里代管,已实现电算化,但是服务中心没有费用预算,是一个新生的事物,队伍人员少,会计事物多,人手不够用,人员都是兼职,不是专职人员,没有费用,服务中心人员有没有经常接受培训,有时不能正常开展工作,不能正常审计及监督。

(3)是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

建立起外部的监督机制,对于会计工作来说,审计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要将每年的定期审计工作落实到实处,村级财务每年都要主动接受镇审计小组对本村财务账目的常规审计,由镇审计小组书写审计报告,最好可以是不同村之间进行账目的交叉审计,同时在村级干部任期结束后,也要进行一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这样也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引入审计中介机构,聘请专业会计师进入农村开展独立审计,有利于完善村级财务监管体系。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保障

(1)加强法制观念的宣传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加大对基层财务人员的法制观念的灌输,可以定期的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也要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强化依法办事的观念,还要进行基层的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优良作风。

(2)建立并落实质询和责任追究制度

村民作为集体经济的主要参与者,对于基层的财务账目具有监督权,可以就不明白、不透明的地方提出质疑,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以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等担保行为都是无效的,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要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伊睿.浅谈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商界(下半月).2012(03).

12.高校档案管理规范化的几点思考 篇十二

一、加强档案管理的基础建设

1. 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 高校档案是支撑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只有依靠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高校档案事业不断向前迈进。因此要采取多种方式, 开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宣传档案知识的活动, 增强全校各级人员的档案意识, 加强以法治档力度。

2. 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学校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级档案管理考核制度;建立档案的收集、整理、预立卷归档、保管、借阅、登记、保密、鉴定销毁、库房管理等制度;学院档案室负责组织和落实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和协调学校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会议, 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强化高校档案工作的条件保障。

为保证高校档案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学校和社会提供优质和高水平的服务,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强调:高等学校应当将高校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 保证档案工作的需求;还进一步规定高等学校应当设立专项经费, 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加快数字档案馆 (室) 建设, 提高档案工作服务学校和社会的能力。

二、做好常规管理文件档案管理

1. 注重常规管理文件的归档意识。

学校常规管理的文件材料主要是各部门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 是学校的重要信息资源和历史凭证, 它对提高学校日常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档案室应当做到档案工作与党群、行政、教学、科研等各项活动实行“四同步”管理, 即下达计划任务的同时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检查计划的同时检查文件材料形成的情况;评定鉴定成果的同时验收鉴定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上报登记、评审奖励及教师晋职考核的同时, 档案部门出具情况及证明材料。

2. 加强收集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材料。

教师队伍在提高自身素质过程中形成的有特色的教案、论文、年度考核材料和获奖证书等, 体现了学校的师资水平, 这部分档案材料是学校对教师进行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资料, 学校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这方面文件材料的收集。学校档案室应当成立专门的“教师科技档案”, 将教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产生的科研课题、成果、获奖证书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等资料分类收集, 细化到每一名教师, 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发展提供完整性、针对性较强的教学、科研档案资料。

3. 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

随着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 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 高校档案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面对信息化社会电子档案文件数量的急剧增加, 网上利用档案文件信息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档案部门要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 加强对本单位电子文件的积累、鉴定、著录、归档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保证各单位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真实、完整、有效。同时研究电子档案接收、保管、利用的技术方法, 制定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从而实现档案信息处理计算机化、信息存储数字化、信息采集实时化、信息服务利用网络化, 积极推进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有条件的档案馆应通过接收电子档案, 对各种类型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 积极建设相关的全文数字库和多媒体数据库, 尽快实现档案全文信息查询, 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13.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十三

国资委在《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企业文化建设要与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注重在继承、借鉴中创新,在创新、完善中提高。本文试从企业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着手,通过探索两大系统工作的创新发展和有机结合,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寻求新的思路。

一、企业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

在我国的企业管理工作中,企业文化和思想政治工作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工作系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着作用不同,作用的侧重点也各不一样,但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中,两大系统对企业的发展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一)企业文化在现代企业发展中的灵魂统帅作用。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管理模式,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是未来企业的第一竞争力。“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管理思想在企业中的重要体现形式,其作用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企业文化具有灵魂支柱作用。一个企业只有以先进的文化观念为指导,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才能产生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最终的胜利。二是企业文化具有激励约束作用。企业发展的根基始终是人,优秀的企业文化能够调动和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育出一批先进人物和高素质人才,同时产生带动后进、约束不良行为的重要作用。三是企业文化维系纽带作用。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两大“软生产力”,一个是思想政治工作,一个就是企业文化。优秀的企业文化涵盖了企业的治理结构、产权关系、管理制度、用人机制、生产经营等各个方面,通过“以文化人”盘活各个系统,带动企业的整体发展。四是企业文化具有凝聚感召力。企业文化所塑造的共同的价值理念、目标追求和现实利益,聚集起了企业员工的群体意识,他们自觉地把自己的思想感情、行为动机与企业紧密联系起来,在强大的认同感、归属感、使命感的指导下,甘愿为企业的发展奉献一切。五是企业文化具有形象塑造作用。企业形象是企业的宝贵资源和富,企业文化工作实践中的诸多载体为反映企业形象、宣传企业形象、优化企业形象提供了最有效途径,并保证了良好形象的长期效应。

“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对于企业而言,这点精神就是企业文化。实践证明,企业的发展最终还是绕不过企业文化这个重要路口,要以国情基础、文化传统、企业实际为立足点,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企业文化作用,把企业文化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形成核心竞争力。

(二)思想政治工作在传统企业发展中的生命线作用。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

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变化,国有企业职工构成由上世纪80年代清一色的全民职工演变成各种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混合而成的队伍。特别是战斗在施工生产最前线的,大多由农民工和各类协作队伍构成。他们长年流动在外,工作条件非常艰苦,承受着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压力,农民中旧有的小生产习惯势力和各类不良风气时有表现,思想政治工作不仅不能削弱,还要增强,使之逐渐具备工人阶级最先进、最有纪律、最大公无私的素质水平。这不但能在短时期内凝聚队伍的向心力,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加快项目的施工生产,从长远看,无形中还将提高国民素质,改善中华民族的整体构成,真正把中隧集团“忠于国家,奉献社会”的企业理念从思想认识落实到了具体实践中。

时代变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巨大作用不变。强大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始终是国有企业的一大法宝,越是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就越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企业快速发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的可行性

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工作一个是现代管理理念,一个是传统工作方法,虽然属于不同的工作系统,但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似相通,仔细考察二者的哲学关系、历史渊源和现实需要,可以发现这两大工作系统完全有结合起来的可能性。

(一)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着辨证的哲学关系。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工作两者既相互区别,又有一定的结合点,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企业文化中无论是企业价值观的确立、企业精神的培养、职业道德的形成、优良传统的发扬、还是典型人物的造,都与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调动人的积极性的原则是一致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都强调以人为本,以提高人的素质来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两个相似、相通、相互交叉的系统工作具有兼容互补性,共同为企业生产力的发展服务。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企业个性和国际互动性,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可以用最新的工作方式和载体革新思想政治工作,实现思想政治工作在经营生产中的目标,进而提高思想政治。

(二)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着一定的历史渊源。计划经济制度下,国家就像个特大型企业,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把党和国家的理念与意志融入企业管理经营中,在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同时,实现国家目标。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一种特殊的企业管理模式,众多的国有企业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一种泛企业文化,具有较强抽象的同一性,而缺乏具体的个性。因此,可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企业中的企业文化是部分建立在原有思想政治工作基础上的以人为本的高层次管理科学,它的许多内容都是思想政治工作曾经创造运用、坚持并取得明显效果的做法和经验,是企业全部历史和现实精神财富的科学汇总,它在完成由政治主导型向企业竞争型过渡的同时,为企业建立了成套的理论体系和执行标准,具有极强的个性和可操作性。

(三)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存在着现实需要。自2001年中铁隧道集团成功改制以来,我们相继完成了集团企业文化视觉识别、理念识别、行为识别三个系统的构建工作,搭建起了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框架,顺利实现企业文化建设第一阶段目标。但企业文化工作在落地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应积极导入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起我们的传统优势,利用我们具有丰富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实施能力政工干部,促使他们加强对企业文化的学习和掌握,运用企业文化和思想政治两大系统工作相似、相通、相互交叉的有利条件,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澄清广大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误解误判,促使他们为企业文化尽快度过磨合期,为企业文化建设落地生根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三、如何把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

在国有企业中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就必须根据国情,把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工作这一传统优势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消化—吸收—创新,逐渐从表层的“物质文化”、浅层的“行为文化”、达到深层的“精神文化”,形成富有我国国有企业特色的现代化文化管理模式。

(一)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发动作用,坚决落实表层的“物质文化”。在市场济不断完善,竞争逐步规范化的今天,企业要想在残酷的竞争中取胜,除了产品的质量和效用外,更重要的是品牌,是企业文化。我们要千方百计抓住当前建筑行业大发展和企业上升时期的有利时机,立足企业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两大系统工作的结合,在干好在建工程的同时,积极做好各种标识制作、普及和宣贯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视觉冲击,做到有集团活动的地方就有中隧集团的名字,有集团驻地的地方就有中隧集团的旗帜,有集团资产的地方就有中隧集团的徽标,有集团员工的地方就有集团的歌曲,使业主、工程界同仁、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企业产生良好印象,从而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教育作用,严格规范浅层的“行为文化”。思想政治工作要在企业文化的具体实践中起作用,必须紧密关注施工生产和员工生活的动向,积极引导和鼓励员工立足企业生产实践,将企业的总目标转化为员工个人目标,严格员工责任意识,激活员工工作动力;遵循岗位职业道德,规范员工自身形象、礼仪和行为,培育企业发展的“四有”新人,塑造企业主体形象;发挥系统管理优势,对内开展好各种劳动竞赛活动、学习培训活动、文化娱乐活动等各种群体活动;对外处理好协作与竞争关系,优化集团与外界各方合作关系,规范各种对外经营、业务和社会公关行为,发挥集团各成员单位的梯队作用和团队力量,以行为规范全员,创造出中隧集团统一有序的群体行为方式。

14.规范综合柜员制操作的几点思考 篇十四

近期,我社开始实行综合柜员制。经过我们一段时间实践,发现在实际操作当中,柜员制有好的一方面也有不利的一方面,主要表现为:

一、实施综合柜员制的主要工作成效

综合柜员制的实施形成了一个内部良性竞争的浓烈氛围,促进了柜员业务素质和柜面工作效率的同步提高,极大地方便了客户,减少了客户的等待时间,有效地改进了服务质量,有力地促进了业务增长和效益提高。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组合优化,岗位职责明确。实施综合柜员制后,劳动组合明显得到优化,岗位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有效地避免了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2、柜员素质提高,业务效率加快。实行综合柜员制,为防止业务差错、增加业务量、提高考绩工资额,各柜员自觉地提高自身业务操作能力,业务办理速度得到了一定程度地提高。柜员工作压力和责任感加大,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均不同程度地得到了提高。明显的变化是,业务流程简化流畅了,柜员业务办理速度提高了,主动受理业务的自觉性增强了,客户等待时间缩短了,对柜员的服务满意度提高了。

3、监督得到重视,责任意识增强。实行了综合柜员制度,对各柜员实行库存限额管理,主任、主办会计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挥了一定的防范作用。主办会计和综合柜员对贷款审查普遍慎重,贷时审查质量明显提高。各柜员防范差错心理较强,业务办理时责任意识显著得到增强。库存管理、密码管理、凭证管理和柜员请假管理加强,风险点管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4、客户感受方便,业务发展加快。实施综合柜员制让广大客户感受到了方便和热情,对信用社的业务向心力增强,到信用社办理业务的客户增多、业务量加大。同时,随着对柜员库存限额管理的加强,库存现金量得到有效压缩,非盈利资金占用得到充分地控制。

二、综合柜员制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综合柜员制的实施对传统的会计出纳业务模式和基本制度提出了挑战,在“利”的另一面带来了“患”的可能。调查发现,目前主要可能或多或少地存在以下问题:

1、储蓄事后复核,业务差错增多。储蓄存取均由当班柜员“一手清”,复核在事后,为非即时复核,发生差错时无法当场发现,业务差错率明显提高。

2、卡片管理不一,帐卡难以相符。一些社将储蓄卡片放在一个柜子内,任由各柜员自由抽插,较长时间内无人勾对,很难保证帐卡相符。而且发生不符时,很难排查到责任人。长此以往,就会造成储蓄卡片管理形同虚设。

3、电脑功能欠缺,需要予以完善。目前,办理储蓄存款时可

提供密码服务,但不能提供“凭印支取”、“凭身份证支取”等服务功能,柜员办理时仅能在储蓄卡片上手工注明,但实际支付时未能单卡见面,仅凭单即取,较易造成经济纠纷。一些社电子监控由于探头角度等原因,出现了画面不清尤其是点钞机显示的数字模糊,给差错排查带来一定的影响。

4、教育监督松懈,潜在风险隐患。业务差错常常发生在繁忙时、闲聊时,加强对柜员的思想教育,做到忙时闲时保持精神高度集中尤为重要。现金收付不能背注各票面张数或者流于形式,发生差错时会影响排查。贷时审查不严,很容易造成重复授信或者一户多贷、失信者新贷、跨地区贷款等违规放贷现象。倘若主任和主办会计加强库存现金和业务核算质量的检查监督流于形式,很容易给极少数心怀不良动机的柜员作案带来空间。事后复核工作一旦流于形式,就会造成发生记帐串户等差错一时无法发现,甚至带来更大的差错和损失,也会给挪用客户资金创造可能。对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不予重视,不但会增大非盈利资金的占用,影响本单位经营效益,而且会造成柜员作案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综合柜员制管理的几点建议

针对综合柜员制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议:

1、坚持“三个结合”,落实模式到位这一前提。实施综合柜员制的目的不是摆花架子,而是方便客户、提高效率的需要。在组织实施时不能搞“一刀切”,一定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做到竞争上岗与实际需要相结合。要在坚持竞争上岗、合理安排、优化组合的前提下,根据各柜员业务能力和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业务分工和岗位职责。二是要做到积极推进与稳健实施相结合。组织实施综合柜员制要充分考虑内部岗位牵制所需人数和上岗人员的实际业务素质,绝不能仓促实施、草率从事。三是要做到技术提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要切实加强岗位技术练兵,不断提高柜员素质,让柜员人人熟悉业务,个个胜任综合柜员。但更重要的是必须切实加强柜员的日常思想教育,让所有柜员自觉遵照会计法规办理业务,从思想上杜绝不良的动机,工作时保持精神上的高度集中。

2、抓好“三大保障”,落实内部控制这一基础。实施综合柜员制后,诸多的业务由一人独办,对制度、技术和硬件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显然,完善制度、提高技术、硬件保障是实施综合柜员制的必要的三大基础保障。首先,必须对原有的各岗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之与综合柜员制的业务流程相匹配,不致出现脱节的情况。其次,实施综合柜员制后更加离不开柜员业务技术的提高,各社、部要重新倡导“苦练基本功”的传统,下大力气把员工培养成为业务上的“多面手”。再次,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对有关功能进行及时完善,对部分社出现的技术障碍及时予以排除,以适应综合柜员制对监控、电脑等技术层面的更高要求。

15.关于近期人民币汇率的几点思考 篇十五

随着“8.11”人民币汇改以来及相关事件尘埃落定之后, 2015年末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幅度在6.1%。自2015年12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之后, 人民币汇率就呈现从原来主要参考美元为主转向参考一篮子货币的迹象。人民币汇率政策由固定向有条件浮动、有弹性机制转变。而实施这种形成机制的结果, 就是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的汇率的稳定性将增强, 而人民币对美元的双向波动将会加大。年初, 这两个指标再度出现背离, 但在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连续急剧贬值的同时, 人民币指数却保持相对平稳的走势。

二、人民币汇率变化主要因素

2015年新兴市场的资本净流出估计达到7350亿美元, 除了其中590亿美元以外, 其余全都是从中国流出的。在2007年之前很长的时间里, 在外汇市场上, 经常账户巨额盈余, 外商直接投资巨额盈余, 所以人民币汇率很大程度上是由这些盈余决定的。现在, 经常账户的盈余已经很小, 外商直接投资的盈余基本消失, 跨境资本流动的规模比这两项要大得多, 在这个意义上, 人民币汇率已经转由跨境资本流动决定, 在以前, 经常账户盈余大, 资本流动规模小, 汇率的升降主要就是经常账户有多少盈余。而现在, 经常账户盈余已经很小, 跨境资本流动的规模很大, 而跨境资本流动中流进来和流出去的变化非常得快, 人民币汇率的决定已经从以前的经常账户的基本面因素转向了由跨境资本流动决定。

(一) 经常账户盈余缩减

从过去十几年以来所计算的当季中央银行外汇储备的积累速度来看, 可以看到在过去十几年的绝大部分时间里, 甚至在几乎所有的时间里, 中央银行始终都在积累外汇储备, 如果没有中央银行的干预, 人民币汇率在市场上一定会走得更高, 一定是面临明显的升值压力。但是进入去年下半年以来, 在差不多一年多的时间里, 总体上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开始迅速下降, 并且下降的幅度越来越大, 下降的速度越来越快, 持续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一年的情况外汇储备的下降是完全不同的, 第一具有持续性, 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 不太像是短期的冲击。第二尽管月度之间有波动, 但是趋势很明显, 就是下降的规模越来越大, 表明人民币与美元的供求在基本面上开始面临一些系统性的压力。

(二) 外商直接投资下降

在金融危机之前, 总体上中国企业去境外投资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但是2008年以后, 中国企业去境外投资的规模迅速扩大, 中国现在也许已经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在直接投资项下的资本输出国。在去年和今年, 中国企业去境外投资的规模, 与境外企业到中国来投资的规模已经大体相当。在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的盈余基本上已经下降到0附近的水平。现在是处在一个大体平衡的状态, 但是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一大制造业大国, 体量已经这么大, 外商直接投资到中国基本上都是在投制造业, 这种投资的规模在未来不大可能迅速扩大。如果人民币未来确实有一些贬值的压力, 再加上未来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等等原因, 如果中国去境外投资的数量, 超过了外商到中国来投资的数量, 在直接投资项下转成一个逆差, 这个也不是不可想象的。即便接受现在的状态, 并且假设这一状态在未来继续维持, 也就意味着由于外商直接投资所形成的外汇市场上的美元供应已经消失。

(三) 跨境资本流动

在这个条件下, 就剩下了第三个非常重要的点, 资本流动。在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的盈余基本上是0, 在经常账户项下占GDP的比例大概在1%到2%之间, 每个月大约供应150亿美元, 这意味着资本流出的规模, 除了直接投资之外, 其他形式的资本, 包括贸易融资, 包括去境外的股票投资, 给境外的借款等等, 这种金融形式的投资的规模在月度上一旦是流出的, 一旦流出的月度规模超过150亿美元, 年度规模超过2000亿美元, 那么人民币一定面临贬值压力。现在月度资本流出的规模不是在150亿美元这个数量, 而是比这个数字要大好几倍。

三、汇率变动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一) 货币政策宽松受限

由于近期人民币汇率大度波动和贬值预期的存在, 货币政策受汇率波动影响, 央行必须顾虑货币政策对贬值的影响。在对冲基础货币的缺口下, 通过逆回购或者降准仍有概率和空间, 但降息空间不大, 因为降息释放的宽松信号会直接放大贬值预期, 直接压缩货币政策空间。

(二) 供给侧改革所需要的环境

汇率要基本稳定。如果人民币资产预期发生变化, 则全球就会开启类危机模式, 供给侧改革所带来的行业的破产、失业和人民币悲观预期之间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的传递机制。估计2016年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幅度在5%以内, 对一篮子货币的贬值幅度会更低, 大幅贬值不会出现。

(三) 贬值对出口边际效应减弱

原来支撑中国出口数据高速增长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目前作为中国的低端产能, 正逐渐转移向东南亚如越南等劳动力成本较低国家。人民币的贬值将有利于出口为主的企业释放利润。但是, 当前我国传统劳动密集型出口导向企业受到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影响, 特别是低端产品部分市场份额已经大幅缩小, 海外市场订单被东南亚等国家“抢走”, 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更是正在加速将生产基地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迁出, 人民币短期小幅贬值不能阻止该项产业转移的趋势, 传统出口导向型企业在中国出口整体占比将持续下降, 贬值所带来的出口利好作用也将十分有限。而且一些主要新兴市场货币越来越多地盯住人民币, 使得人民币汇率贬值对中国出口的边际影响大幅下降。

四、汇率与资本市场的相关性

汇率与A股相关的论断正得到反复讨论, 无论是资本外流影响资产价格, 还是经济信心降低风险偏好。

从经验规律来看, 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指数对于A股收益率的表现具有较好解释力。在过去的几年中, 可以看到2014年上半二者同步下行;2014年中至2015年中同步上行;2015年中至2015年三季度末的快速下行;2015年四季度的短暂反抽;以及2015 年底以来的又一轮快速下行, 基本上都是同步的。很多人可能关注其中的因果性逻辑, 即是股指收益率在引导汇还很多人可能关注其中的因果性逻辑, 即是股指收益率在引导汇率, 还是汇率在引导股指收益率, 其实从数据来看二者的单向因果逻辑并不明显, 但可以确认的是相关性。

无论是看年度趋势关系, 还是日度、周度的冲击关系, 即期汇率与上证指数仅仅50%同向变动, 显然难以作为投资依据。传统理解的“人民币升值利好A股;人民币贬值利空A股”难以得到统计结果的支持, 主要因为资本账户上尚不构成自由流动, 因此人民币资产配置仍是“池中水”的背景限制了实质关联性。

五、人民币贬值相对受益行业

(一) 国内消费

人民币贬值, 以人民币计价的资产价格可能会随之下行。从另一个角度, 更有助于相关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有利于增加国内消费。

(二) 海外收入占比较高的企业

从子行业分布来看, 以工程机械、海洋装备、工具器件居多。人民币兑美元出现小幅度贬值, 对企业海外收入的直接影响并不明显, 更多的是体现在财务方面, 其中包括:美元持续收入兑换为人民币后的增加、美元的净资产的增值等。

(三) 贵金属

考虑到全球央行比较宽松, 投资者可能会适当增持黄金, 贵金属等避险资产。

六、结论

本次人民币贬值是个比较策略的选择和货币政策博弈的结果。2016年中央工作重心是供给侧改革, 货币政策不会明显宽松, 央行防守汇率可适当降准、降息空间不大。从汇率决定因素看, 短期决定汇率的主要因素是跨境资本流动, 而不是过去的经常账户, 中期主要决定因素为央行意愿、美国货币政策, 长期看决定汇率的主要因素为国家综合实力、生产力水平和资本回报率。如果美元维持强势, 2016年人民币可能仍存5.5%-6%的贬值压力。

短期来看, 人民币贬值对出口有一定缓和作用, 但受制于全球贬值浪潮人民币快速贬值易引发竞争性货币贬值、消失的低成本以及海外需求不容乐观等因素制约, 中国出口仍处于探底阶段。出口型企业要想得到实质性的改善, 关键还是在于提升出口产品竞争力。

在汇率与A股关系上, 因果逻辑并不明显, 但可以确认的是相关性。无论是看年度趋势关系, 还是日度、周度的冲击关系, 即期汇率与上证指数仅仅50%同向变动, 显然难以作为投资依据。主要是资本账户上尚不构成自由流动, 因此人民币资产配置仍是“池中水”的背景限制了实质关联性。

摘要:现在以及未来几年之内, 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问题, 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 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一定是人民币汇率问题。近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走势呈现大幅波动走势, 也成为海内外资本市场2016年开年大幅震荡的导火索之一。本文从外汇供求关系介绍汇率变化、人民币汇率与宏观经济的逻辑以及货币当局容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近期大幅波动的原因, 以及猜想2016年央行容忍人民币汇率贬值的空间。

关键词:汇率,货币政策,供给侧改革,出口,资本市场

参考文献

[1]郭磊.汇率短周期与资产价格.方正证券研究所.2016, 1

[2]申万证券.汇率与A股仅有50%同向波动.申万证券研究所, 2016, 1

[3]钟正生.七问人民币汇率.莫尼塔研究, 2016, 1

16.关于规范会计行为的几点思考 篇十六

一、会计行业现状的思考

2001年美国爆出“安然公司舞弊案”,从而引发了“安达信事件”。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相继揭露了六大会计丑闻。会计行业的信用遭受了有史以来最大的重创。在世界范围内,会计行业的现状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

在我国,震惊全国的“琼民源”事件,使其董事长马玉和成为新刑法颁布后第一个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而承担刑事責任的人。尔后,又有为数众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因违规操作受到一系列的惩处。

生产力的提高促进了会计行业的发展,会计业务的提高又会极大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个事实已经被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一再验证和实践。但在前进道路上,曲折是必然的,反复也是正常的,关键是要尽快修正错误,进入良性发展的正规道路。

虽然《会计法》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司法部门的大力宣传和倡导,在全社会已经形成一定的认识规模,但距离法指引的规范性行为尚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参与者认知的模糊性。我国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开放历程,已经成功地从计划经济平稳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经济活动参与者从过去单一的国营、国有制企业逐步转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现状。但经济参与者对会计工作的认识仍停留在过去阶段,认为会计工作与己无关,是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活动,从而影响了《会计法》实施的普遍性。

(二)企业领导重视的欠缺性。由于传统会计职能的专业性和计划经济的惯性,企业领导历来对会计工作“大撒把”认为会计工作仅仅是记帐报表的工具,既不问过程,也不问结果,“全权”委托会计人员处理,甚至连必要的签章审核也约定责成交由会计部门“代劳”。最有代表性现象是,在《会计法》宣传辅导培训中,财政部门明确规定必须有“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学习,但统计结果,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单位领导“百忙之中”参加了培训,而三分之二的单位“委派”财务人员参加。

(三)会计人员身份的矛盾性。会计人员在几乎所有的单位都具有极其矛盾的身份和心理。一方面,他们是某个单位的员工,受聘于业主,服务于单位,而另一方面,他们又是法定的会计内部监督的主体,担负着保障《会计法》正确实施,财经纪律正确遵守的义务。从而,会计人员始终在“饭碗”和“责任”中进行轮回选择。

(四)司法人员知识的有限性。随着计算机的高速发展,网络犯罪现象在全国大量增加,为了侦破起诉、审判这种新型的智能犯罪,各地公安、检察、法院逐年在扩编中专门引进了计算机专业人才。而在逐年增长的经济犯罪现象之后,少有哪个部门专门引进财会专业人才。在办理涉嫌经济犯罪特别是利用财务会计手段犯罪的案件中,不仅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甚至是一些市、省一级的司法部门都有一种“狗咬刺猬——无从下口”的感觉,从而使大量的经济案件久拖不决,决而不明。

二、规范会计行为的对策

美国在发现会计行业严重问题之后,参、众两院迅速作出反应,相继授权总统出台了针对性极强的法令。司法部门及时介入,展开大规模司法调查取证活动,一些案件已初步开始平息,社会经济开始朝着好的方向扭转。

我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党中央和国务院在整顿和治理经济秩序工作中开展了大规模的专项性活动,有效地遏制了经济犯罪的势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不护短,不手软”已经给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共识和认可。

提高认识,规范会计行为,现在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进一步下大力气来抓的一件大事。如何办好这件大事,笔者以一己之见,以期抛砖引玉。

(一)增强《会计法》宣传力度。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将宣传贯彻《会计法》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做,要常抓不懈。学习和培训《会计法》要作为一项制度,在各个层面,各个行业,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讲。可以“以案说法”,还可以“讲学对话”让全社会充分认识《会计法》与经济生活息息相关,与每个经济参与者密切关联。

(二)认真实施会计法律法规。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会计工作的规范性进行“拉网式”调查,针对有代表性的问题实施行政措施和手段,扭正企业领导人对会计工作重视度不足的现象。财政、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各依职权处罚一批有法不依,我行我素的企业,对违规行为不讲情面,不姑息,从而提高企业守法守规的意识。

(三)进一步推广会计人员委托制。一些地区以国有、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委托会计人员的试点可扩大范围,进一步积累经验,使会计人员能够在不担心饭碗的情况下,挺起腰杆对违法违规行为说“不”。对极少数见利忘义,在金钱面前违背“良知”和“义务”的害群之马“逐出山门”,甚至“绳之以法”,纯洁和优化会计队伍。

(四)加强司法监督。建议各级司法部门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和社会上的会计专业领域招收和聘任财务专业人才以充实司法队伍;对经济法律业务的现有司法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在学中干,干中学,尽快组织起一支具有较高经济专业素质的执法队伍。面对愈来愈迅猛的经济大潮,早做人才储备,人才培养工作,为经济发展做好保驾护航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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