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诗歌

2024-09-29

死亡诗歌(精选8篇)

1.死亡诗歌 篇一

死亡诗歌

题记:爱自己的肚腹而死,是动物

爱自己的家庭而死,是平民百姓

爱自己的民族而死,是英雄烈士

爱全世界的人类而死,是永恒不朽的上帝

这一时刻,不折不扣地到来

无需回避,我早已做好准备

我无法改写呱呱啼哭的降临

此刻,我以得胜的微笑与死神对视

一线天光,曾催开我生命的暗夜

我走出人生的虚无,走出两瓣鹅黄

然后,走向一片嫩绿,走向碧绿

再走向深绿,走出今天的.金黄

捧着阳光,一路蹒跚起来

我爱泥土的芬芳,我爱乌云的沉重

我爱绵绵无绝期泪水里的悲苦

我爱疾风唠唠叨叨,没完没了的抱怨

……

因为爱,我接受光芒的嘉奖

尊贵的冠冕,永远属于太阳

因为爱,我无视死神的狰狞

死亡是爱的极致绽放的花朵

那么,在我放手尘世的瞬间

牵着风儿跳一曲最美的舞蹈

金色的蝴蝶,翻飞一片

蝉衣留给大地,笑容还给蓝天

当我的名字,从大地上涂抹

当黑暗退却,黎明悄悄降临

海上的日出,是我热血沸腾的爱恋

雀鸟虫鸣,是我深切的召唤

死亡,你不能隔绝我的爱情

我以周身的炽热,如饥似渴地

亲吻大地的每一寸肌肤

抚慰枯枝上伤痕累累的悲痛

2.死亡诗歌 篇二

死亡总是作家们倍感兴趣和不可抗拒的主题, 托马斯也不例外。托马斯偏爱探讨死亡的本质和生命的轮回, 其生死轮回的观点具有一定的普遍适用性, 这无疑是他个性的彰显和卓著之处。故而读其“死亡”之诗, 总不觉诗人之痛反感其释怀之然。面对死亡, 托马斯总抱以积极乐观的态度, 呼吁与之抗争的同时却也在歌颂着它。从哲学的角度而言, 一切的客观存在是可以感知和理解的, 它独立于人类意识之外。从这个意义来上说, 托马斯的死亡观点不难理解。然而, 这不足以解释托马斯钟情于死亡主题的真正原因。基于评论家们的见解, 本文将借助弗洛伊德的死亡本能观对该主题进行解读, 以助读者能进一步揭示其真正原由。

1 死亡本能论断

所谓本能 (instinct) , 据弗洛伊德言, “本能是有机生命中固有的一种强烈愿望, 它试图将生命体在外界纷扰的压力下放弃的东西恢复到早先的状态, ”[1] (p.224) 它是有机体生命中固有的一种恢复原始状态的冲动。它原指人或动物无需学习先天具有的能力, 尔后精神分析学赋予了这以慨念以新的涵义。弗洛伊德在1905年的《本能及其盛衰》 (Instincts and Their Vicissitudes) 一书中声称“本能是对心灵的一种刺激 (Stimulus) , ”[2] (p.61) 它有保守、回归、重复的特点;“它决定了生命的目标必定是集体的古老状态, 一种原始的状态。生物体在某一时期已经离开了这种状态, 现在它在竭尽全力, 沿着它自身发展的迂回曲折的轨迹, 挣扎着复归这一原生态。”[3] (p.54) 同时, 弗洛伊德把本能分为两类:生命本能 (life instinct) 和死亡本能 (death instinct) , 二者的合作与抗争产生了生命的现象, 到死为此。死亡本能是“生命向寂灭状态的回归, 是它的本质和目标所在, 是生命内在的本能。”[3] (p.54) 基于此论断, 笔者将从以下几方面探讨狄兰·托马斯诗歌中的死亡主题, 从而揭示诗人死亡主题的真谛。

2 死亡的客观存在

按照Harold Bloom (哈罗德·布鲁姆) 的生物学观点, “所有有机体渴望没有激动, 且最后‘如死去一般安息在无机界’的状态的倾向。”[4] (p.292) 作为单个有机体, 它总在生成和衰弱、创造和解体、出生和死亡的进程中轮回。“死亡作为通过时间表现为日常而神秘的总体, 一直并仍将是文学的严肃主题.英国诗歌自始至终贯穿着死亡的主题。”[5] (p.124-28) 由此可见, 死亡不只是属于作家笔下的“黑色之花”, 它本为人类的最终目的地, 所以诸多作家们竞相探讨死亡这一主题就不足为怪了。从这个层面上来说, 托马斯诗歌中的死亡主题本就有其自身客观上的栖息之地。

在呼吁与死亡作斗争的同时, 托马斯却不遗余力地歌颂死亡。在其“Unluckily for a death” (《不幸地等待死亡》) 一诗中, 诗人说到“不幸地等待死亡/偕同凤凰一起等对/柴火即将点燃我罪孽的时光/等待阴影中的女人/石刻的圣徒充满肉欲, 夹在飞逝的死者中。”[6] (p.152) 等待死亡是不幸的, 而有唯美凤凰的陪伴 (在阿拉伯神话中, 凤凰象征着新生) , 活着的罪孽最终也将以死亡而结束, 随之而来的又是一轮的新生。尽管“不幸地[等待]死亡, ”“[……]我的挚爱, 拥抱我/在你每以步每一瞥下, 源初的天体开始转动/这生机盎然的地球就是你的子孙。”[6] (p.155) 面对死亡, 诗人不是无奈和悲叹, 而是坦然接受。虽然诗人有时鄙视死亡, 却欣然接受它的客观存在并寄予它能带来新生。其诗歌《死亡也统一不了天下》 (And Death Shall No Dominion) [6] (p.100) 这样说道:

死亡也统一不了天下。

死去的人赤身裸体

一定会与风中的人西沉的月融为一体;

骨头被剔净, 白骨又流逝,

他们的肘旁和脚下一定会有星星;

尽管他们发疯却一定会清醒,

尽管他们沦落, 沧海却一定会再次升起;

尽管情人会失去, 爱却一定会长存;

死亡也统一不了天下。

诗中, 诗人不仅赋予死亡人性特征, 并宣称“死亡也统一不了天下, ”“尽管情人会失去”。诗的开篇仅用一个单句就表明了诗人不惧死亡的态度, 特别该句的第一个词“And”道出了诗人斩钉截铁的语气, 因为从逻辑上来说, “And”之前应该还有话语, 从语法层面上说来, 之前的语句也一定是否定的, 但诗人却不愿在此多费口舌, 故而直截了当地阐明自己的态度。诗人藐视死亡的同时, 也极为肯定“尽管他们沦落, 沧海却一定会再次[让他们]升起”, “他们的再次升起”无疑是死亡带来的另一个新生, 所以诗人主观上是接受死亡客观性的。

在弗洛伊德看来, “所有生命的东西都因内在的原因而死亡—再次变成无机物。”[1] (p.224) 这里的内在原因就死亡的一种本能, 所以“所有生命的目标就是死亡”, 因为“无机物早于生命体存在。”[1] (p.224) 威尔士情结是托马斯诗歌中的另一个重要要主题, 在诗人《羊齿山》 (Fern Hill) [6] (p.198) 一诗中, 读者可以读到想以下诗句:

快乐的小屋旁, 我荣幸地置身于狐群和雉鸡,

在新近形成的云层下, 幸福欢畅, 内心悠长,

太阳日复一日的诞生,

我放荡不羁,

我的心愿穿越高及屋脊的干草,

在蓝天下劳作, 无忧无虑, 时光在和谐的

旋律里转动, 竟诵唱如此寥寥几首晨歌,

随后散发青春活力的孩子

随他步出优雅,

本诗是托马斯诗集《死亡与出场》 (Death and Entrances) 中最后一首, 创作于1944年。诗歌中描述的“羊齿山”是诗人婶母Ann Jones的乡间宅院, 诗人在这里度过了许多愉快的夏天。就是这样一个穷乡僻壤的乡村, 寄托着托马斯对纯真童年的无限情思。“蓝天、新云、快乐的小屋、与禽兽的嬉戏、放飞心愿”无不是孩提时光里的歌词, 也是诗人抹不去的故乡情结。该诗是诗人事业高峰时期荣归故里的作品, 字里行间透露着诗人人性的自然回归。然而, 诗人对故乡山水的倾情不仅是一种人性的回归, 更是一种生命的回归。托马斯诗歌中充满死亡的象征, 它总伴随着诗人纯真的童年意象, 并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纵观全诗, 可以说这种回归不仅是感性的, 更是理性的, 全然是生命的一种回归。故而诗人在后节中写到“时光赐我青春与死亡/尽管我带着镣铐依然像大海一样歌唱。”[6] (p.198) 很明显, “时光”带给诗人的不仅是欢乐也有死亡, 纵然诗人带着人生的痛楚在回归的旅途中依然歌唱, 但终将走向的是死亡。这不能不说这正是弗洛伊德所说的生命目标, 不管诗人是否愿意, 时光本能 (死亡的本能) 带着诗人一路前行, 走向死亡。诗人对童年的眷念是美好的, 是客观的, 这无疑也折射出死亡也是客观的。正如刘守兰教授所说的那样, “自然界的山山水水在他[托马斯]的诗歌中只是生命的对应物。”[7] (p.220)

在托马斯早期的诗歌中, 不鲜有诗人对死亡主题的探讨, 对生命的脆弱和短暂的悲叹。在《穿过绿色茎管催动花朵的力》 (The Force That through the Green Fuse Drives the Flower) [6] (p.13) 一诗中, 诗人这样说道:

穿过绿色茎管催动花朵的力

催动我绿色的年华;摧毁树根的力

摧毁我的一切

我无言相告佝偻的玫瑰,

同样的寒冬热病压弯了我的青春。

按照弗洛伊德的主张, 所有的生命现象最终都可以追溯到爱欲 (生命本能) 和死亡本能的相互作用。因此无论托马斯如何在其诗歌中阐述死亡主题, 他首先确定的是死亡的客观存在和死亡本能的客观性。正如本诗所说, 催动花朵艳丽开放的力也能催动青春年华花朵的绽放, 但也是摧毁生命之力。佝偻的玫瑰正如暮年的老人, 年少轻狂的年轻人也将在这股力量的不断摧毁中步入生命的尽头。这种力量正是所有生命走向死亡的内在因素, 即, 死亡本能。花朵与年华、青春与玫瑰都是客观的, 故而催动和毁灭它们的力量 (死亡本能) 也是客观的。

尽管死亡终结生命, 诗人从不畏惧, 因为在诗人的主观思想里本就承认它的客观存在, 并寄予死亡带来新生。无论是诗人的话语, 还是诗中所描述的那些意象, 无不体现了诗人“死亡客观存在”的死亡观。由此可见, 狄兰·托马斯诗歌的死亡主题不仅在哲学层面上和生物学层面上是客观的, 在诗人的主观世界中也是客观存在的。

3 生死循环

Bunnin阐述道, “出生代表生命本能的胜利而死亡意味着死亡本能的凯旋, ”[8] (p.230) 生死共存于生命之中并在宇宙之中形成永恒的循环。“在托马斯看来, 生死不过是生命历程中的两个阶段, ”[9] (p.19) 生孕育着死, 欲带来生命, 死意味着新生。在托马斯诗歌中, 生命的发展和自然的更替相互补充, 正如催开花朵和青春年华之力也能摧毁树根和生命一样, 在此程度来说, 生死共存于此。在《在白色的大腿间》 (In the White Giant's Thigh) [6] (p.212) 一诗中, 读者可清晰地明白, 死亡也意味着新生。

他们告诉我爱情常青, 即便树叶落满坟地,

阳光擦拭失落于草丛的十字基督,

女儿们不再悲伤, 她们仍然会

在狐狸生养的的大街滋生欲望,

或在枯败的树林饥肠辘辘;

山岗上的女人将穿过求爱者的树林,

永远疯狂地热恋那些健壮不灭的死者,

诗中“爱情常青”意味着爱欲 (生命本能) 的存在, 即便在因死亡而荒芜的“坟地”、“大街”还是“枯败的树林”里, 爱欲总要“滋生”, 因为生命之光总“擦拭”着死的灵魂, 正如弗洛伊德所说的那样“本能是对心灵的一种刺激 (Stimulus) ”, 所有死亡也要带来新生。

在托马斯看来, 宇宙万物永远处于一个生死轮回的运动中, 生命本身就意味着死亡, 死亡又意味着新生的到来。在《羊齿山》一诗中, 诗人写道:“皎洁的月光赐福大地, 我在马厩中聆听鸥夜鹰/衔起干草飞翔, 一匹匹骏马/光一样闪入黑暗。//随后农场醒来, 像一位浪子回归/身披白露, 肩负雄鸡, 阳光普照大地/那是亚当和夏娃/天空再次聚拢。//那一天太阳变得浑圆无边/所有肯定是在简洁的光芒之后/在最初旋转的地方, 销魂的马群/热切地走出绿色而嘶鸣的马厩/奔驰在美好的旷野。”[6] (p.197-198) 在这首诗中, 生与死完成了一个轮回的过程。“黑夜”象征着死亡的必然, “美好的旷野”则象征生命的温床。仅此一夜, 死者“在最初回旋的地方”获得新生, 正如亚当和夏娃的再次相聚, 就像那“海上明月共潮生”一样, 周而复始, 往复循环。“时光”就像上帝一样:既赐诗人以“青春”, 又赐其以“死亡”, 于此, 诗人“生死相依”的观点跃然纸上。

在《死亡也统一不了天下》一诗中, 诗人早已表明死亡无力掌控生命的一切, 新生的出现势在必然。根据该诗第一节的阐述, 人终将以不同方式死去, 埋葬于不同的地点, 身体也将回归到零散的自然元素状态。但诗人坚信“尽管他们沉落, 沧海却一定会再次升起;/尽管情人回失去, 爱却一定会长存;”[6] (p.100) 肉体之死不能泯灭爱的永恒, 爱将踏上重返新生的旅程, 实现既定的新生目标, 这就是生死不可违背的自然规律, 这无疑是生死的又一个循环。

生死轮回的主题还可以在诗人《这片我切开的面包》 (This Bread I Break) [6] (p.55-56) 一诗中得到更明晰的阐述。

这片我切开的面包原是燕麦,

这杯酒原是一株异国果树上

畅游的果汁;

白天的人, 夜晚的酒

割倒一地的庄家, 捣碎葡萄的欢乐。

这酒中夏日的血

曾经叩动装饰藤蔓的肉质,

这面包里的燕麦

曾经在风中快乐地摇摆;

人击毁了太阳, 摧垮了风。

你切开的肉质, 你畅饮的血

在脉管中流动着忧伤,

燕麦和葡萄

原是天生肉感的根茎和液汁;

你饮我的美酒, 你嚼我的面包。

该诗有几组意象:燕麦和面包、葡萄和酒、面包和肉、以及酒和血。表面上, 诗人是在描述这些意象的相互冲突和转化, 实为阐述生死之循环。从生物学的角度上说, 土地是生命的温床, 燕麦和葡萄从土地中吸收水分和营养, 从哲学的层面来说, 这就是生命本能的欲望。面包和酒源于燕麦的丰收和水果的成熟, 从这个角度来说, 丰收也可解读为死亡。诗人在最后一节中阐述了无生命的面包和酒最终将转化成精神层面的血和肉, 这无疑也是从死到生的一个过程。用弗洛伊德的话来说, 生命本能和死亡本能总在生命的旅程中不断地相互斗争、相互共存和往复的循环。由此可见, “生死轮回是托马斯一贯的写作主题。”[10] (p.64)

4 死亡回归

托马斯自己说过, 他的诗是“走在坟墓的道路上的声明。”[11] (p.213) 用Montgomery的话说, “狄兰·托马斯把现实生命视为一种痛苦的经历, 把死亡看着回归伊甸园, 回归非自我的意识状态, 是一种真实生命的回归。”[12]在诗人的很多诗歌中, 死亡不是生命所有关系的倒塌, 而是一个与自然、宇宙元素及其力量、生命之迷神交的机会。生命只是一个循环的过程, 肉身在其中成形、衰败、死亡, 最终又变成另一种生命。《二十四年》 (Twenty-four Years) [6] (p.136) 无疑是诗人死亡回归主题最好的体现。

二十四年唤起我眼中的泪水。

(埋葬死者惟恐她们在分娩中走向坟墓。)

在腹沟的自然门口, 我像裁缝一样踡缩

在食肉的阳光下

缝制一件旅行的尸布。

我衣着而亡, 感官开始迈步,

红色的血管流淌着金钱,

朝着小镇最后的一个方向

我昂首前行, 永不停步。

很明显, 该诗描述的的确是人生的一次旅行—一次“走向坟墓”的旅行。从超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说, 诗中的“我”代表即将出生的生命, “我像裁缝一样踡缩”暗指生命胚胎的形成与成长, 也可理解为生命走向死亡的开始。“食肉的阳光”表明生命的衰败并走向“小镇最后的一个方向”—死亡。这正如弗洛伊德所说的那样, “死亡的最终目标是使生命体回归无机状态。”[1] (p.67)

托马斯是位着力探索死亡本质和生死循环的诗人, 在其诗歌《拒绝哀悼死于伦敦大火中的孩子》 (A Refusal to Mourn the Death, by fire, of a Child in London) 中, 诗人运用悖论形式传达其死亡观点——死亡是一种从出生之地走向自然的回归。在拒绝哀悼死亡的过程中, 诗人认为哀悼不过是人类想回避某种事实的借口, 即生命不过是通向死亡的一个过程。诗人用强烈的宗教意象反应了人与自然、生死循环的联系。在该诗的第一节中, 诗人认为人类本就跟“鸟兽花木”[6] (p.139) 处于同一生存层面, 作为自然的一环, 它也置身与生死的往复循环之中。“君临万物的黑暗”[6] (p.139) 是创造生死的象征, 而“光明”[6] (p.139) 象征着处于创造和毁灭间的生命。诗的开篇一词“Never”亮明了诗人拒绝哀悼的态度, 他认为宗教仪式的哀悼是对已故生命的不恭, 所以他“也不会再让天真/和青春的挽歌/亵渎生命呼吸的驿站。”[6] (p.140)

而我必须再次走进

水珠圆润的天庭

和玉蜀黍穗的犹太教堂,

我才会允许声音的影子祈祷

或在服丧的峡谷里

播种我苦涩的种子去哀悼[7] (p.139)

该诗节揭示了水和种子是生命之源, 他们象征着新生过程中不可获缺的元素。诗人于此表明死亡是走向自然的回归, 是生命循环的的一个完结。“苦涩的种子”是悲伤的明示, 也是在暗指生命的不育, 所以死亡就是不可避免的, 生命也因此正朝自己的尽头走去。死亡是最终的, 没有哪一种哀悼和仪式能取代生命的消失, 所以小孩只不过是完成了自己生命的目标——回归死亡。正如Sunderman所言, 本诗呈现了一个从有机世界走向无机世界的过程, 即从人、鸟、兽、花、木的有机世界步入死亡的无机状态。[13] (p.20-35) 就此而言, 小孩之死无疑只是一种回归运动:从个体到众态, 从意识到无意识, 从人类地球到整个宇宙, 从有机到无机, 最终实现从生到死的回归。如果在这种意义上将死亡视作回归, 那“死亡就不是对生命形而上的否定。相反, 它是人带着各种欲望和信仰回归自身完成神圣的道德使命的过程。”[6] (p.124-28) 从弗洛伊德理论的角度而言, 小孩之死完成了生命体回归无机状态的使命, 到达斯温伯恩的“冥后的花园” (Swinburne's"The Garden of Proser-pine") 。[1] (p.66)

当然, 本文所述的死亡回归不只是生命回归死亡, 同时也包括死亡回归生命, 因为循环是两者存在的基本形式, 世界万物皆如此, 更何况人的生死呢!在托马斯诗歌《空袭之后的追悼仪式》 (Ceremony after a Fire Raid) [6] (p.180) 中写道:“不断燃烧而窒息的街道/一个出生不久的婴儿/它的小嘴/烧焦在坟墓黑色的胸脯上……//我们, 我及我的信徒也许/掀起洪潮才能承接你的死亡/直到血液喷涌而出/尘埃宛如鸟儿一样歌唱……//在被剥夺的死尸里/歌唱飞翔的大海……//创世的雷声在碎裂的终极王国回荡。”诗中, 我们再次看到生命回归死亡, 但死亡也孕育着新生, 它也终将回归新生, 二者是孕育与被孕育的相互关系, 因为我们在一个孩子的死亡里听到了“创世的雷声”在“回荡”。

5 结论

综上所述, 我们不难看出托马斯不愧二十世纪伟大的诗人之一, 他的卓著不仅是因为他是杰出的二十世纪浪漫主义诗人,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对生死主题的倾心和深入的探究。诗人深受超现实主义和弗洛伊德精神理论的影响, 故而诗歌中充满了奇异的意象和深刻的哲学思想。正如诸多评论家们和本文所述那样, 死亡主题始终贯穿着诗人的创作。在托马斯诗歌中, 诗人的死亡观总与这些方面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自我意识的丧失、融入无意识的自然世界、与自然力量的再次融合。诗人表明, 尽管个性会丧失, 融入自然元素 (死亡回归) 是生命继续的保证, 个性只不过是自然循环运动过程中一次暂时的停留, 其终极目标是向无机世界奔去。很显然, 诗人的观点很大程度上与弗洛伊德的“死亡本能”理论不谋而合:死亡是客观存在的, 任何的哀悼都无法阻止生命本能走向死亡, 死亡只是一次回归的旅程。生死互相依存, 互相联系, 循环发生。生孕育着死, 死也能滋生新生, 它们只不过是实现生命价值过程中的两个阶段。

摘要:狄兰·托马斯是二十世纪英国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 也是位颇有争议的威尔士吟游诗人。死亡主题贯穿着诗人的诗歌创作, 纵观其诗, 其死亡主题可归结为几个方面:死亡客观、生死轮回、死亡回归。该文将截取诗人不同时期的代表性诗歌, 运用弗洛伊德理论中的死亡本能观对诗人死亡美学观点进行一个不同视角的解读。

3.诗歌及其十个海子与死亡 篇三

关键词:《春天,十个海子》 海子 复活

春天,十个海子

春天,十个海子全都复活

在光明的景色中

嘲笑这一野蛮而悲伤的海子

你这么长久地沉睡到底是为了什么

春天,十个海子低低地怒吼

围着你和我跳舞、唱歌

扯乱你的黑头发,骑上你飞奔而去,尘土飞扬

你被劈开的疼痛在大地弥漫

在春天,野蛮而复仇的海子

就剩这一个,最后一个

这是黑夜的儿子,沉浸于冬天,倾心死亡

不能自拔,热爱着空虚而寒冷的乡村

那里的谷物高高堆起,遮住了窗子

它们一半而用于一家六口人的嘴,吃和胃

一半用于农业,他们自己繁殖

大风从东吹到西,从北刮到南,无视黑夜和黎明

你所说的曙光究竟是什么意思

――1989.3.14凌晨3-4点

起笔诗人就交待了时间且承接了题目。“春天”这一词又使我想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首写于海子临终前两个月的诗。两处的“春天”在我看来都是美好并且孕育着希望的,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在光明的景色中”、“十个海子全都复活”由此可见,海子对“复苏”(复活)的希望寄托于春天。再看,整首诗前三段的第一句都出现了“春天”,可想而知,诗人对春天,对美好,对复活的强烈。为什么诗人渴望春天春天对于海子到底有何意义我认为:对海子而言,这是一个希望与绝望交织的季节。是希望把他与他的诗带到人世,但又是绝望使他离开。紧接着,“嘲笑这一野蛮而悲伤的海子/你这么长久地沉睡到底是为了什么”海子对生活充满了爱,他的爱虽纯净、稚嫩;却又厚实且丰富,他怀着一颗博爱的心去迎接他向往的幸福,正如“这城里/我爱着每一个人”(《你的手》)又如“谁在美丽的早晨/谁在这一首诗中/谁在美丽的飞行/并对与我有无限的赠予(《献诗——给S》)海子那么诚恳而又小心翼翼的对待自己的爱情,却依旧败给了现实。他的悲伤从“我把撕碎的诗稿和书信/卷起来,这灰色的信/我没有再读一遍”(《雨鞋》)“村庄,五谷丰登的村庄,我安顿下来//我顺手摸到的东西越少越好!/珍惜黄昏的村庄/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村庄》)可以看出。他的野蛮可从“你是我的/半截的诗/不许别人更改一个字”(《半截的诗》)可以看出。“你这么长久的沉睡到底为了什么”我想这问题可用他本人的诗——死亡之诗(之三:采摘葵花)来回答:“我仍在沉睡/在我睡梦的身子上/开放了彩色的葵花。”海子崇拜梵高,他也爱屋及乌的爱向日葵,对他而言,向日葵就如他追求的太阳。那么,他那么长久的沉睡就是为了他心中那轮火辣辣的太阳。

我们接着看第二节,“春天,十个海子低低的怒吼……”衔接第一段对“十个海子复活”的愿望,很容易看出诗人对生活的抱怨与诗人内心的挣扎。随后又有“扯”、“骑”、“劈开”的一系列动词的变化,这正契合了诗人内心的疯狂。“你被劈开的疼痛在大地弥漫”似乎就是对诗人自杀方式——卧轨。其实早在这首诗前诗人已经做过暗示“空气中弥漫着一顶王冠/被劈开的月桂和扁桃和芳香”(《十四行:王冠》),海子的死决不是一时的冲动!有资料上说:“海子死前的几个月,有次喝醉酒,在酒话中说:“自杀最好是卧轨,我发现铁轨是天梯,可以载你奔赴天堂。”“你被劈开的疼痛在大地弥漫”,诗人把“疼痛”留给了“大地”。从《活在珍贵的人间》中的:“我/踩在青草上/感到自己是彻底的黑土块”可以看出诗人对故乡,对大地有着永割不断的情感与热爱,他来自南方乡村,来自“大地”;即死去时也要回归“大地”。

诗的第三节,“在春天,野蛮而复仇的海子……”由第一段的悲伤发展过渡到了复仇,可见当时诗人内心情绪的剧烈变化。是什么让诗人复仇呢我想是世界无情的拒绝,是社会对诗人无数次的遗弃。有资料写:“海子在短短七八年间创作了大量作品,包括短诗、长诗、诗剧和一些札记,但生前几乎没有结集出版。因此,海子生前影响并不大。”“海子生前大部分人,都对海子的是保持态度。而且由于他的写作后期醉心于史诗写作,常常被人误解。”西川认为:“一方面是社会对于诗人的不信任,以及同权力结合在一起的守旧文学对于先锋文学的抵抗……另一方面是受到压制的先锋文学界内部的互不信任,互不理解,互相排斥。”海子还因此被加上两个“罪名”:“搞浪漫主义”和“写长诗”。也有资料写道:“海子曾怀满几万行诗歌,走遍大半个中国,想找一个知音,却……他曾坐在成都街头,一个劲地掉泪……令人叹息啊!海子是一位七八十年代全力冲击诗歌文学和生命极限,有着最纯洁生命状态与唯美精神的诗人。可惜他不被那个特定时期所接受,这只能导致他把信心迷失,把生活暗淡,把理想埋葬……最终选择离开,离开这物欲横流,尔虞我诈,不分青红皂白的世界!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需要层次论”,其理论把需求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海子性格倔强、敏感、内向、孤僻,有时沉浸于痛苦不能自拔。他的性格定格了他后期的悲悯。诗人的从第三层需求就开始缺失[不与外人交流,四次失败的恋情等等]这同时直接影响了他的第四层和第五层的需求。马洛斯认为人的最迫切的需要才是激励人行动的主要原因和动力。诗人自命“浪漫主义诗人”“诗歌之王”等都可看出他迫切的需求,他需要社会的肯定。可惜社会乃至这世界都无力给予他。诗人开始复仇,他用一种近似疯狂的创作来派遣内心的孤独与寂寞,他不停歇的创作似乎恨不得用最短的时间创作出《浮士德》般的《太阳》,“1987年后,海子放弃了其诗母性水质的爱,转向父性烈火般的复仇,特别称赞鲁迅对待社会、世人‘一个也不原谅的态度。”(《海子传》)我认为这是海子的初期复仇,随时间推移,内心日益疯狂,复仇也随之强化;“这是黑夜的儿子,沉浸于冬天,倾心死亡/不能自拔,热爱着空虚而寒冷的村庄”这两句表现出作者的迷茫、彷徨与绝望。有资料写“海子死前春节回过一趟村庄感到莫大的荒凉感。”这促使诗人心中的复仇激化!此时此刻村庄已空虚寒冷,但因为是海子的家乡,那个他出生的安徽山村,那个他以为还能写十五年的村庄,所以即便荒凉他也热爱。海子就是这样!依旧怀着博爱的心热爱这个“变了质”的村庄。

诗的最后一段,“那里的谷物高高堆起遮住了窗子……”这里的谷物即麦子、物质。注意到后一句“它们……”表第三句的“他们”。这一转换确实引人深思。“他们”比“它们”似乎更有亲切感。作者把“谷物”[它/它们]的距离拉近,说明作者还是注重物质的。正如他所说:“我要做远方的忠诚的儿子/和物质的短暂情人。”(《祖国,或以梦为马》)接着“大风从东吹到西,从北刮到南,无视黑夜和黎明/你所说的曙光究竟是什么意思”这两句将整首诗推向高潮。“大风”也是大量出现于海子作品的一个意象。那么他所指的风是什么风呢我认为是那个时代的麻木,是那个时代对诗人的否认,对新文学的拒绝……“无视”诗人的痛苦与希望,当诗人沉浸于百般痛苦后便无奈地喊出:“你所说的曙光究竟是什么意思”“曙光”一词曾在爱尔兰诗人叶芝的早期散文集《凯尔特的曙光》出现过,早期的叶芝营造梦幻般氛围与浪漫主义华丽风格,但后期开始更个人化风格写作,他开始写儿女情长的诗,有时描绘自己随时间流逝、逐渐衰老的经历与心绪。“曙光”一词还在古希腊著名女诗人——萨福的诗《暮色》中出现过。萨福的风格:优雅精致,性感香艳。但最终还是为一位英俊青年男子[法翁]殉情而死。“曙光”本是充满希望的,但终究造成他们不幸的结局!

纵观海子的这首诗,它似乎是对海子生平,海子所有的诗的高度概括。它包含了许多心理变化过程与启示。

最后,我们分析一下诗的题目:《春天,十个海子》“十个海子”——我反复地读着,出乎意料,竟发现“十个”与“诗歌”存在谐音。在我看来,这或许是诗人的诗人意识,他时时刻刻把诗歌当作了的一切。也预示了他最终为诗歌殉道。就如凡高谈到他的创作时,对这种感情下总结说: “为了它,我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由于它,我的理智有一半崩溃了;不过没关系……”就是这样,海子也是这样。“有时我孤独一人在麦地里为众神背诵中国诗歌。”(《五月的麦地》)太阳是我的名字/太阳是我的一生/太阳的山顶埋葬诗歌的尸体 千年王国和我 (《祖国,或以梦为马》)愿这诗歌王国里的”国王”,这做诗歌忠诚的儿子的海子能一路走好。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海子的绝笔诗!所以它绝对没有这么简单!”十个海子”把自己分裂成了十个,比纪伯伦还要多出三个!足以表现海子内心的疯狂与超强的分裂意识!让我们来看看这同样有着分裂意识的黎巴嫩诗人纪伯伦的作品<疯人>七个自我:在万物静寂的黑夜,我躺卧于半梦半醒之间,我的七个化身聚在一起低声交谈起来:第一个自我:”……!”第二个自我:”……!”第三个自我:”……!”第七个自我:”……”[内容太长所以省略]不过还得多说的是,第四个自我:”我,与你们相比,可算是最不幸的。我别无选择,只有可厌的憎恨与具有破坏性的嫌恶。是我,这喜欢兴风作浪的我,在地狱最黑暗的洞穴中诞生的我。应该对疯人提出抗议:”第五个自我:”不!是我,时刻慎思的我。狂想的我,饥渴的化身,注定要四处流浪。为寻找位置的甚至尚未创造出的事物永不得停息。是我,而不是你们,将要反抗这种命运。”这就与海子当时的心理情绪相当类似了。海子狂热的创作<太阳>诗篇,极力想用最短的时间完成这部<浮士德>,孰知别人歌德用了60年啊!虽海子是登峰造极的天才,但超出范围也是会使自身无力承载的,就如歌德批判雨果后期的创造一样,那作品简直是粗制滥造。又让我想起一句话:”欲速则不达。”海子奋力的去奏出世界的最强音,去完成<太阳>长诗,但却遭受世俗的拒绝,现实生活的遗弃。就是这样导致疯狂在他心底蔓延,更重要的是这无止境的痛苦与疯狂就这样蔓延下去,直至诗人离开这风尘仆仆的世界。是时间让他复仇的情感积聚,如一颗定时炸弹,时间一到,他别无选择,只得把自己给粉碎,把温暖的祝福留给每一个人!

哲人卡莱尔曾说过:”诗人是世界之光。”这光芒射自天堂,它映照一切事物的本质与核心。世界上缺少了诗人,我们的精神暗淡,大地垂首默默无言”(苇岸<诗人是世界之光>)这虽形容的如此贴切,但在赤裸裸的金钱时代是不适宜的,然而超人永远是不合时宜的如凡高,尼采,叶赛宁,海子……在世人眼里,他们要么是天才,要么是疯子!”海子的死是他的悲哀,更是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悲哀。也许不久的将来还会使人们这是整个人类的悲哀!就如凡高,荷尔德林,尼采……等到人们发现他的价值时,岁月已无情地走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

参考文献

[1]余徐刚.《海子传》[M].安徽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4.当面对死亡诗歌 篇四

我记忆中的死亡

是夹杂着善意的谎言的斑驳碎片

它真实得让我难以相信

像一道闪电劈裂我的思想的枝干

那天在我的耳边传来的噩耗

如流水般轻柔拂过

而我的僵硬的麻木的躯体

却不得不在一棵老树下倚靠

不管啄木鸟在我头顶啄食的声音

也不顾渐入黄昏的夜色模糊了回家的路

我的心早已随着日落西山而飘远

飘向那个爷爷还在的记忆里

流转……流转……

我记忆中的死亡

它对于一个尚未成熟的心灵来说

来的过于突然、过于猛烈

我悬起一颗未知方向的心

尽我所能得把它贴在冰冷的玻璃罩上

原本温热的`心

顿时多了几分冰凉

那天在我的耳边传来的阵阵哀嚎

如狂风暴雨般激烈

而我的破碎的心灵唤起的共鸣

只够无言的流泪

这豆大的泪珠的确如雨倾盆

流……流……流……

一直流到遥远的多瑙河去

5.李贺诗歌的死亡色彩浅析 篇五

诗人李贺以其设身处地的奇异的想象对人间万象、奇幻鬼蜮及其仙界进行了生命真谛和死亡归宿的探索,从而以诗歌构建了一个玄幻莫测的死亡“鬼境”。

李贺,字长吉,世称李长吉、鬼才、诗鬼等,与李白、李商隐三人并称唐代“三李”。他的一生平凡而短暂,命运坎坷,仕途不济,其诗歌大多都在感叹生不逢时和内心苦闷,也都在执着叩问生命本真存在的真正意义,探寻生命的最终归宿和落脚点。正是李贺对生命或者说是死亡的执着追求,才造就了其“鬼诗”真正的价值所在,他描写死亡“鬼境”,通过让人胆战心惊而又触目伤怀的“鬼境”展现出了其诗歌浓郁的死亡色彩。这种浓郁的死亡色彩具体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得以实现:首先,从诗歌的内容上面看,李贺诗歌超越传统的浪漫主义诗风,大量涉足鬼怪、神仙、精灵怪物等等幽僻意象,诗歌超越传统的诗歌诉求,营造了鬼魅幽僻和冷艳俊俏的诗歌意境和描写死亡“鬼境”以期望死亡永恒。其次,从诗歌的艺术特色看,李贺诗歌则表现在字词的选取上,大量使用冷艳凄苦的色彩词、摄人心魄的声响词和变化万千的通感辞格,诗人以其奇异的想象对人间万象、奇幻鬼蜮及仙界进行了生命真谛和死亡归宿的探索。正是由于他从诗歌形式内容的大胆革新求变之举,才成就了他在中国诗歌史上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李贺诗歌死亡色彩的具体表现

㈠“鬼系列”意象

自佛教传入中原,便因其自身强大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成为中国第一大宗教,佛教思想也不知不觉的深入人心,特别是佛教思想中的“人死为鬼”、“万物归为尘土”等等教义深受历代文人墨客笔下留情。李贺便是鲜明的佛教思想影响者,他的诗歌中大量运用到了“鬼”意象。

“鬼系列”主要包括诗中明确写到鬼以及与鬼相关的死、坟、墓、冢等内容。在“鬼系列”的诗歌中,李贺集中表现了三类“鬼”:一是女鬼;二是文士;三是帝王。描写“女鬼”的诗有《七夕》、《苏小小墓》、《春坊正字剑子歌》、《李夫人》、《送秦光禄北征》、《塞下曲》、《官街鼓》等。这些“女鬼”,有苏小小、鬼母、李夫人、王昭君、赵飞燕。写文士鬼魂的诗有:《绿章封事》、《秋来》、《感讽五首・其二》、《自昌谷到洛后门》、《箜篌引》、《将进酒》、《许公子郑姬歌》等。这些“文士鬼”,有书鬼、屈原、贾谊、宋玉、鲍照、刘伶、司马相如。描写帝王鬼魂的诗共有4首:《金铜仙人辞汉歌》、《苦昼短》、《上之回》、《昆仑使者》。这些“帝王鬼”,有刘彻、嬴政、蚩尤。除了这三类集中表现的鬼之外,李贺还写了战死沙场的战士:“左魂右魄啼肌瘦”(《长箭头歌》)。又如《南田中行》、《感讽五首・其三》都涉及了“鬼”的描写。

㈡“神仙系列”意象

与歌咏“鬼”意象不同的是李贺还涉及到了道教文化中的神仙意象,李贺诗集中描写的“神仙”大概可以分为两类:居于最高统治地位的神仙和具有一般职能的神仙。于最高统治地位的神仙,有泛指的如: “帝”(《浩歌》)、“天”(《开愁歌》)、“帝”(《公无出门》)、“天公”(《野歌》)、“上帝”(《神仙曲》)、“天帝”(《汉唐姬饮酒歌》)。有指名道姓的如:“紫皇”(《李凭箜篌引》)、“女娲”(《李凭箜篌引》)、“西母”(《浩歌》)。具有一般职能的神仙即掌管某一方面具体事务、掌管某一具体季节、掌管某一具体地方的神,如:“江娥”(《李凭箜篌引》)是掌管湘水的`女神,又称“湘神”(《帝子歌》)、“湘娥”(《黄头郎》);“青帝”(《相劝酒》)是司春令者;“羲和”(《天上谣》)是替日神驽龙车的天官;“瑶姬”(《荣华乐》)是巫山神女。

㈢“精灵怪物”意象

李贺描写的这些精灵怪物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吉祥物,即精灵,如“龙”、“凤”、“麒麟”、“驺虞”;一类是不吉祥的,即怪物,如“魈魅”、“毒虬”、、“青狸”、“寒狐”、“木魅”、“山魅”。李贺诗中的精灵怪物有的只是装装样子吓吓人,诸如“龙帐着魈魅”(《昌谷诗》)、“青狸哭血寒狐死”(《神弦曲》)、“百年老成木魅”(《神弦曲》),而有的就真的是杀人吃人了,诸如“毒虬相视振金环”(《公无出门》)、“狻猊吐馋涎”(《公无出门》)、“山魅食时人森寒”(《神弦》),“毒虬”、、“山魅”等吃人的怪物,正舔着舌头流着馋涎,磨牙吮血,直接危及人的性命。读李贺神仙鬼魅的诗歌,总让人凄切哀婉,甚至毛骨悚然。所以后人有评论说:“李长吉锦囊句,非不奇也,而牛鬼蛇神太甚,所谓施诸廊庙则骇矣”①。

通过对李贺诗歌题材内容和意象情结的了解,我们更多体会到的是他极具哀怨忧伤的死亡气氛。诗人热衷写“鬼诗”,大量营造“鬼境”,就是他死亡色彩的最好佐证。李贺诗歌笔下的鬼境,是黑暗、寒冷、神秘、恐怖的,这是“诗人借以表现他在黑暗、冷酷的现实社会中的切实感受,表达他对死亡的设想猜测、恐惧厌恶,有时也表达他对死亡永恒的期望”②。古人认为,人最终有两种终极归宿,一是死,变成鬼,堕入地狱;一是不死,修成神仙,升上天堂。而李贺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鬼也会死,仙也会死,包括至高无上的天神也会死,所以,在李贺笔下没有不死的事物,死是客观的,一切生命都无法避免。在李贺神仙鬼魅题材的诗歌中,我们看到他将神仙也会长辞与世,比如“王母桃花千遍红,彭祖巫咸几回死”(《浩歌》)、“几回天上葬神仙,漏声相将无断绝”(《官街鼓》)。从诗中看出,李贺对神仙不死这一点是执否定态度的,在李贺的诗中看不到常人对神仙的那种恐惧,更没有敬畏。李贺认为神仙会死,死后也会被埋葬。不仅是神仙,精灵怪物也难逃死的厄运。前文说到李贺诗中的精灵鬼怪有两类,一类是吉祥物,另一类是不吉祥的。在吉祥物中,李贺描写最多的是龙和凤,龙和凤是吉祥物,它们的出现给人带来祥和与安慰,然而,这些原本吉祥的东西,出现在李贺的笔下却并不显得吉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这些吉祥物在李贺的诗中往往是被斩杀烹煮的对象。“曾入吴潭斩龙子”(《春坊正字剑子歌》)、“吾将斩龙足,嚼龙肉”(《苦昼短》)、“烹龙炮凤玉脂泣”(《将进酒》)。其二,这些吉祥物都带上不安的感情色彩鸣叫哭泣。“昆山玉碎凤凰叫”(《李凭箜篌引》)、“老兔寒蟾泣天色”(《梦天》)、“雌龙怨吟寒水光”(《帝子歌》)“凉夜波间吟古龙”(《湘妃》)、“湘江半夜龙惊起”(《龙夜吟》)。其三,这些吉祥物或老或愁或瘦,多数带上不健康的色彩。“老鱼跳波瘦蛟舞”(《李凭箜篌引》)、“老夫饥寒龙为愁”(《老夫采玉歌》)、“黄河冰合鱼龙死”(《北中寒》)。因而在李贺大量的涉足鬼怪的诗歌中,不仅记录了其自身的精神诉求、情感体验和现实向往,还真真切切地表现出来生于王权至高无上的封建社会,其内心必然悲愤,必然借物咏怀,并以“鬼境”或者死亡来展现自己的内心莫大悲痛和苦命挣扎,这便是奇幻鬼蜮给予诗人内心的对于生命本真和死亡意义的探索和寻觅。

二、李贺诗歌死亡色彩的营造技法

李贺诗歌死亡色彩还表现在字词的选取上,首先是字词的选取,大量选用冷艳凄苦的色彩词、摄人心魄的声响词,通过色彩词营造一个冷艳的视觉世界,通过声响词又营造一个幽冷的听觉世界。其次通过变化万千的通感辞格达到视觉世界和听觉世界的交相辉映,诗人放佛置身于难以辨别的玄幻世界之中。通过在字词上面的精心设计和灵活运用,加之李贺才情出众地融合上文提到的意象,使其诗歌始终笼罩在死亡的危险和氛围中,让人不寒而栗,永远都在担心是否“鬼境”真实的存在,又或者是作为生命本体的人是否会沦落至此,更加让人感叹人生的渺小和无助。本来是虚无缥缈的想象物,李贺笔下生花构建了一副不敢逾越的等级制度,顿觉置身之中,却又难涉事外。

㈠冷艳凄苦的色彩词

李贺诗歌色彩词使用相当丰富,出现频率极高,给读者以色彩缤纷、琳琅满目之感。总的的来说,李贺诗中的色彩可以分为暖色和冷色两大类,冷色使用偏多,如白、青、碧都属于冷色类。而属于暖色的词如红、绿、黄等,李贺也将它们进行特殊处理,从而也和冷色一样,染上了凄冷的韵味。如写红色:“谁家红泪客”(《蜀国弦》)、“九山静绿泪花红”(《湘妃》)、“愁红独自垂”(《黄头郎》)、“玉冷红丝重”(《冯小怜》)、“芳径老红醉”(《昌谷诗》)、“秋白鲜红死”(《月漉漉篇》)。红色,本来是灿烂热烈的,诗人却让其染上凄苦的色彩,让它与泪、与愁、与冷、与老、与死联系在一起,使得原本灿烂热烈的红色变得凄冷幽暗。又如写绿色:“寒绿尘风生短丝”(《十二月乐辞十三首・正月》)、“颓绿愁堕地”(《昌谷诗》)、“长眉凝绿几千年”(《贝宫夫人》)。绿色,本来是生机盎然的色彩,但是在李贺笔下,绿色是寒冷的,是颓废的,更是凝重的。对色彩的艺术加工,李贺是有意将暖色冷化,以构成冷艳的基调。并且为了加强冷色调,李贺还将这些色彩敷以冷光,如“影”、“阴”、“暗”、“昏”等。仅以“光”字使用为例:李贺诗歌中使用光字以冷色调的光为主,如“冷光”、“夜光”、“晨光”、“凉光”、“淡光”、“寒光”,还有冷硬之物体反射的光,如“星光”、“甲光”、“水光”、“剑光”、“露光”、“地光”。冷色彩和冷光线的搭配,就使诗歌显得更加凄苦阴冷。 当代学者罗根泽就写到:“‘冷如秋霜,艳李’,‘冷艳’二字,确可为贺诗评语 ”③。总之,李贺通过色彩和光线,营造了一个极为冷艳的视觉世界,冷和艳本来就是两种互相冲突的风格,所以一般人写冷则暗淡无光,写艳则热烈奔放,很难将冷与艳结合起来而成为一种风格,而李贺却将二者很好地结合了起来,形成了其诗歌独特的冷艳风格。

㈡摄人心魄的声响词

李贺诗歌中声响词,以其幽冷的艺术感染力摄人心魄,勾人灵魂。这些声响词有“啼”,如“春月夜啼鸦”(《过华清宫》)、“左魂右魄啼肌瘦”(《长平箭头歌》);有“吟”,如“雌龙怨吟寒水光”(《帝子歌》)、“鼍吟浦口飞梅雨”(《江楼曲》);另外还有“泣”、“哭”、“咽”等字。值得注意的是,李贺在诗歌中不仅是大量使用带有哀怨色彩的声响词,而且还将带有欢愉色彩的声响词凄冷化。比如“歌”字:“长歌破衣襟,短歌断白发”(《长歌续短歌》)、“旅歌屡弹铗,归问时裂帛”(《客游》)、“层岫回岑复叠龙,苦篁对客吟歌筒”(《溪晚凉》)。这些歌声不是欢愉畅快的,而是伤感惆怅的。又如“唱”字:“非君唱乐府,谁识怨秋深”(《巴童答》)、“披书古芸馥,恨唱华容歇”(《秋凉诗寄正字十二兄》)、“秋坟鬼唱鲍家诗”(《秋来》)。这里的唱,唱的是满腔怨恨,更甚者有鬼唱的幽怨。再比如“笑”字:李贺诗歌中像正常人一样的笑很少,让人难受的笑则颇多――“缸花夜笑凝幽明”(《河南府试十二月乐词・十月》)、“笑声碧火巢中起”(《神弦曲》),此外还有“啼笑”,“强笑”,“讥笑”,“乱笑”,这些笑,都笑出了诗人心中的幽怨凄苦。总之,李贺诗歌中的声响词,都深深地笼罩着“幽冷”的意味。

㈢变化万千的通感辞格

通感,就是将日常生活中的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交织而彼此不分的心理状态。通感运用得好,便会有“你一面读,一面想象着色彩、气味、声音、感觉......可以非常鲜明地想象着它在一首诗歌里体味出许多活的的形象。”而李贺将通感的修辞手法运用得炉火纯青。比如:

“角声满天秋色里”(《雁门太守行》)(视觉通听觉,声音有色彩)

“银浦流云学水声”(《天上谣》)(听觉通视觉,云有响声)

“黑云压城城欲摧”(《雁门太守行》)(触觉通视觉,云有重量)

“海绡红文香浅清”(《秦王饮酒》)(嗅觉通视觉,颜色有香味)

另外,全体通感的,如“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马诗二十三首・其四》),以铜之全体代了马骨之全体,故骨质如铜质,骨声如铜声,马之精神也是铮铮铁骨,从整个感觉的互换来看,李贺将各种感觉打乱再揉合起来,各种感觉相互交错,这可以反映出李贺是如何全身心的投入到对周围事物的体验中去的。中国古代诗歌中,对通感的使用还不是很自觉,故而在评论李贺诗歌时,尤其是遇到通感修辞格的诗句时,能够体会到妙,但是也莫名其妙,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能说他的诗“奇诡”,或者说他的诗“语奇入怪”。难怪清人叶燮说:“李贺鬼才,其造语入险,正如苍颉造字,可使鬼夜哭”④。不论李贺诗歌中如何使用大量的冷艳凄苦的色彩词、摄人心魄的声响词,还是运用许多变化万千的通感辞格,诗人都在表明一个永不变迁的永恒主题,那就是对于死亡的探索和对生命真谛的追求。诗人运用娴熟的技巧将死亡“鬼境”的阴森恐怖大肆渲染,浓墨重彩地建构出一副让世人既向往又害怕的死亡世界,无非都是诗歌死亡色彩自然而然的流露和展现。总的来说,李贺诗歌主题内容的选取和艺术特色的驾轻就熟,都在为诗歌的死亡色彩添砖加瓦,表露出诗人忧郁的感伤情怀和营造技法的事故随想,倾诉内心所想所感。

三、李贺诗歌死亡色彩的成因

虽说“诗鬼”的诗歌无论从题材内容,还是艺术特色都极具效法模仿,但还是让人会不明为何李贺诗歌会如此的逆反现实?又为何他会将真实人生溶于鬼境,以求死亡达到灵肉合一?更为何诗人会如此钟爱“死亡”这样一个让人不解的主题呢?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李贺诗歌中呈现的死亡色彩的原由。 ㈠孱弱的身心条件

孱弱的身心条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体弱多病;二是性格怪癖。李商隐曾写到:“长吉细瘦,通眉,长指抓”。从李商隐的描述中,我们看到李贺俨然就是一个未老先衰的小老头形象。而在李贺自己的诗歌中,他也反复描述了自己的疾病。诸如“日夕著书罢,惊霜落素丝”(《咏怀二首・其二》)、“归来骨薄面无膏,疫气冲头鬓茎少”(《仁和里杂叙皇甫》), “我待纡双绶,遗我星星发”(《感讽五首・其二》)、“咽咽学《楚》吟,病骨伤幽素”(《伤心行》)、“病骨犹能在,人间底事无”(《示弟》)等。总的来看,“糟糕的身体状况,使李贺的五官感受、饮食起居与众不同,同时也使李贺不能拥有正常人一样的生活节奏,不利于他融入群体生活,而他的怪癖性格更使他难以合群,这些因素从现实上否定了李贺融入主流的可能”⑤。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孱弱的身心条件是李贺死亡色彩诗歌形成的内在因素。

㈡不幸的人生际遇

李贺,乃唐宗室郑王李亮后裔。青少年时,才华出众,就已名动京师。在21岁的时候,李贺顺利通过河南府试,获得了“乡贡进士”的资格。但李贺的竞争者毁谤他,说他父名晋肃,当避父讳,不得举进士。李贺怀揣着“兼济天下”的宏愿,希望能够为国尽忠,为民谋福,然而造化弄人,李贺没能考取功名,致使他人生梦想归于泯灭。

在古代中国,儒家的人生哲学一直左右的文人士大夫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文人士大夫们将“治国平天下”作为人生的终极追求。这种主流性的人生追求在李贺的身上无法得到实现,所以李贺“扭曲”了,他不再以一个常人的眼光去看世界,因此,我们在李贺诗歌中看到世界也是“扭曲”的。这也正体现了他诗歌始终难以摆脱死亡色彩的笼罩,一言以蔽之,李贺不幸的人生遭际是造成他诗歌呈现死亡色彩根本因素。

综上所述,李贺的身心条件和人生遭际使他成为了被社会遗弃的“边缘人”,他的边缘处境,铸就了他诗歌始终充满死亡烙印,也造就了“鬼才”诗人李贺的诗风创新和诗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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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死亡鉴定与早期死亡时间的推断 篇六

定 与 早 期 死 亡 时推 断

姓名:阿力木江·胡皮丁 学号:P091712550

班级:医学院09级临床(3)班

的 鉴 间 死亡鉴定与早期死亡时间的推断

【摘要】一般情况下, 出现非正常死亡的情况都需要对死者进行死亡鉴定, 以弄清死者的死亡时间和原因。死亡鉴定目前主要是用在医疗死亡以及法律案件死亡案例中, 其意义在于对死者进行一个准确的死亡判别。死亡时间推断在法医实践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法律案件中的死亡鉴定, 常常会给公安机关带来侦查破案的线索。本文重点论述了运用法医学知识进行死亡鉴定的相关内容, 并着重强调了对死亡时间鉴定的方法。

【关键词】法医学 死亡鉴定 时间推测

尸体 死后变化

【正文】法医学知识是一门知识性比较强的综合性的知识学科, 它涵盖医学、生物学、化学、自然科学等各方面的学科知识。法医鉴定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作,它涉及的内容繁多,在鉴定过程中所要运用要的知识综合性很强, 种类繁多。

一、死亡鉴定

死亡鉴定目前主要是用在医疗死亡以及法律案件死亡案例中, 其意义在于对死者进行一个准确的死亡判别。1.法医学鉴定的具体内容

(1)精神鉴定

鉴定对象主要是一些具有精神病倾向的人群, 医学上可以对患者进行病情程度诊断,法律上对罪犯进行鉴定能够为审判机关的判刑带来一定的依据(法律规定: 精神病患者犯罪可轻判或无罪)。主要方法是通过鉴定人的智力高低、辨别能力、精神状态等方面进行判定。(2)尸体鉴定

鉴定对象是已经死亡的尸体, 一般是鉴定死者的死亡时间、原因、致死物等, 以制定出一份科学的死亡报告资料。主要方法: 体表观察、尸体解剖、中毒判别等。主要方法是利用法医病理学理论为技术指导, 按照标准的步骤进行鉴定后开展相关问题的思考。(3)毒物鉴定

鉴定对象是出现中毒迹象的人体, 弄清出毒物的种类、中毒的程度以及中毒原因。主要方法与尸体鉴定大致相同, 都需要借助于相关的理论知识。但有一点不同的是, 中毒时间的鉴定必须要借助于现代仪器进行观察分析, 才能弄清楚毒物的具体成分。(4)损伤鉴定

鉴定对象是因为工伤事故或者交通事故而导致损伤或者死亡的人, 鉴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为经济赔偿或者案情审判提供依据。主要方法是依靠医学知识和交通鉴定技术, 对伤者或死者进行伤势方面的鉴定, 这往往是伤者索赔损失补偿的依据。

2.死亡鉴定的内容与步骤

死亡鉴定作为法医鉴定中的一项主要内容, 除了能够弄清非正常死亡的原因外, 更重要的是在一些刑事人命案件中帮助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为犯罪抓捕工作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法医在进行死亡鉴定时, 必须严格按照死亡鉴定的标准步骤进行, 以保证定结果具有较高的真实性。死亡鉴定是一项相对复杂的工作, 因为在鉴定过程中法医必须把每个因素都考虑在内,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和详实资料才能得出最准确的死亡时间。

死亡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1)死亡原因, 根据尸体的体表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后初步判定造成死亡的原因;死亡方式, 鉴定出死者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

(2)死亡时间,推断出死者的具体时间将会有利于公安机关的案件侦查工作;致死物, 即弄清楚是何种物体造成死者的死亡或可能造成死亡的物体;个体识别, 这是专门用于死亡时间过长的尸体,由于尸体腐烂造成无法识别死者身份, 需要进行鉴定识别。

死亡鉴定的步骤是根据死亡鉴定的内容而定的, 鉴定的具体步骤为: 弄清死亡原因、分析致死方式、推测死亡时间、判定致死物体、辨别损伤时间。法医在进行死亡鉴定的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每一个步骤的要求进行。二,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PMI)的推断,一直以来是法医病理学研究的热点、难点问题。死亡时间又分为早期和晚期,早期死亡时间是指尸体未出现明显腐败现象的时期,对于法医鉴定来说更常用也更重要。较为精确的早期死亡时间的确定,对于判断案件的性质、锁定犯罪嫌疑人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经典的利用尸体现象(比如尸冷、尸斑、尸僵、超生反应等)、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尸食性昆虫的发展规律来推断,到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组织化学等方法的应用,早期死亡时间推断的研究取得了巨大进展。

1.常用的推断死亡时间的手段

(1)早期尸体现象

尸体面部和四肢温度降低, 出现尸斑, 尸体开始僵硬, 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 2小时;出现片状尸斑, 尸体大部分僵硬, 死亡时间在3~ 4小时;出现大片尸斑, 尸体全身僵硬, 但瞳孔经过药液的刺激会产生一定的反应, 死亡时间在5~ 6小时;出现尸斑按压退色, 尸体僵硬程度增加, 眼结合膜逐渐自溶, 死亡时间在12小时左右;出现尸斑能被压退, 口腔粘膜逐渐自溶, 死亡时间在24小时左右。

利用早期尸体现象(如超生反应、尸冷、尸僵、角膜混浊等)是法医工作实践中最常采用的传统方法。其中国内外研究最多的是利用尸冷来推断PMI。但是死后尸体直接和外部环境相接触,环境温度、尸体接触物体的导热率等均会对利用尸温推断PMI 产生影响。

(2)玻璃体液的变化

和其它检材相比,玻璃体液较少受到污染和腐败的影响,发生化学变化的速度也慢,各种成分变化相对稳定。且玻璃体液的钾、钠、氯等化学离子浓度的死后变化规律性好,适合用于死亡时间的推断。

(3)遗传物质的变化

相对于尸体的其它部位而言,DNA 存在于细胞核内,具有很好的稳定性,很少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随着死后时间的延长,DNA 由于组织细胞的自溶而呈现规律性的变化,使得利用DNA 来推断PMI 成为可能。

(4)蛋白质的变化

蛋白质是机体的重要组分,生命终止后,随着死亡时间的延长,蛋白质的降解同样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5)蝇蛆状况推测 根据蝇蛆在尸体上的生活情况进行推测,这种方法常常被应用于死亡时间较长的尸体。苍蝇转变成蛆需要经过产卵、孵化、生长等过程, 先长成蛹, 再长成蝇。蝇破壳后会在尸体上留下蛹壳, 在生长过程中蛹壳的颜色变化为黄白色、黄色、褐红色、褐色、暗褐色, 每一种颜色转换都有一定的时间过程, 法医可以通过观察蝇蛆蛹壳的颜色先判定蝇蛆的生长时间, 再推测出大概的死亡时间。

(6)眼部变化推测

眼压变化: 正常眼压为14 ~ 21mmH g, 眼压为10mmH g, 死亡时间为10 分钟;眼压为7mmHg, 死亡时间为20分钟。对于颅脑损伤的尸体, 眼压下降速度快, 眼球硬度低。角膜变化: 出现斑块状混浊, 死亡时间为3~ 10小时;浑浊程度为半透明, 死亡时间为12~ 24小时;浑浊程度为高度浑浊, 死亡时间为36~ 48小时。法医在运用这种方法进行鉴定时需要注意, 角膜的变化情况会受到温度高低的影响, 生理盐水数、眼底镜进行观察。

(7)食物消化推测

在采用食物消化推测方法进行死亡时间推测之前, 必须要了解尸体内的食物种类和性质。以米饭和蔬菜为例, 研究范围为胃的内部。乳糜变少, 十二指肠进入的食物量较少,死亡时间为饭后的1~ 2小时内;所有食物均变成乳糜, 留有极少量的饭粒和蔬菜残渣, 死亡时间为饭后4小时;食物基本或者完全排空, 仅留有极少量的蔬菜皮, 死亡时间为饭后4~ 6小时。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把死亡时间相对增长一点, 如胃内留有不易消化的食物, 这种情况的死亡时间推测需要延长。

(8)超生反应推测

肌肉的超生反应: 肌肉受机械刺激后发生收缩反应, 死亡时间为2小时内;打击处肌肉收缩, 死亡时间为2小时后;无肌肉收缩, 死亡超过5小时。死后皮下出血: 死亡时间越长,被打击的部位形成皮下出血斑的概率越低。瞳孔反应: 结膜囊内滴入依色林出现缩瞳、散瞳, 死亡时间为4小时;药物直接注入眼房内呈现阳性反应, 死亡时间为20小时。汗腺反应: 在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作用下出现汗反应, 死亡时间为30小时内。

综上所述, 死亡鉴定是综合性较强的工作, 在进行死亡鉴定过程中需要综合运用各类知识, 以获取更多的死亡信息。而死亡时间作为死亡鉴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需要法医人员根据不同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推测方法, 以保证推测时间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7.死亡诗歌 篇七

与此相反存在着另一种观点。文[1]指出,加大、加强通风量对于煤矿瓦斯爆炸起负(坏)作用;文[2]指出,《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瓦斯断电仪的复电条件有致命的错误。当瓦斯突出形成的可爆混气段仍在掘进巷道内流动时,复电能产生点火源,有产生瓦斯爆炸的可能。文[2]还给出了“防止瓦斯爆炸的一种措施”,根据建立的模型与思路还可以找出其他更有效的防止煤矿瓦斯爆炸的措施(已申报专利)。笔者认为,频繁发生的煤矿瓦斯爆炸是由于不了解煤矿瓦斯爆炸的规律和产生的主要原因以及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的,煤矿主(领导)的责任很小。

笔者进一步研究了七台河东风煤矿矿难的资料,认为这不是煤尘爆炸,仍是瓦斯突出引起的瓦斯爆炸。通过对死亡人数巨大的煤矿瓦斯突出爆炸模型的研究,揭示出爆炸会造成巨大空间(长达3 000 m以上的巷道)无氧,使得无氧区人员死亡。出于逃生愿望,非缺氧区人员向外逃出,进入无氧区也会造成死亡,这是造成大量人员死亡的原因。据此笔者提出爆炸后的最佳求生策略及减少人员死亡的措施。

1 东风煤矿不是单纯的煤尘爆炸

东风煤矿的爆炸已被判定为送煤巷道煤尘爆炸。但从报道的矿难细节与爆炸泄压的规律判断,不能将这次爆炸单纯定性为煤尘爆炸,其理由如下:

“东方时空”给出图1所示的各采煤巷道的相对位置。如果出煤巷道①首先产生煤尘爆炸,爆炸产生的高温产物与未燃尽并继续燃烧的煤尘(见图2所示,铝粉、亚麻尘爆炸泄放出的火焰)一部分从方向A向地面喷出,另一部分从方向B向巷道②~⑥喷出。巷道⑤、⑥通向大气,则喷出物向巷道⑤、⑥泄放得最多;巷道③、④斜对着巷道①且是盲巷,受影响次之;而巷道②的方向与巷道①相反,受影响应当比巷道③、④小得多,即死亡人数应远远少于巷道③、④。而事实上,第一采煤区②内的人员全部死亡,第二采煤区③、第三采煤区④仍有人员生存。由此可以确定,爆炸事故不是送煤巷道①产生的煤尘爆炸。

2 东风煤矿爆炸事故模型

2.1 一起瓦斯突出爆炸事故

笔者认为,这仍是一起瓦斯突出引起的瓦斯爆炸事故。根据第一采煤区人员全部死亡的事实,判断瓦斯突出地点是在第一采煤区(见图1中②),瓦斯突出量估计为200 m3。按照文[2]的分析将产生5个混气段(见图3),其中IV是突出开始形成的混气段。因为最初瓦斯的突出量大,喷出的瓦斯气流流速快,风筒送进的风和喷出的瓦斯气来不及完全混合,瓦斯平均体积分数高于15%(瓦斯爆炸上限)。所以,在巷道的顶部瓦斯体积分数高,流速大于整个巷道气体向外流出的平均速度(因风筒送风,整个巷道气体有一个平均流出速度),这一段的长度最长。突出发生一段时间后,瓦斯突出量减少而形成III段。III段中的瓦斯体积分数大于等于5%(瓦斯爆炸下限)、小于15%,是可爆混气段,有火源即可爆炸。瓦斯突出量再减少形成II段,其中瓦斯体积分数大于等于1%(报警浓度)、小于5%,是不可爆混气段。如果瓦斯突出量再降低,风筒送风量不变,瓦斯体积分数小于1%,形成混气段I。V段是IV段向外运动期间,瓦斯气扩散与巷道中空气混合,产生瓦斯平均体积分数大于5%、小于15%的可爆混气段。

在《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章第三节中表3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规定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CH4的报警体积分数≥1.0%,断电体积分数≥1.5%,复电体积分数<1.0%。即当瓦斯突出开始,CH4的体积分数≥1.5%,工作面及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断电;瓦斯突出结束后出现I段,CH4的体积分数<1.0%,全部复电。但此时混气段IV与可爆混气段III仍在巷道内,因为风筒始终通风,它们以一定速度远离工作面流动。由于甲烷气体的扩散作用,IV段的长度不断增加,部分长度内的CH4体积分数要低于15%(爆炸上限),转换成可爆混气段,也即IV段的移动距瓦斯突出工作面越远,长度变得越长,有更多部分变为可爆混气段。例如,突出的200 m3瓦斯气90%变为CH4平均体积分数为10%的可爆瓦斯—空气混气段,则总体积为1 800 m3。假设巷道高1.8 m、宽3 m,可爆混气段长1 800/(1.8×3)=333 m。瓦斯突出最初时刻, III段(可爆混气段)很短,假设只占20%的瓦斯气,CH4平均体积分数为10%,则可爆混气段长66.6 m。发生瓦斯突出后,瓦斯—空气混气段一般以大于0.2 m/s速度移动,可爆混气段III由66.6 m逐渐增长到333 m,而不可爆混气段则缩短。此时采煤工作面或掘进端面附近的CH4体积分数<1.0%,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巷道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工作。在第一采煤区中,上百米长可爆混气段出现一个火花则引起爆炸。

2.2 煤矿巷道内瓦斯突出后爆炸会形成巨大无氧区

III段爆炸后火焰向两方向传播并产生压力,使IV段向洞口方向快速移动。最初火焰传播不到IV段内,因为IV段内瓦斯体积分数高于爆炸上限。但在爆炸产生的压力波推动下,IV段快速移动并与移动过程中巷道内的空气混合,瓦斯体积分数将降低到爆炸上限之下形成可爆的混气,也即随着火焰传播,IV段快速移动,最后突出的瓦斯都将燃尽。如果瓦斯突出总量为200 m3,化学当量体积分数按10%计算,完全燃烧后使2 000 m3的空间内没有氧气。然而实际形成的无氧区远远不止这些。

文[3]表3中序号1给出一次试验。该试验在横截面为1 m×1 m、长7 m,一端封闭、一端开口的试验容器内,在从封闭端部算起的4 m3空间内注入0.168 m3(平均体积分数为4.2%)的液化石油气(用塑料薄膜将其封闭,如图4所示)。爆炸最大压力为102 kPa,喷出的火焰约9 m(距泄压口)长。考虑到火焰变粗,假设喷出火焰平均变粗达到1.2 m,则无氧体积约为7×1+9×1.22=19.96 m3,这表示在19.96 m3的空间内无氧,是最初混气4 m3的5倍。图2(a)为铝尘爆炸,从图中可大致判断30 m3的容器爆炸喷出的火焰体积约为210 m3,无氧区增大为8倍。

图5为25 m3建筑物内注入1.08 m3液化石油气(平均体积分数为4.5%)爆炸喷出的火焰长6 m。爆炸后总火焰区约为爆炸空间的5倍。如果爆炸喷出的火焰全部在巷道内,形成的无氧空间要更长。

设想图4的管道加长,隔堵4 m3的可爆混气段的塑料薄膜换成一个活塞。活塞不动,密闭容器内的燃气爆炸,将产生0.71 MPa(超压)的压力。如果活塞可以移动,壁面无摩擦,则活塞至少要移动到内外压力相等的位置,也即爆炸后燃气占据4×(7.1+1)=32.4 m3,无氧空间增加到8.1倍。

实际上煤矿巷道很长,爆炸后的燃烧产物基本是在巷道内,这与上例相似,只不过将通往大气的巷道的空气首先泄放到大气中。如果考虑燃烧产物完全在巷道内,则扩大到(7.1+1)倍超压为0的可爆气体体积,那么2 000×8.1=16 200 m3内为无氧的燃烧产物。对于1.8 m高、3 m宽的巷道,占据巷道总长度为16 200/(1.8×3)=3 000 m。计算说明,发生200 m3瓦斯突出的爆炸,最恶劣的情况下会造成3 000 m长的巷道无氧。这是煤矿瓦斯突出并发生爆炸(爆燃)的特点。

2.3 无氧区在各个巷道的分布

假设第一采煤区(巷道②)长度为1 000 m,则还有3 000-1 000=2 000 m燃烧产物分配于巷道①、③、④、⑤和⑥内。巷道①、⑤、⑥通往大气容易泄放,设泄放80%燃烧产物,巷道④对着爆炸巷道②,喷进14%燃烧产物,有2 000×0.14=280 m长巷道内无氧。巷道③有6%的燃烧产物喷进,2 000×0.06=120 m长巷道内无氧。这不是准确的分布,只是给出各个巷道无氧区相对长度的关系。

3 煤矿巷道瓦斯突出产生的爆炸对人员的影响

3.1 发生瓦斯突出爆炸的巷道内人员将全部死亡

由以上计算说明,发生瓦斯突出爆炸的巷道②在爆炸后立即成为无氧区,巷道内的人员会全部死亡。对于长1 000 m的巷道,其内只要有66.6 m3的瓦斯突出爆炸,整个巷道就会变为无氧区。如果瓦斯突出量更小,如20 m3产生的无氧区只有300 m长。若无氧区位于巷道中间,则两侧各有350 m长的巷道是有氧区。位于掘进端面一侧有氧区内的人员能听到爆炸声,看见爆炸的火光,出于逃生愿望向外跑出将进入无氧区也会死亡,即死亡区会扩大到650 m长的巷道。如果不向外跑则不会死亡。而爆炸后进入该巷道的救援人员,若没有佩戴自呼吸器也会死亡。

3.2 其他巷道人员的死亡特点

上述计算表明,巷道④有280 m长为无氧区,巷道③有约120 m长为无氧区,都位于巷道出口,在无氧区内人员会死亡。非无氧区的人员出于逃生愿望向巷道出口跑去,进入无氧区会造成窒息死亡,而不是死于工作地点,身上无烧灼迹象,也无冲击波或压力波致死的迹象。幸存者大多位于巷道最远端的人没有向外跑或只向外走或慢跑,当到达出口时无氧区因热燃气扩散,底部已有氧气而生还。看见热燃气蔓延,向远离方向(掘进端)逃离的人员会生还。

4 推 论

4.1 死亡人员的位置与数量是重要的勘查数据

重大瓦斯突出造成的爆炸模型的重要推论:瓦斯突出(尤其是突出量≥200 m3)的爆炸能够造成很长的(甚至大于3 000 m)巷道为无氧区,这是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发生爆炸的巷道死亡人数最多,甚至全部死亡,死亡人员的位置基本是在工作位置附近,其他巷道人员可能不会全部死亡。大部分人员死亡的位置是与工作位置有一段距离,分布在无氧区,这是“逃亡”的结果,死亡人员没有严重烧伤或受压力波冲击致死的迹象。爆炸现场勘查数据如果符合上述推论,就可以确定发生了瓦斯突出,这将成为煤矿巷道瓦斯爆炸事故勘查的基点。

4.2 减少人员死亡的重要措施

造成人员死亡的因素是爆炸产生巨大无氧区,若每位井下人员配装一台自呼吸器,供氧时间大于走出巷道所需时间的1.3倍,那么非发生爆炸巷道(图1中③、④)中的人员可以安全逃出矿井。即使是发生爆炸巷道中的人员,只要远离起爆混气段(图4中III段),爆炸后立即戴上自呼吸器也可以避免窒息死亡。像七台河东风煤矿这样的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第二、三采煤区(图1巷道③、④)中的人员全部可以生还,发生瓦斯突出巷道②(第一采煤区)的部分人员(距起爆点300 m远)也可能生还,死亡人数将锐减一半以上。

同理,对于瓦斯突出量小于200 m3的任何瓦斯爆炸,尤其是瓦斯体积分数接近爆炸上限的爆燃,爆炸后立即戴上自呼吸器可以使距离起爆点300 m远的人员大部分生还。因此,每个井下矿工配备一台小型自呼吸器是减少瓦斯突出引起的瓦斯爆炸死亡的重要措施。

4.3 爆炸后的最佳求生策略

爆炸后处于巷道掘进端面(盲端)附近的人员要立即趴于地面不动。如果爆炸后,风筒仍然工作将燃烧产物吹进,则要向远离风筒出口方向爬出40 m或更远处停止,等待1.5~2 h再向巷道出口爬去。处于巷道中部或出口附近的人员求生的重要行动是立即判定爆炸的方向,向爆炸方向相反的方向弯腰跑。跑的过程中如果感到热风从头顶吹过,则立即趴于地面向前爬行,直到感觉不到上面有热空气移动可停止,趴于地面,等待1.5~2 h后再向巷道出口爬行。

判定爆炸方向的方法有:听声音,观看火光或感觉气浪的方向。爆炸后一定有气流袭来,最初是冷气流,接着是热气流。气流传来的方向就是爆炸的方向。如果一时判断不出爆炸的方向,则原地不动待根据气流判定方向后再做上述行动。按照这样的求生方法,东风煤矿巷道③、④出口处的人员,发觉气流来时向各自的掘进端面弯腰跑出300 m后卧地向前爬行,都可以生存。发生瓦斯爆炸的巷道②出口处的人员发现爆炸后,甚至已感到风袭来时,向巷道③内部跑都有可能生存。绝不能向通往大气的巷道⑤、⑥跑,爆炸产物会快速扩散,使人员窒息而死。

为了证明上述求生策略的正确性,笔者在长20 m、宽3.1 m、高2.5 m,一端封闭、一端开口的试验巷道(见图6a)进行了烟气运动模拟试验。试验情况:烟源位于试验巷道开口端,用风机将烟吹进巷道约7 m(见图6b)深。撤除烟源,发现巷道顶部的烟浓,靠近地面烟稀薄,仍有空气。顶部的烟少部分向封闭端流动,大部分向大气(开口端)流出,经过7 min后下面出现一段无烟区(见图6c),无烟区高0.8~1.2 m。经18 min后除巷道顶部外,基本无烟(见图6d)。即烟气一方面外流,一方面均布于整个巷道顶部区域,所以靠近地面区域仍有供人生存的氧气。

4.4 爆炸后的救援

特大瓦斯爆炸后立即下井救援必须小心。救援人员需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呼吸器,并且要携带供被抢救人员用的自呼吸器,使他们安全通过无氧区。

爆炸后以下措施是有益的:保持主巷道通风,关掉风筒送风,向矿工出入矿井的竖井(电梯)内强制送风,使每一位到达升井电梯入口的人不再有窒息的危险。清点升井人数后,确定有人受伤,再下井搜救。

5 结束语

黑龙江省七台河东风煤矿爆炸事故不是煤尘爆炸。根据第一采煤区人员全部死亡及各巷道的相对位置的事实判断,这是第一巷道出现瓦斯突出(≥200 m3),风筒送风形成可爆瓦斯—空气混气段,由工作的非本质安全型设备产生的火源引起的瓦斯爆炸。

瓦斯突出(突出量≥200 m3)的爆炸事故是导致大量井下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爆炸产生了非常巨大空间(巷道长3 000 m)的无氧区,使无氧区的人员及从非爆炸巷道“逃”入无氧区的人员窒息死亡。

爆炸后最佳的求生策略可以让很多矿工在爆炸事故中生还。每位井下矿工配备一台小型自呼吸器是瓦斯爆炸后能够生还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王宝兴,经建生,龚允怡.加大加强通风量的副作用及消除措施[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6,25(2):167-171.

[2]王宝兴,经建生.煤矿巷道瓦斯爆炸的产生模式[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6,25(5):597-600.

[3]王宝兴.超长建筑物爆炸泄压特性的试验研究[J].工程热物理学报,1998,19(5):652-656.

[4]王宝兴.25m3单砖建筑物应用爆炸减压板保护的爆炸试验[J].工程热物理学报,1990,11(4):456-458.

8.脑死亡=死亡 篇八

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都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对脑死亡问题进行各种各样的讨论。虽然在这些讨论中,有很多观点和认识都还存在分歧,但正是通过广泛的讨论使得老百姓开始直视脑死亡、思考脑死亡和认同脑死亡。可以说,我国脑死亡相关知识的普及性工作已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人类对自身生与死的认识总是在不断发展的,比如近来人们议论较多的脑死亡。

脑死亡自古就存在,只是没有被当时的人们所认识,更何况它在当时并不成为一个问题。举个简单例子:在医学欠发达地区,或在医学领域出现呼吸机、现代危重症支持疗法之前,如果有一个人从高处跌落后严重损伤大脑,造成了全脑功能不可逆转和永久丧失(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脑死亡”),但由于没有现代抢救技术,这位脑死亡者的心跳、呼吸便会很快地停止。这种容易让人看得见、摸得着(即具有很好的公示性)的心跳、呼吸停止,自然成为了千百年来人人皆知的死亡评判标准。

上世纪50年代,随着维持呼吸技术的迅速发展、循环支持理论和治疗学的进步,医生们能够处理很多危重病人。这些技术无疑使一些重病人获得新生,而脑死亡的争论由此而起。因为脑死亡者在呼吸机的支持帮助下,其心跳可以微弱地保持。那么,这种“脑死心不死”的情形究竟意味着什么?

一、“脑死亡”概念的来龙去脉

1959年,两名法国医学家在对23名深度昏迷者的临床观察中发现,这些病人因脑外伤、脑血管疾病等呈现出全脑器质性损伤、无自主呼吸、脑干反应消失、脑电波长时间呈平直线,但在呼吸机的帮助下,其心跳可以维持。根据这项研究,1966年,国际医学界正式提出了“脑死亡”的概念。两年后,也就是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死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明确界定了脑死亡概念并制定了人类第一个脑死亡标准——哈佛标准。这一标准很快得到了医学界的广泛认同,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脑死亡判定标准均是以哈佛标准为蓝本。

目前,全世界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2002年10月,中国卫生部脑死亡法起草小组披露了中国脑死亡标准(第三稿)。该标准比国际标准更严格,其原因是为了更符合中国的国情,因为我们对传统的心脏死亡标准有相传几千年的严重心理依赖,要真正接受一个新的观念需要一个过程。

二、心脏停跳不再是死亡的惟一标准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对心脏功能活动理解的不断加深,特别是大量生命支持技术、仪器、药物的运用,心脏复苏和心脏移植技术的发展,心脏在生命活动和死亡标准中的权威地位已经彻底动摇。

1. 心脏跳动具有自律性:心脏的收缩活动起始于窦房结发出的电冲动,而交感和副交感神经可通过改变窦房结冲动发放的频率,对心脏活动进行调节。已经证明,即使在缺乏神经支配的情况下,心脏的舒缩活动仍然可以继续。这是因为心脏起搏点可按一定节律自动产生兴奋,不需要依赖于神经中枢的指令。只要保证内环境的相对稳定,没有神经支配的心脏在一定时间内仍能产生节律性兴奋和收缩活动。

2. 换个心脏,生命仍可延续:1967年,南非外科医生Barnard首次成功实施同种异体心脏移植手术。此后,移植医生不断尝试改进心脏移植术式,减轻术后并发症,延长病人存活时间,提高病人生活质量。现在,心脏移植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常规手术。以美国为例,2002年进行的心脏移植就有2154例。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实施100余例,其中包括同济医院6例。心脏移植的蓬勃开展,不仅挽救了大量终末期心脏病病人的生命,从某种意义也进一步表明心脏功能的丧失已经不再是生命终结的标志。

3. 死而复生并非医学奇迹:少数病人心跳停止,经心电图检测证实无心电活动,然而在观察一段时间或是给予心外按压后,心跳又能恢复。这种情形并不是死而复生,而是心脏停止跳动后得以复苏。所以用心跳停止作为死亡判定标准不再科学、不再严谨。当然,这样的个例很少,但仍然不容忽视,因为这是涉及到判定个体生死的问题。

由此可见,心脏停跳不再构成对人体整体生命的威胁。心脏的自律性、可复苏性和可置换性三大特点,使它失去了作为死亡判定标准的权威性。

三、脑死亡标准的科学依据

脑死亡作为死亡判定标准的理论基础是:①大脑在维持生命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脑干对自主呼吸、心血管活动有重要调节作用;②从目前科学水平来看,神经细胞不具备自我修复能力,一旦发生损伤就会引起相应功能永久性丧失;③既然神经系统高位切断后不能自我修复,也就无法考虑用移植技术来替换坏死的神经中枢。

2001年7月,国内多家媒体曾同时荒唐地报道了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美国医生怀特赴乌克兰操刀换人头”。这一消息,无疑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假新闻。美国学者怀特的确是在从事大脑移植方面的研究,1970年,他将恒河猴的大脑移植给另一只恒河猴,术后受体存活8天。但他所做的是在保留受体大脑的基础上进行移植。这一手术纯粹是血管吻合,只是恢复移植大脑的血供,保证移植大脑的存活,除了共享同一个循环系统外,移植大脑与受体之间没有任何功能联系,它们仍然是独立的两个部分。即使是真正意义上的大脑移植,由于横断平面上下的神经细胞无法建立有效的联系,因而与高位截瘫有些类似,大脑虽然有功能,但无法指挥躯干四肢的运动和感觉。神经系统高位切断后不能自我修复,目前仍是医学界公认的难题。

此外,正常状态下大脑属于免疫特赦器官,有血脑屏障的保护,一般不会有免疫细胞浸润,但脑移植后,血脑屏障是否还具有保护作用,大脑是否还处于免疫特赦状态,这就不得而知了。因为脑内的很多核团在功能上具有惟一性,而且有些核团是维持生命活动必须的,例如呼吸调节中枢。所以,一旦脑组织发生排斥反应,后果要比其他脏器严重得多,甚至是致命的,更何况神经细胞的不可修复性决定了排斥损伤只可能不断叠加,不会逆转。所以,大脑移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不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脑的统领性、不可恢复性和不可置换性三大特征决定了脑死亡=死亡。

这里,让我们结合我国首例标准脑死亡判定来具体说明。

2003年4月10日,在家属同意下,同济医院脑死亡协作组实施了中国内地严格意义上的首例脑死亡判定。判定对象61岁,男性,因脑干出血而呈深昏迷状态,无药物中毒、代谢性疾病等病史。按照《我国脑死亡判定标准(第三稿)》对其实施脑死亡判定,结果显示:脑干反射消失、自主呼吸停止、脑电图平坦、脑血流停止。12小时后重复检查一次,两次结果完全一致,符合我国脑死亡判定标准。

四、走出误区,正确认识脑死亡

脑死亡不是植物人 脑死亡是死亡判定的标准,是与心脏死亡对应的一个概念,它关注的是对死亡判定的合理性、准确性、可行性。脑死亡判定的对象是可能处于脑死亡状态的个体,整个过程必须由获得授权的医师实施。植物人可以是大脑皮质以及白质神经细胞的广泛性的损害以致大脑皮质功能受损的结果,也可以由间脑、下丘脑或脑干网状结构的不完全性损害或多个部位的混合性损害引起,但延髓的结构和功能仍然保持完好。植物人对自身和外界的认知功能完全丧失,能睁眼,有睡眠-觉醒周期,丘脑下部下脑干功能基本保存。植物人状态与脑死亡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植物人有自主呼吸,而脑死亡者无自主呼吸。

脑死亡不是安乐死 安乐死是指某些终末期疾病病人在无法忍受病痛的情况下,自愿放弃生存的权利,主动要求医务人员帮其尽快结束生命。安乐死必须由获得授权的专业医师来实施,其前提条件是法律上认可安乐死。安乐死与脑死亡的根本区别在于:①安乐死实施是应生者的要求,而脑死亡判定是对死者死的认可;②安乐死有伦理学争议,而脑死亡有伦理学支持;③安乐死仅在少数国家受到法律保护,而脑死亡已得到普遍认可。

脑死亡判定以生命自主权为前提 生命自主权是指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存方式的权利,而这一权利并不会因你是否健康而改变。任何需要进行脑死亡判定的个体,都必须在生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愿意接受脑死亡判定,或是由其父母、配偶及子女共同做出决定。家属决定可视为生命自主权的自然延伸。也就是说,任何医务人员都不能擅自对病人进行脑死亡判定,除非获得病人及其家属许可。

并非所有医院、医生都有权实施脑死亡诊断和宣判 由于脑死亡判定对医生技术水平及医院的设备条件均有严格的要求,故实施脑死亡判定的医生需获得授权,而且医院应具有一定的硬件条件。在授权医院中,对有权进行脑死亡判定的医生也要经过严格考核,一方面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另一方面必须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医德声誉。普通医生并没有下脑死亡判定的资格和权力。例如在英国,如果很有把握推测某一个器官捐献卡持有者已经发生脑死亡,须请至少两名由英国皇家医学会授权、持有脑死亡判定执照的医生来对其进行最后的脑死亡判定。他们各自独立进行检查,做出独立的书面结论。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后,需重复检查一次,如果两者结论无差异则可做出最后判定。但如到场的医生不足两人,则判定不能进行。美国和德国也是要求两名医生同时进行判定,中国香港、韩国和日本均只要求一名医生。

我们对首例脑死亡的判定,是在其妻儿及20多位亲属经医生解释后表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的,但随着新闻事件的披露,其家属受到了来自方方面面的指责。而第二例的判定虽与首例脑死亡判定仅隔4个月,但这一次的判定申请是由病人家属主动提出的。因为他们在了解了有关脑死亡的知识后认为,明智的选择应该是放弃毫无意义的抢救治疗,这既是对脑死亡者本人的尊重,也是对科学的尊重。同济医院脑死亡协作组按照卫生部颁布的脑死亡标准,与协和医院医生及病人的妻子、儿子、哥哥及表弟一起对这位46岁的深度昏迷者进行认真的观察,最终判定已经脑死亡。于是,为他拔掉呼吸机。5分钟后,其心脏停止跳动。

说实话,在推行“脑死亡”科学知识进程中,我们做好了“苦战”的准备,而民众的觉悟让我们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了信心。最近,福建、广东等地的一些病人家属先后来电主动要求我们协助进行脑死亡判定,体现了脑死亡判定的社会需求性,也表明我国公众开始接受脑死亡概念。而据我国一知名网站开展的一项关于“脑死亡”的调查,持同意“脑死亡就是死亡”观点的比例高达61.38%;调查还表明,“脑死亡”观念在较高文化程度者中拥有良好的社会基础。

我们有理由相信,“脑死亡=死亡的科学概念”将会为更多的民众了解和接受。

补白: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同济医院脑死亡协作组于2000年成立。该小组成员包括同济医学院基础部神经解剖及生理方面的专家,以及同济医院ICU、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器官移植、麻醉等临床科室的教授。从2003年4月起,该小组已协助进行4例脑死亡标准判定,为今后脑死亡判定标准的实施和脑死亡立法奠定了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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