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精选8篇)
1.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篇一
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1、离退休(职)类型:机关离休、机关退休、机关退职、事业离休、事业退休、事业退职、精简下放人员。
2、人员类别:公务员、机关技工、机关普工、事业管理人员、事业专技人员、事业技工、事业普工。
3、出生日期:以退休审批时核定的出生日期为准。
4、参加工作时间:指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时间。
5、参加工作前工龄:经组织或人事部门认定的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点。
6、扣减工龄:参加工作后工龄间断的时间段。
7、折算工龄:指在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折算工龄而多于实际工龄的年月。折算工龄只适用于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以确定其领取退休费的标准。
8、离退休(职)身份:干部、聘干、工人。
9、离退休(职)时执行工资职务等级:具体指:
(1)机关公务员执行工资职务等级。包括:国家正职,国家副职,省部正职,省部副职,厅局正职领导职务,厅局正职非领导职务,厅局副职领导职务,厅局副职非领导职务,县处正职领导职务,县处正 职非领导职务,县处副职领导职务,县处副职非领导职务,乡科正职领导职务,乡科正职非领导职务,乡科副职领导职务,乡科副职非领 1
导职务,科员级,办事员级。
(2)机关工人:机关高级工、机关中级工、机关初级工、机关普工。
(3)事业单位管理职务等级:从事的行政管理职务等级。包括:一级管理(正部),二级管理(副部),三级管理(正局),四级管理(副局),五级管理(正处),六级管理(副处),七级管理(正科),八级管理(副科),九级管理(科员),十级管理(办事员)。
(4)事业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被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包括:一级专技(正高),二级专技(正高),三级专技(正高),四级专技(正高),五级专技(副高),六级专技(副高),七级专技(副高),八级专技(中级),九级专技(中级),十级专技(中级),十一级专技(助级),十二级专技(助级),十三级专技(员级)。
在未明确定岗政策之前,一律按照原岗位对应的最低岗进行填写,如:原正高级,对应录入为:四级专技(正高);原副高级,对应录入为:七级专技(副高);原中级,对应录入为:十级专技(中级);原助理级,对应录入为:十二级专技(助级);原员级,对应录入为:十三级专技(员级)。
(5)事业工人:技术工三级(对应高级工)、技术工四级(对应中级工)、技术工五级(对应初级工)、事业普工。
10、增加离退休(职)费职务: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至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前,工人在聘用制干部、专业技术岗位上退休的,可按退休前执行的岗位和薪级工资标准计发基本离退休费。工人在聘
用制干部、专业技术岗位上退休,且在聘任制干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累计10年以上的,增发退休费可按退休前所聘岗位的标准执行;不足10年的,增发退休费按技术工人的标准执行,其中,退休前聘用在八级职员及以上管理岗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高级工的标准执行,退休前聘用在九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和助理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中级工的标准执行(不涉及本人身份、职务的认定及其他待遇)。
11、离退休(职)时警衔衔级: 二级警员、一级警员、三级警司、二级警司、一级警司、三级警督、二级警督、一级警督、三级警监、二级警监、一级警监。
12、计发离退休(职)费比例:以退休审批时核定的计发比例为准。
13、其中独生子女或其他原因提高的比例:以退休审批时核定的提高的比例为准。
14、计算离退休(职)费的基本工资基数:以离退休审批时核定的基本工资基数为准。
15、离退休(职)时基本离退休(职)费:以退休审批时核定的基本离退休(职)费为准。
16、增加的离退休(职)费:离退休后增加的离退休(职)费合计。
17、离退休(职)人员补贴:以2014年1月调整后的离退休(职)人员补贴为准。
18、其他补贴一:指物价补贴。
19、其他补贴二:特需补助。
20、其他补贴三:乘车费。
21、其他补贴四:护理费。
22、保留待冲销生活待遇:指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时由国有企业城建制转入地方事业单位时高出额尚未冲净的部分。
23、工作简历:工作简历中起始时间,从连续工龄开始时依次填写,必须有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都按一年填写。留转的无试用期人员,留转时间作为参加工作时间,留转后一年视作试用期。起始点指因职务(含学历变动而变动职务的)、岗位变动而改变工资的前一个月。
2.党员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篇二
党员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以张三为例)
1、姓名:张三。
2、姓名简拼:如张三的姓名简拼为ZS。
3、性别:如张三的性别为男。
4、民族:如张三的民族为汉。
5、出生日期:如张三的出生日期为1986年10月9日。
6、籍贯:具体到县(市、区),如张三籍贯为安徽省枞阳县,李四籍贯为上海市徐汇区。
7、参加工作日期:如张三参加工作日期为2008年7月1日。
8、工作单位(班级):教职工填写工作单位,如张三的工作单位为××学院××系;学生填写班级,如李四所在班级为06级××系(专业)1班。
9、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填所在党支部名称,如张三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为××学院××系学生党支部。
10、居民身份证号:如张三的居民身份证号为***123。
11、其他党团:如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28周岁以下的中共党员,如入党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入党后仍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会员、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中国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之一,请如实填写。
如张三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12、加入其他党团日期:如张三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时间为2000年8月5日。
13、家庭地址:填写要详细,如张三家庭地址为××省××市××县××乡××村。
14、所住寝室:如张三所住寝室为龙湖东校区2#305。
15、家庭电话:如张三家庭电话为0552-1111111。
16、单位(寝室)电话:教职工填写单位电话,如张三的单位电话为0552-2222222;学生填写寝室电话,如李四的寝室电话为0552-3333333。
17、个人电话:如张三的个人电话为***。
18、户口所在派出所:如张三户口在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南湖派出所。
19、月交纳党费金额(元):如张三月交纳党费金额为9元。
20、教育类别:填写全日制教育或在职教育。如张三的教育类别为全日制教育。
21、学历
研究生教育: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生班、中央党校研究生、省(区、市)委党校研究生;
本专科教育:大学、大专、大学普通班、第二学士学位班、中央党校大学、省(区、市)委党校大学、中央党校大专、省(区、市)委党校大专;
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科、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普通高中; 初中; 小学; 其他。
如张三的学历为研究生教育类博士研究生。
22、入学日期:如张三的入学日期为2005年9月1日。
23、毕业日期:如张三的毕业日期为2009年7月1日。
24、学位 名誉博士;
博士:哲学博士学位、经济学博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教育学博士学位、文学博士学位、历史学博士学位、理学博士学位、工学博士学位、农学博士学位、医学博士学位、军事学博士学位、管理学博士学位、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硕士:哲学硕士学位、经济学硕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教育学硕士学位、文学硕士学位、历史学硕士学位、理学硕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农学硕士学位、医学硕士学位、军事学硕士学位、管理学硕士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军士硕士专业学位;
学士:哲学学士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教育学学士学位、文学学士学位、历史学学士学位、理学学士学位、工学学士学位、农学学士学位、医学学士学位、军事学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如张三的学位为博士类哲学博士学位。
25、学位授予日期:如张三的学位授予日期为2005年7月1日。
26、工作岗位开始日期:如张三的工作岗位开始日期为2007年9月1日。
27、工作岗位截止日期:如张三的工作岗位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1日。
28、工作岗位(1)在岗职工
公务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企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公有经济控制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非公有经济控制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工勤人员: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工勤人员、非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工勤人员。(2)农牧渔民
农牧渔业生产人员:从事农业生产人员、从事牧业生产人员、从事渔业生产人员; 其他农牧渔民:民办教师、乡村医生、务工经商人员、其他农牧渔民。(3)军人、武警
军人:军队军事军官、军队政治军官、军队后勤军官、军队技术军官、军队军事文职、军队政治文职、军队后勤文职、军队技术文职、军队干部学员、军队战士学员、军队学兵、军队士官(志愿兵)、军队技术兵、军队非技术兵;
武警:武警军事警官、武警政治警官、武警后勤警官、武警技术警官、武警军事文职、武警政治文职、武警后勤文职、武警技术文职、武警干部学员、武警战士学员、武警学兵、武警士官(志愿兵)、武警技术兵、武警非技术兵。
(4)学生
博士研究生:博士一年级、博士二年级、博士毕业年级; 硕士研究生:硕士一年级、硕士二年级、硕士毕业年级;
本科学生:本科一年级、本科二年级、本科三年级、本科四年级、本科毕业年级; 专科学生:专科一年级、专科二年级、专科毕业年级; 中专学生; 技校学生; 高中学生。
(5)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劳动者、乡镇个体劳动者、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员、乡镇个体工商户雇员。(6)离退休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内部退养职工。
(7)其他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社区居委会干部、下岗职工、未就业的转业(退伍)军人、未就业的毕业学生、出国(境)逾期未归人员、已离职但党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人员、其他无业人员、其他人员。
如张三的工作岗位是在岗职工类企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公有经济控制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29、新社会阶层类型:民营科技企业技术人员、创业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个体劳动者(城镇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其他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
如张三所处的新社会阶层类型是民营科技企业技术人员、创业人员。
30、一线情况:企业生产第一线,农村生产第一线,教学第一线,科研第一线,机关第一线,连队一线,其他第一线。
如张三的一线情况是教学第一线。
31、党内职务名称:如张三为××学院××系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
32、行政职务名称:如张三为××处××科科长。
33、职务说明:如对任职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加以说明。
34、该职务级别
公务员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层次: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巡视员)、厅局级副职(副巡视员)、县处级正职(调研员)、县处级副职(副调研员)、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未定职公务员;
职员级别:一级职员(正部)、一级职员(副部)、二级职员(正局)、二级职员(副局)、三级职员(正处)、三级职员(副处)、四级职员(正科)、四级职员(副科)、五级职员(科员)、六级职员(办事员)、未定级职员;
行员级别:一级行员(副部)、二级行员(正局)、三级行员(副局)、四级行员(正处)、四级行员(副处)、五级行员(正科)、五级行员(副科)、六级行员(科员)、七级行员(办事员)、未定级行员;
军队干部职别: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职别,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职务级别,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专业技术文职人员技术等级,非专业技术文职人员级别,士官职位级别。如张三的职务级别为职员级别中的四级职员(副科)。
35、批准任职日期:如张三的批准任职日期为2005年10月8日。
36、批准免职日期:如张三的批准免职日期为2008年10月8日。
37、专业技术资格
高等学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高校)、助教(高校); 实验技术人员: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 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经济专业人员: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会计专业人员: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统计专业人员: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出版专业人员(编审):编审、副编审、编辑、副编辑; 翻译人员: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
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研究员(社会科学)、副研究员(社会科学)、助理研究员(社会科学)、研究实习员(社会科学);
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研究馆员(图书)、副研究馆员(图书)、馆员(图书)、助理馆员(图书)、管理员(图书);
档案专业人员:研究馆员(档案)、副研究馆员(档案)、馆员(档案)、助理馆员(档案)、管理员(档案);
审计专业人员: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审计员;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政工师、政工师、助理政工师、政工员; 未评定资格或未聘任。
如张三的专业技术资格为高等学校教师中的副教授。
38、获得资格日期:如张三获得副教授资格日期为2008年9月1日。
39、专业技术职务:参照专业技术资格填报说明,如张三的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等学校教师中的副教授。
40、聘任起始日期:如张三聘任为副教授的起始日期为2008年9月1日。
41、聘任终止日期:如张三聘任为副教授的终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
42、奖惩名称:填写市(校)级以上奖惩。如张三获得2007-2008安徽财经大学“三好标兵”荣誉称号。
43、奖惩说明:对奖惩情况需要解释的,请加以说明。
44、奖惩原因:奖惩原因应与奖惩名称对应。
45、奖惩批准机关:奖惩批准机关应与奖惩名称对应。如张三的奖惩批准机关为安徽财经大学。
46、批准机关级别:批准机关级别应与奖惩名称对应。如张三的奖惩批准级别为校级。
47、奖惩批准日期:如张三的奖惩批准日期为2008年9月1日。
48、奖惩撤消日期:如张三的奖惩撤消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49、加入中共组织日期:如张三成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日期为2005年6月13日。50、加入中共组织类型
新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发展(团员“推优”、其他)、其他组织推荐、特殊情况下发展;
重新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发展(团员“推优”、其他)、其他组织推荐、特殊情况下发展;
直接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
直接批准重新入党者为中共正式党员; 恢复党籍;
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
如张三加入中共组织类型为新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类的共青团员发展中的团员“推优”。
51、入党介绍人:填写介绍本人入党的两名正式党员姓名。如张三的入党介绍人为李
四、王五
52、转正日期:如张三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日期为2006年6月13日。
53、转正情况
预备期满转正情况: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满转正、预备期满尚未讨论或审核、延长预备期、预备期满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期未满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如张三的转正情况为预备期满转正情况中的按期转正。
54、离开中共组织日期:如张三离开中共组织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55、离开中共组织类型:如有牺牲、因公死亡、其他死亡、预备期满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期未满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自行脱党出名、退党除名、劝退除名、劝退不退除名、开除党籍、停止党籍等原因离开中共组织的,请如实填写。
56、出党原因:
如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受贿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的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违反外事纪律的行为等原因而出党的,请如实填写。
如张三的出党原因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57、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填写正常参加、间断参加或不参加。如张三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为正常参加。
58、恢复党籍日期:如张三恢复党籍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3.申请入党人员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篇三
填写要求
1、所有带*号项目必须填写。
2、填写时,如遇无法确定选项或需要特别说明的,可附详细说明。
3、表中备选项目有代码编号(备选项前的数字或字母)的可直接填写编号,未注明可多选的项目只能单选。
基本信息:
一、接收入党申请的支部名称:指申请入党人员所在的党支部名称。
二、籍贯:党员籍贯填到县,如:××省××市××县、北京市××区。
三、健康状况:如患有其他疾病,可以在“其他情况”中进行具体说明。
四、工作岗位:指采集时党员的工作岗位情况。社区工作者可在工作岗位中选择“其他”,在个人身份中选者社区工作者。
五、新社会阶层情况: 符合新社会阶层情况中所列项目的人员填写,不符合所列情况的不需填写。
六、学历只采集申请入党人员目前所取得的最高学历,文盲半文盲等没有学习经历的可选择“其他”。
七、工作在一线情况:是指信息采集时党员在一线工作的情况。
1、企业一线:指工作在各类企业(含乡镇企业)生产车间、工段和班组,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车间、工段、班组的工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商业、餐饮、服务业企业从事销售、加工、服务,以及直接为企业销售、加工等提供辅助服务部门的人员、管理
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2、农村一线:指在农村中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和务工经商人员,以及农村中的广播员、信贷员、放映员、联防员、计划生育信息员等镇(乡)中非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
3、教学一线:指各类学校中直接从事教学和辅助教学的人员。
4、科研一线:指科研机构中直接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以及为科学研究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5、机关一线:指国家机关、政党机关、人民团体等机关法人单位中层以下(不含中层)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都可以认定为机关一线。
党内培训信息
八、培训信息主要采集申请入党人员参加各种党内培训的信息(一天按8学时计算)。
简历信息
九、简历信息集从申请入党人员最后的学习经历开始采集,时间段要连续。
奖惩信息集(表九)
十、获奖情况只采集获得区级及以上的信息。
4.宿迁党员e家信息采集表说明 篇四
姓名、性别、民族三栏: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输入,其中,性别这个栏目是下拉的,非男即女。
籍贯:宿迁市内的,三个县的填江苏沭阳、江苏泗阳、江苏泗洪,其余的都是江苏宿迁。宿迁市外的,按照省+县或者市来确定,在市区的按照市来确定,县级的如江苏盱眙,县级市的如江苏江阴,地级市的如安徽合肥。
出生年月日:按照身份证的上来,一定要填齐8位数,如19820202,单数月要加0,不能填成198222,中间不用标点。
学历:以最高学历为准,采取下拉式,选择就可以。入党年月日:要填到具体的几月几日,如20100508,单数月要加0,中间不用标点。这个将来用于给党员发送入党生日贺卡或者彩信,所以大家一定要填准确。
身份证号:这个不用详细说。
人员状态:分为两种,流动党员和本地工作。这个判断标准以组织关系为准,人在本地,组织关系在别处的,属于流动党员,反之亦然。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6个月以上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这个地方只填流出党员。)
099排列,由各家自己确定。五级编码同样如此。
大家在填写这四个栏目的时候,每个栏目都填写对应的编码,如宿豫区xx镇xx村,在四个栏目要分别填写104,10400#,10400#00#,10400#00#00#。各家在采集输入的时候,可以交由每个单位支部的具体负责人最后采取复制的方式统一填写,避免重复填写。
如果一个单位,如广播电视台党委,二级编码是104,三级编码是104007,四级编码按支部从001到099排列,对于没有五级编码的,后面每个编码一律添加000,如第五级党组织代码为10400700x000.党费计算基数:2008年4月,中组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人为计算基数,缴纳党费划分四个档次和四个比例:税后月收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离退休党员为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具体的基数计算请参考这个文件。)
月缴纳党费:党费基数乘以缴纳比例得出月缴纳党费数。实际操作中半年收取或者全年收取一次党费的,平均到月。要强调的是,农民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等,每月缴纳党费0.2元。
5.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篇五
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主要分两类:机构编制类、人员信息类。
一、机构编制类信息采集
(一)党政群机关3张表 1.表1——机关基本信息表 共14项信息。
指标解释见《工作指南》13页
2.表2——机关内设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及实有人员信息表 本表采集单位编制、职数、内设机构编制及职数情况 按内设机构分行填写。
为便于采集领导情况,在内设机构前增加“领导”、“部门领导”两行。“领导”填写地级领导,“部门领导”填写本单位领导。
关于领导职数情况,在备注栏注明具体职务名称、数目、级别、是否高配等详细情况。这是实名制数据库必须采集录入的信息.3.表3——行政机关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总表
核定编制数、领导职数,批准内设机构数、下设机构数等指标解释见《指南》
15、16页。本表须注意区分核定编制与在职人数、核定领导职数与实有领导人数的区别。编制数是指部门“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部门编制数,不是实有人数。领导职数指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各类领导职数,不是实际配备的领导人数。
机构主要职责:填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关于机构职能的具体内容。可另附文字填报。
(二)事业单位3张表
基本与行政机关相同。需要另外说明的指标主要是: 1.表1——事业单位基本信息表 行业类别:根据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选择。指按事业单位主体业务属性划分的单位类型,即行业分类,共25大类,每大类又分中类和小类。包括:教育、科学研究、勘探、勘察设计、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卫生、体育、农林牧水、交通、气象、海洋、环境保护、测绘、信息咨询、标准计量、技术监督、质量检测、知识产权、供销、房地产服务、城市公用、机关后勤、其他。
事业单位类别:指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函〔2008〕45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按照现有的社会功能,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
机构规格: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的规格,如未明确该单位的规格可选“未定级”。经费形式:指依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将事业单位预算形式划分为财政补助和经费自理两种形式。财政补助包括全额拨款和差额补贴。分为全额拨款、差额补贴、经费自理、其他。
机构属性: 指单位的性质(包括:县派驻乡镇站所(中心),乡镇站所(中心),执法队伍,指市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的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教学点;其他)。市直选执法队伍或其他。
法人证书号码:注意与组织机构代码相区别。编制结构比例:分管理、专技、工勤技能三部分。
2.表2——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及实有人员信息表 本表也按内设机构逐行填写。内设机构前增加一行统计“单位领导”。关于领导职数情况,也在备注栏注明具体职务名称、数目、级别、是否高配等详细情况。这是实名制数据库必须采集录入的信息.同时注意“实有人员结构比例”与表1中的“编制结构比例”相区别。3.表3——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总表
本表中关于编制、实有人员,按结构填写人数。表1中编制结构、表2中的实有人员结构统计的是比例。
二、人员类信息采集
分行政机构人员信息、事业单位人员信息2类。
统一使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配套的“行政机构人员模版”、“事业单位人员模版”进行信息采集,便于批量输入数据库。
6.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篇六
1.关于进入公务员队伍方式及进入公务员队伍日期的填写。1993年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后,参加机关公务员过渡的人员均选“过渡转入”项(以公务员过渡表为依据),之后进入机关的,按实际情况选择相应项目。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过渡的日期即为其进入公务员队伍日期。对于曾调出机关的人员,其进入公务员队伍方式及进入公务员队伍日期均以最后一次进入公务员队伍为准。
2.关于任职方式的填写。党委系统公务员的任职方式一般为“党委(党组)决定任职”;政府系统公务员按任免文件选择相应任职方式。公务员兼任两个以上职务的,以较高职务的任职方式为准,所兼任职务为同级别的,以行政职务的任职方式为准。
3.关于职务属性的填写。科员、办事员等不分正副的非领导职务,选“非领导职务正职”。
4.关于职务类别的填写。均填“综合管理类”。
5.关于转业到现地方职务职级的填写。以转业到地方时安排的职务职级为准,未安排到机关的不填。
6.关于衔称信息的填写。原有军衔现无任何衔称的按军衔填写,其它的按现有衔称填写,无衔称终止日期的不填。
7.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篇七
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
一、填报范围
全国城市、县镇和农村所有教育部门和其它部门办、企业办、民办中小学校。包括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含工读学校)。
二、填报要求
1、填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经11个部委会签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校舍安全工程三个配套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有关规范与标准;排查鉴定机构出具的校舍建筑鉴定报告;本地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
2、填报时点:以每一所学校和每一栋单体建筑物为基本信息采集点,学校基本信息统计时点为2009年10月31日。
3、学校基本信息中的基础数据应根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以及统计部门对外正式公布的基年有关数字填报,并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4、学校基表所填报的所有投资数据最多可保留一位小数,其他数据不保留小数,一律取整。
5、报表用A4纸打印。
注:对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办学形式的学校可采取将学生、教师分别填报,办学条件按就高原则的办法进行填报;也可采取将学生、教师和办学条件都分别填报的方式填报,但分别填报时要对建筑物采取整栋统计的方法,不得将一栋建筑物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拆分。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按事业统计的填报方法应拆分为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和完全中学,拆分后学校数按就高统计。
二、报表填报说明
(一)指标解释及填报口径。——报表封面:
本表填报统计范围内各类学校的基本信息。
1、学校代码:按教育事业统计编码规则和要求填报,即学校代码由1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六位采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一标准行政区划代码,其余为自编码。解释如下:
第一、第二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标识。第三、第四位为地(市、州、盟)标识。第五第六位为县(市、区、旗)标识。第七至第九位为乡、镇标识。第十位至第十二位为学校顺序标识。第十三位、第十四位为学校类别标识。第十五位为学校办别标识。第十六位为学校所在地城乡标识。
2.中职学校(机构)代码:由4位数字组成,按教育事业统计编码规则和要求填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码,学校不得自行编码。
3、学校名称: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全称进行填报。
4、学校所在地:填报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属性,分县城、乡镇、农村和城市四类。
5、学校土地产权:指学校现有校园土地使用权所属状况,分三类:产权、非产权独立使用、非产权共同使用。
产权:指学校现有校园土地使用权属于学校。包括已依法取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校园土地。
非产权独立使用:指学校现使用的校园土地使用权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学校通过租赁、借用等方式取得,由学校独立使用。
非产权共同使用:指学校现使用的校园土地使用权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学校通过租赁、借用等方式取得,由学校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
6、土地证号:填报学校依法取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号码。
7、学校地址:填报学校的详细通信地址。如××县××乡(镇)××村等。
8、邮政编码:填报学校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9、电子信箱:填报学校法人(或指定负责人)的工作或个人电子信箱。
10、校长姓名:填报学校法人(或指定负责人)的姓名。
11、电话号码:填报学校的固定办公电话号码(含区号)。
12、寄宿制形式:填报学校学生的寄宿情况,分全部寄宿、部分寄宿和无寄宿条件三类。该指标按照学校拥有的标准寄宿生活设施的数量填报。能够为所有在校学生提供标准寄宿设施的为全部寄宿;只能为部分学生提供标准寄宿设施的为部分寄宿;不能提供标准寄宿设施的为无寄宿条件(注:学校有少量寄宿生,但无生活服务设施的也应归入无寄宿条件一类)
13、建校时间:填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有准确记载设立该学校的具体年份。
14、是否待撤并学校:按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填报。布局调整规划中长期保留的学校选择“2-否”,拟撤销的学校选择“1-是”。
15、计划撤并时间:填报学校根据当地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拟调整撤并的具体时间。
16、地形地貌:按学校所在地实际地形地貌填报,如属多种地形、地貌则填其中主要的一种。编码如下:1-平原、2-高原、3-丘陵、4-山区、5-库区、6-海岛、7-其他
17、中心点GPS信息(84坐标系):填报经国土资源部门测定的学校中心点的经度、纬度和海拔高度。该指标需按WGS84坐标系的要求进行填报。
18、抗震设防烈度:填报学校所在地区的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即依据《建筑工程抗震 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 7 月 30日发布并实施,)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2008年版)》(2001年7月20日发布,2002年1月1日实施,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2008年局部修订)等国家有关抗震标准与规范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及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分为无设防(0)、6度、7度、8度、9度五个等级。
19、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按照当地地震或相关部门公布的信息填写。
20、洪涝灾害易发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易发区、校址处于危险地段、影响校舍安全的危险地段或禁止建设地段、对学校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周边环境综合评估意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址排查结论、综合避险建议、排查鉴定结论、排查鉴定机构、排查鉴定组成员、排查鉴定报告编号、排查鉴定报告日期等情况,根据排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据实填写。
校址处于危险地段包括:
处于滑坡、崩塌、地面沉陷、地裂缝、山洪、泥石流等危险区的场地; 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位错的部位; 行洪区、雷电重灾区;
遭受病险水库、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或储灰库等威胁,且难以整治和防御的高危害影响区;
与输气输油管道,高压走廊、大型变压器,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相毗邻的场地; 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其他危险地段。影响校舍安全的危险地段或禁止建设地段包括:
存在潜在危险性但尚未查明或不明确的滑坡、崩塌、地面沉陷、地裂缝、地震断裂带、山洪、泥石流等场地; 尚未稳定的地下采空区;
地质灾害破坏作用影响严重,环境工程地质条件严重恶化,难以整治的场地; 地下埋藏有待开采的矿产资源的场地;
洪泛区、蓄滞洪、易洪易涝区及山洪、台风、暴潮、雷电严重威胁区; 与大型可燃材料堆场相毗邻的场地; 存在其他对建设用地限制使用条件的场地。
21、最近安全改造方式1:填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完成的经排查鉴定确定的涉及校舍安全性的学校改造方式。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式分为:1-加固、2-重建、3-加固和重建、4-迁移、0-无。“加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所有校舍中只有加固的情况;“重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是学校原有校舍全部重建的情况;“加固和重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校舍中既有加固又有重建或只有部分校舍重建的情况;“迁移”是指学校 完成安全改造的方式是学校整体避险迁移;“无”是指该校安全工程实施至今没有进行过安全改造。
22、最近安全改造方式2:填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完成的经排查鉴定确定的涉及校舍安全性的学校改造方式。按基本建设类型分为:1-新建、2-改扩建、3-迁建、0-无。“新建”是指完成安全改造的是学校原有校舍全部新建的情况;“改扩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所有校舍中既有改扩建又有新建或只有部分校舍新建的情况;“迁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方式是学校整体避险迁移选址新建;“无”是指该校安全工程实施至今没有进行过安全改造。
23、最近安全改造起始日期、最近安全改造完成日期:填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完成的涉及校舍安全性改造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日期。该指标与最近安全改造方式1和最近安全改造方式2对应填报。
24、学校属性代码:共10位,从左到右,前四位由国家级使用,后六位由省级使用。——基表1:学校基本信息表:
本表填报统计范围内的各类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占地面积:指学校校园(含多校园)内的土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等土地面积。不包括校园外学校拥有的农场、林场、勤工俭学基地和校办工厂的土地面积。学校占地面积的计算单位是“平方米”,而不是“亩”。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占地面积包括自有的和租用的。
2、建筑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道路、房前屋后零星绿地及建筑群组之间的小片活动场地。
3、服务半径: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学校招生区域,以学校为圆心,区域内最远点到学校的距离。该指标只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填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填报。
4、覆盖人口: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学校划定的招生范围所覆盖的人口数。该指标只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填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填报。
5、教学班数:指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的数量。
6、教职工数:指编制在学校,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和临时聘任教师)。
7、专任教师:指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抽调帮助做其他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调离教学岗位担负行政领导工作的原教学人员。
8、在校学生数:指统计时点具有学籍的注册学生总数。
9、寄宿生: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
10、农村留守儿童:指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并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
11、农村留守儿童中寄宿生: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农村留守儿童。第5项和7-11项指标不需手工填报,由学校按照学校类别选择填报12-27项自动生成。
12-27栏指标解释同上。
28、校舍建筑面积:除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外,“校舍建筑面积”填报产权归学校所有,已经使用的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借用、租用的房舍或临时搭用的棚舍。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校舍建筑面积”包括自有和租用的。
29、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体育活动室、其他等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29-
36、按教学及辅助用房具体用途填报。
37、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锅炉房(开水房)、浴室、教工宿舍(指学校拥有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用于教职工临时休息或者周转的宿舍用房,不包括已出售给教职工个人的教职工住宅等房屋面积)、其他等生活服务用房。
38-44栏、按生活用房的具体用途填报。
45、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教师办公室、卫生保健室和其他行政办公用房等。46-48栏、按行政办公用房的具体用途填报。
49、其他用房:指除“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 以及“行政办公用房”以外的其他用房。
50、危房面积:指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由房屋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的危险校舍面积,按房屋危险程度可划分为B、C、D三个等级。
51-53栏:按危险校舍的具体用途填报。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三类。
54、D级危房面积:指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由房屋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的D级危险校舍的面积。
55-57栏、按D级危房的原具体用途填报。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三类。
58、运动场地面积:包括学校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等场地的总面积,含田径场、各种球类场、器件场地、以及课外活动场地,不含体育馆(室),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59、田径运动场:根据学校现状据实选择填报:1.2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2.25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3.3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4.4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5.无田径运动场地。
60、篮球场:根据学校现状据实填报,统计单位“块”。61、排球场,根据学校现状据实填报,统计单位“块”。
62、绿化用地面积:指成片的集中绿地和学生劳动种植园地等,统计单位为“平方米”。63、绿化覆盖率:指绿化面积占校园占地总面积的比例。
64、围墙:指为维护学校安全,沿学校校园周围用各种材质建造的维护墙体。统计单位为“延长米”
65、护坎(坡):指因主体建筑地质原因,为保证主体建筑地基安全稳定所做的维护结构。统计单位为“立方米”。
66、勤工俭学基地:指产权归学校的勤工俭学用地。如农田、牧场、林场等。统计单位为“亩”。
67、专业实习场所:指产权归学校所有,能够为学生提供专业实习的场所。统计单位为“平方米”。
68、学校负债:填报截至统计时点的学校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施工队垫付工程款、教学仪器设备欠款以及其他向单位和个人借款等。
69、学校负债中的工程欠款:填报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所欠款项,包括因基础设施建设向银行贷款、向单位和个人借款和施工队垫付工程款等。
70、校园照片:包括学校校园平面图照片和学校校园实景照片。学校校园平面图照片要求:使用制图软件制作的电子图片,或直接拍摄绘制的校园平面图,制图比例为1:1000以上;校园实景照片要求:包括正面、背面、左右两侧至少四张,其中正面照片应包含学校正门。照片录入格式:数码相机拍摄JPG文件,每张照片容量不大于1M,像素不小于1024*768,并在图片说明列填报照片的详细说明。照片文件命名规则:学校名称+正面+顺序号,如“河北省涿州市实验中学正面1”。
71、备注:填报上述指标未包含的需特殊说明的事项。
——基表2:单体建筑物及排查鉴定信息一览表:
本表填报截至统计时点学校单体建筑物的现状情况。需要特殊说明的是:截止统计时点,已完成校舍安全工程改造的单体建筑物应一并填报。
1、建筑物编号:按建筑物依次排序填报。如001、002、003„„依次类推,不得重复。
2、建筑物用途代码:按单体建筑物具体用途选择填报,多栋相同用途的建筑物应单独填报。对已完成改造的学校,除填报各单体建筑物外,还应对学校的围墙、大门、体育场地、护坎(坡)、校园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资金和征地资金,单独或合并成一个单体建筑物填报,并选择“51-其他配套设施”,并填报其中相关的资金列,以便于统计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资金投入。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填报:
11-教学楼(含平房,下同)、12-综合楼、13-实验楼、14-图书馆(室)、15-体育活动室、21-学生宿舍、22-食堂、23-厕所、24-锅炉房(开水房)、25-浴室、26-教工宿舍、31-办公楼、32-卫生室、41-其他、51-其他配套设施。
3、建筑物名称:指单体建筑物的习惯称谓,名称中应包含该单体建筑物的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室、办公室等,对2层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物一般应命名XX楼,如教学楼、实 验楼、办公楼;具有同一使用功能建筑物有2个以上单体建筑时,应在名称中填加序列数字或其他区别称谓,如教室一,教室二或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或东教学楼、西教学楼;具有2类及以上使用功能的综合用房,在名称中应包含两种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学实验楼、教学办公楼、办公宿舍楼等。属于其他配套设施的,按其他配套设施具体名称填报。
4、开工日期:指该单体建筑物开始建设的年月,应从建筑物基槽开挖当日算起。
5、竣工日期:指该单体建筑物按设计图纸和文件的内容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时间。
6、建筑结构:指该单体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填报:: 1-土木结构、2-砖木结构、3-砖混结构、4-框架结构、5-钢结构、6-其他。土木结构:土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土建造(如夯土墙、土坯墙等),楼盖和屋盖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土木结构
砖木结构:砖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砖木结构。
砖混结构:砖混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球网等钢结构屋盖建造的房屋称为砌体结构房屋,也称为砖混结构。
框架结构:框架结构是指由钢筋混凝土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框架结构。包括框架-剪力墙结构,即在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增加了剪力墙,提高结构稳定性,也称框剪结构。
钢结构:钢结构是指主要构件是用钢材料建造的由钢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钢结构。包括悬索结构。
其他:不属于上述结构类型的房屋结构,如窑洞、砖拱结构、竹(木)结构等。
7、抗震设防烈度:填报学校单体建筑物的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 7 月 30日发布并实施,)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2008年版)》(2001年7月20日发布,2002年1月1日实施,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2008年局部修订)等国家有关抗震标准与规范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及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分为无设防(0)、6度、7度、8度、9度五个等级。该项指标应按照设计单位在建筑设计说明中的表述或排查鉴定报告填写。
8、建筑层数:指建筑物自然层数,即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物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物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9、建筑物总高度:指建筑物设计总高度,一般在建筑设计说明及图纸中有明确表述。当建筑物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 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眺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10、基础形式:指建筑物基础采用的形式。根据建筑施工设计图纸选择填报:1.浅基础:条形基础(包括毛石基础和砖基础等)、筏板基础、独立基础、其他;2.深基础:桩基础(预制桩、灌注桩)、箱型基础、其他;3.其他基础形式;4.无基础。
11、平面形式:按学校平面组合的具体形式选择填报。1.走道式组合。走道式(又称走廊式)的组合方式是用走道将各房间连接起来,即在走道一侧或两侧布置房间。特点:房间与交通联系部分明确分开,各房间不被穿越,相对独立,房间之间通过走道保持联系。适用:房间面积不大、同类型房间数量较多的建筑,如学校、办公楼、医院、宿舍等建筑。2.套间式组合。套间式的组合形式是以穿套的方式将主要房间按一定序列组合起来。特点:把水平交通联系部分寓于房间之内,房间之间联系紧密,具有较强的连贯性。适用:房间的使用顺序性和连续性较强的建筑,如展览馆、博物馆、商店、车站等建筑。3.大厅式组合。大厅式组合是以主体大厅为中心周围穿插布置辅助房间。特点:主要房间突出,主从关系分明,主要房间与辅助房间联系紧密的。适用:影剧院、体育馆等建筑。4.单元式组合。单元式的组合形式是将关系较密切的房间组合在一起,成为相对独立的单元,再将这些单元以一定的方式连接起来。适用:住宅、幼儿园、学校等建筑中。5.混合式组合。混合式组合是指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组合形式将各房间连接起来。适用于功能复杂的建筑,如文化宫、俱乐部等建筑。
12、楼板形式:2层及以上建筑物填写楼板的结构形式;单层建筑物填写屋面板结构形式。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填报:1-预制;2-现浇;3-木板;4-其他。
13、构造柱:为提高多层建筑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根据规范要求,在房屋的砌体内适宜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并与圈梁连接,共同加强建筑物稳定性的钢筋混凝土柱。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填报:1-有;2-无
14、圈梁:砌体结构房屋中,在砌体内沿水平方向设置封闭的钢筋混凝土梁,以提高房屋空间刚度、增加建筑物的整体性、提高砖石砌体的抗剪、抗拉强度,防止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地震或其他较大振动荷载对房屋的破坏。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1-有;2-无
15、供暖方式:指建筑物供暖采用的形式。该指标按以下供暖方式选择填报:集中供热、采暖锅炉、地热、火炉、热风、其他形式、无采暖。
16、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指按照建设工程国家有关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由设计单位在相关的设计文件中注明的建筑物使用年限,无设计文件或设计文件缺失的由排查鉴定机构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确定合理使用年限。
17、最近安全改造日期:填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对涉及校舍安全性改造建筑 物的具体竣工日期。
18、最近安全改造后预计使用年限:填报对校舍进行涉及校舍安全性改造后,由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在相关的设计文件中注明的建筑物可安全使用年限。
19、项目性质:按该单体建筑物95年以来是否曾经得到中央专项投资补助项目名称选择填报。具体项目包括: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项目等。
20-58栏:根据该单体建筑物从投资计划审批、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建设许可证、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监理、质监、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审计等工程实施全过程相关文件据实填写。
59、设计施工技术资料是否完整存档:指该栋建筑物在建设或加固改造后是否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档案资料进行了完整的整理归档。
60、建筑面积:指该单体建筑物建筑总面积。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61-68栏: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体育活动室和其他教学及辅助用房。
69-76栏: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锅炉房(开水房)、浴室、教工宿舍(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单身职工宿舍、教师周转房等,不包括已出售给教职工个人的教职工住宅等房屋面积)和其他生活服务用房。
77-80栏: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教师办公室、卫生保健室和其他等。
81、其他用房:指除“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 以及“行政办公用房”以外的其他用房。
以上60-81栏信息指单体建筑物中承担各项使用功能的房间建筑面积。该单体建筑物中走廊、楼梯等所占用的公共面积,分别摊入不同功能的房间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房间计算建筑面积=房间设计建筑面积+房间设计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面积)。
82、危房鉴定等级:指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经危房鉴定单位鉴定的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建标[1999]277号)规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划分A、B、C、D四个等级。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83、危房鉴定部门:指危房鉴定单位全称。
84、危房鉴定文号:指危房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报告编号。85、危房鉴定时间:指经危房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报告时间。
86、产权性质:指该单体建筑物的所有权,即拥有该建筑物所有权并对建筑物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共分3种:1-产权,2-非产权独立使用,3-非产权共同使用。
87、产权证号:指该单体建筑物取得的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的编号。88、使用状态:指该单体建筑物在填报时点的状态。具体包括6种状态。使用、闲置、被借用、借用、租用、出租。
89、总投资:指建筑物按照设计图纸和文件规定内容全部建成需要总投资金额,计算单位为“万元”。
90、中央投资:指由中央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
91-94栏:地方投资:指由地方各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学校基本建设的投资。包括省级资金、地(市)级资金和县级资金(含乡级财政投入资金)。
95-98栏其他资金:指除中央和地方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投资以外的各种资金总额,包括学校自筹资金、捐赠资金和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资金。
99、工程欠款:指按施工合同规定该建筑物建设,应付未付的工程款总金额,计算单位为“万元”。
100、文物建筑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的规定,文物建筑等级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单位的文物。该指标按上述文物建筑等级选择填报。
101-125、本次排查结论、本次排查机构(单位)、本次排查成员、本次排查报告文号、本次排查日期、本次安全鉴定结论、本次安全鉴定机构(单位)、本次安全鉴定成员、本次安全鉴定报告文号、本次安全鉴定日期、本次抗震鉴定结论、本次抗震鉴定机构(单位)、本次抗震鉴定成员、本次抗震鉴定报告文号、本次抗震鉴定日期、本次抗淹没抗洪水冲击抗风能力鉴定结论、本次抗淹没抗洪水冲击抗风能力鉴定机构(单位)、本次抗淹没抗洪水冲击抗风能力鉴定成员、本次抗淹没抗洪水冲击抗风能力鉴定报告文号、本次抗淹没抗洪水冲击抗风能力鉴定日期、本次抗震排查综合鉴定结论、本次抗震排查鉴定机构(单位)、本次抗震排查鉴定成员、本次抗震排查鉴定报告文号、本次抗震排查鉴定日期等项目根据排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据实填写。
如原危房鉴定等级经有关规定认可无需再鉴定,则本次安全鉴定结论、本次安全鉴定机构(单位)、本次安全鉴定报告文号、本次安全鉴定日期应与原危房鉴定等级、危房鉴定部门、危房鉴定文号、危房鉴定时间保持一致,而本次安全鉴定成员应填报本次安全鉴定小组的成员。
126、最近安全改造方式1: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完成的对该栋建筑进行涉及安全性的改造方式。该指标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式选择填报:1-加固、2-重建。
127、最近安全改造方式2: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完成的对该栋建筑进行涉 及安全性的改造方式。该指标按基本建设类型选择填报:1-新建、2-改扩建、3-维修加固。
128-138、安全改造期间校长、安全改造期间乡(镇)长、安全改造期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县级政府分管教育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地(市)级政府分管教育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地(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省级政府分管教育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等项目填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各级行政负责人姓名。
139、建筑物照片:数码相机拍摄,拍摄角度分别为正立面、左前侧45度和右后侧45度,至少三张照片,如有校舍平面图资料,应原图扫描、翻拍或制图软件制作后录入。对危房校舍,针对危房结构存在问题部位进行拍照,当建筑物结构存在多处问题时,应分别拍摄并保存多张照片。照片录入格式为JPG文件,照片容量不大于1M,像素不小于1024*768,并在图片说明列填报照片的详细说明。照片文件命名规则:学校名称+单体建筑物名称+正立面+1位顺序码,如河北省涿州市实验中学教学楼正立面1。
140、备注:填报除上述指标以外的需特殊说明的单体建筑物情况。对已完成安全改造的学校,建筑物名称为51-其他配套设施时,应在该栏填报具体的内容(篮球场2块,围墙50米、校园绿化100平方米等)。
——基表3:项目学校校园校舍加固重建迁移规划表:
本表填报统计范围内、需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学校校舍加固重建迁移规划情况。1-2栏:规划方式,根据排查鉴定报告和加固改造、避险迁移、综合防灾方案及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确定的学校整体建设改造方式选择填报。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式划分:1.加固改造;2.重建;3.加固和重建;4.迁移;5.安全。按建设类型划分:1.新建;2.改扩建;3.迁建;4.安全。
3-4栏、计划实施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指根据本地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重建或迁移的规划起始年份和规划完成年份。
5、校园规划占地面积: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后,校园占地总面积。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6、校舍规划面积: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建设的面积总数。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7-26栏:填报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建设的各相应用途的校舍面积数。
27、体育运动场地: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过程中,建设改造的学校体育运动场地的面积数,包括建设改造的学校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总面积数(不含室内体育馆、室),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28-30栏: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过程中,建设改造的田径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的数量,统计单位为“个”或“块”。
31、绿化面积: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过程中,建设改造的学校绿化面积,指规划中成片绿化的面积,不含建筑物前后、路边零星绿化面积。
32、征地面积: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过程中,因学校迁移或发展需要需征用土地的面积。
33-34栏:填报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或迁移过程中,建设改造的围墙、护坎(坡)的数量。
35-40栏:填报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所需投资金额,按资金用途分为校舍、体育运动场地、绿化、征地和其他附属设施投资(包括修建围墙、护坎、大门等其他设施投资)。计算单位为“万元”。
41-50栏:填报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所需投资按来源划分的资金总额,分为中央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包括省、市、县三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资金)和其他资金(包括学校自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资金)。
51、备注:填报上述指标未包括的需特殊说明的建设规划事项。
——基表4项目学校单体建筑物加固重建规划一览表:
本表填报统计范围、需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单体建筑物加固重建规划情况。
甲、建筑物编号:按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重建建筑物依次排序填报。001、002、003„„依次类推,不得重复。
乙、建筑物用途代码:按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重建建筑物具体用途选择填报。编码如下:11-教学楼(含平房,下同)、12-综合楼、13-实验楼、14-图书馆(室)、15-体育活动室、21-学生宿舍、22-食堂、23-厕所、24-锅炉房(开水房)、25-浴室、22-教工宿舍、31-卫生室、32-办公楼、41-其他。
丙、建筑物名称:填报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重建单体建筑物的名称。名称中应包含该单体建筑物的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室、办公室等,对2层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物一般应命名XX楼,如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具有同一使用功能建筑物有2个以上单体建筑时,应在名称中填加序列数字或其他区别称谓,如教室一,教室二或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或东教学楼、西教学楼;具有2类及以上使用功能的综合用房,在名称中应包含两种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学实验楼、教学办公楼、办公宿舍楼等。
丁、改造性质1:根据排查鉴定报告和加固改造、避险迁移、综合防灾方案及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确定的单体建筑物的改造方式选择填报。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式划分:1.加固;2.重建。
戊、改造性质2:根据排查鉴定报告和加固改造、避险迁移、综合防灾方案及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确定的单体建筑物的改造方式选择填报。按建设类型划分:1.新建;2.改扩建;3.维修加固。己、建筑结构:指该单体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该指标按单体建筑物的结构类型选择填报: 2.砖木结构;3.砖混结构;4.框架结构;5.钢结构;
砖木结构:砖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砖木结构。
砖混结构:砖混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球网等钢结构屋盖建造的房屋称为砌体结构房屋,也称为砖混结构。
框架结构:框架结构是指由钢筋混凝土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框架结构。包括框架-剪力墙结构,即在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增加了剪力墙,提高结构稳定性,也称框剪结构。
钢结构:钢结构是指主要构件是用钢材料建造的由钢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钢结构。包括悬索结构。
庚、抗震设防烈度:填报规划建设的单体建筑物的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 7 月 30日发布并实施,)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2008年版)》(2001年7月20日发布,2002年1月1日实施,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2008年局部修订)等国家有关抗震标准与规范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及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分为无设防(0)、6度、7度、8度、9度,按照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填写。
辛、建筑层数:指建筑物自然层数,即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物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物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不计入建筑层数内。根据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填写。
壬、预计开工日期:根据排查鉴定报告和加固改造、避险迁移、综合防灾方案及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确定的单体建筑物开工时间。
癸、预计竣工日期:根据排查鉴定报告和加固改造、避险迁移、综合防灾方案及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确定的单体建筑物预计竣工时间。
01-10栏:“资金来源”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所需投资金额,按来源分为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和其他资金。统计单位为“万元”。
11-31栏:“校舍规划改造面积”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的该单体建筑物总面积或迁移后学校实际新增单体建筑物总面积。其中11栏为该单体建筑物总面积,12-30栏指单体建筑物中承担各项使用功能的房间建筑面积,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该单体建筑物中走廊、楼梯等所占用的公共面积,分别摊入不同功能的房间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房间计算建筑面积=房间设计建筑面积+房间设计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面积)。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32、原建筑物编号:实施加固或重建的单体建筑物原编号。
33、备注:填报单体建筑物实施加固改造过程中需特殊说明的事项。
(二)表内及表间关系。
1、表内关系:
——基表1:01 >或=02;01>或=58;01 >或=62; 28=29+37+45+49;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50=51+52+53;50>或=54;51>或=55;52>或=56;53>或=57;54=51+52+53。
——基表2:60=61+69+77+81;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9=90+91+95;91=92+93+94;95=96+97+98。
——基表3:06=07+15+23;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35=36+37+38+39+40;35=41;41=42++43+47;43=44+45+46;47=48+49+50。
——基表4:01=02+03+07;03=04+05+06;07=08+09+10;11=12+20+28;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
2、表间关系。
8.创新型企业信息采集表(竹荪) 篇八
填报日期:2011年10月28日
附件2:
加计扣除政策调查问卷
1.是否了解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150%加计扣除政策(以下简称为加计扣除)?(D)
A 非常熟悉B 熟悉 C了解D不知道 2.是从何种渠道了解?()(可多选)
A 官方渠道(请在□内打√。□政府文件 □培训班 □官方网站媒体等 □其它)B 非官方渠道(请在□内打√。□互联网 □企业互相沟通信息 □其它)3.科技部门有无相关的咨询服务(B)
A 咨询服务很到位B 较少的咨询服务 C 几乎没有任何咨询服务 4.税务部门有无相关的咨询服务(B)
A 咨询服务很到位B 较少的咨询服务 C 几乎没有任何咨询服务 5.加计扣除的申请手续是否复杂(D)A很简单 B一般 C较复杂 D非常复杂 6.上企业加计扣除申请与认定的情况(D)A 申请认定并兑现
B 申请认定未全兑现。请简要说明原因C申请后受理但并未认定。请简要说明原因D 没有申请。请简要说明原因
7.假如企业上没有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您认为是什么原因(B、P、G)(可多选)
A 企业还不知道有这项政策
B 企业知道有这项政策,但对具体内容不了解C 企业不了解申请认定操作程序
D 企业尚未准备好相关的研究开发项目材料 E 企业尚未准备好相关的财务材料
F 企业对研发费用未单独设帐核算,达不到申报要求G 企业嫌免税额太少,手续繁琐,不愿申报
H 在技术开发费认定方面政府部门协调有问题I 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落实此项政策存在难度J 企业因保密或其他经营策略的需要而放弃享受政策
K 企业因享受其它税收优惠政策而放弃享受。请具体说明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名称
L 其它(请详细说明)8.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满意程度(D)A 非常满意B较满意C一般D 不满意
9.本因加计扣除政策而增加的R&D投入为 ____________
10.您企业认为加计扣除政策可以激励您企业在以下哪些方面增加支出?(B、C、D、F、H)(可多选)
A 增加用于研发活动的日常业务开支B 增加企业的研发设备投入
C 提高本企业科研人员或外聘科研人员的待遇D 加大与国内其它企业或科研机构的合作研发投入E 加大国际科技合作投入
F 加大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投入
G 增加用于企业(产品)保险和出口保险的费用H增加购买外部成熟技术的投入
I其它(请详细说明)11.对加计扣除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作用的评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对加计扣除政策实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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