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考察点简介(共9篇)
1.公务接待考察点简介 篇一
《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
管理暂行办法》网上报道
A:
《办法》中所称国内公务考察,是指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的在省内或到省外的调研学习、工作交流等公务活动。《办法》要求,国内公务考察要坚持务实有效、勤俭节约,严禁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严禁以公务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国内公务考察要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出行人数和时间,严禁擅自更改考察线路、随意延长停留时间、虚报公务考察人数等;国内公务考察接待应当先审批、后接待,按照分级、分类、对口的原则进行,做到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尊重少数民族习惯;接待单位应根据国内公务考察活动需要规范接待程序,严格按规定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纪念品、土特产、礼金、有价证券,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国内公务考察接待应严格执行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出差和会议实行定点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内公务考察接待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陪同领导的工作用车不随行活动;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不得搞层层多人陪同;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业务接待费支出标准,需要收取费用的按规定向接待对象收取,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所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转嫁接待费用;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费用应当在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中开支并专项反映。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集中管理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活动,明确审批责任人,严格执行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支出标准,凭审批单、票据和消费清单报销相关费用。
据悉,省里已决定将贯彻落实《办法》情况列入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一并进行检查。
B:
严禁变相公款旅游
《办法》要求,国内公务考察严禁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严禁以公务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同时,严禁擅自更改考察线路、随意延长停留时间、虚报公务考察人数等。国内公务考察活动结束后,应在10天内提交书面考察报告。
在严格控制出行人数和时间方面,除党政代表团等以外,考察团组一般每批次不超过5人,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国内公务考察派出单位要向接待单位说明考察的内容、时间、人数和人员身份等。
禁送纪念品土特产
在接待方面,《办法》明确,接待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纪念品、土特产、礼金、有价证券,不得
额外配发生活用品。
除此之外,接待单位应当选择所在地会议定点饭店安排接待对象住宿和用餐。
严格限制陪餐人数
如需安排用餐,接待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标准,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简餐,陪餐人员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
如果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应当在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按照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高速出口不得迎送
《办法》要求,国内公务考察接待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陪同领导的工作用车不随行活动。
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高速公路出口组织迎送活动。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不得搞层层多人陪同。
三“管”齐下防违规
对于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工作,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等都有各自的职责。
《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项目的财务审查稽核和监管;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金中天考察接待方案 篇二
为安排好金中天集团代表来野三关考察期间的工作和生活,顺利完成考察,特制定如下接待方案:
一、接待时间:2012年8月16—8月19日
二、接待地点:野三关
接送机地点:宜昌机场
接机时间:8月16日,深圳飞宜昌,7:05起飞,下榻酒店:野三关寇莱酒店
三、接待对象:
金中天集团董事长:林楚雄 金中天集团副总经理:曾建斌 金中天集团:林旭东 其余人员名单待定
四、接待负责人员
总负责:商务(招商)局
五、日程安排(表格形式)
8月16日:
08:55 金中天集团林总一行乘机抵达三峡机场。09:05 乘车前往野三关。11:00 入住寇莱酒店。
到达
8:50宜昌机场。两辆车。
12:00 县委县政府宴请林总一行。
14:30 考察野三关周边环境:四渡河大桥-火车站-铁厂荒-高尔夫选地。
18:00 晚餐。
8月17日:
08:00 早餐。08:30 前往三里城。11:00 乘船考察清江。12:00 金果坪中餐。14:00 乘船返回。16:00 到达水布垭。16:20 乘车返回野三关。18:00 晚餐。
8月18日:
08:00 早餐。
08:30 考察谭家村用地。包括谭家村7组,猫儿坪等。12:00 中餐 14:30 会谈交流。
8月19日:
3.客户考察接待流程与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客户接待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客户接待的水平。充分展示公司企业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和信任度,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销售部的客户来公司参观、考察、业务洽谈等接待工作。
二、接待流程 序号
流程
说明
负责人接待申请 1.申请人需至少提前一天填写申请单,明确人数、接待规格、是否接机、住宿、赠礼、部门协助等相关要求。
2.根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申请,如部门协作、用车申请等。
申请人 2 领导审批 1.销售经理根据考察接待流程进行审批,审批接待规格。
2.根据需求安排接待人员、部门对接等事宜。
销售经理 3 确定接待安排 1.商务助理根据流程需求安排具体事宜。
2.申请人如有超出默认安排的要求需主动与商务助理对接协商。
商务助理 4 接车/机(如需要)
1.申请人需提前确认客户到达时间、地点等信息 2.申请人提前与司机约定好接待安排并陪同接待 申请人 5 餐饮住宿(如需要)
1.申请人根据接待规格在客户考察接待流程注明要求,由商务助理统一安排(如不在推荐名单内,业务员申请销售总监后自行安排贴票报销)
申请人
2.公司提供餐饮住宿推荐名单供申请人参考,由商务助理统一安排。会谈 1.申请人及上级领导制定会谈工作具体安排 2.标准接待流程为公司介绍、商务洽谈、生产参观、领导洽谈,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把握。
申请人及上级领导 7 送行回访 1.申请人负责送行、赠礼及回访事宜。
申请人
三、接待标准 标准
贵宾级
商务级
业务级
接待人员 至少一名高层人员(总监及以上),申请部门经理 申请部门经理 申请人 接机/车 奔驰 出租车
客户自理 住宿 不高于 600 元/天 四星级 不高于 300 元/天
公司不承担住宿费 餐饮 人均 300 元 人均 150 元 人均 70 元
四、其他说明 1.客户接待标准由销售经理最终确认,申请人接待应严格按照接准进行接待。
2.当实际接待中出现超标情况,申请人需提前向销售经理进行申请并征得同意。未经
同意擅自接待者,超额部分自行承担。
3.餐饮、住宿公司仅提供推荐,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其他,接待后凭有效票据报销,金额不得高于对应标准。
附件一:住宿推荐酒店及价格
酒店名称
地址
单人间金额
双人间金额
备注:周末、法定节假日价格有波动
附件二:餐饮推荐地点及价格
酒店名称
地址
4.公务接待规定 篇四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和改革我系统公务接待行为,遏制和消除公务接待中的奢侈与浪费现象,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一、接待范围
公务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由办公室按标准和程序并在指定地点对来客进行餐饮接待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范围:
1、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检查指导工作及专题调研的;
2、本系统外地机构来本地办理公务的;
3、外省有关部门来本系统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4、请求、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
5、召开会议需要安排就餐、住宿的。
二、接待原则及标准
1、公务接待工作要遵循“内外有别、适度节俭”的原则。
2、本系统内部接待,中午尽量在食堂用餐,坚持工作时间不饮酒,不用名酒、不上名贵菜肴,禁止公款购买烟草。
3、对内公务接待限定标准,接待分局或处级领导,每人次不超过100元。其他公务人员吃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此标准包括酒水、饮料在内。超标准接待应报主要领导特批。-1-
4、公务接待实行对口、对等接待,由办公室确定接待标准和地点,指定陪同及负责接待人员。具体执行中应尽量控制减少陪同人员。
三、公务接待报销程序
经办人持接待餐馆收据发票,由办公室主任签字,经财务会计审核票据后,再呈领导审批,然后报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办公室应建立接待登记台帐,对所有的公务接待逐笔登记,并定期向领导汇报或公示,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群众监督。
5.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篇五
一、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
根据财务室上报公务接待费开支数额,经统计,2003年以来,我局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 11.2万元,比核定指标节余1.3万元,控制在了区纪委和财政局规定的范围之内。
二、公务接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1、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宾馆为主的原则。区司法局机关业务招待一律在花园宾馆(2003-2004)和新湖景宾馆(2005-2006)按规定标准进行。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科室的业务由哪个科室的负责(或分管科室的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好后交由局长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单到指定点就餐。
2、财务室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四单”(呈报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核销。对月费用较高时,一定要分析查找超支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更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费支出坚决不予核销;纪检组实行一月一监督,对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明知故犯者予以教育,并由其个人承担进餐费用。
3、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历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6.公务接待制度 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接待管理制度:
一、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定点安排、厉行节约、热情礼貌、及时审批、分月结帐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来宾应是来我方履行公务的人员(或组织)。由办公室组织接待,按规定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报局领导审批后实施。主要有以下范围:
1、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
2、本区(县)级政府及区有关部门来局办理公务的;
3、外地有关部门来局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4、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
5、会议接待按有关会议制度执行。
三、接待程序
公务接待实行对口、对等接待,尽量控制陪同人员。并按以下程序操作:
1、所有公务来客接待,由局办公室确定接待标准和地点。
2、局领导安排的接待,通知办公室承办;科室对口接待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不突破标准的,办公室直接安排,特殊情况确需突破标准的,办公室应报分管财务局长同意安排。
3、办公室建立接待登记,未按程序办理的用餐接待,未经领导批准,更换地点、超标准的接待其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4、接待工作实行凭公务卡接待,定点安排。由局长统筹、办公室组织、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接待工作。
四、接待地点、标准及管理
适当安排接待人员,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超过接待标准的,一律由接待人员负责。
(一)安排工作餐,标准控制在每桌300元以内。(二)兄弟县(市、区)参观考察,联系工作的,标准控制在每桌600元内。
(三)上级机关(省及省以上)和外省、外地区来指导、联系工作的,标准控制在每桌1200元以内(包括一切费用)。
五、接待费用结帐
接待费实行一月一结,由接待点开出收据发票,经财务会计审核票据后,再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呈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然后报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接待纪律
1、各科室在接待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公务接待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凡一切与接待无关的宴请和费用,一律由来宾自行结清。
2、对兄弟县(市、区)或县以上的单位,我局一般只宴请一次,必要时可增加工作餐;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来局联系工作的,原则上只安排工作餐。
3、对基层来我局办事的人员,原则上在局食堂安排就餐,确因人数较多,局食堂无法安排的情况下,经局领导批准,可由业务科室安排工作餐。
4、本局工作人员下乡工作应尽量回食堂就餐,确因特殊情况需安排工作餐的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同意,标准控制在每人30元以内。七、一律不准用公款支付娱乐场所的费用。
7.公务接待合同 篇七
公务接待定点项目服务协议
甲方: 郑州市金宏华都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2011-2012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公务会议和接待服务定点项目各项文件及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服务期限:
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日,甲方作为郑州市2011-201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和公务接待服务定点单位向乙方提供服务。
二、服务价格:
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向乙方提供不低于如下的优惠价格(按甲方投标承诺价执行):
1、除酒水、饮料、香烟外优惠率 15%。
2、酒水、饮料、香烟加价比例
20%。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享有不低于服务定点单位投标时优惠价格的权利;
2、对甲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
3、对甲方承诺的优惠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有权要求甲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
5、严格执行《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1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各项要求和规定。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的超过协议规定服务范围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
2、消费单位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甲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价格优惠;
3、对市直单位索要虚开发票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
4、在协议期内,甲方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并按照协议
提供价格优惠。
5、甲方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6、严格执行《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1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各项要求和规定。
五、结算方式:
仅限用公务卡或转账的形式由直行政事业单位依据验收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不接受现金结算。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
按《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1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七、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郑州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电话:0371-67180512。
八、其他约定事项: 1、2011-2012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会议和接待服务定点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统一服务承诺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郑州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各一份,由乙方按规定向郑州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天泽街14号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8.公务接待礼仪要点 篇八
为他人做介绍时五指并拢,手心向上,指向被介绍人。掌握介绍的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先将职位低的人介绍给职位高的人;先将男士介绍给女士;先将晚辈介绍给长辈;先将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先将客人介绍给主人;先将非官方人事介绍给官方人士;先将个人介绍给团体,如个人身份和地位明显高于团体,应将团体先介绍给个人。
自我介绍要先向对方点头致意,再说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可以同时递上名片。自我介绍时要把握分寸,既不过分自谦,也不夸大其词。
公务接待礼仪6.接送名片礼仪
9.局公务接待制度 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我局公务接待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一)公务接待本着热情、廉政、节俭的原则,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二)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对口接待,分工负责,不搞层层接待。
(三)建立公务接待登记报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接待标准
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招待标准,一般陪客人数不能超过来客人数的二分之一。招待标准:县(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每人每次不超过50元,科级以下干部,每人每次不超过40元。如有特殊情况,按领导批示安排。
三、审批程序
(一)局机关接待工作
各科室来客应逐级汇报,经局长批准后方可招待。由局办公室开具 “来客就餐通知单”,经主管局长和局长签字同意后,到指定地点就餐。一般情况下就餐前填写,特殊情况经请示局长同意后餐后补填。结算时,持《就餐通知单》及原始票据,并填写《招待费使用审批卡》,经局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会议接待工作
上级主管部门在我局举办大型会议、活动及进行综合联查,需要局里安排时,根据来宾人数、职级、会期等情况,由举办单位与办公室结合制定接待方案,经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监督检查
(一)局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公务接待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造成浪费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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