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制度

2025-03-11

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制度(精选8篇)

1.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制度 篇一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法人代表:

身 份 证:

地址:

乙方:

身 份 证:

住址:

为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障其健康成长,进一步有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开、平等的情况下,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的责任范围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特异体质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的学生,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情况,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2、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3、学校教师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4、对特异体质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导致特异体质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5、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学生及监护人的责任范围

特异体质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 1

学校的;

4、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的监护人没有在上学、放学时按时对学生进行接送的;

6、学生或者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7、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在藉在校学生之间,构成一定时限的教育管理关系。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要履行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

四、以上是学校和学生法定监护人的真实意思表达。

五、本协议书具有民事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学校与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本协议书所涉及的约定条款,若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之处,以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学生监护人签字:

校长签字:学生签字:

2012年月 日2012年 月 日

2.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制度 篇二

一、坚持课程化实施, 确保大课间内容有质有量

2012年, 金水区在河南省率先实行每天上午、下午两个大课间制度, 并列入学校总课程表, 做到大课间活动进课程, 保障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三年来, 经历了由区教体局设置固定板块、各校自主开发到目前的课程化实施, 金水区逐渐明确了对大课间的定位:既是掌握、强化体育技能的主阵地, 也是系统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的展示平台, 更是学校课程设置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因校制宜, 科学顶层设计。各校依据现行课程标准和《金水区体育与健康课程各年级必修教学内容》, 结合学校师资、学生、场地、传统特色等因素, 选择基础技能项目和特色技能项目, 自主开发大课间课程, 科学设置各水平段课程目标, 制订3~6年课程规划。同时, 每学期体育课时的40%要进行特色技能项目教学、40%要进行基础技能项目教学、20%要作为其他自选项目进行教学。

(二) 立足实践, 科学系统推进。在实施过程中, 金水区采用“社团开发教材—课堂学习技能—课外练习巩固—课间强化提高—社团提升水平”的技能体能相互促进的“五步走”策略。如, 金水区黄河路二小在推进篮球大课间过程中, 第一步, 在学校篮球社团这个小范围内教授技能, 开发出大课间课程的校本教材。根据教学目标确定各水平段的教学内容, 确保技能的难易程度循序渐进;第二步, 按照校本教材, 编写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设计, 在体育课上分年级对学生进行技能教学;第三步, 通过班级联赛、体育家庭作业等, 激活和修复学生课外锻炼, 在学校评价的基础上, 引导家长和学生参与评价, 激励学生自觉练习、巩固技能;第四步, 按照课程规划周期安排, 以一节体育课的框架结构进行设计, 确定大课间活动内容和流程 (由开始、准备、基本、结束四个部分组成, 其中, 基本部分内容包括技能练习和素质练习) 。在大课间活动中, 全体学生共同强化提高, 实现阶段性目标;第五步, 在全体学生篮球技能提高的前提下, 篮球社团不断拔高, 满足了学生更高水平的发展需要。该校篮球社团连续5年荣获郑州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第一名, 并应邀赴美国参加篮球交流活动。同时, 在“五步走”的过程中注重行动研究, 边实践边完善, 及时修正内容, 使课程更加有效、更加符合学生的成长规律。

(三) 注重过程, 科学追求质量。一是注重评价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在大课间进行脉搏抽测, 要求学生平均心率必须达到每分钟125~135次, 练习强度指数达到1.5~1.7;二是注重评价运动技能和运动意识。学校每周有大课间班级评比, 班级每周有学生运动之星互评, 评价学生的技能掌握情况。课外练习每次有家长签字寄语, 评价学生的主动练习习惯和动作质量;三是注重评估运动效果。通过每学期举办的体质达标运动会, 测试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将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在每学期的大课间运动会中, 提倡班级大课间是班主任的展示课, 对班级大课间整体效果进行评价。

二、坚持制度化推动, 保障大课间管理有序有力

(一) 建立严格的组织保障制度。实施“一把手工程”, 教体局局长、校长、班主任都是第一责任人, 其中突出校长负责制, 不仅把大课间活动作为校长的公开课, 还把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校长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组织不力的进行诫勉谈话, 对未开展的进行责任追究。在大课间活动中, 实现“全员参与”, 班主任是组织者, 体育、艺术教师是指导者, 其他教师是协助者, 学校领导是安全监督者。同时, 成立由高校专家、骨干教师和名师组成的“大课间课程质量指导组”, 主要对学校特色项目的顶层规划、课程开发、特色教学等进行指导, 使课程建设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

(二) 建立多元的督导评估制度。一是形式多种。每学期组织跨学区推磨式大课间观摩交流活动。对各校大课间的课程规划、技能掌握、运动心率和运动强度等进行现场评价。每学期抽测必授的基础技能项目和特色技能项目。必授项目以《金水区体育与健康课程各年级必修教学内容》为依据, 确定不同年级的抽测内容。特色项目是学校大课间课程内容中的技能项目, 教体局根据学校提供的特色项目评价标准进行抽测, 并把抽测结果在全区公示;二是展示多样。在金水教育信息网开辟“阳光体育”专栏, 各校定期发布校内外活动和有关赛事的图文、视频信息, 展示特色, 促进交流, 区教体局采取量化管理方式进行评价。搭建阳光体育节和“金水杯”赛事平台, 常规举行各种校际联赛和国内、国际邀请赛, 激励学校社团参加更高级别的比赛活动。如, 今年相继举办了“金水杯”足球、篮球、乒乓球和田径邀请赛, 邀请韩国、日本、港澳地区和全国多所知名学校的代表队参赛, 大家同台竞技, 交流先进理念和经验, 共同提高;三是奖励多面。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在选拔学校中层干部时向一线优秀体育教师倾斜, 提高提拔任用比例。仅在2013年体育节中, 金水区对学校奖励资金就达到181万元。

(三) 建立多层的教师培训制度。一是以培训促成长。针对体音美主管同志, 与高校联合开展提升课程领导力的培训, 提高品牌课程的顶层设计和推进能力;针对不同教龄教师的需求, 开展3年一次的体音美教师封闭式综合素质培训, 科学设置培训内容, 分层进行培训;二是以比赛促发展。开展体育教师基本功大赛, 并与“希望杯”、“金硕杯”课堂教学优质课大赛隔年交替进行, 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三是以理论促提升。成立区体育学科教学指导组, 聘请高校专家、学者, 成立科研团队, 立足实践, 强化理论与实践研究相结合, 做到以科研带发展。同时, 在开展体育节所有竞赛活动之前, 针对比赛项目, 组织专项培训, 帮助教师掌握理论, 反思实践, 促其提升。在今年7月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上, 河南省共有3篇论文荣获一等奖, 其中金水区就占2篇, 并在大会上作了报告交流。

三、坚持品牌化建设, 引领大课间发展有涵有品

金水区大课间经过长期的课程化实施和制度化推进, 更有效地助推了大课间品牌化建设。社团是“点”, 展示了特色项目的深度;全体学生是“面”, 铺设了特色项目的广度, “点面结合”使大课间逐渐成为学校的品牌课程, 学校品牌课程的特色和优势经过创新实践、积累凝练, 逐渐成为“项目求品质, 体育立精神”的独特学校文化, 成为展示学校品牌的特色窗口, 初步形成了“一校一品”。在实践与探索中, 先行一步的品牌学校引领示范, 后续学校逐步发展, 使越来越多的学校走上了品牌建设之路。

(一) 提升传统优势项目, 发挥体育品牌影响力。金水区农业路小学、金桥学校、农科路小学等9所学校, 保证每周1节体育课用于足球教学、每天不少于1小时足球练习, 经过多年坚持, 不仅使每个学生在毕业时掌握了基本的足球技能, 学校社团更是在各级竞赛中屡获佳绩, 多名队员毕业后输送到广州恒大、河南建业等专业队伍, 为国家提供了高素质的体育后备人才。

(二) 结合民族传统项目, 彰显民族文化特色。金水区文化绿城小学把民族传统项目“空竹”引入大课间课程, 结合学校的“竹文化”, 催生出坚韧挺拔、正义正直的“竹精神”。全校3000多名师生人人会抖空竹, 空竹社团应邀赴丹麦参加中国文化交流活动, 精彩的技能展示, 彰显的文化底蕴, 赢得了各方高度赞誉。在该校的启示引领下, 金水区南阳路三小以“结”为学校文化核心, 把结艺操引入了大课间课程;艺术小学的大课间实现了“雅”文化和国粹京剧的有效融合;柳林四小把“安塞腰鼓”引入大课间课程, 使学生鲜明地感受到生命的存在、活跃和强盛。

(三) 发展新兴体育项目, 激发学生运动兴趣。金水区部分学校引进的啦啦操、软式棒垒球、轮滑等新兴体育项目, 激发了学生的兴趣, 为大课间增添了新的内容、注入了新的活力, 形成了鲜明的区域特色。如:2012~2013学年, 金水区20所学校的600余名学生先后到全国多地及美国、澳大利亚、丹麦等国家参加啦啦操项目比赛, 突出的成绩使金水区成为全国仅有的三个全国啦啦操示范区之一。

(四) 借助科技体育器材, 竞技体育项目校本化。2013年, 金水区纬一路小学打破传统运动会“少数人比、多数人看”的模式, 利用科技体育器材, 对传统的竞技体育项目和器材进行校本化改造, 开展“全员运动会”, 让运动项目更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随后, 四月天小学、龙门实验学校、文化路一小、凤凰台小学等也陆续开辟了体育兴趣园地, 把经过校本化改造的竞技体育项目内容融入大课间课程, 成为了近期金水区大课间课程发展的新亮点。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安全协议书 篇三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异常心理学生及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管理的通知”,切实加强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工作,防止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2、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如癫痫病、哮喘、胃溃疡、肺炎、肾炎、心脏病、精神病等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家长应给予治疗或休学。由疾病导致的自身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发现后应当及时告知家长,家长应及时给予治疗或休学。班主任在了解学生情况的基础上要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的学生要特殊对待,如跑操、上体育课、劳动、军训等不适合的应劝说该生不参加。

4、家长应主动向学校及班主任说明子女属特异体质或者有特定疾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明在校期间应对该子女注意的事项。家长瞒报病情的,学校不负责任。家长主动告诉学校后,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5、家长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体质检查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及时真实告知班主任老师,避免发生意外。

6、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与学校保持有效的联系,联系方式有变更须立即通知班主任和学校。

7、家长应提醒子女在有病时积极主动报告班主任老师,报告生活老师,告诉其他学生请求帮助,及时到医院救治,不得乱服药物。隐瞒病情,治疗不彻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和子女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8、学生因自身身体情况引起的病情发作,学校或教师在知情的情况下,要尽快通知家长,非学校能力范围内,学校不负责任。因学生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学校及教师不承担责任。

9、本协议学生在天门杭州华泰中学在读期间长期有效,双方共同恪守。

甲方:

乙方:

4.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制度 篇四

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

特异体质,是指某些学生的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身体状况,表现为一种主要由于个体生化机制异常所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也称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遗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免疫系统参与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定疾病,是指在校学生患有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属于不常见的疾病,按致病时间可分急性和慢性两种。包括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异常心理状态,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分为正常的异常心理状态和病理性异常心理状态。

二、相关法规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未告知学校,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管理措施

1.加强学校设施建设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

2.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对新入学的学生,主动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该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询问其有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以便在其学习过程中给予特别保护;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其书面告知,并向学校提供正规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疾病有关的书面材料。

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安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

3.加强日常管理和保护

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与监护人协商,安排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4.出现病情及时救治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并及时通知学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根据事故性质及事故严重程度或是否涉及责任问题,通知相关部门,如公安机关、保险公司等。同时注意保护现场,保留相关证据资料,收集证据,学校要尽可能地运用技防设施,注意调查收集证据要合法、及时。

5.注重心理健康教育

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心理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如组织专家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设心理卫生课,设立心理咨询中心,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宣传心理卫生知识,及时消除心理问题,防患于未然。

6、加强信息保密管理

学校对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身体、心理健康信息应予以保密,尽可能保护学生不要遭受二次伤害或引发心理其他的疾病,隐私权是每一个公民都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

四、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管理领导小组

(二)具体工作人员

班主任、体育老师、实训老师、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其他老师等。

(三)具体人员工作职责

1、班主任

班主任应该履行的一般义务:

(1)调查了解:了解全班学生的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等,了解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身体情况。

学期中途转入或插班的学生,也要首先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2)信息登记:对了解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留存资料。

(3)及时告知:将学校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及时告知相关老师、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以及学校,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教育学生在校身体出现不适立即报告,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必须给学生购买人身保险。

(4)随时检查安全隐患:教育过程中要注意检查特异体质人员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是否有学生不守纪律和安排,出现安全隐患等。

(5)实施救治保护:发现学生出现疾病或不适症状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缓解症状,防止出现新的或更大的危险。

2、体育课、实训课老师

(1)学期初第一节体育课、实训课必须告知学生哪些身体条件不能上课或参加相关活动。

(2)每次课前或活动前必须提醒学生有无因病或特异体质不能参加的或需降低强度的。

(3)课堂或活动期间教师不允许擅自脱离岗位,保证器材、场地无安全隐患,课前课后或活动前后及时点名,清点人数。

3、医务室人员

定期对师生宣传普及相关预防与保护自身健康的知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处置各项应急事故的能力与水平。

4、学校管理

(1)每年进行一次常规体检,每学期初进行一次学生体质摸底调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班主任及时告知家长。转入学生必须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并做登记。

(2)学校在开展大型活动前,发函致家长,要求家长填写意见反馈单,特别是了解学生病情,及时交给班主任老师,以便掌握情况,做出相应安排。

(3)因病休学的学生根据规定在家休养,休学期满,出具医院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

(4)学生中途请假回家必须持有班主任和学校相关科室批准的假条,门卫方可放行,同时保管好请假条。

五、工作基本步骤

1.全面摸排,无一遗漏。

对所有学生进行全面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排查。

2.详细登记,分别对待。

对患有疾病的学生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请家长签名。建立相关台账资料。认真填写管理资料,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的学生,不再组织他们参加各种不适宜的运动、劳动和活动。

3.建立档案,跟踪观察。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档案,便于跟踪管理保护和随时履行向家长和相关学校人员的告知义务。

4.加强教育,有效干预。

通过教育、引导和保护,构建和完善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预警机制,随时掌握他们的动态,提供有救的保障。做到及早发现、早预防和有效干预。

END

5.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 篇五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

为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顺利进行,公正、科学地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为学生的体育锻炼提供理论指导,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咨询工作人员必须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认真对待测试工作,全体人员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测试过程中对学生态度和谐,耐心解答学生问题。

2、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咨询人员应对全校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统筹安排,合理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

3、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咨询工作人员应该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和测试系统的微机管理方法。

4、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信息的档案管理,各类档案应分类合理、材料齐全。

5、做好卫生整洁和仪器保养工作,室内勤打扫,仪器要定时充电,擦拭干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卸、改装。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交接班时要明确清楚。测试中若发生事故,要迅速设法解决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学生在测试过程中必须听从管理,按要求规范操作各类仪器。

8、学生在测试前应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运动损伤。

6.学校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篇六

为及时发现和化解学生中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循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重点是防患未然。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实现“小矛盾不出班,重大矛盾不出校”,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排查方式

1.加强广泛宣传教育,鼓励学生自报和举报。

2.采取“职能处室查全校、年级部查本年级、班主任查本班级”三线并进的方式,做到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力求全覆盖不遗漏任何一起矛盾纠纷。

3.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明查采取走访、问卷调查;暗查通过学生安全信息员摸排信息。

4.加大排查密度,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

三、工作目标

1.全面掌握学生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潜在的矛盾纠纷;

2.集中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3.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个人极端事件。

4.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调查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做到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对排查出的“问题学生”实施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帮扶。

3.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隐患,要及时反馈,不得延误,进一步落实人员、措施、责任、时限、预案,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4.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召开会议,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加大调处力度。

7.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制度 篇七

公示制度

1、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由学校统一公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公示后,各班级可以公布本班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

2、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资料属保密资料。学校各处室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及安全措施,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做好监测数据和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监测数据和资料。

3、经学校批准,在遵守保管、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可无偿使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和资料。

8.第二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篇八

为规范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保证学校获取客观准确的学生体质健康资料,推动全体学生健身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任务是:对监测对象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统计与分析监测数据;公布监测结果,为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决策和研究提供服务。

2、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应坚持科学、统一、系统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取样客观、操作规范、结果准确。

3、教导处负责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学校总务处协同体育组、共同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4、我校每年开展一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5、体质健康测试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遵守操作规定。

6、我校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实行统一公布制度。

7、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由教导处公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公布后,各班级可以公布本班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

8、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资料属保密资料。学校各科室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及安全措施,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做好监测数据和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监测数据和资料。

9、经学校批准,有关科室在遵守保管、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可无偿使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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