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烟酒领用管理制度(精选4篇)
1.日常烟酒领用管理制度 篇一
江苏捷达集团公司接待烟酒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所属总部、分子公司和项目公务接待烟酒使用,降低业务招待成本,根据有关规定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公务接待烟酒包括香烟、白酒、红酒。接待用酒分重要接待用酒(500元以上)、中等接待用酒(200元-300元)、普通用接待用酒(150元左右)三个档次。集团公司所属总部、分子公司和项目部各部门可根据是否有领导参加、接待层次选用中等或普通接待用酒,原则上不得领用重要接待用酒。
第三条 集团公司所属总部、分子公司和项目部公务接待烟酒由集团公司行政办负责集中采购,采用招标(评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确保采购烟酒的质量合格、价格合理。集团行政办负责合格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工作,评标时由行政部和财务处等人员组成,对供应商提供的价格和服务等条款进行评定,确定供应商建议名单报经理室批准后,公布集团公司《烟酒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四条 集团公司所属总部、分子公司和项目部行政办留有一定的备用量,备用物品由所属单位专人负责保管。第五条 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根据经营业务需要,每月10日前做好下个月计划用量的采购申报,根据核定的备用库存量和计划用量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集团行政 办核准。各单位根据集团行政办 核准凭证(通知单)到指定供应商一次或分次领取已核准数量的烟酒,并及时做好日常领用登记表。第六条 供应商根据集团行政办核准的凭据发放烟酒,定期根据核准凭据 开具发票交于集团行政部办理财务报销与结算手续。集团公司行政办根据核准的凭据和供应商发票由财务部入各单位财务核算。
第七条
利用信息平台,及时对烟酒市场价格和集中采购价格等信息进行公布。对不按采购程序采购,如先采购后上报或直接采购不上报的,财务部 不准报销。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子公司或项目部在外省、市、县开展公务活动临时需要购买烟酒的,可以电话与集团行政部沟通同意后适量购买但价格不能高出供应商价格的10 %(价格超过5000元以上需报经理室批准),事后根据所开具的发票需到集团行政部补办相关审批与登记手续。
第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转卖 管理的公务接待烟酒,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第九条 年终对集团烟酒集中招标采购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执行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给以通报批评。对于在采购过程中违规、违纪、违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行政办负责解释。
2.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加强项目部内部物资、材料、工具、器具的管理,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审批制度及请领手续
1.凡是从仓库领用材料、工具、器具、设备、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单位及个人,必须持领料单经领导签字后到仓库领取。
2.井下生产人员领用除工具外的一切材料,如设备,低值易耗品,由副经理或经理助理签字审批。
3.领用工具类材料时由主管副经理或经理助理审核签字并经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发放。
4.特殊情况下,在井下电话请领材料时,由队长电话通知调度,调度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代办。领导不在时,调度可以签字审批。事后需经领导补签。
5.未经审批的,仓库不给发料。
6.机电部门、生产部门可明确一人(队长或班长)负责本部门的材料领取工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领料。(领料人另定)
二、领料单的填写及材料帐。
1.仓库保管员要填写完整的领料单。领料部门、领料人姓名、材料名称、用料地点、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用途等栏目要填写清楚,不得漏项。承包项目要在用途栏注明承包项目的名称并由保管员在发料时在领料单上加盖“材料承包”章。.领料单要保管齐全、完整,当天上帐,分部门保管。每月25日交财务稽核。
3.由领导,调度代领的材料,同样填写领料单,在用途栏注明成本应归入的单位或个人。
4.仓库要分别建立个人工具和公用工具帐、卡。
5.仓库材料帐和实物与财务每月核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实行复式管理。
6.实行材料承包的项目和人员名单由财务计划部提交仓库,保管员严格按计划发放。
三、工具,器具管理
1.钳工、电工、岗位操作工领用的个人工具,由个人保管。丢失或使用不到期限的,折价交款后领新。折价交款额=原价÷应使用月数×欠用月数。保管员出具扣款单交财务扣款后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领新。
2.班组,队领用的公用工具,由班长,队长负责保管或指派专人保管。丢失或使用不到期限的,要折价扣款。折价扣款额=原价÷应使用月数×欠用月数。经项目经理批准后领新,由仓库出具扣款单,交财务从班长、队长工资中扣除。
3.人员在项目部内调动,个人工具随身携带;公用工具由班长,队长当面进行交接签字在仓库办理手续。没有交接手续的,扣原领人的工资。
4、工具使用到期后应以旧换新邻取。
5.人员调出项目部时,个人领用的工具全部交回仓库。保管员签字后,区队、办公室、财务方可办理考勤及工资结算。
6.工具、器具使用期限见附表。
7.维修工,电钳工,空压机工,班长,队长在井下电话领用材料,机具时,一要报清使用地点,而且要指定接收人在井下等候接收。
8.库管员下料前必须报调度电话通知井下有关人接收材料的数量,品种。井下人员接到材料后,立即电话通报调度。如有差错可立即查找。
四、承包材料.掘进班组的材料消耗计算在承包单价中,领用的材料费在结算工资时扣除。
2.材料包括:炸药、雷管、导爆管、导火线、钎杆、钎头、风钻备件、黄油、灯 头、灯泡、三角耙、铁簸箕、铁丝等,或按分包合同的约定。
3.以上材料领用料单必须写明领用人、班、队别名称、使用地点。
五、非承包材料,工器具,低值易耗品
1.非承包材料领用时,按本文件第一条规定办理。以部门为单位做出计划经领导批准领用。
2.电气焊工具、焊把线、氧气乙炔带、氧气乙炔表、电工用电流表、摇表、切割机、磨光机、弯道器、手拉葫芦、滑轮、手推车、手摇油泵、潜水泵、油桶、氧气瓶、乙炔瓶、水桶、大绳、篷布、等公用工具必须按使用单位落实到人进行保管。
3.以上工器具按使用期限,实行以旧换新,使用期限不到或丢失,要折价扣款。扣款额度=原价÷使用期限(月)×欠用月数×50%。
本办法自2008年03月10日起执行。以前领用的工具由办公室查清并建账建卡。本办法解释权归云南金诚信矿业管理有限公司狮凤山项目部
金诚信矿业建设有限公司
大红山铜矿项目部
3.仓库材料设备领用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规范仓库库存材料(设备)的领用发放管理,确保材料(设备)发放秩序和授权审批流程的执行,特制定仓库库存材料(设备)领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领料申请
1.领料人持领用单位开具的“车间领料申请单”,至物资仓库领取。2.物资仓库保管员根据“车间领料申请单”,将票号输入造船决策支持系统,自动生成“天津新港船舶重工责任公司领料单“,进系统验证可用后发放。
二、仓库发放 1.仓库保管员根据领料凭证核对无误后限额发料, 发出的数量要准确, 不得超出凭证的数量。
2.按发放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详细核对, 清点后交给领料人员防止差错。3.属(XGSIC/QMS2-708《配套产品质量检验控制程序》中常规检验项目)的出库物资, 在发料前通知质量保证部检验人员到现场检查, 在《配套产品入厂(出库)检验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发放。
4.属船东检查经验收合格后的入库物资,发放时按规定要求: A 提供有效技术文件、配套备附件、测量设备和其他保障资源。B 提供按规定签署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有关检验情况等文件。C 提供有关最终产品技术状态更改的执行情况。在发料前通知检查员(必要时通知船东)到现场检查, 在《配套产品入厂(出库)检验单》上签字认可后发放。
5.生产急需代用物资发放, 限额器材发放都要履行手续,进口设备动用拆套必须经主管计划员签字后,方可发料。
6.物资发出后及时销账,填单登帐注销,一般当日内结账,账目不得任意涂改。7.仓库内所有物资,禁止以白条抵库。8.数量不确定产品的发放规定如下:
领用人要求数量(个)与仓库存放成套物资数量(套)领用不匹配时,原材料、配套产品根据设计部下发的托盘表,严格按照托盘表数量发放,每次记好段号,逐项签字确认后组织发货,直至成批(套)物资发出后出账,填单登帐。机电设备根据设备装箱单发放,要求主体或附件逐项签字确认后组织发货,直至成套物资(主体)发出后出账,填单登帐。
4.仪器仪表领用管理制度 篇四
仪器仪表是方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仪器。为了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仪器仪表不得私自外借,以免影响本班工作。
2、使用人员应熟悉仪器仪表的功能、使用方法。避免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领用期间仪器仪表出现人为损坏、丢失应按价赔偿。
3、工作完结后,应及时将仪器仪表交回工具材料保管员。交回时应交接清楚,以免出现问题。
希望大家认真遵守本制度,领用和交回仪器仪表时要认真仔细,经免因仪器仪表功能故障影响抄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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