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改判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精选2篇)
1.二审改判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篇一
刑事判决书(按二审程序再审改判用)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刑再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原审经过上诉的应括注“原审上诉人”。下同……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
×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此处写明对原判的上诉、抗诉和本院二审作出的裁定或判决及其年月日和字号。按审判监督程序提
审的原一审案件无此段),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此处简写提起再审程序的经
过)。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
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审有效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提起再审的主要根据和理
由。如果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新的意见,应一并写明)。
经再审查明,……(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哪些是正确的或者全部是
正确的,有哪些证据足以证明;哪些是错误的或者全部是错误的,否定的理由有哪
些。如果对事实、情节方面有异议,应当抓住要点,予以分析答复)。
本院认为,……〔根据再审确认的事实、情节和当时的法律政策,论述被告人
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指出原判的定罪量刑,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或者
全部是错误的。对于申诉人及有关各方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主要意见和理由,应当
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
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六种情况:
第一、原系一审结案,提审后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二、原系一审结案,提审后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
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
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第三、原系二审维持原判结案,再审后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和本院
(××××)×刑终字第××号与刑事裁定;
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四、原系二审维持原判结案,再审后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
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
项和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
和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
体内容);
三、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第五、原系二审改判结案,再审后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
一、撤销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六、原系二审改判结案,再审后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
一、维持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
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2.二审改判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篇二
民事判决书有: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二审程序的判决书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等几种类型,如何写好民事判决书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民事判决书也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2)东刑初字第12号。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根据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再申请,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讼那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重新确认处理的书面决定。特别程序的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的规定,审理特殊类型的案件,就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如何依法作出确认的书面决定。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的特点是:第一,都不具有民事权益争议的内容;第二,起诉人或申请人都不要求追究民事责任。【 范 文 】
编辑本段××市××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199×)建初字第256号原告××市××××开发公司(以下称开发公司),地址在本市铁花里10号。法定代表人刘××,开发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冯××,××市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男,1950年3月4日生,汉族,××市××研究所工人,住本市胜棋路20号。原告开发公司与被告张×房屋迁让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开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冯××和被告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开发公司诉称,1991年对被告原住本市西街10号拆迁时,因被告无房过渡,遂将本市小园第1、2号过渡房安排给被告过渡,现被告早已搬入新居,故诉请被告立即腾让过渡房并赔偿损失费1?5万元。被告张×辩称,现虽住进了安置房,但因安置房的产权证书和拆迁遗留问题未解决,故未腾让过渡房,原告将上述问题解决并赔偿损失3万元后,立即腾让过渡房,范文《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2)东刑初字第12号》。经审理查明,1991年原告下属×××指挥部对被原住本市西街20号住房进行了拆迁并于1992年5月4日与被告订立拆迁补偿协议。嗣后,因被告无房过渡,该指挥部于1992年5月10日将本市小园第1、2号过渡房提供给被告过渡。1994年被告的安置房交付使用后,因安置房的产权问题及被告的尚留有少量未拆迁住房的补偿未能解决等被告未能腾让过渡房。原告经催要未果遂诉请被告立即迁让过渡房并赔偿损失1?5万元。被告应诉后,要求原告先解决安置房的产权证及拆迁遗留问题并赔偿损失3万元。原、被告各执己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及补偿安置协议书等书证证实。本院认为,被告住进安置房后理应腾让过渡房,故原告要求被告腾让过渡房的请求应予支持。被告以未办理安置房的产权证等为由,不腾让过渡房的主张,不予支持。被告未腾让过渡房引起纠纷,应负主要责任,故其要求原告赔偿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原告未及时解决与拆迁相关的问题,亦有一定的责任,故对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请求亦不予支持。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张×应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腾让本市小园第1、2号过渡房,交原告开发公司。本案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用100元,由张×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刘××审判员:李××审判员:管××199×年×月×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万××
编辑本段(××××)×民再字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