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

2024-08-03

公有制(共8篇)

1.公有制 篇一

论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

荣兆梓

内容提要 文章认为,社会主义无非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因此,社会主义的信念体系仍然以公有制为核心。文章讨论了公有制不同实现形式在市场竞争中的相对优势,及其总体的潜在效率,认为在继续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对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环境下的效率会有更加充足的信心。文章在市场正义与公有制正义相互叠加的理论基础上,讨论了二者的关系,认为我们的市场经济在发育过程中,必将形成以劳动平等为核心的,比私有制市场经济更高程度的公平与正义。文章最后指出,按照公有制的发展逻辑,中国的经济模式必须超越“政府主导”,在人民群众的自主参与下提升社会主义的制度正义。

关键词 社会主义;公有制;市场经济;效率;公平;信念体系 作者 荣兆梓,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作为经济制度,社会主义无非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他比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更高的效率,更多的公平。对中国共产党人而言,这不仅是对实践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认识,对世界百年社会主义制度演化的理解,而且也是一种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上的信念。这一信念体系的核心就是公有制。我们相信:公有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蕴含着比私有制更高层次的公平与正义,而且在相当广阔的经营领域中具有优于私有制经济的微观效率。唯其如此,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才有可能从宏观经济绩效与社会公平正义两个方面,全面超越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逻辑

苏东事变以后,世界上有很多人认为,社会主义已经彻底失败。资本主义制度的辩护士认为,历史终于证明,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替代物,社会主义是 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科学发展观视野下基本经济制度的新发展研究(07AJL011)阶段成果。行不通的。而许多曾经 的社会主义者也承认失败,以戈尔巴乔夫式的优雅向西方资本主义投降。这两部分人对资本主义的制度缺陷有着几乎同等程度的坦率,但是认为,苏联模式的失败已经证明,没有任何更好的社会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因此历史到此而终结。别无选择是他们相同的逻辑。

中国共产党人可能是少数的例外,他们在事件之后更加坚定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念。苏联东欧的事变,不是社会主义的失败,而是集权式计划经济的失败。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以其内在的逻辑,不可逆转地向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转轨。苏东事变更加坚定了中国人告别计划经济的决心。

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究竟是什么样的?世界上并没有现成的先例。早先的社会主义者曾经讨论过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的关系,在实践中认识到即使计划经济也不能消灭个人消费品的市场交换。计划经济的失败进一步证明,在现代生产力条件下,生产要素的市场交换同样不可避免。市场经济的逻辑必须覆盖全部物质生产过程。尽管如此,人们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资本与劳动力市场仍然顾虑重重。中国的实践表明,资本与劳动力商品的市场交换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逻辑,尽管在理论上达成共识时间较晩,但是实践中,国有经济的公司制改造,证券市场的创建与发展,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都在九十年代大体完成。在这样的市场经济中,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是必然趋势,私人资本的存在,阶级的划分和收入的差异不可避免。甚至在对外经济关系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也不可能置身国际资本主导的世界经济秩序之外,我们只能按市场规则行事,并从中寻求发展的机遇。

那么,这还是社会主义吗?我们的答案很简单:只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即公有制数量上的相对优势和以质量取胜的控制力,我们的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这不仅是因为它是一个明显标志,把社会主义与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区别开来的,而且因为,以此为基点,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产生比资本主义更多的公平、更高的效率。社会主义就其本来含义,无非是能够取代资本主义的更优越的制度选择。我们曾经以社会主义的名义,选择了消灭市场经济、消灭等级制度的目标,但终于发现,这个“二位一体”的伟大目标不可能在当前生产力水平上实现。我们接受历史的结论,但拒绝“无可选择”的逻辑。中国共产党人越来越清 2 楚的认识到,历史的最新阶段,是一个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它能够实现我们发展生产力,共同富裕,社会和谐的理想1。因此,我们愿意为之高举社会主义的旗帜。

这就是我们所理解的社会主义。与二十世纪的社会主义相比,它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区别显然要小。从表面现象看,区别甚至只是体现在数量上。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方面是产权形式的多元化,在私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国家所有制和劳动者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成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宏观经济的有计划调控也在发展2。社会主义在这两个方面与资本主义的区别,首先都表现在数量上。正是这些量的差异,决定了两种市场经济制度的质的区别。也许这正是辩证法量变到质变规律的一个新的例证。

但是从另一角度看,我们所理解的社会主义,仍然与社会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根本不同。社会民主主义满足于在执政期内推行社会主义政策,包括制订社会发展规划,在要害部门推行国有化,实行高标准的社会福利计划和有利于社会公平的税收政策等等。但是,它不会提出改变社会基本经济制度,从宪法层面上确立公有制主体地位,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目标。中国共产党人将建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为自己的使命,在此基础上发展生产力,创造条件,全面有序地推行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执政党是必不可少的前提。

一些左翼朋友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疑虑,首先是怀疑其纯粹性,其次是担心其稳定性。这些疑虑并非完全没有根据。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立在一个长期积贫积弱的落后国家基础上。静态地比,她与发达资本主义各国在经济效率上还存在明显差距。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正处在工业化中期的矛盾突显期,也加深了人们对其社会公平性的怀疑。有人甚至认为,“市场社会主义不是 1“邓小平说,‘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又说‘基本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归集体所有,就是说归公有’,就‘不会产生新资产阶级’。这是非常深刻的论断”。(刘国光:关于分配与所有制关系若干问题的思考,《高校理论战线》(京)2007年10期。)以至于有人将日本的经济模式称作“计划理性的资本主义发展型国家”。参见[美]禹贞恩编:《发展型国家》,吉林出版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擤,第2页 个稳定的形态,它的内在逻辑会促使社会主义式微,有利于市场与资本主义的完全复辟。”3

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在迅速演进中,只有正确理解这一制度内在的演进逻辑,建立起对这一制度演进趋势的坚定信念,上述疑虑才有可能消除。当然,信念要建立在对历史事实与现实状况的深入观察与深刻理解基础上,而理解的关键则在于科学理论的逻辑力量。

二、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中的效率

我们关于市场经济下公有制经济效率的讨论,建立在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性,以及不同产权形式与企业制度在市场经济下只有相对效率优势,这样两个设定前提下。公有制不是一个笼统概念,它的实现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没有一个是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普遍适用的有效形式。这一方面是因为市场经济的交易环境高度多样化,不同的交易环境对产权制度和企业形式的要求不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公有制本身的内在矛盾,其劳动平等的本质特征只能通过不同的制度安排从不同角度得以体现。因此,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下没有绝对的效率优势,它的多种多样的实现形式,只有被置于适当的交易环境,才会表现出优于其他产权形式的效率。例如:垄断领域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是国家独资和控股的国有企业,而在大规模生产大规模经营的竞争性领域,有效率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则是各种公有资本参股的股份公司,这里不仅有国有资本,还包括社会所有的信托资本,如社保基金或社会信托投资基金,甚至还包括各种形式的集体资本。小规模生产经营领域有效率的公有制形式,主要是劳动者合作经济组织、劳动者自主治理的集体经济组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仍然在探索中,但那种追求“一大二公”单一目标的公有制发展模式,已经随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终结而终结。

中国的国企改革,正是循着这一思路逐步展开的。一方面,国有经济通过公司制改造,找到了在市场经济下适合于自己的实现形式;另一方面,国有经济通过调整与重组,逐步从小规模生产经营领域退出,集中力量去做大规模生产经营领域中适合于自己的事情。这既有利于公有制经济自身效率的提高,也有利于国 3 《中国与社会主义——市场改革与阶级斗争》,马丁.哈特-兰兹博格〈Martin Hart-Landsberg〉与保罗.柏克特〈Paul Burkett〉著,原载美国《每月评论》2004年78月号合刊,郑国栋译,转引自乌有之乡—文章中心—思想碰撞,http://。民经济宏观效率的优化。从单一模式全覆盖的国营经济,一直到以控制力为标准的国有资本重新布局,我们在理论与实践中都发生了重大转变。一些同志和朋友对此有疑虑是正常的。但是,新自由主义者把结构调整中 “国退民进”的暂时现象,曲解为以私有化为目标的“改革”过程,甚至试图将“国退民进”作为既定的改革方针强加于我们,这是完全错误的。近几年,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改革初见成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效率与竞争力有所回升4,这本来是改革所希望达到的目标,但一些人却夸大其词地抱怨“国进民退”。事实上,从1998年到2008年的数据看5,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一直在下降,只是近几年下降速度有所减缓而已。在我们看来,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提高,国有经济比重下降趋势缓解,甚至未来出现“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两种现象经常性地交替,这些结果都是预料之中的。这证明了,而且将继续证明,国有资本在市场经济中有相对优势,能够在与其他经济成份的平等竞争中生存与发展。

但是我们还做得不够好,公有制经济的潜在效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首先,我们没有认真实行垄断领域与竞争领域分类管理的方针。国资委用同一标准去监督管理两类不同性质的国有企业,导致两类国企的改革目标都不能充分实现。一方面,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政府规制不到位,企业内部人利用市场与行政的双重权力谋取经济利益,挤占了竞争性领域的利润,形成行业间收入分配的极大差距。所有这些都削弱了宏观经济的效率,影响了国有经济的声誉。另一方面,竞争性领域大量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股份资本,仍然有政府机构持有,其最大的最终的持股人就是国务院直属的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委员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目标未能达成,并且在大国资委体制,或者国资委加国有控股公司体制下也不可能达成。政府公共目标的多重性及其行政化的行事方式,都影响公司治理,削弱公司效率6。我们主张用各种社会所有的信托基金形式,改造竞争性 4 李融荣: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报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企业家信息,x8, 2008.6;贺聪、尤瑞章:中国不同所有制工业企业生产效率比较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8.8 5 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中的比重,从1998年的68.9%下降到2008年的43.8%。参见《中国统计年鉴》2008年卷,2009年卷。6“经过20多年的深入改革,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整个国有经济在改革中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国有经济的治理结构仍然存在不少弊端,活力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公有制经济和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的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如何在市场经济中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仍然是一个有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张宇: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理论思考,《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京)2006年7期)领域国有资本的管理体系7,以“去政府化”的思路将国有经济更加深入地推向市场8。

其次,我们在发展多种形式的劳动者合作经济组织方面成效不佳,公有制经济建立在劳动民主基础上的优越性还远没有充分发挥。我国城乡劳动者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育明显地落后于发达市场经济各国,甚至也落后于许多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我们的公有制经济大体还是靠国有经济一根支柱支撑9。这可能与我们的体制改革路径有关。但是这一体制缺陷对于公有制经济的总体效率,肯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如果这方面的工作能有效推进,我们对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环境下的经济效率就会有更加充足的信心。

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公平正义观

关于公有制蕴含着比私有制更高层次公平与正义的信念,建立在市场正义与公有制正义同时并存,相互叠加的理论分析基础上。

发展与完善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公平正义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10,完整表述了这种体现商品等价交换的法权观念。自由,因为人人都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财产,包括自己的劳动力;平等,因为大家是同等地位的商品所有者,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所有权,因为每个人都有权支配自己的东西,并且承认对方的相应权利;边沁,因为这里只涉及私人利益,双方都算自己的账,全体的事业,共同的利益则由市场看不见的手关照。

必须承认,市场经济的公平正义观,对我们这个有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农业大国具有明显的历史进步性质,并且实现这一历史进步,还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建立起初步的市场规则,制定一个完整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体系是十分艰巨的工作,我们已经为之工作了30年,但离目标的达成还有相当距离。而真正困难的是,让自由平等的法权意识,平等交换,诚信原则深入人心,成为市民社会大多数人自觉遵守的道德准绳。社会道德氛围不是靠理论宣传自上而下地灌输,而是靠全体人民在日常的经济社会活动中学习,因此,它事实上是与市场制度建设相互促进,同步发展的。这其中,社会精英阶层的率先垂范对社会道德规范的形成具有重大意义。一个腐败、欺诈和巧取豪夺的上层社会,对市场正义体 78 荣兆梓等:《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通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

荣兆梓:《国有资本管理“去政府化”》,《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6年第10期。9 荣兆梓:推进新形势下公有制经济的新发展,中国经济问题,2008.4 10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67页。系的建立具有破坏力。中国的市场经济尚在初创期,在完成这一历史进程之前,中国社会的市场正义还难免会落后于当今世界各发达国家。

但是,按照马克思的分析,商品流通领域的法权关系,通过劳动力商品的买卖,必然产生直接生产领域资本与劳动两个阶级之间的不平等关系11;商品交换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占有规律必然会转化为对他人无酬劳动的占有规律12。如何限制阶级剥削,防止两极分化,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的确是严重的挑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的本质特征必须在社会正义体系中得到体现。当代社会的公有制,是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平等劳动的生产关系13,由于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阶级的对立在公有制经济内部不复存在,平等劳动是劳动者阶级内部的生产关系,是按劳动能力分工,按劳动贡献分配,劳动者平等决策,同等发展的和谐关系。发展这种生产关系,自然是限制了阶级的产生,防止了两极分化。它适合工人阶级“消灭阶级”的平等观14。

劳动平等与市场经济的平等观能够兼容。首先,劳动平等是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基础性法权观念,它是等量劳动相交换在法权层次的表现,包含着承认劳动能力差异是“天赋权利”的事实上的不平等15。商品交换一开始就是在独立手工业者平等劳动基础上的平等交换。资本主义“对他人无酬劳动的占有”,是对“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平等劳动的扬弃。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有制经济的平等劳动关系,是否定的否定,使历史又一次回到平等劳动的基点,当然这不是历史的重复,而是在社会化大生产前提下,对劳动平等的回归。它没有超出市场经济的历史界限。

其次,劳动平等是市场经济要素平等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商品流通的表面,市场平等表现为要素所有权的平等,资本权利的平等、土地权利的平等和劳动的平等。“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个三位一体的公式,反应了市场经济按要素分配的公平观,同时也掩盖了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实质不平等。公有制经济的劳动平等不否定按要素分配的形式,但从根本上改变了按要素分配的实质;公有制条件下与要素所有权对应的阶级对立消失了。劳动平等“源 1112 同上。

同上,第639页。13 荣兆梓:公有产权的内在矛盾,《经济研究》,1996年第9期。14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8页。15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2-305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于市场而高于市场”,当它成为一种占主体地位的法权观念,体现公有制经济的本质,它就不再单纯是市场经济要素平等的组成部分,而成为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的核心。

当然,理论上兼容的可能,实践中还需要实现的形式。公有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终于找到的市场正义与公有制正义沟通与融合的平台。在这里,要素的所在权扬弃了阶级的对立,公有资本的权利表现为劳动者共同利益的实现;劳动平等的主体地位在公有资本与劳动力的市场交换中完成,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观在市场经济中张扬。它从整体上弱化资本的社会力量,加强了劳动的社会力量。以此为支点,劳动平等向全社会多种经济成分浸润,成为“普照之光”而影响与提升全社会的公平正义。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最根本的理由。

但是,我们还做得不够好,公有制公平与正义的主导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似乎公平是公有制的天赋特权,不需要人们用心呵护。改革的实践使我们逐步认识,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中的公平效能是一个全新课题,需要认真解答16。要推进国有企业的劳动民主,使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在改善企业劳动关系中得到充分体现,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领先和示范作用;要改革国有垄断企业的分配制度, 实行更加严格的政府规制,遏制垄断企业的高工资高福利,缩小行业收入差距,改善国有垄断企业的形象;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劳动者合作经济,确立劳动者自主治理的制度框架,提升劳动平等的社会氛围;要加快推行各种促进社会公平的社会主义政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中的份额。围绕劳动平等的核心内容,我们应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二十世纪社会主义一开始就以消灭阶级为目标,并且在提高社会公平方面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但是计划经济的社会公平仍然有严重缺陷,它限制了人民的自由选择权利,尤其是未能有效地满足人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事实上,这是一个超越了历史阶段的、不可能持久的社会公平体系,注定要为适合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体制所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与市场正义相容的公平正义体系,它现在还很不完善,但是,我们的市场经济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 16 荣兆梓:推进新形势下公有制经济的新发展,中国经济问题,2008.4 础上,它在发育完善过程中,必将形成以劳动平等为核心的,比私有制市场经济更高程度的公平与正义。

四、公有制为主体与政府主导

一般认为,中国的市场经济是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它以中央政府强力推进的快速工业化为目标,以地方政府的增长竞赛为动力,取得了引人注目的业绩。有人认为,政府主导是三十年“中国奇迹”的主因,更有人将其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甚至主张将之上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这些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政府主导”是否三十“中国奇迹”主因?世界上有许多成功的发展型国家采取了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如日本、韩国和巴西等。但是,并非所有强势政府都有能力成功推进国家的快速工业化。其中正确的发展战略与政府能力是更加重要的决定因素。而中国持续三十年平均两位数的经济增加,已经超过上述发展型国家的记录,获了独特的经验意义,因此而需要进一步的独立解释。中国在快速增长过程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发展政策,而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在整个发展进程中持续地、以渐进的方式,向着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推进。

其次,“政府主导”显然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特点,更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相对于公有制为主体,政府主导是经济运行层面的特征,二者并不在同一分析层次上17。由于基本经济制度中公有制为主体,政府在经济运行层面的作用更强,地位也相对突出。但这种“政府主导”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前提下的“主导”,准确说只是政府在经济调控中的作用相对较强。它不应该妨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在政府作用方面有更大的选择空间,这是我们的体制优势。但是我们从来不认为政府规模越大越好,政府作用越强越好。关键是,政府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既防止缺位又防止越位。

17“现在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这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构成的体制。这样一来,就把经济管理体制的表面形式(不同内容可以有相同的形式)与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经济制度混淆起来,分不清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区别,否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本质规定。”(何干强: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经济学思考,《当代经济研究》(长春)2006年12期)现阶段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是:经济资源高度集中,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增长竞赛,政府规模随着经济增长而持续扩张;民间组织发展滞后,社会动员机制单一,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机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这显然不是市场经济的理想状态,也并非公有制经济的必然结果。中国经济的发展模式应当超越“政府主导”,政府体制改革必须加快步伐。

一方面,政府要精简机构、控制规模,各级政府掌握的经济资源权力必须受到有效限制。任何科层等级组织,都有其合理规模的上限。我们的政府机构要保持高效与廉洁,显然也不能无限扩张。中国政府是世界上规模最为庞大的政府,不仅绝对规模庞大,而且扩张速度迅速。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精简机构已经进行多轮,但是,政府总规模膨胀的趋势从未得到遏制。究其原因,政府手中掌握的经济资源过多,并且其行政权力很少受到约束,才是问题的关键。必须提高预算的法律效力,从源头上遏制政府机构自我扩张的刚性需要。

另一方面,政府管理目标要尽快从偏重效率向公平与效率并重转移。要改变政府考核制度,遏制其以GDP为单一目标的增长冲动,要限制政府对经济资源的滥用,更多利用资源市场价格完整反映经济增长的成本,弱化政府直接参与增长竞赛的能力。要改革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实现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管理的“去政府化”;尤其要改革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制度安排,深化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维护城乡居民的土地权益,遏制地方政府的圈地冲动。要使各级地方政府从增长竞赛的主角逐步淡出,承担起更多社会公平的责任。要建立中国特色的科学发展指数,引导地方政府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事业中。政府要加快实施一系列有关社会公平的基础性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正义的理解与信念,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进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公有制是人民的事业,理应由劳动群众自主治理。但是,要动员群众自主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设,尤其是自下而上地构建公有制劳动平等的经济关系,需要有一个社会信念体系的支撑。这个信念体系只有在亿万群众的社会实践中积累体验而凝聚升华。在此只前,劳动者自主治理需要外力的扶持,国家所有、政府代理往往还要在社会经济中独立担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其他任何经济制度一样,只有在制度结构与信念体系的良性互动中发育完善。在此过程中,以社 10 会主义信念为纲领的执政党,应当把构建社会主义的社会信念体系作为自己的首要责任,让人民群众在共同富裕、社会和谐的切身体验中感受公有制的真!善!美!

2.公有制 篇二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农业效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离开土地的农民工已达2亿多人。他们在农村的承包地大部分依靠农忙季节回乡耕种或交给亲友代耕。这种状况带来两个不良后果:一是粗放型耕作降低了土地产出率,许多地方出现土地撂荒现象;二是在城市工作不稳定难以形成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制约着工业升级的进程。解决这个矛盾的唯一途径就是鼓励外出农民工将自己的承包地转让出去,使土地向规模化经营主体集中。这件事在许多地方实际上已经在做,只是在国家政策上尚未得到足够支持。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这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是从农村实际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改革。按照《决定》精神,农村土地公有制将实行三权分离: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放开。要稳定所有权,落实承包权,搞活经营权。所有权归村集体,不准自由买卖,就能避免土地的兼并。农户将承包权抵押后,如果失去了抵押物,债权方拿到的仍仅仅是土地的用益物权。承包权归农户,农户对承包的土地拥有法人财产权或用益物权,就可获得土地转包收入即财产性收入。承包权有了交换价值,进城农民转让承包权的积极性就会提高。放开经营权,鼓励种粮大户、农业公司、合作社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对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都有重要作用。

经验证明,有的农民把土地转让出去,获取的转包费甚至超过自己耕种的纯收入。有些地方将每亩地年转让费定为1000斤小麦的市场价。投资农业搞集约化经营,田埂取消可增加耕地面积5%,统一良种、深耕、灌溉、施肥、灭虫,单产提高,回报率可达30%以上。要抓紧搞好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为土地承包权流转创造条件。

有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当前,农业现代化面临着千载难逢的机遇:一是农业劳动力转移有出路;二是大量社会资金急于寻找投资途径;三是市场对优质绿色农产品需求旺盛;四是农用工业能够满足农业现代化对技术装备的需求。这四个条件同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政策结合在一起,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将大大加快。

土地承包权流转,使农民从提高效率中增加收入。按照目前每亩转包费700元计算,一户10亩地每年可收入7000元。两口子出去打工,年收入6万元左右,加上土地转包费收入,家庭年收入即可进入中等收入家庭行列。种地的农民由于扩大了经营规模,收入也可以大幅度增加。根据实际经验,在单季农业地区,一个农民种100~120亩地,双季农业地区,一个农民种50~60亩地, 农业劳动生产率就能达到第二、 三产业的平均水平,农民就能成为体面的职业。而按照现在的机械化条件,在平原、浅丘岭地区, 一个劳动力能种几千亩旱地。在南方水稻产区,一个农民能种几百亩水田。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其收入将超过外出打工的收入,有助于形成稳定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有力地推动农业现代化,我国农业将会由一个弱质产业转变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

与市场经济有效融合

三权分离,将使土地公有制的实现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使之与市场经济有效融合。过去,我们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曾成功地通过两权分离,实现了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融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曾指出,国有企业对所占有的国有资产,拥有法人财产权,可以抵押、担保、转让、受益。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要从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现在是把这—成功经验在农村土地制度上加以复制,从理论和实践上来说,都不应该存在障碍。其中略有区别的是,农村土地有一个用途管制问题。即耕地的流转必须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如果需要将耕地变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建设规划,并依法办理征地手续。

3.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问题 篇三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些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这里谈一点看法。

一、我国国有经济活力增强,规模增大,但控制力、影响力有所下降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管理体制、产业分布、规模和质量有了重大变化。原有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和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已彻底打破,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宏观管理与微观搞活的局面得到确立。100个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中央统一管理,其余10多万个国有企业由地方管理。地方和企业有了投资、建设、布局的自主权。国有企业不再是国家计划的单纯执行者,成为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过去严重落后亏损的国有企业已全部淘汰,绝大部分国有小企业已转化为非公有制。国有大中型企业向关键领域集中,新成长起一批具有实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地方和企业的动力、活力增强了,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和综合实力提高了,总体规模也增大了。国有资产总体增长较快。目前,全国国有企业拥有资产53.5万亿元,比2001年全国工业资产(13.54万亿元)高2.9倍,相当于1978年全国国有资产(4 471亿)的119倍。国有资产近十年每年增长3.6万亿元,一年增长额比1978年全国国有资产总量高7倍。2010年国有企业实现净利润1.07万亿元,上缴税金1.4万亿元,相当于1978年全国净资产的6.7倍,按可比价计算,也至少高2倍。国有企业总体规模增大,大企业实力雄厚,集中了更多高级工程师、技术工人和优秀领导者,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我国技术进步的主导力量,这些年来实施了很多关系国家长远发展和全局发展的举措,影响和促进了我国未来科技进步创新的进程。这是值得自豪和庆幸的。但是,国有经济在资产规模有所增长的同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和控制力有所下降,严重影响到作为社会主义基础和宏观调控支柱的主体地位,是一个值得引起重视的重大现实问题。这主要表现在:

1.公有制主体地位削弱,出现由非公有制经济取而代之的趋势。公有制在全社会总资产中所占比重,由2003年的57%,2006年的48.6%,2008年的35.2%,下降为2010年的26.9%。其中国有资产占22.2%,集体经济占4.7%。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由2003年的42.8%,2006年的51.2%,2008年的64.2%,上升到2010年的73%。其中私营经济占45.7%,外资经济占25.1%,个体经济占2.2%。私有外资企业的资产已超过国有企业。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的资产比公有制高1.7倍,其中私营经济比国有经济高1.1倍,外资经济比国有经济高13%。

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中国有经济仅占3.9%,家庭联产承包制占63%。第二产业中,公有经济资产仅占27.6%(国有24.8%,集体2.8%),非公有占72.2%。第三产业中,公有制仅占24%(国有21.7%,集体 2.3%),非公有占到 75.9%(私营51.8%,外资21.3%)。

2.国有经济控制力和支柱作用严重削弱,非公有制在绝大多数重要部门已居控制地位。公有制为主体要求,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必须占支配地位。但目前我国40个主要工业部门中,国有经济居控制地位的只有石油及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业、电力工业、水生产供应业和烟草工业等5个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产值占94.7%,石油加工业占70.3%,电力业占91.7%,水生产供应产值占64%,烟草业占99.3%)。居相对控制地位的有煤炭开采业(产值占59.1%)、电力机械制造业(占46.4%)、燃气生产供应业(占43.4%)3个行业,其余31个行业全部为非公有制经济控制并居主体地位了。在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中,公有制经济早已下降到不到20%。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具有发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非公有经济在各领域中健康发展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在许多领域占控制地位也不影响公有制主体作用。但在许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居控制地位,国有经济占的比重这么低,失去控制地位和主体支柱作用,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

有些行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十分重要。像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只占19.9%,医药制造业只占12.6%,通用设备制造业只占5.7%,专用设备制造业只占15.4%,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占24.3%,通信设备计算机制造业只占8.9%,钢铁工业占38.5%,有色金属工业占27%①,不能说是正常现象。

有一些行业看起来不属于国民经济命脉,但与农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由谁经营主导,影响很大。像农副产品加工业,2009年产值2.79万亿元,其中国有企业1 509亿元,仅占1.7%,加上集体企业也不到3%,几乎完全由外资和私有企业占领,对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提高是不利的。

外资控制了我国近一半行业。在我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对20个拥有资产的控制权。其中绝对控制的有9个行业,相对控制的11个行业。一些产业未完全控制,但控制了一些产业排前5名的企业。

3.国有企业实力不足。我国现有2万多家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中中央企业仅剩百十来家。国有大型企业比重低,实力弱,集中度太低,以至形成大量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影响到创新能力、经济效益和效率及控制力。十大钢铁企业的集中度仅有39%,前5名为24%。500强企业分布在74个行业中,其中钢铁、建筑、石化三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占1/3,而航空航天、自动化控制设备等9个高新技术行业的销售收入和企业仅占8.8%和11.4%。国有大型骨干企业拥有的资产量较多,但与国际垄断跨国公司比,就显得颇弱。2007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有349家,占69.8%,但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仅相当于世界500强的7.8%、10.7%和6.5%。我国国有经济拥有总资产53万亿元,不到世界500强前10家公司资产(23 415亿美元,2006)的30%。国有经济总体实力弱,大型骨干企业少,集中度低,是国有经济控制力低,影响力不足,有些该占领的领域未占领,该居控制地位的领域不居控制地位的重要原因。

4.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农村集体经济所剩无几,工业中集体经济更没有多少。2009年,在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集体企业只有1万个,股份合作制企业5 000个,联营企业239个,合计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产值仅占3.9%,资产占3.7%,主营业多收入仅占3.3%。

二、公有制主体地位下降的影响

公有制主体地位下降,对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影响尤其是长远发展的影响不可低估。

(一)国有资产流失

1978年,国有企业有固定资产4 471亿元,流动资产近5 000亿元,合计上万亿元。集体企业有资产2 000多亿元。国有资产的1/3以上,集体资产的几乎百分之百被私有化,50%以上低价和无偿地转化到私人手中。

20世纪80年代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时期。1982—1992年,国有资产流失5 000亿元,平均每年流失500亿元,每天流失1.3亿元。90年代起每年流失1 500亿元,每天流失5亿元,目前仍在流失,一些地方仍在贱卖国有企业。2012年,山西省保德县的一个价值30亿的煤矿,被该县安监局长以37.5万元“卖”给了他的内兄。

(二)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

所有制决定分配,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带来了分配结构的重大变化。在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同时,出现了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2010年,我国基尼系数达到0.57,不仅超出了国际公认的0.3的警戒线,而且超过了美英等发达国家的分化程度。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共同编写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的统计,我国“最高收入10%的富裕家庭其财产占全部居民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相应收入比例仅为1.4%,按五等分法计算,近年全国最贫困20%的家庭总收入占4.06%,最富的20%的家庭总收入占50.4%。

出现了一批亿万富翁。2009年,我国百名富豪资产达到200亿元的有26人,有100亿元~199亿元的39人,有75亿元~99亿元的44人,分别占23%、35%和40%。2010年,资产过千万元的87.5万人,过亿元的5.5万人,过10亿元的1 900人,过百亿元的140人。由于私有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新资产层。其人数约占全国人口的1%,拥有近20万亿元的私有生产资料资产,拥有的资产总量相当于一半国有资产;雇工7 000万人,雇工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70%以上。每年获得利润超过1万亿元,利润超过国有企业利润总额。以占1%的人口,获得全国净收入的1/3左右。人均资产和收入是一般劳动者的100倍以上。这个新阶层在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生产能力占全国的1/3,扩大就业,增加税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了贡献,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他们占有生产资料,与工人的关系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无偿占有劳动的剩余劳动,是剥削者,也勿庸回避。他们参政议政,但也会以自己的意识形态影响上层建筑、社会风气等。

(三)带来过量投资,重复建设,比例失调

这些年来我国投资率高达60%以上,与公有制经济控制力下降,非公有制经济盲目无序发展有直接关系。非公有制经济积累率高,固定财产投资比国有经济高1倍。为了获利,盲目投资,引起许多产业重复建设,造成生产能力闲置。许多产业生产能力闲置率达到33%~100%。落后产能多,污染严重,带来比例失调,严重损失。

(四)影响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

这些年来,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得到了很大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深入人心,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得以发扬,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核心的思想道德建设有所加强。人们精神振奋,一心一意搞建设,为中国发展崛起努力奋斗。但资产阶级腐朽价值观有所上升,社会主义道德情操风气下降。讲“金钱第一”的多了,讲为人民服务的少了。打架斗殴的多了,讲相互帮助的少了。有的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改为“全心全意为老板服务”。腐败现象有增无减,屡禁不止。

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

鉴于在今后一段时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速度仍会高于公有制经济,如果不加强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和控制力还会继续下降,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和控制力会继续上升,非公有经济上升为主体地位,完全取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是不可能的。

(一)提高认识,正确看待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我国宪法规定,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没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没有社会主义制度。公有制为主体与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分工,相互支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才能健康发展,为实现现代化贡献力量;支持鼓励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并使公有制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因此我们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进一步支持公有制经济发展。那种认为“公有私有无所谓,关键是生产第一位”,“不求所有,但求所在”,“让公有制退出一切竞争领域”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看到公有制在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主导支柱作用。公有制的这种主导支柱作用是客观存在的,任何忽视削弱都会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重大损失。

发挥公有制为主体的作用,就应重视公有制的比重。衡量一种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既要看质,又要看量,应把质与量统一起来研究。质与量是难以分开的,而且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对于经济量,不能只看绝对量,还要看相对量,即看它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绝对量表现达到的水平和规模,相对量方能显示它在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如果只是绝对量增长,而比重却下降了,这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增长得更快,国有经济的实际地位降低了。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物质基础在整个社会经济关系中居主体地位,这就意味着国有经济必须控制经济命脉,公有制的数量和质量在国民经济中必须占主导地位。如果国有经济的比重严重下降,那只能意味着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在削弱,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在削弱。

(二)进一步壮大国有经济

增加投资,提高质量,扩大规模,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的综合实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能力。要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在关系国家长远发展的关键部门和领域,在决定未来的高科技部门、创新研发领域,由国家投资,像过去抓156项工程、两弹一星、三峡大坝那样,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新建一批国有大型企业。支持大型国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兼并收购,提高实力。

支持国有经济掌握最先进技术,创造先进技术。增强国有企业的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使之成为我国和世界的创新带头者和开拓先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辟更大发展空间。鼓励中小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为大型骨干企业。

国有经济要进一步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发挥主导支柱作用。要科学确定哪些部门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部门。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各行业会有差别,但决不是退得越多越好,办得越少越好。如果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都把国有企业“收缩”到微不足道的程度,就不会有主导支柱作用。

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不能光追求形式,关键在于要有社会主义的内容。管理制度不能仅照搬西方的,要有自己的创造,要继承和发展我们积累起来的一切优秀的东西。管理创新是很重要的,在这方面国有企业要起带头作用,作出新贡献。

(三)进一步发展集体经济

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了它的优越性。在我国农村,通常保存和坚持集体经济的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各业兴旺,社会安定,群众共同富裕,就业充分,老有所养,幼有所教,人们生活幸福和谐。城市中也有一批办得好的集体经济。总体而言,原有集体企业,大多已解体或转化到私人手中,所剩无几,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现在到了大力鼓励、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时候了。应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集体经济的支持,鼓励集体经济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促进其更快发展。

注释:

4.公有制 篇四

经过这学期概论课的学习,使我学习到了很多关于国家的经济政策,分配政策,初步了我们国家的发展历程。我们国家自建国以来不断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十分辉煌的,我为此感到十分骄傲,自豪。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样就骄傲自满,我们应该更加努力,使我们的经济发展更加平稳快速,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提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在对概论这门课的学习过程中我知道啦中国现在实行经济政策是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政策。刚开始我对这个政策不是特别理解,因为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不允许除公有制经济以外的经济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理解了国家为什么会实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样的经济政策。这是在当前时期内最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

在我国社会主义的现阶段,从范围上讲,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指由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经济形式,是同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其他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

集体经济:由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是与农业和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部门中社会化程度较低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在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分工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主要以入股的方式将生产要素组织起来,进行统一经营、按股分红并负有限责任的所有制经济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个人成分,并不改变其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国有经济成分和集体经济成分通过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融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公有制经济凝结其他经济成分,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保证和促进公有资本保值增值的作用。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因为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防止两极分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巩固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 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由社会主义的性质以及它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决定的。①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是同社会发展的方向相一致的。②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只有依靠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的力量,社会主义国家才能充分利用经济手段引导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沿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③公有制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拥有现代化的物质技术力量,控制生产和流通。④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满足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劳动人民经济上、政治上的主人翁地位和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不可缺少的物质保证。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不可动摇的,但是与此同时也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过分强调单一公有制结构,排斥、限制非公有制经济,不符合我国国情实际,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重新认识和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地位和作用,把它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转变,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反映了生产关系必须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则。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绝不是权宜之计,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已经成长为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国进民也进”、“国强民也富”的生动局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展现。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已有很大提高。30多年来,我国约有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其中95%以上是非公有制企业。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岗位70%以上是由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的,从农村转移出的劳动力70%以上也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可以说,基本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单一走私有化是不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是不会有出路的。目前,世界上实行私有化的国家和地区有近200个,其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只占极小部分。许多国家发展的经验表明,私有化并不一定就能带来经济发展,更不是包治百病的良方。前些年,西方一些人在俄罗斯、东欧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大肆推销新自由主义的“自由化、市场化、私有化”。俄罗斯搞所谓500天计划,以“休克疗法”搞私有化运动,瓦解了俄罗斯原有经济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整个社会的面貌,改变了社会的结构,催生了私人资本特别是大资本的形成,导致了金融寡头的出现,结果是经济急剧倒退,国家实力大大削弱,财富集聚在极少数人手中,贫富差距悬殊,贫困率、失业率迅速上升,卢布大幅度贬值,社会出现大动荡,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大大下降。在乌克兰,推行私有化改革的10年中,国民经济倒退了60%。阿根廷在西方支持下进行“经济私有化”改革,结果国民经济严重衰退,国家负债1300多亿美元,社会分化,人民贫困,贫困率由私有化前的7.7%猛增至30%,失业率超过了20%。私有化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不是遍地黄金,而是经济凋敝、民不聊生、社会**。

同一些发展中国家搞私有化经济改革相反,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正确方向,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我们接受了一些人开出的私有化药方,结果又将会怎样呢?可以肯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会蜕变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工人阶级和大多数劳动人民势必会基本上或完全丧失生产资料,势必出现贫富悬殊,导致少数人拥有大量资本和地产,而多数人陷于赤贫,社会矛盾空前激化,社会主义制度难以继续存在。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果没有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早晚有一天会为国际垄断资本所控制,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独立就难以保障。

单一公有制一样没有出路。

不搞私有化,也并不意味着要回到过去那种单一公有制上去。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新的巨大成就,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公有制经济的实力也更加雄厚,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可以不再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政策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要清醒地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在这样的条件下,不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评价所有制的标准,不仅看所有制成分的比重,更要看它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才是好的、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反之,就不是好的所有制。历史经验表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搞单一公有制是不成功的。

由此可见,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

5.公有制 篇五

民主建设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它的发展程度同一定的经济文化状况相关联。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仍不够完备,还有许多地方需要丰富和 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社会主义自由解决了资本主义自由无法解决的最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实际行使自由权利的问题。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政权在人民手中,这是最大的政治自由;公有制为主体,从经济基础上铲除了金钱对自由的束缚。与此同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使人们在思想上获得了空前自由。

人权作为权利的一般表现形式,是社会的产物。人权的基础是生命的生存和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人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组织扶贫开发,解决了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它充分证明社会主义对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高度重视。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由于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比较落后,我们现在建设的社会主义还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人权的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

民主、自由、人权,核心是民主。公民权利的实现和发展,都要通过国家政权,依赖国家政 权。只有人民掌握政权,巩固和发展政权,人民才会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民主、自由和权利。总之,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本质上优于和高于资本主义,在实现民主、自由和人权方面不受资本和金钱的束缚。但如同社会主义本质的充分实现需要一个过程一样,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充分实现也需要有一个历史过程,需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逐步创造条件,同时需要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具体实现形式,以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作主。

还有另一答案: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是为广大劳动人民所享有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高形态的民主,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它和资本主义民主的最大不同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翻身做了主人,获得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是真实的民主。它公开承认自身的阶级性,认为统治阶级的民主就意味着对于被统治者的专政,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相辅相成。

民主建设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它的发展程度同一定的经济文化状况相关联。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仍不够完备,还有许多地方需要丰富和 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社会主义自由解决了资本主义自由无法解决的最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实际行使自由权利的问题。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政权在人民手中,这是最大的政治自由;公有制为主体,从经济基础上铲除了金钱对自由的束缚。与此同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使人们在思想上获得了空前自由。

人权作为权利的一般表现形式,是社会的产物。人权的基础是生命的生存和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人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组织扶贫开发,解决了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它充分证明社会主义对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高度重视。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由于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比较落后,我们现在建设的社会主义还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人权的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

6.公有制 篇六

作者:中共湖北省枣阳市委组织部 陈勇 周永来源:点击:431时间:

2002-12-29

2000年月5日14。江泽民同志在上海召开的党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是一个新领域。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的思想认识要跟上客观形势的发展,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浊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是市场经济条条件下的产物,有自己特殊的运行规律,要深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就要准确把握其规律,也就必须突破旧的党建经验和方式,大胆创新思维,创新机制,利用思想政治工作上的优势,与构建先进的企业文化有机地融合起来,促使企业成为一个人人都有崇高使命感和强烈责任感的命运共同体。

一、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构建企业文化体系

企业文化体系包括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企业精神、企业形象

和相关的制度安排。先进的企业文化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首先应帮助企业构建一个稳固而又极富活力的企业文化体系。一要结合实际,树立厂魂,增强企业向心力。厂魂是一个企业的精神支柱,思想政治工作应以此为切入点,因企而宜,树立厂魂,积极开展“厂兴我荣,厂衰我辱”的主题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厂标、升厂旗、戴厂徽、唱厂歌等形式,让厂魂无处不在厂内外,无时不在员工心目中,营一种同舟共济、荣辱与共、艰苦创业、团结奋进的氛围。二要组织教育、开发潜力,提高集体战斗力。每个共产党员都是企业的一面旗帜,都是企业的形象代言人,应该模范带动全体员工分争创一流质量、一流服务、一流品牌、一流形象,增强企业信誉,提高企业知名度。

二、创新党建工作内容,丰富企业文化内涵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

作要顺利开展,就必须围绕这个宗旨,不断创新党建工作内容。一是协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增强企业吸引力。及时宣传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让业主和员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参加社会保险,自觉履行缴费义务,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员工也老有所养、病有所治,无漂泊之感,无遗弃之忧,可安居乐业,可自由流动。二是协助健全竞争机制,增强企业省略。对内建产严格的业绩考核制度,将指标分化到岗、量化到人,能者上、平者下,庸者除。对外建立信息中心,及时搜集和处理市场信息,供决策者参考,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力。三是协助建立健全分配机制,增强发展动力。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引入动态权制的分配模式,将员工的个人的劳动收入、资本收入、贡献收与企业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三、创新组织管理形式,激活企业文化动力

简明、高效的组织管理形式,是党建工作的目标之一,也是企业文化政党发挥作用的前提之一、一是要科学培训,提高党员的参与决策能力。主要以各级基层党校为阵地,以赏活动室为依托,以电化教育为手段,采取集中教育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理论灌输与思想疏导相兼顾、党员教育与员工培训相统一的灵活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人文科学和科学技术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在适当的时机贪污跻身入决策层,合理贯彻党的意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二是要理顺党组织关系,提高管理效率。首先要硬而党员组织关系。三是要健全网络,壮大党组织力量。按照“消除空白点,巩固立足点,拓展增长点,占领制高点”的党建工作思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组织体系力求经纬分明、上下贯通;同时进一步健全工会、团支部、妇联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另外,在干部人配备上,要拓宽渠道,通过内部选拔、上级委派、横向交流等

7.公有制 篇七

一、我党于1934-1955年对公有制经济实践的有益探索

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成分最早产生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发展起来的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经济, 其“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社经营三者组成的”。其中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 是领导的成分。在革命根据地时期, 为了支持长期艰巨的革命战争, 为了满足根据地广大群众的生活需要, 我们党确立和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 逐步建立起了自己了工业企业。“据1934年不完全的统计, 中央苏区有规模较大的公营工厂33个, 其中大多数是军需工厂”, “1944年, 陕甘宁边区已有公营工厂130个, 职工7338人”, 此外, 我们党还在革命根据地时期就积极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成立了互助社和耕田队, 在解放区, 许多贫苦农民自愿地建立起变工队、互助组等合作组织。尽管根据地和解放区出现的这些公营企业和劳动互助合作组织数量不多, 规模不大, 但这无疑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最早来源。

新民主主义在全国胜利后, 国内的主要矛盾转变为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个主要矛盾, 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 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 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曾在《关于农村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中指出:“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所有制的问题。国有制扩大———国营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私人所有制有两种劳动人民的和资产阶级的, 改变为集体所有制和国营 (经过公私合营, 统一于社会主义) , 这才能提高生产力, 完成国家工业化。”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实质上是要变革生产资料所有制, 把小私有制改造为合作性质的集体所有制, 把资本主义所有制改造为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所有制及社会主义公有制。现在看来, 这一所有制关系的巨大变革的时机是成熟的, 所采取的步骤和方法也是比较适当的, 由于方法得当, 三大改造进展顺利。到1956年底, 全国有96.3%的农户参加到合作社中, 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7.8%。农村的合作社化又推动了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 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 私营商业户数的82.2%, 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

我国在确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过程中, 也存在着明显的失误和偏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规定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完成三大改造的任务, 具体计划是用15年或更长一些时间, 但从1955年夏季开始, 要求过急、工作过粗、形式过于单一、改变过快的问题十分突出。似乎所有制的改造可以离开生产力实际水平, 单纯改造所有制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三大改造中出现的这种急躁情绪及其所导致的快节奏的“改造”步伐, 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它为以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曲折发展留下了隐患。

二、我党于1978-1992年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理论认识的重大突破

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的发展突破是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认识和以市场取向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艰难探索, 党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 不断深化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作为经济体制改革基础的所有制改革终于超出了传统理论的“误区”,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 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的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显然, 这在理论上为公有制的探索和实践排除了障碍, 党的十二大明确指出:“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济形式的存在是由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状况决定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社会主义的实践, 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这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的实现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三大报告进一步发展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 “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 搞活全民所有制企业”, “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具体形式, 可以依产业性质、企业规模、技术特点而有所不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 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创造性发展, 是对马克思主义作出的历史性贡献。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更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 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在党的十四大上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入快车道, 对公有制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实践经验。

三、我党自1992年以来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的重大发展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经验, 对公有制主体地位作了科学阐述:“就全国来说, 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应占主体地位, 有的地方, 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 公有制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的资本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国有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 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在党的十五大上, 江泽民同志总结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经验, 提出:“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并且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 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的, 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这就表明了我党对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认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首先必须发展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从静态上看, 在数量上我国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 而且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它们的总和在社会总资产中高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总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 从动态上看, 更主要体现在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和影响力上;从调整和充实所有制结构的整体布局来看, 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又必须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 这突破了以往公有制实现形式只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的束缚, 有利于促使劳动人民在工作中找到各种各样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适合国有国营领域的就实行国家所有制, 适合集体所有制的就实行集体所有制, 适应股份制的就实行股份制。十五大报告提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 “资本主义可以用, 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 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事实证明, 股份制有利于筹集资金, 把分散个别的资本集中为社会资本, 加快了资本的积累能力和集中速度, 扩大了生产规模, 提高了资本使用效益, 从而极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十五大报告还指出:“股份合作制经济, 是改革中的新事物, 要支持和引导, 使之逐步完善。”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集体经济, 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在这种企业中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 职工共同劳动, 共同占有、使用生产资料, 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 实现了民主管理, 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的愿望;在资本方面职工既是劳动者, 又是出资人, 人人有劳动和生产积极性, 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因此它也是一种可以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十六大以来至十七大一再强调“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意味着, 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

胡锦涛在十六届五中全会又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并且指出, 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 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 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 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 放宽市场准入, 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建立健全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体制,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 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制度创新, 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督。各类企业都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十七大又强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坚持平等保护物权, 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 引入竞争机制, 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推进集体企业改革, 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推进公平准入, 改善融资条件, 破除体制障碍, 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实践没有止境, 创新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我党必将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 立足于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 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创新出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多种公有制形式。

摘要:消灭资本主义生产私有制, 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 是无产阶级政党的一项根本任务, 在探索公有制存在形式和实现形式的历程中, 我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恩格思设想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为指导, 立足中国国情, 进行了艰苦的探索, 并在理论上取得重大进展和实践上取得重大突破。

关键词:公有制,实现形式,探索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 1991.

[2]、丁素云等.中国近代经济史[M].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3.

[3]、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Z].胡耀邦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982.

[4]、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Z].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984-10-20.

[5]、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Z].赵紫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987-10-25.

[6]、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Z].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1993-11-14.

[7]、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Z].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997-09-12.

[8]、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M].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5.

[9]、十六大以来的重要文献 (上) [M].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5.

8.维护宪法尊严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 篇八

关键词:宪法 社会经济制度 公有制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09(2009)5-0238-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的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立国的经济纲领。

什么是公有制为主体?所谓公有制为主体,就是说在国家的全部经济成分中,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多数;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在数量上,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要占多数。一是企业的个数要占多数;二是容纳的员工人数要占多数;三是产生的GDP要占大头。在质量上,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产品物美价廉,更能符合人民的消费需要。

为什么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首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我国宪法的根本要求。改革20多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虽几经修改,但公有制迄今仍被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2004年3月发布的最新版本宪法第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体现了人民的最高意志与利益。无论政府采取什么改革措施,都必须与宪法保持一致,具体到所有制问题上,就是必须维护公有制。宪法第一条还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公有制就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而推行私有化就是破坏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破坏公有制都属于违宪行为,都在宪法禁止之列。

其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项根本原则。1979年初,邓小平就指出:“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1]江泽民也说:“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是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公有制为主体,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经济”。[2]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同时强调,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它决定了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分配和交换的形式,决定了一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本性质和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以及其他一切私有制社会相比,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它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没有公有制就不会有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也不会有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意识形态和共同理想。

再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符合我国的经济发展规律。所有制的状态是由一定历史阶段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我国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对中国经济的社会形态发展客观规律的遵循。建立在机器生产基础上的近代生产力和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标志的现代生产力,都提出了社会化生产的要求;尽管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也能被动地适应这种要求,但是公有制则是社会化生产方式本身的必然要求,我国的所有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就体现了这种要求。我国选择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也是由国际经济环境和国情等历史条件决定的。近现代经济史表明,外国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尤其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代化形成了经济霸权主义的限制。因而,当代一般的发展中国家,想走欧美式的资本主义道路,已经失去了外部的优越条件。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要真正独立自主谋发展,靠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是无法摆脱外国垄断资本主义和经济霸权主义控制的,私有制经济不可能形成坚强的整体性的民族经济合力。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保证我国的社会生产力真正独立自主地发展起来。因为,唯有建立并巩固公有制这个经济基础,才能使整个中华民族形成抵挡外国垄断资本主义和经济霸权主义欺负和压制的根本条件,这就是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的基本道理。也正如邓小平所说,“在中国现在落后的状态下,走什么道路才能发展生产力,才能改善人民生活?这就又回到是坚持社会主义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上来了。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的生活富裕问题。而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再过二十年、三十年,我国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两极分化。”[3]新中国建立以来几十年的实践已经证明,正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制度保证了新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增强了中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

最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邓小平多次指出要维护社会主义的核心特征,他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4]他还说:“总之,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根本原则。”[5]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标准是清晰的,那就是公有制加上共同富裕;他代表党和政府向人民做出的承诺也是明确的,那就是经济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而不是实现这样的政治经济体制转轨——转上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发展道路。因此,坚持公有制的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党和政府与全国人民的政治约定。正是由于全国上下在这个问题上形成了共识,改革开放一开始才得到了人民的支持,改革政策和措施才得以比较顺利地实施。相反,如果走上私有化或变相私有化道路,那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将遭到颠覆,两极分化将不可避免,邓小平所说的社会主义的两个根本原则就一个也不可能存在。因此,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最重大的原则问题,不但关系到我国宪法的尊严和权威性,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诚信和合法性,更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的命运和前途。

如何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首先,要澄清思想。

一是要澄清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有人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是追求社会公平,而不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社会公平比所有制更重要。这种认识的错误在于,它把社会主义仅仅当作了一种价值观念和道德追求,否定了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制度而存在的意义,从而使科学社会主义蜕化为了空想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实际上,任何社会的公平都不是抽象的、绝对的和永恒不变的,而是具体的、相对的和历史的。所谓的社会公平就其实质来说是对现存经济社会关系内在要求的合理化和正当化。没有以公有制以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没有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和收入分配上的平等,真正的社会公平是难以实现的。

二是要澄清对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认识。有人认为,只有发展生产力才是目的,因而,生产资料公有制可有可无。这种认识把公有制与发展生产力对立了起来。实际上,科学社会主义之所以主张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正是因为公有制能够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存在着根本的矛盾,这一矛盾导致了两极分化、阶级对立、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经济危机的周期性爆发。只有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对整个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进行有计划的合理的调控,推动生产力更快地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不断地发展生产力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共同富裕。从这个角度看,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共同富裕是目的,生产力的发展是手段。只有把目的与手段辩证统一起来,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才能走上正确的道路,而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则是实现这种目的和手段相统一的根本保障。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有利于国家从社会全局和长远的利益出发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克服单纯市场调节的局限,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和稳定发展;有利于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民族凝聚力以及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建设创新型国家,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提高国家的竞争力;有利于保持国家对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也有利于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是要澄清对建立市场经济的认识。有人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不能兼容的,只能存在于非竞争部门或公共产品部门,这种观点也站不住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经济包括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等多种形式,这些不同形式的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是独立的自主的市场交换关系,即使在国有经济内部各企业之间也存在着财产权、人力资本和经营权益上的明显差别,因而也还需要通过市场机制发生联系,受市场机制的调节。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这种有机结合,一方面有效地利用了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映比较灵敏的优点,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又有效地发挥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克服市场经济的盲目性、自发性等弱点,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把社会主义优越性与市场经济的长处更好地结合起来。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是中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获得成功的一条根本经验。

四是要澄清对市场竞争的认识。有的人认为,以公有制为主体会造成垄断,不利于市场竞争。这种认识把不同所有制的划分与垄断和竞争的关系混同了起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企业和非公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平等地位,都要服从市场竞争规则。某些行业中的某些企业由于在技术的创造、资源的占有或权力的分配等方面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优势,从而在生产、交换和价格的形成上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力,就会形成垄断地位。这种情况无论是在公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中都会存在。一般来说,垄断的出现会妨碍市场竞争,不利于市场机制的作用,因此,政府对于市场中的垄断行为需要加以适当限制,以促进公平竞争。但在许多情况下,比如,在石油、铁路、电力、军工等具有高度稀缺性的资源部门或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性部门中,一定程度的垄断是不可避免的,在这些垄断性部门,主要由公有制企业加以经营要比私有制企业能更好地体现社会的利益和国家的战略。也就是说,由国家垄断要比私人垄断好。当然,这些垄断性部门也要深化改革,根据需要适当地引入竞争机制和民营经济的成分,以利于提高经营的效率,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公有制适应社会化生产方式,不仅是由于它有助于国家从共同利益出发进行及时有效的宏观和微观调节,更好地发挥市场的长处,同时可以克服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滞后性的缺陷;而且也因为在公有制基础上可以产生人们的共同经济理想和劳动凝聚力,从而调动起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和遵守集体理性的自觉性,最终实现比私有制更高的宏观和微观效率。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公有制的平均经济效率明显高于资本主义经济。即使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从1949年到1978年,包括“大跃进”和“文革”阶段在内,国有工业企业的总产值年均增长率也达到13.7%。邓小平曾感慨地说:“社会主义革命已经使我国大大缩短了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我们尽管犯过一些错误,但我们还是在三十年间获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我们的经济建设曾经有过较快的发展速度。”[6]在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出现过60%以上亏损的情况,这里既有社会历史原因,也有人为因素,根本不能说明公有制的效率一定就低于私有制,须知私有制低效和破产才是市场经济司空见惯的现象。有人在本次国际金融危机之前统计,在我国,成活十年以上的私营企业只占24.8%,6—10年的占42.3%,5年以下的占32.9%。还要看到,国有企业一旦理顺关系、调整到位,就能逐渐发挥其提高生产率的优越性。2002-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销售收入从8.53万亿元增长到18万亿元,年均增长16.1%;实现利润从3786亿元增长到16200亿元,年均增长33.7%;上缴税金从6794亿元增长到15700亿元,年均增长18.2%。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资产总额从7.13万亿元增长到14.79万亿元,年均增长15.71%:销售收入从3.36万亿元增加到9.84万亿元,年均增长23.97%:实现利润从2405.5亿元增加到9968.5亿元,年均增长32.89%;上缴税金从2914.8亿元增加到8303.2亿元,年均增长23.29%。目前有16户中央企业进入世界500强,比2002年增加10户。[7]

其次,要认清实行私有化的危害。

在经济领域,私有化不但难以促进我国经济长期平稳发展,相反将阻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减缓我国赶超经济发达国家的步伐,甚至可能使我国的强国努力功亏一篑。

私有化摧毁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最坚实的基础,给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造成致命的隐患。由于私有制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具有繁荣和危机交替出现的周期性特征,经济周期波动和危机对发展中国家的打击尤其沉重。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社会保障脆弱,一旦经济出现严重衰退,大量人群将迅速变成贫困人口,经济发展将大幅度倒退,甚至长期不能恢复元气。现在,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更加丰富和多样,但它们并不能合成根本克服周期性危机的有效药方。改革以来,中国政府对国民经济实行了比较有效的宏观调控,除了依靠政府较强的行政能力之外,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此提供了最重要的前提和保证。如果私有制占据主体地位,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必将大幅度下降,经济运行将越来越受经济周期规律的制约,那就谈不上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私有化还会使我国彻底失去解决就业问题的基础。公有制经济尽管在劳动的效率或劳动合理利用上存在一些问题,但实践证明它能够保证人人就业,保证人人享有工作的权利,从而保证人人享有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及社会地位。相反,任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不能够解决失业问题。原因不在于经济是否发达,而在于以失业形式存在的产业后备军恰恰是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必要条件。失业对劳动者是痛苦的,但对私有制经济则是必要的和合理的,因为资本增殖需要一大批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劳动力。私有制经济在繁荣时期尚且不能消灭失业,经济衰退时更是首先解雇工人,失业问题将急剧恶化。

私有化必然导致公有制丧失主体地位。一旦私有经济比重在国民经济中超过必要的限度,在私有资本积累规律的作用下必然引起财富和收入的贫富分化、失业率增长等一连串不良经济现象。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下,被联合国认定的 49个最不发达的国家都没有通过私有化富强起来,有的反而更加贫穷,这已为世人敲响了警钟。

在社会领域,私有化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使我国重新变成一个阶级剥削、阶级压迫和阶级对立的社会。

私有化的本意就是把生产资料转为私人占有,由此而占有生产资料的永远只能是少数人。这样一来,社会将再次分为少数拥有生产资料的有产者和大多数不拥有生产资料的无产者,后者将变成雇佣劳动力。在自由市场条件下,的确人人都获得了自由,只不过,对劳动者而言,他们获得的是出卖劳动力的自由,丧失的却是不受剥削的自由。相应的,有产者则获得了奴役和剥削劳工的自由和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阶级对立和阶级冲突不可避免。

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只能以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作为前提和基础。私有化从根本上破坏了这个前提和基础,使按劳分配成为无源之水,有产者则能够依靠手中掌握的生产资料,名正言顺地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私有化将使宪法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完全无法保证宪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生产资料被少数人占有后,社会财富的分配必然向生产资料所有者倾斜,在权钱交易导致贫富分化的基础上出现更严重的收入两极分化,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将无从谈起。随着贫富差距拉大,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必然泛滥,再多的法律也不能保证社会公平。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依靠法律消除了两极分化和社会丑恶现象,即使经济发达国家也是如此。

中国是一个人均资源非常有限的国家,在当前的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中,由于地球资源越来越有限,资本之间的争夺更加激烈,弱肉强食的程度空前惨烈。在国内阶级对立、国外资本加紧掠夺的情况下,不但难以建立和谐社会,要维持社会稳定也将越来越困难。

在政治领域,私有化将使工人阶级丧失领导地位,进而动摇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从根本上削弱政府的治理能力。

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指明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但是,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并不是宪法能够规定出来的,而是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所赋予的。在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本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使工人阶级从雇佣劳动者变成了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从被压迫、被剥削的“弱势群体”上升为国家的领导阶级,而代表工人阶级执政的共产党也才能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执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府职能。私有化使工人阶级再次沦为无产者,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必然随之衰落,直接威胁到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政党不是“生产力”的直接组织者,政党是阶级的政治组织,它们通过所代表阶级的经济地位(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一定联系而间接地对生产力的发展与否发生反作用。政党与生产力的相互作用,是在一系列中间环节之间曲折地穿入又渗出的折射关系。所以,对相互作用结果的判断,要由较长历史过程的实践来检验,不能以政党的意愿为依据。执政党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政治意志,在任何社会形态下,统治阶级都是掌握生产资料的阶级。如果公有制经济失去主体地位,生产资料被少数人把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就会彻底丧失,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必然动摇,中国就会走上资本家集团管理社会的寡头政治和金钱民主的道路。

公有制经济不但保证了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而且为共产党执政能力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历史证明,共产党对人民的社会动员能力和为人民谋利益的办事效率超过中国历史上任何时期,也是同等经济发展水平的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所不能比拟的。事实上,不但在中国如此,建立在公有制经济基础上的其他前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如此。相反,实行私有化不但破坏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同时极大地降低了共产党的可信度,必然导致政府治理能力逐步下降,强政府将逐渐变为弱政府,表现为中央政府软弱无力,地方政府各行其是,政令不通,令行不止,经济措施不能贯彻,社会治理趋于恶化,各阶层和各族人民自由平等的权利越来越得不到保障。

在意识形态领域,私有化必然导致剥削阶级意识形态重新复活并逐步成为主流,彻底瓦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我国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国家提倡的公德和“主义”构成了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它与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腐朽思想形成直接对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经济基础是公有制。正是“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特点,我国人民能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8]取消公有制,实行私有化,不能不动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使宪法规定的内容变成一句空话。

私有制的核心价值表现为一个“私”字。推行私有化必然宣扬剥削有功,而维护私有制必然宣扬造反无理,这与构成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格格不入。私有观念支持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同时衍生出上尊下卑的等级思想,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极端利己主义,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卑劣行为方式,以及见风使舵、背信弃义的投机心理。无论喜欢与否,建立在维护私有制基础上的意志关系,只能滋生这样的理论、文化和思想,而推行私有化也只能越来越把唯心主义、宿命论等拿来作为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

私有制条件下的主导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绝不可能是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的,因为,正如马克思所说,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私有制社会的统治阶级是掌握生产资料、与无产阶级对立的剥削阶级,因此,私有化不能不是一个逐步摧毁直至彻底颠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过程。

总之,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的核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劳动者的地位,同时决定了利益的分配。生产资料抓在谁手里,谁的利益就得到保障。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是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的。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生产关系必将发生根本变化,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也必然随之变化。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丧失了公有制经济基础,就注定了社会主义在中国失败的命运。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中国离开社会主义就必然退回到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绝大多数人决不允许历史倒退”[9]中国只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以最小的代价和最快的速度实现国家富强。

中国必须始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而绝不能搞私有化。江泽民同志曾说:“没有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就没有我们共产党执政以及整个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物质手段。这一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10]这次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中国在改革过程中引进市场机制,是搞活经济的一种尝试,这可能由此开辟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快国家的现代化。但如果在建立市场经济的同时实行私有化,那就非但不是创新,反而是重新走上了资本主义老路,这只能说是一种历史倒退。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被改变,国家越来越具有资本主义特征。在时,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争不在是理论之争,而变为中国命运之争。在现存世界体系中,私有制从来没有让所有国家变成富国,绝大多数国家一直处于世界体系结构金字塔的底层,要么徘徊没有增长,要么增长而不发展。如果重走这条老路,中国将逃不脱这这种命运。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 1994.10第二版 第167页.

[2]《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8第一版 第51、52页.

[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1994.10第二版 第64页.

[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1994.10第二版 第123页.

[5]《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1994.10第二版 第142页.

[6]《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 1994.10第二版 第167页.

[7]数据转引自“光明日报”2009.4.8第三版“程恩富、何干强”文.

[8]《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 1994.10第二版 第167页.

[9]《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 1994.10第二版 第166页.

上一篇:美术教师如何备课下一篇:魅力课堂--课改四清教学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