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司法所总结

2024-11-12

2010司法所总结(精选12篇)

1.2010司法所总结 篇一

2010年乡镇司法所年终工作总结

2010年,**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各阶段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可喜成绩。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一)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010年我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为维护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我们继续坚持开展法律活动,深入推进普法工作。通过专栏、标语、宣传手册、动员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宣传手段,加强对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社区居民等重点对象法律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所组织普法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村普法义务宣传员的作用,向辖区内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工、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律宣传,收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二)以“依法治镇”创建为抓手,大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法治创建目标,不断增强法制意识,通过法制创建活动,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开选人用人机制、党务公开制度,切实提高了基层政权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全

面推进文明法治建设,促进了全镇法治创建协调发展,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一)夯实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我镇深入贯彻落实“调解优先”的原则,广泛动员人名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一定区域内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集中开展排查调处,清理积案,组织专项攻坚,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开展了人民调解卷宗评查验收工作。针对人民调解员制作卷宗薄弱这一问题,我所按照县司法局的具体要求,统一规范标准,从而使人民调解文书制作水平等到了提高。

三、认真做好性世界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和为他们送法律读本和日常生活用品等方式进行帮教,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十对归正人员进行帮教,摸清底子,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教计划,确定重点帮教对象和措施。三十利用三级帮教网络的作用,积极落实捆绑帮教、亲情帮教、访谈帮教等措施,从心里上、生活上、生产上关心重点帮教对象,四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减少重新犯罪。五是建立健全全镇、村两级规整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

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今年我所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五、2011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形式、多途径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生车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深化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学法活动,推进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的活动。

三、通过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增强刑满解教人员改过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使他们在就学、就业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现实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成为自食其力、有益于社会的新人。

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

五、做好司法所常规工作和县局、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010司法所总结 篇二

关键词: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

减少先天畸形儿的出生是提高我国人口素质的重要方面, 也是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要求。而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而出生缺陷则是严重影响人口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提高人口素质, 首先要了解人口素质的现状, 及掌握严重、高发出生缺陷发生的变动趋势, 为病因研究提供线索, 为制定和评价预防措施提供依据[1,2]。为了进一步减少或消除影响人口素质的各种不良因素,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达到优生的目的, 根据广西和灵山出生缺陷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出生缺陷监测, 现将灵山县监测工作统计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对象

妊娠28周至出生后7d住院分娩的围生儿资料, 包括活产、死胎、死产及产后7d内死亡。

1.2 范围

灵山县23个有接生的医疗保健单位, 在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出生的围生儿进行监测。

1.3 方法

确诊为出生缺陷儿, 采用产前登记和产后询问的方法, 对监测卡表逐项检查填写, 采用全国统一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收集患儿出生缺陷的诊断情况、家族史及遗传史、父母疾病史、母亲妊娠经过、母孕期患病情况和致畸因暴露情况等。

2 结果

2.1 一般资料

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灵山县住院分娩围生儿数28719例, 其中, 城镇1761例, 农村26958例, 男性15097例, 女性13638例, 性别不明2例;出生缺陷总例数227例, 出生缺陷发生率7.90‰。农村215例, 城镇12例, 男性134例, 女性91例, 性别不明2例。出生缺陷儿死亡11例, 存活162例, 早期新生儿死亡49例。死胎176例、死产25例、双胎211例、三胎3例。

2.2 按病种统计出生缺陷发生率前五位如下

唇裂或唇裂合并腭裂55例, 发生率1.92‰, 居首位;多指 (趾) 或缺指48例, 发生率1.67‰, 居第二位;胎儿水肿综合征36例, 发生率1.25‰, 居第三位;足内翻11例, 发生率0.38‰, 居第四位, 肢体短缩9例, 发生率0.31‰, 居第五位。

2.3 出生缺陷的城乡分布情况

见表1。

2.4 出生缺陷儿的性别分布情况

农村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城市。

见表2。

男性高于女性。

2.5 出生缺陷儿的产母年龄分布情况

见表3。

产母年龄愈大, 分娩发生出生缺陷儿的概率愈大。

2.6 产前诊断及超声检查情况

2010年227例出生缺陷儿产前诊断的畸形儿共130例, 产前诊断率为57.27%, 产前超声检查118例, 占产前诊断的90.77% (2009年为75.21%、2008年为63.36%) , 故超声检查是产前诊断胎儿畸形的主要手殷。

2.7 近三年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比较

2008年出生缺陷发生率是14.35‰, 前三位分别是:胎儿水肿综合征、多指 (趾) 或缺指、唇裂或唇裂合并腭裂、多指 (趾) 或缺指, 2009年出生缺陷发生率是9.34‰, 前三位分别是:多指 (趾) 或缺指、唇裂或唇裂合并腭裂、胎儿水肿综合征, 2010年出生缺陷发生率是7.90‰, 前三位分别是:唇裂或唇裂合并腭裂多指 (趾) 或缺指, 胎儿水肿综合征。

3 讨论

3.1 从上述的资料统计分析, 农村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高于城市, 产母年龄愈大, 发生出生缺陷儿的概率愈高;

男性高于女性。随着产前超声检查的普及应用, 以往不易诊断的某些畸形得到了确诊, 使畸形的顺位发生了变化, 如本文中唇裂或唇裂合并腭裂上升到第一位, 胎儿水肿综合征由原来的第一位退到第三位。出生缺陷儿的发生率逐年下降。

3.2 灵山县的出生缺陷产前超声检查诊断水平有待提高

灵山县今年产前诊断率为57.27%, 产前诊断的主要方法是超声检查, 同前几年相比有明显提高, 可能是因为2010年灵山县开展了三维B超、产前筛查 (唐氐综合征及神经管畸形) 、地中海贫血筛查、及普服叶酸等有关。但这些项目的开展未达到上级的要求, 卫生院仍未有三维B超。

3.3 降低灵山县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干预措施

(1) 首先要做好孕前保健及普服叶酸, 就要做好这3道防线:婚检:第一道防线, 加强婚前检查、生育咨询指导;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第二道防线, 产前筛查很重要, 产前筛查结果是高危, 要100%做产前诊断, 确诊异常者, 及早终止妊娠;第三道防线:新生儿疾病筛查, 从而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发生; (2) 其次是做好产前保健和围生期保健工作。定期产检、孕期加强营养, 避免接触有害物质, 提高孕妇身体素质, 减少疾病尤其是病毒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孕中, 晚期采用高清晰度三维超声检查, 对许多胎儿体表及内脏畸形进行诊断, 配以必要的产前筛查, 可有效的提高产前先天性畸形的诊断率, 一旦确诊为严重的先天性畸形应及早终止妊娠。 (3) 将工作重点放在镇级卫生院, 提高镇级卫生院三维超声的使用率, 加强围生保健人员及超声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水平, 提高孕妇孕前叶酸服用率等。 (4) 加强对高危人群重点监测, 尤其是高龄孕产妇, 掌握灵山严重、高发出生缺陷发生的变动趋势, 为制定和评价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从而有效地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3]。

参考文献

[1]赵悦淑, 孙利环, 王兴玲.出生缺陷儿4214例流行病学资料分析[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 2005, 21 (9) :569-570.

[2]王兴玲, 许建平, 杨平.河南省1996~2002年出生缺陷监测结果分析[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 2004, 20 (1) :59-60.

3.2010司法所总结 篇三

一、 热点问题的选取范围

1. 长效地理热点:在历史上出现但至今仍给人类留下深刻的影响或近年来地理学科一直关注的问题,如酸雨、温室效应、臭氧层空洞、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土壤盐碱化、水资源枯竭、森林退化和物种灭绝、河湖污染和海水赤潮、粮食问题、能源问题、人口增长过快和老龄化问题、城市化及其环境污染问题等。

2. 时事地理热点:时事地理热点是指高考年度内国内外发生的重大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时事(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如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极端天气(冰雪冰冻灾害、台风、洪涝、干旱等)、中国区域经济新版图、新中国成立60周年、澳门回归10周年、纪念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两岸关系、重大工程建设、食品安全、能源安全、美国金融危机等热点和焦点问题。

二、 热点问题的命题规律

高考地理试题虽然青睐热点,但脱离不开地理教材,2010年的高考可能会从以下几方面考查:

1. 以热点区域(小区域、大比例尺)为背景,重点考查学科主干知识和知识内在联系:①从热点发生的时间上,考查昼夜长短、日出方位、时差、气压带与风带、天气与气候的季节变化;②从空间位置上,考查地形地貌、河流、资源、植被、自然带、工农业、交通、人口、城市等地理特征,并就区域之间的差异展开比较;③从地理技能上,考查对区域景观图、相关地理要素分布图、统计图表、关联图等展开分析,从中提取有效信息,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与准确的表达。

2. 以热点区域的人地关系为主线,考查区域开发的背景(位置纬度、海陆位置、位置交通、政治位置、经济位置、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资源要素分析)、资源开发的现状、当前面临的问题、治理采取的措施、今后发展方向等,也就是如何因地制宜,发挥地区的突出优势,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3. 在热点区域中发现或提出科学的、具有创新意识的地理问题,提出必要的论据,论证和解决地理问题,用科学的语言、正确的逻辑关系表达出论证和解决地理问题的过程与结果,运用正确的地理观念探讨、评价现实中的地理问题,即考查正确的人口观、资源观、环境观及可持续发展观。

三、 热点问题的备考策略

1. 利用热点材料,激发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

(1) 关注社会热点,拓展知识领域。备考时要善于抓住热点问题中地理学科的“聚焦点”,运用地理思维方式,结合地理教材主干知识,多去观察、分析、综合热点问题。要树立对热点问题的评判意识,追求思维方向的求异性、思维结构的灵活性、思维表达的新颖性、思维过程的飞跃性,在探讨、分析过程中不断提升地理知识的运用能力。

(2) 以热点整合地理信息,优化思维过程。在分析热点时及时调用基本的地理数据、地理概念、地理事物的主要特征及分布、地理原理与规律等,发现或提出科学的、具有创新意识的地理问题,并提出必要的论据、论证和解决地理问题的策略,在此过程中还应将地理知识与其他学科知识(特别是政治、历史)相结合,不仅要学科学、用科学,还要做科学。

(3) 科学预测高考命题方向,提升应试技巧。综合社会热点、地理学科命题特点,正确提炼、准确预测命题立意观点,细心揣摩、科学探究设问角度,多用学科知识简析“观点”和“角度”,即站在命题者的角度备考热点,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 加强协作、积极讨论,实现资源共享,对热点问题进行查漏补缺。通过课堂、课外等不同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渠道,关注热点、设问热点,在探索中加深对热点问题的理解,并运用地理学科的知识去解决热点中的问题,给枯燥的学习注入活力,不断提高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强化知识应用能力的训练,加大对热点问题的重视程度。

高考要求考生能够活学活用知识,即能提取有效信息,进行科学、合理的判断、推理、归纳、预测,分析说明事物成因,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平时的复习中,在抓好基本概念、原理学习的基础上,应有意识地强化对这些概念、原理的应用能力的训练。如日照图的应用分析、等值线走向规律分析、河流径流曲线的流量分析、地质构造的实践应用、洋流对地理环境的影响分析、区域特征分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自然灾害的防御等。多以近年高考的典型试题为样本,一方面巩固所学知识原理,另一方面要深刻体会命题意图,理解正确的解题思路,对出现的错误进行深刻的诊断、剖析,并制定改正的措施。

3. 总结解题规律,提升地理基本技能。

(1) 认真审视题目,获取信息。既要审清题干中的问题要求,也要审清题干中蕴涵的地理信息,审清图像表述的地理信息,认真反思与矫正对热点问题理解的偏差,要做到“穷尽一切图文信息”,包括容易被忽略的图例、注记、标题说明等,切忌“读不准、看不清”。

(2)分析处理信息,比较综合。由问题要求入手,提取材料、图像中的显性、隐形信息,初步建立与“现实问题”的桥梁,把握解题的关键,找到开启解题之门的“金钥匙”。

(3) 揭示地理内涵,解决问题。深入挖掘热点问题的信息属性,分析归纳出有效信息之间、有效信息与题目问题之间的联系,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推理,从而使解题“水到渠成”。

四、 预测2010年高考地理热点

1. 宇宙探索的新发现、新成就及天文事件:美国卫星撞月发现存在水冰及对火星的探索、太阳系外发现32颗新行星、韩国首枚运载火箭“罗老号”发射升空、中国“遥感卫星八号”和“希望一号”、文昌卫星发射基地的建设、行星冲日现象、2009年7月22日发生日全食、12月31日发生的月偏食。

命题角度:(1)地球所处宇宙环境的物质性(天体)、运动性(天体系统)特点;(2)世界时与区时、地方时的推算,日出方位确定、昼夜长短和太阳高度的计算、影子的判断;(3)地理信息技术(GPS、RS、GIS)在宇宙空间探索的应用;(4)航天发射基地的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利弊分析);(5)太阳活动、天文事件对人类活动的影响;(6)地球大气各层的温度、空气运动等特点。

2. 地质灾害(地震、滑坡、泥石流、崩塌):智利北部海岸、斐济群岛、瓦努阿图、印尼苏门答腊南部、萨摩亚群岛地区、新西兰南岛西海岸、加勒比海、汤加等地区发生的地震。中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中国5.12汶川大地震一周年)、日本樱岛火山大爆发、印尼喀拉喀托火山爆发、尼泊尔山体滑坡泥石流、巴西发生的泥石流、重庆市武隆县山体垮塌灾害、城市发展与崩坍沉降事件。

命题角度:(1)结合板块运动、地震带的分布分析地震的成因;(2)地震对人类及其地理环境的影响,如引发的滑坡、塌陷、堰塞湖等造成的影响;(3)运用现代地理信息技术对地震进行预测、监测;(4)地质灾害及与其他灾害(如气象、水文、生物灾害)的关联性。

3. 气象、水文灾害:我国北方的春旱、南方罕见秋旱、夏季极端高温、罕见低温冷害、强对流天气、台风“莫拉克”、台风“芭玛”、印度的洪水、欧洲的暴雪、北美的飓风“里克”等。

命题角度:(1)大气的热力状况(如大气保温效应)、大气环流等知识对人类生产生活的影响、主要的天气系统及其形成;(2)气象、水文灾害的时间分布特点及形成原因;(3)气象、水文要素特征及灾害的相关性;(4)气象、水文灾害对环境、人类的危害;(5)运用气象卫星、遥感等手段对气象、气候灾害进行监控、评估、预防。

4. 世界热点区域:亚丁湾海域(护航、中国“德新海”)、波斯湾(石油)、中亚(石油天然气)、南非、朝鲜半岛(核问题、中朝友好年)、英国(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东南亚(东盟会议)。

命题角度:(1)区域的含义、类型和特征;(2)热点区域的自然、经济地理要素特征,特别是整体性特征分析;(3)区域开发的地理背景、发展阶段、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4)不同区域地理要素特征比较及形成原因;(5)区域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6)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意义。

5. 中国区域经济新版图:2009年国务院批复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江苏沿海地区、珠海横琴、辽宁沿海经济带、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重庆“两江新区”发展规划,新的区域经济版图逐渐成型。

命题角度:(1)不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范围、模式和地理意义;(2)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区位及限制性条件;(3)区域重要工程建设(如港珠澳大桥、川藏铁路、武广高铁、沪宁城际铁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等)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意义;(4)不同区域整体性、差异性特征比较,开放性特征的体现;(5)区域国土整治及发展方向。

6. 全球气候变化与节能减排:世界环境日(主题是“地球需要你:团结起来应对气候变化”)、首个“世界海洋日”(主题为“我们的海洋,我们的责任”)、八国集团(G8)峰会、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宗旨及预期目标、青海发现“可燃冰”、我国最大的沼气发电厂——德青源沼气发电厂竣工、我国最大核电站——山东海阳核电站开工。

命题角度:(1)我国和世界能源消费结构、利用及变化特点;(2)新能源(核能、风能、生物能、潮汐能、地热能等)的优缺点及开发利用现状;(3)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的意义;(4)国家能源安全战略;(5)经济发展与能源结构调整。

7. 环境问题:全球气候变暖、水土流失、荒漠化、土壤盐碱化、酸雨、国际性水域污染、生物多样性减少等。

命题角度:(1)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内涵及原则;(2)各类环境问题主要的分布规律及地区;(3)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危害;(4)面临环境问题采取的对策。

8. 人类共同关注的会议、赛事:济南全运会与香港东亚运动会、博鳌亚洲论坛、上海2010世博会、巴西申奥成功、南非世界杯。

命题角度:(1)济南泉水的成因;(2)香港(港口)的区位特点及经济发展状况;(3)海南岛、长三角、巴西的地理位置特点、自然地理条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4)长三角地区和巴西的城市的区位因素;(5)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及其治理措施;(6)世博会参与国间的自然、人文地理特征的对比;(7)长三角湿地和巴西热带雨林的开发与保护。

9. 重要庆祝活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国海军成立60周年、澳门回归10周年、纪念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两岸关系。

命题角度:(1)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成就与变化,如我国三大产业结构变动和城乡人口结构变化等;(2)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3)澳门回归10年来的发展变化与回归的意义;(4)港澳台的位置特点、自然地理特征、经济特征及主要工业区的布局特点;(5)台湾丰富的资源、物产,与大陆经济发展的互补性。

10. 农村改革发展:“三农”问题。

命题角度:(1)农业地域类型及区位条件分析;(2)不同地区农业生产条件的比较;(3)世界主要农作物的分布及区位优势;(4)生态农业的发展特点及意义;(5)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城乡统筹发展);(6)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品质与自然条件的关系。

11. 循环经济:生态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城市。

命题角度:(1)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模式的区别;(2)生态农业的特点、优势及产生的效益;(3)清洁生产的概念及与社会、经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4)生态城市的特点、模式、经济发展特点;(5)文明消费。

12. 金砖四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与基础四国(巴西、南非、印度和中国)。

命题角度:(1)各国的地理位置、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特征;(2)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3)各国面临的环境、人口、粮食问题与可持续发展;(4)中国与各国贸易关系的互补性。

13. 健康与安全:甲型流感大流行、手足口病、新《食品安全法》。

4.2010司法所总结 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司法行政工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根据射埠镇人大主席团和县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从2010年6月份起,我所紧紧围绕“推进依法履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的活动主题,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深入开展各项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接到镇人大主席团和县司法局的相关文件后,我所迅速组织全体干警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会上,我们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活动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通过此次会议,全所上下充分认识到,司法公正不仅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确保整个活动的全面、有序开展。

二、面向基层,狠抓调解网络建设

今年我们在进一步加强对镇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设,实现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统一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同时,加大了对村级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配优配强了村级调解组织力量。目

前,全镇共有50个村级调解委员会,分别设置了2-4名调解人员,逐步完善了我镇统一领导、统一受理、统一排查、统一分流、统一调处的联调联动机制。

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了我镇人民调解员的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号召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在做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为世博会等特殊敏感时段的社会稳定贡献了一份力量。下半年,我们将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共开展定期排查7次,不定期排查3次,每半月召开了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也逐一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台帐,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重大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和上报,有效防止了激化升级。

三、协调联动,实现资源有机整合一是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在派出所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司法所派员驻所办公,协助派出所接警人员工作。对不属于治安行政调解范围,案情简单,不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民间纠纷,进行当场调解;对较大的或疑难矛盾纠纷以及涉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矛盾纠纷,将其移交到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实行警民联调。二是人民调解与其它行政调解,由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对来信来访案件、交办案件、排查中掌握到的案件进行合理分流,明确矛盾纠纷调处责任主

体,区分案件轻重缓急,提出转办和督办意见。三是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在射埠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司法所派员驻庭办公,对一些双方在同一辖区,且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进行当场调解,或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四、注重实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活动中,我们始终突出矛盾纠纷化解这个工作重心,坚持“排调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将日常定期排查与全国“两会”、重点工程建设等专项排查相结合,充分发挥驻庭驻所调解室作用,灵活运用“三调联动”工作平台,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如我镇团山村村民彭丘云与湘潭市一医院之间的医患纠纷,就在政府干部和司法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湘潭县司法公正行”活动期间,我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82起,调解成功81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98.78%,有效地化解了各类不安定因素、矛盾纠纷与安全隐患,筑牢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010年的“湘潭县司法公正行”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我们一定会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更加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规范科学的管理体系、更加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全面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为实现社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

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XX司法所

5.2010司法所总结 篇五

2010年即将过去,在这特殊的一年里,先后经历了村委会换届选举、林权改制、7.28特大洪水灾害等重要事件,永庆司法所在上半年的安置帮教工作中投入较大时间和精力重点做了集中教育规范安置帮教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和安置帮教规范化管理工作,下半年在经历了7.28特大洪水灾后永庆司法所被洗劫一空,工作场所、办公设施、所有档案惨遭破坏和损毁,在在这样艰苦困难的情况下,我们不忘本职工作,首先联系上所有安置帮教人员,在这特殊时期首先不让他们脱管失控、有乱纪违法行为发生,并在办公条件简陋的情况下,逐步建立起安置帮教人员的全部档案。截止2010年底共收帮教对象16人,目前实际管理帮教对象16名,帮教类型为重点帮教3名、普通帮教13名,结合永庆乡帮教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永庆乡2010年安置帮教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建档立制 规范档案建设

帮教办坚持对每名帮教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帮教方案、帮教协议书、责任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深入村屯帮教排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乡村每季度一次排查制度,为安置帮教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接收” 加强对帮教对象的日常管理

规范帮教工作程序,对帮教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司法所所长、帮教工作者、监护人、志愿者、帮教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程序,使帮教对象在进入安置帮教前感受到帮教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根本,要继续做到一丝不苟的开展和执行,促使帮教对象养成定期汇报的习惯,同时,在组织各项活动时,绝对不能马虎了事,要细致的观察帮教对象的各项表现,及时分析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帮教措施,避免因情况掌握不及时而引发重新犯罪。

三、集中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帮教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帮教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二是采取集中劳动与分散劳动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村落实。三是对一些有心理障碍的帮教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通过心理疏导,使他们摆脱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四、及时掌握安置帮教人员动态、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信息平台操作,加强档案管理。

2010年即将过去,永庆乡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我们将在今后的帮教工作中,不断努力,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帮教工作,使永庆乡的安置帮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6.2010司法所总结 篇六

在霞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区司法局的领导和指导下,我所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安定稳定为前提,建设“平安城厢”为目标作为工作指导思想,以“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忠实办案,公正执法”为工作要求,在抓好基层调委会组织建设的同时,认真履行司法所的各项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工作实绩

(一)建立健全疏导化解体系。

街道在建立健全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完善以排查分析、及时调处、交办督办、领导包案、考核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月汇报制度、调解衔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凝难问题,做到“三不出”、“三减少”、“三提高”。我所在认真实施“三级调解”制度的基础上,讲究工作方法,认真对待受理的每一件矛盾纠纷件,充分运用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道德、民间民俗风情等手段,分析案件焦点,选准调处突破口,做到及时受理,及时调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上半年以来,共受理民间矛盾纠纷件40件,调处40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40件,调处成功率100%。

(二)加强“148”值班,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

“148”法律服务工作是联系群众的一个窗口,是密切干群关系的纽带,同时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道重要防线。我所能够认真做好这一民心工程,在司法所内部分工的情况下,保证“148”值班员在职在位。建立健全来访登记、来访接待、信息反馈、法律咨询等制度,通过“148”法律专线服务,既有力地促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力度,又有效地推动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

育。半年以来,“148”法律服务专线共接答法律咨询电话50人次,接待来30人次。

(三)教、管有机结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我所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安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所采取教、管为工作手段,以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为目标,认真落实,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上半年以来,共进行二次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清理排查、调查摸底、校对建档工作。建立帮教小组29个,帮教责任落实人数52人。做到每个刑释解教人员有帮教人员3人以上。2010年上半年全办新增刑释解教帮教对象2人。

(四)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渐上轨道。

我所能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主动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村委会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半年来,共挂横幅布条宣传标语28条;宣传教育标语300张;法制宣传栏共20期次;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送法律下乡”6场次;共举办4次法律咨询活动,接受法律咨询170人次;分发法制宣传材料600份;中、小学及村老人会法律专题讲座25场所次,接受教育人数近2000人。同时,还通过下乡、调处纠纷件等时机,开展法律宣传。使法律意识在群众中得到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观念在全办形成。

(五)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上半年社区矫正对象共有14位矫正对象,其中原有8位,1-6月份接收6位,2位因时间到期解矫,12位为18-60岁,这12位矫正对象中,1位为普矫,3位宽矫,其他8位实行严矫。

街道严格实行矫正有关制度,对矫正对象实行教育与劳动相结合,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电话汇报和走访相结合,到目前为止,各矫正对象都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矫正制度。

二、基本工作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保证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街道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书记、主任经常过问我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我所的存在问题,有效地增强了司法工作人员的信心,促进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实施两委领导包案制度。街道两委每月定期召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对每件矛盾纠纷由领导包案、定人、定责任、定办结时间。特别是开展“两个排查”,街道分别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加温大会和总结大会。

(二)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

为了更好地使用司法所行政工作有成效地开展,加强司法所的自身建设尤为必要。我所紧紧抓住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理论水平和独立处置事件的能力,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一是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针对实际情况,我所工作人员按调处中心、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两劳”帮教、内勤等进行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管”。二是完善制度,有机配合。既做到明确分工,又做到有机结合,制定了十个工作制度,并采取了案件告知制,把受理的每件纠纷,及时告知全所人员,使大家心中有数,工作开展有序。三是讲究方法,及时调处。对每件纠纷件认真对待,讲究调处方法,特别是疑、难、急的案件,选准突破口,对症下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对纠纷件的发生,做到及时下乡调处,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的激化和进一步的复杂化。

(三)发挥基层作用,决定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施。

基层调委会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延伸,许多工作都要靠基层调委会去开展去实施。我所紧紧把握住这一延伸点,在有效的管理和指导下,让基层调委会的作用充分发挥。一是坚持月例会制度。我所在年初组织村(居)调委会主任、治保主任进行了二天的业务工作与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交流经验与做法,使村(居)调委会主任的自身法律意识得到明显的提高。二是实行纠纷调解申请

制度。即请求办司法所调解的纠纷件,必须由纠纷当事人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填写产生纠纷情况、要求解决事项及理由、村调委会意见。做到每件纠纷必须由村调委会先行调处,使许多一般性的纠纷调处在基层,调处在苗头,既避免了越级上访调处,又发挥了村级调委会的作用。同时也规范了调解工作程序。三是抓住学校这块阵地,适时开展法制知识讲座,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半年在霞林中心小学、棠坡小学对辖区内每所学校进行2次的法制讲座,做好依法治理工作,紧紧把握这一年龄小、可塑性强、容易诱发违法犯罪的群体。

7.2010司法所总结 篇七

1 监测总体情况

本次监测工作对黑龙江省双城市等36个县的畜禽产品样品进行了监测。监测环节为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 (区) 、屠宰场等5个环节。监测样品为猪尿、牛尿等8个品种。

1.1 监测范围

根据文件的要求, 本次监测范围为畜牧业发展较好、产值较高的双城市、木兰县、宾县、依兰县、巴彦县、呼兰区、绥化北林区、望奎县、海林市、明水县、绥棱县、兰西县、庆安县、龙江县、甘南县、拜泉县、依安县、讷河市、佳木斯市辖区、富锦市、桦川县、汤原县、桦南县、绥芬河市、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东宁县、林口县、鸡东县、黑河爱辉区、北安市、嫩江县、密山市、集贤县、宝清县等36个县, 占全省县及县级市总数的52.9%, 监测地区完成率为100%。

36个被监测的县共涉及了8个地级市, 其中哈尔滨市6个、齐齐哈尔市5个、牡丹江市6个、佳木斯市5个、绥化市7个、鸡西市2个、黑河市3个、双鸭山市2个。

1.2 监测环节

本次监测的样品来自于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 (区) 、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5个环节。由于各地畜禽交易市场数量少、规模小、交易间隔时间周期长等原因, 在本次抽样过程中, 未能在畜禽交易市场上抽到样品。监测环节完成率为83.3%。

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 (区) 、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抽样比例约为7∶13∶1∶9∶5。

1.3 监测品种

本次监测共抽取牛尿、猪尿、猪肝、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等8个品种800批样品, 监测样品总数完成率为100%。

单品种完成情况:牛尿、猪肉完成率为100%;猪肝、禽肉、禽蛋超额完成了规定的数量;猪尿、牛肉、羊肉未能完成规定的数量, 但是不足部分已用猪肝、禽肉、禽蛋等样品进行了替代, 确保了监测任务总数按要求完成。

1.4 检测项目

依据文件的要求, 针对不同的样品开展了不同项目的检测, 具体如下。

(1) 猪尿、牛尿、猪肝:检测β兴奋剂 (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药物残留。

(2) 猪肉:检测磺胺类 (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硝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啉) 药物残留。

(3) 禽肉:检测氟喹诺酮类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和达氟沙星) 药物残留。

(4) 牛肉、羊肉: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药物残留。

(5) 禽蛋:检测三聚氰胺残留。

2 监测质量控制

承担本次监测任务的两个质检中心高度重视此次监测工作, 为了确保监测工作的质量, 在监测开始前对所有参与本次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抽样方法、抽样要求、检验标准、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做到了抽样方法、检验标准、监测时间、工作要求、工作纪律的“五统一”, 确保了监测结果的真实性、代表性、科学性、准确性。

2.1 样品的真实性

本次抽样工作全部由质检机构工作人员完成, 并得到了各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 从交通工具、贮藏设备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所有抽样人员均现场采样, 无事后送样现象发生, 确保了样品的真实性。

2.2 样品的代表性

本次各县抽样按照区域分布兼顾规模进行布点, 36个县所选择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 (区) 、屠宰场均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均属于当地较大型市场, 可以代表当地畜禽产品消费与管理水平。样品的检测情况可以代表当地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

2.3 抽样方法

本次监测的抽样均按照农业部行业标准进行, 猪肉、猪肝和猪尿抽样执行《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 (NY/T763—2004) 、其他畜禽产品抽样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畜禽产品抽样》 (NY/T 5344.6—2006) , 所有抽样人员均经过培训, 持证上岗, 确保了样品的科学性。

2.4 样品的检测及结果反馈

参与检测的二家质检机构严格按照省畜牧兽医局文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规范》及各自的质量体系文件执行, 检测过程中认真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对检出的疑似项目均更换人员进行了复检确认。

对于不合格样品的检测结果, 及时通知被监测单位及被监测单位所在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本次监测的所有不合格样品均进行了异议处理及结果确认。

3 畜禽产品销售和质量总体情况

3.1 畜牧业概况

黑龙江省畜牧业有着悠久的历史, 在农业经济中所占比例逐年提高, 已成为独立的产业, 畜牧业生产方式已由千家万户散养型转变为科学化、产业化生产, 畜产品的供给也由自给自足转变为外销出口, 目前, 畜牧业已经成为黑龙江省农民增收、农村奔小康的支柱产业。

2010年前9个月, 全省生猪存栏1316.9万头, 生猪出栏1228.1万头, 猪肉产量91.6万吨;牛存栏493.6万头, 牛出栏197.5万头, 牛肉产量32.1万吨, 牛奶产量351.1万吨;羊存栏831.6万只, 羊出栏456.9万只, 羊肉产量7.8万吨;家禽存栏1.36亿只, 禽肉产量18.8万吨。

3.2 监管手段及措施

各地为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做法如下。

(1) 强化投入品管理。加强对兽药、饲料等畜牧业生产投入品的管理, 强化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加大养殖环节用药、用料检查和指导, 开展以“瘦肉精”、“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的全面排查。

(2) 抓好疫病防控, 防止外疫传入。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强制免疫, 严格控制外疫传入, 确保“境内不发生, 境外不入侵”。

(3)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 严把市场准入关。坚持防检结合, 推进产地检疫, 严把入场验证关、屠宰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关,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 构建畜牧兽医管理系统, 提高行业人员素质。努力构建畜牧兽医管理系统, 整合基层畜牧兽医执法体系, 强化行业人员素质, 加大宣传, 及时应对处理畜产品安全事件。

4 监测结果分析

本次监测共对黑龙江省36个县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800批猪尿、牛尿、猪肝、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样品进行了检测, 监测结果分析如下。

4.1 不同品种样品监测情况

本次监测共抽取了猪尿、牛尿、猪肝、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样品800批, 有6批样品检出了监控的药物, 检测率为0.8%, 同比上升0.2%。依据文件规定判定, 合格794批, 合格率99.2%, 同比下降0.2%。不合格6批, 涉及了牛尿、猪肉、牛肉3个品种, 不合格项为盐酸克伦特和磺胺类药物。

(1) 猪尿。全省抽取了猪尿样品197个, 进行了β兴奋剂 (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药物残留检测, 均未检出β兴奋剂类药物, 检出率为0, 同比下降5.59%。依据文件规定判定, 合格197批, 合格率为100%, 同比上升3.5%。

(2) 牛尿。共抽取80批牛尿样品, 进行了β兴奋剂 (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药物残留检测, 检出3批, 检出药物均为盐酸克伦特罗, 检出率为3.8%。依据文件 (盐酸克伦特罗≤2.0μg/L) 规定判定, 不合格3批, 合格77批, 合格率为96.2%。不合格样品均来自于双鸭山市宝清县, 不合格样品最高超标179倍, 最低超标12倍。

(3) 猪肝。全省抽取了猪尿样品107个, 进行了β兴奋剂 (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药物残留检测, 均未检出β兴奋剂类药物, 合格率为100%, 同比持平。

(4) 猪肉。共抽取200批猪肉样品, 进行了磺胺类 (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硝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啉) 药物残留检测, 检出2批, 检出率为1.0%, 同比上升1.0%。依据农业部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猪肉中磺胺总量≤0.1 mg/kg) 判定, 不合格2批, 合格198批, 合格率为99.0%, 同比下降1.0%。不合格样品分别来自于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和双鸭山市宝清县, 不合格样品均超标10倍以上。

(5) 牛肉。共抽取98批牛肉样品, 进行了盐酸克伦特罗残留检测, 检出1批, 检出率为1.0%, 同比上升1.0%。依据文件 (牛肉中盐酸克伦特罗≤2.0μg/kg) 规定判定, 不合格1批, 合格97批, 合格率为99.0%, 同比下降1.0%。不合格样品来自于双鸭山市集贤县, 不合格样品均超标9倍以上。

(6) 羊肉。全省抽取了羊肉样品24个, 进行了盐酸克伦特罗残留检测, 均未检出盐酸克伦特罗, 合格率为100%, 同比持平。

(7) 禽肉。全省抽取了禽肉样品51个, 进行了氟喹诺酮类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和达氟沙星) 药物残留检测, 均未检出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 合格率为100%, 同比持平。

(8) 禽蛋。全省抽取了禽蛋样品43个, 进行了三聚氰胺残留检测, 均未检出三聚氰胺, 合格率为100%, 同比持平。

4.2 不同环节样品监测情况

本次监测对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5个环节进行抽样检测, 其中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均检出不合格样品。

(1) 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本次监测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共抽取了牛尿、猪尿、禽蛋等3类154批样品, 合格152批, 合格率98.7%。不合格2批, 不合格样品为牛尿。

(2) 屠宰场。本次监测在屠宰场共抽取了牛尿、猪尿、猪肝、猪肉、禽肉、牛肉、羊肉等7类300批样品, 合格297批, 合格率99.0%, 同比提高0.5%。不合格3批, 不合格样品为牛尿、牛肉、猪肉。

(3) 农贸市场。本次监测在农贸市场共抽取了猪肝、猪肉、禽肉、牛肉、羊肉、禽蛋等6类213批样品, 合格212批, 合格率99.5%, 同比下降0.5%。不合格1批, 不合格样品为猪肉。

(4) 批发市场。本次监测在农贸市场共抽取了猪肝、猪肉、禽肉、牛肉、羊肉、禽蛋等6类23批样品, 合格23批, 合格率100%, 同比持平。

(5) 超市。本次监测在超市共抽取了猪肝、猪肉、禽肉、牛肉、羊肉、禽蛋等6类110批样品, 合格110批, 合格率100%, 同比持平。

4.3 不同地区样品监测情况

本次监测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绥化市、鸡西、黑河、双鸭山市等8个地市级的36个县的畜禽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 33个县的畜产品样品全部合格, 宝清县、集贤县、绥芬河市3个县的畜产品出现了不合格样品。宝清县抽检样品35批, 不合格4批, 不合格率为11.4%;集贤县抽检样品35批, 不合格1批, 不合格率为2.9%;绥芬河市抽检样品10批, 不合格1批, 不合格率为10%。

5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5.1 存在问题

(1) 个别地区肉牛养殖环节存在使用违禁物质的现象。本次监测检出了4批非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的样品, 全部为牛的代谢产物及牛肉, 最低超标9倍, 最高超标179倍, 而且来源于2个县, 反映出我省个别地区在肉牛饲养过程中存在使用违禁物质的现象, 畜产品质量存在β兴奋剂类安全隐患。

分析原因, 使用违禁物质一般有二种情况:一是被动使用, 一些不法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在其产品使用了违禁物质并刻意进行了隐瞒, 养殖户在用药、用料过程中毫不知情地被动使用。二是主动使用, 一些养殖户为了追求经济利益, 主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物质。

(2) 养殖环节用药不规范, 兽药休药期执行不力。本次监测的药物分为二类:一类是不允许使用的违禁物质, 如β兴奋剂、三聚氰胺;另一类是允许使用, 但是存在停药期的, 如氟喹诺酮类、磺胺类药物。本次监测中检出2批猪肉样品磺胺类超标, 且超标均在10倍以上, 反映出养殖环节兽药的休药期未完全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78号》的规定执行。

分析原因, 磺胺类药物超标一般有二种情况:一是养殖户的休药期规定执行不力, 未完全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78号》的规定执行。二是饲料生产企业未按照《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农业部公告168号) 执行, 将仅允许养殖户凭兽医处方购买、使用的用于防治动物疾病, 并规定疗程的饲料药物添加剂添加到商品饲料中, 致使家畜长期使用, 导致药残超标。

(3) 养殖和屠宰环节成为影响畜产品安全的主要环节。

养殖和屠宰环节是本次监测不合格率最高的2个环节, 不合格率分别为1.3%和1.0%, 这2个环节不合格样品的数量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83.3%。养殖环节首次列入监测范围就成为不合格率最高的环节。屠宰环节的不合格率虽有下降, 但已经连续2年出现不合格样品。

6 建议和措施

6.1 对不合格样品开展跟踪溯源及清查工作

建议出现不合格样品的宝清县、绥芬河市、集贤县的畜牧管理部门, 对不合格样品进行跟踪溯源与专项清查, 同时进行后续跟踪采样检测, 后续跟踪抽样比例为1∶5, 即每发现1个不合格样品, 对被抽样单位连续跟踪抽样2次, 每次5个样品, 真实掌握被检单位出现不合格样品的原因。

6.2 开展宰前现场快速检测

建议在屠宰场设立快速检测点, 开展宰前现场快速检测, 将检疫和药物残留检测同时进行, 把好畜产品进入市场的最后关口, 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6.3 培训基层畜产品监测人员, 提高其技术水平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已逐步得到各级畜牧部门重视, 但是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抽样方法、抽样要求等监测技术还存在欠缺和不足, 建议分批分期对基层的畜产品监测人员开展培训, 提高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 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提高监测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6.4 分期分批开展畜产品监测工作

建议2011年的省内畜产品监测工作分季度或分上、下半年进行, 避免突击监测, 以便掌握不同时期黑龙江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8.2010司法所总结 篇八

省阳光办于今年3月组织开展2010年度阳光工程工作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各项目县2010年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培训基地认定质量、培训监管情况、五项制度执行、档案规范化管理情况、经费使用和工作成效等情况。二是各培训基地的培训规范执行情况、档案规范执行情况、培训时间、人员身份、培训班检查验收合格报告执行情况、阳光工程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三是搜集典型经验和征求建议。四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本次检查采取项目县互检的方式,省阳光办成立六个检查组和一个督导组,六个检查组分别由三人组成,其中一名来自项目县。督导组由省阳光办主任及副主任组成。各检查组在每个地区检查结束时召开由省阳光办主任及副主任参加的本地區检查情况通报会。上述做法有利于各市县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

9.2010年司法普法工作总结 篇九

深入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五五”普法氛围

社区努力把社区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上,组织社区领导干部进行了《物权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学习。一年来,社区干部参考率和及格率都达到上级要求,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抓载体,不断创新形式。社区紧紧围绕“平安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创建活动的基础逐步加强。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年来,共集中开展三余次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同时开展了针对不同对象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悬挂、摆放各类横幅、宣传画等,解答各类咨询。

三是抓普及,努力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五五”普法教育是与全体公民息息相关的大事,社区党委把对社区的普法工作作为全民教育的重点,结合新的情况把普法学法的内容宣传到各个地方,社区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张贴宣传标语、办板报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

四是抓特殊群体,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社区不断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在学校中深入持久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坚持以人为本,针对不同

年龄青少年的特点,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是服务群众,强化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10.区司法局2010年工作总结 篇十

(2010年12月27日)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局关心支持下,按照“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三个关键”和“五项重点”,立足职能,扎实工作,团结拼搏,勇于创新,打造了“古城重建,法律文明先行”、深化“法治台儿庄”建设、“跨省邻边”联合调处、信访调解对接机制,农民工法律援助“五大”亮点品牌,为全区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为知名旅游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台儿庄”建设深入开展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我们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动力,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开展“法治台儿庄”建设,再掀普法新高潮。

一是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综治宣传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机关、学校、企业、镇街等开展法律专场讲座7场次,制作宣传板牌76块,出动宣传车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12月4日,分8个考点,组织了5900余人参加的2010年度普法考试,在全区掀起了新一轮学法用法高潮。

二是做好“五五”普法验收迎检工作。制定了“五五”普法验收标准,召开了迎检验收筹备会,组织人员对全区的“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健全了普法档簿资料,抓好验收示范单位的健全软件、配齐硬件等各项工作,制作了“五五”普法工作专 题片,全面总结并充分展现我区五年来的普法工作和“法治台儿庄”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面做好并顺利通过了省、市对我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工作。

三是狠抓“法治台儿庄”建设深化工作。制定了深化“法治台儿庄”建设标准,加强协调,定期调度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规范了基层单位法治创建。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加大对宗教普法、水上普法、教育系统普法等先进典型和经验的总结推广力度,组织人员起草“六五”普法规划和2011-2015年依法治区规划,重点打造我区在 “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中“法治教堂”、“法治港航”等亮点工作。

四是“古城重建,法律文明先行”活动取得实效。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文明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市民的法律素质和文明修养,为古城重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文明保障。活动中,各居委会司法行政协理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争做守法文明公民、为打造著名旅游城市争光”这一主题,着重开展好法制居民小区建设、法律文明知识“进社区入万户”、法制讲师团三个工作重点,在城区驻地13个社区、29个居民小区和5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活动,目前,建设法治社区10个、法制居民小区29个,法制单位30家,制作宣传板牌33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展宣讲活动10场6000多人次,切实为“江北水乡、运河古城”这一知名旅游城市建设营造和谐稳定文明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建设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紧紧围绕2010年全区“三个关键”和“五项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协理员职能作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以及帮教安置等各项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巩固好合同监管、“跨省邻边”联合调处、“信访调解对接”等成功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与法院联合建立了庭前调解机制,与检察联合建立了检调对接机制,与公安联合建立了民调对接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累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17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9起287人次,避免民转刑案件11件76人次。

二是加强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工作。严格落实周考勤、教育培训、日常信息报告、目标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加大对全区211名司法行政协理员常规化管理力度,将司法行政协理员工资、培训等费用全部列入区财政预算,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推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全区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共上报矛盾纠纷190件,共排查矛盾纠纷219件,参与民间纠纷调处196件,参与起草、修订村(居)合同293件。

三是强化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了工作程序,加强了与各部门工作衔接配合。进一步完善三级帮教安置工作网络,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安置就业渠道。今年以来,全区接收管理338名矫正对象和157名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三、突出法律服务保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发展惠民生 我们以“工作创先、服务创优,业绩争优”为内容,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加强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全面提高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质量和水平,开创了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一是大力加强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积极为古城恢复重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把好法律关口,提供法律咨询。主动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做好耐心细致的说 服教育工作,引导当事人走依法诉讼道路,有效化解了12起涉及人数达130余人的群体性信访及涉法涉诉案件。今年以来,京杭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33家,诉讼代理497件,非诉讼代理63件,代书1720件,解答咨询39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00万元。

二是着力发展公证工作。牢固树立公证质量意识,大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主动参与古城重建、重点项目工程等工作,认真办理涉及当事人婚姻家庭、合同交易、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相邻关系的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开展农村项目竞标22件,涉及标的额270余万元;合同监管1330件,监管金额800余万元。大力拓展了服务领域,开拓了离婚财产协议、交通事故协议、金融信贷风险协议、人民调解协议等6项新的公证业务,推进了公证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今年以来,运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96件,解答法律咨询1920余人次。

三是拓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为127家村(居)和企事业单位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各类法律案件169件,代写法律文书265份,解答法律咨询970余人次。

四是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在老弱病残难等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了“百名困难群众”、“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专项法律援助活动,对流入流出农民工实行微机化管理和跟踪式服务,为张某等37名农民工提供工伤、交通事故以及工资拖欠等维权法律援助,获直接经济赔偿达300余万元。区域间法律援助协作机制、诉前调解机制效果明显,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的29起进行了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率达93%以上。同时进一步规范对法律援助工作站指导和管理,做好信息沟通、业务指导和联络员培训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建立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季度通报制度,加强对案件指派的跟踪管理。今年以来,共指派、办理和确认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1件,解答咨询1000多人次,化解和避免上访16起。

四、突出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形象 大力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通过采取“四抓”,实现了队伍的“四个转变”。

一是抓思想,以正确的精神信念为先导,促进队伍的面貌向“奋发型”转变。在学习内容上体现一个“新”字。通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治理年”、“廉政关口建设年”以及“古城重建,文明先行”等主题活动,使全体干警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更好地开展工作。在学习形式上注重一个“活”字。通过组织学习心得交流会、学习笔记观摩活动等活动形式,促进全体干部自觉学习、主动思维。在落实制度上做到一个“实”字。严格周五学习日制度,建立了参学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学习笔记每月检查制度,学习成果每周公布制度,促进队伍面貌向“奋发型”转变。

二是抓作为,以打造“五型”机关为目标,促进队伍的作风向“实干型”转变。以开展“十佳文明执法示范单位”和“百佳文明执法服务标兵”活动为载体,制定了详实的创评细则。组织干警学习了《市民文明公约》,举办了文明知识培训,进行了文明知识考试,全体干部职工的行为礼仪进一步得到规范,促进队伍作风向“实干型”转变。

三是抓创新,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为动力,促进队伍的管理向“规范型”转变。将司法局服务承诺、文明服务规范、和谐执法规范纳入每周五政治业务学习的必学课目,制定下发了《规范优化服务细则》、《服务效能实时评价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系统深入实施了“五五二”工程。以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单位为重点,强化责任,通过向重点部门、重点服务单位、基层联系点发放 征求意见书、建立诚信考评档案等措施,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通过创新理顺了关系,突破了束缚,促进了队伍管理向“规范型”转变。

四是抓团结,以“抓带促”活动为契机,促进队伍的氛围向“和谐型”转变。领导班子建设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一岗双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活动,树立广大机关干部同甘共苦、同呼吸共患难的团结意识和齐心协力、并肩作战的协作精神,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氛围向“和谐型”转变。

此外,政务信息、综合调研、后勤保障等工作也都得到明显增强,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0年,全系统团结一致,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看到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各类基层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呈上升趋势,调处和化解难度不断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工作体制不理顺,人、财、物保障不到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奖惩不分明;业务所工作发展不平衡,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树立的还不够牢固;局机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服务基层,指导基层,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还不够,效果不够好等等。在下步尤其在2011年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存在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努力推动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

(一)全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一是把做好当前“两节”社会稳定期间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党组成员联系镇街、干警帮包要害部门等制度,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充分发挥“跨省邻边”联合调处、“信访调解”对接的作用,切实抓好督导检查,确保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二是规范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减少脱管漏管现象,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深化、拓展农村合同监管工作。将监管范围进一步拓展,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二)大力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为运河古城重建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积极履行好政府法律顾问团职责,继续选派精干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力为古城恢复重建等重大工程以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全区人民做好法律宣传、咨询和解答及诉讼代理服务。二是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有效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运河古城恢复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着力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四是继续开展“百名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机构设置,简化工作程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认真实施新一轮普法工作规划,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二是全面推进“法治台儿庄”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继续加强对“法治台儿庄”创建活动的督导和指导,确保“法治台儿庄”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继续开展坚持法制宣传和 7 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化依法治理,促进各项事务依法管理和规范管理。

11.2010司法所总结 篇十一

中国医院协会分支机构2010年工作总结暨经验交流会于12月30日上午在京召开。会议由中国医院协会秘书长李月东主持。曹荣桂会长、陈晓红副会长、章友康副会长、协会各部室主任出席了会议。来自33个分支机构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等54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儿童医院管理分会、企业医院分会、门(急)诊管理专业委员会、肿瘤医院管理分会、县(市)医院管理分会、传染病医院管理分会、医学影像中心管理分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医疗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大学附属医院分会、临床技术应用专业委员会、医院信息统计专业委员会、医院情报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医疗康复机构管理分会,分别就如何树立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全面促进分会工作发展,充分发挥分支机构的作用等作了经验介绍。协会相关部门对于分支机构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陈晓红副会长作了分支机构2010年工作小结,曹荣桂会长作了总结发言,他要求大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找准定位;提出了什么是协会?协会应该做什么?能做什么?等问题,供大家思考。

参会人员通过交流,学到了兄弟分会好的经验,达到了相互交流学习的目的,通过本次会议了解和沟通了各分支机构的具体情况,对加强分支机构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2.2010司法所总结 篇十二

今年我局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品牌司法所、“四无”社区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局领导联系司法所制度,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重点工作,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按照市局对基层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2010年我区基层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良好社会形象,更好地发挥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我局从司法所队伍、制度、培训和管理等几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加强。

一是狠抓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载体,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都要靠司法所落实,我区从2006年在全区15个街道成立司法所后,一方面大力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保证每个司法所由3名专兼职司法助理员组成,坚持司法所长由司法局任命,其他司法助理员报司法局备案。另一方面狠抓司法所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明确了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的工作职责,建立了政治、业务学习

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和监督、考评制度。

二是完善了领导联系制度。我局在2007年建立的对口联系司法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司法局和各司法所人员变化情况,重新调整建立了局领导联系司法所制度,由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分成四个组,对口联系3-4个司法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是加强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一方面积极组织参加市上的业务培训,今年3月组织了15名司法所所长参加全市的综合业务培训;另一方面每年对司法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坚持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利用司法所长例会系统学习了《成都市基层司法所管理办法》、《成都市基层司法所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司法所档案管理办法》。今年9月组织15名司法所长到新都区新繁司法所参观学习,从司法所的硬件设施,到各种业务工作档案的规范化进行学习和观摩。

四是加强对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的管理。根据成机编办[2009]108号 “凡统一招录的基层司法助理员,其编制、组织、人事关系必须统一由各区(市)县司法局管理,严禁下放到乡镇和街道”的要求,经过我局的积极争取,目前,新招录的8名司法助理员编制、组织和人事关系已收归我局统一管理。

五是积极争取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调整标准。我局与区财政局、区人事局积极衔接,并提出具体方案,现已实行新标准。目前,我区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实行动态管理,15个司法所共有45名司法助理员享受到每月150元的岗位津贴,同时,严格执行在岗领取津

贴,不在岗不能领取。

六是努力打造“品牌司法所”创建工作。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的意见》(司发[2009]19号)的精神和《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品牌司法所”创建活动的通知》(成司办发[2010]14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内容、步骤和要求。

在创建活动中,荷花池司法所在加强和完善市场调解组织,化解各种市场内矛盾纠纷,起到较好效果;茶店子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家庭生活情况等,因人施教,严格请销假制度,奖惩分明,使矫正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此外,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心目中的地位,增强了司法助理员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信心,同时,也进一步促进和完善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积极为“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和“四大基础工程”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是充分利用基层法律服务所例会,加强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严格执行“九个不准”。要求各所凡涉及与招商引资有关的涉外法律事务;涉及企业改制、兼并、破产、职工安臵的法律事务;涉及征地、拆迁安臵、农民负担、推进城乡一体化等方面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法律事务;涉及政府重大决策

事项和其他与社会稳定有关,容易激发社会矛盾,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事务在代理前必须报我局,经同意方可代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制度、投诉监督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是加大了培训力度。一方面积极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参加了市上的业务培训。二是利用例会加大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政治责任感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特别是在参与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0年,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案件335件,非诉讼案件110件,共担任法律顾问89家,其中担任基层政府、事业单位、社区40家,参与纠纷调解38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件。

三、以《人民调解法》颁布为契机,大力开展“四无”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认真搞好专项维稳活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开展了维护稳定专项活动。各司法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各施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作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全区共排查纠纷108件;调解纠纷128件,其中调解成功100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共2件6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成群体性事件共14件77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共9件394人,切切实实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是积极开展创建“四无村(社区)”活动。在市局相关处室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以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建“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无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无民事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的“四无村(社区)”活动。通过“四无村(社区)”活动的开展最终要达到“排矛盾、促稳定、促和谐”的目的。活动4月正式启动,我局制定并下发了相关文件,对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行了明确,各司法所均较重视此项工作,在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尤其是加强对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三案”攻坚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是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完善落实社区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落实社区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已列入2010年区上重点目标。我区共有20家法律服务机构的81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15个街道112个社区提供对口法律服务。1-9月经过街道社区考核,已支付工作报酬120.15万元。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和社区律师在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整合我区法律服务资源,2010年9月30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监督考核的通知”,采取5条措施强化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一是对6个街道对口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进行了整合和调整,使我区法律服务资源的配臵更加合理;二是建立了由参与社区服务的法律服务

机构负责人及法律服务人员共同组成的街道重大、疑难纠纷调解专业队伍;三是购买了150套《人民调解法》宣传挂图,分发到15个街道112个社区进行集中宣传,并出台了《金牛区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容、要求;四是制定了《金牛区社区律师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律师”的工作职责;五是明确了街道司法所的考核主体地位和责任,严格了社区人民调解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考核办法。

四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和市上领导到我区调研,以及中央、省、市多家媒体到我区采访“大调解”的契机,大力宣传我区人民调解在基层、行业以及司法调解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制作了展现我区新时期人民调解精神面貌的光碟进行宣传。

全年,全区共调解各类纠纷1729件,调解成功1665件,调解成功率96.3%。其中,物业纠纷调委会共调解成功102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委会共调解成功454件,医患纠纷调委会调解成功26件,劳动争议纠纷调委会调解成功87件。

四、关爱特殊人群,认真开展帮教、安置和矫正工作。我们始终把解决“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困难和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摆在安臵帮教工作的突出位臵,从解决户口、争取低保、在社区安排就业入手,使安臵帮教工作安臵到人、帮教到人。2010年,全区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153人,其中,刑满释放113人,解除劳教40人,利用各种形式安臵132人,安臵率86%。

一是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区司法局和各街道司法所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时了解和掌握从监狱和劳教所录入的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到派出所核实后,反馈给监狱和劳教所,做到信息一致化和透明化。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专人专机,确保了信息畅通。截止10月底,我区共核实服刑在教人员700多名。

二是加强过渡性安臵基地建设。我区现有区级过渡性安臵基地1个,各街道建立或确认了12家企业作为各街道过渡性安臵基地,目前,过渡性安臵基地共安臵刑释解教人员29人。过渡性安臵企业为进一步解决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和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是认真开展延伸帮教。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服刑人员的延伸帮教工作,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我区已在成都监狱和成都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同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和技能培训。春节是我国传统的节日,每逢佳节倍思亲,为了让服刑人员感到亲人和政府的关怀和鼓励,新春佳节前,带着金牛区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希望,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前往成都监狱和少管所看望金牛籍服刑人员,向管教干警了解了他们的情况,与部分服刑人员进行了座谈,鼓励他们认真听从管教干警的教育,加强学习,争取立功减刑,早日回归社会,回到家庭与亲人团聚,服刑人员代表也表示一定不辜负政府和亲人的期盼,积极改造,早日获得新生。

四是认真开展“阳光夏令营”活动。2010年5月-8月在全区范围内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根据

各监狱、劳教所提供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相关情况汇总,我区共有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19人,涉及本区8个街道,其中有3人因为地址不详无法查找,5人家庭困难,4人父母离异,1人失学,跟其奶奶在外地生活。

在所涉及的8个街道开展了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阳光夏令营”活动,有针对性的将他们就学、帮扶、救助纳入帮教日常工作,如对困难服刑人员家庭协调纳入了低保、申请特困救济进行帮扶;结对帮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通过板报、院坝会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从而提高了广大群众做好关爱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的认识,并将扶救助情况及时通报服刑在教人员所在监所,以利于监所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改造工作。

五是努力完成创业目标。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司法局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司法局下达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创业培训和创业目标,我区司法局高度重视,为了顺利完成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给各街道下发金司发【2010】15号文件,从2010年4月起,建立定期上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有关材料和数据的报送制度。截止目前,创业意识培训人数88人,创业培训人数64人,创业辅导人数77人,创业咨询人数111人,创业成功12人,完成目标数的120%。

六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区三个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在茶店子、五块石和荷花池三个街道进行,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排查、定期走访和分类管理,有效地防止了矫正对象的脱管和失控。同时,针对矫正对象的实际,解决其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止目前为止,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27人,其中,缓刑21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2010年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人,解除矫正3人,对2名表现较好的矫正对象进行了行政奖励。

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实社区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2、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队伍。重点在人员管理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下功夫。

3、继续抓好“四无”社区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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