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奖惩制度

2024-08-21

酒店奖惩制度(11篇)

1.酒店奖惩制度 篇一

为确保本酒店正常经营运作,酒店管理坚持奖惩分明、奖优 罚劣、奖勤罚懒,以激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以保证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 行。

一、表扬(通报表扬)、奖励、嘉奖、晋级(提升)等四类,即甲、乙、丙、丁四类:甲为晋 级(提升)类,乙为嘉奖类,丙为奖励类,丁为表扬(通报表扬)类。 凡有员工符合奖励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员工奖励/处分通知书》,在“奖 励”一栏中填写清楚员工获得奖励的原因和奖励方式,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 执行。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给予1~50 分内的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和酒店服务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在酒店节约原材料、能源和资金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工作任劳任怨,为宾客提供细致周到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赞誉和表扬者。

4、在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5、被评为酒店年度、季度“优秀员工”或业务技能大赛获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酒 店争得荣誉者。

6、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酒店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7、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在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酒店秩序方 面有突出贡献者。

8、为酒店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酒店采纳者。 2

9、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10、其他应该给予奖励的。

2.酒店奖惩制度 篇二

1 素质教育

素质一词原指人的解剖生理方面的先天性特点, 如身体素质等[1]。现在所说的素质教育是一种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科学、有效教育的方式。它包括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两大方面。素质教育的内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要学会学习。科技飞速发展, 知识急剧膨胀, 使个人不可能在短短的学龄其间 (一般指6~24岁) 掌握人类创造的所有知识, 只有不断更新知识, 才能适应工作需要。因此, 学龄期间的教育是为今后的知识更新作准备, 而要进行自身知识有效、迅速、科学地更新, 就需要掌握学习方法, 学会学习。其次, 学会做人。人文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会做人就是要学会正确处理好自己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及个人与自然的关系。个人, 只有融入社会的海洋里才会得以生存、发展和壮大。要在社会中立足, 就必须要学会做人、做事。总的工作量等于效率与时间的乘积, 对于每个人来说时间是有限的, 而工作效率则可提高。总结和创新是学会做事的核心, 在素质教育中, 医学生应努力学会总结经验,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 提高工作效率。

2 奖惩制度对素质教育的促进作用

国家教委于1988年颁布的医学本科教育总体培养目标中明确指出, 高等医学教育要培养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需要的, 德、智、体全面发展, 具有从事医药科学技术或理论工作的理论知识和实际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其对知识和能力的培养要求包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达到《全国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药本科专业简介》规定的专业业务培养要求, 具有大学生应有的文化修养, 基本具备独立自学、思考和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实际能力[2]。但是由于我国基础教育长期受到应试教育的不良影响, 许多学生自主性差, 不善于发现问题, 缺少创新意识、能力。奖惩制度由一系列章程条文构成, 既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行为规范, 又是高校办学方针、办学思路、办学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体现。奖、惩是教师对学生思想、品德、能力的综合评定。医学院校应根据教育目标和任务对学生反复施加某种影响, 进而激励、鞭策、警示学生, 使学生在发现和挖掘自身个性、特长和潜力的基础上完善自身人格品质、磨练精神意志、培养创新能力, 从而达到全面提高医学生自身素质的目的。奖惩制度具有导航、监督、管理功能, 其顺利、有序地运行可为医学院校推行素质教育起到促进作用。

2.1 导航作用

医学院校的奖惩制度就像黑夜中的导航灯, 引导学生如何进行工作、学习、生活。奖惩制度的明文规定, 鲜明体现了学校肯定和倡导的、否定和反对的内容, 医学生通过对学校奖惩制度的了解、讨论和学习, 明确了需要努力的目标和奋斗的方向, 同时看清了自身的缺点和不足, 并对自己所存在的不良思想、行为进行改正。因此, 奖惩制度能够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和确立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2.2 监督作用

大学时期是学生长身体、长知识、长见识的黄金阶段。思想不成熟、意志不坚定、冲动与浮躁、过度自信是当代学生的一个重要特点。如果缺少制度约束, 他们往往容易犯错误, 甚至走向犯罪。有关调查显示, 青少年违法犯罪, 多数是由于缺少父母和学校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所造成的。奖惩制度能有效阻止学生犯错, 起到很好的监督和预防作用, 同时它还能对那些已经犯错的学生进行教育和惩罚。

2.3 管理作用

奖惩制度是学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学校与学生进行最直接、最有效接触的媒介, 也是连接教师与学生的一条重要纽带。奖惩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学校各项工作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础。医学院校通过奖惩制度的实施, 可实现对学生的直接引导、教育和管理。

3 改革奖惩制度

在经济、文化、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 人们的观念在不同程度上发生了改变, 医学院校的奖惩制度已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脚步。

首先, 知识结构发生改变。过去流传着一句话:学会数理化, 走遍天下都不怕。受这种观点的影响, 学生认为数理化是他们需要掌握的重要知识。但进入21世纪后生物、哲学、人文等学科蓬勃发展, 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 使学生要学习的知识大大超出了传统的范围, 知识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其次, 思维方式的改变。现代学生能够通过网络学习国内外知识, 他们可以站在一定的高度去观察、思考和学习世界, 其思维方式也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

为适应时代发展, 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奖惩制度必须进行改革和创新。

3.1 奖惩制度的制定

首先, 奖惩制度的制定应以师生的共同意愿为基础, 以师生共同协商的方式进行。在教育教学改革的过程中, 教师应观察、了解学生, 并邀请学生代表共同协商有关规定, 并在此基础上构思和制定奖惩制度。从而使所制定的奖惩制度更贴近学生、操作性强、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

其次, 预防为主, 惩罚为辅。惩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对学生进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良性自我发展。这就要求学校在管理过程中深入了解学生, 并及时发现问题, 提前进行教育指导, 防范于未然。

3.2 奖惩制度的运作

首先, 实行学生管理学生的制度。过去, 奖惩制度的主要执行者是教师, 由于教师与学生的身份不一样, 容易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学校为使管理有序, 进行硬性管理, 缺乏人性化、科学化。学生朝夕相处, 对彼此的了解更深入。选拔一些思想品质好、学习成绩优、热衷管理的学生协助教师进行有关奖惩制度的管理, 能使学校的管理人性化、科学化、和谐化。

其次, 重教育、轻惩罚。在对学生的管理过程中, 教师应该以宽大的胸怀去对待、解决学生问题。对已经犯错的学生, 要进行耐心教育, 使其在思想上认识到错误, 然后再进行批评、惩罚, 这样学生才能真正认识到错误, 并诚心、诚意改正错误。

参考文献

[1]韦耀东.以素质教育理念改革生化教学[J].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2000, 4:10.

3.酒店员工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酒店员工餐厅就餐规定

为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营养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店员工餐厅管理条例,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1、开餐时间为

早餐:6:30—8:00中餐:11:00—13:00晚餐:16:30—18:30夜宵:23:30—24:30

2、用餐时需自备勺子、碗和筷子。

3、员工就餐时须佩带个人员工证,凭酒店发放的员工就餐卡取饭菜,否则员工餐厅员工有权拒绝发饭菜,对于没有按规定强行就餐者,酒店将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理。

4、员工就餐卡仅供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若有发现,书面警告一次。

5、外来人员在员工餐厅就餐必须经过酒店批准,否则员工餐厅员工有权拒绝发放饭菜。

6、自觉保持员工餐厅的秩序,领取饭菜须依次排队,不可争先恐后。

7、自觉维持员工餐厅清洁卫生,不准乱倒乱吐饭菜残渣,用餐须保持桌面的清洁,将残渣自行清理倒到餐厅的垃圾桶内,对故意乱倒乱扔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8、爱护食物,珍惜粮食,坚决反对浪费现象,对浪费粮食的一次记书面警告一次。

9、员工餐厅员工必须努力工作,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水平,做到饭菜熟、香、营养和卫生,保证员工吃饱、吃好,身体健康。

10、外来的食品不准带入员工餐厅食用,员工餐厅的食品也不可带出餐厅食用。否则罚款20元—50元。

11、文明就餐,不允许在员工餐厅内吸烟或大声喧哗。

4.酒店安全奖惩规定 篇四

XF INTERNATIONAL QUALITY INSPECTION SYSTEM

To致送:General Manager /总经理

XF(QC)—160007 From发出:QC &Department /质检部 Subject事由:关于安全管理奖惩规定 Date日期:2016年4月25日

Content 本文内容 Cc抄送:销售部、财务部、前厅部、房务部、工程部、保安部、咖啡厅、厨部

为加强我店的安全管理,保障酒店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度本条例。

第一条 惩罚条例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对有下例情况的部门和个人,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一、我店员工或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元以下罚款。

1、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各种隐患、漏洞不及时整改,又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或接到安保部门所发的事故隐患通知书不按要求时间采取措施和书面答复的部门;

2、违反我店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者;

3、无故不参加安保部门组织的法制教育、消防教育、培训和演练者;

4、在非吸烟地点吸烟者或乱扔烟头者;

5、违反我店车辆管理规定,拒不服从者;

二、我店员工或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元以上100元下罚款,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安保部门同意,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各种危险品入店者;

2、拒不接受安保部门和后勤部门检查者,妨碍消防部门检查者;

3、发现火险、盗窃、抢劫、行凶等各种安全事故与案件及可疑情况不及时报告者;

4、损坏我店公共财产者;(除赔偿财产损失)严重者报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三、我店员工或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100元以上200元下罚款,严重者给予 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各部门(厨房、客房部、办公室、餐饮部、PA部、前厅部、保安部、工程部、财务部)下班后不进行安全检查、应上锁的门窗不上锁、应切断电源不切断电源的;

2、擅自移动、损坏消防设备,对本部门内的消防器材不予维护、保养的责任人;

3、工作不负责任,致使酒店财产,宾客财产、物被盗,当事人应承担部门或全部赔偿,并给予罚款处理;

4、凡偷拿宾客财物,私匿宾客遗留物品和员工财物者;

5、玩忽职守,致使发生工伤、中毒、爆炸、车祸、火灾等恶性事故者。

四、私开客房留宿,对当事人按房价加倍进行处罚。

第二条 奖励条例

为了安全管理工作做出成绩,贡献的个人或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一、对安全管理工作一贯重视,采用科学管理方法,模范遵守并积极、认真贯彻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

二、积极采取措施,堵塞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在安全管理整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

三、为防止案件发生做出贡献的;

四、及时发现火险、抢劫、盗窃、行凶等安全事故与案件,及时报告并提供情况的;

五、奋不顾身,保护宾客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保护酒店财产利益的;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排除,当好参谋的;

七、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参加消防训练,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 权限

上述奖励或处罚由安保部或人事部提出,经核实按规定权限上报酒店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以上妥否,敬请批示!

QC &Department 质检部 General Manager

5.物业奖惩制度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 奖励的条件、形式及程序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第二条 处罚的种类以及形式

作为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对员工过失按轻微过失、中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第一条 轻微过失

1、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牌者。

2、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私自倒班者。

3、无故离岗十分钟以内者。

4、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怠慢业主(用户)或在与其打招呼时置之不理者。

5、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6、安全管理人员非上班时间穿制服外出管辖区者。

7、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8、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9、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

10、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岗位职责;

11、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12、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第二条 中度过失

1、轻度过失3次以及3次以上者;

2、无故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者;

2、旷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时擅自离岗、睡岗或违反操作;

4、不爱惜公司财产者;

5、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6、服务态度差受到有效投诉的;

7、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者;

8、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馈赠查实者;

9、在考勤记录、统计、病假、报销等有欺骗行为;

10、未经公司授权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类钥匙、重要财物及其他违纪行为者;

11、对用户(客户)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影响恶劣者;

12、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第三条 严重过失

1、中度过失3次及3次以上者;

2、年累计旷工达6天以上的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窃公司财产、同事财物,查证属实的;

3、在单位或宿舍内打架斗殴的;

4、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同事恐吓威胁的;

5、虚报伪造各种发票冒领费用的;

6、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的;

7、对外宣传有损公司形象的内容或制造谣言,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8、、不服从公司安排或调动工作者;

9、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失贰仟元以上者、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严重损失的;

10、有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11、确认与公司业务竞争对手有联络,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潜在影响)的;

12、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3、亏空公款者;

14、袭击其他职员、主管同事或客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15、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赌博;

16、伪造公司文件的;

17、故意参与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员的活动;

18、故意破坏公司设施、设备,工具情节严重者;

19、伪造个人人事资料者;20、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

21、从公司领取薪酬、报酬,或报销方面造假或协助他人造假 者;

22、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者;

23、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发票的)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4、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25、服务态度差,对客户投诉屡教不改或损害客户利益;

26、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

27、触犯国家法律及法规,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严重惩罚。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条 过失处罚

过失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

1、发生“轻微过失”者,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扣款5-20元;“轻微过失”重犯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同一过失屡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2、发生“中度过失”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中度过失”重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3、发生“严重过失”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1000元;重犯者及严重违纪违法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对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递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一年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处分时,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5、凡发生以上过失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6、以上提及的过失内容非尽完备,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列入以上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决定过失类别,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五条 处罚决定的签收

6.考勤奖惩制度 篇六

一、学校教职工要遵守学校的出勤制度,力争出满勤。

二、自觉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积极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塌实,爱岗敬业,出满勤,每月奖励100元全勤奖。

三、助教上班时间中途临时外出办事要登记并履行请假手续。事假一天以内学校审批,一天以上由师父审批。

四、无故旷课一节,一经查实,扣除当月全部满勤奖。

五、事假、病假一天以内或公差(学习、培训等),须办理请假手续并有文字说明,以备政教处安排课程。

六、事假一天扣除本月满勤奖。

七、病假一天以上,扣除本月出勤奖。

八、婚、丧、产假参照国家劳动法统一标准执行。

九、我校是一所德育学校,我校员工除上课外,需承担照顾孩子生活、培养孩子品德等工作,教学助教每日需上两节课,方有资格领取保底工资。后勤岗位除外。

十、我校是一所德育学校,助教的德行十分重要,如果助教遭到家长指名投诉,查证属实,扣除该助教本月工资500元。

7.企业奖惩制度 篇七

第一条

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以下五种:

1、嘉奖;

2、记功;

3、晋级;

4、授予荣誉称号;

5、提拔;

第三条

本公司惩处分为以下五种:

1、罚款;

2、警告;

3、记过;

4、降级;

5、除名

第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应给予一次奖励,其奖励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采纳者;

3、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本科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7、对社会作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8、具有其他功绩,人力资源评定应给予奖励者。第五条

员工的奖励,有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向主管人力资源监察室推荐,并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让人力资源部门落实执行。

第六条

事迹突出的员工除按照第二条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住房、进修、休假、出国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七条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或警告处分:

1、泄漏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露给其他公司人员者;

2、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竞争对手公司、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

3、各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行为,不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4、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活或工作秩序者;

5、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6、工作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事、阅读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7、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8、无故旷工者;

9、1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及其以上者;

10、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11、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罚款或警告者; 第八条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记过处分:

1、违反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4、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者;

5、代人打卡以及托人打卡者;

6、拨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7、对公司董事会议、总裁或部门经理的决定拒不执行者;

8、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分利益者;

9、1年内累计旷工达3日者;

10、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记过者

第九条 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惩处外,还应按照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币以下者(含10万元人民币),责任人应赔偿损失的30%至50%;

2、造成公司损失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由人力资源监察室和法律事务室提出索赔处理意见,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监察室执行,情节严重者上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 员工的奖励和惩处由各部门、各主管领导提供材料,由人力资源监察室负责调查落实,共审核批准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十一条 凡按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十二条 员工罚款处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罚500元人民币或1000元人民币两种情况,警告处分则扣发1/3的月工资,记过处分扣发一个月的工资;员工受嘉奖1次,增发1个月基本工资,记功一次增发3个月基本工资。

第十三条 员工奖惩情况记入人事考核档案中,受警告以上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方法如下:

1、一次嘉奖可与一次警告相抵;

2、一次记功可与一次记过相抵;

3、三次警告相当于一次记过;

4、三次嘉奖相当于一次记功;

5、同年中三次记功,工资自动升一级;

6、同年中三次记过,工资自动降一级;

7、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十四条 授予荣誉称号的工作在每年粘膜进行,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的员工若功过未抵消,不得参与评选,每月考核平均等级未达到一级者也不能参与评选;

8.奖惩制度 篇八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办公用品,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 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9.医院奖惩制度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医院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增强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规范言行,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医院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医院凝聚力,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分总则、行政后勤、医疗管理、科研教育管理、附则五个章节。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院在岗工作人员,条例规定的奖励和处罚由各职能部门主任、工会代表、临床科室代表等人员集体讨论决定,有关行政处罚最终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奖励

第四条 设立先进集体奖和先进工作者奖。医院根据各科室及职工的工作情况,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医院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 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积极抢救、保护公共财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奖励300~3000元。忠于职守、严守制度、敢于同严重违法失职行为作斗争、检举揭发犯罪分子有功者,奖励300~3000元。

2.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方面有改进措施,付诸实施后,取得显著成效的,奖励300~3000元。对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医院增收或节支效果明显的,经科室(部门)提出,有关人员鉴定,院部批准,奖励200-500元。

3.医院工作人员受到病人来信表扬和送锦旗(镜框)每次奖励50元;病人直接通过新闻媒体表扬每次奖励300~500元。

第六条 工作人员为医院争光,代表医院参加县级以上业务竞赛的获奖者,医院给予配套奖励。在各类学会、质控中心组织的活动中获市级以上奖励,医院配套奖励。

第七条 非业务类竞赛荣获县级以上奖项者,医院按1:0.5配套奖励。

第八条 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指责谩骂能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奖励500~1000元,全院点名表扬。

第二节 处罚

第九条 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行政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留用察看(察看期为一年或半年)、解聘、开除等。经济处罚分为扣奖、罚款等。

第十条 医院工作人员凡被投诉有过错者,经奖惩委员会确认,处罚标准如下: 1.被病人或家属投诉到院部、县卫生局、12345县长热线者,一次扣当事人150元。2.与患方发生斗殴者或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视情节一次扣奖500~1000元,由此带来的医疗费用等,由当事人承担,并在院内通报批评,考核合格以下,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发生在工作场所扣科室负责人200~500元。

3.职工在工作时间争吵,造成不良影响,发现一次,当事人扣200元。

第十一条 医院个人或科室因医疗和服务不当被新闻媒体点名曝光,影响医院声誉的,当事人及科室取消评先资格。经查实存在过错的,处罚标准如下:

1.个人被新闻媒体曝光,扣当事人500~1000元;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与考核挂钩,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科室、诊疗组或科里单元集体被新闻媒体曝光,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扣发当月总奖金的10~20%。第十二条 医院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者,一经查实,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追缴“红包”、回扣,取消当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和评先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金额不满500元(含本数,下同)的,扣发1~3个月绩效工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2.金额在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扣发4~6个月绩效工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金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或者年内收受“红包”、回扣两次以上者,扣发7~12个月绩效工资,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低聘现任专业技术职称一级,低聘期一年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停止执业活动并给予待岗和行政记大过处分。5.金额在10000元以上者,给予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处分。

以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37条提请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相应处理。严重的(如构成贪污、受贿、索贿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开假诊断证明、出假报告等医疗文书者,造成影响者,扣当事人500元。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上班(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岗位为准)无故迟到、早退者和出专家专科门诊无故迟到、早退或停诊事先无安排者,发现一次扣奖100元。未征得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擅自调班、修改班次、脱岗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第十五条 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的电脑上玩游戏,查实一次扣200元;安装电脑游戏被查实,每台扣科室1000元;擅自在科室电脑安装使用光驱、软驱、U盘、外接个人电脑者,发现一次扣2000元;造成医院网络安全事故的,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追究个人责任,从严处理。

第十六条 医院工作人员在门急诊、病区医疗区域(包括各类医生办公室)吸烟,查到一次扣奖100元;凡在易燃、品爆场,如仓库、氧气间等吸烟者,查到一次扣500元。

第十七条 医务人员上班期间未按规定着装,未佩戴工牌上岗、非食堂工作人员穿工作衣进食堂者,发现一次扣50元。

第十八条 医院规定参加的各类学习、会议,工作人员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0元。医院及科主任组织的各类检查,相关人员无故不参加,一次扣50元。

第十九条 中层干部不及时传达、不认真执行医院下达的工作任务,发生一次扣相关主任、护士长200元;中层干部外出三天以上(含三天)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每次扣100元。

第二十条 科室考勤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考勤不全或不按规定考勤的,发现一次扣100元,弄虚作假的扣500元。

第二十一条 严禁利用病、事假外出搞第二职业,违者解除聘用合同或给予辞退处分。第二十二条 医院的仪器设备及手术材料,未经院部同意,擅自外借,每查到一次罚2000元。

第二十三条 以谋取个人好处为目的,将病人介绍到其他医疗单位检查、治疗的,每查到一次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给予相关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 凡向病人出售物品、药品等,按出售金额10倍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未办缴费手续,擅自给予拍片、透视、检验、特殊检查等其他辅助检查、以及无处方发药者,追回漏收款,再处5倍罚款。

第二十六条 凡住院病人逃欠费的,由院“医疗欠费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对不合理医疗欠费金额从相关科室(或个人)当月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 各科主任、护士长按照医院规定的要求,设立各种登记本、记录本,凡不按照规定建立登记本、记录本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每本/次扣科主任或护士长50元。

第二十八条 院领导和职能管理科室对临床科室和职工以书面提交的要求解决的问题,一般问题在三个工作日给予答复,特殊情况不超过15天给予相关人员答复,如不按规定时间给予答复,扣相关领导和职能科室200元,影响较大的,由奖惩委员会讨论决定,加重扣奖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未向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请示报告,查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对引起严重后果者,由奖惩委员会讨论决定加重处罚。

1.发生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超过3人及以上的中毒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员时;

2.凡有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技术时; 3.紧急手术而病人家属或单位领导不在时;

4.发生医疗纠纷或重大争议,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过期、变质时;

5.擅自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或接受外院进修人员等;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报告者;

7.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未报告、产生负面影响的。

第三十条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按《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后勤工作人员当班期间接到紧急抢修请求,15分钟内未赶到现场者,扣当事人奖金100元,如果因此造成医院较大损失,由院务会讨论,加重扣奖处罚。后勤人员在服务中,因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受职工投诉者,经查实一次扣当事人奖金150元。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发现一次扣奖300元。

第三十三条 科室物资管理不善账物不符,查到一次扣科室100元,财务保险箱超过现定存款数,或存放私人钱物,扣当事人500元。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内容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五条 职工汽车违规停放,查到一次扣奖100元。

第三十六条 安全管理缺陷,下班后科室门窗、电灯、电器、水龙头等未关,造成科室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次扣奖50元。

第三十七条 公家电炉私用或违规使用电饭煲等电器,发现一次扣科室100元。第三十八条 损坏医院公共财物的,由院务会讨论按一定比例进行赔偿,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全额赔偿或加倍赔偿。第三十九条 发生火灾、治安或刑事案件的,按医院《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处理。第四十条 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登记不全,每少一次扣50元;不遵守操作规程或工作不慎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发现一次扣200~1000元;维修费用超过10000元,提请医院奖惩委员会讨论处罚。第三章 医疗管理 第一节

奖励

第四十一条 医务人员发现纠正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由科室上报,经医务科查实,并经医院安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每次奖励500~2000元,全院通报表扬,年终考核优先评优。

第四十二条 住院病历经二级以上病历质控检查,若检查得分:≥98分每份奖励200元,≥96分每份奖励100元,入院录书写者:经治医师:主管医生:科主任奖励比例为2.5:2.5:2.5:2.5。

第四十三条 门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应符合规范,若检查得分:≥48分,每份奖励50元。

第二节 处罚

第四十四条 住院病历经二级以上病历质控检查,若检查得分:>85分且<90分,每份扣200元;>80分且≤85分,每份扣400元;>75分且≤80,每份扣,600元;≤75分每份扣1000元,全院通报;入院录书写者:经治医师:主管医生:科主任处罚比例为2.5:2.5:2.5:2.5。经二级质控复查,若评分分值与科室病历书写质量考核自查分值误差≥3分或扣分理由三处以上不一致,每份扣病历质控者100元;经上级病历质控检查的病历,若评分分值与院级质控分值误差≥3分或扣分理由三处以上不一致,每份扣院级质控医师100元。

第四十五条 所有运行病历的检查,亦可按《海盐县人民医院运行病历检查评分表》作为评分标准,专项检查参照此标准进行评分,要求所有运行病历均应为满分;未满分者扣款金额为所扣分值乘以10。

第四十六条 门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应符合规范,若检查得分:>42.5分且<45.0分,每份扣50元;>40.0分且≤42.5分,每份扣100元;>37.5分且≤40.0分,每份扣150元;≤37.5分,每份扣200元,全院点名批评。

第四十七条上述规定的经济处罚,如经整改连续三个月未出现同样违规行为,则返还当事人或科室之前三个月所扣金额。

第四十八条 住院病历每丢失1页扣200元,丢失整份病历扣2000元。出院病历在7个工作日内未上交,每份每超1天,扣所在科室5元。

第四十九条 下级医师伪造上级医师签名,每发现1例扣所在科室200元。伪造医疗文书以掩饰错误,查实1次扣所在科室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住院病历中无门急诊病历或门急诊病历无记录的,查实每份扣100元,扣款落实至个人。内、外科系统住院医师每年未提交60份出院归档病历质控报告,延期聘任中级职称。

第五十一条 传染病报告卡院内自查漏报1例扣50元,院外检查漏报1例扣100元;慢病报告卡院内自查漏报1例扣50元,院外检查漏报1例扣100元;死亡病例漏报1例扣100元。

第五十二条 院感考核:院内感染病例漏报1例扣100元;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未及时报告的,扣所在科室负责人500 元,产生严重后果者,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检查发现明显违反院感管理规定行为的,每次扣50-200元。

第五十三条 护理质量奖惩管理

1.每季护理工作满意度经护理部测评:>98分,科室奖100元;个人满意度≥5张奖励100元;≥3张有出现不满意选项的问卷,科室扣100元。

2.经医院压疮小组评估,带入或难免性压疮(III期)治愈者,奖励50-200元(需提供相应基础资料)。

3.发生护理并发症(压疮、烫伤、跌倒/坠床),经护士长会议讨论根据不同情况扣100-500元。

4.常规质控项奖惩:

4.1各病区八项质控(病房管理、基础护理、危重病人质量、专科护理、急救、安全护理、消毒隔离、运行病历);ICU二项质控(专科质控项目+运行病历);其他特殊护理单元(急诊输液科、手术室、供应室、血透室、分娩室)均与每月各科奖金挂钩。

4.2定≥95分(合格)为满分。得分﹤95分者扣奖,扣奖金额按照医院奖金分配方案规定的各科护理所占百分比,结合质控分,计算出各科实际所得百分比;上报财务科,由财务科按照各科奖金数及所得护理百分比计算扣奖金额。

注:分娩室质控分计入妇产科病区质控分。

5.存档病历质控复评得分>98分每份奖励100元;<95分每份扣50元。院级护理病历质控小组检查与复查分值误差≥3分者,每份扣50元。

6.专项护理质控,1项不符扣50元。7.备用药品中发现一种药品过期扣100元。

8.急救仪器(包括管道等)未处于应急状态,查实1次扣100元。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过期或缺货后未及时更换、补充以及物品未处于应急状态,扣100元。

9.护理质控检查中考核态度不端正者(包括拒绝回答等),一次扣50元。10.违反护士礼仪规范,查实1次扣50元。

11.每年新服务举措,经年底护士长会议投票,前三名者上报医院奖惩委员会讨论评比。奖励按医院行政奖惩中合理化建议栏目执行。

12.各类学习培训: 12.1护理部指定参加的业务学习等培训,无故缺席或不遵守会场纪律点名者,第一次扣50元,第二次加倍扣奖。

12.2其他学习:科室及医院等各种学习,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13.“三基”、专业理论、技能操作及相关制度等考试参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14.本管理中未规定事项,由医院奖惩委员会讨论决定。第五十四条 医疗纠纷处罚细则

1. 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各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事故,或存在上述违规现象,但未明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事件,由此而引起的医患矛盾或其它不确定原因引起的医患矛盾。

2. 医疗纠纷中的责任认定:

2.1 经嘉兴市(或浙江省)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技术损害鉴定,鉴定所得结论。

2.2 协商解决(第三方调解、法院调解、医院协商)的医疗事件,由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有关条款进行医疗鉴定讨论,讨论所得结论。

3. 医疗纠纷责任处理:

3.1 医疗纠纷责任科室、责任人的行政处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规定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3.2 医疗纠纷责任科室、责任人的经济处罚:

3.2.1 医疗纠纷责任科室、责任人经济处罚额为承担医疗赔偿费用(含减免医疗费)。承担医疗赔偿(含减免医疗费)的对象为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科室三方面,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分摊,其中直接责任人不得少于20%,科室负责人不得少于10%;发生在门诊的医疗纠纷,经讨论仅涉及个人,直接责任人不得少于30%,相应科室负责人不得少于10%;经鉴定为二级以上主要责任医疗事故的,扣相关职能部门及院领导绩效工资。

3.2.2 因医疗纠纷而承担医院赔偿(含减免医疗费)额度,采用累积计算法: 金额小于2000元者,直接计入;

金额2001元~10000元者,先扣2000元,2000元以上部分扣20%;

金额10001元以上~50000元者,先扣2000元,2001元~10000元部分扣20%,10000元以上部分扣10%;

金额大于50000元者,先扣2000元,2001元~10000元部分扣20%,10001元~50000元部分扣部分扣10%,50000元以上部分扣5%。

以上经济处罚个人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5000元。

4. 如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或当事人不配合院部处理,或隐瞒事实真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科室或当事人全额承担,其中20%由科主任承担。

5. 凡医疗服务质量投诉,由职能科室协助处理并认定为有效的,每起扣当事科室或当事人150元。如当事科室或当事人不配合处理的,每起扣当事科室或当事人500元,其中20%由科主任承担。

6. 医疗纠纷、事故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处理免责条款:对以下情况的医疗纠纷或事故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经过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后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6.1 因科室业务需要,开展高风险手术或其它诊疗项目,事先报告医务部,院科二级进行了充分准备仍出现不良后果导致的纠纷事故。

6.2 特殊病人,责任科室及责任人提前进行了预警,由科主任报告医务科进行了会诊讨论、干预,仍因病情复杂导致的纠纷。

6.3 体质特殊出现医疗意外的。

6.4 因医院大局需要在医疗纠纷中作出的补偿。7. 附则

7.1 本处罚条例中未规定事项,由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9.2 本处罚条例自2011年7月起执行。同时废止2008年12月的相关规定。第四章 科研教育管理 第一节 奖励

第五十五条 科研经费配套及奖励:

1.科研立项经费配套:主要用于设备的购买、维修、保养,病人费用的减免等。1.1 列入县科技局以上计划的纵向科研项目,并有下拨经费的,市级以上课题按下拨经费的1:2配套,市级课题按下拨经费的1:1配套,县级及卫生局课题按下拨经费的1:0.5配套。无下拨经费的立项课题医院予以科研经费资助:省级以上2万元,市级1万元,县级5千元,卫生系统2千元。

1.2 列入市级以上的横向项目,按项目本身低一级别给予经费配套。

2.科研经费奖励:凡列入市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另加下拨经费的10%作为对项目的奖励,项目负责人享有50%,其余的由项目负责人分配。如有节余,节余部分可以作为下次科研项目的启动经费,或待项目结题后放入医院的科研管理经费内。对于获得科研成果奖的项目医院提出节余费用的50%作为项目组的奖励。

第五十六条 科研成果奖励:项目组60%,项目所在科室20 %,医院项目管理20%。项目组内部由项目负责人分配,但负责人不应低于项目组内的50%。

1.纵向科研项目:本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上级有关部门奖励的科研成果,医院按1:1标准配套奖励。各学术团体、协会等获上级有关部门奖励的科研成果,医院按1:0.5标准配套奖励。

2.横向科研项目:本院为第二、第三合作单位获上级有关部门奖励的科研成果,医院按1∶0.3、1∶0.15标准配套奖励,特殊情况由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上级部门奖励纳人医院账户,医院以获奖最高等级奖励给课题组。

4.如遇科研项目负责人调离本院的,调出人员在本院完成课题的知识产权属本院所有:课题奖励金额一般按项目负责人调离时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由医院讨论决定。

第五十七条 论文版面报销

1.以署名本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论文范围按发表时省卫生厅文件规定的医药卫生刊物为标准),医院给予报销版面费。

2.报销版面费时必须持杂志原文和正规发票,提交论文复印件交医教科存档登记、财务科报销。

3.报销标准:一类期刊(中华牌一级杂志)发表的论文版面费全额报销;二类杂志(其它一级杂志,所有二级杂志)发表的论文版面费报销500元,超额部分报销50%;正规杂志,嘉兴医学(仅限初级职称可报)论文版面费报销300元。.其它非正规期刊、增刊、论文集、书籍费用不报销。第五十八条 论文奖励

1.以本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论文范围按发表时省卫生厅文件规定的医药卫生刊物为标准),医院给予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奖励,一般标准如下: 1.1发表论文稿费需邮局汇款单复印件,以1:1给予奖励。2.发表论文奖励标准如下: ①一类杂志:中华牌一级杂志。论著2000元,一般论文1000元,个案报道500元。②二类杂志:其它一级杂志,二级杂志。论著600元,一般论文300元,个案报道100元,杂志厚度超过100页的论文无奖励。

③其它:正规杂志,嘉兴医学(仅限初级职称)。论著100元,一般论文50元,个案报道20元。

第五十九条 市/县级重点学科经费配套及奖励:

1.市级重点(扶植)学科申报成功,医院应给予科室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县级重点专科申报在批,医院给予科室一次性奖励2000元。

3.市级重点(扶持)学科经费按下拨经费的1 : 2配套,县级重点学科经费医院按下拨经费的1 : 1比例配套。

4.被批准为市县级重点学科的,如上级部门考核合格及以上,按上级拨款的20%作为奖励,按科室业绩进行分配。特殊情况由医院讨论决定。

5.专利报销与奖励: 5.1国家级发明专利者奖励3000元,软件知识产权登记及实用新型专利奖励2000元。5.2职务发明专利申报费用由个人和医院分别支付50%,个人如有相关省市级科研经费的,个人部分可从科研或重点学科经费中支出。

5.3职务发明的专利权50%归医院,50%归发明者个人所有。第六十条 国家、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奖励:

通过申报,被批准为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的项目,每举办1次,医院给予项目组适当奖励。

第二节处罚

第六十一条 科研项目追踪与责任追究:

项目负责人应按上级部门要求定期(一般为半年一次)向医院书面报告课题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各级立项课题如不能按规定及时完成超过半年者,项目负责人必须书面报告延迟的原因及下一步计划;项目延迟超过一年者,根据具体情况,医院有权终止该项目,暂停该项目负责人申报各级科技计划,必要时医院有权从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工资、奖金或其它收入中追回已经使用的项目经费。

第六十二条 违反科学道德的处罚: 在科技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伦理道德、影响医院声誉的,根据情节轻重且影响大小,一次扣当事人200-2000元,必要时提请医院讨论可予以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 各业务科室科技工作与考核评优等挂钩

科研课题、论文(论文数须达到科室中高级职称人数的50%)等与科室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与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的年终考核及评优等挂钩。

第六十四条 全院及科室业务学习未完成的处罚:

1.科室业务学习未按要求完成,按月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扣。

2.未遵守请假制度,未按要求参加规定内容的业务学习,违反者每次扣当事人50元。3.“三基”考试、专业理论考试、技能操作及相关制度考试不合格者扣100元,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者每人每次扣300元。(前3名奖励100-300元)第六十五条 未完成继教学分的处罚:

专业技术人员未能及时完成上级规定的个人继教学分的,每下降1%扣科室200元,以此类推。

第六十六条 低年资住院医师管理: 1.三年内住院医师每年须完成文献综述或论文l篇;每年临床住院医师至少完成住院病历60份(口腔、眼耳鼻咽喉科每年至少24份)。文献综述或论文、住院病历号交医教科审查并存档。达标要求与晋升考评挂钩。

2.对新毕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实行24小时负责、12小时留院制;执行留院制的住院医师必须21时前留在科室,并逐日填写12小时留院制日志。各科主任有责任检查、督促12小时留院制的执行情况(每周≥4天)。经查实缺岗一次扣50元,发现虚岗每次扣100元。

第六十七条 教学及临床带教问题的处罚: 1.实习生、进修生伪造带教老师签名者,每次扣带教老师100元,实习生、进修生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2.科室小讲课或教学查房或病历讨论未按要求完成,每缺1次扣科室100元,并按月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扣0.2分。

3.未按要求及时执行全院性讲课,对讲课老师扣100元,并按月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扣科室0.2 分。

4.实习生不参加病历讨论(包括疑难病历、死亡病历、术前病历讨论),按月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扣0.2分。

5.实习生、进修生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实习生与进修生应由科室指定专人带教,因科室管理问题或(和)在老师指导下发生的差错、纠纷,带教老师及科室负责,并根据情节轻重扣当月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扣,同时由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如实习生或进修生不服从管理或带教引发意外,由科室报告医教科,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6.未完成教学授课计划安排(含全院实习生大讲课、医学院课堂授课等)的视为教学事故,授课教师每缺课一次扣1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中未规定事项,由医院奖惩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经医院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以往制订的有关规定如与本《条例》有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10.班级奖惩制度 篇十

为了加强班级管理,提高同学的主人翁意识,培养自觉学习的精神,创建良好的班风学风,鞭策后进,激励先进,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25分)

1、早读、午写迟到者,累计5次者为班级损献班会费2元,并扣除所在小组考勤积分一人次2分。

2、上课迟到、早退者为班级捐献班会费1元/次,旷课者为班级捐献班会费2元/次,并扣除所在小组考勤积分:迟到、早退一人次3分,旷课一人次5分。

3、请事假者扣除所在小组考勤积分:1分。

二、卫生管理(25分)

1、负责卫生打扫而没扫(请假除外)或者中途逃走者,处罚拖教室地板一次(中午放学后拖),并扣除所在小组卫生积分一人次3分。

2、负责卫生轮值没有认真负责而导致班级卫生积分受扣分者,扣除所在小组卫生积分相同分数,并处负责同学参加该周大扫除。

3、下午放学后,课桌格内有课本或废纸杂物的,扣除所在小组卫生积分5分。

三、纪律管理(25分)

1、不佩带校章者为班级捐献班会费3元/次,并扣除所在小组纪律积分一人次3分。

2、在学校购买可乐一类饮料者为班级捐献班会费5元/次,并扣除所在小组纪律积分一人次3分。

3、早读、午写破坏班级纪律的(大声说话、玩耍打闹),处参加该周大扫除,并扣除所在小组纪律积分一人次3分;早读、午写未得同意,随便出入教室者扣除所在小组纪律积分一人次2分。

4、课堂纪律差的(说小声话、搞小动作被老师点名批评者)视情节,处罚抄课文,并扣除所在小组纪律积分一人次3分。

5、积极参与学校、班级活动者给予表扬鼓励;好人好事给予表扬奖励(视情况而定),并为所在小组纪律积分加分,一人次3分。

四、学习管理(25分)

1、各科测试前三名给予奖励。小考前三名给所在小组学习积分加分:一名3分,二名2分,三名1分。月考(期中考)总分前三名给所在小组学习积分加分:一名5分,二名4分,三名3分,并给予物质奖励。每次考试后三名给予所在小组扣除学习积分:倒数一名3分,倒数二名2分,倒数三名1分。

2、学习成绩有大进步者给予奖励。月考(期中考)总分能得到名次提升15名以上者给予奖励,并给所在小组学习积分加3分。名次倒退10名以上的扣除所在小组学习积分3分。

3、征文比赛(校性以上)获奖,在《普宁青少年报》、《三余小报》及其他报纸发表作品者给予奖励,并给所在小组加学习积分一篇3分。

4、每月评选一位最佳学习活动参与者(条件:积极参加讨论、发言),给予表扬鼓励,并给所在小组加学习积分3分。(注:学习积分35分封顶)

实施办法:本制度执行者为班委会,全班同学共同监督,为使制度实施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配合制度内容在班级布告栏,贴出一周评比情况公布表。一周积分最低的小组罚扫卫生一周,一月积分(取平均分)最高的小组给予奖励。本制度解释权归班委会所有。

班委会

为确保同学们在校期间的安全,结合实际,制订本班级安全公约,以供全班同学遵照遵守。

一、不次在校园内参与打架斗殴事件、燃放烟花爆竹、玩火耍火。

二、不准随身携带利器、易燃易爆等有害安全的管制物品入校。

三、不准攀爬球架、爬围墙、爬窗爬栏杆,推撵窗口防护栏杆。

四、不准在楼梯、走廊追逐打闹,上下楼梯要靠右走,不互相推挤。

五、不准同学以任何名义私自组织郊游、野炊、野营等活动。

六、不准搞小集团,拉帮结派,不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七、不准私自到河塘水库等有危险的地方游水。

八、不准进入电子游戏室、非法网吧、溜冰场、酒吧等场所。

九、不横冲直撞过马路,不拉车爬车,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十、不随便在路边摊饮食,不喝生水,以防食物中毒或导致疾病。

十一、不准在教室区域打球踢球,跳高跳远。

十二、不乱扭乱按课室电源开关,预防触电。

十三、不随意在外寄宿,晚归要提高警惕,防抢防拐。

十四、不随意进入小学部,有特殊事情要请示领导、老师。

十五、在校外遇到不法分子威胁时,要镇定,并及时与公安机关、学校老师或家人朋友联系。

以上规定,望全体同学互相监督,共同遵守执行,慎勿违反。

班委会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建设良好的班风,全面提高同学样的素质,结合本班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下列生活公约。

一、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勤奋学习,树立远大的理想。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尊重他人人格,树立正确的道德观。

三、穿戴整洁,讲究卫生,言行一致,爱惜集体和个人名誉。

四、举止文明,与人为善,使用礼貌用语,要讲普通话。

五、勤俭节约,爱护身心健康,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零食,不带可乐入学。

六、坚持按时到校(早7:30,下午12:50),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认真执行早读午写制度,晨读可集体读书也可自由朗读,午写认真完成作业和练习题,在此期间不能随便出入教室。

七、上课认真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与讨论,勇于发表见解,主动举手发言。

八、课前预习,课后复习,主动学习,按时按质完成作业,遇到难题虚心请教,不耻下问。

九、认真做好值日工作,保持教室内外、卫生区整洁优美,爱护公物和他人财物。

十、行为守法,文明向上。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文娱活动,丰富课余生活,适当发展个人的兴趣及特长。

十一、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需请假并交请假条(请假条要有家长签名及家庭联系电话),上课期间因病因事提前离校的应输离校手续,经门卫保安人员同意方准出校。

十二、学习紧张,应劳逸结合,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以上各项希各位同学遵照执行。

11.车间奖惩制度 篇十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车间员工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纪律处罚条列

1.迟到早退者,扣10元/次

2.上班未穿工作服,进车间未戴安全帽,或使用客人专用安全帽,扣10元/次 3.上班期间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扣20元/次

4.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未及时完成任务,相关责任人扣20元/次 5.故意怠工、罢工,扣100元/次,严重者开除

6.上班期间嬉戏耍闹,玩手机,长时间打电话,睡觉,吃零食,扣10元/次 7.上班期间不服从领导安排,不听指挥,出工不出力,扣50元/次

8.擅自将公司物品携带出厂,扣50元/次,疑似盗窃的,开除并交由派出所处理 9.故意损坏公物,弄坏生产设备,人为故意制造产品质量事故,予以开除并赔偿相应损失

10.威胁、侮辱、谩骂、诽谤、殴打同事,扣50~100元/次,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11.一切违法犯纪行为,予以开除

12.随意吐痰,乱扔垃圾,不珍惜他人劳动成果随意破坏(如厕所卫生),扣20元/次

13.生产车间内看到陌生人进来不问清来由,不管不顾的,扣在场车间员工20元/次

14.随意允许他人拿走车间物品的,扣在场车间员工20元/次 15.随意将污物乱放、不按规定存放,扣责任人20元/次

16.在车间吸烟的,看见外来人员吸烟未制止的,扣相应责任人50元/次 17.做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扣20元/次

二、生产质量处罚条列

1.不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扣20元/次 2.不按生产流程作业,扣20元/次

3.产品未经检验直接出厂的,扣责任人50元/次

4.油品灌装时,未经仔细查看,直接放桶被质检员或班长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扣放桶者10元/次

5.油品灌装时,未经仔细查看,直接放盖被质检员检查出来质量问题的(如无锡封垫,盖子有缺陷,未放正等),扣放盖者10元/次

6.油品灌装时,未经仔细查看,导致油品称重不准的,扣设备操作员10元/次 7.油品灌装时,未经仔细查看,导致喷码内容错误的,扣喷码操作员10元/次 8.油品灌装时,未经仔细查漏,包装较大漏气,倒置漏油的,扣试漏员10元/次

9.油品灌装时,包装油迹较多未擦除的,扣擦瓶员10元/次 10.成品装箱码垛时,胶带不平整,排放不整齐,扣10元/次 11.车间人员故意浪费原材料的,扣责任人50元/次

12.油品灌装时,未经仔细检查工艺流程,导致不相应油品灌装错的,扣操作人50元/次,班长40元/次,车间主任30元/次

13.质检员在油品灌装结束,未对本批产品做检验或检查出问题隐瞒不报扣30元/次

14.产品出厂后出现包装质量事故的(物流原因及桶本身原因除外),扣质检员20元/次

15.油品调和时,未经仔细检查管线工艺流程,导致油品打错,扣操作人50元/次,车间主任30元/次

16.油品调和时,未按规定顺序加油加剂的,扣责任人20元/次 17.油品调和时,未按规定重量加油加剂的,扣责任人20元/次

18.油品调和时,未按规定加温(超温)搅拌(时间)的,扣责任人20元/次 19.油品调和时,未记录调和工艺卡片的,扣责任人20元/次 20.油品调和时,不连续性完成的,扣责任人20元/次

21.油品调和好后,化验室未按规定采样分析、油样封存,化验过程出错,扣化验员30元/次

22.油品调和好后,化验室未按规定出检验报告,油品实际指标不合格出厂,扣责任人50元/次

23.油品调和好后,车间将油品打入不相应的成品罐,不同油品混合导致质量事故,扣操作人100元/次,车间主任50元/次

24.油品装卸过程未仔细确认管线工艺流程,导致油品打错罐,扣操作人100元/次,车间主任50元/次

25.油品卸车过程未仔细确认油罐车内是否还有余油的,扣责任人30元/次 26.油品卸车前化验室未按规定取样分析的,扣化验员30元/次

27.化验室未出具检验报告给车间,车间擅自将油品卸入储罐的,扣责任人30元/次

28.基础油装卸车前后过磅时车间相关人员未到场全程监控查看的,扣责任人30元/次

29.仓库管理员在成品出厂时未仔细确认出厂油品批次及核对数量,导致发货出错的,扣仓库管理员50元/次,驾驶员未点数并签字确认扣30元/次

30.成品灌装结束入库时车间未检验,未报仓管办理入库手续,仓管未到现场亲自办理入库的,前两项扣车间相关责任人各20元/次,后一项扣仓库管理员50元/次

31.车间每日交接班不按时填写或乱填写的,扣责任人20元/次 32.车间每日巡逻不执行,扣责任人20元/次

33.散油装卸、灌装过程中,出现漏油、喷油现象,主要操作人扣50元/次,在场人员扣30元/次,喷油20公斤以上按成本80%赔偿(主操人员承担60%,其余协助人员承担40%),若单人独立操作,由本人全部承担

三、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处罚条列

1.卫生包干区域检查评分低于85分,视实际情况扣责任人10元/次、20元/次 2.车间油桶摆放不整齐,物品随意摆放,毫无规律,扣责任人20元/次 3.车间地面脏乱,油迹未清理,扣相应责任人20元/次

4.车间设备检查维护不能做到每天一次,扣相应责任人10元/次

5.发现车间设备故障不及时汇报,导致误工的,扣相应责任人20元/次 6.车间油品随意摆放,无标签他人无法确认何种油品的,扣30元/次

7.车间输油软管、工具、保洁用具用完随意乱扔,未归位或未按规定盘管的,扣责任人10元/次 8.车间随意使用明火,扣20元/次 9.车间设备脏乱差,扣责任人10元/次

10.仓库卫生脏乱差,未按规定整理堆放,扣责任人10元/次

11.车间、化验人员下班离开后设备未停止运行,未断电,电脑未关、空调未关、门窗未关,锅炉未熄火,相关阀门未关,发现一处扣责任人20元/处,可累计扣,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2.车间员工学习后考核不过关的,扣10元/次

13.油桶(含油)随意放在室外导致进水的,扣责任人20元/次

四、车间奖励条列

1.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采取补救措施为公司挽回损失的,视情况,奖励20元/次,30元/次,50元/次,80元/次,100元/次

2.卫生包干区检查评比得第一名,奖励30元/次,第二名奖励20元/次,要求是分数都在90分以上,每月评比两次

3.工作中任劳任怨,态度积极,得到同事领导一致好评的,每月评比一次,加50元/次,本月工作中因个人出现质量事故、喷油事故、出入库事故等的取消当月评比资格

4.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用,视程度奖励30元/次,50元/次

5.在公司团体活动,技能比赛等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30元/次,20元/次,10元/次

6.学习主动,技能提升快,操作规范,考核成绩前三(90分以上)的,分别奖励30元/次,20元/次,10元/次

7.发现问题,如管线或油罐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汇报解决的,奖励10元/次

8.发现他人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错误操作及时指出的,奖励10元/次

9.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或在其他方面为公司做出较大贡献,按节约成本的5%予以奖励,多次作出类似贡献的给予提职或重奖 10.公司发生盗窃事件,能提供有效线索的,奖励200元/次 11.其它但凡好人好事,为公司形象助力,视具体情况奖励。

康力博能源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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