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部门审查意见

2025-02-02

规划部门审查意见(精选9篇)

1.规划部门审查意见 篇一

榆林市靖边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

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0年12月19日,省发改委会同水利厅在西安召开了《榆林市靖边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榆林市水利局、靖边县水务局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和特邀专家。与会人员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汇报,特邀专家认真的阅读了规划文件,会议对《规划》进行了讨论,认为靖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成立了由发改委、财政、水利、农业、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参加《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水利部门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编制人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清现状,找准农田水利建设的突出问题。根据《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大纲》、《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灌溉设施建设的意见》和靖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完成了《规划》编制。会议认为《规划》资料翔实、内容全面,水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分析论证基本可行,规划建设内容和重点符合实际,工程建设规划典型设计基本满足要求。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准确,《规划》基本符合《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大纲》的要求,具体评审意见如下:

1、农田水利工程实施节水改造的必要性

靖边县地处关中陕北黄土高原,全县辖22乡(镇)人 1

口31万人,总土地面积508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7.84万亩,水利设施灌溉面积39.27万亩,现状年有效灌溉面积37.1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19.16万亩。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县委、县政府带领广大群众,同心协力,艰苦奋斗,累计共建成机井4266眼,小型抽水站23座,水窑窖4692座。上述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建成投运,极大地改善了灌区农业的基础条件,在“十年九旱”的自然灾害条件下,农业灌溉设施在提高和改善灌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灌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全县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发挥着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由于农田灌溉设施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工程标准偏低,施工质量较差,经历数十年的运行,设施年久失修,老化损坏严重。水库蓄水能力严重下降,可供水量不能满足灌区粮食生产灌溉用水需要;现有引、提水工程大部分设施老化及损坏严重,有相当部分已失效,造成引、提水量不足;现有灌溉渠道防渗率低,渠系建筑物年久失修、坍塌、老化、淤积等现象,导致灌溉水利用率低,灌溉面积逐年下降,农业产量下滑,灌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缓慢。从2000年以后,国家对大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对中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基本上解决了灌区水源及骨干输水工程,由于斗农渠末级渠系存在“上通下堵”“半截渠”和配套不全等问题,已成骨干工程效益不能发挥。为了充分利用和节约水资源,发挥骨干工程效益,增强农业抵御干旱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全县农田水利设施实施节水改造和建设十分必要。

2、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规划目标与任务

(1)规划指导思想正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讲求效益,建设与改革同步”的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政策和县情。

(2)同意规划基准年:2008年,近期规划水平年:201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2020年。

(3)规划目标明确、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3、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1)基本同意全县土地资源可利用量与潜力分析;

(2)原则同意不同水平年地表水、地下水可供水量分析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指标;

(3)机井、抽水站、水窖等小型水利工程由于位置分散,规模较小,灌溉设计保障率为50%,农业灌溉年用水量小,另外灌区人畜饮水另有水源。因此,这些小型水利工程农业灌溉用水供需基本平衡。

4、规划主要建设内容

(1)同意小型水源工程新建灌溉泵站14处,改造灌溉泵站17处。新建机井1447眼,改造机井1182眼。新建水窖10858座,改造水窖2970座。

(2)同意灌溉排水工程建设渠道72.23km,其中衬砌渠道61.4 km,配套建筑物397处,铺设管道484.8km,发展喷灌面积6.07万亩。

(3)同意对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修复配套,对新增泵站、机井、水窖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应根据县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可能整合的支农涉水资金适度发展,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不易新建机井。

5、工程建设规划方案

(1)同意对现状机井、泵站、水窖等小型水利工程在基本维持其平面位置和设计规模不变的基础上实施改造配套。

(3)基本同意工程典型设计方案

①基本同意对原有抽水站更新改造方案,新安装

8sh-9A水泵,配套电机YZ-250M-2型55kw。同意新建抽水站选用300QJ-200-100/5型潜水泵。

②同意利用原有深井进行喷灌节水改造,埋设喷灌主(支)干管。同意对原有旱地进行滴灌节水改造,安装滴灌支管、毛管和滴头。

③同意机井为管井,井壁管选择钢筋混凝土管,水泵选用200QJ32—130/10型泵,配套S9型节能产品。

④同意低压管灌工程采用单井为一个灌溉单元系统、干支两级固定输水管道按“圭”字形与“π”形相结合布设,同意管材选用UPVC管。

⑤同意水窖设计方案。

6、投资估算

(1)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同意按分类工程的典型设计和综合投资指标为基础计算给类工程投资估算的方法。

(2)同意投资估算主要材料价格按照2006—2008年市场平均水平确定。

7、经济评价

同意国民经济评价依据、方法和评价主要参数的选取,基本同意国民经济评价指标成果。

8、分期实施意见及实施保障措施

(1)基本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工程分期实施意见及实施保障措施。

(2)本《规划》工程规模较大,涉及面广,资金筹措及建设任务繁重。《规划》实施过程中,政府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并保证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2.合同审查法律意见 篇二

我们对公司拟定的20xx年劳动合同初稿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十一条所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为其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

1、合同期内员工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被公司开除的,乙方应返回甲方为其支付的全额社会保险费用,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乙方应返回甲方为其支付的全额社会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规定,以员工未满合同期限辞职或被开除,而要求员工返还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无法律依据。因此,建议此条款予以删除。

二、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十七条所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相应赔偿:

1、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新增内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条款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但当员工出现解除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但不是员工出现上述解除合同情形导致合同解除都得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对员工承担违约责任仅限定在保密、培训、竞业限制这些方面,除此之外不得对员工设定违约责任。其次,20xx公司劳动合同设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样在合同中应该增加和明确员工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这一条款,这样体现双方权利和义务平等及合同的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议增加以下内容: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二十六条所述:

1、请病假需提供社区诊所级证明或事后补充相关就医证明,3天及以上病假需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病假工资扣除额度按甲方《考勤管理制度》执行;2、事假需按公司流程报甲方主管人员确认方可,事假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三天,三天以上按双倍工资扣除,无特殊情况下不允许请事假,否则以旷工论处,事假工资扣除额度按甲方《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约定员工原则上请假不超过3天,但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由于种种因素员工请假超过3天的情况并不罕见,如果以3天假期为限,超过3天假期扣双倍工资,有违常理。因此建议内容调整为:、、员工因事请假,假期工资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每请假一天扣除一天工资。

四、关于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二十三条所述:乙方参加甲方统一安排的培训应与甲方签定培训承诺函,参加培训一年内不得离开公司,若违反此规定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双倍的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议调整为: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培训应与甲方签定培训协议,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离开公司,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五、关于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第九条所述甲方发放薪酬时间为每月8日,其中绩效考核工资等变量工资在每月1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推迟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1994年12月6日)第七条规定,建议修正为: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多处出现“处罚”表述,处罚是一种行政行为,而劳动合同的缔约双方的资格是平等的,所以不能表述为处罚。建议表述为处理。

七、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中多处出现“按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故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告知书应作为合同的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不履行上述告知程序,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无法律约束力。故此建议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等告知书须有劳动者签字确认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以上意见,请予考虑。

法律事务部:xxx

审查人:企业法律顾问:xxx

法务专员:xxx

3.博士论文审查意见 篇三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年 月 日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我校将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作为每位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的必要环节。鉴于您在本学科的造诣和学术声望,特聘请您对我校 专业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双向隐名评审。评审时不需对送审论文进行综合评价,请着重指出该论文是否具有创新、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提出论文需修改、补充的具体意见。现送上该博士生论文,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给予审阅,并将评审意见于 年 月 日前邮寄或送至博士生所在 学院 收

地 址: 邮政编码:

谢谢您的支持!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学院代章)

年 月 日

预评审意见书编号:

评阅专家信息页

注:

1.本页为保密页,由研究生院或学院(系、所)专人保存。预评审意见书收回后,本页应与评审意见分离,不提交给答辩委员会。

4.绿化审查意见书 篇四

洪园字【2014】1号

申报单位: 申报项目: 审查意见:

1、经审查,同意此申报方案,新建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绿地面积平方米,绿地率为 %。

2、新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建设以加盖“绿化审查专用章”的图纸为依据,绿化施工建设应在不影响主体建设的情况下优先实施,最迟必须在主体建筑基本完工后的第一个可绿化季节完成,竣工后报我局验收。

3、若未能按规定的设计标准和面积完成配套绿地建设任务,则依照《城市绿化条例》、《洪洞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有关城市绿化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

5.伤害鉴定意见的审查 篇五

因此,在对该证据的审查与判断中,要厘清轻微伤、轻伤与重伤,要分别涉案伤与案外伤...1、轻微伤

致人轻伤,是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前提,是构成要件事实。在刑法理论上,以伤害故意致人轻微伤或者未致伤,属于故意伤害行为的未遂;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刑法》13条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来处理。

不过,如果“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未致伤”,则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涉嫌“寻衅滋事罪”。

顺便提一下,在寻衅滋事案件中鉴定意见审查时,最重要是看损伤是否在鉴定时消失。根据《人体轻微伤的鉴定》2.5的规定:“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所以,审查鉴定意见时,应该注重对病志中损伤描述与鉴定时损伤描述的比对;如果有证据证明,鉴定时病中描述的损伤已经消失,则该鉴定意见就不再具有证据资格。

2、轻微伤与轻伤

由于轻微伤与轻伤是区别故意伤害罪罪与非罪的关键,审查鉴定意见时一定要细致。轻伤包括两种,一种是“一定程度的损害”,另一种是“部分功能障碍”。

对于“一定程度的损害”,诸如伤口长度、骨折性质与骨折数,等等,主要是看数字的准确性--是否可能只是轻微伤;

对于“部分功能障碍”,则主要是结合其他证据分析该障碍是否确实存在。

3、涉案伤与案外伤

案外伤,比如案发前的陈旧伤、案发后其他案件中的新伤。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条规定:“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

所以,是否为案外伤,就要结合全案证据、综合与被告人及其亲友会见时得到的信息进行判断。

比如一个故意伤害案件,鉴定意见为重伤;但是会见时嫌疑人讲,以他当时的打击力度和部位,不可能致人重伤,怀疑是鉴定时鉴定了被害人的一处陈旧伤。于是律师代为书面提起重新鉴定申请,鉴定后证实了当初的推测,那个重伤是陈旧伤,其他涉案伤是轻微伤。最后撤销案件、国家赔偿。

6.审查逮捕意见书 篇六

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

东检捕审〔〕00号

本院2月23日收到南粤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东公刑提捕字(2013)226号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刚、张小明、刘小严涉嫌敲诈勒索罪、张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刘建平涉嫌窝藏、包庇罪的文书及案卷材料、证据后,承办人助理检察员张小玲审阅了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核实了有关证据,现依法对本案审查完毕。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张小明,曾用名:无,绰号:无,男,21岁,1992年11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固定工作,住南粤市东湖区沿湖路123号。201月23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东湖区看守所。

父亲,张国成,母亲李秀梅。

二、发案、立案、破案经过

犯罪嫌疑人李刚、张小明、刘小严涉嫌敲诈勒索罪、张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由胡广明、王大宝于2013年1月22日报案至公安机关,受理后经审查,于2013年1月23日立案侦查,后分别于2013年1月22日、1月25日、2月11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张小明、刘小严、李刚,三人涉嫌犯罪的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该案据此告破。

犯罪嫌疑人刘建平涉嫌窝藏、包庇罪一案,由侦查员再侦查李刚、张小明、刘小严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过程中,于2013年1月25日发现,经审查,于2013年1月25日立案,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指控的案件事实供认不讳,且有刘小严的供述等证据佐证,该案据此告破。

三、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

(一)侦查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

2013年1月22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李刚发现其妻子张晓丽到南粤市恒丰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与一名男“网友”在一起,即打电话给朋友张小明,张小明叫上刘小严,一起赶到恒丰宾馆门口。三人见面经预谋后,一起闯入张晓丽入住的房间内,对王大宝进行殴打,经鉴定,王大宝的伤情为轻微伤。李刚则提出王大宝拿出十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后经商谈确定王大宝补偿八万元给李刚。李刚让王大宝即打电话先筹三万元现金,并强迫王大宝当场写下五万元的欠条。王大宝给朋友胡广明打电话,以自己急需用钱为由,让胡广

明送三万元到南粤市污水处理厂门口附近。经商定,由犯罪嫌疑人李刚、张小明去取钱,犯罪嫌疑人刘小严在宾馆看着王大宝。李刚、张小明到南粤市污水处理厂附近与胡广明见面后,胡广明将三万元钱交给李刚。胡广明给完钱后发现情况有异,即追上李刚、张小明并询问王大宝的情况。李刚、张小明与胡广明发生厮打,过程中张小明用刀将李刚刺伤,经鉴定为重伤。犯罪嫌疑人张小明随后逃跑,并给刘小严打电话让其快跑。

犯罪嫌疑人刘小严跑回家后将事情发生情况告诉其父亲刘建平,刘建平给了刘小严1000元现金,让其出逃躲避。公安机关向刘建平询问时,刘建平隐瞒事实真相。

(二)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及证据

经审查,上述事实有证据证明:

1、物证

未见所扣押物证的照片,相关程序性证据有:

扣押物品、文件清单P73-74

从李刚处扣押五万元欠条一张和人民币三万元;从张小明处扣押折叠刀一把(沾有血迹);从刘建平处扣押雷管49枚、导火索45米。

2、书证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证明案件发案、受案情况,见“发案、立案、破案经过”。

(2)立案决定书

证明案件立案情况,见“发案、立案、破案经过”。

(3)抓获经过、情况说明

2013年1月22日8时开始,我队民警根据市局统一部属在沧河桥路设卡盘查,在9时30分左右,收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要求抓捕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特征为20岁左右,男性,身高180CM左右,着淡黄色“T”恤衫,胸前印有很在的红色“adidas”,可能带有凶器。9时40分左右,我们在一辆被盘查的出租车内发现符合上述特征的犯罪嫌疑人,民警将该男子叫下车准备继续盘问时,其主动交待自己叫张小明,有用刀伤人的犯罪事实,并将随身携带的小刀交出,同时还供出同案犯刘小严的身份和住址。在审查张小明过程中,发现被伤害人李刚及另一人刘小严还涉嫌敲诈勒索和抢劫犯罪。1月25日在本市“逍遥网吧”刘小严抓获归案,同时抓获窝藏、包庇的犯罪嫌疑人刘建平。

(4)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7.模拟机房竣工资料审查意见 篇七

烟台基地资料

1)例会纪要不是原件;会纪要不齐全,缺少1-3期9-14期(2-2复)

2)技术交底签字均无时间,不完整?(例如:风管机配件制作安装无交底时间)

3)山东海阳核电项目厂区一号及烟台基地备用模拟机厂房装修工程,开工报告无业主签字

盖章(98页)

4)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方管140*140*4产品质量证明书),仅有报审表,无附件?P766

5)木门安装检验批仅有报审表,无附件

6)混凝土拆模申请单(内容)需补充。(P859/860/861)

7)预检记录(地梁及柱基)钢筋(复3-3)内容不全,检验意见未填写。

1、所有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均未有设计、业主签字;

2、模拟机厂房装施装修工程第15卷,索引目录页边距部规范;

3、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相关内容缺少,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质量责任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4)施工技术标准清单;

5)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6)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

4、工程施工日志,内容少,缺少质量、安全验收方面内容;

2#模拟机房厂房工程

1、较大签字时间位数不够,应为8为数;

2、建筑电气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无签字日期;

3、电缆桥架安装检验记录无附件,只有报审表,张工:

您好,关于模拟机房资料

1、会议纪要不是原件,可否把原件转交我们,另确少的缺少1-3期9-14期请补发

2、技术交底格式中无签字时间?如需要,可安排工人在签字处补签。

3、开工报告:,1#模拟机房开工报告已签字盖章,可查阅之前给予监理方的开工报告,同属,2#补签开工报告无签字盖章,监理方盖章后交予业主签盖。

4、缺少的资料正在整理

5、分部分项如监理方审查无误,则交予业主签字盖章

6、不符合规定项均整改。

8.班主任计划审查意见 篇八

4、经常联系学生家庭,定期进行家访,密切结合社会、家庭对学校进行“三结合”教育;

总之,在这个学期里,我们学前班的每一个成员都将共同努力,同心协力,一起把我们的班级工作搞好,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为孩子的金色未来打下坚定的基础!

班主任计划篇三

转眼间我所带的学前班已经进行第二学期,孩子们已经开始向小学生活迈进。在这个学期五个月左右的时间里,我作为学前班班主任将继续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以下是我学前班班主任工作计划:

一、班级其本情况

本班共有学前儿童18人,其中男生6人、女生12人、达到学前儿童年里的有12人,有6人尚未年满5周岁。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和少先队工作计划为指针,密切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从学校工作和学生思想实际出发,抓好班级管理工作,提到学生道德素质,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三、班主任工作其本要点

1、安排班级活动。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安排,引导少年儿童开展各项实践活动,活动之间要制定好计划,明确活动要求,设计好活动并扎扎实实地组织实施,力求取得主题教育的最大效应。与学生一起确定好本学期各项活动的主题,组织和知道学生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情趣的课内外活动,如主题班队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

2、营造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1)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努力营造平等、围结、和谐、进取的班级氛围。

(2)制定班级公约,形成良好班风。

(3)布置适合学前儿童年龄特点的教室环境。

3、指导培养小干部。班级小干部是班主任的左右手,要认真选拔小干部,同时要精心培养小干部,第一、帮助小干部树立威信;第二、鼓励小干部大胆工作,指点他们工作方法;第三、严格要求小干部在知识,能力上取得更大进步。在纪律上以身作则,力求从各方面给全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第四、培养干部团结协作的精神。

4、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对特殊学生开展教育。

通过观察、与学生谈心、听取各方意见,力争和任科老师及家长对学生有一致的要求和态度,并时常同他们交换意见,特别要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取的共识,配合学校教育好孩子。

四、工作措施

1、教师认真制定好适合本学前班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备好各学生基本情况花名册,认真细致填写充实。

3、细致了解学前班学生起居情况和在家生情况,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4、经常联系学生家长,密切结合社会、家庭对学校进行“三结合”教育;

9.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审查报告 篇九

(2011年3月26日中国共产党夕阳彝族乡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夕阳彝族乡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

杨建平

各位代表:

我受中国共产党夕阳彝族乡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现将代表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截止2011年3月25日上午10时止,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8件,其中: 涉及党建工作方面的3件;涉及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方面的9件;涉及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4件;涉及公路桥梁方面的6件;涉及人畜饮水方面的4件;涉及其他方面的2件

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1.涉及党建工作方面的3件是:新山、田房代表团李跃相等5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党代表的管理,并给予一定经费的建议》;高梁地代表团张林文代表提出《关于开通

高梁地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的建议》;木鲊代表团方宇祥等5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发放党建经费的建议》。

2.涉及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方面的9件是:绿溪、打黑、一字格代表团施永猛等5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在大风口村建立30立方水池的建议》、拔得金等4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缮绿溪两座水库机械闸门的建议》;保安代表团姜晓华等3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缮保安村对门三面光沟的建议》、李相双等6名代表提出《关于修缮雷响田至杨家村新沟沟渠的建议》,夕阳代表团普永富等6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复丫租小组灌溉沟渠的建议》、史林祥等6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安装鲁企祖村内照明设施的建议》;高梁地、木杵榔、木鲊代表团赖兴辉等4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复赖家新村抽水站的建议》;木杵榔代表团方洪武等5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固合作坝水库建设工程的建议》、李永明代表提出《关于修复果木水库的建议》。

3.涉及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4件是:新山代表团伊利华等3名代表提出《关于修建旧村、小山村、小夕阳、法多村小组党员活动室的建议》;夕阳代表团方海艳等7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新建张安村村小组多功能活动室的建议》、李桂兰等8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建夕阳街村小组民事用房的建议》;木鲊代表团季晴武等8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缮木鲊村小组党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议》。

4.涉及公路桥梁方面的6件是:绿溪、打黑、一字格代表团矣万有等6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对绿溪村委会至天井村道路进行硬化的建议》、莫新华代表提出《关于修建绿溪

新村机耕路的建议》、李世富等3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建一字格村机耕路的建议》;保安代表团郝金明等6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硬化保安小箐至雷响田村小组公路及修缮各村小组机耕路的建议》、李跃春等8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建硬化山背后村小组进村公路的建议》;木杵榔代表团张玉芬等3名同志联名提出《关于修建果木村小组机耕路的建议》。

5.涉及人畜饮水方面的4件是: 绿溪、打黑、一字格代表团普贵礼等5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复绿溪村人畜饮水管道的建议》、李世富等3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改造核桃箐至一字格村“U”型沟渠作为生产生活用水的建议》、拔德金代表提出的《关于更换水井村饮水管道的建议》;夕阳、保安代表团施从日等8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解决小绿溪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议》。

6.涉及其他方面的2件是:打黑代表团普永学等7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在打黑规划种植5000亩核桃林的建议》;高梁地、木杵榔、木鲊代表团黄红云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增设木鲊四个村小组副组长的建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经审查后认为:代表们所提的28件建议,有的已被列入乡党委、政府下步重点工作,有的虽带有一定前瞻性和全局性,但由于条件所限或需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项争取等实际问题,有的则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有的案由、案据和阐述不够全面,或村组能够自行组织实施并能解决,构不成充分的立案条件和理由,故不宜立案,均转为代表建议重点办理。

代表们所提建议和意见大都围绕推动科学跨越式发展,促进富民兴乡这一总体目标,为我乡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发展步伐,促进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等方面提出的一些重要的建设性建议,同时也反映了各村、各行业、各领域一些需要解决或引起重视的问题。

乡党委将于会后按内容分别交乡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组织研究,明确办理责任,提升办理质量。从会议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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