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奖学金、助学金申请通知(10篇)
1.2024年奖学金、助学金申请通知 篇一
关于申请2013年材料学院苏博特励志奖学金的通知(面向2013级研究生新生)
一、根据《关于在重庆大学材料学院设立“苏博特励志奖学金”的协议》及《重庆大学材料
学院“苏博特励志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奖优助学作用,使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达到奖学金赞助单位的目的,特对2012年度
“苏博特励志奖学金”作如下规定:
二、奖励范围
该奖学金自2010年下半年起,连续设立五年。主要奖励材料学院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优秀
硕士研究生或者一年级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优秀硕士研究生。直博生研究生一年级也可提交
申请。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苏博特励志研究生奖学金”每年奖励二十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5000
元/人或者5000-8000元/人,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金额。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为: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具有良好道德品质。
2.学习成绩优异,达到学校硕士研究生外推条件并继续留校攻读我院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优秀
研究生。
3.以优异成绩考取我院或者由同类高校推免到我院的硕士研究生或硕博连读的研究生,“985”高校学生优先。直博生研究生一年级也可提交申请
(二)优秀贫困研究生评选条件为: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具有良好道德品质。
2.家庭经济暂时贫困,生活俭朴,自立自强。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五、评审程序及其他
1.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或由老师直接向学院推荐,学院“苏博
特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学生学习成绩、面试情况、本科毕业学校、个人品德或者家庭
经济情况等方面综合考核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评选。
2.入学成绩及面试成绩学院均会查档确认。
3.家庭贫困学生须同时提供加盖村委会和县民政局及以上印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
件1份。
4.本科期间各类获奖情况及科研情况均需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5.若有材料不实者,取消评选各类奖学金资格并通报批评。
六、申请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填写“材料学院-苏博特励志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和汇总表,申
请者将纸质申请表(见附件)交至研一班长处:
申请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2日下午5:00。
材料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3.10.10
发送人:辅导员高洁
2.2024年奖学金、助学金申请通知 篇二
2012—2013学年贫困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即日展开,请各学院按有关规定,严格把好“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成员、“班级(或专业、年级)评议工作小组”成员、认定条件和标准、认定程序、学院网页公示等环节,认真做好认定、解释等相关工作,于2012年10月8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具体工作要求及所需填写的材料详见“附件”。
1、《福建农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供各学院在认定过程中进行参考)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每位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均需填写,并一式一份报送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每位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均需提供此表作为学院认定的依据,若该生之前已被认定,且家庭经济情况未有明显变化,可沿用之前的调
4、《福建农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或专业、年级)评议
小组认定表》 此份表格作为贫困认定的会议记录,须有全体评议小组成员签
5、《福建农林大学贫困生库信息采集表》
版。
6、《福建农林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每位通过贫困认定(即公示确认的贫困或者特困)的学生均需填写,并一式一份报送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院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处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2024年奖学金、助学金申请通知 篇三
卫处作者:刘馨谦 来源: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7日 11:07 附件数:0 校属各系部、各班级、广州校区、各分教点:
为做好2012年度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请各部门于10月24日前将2012级新生和2011级补报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料整理好,交学生工作与保卫处刘馨谦老师。要求如下:
1、各部门须将“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的纸质文档及电子表格发送到刘馨谦老师处。
2、请将学生申请资料按汇总表顺序整理,按100份一袋分装。
3、另请各部门于10月24日前如实上报2011级退学学生名单,并在享受国家助学金退学学生的名单上注明在11级国家助学金汇总大表中的序号。
4、为避免资料交接过程中出现差错,需要办理建设银行中职资助卡的(未满16周岁)学生申请资料和相关表格电子档,请于10月30日前交刘馨谦老师。
4.2024年奖学金、助学金申请通知 篇四
按学院要求,结合本系实际,现将我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有关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数额及奖励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没有恶意欠费记录;
(4)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服从学校、系部、班级组织的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无补考科目;
(6)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班前50%;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被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被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班级初评
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需填写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报送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一式一份),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2日(星期六)11:30之前上交。上交上述纸质材料时,请一并上交电子版(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的成绩汇总表、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名单表、)到qichexijiangzhudai@126.com。注意上交电子版材料时,请在文件名上注明班级、姓名等详细信息。
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需填写附件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2日(星期六)11:30之前上交。上交上述纸质材料时,请一并上交电子版(附件4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的成绩汇总表、附件6国家助学金汇总名单表)到qichexijiangzhudai@126.com。注意上交电子版材料时,请在文件名上注明班级、姓名等详细信息。
2.系部评审
系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依据学生个人申报材料并结合班级初评结果,组织综合评定,并最终确定评定结果,在进行公示后上报学院。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成立相关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学生反映的有关问题。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当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等7至10人组成。
2.各班级辅导员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要让所有学生都能了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有关政策和要求,要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评审,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审要求及日程安排上报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六、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当年如果因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以上处分的,从处分当月起,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附件请查阅: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的成绩汇总表
附件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的成绩汇总表
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名单表
附件6.国家助学金汇总名单表
汽车工程系
5.2014年校友奖学金评定通知0 篇五
关于做好2014年校友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校友奖教基金会2014年拟奖励资助我校50名全日制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根据校友奖教基金会2014年奖学、助学意见,现将做好我校2014年校友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学习努力,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排名的前30%;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生名单必须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里;
5、热忱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6、父母双亡且监护人收入低的学生、单亲家庭且家庭
收入低的学生、遭受重大意外事故及自然灾害的学生、患有疾病且医药费用大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考虑。
二、评定对象及奖励金额:
评选对象从大学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中产生。获奖
学生在校期间若综合测评排名符合申请条件,无发生违纪行为,应连续三年保留获奖资格(大专获奖学生连续两年,专升本学生为毕业班当年),每年获得2000元奖助金;若2013年获奖学生出现不符合申请条件,新的人选应从大学二年级学生中产生。
三、名额分配与评定办法:
1、该项奖学金名额安排至各二级学院,具体是:
文传学院5人,政发学院3人,数计学院3人,物信学
院3人,外语学院4人,资环学院3人,化生学院5人,工商学院6人,教科学院4人,音舞学院2人,美设学院2人,体育学院1人,应科学院4人,软件学院5人。
2、申请者应填写《泉州师院2014年校友奖学金申请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评定,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5月4日前将加盖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的申请表报送学生处,经校学生工作会议审议后,公示三天无异议送校友奖教基金会备案。
四、其他事项:
1、我校将编印获奖学生事迹汇编,请获奖学生认真撰写入学以来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上的先进事迹,格式见附件3。各二级学院有关辅导员认真审阅修改后,于5月15日前汇总发送至315085515@qq.com邮箱。
2、每位拟获奖学生需准备一张电子版个人彩色生活照,各二级学院将每张照片以“****学院+姓名”的格式汇总发送至
315085515@qq.com邮箱。
附件:1.2014年校友奖教基金奖学金申请表
2.2013年校友奖教基金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3.事迹汇编样本
学生处
2014年4月23日
6.2024年奖学金、助学金申请通知 篇六
无息奖励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资助负责人:
接陕西省穆斯林对外文化经济促进会通知,为帮助少数民族(穆斯林)优秀大学生学有所成,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凡我校2011级、或2010级本科少数民族学生(穆斯林)有意申请世界伊斯兰发展银行无息奖励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到长安校区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相关申请材料或咨询。
联系电话:029-88430687
陕西省穆斯林对外文化经济促进会 丁老师029-87212846 附件:
1、申请穆斯林世界银行贷款的条件及发放
2、申请穆斯林世界银行贷款填表说明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10月20日
附件
1申请穆斯林世界银行贷款的条件及发放
条件:
(一)在校就读的穆斯林大学本科生;
(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有: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
(二)努力学习,各门功课成绩平均达80分以上(主要课程或高中 最后两学期成绩),学习和品德良好;
(三)须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报陕西省穆斯林对外文化经济促进 会转世界伊斯兰发展银行助学基金会审查批准;
(四)本人与贷款助学金管理办公室签订借款合同,并经公证且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同意在就业后按合同规定逐年分期偿还贷款;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本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份);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及还款承诺书(一份)。申请发放规定:
学生第一年可以申请全额学费及900美金生活费,第二年及以后学年只能申请900美金生活费。
贷款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在每学年接收世发行转来的助学金后,按规定时间、规定金额,将贷款发给学生本人。
附件
2申请穆斯林世界银行贷款填表说明
1、填写申请表和所要材料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并英文翻译两份;
3、高中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并英文翻译两份;
4、高中最后两学期学习成绩两份并英文翻译两份;
5、大学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两份并英文翻译两份;
6、一寸照片8张;
7、体检表复印件两份。
7.2024年奖学金、助学金申请通知 篇七
国家助学金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07]91号)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07]92号)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和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及评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类型
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3.国家助学金:每人3000元,分两学期发放。
二、申请资格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校生;
2.国家助学金:各年级符合申请条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各年级成绩优秀,2012-2013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5%,且无不及格科目;
5.在同等条件下,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荣誉者优先;
6.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班级前5%,但达到班级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且无不及格科目,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2-2013学年间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在班级均列前20%,且无不及格科目(包括选修课在内);
3.曾获校级以上荣誉(针对2010级和2011级学生,2012级学生相对放宽);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申请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详见附件),向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申请;
2.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召开班会,对申请者进行评议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上报系评审工作小组;
3.系初审与公示:评审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根据学院下达的名额(详见附件)进行评选,确定名单后在本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院学生处。
4.学院复核与公示:学生处对初审名单和申请表进行汇总审核,在全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复核备案,并报省教育厅。
五、评审机构
(一)组织机构
1.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主任,学生处处长为副主任,负责学生奖助工作的学生处副处长、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评审工作的全面指导。
2.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系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委员、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负责统筹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3.班级评议小组: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包括党员、团干、普通学生)为成员,负责接收学生个人申请及民主评议。
(二)评审要求
1.宣传到位,正确引导。各班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组织学生申报,并做好组织宣传工作,让学生清楚、了解国家相关政策,传达党、政府和学校对广大学生的关怀。
2.公开、公平、公正。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学生了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参与工作的教师及学生都要严于律己;严禁接受请客送礼、私下承诺等不正之风;严禁小组私下决定、暗箱操作等不当行为;严禁私下将奖助学金额分配给多人或者挪用奖助学金作其他用途的行为。
3.如经审查发现违规者,取消相关名额。
4.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助学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
审查,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奖指标。请各系对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等严格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两份及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两份、荣誉证书复印件、困难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
3.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一份、困难证明复印件一份;
(2)《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文档。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国家奖学金:共4个名额,每个年级各一个名额,另有一个名额由3个年级共享,每班可提交最多一位同学的材料参评,也可以弃权。请需要提交参评人选的班级于10月9日中午12:00在移动厅门前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国家奖学金名单10月10日将在系公布栏和班长团支书群里公示。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班按照分配的名额报送材料,共享1个名额的由两个班级各推荐一位同学参评。请各班于10月11日中午12:00在移动厅门前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10
月12日将在系公布栏和班长团支书群里公示。
(三)报送要求
1、以班为单位,依次整理好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会学习部,电子版发至相应邮箱:10级发至307614122@qq.com , 11级发至670067408@qq.com,12级发至510007879@qq.com。邮件请注明年级班级、标题,以便查收。
2、相关材料各班需保存管,以便备查。联系人:10级:苏吉祥 ***(625395)
11级:黄霞妹 ***(615213)
12级:黄嘉敏 ***(610458)
附件:
附件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指标额度分配表
附件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填写说明)
附件2-1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3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1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4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1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经济管理系
8.2022年国家助学金申请书通用 篇八
我叫__,学号是__,是来自_专业的一名学生。20_年_月很荣幸的成为我校的一名新生,在激动与兴奋的心情中不知不觉地开始了我在这里的大学生活。在这两年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面发展。
学生以学习为主,在学习上遇到了什么困难,我先是自己独立思考,如果自己解决不了我便会向同学﹑师兄请教﹑讨论﹑学习。大学两年来,我都学习用功刻苦,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的勤奋换来了任课老师和同学们的肯定。这一年的刻苦学习和努力拼搏让我能够在各项成绩中都跻身于年级前列,也让我对知识有了更大的渴望,更让我对自己有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
去年我一直都担任寝室长,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寝室多次受到班主任及老师的表扬。本学期我已胜任班上的体育委员,这期间已经组织了多次体育竞赛,加强了班级之间的交流也促进了同学之间的友谊。在工作期间:我始终以奉献学院,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服务,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建设尽心尽力,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在遇到利益冲突的问题时,我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
生活中,朴素节俭﹑性格开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平时很善于和同学沟通,也乐于帮助同学,所以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和支持。我是一个来自恩施偏远山区小镇的大学生,父母均在家务农,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日子,几亩薄田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
虽然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但是我丝毫没有因为这个而对我平时的工作和交际造成任何影响。虽然说有的时候会被生活的压力影响,但是每当这时我都会想起洪战辉他们,跟他们比起来,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这样一想我又变得和以前一样坚强甚至更加坚强。当然,在如果此次能够有幸获得国家奖学金,这无疑会大大缓解我家的经济压力,解决我求学过程中的障碍和拦路虎。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9.2024年奖学金、助学金申请通知 篇九
按照我校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续签的“中国石油奖学金”协议要求,2013年中国石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在本月开始,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名额、额度及奖励对象
1、本次共评选50名获奖学生,每人奖励6000元。
2、获奖的学生中“特困生”评审比例不低于60%。
3、奖励对象石油石化主体及相关专业全日制二、三、四年级在校本科生(其中毕业年级只面向已于中国石油所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评定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了解中国石油“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代表的企业文化,认同中国石油“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以及“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价值取向,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热爱石油事业和所学专业,具有为祖国石油事业而献身的精神;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特困生”成绩排名放宽至50%;
4、英语四级成绩500分或六级成绩450分,“特困生”英语必须通过四级;
三、评定程序
1、学生事务处将2013年中国石油奖学金评选名额及评审表下发各院(系),并向学生公告。
2、达到评定标准的同学,填写《中国石油奖学金评选申报表》,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交班主任审核,报各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
3、院(系)核实材料后,超过院(系)评选名额,由院(系)组织答辩、评选,在全院(系)公示;未超过院(系)推荐名额,直接在全院(系)公示。
4、各院(系)将推荐人选名单公示,接受学生质疑,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名单报学生事务处。
5、学生事务处将各院(系)推荐人选名单汇总并审核,报学校审批,决定我校申报中国石油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四、有关事项
1、《中国石油奖学金评选申报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手写,院(系)领导签名,盖院(系)行政公章。
2、《中国石油奖学金上报详表》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签字,盖院(系)行政公章;
3、教务部门盖章的学生成绩单;
请各院(系)统计获奖学生的农行卡号,并于2013年9月25日前将所有相关材料报华林公审9#5层,联系人:张文君,***;并将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877752174@qq.com。
长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10.2018年丹麦留学奖学金申请 篇十
国家十分重视国民的教育,教育事业发达,有完善的教育体制,卓越的教育品质,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丹麦国民素养颇高,人民幸福指数高,社会治安良好,吸引众多学子前往丹麦留学,接下来立思辰留学360为大家带来2016年丹麦留学奖学金详解,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了鼓励更多的优秀国际学生选择丹麦,丹麦政府近日通过了一项2500万丹麦克朗(2015-2017)的奖学金计划,其中中国学生是该奖学金计划的主要受益群体之一。诚如丹麦科技和高等教育部长SofieCarstenNielsen说:“丹麦渴求世界各地的优秀人才来帮助我们提高创新能力。我们正在寻找一流学子为丹麦的优势领域添砖加瓦,同时帮助我们为面临的挑战提供新的解决方法,从而使丹麦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丹麦奖学金新政】 1、2015-2017奖学金总额为2500万丹麦克朗;
2、奖学金针对的是硕士阶段的申请人;
3、奖学金将资助60-65名优秀国际学生(主要来自中国、巴西、印度、韩国、美国和日本),涵盖全部的学费和生活费;
4、关于奖学金的具体金额由大学自行决定,但最多不能超过丹麦政府对本国学生的资助额度(SU-TheDanishstudents‘GrantsandLoansScheme);
业。
【丹麦奖学金类别】
丹麦政府奖学金(不同于2015-2017新增奖学金)
5、该奖学金计划将于2019年进行评估,评估的重点是考察这些奖学金获得者是否最终成功在丹麦就
互联网留学360介绍,非欧盟学生在申请高等教育课程时可以申请丹麦政府提供的奖学金。该奖学金由各丹麦高校独立管理和发放,所以在申请之前请咨询相应高校。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留学丹麦)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提供的奖学金资助。
欧盟伊拉斯谟奖学金(ErasmusMund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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