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服务需求调查表

2025-01-28

高端服务需求调查表(9篇)

1.高端服务需求调查表 篇一

社区志愿服务需求调查表

(有关说明:

1、请在答案序号上打“√”,或者直接在横线“__”上填写相应的内容。

2、请各街道团工委于2008年6月25日前发送至社区—邮箱。)

团_____区(市)委______街道团工委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1、本街道(社区)是否开展过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A、有B、无

2、本街道(社区)开展过哪些志愿服务?

A、家庭修配服务B、家政服务C、老年人服务D、青少年服务E、义教服务 F、法律援助服务G、治安巡逻服务H、残疾人服务I、医疗卫生服务 J、环境绿化服务K、扶孤助弱的服务L、其他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

3、本街道(社区)开展过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主要是?

A、高校志愿者组织B、社区志愿服务队C、市、区志愿者协会D、社会热心人士 E、其他_____________(请注明)

4、您认为本街道(社区)的志愿服务在哪些方面需要改进?

A、服务水平B、服务内容形式C、服务活动的组织D、服务组织体系的管理与完善E、其他_____________(请注明)

5、本街道(社区)居民总体上对志愿服务的认同和支持度如何?

A、非常支持B、一般C、不支持D、无所谓

6、本街道(社区)哪一个群体最需要志愿服务?(可多选)

A、残疾人士B、孤寡老人C、弱能人士D、精神病康复者E、下岗/失业者 F、外来务工者G、迷失青少年H、老年人I、其他_____________(请注明)

7、您认为本街道(社区)需要哪些志愿服务?(可多选)

A、家庭修配服务B、家政服务C、老年人服务D、青少年服务E、义教服务 F、法律援助服务G、治安巡逻服务H、残疾人服务I、医疗卫生服务 J、环境绿化服务K、扶孤助弱的服务L、其他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

8、本街道(社区)有哪些人群较乐意并有能力参与社区志愿服务?

A、街道(社区)工作人员B、学生C、党员D、退休人士E、企业爱心人士F、其他_____________(请注明)

9、您觉得有无必要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和成立各区、县级市直属专业志愿服务支队,来规范管理社区的志愿服务?

A、有必要B、无必要C、无所谓

10、您对建立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2.高端服务需求调查表 篇二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9月—2013年9月来我院进行体检的人员122例 (改进前) , 男68例, 女54例, 年龄24岁~59岁, 平均年龄 (44.27±6.18) 岁;2013年10月—2014年9月来我院进行体检的人员122例 (改进后) , 男67例, 女55例, 年龄24岁~58岁, 平均年龄 (44.53±5.96) 岁。2组人员在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体检者进行调查, 体检者完成后, 当场收回, 具体调查内容包括基本个人信息、对体检中心护理服务的认可程度 (技术水平、礼仪、体检隐私保护等) 。比较改进前后护理满意度。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3.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改进后体检者在技术水平、言行礼仪、体检环境、指导服务、隐私安全、流程便捷方面的护理满意度均高于改进前,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1。

3 讨论

人们对健康体检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对体检者的各种体检服务需求进行分析, 能够指导医护人员护理服务的改进, 提高体检人员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2,3,4]。

对于护理服务的改进, 可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 技术水平方面, 医院要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准入标准, 提高其素质要求;对护理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技术培训, 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使之具备较高的护理技术, 更好地完成工作。其次, 言行礼仪方面, 可以开展礼仪讲座、礼仪比赛等, 提高护理人员的礼仪素质, 从而能够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具备良好的礼仪。第三, 体检环境, 对我院的体检环境进行进一步完善, 使体检者能够在体检过程中顺利了解到自己需要去哪里体检, 需要做哪些体检项目。第四, 指导服务方面, 护理人员对来进行体检的人员, 进行指导服务, 告知其需要注意的事项, 需要进行的体检项目, 各个体检环节大概需要的时间等, 让体检人员做到心中有数。第五, 隐私安全, 医护人员一定要做好体检者的隐私安全工作, 确保其隐私不被侵犯。最后, 流程便捷, 为了使体检更为顺利, 我院将体检流程进行归类整理, 使得体检者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检验, 为体检者节约时间, 提高工作效率[5]。

本文结果显示, 改进后体检者在技术水平、言行礼仪、体检环境、指导服务、隐私安全、流程便捷方面的护理满意度均高于改进前,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说明改进护理服务后, 体检人群对护理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 值得临床推广。

摘要:目的 探讨体检人群的护理服务需求, 比较护理服务改进前后护理满意度。方法 选取2012年9月—2013年9月来我院进行体检的人员122例 (改进前) , 及2013年10月—2014年9月来我院进行体检的人员122例 (改进后) 作为研究对象。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体检者进行调查, 比较2组人员改进前后护理满意度。结果 改进后体检者在技术水平、言行礼仪、体检环境、指导服务、隐私安全、流程便捷方面的护理满意度均高于改进前,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结论 改进护理服务后, 体检人群对护理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 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体检人群,护理服务需求,调查,改进

参考文献

[1]席晓玲, 孙晓虹, 王淑霞.探索综合性医院健康体检中心护理服务管理的体会[J].继续医学教育, 2014, 28 (5) :117-119.

[2]刘云萍.对社区中医护理服务认知和需求的调查[J].中国医药指南, 2014, 12 (18) :360-361.

[3]Holfeld B, Ruthig JC.A longitudinal examination of sleep quality and physical activity in older adults[J].J Appl Gerontol, 2014, 33 (7) :791-807.

[4]尹美英, 孙智玲.健康体检中心护理管理探讨[J].基层医学论坛, 2011, 15 (9) :257-258.

3.高端服务需求调查表 篇三

中西合璧 强强联合

紫光图文成立于2008年,由紫光股份有限公司(UNIS)与全球最大的专业图文服务企业纽约证交所上市公司ARC Document Solutions(ARC)在中国联合投资创建。紫光股份占35%的股份,ARC占65%,注册资金1.428亿元,主营设备销售和图文服务业务,是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门致力于中国图文服务市场的中外合资企业。

“ARC拥有30多年的历史,是美国唯一上市的图文公司。而紫光股份是中国的IT上市公司,有良好的IT平台和优秀的IT人才,可以说是强强联合。ARC的成功经验及先进的理念,紫光股份的科技资源、品牌影响力,势必会帮助紫光图文迅速打开市场。”马耀强先生介绍道。

目前,紫光图文已在北京、上海、广州等核心城市设立了直属分公司,在郑州、深圳设有全资子公司,并在全国多个省市设有办事处,专注设计、建筑、制造等大型行业客户,以文件的编排、设计、打印、复印、扫描、装订、分发、数据存储管理和客户端现场操作为服务基础,同时为数百家单位提供文件解决方案和文件外包、设备管理外包、驻地服务等。

关注客户需求 专注于中高端图文服务

中国的快印市场广阔但相对复杂,特别是近些年有很大的变化。紫光图文期望做一些中高端的客户,目前已有的客户主要是建筑工程以及金融、保险、银行等行业的客户。

马总介绍道:“与传统的图文快印店不太一样,紫光图文不单单是简单的帮助客户去输出,更多的是帮助客户去搭建平台和分发需要使用的文件,以便客户更好地去应用、展示及推广他们设计的产品和企业。”

马总认为信息的传递不只是简单的打印出来,更重要的是搭建一个平台,通过分支机构、合作公司帮助客户来管理数据流程。不管客户在何时何地,无论以何种方式,只要他想拿到这些信息,紫光图文都能帮助客户完成。

紫光图文在国内有很多地标的项目,如位于上海的上海中心大厦。总设计师在美国加州和纽约,设计施工在上海。紫光图文帮助他们建立数据中心,帮助设计师完成所有设计图的数据化,并归类存档,以保证数据完美、顺畅、安全地传输,从而提高效率和保证工程进度。试想,如果因为图纸不能按时到达,耽误一天的工程对投资方的负担将有多大。

“该业务模式在国内推广效果不错,客户接受程度也很高,如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北电力设计院以及北京银行、安邦保险都是长期合作对象。文件存档数字化,上传归档,新数据的数字化,使睡眠数据变成一个活动的数据,就是紫光图文目前致力于做的工作。”马总说道。

紫光图文从成立之初不到5000万元的年营业额,到现在超过两个亿的年营业额,马总笑言,这都得益于母公司先进的经营理念以及紫光股份深厚的IT背景。2013年,驻场外包服务营收近6000万元,占公司总营业额的近1/3。

如今企业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那么怎么管理数据、怎么交换数据,这就需要很好的云端平台。中国市场处于正在起步当中,云数据处理和存储方面比较保守,互联网的信任度不高,这是个障碍,但是马总相信这个普及过程不会太久。

相对于很多传统印刷企业还在犹豫要不要上数字印刷设备,图文快印店引进数字印刷设备却是大势所趋。紫光图文拥有大量的设备,最多的就是佳能的设备。紫光图文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紫光普印佳图文系统有限公司专门从事说明书测试技术及输出。“深圳公司每月的输出量在800万~1000万张A4,我估计黑白输出量应该算是佳能最大的用户。设备很多,都是打印速度在100页/分以上的设备,主要做一些产品说明书。”马总介绍道。

谈及数字印刷的发展及设备的应用,马总认为目前数字印刷的硬件技术已经非常先进了,印刷质量很好。“未来的数字印刷设备应该更简单化,操作更智能化,数据处理更强,维修更少,使用成本更低。设备商要搞清楚客户真正需要什么,能否尽快实现技术突破,如何让客户更快地接受新科技,这些我觉得应该是设备商以后需要努力的方向。”

更新设备真的能赢取客户,满足客户的需求吗?马总不以为然,他认为只有做到真正了解客户的需求,更多地融入客户公司流程,才能更好地服务客户并抓住客户。按目前数码潮流,传统印刷企业必须引进数字设备,更应该引入的是数字印刷工作流程,只有流程优化了,才能很好地去使用它和争取更多客户。

努力培养人才 全面服务客户

在谈及公司目前发展所遇到的困难时,马总坦言,人才的匮乏是目前遇到的最大问题。紫光图文急需各方面的人才,销售型、管理型、IT类。虽然紫光图文目前已有400多名员工,但预计员工规模需翻一倍才可满足未来公司业务的需求。紫光图文一方面面向社会招聘,另一方面积极与各大院校合作,开办数字打印班、印前班和印后班,每年分到紫光图文实习的高校生就有七八十人。

4.高端服务需求调查表 篇四

编号

填表人: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由经市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培训后的基层社区康复员填写。

2、社区康复员必须入户,面对残疾人询问后(残疾儿童可由家长代为回答询问)填写。

3、该表逐级上报,最终由各区残联统一交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4、字迹工整、清晰。

5、在符合项处画√。

深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5.高端服务需求调查表 篇五

一、调查背景及路径

“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问题。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的最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因此,一个真正关心中国人喜怒哀乐的人就不能不关心中国最基层社会的人的生活。”[1](P7)基于此,我们受中国法律与发展咨询公司和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的资助,于2005年4月20日赴湖北省宜城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农村法律援助项目。我们本着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精神,以法律服务为中心,相继开展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代写文书等活动,并于期间开展了关于农村法律服务的社会调查,从中掌握了许多第一手资料。

与其它调查报告不同的是,本报告在分析角度上摒弃了以农村法律服务所为窗口的传统做法。其它类似报告均以法律服务所为中心,分析其在整个基层法律服务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和功能作用。通过考察法律服务所与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乡(镇)政府、律师事务所等的相互关系,从而得出有关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一些理论认识。其目的在于为法律服务所的设置、业务范围、区域划分等提供理论依据。因此,这些报告都忽视了对农民实际法律需求的考察。然而,法学是一门应用科学,既为“应用”就应当首先搞清楚农民的实际需求到底是什么,然后才能根据现实需求去判断各服务单位的角色定位和功能作用是否适格。所以,本报告紧紧抓住“农民到底需要什么”这一中心命题,通过考察农民在实际生活中是否与法律密切相联、与哪些法律密切相联、如何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等,分析现有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及纠纷解决机制的优缺点,进而阐述学生志愿者参与农村法律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提出相关的具体建议。这是本报告的最终分析路径。

二、调查方法

本次法律援助的最大特点是,在整个项目期间都是学生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当地政府、法庭等均未参与其中,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也仅仅只是提供一些便利条件而已。由于调查者非官方、非权威身份,在考察中很难收集到一些政府、法庭的内部文件和数据,因为“以中国国情,获得被调查者的信息,常常需要借助一定程度的私人关系。”[2]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分析,但由于政府机关总结报告本身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且本报告的观察重点在于农民的现实需求,因此上述影响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同时,由于我们与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接触较为频繁,通过他们偶尔也能看到政府机关的某些文件和报告,这或多或少弥补了上述遗憾。

个别访谈,是我们最重要的调查方法。我们对访谈对象的选取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农民群众,包括接受过法律服务和未接受过法律服务两类。这种分类十分必要,一方面前者对基层法律服务有着最直接的感受,他们的看法和意见直接反映了基层法律服务的现状。另一方面后者在农村占绝大多数,更具代表性。这对我们了解农村法律服务的真实面貌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指出的是,未接受法律服务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遇到法律纠纷,是何种原因使他们与法律服务擦肩而过?追寻其中的原因,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访谈对象是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主要是了解法律服务所之现状,以及在满足农村法律需求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与对农民的访谈不同的是,这部分访谈大多不是以正式方式进行的,往往是在闲聊甚至是吃饭时获得我们想要的信息。这些信息同样具有相当的可信度。最后一部分是司法所和部分当地政府官员。主要了解政府机关在解决农村各类纠纷中的作用。

问卷调查,是我们了解基层法律服务现状的另一重要手段。有专家认为,在中国的调查,必须正视被调查者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社会调查常识的现实,尽是少用书面调查方式。[3]。然而我们认为,这是对基层群众的固有偏见。事实上,我们所接触到的农民大多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也接触过许多外部信息,对我们并没有表现出敬而远之的态度。尽管有些农民,特别是五十岁以上的,一开始对调查充满疑虑,但经我们反复解释,多数人最终都能接受调查。

实地考察。这里所指实地考察,不仅指参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物质设备、办公条件、言谈举指等,也包括我们亲身参与的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等实践活动。这些实践活动使们摆脱了单纯以一个旁观者身份分析问题的局限,更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增加了报告的真实性。

三、基层农民的现实法律需求

“中国是一个农业在国,十三亿人中就有九亿是农民,可是很久以来,农民在农村中的生存状态研究如何,绝大多数城市人并不清楚。”[4](P1)现在社会上有各式各样的法律援助活动,针对农民的送法下乡也在一定范围内蓬勃开展。然而正是一个“送”字,真实地表达出一种强烈的信号:活动者一开始就是以施舍者的面貌出现在广大农民面前,他们没有深入了解农民的现实需要,仅仅只是单方面将自己的专业知识“送”给农民。虽然不可否认活动者良好的主观愿望,但要做出一份理性的、具有一般抽象性的调查报告,显然是不够的。

农民到底需要什么?这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宏大的问题。如果以发散式的路径进行分析,似乎很难从中理出脉络。因此我们采取了逻辑化的分析模式,即首先考察农民与法律的密切程度,其次看农民与哪些法律密切相关,再看农民法律纠纷的方式是什么,通过这样一种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分析模式,最终可以相对完整全面地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

那么法律与农民日常生活联系密切吗?在120份调查问卷中,有72份回答“很有关系”,约占60%;回答“有一点关系”的24份,约占20%;回答“没有关系”的24份,约占20%。前两项合计80%。这表明,农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一改过去法律虚无主义观,认为法律与自己的日常生活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那种日出而耕、日落而息,平平静静与世无争的生活哲学已经悄悄发生变化。这得到了问卷中另一问题的印证。当被问到“你是否需要法律服务”时,回答“很需要”的72份,占60%;回答“无所谓”的36份,占30%;完全不需要的只有12份,占10%。

问卷调查的结果让我们倍感欣慰。但是,由于被调查者面对问卷调查或多或少地表现出一种理想主义色彩,据此做出相应结论不免会有偏离实际的危险。因此,我们在进行问卷调查的同时,也深入村庄进行了实地走访。而走访结果恰恰证明了上述忧虑。在与农民的交谈中,我们强烈地感受到,一方面农民具有相当的“理论水平”和法律认知度,他们绝大多数高屋建瓴地认为,法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它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人人都处在法律的包围之中。但另一方面,当被问到实际生活中都有哪些具体涉法问题时,大多数都回答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实际问题,基本上还是与世无争,过着恬然自得的生活。在一个村治保主任那里我们得知,该村一年也就发生17起村民纠纷,这与该村庞大的人口基数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而当被问到周围都有哪些常见纠纷时,甚至有一部分人的回答竟是“不清楚”“不知道”“不好说”等。可见,一涉及到具体生活,法律与农民又相距甚远。

令人尴尬的局面出现了,我们到底如何解释上述差异?我们认为,随着中央和地方在法制宣传上的投入越来越大,特别是各类法制电视节目的播出,依法办事作为一种意识已经潜移默化地植入农民的大脑。农民对于法律已不再像从前那样陌生。权利、义务等时髦名词已耳闻能详,维权观念日渐浓厚。然而农民这种法律认知度的提高,更多的依赖于外部力量的推动。各种普法教育、电视宣传,就像一部鼓风机,将各种法律观念强行吹进农民的大脑。农民仿佛一夜之间明白了法律的意义。农民正是这样被动地改变着自己的法律观念。经典著作中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这里并没有得到直接体现。“‘法根源于一定的经济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原理在法学领域的科学应用。”[5](P46)当外来因素日益改变农民思维的时候,内在的根本性的经济因素却并没有显示其主导力量。虽然从官方数字上看,农村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虽然本项目选择宜城的重要理由之一,就是“该地农民尽管还谈不上富裕,但由于物产较为丰富而使商品经济有所发展,从而产生了较多的得到法律服务的需求。”[6]但是,当我们走进宜城村庄亲身体验农村实际时,上述理由就不免显得过于主观了。我们所到之处(不包括靠近乡镇中心的少数村庄),基本上没能看到商品经济的痕迹。在稍大一点的村庄还可以找到一两家小卖部,三两个闲来无事的村民聚在门前闲聊。而小一点的村庄,则从头到尾就看不到几个人。即使在白天,也基本上是家家关门闭户。为了尽可能保证分析的客观性,我们刻意沿王万公路一路走访。在我们的概念里,沿途村庄有交通、人流上的便利,其商品经济应该比较发达。路旁各式各样的酒楼、饭庄也是我们做出此种推断的佐证。然而走访结果不容乐观。所谓酒楼、饭庄,不过是农民在自家民宅里随便挂个牌子而已,没有营业执照、没有专业设备,有的甚至连菜单都没有。“门可罗雀”本是形容宾客稀少,但对这些酒楼、饭庄来说,能够罗到一只雀就已实属不易了。有位村民则直接告诉我们:“我的生意压根儿就是等着一两个过路的外地人狠狠杀他们一顿。”我们走访的村庄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村级经济一个没有,至于农业产业化更是闻所未闻。如果要说有什么商品经济的话,那么农民将剩余的粮食沿途贩卖以及购买必要的生活用品或许可以算作其中。由此可见,宜城农村商品经济远没有书面文字描绘得那么发达。而商品经济的不发达,必然造成法律与农民事实上的隔阂。

一方面是观念上法律认知度的提高,另一方面是实际生活中与法律相距甚远,农民真的不需要法律了吗?我们认为并非如此。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展过程。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是如此。虽然实地调查的结果有些悲观,但经济发展不可能一促而就。事实上,在各乡镇中心及其周边地区,商品交易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在这些地方,商品交易市场已有一定规模,人人流量也比较大。在实地参观过程中,我们甚至还看到一家某名牌家电的专卖场。商品经济已经在这些地区开始萌芽。而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无疑将使广大农村进入发展的快轨道。尽管现在尚不尽如人意,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必然趋势。商品经济越发达,人与人的交往和磨擦越频繁,这时人们的法律需求就越迫切。加上外部力量的推波助澜,农民与法律的联系不是越来越疏远,而是越来越紧密。各乡镇人民法庭受案量的稳步攀升,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二)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农民都有哪些常见纠纷呢?从调查问卷来看,刑事案件为数不多,行政案件基本没有,主要是民商经济类纠纷,尤以民事纠纷为最。其中土地纠纷反映最为强烈,约占40%。这是因为土地乃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在农民所有生产要素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特别是在农村社保制度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土地还承担着社会保障的职能。这些都使土地纠纷成为农村最常见也是最严重的纠纷。如果说第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期届满前,这些问题还有所掩盖的话,那么当农村土地开始二轮延包、工业开始反哺农业、中央开始发放种田补贴时,所有矛盾一下子全部浮现出来。乡(镇)政府开始扮演起灭火队员的角色,并大有顾此失彼之势。

让我们深感意外的是,合同纠纷居然被认为是仅次于土地纠纷的第二大纠纷。这与上述有关农村商品经济的分析显得格格不入。但当我们追问合同纠纷的具体内容时才知道,农民所说合同纠纷,多指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偶尔有少量的借款纠纷。在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农资显然是除土地之外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但受时下市场环境的影响,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纠纷”日益增多也不足为奇。

劳务纠纷和赡养纠纷也是反映较多的纠纷类型。劳务纠纷的出现,与农村社会结构的变迁有关。“农业生产回报率低和城市就业相对较高的现金收入,以及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冲突,使得农民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一支独特的生力军┄┄随着城乡这种比较利益的对比越来越明显,以及农村耕地的逐年减少,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7](P14)在宜城近十年来,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渐成气候。有的村庄几乎全部都是老弱病残。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欠薪、拖薪以及种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农民关注的对象。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成为农村的迫切需求。

赡养在农村历来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长期以来,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最主要的老年保障方式┄┄目前农村家庭养老约占养老保障的92%以上┄┄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传统的养老保障方式面临沉重的压力。近年农村老人在经济供养、代际赡养、居住、医疗问题方面,纠纷频繁甚至诉诸法院的现象,折射出农村养老问题的发展。”[8](P163)很多老年人晚年境遇十分凄惨。子女可以对孩子百般宠爱,但对父母却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衣不遮体、食不裹腹”虽然有些夸张和片面,但也绝非耸人听闻。在我们参与调解的一起赡养纠纷中,老人不断向我们发出“上辈子到底作了什么孽”的追问,这让我们无言以对。

此外,从调查问卷来看,侵权、婚姻、继承也占一定比例,但为数不多。让我们感到不解的是,调查问卷上婚姻纠纷仅占6%,然而宜城各乡镇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中,40-50%却为婚姻案件。我们接到的法律咨询中,婚姻也占了相当比重。我们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反差,可能与婚姻涉及隐私,被调查对象多不愿谈论有关。

法律并不总与纠纷相伴相随。我们特别想知道,农民在诸如签订合同、入退伙、抵押贷款、购房等非纠纷类事务中,是否存在法律需求。多数农民回答说,平时这类事务较少,即使有自己看着办也就可以了。这也反映在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构成上。据我们了解,法律服务所的业务主要就是调解纠纷和代理诉讼,非诉业务基本没有。但农民同时也表达出另一愿望,即:如果这些事务有免费服务的话,还是更愿意请专业人士帮忙。显然,非纠纷类法律服务并非真的没有市场,而是农民普遍认为,尽管在签订合同、入退伙、抵押贷款、购房等事务中可能存在风险,但这种风险毕竟是不确定的,花上一笔钱请专业人士帮忙规避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的风险,有些不划算。相比之下,当出现现实纠纷时,再请法律工作者(律师),这笔钱就花得实在多了。由此可见,农民在法律上的小农意识仍然比较严重。

(三)那么当农民出现纠纷时,都以何种方式解决呢?在问卷调查中,选择“找村干部调解”的共55份,约占46%,位居榜首。这充分说明,具有民间威望的村干部比一脸严肃的法官,更容易被农民接受。这与城市的陌生人社会不同。在城市,人们之间既不认识,也不相互依赖。一旦发生纠纷,打官司成为首选。官司结束后,各人又回到各自独立的生活空间,不必担心官司会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但在农村,人们之间的依存关系明显大于城市。一个村庄就是一个社会。亲戚关系、朋友关系、邻里关系共同构成一个关系网。村民长期甚至一辈子都生活在这个关系网中。人们不仅影响着他人,也被他人影响。因此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不可能像城里人那样在法庭上“潇洒走一回”,因为官司之后他们还要生活在这个小社会里。更重要的是,这种小社会本身有它自己的一套行为规范。这种规范虽然不是法律,但在熟人社会里,它并不比法律差多少。“传统的风俗习惯都有其类似法律的明确规则,它在有关的社会圈子中为大家所认可和支持,因此运作起来不成问题。而国家试图制订的一些只有规条意义的‘与世界接轨’的法律,很可能是外在于人的具体生活世界的。”[9](P7-8)这样,深谙其道的村干部就立刻显示出优越性,法官只好退居次位。

寻求乡(镇)政府的居中裁决,也是农民的重要选择之一。这是因为在中国,行政力量向来居于中心地位。不论在体制设计上,立法、司法如何如何制约行政,但在实际生活中行政力量的强大和无孔不入,恐怕是前者永远无法比拟的。因此,行政介入的立竿见影与司法救济的漫漫长路相比,更受农民欢迎。

派出所系治安管理机构,但有时也应农民的请示处理一些民事纠纷。在过去,由于派出所在乡村社会中的权威性,有问题找派出所一度成为农民的首选。但近年来,公安部门不断进行内部整顿,以及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派出所介入民事纠纷的现象已逐步减少。从问卷调查来看,选择“找派出所”的仅占8%。

选择打官司的比例高达30%,仅次于“找村干部”。然而必须指出的是,绝大多数农民选择打官司是以“其它方式解决不了”为前提的。在120份调查问卷中,直接选择打官司的仅11份。而在“你是否打过官司”一栏中,选择“是”的仅占25%,75%的农民没打过官司。可见,将问题直接诉诸法院无论如何都不能算上策。

书斋里的苦思冥想,永远无法跟上实际生活的步伐。我们在实地调查中发现,利用宗族力量居然也是农民解决纠纷的方式之一。一个村庄往往由一两个大姓和若干个小姓人家组成。“由于历史、社会、文化的原因,许多大姓与大姓、小姓与小姓、大姓与小姓之间形成一定经济往来的、婚姻关系错错综复杂的村庄共同体。”[10](P265)大姓村民之间一般都有或近或远的亲威关系,他们在无形中形成一股力量,影响着村里的大小事务。“虽然村干部在处理全村性的事务尤其是政务时,包括宗族在内的各种非正式组织一般是不会插手干预的┄┄但实际上,宗族背景已成为影响村干部工作方式和权限的重要因素┄┄宗族背景强弱的因素影响到村干部的发言权和决策权,相对而言,来自大姓大房的村干部尽管不一定是主要干部,但有着更大的发言权,来自小族小房的村干部总会自觉地规避或忍让。”[11](P278-279)当同姓村民发生纠纷时,氏族内德高望重的老者就责无旁待地充当起调解人。当本姓村民与外姓村民发生纠纷时,外姓村民往往迫于大姓人家的无形压力,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有位老太太则告诉我们:“不忍又能怎么样呢,你仍旧是你,你仍旧是小姓,你仍然要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下去!”

四、现有法律服务体系评价

村干部的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屏障。既然有近一半农民把村干部调解作为首选,就充分说明了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村干部调解的最大缺陷,就是其政策水平和法律水平的低下,无法提供专业的分析意见和解决方案。其调解依据首先是情,其次是理,最后才是法。这与现代法治社会的“法、理、情”模式正好相反。由于其方案的不专业,给再度纠纷埋下隐患。这反而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乡(镇)政府是否可以挑起大梁?我们对此不得不给出否定性评价。虽然现在乡(镇)政府有相当精力花在解决农民纠纷上,但随着政府职能改革的进一步加快,“小政府、大社会”模式的最终确立,政府直接介入农村纠纷的做法将被逐渐摒弃。另外,由于农村税费改革,乡级财政发生困难,加上乡镇合并和机构精减,乡(镇)政府无钱无人也无力顾及越来越多的农村纠纷。同时,与村干部一样,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同样匮乏。在民事领域更是如此。因此乡(镇)政府不可能给农民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派出所和人民法庭这两个官方法制机构同样无法满足农民的需要。关于派出所,上文已有分析,这里不再赘述。人民法庭作为审判机构,能够给农民提供的法律服务除了审判,就是有限的法律咨询。而审判与其说是为农民服务,还不如说是履行自身职责。至于常常见诸报端的法院主动上门服务,早已招致学者们的一致讨伐。随着司法消极性和中立理念的深入,这种现象将退出历史舞台。法院针对农民的法律服务十分有限。

法律服务所在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虽然从体制意义上讲,司法所在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方面,应当起到中坚作用。但实际情况却是,绝大多数司法所都是“一人所”,而且这些行政或公益性职能都没有专项经费支持。因此司法所的实际作用十分有限。相反,作为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服务所却扛起了大旗。不论是人民调解、普法宣传,还是法律援助,几乎都有法律服务所的身影。甚至本应挂靠司法所的法律援助站,干脆就直接挂在法律服务所的门上。因此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尽管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仅一墙之隔,但找法律服务所的人远多于打司法所的。在涉及诉讼的案件中,法律服务所的地位更是不可动摇。一方面律师事务所远离乡村,另一方面农村知法懂法的人寥寥无几。这时既有专业背景,又扎根农村的法律工作者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当事人的眼中宝。所以在实地考察中我们看到,虽然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办公条件差强人意,但其业务量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可观的。

但是,这并不表明法律服务所就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事实上,法律工作者与律师、法律服务所与律师事务所的差距还是客观存在的。“由于全国范围内缺乏统一的任职资格考试,导致整体队伍素质不高┄┄甚至没有多少文化,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的人,也进入了法律服务的队伍。”[12]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律师相比,法律工作者在个人综合素质上确实存在差距。我们特意设计了一道问题:如果你打官司,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之间你会选择谁?为了尽量减少因为概念错位而导致的信息失真,我们给每一位被调查者详细地解释了一番什么是律师、什么是法律工作者。调查结果显示,70%的农民会选择律师,只有20%的农民选择法律工作者。原本在我们看来,价格会成为农民做出选择的重要因素。然而访谈中得到的信息却是,只要能赢官司花多少钱都无所谓。显然,在农民心中法律工作者不是最理想的选择,更为专业的律师才是他们的首选。除此之外,更为严重的是,法律服务所的内部机制还远未达到律师事务所那样相对完善的地步。大多数法律服务所都只是一张皮,为了凑够最低注册人数,三四个法律工作者貌合神离地走到一起。但在具体工作中,则完全各自为政、独立核算。我们在宜城某镇的一个月里,有的法律工作者压根儿就没出现过。当事人不是与法律服务所签订合同,而是与法律工作者个人签订,个人与所里几乎没有约束机制。当当事人与法律工作者就法律服务发生纠纷时,法律服务所勿须以自己的资产承担责任,这与律师事务所相差甚远。而这种涣散的内部机制,最终将影响当事人的利益。

最后要指出的是,利用宗族力量解决村民纠纷,是一种十分落后的方式,可能带来严重后果。因为“它以族老政治为中心,族老、族贤等‘族精英’过多介入村民事务,将大大削蚀正式组织的权威。在一些地区宗族权力已实际上成为与国家的行政、司法权力平行的一种私人性质的权力。”[13](P282-284)宗族力量一旦发生扭曲和嬗变,就极有可能走上黑恶势力的道路。因此政府对于宗族力量向来都持不鼓励态度。随着国家权威向农村的渗透和司法环境不断改善,此种纠纷解决方式终将走入历史尘埃。

五、学生志愿者农村法律援助的分析与建议

(一)必要性和可能性。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体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问题,但由于人员素质、服务经费、组织体制等种种限制,还无法满足农民的需要。而农村商品经济的萌芽、成长与发展,又必然会带来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于是需求与供给之间就产生了矛盾。当城市特别是中等以上城市的法律服务体系日臻完善时,农村却面临着成为法律洼地的危险。这就必然要求有其它某种法律服务力量的介入,以填补空缺。另一方面,法学是一门应用科学,法学的魅力不在理论,而在于实践;不在书斋,而在于社会。法学院校也确实需要借助某种平台,将学生推入到火热的实践中去,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因此,当两种需求不谋而合时,学生志愿者进行农村法律援助就拥有了广阔的空间。

此外,学生志愿者的公益性,也是农村法律援助活动可行性的重要因素。不得不承认的是,在城乡二元结构还未完全打破、农村商品经济刚刚萌芽的情况下,农民并不像某些官方数字描绘的那样富裕。“从1997年到2003年这7年时间中,农民的人均收入每年平均增长4%┄┄但是城镇居民的收入却每年增长8%。”[14](P15-16)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在城市,居民们开始纷纷购买汽车,而农村不少农民却重点煤油灯;在城市,有保障的市民们囤积药品,而农村不少农民辛苦一辈子却有病不能医┄┄有良知的农村基层干部们说:农民真苦,农村真穷。”[15](P207)“原来存留在我们印象中的那一幅幅乡间风俗画,不过都是遥远而虚幻的田园牧歌,或者说,是过贯了都市浮躁生活的城里人对乡间的一种向往。”[16](P1)因此,经济因素成为农民解决纠纷时不得不考虑甚至是首先考虑的问题。当涉及诉讼时则更为明显。尽管在调查过程中,很多农民表达过“只要能赢官司,花多少钱都无所谓”的倾向。但我们认为,这与其说是农民的理智选择,还不如说是一种感性宣泄。农民在非诉法律事务上的小农意识就是最好的说明。因此,学生志愿者的义务法律服务无疑会受到农民的欢迎。在我们的调查问卷中,对志愿者持欢迎态度的达90%,认为无所谓的仅占10%,没有表示不欢迎的。事实上,志愿者的公益性也是我们在宜城广受赞誉的重要原因。

(二)组成人员。学生者的范围或者说条件是否应受一定限制?就我们所了解的情况看,在全国现有类似活动中,基本上没有什么硬性要求,无非就是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因此有些本科的学生也参与进来。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应该坚决摒弃。因为既然是“援助”,就应当以解决农民实际需要为目标。从上文调查分析来看,农民对于法律的需求主要就是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其中尤以民事纠纷为主。而不论是调解还是诉讼,都需要援助者具备相当的专业法律知识。如果说,本科学生尚可在法制宣传方面做些工作的话,那么在调解纠纷、代理诉讼上就力不能及了。因为整个本科阶段,学生都处于打基础、学常识的状态。很难说一个在校本科生的专业知识,能够达到直接处理实际问题的地步。更重要的是,如果让一个在校本科生花费数月时间进行法律援助,不仅无法满足农民需要,而且还会影响其自身的学习,可谓得不偿失。所以我们认为,人员配置上应限定为研究生为宜。这是因为,一则研究生经过本科学习,大多已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底。二则研究生以自学为主,有大量可供支配的自由时间。他们进行法律援助,不仅不会影响自身学习,反而能够获得大量一手资料,为科学研究积累素材。由于农村纠纷绝大多数为民事纠纷,因此在专业划分上宜以民商经济法为主,刑法、诉讼法、行政法等相关专业为辅。本次由中律原和乔治•华盛顿大学资助的农村法律援助项目的人员配置基本上体现了这一原则。特别是在最后一批志愿者中,民商经济法专业学生比例达到了65%。而实际援助情况也表明,这样的人员构成能够较好地完成援助任务。

必须指出的是,中国的法学教育,不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都有重理论轻法规的倾向。甚至有学生在完成四年本科学习后,居然连《民法通则》都没有完整地看一遍。而农民需要的是解决实际问题,这就要求志愿者必须熟悉法律法规而不是法学理论。因此我们建议,除了专业上应有所倾向外,还应尽可能选派那些已通过司法考试的志愿者。因为司法考试以考查法规知识为重点。通过司法考试的志愿者对现有法律法规已相当熟悉,较之理论型学生,能够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三)服务方式和内容。“依靠法律服务所和当地政府,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这是本次法律援助活动的宗旨。在组织者看来,一方面依靠政府和法律服务所,可使志愿者摆脱人生地不熟的尴尬,较快地进入工作状态,至少可以获得一定后勤保障。另一方面志愿者不隶属任何机构,又可以充分发挥中立者的优势。尽管组织者的愿望是好的,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在本次活动中,由于我们的住宿、饮食均由当政府提供,因此当有涉及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案件时,我们不得不选择沉默。而法律服务所对于我们的态度,虽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排斥,但更多地是将我们作为招揽案源的金字招牌。因为在相对闭塞的农村,突然出现一群大城市里来的研究生,确实能够吸引到不少眼球。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学生志愿者法律援助最好采取完全独立的民间形式出现,勿须挂靠当地政府和法律服务。虽然如此一来,志愿者可能要花费一定时间熟悉当地情况,但对于更多地服务农民,无疑扫除了许多不必要的羁绊。毕竟法律援助的最终目的是为民服务,所以志愿者可以采取直接入住农民家中的方式。这样在保持独立性的同时,又可以最大范围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至于法律援助的具体内容,必须以农民的现实需求为依据。根据以上调查结论,我们认为学生志愿者的援助内容包括:调解纠纷、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法制宣传。

1、调解纠纷。村干部本应是调解农村纠纷的最佳人选,但受专业水平的局限,其调解难以达到最佳状态。而学生志愿者虽然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但受其身份影响又不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恐难被当事人接受。所以我们建议,志愿者可以与村干部取得联系,采取由村干部出面主持,志愿者具体调解的方式。这样既保持了调解的权威性,易于当事人接受,又发挥了志愿者业务精湛的特长,保证了调解的高效与公正。

2、法律咨询。这是志愿者又一主要工作内容。可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在乡镇集市上摆摊设点,进行集中的法律咨询。二是走村访户,主动上门。但由于志愿者没有便捷的交通工具,且对乡村社会情况不熟悉,这两种方式不可能经常采用。因此第三种方式便成为首选。即:由志愿者在乡村各主要地点张贴告示,将活动内容及联系方式公之于众,由农民到志愿者驻地咨询或电话咨询。在本次活动中,我们基本上就是采取此种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代理诉讼。本次活动中,校方出于安全和时间的考虑,并不鼓励志愿者介入具体诉讼程序。可是根据我们的实地调查,虽然纠纷当事人主观上并不愿意对簿公堂,但法庭的受案量却表明,在客观上不少纠纷最终不得不走上诉讼。所以仅仅只是提供调解、咨询远不能满足农民需求,代理诉讼也应当成为志愿者的服务内容之一。但是,由于诉讼对法律实际操作能力的要求远高于调解和咨询,学生志愿者无法与专业律师比拟,更由于志愿者受时间、人力所限,所以对代理的案件必须有所选择。我们认为,案件类型应以民事类为主,且要选择那些关系简单、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对于那些复杂或证据不充分的,不要代理。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诉讼程序一般耗时较长,所以志愿者的援助时间有必要适当拉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以6个月为宜。

6.高端服务需求调查表 篇六

一、调查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采用网上调

查和发放问卷调查两种方式,主要依托市地税局和各县(市)局外网网站、市区各分局和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进行。一是在**市政府网站、市地税局外部网站刊登、发布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的公告,将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活动和参与方式告知纳税人;二是各县(市)地税局和市区各地税分局在办税服务厅和纳税人集中的场所发放需求调查表;三是各县(市)地税局和市区各地税分局利用短信平台和网上报税平台的申报提示自动弹出栏,告知纳税人。总计完成4685份调查问卷。

二、被访者基本情况

1、性别:男女几乎各占50%。

2、年龄:31—50岁的占77.35%。

3、文化程度:大学学历的占73.13%,高中及以下的占25.93%,研究生及以上仅占0.94%。

4、所在单位类别:年纳税额10万以上企业的占39.36%,年纳税额10万以下企业的占34.09%,机关、事业单位、个体等合计为26.55%。

5、职务:企业财务负责人和企业办税人员占72.44%,企业法人代表占5.34%,其他占22.21%。

6、所在单位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一分局471份,二分局326份,三分局139份,四分局218份,五分局83份,启东561份,海门562份,通州471份,如东498份,如皋460份,海安896份。

三、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情况

根据调查问卷的内容,将测试问题分成总体满意度、办税公开、税收管理员服务、办税服务厅、办税流程及资料报送、网站、12366、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权益保护、发票、其他意见共十一类进行分析统计。

(一)总体满意度

※调查数据

总体满意度为96.01%(其中满意占75.05%,较满意占20.96%),一般占3.67%,不满意0.32%。选择一般或不满意的理由主要有:税务干部业务不熟;对纳税人的提问不耐烦;经常开会,办事找不到人;极少数税务干部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等等。

※情况分析

随着我局近年来不断推进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广大税务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纳税人满意度逐年提升。但仍有少部分同志存在官本位思想,廉洁意识不够,服务意识淡薄,直接影响到地税机关在纳税人心目中的形象。因此,要切实转变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摒除官僚作风,落实“减负增效”,加强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同时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税务干部的业务水平,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本领。

(二)办税公开

※调查数据

1、纳税人最喜欢、最能接受的办税公开方式:本题为多选。39.19%的人首选办税服务厅,其次是通过税收管理员的渠道,占32.04%,地税局外部网站和咨询服务热线分别占到16.97%和11.80%。

2、办税公开在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本题为多选。税收法规公开20.08%;办税程序公开17.56%;服务标准公开14.38%;办税时限公开13.06%;违章处罚公开10.32%;岗位责任公开8.08% ;工作纪律公开6.60%;社会监督公开9.92%。

※情况分析

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第一,更多的纳税人还是习惯到传统的办税服务厅来了解办税的相关内容。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在办税公开方面的功能发挥,完善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等设备设施和材料,做到应予公开的必须公开、及时公开。同时各地要注重提升办税服务厅人员的素质,以更好的解答纳税人的涉税问题。第二,税收管理员在推进办税公开上的作用是地税网站的两倍,一方面由于税收管理员在税务干部中所占比例最高,接触纳税人最多,纳税人希望通过税收管理员了解各类办税知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纳税人还不习惯使用信息化平台了解涉税信息,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地税网站和12366热线的宣传。在办税公开的内容上,可以看出纳税人更多关注的还是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等与办税业务密切相关的信息上。因此税务部门要更多的宣传好需要纳税人遵从的内容,要从有利于征纳互动的角度来加强纳税人办税能力建设。

(三)税收管理员服务

※调查数据

7.老年人对老龄服务业发展需求调查 篇七

为深入研究老年人对老龄服务业发展的需求,本课题组于2013年5月20日—5月30日在天津市中心城区组织开展了问卷调查,共调查60岁以上老年人234人。其中,男女各占一半;60~64岁的占29.5% ,65 ~69岁的占23.9% ,70 ~74岁的占17.5% ,75 ~79岁的占15.4% ,80岁及以上 的占13.7%;与子女一起居住的占37.6%,有子女但独自居住的占61.6%,无子女独自居住的占0.8%;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占3.0%,500~1000元的占4.3%,1000~1500元占7.7%,1500~2000元的占23.9% ,2000 ~2500元的占31.2% ,2500 ~3000元的占15.8%,3000元以上占14.1%。

一、老龄服务业的概念与行业范围

老龄服务业是为老年人口提供产品或服务、满足其衣食住行用以及精神文化等方面需求综合性服务体系。老年服务需求分为基本需求和享受需求。基本需求是老年人养老的根本需要,是社会公共服务的一部分,提供这类服务的单位被称为老龄事业。而享受需求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具有一定消费能力才能消费的特殊需要,是较高层次的需求,这部分需求主要靠市场来提供,提供这类服务的单位或企业被称为老龄产业。因此,老龄服务业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的双重属性。

从老年人需求的多样性看,目前老龄服务业应包括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医疗和家庭服务业、保健用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服务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娱乐业、教育业、金融业和咨询服务业等。

二、天津老龄服务业发展特点

一是老年医疗和养老服务业得到迅猛发展。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天津的医疗和养老设施进行整合和提升改造,为所有老年人购买了常见病“十八项”医疗服务,各类不同养老机构拥有床位数38000余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站)近800个,托老所、虚拟养老院亮相津门。

二是老年专用品和老年专卖店快速发展。艾希尔、福寿康、流金岁月、情暖夕阳、玉汇富等较大规模的老年用品企业陆续在天津开设分支机构和连锁店,天津专门经营老年服装鞋帽的老字号“老美华”已开设13个连锁店,老年食品、保健品、健身康复器材等在天津均可买到。

三是老年房地产业悄然形成。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天津市共有空巢老人户45.8万户,占全部老人户的比重达62.4%,一些收入较高的老年人希望到更加适合老年人生活的社区居住,进而带动老年房地产业的发展。

四是老年休闲娱乐、旅游、教育业稳步发展。随着老年人经济实力和文化素质的提高,老年人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显著增长。目前天津近800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站)均有诸如棋牌、读书、文艺演出等娱乐项目;老年大学数量已接近70家,天津市老年大学2012年末注册学员已达22677人,比2009年增长幅度在50%以上。

三、老年人对老龄服务行业的具体需求

(一)老年医疗服务业

在对老年医疗服务业未来需求上:64.8%的老年人选择需要老年体检服务;48.9%的老年人选择需要提供入户医疗服务;32.4%的老年人选择需要老年病防治讲座;26.9%的老年人选择生病时需要家庭病床;选择与大夫沟通、社区医疗服务、购药方便等其他服务的老年人占为5.5%。

(二)老年养老服务业

养老服务业包括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两部分。从目前老年人的养老方式未来需求看:有58.1%老人选择居家养老;7.7%的老人选择机构养老;34.2%的老人目前还不能确定选择哪种养老方式。

1.养老机构费用和服务需求。

从老年人能够接受养老机构费用情况看:32.5% 的老年人能够接受的范围在1000元以内;57.1%的老年人能够接受的范围在1000~2000元之间;9.1%的老年人能够接受的范围2000~3000元之间;能够接受的范围在3000元以上的老人占1.3%。

从老年人希望养老机构提供的条件看:有78.6%的老年人选择医疗条件好;66.8%的老年人选择离子女近;66.1%的老年人选择伙食好;53.3%的老年人选择环境优雅;43.7%的老年人选择娱乐活动多;选择公共交通便利、能和朋友来往等其他条件的占4.8%。

2.居家养老服务业。

在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未来服务需求上:有49.4%的老人未来养老服务需求将增加;45.4%的老人未来养老服务需求将维持原状;5.2%的老人未来养老服务需求将减少。

从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项目看:有52.9%的老人选择紧急情况救助服务;51.6%的老人选择送医送药上门服务;45.2%的老人选择生活服务热线;40.7%的老人选择送餐服务;37.6%的老人选择维修 服务 ;33.9% 的老人选 择家政护 理 ;21.3%的老人选择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18.6%的老人选择设立日间照料中心服务;15.8%的老人选择陪同看病服务;14.0%的老人选择代购日常生活物品;12.2%的老人选择心理咨询服务。

(三)老年教育服务业

从老年人对老年教育的需求看:有63.5%老人表示未来教育支出将维持现状;22.6%的老人表示未来教育支出将增加;有13.9%的人表示未来教育支出将减少。

从老年居民需求的老年教育项目看:有82.9%的老人选择兴趣培训;有34.6%的老人选择文化知识培训;有6.3%的老人选择礼仪培训;另有5.4%的老人选择电脑和养生保健等其他培训。

(四)老年社区和老年房地产业

从老年人对老年社区的需求看:有19.0%的老年人愿意去老年社区居住。从老年人希望老年社区提供的条件看:有80.3%的老人选择医疗条件好;有71.6%的老人选择离子女近;有61.6%的老人选择伙食好;有49.8%的老人选择环境优雅;有43.7%的老人选择娱乐活动多。

在提供老年社区的方式上:有47.6%的老人选择交会费及服务费;有45.0%的老人选择租赁;有5.4%的老人选择购买产权或使用权;有2.0%的老人选择用现房置换等其他方式。除老年社区外,老年人对老年房地产业还有以下需求:有76.6%的老人需要老年社区推荐服务;33.9%的老人需要老年人特色装修咨询服务;18.5%的老人需要房屋银行服务;有1.2%的老人选择居住方便人性化适合老年人的房屋。

(五)老年旅游服务业

从老年人对老年旅游消费需求看:有52.4%的老人表示未来将维持现状;有30.7%的被访者表示增加;有16.9%的被访者表示减少。

从所需旅游项目看:有57.4%的老人选择市内观光游;有50.0%的老人选择区县农家院游;38.3%的老人选择国内生态游;有17.0%的老人选择国际游;有10.9%的老人选择城市商业游。

(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

从老年人对未来休闲娱乐需求看:有60.9%的老人表示未来休闲娱乐需求维持现状;有23.2%的老人表示未来休闲娱乐需求增加;有15.9%的老人表示未来休闲娱乐需求减少。

从老年人对休闲娱乐服务需求项目看:有49.8%的老人选择看报;有48.0%的老人选择健身;有38.0%的老人选择曲艺;有34.1%的老人选择读书;有23.1%的老人选择音乐;有17.9%的老人选择书法/绘画;有17.0%的老人选择看电影;有15.7%的老人选择上网;有10.5%的老人选择摄影;有7.4的老人选择收藏;有6.6%的老人选择舞蹈。

(七)老年理财、保险业和咨询服务业

从老年人对老年理财、保险业和咨询服务业需求看:有18.5%的老人需要理财、保险服务;有51.3%的老人需要老年咨询服务。

从老年人对理财、保险业和咨询服务业所需服务项目看:在理财和保险方面,有71.7%的老年人选择医疗保险;有66.0%的老年人选择养老保险;有60.4%的老年人选择意外伤害保险;有37.7%的老年人选择银行理财服务;有7.5%的老年人选择购买基金;有5.7%的老年人选择购买股票;有1.9%的老年人选择债券;在老年咨询服务方面,有78.1%的老年人选择老年健康咨询服务,有43.2%的老年人选择老年法律咨询服务,有42.6%的老年人选择老年心理咨询服务。

(八)老年用品和保健品、保健服务业

从老年人对老年用品需求看:有64.6%的老人表示未来老年用品需求将维持现状;有17.9%的老人表示未来老年用品需求将增加;有17.5%的老人表示未来老年用品需求将减少的。

从老年人对保健品、保健服务需求看:有60.0%的老人表示未来老年保健品和保健服务需求将保持现状;有16.0%的老人表示未来老年保健品和保健服务需求将增加;有24.0%的老人表示未来老年保健品和保健服务需求将减少。

四、老年人对目前老龄服务业的意见

一是在老年医疗服务上存在医疗水平不高、医疗网点远和医疗服务态度不够好的问题,反映这三个问题的老年人比例分别为51.0%、40.8%和18.4%。

二是在居家养老服务上存在服务价格过高、服务不到位和服务项目少的问题,反映这三个问题的老年人比例分别为46.0%、34.3%和18.7%。

三是在老年教育服务方面存在教育机构少、教育收费高、课程设计不能满足需要和师资水平不高的问题,反映这4个问题的老年人比例分别为67.6%、57.3%、23.2%和18.9%。调查的老年人2012年全年人均教育消费支出在50元以下的占55.6%,50~300元的占33.8%,300元以上的仅占10.6%,老年人教育消费支出水平很低。

四是在老年休闲娱乐服务方面存在休闲娱乐场所少、休闲娱乐收费高、休闲娱乐项目不齐全和休闲娱乐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反映这4个问题的老年人比例分别为69.8%、53.1%、38.5%和25.0%。

五是在老年旅游方面存在收费高、老年旅游团少、旅游线路不适合老年人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反映这4个问题的老 年人比例 分别为65.4% 、48.8%、35.6%和31.2%。调查的老年人2012年全年人均旅游消费支出在50元以下的占46.1%,50~300元的占17.8%,300~500元的占10.5%,500~1000元的占14.2%,1000元以上的占11.4%,老年旅游服务消费处于较低水平。

六是在老年保健品和保健服务方面存在保健品质量没保证和保健品价格混乱的问题,反映这两个问题的老年人比例分别为84.5%和70.0%。调查的老年家庭2012年全年人均用于老年保健品和保健服务的消费支出在50元以下占32.1%,50~300元的占22.8%,300~500元的占13.6%,500~1000元的占12.1%,1000元以上的占19.4%。此外,对于老年用品专卖店(柜),老年人也反映存在价格高、品种少和购买不方便的问题,比例分别为58.7%、35.6%和27.6%。

五、天津老龄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老龄服务体制阻碍老龄服务业的发展

由于老龄事业、老龄产业、特别是竞争性老龄产业与非竞争性老龄产业划分不清,相关部门在哪些行业需政府扶持,哪些行业市场引导的政策上无所适从,造成政策不能及时到位,影响老龄服务业的发展。尤其在养老服务行业,民营资本在融资服务、财政支持、土地使用、医保定点等方面先天不足,享受不到公办机构的优惠政策,无法平等参与竞争。另外,政府职能部门在老龄产业的管理上处于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局面,易造成管理上的真空和职权的交叉,缺乏相互协调,政策制定和执行效率低下。

(二)缺乏总体规划和宏观指导

由于缺乏总体发展规划和宏观指导使老龄服务业发展不均衡,政府主导的医疗、休闲娱乐、老年教育等行业发展较快,老年人满意率较高,老年房地产、旅游等从原行业剥离进入老龄服务业的进程较慢,服务水平提升较慢,老年人满意率明显偏低。

(三)老龄服务业设施有待提升、服务范围狭窄、专业服务人员缺乏

天津老龄服务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服务设施不足、服务范围狭窄、专业服务人员缺乏等问题普遍存在。如民办养老机构老人活动场所明显不足;老年专卖店主要集中在服装、用品;食品保健品专卖店在中心城区很难见到;针对老年人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几乎没有;社区老年照料中心专业人员得不到及时补充使其变为老年人活动站;符合老年人需要的街心公园较少等。

(四)老龄服务环境急需改善

由于天津老龄服务业尚处发展阶段,老龄服务业还存在管理滞后,缺少有力的行业监管机构,缺乏统一的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老年金融和咨询服务业相对滞后

近年来,天津金融业和咨询服务业虽有较快的发展,但针对老年人的项目开发却明显不足,加之宣传工作不到位,其知名度较低。调查资料显示:老年居民知道金融机构有老年保险业务和理财业务的分别占调查老人的比重仅为20.1%和12.4%;知道有老年咨询业务的仅有17.1%;有过老年咨询的比例仅为3.4%。

六、建议

(一)正确区分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

正确区分老龄事业与老龄产业、竞争性老龄产业与非竞争性老龄产业的政策界限。老龄事业与非竞争性老龄产业应由政府提供或政府购买。老龄产业应在政府支持引导下,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从政策上引导民间资本流入老龄产业发展。一是制定老年产品税收减免政策,非公有制养老服务机构税负减免政策。二是出台养老机构、老年产业用地优惠政策,非公有制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燃气、电信的优惠政策。全国公共交通、旅游景点对老年人的统一优惠标准。三是实施补贴政策。采取技改贴息、贷款担保、资本金注入和政府采购等措施。四是鼓励社会对老龄服务机构的捐助。

(二)加快产业转型,带动老龄服务业均衡发展

产业转型不仅要向高科技产业转型,在老龄化社会,也要有一部分产业向老龄产业转型,这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表现。将老龄产业纳入新兴产业发展序列,提升老龄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大力发展以高品质实用性为主的老龄制造业、以自动化可及性为主的老龄高新科技产业、以专业化便利性为主的老龄服务业,扩展老龄关联产业、延伸老龄产业链,以推动老龄服务业均衡发展。

(三)加快老龄服务业建设,提升老龄服务水平

老龄服务业建设进程的快慢直接影响老龄服务业的水平,为加快老龄服务业建设,一方面完善老龄服务业设施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及时开展市场调研;另一方面综合提升老龄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四)净化老龄消费环境,促进老龄服务业发展

8.高端服务需求调查表 篇八

关键词 产褥期 社区中医药保健 需求

本文旨在了解产妇产后对中医药保健服务的需求,为日后这一特殊人群加强健康教育,开展全方位优质服务提供依据和指导。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2009年1~12月对广州市荔湾区西村、南源、站前3条行政街所辖地段接受产后保健服务的产妇进行调查分析。

调查方法:采取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随机抽取接受产后保健服务的产妇共682例,采取统一的问卷,由经过严格、专门、统一培训的调查员对调查对象通过电话和入户询问并填写问卷。经调查员整理复核,有效调查表674份,有效回收率為98.5%。

调查内容:包括产后起居指导、产后保健药膳营养汤方、产后常见病中医治疗、产后体形康复训练指导、产后心理情志调摄等8项需求内容;其他内容包括产妇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分娩方式、有无妊娠并发症、产后保健知识获得途径等。

统计学方法:应用SPSS16.0 for Windows进行数据分析。

结 果

一般情况:被调查产妇平均年龄26.3岁。其中25~29岁年龄组占64%,有94%妇女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文化程度越高,生育年龄越晚。被调查产妇中从事各种职业劳动者599例(89%),单纯从事家务及无职业者75例(11%)。

孕产期情况:被调查产妇中有89%在孕妇学校学习,仅6%产妇从中了解到有关产后中医药保健知识。有妊娠并发症的148例(22%);无妊娠并发症526例(78%)。分娩方式:顺产398例(59%);剖宫产268例(39.8%);手术助产8例(1.2%)。

产妇产褥期中医药保健服务需求情况:由表1可见,产妇较需要(需求比例前3位)的产后保健服务为产后药膳汤方(68.3%)、产后心理情志调摄(67.0%)、产后常见病中医治疗(66.5%)。产妇认为不大需要(需求比例后3位)为产后检查时间地点(49.0%)、产后性生活知识(46.9%)、产后起居指导(46.6%)。见表1。

讨 论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越来越多的产妇开始关注自己产后的健康问题及其生活质量,她们希望产褥期能够得到良好保健服务与指导,期盼能够平安愉快的度过这一特殊时期[1]。因此,卫生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配备具有中医药知识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产褥期妇女开展保健服务,提高服务人群对中医药保健和产褥期服务质量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运用中医治未病思想和中医药知识开展产褥期保健服务,满足服务人群的需求。本次调查发现,产褥期妇女在产后保健药膳营养汤方、产后心理情志调摄、产后常见病中医治疗方面有较大需求。服务人群对自身的健康管理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大力开展中医药保健服务,强化饮食调护、生活起居、产后锻炼、情志调摄等健康宣教,这符合了服务人群参与的心理需求[2],在增加群体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促进方面大有可为。

产妇在产褥期对各种社会因素心理生理的敏感度较高,由于社会角色转变,产后体弱,身体应激及内分泌环境的改变,发生身心障碍增多[3]。此时应进行心理疏导增强信心,并加服补血养肝疏肝理气中药,积极预防产后抑郁症。

本次社区产妇产褥期的中医药保健服务需求调查提供了信息依据。应当针对当地的气候条件、地理环境、风俗习惯,结合产妇体质状况、生活方式等,制定个性化中医药保健方案,以满足产妇需求,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参考文献

1 潘迎,武明辉.产后保健质量评估与需求[J].中国妇幼保健,2001,16(2):91.

2 方桂珍.“治未病”理论在护理实践中应用[J].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2008,32(5):691.

3 万九菊,汪中华.产后访视及护理体会[J].全科护理,2008,6(35):3232.

9.高端服务需求调查表 篇九

调查报告

徐耀威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公管专业

第四小组)

为了更好的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进一步了解服务学习,我们第四小组走进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龙保村社区,对农村社区的服务需求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研究,走访了村委会以及学校,翻阅相关的文献资料,与村民干部访谈,从而对龙保村的总体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深入分析不同群体的现实需求,结合我们所学的专业知识提出了一点工作思路和对策(专业知识有限,做的不足的地方,还请多多包涵)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要素

(一)调查方法

1、文献资料法:查阅社区相关的文献资料、网络资源等。

2、实地调查法:实地走访观察社区的设施以及环境等。

3、访谈法:随机与居民访谈、与村委干部的访谈。

(二)调查对象

村书记、民政干部、社区居民等。

(三)调查内容

社区基本资料(人口、环境、治安、卫生、绿化、道路、以及照明等)、社区问题、社区需要、社区资源等。

二、社区的基本情况

(一)、龙保村社区概况

龙保社区居民委员会隶属嵩明县杨林镇,地处杨林镇西边,属典型的半山区居委会。全村国土面积10平方公里。距杨林镇政府所在地6公里,东临杨林开发区,南邻小哨矣纳村委会,西临嵩明职教园区,北邻嵩明月家村委会。海拔2130.1米,年平均气温13度,年降水量880.6毫米,适合种植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2013年全村经济总收入2691万元,农民年均纯收入6100元,农户经济主要以蔬菜种植、外出务工、房屋出租为主。

(二)人口及组成

龙堡村委会下辖八个居民小组包括,黄家坡、河外、龙家村、保家村鹧鸪村、上四板桥、中四板桥、下四板桥八个居民小组,现有居民1357户,人口4477人,劳动力2846人,从事农业的人数不多。居委会党总支有支部9个,党员156人,60岁以上的党员42人,妇女党员53人。

三、社区的基础设施

1、商业服务

龙保村社区的商业服务还处于低水平阶段,社区内有几个生活超市,关爱超市、天和百货、生活日用品小卖部、以及小型农贸市场,能够基本满足居民的购物需求;饮食方面也有各种类型的餐饮店,提供给居民选择。但都处于小规模低水平阶段。

2、基础设施

龙保村社区的配套设施基本完善,提供给居民休闲娱乐场所,主要有龙保村老年活动中心。同时社区有综合文化活动室、公共图书阅览室,以及文体活动器材。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场所,极大的丰富了居民的生活。对龙保村的风俗文化、生活方式、社会风气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四、社会服务

1、医疗保健服务

龙保村社区内的医疗机构主要以龙保村委会卫生室为主,其次还有几个私人开设的诊所,基层医疗服务的普及对老人提供了很大的方便,由于年老体弱,长者一般都存在就医困难的问题,因此就进的医疗资源对长者的健康保障来说非常重要。龙保村居民的就医选择比较多,也可到杨林镇卫生院,以及嵩明县医院。

2、社会福利服务

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社区都为户籍居民购买医疗保险,同时政府也为本地居民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居民的经济负担,有效解决了“看病贵”的问题。此外村子里的残疾人特殊群体,也会定期送东西给他们,冬天会送棉被,还有大米和各种生活用品。

五、社区问题/需求

(一)有少数居民经济条件不佳,生活压力较大。我们在走访中还发现有些居民还居住在破旧的老房子里,她们因为年老体弱或是因为疾病丧失劳动力而无法就业,经济收入少。从调查情况来看,大多数老人的收入比较低,少数老人的收入仅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开支,若遇到意外或生病,很多老人的经济情况无法承担,因此他们承受风险的能力非常差,对贫困家庭而言,政府的福利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和居民的聊天中,许多居民都反映自己生活困难,目前的物价水平比较高,对低保家庭的影响尤其突出。虽然政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每个月发放低保金,但依然有很多居民是享受不到政策福利。

(二)空巢老人生活缺乏照料,安全隐患颇多。由于生活方式的差异,很多老人都不与子女同住,空巢老人的比例越来越高,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隐患。一方面空巢老人子女在外,老人身边没有亲人相伴,饮食起居缺乏照料,内心极度孤独与痛苦;另一方面空巢老人普遍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这些都可能给安全留下隐患,甚至酿成悲剧;此外,部分空巢老人有一些微薄收入或积蓄,这就使得他们可能成为某些犯罪分子的作案对象,造成人身安全隐患。

(三)精神缺乏慰藉,情感生活匮乏。子女的关心对于老人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但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致使许多年轻的子女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身心关怀和精神安慰,以致空巢老人精神空虚,情感落差较大。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龙保村中年轻人以外出务工为主,村内留有大量老人和儿童,他们的需求成为社区服务工作的重点。从我们了解到的资料,我们可以知道老人和儿童的服务需求占了所有需求的一半以上,村民渴望社区能给予老人和儿童更多的精神关怀和特发放慰问用品,补助金等形式,而没有从精神层面给予更多的关注。老人希望子女团聚,物质保障,生活安逸,儿童渴望家人照顾,心理关怀等。同时,空巢老人由于身体的原因,行动不太方便,缺乏与别人交流的机会,使他们的精神生活单调,文化娱乐生活缺失。

(四)基础设施利用率不高。龙保村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但据社区干部和居民反映,这些供居民休闲娱乐的基础设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只有少数的村民自己组织的广场舞,社区的图书馆和综合文化活动室很少有人问津,许多文体活动器材也失去了它们的使用价值。

(五)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居民对社区服务认识不深,社区居民普遍对社区服务的认识还停留在收缴水电费,开展计生服务等方面。

(六)村民心中的村委会

在调查中有村民反映社区居委会行政事务服务多于日常生活服务,社区工作者忙于应对上级检查,将大量时间花在记台帐或写汇报材料上,根本没有时间深入村民访寒问暖,了解村民的切实需求。从而阻隔了与村民的联系和了解,严重弱化了社区的服务功能。部分农村社区管理人员观念落后,工作能力、文化素质、服务意识和管理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办事效率低。多数村民反映找社区工作人员审批、报销、盖章等基础服务时。常因找不到隔三两头出差开会的领导而延误。而且社区要求村民提供材料繁多,办理程序复杂,一件小事常常要跑很多次才能解决。村民迫切希望社区工作人员提高办事效率,精简繁杂程序,社区工作者能深入了解村民疾苦,更多关注村民切实需求。

六、总结与反思

本次社区服务学习,走访调查过程得到了龙保社区书记、以及民政干部和居民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使得调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也基本了解所需信息并收集了必要的材料,但由于专业知识不足,以及调查了解信息不够深入和分析叙述欠妥等问题是本次调查和报告工作的不足之处,也是我们今后从事此类工作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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