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养人员入住福利院协议书
1.托养人员入住福利院协议书 篇一
重度残疾人申请托养入住须知(新)
一、申请对象:
1.具有番禺区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16-60周岁(男女均可),重度智力残疾和重度肢残人士。
2.经体检没有传染病、糖尿病或暴力倾向者。
二、申请部门:各镇街残联
三、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第二代残疾证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各一份、健康体检报告一份。(另低保家庭需提交低保证复印件一份)
五、申请程序:
1、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州市番禺区历奇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表”。
2、镇街残联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审批,区残联审批后,通知申请人所在镇街残联,并由镇街残联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或监护人)。
3、区历奇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对获批准托养的残疾人进行登记。
六、入住手续:
获批准入住托养的残疾人,持经区残联审批的“广州市番禺区历奇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表”到托养中心办理入住手续,签订托养协议书(一式贰份)及担保书(一式贰份)。
七、退出机构:
已入住托养中心的残疾人,如中途退出托养服务,需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历奇托养服务中心核准后,办理退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