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使用报告制度

2024-10-17

校车使用报告制度(精选9篇)

1.校车使用报告制度 篇一

磁村中学校车使用许可证制度

一、配备校车应当依照下列条件取得许可: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二、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教育局校车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教育局校车管理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办理有关手续。

三、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变更校车驾驶人、服务学校、行驶路线的,须征得教育局校车管理办公室同意,并将购车补助款全额退还;若私自变卖或者转让,将按照补助款的双倍数额对享受购车优惠政策的集体或者个人进行处罚。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四、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2.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资料目录 篇二

车辆注册登记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校车准驾资格证复印件; 校车运行方案;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1)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2)校车驾驶员管理制度;(3)随车照管人员管理制度;(4)学生乘车要求;(5)学生安全乘车管理制度;(6)学生候车乘车纪律制度;(7)学生接送车乘车监督制度;

(8)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及安全教育制度;(9)校车检查、维护和修理制度。

6、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学校与上级单位;(2)学校与校车驾驶人员;(3)学校与随车管理人员;

(4)学校与学生监护人交通安全协议。7、8、9、校车安全管理值班表及职责; 校车安全应急预案; 车辆所投保险单复印件;

3.校车使用报告制度 篇三

法学院10级1班

2010031032

曾子杰

11月16日上午9时15分,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西街道班门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向东行驶的陕D-72231大翻斗运煤货车与一辆向西行驶的榆林子镇幼儿园接送校车相撞,当场致5人死亡,其中校车司机1名,幼儿园学生4名,在送往医院及抢救过程中因伤势过重死亡15人,除1名老师外,其余14名均为学生。

甘肃正宁县“11·16”交通事故,19名幼儿园的孩子在校车中丧生。表面上看,这是起偶发事件,深入观察,事故隐患早已存在。校车司机杨海军为多打几份工,经常超载,逆行,开快车,曾被扣过驾照。镇上人说,当地司机违章现象普遍,交警查车罚完钱便放行;幼儿园所有者高红霞称,让9座校车载64人,是不得已。幼儿园经费紧张,政府发放补贴少,平时也没进行安全检查。事故后,幼儿园董事长李军刚被逮捕,两名副县长、一名县教育局局长、县交警队队长,被停职调查。

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的幼儿园校车事故再次敲响警钟,校车安全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校车事故为何屡屡发生?校车实际运营现状如何?谁该为校车安全负责?对校车的刚性需求谁来满足?而校车事故的警钟并不是第一次敲响,早在2005年的深圳宝安区龙华,一辆幼儿园校车失控冲上人行道,碾过38人,造成19人死亡和19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交通事故。深圳“校巴撞人”事件让人们为逝去的生命惋惜,同时再一次把拷问的目光投向了校巴的安全管理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已明确表示,校巴所属的幼儿园对此次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诚然,幼儿园在校车管理上存在着漏洞,是监管的失责,但我倒想问一下,我们的有关部门是不是也存在着对校巴管理的漏洞,也应该负有监管不严的连带责任。每到了开学之时,广州、深圳乃至广东全省都会对校巴进行清查整顿,但实际上从来都没有杜绝过“问题校巴”的上路。究其原因,大抵是由于有关部门对校巴一直没有纳入管理范围,导致校巴的安全管理基本上处于自发状态。而学校为了节省成本,将“病车”穿上校巴的外衣,就堂而皇之地上路了。

综述来看,我国的校车安全隐患有以下几点共性特征:超载现象严重(往往是几十个孩子挤一辆车);农村学生对校车需求量大(从而导致的是“黑校车”和“超载校车”多集中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校车经营长期入不敷出(买车养车成本高,校车以校方租赁为主,难以规范);没有部门或学校承担责任(校车问题并非某一个部门能够解决,但政府不能缺位)。“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甘肃庆阳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的校车惨剧发生后,在广州、北京等地紧急排查校车隐患的过程中,这一法则再次得到印证:被各地交警查获的超载、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式机动车作为“黑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梳理国内接连发生的湖南衡南农用车非法搭载学生事故、黑龙江双城市非法校车翻车坠桥事故、湖北荆州和安徽肥东幼儿滞留校车内死亡等惨剧,其中的共性足以引起各方警醒:我们必须从“顶层设计”的高度考虑如何搭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校车制度。其实就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曾经就这一问题建言献策。例如,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表示,随着农村学生数量减少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一村一校”已变为“多村一校”,农村学校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在全国实施“校车安全工程”刻不容缓。周洪宇代表当时指出,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提供校车服务作为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应借鉴“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动实施“校车安全工程”。校车由国家统一购买,运行线路由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和运输公司协定,采取招标方式将运营权交给运输公司,国家给予财政补贴。全国人大代表、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蒋庄德也在今年两会上建议:应借鉴国外的校车制度,加紧制造全国统一的国标校车,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让孩子们能坐上安全的校车。其实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我国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已于去年7月1日正式实施。依据该标准,小学生校车必须每座配备安全带、安装“汽车黑匣子”,校车至少应设两个应急出口,双层客车和铰接客车均不得作为校车。为了确保安全,标准对专用小学生校车的防火措施、安全带、照管人员座位、车窗、出口、车内布置、车内照明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记者认为,仅有产品标准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考虑在立法层面对校车的配备、使用和监管进行推动。尤其是校车制度涉及车辆生产、采购、道路运营等多个环节,与教育、公安、质检等多个部门职能相关,因此落实好校车制度必须打破门槛让多个部门形成合力。道交法中也应当赋予校车一定的“特权”,让校车成为马路上最安全的“特权车”。根据专家介绍,当前国内校车经营模式多种并存,目前主要有学校自营、政府购车学校经营、无政府补贴的营利性组织经营、有各政府补贴的营利型组织经营四种,其中学校自营和无政府补贴的营利性组织经营占的比例相对较大,但是各地情况很不均衡。由于校车的低赢利性,完全市场化的运作对该市场的发展促进作用非常有限。因此,我认为,目前各地可依据财力状况探索不同的补贴模式,并下大力规范、监督校车经营企业的运营。

4.校车安全制度 篇四

为了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想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的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

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行安排检修。

三、跟车教师安全职责

1、跟车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做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教师清点幼儿,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教师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校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教师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教师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证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跟车教师要时刻提醒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大。

4、跟车教师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并将幼儿服药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跟车教师要掌握幼儿尤其是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的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教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7、送幼儿上车时车要靠边停,跟车教师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车辆,确认无车辆时,教师要先下车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金色童年幼儿园 2015年1月4日

金色童年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长:张玉玲

副组长:李伟兵

成员:赵天意

史小鹏

郑晓蕾

吕小燕

金色童年幼儿园接送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确保本园接送车 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接送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接送老师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 “先送近再 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 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 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园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 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 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 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 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 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 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 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 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 生效,有效期一年。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金色童年幼儿园校车司机岗位职责

1、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工作标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

3、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时刻维护幼儿园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4、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5、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认真保管车辆的牌照、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6、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向110报案,并与幼儿园取得联系协助处理,急救伤患人员,妥善安置意外事故中的幼儿。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幼儿园报告。

7、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处以相应的罚款,并按幼儿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9、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10、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年检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11、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

13、违规与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理赔以上部分,如属司机责任,一切责任自负,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违反交通规则;

(2)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未经许可私自出车;

14、严格执行并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1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园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司机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车前:

1、检查各种证件,证件齐备才出车。

2、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检修。

3、冬天要先预热车辆。

4、准时发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行驶途中:

1、校车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40公里。司机有权拒绝违反交通规则的行驶路线。

2、在幼儿园门口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公里。

3、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各接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幼儿已全部上车,否则需等候至规定时间方可开车。

4、到达接送点,车辆停稳后方可开门;幼儿没有坐稳系好安全带、车门没有关好,不准行驶。幼儿下车时,切勿将车停在危险处

5、校车到达幼儿园后,司机停稳车辆,先下车协助跟车老师将幼儿安全送进幼儿园,然后检查车内,确保全部幼儿下车后再锁好车门。

6、对待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报告主管领导。收车后:

1、检查车内是否有未下车幼儿和遗留物品。

2、清扫、消毒车箱,擦洗车辆外部,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

3、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严禁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

4、进行车辆的保养,检查车况(详见《车况检查规定》)。发现故障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5、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否则后果自负。

司机签字:

2015年1月4日

金色童年幼儿园与乘车幼儿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保证幼儿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幼儿园与乘车幼儿的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幼儿园责任

1、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建立乘车幼儿、驾驶员、接送幼儿车辆信息档案。

3、定期对驾驶员身体状况、校车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幼儿及家长责任

1、幼儿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纪律,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内大声喧哗、打闹,严禁将头和手伸出车窗外,不准在车内吃零食,不允许带零食入园,违反者造成事故后果自负。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长应教育幼儿不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硬币等危险品乘车入园,家长应每天检查幼儿身上的不安全器物,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4、家长应准时在规定地点接送孩子,如因家长的原因延误坐车时间,请家长自行接送幼儿。请人代接代送所出现的安全问题,家长自负其责。

5、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①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幼儿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②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③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④驾驶员酒后驾驶。⑤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⑥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6、家长应随时注意孩子的身体状况,有事有病及时提前向班主任请假,严禁让孩子带病入园。

7、家长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否则因此出现的不良后果由家长承担。

8、家长必须与校车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及乘车幼儿家长各执一份。幼儿乘车期间该责任书均有效。

幼儿园园长签字:

5.学校校车类制度 篇五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

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 2 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主管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总务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主管报总务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 3

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15)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司机全月安全行车,未出交通安全事故,给予每月奖励100元。

(21)总务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9、公务派送校车事项规定

(1)分配各部门使用的汽车,只配合使用部门的工作用车。与本校工作无关的用车,除指定专项用途者外,一律经总务部主管同意后使用,否则,由用车人员及司机共同担负经济责任。

(2)车辆出外办事必须提前一天或半天(特殊情况例外)填写申请派车单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批,交到总务处审批派车。(3)未经部门领导审批申请单,一律不放行。

(4)本学校人员因公务用车外出办事必须有随同人员,达到二人以上方可申请派车,未满二人外出办公务一律不派车(财务例外)。(5)本学校教职工外出办公务的未能达到派车的人数,需要坐公共汽车报销车费,先经部门领导审核和总务部门审核必须说明事务,回校 4

把车票上报校领导签名向财务部报账凭票实报实销。

(6)财务部对不适当用车或未经领导批准的用车和坐车,应坚决拒绝报销,并退回给当事人员用校车的追收车费。(7)休息日公务用车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派车。

10、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总务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5

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1、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主管。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深圳市龙岗区龙鹏小学

2013年9月1日

司机岗位职责

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优质按时装运学校购买的物资。

二、做好车辆清洁和车况检查工作,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工作。

三、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主管领导审批的用车申请单出车,不得违反规定和自行用车,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四、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五、坚持车辆回校制度,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在外过夜。

六、负责车辆的定期检修,确保车况良好。

七、节约用油,防止浪费,勤俭用车。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鹏小学校车清洁消毒制度

为了创造良好的乘车环境,保障乘车师生的身体健康,制定校车清洁消毒制度如下:

1、校车清洁卫生工作小组:

组长:接送组长 吴恩广,副组长:医务干事、物业干事,清洁卫生负责人:清洁班长,清洁卫生担当:清洁班员工。

2、要求共速达公司每周来校接送学生时,每辆车出示已消毒的证明。

3、清洁消毒范围:车厢地面、车内扶手、乘员坐席、仪表台、司机坐席、玻璃窗、车身。

4、清洁消毒药剂的配置:由医务室按照国家规定的消毒药品和消毒浓度进行配置。

5、由清洁班员工使用专用喷雾器进行消毒药液的喷洒;使用清洁毛巾配合消毒液擦拭车内扶手、乘员坐席、仪表台、司机坐席、玻璃窗、车身;使用拖把配合消毒液擦拭车内地面。

6、每周五校车来校后进行清洁消毒;每周日校车接学生离校前进行清洁消毒。

7、监督检查:由医务干事和物业干事轮流值周,监督检查校车清洁消毒效果。

驾驶员岗位职责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学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做好对学院领导及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2、凭用车申请单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捎带乘客、改换行车路线、用公车办私事。

3、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4、爱护校车,保持校车清洁。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

5、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校车,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校车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校车被盗。

6、司机发现所驾驶车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主任,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校车送厂维修。

7、司机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校车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因故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8、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10、上班时间司机未被派出车的,不准随便乱串其他办公室,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办公室主任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办公室主任处报到。

11、司机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12、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主任,并说明原因。

13、下班后,应将校车停放在车库或学院院内,不准私自用车。

14、司机不得将自己保管的校车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

15、司机要爱车、节油,坚持车辆维修和保养制度,保证安全驾驶。

跟车教师管理制度

跟车老师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时刻保持好的心态和耐心对待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安安全全乘车。

1、没按规定时间到位的扣 5元 /次;因误时没跟到车的扣 10元 /次;另扣代跟车老师的补助。跟车期间手机必须开通。

2、未组织学生排队,出现上、下车拥挤、喧哗、打闹的扣 5元 /次。

3、学生上车时,老师必须站在车门口护送学生上车;学生到站点下车时,老师要让车停稳后方可开车门并先下车确定安全后才护理学生下车。有过马路的,老师必须护送过马路。不按要求做或疏忽大意造成事故的由跟车老师负责,并扣 10元 /次。三次以上扣除全部跟车补助。

4、维护好学生车内的安全、纪律。学生在车内抢占位置、打闹、将头、手伸出窗外等违反校车纪律跟车老师不管理的扣 5元 /次;出现安全事故的,由跟车老师负责。

5、因跟车老师工作不负责或疏忽大意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打架事件由跟车老师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扣 5元—— 10元。

6、学生在车内吸烟、打架、说脏话、骂人、闹事、赌博、做危险性游戏跟车老师不加制止管理的扣 5元 /次;造成恶果的由跟车老师负责。

7、跟车老师需请假的,需提前一天向校车主管请假,批准方可,并从跟车补助中扣除代跟车教师的工资。

8、因工作不到位或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家长投诉的,扣 5元 /次。

9、学生未到校没有及时通知班主任的扣 5元 /次。

10、学生家长要求跟车老师转告信息,不及时 5元 /次,转交财 11

物应及时告知班主任和上交学校,否则翻倍处罚,发票要及时返回家长处。

11、因跟车老师原因,出现漏接、漏送学生的由跟车老师负责并扣 5元 /次。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0元。

12、跟车老师应耐心听从家长的建议和科学处理家长提出的问题,无论怎样,不得出现以个人情绪产生和家长争吵等恶劣行为,否则一次 20元,并由老师自行挽回影响。

龙鹏小学校车维修保养制度

校车统一由学校后勤处管理, 使用严格按照学校《校车使用和管理制度》执行。现就维修保养规定如下:

一、保养

(1)各类校车由校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每辆车外部清洗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每半月定期保养一次,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3)油料油卡由财务部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并带驾驶员一同加油,填写清耗登记并由驾驶员签字。

(4)每月管理部主管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二.修理

(1)凡学校校车,除紧急状况外,需维修应事先向后勤处上报、检查、核准、备案后,由该校派专人与司机一同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后勤主任核准。(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三.保险、年检

(1)学校各类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学校派专人会同驾驶员一道办理。

(2)校车年度检验应由学校派专人会同校车司机负责办理。

龙鹏小学乘车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保障同学们乘车的安全,让家长放心,学生满意,同时展示我校学生文明乘车的精神风貌,特制订安全协议如下:

1、乘车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十分钟到指定地点候车,听从跟车老师的安排。

2、学生乘校车时要排队,等车停稳后再依次上车,按座位就坐,不可随便乱上车或乱坐位置。

3、学生乘校车时不许大声喧哗、走动,不许把手和头探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

4、校车未停稳,学生不能下车,一定要等校车停稳之后在跟车老师的引领下才能依次下车。下车后不得从校车前头过马路,如果过马路,要在老师的带领下从车后通过。

5、学生在乘坐校车时不许吵架、打架,更不允许以大欺小,抢位或欺负威胁、恐吓年龄小的学生。

6、学生在校车上的一切行为要听从跟车老师的安排和指挥,不能擅自要求司机中途停车或下车。学生到点后,要及时回家,不许在外逗留。学生安全到点后的安全由学生和家长负责。

7、学生每天早晨要准时在老师指定的站点等候校车,不允许擅自更改站点。等车时不可随便离开站点,耽误乘车时间而未能上车的,学校将不予补接。

8、未经学校后勤处同意,不得私自更改所乘车次。

9、不允许学生在校车上喝饮料、吃零食、乱吐痰或乱扔垃圾,确保校车环境卫生。

10、不准用小刀或其它物件割损座位,不得损坏车上财物,否则照价赔偿并予以处分。

11、幼儿部学生必须由家长在站点亲自接送。家长没有到点接的学生,由老师带回学校,家长到校领回。

12、学生乘坐校车时,由学校老师督促系好安全带。家长在家也应教育孩子。

13、学生在乘坐校车时要文明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和照顾,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以上协议希望各位学生在乘坐校车时认真遵照执行,人人争当“文明小乘客”。同时希望各位家长知悉,并对您的子女予以相应的教育,确保您的孩子乘车安全。

此协议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深圳市龙岗区龙鹏小学

乙方(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 学生:__________

****年**月**日

龙鹏小学校车司机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各部门安全教育责任制,促进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经研究决定,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与各校巴司机签定安全责任书。.一.司机所提供的个人档案资料(身份证、驾龄﹑驾驶证﹑车况)等,必须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凡因司机本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全部责任。.二.校巴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道路行驶。.进入学校区域时车速要低于每小时10公里的速度行驶,并停放在学校规定的地方。.三.校巴司机有权制止学生人数超载行驶。.四.每周必须对校巴一次消毒﹑清洗﹑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清扫。.五.校巴司机要对校车定期进行机械性能检修保养.要求19座或19座以上的车辆每三个月做一次二级保养,9到18座的每六个月做一次二级保养,19座每三个月做依次二级保养,并将保养情况及资料上交学校。.六.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赌气车﹑酒后车﹑快速车,凡司机因违规.违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全部责任。.七.司机要配合跟车管理人员,做好学生乘车途中及上下车的安全,并对学生上下车时要停在合适的地方,避让其它机动车辆尾随.学生在乘车上下车途中,司机与跟车管理人员负有同等的责任。.八.认真遵守学校关于《校车管理和安全接送的规定》﹑《校车管理制度》,凡违反以上规定,学校有权追求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九.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司机本人一份,学校后勤处一份,校长室一份。.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签名:

驾驶员签名: :

深圳市龙岗区龙鹏小学

****年**月**日

深圳市龙岗区龙鹏小学校车应急预案

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我校成立了以校长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安全主任为副组长的校车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挥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校车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XXX(校长)副 组 长: XXX(安全主任)成 员: XXX、XXX、各班主任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三、雷电、暴雨天气处置

1、如果雨较小,正常接送,但应强调学生注意安全,上车不要拥堵,尤其注意伞尖、伞把等尖锐部位;

2、正值放学时候下雨,下课后,按照乘坐第一趟校车学生现下楼,走读学生、第二趟学生后下楼的次序放学。(注:安全主任负责通知司机提前半小时到校,将校车开进学校操场,安全主任、值日教师、门卫共同负责指引校车进入学校,校车开进学校摆放后必须熄火等候)

3、第一趟学生直接进入乘坐的校车,跟车教师负责清点人数后报告安全主任,由学校全体行政负责在校车后方指挥倒车。待所有校车出校后,广播通知走读学生、第二趟学生下楼。(走读学生自行离校、第二趟学生按照车次依次在一年级教室候车,值日教师负责看管)

3、暴雨较大时,司机必须保持车速,按照雨雪天要求打开天后雾灯、危险灯,雨刮等,以每小时30公里时速前行。跟车教师必须到点先下车或通知家长到点接送。

4、如果遭遇特大暴雨,学校利用校讯通通知家长延迟接送等相关工作。

注:雷电、暴雨天气,领导要全部值班,直至校车全部安全返校。

四、如遇车辆刮蹭等轻微交通事故处置

1、随车管理员要立即将时间、地点及简要情况上报安全主任;

2、随车管理员主要负责学生车内安全,严禁学生下车或开窗;

3、驾驶员在确认事故情况后,立即拍照取证,并将校车开至路边等安全地点,跟车教师带领学生下车并在安全地点列队等候

4、由驾驶员与事故车主进行交涉协调。如果可能影响到正常的上课时间,随车管理员要报告学校安全主任,临时调车接送学生上下课。

4、如果无法协调,马上打110报警。

五、塞车事故处理

校车必须按照《校车运行方案》既定路线行驶,如遭遇严重的塞车事故,跟车教师必须在车负责照管学生、维护学生纪律。如遭堵车半小时以上,跟车教师必须报告学校领导,根据塞车情况,校长、安

全主任决定下一步工作。但跟车教师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情况,可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方。注意避免以下地方:隧道、另外一侧车道或路中间、容易发生山体滑坡地方、河沟水库边、上下坡路段、十字路口、人员密集场所等危险地方。

2、如遇到前方不远地方发生严重车祸,可按照安全主任要求,将学生从安全地带转移学生至另外一侧行车道安全地带,待安排车辆迅速转移学生。

六、校车起火逃生处置 1.冷静面对火灾

当乘坐的校车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清醒头脑,有序疏散逃离。2.有序疏散逃离

司乘人员在火灾发生的时候应该将车辆驶往人烟稀少的位置,将乘客迅速疏散至安全地点。司乘人员要组织乘车师生寻找最近的出路,如校车的门、侧窗、天窗等,找到出路立即离开车厢。如果乘坐的校车是封闭式的车厢,在火灾发生的时候应迅速用车内配备的救生锤破窗逃生,找不到救生锤,则利用一切硬物来砸碎车玻璃逃生。如果车门无法正常打开,则扭动车门上方的紧急装置打开车门逃离。3.远离易燃易爆区

如果在加油站等容易发生爆炸的场所起火,司乘人员应该立即将车驶离,以免造成更大的事故。4.利用车载灭火器

当起火时,视火情大小,当起火的程度低时,司乘人员应该立即使用车载灭火器将火扑灭。如果不能解决,请立即拨打119求救。5.及时报警求助

在发生火灾报警时,首先要说清楚起火场所、火势和燃烧物,其次是把报警人员的联系方式留下,最后是要到路口迎接消防车,以便让消防人员尽快到达火灾现场。如果在逃生过程中,衣服不慎起火来不及脱,可就地打滚,将火压灭。发现他人身上的衣服着火时,可以脱下自己的衣服或用其他布物,将他人身上的火捂灭,切忌着火人乱跑或用灭火器向着火人身上喷射。

七、出现学生伤亡等交通事故处置

1、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人员、随车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疏散车内学生至安全地带,安抚学生情绪,并立即对伤者进行施救或拨打120,同时报告校长和安全主任。

2、校长及安全主任接获通知后,迅速启动应急方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赶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勘查现场时应注意观察事发地周围环境,详细询问调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等,做好现场保护。

3、应急小组成员应分工协作,向交通主管部门报警或报告当地政府部门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尽量寻觅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证。

4、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尽量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5、除校长或安全主任以外,其他任何人不要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八、交通事故应急注意事项

1、在接送学生途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车辆晚点十五分钟以上应通知前方家长。为避免家长情绪紧张,对原因应区别对待告知家长。(1)因本车之外的原因造成晚点,如交通堵塞,前方车祸等,应如实告知家长原因,避免家长对司机的业务熟练程度等产生怀疑。(2)因本车发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灾等情况,应优先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或送医院治疗,同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领导作出如何处理的指示。

2、发生交通堵塞、意外,延迟半小时仍无法预期到达时,除与家长保持联系外,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请求解决。学校接到报告后,在五分钟内安排好应急措施。

3、发生交通事故后,校长或主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处理和指挥。

4、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应把车停在安全的地点并妥善安置学生。

5、车上应张贴常用电话号码(包括校长、园长、各班老师以及跟车接送老师和司机的电话),便于工作衔接和与家长联系。

司机和接送人员应时刻提高警惕,把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6.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学校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学生,从源头上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1、各地成立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车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校车联席会议,研判安全形势,明确安全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维护校车安全运行秩序。校车公司和学校、幼儿园成立相应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专班,校车公司经理或自购校车的校(园)长是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的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校车安全管理,是具体责任人;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为校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2、学校和幼儿园使用的校车和校车驾驶员必须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用作校车,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驾驶人一律不得聘为校车驾驶员。

3、学校和幼儿园租用车辆作为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必须与校车提供者或校车服务公司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校车提供者或校车服务公司要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学生接送安全协议书》,并与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学校(幼儿园)、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校车驾驶员、校车提供者或校车服务公司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做到“环环相扣,无缝监管”。

4、校车公司要制订校车乘车“实名制”管理办法。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定时间、定座位、定随车照管员、定制度、定标识、定配置、定站点(不在国道边、省道边等交通繁忙的地方设置站点)的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幼儿)有序乘车,并做好运行台帐记录。

5、学校和幼儿园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者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制止。在运载学生时,校车要配备一名以上随车照管人员,负责车内学生乘车秩序和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设立上下学站点的村镇,要将乘车地点和时间告知每位学生和家长,并实行路队长管理,保障学生按时乘车和路途安全。

6、学校和幼儿园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承载人数编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便接受监督;校车司乘人员要对照座位表进行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不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并与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做到乘车学生交接工作,履行好交接手续。

7、学校和幼儿园租用校车时,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好车辆质量关和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关,建立完善的车辆运行情况、安全技术状态、保险情况、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信息等资料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8、实现校车管控智能化。按照《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校车公司和自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安装校车实时监控平台,配备GPS监控网络和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安排专人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掌握运行动态,记录运行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运行行为。

9、校车公司和自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每月必须召开一次校车驾驶员安全会议,总结当月校车安全运行情况,通报违规处罚结果,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强化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意识。校车公司要配合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乘车学生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学生乘车安全知识水平和逃生技能。

10、校车在运送学生时除随车照管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任何人员。学校和幼儿园配备的专用校车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客货运输,更不得租给他人。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校车在非服务于本学校、幼儿园的时间内必须将校车使用的专用证牌收回。

11、学校和幼儿园要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重点内容是实行人车分流,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车辆出入口与人出入口,并在实际地点做警示标志;车辆在校内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画出行驶线路和停车位;制定上、放学时段校内和校门维持交通秩序值班表。

7.幼儿校车定期检查制度 篇七

定期 检 查 制 度

1、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2、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车辆整洁。

3、学校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检查、每月一次保养、维护,使校车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

4、除正常的定期检查外,校车每学期开学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投入使用。

8.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一、日常管理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园长为幼儿园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担负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2、要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校车驾驶员、照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行车集中教育;

3、对幼儿教师、幼儿及其幼儿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方式包括讲解知识、传授技能、组织演练。帮助幼儿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制定科学合理包括运行时间、运行路线、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确保行车安全;

5、必须聘用有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

6、每辆车至少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照管人员,每天随车全程照管幼儿,维护上下秩序。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取得校车标牌;

2、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同意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

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知识指示标志;

3、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4、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应当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5、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6、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7、校车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卫星定位装置;

8、配备校车的幼儿园必须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9、校车必须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10、校车运行时间必须按照校车标牌的标注的路线运行,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运行时间、路线的,须事先报公安、交警等部门批准。

三、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

2、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驾驶手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3、驾驶员在接送幼儿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必须时刻保持车况良好。坚决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和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

4、幼儿上下车时,校车必须停靠在安全、宽阔的地点,并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5、载有幼儿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6、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接送幼儿更不能饮酒,更不能随意请人代驾;

7、严禁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

8、严禁在校车载有幼儿时给车辆加油;

9、严禁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10、驾驶员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待随车照管人员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四、随车照管人员管理

1、随车照管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

2、幼儿上下车时,随车照管人员要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幼儿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幼儿安全通;

3、随车照管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必须按预定路线

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驾驶人饮酒、超载、不按照预定路线图接送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要立即制止,并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

4、清点乘车幼儿人数,确保乘车幼儿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5、做好行车过程中幼儿的安全管理,严禁幼儿在车厢内打闹、喧哗,制止幼儿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管理幼儿文明乘车;

6、核实幼儿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幼儿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7、严禁幼儿以外其他人员搭车,严禁校车超员行驶;

8、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规定在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9.校车管理制度 篇九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驾驶见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 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7)驾驶炅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 公里

3、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 故,由驾驶人负担,井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证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 先急救伤息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校方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 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 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4、校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并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性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丰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如厂方再次检查,另安排检修。

5、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丰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6.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丰辆的清洁。(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老师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后勤处,井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时,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除外),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14)司机要服从学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15)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16)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5)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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