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干部行政权力管理讲话

2024-10-04

民政干部行政权力管理讲话(精选3篇)

1.民政干部行政权力管理讲话 篇一

各位领导、各位学员:

经过一个星期紧张有序的培训学习,全县民政干部培训班今天就要结业了。在此,我向各位民政所长、民政干部表示衷心的祝贺,向参加培训班各项工作并为之付出辛勤劳动的领导、老师和工作人员表示真诚的感谢!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本期培训班的主要特点

这次民政干部培训班参训学员45人,其中男29人、女16人,最大年龄53岁、最小年龄21岁,大专以上学历31人、其中本科学历6人。归纳起来,本期培训班主要有以下8个突出特点:

1、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民政干部培训班,局领导从去年就开始酝酿了,今年终于成功举办。民政局领导舒局长、胡书记、全体班子成员、党校向校长和相关校领导参加了开班典礼,今天又来参加结业典礼,以示重视。大家参加培训学习,局里负责包吃包住,还要发学习补助,重视程度非同一般。党校办班评优表彰,以前是只发证书、没有奖金,今天我们民政班表彰优秀学员,既发荣誉证书,又发给每人奖金400元,这也是开了党校办班的先例,领导的重视不言而喻。

2、培训内容丰富。培训班学制6天,上课5天,授课内容丰富,符合大家的实际,共安排了社会救助工作、自然灾害救助管理、优抚安臵业务、人口老龄化及老龄工作、基层政权和儿童福利、彰显“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沅陵县情与科学发展、着力提升公务人员必备能力、坚持依法行政、新时期基层民主建设等11门专题课程。教师们精心准备、认真讲课,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实践,讲解相关专题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教学效果优良,得到学员们一致好评。

3、管理细致到位。民政局领导梁副书记、跟班干部董副主任加强了学员考勤管理,严格请假手续,及时解决培训班遇到的有关问题,为培训班营造了良好的管理环境和学习氛围。班主任宋红梅老师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与学员一起听课,全程进行班级管理,严格考勤登记,每天小结大家的学习情况,搞好学员服务,做到了既大胆管理、严格管理,又热情服务、周到服务;善于做学员思想工作,师生关系融洽,受到学员好评和尊重。

4、班干部很得力。以卢志英同志为班长的班委会成员,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学校加强班级自我管理,班上的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条,对各位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了有益的班级活动篮球友谊赛,组织学员轮流打扫教室卫生,为大家提供了良好的听课学习环境,确保了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5、组织纪律严明。大家自觉遵守党校的管理制度、学习纪律和作息时间,严格要求自己,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矛盾,潜心参加学习。一些学员把不得不处理的工作放在课外时间,甚至安排在晚上,尽量做到不请假、少请假。大家自始至终做到了思想上不放松,行动上不落后,保持了良好的学习纪律。绝大部分同志(80%以上)坚持做到了出满勤,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一心一意参加培训学习。

6、学习认真刻苦。大家都把这次党校培训看作是人生旅途上的再一次“加油、充电”,按照民政局和党校提出的管理要求,迅速地完成了角色转变,以学习为重,时间抓得紧、读书热情高、自觉性强,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安心学习,专心学习。在培训过程中,大家做到了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做好笔记,没有交头接耳、随意接打电话现象。大家的求学意识和谦虚态度让授课教师深受感动。正因为有大家的共同努力,这期培训班才能顺利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圆满结业。

7、关系和谐融洽。通过一起参加培训学习,大家相互之间加强了交流,加深了了解,增进了友谊,同时也增强了班级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来自五强溪镇的杜倩,每天上课来得早,为班上的学员倒茶、倒水。

8、培训效果优良。本期培训班参训学员45人,按照民政局提出的要求和党校的管理制度,实行了严格管理。在民政局和党校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下,由于民政局办公室、党校培训部的精心组织,班主任、班委会和广大学员的共同努力,培训班取得了熟悉业务、弄懂理论、拓宽视野、增长本领、锤炼党性、结识朋友的良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要求。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大家觉得党校的教学、管理、服务和办学条件很好,感觉很满意。经过严格的考核评价,考核成绩达到优秀等次的 人,优良等次的 人,合格等次的 人,优良以上等次达 %。经过认真的评选审定,杜倩、张雅萍、瞿中军、颜克仁、张春东、张清忠、谢伯清、周小红等8位同志被评为优秀学员。

二、对大家的几点建议

各位学员,一个星期的培训时间虽然很短,但大家学到了许多新的东西,更为重要的是,今后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坚持学以致用,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和修养。在此,我也提3点建议,与大家共勉:

(一)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

(二)进一步培养优良作风。

作风是人们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养成的一贯态度或行为风格。作风有多种类型,按对象范围分,包括党风、政风、民风、地方作风、单位作风、家风、个人作风等;按内容性质分,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

从实际出发,我们大家要养成“正、勤、严、细、实、新、敢、和”八种优良作风。

1、“正”,就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就是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就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恪尽职守,公道处事,公平执法,决不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拿来谋取私利和好处。

2、“勤”,就是勤于干事、雷厉风行。就是勤快,麻利,能吃苦,肯干事,会干事,并且说干就干。只有强化责任意识,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才能做到这个“勤”字。要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有做不完工作、做不好工作便寝食不安的自觉性。

3、“严”,就是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就是严明纪律,严格执法,严肃奖惩。要严人先严己,严下先严上,严兵先严官。

4、“细”,就是精细周密、一丝不苟。管理学上有个理念,叫做:细节决定成败。细致源于认真,只有对工作极端地负责任,才会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家。只有细致入微、一丝不苟地做工作,才能圆满地完成好工作任务。

5、“实”,就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就是老老实实,扎扎实实,脚踏实地,实心实意。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全部精力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上,用在干好本职工作上,用在为民办实事上。

6、“新”,就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只有深入实际,坚持与时俱进,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只有坚持改革、坚持创新,才能取得进步,才能获得发展,才能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7、“敢”,就是敢于负责、勇于担当。20xx年3月18日,温家宝在全国两会闭幕后召开的记者见面会上,回答英国金融时报记者提问时曾说,今年恐怕是中国经济最困难的一年,“但是我有一个信念,就是事不避难,勇于担当,奋勇向前”。这是一种气魄,更是一种精神。做事情,干事业,就是需要这样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气魄和精神。作为民政干部,岗位和职务赋予了我们责任和义务,就要敢作敢为,应该做的事,顶着压力也要干,必须负的责,迎着风险也要担。

8、“和”,就是和睦相处、团结共事。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人心齐,泰山移。”美国著名教育家卡耐基指出,人际关系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一个人事业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另外的85%要靠人际关系、处世技巧。因此,要搞好工作、取得成绩,就必须与人和睦相处、团结共事,处理好单位人际关系。

(三)进一步增进同学友谊。

同志们,作为民政干部,大家要进一步认清肩负的重任,刻苦学习,坚定信念,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积极投入民政事业的伟大实践,为沅陵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牢固的安全网!

祝大家工作进步,生活幸福,万事如意!

2.建设干部作风行政转变讲话 篇二

用一年的时间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这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举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优化我区发展环境,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的重大举措。今天,我们召开全厅干部职工大会,主要任务就是传达、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对全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行动员、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我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首先传达*书记在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书记讲话分五个部分:

一、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开始重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改进政风行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我区行政效能不高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缺乏干事创业激情。二是行政审批繁多。三是“三乱”屡禁不止。四是政令不够畅通。五是创新能力不强。六是诚信意识淡薄。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个主题,抓好行政效能制度建设、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这四项重点,着力解决影响机关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建设法治、服务、责任、效能机关,努力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二、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为突破口推进行政效能建设

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制。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基层和群众要求办理事项的,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二是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行政机关所有向社会办理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它申报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或者本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重点抓三个方面:第一,实行部门首长问责制。第二,实行行政过错追究制。第三,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三、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在简政放权上取得突破。要进一步清理现有审批项目。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在规范机关行为上取得突破。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理顺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整治各种乱收费。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切实在提高行政效率上取得突破。各级机关要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推进机关工作信息化、公开化和规范化。

四是实施绩效考核,切实在推进工作落实上取得突破。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重点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要明确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设计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绩效评估标准。第二,要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突出量化考核的作用。第三,把绩效考核结果与行政问责以及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升降去留、奖励惩戒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五是理顺政府职能,切实在确保政令畅通上取得突破。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合理划分事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能交叉、权力重叠、权责不清等问题。

六是加强信用建设,切实在树立*新形象上取得突破。各级机关要做讲诚信的表率,信守承诺,做到言出必行、行必见效。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政府诚信教育,加快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诚信体系。

四、机关干部要面向群众转变作风

一要增强公仆意识。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要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是各级机关的重要职能,各级机关和干部都要立足于“懂全局、管本行”,自觉树立全局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既要自觉按照各自分工做好本部门工作,又要自觉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协调协同,相互理解、积极配合,坚决克服各自为政、互相掣肘的内耗现象。

三要增强服务意识。要自觉把工作精力集中到办好事实事、解决群众困难、提供优质服务上来。

四要增强务实意识。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科学决策,克服工作的随意性。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解决文山会海等机关“顽症”,把讲在会上、贴在墙上的口号和要求,化为主动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具体行动。

五、要坚持把提高干部素质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关键

一要提高机关干部思想素质。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干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要提高机关干部业务素质。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增强机关干部履行职责的本领。特别要结合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适应我区融入多区域合作的要求,抓好工业化、城镇化、国际经贸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化程度。每一个机关干部都要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终身追求,自觉加强学习。

三要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人才队伍建设。要制定适合我区发展和机关实际需要的各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划,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既是当前的迫切需要,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机关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二要自查自纠,认真整改。三要严格要求,加强督查。四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五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下面传达陆兵主席在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陆兵主席的讲话分三个部分。

一、准确把握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

这次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各级机关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效能机关为目标,以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点,力争年内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不满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着力加强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开展这次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必须坚持以下五条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三是坚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的原则。四是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行的原则。五是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

这次活动用一年的时间来组织实施,从*年2月下旬开始到*年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思想动员,学习提高。时间为*年2月下旬到3月上旬。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时间为3月中下旬。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解决问题。时间为4月至11月。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健全机制。时间为12月到*年2月。

二、突出重点,在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一)端正执政理念,筑牢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思想基础

要通过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推动各级机关尤其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机关实现由单纯管理向导向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使机关干部切实做到“五个不让”,即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二)改进工作作风,在机关干部中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

要按照“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要求,深入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认真整改,务求得到切实解决。

(三)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三要进一步解决部门职能交叉问题,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合理划分事权。

(四)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使权力

一要实行审批主办部门负责制度,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要确定一个牵头主办单位。对拒绝参与或不接受牵头单位协调的单位,实行“缺席默认制”,一切后果由缺席单位承担。二要加强对审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自治区本级将确定100个左右的重点岗位由监察部门直接进行监督检查。三要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和各种乱收费的整治。四要建立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除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外,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五要积极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搞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要加快建立和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核心制度及其他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六)树立大局意识,努力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对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每一项决策部署,都要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抓好落实,自觉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狠抓落实,努力取得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际效果

(一)领导要率先垂范,切实承担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确保组织领导、参加人员、活动时间、经费投入、活动成效“五落实”。

(二)坚持开门评议,边查边整边改突出问题

要虚心听取基层群众、企业、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尤其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评议。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纪检、组织、人事、监察、机关工委和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督促检查职能作用。

(四)认真考核总结,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要着重对组织领导、减少审批事项、理顺部门职能、规范行政行为、规章制度建设、政务中心建设和效能监察等方面和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集中整改三个阶段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全年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 要把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与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刘书记、陆主席在讲话中,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要求作了全面阐述。他们的讲话说实情、动真情,非常深刻,对我们是一次思想洗礼,很受教育、很受启发。下面,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我就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会议精神,讲三点意见:

一、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增强搞好效能建设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这次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春节长假上班后召开的第一个重要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郭声琨主持会议,*书记、陆兵主席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规格高、规模大,自治区四家班子负责同志、各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直机关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单位效能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这充分表明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对全区转变干部作风的高度重视和下大力气提升全区效能建设的坚定决心。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厅属单位的同志,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性和紧迫感,集中精力主动投入到这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攻坚战中去。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要求。当前,我区已进入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正面临一系列重大历史机遇。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要求我们把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到重要议事日程加以解决。要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个主题,抓好行政效能制度建设、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着力解决影响机关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建设法治、服务、责任、效能机关,努力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作为全区主管建设事业的行政机关,我们只有转变作风,大力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努力把握规律性,提高主动性,增强创造性,不断改进领导水平和服务水平,才能贯彻好科学发展观,谋划好发展的正确思路,制定好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我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要求。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就是要通过解决政府职能和机关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改进行风,端正作风,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建设系统的各项事业与老百姓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理应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发挥积极的带头作用,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推动建设事业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用效能建设的成果体现对基层和群众的深厚感情,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各项政策。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促进我厅机关高效、务实、廉洁、和谐的现实要求。去年开展的先进性教育,从总体上看,既增强了机关干部的效能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又促进了科学发展观的树立;既转变了机关的作风、改进了服务,又推动了机关干部的勤政廉政,树立了机关工作和机关干部的新形象。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许多工作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相比,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相比还存在着差距,效能建设的热度、实度、深度不够,机关工作中的一些“痼疾”还未根除。刘书记在重要讲话中点的6个方面问题,我厅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具体而言: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少数同志缺乏敬业精神,工作不认真,办事不到位,马马虎虎,得过且过。二是服务意识不高。一些同志对工作缺少热情,对事业缺乏激情,眼睛里看不到基层、看不到群众,头脑里缺少优化服务这根弦。三是创新意识不足。思想上不够解放,工作上习惯于凭经验、老思路,亦步亦趋,不注重学习能力的培养和知识的更新,不勤于思考和谋划问题,形成一种惰性。四是协作意识不够。有的处室、有的同志,“做”功不行,“推”功很好,遇事能推就推、能躲就躲,工作分你我他,各干各的,缺乏应有的合作精神,更谈不上主动的工作态度。五是法制意识不强。少数同志不依法行政,不按规矩办事,凭想当然干事等现象仍然存在。六是诚信意识淡薄。有的部门言而无信,说一套,做一套。这些现象和问题在全厅虽只是少数的、个别的,但影响了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影响了机关工作的全面提升。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动真格,使实招,标本兼治,整体推进,努力在这次加强效能建设活动中争取先进。

二、必须雷厉风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确保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明显实效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思想动员,学习提高。时间为*年2月下旬到3月上旬。主要任务是逐级召开大会进行工作部署和思想发动,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开展专题大讨论,引导机关干部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时间为3月中下旬。主要任务是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本部门本单位近年来在干部作风、机关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解决问题。时间为4月至11月。主要任务是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着力解决阻碍改革和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健全机制。时间为12月至*年2月。主要任务是根据这次活动的总体要求,组织对各级机关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对活动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推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3月3日前必须完成层层动员环节,3月7日之前完成组织学习培训,3月10日前组织开展讨论。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要求,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学习内容要纳入中心组学习议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要搞好学习记录备案,确保学习时间,保证全体干部的全覆盖。

这次活动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必须雷厉风行地贯彻落实。厅效能办要尽快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总体上能快则快,措施要有可操作性,办法要过硬,力求抓出特色。

第一,要在思想解放上下功夫,全面开展大讨论活动。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是顺利推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要认真抓好学习教育。以支部为单位,由各支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灵活安排。重点组织对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以及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讲话精神等内容进行学习,过几天学习材料将下发给大家。在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大讨论活动。每个处室、每个人都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反思和查找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一是查一查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强不强,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二是查一查工作主动性、创新性够不够,是否存在遇事“难”字当头,遇难“退”字当头的现象;三是查一查工作效率高不高,是否存在职责不清,各行其是,相互扯皮“打架”的现象;四是查一查工作作风实不实,是否存在不注重调查研究,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五是查一查依法行政是否公开、透明、规范,有没有 “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现象;六是查一查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规、造假和腐败问题。

第二,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推动重点问题的扎实、有效解决。机关效能建设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能否解决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处室要认真梳理在大讨论中查摆出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具体深入的分析,搞清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是体制问题还是工作机制、具体制度上的问题,是干部素质问题还是工作方法问题。要把影响效能提高的关键性问题作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办法,做到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必须紧扣发展主题,紧贴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抓效能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效能的思想,真正把机关效能建设与当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分清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紧抓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力求通过重点和难点问题的突破,带动机关效能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切实防止机关效能建设和中心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一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能矫枉过正,不能片面性、简单化,更不能丢掉原则、违背法律、不讲程序。

第三,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做到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至关重要。我们一定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着眼长效。要注重制度的配套和完善,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不断规范和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管理制度。要以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要深化和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有效地开展机关效能监督,促使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工作过程中,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廉、办得好。对一些时过境迁,不适合形势和任务要求的制度,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该废止的要予以废止。要做到立说立行,切实抓好已出台的各项制度的落实。制度既然制订了,就要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现在执行制度难,是一些同志当老好人,不愿得罪人,你好我好大家好,不讲原则讲人情,不讲党性讲关系。说到底,是个人私心杂念在作祟。这是机关效能建设本身就要努力解决的一个问题。

第四,在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以干部能力促机关效能。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是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根本所在。要继续深入开展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强化对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使机关干部的言行符合公务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要求。要积极探索建立机关干部重学习、强素质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激励机关干部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强化素质、提高能力、干好工作,努力解决机关干部“素质不高、本领恐慌”的问题;要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机关内部大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环境。

三、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是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要切实抓紧抓好。全厅上下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努力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务求在转变职能上有新举措,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在服务水平上有新提高,在机关形象上有新气象。

第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效能建设,领导是关键。经研究,我们调整充实了厅机关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我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效能建设的同时,带头参加,发挥好表率作用。同时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六个小组,即综合组、干部作风监督组、宣传组、考核组、督查组、审核组。各小组要对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厅效能办要立即着手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拟出具体工作日程。需要指出的是,加强效能建设,各处室是主体,一把手负有极其重要的责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把手不抓效能就是失职,抓不好效能就是不称职。

这次会议后,各支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学习*书记、陆兵主席的讲话精神,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真正在思想上受震动、受教育,把握实质,推动工作。

第二,建立督查制度,严肃考评纪律。厅党组成员要根据分工不定期深入分管的处室和部门听取活动进展情况汇报,加强督查指导。厅效能办要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在这里我还要强调,在活动期间,凡被厅效能办明查暗访组查实无故不遵守机关上下班制度一次的,扣发当月考勤奖;对违反效能监察制度,被查实的,第一次给予纪律处分,第二次待岗,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要依靠全厅同志的共同努力,确保我厅机关效能建设考评达到中等以上水平。同时,要通过编发简报、开办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工作,总结好经验,树立好典型,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健康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边学边改,注重实效。各处室要以效能的理念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来抓效能建设,从一开始就要查找问题,边学边改,各项措施既要严谨细致,扎扎实实,又要防止搞形式主义,不要把效能建设搞成不讲效能的工作。同时,要把加强效能建设和厅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心谋划,科学安排,确保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3.民政干部行政权力管理讲话 篇三

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140号

各市、县人民

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 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成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及经依法授权、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以下简称实施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并参照本法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用、行政裁决以及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应当在依法对所有行政权力进行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将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固化为计算机程序,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全程电子化、公开化、透明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包括: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

第四条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规范、阳光运行、全程监控和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主体应当将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所有行政权力上网运行。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行政绩效、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等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绩效考核,每季度通报一次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并根据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第七条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指导全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省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及日常维护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前瞻性研究并提供技术研发支持,协助相关部门制定规划及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省监察厅负责协调指导全省行政监察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全省行政监察。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全省行政权力库和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法制监督。

第八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由相应的省级部门负责本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第九条 实施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指定机构具体负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下列工作:

(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行政权力库建设和行政权力的调整、更新;

(三)开展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

(四)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实施主体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主管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报告。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行政权力运行、行政监察、法制监督的基本情况,检查考核情况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主管部门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采取联合审批、联动监管等形式,提高工作效能。

第三章 行政权力清理及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具体组织行政权力清理并负责审核确认工作。

第十三条 实施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三定”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权力清理,编制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外部流程图、内部流程图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

(一)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包括:行政权力编码、行政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法律依据、收费依据和标准、外部流程、裁量基准、法定期限、办理机构、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监督电话以及其他规定内容。

(二)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及外部流程图,经本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确认。

(三)内部流程图及裁量基准,经本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第十四条 行政权力外部流程图应当符合行政权力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法律法规、规章对流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制订流程图;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根据行政权力实际运行情况制订相应的流程图。

行政权力内部流程图应按照外部流程确定的基本程序和时限要求,将办理行政事项的法定环节和步骤细化到内部办理的岗位,明确每一个岗位的岗位名称、工作职责、时间期限等。

第十五条 实施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享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制定裁量基准:

(一)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立法目的、法律原则;

(二)经济、社会、文化等客观情况的地域差异性;

(三)管理事项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

(四)其他可能影响自由裁量权合理性的因素。实施主体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或者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裁量基准。

第十六条 实施主体应当将经审核确认后的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外部流程图和裁量基准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主体应在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申请增加、取消行政权力或对行政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外部流程等进行变更: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

(二)作为行政权力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发布、修改、废止;

(三)机构职能调整;

(四)其他有关情形。

政府法制机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意见。

第十八条 对长期不使用的行政权力,实施主体应向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申请暂停行使,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 行政权力库

第十九条 行政权力库是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基础数据库,是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政府法制监督平台运行的依据。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统一的行政权力库,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确认的所有行政权力,全部列入本级政府行政权力库,并报送上级政府行政权力库。

建立部门行政权力库的,经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确认的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全部列入部门行政权力库。

第二十一条 列入行政权力库的行政权力应具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信息,并标明“在用”、“暂停”、“取消”等权力运行状态。向社会公开的行政权力及有关信息应当与行政权力库保持一致。第二十二条 对于需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的行政权力增加、取消及变更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外部流程等有关事项,应在确认后10日内对本级政府行政权力库和部门行政权力库进行调整,并报送上级政府行政权力库。第二十三条 行政权力内部流程、裁量基准等由部门决定调整的事项,应在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确认后10日内录入部门行政权力库,并报送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行政权力库。

第二十四条 未经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及相关信息,不得擅自录入行政权力库。

第五章 网上政务大厅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网上政务大厅。第二十六条 网上政务大厅应当具备下列功能:

(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设置行政权力公开目录、网上办事、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状态查询以及网上咨询、投诉、求助、举报等服务窗口。

(二)建立网上受理、内部办理、信息反馈和监察监控工作机制,实现与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法制监督平台、部门网站及部门业务系统的信息交换共享。

第二十七条 实施主体应当设立对外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完成材料上网。应当限时办理网上咨询、投诉事项,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由行政相对人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八条 实施主体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将行政权力库信息、行政权力事项办件办理信息、行政监察信息、政府法制监督信息等向同级网上政务大厅报送,并由同级网上政务大厅统一向上级网上政务大厅报送,上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网上政务大厅中涉及下级部门业务的,其运行数据应当向下级网上政务大厅开放。

第六章 行政权力运行平台

第二十九条 实施主体应当通过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实现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办理全业务全流程网上运行。

实施主体应当根据行政权力库中行政权力事项基本信息、内部流程图、裁量基准,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对每项行政权力事项设定独立的内部流程,固化流转环节。第三十条 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应当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办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补正、暂停、退回、多项处罚并案等操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当在网上审阅材料、填写意见、制作文书、作出决定。

第三十一条 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中应当传输和保留以下信息:

(一)行政相对人基本信息,如行政相对人是单位,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如是个人,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等;

(二)办件基本信息,包括行政权力名称、行政权力编码、办件事由或名称(案件名称)、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受理时间、受理人、办件流水号等;

(三)行政相对人提交和岗位工作人员办理时产生的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的具体内容(电子表格、文档、扫描件)、内部审批单、案件审批单、调查取证材料、笔录等申请信息及内部办理信息,其中相关的时间、地点、规模、面积等关键信息,应当采用文本或数值型等计算机可识别统计的记录方式;

(四)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中录入和保留办理意见,持否定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应当提交给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文书,以及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应当存档的文书,应当由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自动产生并打印。

第三十二条 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应当具备以下流程控制功能:

(一)流程合法性检查和自动控制;

(二)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自动审查;

(三)对各岗位办理信息进行记录,保留操作痕迹;

(四)超过规定办理时限时自动提醒;

(五)对多次补正、退回、暂停等异常操作进行控制和提醒;

(六)对超越法律法规限定及自由裁量限定的处罚决定进行控制和提醒;

(七)其他应当具备的流程控制功能。

第三十三条 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应当保留行政权力事项运行的所有数据记录,操作人员不得更改记录内容。在线系统保留3年以上的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数据记录,存储及备份系统中应当永久保留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数据记录。

第七章 行政监察平台

第三十四条 行政监察平台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的实时监控。第三十五条 行政监察平台实行分级管理。上级监察机关与下级监察机关、同级监察机关与实施主体之间建立数据交换和二次监管关系。

第三十六条 行政监察平台应当具备如下功能:

(一)全程监控。通过自动采集还原行政权力的行使过程信息,对行政权力行使的时效性、流程合法性、信息完整性等内容自动发现、提醒、督办,实现对行政权力行使的全过程监控;

(二)预警纠错。对异常情况、办理时限、风险点等情形实时监察监控,对违反规定的异常情况进行预警、报警,采取纠错措施,达到防范效果;

(三)投诉处理。实行外网受理、内网处理、外网反馈的流程。各部门、单位的监察工作人员在受理投诉或接收上级监察系统的督办事项时,应责成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进行认定;

(四)统计分析。采集相关信息,按照时间、部门、岗位、权力等不同标准进行统计,并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防控及发展趋势的相关图表;

(五)绩效评估。自动采集统计分析数据,对各部门、各岗位的行政效能进行比对和综合分析;

(六)督查督办。监察工作人员对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异常或疑似异常的情况,责成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后,由监察工作人员对调查处理结果予以认定;

(七)其他应当具备的功能。

第三十七条 行政监察平台应当设置监察规则库,自动筛选、交叉比对行政权力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异常。

第三十八条 实施主体和监察机关应当指定专门机构与专门人员处理行政监察平台事务。

第三十九条 下级行政监察平台管理部门应当主动接受上级行政监察平台管理部门的管理,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投诉处理、督查督办工作。

第四十条 对督查督办的事项,监察部门应当明确督查的事项内容、承办单位、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等,按程序报批后,下发承办单位实施。

第四十一条 承办单位应当及时接受督查督办任务,按照时限要求准确地反馈办理过程和结果;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说明理由和进展情况。第四十二条 监察机关负责检查督查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督办事项,应当及时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第四十三条 行政监察平台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督查督办等的认定结论纳入部门责任追究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具体办法由实施主体自行制定。

第八章 政府法制监督平台

第四十四条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应当配建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监督。

第四十五条 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应当具备如下功能:

(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监督。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发布后15日内通过政府法制监督系统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备案。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入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并提供完善的检索和统计分析功能;

(二)行政执法主体与人员监督。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库,对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三)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对行政权力行使过程进行法制监督,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

(四)行政复议应诉监督。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进行管理;

(五)行政权力数据库维护管理。具备行政权力数据管理、查询统计以及行政权力调整申报审批等功能;

(六)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确定的其他功能。

第四十六条 政府法制机构在实施法制监督时,对违法行使的行政行为,可以发起督办。相关实施主体,应当根据督办要求,纠正违法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报送政府法制机构。

第四十七条 政府法制机构应当明确负责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管理和维护的机构及人员,保证平台正常运行。

实施主体应当明确负责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备、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数据统计报送、申请行政权力调整、负责督办事项的联络和回复等工作。

第九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八条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不合格的实施主体,应当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被责令限期整改的实施主体应当按要求及时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四十九条 行政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监督检查,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被检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到期仍未整改的,应当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

第五十条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批评教育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实施主体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一)未按规定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或者行政权力事项变更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修订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的;

(二)未按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事项外部流程图,或者流程图变更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的;

(三)未将全部行政权力事项在网上运行的;

(四)未按行政权力事项内部流程图规定的程序行使行政权力的;

(五)未如实记载行政权力事项运行过程中各环节基本情况的;

(六)未按规定报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年度报告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 行政相对人认为实施主体未依法履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职责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7日内以适当方式将办理情况告知举报人。

第十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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