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2024-09-18

2022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共8篇)

1.2022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篇一

2011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

招考政策问答

1、问:今年招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的对象是哪些?

答:招考的对象是:

(1)2010届与2011届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上海生源毕业生;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2010届与2011届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上述招考对象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夜大、电大、函授、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毕业生和业余大学、网络学院的毕业生,不包括将于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问: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

答: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大专以上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当年入学时必须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面试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

—1—

3、问:对考生的学历如何进行认证?

答:考生的学历资格通过国家教育部或上海市教委进行认证。

4、问:今年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的报考条件中,其年龄怎样计算?

答: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必须在2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8日至1993年8月8日期间出生;大专(高专、高职)学历的考生年龄必须在23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8日至1993年8月8日期间出生。

5、问:考生年龄方面有何其他政策?

本市退伍士兵(大学就读期间应征入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8日至1993年8月8日期间出生。

6、问:笔试科目合格人员如何确定?

答:四门笔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外语各100分,《法律基础》50分。根据考生四门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考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分数线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并在上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如果报考人数不足,将根据招考职位

—2— 数与报考人员数的情况,对招考人数作适当调整。

7、问:面试的内容报考哪些?

答:笔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参加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与法院系统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先后顺序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8、问: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答: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40%、体能测评10%、结构化面试50%。其中,体能测评作为单项淘汰,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不再进行下一项测评,不计算综合成绩。

9、问:体能测评成绩的计算方式?

答:体能测评合格后,成绩的计算方式详见“上海公安门户网”(http:///)发布的《上海市公安局招考人民警察学员体能测评标准》。

10、问:考生如何获取面试和体检的信息?

—3—

答:面试和体检的通知发布在 “上海法院网”(http:///),请考生注意浏览网站,逾期责任自负。

11、问:参加面试时应持有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 答: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以及学历证书原件,具体详见面试通知。

12、问: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应具备哪些身体条件?

答:对考生的身体检查,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特殊标准规定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13、问:体检合格后如何进行考察?

答:体检合格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14、问:关于对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考生免费考试、体检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完成报名、选择身份并正确上传照片后,持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社会救助通知

—4— 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身份证和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于2011年8月12日下午14:00-17: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减免手续,可免去其考试、体检等费用,其费用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和被报考的用人单位共同承担。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15、问:入学教育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市教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每学年学费为6500元/人,以一年半学制计,共收学费9750元。住宿费每学年为820元/人,住宿标准按规定配置。

学员入学后须自费取得C1类车型以上等级的机动车驾驶证。

16、问: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假户籍等虚假信息,以及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招考过程中一经发现存有弄虚作假行为并查实的,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处理。

17、问:是否有考前培训?

答:我们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招考辅导培训班。

—5—

2.2022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篇二

司法部2月14日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具体内容如下: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

二、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

三、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四、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六、严禁参与赌博。

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劳教人员;

二、严禁违规使用警械和警车;

三、严禁索要、收受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四、严禁为劳教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六、严禁参与赌博。

根据规定,违反上述禁令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部要求各级领导和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熟记规定,严格执行。各地司法厅(局)、监狱局、劳教局要高度重视六条禁令的贯彻执行工作,从双六条禁令下发之日起,对违反禁令的,各地要坚决查处。对违反禁令,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司法部将派出督察组进行督察。(记者 王宇)

坚持从严治警提高队伍素质

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就制定实施“六条禁令”答记者问

??? 司法部2月14日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记者就此专访了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

问:制定和实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全国监狱劳教系统通过开展一系列执法执纪专项活动,特别是去年,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普遍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队伍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在个别警察身上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和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甚至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从严治警,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素质,端正执法思想,真正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确保监狱劳教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和实施“六条禁令”。

问:请您简要介绍司法部为什么将这六条作为明令禁止的内容?

答:司法部之所以明令禁止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殴打体罚服刑(劳教)人员,严禁违规使用警械、警车,严禁索要、收受服刑(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严禁为服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以任何方式和借口传递提供财物,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根据人民警察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其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来看,做到这六条是最基本的。

二、监狱劳教机关作为专门执法部门,禁止打骂体罚服刑(劳教)人员和禁止违规使用警械、索要收受服刑(劳教)人员的财物,是尊重和维护服刑(劳教)人员人权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基本前提。

三、禁止工作期间饮酒、赌博也是对人民警察的一项基本要求。

四、制定这六条禁令是针对监狱劳教系统最容易发生问题的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

问:请问司法部将采取什么措施,确保“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

答:司法部日前就贯彻落实“六条禁令”专门发出了通知,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措施,概括起来讲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监狱劳教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六条禁令”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进一步加强监

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各级监狱劳教机关和警察进行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使全体监狱劳教警察争做遵守“六条禁令”的模范。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警察的思想认识。各级监狱劳教机关要广泛宣传,使“六条禁令”在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中人人皆知,在工作中自觉遵照执行。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队伍中可能出现的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进一步增强对制定和实施“六条禁令”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其遵守“六条禁令”的自觉性。三是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察。各单位纪检、监察、政工等部门要采取现场督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六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司法部将派出督察组进行督察。各地司法厅(局)也要组织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四是要广泛接受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公布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或电子信箱的形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接受服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驻监(所)检察室的监督。五是要严厉查处违禁行为。在违禁行为查处上要坚持“严”字当头,违反禁令的现象发现一起,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只要违反了“六条禁令”,都要一视同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问:如果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违反了“六条禁令”,将采取何种处罚措施?

答:“六条禁令”从公布实施之日起,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一旦违反,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或辞退以及由有关党组织作出相应的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六条禁令”落实不力、连续发生违反禁令问题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单位,一经发现,从严追究领导责任,确保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问:司法部将如何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警察队伍建设?

3.2022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篇三

金华人才网()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第一时间发布 《2011年浙江省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政法干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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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展鸿公务员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联合招生政法干警笔试第四期招生简章http:///zfgj/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浙江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七、面试

面试分别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报考省属监狱、劳教职位的,面试地点在杭州;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在招录机关所在设区的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招录机关根据总成绩的排位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录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1.5(有小数的四舍五入)确定。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报考司法助理员学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

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38号)执行。

所有招考职位体检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招录机关在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报考司法助理员学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取的依据。

确定的面试、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均将在招录专栏(/zyjcxy/)公布。

九、公示、录取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汇总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后,在招录专栏(/zyjcxy/)公示7天。展鸿公务员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第一时间发布 《2011年浙江省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政法干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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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展鸿公务员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联合招生政法干警笔试第四期招生简章http:///zf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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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取的,由相关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于2012年2月底前入学。

十、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招录专栏查询。

2.以退役士兵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截止到2011年8月1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2009年、2010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能作为2011年应届毕业生。

4.报考人员必须在2011年8月17日0时—8月22日24时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5.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7.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8月23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8.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执行。其中,教育入学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令)执行。

9.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通知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事宜,具体见当地通知、通告。

10.在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录环节,报考人员不达标(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均不实行递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1.报考人员对在招录专栏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

12.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后,与培养院校、省公安厅或省司法厅、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在校期间免收学费,按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被录取的人员户口、档案应转至录取培养院校。

13.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实施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并严格实行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实行淘汰制。

14.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合格毕业后,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相关单位。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本人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违展鸿公务员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第一时间发布 《2011年浙江省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政法干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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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展鸿公务员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联合招生政法干警笔试第四期招生简章http:///zfgj/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15.报考本科层次被录取人员到招录单位需服务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后,方可交流。

16.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其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

17.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8.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招录专栏“招录政策”或“政策问答”中查询。政策咨询电话:0571-87059942(省公务员局)、0571-88008999(省教育厅)、0571-87286166(省公安厅)、0571-87054400(省司法厅)。报考人员对资格条件、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公布在招录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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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篇四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工作规范用语应当按照《监狱法》、《禁毒法》和《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所规章制度规定。做到语言文明、表达准确、语气与当时情景相称,符合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

执法工作重点环节规范用语

执法工作重点环节的规范用语应紧扣法律法规和制度条文,所说话语要合法有理,令人信服,既具有严肃性,又要适当得体。在工作实践中,以下话语应忌用:不利于控制事态的话,带有歧视性、侮辱性的称谓或外号,容易造成情绪抵触、心理逆反的话,以及造成人格损伤的语言等。

收押、收容(收治)现场规范用语

这里是xxx监狱(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禁毒法》),你们xx位服刑人员(劳教、强戒人员)送入我监(所)执行刑期(教期、强制隔离戒毒)。在此期间,一切行动听从警察指挥,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在警察的帮助教育下认真悔改,端正改造态度。若有问题或困难,可向队内警察寻求帮助。

生活现场规范用语

现在,清点人数。准备进入(食堂、教室、劳动区),在此期间,保持安静,动作迅速,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若有问题举手示意。

学习现场规范用语

今大,进行XxX职业技能考试。在考试中,不得喧哗、交谈、遵守考试规定。若有违纪行为,将按不合格处理。

劳动现场规范用语

今大,劳动项目是……劳动任务是……在劳动中,要注意安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劳动。遵规守纪,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劳动任务。遇事报告,不得擅自行动。

会见现场规范用语

各位亲属,请检查您的随身物品,勿将手机、照相机、香烟、打火机等违禁物品带入监(所)区;会见时请保持现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与服刑(劳教、强戒)人员交谈影响其安心服刑(教)的内容,不得使用隐语、暗语进行交谈。会见时间为X X分钟。为了您和家人更好的会见,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对不起,依据相关规定,您不符合会见条件,请收回证件。感谢您理解并配合我们的工作。

遣送现场规范用语

根据上级指示,将你们xx 名服刑(劳教、强戒)人员调往其他监狱(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剩余刑期(教期),在调遣途中一切行动听从警察指挥,不得东张西望、交头接耳、吵闹喧哗,不准擅离和私自调换位置。办理(协办)服刑(劳教、强戒)人员案件规范用语

我们是xx 单位警察,今天找你了解xx 情况,要求你配合我们的工作,如实回答问题。

处理服刑(劳教、强戒)人员申诉、控告的规范用语

我们是xx单位警察,今天找你就你所申诉的x x 问题进行了解,核实情况,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我们是xx单位警察,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现将调查结呆反馈给你......如对此有异议,可以向土级机关申诉。

你提出的xx问题,我已记录在案,形成书面材料后,将按规定及时替你转递。

办理服刑(劳教、强戒)人员监(所)外执行规范用语

你因xx情况被准予xx。;现将《x.x证明书》送达予你,并告知你在监(所)外期间应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根据要求按时到当地派出所和居委会汇报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时到上述单位汇报情况;每屋期XX时XX分以电话形式向监(所)汇报在外情况。每月第一星期以书面形式向监(所)汇报情况。(书面材料需要当地派出所警察签字或盖章;保(所)外就医人员需带区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

二、执法工作接待来访规范用语

在接待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员来访时应做到热情客气,用语得体大方,解答疑问要细致耐心。同时还要做到疑难问题不回避;无理取闹不放任,棘手之事不推托,紧急情况不拖延,避免因用语不当,处置不妥而造成不良影响。在工作实践中,以下话语应忌用:推卸责任的话,冷漠生硬的话,伤害感情的话,需要保密的内容,自己不了解的情况等。

住区门卫检查规范用语 ·

您好,请出示您的证件。我将对其进行登记保管,请配合!请您勿将手机、香烟、打火机等物品带入住区,如有不便,我们这里有保管箱,可以替您保管,请配合。

请您下车,我们将进行安全检查。请配合,谢谢您的合作。

接待群众来访或咨询、投诉时的规范用语·

您好,我们这里是xxx监狱(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请问您有什么事?)

请先填写《来访登记表》,稍等,正在帮您联系XX部门。

您有什么意见(您的心情我能理解),请慢慢说,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会认真调查核实,及时给您答复,请留下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待有进展,我们将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请放心,这个问题己经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您所咨询的事宜;xxx网站(或xxx报)上已经发布相关信息,您可以通过xxx网站(或XXX报)查询、了解有关情况。

您咨询的事宜由xx部门负责,我帮您联系、咨询,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将对您的问题尽快予以解答。同时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群众投诉一般信访问题)请您联系xx信访部门,他们会对您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联系方式是XX。

(群众投诉警察执法问题)请您联系xx纪检监察部门,他们会对您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联系方式是xx。请放心,我们会为你保密,对法律负责,对你负责。

接待社会其他各界人员参观访问规范用语

您好,我是xxx监狱(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xxx。今天,由我负责带领大家对xxx所进行参观。

监(所)区内禁止吸烟、拍照、摄像,请将香烟、打火机、火柴、手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等物品存放于储物箱内。为防止发生意外,进入监(所)区后请持好我们发放的证件;随同我在规定的路线和区域内参观。在参观中若与被监管人员接触,不得与被监管人员进行物品交换或者将监(所)区内的物品带出。以上是监(所)的管理规定,请大家给予理解和配合。

在接受参观访问要求后,在参观过程中,发现对方使用隐蔽设备偷拍、偷录时:对不起,按照有关规定,这里不允许拍照和录像,请将采集到的文字、声像和图片交给我们,谢谢您的配合。

三、执法工作接待媒体规范用语

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应慎重,无论是否接受采访,都要做到态度不卑不亢,语言得体周到,行动有礼有节。可以谢绝或推迟采访,同时小心防止产生不负责任的印象;可以说明需要遵守的保密条例,同时小心防止谣言传播;可以保持沉默,同时小心防止造成对抗态势。对涉及敏感事件(问题)的采访更应由所在党委(组)会研究决定,对已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应报请上级机关决定,妥善处理。在工作实践中,以下话语应忌用:指责新闻媒体记者的话;强调困难的话;没有信心、失望的话;与他人和其他地区相比的话;评价他人和其他地区的话等。

接待新闻媒体采访规范用语

您好:我是xx监狱(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x xx,接待新闻媒体采访的相关工作由我负贵,请问您有什么需要我协助的吗?

按照有关规定,我们需要核实采访者的身份,请出示您的工作证件。(核实后)谢谢,请在进入监区(管教区)前,将此证件放入指定的储物箱内。我们将为您妥善保管,并在您离开时给予归还。感谢您的配合。

您好,我是xxx监区(大队或科室)警察xxx,您的采访将由我全程予以配合,如有需要或疑问,请及时告诉我。就采访内容,请遵守国家保密的相关规定,在采访时,请尊重被采访人的权利,末征得被采访人同意时不得对其进行采访、拍照、录音、录像。

非常感谢您对监狱(劳教、强戒)工作的关心;但实在对不起,必须经过(区、市)司法厅(局)主管部门批准,我们才能接受您的采访活动。

您好,我们非常愿意配合您的采访活动。但实在对不起,按照规定,您应持有相关《采访函》,我们才可以接待您的采访。同时再一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对不起,根据xxx 管理规定,采访须进行预约登记。请您到xxx 处预约登记后再来采访。

警察个人遇媒体要求采访时规范用语

对不起,我没有参与到您所采访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不了解有关情况,不能接受您的采访。对不起,我们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事件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我们正在执行公务,无法接受您的采访。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您好,我是xxx监狱(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关于监狱(劳教、强戒)工作的相关问题,我建认您与xx司法厅(局)新闻办公室联系。我个人不方便接受您的单独采访。

遇媒体索要有权接受采访机构联系方式时:我们会将您的采访需求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核实具体情况后,有关部门会及时与您联系。

事件发生现场,监狱(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人可对新闻媒体的采访用如下回答婉拒:事件正在调查中,有关情况正在核实。一旦有调查初步结呆或情况核实情楚,司法厅(局)将统一向媒体通报;

对于发生的问题,我们正全力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目前调查还没有结末,还没有得出可靠结论,暂时不宜接受采访,非常抱歉。

接听新闻媒体电话采访规范用语

5.2022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篇五

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百问百答

一、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共同学习题目

1、根据《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2、根据《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3、根据《党章》规定,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4、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党的建设的五项内容是什么?

答: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6、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7、‚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8、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9、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答: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1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11、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四个忠于‛的内容是什么?

答:‚四个忠于‛是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12、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的‚三个至上‛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个至上‛是指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13、***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提出的‚四个在心中‛的内容是什么?

答:‚四个在心中‛是指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14。2 0 0 8年1 2月,***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三个效果统一‛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个效果统一‛是指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15。2 0 0 9年1 2月,***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指什么? 答:‚三项重点工作‛是指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1

6、***同志提出的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是什么?

答:要把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

7、《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八个方面‚禁止‛包括哪些?

答:(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1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应当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答:(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及其他义务。

19、刑法的概念是什么?

答: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刑法的任务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1、什么是虐待被监管人罪?

答: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22、什么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答: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的行为。

23、什么是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答: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24、什么是刑事诉讼?

答:刑事诉讼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

答:(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的义务包括哪些方面?

答:(1)秉公执法,办事公道;(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3)礼貌待人,文明执勤;(4)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如何执行上级的决定、命令和指令?

答:(1)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2)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2 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3)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泫》中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有哪些?

答:(1)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的概念是什么?

答: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臵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如何分级?

答: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的密级如何划分?

答: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繁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陵簟密’泄露会使国家奏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毒品的种类包括哪些?

答: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哪些情形可以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答: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3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对于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哪些?

答:(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臵、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警械和武器包括哪些?

答: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人民警察使用约束性警械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1)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2)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38、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分为哪几类? 答: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9、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1)处分所依据的违法违纪事实证据不足的;(2)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3)作出处分决定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40、根据《监狱劳教工作人民警察政治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上级组织指示,通报监区、分监区或大队、中队的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总支、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奖惩等问题;(2)总支、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制定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队伍的思想状况,研究部署监区、分监区或大队、中队的党务工作;(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二次;(4)根据中心工作和形势发展的要求。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教育。

41、根据《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处分有哪些情形? 答:(1)情节较轻的,可责令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岗位津贴、奖金,警告处分;(2)情节较重的,可给予记过,记大过,调离警察工作岗位处分;(3)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4)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42、根据《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辞退暂行办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辞退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1)在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3、根据《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第七条,人民警察着装时,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答:(1)不得警服和便服混穿;(2)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常服内着毛衣(衫)或者衬衣,内着内衣时,毛衣(衫)、内衣不得外露;(3)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4)不得赤脚穿鞋或者亦足。男人民警察鞋跟不得高于3厘米,女人民警察鞋跟不得高于4厘米;(5)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戴首饰;(6)男人民警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人民警察发辫不得过肩;(7)除工作需要或者眼部有严重伤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44、根据《司法行政系统公务用枪配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持枪人员必须遵守的五个严禁包括哪些? 答:(1)严禁非工作需要携带枪支进入罪犯监区、劳教人员宿舍和生产场所;(2)严禁将枪支、子弹转让、出售、转借或调换;(3)非执行公务,严禁携带枪支出入饭店、商场、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场所;(4)严禁持枪随意鸣放、狩猎;(5)严禁携带枪支娱乐、饮酒。

45、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的意见》,警务督察事项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1)重要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2)监狱、劳教所突发事件处臵情况;(3)监狱、劳教所规范执法情况;(4)警察执勤现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5)警察使用武器、警械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6)警察文明执法、执勤和遵守警容风纪情况等。46、2010年4月,吴爱英部长在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 ‚六种能力‛包括哪些?

答:执法能力、教育改造能力、维护监所安全稳定能力、应急处臵能力、信息化实戏应用能力、开拓创新能力。47、2009年11月,吴爱英部长在全国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维护监所安全稳定,要全面加强哪‚八大管理‛?

答:安全管理、狱(所)政管理、执法管理、改造管理、防范和应急管理、队伍管理、基础设施装备管理和监所企业管理。48、2 0 0 9年1 1月,吴爱英部长在全国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加强监所管理工作,应建立的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答:要切实加强监所管理,努力构建‚思想防线牢固、人防部署严密、物防设施完善、技防手段先进、联防协调统一、应急处臵高效‛的集管理、防范、控制于一体的应急管理体系。

49、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监狱劳教新闻宣传的安全保密规定有哪些? 答:(1)不得报道监狱劳教机关各种安全警戒设施以及安装、使用监控技术的情况;(2)不得报道狱内侦查、狱(所)情分析的策略手段以及正在侦查中的狱(所)内案件;(3)不得报道监所生产经营情况;(4)不得透露武警兵力、警戒护卫情况、值班情况和处臵突发事件的预案;(5)对内部形成的秘密文件、领导批示、讲话、声像资料等,不得擅自提供给媒体公开报道;(6)不得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披露未成年犯和未成年劳教人员的姓名、肖像;(7)一般不得对监所的蓥}武警哨兵、岗楼、围墙、电网和其他警戒设施以及罪犯劳教人员劳动生产现场进行摄像、拍照,如确需摄像、拍照的:应报所在省(区、市)司法厅(局)批准。

50、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监狱劳教机关突发事件及热点问题发生后,如何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答:(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2)开展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把握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变化;(3)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与宣传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4)司法厅(局)、监狱劳教单位要有专人跟踪媒体和网上舆情,密切关注,主动应对;(5)及时总结、评估舆论引导工作。

监狱人民警察学习题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监狱收押的对象有哪些?

答: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罪犯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1)权利: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2)义务: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3、根据《中华入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罪犯交付执行有哪些规定?

答: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监狱给予罪犯行政奖励的种类和条件分别有哪些?

答: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1)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2)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3)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4)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5)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6)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应当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答:《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6、根据《教育改造罪犯纲要》,罪犯教育改造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1)以人为本,重在改造;(2)标本兼治,注重实效;(3)因人施教,突出重点;(4)循序渐进,以理服人。

7、根据《教育改造罪犯纲要》,罪犯教育改造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对新入监罪犯的教育;(2)对罪犯的法律常识和认罪悔罪教育;(3)对罪犯的公民道德和时事政治教育;(4)对罪犯的文化教育;(5)对罪犯的劳动和职业技术教育;(6)对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7)对即将出监罪犯的教育。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缓期间适用减刑的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议下有期徒刑。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二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1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9、根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监狱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1)《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2)终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提请减刑、假释的,应当同时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签署意见的《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

11、根据《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二十一条,监狱对顽固型罪犯和危险型罪犯是如何认定的?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顽固型罪犯(简称顽固犯):(1)拒不认罪,无理缠诉的;(2)打击先进、拉拢落后、经常散布反改造言论的;(3)屡犯监规、经常打架斗殴、抗拒管教的;(4)无正当理由经常逃避学习和劳动的;(5)其他需要认定为顽固犯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危险型罪犯(简称危险犯):(1)有自伤、自残、自杀危险的;(2)有逃跑、行凶、破坏等犯罪倾向的;(3)宥重大犯罪嫌疑的;(4)隐瞒真实姓名、身份的;(5)其他需要认定为危险犯的。

12、根据《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监狱人民警察应当及时对罪犯进行个别谈话教育的情形有哪些? 答:(1)新入监或者服刑监狱、监区变更时;(2)处遇变更或者劳动岗位调换时;(3)受到奖励或者惩处时;(4)罪犯之间产生矛盾或者发生冲突时;(5)离监探亲前后或者家庭出现变故时;(6)无人会见或者家人长时间不与其联络时;(7)行为反常、情绪异常时;(8)主动要求谈话时;(9)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或者刑满释放出监前;(10)其他需要进行个别谈话教育的。

12、罪犯‚四知道‛的内容是什么?

答:(1)知道罪犯的基本情况。包括罪犯的姓名、年龄、特征、文化程度、捕前住址、捕前职业等。(2)知道罪犯的犯罪情况。包括犯罪性质、原判刑种、刑期、释放日期、犯罪案情等。(3)知道罪犯的家庭和社会关系情况。包括籍贯、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4)知道罪犯的改造表现情况。包括认罪态度、行为表现、奖惩情况等。

13、根据《司法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监狱布局调整要全面实现哪几项要求?

答: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分类科学、功能完善、投资结构合理、管理信息化。

14、《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基本规范、生活规范、学习规范、劳动规范和文明礼貌规范。

15、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间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由与原裁判人民法院同级的执行地公安机关提出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

答:(1)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已书面告知罪犯应当按时到执行地公安机关报到,罪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脱离监管三个月以上的;(2)未经执行地公安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脱离监管三个月以上的;(3)未按照执行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或者不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等规定,经过三次教育仍然拒不改正的;(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

16、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在监狱系统推行狱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狱务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答:(1)借助新闻媒体;(2)运用狱内宣传手段;(3)开展狱务咨询;(4)印发‚狱务公开手册‛

18、根据《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监狱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答: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

19、根据《关于印发<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通知》,监狱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2)强化功能,突出重点;(3)信息共享,避免浪费;(4)统一标准,保障安全。20、根据《司法部监狱局关于印发<监狱企业生产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监狱企业严禁引进的生产项目包括哪些?

答:(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淘汰的生产项目;(2)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项目;(3)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的生产项目;(4)煤矿及非煤矿山开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等具有较大安全风险或严重影响罪犯身体健康的生产项目;(5)食品、药品加工类生产项目;(6)其它不适宜改造罪犯工作的生产项目。

21、根据《关于监狱突发事件应急处臵的意见》,监狱处臵突发事件应坚持的工作原则有哪些? 答: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分级响应、依法处臵、依靠科学的工作原则。22,根据《狱内侦查工作规定》,狱内侦查工作应当贯彻的方针包括哪些? 答:预防为主、防破结合、及时发现、迅速破案。

23、根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罪犯心理矫治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罪犯基本情况、心理测试记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矫治建议、心理咨询情况记载、心理危机干预情况等。

24、根据《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对罪犯劳动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答:监狱应当坚持每周5天劳动教育、1天课堂教育、1天休息。罪犯每天劳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劳动时间不超过4 0小时,法定假日应当安排罪犯休息。

25、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内容是什么?

答:(1)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2)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3)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4)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5)严禁工作期间饮酒;(6)严禁参与赌博

重庆市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考试自定部分复习资料

1、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

2、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公务员考核内容的重点是工作实绩。

5、人民警察的行为规范原则是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6、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原则中处于核心内容的原则。

7、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

8、通知是指用于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以及任免聘用干部的公文。

9、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考核周期为3年。

10、警衔的选升对象必须是一级警督以上。

11、谈话是监狱人民警察最基本的口语表达形式。

12、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或自身防卫的辅助性武器通常是指警棍。

13、完整的刑罚权除了包括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外,还包括行刑权。

14、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规定,各监所要切实加强对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的领导,坚持主要领导抓改造,主要资源用于改造,主要时间花在改造上。

15、对罪犯关禁闭的期限,一般为7至15天。

16、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

17、人民警察的政治纪律突出强调一致性。

18、监狱执法文书的发文字号通常在标题的右下方。

19、罪犯思想教育内容的有认罪服法教育;法律常识教育、道德教育;劳动常识教育;形势、政策和前途观教育;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

20、三大现场的值、带班警力不得低于罪犯总数的3%。

21、狱内侦查工作任务有了解犯群动态,掌握罪犯动向;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侦破狱内案件;物色建立及管理使用狱内耳目。

22、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5日内发出。

23、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

24、罪犯档案长期保管的期限为21至50年。

25、罪犯心理治疗是指监狱专业医疗人员运用心理学和医学方面的理论和技术对心理障碍较为严重的罪犯所进行的治疗活动。

26、罪犯在狱内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27、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

28、罪犯考核是指监狱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对罪犯改造表现进行综合考察与评定。

29、监狱人民警察使用警棍的限度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30、罪犯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监狱可给予关押禁闭。

31、狱内侦查工作方针:(1)‚预防为主‛。就是把预防狱内案件,防范狱内又犯罪活动作为狱侦工作的主要任务。(2)‚防破结合‛。就是预防与侦破、防范与打击,两者紧密联系,互相配合。(3)‚及时发现‛。是指对狱内又犯罪活动,争取在犯罪形成的犯罪预备阶段就能发现;对已发生的狱内又犯罪案件要及时发现,及时控制,把危害与影响降到最低限度。(4)‚迅速破案‛。是狱侦部门对已暴露或发现的又犯罪活动,要及时进行侦查,查获犯罪嫌疑人,获取证据尽快破案的一项工作要求。

32、询问笔录是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核审材料,依法向当事人(被害人)、知情人、见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访问、了解情况时所作的具有法律证据效力的现场文字记录。

33、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为查明犯罪事实,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讯问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辩解等所作的现场文字记录。

34、哄监闹事事件的处臵:(1)迅速将情况报告监狱领导和职能部门,请求增援警力。(2)口头警告闹事罪犯,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3)政策宣讲,稳定罪犯情绪。分别找闹事罪犯进行谈话,分化瓦解闹事罪犯群体。(4)事态平息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肇事罪犯的查处工作。严肃处理肇事罪犯,消除影响。(5)查找闹事原因。弥补工作中、制度上的缺陷。

35、对火灾事故的处理:(1)预防为主。(2)组织罪犯及时疏散,第一时间报火警,向上级发出通报。(3)组织罪犯灭火。(4)合理安设警戒力量,防止罪犯趁机脱逃或又犯罪。

(5)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遇难人员的安臵工作。

36、案发现场的保护:(1)划定保护范围,封锁现场。(2)了解事件发生、发现经过,听取群众的反应。(3)针对紧急情况,采取紧急措施。(4)对又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

6.2022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篇六

〖发布日期:2012-6-28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管理员〗

〖背景色: 〗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劳教系统2012年

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自治区监狱劳教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了做好此次考录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人数

本次考录计划招录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22人,其中,监狱系统304人,劳教系统18人。

二、招考范围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六项目”)(201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人员也可报考);

“六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3.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4.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普通高等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第(一)项和第(二)项中3、4所提户籍条件的取得时间为2012年7月3日之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日至1994年7月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8.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定向“六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报考者必须是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项目”人员。凡是到2012年7月3日服务期满超出3年或被正式录用到

机关、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正式编制)的“六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职位,只能报考其他职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报考者在本次考录办理录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在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新录用(聘用)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报名时间:2012年7月3日9:00—7月7日24:00。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同时报考者须自行选择笔试考点,并在网上点击确认。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二)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会同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自治区劳教局政治部负责。报考者对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可向以上资格审查机关咨询;对招录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可向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12: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2.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和享受低保的城市家庭的报考者,分别将家庭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以及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报名结束前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6601704),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2012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2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2011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到自治区内就近的盟市以上人社部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截止时间2012年7月31日。符合减免条件的毕业生,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应聘人员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因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被取消的职位,将于7月11日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其所交费用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报考者交纳报考费的银行卡里。

(五)报考者须于7月19日至2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考录所有职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取消开考。

(二)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

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的计算

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

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合成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考生人数与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予以取消。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2.考生须持《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报考定向招录“六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考生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两年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等真实情况以及提供虚假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对报考者统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体能测评。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组织及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资格复审通知书》。2.面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3.凡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与录用人数等额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

5.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实际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进行;《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

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自治区劳教局政治部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自治区劳教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上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拟录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体检结束前向自治区司法厅或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劳教局政治部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

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点击下载)

7.2022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篇七

一、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积极性,增强其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素质,通过本次招考录用到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各监狱劳教单位的公务员实行聘任制管理,即由各监狱劳教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书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期限为五年,期满可以续聘。聘任制公务员在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上与公务员相同;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从严管理,凡违反规定和聘任合同约定的,聘任单位将对聘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如,聘任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单位应当解除聘任合同:

(一)严重违反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或监狱劳教单位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构成犯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四)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予以辞退情形之一的;

(六)法律、法规及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或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解除聘任的情形。

二、关于加试监狱劳教专业知识和警务技能(体能)

(一)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各招考职位是否加试《监狱劳教专业知识》和警务技能(体能),以公布的招考计划为准;招考计划中未注明须加试的职位,不在加试范围。

(二)《监狱劳教专业知识》科目独立成卷,满分100分,与公共科目笔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

(三)警务技能(体能)现场测试基本内容为队列、射击、擒敌技术三项和体能(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警务技能(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关于报考人员身体条件

根据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实际,报考省直各监狱劳教单位人员,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48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55厘米,体重不低于43千克。过于肥胖或过于瘦弱者,不能录用;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瘦弱。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如查询招考工作有关信息,请随时关注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网址:)。省司法厅招考咨询电话:0451-82297163。

附件: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警务技能(体能)现场测试办法

黑龙江省司法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

警务技能(体能)现场测试办法

一、测试范围

报考省直监狱劳教单位须加试警务技能(体能)职位的考生,在笔试以后、面试之前必须参加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的警务技能(体能)现场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考生所报考职位是否须加试警务技能与体能,以招考计划中的报考条件要求为准)。

二、测试时间、地点

见网上公告。

三、测试内容

以《监狱人民警察专业知识与技能》所确定的警察必备的警务技能为依据,按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要求,针对队列、射击、擒敌技术和体能(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四个方面进行现场测试。

(一)队列。

1、立正、稍息、跨立。

2、齐步与立定、正步与立定、跑步与立定。

3、敬礼与礼毕。

(二)射击。

1、手枪分解:(1)取出弹匣;(2)卸下连接轴;(3)卸下套筒;(4)取出复进机;(5)取出枪管;(6)卸下击发

机。

2、手枪结合:(1)装上击发机;(2)装上枪管;(3)装上复进机;(4)装上套筒;(5)装上连接轴;(6)验枪。

3、射击动作。(1)立姿装子弹;(2)据枪;(3)开始射击(击发一次);(4)验枪。

(三)擒敌技术。

1、基本技术。(1)左直拳--右直拳--右正蹬腿;(2)左直拳--右摆拳--右侧弹踢腿;(3)左直拳--右弹踢腿--左下勾拳;(4)左直拳--右横击肘--右正顶膝。

2、擒拿技术。(1)拉肘别臂;(2)拉肘踹膝;(3)撤步击肋;(4)折腕牵羊;(5)抱膝压伏;(6)缠腕蹬臂;(7)折腕后绊;(8)肘击扳肘。

(四)体能(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考生在400米田径跑道上,于规定时限内完成测试。

四、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一)队列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1、测试方法:考生接受现场测试,由指定考官下达口令,每个动作可做2遍,取最好成绩。

2、评判标准:

(1)动作准确,协调一致;

(2)严肃认真,威严挺拔;

(3)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全部动作达到上述标准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二)射击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1、测试方法:考生接受现场测试,由指定考官下达口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枪分解、结合及射击动作,每个动作做1遍。

2、评判标准:

(1)手枪分解与结合评判标准:

①在规定的时间(男:2分钟女:2分30秒)内完成一次五四式手枪的分解与结合;

②按规定的动作要领将五四式手枪六大部件分别卸下和结合完整;

③动作准确、熟练;

④听从指挥、严肃认真,令行禁止;

⑤分解前与结合后必须验枪。

(2)射击动作评判标准:

①动作准确,要领突出;

②动作熟练、连贯;

③听从指挥、动作与口令配合紧密;

④严肃认真、令行禁止。

全部动作达到上述标准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三)擒敌技术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1、测试方法:考生接受现场测试,抽签决定擒敌技术测试内容中基本技术1项和擒拿技术1项。由指定考官下达口令,自带对手配合,每个动作可做2遍,取最好成绩。

2、评判标准:

①动作准确,要领突出;

②动作协调,有力度和速度;

③动作果断、连贯,临敌意识强;

④制敌效果好。

全部动作达到上述标准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四)体能(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1、测试方法:考生在400米标准跑道上接受现场测试,按性别分组,每组10人。用站立式起跑,发令枪响后计时,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

2、评判标准:在规定时限内跑完全程者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 4分33秒;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23秒。

8.监狱劳教警察转正申请书 篇八

尊敬的XX领导:

2011年10月份,大学刚刚毕业的我经过参加XX公务员录用考试被招录我们XX所,成为一名光荣的劳教(戒毒)警察。一年来,我在这个团结求实,温暖友爱的集体里,亲身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团结奋斗的快乐,在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我认真按照一名人民警察标准去做,加强政治学习,对业务精益求精,在试用期满之际,我郑重向所政治处提出转正申请。

进入司法系统,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也是一个新的起点。在这一年的试用期里,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下,我逐步完成着从学校到政府机关、从学生到国家卫士这种环境和角色的双重转变和适应。下面,为便于组织对我的考察,我将自己一年的实际工作学习情况进行如下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一年来,我利用工作闲暇,主动加强政治学习,多读书,多看报,及时了解国家最新的政策和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我还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党章,了解党的光荣历史,并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在思想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2012年5月份,司法系统新进的公务员统一参加了司法部组织的公务员初任培训,这次培训让我树立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也让我认识到了司法警察这种光荣身份的责任,真正体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深刻内涵,从而自觉的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学习了国家公务员、警察条例,认真与自己平时行为进行对照,改正不良习惯,继续发扬优秀传统。另外,除了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生活上乐于助人,关心集体荣誉。通过以上努力,我感到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有了长足进步,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进一步提高。

二、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作为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四年的专业知识学习,养成了我对于实践的东西接触的少,对于许多现实问题不了解。面对这种情况,依靠自己认真努力的学习,对工作由理论迅速过渡到实际。在接触到新的陌生的领域时,缺少经验,对于业务知识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自己在老同志的帮助下,能够很快克服这种状态融入到崭新的工作生活中。无论是刚来时简单的帮别人做些事,还是现在自己已经能够独立的完成一些工作,都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在这短短的一年里,我学习了很多,领悟了很多:首先,我非常敬佩领导的能力。我们大队、中队的领导对待工作十分认真,每件事都力争做到最好。其次,各个部门衔接非常到位。及时的顶岗部位,从未出现无人在岗情况。另外,在日常生活中,我坚决服从领导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要求,注意自己的警容风纪,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

我坚信,实践是学习的最佳途径。通过实践,发现问题;通过虚心求教,解决问题;通过思考,举一反三应用于其它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这是应有的基本素质,也是我不断学习的动力。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清楚的认识到自身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不足、政治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将继续努力,一方面自觉加强学习,向理论、向专业知识、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克服年轻气躁,虑事不周,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希望领导和同事们对我进行监督指导。

以上是我这一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总结,不妥之处,恳请组织批评指正。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为了更好的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我将再接再厉。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我渴望按期转正,请领导考虑我的申请,我将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审查和考验!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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