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规范化管理讲话

2025-03-03

三资规范化管理讲话(7篇)

1.三资规范化管理讲话 篇一

创新机制模式规范“三资”管理

我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和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典型引路、总结完善、全面推行”的思路,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我市党风廉政和法治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目前,我市实行会计业务镇代记和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的经联社151个,完成率为100%,经济社1893个,完成率为99.7%,已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11个,资产交易中心11个,交易系统与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对接,并于5月份完成首宗交易。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通过“三资”规范管理,纠正不合理支出票据1130张,节约开支28.7万元,清查出帐外资金65.5万多元,增加集体资产收入214.1万元。我市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市镇两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工作分工,明确层级岗位职责。由市、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单独设立办公场所,制作有关印章,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三资”规范管理的日常工作。据统计,自2011年5月以来,全市各级共投入资金160多万元,购置电脑、档案柜等设备一批;同时,安装会计软件59套,配备“三资”管理人员

230人。

二、建立平台,规范管理。我市各镇(街)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资金托管、资产协管、资源监管。服务中心整合“四个平台”,即资金管理、合同管理、镇村小型工程承发包管理和资产交易平台,并相应建立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经过运行实践,总体情况良好。目前,我市各镇(街)均已成立资产交易中心,实行资产分级交易,达到标准的统一进入交易中心交易,未达到标准的由村(居)组织交易。如恩城街道于5月24日通过交易平台成功组织了首宗交易,此交易标的物是石泉经联社大山塘林场300亩山地,发包时间为30年,交易底价是每年每亩50元租金,通过竞投,最后成交价为每年每亩175元,每年增加收入4.22万元,按30年计共增加收入126.6万元,集体资产增值2.5倍,一举为该村委会实现了脱贫。

三、完善制度,长效管理。突出制度建设,通过制度落实来规范管理,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有效保障。建立简明实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三资”管理制度体系,促进村务管理制度化、村级决策科学化。如建立健全集体“三资”台账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障村民在“三资”管理中的民主权利。到目前止,全市共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428 项。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结合去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我市各镇(街)均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农村的政策法规、村“两委”各项制度执行、村务决策管理和集体“三资”等涉及

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高效运作。据统计,全市共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151个,监督修订完善村务公开、财务管理、村规民约、合同承包等规章制度800多条,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173件,参与监督村级招投标项目109个,化解群众矛盾200多件,较好地实现了“村官”有人管、“村事”有人理。

五、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协调农业、住建等部门经常深入到各镇(街)进行调研和检查,针对“三资”规范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责任考核机制,把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量化,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坚持原则、责任到位、工作能力强的镇、村干部,以及管理民主、制度完善、实现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的村、组给予表彰奖励;对管理工作不到位、责任缺乏的干部进行问责。

我市通过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收到明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但仍需不断探索、深化和巩固。下一步,我市将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规范合同管理和“三资”管理台帐,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三资”规范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2.三资规范化管理讲话 篇二

关键词:“三资”管理,规范,措施

尧都区位于山西省临汾市中南部, 是临汾市委和市政府所在地, 也是全市经济、文化中心, 全区辖16个乡镇和1个汾河办事处, 372个行政村, 共有农业人口44.78万人, 是一个农业大区。近年来, 在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 各级农经管理部门不断深化和推进农村集体“三资” (资金、资产、资源) 管理, 规范管理制度, 强化监督服务, 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农村“三资”管理整体水平,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 尧都区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的成效

主要是: (1) 从源头上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有效地控制了不合理开支, 特别是一些村干部大吃大喝、挥霍浪费行为得到遏制, 阻止了挪用公款和借支公款的现象; (2) 提高了集体资金、资产的使用效益, 增加了实际可用财力, 使非生产性开支明显减少; (3) 农村“三资”管理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使农村“三资”管理更加透明, 因“三资”问题而引发的上访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夯实了农村经营管理的基础, 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2 尧都区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的措施

2.1 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领导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是党委、政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也是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多发区。

2.1.1 加强领导和监督

尧都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能够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 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 创新管理方式, 拓宽工作内容, 不断规范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2.1.2 成立领导机构

拟定了《尧都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 对全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乡镇成立了“三资”管理领导机构, 所辖村成立了“三资”管理领导小组, 既有领导协调, 又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从而保证了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1.3 责任到人

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通过落实“三资”管理目标责任制, 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农村干部考核范围, 切实加强了对“三资”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确保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2 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

深入开展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推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化, 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该项工作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2.2.1 进一步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

在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工作中, 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明确委托代理岗位职责, 规范委托代理工作流程, 加大制度落实力度, 强化审核监督职能, 及时向村组织反馈账务代理情况。积极探索创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模式, 切实发挥服务、监督职责。

2.2.2 统一实行村级财务收支审批单制度

在村级财务监管中, 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组的监督作用, 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实行财务经手人、民主理财组、村委主任、村支部书记、乡镇农经站五连签制度。乡镇农经站对各村所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逐笔进行审核, 并有完整的书面审核记录, 封堵核算监管漏洞, 消除人为舞弊和错误现象, 从源头上制止不合理开支的发生。

2.2.3 进一步深化财务公开制度

每季度财务公开1次, 公布内容由委托代理中心电脑打印, 一式4份, 1份在公开栏张贴, 村、乡 (镇) 各执1份备查。各乡镇财务公布日都要对所辖村公开情况进行照相存档, 并将照片及公布底稿报区农经局备案。

2.2.4 强化监督检查和整改

在每年的财务公布日, 区农经局都要专门组织人员对全区各乡镇的全年财务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单位, 要求其限期整改, 并将整改情况报回区农经局, 做到真公开、常公开, 以促进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

2.2.5 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是促进和监督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审计的基础上, 把审计重点向“三资”管理方面转移。主要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重点审计, 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时的经济责任、土地补偿费、债权债务、农民负担等进行专项审计, 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三资”管理的规范化。

2.3 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与服务

2.3.1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规范工作流程的关键所在, 根据中央、省 (部) 、市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全区“三资”管理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在借鉴外地“三资”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 通过征集基层农经管理人员意见, 制定和完善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其中资金管理制度10项、资产管理制度5项、资源管理制度4项) , 形成了较为全面的管理制度体系。并帮助和指导乡、村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纳入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 夯实“三资”管理基础, 基本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管理体系, 做到了有章可循、制度约束, 以制度来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3.2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

在2010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 对2009年1月1日—2013年6月30日的清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摸清了家底, 建立了台账, 进一步促进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

2.3.3 强化合同管理

依法清理农村各业合同, 帮助和指导其理顺承包关系, 解决合同纠纷, 规范承包合同的签订, 促进合同的兑现, 确保集体资产安全, 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为下一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积极探索新的运行机制,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进一步增强集体组织的服务功能。

2.3.4 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分工, 不断加大对农村财务会计、管理人员、民主理财组成员、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人员、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 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 增强村级财会人员的理财观念, 使从业人员工作务实、思想可靠、技能过硬, 为集体经济组织当好家、理好财提供保障。

3 结语

临汾市尧都区通过几年来坚持不懈地抓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逐步实现了从单纯抓财务管理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转变, 从重点抓资金管理向全面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转变, 从注重指导集体直接经营资产向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现代经营方式转变, 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农村集体资金的有效利用、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遏制了村级胡支乱花现象, 农村“三资”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 目前“三资”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主要是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 不少村存在管理制度落实力度不大, 民主程序不履行, 监管缺失, 集体“三资”底码不清等问题。

3.威海市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篇三

(一)严把委托代理关口。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四个关口:一是征求意见关。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逐户走访,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在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前提下,镇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与村委签定代理协议书,实行财务会计委托代理。二是机构设置关。各镇都成立了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4至6人),设立托管资金会计、计算机记账会计和出纳员等职位,负责各村托管资金的收支管理和核算、凭证审核接收、记账凭证编制、计算机录入、张榜公布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由镇长直接分管。服务中心普遍都购置了计算机、激光打印复印机、刻录机、扫描仪、财务管理软件等办公设备,高标准搭建电算化记账平台,实现了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三是财务清理关。各村确定实行财务托管之后,及时冻结财务账目,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和财务人员组成的财务清查工作小组,对村集体的财产物资、现金、存款、债权债务、承包合同等逐一清理核实,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做出处理意见,并将清查结果向群众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款相符。对白条顶库和债权,进行了全面清理收回,暂时不能收回的,办理“欠转借”手续,限期归还。四是移交关。各村资产清查完毕无异议后,将财务资料和货币资金全部移交镇服务中心代管,服务中心逐村办理财务交接手续,以村为单位建立账簿,由指定的计算机记账会计承担会计业务的核算。各村账面余额,不论现金还是存款,全部移交并存入服务中心“银行存款”总账户。各村设现金日记账、托管资金日记账、往来明细账和财产物资登记簿、集体用工登记簿、承包合同登记簿等“三账三簿”。每村只设一名报账会计,负责村内财务管理和与服务中心的财务报账、托管资金核对等工作。实行手工记账与计算机记账双轨运行,村报账会计负责手工记账凭证的编制、账簿登记、财务公开等工作,计算机记账会计进行复核并计算机录入。

(二)完善“三资”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措施,加强对每一个环节的制度约束:一是资金管理制度。撤销了各村原有的银行账户,改由镇服务中心统一在农村信用社开设账户。对村级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各村收款必须使用市里统一印制的内部收款收据或税务发票,村级所有收入款项,必须由报账会计在2日内交镇服务中心或存入农村信用社服务中心账户,其他村干部不得直接经手现金和存款业务。对收入不上缴、公款私存、账外循环、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报销,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大额开支审批制度。为方便各村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镇经管审计站核定拨付500—2000元的备用金,用于村级日常开支;超出备用金的开支要由村“两委”和理财小组研究同意;超过3000元的大额开支,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然后报镇经管审计站审核、镇政府批准。对村级每月申请的资金,村民主理财小组加强监督,镇经管审计站每月检查一次各村资金使用结存情况,与农村经济百分考核直接挂钩。三是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购置、处置审批制度。村级在变卖土地、厂房、设施、设备等资产时,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实行公开招标。招标时必须有村民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并有住村干部和经管审计站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出租或发包集体资产和资源时,必须制订发包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建设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必须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进行公开招标。四是财务公开制度。威海市在推行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工作中,特别注重财务公开工作,做到时间、内容、程序、形式“四统一”。统一确定每月10日为公开日,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经管审计站盖章、村负责人和报账会计签字方可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包括,每月逐笔公布上月发生的所有财务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村级集体资产负债、债权债务、村民往来、资产处置、承包及租赁合同兑现、一事一议筹劳使用情况等,每年分配结束后公布干部及管理人员工资或误工补贴。五是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农村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后,由镇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在农村信用社开设账户,对托管资金实行镇、村“双印鉴”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支配托管资金,对借用、挪用、平调托管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三资”管理队伍建设。在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人员配备上,各市区普遍建立了由组织人事和农业部门把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加强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专职会计的考核、培训、管理和监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取得县级以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各镇经管站定期对村报账会计和村民理财小组成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财会知识和相关政策,更好地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

(四)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试点工作。一是开展资产清查。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账、账实、账款相符。二是建立资产台账。把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对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详细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及时予以核销。三是实行资产评估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由镇(办事处)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资产实施评估。四是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对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必须经镇(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在镇经管部门备案。同时对村级工程建设也实行了招投标制度。

(五)抓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一是加强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监督,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建立完善农村财务“月审制度”,镇审计站每月对各村当月发生的原始凭证逐张审计,对审计合格的单据加盖审计专章后方可入账,对不合格的单据盖上“不准入账”印章予以退回。同时,加强对村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及坐收坐支等违纪问题专项审计,保证了村集体资金安全。对没有实行委托代理制的个别地方,全面规范落实“送达审计”制度。村级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凭证,必须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由村会计定期送镇(办事处)经管站审计后方可入账,保证了没有实行委托代理的村及所属企业的经济活动监控到位,管理规范。二是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民负担审计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情况,重点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村通路、通水”建设项目资金筹集使用情况以及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进一步规范农民的合法负担,杜绝了农民负担反弹。三是开展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村干部监督管理。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分别从内控制度、财务收支、承包合同及财务公开等方面确定审计重点,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作为考核村干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四是开展农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审计,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的审计工作。对村集体组织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集体土地征占收入管理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对外投资收益情况、资源性资产发包收入情况等开展定期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促进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村级经营性收入,“四荒”、“机动地”等资源性资产发包收入以及固定资产发包收入的审计,审查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等问题。加大农村土地征用、新型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户的各项补贴和物资等事项的审计力度,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作者单位:山东省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农业局)

4.三资规范化管理讲话 篇四

加入时间:20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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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座谈会的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总结近年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今后的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近年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入新世纪,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特别是适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摆上更加重要位置。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不断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方式、拓展工作内容,开始实现从单纯抓财务管理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转变,从重点抓资金管理向全面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转变,从注重指导集体直接经营资产向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现代经营方式转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在不断提高,工作在不断深入。

一是初步构建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为了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近年来,我部配合中央纪委、国务院纠风办,联合财政部、监察部、民政部、审计署等部门,相继制定下发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一系列文件,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会计委托代理、农村审计监督、征地补偿费管理、村级债务管理等多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去年,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我部又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十四项制度,努力形成较为全面的管理制度体系。各地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完善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目前,全国有吉林、辽宁、广西、重庆、贵州等1 6个省(区、市)制定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福建、甘肃等5个省(区)制订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山西、广东、宁夏等8个省(区)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初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制度体系,促进了有章理事、按章办事的落实。

二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推动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2004年以来,我部部署开展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从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等方面,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各地按照我部的统一部署,扎实工作。江苏省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村创建工作,并从2009年起部署开展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薄弱村治理,目前,全省90%的乡、村集体财务管理达到规范化要求。浙江省以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为抓手,着力构建起村级民主监督、乡镇会计核算监督、政府审计监督、网络实时监督、责任落实监督“五位一体”的村级财务监管制度,并组织开展“万村审计”活动,实现审计监督经常化。云南省制定了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用典型示范推动面上工作。福建省大力推进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89%的乡镇实现村财网络监管。为了总结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我部进行了两次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评选,确定了326个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起到了很好的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规范化建设,长期以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前清后乱、边管边乱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截至目前,全国村集体财务公开的比例从1998年的80%上升到98%,提高了18个百分点;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比例由2004年的不足50%上升到78.7%,提高了28.7个百分点;超过90%的村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基本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2009年对近40万个单位进行审计,涉及资金5670亿元,查出违纪资金8亿元。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初步形成了财务管理机制比较健全、财务公开比较全面、民主理财比较规范、审计监督比较有效的新局面,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正在扎实推进、不断深化。

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方面。

2007年,我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各地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北京、江苏、浙江、湖北、广东等省(市)专门出台了指导文件。北京市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提出全市农村要全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江苏省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开展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有规范组织章程、有明晰股权结构、有稳定经营收益、有合理分配机制、有健全财务制度”的“五有”创建工程。湖北省选择100多个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进行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并总结出了分权不分产、发展不征地、营运不经营、分红不分利的“檀溪模式”。浙江省在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构建村经济合作社治理结构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省人大制定了《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明确村经济合作社“三会“(社员大会、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职责,确立了村经济合作社的法人地位。目前,各地改革的推进力度越来越大、覆盖范围越来越广,全国有20多个省(区、市)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有1.75万个村已经完成改革或正在进行改革,量化资产总额2210.6亿元,村均2067万元,设立股东1063.8万人(个),累计股金分红365亿元。实践证明,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破除了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传统体制和机制,强化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四是涌现出一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经验和典型。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实践中涌现出许多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好做法、好典型,极大地丰富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在创新管理方面,河北省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增强了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福建省在乡(镇)成立了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招投标委托中心、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构建起覆盖全省的“一个网络、一个枢纽、三级监管”的网络监管系统;河南、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北等省积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制度。在完善制度建设方面,江西省在近1000个乡镇建立农村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机制,设立交易台账,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全程公开,进一步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机制;山东省在全省开展村级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统一招投标试点;浙江省出台《浙江省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在推进组织建设方面,浙江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证明书作为法律主体资格证明;江苏省颁布的《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将社区股份合作社注册登记纳入条例调整范畴,使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在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方面,云南省政府从2005年起,每年都安排专项经费对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扶持;有的地方在征用土地时安排一定面积作为村级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发展集体经济。

多年来,在不断强化和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程中,我们也得到了一些有益的示: 一是要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去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把“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到“三农”工作总体格局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二是把“三资”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上,充分尊重和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收益权。三是坚持改革创新,遵循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机制,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收益不断增长,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充分肯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账目混乱、集体“三资”底数不清;有的地方监管缺失,民主程序不履行,集体资金被贪污、挪用、侵占、挥霍,集体资产和资源被低价承包、租赁、出让;有的地方工作力度不大,存在畏难情绪,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和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力度不到位。这与中央的期望、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有着很大差距,与农民群众的诉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还要看到,在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与时俱进、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是农经战线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完善和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需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同时也明确提出,要顺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实现“两个转变”,即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这是今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方向,是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着力点。在促进“统“的层次上实现转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实践证明,只有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了,有实力了,集体经济组织才能够有效地开展为农户的服务,办那些一家一户办不好、办不了、办起来不合算的事情。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物质基础,是确保集体组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物质基础,我们一定要从稳定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高度,来认识和谋划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需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是中央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基本要求。集体经济的有效性本质上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的发展,二是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富裕。只有发展了、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实现了全体成员共同富裕,集体经济才有生命力。目前,虽然大多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也要看到,“三资”总量是非常大的。据统计,2009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额巳达1.6万亿元,平均每个村270多万元;另有大量“四荒地”、机动地等资源。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切实管理好、运营好这笔宝贵财富,实现其保值增值,对于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群众共同富裕,都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何勇书记在全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具体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农村集体“三资‟‟规模大,与农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与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是党委、政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也是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多发领域。当前,仍然有一些基层干部民主法制观念淡薄,致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公开、不规范,甚至贪污挪用集体资金;在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发包、租赁等过程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不仅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侵害了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干群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我们要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做到给农民群众一个明白、还基层干部一个清白。

(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夯实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基础的需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三大职能,三者实质上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这其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历来就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我们的看家本领。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最初就是从合作化时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起步的,人民公社时期形成的“四大管理”加“分配”,以后随着改革和发展的深入,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逐渐发展为现在“三项管理、三项指导”的格局,在这一格局的发展和形成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始终是我们基础性的工作,这项工作做好了,就能够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工作。回顾历史,什么时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这个基础稳固了,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开展得就比较顺利,事业就发展;什么时候这个基础动摇了,农经事业就受损失。因此,我们要抓住历史赋予的重要机遇,切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夯实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提高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权威,推动整个农村经营管理事业不断发展。

三、开拓创新,切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健金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度是构建长效机制的基础,贵在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在资金管理制度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在资产管理制度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制度和资产经营制度;在资源管理制度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资源登记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省、地(市)农经部门要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把制度建设以及落实情况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结合起来、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检查,切实做到落实落实再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制度。近几年,各地为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制定了很多规范性的制度,全国已有超过一半的省(区、市)出台了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方面的条例和办法,但大部分的条例和办法都是税费改革前出台的,有些内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因此,已经出台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法规的地方,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关规定;尚未出台的地方,则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抓紧制定有关集体“三资‟‟管理的法规和制度。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违反集体“三资”管理的责任追究规定或办法,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在稳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强化经济合同管理。石家庄市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实践,生动地反映了清产核资、强化经济合同管理在推进集体“三资”管理上的重要性,他们的经验对资源性资产较多、管理不太规范的地方,更具有借鉴意义。当前,一些地方在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上还比较薄弱,不少地方村集体到底有多少资产和资源都不清楚。家底不清产生了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行为,导致了集体资产流失、农民群众利益受损害。所以,摸清家底是做好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前提。今年中央纪委印发的<(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切实抓好村级清产核资“。最近召开的全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何勇书记特别强调加强“三资”管理必须抓住清产核资这个基础环节,要求“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点》的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的要求,推动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关系到农民群众的权益,关系到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各省(区、市)要认真研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争取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在此基础上切实完善各项制度,夯实集体“三资“管理基础。已经开展清产核资的地方,要巩固成果,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做到账实、账款相符,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工夫。清产核资是基础,关键还要清理规范农村各业承包合同,这是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工作,也是农民群众最关注的工作。各级农经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清理合同、规范合同,指导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学习借鉴石家庄市的做法,指导制定集体资产有偿使用方案,公开有偿使用项目和标准,建立健全集体经济发展的积累机制。做好这方面工作,对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可以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央提出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要求,各地要稳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尚未启动改革的地方,要有计划地开展试点,力求有突破、有进展。已经开展试点的地方,要在总结和运用好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在完成城中村、城郊村和园中村等经济较发达村改革的基础上,将改革的对象引向经济发达程度一般的村,让更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目前共有1.75万个村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改革,各地要继续关注这些村,指导其建立和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激励约束有机结合的现代企业管理运行机制。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有两个问题需要引起大家的重视:一是改制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问题。改制不是分光吃尽,目的是为了发展,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完成改制只是第一步。要抓紧研究探索解决法人地位、注册登记、股权流转等问题,为集体经济组织创造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资金、项目等多方面扶持的发展环境。一些地方在这方面已经做了许多工作,要多交流、多研究、多借鉴。二是关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问题。目前,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出租,集体资产变卖处置、集体工程项目购建等村级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缺少正规的公共交易平台,客观上使得集体资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不能有效实现或者便捷高效地完成。破解这些问题的办法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上海、重庆、成都、武汉等地已经有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地可选择有条件的地方进行试点,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或者集体“三资”服务中心为依托,构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平台,为农村经济发展做贡献。

(四)继续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要巩固规范化 建设的成果,拓展规范化建设的内容,提高规范化建设的质量。一是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一定要让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体“三资”管理,严格做到凡涉及集体重大的经济事项、集体“三资”的使用、维护和收益分配等,都要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二是深化财务公开。要适应形势发展,结合各地实际,不断丰富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家底要公开,财务收支要公开,债权债务要公开,经济合同要公开,重大经济事项及其决策要公开,农民群众有要求的都要公开;要在传统公开栏、明白卡等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实行手机短信、触摸屏、网络发布等形式的公开。三是完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要在坚持民主自愿和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方式。要以搞好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委托代理机构的建设,科学设置管理岗位,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规范服务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要利用代理服务机构这个平台强化电算化管理,这是今后的趋势和方向。目前一些地方的电算化管理水平已经很高,做到了市、县、乡三级联网,值得学习和借鉴。四是加强档案管理。要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做好涉及集体“三资”的会议决定、承包租赁方案、经济合同、招标文书、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的地方应当进行电子归档。(五)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一直以来是促进和监督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很多地方通过抓审计推动了工作,树立了权威,提升了地位。要继续做好、做实这项工作,把审计的重点从集体财务向集体“三资”管理拓展。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进行重点审计,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土地补偿费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农民负担等专项审计。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探索建立审计结果的建议和移交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审计监督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5.三资规范化管理讲话 篇五

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2011年5月27日

各位同志:

泰州高新区5月23日在东方国贸大酒店大会议室召开了全区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高新区纪委韩成龙书记主持,高新区农工办主任、高新区民政局局长曹纪香同志作动员报告,三家进行了表态发言。会议结束前,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跃同志对全区“三资”工作提要求:第一思想上不能含糊;第二工作上不能有丝毫的偏差;第三要求责任上不能有丝毫的放松。为了贯彻、落实、执行这次会议精神,会前镇党委、镇政府专门研究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并下发了《关于成立野徐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镇党委、镇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会议结束前,陈镇长还作重要讲话,希望参会者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确保高新区一次性验收成功。下面,我就如何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 性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近年来,中央、省、市、区等部门相继制定下发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一系列文件,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会计委托代理,农村审计监督、征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村级债务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目前,我镇所有的村(居)均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实行“双代管”,基本到收支两条线。在收入管理方面,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所有收入、回收的往来款、财产变价款、土地征用费及专项资金等均送交农村“双代管”办公室管理;支出管理方面,村、组各项支出均凭有效发票报支。村(居)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镇有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经镇长一支笔最终审核批准才能到“双代管”办公室报支。同时要求各村(居)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每个季度由农经站统一安排对村、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民主理财,并在村(居)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纪检监察和农经部门并深入到村(居)走访群众,倾听群众对民主理财、村(居)财务公开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当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集体“三资”台帐不健全,有的地方资产家底不清,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集体资金被无偿占用、平调,集体资产和资源被低价承包、租赁、出让等问题仍然存在。群众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现象时有反映,有时也有信访的发生。另外有的村(居)非生产性开支还是比较大的。上述问题如不妥善处理解决,将直接影响到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水平,极易造成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此,我们 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摸清家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从机制上实现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发挥最大效益,从源头上杜绝农村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主要任务

此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用、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侵占、平调、挪用、截留村组集体资产。按照“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创新农村资产管理体制,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此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清理、管理机制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力争做到“搭建一个平台,力求三个转变,实现四个提升。”“一个平台”,即搭建区、镇、村三级联网的农村集体“三资”网络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网络化、智能化、公开化。网络信息化平台建成后,可以做到动态查询,及时监管,将钱、财、物的增减变化和会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基层群众和具有查询权限的部门可以凭借相应的帐号、密码在网络上随时查询镇、村(居)的相关“三资“数据。“三个转变”,即通过进一步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体制,使“三资”增值原有单一的资金利息增值向资产、资源共同增值转变;农村 集体“三资”管理方式由传统的管理方式向制度化、规范化、电算化、网络化方式转变;监管机制由原来相对单一的农业或集体资产部门监管向纪监、农经、财政等多部门合作、指导、监督、服务转变。“四个提升”,即通过加强“三资”管理工作,实现农村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社会和谐度进一步提升。

此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对象包括村级和组级所有的资产、资源、资金。具体包括七个方面: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耕地、林地、荒地、圩堤、水面和农村宅基地等各类资源性资产;

2、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厂房、商铺、机械设备、设施、物资、商标、使用权属集体的国有土地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性资产及无形资产等;

3、集体所有的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械机电、办公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包括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占用的集体资产);

4、国家、社会及个人的无偿拨款、资助、补贴和捐赠的财物及其形成的资产;

5、现金、银行(信用社)存款、土地征用补偿费、有价证券和对外投资、入股等资产;

6、应收、应付款项;

7、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各村(居)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重点,认真组织实施“三资”管理工作,要本着“重点突出,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农村“三资”底数,纠正农村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又要针对资金、资产、资源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方面我就不讲,我主要讲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方面。一要建立资源台账。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集体资源台账,落实登记集体资源项目、面积(数量)和开展经营管理。二要透明资源发包。农村集体资源开发的经营方式和承包、租赁方案必须经本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农经管理部门审核备案。村集体资源流转、租赁经营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经营承包人,由镇组织公开招标投标,做到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同时,要按规范要求签订好承包合同,对时间较长、面积较大的应经司法部门进行合同公证。凡村组所签的资源发包合同必须报镇农经部门存档备查。三要积极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对有条件的村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经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合作社的建账核算机制,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确保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序推进和规范发展。

三、工作步骤 此次清理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5月20日-5月30日)

(一)考察调研。组织力量深入村(居)、组调研,摸清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

(二)成立机构。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也要相应建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小组,建立清理规范集体“三资”工作班子,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总责,各村(居)要落实工作经费,充实工作力量,做到经费、场所、人员三到位,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动员部署。镇召开各村(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会议,全面部署清理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统一思想,明确清理规范集体“三资”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核查阶段(2011年5月30日-6月30日)

(一)核查内容: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耕地、林地、荒地、圩堤、水面和农村宅基地等各类资源性资产;

2.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厂房、商铺、机械设备、设施、物资、商标、使用权属集体的国有土地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性资产及无形资产等;

3.集体所有的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械机电、办公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包括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占用的集体资产);

4.国家、社会及个人拨款、资助、补贴和捐赠的财物及其形成 的资产;

5.现金、银行(信用社)存款、土地征用补偿费、有价证券和对外投资、入股等资产;

6.应收、应付款项;

7.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二)核查方法:

1.成立班子,开展培训。成立由农经、财政、司法、统计、工业、农业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三资”清理评估工作班子,负责指导村组“三资”的清理工作,指导参与村组重大资产初步评估工作;各村(居)要成立由两委会成员和具有一定业务知识,作风正派的村(居)民代表参加的清查工作班子。各村(居)要做好清查工作的业务培训,明确清查的范围、对象,清查的工作方法、要求及责任、纪律。

2.发放表格,组织清查。各村(居)向所有占用集体资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放清查登记表,组织占用单位进行全面自查,登记好清查表格,核清各类资产现状、数量等,并就所占用的集体资产情况形成书面的文字情况说明。

3.认真核查,弄清家底。各村(居)以自查登记表和财务会计资料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对所有账内、账外“三资”进行全面核查,采取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办法清理核实,对债权、债务、商标、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调查核实,充分发动群众,开展调查征寻各类未入账、闲置的集体资产,确保查全、查实、查细、查清,做到不留死角。对价值不清或价值悬殊较大的资产,清查小组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吸收占用单位人员参加,依据有关评估要求 进行初步的评估登记;对难以评估、权属有争议、单位个人强行侵占等有问题的资产要另行登记。确保通过清查全面准确弄清“三资”底数、弄清问题。

清查结束,各村(居)要将清查汇总表和清查情况总结上报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分类处置(2011年6月30日-7月20日)1.核实产权,理清权属。对权属不清的资产,各村(居)要弄清资产形成的过程,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尊重历史,通过协商和民主程序对各类有争议的资产进行权属界定。在核实权属工作中,坚持农村集体所有的原则,坚持谁投资、谁收益、谁拥有产权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事实、平等协商、依法界定的原则,坚持力求准确、合理,依据充分的原则。对个别性质交叉、构成复杂的资产,本着严格法律政策界限,尊重历史事实,有利于管理发展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核实确认。

2.查处问题,堵塞漏洞。各村(居)要将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逐一解决。对无偿强行侵占集体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对长期不按合同缴纳应上缴集体资产租金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说服教育予以清收,对教育不改的要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收回;对严重违规低价长期发包的集体资产,要依法进行合同变更;对私设账外账的单位要对账外账进行审计后并入集体资产总账;对有账无物要通过民主程序进行合法核销,对有物无账的要纳入账内核算;对重大问题资产组织力量进行审计和评估。

3.分类汇总,健全台账。各集体经济组织对已核实确认的资产按照经营性、非经营性及资源性三类进行分类汇总,进一步健全和 完善台账;对各种承包合同分类登记,建立承包合同登记簿;对资源性的资产、村道、宅基地等由有关业务部门配合制图存档;区、镇、村(居)必须实现“三资”变动网络管理,建立统一的网络管理体系。在资产登记中,核实资产总量和产权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同时将相关原始凭证录入电脑,进行网络实时管理。

4.三级联网、科学监管。搭建高新区农村集体“三资”三级联网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双公开,双监督”,即墙面公开、网络公开以及群众监督、组织监督。在7月20日前完成网络平台的建设,包括软件、设备、场地、人员等各项工作,从而将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落到实处,并将村级三资管理网络上报和网络监督作为常态工作一直延续下去。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2011年7月20日-7月30日)各村(居)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总结,汇总好有关文件、表格和数据,立卷归档,相关材料及原始凭证录入电脑,接受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在此基础上,各村(居)要健全管理机构,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建立保值增值机制;要建立集体“三资”监管制度,通过制度管人、管事、管“三资”,确保集体“三资”管理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把握政策,规范操作。农村集体资产核查是规范资产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清核过程中必须做到“三个民主”,即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村级核查小组要有群众信得过的群众代表参加,资产的核增核减必须严格按照“五议三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 镇级核查小组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加;核查结束后,必须在村务、政务公开栏将清理的结果进行公开,资产清查的全过程均纳入群众的参与监督之中,防止走过场和资产的流失,确保“三资”核查全面、准确、真实。

(二)明确目标,提高效率。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的核查基准日为2011年3月31日,此次清理规范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开始至2011年6月30日结束,各村(居)必须严格按照基准日和清理时段,科学制订方案,统一部署,将任务逐级分解、细化,把责任逐级逐人落实,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抓,并通过示范先行,由点带面,努力促进各项工作更快更好地落实。

(三)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清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清查为主,村组级由村(居)委会负责清查。各村要有针对性的突出重点,严查管理中的簿弱环节,村级主要对账外账及未纳入规范管理的各类资产为核查重点。各级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组织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性资产进行填表登记,并报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今后如有变动,需凭相关手续到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变动登记。所有核查表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各级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加盖集体经济组织印章后方可上报。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体现,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居)要把清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与农村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村(居)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采取切实 有效的措施,保证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从今年起将把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居)的考核内容。

(二)明确责任。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清理工作序时进度,下发“三资”清理工作阶段提示单,对核查工作全程跟踪督查。各村(居)要明确各级资产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建立三资管理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各级三资管理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由镇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现“月通报、季评议、年考核”制度,争取做到时刻有组织监督。

6.三资规范化管理讲话 篇六

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修改稿)

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X

同志们: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是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存量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抓好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有助于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有助于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建设。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这是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部署,我们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性

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和代理服务工作,是街道近年来实施的“村账街管”的延伸和拓展,也是破解

1当前农村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有效办法,是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显失公平和以权谋私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实践证明,农村的群众上访问题、村干部贪污挪用问题、干群矛盾等等问题大都与此有关。抓住了“三资”管理问题,就抓住了农村矛盾的焦点,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就能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来讲,就是要亮出农村集体的“家底”,用制度管权、管财、管事,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可以说,抓好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是利党利国、利民利村的大事、好事。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它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把握关键,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一要搞好宣传,深入群众。各村要认真传达此次会议精神,迅速统一村“两委”成员的思想,扎实结合实际,全面安排部署农村“三资”清理工作;统一群众思想,把政策、方法、任务和要求交给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三资”清理的积极性;要充分宣传清理监管工作方案、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二要认真调查,摸清底数。总体要求是“高效细致,准确无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工作,首先要清理和规范

2农村财务,对农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资金、资产、资源底子。要按照先账内、后账外,先资金、后资产、再资源的顺序,逐村、逐组、逐地块、逐个合同、逐笔账目进行清理核实,全面彻底地摸清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面、砂场等自然资源和固定资产、资金的底数以及现状,掌握“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要严明工作纪律,结合本地实际,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街道抽调力量组成核查组,对各村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规范村财务管理工作走过场的村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清理规范工作要求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街道纪(工)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在清查摸底工作中走过场、敷衍塞责,致使农村“三资”底数不清、工作不到位的要返工重来;对在清查摸底工作中故意瞒报、漏报“三资”底数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在清理中发现的明显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纠正;对挪用挤占、仗权承包、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清理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清查工作结束后,要在农村“三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下,以村为单

3位,进行自查、自报,公开结果,经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后,将“三资”清查结果上报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将会对村级上报的“三资”清查结果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在党风廉政信息平台的村务公开栏内再次进行公开。做到在资金管理上账账相符,杜绝坐支现金、白条抵库、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现象发生;固定资产的新建、购置、折旧、出售、报废、毁损等按规定程序审批、入账,避免集体资产被个人侵占。涉及债权债务事项必须经集体决策和审批,严格控制产生新债;在农村资源对外投资业务和农村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必须由集体决策,建立健全对外投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招投标制度,投资收益及时入账。

三、加强领导,确保该次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已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本人任组长,街道四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村要结合实际,形成工作日程推进表,按照时限要求,统筹安排好此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入家入户、讲清讲透,打消群众不必要的顾虑,积极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要注意协调配合。农办、财政所、纪工委、国土所、司法所等部门,要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切实担负起“三资”清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管职责,形成街道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各村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三要确保社会稳定。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影响面大。各村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把工作做细,把握好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法,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问题,要准确把握,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确保农村安定和谐。

7.三资规范化管理讲话 篇七

一、石屏县宝秀镇基本情况

宝秀镇位于云南省西部,距石屏县城12公里,总面积437.14平方公里。辖20个村委会( 其中山区村委会9个 ,坝区村委会11个) ,229个村民小组,142个自然村。2014年,总户数20 958户,总人口54 058人,其中农业人口47 150人, 占87.22%;非农业人口6 908人,占12.78%。年内出生469人,出生率0.87‰;死亡202人,死亡率0.37‰。镇内居住有汉、彝、回、哈尼、傣等民族。其中,汉族32 545人,占60.2%; 少数民族21 513人,占39.8%。作物品种主要有水稻、烤烟、杨梅、甘蔗、竹子、核桃、小米辣等。林果主要以大杨梅、柑桔、 竹子、甜龙竹、干果为主。近年来,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培植姬松茸种植,使之形成独具地方特色的又一产业。工业产业方面,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充分利用泥炭、矿产等资源优势,培育出东送集团、天恒矿业等一批支柱产业。2014年生产总值13.2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 176.6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 486元;农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2008年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以来,目前共有20个村委会和131个村民小组实行了村( 组) 财镇管 ,分别占行 政村、村民 小组的100%、57.2% 。其中 , 年收支达20万元以上 的村组有12个 , 占7.95%;年收支5~20万元的村组有36个 ,占23.84%;年收支在5万元以下的村组有103个,占68.21%。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中,林地处置收益占到村民小组收入的90%以上。所以,宝秀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最为突出的是资源管理,也就是资源的承包、租赁等开发或流转处置管理。

二、石屏县宝秀镇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存在的 问题

目前,宝秀镇推行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随着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全面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长足发展,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村级财务管理有待规范

有的村干部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大额开支不民主讨论,有钱就用,自用自批,用完为止,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有的村存在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不按委托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将收取的现金送交乡镇农经站管理,存在坐收坐支,白条顶库现象;有的村存在固定资产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的现象, 账和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有的村会计账簿设置不全面,有的无明细账,有的以表代账。如有些山区村委会小组的财务未纳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导致财务片片账、兜兜账、卷卷账现象严重,换人不交账,难以查清楚,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村委会虽然纳入管理,但怕手续麻烦,将收取的现金直接列支,存在坐收坐支现象,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群众意见大,上访事件增多。

( 二) 经管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镇、村两级经管队伍不健全。镇级农经站的工作人员相对较少,村级存在每换一届村委会,就换一次会计的严重现象,造成镇村两级管理队伍不稳定,专业管理人才紧缺,造成管理服务不到位,管理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如镇农经站在职在编人员有5人,但实际在农经站做农村经济工作的人员只有3人,随着农经职能范围的不断扩大,现有的人员难以承担繁重的业务工作,造成管理缺失;有的村财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素质低,对农经管理政策、法规知之甚少;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有名无实,对集体的事情漠不关心,有的甚至无视财务制度的规定, 让不识字的人担任理财小组成员,结果是要么与村“两委”对着干,要么敷衍了事走过场,没有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难以发挥监督作用。

( 三) 集体资产及资源管理有待加强

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体土地、山林等资源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有的村资产、资源存在的产权不明晰,长期闲置浪费或被无偿占用现象。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不遵循民主程序,不履行报批手续,不搞招投标,只是凭个别人说了算, 随意性大或暗箱操作,让个别人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获得承包权和所有权,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有的村在集体资产、资源发生产权变化而取得收入时,不按相关政策规定办事,提取集体积累甚少,更有甚至分光吃净,造成集体积累空虚,没有钱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建设,结果肥了个体户,富了村干部,穷了大多数。因资产管理不规范导致群众上访,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影响社会稳定。

( 四) 村务公开有待完善

虽然由镇纪委牵头,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但是在个别村组,由于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有的村村务公开不按时公开或迫于应付上级检查搞临时公开,突击公开 ;有的村公 开质量不 高 ,应公开的 没有公开 或不及时 公开、假公开,公开内容不细,不真实,档案不全面,致使公开流于形式。

三、问题产生原因分析

( 一) 村干部加强“ 三资”管理的意识淡化

大部份村子没有农村经济实体,村集体收入甚少,历史遗留的债务较多,集体资产存量很少,且存在闲置、丢失的现象,有的村干部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想也不敢去深追细查, 还有些村干部认为没有必要也不值得把精力放在资产、资源管理方面,严重淡化了“三资”管理工作。

( 二) 对农村“ 三资”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低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资产, 又有实物资产,还有资源性质的资产,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要求“三资”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整体素质。镇党委、政府经费紧张,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基层财务人员业务能力难以提高。

( 三) 监管机制不健全

制度建设有待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尚不完善,一些制度落实还不到位。村理财小组整体素质低下,有的根本不懂理财知识,有的缺乏原则性,见票就签字,起不到监管的作用, 监管流于形式;村班子内控失力,有的村干部我行我素,独断专行,村集体收支“一言堂”,使两委班子成员无法监督。如个别村委会领导干部我行我素,独断专行,总认为钱不进自己的腰包就行,收入不入账,拿去做公益事业,造成群众不理解,上访事件连续不断,到头来好心办坏事。

四、规范宝秀镇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的对策和 建议

( 一) 加强思想认识

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首先是加强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是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三资 ”归村集体共同所有 , 其管理好坏直接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其次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推进农 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差、乱的地方,个别村干部独断专行,集体资产被无偿占用或低价承包租赁,有的集体资产被贪污挪用、挥霍浪费。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就是要从根源上消除腐败现象,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村干部犯错误的机会。同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还可以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再次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既可以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漏洞,又可以充分挖掘资产的增值潜力,不断增加村集体的积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 二) 抓好宣传教育

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新当选的农村基层干部, 对自己职责不清,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够,对党规党纪不明确,法制观念淡薄。因此,要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教育,廉政教育、法制教育,提高个人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一是要掌握思想道德宣传教育的广普性,在农村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民主管理知识宣传教育,使之充分树立法纪意识、廉洁意识、监督意识和村务管理的主人翁意识。二是要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其一是要及时组建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财务管理能力强的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全镇农村经济和农村财务的管理监督;其二是加强村组干部廉洁从政、依法依规履职的教育培训,增强抵御不廉风险能力,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培养建立一支农村财务管理乡土人才。目前,宝秀镇绝大部分村组财务代理或报账员无任何财务知识,是凭记忆或简单流水记录入账,一定程度造成财务管理的混乱和无序。所以,培养一批具有简单财务知识的乡土人才,可有效地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

( 三) 完善管理制度

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是根本。要紧紧抓住这个根本,一要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目前,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机构是设于财政系统,实际工作是由农经站承担,而财政所属于县财政局直管部门,在乡镇基本没有承担农村财务管理的工作。这就导致权责不清,工作机制不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也就是村财镇管,特别是组财镇管,点多面广,就宝秀镇来说也有229个村组 , 代理工作量特大 , 而且农经站仅有3名工作人员,现有人力是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的。所以权责不清、人员不足也是导致部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的因原。今后,除了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力度,理顺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表制度的同时。可以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坚持行政村一级财务 坚决实施 镇管的基础上,将资金流量少的村民小组财务委 托予村委 会管理,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镇管理人员不足方面,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村民小组财务管理成本, 使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更好地落实。二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金审批、使用,资产处置、流转,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在坚持产权、收益权、处置权等不变的前提下,强化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和许可备案制。坚持大额资 金,重要资产、资源使用、流转报告备案制和村民集体民主决策制。三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行为评价和责任 追究制度,加强对村干部权力动力的规范和约束。探索建立农村经济审计制度,实际村干部廉政承诺制,创新村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制度的可操作性和严肃性。

( 四) 加强监督检查

制度是根本、是前提,宣传教育是关键、是源头,监督检查是重点、是保障。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要坚决用好监督检查这治本的手段,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宣传教育的巩固,党政法纪的威严,群众利益的维护。一是要大力巩固传统的监督平台和渠道,深入推进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和重要事项公开承诺制度,积极调动群众监督、党内外监督等社会监督。二是要积极拓展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网站,完善数字乡村网,搭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农村集体“三资”处置、流转信息,广泛接受网络和媒体监督。三是切实加强专业监督组织建设。这样做既能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人大、纪委等党政 机关行政监督和党纪监督作用,又能充分调动村党总支、村委会、老年协会等村级组织和社团组织的自我监督作用,还能加强村纪监组建设,健全农村纪律监督机制。

总之,宝秀镇虽然农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行政村集体经济实体较少,但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只有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民主,才能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壮大,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规范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日益突显。通过对石屏县宝秀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分析,对如何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从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方面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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