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接轨上海工作计划

2024-12-02

全市接轨上海工作计划(2篇)

1.全市接轨上海工作计划 篇一

上海市明确2011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要点

上海基层党建网讯日前,市委组织部明确了2011的基层党建工作要点,要求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上海创新转型发展作为根本目标,把联系服务群众作为核心任务,聚焦重点工作,抓住重要契机,活跃基层,夯实基础,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各项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上海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新活力新动力和坚强的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2011的基层党建首位工作是全力做好区县、乡镇及部分村党组织换届指导工作。为此,要切实做好乡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指导,重点指导做好“难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注意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要扩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民主。扩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和产生过程中的民主,完善党代表产生方式,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代表选举和委员选举的差额比例。改进党代会报告审议方式,探索研究做好代表提案、代表询问等工作的操作办法。进一步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增强选举人对候选人的全面了解。要严肃换届选举纪律。要巩固深化换届选举成果。全面落实区县、乡镇和其他基层党组织党代表任期制,继续深化乡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党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完善党内基层民主议事决策程

序和党内事务党员听政咨询制度。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2011年要继续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今年,全市创先争优活动以“创新转型谋发展,服务群众促和谐”为主题,结合本职深化岗位行动、结合社区建设深化家园行动、结合服务群众深化志愿行动。进一步落实“三访”、“三服务”工作机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先争优,探索新形势下服务凝聚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群众的新途径、新方式。突出抓好机关和窗口服务行业。促进文明规范执法,提高服务质量,方便人民群众,树立良好形象,形成常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下功夫,自觉接受监督评议。深化区域党建平台,做实党建联建。进一步传承和发扬好世博创先争优先锋行动、党建联建的经验做法,把区域化党建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平台,重点推动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区域化党建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和服务基层群众的工作体系。

2011年是建党90周年,本市基层党建工作中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精心组织迎接建党90周年活动。为此,要加强党员党史教育。在全市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深入开展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为主题的党史学习和教育活动,把学习党史作为全年党员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党史课件征集、党史知识竞赛、远程教育直播课堂、口述采访活动等各种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历史、党的知

识和党的基本理论。组织开展普遍性走访活动。以“传承光荣传统,践行优良作风”为主题,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普遍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活动和走访慰问结对困难群众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纪念活动。发挥党员服务中心区域政治党建活动中心、才艺展示中心的作用,广泛开展“阳光大地”等各类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群众性纪念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两优一先” 评选表彰活动评选。深入发掘近年来各领域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扩大参与面,提高公认度。“七一”前夕,集中命名表彰一批体现时代特征、和体现上海特点,为推动发展、社会促进和谐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利用展览会、报告会、党报党刊和专栏网站等多种形式新闻媒体,着重宣传一批有代表性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先进典型。开展党建理论研讨。“七一”前夕,举办创先争优理论研讨会,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党建理论研究文章。撰写编辑一套反映上海基层党建改革创新的理论研究丛书和典型创新案例汇编。

今年,还要强化基层党建基础性工作。要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把全面推进党务公开作为今年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制度、制定公开目录、规范公开流程、确定公开载体。严格落实党组织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探索建立党员(党代表)询问、质询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严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重点做好居民区书记队伍建设和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

机制调研。进一步抓好支部书记培训工作,举办国企党支部书记全员远程直播课堂培训班。推进基层党建信息化建设。切实发挥上海基层党建网、远程教育平台、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化主体作用,加强硬件软件建设,做实服务保障,增强互动功能。围绕建党90周年、“十二五”规划宣传和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党内互动系列网络活动。强化远程教育的学用功效,开展全市远教终端建成站点检查和示范点认证考核。继续改善提高全市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明确新增重点维护项目,以落实一个支部必须有一个网络信息员为抓手,全面提高管理信息系统的支部登录率,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做好党员管理、发展的有关工作。)不断深化党员服务中心功能建设。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针对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今年要加强分类指导。在社区、农村,要落实社区党建“三有一化”工作要求,继续落实驻区单位、在职党员主动联系社区制度。全面推进社区党建“双创”活动;积极推进新一轮农村“三级联创”工作,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整顿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基层党组织,继续推进农村“一定三有”,“四议两公开”工作,继续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组织大学生村官有关总结表彰。进一步总结 “走进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经验,落实“三访”、“三服务”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体系机制,重点推动区级层面与街道、乡镇联动的工作机制和载体。在机关、国企、事业单位,要以贯彻落实中央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和市委具体实施办法为重点,举办学习培训班。深化国有企业党建。全面落实中央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即将下发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抓好中小学“1+3”文件的贯彻落实,开展医院党建工作调研,召开全市医院党建工作会议,同步推进科研院所、“两外”单位党建工作。在“两新”组织,要继续加大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力度,探索在不具备建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中加强工作覆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组织开展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到国有企业党组织观摩交流活动。探索机关干部到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挂职,提高党建实效性。

2.上海市致全市农民公开信 篇二

各位农民朋友:

以来,市农委已连续发出《致全市农民朋友的支农政策公开信》,受到广泛欢迎。20,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为提高全市农民朋友对现行政策的知晓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现将年执行的有关支农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实行粮棉油生产补贴。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粮棉油(水稻、麦子、油菜、玉米、棉花)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油菜为大田种植“双低油菜”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玉米、棉花为年度大田种植3亩(次)以上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粮棉油生产补贴方式为现金补贴或物化补贴。市级补贴标准(含中央财政)为种植水稻每亩补贴260元、种植麦子每亩补贴40元、油菜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棉花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玉米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次10元。水稻、麦子、油菜继续实行定量免费统一供种,具体供种标准在不低于原标准基础上由区县自行确定。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方式由区县自行确定。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应在种植后向所在地村委会书面提出补贴申请,并签字确认。

二、实行蔬菜生产补贴。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和蔬菜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常年种植10亩以上的.农户和农业经营组织;“夏淡”期间(6月1日至8月31日)绿叶菜种植补贴对象为列入21万亩“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任务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蔬菜生产补贴方式为现金补贴或物化补贴,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亩130元(包括原蔬菜农资综合补贴、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其中,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为物化补贴,即补贴对象在补贴额度内按照年度上海市蔬菜重大病虫防治药剂推广名单目录选择购置农药。农药补贴资金额度由区县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每亩40元的标准。

“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为现金补贴,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亩80元。

三、继续实行渔业油价补贴。对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按规定实行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

四、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本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中央、市级财政资金按照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市场平均价格的50%测算。本市实行自主购机方式,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给购机者。中央、市级财政安排年度补贴资金不少于1.7亿元。享受补贴购置的农机具,在规定期限内不得转让。

五、继续实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对实施秸秆(指水稻、麦子及油菜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本市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市、区县两级财政每亩次补贴现金50元;对收购本市秸秆,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本市单位,按实际秸秆综合利用量,市级财政每吨补贴现金300元。

六、继续推行培肥地力的补贴政策。对本市范围内计划连片种植绿肥30亩以上的农户给予补贴,市级财政每亩补贴150元,2016年全市补贴面积57万亩。区县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并实行级差补贴。对使用商品有机肥的农户,市级财政每吨补贴200元,2016年全市补贴数量为商品有机肥23万吨。

七、继续实行海洋渔船标准化改造定额补贴。对列入年度计划更新改造的标准化海洋渔船实行定额补贴,其中:近海桁杆拖网渔船(钢质)市级财政每艘补贴60万元、沿海定置张网渔船(钢质)市级财政每艘补贴15万元。

八、实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市、区县两级财政对农户参加水稻、能繁母猪、奶牛、生猪、淡季绿叶菜成本价格保险等21项险种给予保费补贴。相关险种财政补贴比例由40%至80%不等,其中水稻、能繁母猪、奶牛、生猪险种保费补贴比例为80%;油菜、蔬菜险种保费补贴比例为70%;麦子险种保费补贴比例为60%。

为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对蔬菜一次性投保面积在50亩以上的区县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补贴保额上浮10%的奖励。

2016年起,本市水稻、能繁母猪、奶牛、油菜、麦子等保险条款已覆盖自然灾害、病虫害等主要风险,切实保障投保农户的风险需求。

九、实行农民培训补贴。继续实行对农民参加农业生产技术能力培训项目免费政策。培训涉及农业实用技术、农产品安全生产、病虫害防治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等内容。

十、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继续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上述疫苗由政府按照疫病免疫规程向养殖农户免费提供。

十一、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本市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补助对象为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本市生猪养殖场(户)。补助标准分别为对于已完成初次免疫并佩戴动物免疫标识的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每头80元标准给予生猪养殖场(户)补助;对于未完成初次免疫或未佩戴动物免疫标识的仔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每头40元标准给予生猪养殖场(户)补助。

十二、继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给予贴息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市、区县财政给予一定比例贴息。

上述政策涉及的发放补贴现金,将由市级财政拨付到区县财政,再由区县审核后,通过“一折通(一卡通)”发放到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手中。各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将在本市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上予以公开。

补贴资金应专款专用,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倒卖物化补贴产品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农委、市财政局鼓励举报各项涉农补贴违法违纪行为,奖励工作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中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31号)规定执行。

农民朋友们,上述政策措施是党和政府重视“三农”工作的具体表现,希望大家抓住机遇,努力搞好生产,提高收入水平,为上海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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