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贷款业务

2024-10-02

个人汽车贷款业务(12篇)

1.个人汽车贷款业务 篇一

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介绍

委托贷款按照委托人分为企业委托贷款和个人委托贷款,属于 银行表外业务。个人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是指由自然人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贷款人(委托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在贷款经办行开立人民币活期储蓄帐户,并办理银行卡;

3、在贷款经办行存入委托贷款资金;

4、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合法;

5、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委托贷款期限由委托人和借款人根据贷款用途和借款人偿还能力自行商定。银行原则上不接受期限短于三个月的委托贷款。贷款利率

委托贷款利率由委托人与借款人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范围内协商确定。委托人存入银行行的存款在转作委托存款前,按人行规定的相应存款利率计息,委托存款帐户不计息。

贷款金额

银行接受委托贷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外币币种的委托贷款,一般不低于等值1万美元的金额。

贷款用途

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及我行有关信贷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和证券期货等投机性买卖,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委托贷款。担保方式

由委托人和借款人自行商定。一般只接受专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资料

1、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贷款申请书;

3、委托人在经办行存入资金凭证;

4、贷款经办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还款方式

由委托人和借款人自行商定。

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分析

另外,根据民生银行对“个人委托贷款”的定义:由个人委托人

提供资金,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借款利率浮动幅度不得超过央行规定的上下限,即最高上浮30%,最低下浮10%。据介绍,委托人最高可以获得8 %的收益率,远远超出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在此类业务中,银行收取的手续费最低为1000元,当委托贷款金额高于50万元时,银行收取其中的手续费一般不低于3 ‰。但是,对个人委托贷款,银行只履行受托义务,不承担贷款风险。

由于按照一年5.88%的基准利率人民银行规定个人委托贷款最多可上浮30%,委托人可以获得最高百分之八的收益率,这样的回报不仅远远超出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2.25%)的水平,而且比刚面世的信托资金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要高出1-2个百分点,另外,按照银行的规定,由于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均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商定,其灵活性比较大,市场存在一定需求。

委托贷款按照委托人分为企业委托贷款和个人委托贷款,在过去

银行经营企业委托贷款的业务一直在进行,但由于在《贷款通则》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没有提及到个人委托贷款,商业银行的个人委托贷款一直没有开展起来。

在实际生活中,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拿出企业闲余资金 委托银行放贷的同时,也向银行发出了想办理个人委托贷款的信号。由于人行没有关于个人委托贷款的法规及实施细则,个人委托贷款正是在这种法律法规的“真空地带”中游离,有了生存和发展空间。而事实上其实个人委托贷款并不是新鲜事物,一些地区的商业银行 一直在暗中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只是一直未存在担保公司介入 的情况。

个人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依照人行有关规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对大企业可以上浮10%,对中小企业可以上浮30%和下浮10%。而按照民生银行已有个人委托贷款的做法,一般都是期限是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在扣除20%利息税和0.2%的手续费,委托人大约可以获得5%的利息收入。银行方面承诺完全按照自营贷款的风险来管理委托贷款。

个人委托贷款的收益颇为可观。按照5.88%的基准利率并最多上浮30%来计算,委托人可以获得最高8%的收益率。这样的回报不仅远远超出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2.25%(一年期)的水平,甚至比刚面世的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还要高出1至3个百分点,且又没有利息税支出;由于当前“供不应求”,手续费支出也通常由借款人代为支付。更有甚者,以上限利率(6.552%)签下合同后,双方还有私下里协商更高利率的余地,可达近10%的水平。其次,即便双方最后私下里按10%的年利率支付利息,仍远低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成本——10%—20%的年利率,这对急需资金特别是大笔资金的借款人非常有利。

个人委托贷款属于银行的中间业务,银行从中收取手续费,且不承担放贷风险,单从这方面来讲,银行也将会有不菲的收入。

在个人委托业务中,银行只“调查借款人的资信,帮助贷款人挑选合适的放贷对象;管理借贷双方的账户;并负责监督贷款的使用和催收还款”显然还不够,银行“不承担任何放贷风险”是目前愿意放款人少的最重要原因。倘若个人委托贷款未能如期收回,银行只是协助催收,坏账风险终由委托人独自“扛”着。一旦发生不良贷款,个别委托者承担的极有可能是100%的贷款损失。解决此问题的极端做法是受托银行自己作担保,但这有悖银行开展此业务赚取中间手续费的初衷。折中的办法可以对所办理贷款参保,让更专业的担保公司

来做贷后的风险管理工作。银行进行专业的贷前审查工作;担保公司对贷后风险进行管理,减少回收风险。双方合作无疑会有利于此业务的展开。另外,银行在放贷时可以与自营贷款业务一样要求借款人做抵押担保,这样便能在相当程度上控制贷款风险。

个人委托贷款”在西方国家已是一种成熟的理财产品,但对绝大多数国内居民来说,还是一个相当陌生的概念。去年民生银行率先在国内试水,中信、浦发、深发展、交通银行,乃至最近,建设银行也已相继在推出该项业务。

2.个人汽车贷款业务 篇二

SOA为传统的EAI带来了一场革命, 它能提供面向功能层的企业应用系统集成方式。这种方式不仅能保证遗留系统的数据安全性和逻辑安全性, 而且还能实现各系统之间的松藕合, 方便系统流程的重组和优化。一方面, SOA“服务化”的思想将各个“信息孤岛”中的业务功能封装成模块, 并以服务的形式呈现给消费者, 消费者不必关心这些服务分别属于哪个系统。另一方面, 应用开发人员或者系统集成者可以通过组合一个或多个服务来构建应用, 而无须理解服务的底层实现。作者本着“SOA是一种新的分布式软件系统构造方法环境”的观点认为, 如何实现业务和技术的完全分离, 又能保持它们的自由组合是基于SOA的企业应用集成的关键。

为此, 要先对企业包括业务流程、业务目标在内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 从而发现候选服务;其次, 对候选服务进行服务规约, 在对遗留系统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 将某些候选服务分配到遗留系统来重用、集成遗留系统。在IT实现上, 使用简单的、层次分明的SOA编程模型来实现服务;最后, 借助相关SOA开源产品的支持来进行集成部署, 从而构建一种业务驱动的、严密的、灵活的和高性能的服务导向的企业应用集成, 这也正是本文的出发点。

1 背景

本文涉及的企业是一家全国性的银行A, 在全国各地区都有分公司, 而且一直经营状况也很不错, 但是随着竞争的激烈, 总行经营层期望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给公司业务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通过分析, 发现银行A的个人贷款业务是银行目前和将来一段时期内最主要的生财渠道, 因而决定首先改进A的“个人贷款流程”。本文亦主要讨论有关这方面的一些问题。

2“个人贷款”业务驱动的分析

2.1“个人贷款”业务流程重建

首先, 对“个人贷款业务”进行分析, 该业务流程明显存在不足:有些分公司的个人贷款系统是自己开发的, 有些分公司的个人贷款业务仍处于手工处理阶段;进行贷款审查时需要查询几个不同的系统, 查询操作是人工进行的, 导致整个业务流程滞留时间很长;太多的人工操作使得整个流程缺乏可靠性保证;客户并不能实时了解自己申请的贷款处理信息;历史及现实原因, 各地信贷政策不尽相同, 导致流程管理困难;对某个客户, 其个人信息记录在不同系统之上, 个人信息存在不一致等。

基于这一情况, 总结出该行在“个人贷款业务”要满足的主要目标:a.需要业务上统一全行。比如, 将客户信息系统、存贷款系统集中到全国数据中心。b.尽量复用遗留的业务实现。c.与地区相关的一些业务需求可以在各地单独实现, 但是接口必须一致, 便于进行集中管理。

根据以上的业务需求, 重新设计“个人贷款业务流程”。 (如图1所示) 。

2.2“个人贷款”候选服务发现

在重建“个人贷款业务流程”后, 就要着手发现候选服务。业务驱动的服务组件集成方案综合采用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中间对齐等三种发现候选服务的方法来尽可能多地识别潜在候选服务。通过这三种方法形成了最终候选服务列表 (如图2所示) 。

3“个人贷款”服务组件设计

3.1“个人贷款”服务规约

根据业务需求, 同时考虑一些通用的条件 (如行业规范相关的业务服务作为公共服务, 跨业务部门的服务需对外暴露等) 决定暴露如下服务。需要暴露的服务, 我们在候选服务列表中做了“公开”标识 (如图3所示) 。

3.2“个人贷款”服务分配

对遗留系统进行分析, 发现服务主要涉及三个部门系统, 分别是客户系统、存贷款系统和个人贷款系统。这些系统已存在一些对应的组件, 可以提供上述服务规约中描述的某些服务。我们将这些服务分配到各个遗留系统中去, 形成了服务分配说明 (如图4所示) 。

因为客户系统中已存在“用户个人信息”、“用户个人信用”服务, 可以复用, 只需开发“获取第三方用户信用记录”、“个人房屋信息查询”这两个服务。存贷款系统已存在“获取用户存储记录”、“获取用户贷款记录”服务, 可以复用, 只需开发“个人房屋贷款信息查询”服务;在个人贷款系统, 基本上不存在任何可复用服务, 需要重新开发。

3.3“个人贷款”SCA组件设计

服务规约及服务分配之后, 就可以着手SCA组件设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房屋贷款业务”主要的设计工作集中在个人贷款系统。存贷款系统主要提供“获取用户存储记录”、“获取用户贷款记录”、“个人房屋贷款信息查询”三个服务。前两者已存在的, 通过将它们建模为SCA组件而重用它们。这样, 它们分别映射到SCA组件Deposit Info Service Component、Loan Info Service Component、Bank Service Component上。 (如图5所示) 。

客户系统主要提供了“用户个人信息”、“用户个人信用”、“获取第三方用户信用记录”、“个人房屋信息查询”四个服务。前两者已存在, 通过将它们建模为SCA组件复用它们。第三个需要连接到第三方系统, 通过绑定将其作为外部服务集成。它们分别映射到Customer Basic Info Service Component、Credit Info S-ervice Component、Hypothecation Info S-ervice Component、Houseloan Agency Component上 (如图6所示) 。

个人贷款系统提供“风险分析”、“核定贷款金额和期限”、“审批贷款合同”、“客户信息”、“告知客户”、“告知客户申请成功”、“个人房屋贷款代理”等, 它们都不存在, 将它们设计为SCA组件, 分别是Risk Analysis Service Component、Calculate Loan Seivice Component、Manager Process Service Component、Customer Service Component、Notify Customer Service Component、Notify Customer Success Service Component、LoanBroker Component等 (如图7所示) 。

为了将上面SCA组件“串”起来提供“个人贷款业务”, 需要设计流程服务。先使用UML工具建模“个人贷款业务”的业务流程 (如图8所示) , 再将其设计为Personal Loan Service Component (如图9所示) 。

3.4“个人贷款”SCA构件设计

除了前面设计的SCA服务组件, 还需要设计SCA构件, 把它们组装起来提供“个人贷款业务”、“个人房屋贷款业务”。将“个人贷款业务”设计为SCA构件 (如图10所示) 。SCA构件Personal Loan Composite是个逻辑的模块, 它跨越三个业务系统Personal Loan System (个人贷款系统) 、Deposite Loan System (存贷款系统) 、Customer System (客户系统) 。Personal Loan Composite包含的SCA组件分散在不同的业务系统, 这些业务系统很可能分布在不同的主机上, 其中Personal Loan Service Component将其他SCA组件“串”起来提供Personal Loan服务, 并且该服务被提升为Personal Loan Composite的Personal Loan服务, 该服务可以通过不同的绑定 (如Web Service、RMI、JMS等) 向不同的客户提供。

在设计Personal Loan Composite之后, 就可以进入服务组件实现阶段。这个过程简单快捷、层次分明, 开发人员完全可以专注于业务逻辑的开发。限于篇幅, 本文不给出“个人贷款业务”实现过程的详细说明。

本文通过一个简化的“个人房屋贷款业务”来阐述业务驱动的服务组件集成方法的服务组件实现。“个人房屋贷款业务”的设计, 可以使用如RMI、Web Service、JMS等多种协议进行绑定, 此处我们使用Web服务进行绑定, 包括服务器端Web服务构件和客户端引用构件的设计。

在服务器端, 将“个人房屋贷款业务”设计为SCA组件:Loan Broker Component、House Loan A-gency Component、Bank AService Component、Bank BService Component、Bank CService Component和Bank D-Service Component。它们提供不同的服务:House Loan Agency Component根据客户姓名查询客户拥有的房屋数量;Bank AService Component、Bank BService Component、Bank CService Component、Bank DService Component根据客户拥有房屋数量 (0, 1, 2, >3) 返回贷款反馈, 主要包括指定贷款银行、首付额度、贷款利率;Loan Broker Component引用上述服务组件来提供“个人房屋贷款”服务。这些SCA构件组装成SCA构件Loankerws Composite (如图11) , 并将其提供的服务进行Web服务绑定。

在客户端, 设计SCA构件Loanbrokerwsclient Composite (如图12所示) 来引用服务器端的Web服务。它包括SCA组件Loan Broker Service Component, 并将该组件的服务及引用提升为它自身的级别。

4“个人贷款”的业务驱动的服务组件集成模型

通过业务驱动的分析、服务组件设计阶段, 形成了“个人贷款业务”的各个SCA组件及装配各个SCA组件的SCA构件, 将它们分配到业务驱动的服务组件集成模型中去, 形成了“个人贷款业务”的业务驱动的服务组件集成模型 (如图13所示) 。

“个人贷款业务”的业务驱动的服务组建集成模型包括数据源层、数据服务层、基本业务服务层、业务流程服务层和服务调用层共五层。数据源层包含客户系统、存贷款系统、个人贷款系统等的数据源;在数据服务层, 有访问不同数据源对应的DAS;基本业务服务层包含提供各种服务的各个SCA组件, SCA组件之间可以相互引用;在业务流程服务层, 包括引用基本业务服务层各个SCA组件服务来提供服务的SCA组件Personal Loan Service Component;在服务调用层, 提供给客户端多种渠道的服务访问。通过使用SCA构构件将所有的SCA组件装配起来, 并通过提升SCA组件PersonalLoan Service Component的服务来提供“个人贷款业务”的服务接口, 该接口可以通过多种绑定来满足多种客户端的访问需求。

5 结论

通过银行A的“个人贷款业务”、“个人房屋贷款业务”展示了基于业务驱动的服务集成的银行业务应用。首先对“个人贷款业务”启动业务驱动的分析, 识别了核心业务, 建立其业务流程进而重建业务流程、发现了候选服务。在服务组件设计阶段, 对候选服务进行了规约, 并对银行A的遗留系统进行了分析, 形成了服务分配说明, 并进行了SCA组件设计、SCA构件设计等。在这个过程中, 识别了另一个业务——“个人房屋贷款”, 并对其进行业务驱动的分析、服务组件设计。在服务组件设计之后, 形成了“个人贷款业务”的业务驱动的服务组件集成模型。在服务组件实现阶段, 通过简化的“个人房屋贷款业务”展示服务组件实现, 同时通过“个人贷款业务”中Customer对象来展示SDO的运用。

摘要:基于业务驱动的企业应用集成一直备受学术界与工业界的重视。SOA的出现及发展为企业应用集成提供了比较完美的解决方案。近年来, 基于Web服务的企业应用集成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促使SOA的集成方法得到人们的重视, 并成为研究热点。本文本着“SOA是一整套新的分布式软件系统构造方法环境”的观点, 从业务和技术两个层面综合考虑业务驱动的服务组件集成方案。对SOA的基本概念进行了介绍, 指出了SCA作为SOA实现方式的优势, 对所提出方案相关的背景知识进行论述, 包括面向服务的分析与设计方法、SCA/SDO规范和BPEL等。在此基础上, 提出了业务驱动的服务组件集成方案。先对若干关键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并对业务驱动的服务组件集成模型的设计进行了论述, 进而论述业务驱动的服务组件集成方法, 包括业务驱动的分析、服务组件设计、服务组件实现、集成部署等各个阶段, 并通过一个具体的银行案例“个人贷款业务”展示了业务驱动的服务组件集成方案的应用。

关键词:业务驱动,服务组件,SOA,集成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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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汽车贷款业务 篇三

关键词:个人贷款业务;商业银行;问题;对策

相比发达国家来说,我国个人贷款业务起步比较晚,不论是业务环境还是业务本身都存在着一些不足。通过了解我国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概念、分类,分析其存在的不足,最后在分析了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改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措施,促进我国个人贷款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

一、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

1.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能向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的特殊的金融企业。

2.个人贷款业务。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是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各种资金需要的贷款,属于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一部分。个人贷款的一方主体是银行,另一方主体是个人。个人贷款可由银行直接向个人发放或通过零售商间接发放。它不仅是一种信贷行为或放贷业务,而且是一种信用关系。

3.个人贷款业务种类。个人贷款业务根据产品用途的不同,可分为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贷款等。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包括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有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业务,主要有个人住房、汽车、一般助學贷款等;个人经营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流动资金周转、购置或更新经营设备、支付租赁经营场所租金、商用房装修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

二、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

1.客户需求方面。我国长期以来形成“成由勤俭败由奢”的社会价值取向,决定了居民消费的特征是“量入为出”的消费模式。虽然80年代末的“超前消费”曾冲击了传统的消费模式,但未能彻底改变传统的消费习惯。而且,近年来住房制度改革、教育制度改革等改革措施不断出台,安身之处、子女上学、医疗保健、退休养老等这些原本无须考虑的生活压力将越来越多地由个人承担,而政府机构精简、国企改革调整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在收入增长良性预测未建立的情形下,居民不敢贸然进行消费。同时,在市场不旺、物价滞胀的形势下,居民投资冲动低落,也限制了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投放。

2.信用制度方面。商业银行陆续在个人贷款办理过程中釆取个人信用报告体系,由于实施不久,大部分客户对个人信用没有概念。虽经过几年的发展,系统有了一定的更新但系统内的个人综合信息仍有部分错误或更新较慢等情况。加上对个人贷款市场的竞争使银行之间缺乏沟通,从而使得信用信息资源无法共享。另外,银行出具的“非恶意拖欠还款证明”字样的证明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是否属实也很难知晓,因此很难正确掌握个人相关信用信息,对于个人贷款业务的开展有了抑制作用。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开始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工作,但是上述工作还仅限于金融部门,信用信息也仅限于金融信息,很难实现其他非金融信息的汇总。

3.业务流程方面。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流程总的可归纳为普通模式和较为先进的个人贷款中心模式两种,但两种模式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普通模式的特点为分散经营,业务流程模式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分散经营增加内部竞争,降低整体的效率,流程操作无法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分散经营使得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平衡点难以有效权衡,纸式审批效率低下,市场竞争力较弱;个人贷款中心模式尽管个人贷款中心模式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省略了很多繁冗的行政环节,提高了效率,但是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个贷中心存在机制定位不正,现代化技术手段欠缺效率仍需提升,前台营销与后台审批脱节等问题。

三、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对策建议

1.实行分类,扩大客户需求。我国是一个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的大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各地区不相同,社会信用程度也有差异,而商业银行在各地区都有网点分布。为此,要发展个人贷款业务就要实行分类,针对不同商品和不同消费群体的特点,增加个人贷款的品种,使产品在设计上更具有个性化。如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地区重点开办住宅贷款、旅游贷款;在经济发展中等水平地区开办中高档家用电器贷款、经济住房贷款;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侧重开办耐用消费品贷款、助学贷款;在农村开办农户小额贷款、农机消费贷款等。另外,还要创新个人贷款的还款方式,使其更具灵活性、多样性等。年轻居民收入水平较低,而未来的收入则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递增偿还方式比较适合他们的情况;中年居民收入水平较高,但随年龄增长,其收入一般不会递增,而是会逐渐下降,递减偿还方式比较适合他们的情况。

2.完善信用制度。现实需要法制先行、充分运用市场化的运营的模式。从区域上来看,以上海和大连、广州两种模式建立起来的个人信用制度正在摸索试行。前者联合征信的模式是由多家银行共同成立一家专门公司,负责汇聚各家银行个人贷款记录、信用卡使用情况以及客户的社会信用和特别记录及个人相关资料;后者是由政府和商业银行牵头,保险、税务、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此项工作,使信用更健全、权威。目前,商业银行同业公会已经建立了主动信用联合,或促成政府牵头率先来建立的区域性个人信用诚信机构,在建立全国性系统的个人信用制度之前,承担起个人信用汇聚查询的功能,减少各银行由于个人信用问题而对个人贷款业务的发展形成掣肘,从而对促进个人贷款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振兴以及银行资产结构的调整,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3.改进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商业银行还处在传统的个贷模式,在流程改造过程中应加快向个贷中心模式的转变;部分银行已具有个贷中心,但还未真正达到个贷中心模式的实质,其效果还不明显,并存在很多问题,应继续加大个贷中心的建设力度,使个贷中心的流程更加合理,通过流程的调整提升个贷中心规范化操作水平,进一步控制风险,实现个贷中心集约化经营的效果。

此外,商业银行还要提高人员素质,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个人贷款业务的日常管理面对的是千万个信贷需求者,其管理比传统的对公信贷业务更加复杂。因此,对人员的要求不仅要求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包括信贷、会计、储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有心理学、公关学方面的知识,同时要有较丰富的社会经验,敏锐的洞察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以积极的态度,主动、热情、友善、高效的姿态面对客户,树立起银行在公众的良好形象。(作者单位:西藏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参考文献:

[1]张正大.延边州个人贷款业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延边大学,2012.

[2]李嘉联.广东A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发展策略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4.

[3]罗静.我国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流程再造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7.

4.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季度总结 篇四

1、由于去年我支行的考核成绩较好,名次靠前,我们没有足够的忧患意识及应有的紧迫感,放松了对广阔市场最好的营销时机,以至项目储备相当匮乏,未预料到今年的情况如此严峻。

2、对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判断和估计不足。我行将一季度的个贷

任务的完成主要放在有开发贷款支持的中渝公司“***”项目上。项目开盘后七家银行的介入办理按揭,在我行花费相当大的人力、物力、精力与其竞争同时,今年该项目的销售不景气,并导致二期楼盘迟迟未开,更是我行始料不及的。

3、年初我行获得批复的直客式按揭项目“***”,该项目开盘后,由于开发商的办理的流程的不规范(未与客户办理网上签约)及销售情况的不理想,我行意识到其潜在风险巨大,主动放弃了对其发放贷款。

一季度的任务完成情况的不理想,我们不能再作茧自缚,一定要放开思路,摒弃传统思维,加大营销力度。进行如下措施:

1、认真学习和钻研个贷管理办法,关注新开盘的项目,主动出击,上门营销,发挥主观能动性,将我行的贷款优势及拳头产品进行介绍和推广,与同业相比,我行信贷政策不处劣势。

2、由于今年信贷政策从紧、银根紧缩,在一季度**银行等大肆占据市场的同时,他们的信贷规模也会受到相应的制约,同时也预示着我行机会的到来,我行将针对此类银行办理按揭的楼盘进行重点关注,适时介入其中。

5.个人贷款业务年终工作总结 篇五

辅导员年终工作总结

经理助理年终工作总结

军官年终工作总结

钻井队设备管理年终工作总结

一、加强政策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过去的一年,自己利用中心每周一次的例会和学习时间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十七会议精神。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学习。我自从进入农行工作后一直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我到个贷中心前在川大脱产学习两年,这期间银行的许多操作系统和流程都改变。到个贷中心对于我来说完全是一个新的岗位、新的环境。因此我自加压力多学多看多动手,认真学习xx银行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向同志们学习业务知识,在较短时间内具备了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认真学习了《银行从业人员基础课程》和《个人理财专业》课程,并通过了资格考试。利用工作之余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和单位所需努力自学,通过了2011年的国家司法考试。

二、工作方面

2、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为配合xx银行改革,从五月到七月底抽调进行了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工作。在受理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毫无怨言的兼职做好了八月份到十二月份的法律审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廉洁自律

去年以来,我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农业银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信贷新规则的学习,并自觉履行和遵守,同时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对待客户上没高低之分,做到一视同仁。不做有损党员形象、农行形象的事,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本人严格遵守农行制定各项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做到有事请假,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能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和同志。

6.个人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操作指南 篇六

个人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消费信贷业务两大类。由于两者的购车目的不同,前者偏重于代步、消费。而后者则是为了经营。也就造成了不同的产品设计和不同的管理方法。严格的说可以分为贷前和贷后两个阶段。贷前阶段主要侧重于用户的资信调查,与产品的融合性,最主要是与用户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为贷后阶段的工作打好基础。贷后阶段的主要工作应该是风险控制。我觉得风险控制工作执行的效果如何绝大部分取决于公司的服务水平,众所周知,目前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人们的整体信用意识也比较淡薄,信用体系更是极不健全,所以国外的许多管理经验和方法在国内并无用武之地。所以,开发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服务产品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客户关系营销,我个人认为目前国内风险管理的误区是风险管理方式方法与用户出于极端对立的状态,导致无法得到用户的配合。所以,我觉得完善的金融服务产品不能只在用户完成购买前的服务,而要把业务整体看待,真正的以车辆实物为中心,不断拓展服务,成为用户可以信赖的朋友和车管家。而衡量的标准应该是用户在违约时有多大的比例愿意主动交给我们来处理。

以下是一个业务的基本流程,代表了我的一些看法。

第一部分

业务前期调查与分析

业务前期调查与分析是信贷业务基本操作和风险控制的第一阶段,是信贷审查和信贷决策的基础。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调查客户,获取信用分析资料,进行风险分析与评估,提供信贷调查结论,为审查、审批出具完备的文件和资料。第一节

受理业务

第一条

借款人向公司申请个人按揭业务时,销售人员应依据公司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相关规定,审查借款人是否符合基本的申请条件,并向借款人介绍我公司的业务操作流程及借款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个人用户可以向我公司提出贷款申请: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20—55岁之间的自然人;

2、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客户须无犯罪前科,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5、客户须同意并且愿意接受银行、厂家和经销商的监督管理;

6、家庭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7、厂家、经销商和银行认为必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三条

个人用户应向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个人收入证明;

4、个人房产证明复印件或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5、提供配偶或财产共有人的承诺函;

6、其他能够证明偿还能力的材料;

第四条

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的用户,业务员将用户的资料进行复印,并在复印件上签章证实资料的知识性。同时填写用户受理单,经销售经理确认后向资信调查部门传递。第二节

贷前调查

第五条

资信调查部门在收到材料后,安排资信调查人员与用户约定时间,准备进行实地考察。贷前调查实行双人调查制度,并明确主、协办关系,调查人员必须对借款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对借款人的调查和评估,重点是对其身份、收入、偿债能力、信用记录、借款用途和项目盈利能力等进行审查。

1、对借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查。

2、身份证件的审查。身份证明是借款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的依据,主要审查是否经过有权部门签发/是否在有效期内/与户口簿上的有关要素是否一致/证件所提供的借款人身份、年龄情况是否符合我公司的贷款条件/如果借款人已婚,则要核查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等。

3、对借款人偿债能力等材料的审查。包括: ⑴个人用户的薪金、工资收入证明的真实性,检查如工资单、工资卡或存折; ⑵财产情况证明,如房产证、营业执照、存单、股票、债券等; ⑶信用记录审查,如信用卡的对账单、既往的信贷业务往来记录、贷款偿还情况等资料的审查; ⑷对用户提供的收入证明的真实性进行调查,要根据用户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的核实和查访,保证偿债能力的真实、稳定。

第七条 在调查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终止业务。

1、客户提供虚假的个人或单位情况、收入或营业收入证明材料及其他资料;

2、提供虚假的抵(质)押物或抵(质)押物权属不清;

3、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项下出现重大违约、导致重大赔 偿行为;

4、借款人出现重大经营变动或工作变动;

5、借款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

6、其他重大变动。

第三节

风险分析与调查报告的撰写

第八条 风险分析包括借款人情况分析和担保能力分析。主要通过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评级、担保情况分析、实地考察来分析。

1、对个人用户借款人资信情况分析。即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贷款情况、营运稳定性和收入情况的分析。⑴借款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从购车人的年龄、婚姻状况、住房情况、供养人口、社会关系、家庭气氛、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这一部分是资信调查中最基本的部分,通过这些情况的调查分析能够得到购车人目前的状态是否适合进行营运,家庭是否稳定,主要可以考察到购车人的生活经营是否成功。⑵申请贷款情况主要从购车人首付款来源、比例、还款期限、有无其他贷款等方面进行调查。通过这些情况的调查分析能够得到购车人自有资金的状况,对其的还款能力也可以进行初步的判断,如果客户的资金实力有限,或存在着其他的负债,那么他的还款能力就要受到质疑。⑶收入稳定性主要从购车人从事工作年限、工作性质、工作前景等方面开展调查。通过这些情况的调查分析能够得到购车人的实际收入如何、是否可以得到稳定的收益、所从事工作的风险性如何,这方面的判定对客户今后能否正常还款至关重要,收入相对稳定的用户往往风险系数很低,同时,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遍很强,是相对容易维护和管理的客户群体。⑷收入情况主要从购车人营运收入最大结算周期、本人平均可支配月收入、家庭平均可支配月收入、家庭财产状况、月还款占月收入比例、月收益状况预算等方面开展调查。这些指标的考察是对用户能否按时还款最直接的说明,直接体现了这些用户的抗风险能力,用户的家庭在和谐团结、项目再好,如果结算方面不理想,家庭负债情况过大、支出过大,那么他的贷款业务仍不能被批准。

3、担保情况分析。即对抵(质)押物的价值及变现能力,抵押率、质押率是否符合公司的相关要求。

4、实地考察分析

贷前调查员对借款人所提供的证件进行整理和核对,列入日程联系借款人商定时间进行走访和了解。主要包括了解和记录其家庭主要成员的资料、借款人的阅历和资料、其购车的目的和业务渠道、家庭债务、债权及易变现财产、购车人的住址和电话、住所环境、房屋状况、装修状况、家庭气氛、家庭成员对贷款的了解及支持程度等。并要在家庭现场照相留影。借款人的既往经历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对夸大收入渠道和前景的借款人,应严格禁止与其合作,以杜绝欺诈现象的出现。到达现场后不要直接接触借款人,要注意观察借款人相关地址的交通路线,通过侧面渠道(邻居、居委会或村委会及其他与借款人相关联的单位)了解借款人的梗概情况,包括当前经济状况、平常为人处事及社会关系等,而后直接向借款人闻讯,通过相互间的印证来对借款人的身份和情况进行核实并在购车人家中留影,对借款人提供的联系电话要在出现后及时佐证。

第九条 调查报告的撰写。根据调查状况和风险分析情况,调查人员完成《个人业务资信调查报告》并签署明确意见后,向业务审查、审批部门提报。

第二部分

业务审查、审批及贷款发放与车辆交接

该阶段是信贷的第二阶段,是信贷风险控制的关键阶段。信贷审查是对信贷调查的补充,又引导着信贷审批的最终决策。贷款发放则是信贷审批结论能否被正确落实的关键一环。而车辆交接则是信贷业务向贷后管理转移的标志。第一节

业务审查、审批

第十条 业务审查是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和信贷调查资料的复审,原则上审查人员只对合格的资料审查贷款风险,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各审查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负责审查部分的制度要求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在审查、审批过程中,由资信调查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主管领导分别对按揭业务是否符合公司要求进行审查,审查人和审批人也要重点审核市场部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授信的可行性,并在《个人业务审批表》相应栏目签署明确的审查、审批结论。

第十二条 审查人审核资信调查人员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授信的可行性,要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审查。

1、此项业务是否符合我公司的信贷政策;

2、申请人是否符合我公司要求的各项条件;

3、借款人提供的各种资料是否合法、有效,购车用途是否真实;

4、业务经办人员提供的各种资料是否合法、有效、完整;

5、还款来源是否有保证;

6、担保人是否有担保资格、担保能力;

7、抵(质)押物是否足值、估价是否合理、是否易变现;

8、核定的客户资信情况是否正确;

9、该笔业务能给我公司带来的业务收益;

10、对业务分析是否客观合理,对有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是否能够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1、是否同意该笔业务,以及业务授信的具体金额、利率和保证方式等。

第十三条 如资信调查部门报送的资料不全或未能明确说明有关情况或不符合我公司贷款条件的,审查人共同出具《个人业务审查反馈通知书》。资信调查人员在收到反馈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审查部门做出答复。

第十四条 各审查、审批部门以收到齐全、有效的资料的日期为正式受理日期,并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论。

第十五条 对经审批符合我公司开展业务条件的,准备向用户发放贷款。第二节

车务手续办理与贷款发放

第十六条 销售部门在收到公司财务部门提供的《放款承诺函》,并确认客户的购车首付款已经足额到帐后,同意销售部门向用户发出车辆,由业务员协同用户进行车务手续的办理。

第十七条 用户在收到车辆并验收完毕后,会同市场部专人在3个工作日内将车辆上完牌照、按照银行的规定上齐各项车辆保险、办理完毕各项车务手续、对车辆进行抵押登记,并公正抵押合同后,由业务专管员将车辆发票、保单、车辆登记证、购置附加税收据等手续上报至公司备案,公司审核无误入库后与用户签订借款合同等各项相关合同、单证,在两个个工作日内向用户发放贷款。第三节

车辆交接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在收到车辆的贷款后,通知销售部门正式向用户交付车辆。第十九条 在交付车辆时同时填写《车辆交接单》,并由贷后管理人员向用户介绍贷后管理的内容和方法。向用户提供完整的贷后服务指南和售后活动内容。

第三部分

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是业务开展后对有关业务事项进行的管理,是信贷风险控制的又一重要阶段,其重要目的是进行贷款的风险防范控制和风险转化,确保业务顺利进行。

第一节 业务回访与实时监控

第二十条 贷后业务员负责制订用户的月回访计划并在每月定期对用户进行回访,了解用户的车辆使用状况、提醒用户还款和了解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积极协调处理。并向用户介绍公司为用户设计的相关活动。并在计划中规定的回访时间顺延5个工作日内形成报告向相关部门上报。详见《个人业务月度回访实施计划报告》。

第二十一条 贷后业务员根据用户的工作情况对用户进行分类,负责收集相关行业的市场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对于发生逾期的用户更要及时了解原因,向相关部门提报。并关注可能会影响用户还贷的潜在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以便风险管理部能够及时掌握用户的实时情况,对是否存在风险隐患做出判断,并能够及时予以防范和解决。详见《个人业务监控信息反馈表》。

第二十二条 贷后业务员要监控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的变动情况。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损失,应要求用户及时提供公司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实时监控要求专管员及时了解用户的职业、收入、住址、电话的变化情况,并对上述情况作书面记录,放入贷款原始档案,尤其是发生

用户死亡、失踪、严重伤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应迅速填写个人风险事项报告表,向风险控制部门报告。

第二节

业务风险预警

第二十三条 风险控制部门根据银行提供用户的还款情况和自身监控用户发

现的问题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机制,根据不同情况、不同类型的潜在风险和已经 发生的欠款状况进行四级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风险级别按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 分别处理、保证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第二十四条 白色预警:是针对那些非故意欠款,忘记在还款日前还款或出现财务问题但在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适用于逾期后经电话催收在5天内偿还欠款的用户,此类风险监控由风险管理业务人员负责实施;处理方法主要施加强对该 类用户的预先催收力度。第二十五条 黄色预警:适用于逾期后经电话催收无效后上门催收并在1个月内偿还欠款的用户,此类风险监控由风险管理经理协助业务员负责实施;处理方法主要是重点了解该类用户的欠款原因,并实施相应的处理办法,加强预先催收力度,并收取合同约定的违约罚金。

第二十六条 橙色预警:适用于逾期后反复上门催收未果且欠款期不超过三个月的用户,此类风险监控由风险管理部经理直接负责实施;处理方法主要是对车辆进行监管和控制,要求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准备车辆扣收。

第二十七条 红色预警:适用于逾期后反复上门催收未果且欠款期超过三个月、担保人也未履行代偿义务的用户,此类业务主管领导直接负责协调实施;处理方法主要是终止合同,进入诉讼阶段,清收欠款车辆,要求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第三节

档案台帐管理

第二十八条 贷款档案台帐管理,是信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业务部要将用户的各项材料和车务手续存档管理,并对信息定期进行更新,各管理部门要分别建立台帐,将用户、车辆信息和还款信息按月分别汇总、上报,以备查询和分析管理。

第二十九条 相关管理部门为用户建立用户档案,其中包括客户信息和车辆的信息。客户信息包括用户的资信调查材料、各种证明材料;车辆信息包括车辆的型号、价格、发票、登记证、缴纳各种费用的情况和每月的还款情况等,档案息要每月及时更新,并可以从更新的项目中发掘问题。要定期核对用户的信息是否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随着用户的开始还款,也要把用户的还款记录和还款情况及时归档,并定期生成用户信用记录。并据此方式将相应资料输入电脑,进行规范管理。详见《用户及车辆档案明细表》。第四节

售后服务

第三十条 厂家要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不断提升自身的售后服务水平,为用户解决后顾之忧,有效保证不因车辆的服务问题而影响到用户正常使用,从而使用户的还款受到间接影响。如车辆的保险理赔、保养提醒、知识培训等。

第三十一条 贷后业务员负责协调服务经理要针对用户设计售后服务方案,针对用户和车辆的特点,细化服务方案,做到在情况发生前积极预防、情况发生后积极处理、情况解决后积极回访总结。

第三十二条 相关部门应依据用户的特点设计合适的活动方案,加深公司与用户的相互了解和沟通,要建立起一套风险解决方案,站在用户的利益立场上,尽力帮助非恶意违约的用户解决问题,如提供展期、提供对等服务偿还机会、二手车收购、代租赁、二手车处理等服务,把用户的损失降到最低,并逐渐形成自己的风险管理体系,从而减小风险损失成本。第五节

业务检查

第三十三条 业务检查由风险管理部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按时间划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类,分别针对个人业务的具体执行部门和人员的检查和是对用户履约情况和资信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检查,目的是发现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尽早发现预警信号,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不良贷款的产生。按目的划分又可分为日常检查和针对出现的特定因素所作的特别检查。

第三十四条 对个人业务开展的具体执行部门和人员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操作是否规范、对用户情况的了解程度、回访与监控是否到位、风险的预判能力、解决能力、市场的熟悉程度等方面,并做出相应的评价和调整。

第三十五条 对用户履约情况和资信情况检查的内容包括用户的实际盈利能力、偿还能力、从事工作的持续发展性、如果发现用户的资信状况或担保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联合银行等合作单位调整或中止用户的授信并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 业务检查结束后,风险管理部必须牵头进行总结,对业务操作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做出评价,对于不符合管理要求的要及时做出整改、调整和考核。对于表现出色的要给与激励。并针对业务检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并出具《个人业务管理状况检查报告》。

第四部分

债权保护和不良贷款处理

该阶段是信贷业务的保护、处理环节,实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贷款业务 的最终结果,管理水平也直接影响到业务能否长期顺利的开展,只有把这个环节的问题解决好,信贷业务才能真正实现健康、长期的发展。第一节

一般风险处理

第三十七条 是指在不满足清收条件情况下的违约情况处理,一般为连续逾期两个月或累计逾期三个月之内的用户违约情况,一般采取电话催收、上门催收、车辆重点监控的方法来进行处置。

第三十八条 对于满足该类风险但属于非恶意欠款的用户,专管员要加强监管力度,寻找分析用户违约的原因,如采取定期催促、对于车辆出现问题的制定专项服务解决方案等方法,尽量将风险化解。并填写《用户欠款催收记录》。

第三十九条 对于满足该类风险属于非恶意欠款的用户,专管员要及时向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汇报,同时要求担保方履行担保责任,并对涉及的车辆进行动向监控,形成专项计划,为清收车辆做好准备工作。并填写《欠款用户风险评估报告》。第二节

清收风险处理

第四十条 是指在满足清收条件情况下的违约情况处理,一般为连续逾期两个月或累计逾期三个月之内的用户违约情况,一般采取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车辆清收、法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方法来进行处置。

第四十一条 对于满足该条件的用户,一方面,风险控制部门要要求担保方积极履行担保责任,并对涉及车辆进行动态控制,准备处理。另一方面,银行要配合公司对用户进行法律诉讼,申请法院实施强制执行,以便获得车辆的处理权力。第三节

清收车辆处置 第四十二条 是指对满足清收条件并已清收回的车辆处理,一般由申请执行、车辆评估、拍卖、转移产权、解除抵押、损失清算组成,或要求用户一次性买断。车辆清收后,风险部门要制定《清收车辆处理计划》。

第四十三条 对于满足清收条件并且已经实际控制涉及车辆的情况,公司要求用户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一次性债权买断,在用户买断后,结清全部款项,解除抵押,车辆所有权向用户转移。

7.个人汽车贷款业务 篇七

一、产品创新带来信贷业务风险的提高

目前, 这些金融信贷风险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借款人的风险

个人信贷业务面对客户众多, 而个人客户面对的经济业务纷繁复杂, 加上我国目前诚信制度还待完善中, 信息的不对称使金融机构难以对每个信贷客户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 因此存在借款人不符合贷款资格、借款人不具备还款能力甚至违背借款人真实意图的贷款申请, 主体资格的缺失意味着贷款发放存在巨大风险。

(二) 交易背景的风险

交易背景主要是贷款资金真实用途的核实。关注贷款资金的真实用途, 按照目前银监会的规定, 不得发放无具体用途的贷款资金, 不得发放违反国家规定用途的贷款资金, 要依据“了解你的客户, 了解你的客户业务”的原则审核贷款和监控资金流向。一旦贷款资金未按照约定要求使用, 在承担信贷风险的同时, 还要承担外部监管风险。

(三) 合作方风险

合作方业务主要指批量贷款。批量贷款针对某一机构某一类人, 由该机构协助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查以及对借款人行为一定程度的监督控制。如助学贷款对合作院校的选择与管理、个人住房贷款对开发商和所属楼盘的选择与管理、汽车贷款对汽车经销商的选择与管理等。由于批量业务具有金额小、件数多、审核条件相对单一等特点, 批量中易混入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同时, 由于前期资格审核认定以及后期管理也要大量依靠合作商, 因此合作商资格及业务能力是此类业务风险控制的关键。

(四) 营销模式风险

目前个人信贷业务营销模式主要有“间客式”和“直客式”, 即通过经销商或第三方中介间接发展业务与银行客户经理直接拓展业务。“间客式”对第三方资格要求较高, 业务风险与第三方资格成反比, 不易把握业务风险水平;而“直客式”是由银行客户经理直接经办的业务, 相对业务质量较高, 但受制于客户经理数量, 业务拓展受到制约。

(五) 担保风险

一般来说, 除个别业务品种以及个别贷款对象外, 个人贷款产品需要相应的抵押, 而抵 (质) 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抵押行为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抵押物价值的稳定性、抵押物的控制方式都成为抵押担保存在风险的因素;对于由合作方提供担保的、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 合作方和担保公司资信也会成为可能的风险点。

(六) 过度授信风险

由于经济模式的多样化, 经济结构多元化, 个人金融业务与个体或民营小企业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实物中很难将个人资金与企业资金完全割裂开来, 加上信息的不对称, 难以区分个人贷款实际用途, 是用于个人还是企业?加上民营企业同样可以申请贷款, 贷款主体不同而资金用于同一主体, 易导致过度信贷风险。

二、完善内控管理,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针对上述的风险, 银行应着力做好以下的内控管理工作:

(一) 借款人风险的控制

主要是借款人资格的审查, 关注借款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和还款的能力。银行应严格执行“面签”制度, 要与客户面谈, 现场了解借款人基本信息的真实性, 核实并确认借款申请人身份、借款申请人工作单位、借款申请人居住地址、担保人及共同借款人及联系人信息、证明借款人收入的文件、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分析借款申请人的收入与其职业是否相符、是否具有内在逻辑关系。

(二) 交易背景的风险控制

按照“受托支付”“自主支付”的要求监控资金流向, 在实际交易发生后, 及时要求客户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按照约定使用资金或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现象, 一经发现, 即按照贷款合同约定予以处罚, 提前收回贷款或加大罚息。

(三) 合作方风险的控制

在合作方的选择上, 要选择当地有实力、信誉度高的合作方。如助学贷款对合作院校的选择与管理, 应重点选择就业率高、生源好的重点知名院校作为助学贷款合作院校;个人住房贷款合作对象应重点定位在开发业绩良好、信誉度高、资金实力强的开发商, 对开发商的资金实力、资信状况、经营业绩、技术力量、盈利能力、纳税记录、担保能力等进行重点调查, 同时, 对开发商和按揭楼盘进行实地考察, 对按揭楼盘的地理位置、工程进度和质量、完工风险、市场有效需求、功能配置、价格定位、物业管理、售楼前景、销售状况、按揭额度等进行综合评定和评价;对于汽车经销商采用上述类似方法确认合作对象。

(四) 营销模式风险的控制

在对“间客式”第三方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 要逐渐转变营销模式, 逐渐向“直客式”转变。通过营业网点、理财中心、定向销售等渠道直接营销客户。

(五) 担保风险的控制

担保风险主要在于抵押品的真实合法性以及担保方的意愿和实力。对个人金融产品所需要的抵押物, 首先要做全面彻底的审查, 确保抵 (质) 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 认真挑选估价机构, 合理评估抵押物价值, 考虑抵押物属性确定抵押率, 对需要登记的抵押物要及时进行登记, 确保抵押行为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对于由合作方提供担保的, 除审核合作方、担保公司信誉资格、资金实力外, 还要要求合作方、担保公司按所担保贷款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证金, 对保证金来源做出认定, 避免保证金转嫁给借款人, 变相增加借款人负担。

(六) 过度授信风险的控制

加强信息的沟通, 拓展信息获得渠道, 多角度了解信贷客户真实情况, 对于具有民营企业性质的贷款人, 将企业信贷与个人信贷纳入统一信贷范围, 对个人信贷覆盖全部业务品种及范围, 核定统一额度, 纳入统一管理, 避免过度信贷后个人随意支配多余资金, 形成资金运行风险。

摘要:金融信贷业务快速发展, 带来了以下的风险:借款人的风险, 交易背景的风险, 合作方风险, 营销模式风险, 担保风险, 过度授信风险。银行应做好相应的内控管理工作应对新的风险点。

8.个人汽车贷款业务 篇八

因此,在近年“两会”上,他不止一次地建议,首先应出台相关政策,以定向、分阶段原则,对黄标车实施“废旧换新”。旧车实际报废并换购为指定清单内的节能环保车型。希望政府参照鼓励生产厂家出口汽车的办法,在增值税或消费税环节研究优惠政策。同时制定更为严格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排放严重超标的车辆。此外,还应强化报废车辆的拆解和回收利用工作。应进一步整顿规范回收拆解企业,制定报废汽车旧件利用规范,提高废旧汽车的资源利用率,并鼓励生产企业参与建立回收网点,建设报废汽车逆向物流网络。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2年我国还将继续“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然而,目前我国贷款购车比例只有15%,与其他国家比还相当低,而国内7家汽车集团财务公司的融资渠道普遍较窄,难以为扩大消费发挥更大作用。针对以上问题,陈虹建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适度扩大汽车集团财务公司的融资渠道:

9.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法律意见书1 篇九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支行:

 作为银行北京市分行指定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法律事务承办机构,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借款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贵行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 我们审阅了借款申请人提供的以下文件资料(包 括复印件)

1.有权居留证明:□身份证 □户口薄 □护照□暂住证 □其它居留证明

2.购房契约

3.收入证明□职业证明□其它证明文件

4.付款证明□存款证明

5.担保证明:□保证+抵押□质押□保证□抵押

6.家庭财产状况证明:□房屋□银行存单□债务 □股票 □汽车行驶证 □企业投资证明人 □其他

7.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详见附件。

二、我们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贷款通则》

—1—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4.《上海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5.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三、经审查确认的事实

依据上述法律文件和有关规定,通过与申请人谈话,以及电话了解有关情况,我们确认下述事实:

1.申请人,性别,出生于年 月 日,国籍,(如属外埠居民是/办理外地人在京购房审批手续),符合贵行关于个人申请住房担保贷款的主体资格。

2.申请人已向贵行提出贷款申请,申请元人民币贷款。

3.申请人 学历,供职于,任 职务,在本岗位已 年,其职务相对稳定。

4.申请人月收入 元,按目前标准,其收入能够按月支付贷款本息。

5.申请人已按贵行要求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发展商也同意为其贷款提供贵行许可的担保。

6.申请人已向发展商支付了30%的房款或提供了相当于30%房款的建设银行存款证明,且已与发展商签署了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7.申请人对办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的基本情况已经清楚,其提供的文件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无异。

四、法律意见

—2—

基于上述事实,我们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已经符合贵行关于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的基本要求。申请人具备贵行许可的有效居留身份,其年龄、学历、职业、资历等基本状况对按期偿还贷款有很大保障,具备短期和中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从审查的事实看,申请人的就业择业能力强,整体资信状况良好,在目前审查始阶段具备发行借款合同的能力。如果依法办理完毕房产的抵押登记、发展商保证等担保手续,贵行对该笔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债权的实现将会更有保障。

本法律意见系为 银行北京分行 支行办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事宜而提供。本法律意见书由 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



北京 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年 月日

附件:

1.申请书原件1份

2.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表原件2份

3.申请人提供的文件

4.谈话记录原件1份

5.授权委托书份

—3—

10.个人汽车贷款业务 篇十

(1)咨询

办公地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三楼)

(2)受理

受理步骤:登记(电脑查询及受理信息反馈(业务受理(借款人填写申请表

(3)审批

审批步骤:经办人初审(科长复审(中心审贷会审批(材料传递

审批内容:

①身份核对;

②公积金义务执行情况;

③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债务关系及与其它债务关系(包括配偶及参贷人);

④借款额度、利率及期限;

⑤借款人资信;

⑥售房合同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⑦售房人资信;

⑧房屋单价;

⑨房屋用途;

⑩共有产权其他共有人抵押承诺。

(4)准贷通知

自借款申请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心审贷会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签属借款文件,15日内未办完手续的经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签约内容: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5)抵押担保

办公地点: 朝阳市(县、市)房产局

贷款人持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及相关资料到朝阳市房产局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及担保手续。

审核内容:

①身份核对;

②借款额度、利率及期限;

③借款人资信;

④售房合同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⑤售房人资信;

⑥房屋单价;

⑦房屋用途;

⑧共有产权其他共有人抵押承诺。

(6)银行放款

根据放款通知单、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由银行放款。放款银行将开户信息,借据传递到中心。

(7)按月还款

借款每月必须及时在个人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否则将按月计收万分之2.1的逾期利息。

(8)结清贷款

借款人可于借款之日起两年后一次还清借款本息,结清本息后持中心证明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解押,清户手续。

2、贷款申请的受理

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贷款申请应审查贷款申请人的贷款条件(贷款资格)、贷款期限和

贷款额度,并出具申请表。

(1)关于贷款条件

职工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

②购买新建普遍住房首付款不低于房价30%,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评估价30%。

(2)贷款申请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结婚或户口本或单身证明);

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须提供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房屋买卖契约、产权证,我中心认可的住房评估报告;

③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凭证。

(3)关于贷款限额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15万,最长贷款期限为15年,借款人贷款最长年限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我中心可在法定退休年龄上给予适当延长,但最多不多于5年。

贷款额度按下列四条规定计算,取其中最低金额。

①按照购房总价的70%计算,阁楼和地下室及车库价值不计算在内;

②按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额。即贷款后的月还款额不能超过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50%,再乘以按月计算的借款期限(借款人家庭收入按借款人家庭成员按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除以公积金缴存比例换算,不承认工资证明,有待探讨);

③不得高于贷款的最高限额;

④按公积金缴存额计算。即(月缴额×12×剩余退休年龄+公积金余额)×2。

(4)借款人对贷款担保方式的选择

①以有价证券(借款或第三方名下国债〈国家规定不可质押的除外〉或在借款承办银行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质押担保;

②借款或连同第三方(可多人)账户内等额公积金余额的质押担保;

③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的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即借款人将所购住房产权抵押给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再由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为其提供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签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时需交纳30元贷款工本费。

办公地点: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信贷管理科

11.个人汽车贷款业务 篇十一

过去10年里,曼胡默尔在中国的业绩增长了30倍,2011年在华销售实现了20%的增长,约1100名中国员工就创造了亚洲营业额的一半。预计到2018年,曼胡默尔集团的销售额将至少增长到34亿欧元,届时,汽车主机配套业务、汽车售后市场业务和其他业务将分别占据1/3的份额。同时,曼胡默尔集团在亚洲地区的销售额比重将从目前的17%提升到2018年的25%。

同10年前的中国汽车售后市场进行比较,JosefParzhuber先生认为目前中国汽车售后市场充满了机遇与挑战。一方面是由于中国汽车市场保有量不断增长,车型不断增多,消费者、代理商和经销商都越来越看重汽车售后产品的质量。而设计越来越精细的汽车发动机,也需要优质的零部件给予更加精心的呵护。另一方面是由于与汽车发达国家相比较,中国消费者甚至是某些经销商都缺乏对汽车零部件优劣的判别能力,同时还需要面对更为复杂的市场环境。

相对于曼胡默尔在德国汽车售后市场高达30%的占有率,其在中国汽车售后市场的占有率还不是很高。不过这与中国汽车售后市场的模式有着很大的关联,对比欧洲汽车售后市场的独立售后主导模式和日韩汽车售后市场的原厂主导模式,中国汽车售后市场尚未呈现出明显的倾向,更不可能像德国汽车售后市场那样凭借150个经销商即可覆盖全国汽车售后市场的经销网络。曼胡默尔集团将继续加大对中国汽车售后市场的业务投入,进一步发展经销商网络,以扩大产品覆盖区域,以方便终端用户的购买需求。同时,曼胡默尔将不断拓宽产品线,加强对亚太车型和中国自主品牌车型所需滤清器产品的供应,同时还将优化物流建设,使客户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服务。

·Josef Parzhuber是曼胡默尔新任亚太区首席执行官,原任全球水处理部门总裁。在2011年加入曼胡默尔集团之前,Josef Parzhuber先生在罗伯特博世公司工作过19年,先后担任营销和市场管理培训生(1992—1994年)、中国区汽车售后业务总裁(1995—2000年)、全球旋转机产品营销总裁(2000—2003年)、北欧区汽车售后市场总裁(2004--2007年)以及全球滤清器业务总裁(2008--2011年)。

12.个人汽车贷款业务 篇十二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用于个人的人民币担保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包括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经营等[1]。

在商业银行的众多贷款业务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以安全性高、利润稳定和操作简便而闻名,但由于受到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还款周期长、贷款数额大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在经营此类业务时仍然面临着一定风险。就具体而言,这些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法律制度风险和贷后管理风险等。

2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2.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贷款申请人违背合同规定而导致贷款无法定期收回进而可能对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1]。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时经常面对的风险之一,信用风险一旦产生就会对商业银行造成巨大危险和不良影响。而不同贷款业务所产生的信用风险又有所差异,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信用风险具体包括: 被迫违约、理性违约和提前还款。其中,被迫违约是指贷款者在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后,因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其无法按时支付相应本息,进而被迫违反合同或造成毁约的行为。理性违约是指贷款者主动选择违约的行为。按照权益理论,在发展程度比较高的金融市场上,借款人在经过对住房持有权益与抵押贷款债务额度的比较后,往往会决定是否进行理性违约,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1]。提前还款是指贷款者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的行为,该行为会使商业银行失去原有合同所带来的利差收益,也会使商业银行额外增加为还贷资本寻觅适合投资者的成本。

2.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变动使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收益上发生损失的可能[2]。具体而言,贷款利率的上涨将会增加借款人的还贷负担,而若其收入增长无法满足增加的还贷额,就可能会出现贷款本息无法按时偿还的现象,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收益; 而如果贷款利率下降,则再融资贷款成本也会随之降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者可通过再融资贷款来提前偿还先前贷款以赚取利差,而这会打乱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安排,导致商业银行的预期利息收入无法实现。此外,目前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也存在业务范围较小、利率市场化水平较低、贷款产品模式较为单一等问题,这都会导致我国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利率风险过度集中于商业银行。

2.3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中的由于操作失误而导致的风险。操作风险主要集中于贷前审查、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这三个环节[2]。具体而言,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 在贷前审查时,商业银行在贷前审查中对客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审核不够严格,无法及时甄别出虚假信息; 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未经上级审核批准便私自降低贷款门槛和担保条件,例如当前一些商业银行推出的零首付或一成首付等现象; 在贷后管理环节上,部分商业银行也常因为疏于贷后管理而未及时跟踪客户贷款业务进展,进而导致出现不良贷款等现象。

2.4 法律制度风险

法律制度风险是指由于当前法律制度对贷款者的违约与失信处罚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措施不够详细和到位[3],进而导致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事件中进行法律追责面临一定的困难与风险。具体而言,当前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相关专业法律尚不够完善,存在一定法律真空,因此一旦发生贷款者故意违约行为,商业银行在对其进行住房追缴过程中存在较多困难,成本也相对较大;此外,由于住房产权涉及较多的法律规章,在缺乏专业法律规定做支撑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对房屋的处置权也存在被悬置的可能。

2.5 贷后管理风险

贷后管理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办理完成后,由于对其后续事项疏于管理进而造成的相关风险[3]。具体而言,当前商业银行一般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贷后风险列为普通贷款风险进行管理,而这明显忽略了对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发生后可能出现的贷款者死亡、患重大疾病、失业和离婚等多种可能对贷款者还款能力或抵押财产价值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形; 此外,当前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违约制裁措施也尚不到位,缺乏具体、明确的制裁措施。因此,当前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贷后管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缺失。

3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对策

3. 1 信用风险的防范

我国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个人征信系统来提高商业银行资信审核的有效度,以降低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

首先,我国可以继续扩大个人征信系统在全国的普及范围,并将公安、税务、社保、电信、电力和教育等不同单位的信息共同纳入到个人征信系统中,并通过促进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以增强个人信息的完整度。同时可以要求有关各方提高数据导入和更新的频率,并可以加快制定征信法规,以对违约者采取相关的制裁和惩罚措施。其次,我国可以考虑成立专业信用风险管理机构来对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进行独立评估。由于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大多由银行内部的信贷部门进行单独评估、审核和发放,这虽较为便捷但同时也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因此,我国应逐步建立专业、独立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构,在明确这些机构权责的同时赋予这些机构一定的实权,以便其能在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评估过程中拥有一定话语权。此外,我国也可以通过学习国外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经验,例如强调相关监管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等来完善自身信用体系建设,防范信用风险。最后,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完善自身管理来防范信用风险的产生。具体而言,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强化个人住房贷款内部评级、严格审核信贷组合计划等措施来建立起一套严格、具体、可操作性强的管理程序,以提高信用管理水平,防范信用风险。

3.2 利率风险的防范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相关操作来对利率风险进行规避。从实践中看,商业银行通过对冲交易可以有效降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而针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对冲交易业务发展较为滞后的局面,相关部门可以有针对性地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积极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对冲业务,并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来免除商业银行参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对冲业务的后顾之忧。

3.3 操作风险的防范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制定一套科学、严格、可操作性强的业务操作规章流程和制度来逐步提高其业务操作水平,以减少相关操作风险。具体而言,在贷前资格审查上,商业银行应提高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申请者贷款资质的考察,严格执行贷款申请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房屋所有权且持有房产证的规定; 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商业银行必须强化员工的责任感并建立起有效的内部监督和管理机制,严防各种违规行为和道德风险; 在贷后风险管理上,商业银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开展贷后检查,也可成立贷后风险管理中心以统筹全局,严防相关风险产生。

3.4 法律制度风险的防范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健康开展的基石。因此,针对当前我国存在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专业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国家立法机构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快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法律制度的完善。具体而言,相关部门可召集专家学者、监管机构、商业银行和群众代表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各相关方,共同探究问题并争取早日颁布; 此外,国家也可考虑通过出台信用法规来对相关人员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并引导人们树立信用观念。

3.5 贷后管理风险的防范

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办理完成后,要继续强化贷后管理力度,力争将贷后管理风险降至最低。具体而言,首先,商业银行应加强对签约楼盘项目的跟踪管理,一旦发觉出现相关楼盘信息与借款者描述不符的现象,就应立即暂停接受持有该楼盘客户的贷款请求。其次,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贷款者的信息实行动态监控和定期审查贷款者的资信变动情况来及时发现风险苗头。最后,商业银行可与当地房产交易部门等机构进行资信共享,并定期对信贷资产进行审查,以降低相关风险。

摘要:个人住房贷款抵押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众多贷款业务的较为主要的业务之一,并以安全稳定和利润率高著称。但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中也时常受到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法律制度风险和贷后管理风险等考验。本文在具体阐述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中所存在的风险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希望能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对策

参考文献

[1]张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的探析及防范[J].经济研究,2010(21):42-43.

[2]李红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风险监控[J].财政与金融,2012(5):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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