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宣传简报

2025-02-03

新食品安全法宣传简报(共16篇)

1.新食品安全法宣传简报 篇一

按照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学校于10月20-31日开展了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了一次以食品安全宣传为主题的班会,各班还制作了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黑板报,学生手抄小报等,全方位的教育学生食品安全知识。

以广播、宣传栏、板报等宣传阵地,重点宣传预防食物中毒,“三无”食品危害,食堂食品卫生的有关知识。使用led显示屏播放标语,使用教室内多媒体播放食品安全相关视频等。还结合学校新启用的食堂及学生就餐问题,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学校在行政会上,对活动方案及要求进行宣传与学习,明确任务。在教师大会上,宣传学习新《食品安全法》,让全体老师知道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目的、意义、法律责任等。

向家长发放关于食品安全的一封公开信,共发放宣传资料余份,给广大家长宣传食品卫生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学校就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要求,培训食堂工作人员,要求食堂在菜品操作、分类、运送、回收等环节,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保证食品的新鲜卫生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用餐安全。

学校通过这次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有机地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提高了教师、家长、学生对食品安全法的认识,从而提高每位师生家长的懂法、知法、守法意识,形成了食品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2.新食品安全法宣传简报 篇二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施行, 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深远意义,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 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 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重要意义, 要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切实增强广大工商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1) 提高思想认识, 更新监管理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食品安全法》明确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确保《食品安全法》准确、严格地实施, 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过程中, 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食品安全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并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 进一步增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发展理念、监管理念、执法理念和维权理念, 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在思想理念、工作措施、工作作风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新转变。按照法律法规和新“三定”方案的要求, 牢固树立依法监管和依据职责监管的理念, 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 做到不包不揽, 不推不卸, 要强化责任意识, 切实承担起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 努力实现“四高目标”, 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

(2) 认真组织学习, 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学习《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务, 认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 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要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不仅要全面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的每一项具体条文, 而且要深刻领会《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 准确理解《食品安全法》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并抓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再学习, 弄清《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关系, 切实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依法行政。尤其要准确把握《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除了《食品安全法》有明确规定的以外, 对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的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处罚;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

(3)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全面掌握法律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举办《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 邀请立法机构有关负责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机关干部进行培训;举办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专题培训班, 对地、市级工商局主管局长和负责食品流通监管的人员进行培训。适时召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 通过以会代训方式, 对省级、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工商局主管局长和食品流通监管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对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教育培训力度, 集中时间对工商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省和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抓好本地区各级工商干部的培训, 尤其要抓好本地区基层工商所全员培训和一线执法骨干的专题培训。通过教育培训, 使广大执法人员进一步了解掌握工商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 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 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2. 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 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 增强经营者和工商执法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经营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监督意识, 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1) 突出宣传重点, 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 尤其要以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作为重点宣传对象。要让食品经营者了解《食品安全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责, 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从事食品经营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和记录、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召回和退市等基本制度、食品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要让消费者了解权益受到损害时获得救济的途径、民事赔偿的具体内容、食品安全的知识, 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 在组织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广大干部学习培训的同时, 向全体工商干部进行广泛宣传, 切实做到全面掌握, 做到人人皆知。

(2) 采用多种方式, 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按照《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方案》, 积极协调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就工商系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进行集中专题报道;利用总局的“两报一刊”和政府网站等开设学习宣传专栏, 组织有奖征文活动;结合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协调当地新闻媒体,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 要把社会宣传与监管工作进社区、进乡镇、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结合起来, 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在媒体或居民区开辟宣传专栏、以案说法、举办培训班等方式, 积极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广大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还可以与“五五”普法相结合, 扩大社会宣传面,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 注重互动交流, 确保宣传取得实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宣传活动中要加强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互动, 监督, 帮助经营者完善自律制度, 为经营者和消费者释疑解惑, 确保宣传取得实效。要将宣传工作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通过广泛的宣传, 努力使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转化为依照《食品安全法》履行经营者责任和义务的行为, 增强广大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努力使广大消费者了解其享有的权益以及维护权益的途径, 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 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 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任务和举措。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积极履行职责, 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尤其是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 突出抓好3项专项执法检查, 确保取得实效。

(1) 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 深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及总局的实施意见, 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 特别是继续仔细查验对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奶制品经生产企业重新检验合格的报告和标志;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 严格规范经营行为,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 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 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把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作为整顿工作的重要任务, 着力解决本地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 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干果、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 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 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 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 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 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要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为重点, 突出抓好对节日性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 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 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消费安全。四是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 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 认真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由基层工商所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 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 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3) 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各地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中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突出整治重点, 加大整顿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 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二是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 特别是食杂店的监管力度, 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 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三是要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 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 强化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严格规范食品市场安全准入行为;四是要加大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 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 不断扩大覆盖面, 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

同时, 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 依法严厉查处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 严厉查处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食品广告;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协会违法推荐食品的广告;严格监管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广告, 广告宣传的产品功能和成分与标签、说明书不一致的, 要责令停止发布, 并依法查处。对于被确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 要立即停止发布该食品的广告。

4.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六项制度”, 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六项制度”是对多年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践的总结, 也是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客观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 坚持不懈地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六项制度”的建立健全, 切实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机制保障。

(1) 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 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条件的规定, 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准入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制定《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部门、发放条件、发放程序、年审、与已有的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发有关许可。对食品的生产经营者, 要坚持先证后照, 未依法取得前置审批文件的, 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时, 发现有关许可证期满的, 应当要求提交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新的许可证。对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涉及工商部门职责的, 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及前置审批的, 会同或配合相关审批部门依法处理。对被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到期的, 要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和市场检查情况, 及时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逾期不办的, 依照《食品安全法》和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者, 要在工商行政管理网站或者当地主要媒体及时予以公布。

(2) 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 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质量进货关要认真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督促食品经营企业记好进货台账;要按照相关规定, 监督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记好销售台账;要依法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要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经营环境、条件、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建立食品退市等制度;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 要依照《食品安全法》依法处理。要突出抓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批发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监管, 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建立电子进货查验记录, 积极探索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积极引导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与生产加工基地、重点企业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商场、超市、大中型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设立检测室或检测工作台, 开展质量自检, 完善内部质量监控体系。大力推进食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市场”等创建活动。

(3) 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 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 将监管重心下移, 切实把食品日常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工商所, 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 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 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 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 尤其是要检查经营者是否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要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要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抽样检验、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 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 完善监管档案, 并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 切实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 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 严格食品质量监管按照“上下联动、内外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 依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新“三定”方案, 完善和创新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机制和方式, 建立健全“经营者自检、工商抽检、消费者送检”相结合的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体系。要突出对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集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种类和问题多、危害大、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 以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专业门店等重点场所, 有针对性地进行食品质量抽样检验, 并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利用, 及时进行消费警示、提示和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 依法和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适时发布监管信息。同时, 要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检测、行业协会检测、销售者自检、消费者送检所反映的信息, 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有针对性地及时依法开展市场清查。要加大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 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控水平。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责令退市和销售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监督食品销售者对被告知、通报或者自行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采取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等退市措施, 对食品经营者不主动退市的依法责令其退市, 并加强对不符合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 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5) 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 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针对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不同特点及不同经营管理水平, 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对商场、超市, 重点加强对包装食品、进口食品、散装食品等质量安全的监管, 鼓励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对批发企业, 重点加强对其是否建立并执行了食品销售台账的监督检查。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 重点加强对其是否履行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监督检查。对农村集贸市场, 重点是推广“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制度, 引导其规范和诚信经营。对集贸市场的经营者、食品店尤其是农村食品店, 重点加强对其是否履行了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义务的监督检查, 并引导农村食品店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 配合商务部门推进食品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 确保食品质量合格、经营行为规范。同时, 要与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相结合, 注重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并不断加以完善和规范。要依据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情况, 重点加强对辖区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等产品经营者的监管。

(6)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 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映的要求, 严格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国家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 层层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及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布信息, 妥善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利用12315行政执法网络, 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联网应用,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 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 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前监控, 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网络, 运用无线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 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加强应急机构、队伍、车辆、物资、设备保障, 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系统检查, 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畅通信息, 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5. 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责任制度, 强化部门协调, 狠抓检查落实

《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强化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能, 明确了监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务必把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 采取有力有效措施,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 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责任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 明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统一领导、协调、指导和检查落实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合理调配执法力量, 充实一线执法队伍, 改善食品监管执法条件, 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落到实处。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建立健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基层工商所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强化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责任制,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力抓。要强化基层工商所属地监管责任制, 工商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 切实对辖区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要强化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履行、不及时履行职责、违法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 坚决依照《食品安全法》予以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级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 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执法监察, 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和造成后果的, 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2) 强化工作措施, 严格依法行政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强化各项工作措施, 尤其是要加强立法立规工作, 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总局将研究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就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将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办法》中进一步明确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快速检测等相关事项。有立法权的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 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同时, 要以《食品安全法》颁布以前制定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重点,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在全系统集中清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立法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为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奠定基础, 确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得到切实执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监管职责, 既要用好《食品安全法》赋予的各种执法手段、严格执法, 又要防止滥用执法手段;要坚持事实和行为认定、适用法律法规、采取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条款等相统一, 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有效防止和尽量减少危害发生, 坚决杜绝“只罚不纠”、“以罚代处”、“以罚代刑”的行为。在对违法行为查处中, 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经营者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3) 强化部门协作, 严格检查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既要切实履行职责, 又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 及时书面移交相关部门;对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 要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 相关移交、转交材料要存档备核;对其他部门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 要按照职责及时予以查处, 并建立健全登记反馈制度;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对共同负责的领域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要采取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 强化对《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把履行监管职责到位、依法行政和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作为检查落实的重点, 并作为对单位或个人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 深入基层, 了解《食品安全法》的执行情况, 认真总结经验, 及时发现问题, 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要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及时上报总局。

3.湖南省启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篇三

启动仪式上,李友志副省长指出:第一,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因生产加工工艺不到位、流程不到位、技术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的首要责任者是企业。广大食品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为老百姓的生命安全负责。第二,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级职能部门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管,保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第三,食品安全是“共同管理”出来的。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每个部门、每个组织、每个社会成员都负有责任,都应该积极投身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敢于举报、制止制售假劣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他强调,食品安全仍是我们的主题,食品安全工作还要经历很多的风雨,但要坚信,有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一定会拨开云雾见晴天,政府一定会竭尽全力,保证老百姓的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科协联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四进”活动,以“科普大蓬车”为载体,动员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和科普志愿者走进社区、校园和乡镇集市,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行讲座和“义诊”、现场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发放科普读本等方式,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与相关法规送入千家万户。此外,各地还将组织群众走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让老百姓零距离感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流程,参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了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提振公众消费信心。

4.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简报 篇四

20xx年7月11日上午,五通桥区农业局组织机关党员、技术骨干2人,参加了五通桥区集中开展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该局以发放宣传资料和政策解读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农产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共发放《五通桥区禁用、限用农药品种》、《无公害农产品知识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资料350份。该局宣传人员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讲解了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正确使用农药、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内容,共接待群众现场咨询200余人次。

此次活动,向群众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出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5.食品安全倡议书宣传简报 篇五

近日,在学校附近,我经常看到有的同学上下学时,用自己的零花钱到学校门口买一些包装简单的小食品,这些食品往往有的是膨化食品,有的油脂特别多,有的气味特别刺鼻……还有的同学进教室的时候带有辣条,吃完之后整个教室都充满了辣条的味道。同学们,你知道这些垃圾食品大多都是卫生条件特别差的小作坊制作的吗?你知道其中有多少食品添加剂吗?有的甚至还掺杂了过期食品。这些“三无食品”会危及我们的生命的!我在新闻上就看到过这样的报道。为了让同学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为此我向全校同学发出倡议:

1、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有“食品安全标志”的食品。可以让爸爸妈妈带我们去正规的超市买些有营养、健康的食品,一定要拒绝三无食品。

2、不使用过期食品。在购买和食用食品前一定要看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快要到期的食品或者已过期的食品,请勿食用。

3、不去购买路边小摊上的食品,特别是油炸食品,因为他们所使用的油大多都是多次重复使用过的,里边的致癌物比较多。

4、不吃膨化和含糖量较多的食品,例如珍珠奶茶,棒棒糖,巧克力等。过多的糖分会引发蛀牙,甚至血糖升高,造成身体免疫力降低。

5、在班级里边做好宣传,让同学们以手抄报,黑板报的形式认识到“食品安全、健康饮食”的重要性,同时互相提醒,加强监督。

同学们,我们少年儿童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垃圾食品,时时刻刻都在威胁着我们,危害着我们的生命安全。希望同学们都把“杜绝垃圾食品,食用健康食品”的观念牢记于心,并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来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同时要做好宣传,让我们身边更多的人都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倡议人:

6.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简报 篇六

区委常委、副区长于世疆出席启动仪式。

活动上,区美食协会、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代表餐饮单位、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发言,表示将带头强化行业自律,强化自律意识,加强人员培训,塑造企业品牌,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区食药安办主任、区食药监局局长冯源介绍了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的意义和相关安排,他表示,希望群众能够通过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社会化共治中来。

据了解,在为期两周的宣传周活动中,区食药局将联合属地政府、区住建委、区教委等部门,在全区15个乡镇、街道开展至少30场“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军营”食品安全知识宣讲,普及食品安全和应急处置知识。并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放日,邀请媒体、群众到食品生产企业的加工车间进行参观,了解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此外,还将开展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安全、学校食品安全等多项食品安全主题宣教活动。“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活动能够为群众提供一个了解食品安全的渠道,能够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更好为自己服务,也能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也希望各位从业者认真落实责任,尚德守法。”冯源说。

7.新食品安全法宣传简报 篇七

在启动仪式上,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局通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2015年,贵州省食品安全工作在国务院食安办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深化食品监管体制改革,推动落实“四有两责”,在食品流通领域、食品生产领域、餐饮消费领域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坚决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保障了全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贵州省公安厅还通报了2015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情况。2015年,贵州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核查公安部转办线索5100多条,破获了刘某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1·02”特大制售假盐系列案件等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大案要案,查封销毁了一大批假药、假酒、假盐、非法冷冻肉品等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破获食药类刑事案件1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人,刑事拘留125人,逮捕24人,移诉18人,涉案金额5200余万元。

宋宇峰局长在仪式上发言提出:“全省各级食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习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抓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以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启动仪式结束后,省、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了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准备了数万份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资料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组织食品安全专家亲临现场为广大群众开展咨询活动,同时接受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

8.新食品安全法宣传简报 篇八

一、直面四个挑战,

应对“新常态”

近年来,贸易全球化不断发展,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食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复杂,面临新的挑战,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也呈现出独特的“新常态”。

第一,进出口食品贸易增长迅速。2001~2014年,我国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总额从279.0亿美元增长至1928.2亿美元,增长了6.9倍。其中进口食品农产品贸易额从118.3亿美元增长至1214.8亿美元,增长了10.3倍;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额从160.7亿美元增长至713.4亿美元,增长了4.4倍。自2011年起,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食品农产品进口国,进口食品增长态势仍将持续,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愈加重大。

第二,全球食品供应链愈加复杂。贸易全球化、区域一体化发展,使食品供应链从本地化为主向全球化方向发展,食品原料生产、成品加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早已超越了国界,我国食品产业也呈现出“出口全世界、进口五大洲”的“新常态”,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愈加严峻。

第三,全球性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受全球经济复苏疲弱、消费市场低迷、生产成本持续提高等因素影响,一些食品企业为了维持利润,减少了对质量管理的投入,全球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甚至一些全球知名食品企业和以食品安全著称的国家或地区也曝出食品安全丑闻,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任务愈加艰巨。

第四,非传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突显。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不断涌现,国际贸易正向个性化、碎片化方向发展,引发出一系列非传统食品安全问题。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使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全球热点;信息技术革命,催生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产生,但也由此带来的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创新愈加迫切。

二、遵循四项原则,

迎接“新挑战”

新《食品安全法》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和社会共治”的四项原则,对进出口食品安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新要求,检验检疫部门面临“新挑战”。

第一,更加突出生产经营者质量主体责任。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及其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商是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保证向我国出口的食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进口商应当建立对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的审核制度,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其产品。

第二,更加强化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了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监管责任不力的,也做出了严肃问责的规定。同时,还要求检验检疫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通报联动机制。

第三,更加严格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在进口食品监管方面,要求对输华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审查,对境外输华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注册,将对进口食品监管从境内延伸到境外源头。在出口食品监管方面,要求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保障符合进口市场的要求。

第四,更加严厉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未履行对境外输华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商审核义务的,未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的,对存在风险的进口食品未履行召回义务的,做出了更加严厉的处罚规定。

三、落实四个最严,

构建“新体系”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质检总局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了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科学严格的进出口食品全过程监管体系,有效地保障了进出口食品安全。

第一,建立完善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一是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的进出口食品法规体系;二是制定《输华食品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体系评估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口岸分级管理办法》等一批新的规章制度,细化新的《食品安全法》;三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严格执法,提升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四是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社区行等活动。

第二,建立最严格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在进口方面,建立覆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三个环节的全程监管体系。一是进口前严把三道关。严把对华出口食品国家和地区“准入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准入。2010年至今,对61个国家或地区的62种食品进行了体系评估,对符合我国要求的25个国家或地区的14种食品予以准入。严把境外输华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关”,不符合要求,不予注册。截至2015年9月,对15144家境外输华食品生产企业准予注册。严把输华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关”,截至2015年9月,对96983家境外出口商和23931家境内进口商实施备案。二是进口时严格分类监管。组织专家采用风险评估模型,利用检验检疫大数据,进行进口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对高风险食品实施针对性的严格监管,提高监管科学性、有效性。三是进口后加强事后监管。建立进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誉记录制度,严格处罚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企业。截至2015年9月,将57家境内外企业列入不良记录企业名单,采取了加严检验检疫措施。2015年10月1日,启动了进口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信息平台,要求进口商严格填报进口和销售记录,初步建立了中国进口食品追溯体系。截至目前,填报进口记录20万条,销售记录50万条。在出口方面,也建立了覆盖出口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备案、生产加工企业备案、出口前成品检验三个环节的全过程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截至2014年,备案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万余个,备案出口食品加工企业1.3万余家,建立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88个。

第三,建立科学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支撑体系。一是成立第二届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参与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决策。二是成立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开展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风险评估,制定科学有效的监管措施。三是建立境外输华食品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体系评估和审查的专门队伍,切实履行好对境外生产企业和出口商的监管。四是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创建“智慧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第四,建立紧密的食品安全国际共治新格局。在贸易全球化背景下,保障全球食品安全已不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独角戏”。我们倡导“食品安全,国际共治”,首先就是要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际事务,要在国际组织中发挥作用,积极推动多边食品安全国际合作,共同遵守国际规则。其次就是要加强政府间合作,履行好与60多个国家或地区签署的200余个食品安全合作协议,各负其责,共同解决全球食品安全问题。最后就是要加强政企合作,深化与行业、企业的沟通与互动,推动行业自律、企业履责,共同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

9.第8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简报 篇九

在宣传周主场活动上,农业部、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发布了最新的食品、农产品(000061,股吧)、进出口食品抽检信息。

中国记协向全国新闻舆论工作者发出倡议: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传播者、真实记录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

10.学习食品安全法简报 篇十

为做好中秋节前流通食品监管,市食安办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好部署安排,各县、区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止日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余户次,检查有自制食品的大型超市13家,抽检食品115组,其中月饼25个品种。

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和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示内容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同时,此次检查以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食用油、月饼、饮料、酒类等节日集中消费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以及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加大检查力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不间断开展食品安全巡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

11.新食品安全法对乳业影响几何? 篇十一

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存在过多过滥的问题。据媒体报道,全国目前有乳粉配方近1900个。一些企业为市场营销,随意制定不具有科技含量、对婴幼儿生长发育不具有特别意义的配方。

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车振民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婴幼儿乳粉的监管应该比普通食品更加严格。车振民认为,婴幼儿的抵抗力以及排泄功能较成年人更弱,此外,他们的食品更单一,“除了要监管是否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外,还要保证营养物质的量。”

对此,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此外,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乳业专家宋亮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今年国家将对所有乳制品企业的配方,所有的品牌进行重新审核,多个品牌应用同一配方的情况都会被整顿,最终会把很多品牌砍掉,其中受冲击最大的就是地方乳企。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经过统计发现,目前行业内,多个品牌应用同一配方的企业主要有飞鹤、圣元、关山、摇篮、晨冠、御宝等。其中飞鹤有五六十个品牌,例如同属飞鹤的关山婴幼儿配方奶粉则有聪儿莎能、康乳、优健858、美加力、贝加智等多个品牌。而圣元旗下也有多个品牌,有一些品牌的配方也比较接近,此外,从去年开始,雅士利的定制品牌也开始增多。

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过度的市场竞争。此外,奶粉厂家为了做大产量,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费用,通常希望通过副品牌来消化一部分产能,同时会以更低的价格供货给系统门店,而为了使这些低价定制产品不冲击原有渠道的高价产品,厂家一般要求系统门店将定制的产品销售限制在其限定区域内,因此这些定制产品一般不走大流通渠道。

除了对配方的严格管控,新食品安全法还特别强调,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指出,新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是考虑仅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滕佳材举例说,目前许多国产乳粉生产企业存在进口“大包粉”,在国内加工分装的做法,不仅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还可能出现原料调包、掺劣掺假等问题。美素丽儿等不少婴幼儿乳粉出现质量问题,正是分装环节惹的祸。

12.新食品安全法宣传简报 篇十二

启动仪式上,王艳玲副省长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入阐释了“党政同责”、“统一权威”、“四个最严”对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宣传周活动、城市创建和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她指出,河南是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食品生产消费大省,保障食品安全任务艰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从省到市直至县乡的监管体制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履职尽责,着力推进保障体系建设,着力创新治理方式,着力推动社会协同共治,保持了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局面,为食品产业发展和社会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万亿元,实现了新突破。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许廷敏介绍,2016全省宣传周活动围绕“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今年筹划安排了8项主要活动,参与的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科研机构、食品企业两百多家,涉及到食品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今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由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河南省教育厅等22家单位共同举办。活动周期间,监管部门与媒体面对面交流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探讨食品安全共治途径,还将表彰2015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好新闻。除此之外,还将举行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展播;食品安全中原行、食品药品监管基层建设巡礼采风与网络媒体看食药企业活动;“尚德守法,保食安、促发展”大访谈活动;食品安全法律与科普知识竞赛;开展青少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科普专家举办“食品安全大讲堂”等一系列活动。

食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河南省作为食品生产、消费和输出大省,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重大,需要大力推进社会共治。每年一次的宣传周活动是推进社会共治的有效载体,由国家和省政府食安委统一部署。

许廷敏说,省政府食安办等22个部门,将协力推进2016年食品安全安全宣传周活动,扎实推进社会共治,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确保全省人民群众共享饮食安全,促进全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食品产业在河南产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举足轻重,2015年,河南食品产业突破1万亿规模,已成为河南省两个亿元产业的支柱产业之一,并且成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高成长性产业。可以说,食品工业已经成为河南省最具发展潜力和发展优势的战略支撑产业,成为河南省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

河南省政府副省长王艳玲(右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笃运(右一)、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史济春(右三)在展区参观

濮阳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

6 月13日上午,濮阳市、县、乡三级政府同步举行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全市近3000人参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刚讲话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副市长沈运田主持启动仪式,市人大副主任卢志勇、市政协副主席杜跃武,市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部分食品企业单位参加了启动仪式。

市启动仪式现场,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第二实验幼儿园、百姓量贩和雪汇食品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共展出宣传展板76块、设立咨询服务台24个,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500余人次。启动仪式后,李刚副市长、沈运田副市长等领导参观了各单位制作的活动展板,并向群众介绍了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希望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合力共铸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今年,我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将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举办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食品安全公益宣传等系列活动。

商丘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

6 月13日,河南省商丘市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隆重举行。本次宣传周的主题是“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逐步落实“四个最严”,建立源头到终端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来自商丘市30多个单位负责人以及新闻媒体、食品经营企业代表及市领导等近500人参加了仪式。

食品安全大于天。去年以来,该市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目标任务,以新《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宣传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

据了解,宣传周期间,市各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和部门将以每天举办一个“主题日”的形式,先后开展法律法规宣讲、道德诚信教育、科学知识普及、科技成果展示等几十项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周口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

6 月13日上午,周口市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五一广场启动。此次活动的主题是“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时间是6月13日至27日,主要任务是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法治化水平。出席启动仪式的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解冰山,副市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张广东。

张广东强调,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抓住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安全问题,采取多种形式,把各自“主题活动日”活动办好。各监管部门要整合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细化监管措施,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第一责任、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源头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

开封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

宣传周启动仪式于6月13日上午9时,市、县区同步举行。其中,市级层面由开封市人民政府、开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主办,开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承办.启动仪式在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办公楼门前进行。县区级层面由各县区参照市里模式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启动仪式现场设置咨询台和宣传展板,邀请各媒体参与现场采访报道。

2016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筹划了开展食品安全青少年守护行动、食品安全超市行活动、“与食品安全同行”网络征文活动等9项重点活动和系列主题日活动,吸引社会群众了解、参与食品安全。

武陟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

6 月13日,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武陟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县人民广场启动。县政府副县长范天运、县直有关单位领导、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药局全体干部约400人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于9点正式开始,宣传活动共设5块区域,分别为:主题宣示区、宣传版面区、产品展示区、辨假识真区和万人签名区。

主题宣示区,由13辆宣传车、宣传标牌、宣传标语和执法分队组成。宣传车辆由我局分管副职带领,依次排列在机动车道北侧,对县东、县西两个区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巡回宣传活动。在人行横道两侧,设置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大型标牌,悬挂着“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宣传食品安全法,生产经营放心食品”等宣传标语,两支执法分队分列两侧,队纪严明,向人民群众宣示食品安全的时不我待。

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357人,设立咨询台18个,出动13辆执法车,发放宣传页500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及签名2000余人次。

三门峡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

6 月13日,三门峡市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第三届食品安全与发展论坛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裴富平、副市长王振清、市政协副主席李俊江出席启动仪式。

裴富平宣布三门峡市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王振清指出,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增强企业守法诚信意识,提升相关部门依法监管、协调联动水平,提高公众依法维权的参与度。启动仪式上,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递交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仪式后,三门峡市举办了第三届食品安全与发展论坛。

邓州食品安全宣传周正式启动

6 月13日上午,“邓州市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隆重举行。邓州市副市长王彩霞、人大副主任孙中英、政协副主席丁耀、政府副秘书长张栋出席会议,食安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中锁及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同志及企业代表共33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王彩霞副市长在启动仪式上说,食品连着民生,食安关乎民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王彩霞副市长强调,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邓州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全省直管县检查考核中取得了优秀等次。一是通过体制改革,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完成了职能整合、人员划转,实现了“关口前移”;二是邓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已顺利通过立项,开工建设,预计今年10月份完工,投入使用后,必将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三是全市28个乡镇(街、区)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食品监督员,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聘请了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市、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四是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王彩霞最后强调,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今后工作中,注重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形成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氛围;结合全市“两学一做”、“四化双评”学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形成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媒体助推、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提升监管能力,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完善风险监测、检验检测和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落实“四个最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格执法,严管重罚,让违法分子付出代价,树立权威,形成震慑。

13.宣传交通安全法简报 篇十三

为切实做好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居民群众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给社区百姓,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4月18日下午,交警分局七大队宣传民警沈维走进红果子镇惠西社区,向社区居民们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让更多的社区居民了解交通安全知识与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同时,督促广大社区民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宣传中,沈维重点讲解当前辖区内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及道路安全隐患,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了交通违法乱象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严重危害,及时提醒广大社区居民要摒弃侥幸心理,时刻牢记“安全”两字,积极倡导社区居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超员超速驾驶、违反交通信号与标志标线、违法随意乱停车等违法行为。做到警钟长鸣,远离交通事故,确保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活动受到了惠西社区广大居民们的热烈欢迎,纷纷表示会进一步增强自身的交通法律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做好家人及身边亲朋好友的监督提醒,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珍爱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14.乡镇食品安全简报 篇十四

11月18日下午,南桥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在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副镇长黄红英、镇社会保障科科长徐碗华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镇食安办主任陆群英通报了“关于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申报工作的通知”、“创建20xx-20xx年度上海市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的指导意见”以及“20xx-20xx年度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标准”,并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随后,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对各自的指标进行了细化交流,大家都表示对“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 的创建验收都充满信心,一定会落实完成各项指标。

会上黄红英副镇长强调:一要各部门对照验收标准做好充分准备;二要梳理汇总好各自的亮点特色工作;三要组织一次联合执法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要统一思想、密切协作、及时沟通、拾遗补缺、少走弯路,确保创建工作验收成功。

15.新食品安全法宣传简报 篇十五

汪洋指出,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保持了总体稳定向好的态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保障。但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监管必须“零容忍”。要充分调动多方利益主体共同行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政府要加快制修订配套法规规章,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完善尚德守法制度保障。企业要坚守尚德守法道德底线,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健全全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产品质量关。新闻媒体要坚守专业精神、新闻道德和社会公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知识科普,弘扬尚德守法正能量。公众要传承尚德守法优秀品格,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用科学知识和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暨第八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中国保监会、国家粮食局、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铁路总公司主办,经济日报社、中粮集团承办。会上,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最新的食品、农产品、进出口食品抽检检测信息,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全程控制、公开透明的新常态。企业代表、媒体代表和公众代表分别就各自领域发表主题演讲,推动全社会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农业部权威发布显示,今年1—5月,农业部开展了二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共抽检全国31个省(区、市)、152个大中城市、5大类食用农产品、92个品种、22056个样品,检测指标94项,监测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7.2%。其中,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6.8%、92.9%、99.7%、99.3%和96.3%,畜产品瘦肉精监测合格率99.9%。监测结果显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向好。农业部将大力推进农兽药使用及残留、违禁物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畜禽屠宰等7项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监测预警,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质检总局权威发布显示,今年上半年,质检总局对进口乳制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肉类、酒类等五大类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检查,1—5月,全国抽检检验检疫机构从37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上述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共275批、2.7万吨,占不合格进口食品总重量的93.1%。2016年质检总局将按照国务院食安办总体部署,用“四个最严”着力打造进口食品放心工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权威发布显示,2016年1—5月组织监督抽检并公布了5447批次样品信息,涉及不合格样品96批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在会上公布了近半年内连续2批次以上样品抽检不合格的16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再次公布这些不合格食品单位名单和处理情况,就是要告诫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连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生产经营者将进行从严处罚。

16.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简报 篇十六

大岭山食药监分局召开行风评议 行业代表座谈会

5月20日上午,大岭山食药监分局组织大岭山镇餐饮经营单位、集体食堂、学校、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等行业代表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行业代表座谈会。食药监分局局长李富财、副局长李亮水、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各行业代表负责人等共2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亮水副局长向与会代表简要介绍了我分局成立以来工作开展的情况和今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主要内容、目的和意义,并诚恳地向行业代表们征求意见和建议。

行业代表们在听取情况通报后,纷纷作出了发言,在充分肯定食药监分局在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案件办理、许可量化、服务质量和作风建设等工作的同时,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监管方面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求食药监部门加强假冒伪劣食品(如:食用油、盐、米、面等)的宣传工作;二是关于幼儿园保健室用药问题,希望加强对儿童用药方面宣传,明确那些是处方药和非处方用药,哪些可以用哪些不可以用,确保儿童用药安全。三是加强餐饮行业厨房监管,防止地沟油回流到餐桌。四是加强农贸市场的巡查力度,防止不合格肉品及其制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在市场上流通。

李富财局长在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后作了表态发言,对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欢迎和感谢,同时表示将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要求各股室抓好整改落实,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各行业代表反映的问题。会上,李局长就分局在日常巡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提了几点要求:一是做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通知,要向学校、幼儿园、企业等集体食堂进行通报。二是加强学校、幼儿园等儿童用药安全的宣传,确保广大学生用药安全。三是加强市场熟食档的监管工作,要求各熟食档亮证经营,做到索证索票和建立进货台账,把好肉品质量安全关。四是餐饮店要做好原材料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厨房环境卫生等工作,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五是提高办证效率,缩短办证时限,争取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六是大型超市要做果蔬、食品等商品的准入关,并做好相关抽检工作。

最后,行业代表们填写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

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整治行动

5月20日,我镇综治办、镇食安办、镇公安分局、镇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城管分局、教育办、镇文化执法大队等单位,对大岭山中学、新风中学、中心小学和连平小学等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药店、百货店、副食店、餐饮店、出租屋进行突击检查。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学校周边药店、副食百货店、餐饮店等,是否存在非法出售联邦止咳水、无证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行动中,检查学校周边药店、副食百货店、餐饮店等共24间,其中有6间副食货店和1间餐饮店是属无证照经营,有4间副食店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检查组当场对无证照经营的店铺下发办证通告,并责令限期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共同维护广大青少年学生的饮食安全。

大岭山镇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

205月21日上午,镇食安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会议由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分局局长李富财同志主持,镇委委员、食安委主任欧阳斌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媒体记者共25人。

会上,李富财局长简要介绍了我镇半年来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主要有:一是加强信息互通;二是及时移交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对黑窝点、创卫反馈、行风评议和群众路线反映等的单位,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三是加强信立农批市场监管,建议保留信立工作组;四是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简化奖励流程。

各成员单位在听取情况通报后,纷纷作了发言,表示会积极配合镇食安办开展有关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同时也根据自身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是涉及查扣食品的销毁、无证照生产经营户的查处、检测经费不足、信立农批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

针对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食安办提出了几点解决措施:一是将加强部门协作,着力解决紧迫性问题;二是对重点问题要尽快进行整理,并讨论研究解决办法;三是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四是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五是简化举报奖励领奖程序,鼓励群众进行社会监督。

最后,欧阳斌委员指出,座谈会应该定期举行,争取每年召开2-3次会议。同时作了重要指示,一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三是加强执法,强化监管;四是突出重点,铁腕整治;五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市食药监局到我镇调研食药监分局的建设和行评工作开展情况

5月22日,市食药监局梁少华副局长、杨见亮科长、杨木杞科长等一行5人莅临我分局进行调研,主要对分局建设、综合协调、信立农批、行风评议等进行指导工作。调研期间,调研组走访了我镇个别酒类经营户和学校周边的餐饮单位,并与镇委委员欧阳斌,分局领导、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等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镇委委员欧阳斌对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分局局长李富财介绍了分局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和行评工作开展的情况,主要有:一是行风评议工作;二是分局建设情况;三是工作开展情况;四是下一步工作计划。同时反映我分局近半年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检测经费不足、信立农批的监管、散装酒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监管问题。

会上,市局就我分局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工作中一些注意事项,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认识到流通环节工作量之大,压力之重;二是酒类监管存在漏洞,要自查原因,做好整改措施;三是执法处罚程序要规范;四是加强专项行动的督查力度;五是做好群众投诉案件的.受理和核实;六是完善监管机制;七是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八是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市局梁少华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我分局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和行评工作取得的成效,结合走访了我镇部分酒类经营户和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等情况,对我分局今后工作方向,提了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是明确食品安全地方负总责;二是着力开展重点品种、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等专项整治;三是抽检专项经费争取政府预算;四是建议多部门申请抽检专项经费再由食安办进行综合协调使用经费;五是追加经费;六是明确监督抽检经费由市局负责,执法抽检应在办案经费内支付;七是酒类销售情况,禁止销售散装酒,必须预包装销售;八是系统工作改革,要严抓落实,维护机构形象;九是明确核心问题。

端午节食品安全信息预警

端午节将至,各种应节粽子成为市场上畅销食品。近期由于气温持续升高,细菌繁殖加快,极易导致各类食物安全问题的发生。为防止发生端午节食品安全事故,我办已将端午节食品安全信息预警发到镇政务网、大岭山报、食药监分局微博等网站,进行宣传教育,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自制、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一、购买粽子时,建议消费者从正规商场、超市购买,并保留好购物小票,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对于购买散装自制粽子的,要尽快食用,防止过期、变质。

二、自制粽子时,要选用新鲜、卫生、无异味的食材,不要买颜色异常鲜亮的粽叶,注意卫生操作,注意生熟分开。

三、没吃完的粽子应当及时放入冰箱冷藏,重新取出食用之前还要彻底蒸煮,避免因细菌污染导致生病,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大岭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投诉电话:82936000,进行投诉举报。

联合整治学校周边食品安全

5月29日上午,镇食药监分局副局长李亮水同志带队,联合城管分局,对无证照的现象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秩序。此次行动,重点检查镇中小学、镇第二小学和大岭山中学等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饮食店和百货店是否存在非法出售联邦止咳水、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行动中,共检查商铺36间,其中有5间无证照经营副食店,有7间副食店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及 15间餐饮店无证照经营。针对上述情况,食药监分局当场对无证照经营的餐饮店发放督促办证通知,并责令其限期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此次行动共出动11人次,出动车辆2车次。下来,我镇将继续加大对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店、餐饮店的整治行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学生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习惯。

大岭山镇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5月30日下午,我镇组织召开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镇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分局局长李富财,镇食药监分局副局长李亮水,流通股主要负责人,信立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黄美全,信立农批管理人员和信立农批市场经营腊肉商户等共约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李亮水副局长主持,就我镇今年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食品安全案件中“两高”司法解释进行解读,强调对触犯刑法的坚决移送公安,绝不手软。

会上黄晓峰副站长通报了今年3月以来,信立农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和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分析在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食品经营户必须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确保经营场所环境整洁、进货渠道合法,按要求做好台账、索票索证等;并现场讲授《食品安全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会上,各经营户就整治工作提了两点建议:一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完善短信提醒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各经营户。

黄美全副总裁也提出了要巩固“三打两建”的整治成果,表示会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市场监管,要求经营户多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李富财局长强调,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触犯法律没得商量,查处案件不是我们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肉制品市场的良好经营秩序,希望大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持证上岗,共同为我镇的食品安全贡献力量。下一步,我们将会与各经营户签订责任书,重点解决前店后厂式的经营模式,防止加工、制售“病死猪肉”和问题肉制品等问题的发生。

查处一批无标签标识的散装腊肉

5月29日,镇食药监分局对大岭山镇信立农贸批发市场进行日常巡查中,查处一批无标签标识的散装腊肉500斤,该店涉嫌销售无标签标识腊肉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上一篇:159南平市教育局文件下一篇:电大学生的自我鉴定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