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责任书

2024-10-03

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责任书(精选8篇)

1.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责任书 篇一

工商所上半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总结

为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关于报送上半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情况的通知》(直字〔〕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打传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切实维护贺州市管理区镇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今年上半年,在上级机关、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贺州市工商局管理区分局工商所辖区没有出现

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行为。

一、领导重视,认真落实打传工作责任制

为确保该项行动取得成效,工商所所特成立贺州市工商局管理区分局工商所打传集中统一行动领导小组,并对打传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确保打传工作协调一致,目标一致,发挥最好工作效果。

二、抓住工作重点,严查严打

(一)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围绕重点人群、区域、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坚决取缔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查以“连锁经营”、“直销经营”、“纯资本运作”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子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采取“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的方式,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密集区等传销活动多发区、易发区实施重点监管。

(三)依托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体系、“一会两站”消费维权网络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组成内外联动、纵横交错的工作体系,以明察暗访的方式严查严打。

(四)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动“无传销区”创建工作。今年1月,我所将本所作为无传销社区管理办公室,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在辖区创建了镇村、芳林村为我所“无传销社区”。通过打击传销和“无传销社区”的创建,使传销组织无立足之处、无藏身之所、无滋生之地,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打传氛围

通过在街发放打传宣传单和悬挂打传宣传横幅的方式,揭露传销手法、欺诈本质及危害性,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自我防范、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的意识。此项活动,我所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2台次,发放打击传销宣传单100余份。

2.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责任书 篇二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全省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和县政府、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高压势态。现将我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设立机构,加强领导。

我局专门成立了由高思革任组长,蒋信刚、李鸿宇、严志文任副组长,县局执法股长、各工商所长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局执法监督股,王政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资料并整理上报。制订打传工作考核标准,把打传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各工商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网络。打传办公室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二、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宣传力度。

三、我局将加大打传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和采取发布警示提示、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刻揭批传销活动的违法手段和害人本质,督促群众不租房给传销人员,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发现传销活动及时举报,使群众看到和理解传销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巨大危害。

三、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我局各工商所积极协同乡镇政府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各工商所在辖区范围内镇村(社区)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我县目前共创建无传销社区56个。

四、多管齐下,及时规范直销、端掉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

一是加强直销规范,南白、龙坑所定期对辖区内经批准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对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跨区经营、特别是实行团队计酬等违法活动的,依法严厉查处。二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

工商与县人民政府、各工商所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创建“无传销社区”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县建立起县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六、各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与公安、司法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镇村)”活动,建立起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今年1-10月,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06人次,车辆126台次,共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宣传标语37幅。目前我县未发现有传销组织及变相传销组织,直销有“雅芳”、“安利”两个品牌。

3.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责任书 篇三

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自2017年以来,我校认真落实了上级关于打击传销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执行上级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密切联合兄弟执法单位,结合我校实际,深入持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头目,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监管的综合网络体系。

二、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成立了领导小组。组 长:徐孝明(丰都中心小学校长)副组长:娄方国(丰都中心小学副校长)

成 员:陈明利、余文建、郭仁英、莫发玉、邹兴洪、庄和兴、张帆、李榜飞、各班往主任。

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项会议,一再强调:打击传销要在结合我校实际的基础上,坚决执行上级部署,密切配合兄弟单位,出重拳,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彻底铲除滋生传销的土壤,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三、明确提出了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实现两个了目标:一是在短期内铲除我市范围内的非法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二是教育广大师生深刻认识非法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抵制和检举揭发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政治安定。

四、确定了工作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及采取交纳费用,认购商品发展人员和拉人头发展下线的传销活动。

2、打击以欺骗、暴力和人身控制为手段,强制“洗脑”的传销活动,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下岗职工、农民、大学生等弱势群体渴望快速致富的心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编造谎言,混淆事实,组织网络,大肆进行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

3、加强对直销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培训、违规雇佣推销人员以及擅自变直销为传销等违法行为。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法行为。

4、诱骗学生和农村打工者等弱势群体参加的传销活动。

四、明确了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学校要与上级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实现综合治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班主任

负责教育本班学生,不参与传销活动;认真分析研究学生参与传销活动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严密防范传销活动向中小学生蔓延;对于学生参与的传销活动,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查处。

(二)各个办公室

负责教育办公室教师,不参与传销活动;认真分析研究参与传销活动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严密防范传销活动向学校蔓延;对于教师参与的传销活动,及时向县工商、公安部门通报,并协助查处。

五、细化了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校领导任组长,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活动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及全校政治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主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能,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状,采取了主题班会、专题讲座、黑板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始终保持严打态势,取得了明显效果。

兴义市丰都街道办事处丰都中心小学

4.工商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篇四

一、领导重视,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了高新区工商局《高新区工商局严打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明确了各网格化片区负责人的责任和任务。

根据上级“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出租房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二、开展了对传销活动的集中排查摸底工作。

XXXX年1月至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排查摸底,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执法车辆16台(次),通过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进行走访,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等方式,走访群众86人,走访学校、企业31家,调查出租房186家,与公安局、各村委会进行了沟通,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以及是否有以“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日本亮肤堂国际连锁(香港)有限公司”、 “美国EFT国际网上有奖邮购公司”名义开展活动的行为。

在集中排查摸底中,我区没有发现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利用租住的民房三五成群聚集学习、开会活动的现象,也没有发现涉嫌传销的人员聚集授课情况,更没有对传销活动的投诉、举报。

三、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宣传活动做到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严格按照上级 “七个一” 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的要求,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到全区的每一个角落。

在辖区的的宣传栏、12315联络站、学校、市场、商场张贴打击传销宣传画50余张,向群众散发宣传手册80余本,散发宣传资料150余张,制作了宣传板报4幅, 在豪德贸易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2次,

四、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高新区内集结。

5.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责任书 篇五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充分发挥监管服务职能,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认真做好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行为规范和监管工作,着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不懈努力。

工作目标: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健全和完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防范监管机制,有效控制传销活动,严厉打击和取缔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与此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对传销的认识水平和群众识别防范意识和能力,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自觉抵制传销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新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经济检查分局、办公室、注册登记室、工商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检查分局,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措施机制,逐步形成领导亲自抓,分局、室、所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版权所有。

(二)突出整治重点,狠抓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网络,严防传销进校、进社区。工商各部门积极配合协作,开展打击传销、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拉人头”、“团队计酬”传销、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的违规培训和无照直销行为以及直销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直销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加大与公安、商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传销和监管直销的合力。

积极会同教育、宣传等部门建立联络制度,定期交换情况,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针对学生特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剖析典型材料、编发宣传材料等宣传教育形式,揭示传销惯用手法,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提高广大学生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堵绝非法传销在学生中行欺的源头。

建立和完善严防、预警体系,配合公安局等部门,加强对县城及周边出租房屋的监管,全面清查、捣毁传销窝点,严厉打击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以经营培训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行为。积极开展“红盾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及时掌握情况,发现线索,严惩为传销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三)依法规范直销行为。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直销企业准入工作,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直销企业信息披露制度、退货换货制度,抓好直销员的招募、培训、计酬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通过行政指导,规范直销企业经营活动。对直销企业违法招募直销员、违反规定举办培训班、不法计酬行为以及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开展直销员培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公平、有序的直销市场秩序。

(四)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认真开展对传销案件的排查工作。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和“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对举报投诉的非法传销案件线索,要确定重点,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做到件件有落实。

(五)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防范能力,形成携手抵制、共同打击非法传销的良好局面。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通过媒体、报刊杂志等途径,采取现身说法、公布典型案例、专题讲座、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揭露传销违法性质和欺骗本质,及时向社会公布警示、提示,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的良好局面,彻底扫除非法传销存在的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认真领悟打击传销的相关文件精神,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到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凡事以大局为重,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扎扎实实做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做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我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在工作中拈轻怕重、敷衍了事、消极怠慢甚至失职渎职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把握政策,切实做到公正执法。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在发现和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坚持宽严相济,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打击与防范、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支持保护合法,依法惩处违法。正确使用法律,防止和纠正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既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协作配合,做好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分局、所、室要在县局党组和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共同研究,展开工作,形成打击传销的整体合力。对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县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汇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执法情况和有关案情,做好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以便发挥分局、所、室的整体执法效能。

四、工作部署

(一)5月下旬,认真学习全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学习、掌握非法传销和规范直销的相关知识。

(二)6月上旬,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

(三)6月份以后,梳理案件线索,确定重点案件,稳步推进打击非法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四)8月份,总结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探索的有效方法。

(五)10月份,选派人员,参加省市局举办的打击传销、直销监管专题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六)11-12月,搞好《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纪念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件,报道执法成果。

附件1

XX县工商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

附件2

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指导经检分局、所、室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

2、制定印发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文件。

3、研究处理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4、负责与市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与协调。

5、按照省、市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涉及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2、起草《XX县工商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3、收集、整理、上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情况及相关信息。

4、承办传销案件的查处工作。

6.单位打击传销责任书 篇六

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工作,按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和省、地打击传销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了真正把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维护我区经济秩序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层层落实好监管责任。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严惩组织策划者和犯罪分子,端掉窝点,摧毁网络,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

二、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注重研究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联合当地公安、工商部门,建立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传销、打击传销的新格局。

三、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等条件。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和欺骗性,教育广大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营造严厉打击传销的强大舆论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主管单位: 责任单位:

二○一一年

7.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责任书 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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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形势 加强领导

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

——XXX副局长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6月2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要对三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先讲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和打击合同欺诈工作。一会儿,继红局长就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作动员讲话,钱局长还要作重要指示,请各级一并贯彻执行。

从1998年4月国务院明令禁止传销活动以来,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坚持打防并举、露头就打、综合治理的方针,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全省共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475起,端掉传销窝点966个,驱散、遣返各类传销人员43373人,行政拘留931人。特别是去年11月1日和12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先后施行,打击传销工作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后,我们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我省实际,于2005年11-12月组织了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2月下旬组织部分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处)长到广东、广西考察打击传销工作,学习了他们“党委政府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实行‘一票否决’,核拨专项经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先进经验;今年1月组织了由各市、县(市、区)工商局(分局)公平交易执法科、股长和部分工商所长参加的“两个条例”培训班,提高了执法人员打击传销工作的自觉性和办案技能;3—4月份,按照钱局长的指示,省局公平交易处组织有关人员到全省19个县级工商局、22个工商所、11个公安派出所、11个居民委员会进行了打击传销工作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目前传销活动在我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传销形式日趋多样化。既有比较常见的“五级三阶制”,也有以允诺高额回报、高提成为诱饵进行的传销活动,花样不断翻新。二是传销“人头”化。由过去的传保健品、化妆品等演变成只传“人头”,商品已经成为传销组织者骗人的道具。在查处的传销案件中传“人头”形式占到80%以上。三是传销人员构成更加复杂化。参与者身份从以往普遍为农民、学生、下岗职工,发展到退伍军人、医生、教师等;参与者文化程度从以往多为初高中以下文化,发展到不少为本科以上学历;参与者的年龄向低龄化发展,从事传销的人员最小的只有15岁。四是传销参与人员异地化。诱骗群众异地从事传销呈上升趋势,从我们调研情况看,在我省参与传销的大部分为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重庆、贵州等省(区、市)人员,流动人口占到90%以上。五是传销内部组织更加严密化。由于各地对传销活动加大了打击力度,传销分子越来越狡诈,对抗监管意识越来越强。如实行上下线单线联系;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幕后操纵、异地遥控,指挥下线骗到钱后立即通过银行划走,一般传销人员身上没有现金,其银行卡上也只有十几元甚至几元钱;传销人员多点活动,租住地点与“洗脑”地点分离等。同时,我们还了解到,最近传销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一是传销地点发生了变化。如组织培训授课地点由偏僻简陋的民房转向豪华的饭店、写字楼,给人造成高级商务活动的假象,更具迷惑性。二是传销组织者的身份由个人变成了公司或专卖店,套用“专卖”、“代理”等所谓的现代营销理念,更具欺骗性。三是组织者在网上公布指定帐号和有关传销的内容,所有参与人员的信息往来传递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一旦遇到检查,迅速删除毁灭证据,更具对抗性。此外,我省的传销活动不仅在各市、县(市、区)普遍存在,几十人、几百人的传销集会仍屡见报端,而且殴打执法人员、围堵工商所和公安派出所、破坏执法车辆等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可以说,通过全系统八年多的辛勤工作,我省虽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传销群体事件和影响较大的传销案件,但面临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已经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专项整治的14个重点省份之一。为此,需要我们高度警惕,负重奋进,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为进一步抓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5月18-19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会议,对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下面,结合我省打击传销工作的实际情况,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的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讲几点意见。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

一、认清形势,端正思想,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传销进入我国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特别是近几年来越来越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他们打着“快速致富”的旗号,诱骗群众参与传销,通过虚假宣传、组成封闭人际网络、收取高额入门费等手段敛取钱财,牟取非法利益。传销不仅破坏了商业诚信,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还破坏了社会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发大量的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可以说传销就是“经济邪教”,已经成为危害社会的“毒瘤”。如果任其发展蔓延,必将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对传销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关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自199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关于传销的批示、指示和讲话就有72次之多。特别是今年国务院第一次将打击传销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坚决遏制传销蔓延势头,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面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新形势,客观地讲,我们的一些同志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够强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政治敏感性不强,对传销的本质和社会危害认识不足,缺乏打击传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存有麻痹松懈思想。二是认为打击传销执法成本高,又没有经济利益,存在“不想打”、“不愿打”的思想。三是认为打击传销工作单靠工商一家根本管不了,存在坐等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的推诿思想。四是认为传销活动越来越隐蔽,不容易发现案源和证据,存在畏难厌战情绪等。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传销损害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破坏的是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的是社会稳定。作为负有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必须坚决克服这些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打击传销工作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进行理解和把握,提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审视和对待。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树立长期作战,除恶务尽的思想,坚决打击传销这一危害经济和社会、危害人民群众的“经济邪教”和“毒瘤”。

二、加强领导,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传销活动

国务院、省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会议,对今年的打击传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2006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工商局制定了《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今年要在6月1日至7月15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开展两次集中执法行动。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各地要在深入学习和领会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工商局党组要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对策,解决打击传销工作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问题,保证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统一领导,省工商局成立由我为组长,公交、市场、消保、企业、个体、外资等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工商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各级工商局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处置传销突发事件预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以科(股)、所为单位,划分责任区(片),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状,确保不留监管死角和盲区。专项整治的重点市、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干部实绩的考核指标,对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明确整治重点。一是要明确重点整治内容。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是查处“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查处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二是明确重点整治地区。我省已经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重点整治省份,省工商局确定11个设区市均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市,各市工商局要结合本地的传销形势,确定各自专项整治的重点县(市、区),并于6月20日前报省局备案。各县(市、区)工商局要确定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报市工商局备案。对重点县(市、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组织力量,集中行动,反复清查。对一般传销案件,要及时查处,对重大传销案件,要立即启动《处置传销突发事件预案》,予以严厉打击,并及时向当地打击传销协调领导小组报告。要逐步改变过去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清查、驱散的简单做法,把工作重点放在摸线索、抓头目、查大案上来。要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办案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刑的现象,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三)畅通案件来源渠道。一是要注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走案源信息社会化之路。虽然传销隐蔽性越来越强,但传销分子采用的聚集人员、集中培训“洗脑”等方式,会扰乱其活动场所周围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极易被周围群众发现。因此要为群众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公布传销投诉举报电话和奖励制度,认真受理投诉举报,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的积极性。二是注意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系统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发现传销案件线索。三是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宾馆、饭店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要加强巡查,走访当地居民,及早发现传销的苗头和动向。四是建立工商信息员网络,培养“线人”进入传销组织内部,及时获取传销重大案件线索和证据,提高打击传销的精确性和准确性。

(四)严格依法行政。《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了传销的种类、查处机关、查处措施和程序等,为我们打击传销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对我们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对被查封、扣押的财物要妥善保管,违反规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不按照职责和程序查处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等等。因此,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严格依法行政贯彻始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熟练掌握和运用《禁止传销条例》,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准确适用法律,保证查办的传销案件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要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要严厉惩治,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多次参加传销活动屡教不该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对一般参加人员要以教育为主,给予行政告诫。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严防上当受骗群众因情绪激化而上访,甚至围攻政府机关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规范直销行为。随着《直销管理条例》的实施,直销这种经营模式在我国步入了正规的发展轨道。各级工商局要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从严监管。要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以直销员招募、培训和计算支付报酬为重点,加强行政指导,引导直销企业建立自律机制,规范直销经营。监督直销企业的信息报备披露制度和退换货制度的落实,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培训直销员和团队计酬等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活动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要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非法收入,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六)加强廉洁自律。传销之所以有存在的空间,主要是利益的驱使。传销分子为了获得暴利,逃避打击,会想方设法拉拢腐蚀和诱惑我们的执法人员。因此,在打击传销工作中,要十分注意加强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各级工商局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管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政治、道德、法制教育,增强抵御腐蚀的能力,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

工作要深入展开,舆论引导要先行。特别是针对传销这种主要依靠允诺高回报、零风险的“洗脑”和“拉人头”骗取群众钱财的违法行为而言,通过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传销,防患于未然,就显得尤为重要。以往的打击传销实践表明,宣传教育工作到位了,就可以减少人民群众因盲目无知而受骗参与传销。各地要以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组织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活动,要做到“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中有形象,广播里有声音”。一是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通过新闻报道、热点追踪、法律快递、漫画图片等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国家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政策法规,以及传销的表现、特点、危害、动向等,深入揭示传销的欺骗本质。二是各级工商局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开辟打击传销宣传专栏,主管打击传销工作的局长要接受记者采访,大力宣讲传销和直销的区别、组织防范和打击传销知识问答、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职责、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络等,扩大社会影响。三是组织打击传销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劳动力市场和人才交流中心活动,发放打击传销知识宣传册、宣传画,张贴、悬挂标语横幅,抓好对外出务工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在求职过程中识别传销、预防受骗的能力。同时要大力宣传一旦误入传销组织,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向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投诉等方法,协助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传销行为。四是建立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对经工商、公安查证属实和人民法院已判决生效的传销案件,要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和提示,起到警示教育群众、震慑违法分子的作用。五是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以勤劳致富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荣辱观,提醒广大群众“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所谓的“高回报、零风险”是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只有勤奋工作诚实劳动才会致富。引导直销企业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荣辱观,严格自律,规范运作,为我省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加强配合,综合治理,形成打击传销的整体合力

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政治性工作,仅凭工商部门单打独斗是很难根治传销取得预期效果的。近年来各地打击传销的工作实践表明,只有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工商、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才会取得实效。在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级工商局要继续抓好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在这次会后要以简报、快报、专题报告等形式,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汇报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工商部门打击传销工作的成绩,分析传销在本地的形势、危害、问题、困难以及要采取的措施,特别是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部署、大要案件线索、典型案例等情况,争得他们的重视和支持,使打击传销工作在党委、政府挂上号、占上位。二是各市、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向当地政府建议,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工商、公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商务、教育、民政、财政、交通、劳动保障、电信、税务、银监和城市街道办(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的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制度,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省、市、县(市、区)工商局(分局)都要尽快向当地政法委和政府写报告,建议借鉴广东等省打击传销工作的经验,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有条件的地方争取核拨经费予以保障。三是要与公安部门建立打击传销联合办案机制,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查处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活动。对非法聚集但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根据情况请公安部门予以配合;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与商务部门建立规范直销企业准入和市场行为的监管机制,查处直销企业的违规行为。与电信、公安两部门建立查处互联网传销配合机制,对利用互联网传销以及为传销提供互联网服务便利条件的坚决予以查处。四是加强工商系统内部的协作配合。各市、县(市、区)工商局(分局)之间要建立打击传销上下联动、区域协作机制,防止传销分子从传销打击力度大的地区转移到不打或打击力度小的地区,使之在我省无藏身之地。对一些涉及区域广、社会影响大的传销行为,要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降低执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五是明确本局机关内部有关机构和直属单位的职责,在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整体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

同志们,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圆满完成这次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我省打击传销工作的新局面。

下面,我再就打击合同欺诈集中执法行动提几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打击合同欺诈的重要性。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发挥合同监管职能作用,加大了对利用合同进行欺诈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经济领域中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活动仍然比较突出,合同欺诈方式变化多端、花样翻新,涉及的行业与地域范围日益广泛,并呈现智能化、职业化和团体化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一是伪造合同;二是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三是虚构主体资格;四是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物;五是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六是定作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收定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支付加工费等;七是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八是经营者通过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合同欺诈行为践踏了市场公平交易与诚实信用的原则,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各级要把查处合同欺诈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我们的基本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违法案件。这次打击合同欺诈集中执法行动的重点是:严厉打击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以及利用农副产品订购合同、旅游合同、中介服务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要把打击利用商品房买卖和房屋中介服务合同进行欺诈的行为作为此次行动的重中之重。

温家宝总理4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了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会议认为目前房地产业存在着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商品房结构不合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等问题。会议强调,必须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和价格上升幅度过大的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个突出任务。并把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法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措施之一。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在整顿房地产市场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房地产合同的行政监管,严格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减少和防止商品房买卖争议的发生。一是要积极引导督促房地产经营企业自觉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监督、指导房地产经营企业按照约定的期限、面积和质量履行合同,按规定向住房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二是要严厉查处房屋买卖、房产中介中伪造合同,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虚构主体资格签订合同,虚构合同标的物,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服务费、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大对合同不平等条款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开发商利用格式条款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于房地产经营企业制订的不平等、不公正、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要责令限期改正,以确保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平合理,杜绝侵害购房者权益的免责条款或格式条款。对于违法经营者利用合同对消费者进行欺诈、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要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在打击合同欺诈集中执法行动中,要积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进行重点检查,采取多种形式挖掘案源,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子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发动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协作用,积极处理房地产合同纠纷。各地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协会的作用,认真受理房地产合同方面的投诉、申诉和举报,积极调解房地产合同纠纷,坚决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要加强申诉举报处理信息的分析研究,及时掌握房地产经营中的动态情况及问题,及时发布市场预警,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与土地、建设等部门的维权协作网络、和社会监督网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购房、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地在打击合同欺诈集中执法行动中,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注意收集、整理和上报典型案例。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和2-3个典型案例上报省工商局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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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责任书 篇八

工 作 总 结

2008年是打击传销工作十周年,也是奥运会在我国举办之际,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确保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进一步推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工作力度,遏制传销在我州蔓延,根据区局《关于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月奥运安保工作,集中力量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各县市工商局相继制定了《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此次宣传活动的指导思想、宣传内容和具体的目标措施,并就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同时进行周密的分工和布署。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联合公安、宣传、教育、新闻等部门,充分发挥和调动全社会的作用和力量,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浓厚的宣传氛围,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形式多样 宣传到位

一是奥运会期间,各单位50%人数被抽调参与奥运安保检查工作。在人员少,工作紧的情况下,我州克服苦难,除留守窗口服务、单位执勤人员以外,其他干部全体出动在各辖区、主要街道、超市、农贸市场、农牧团场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做到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宣传广播齐上阵,营

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不厌其烦的向过往群众宣传打击非法传销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二是为营造宣传声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录音带、执法人员讲解、开座谈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刊登传销案例,充分揭露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认清传销的本质,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

三是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放打击传销的宣传内容,每天不少于2次,切实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进行宣传。

四是以电信、移动、联通信息为平台,向市民发送打击传销的宣传口号和警示信息短信,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共发布短信35万条。

五是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首先认真做好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他们发挥“两委”对辖区民情商事、人口流动、房屋租赁等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实行社区管理,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查禁传销长效机制,对传销活动采取高压态势。

六是针对查处的传销案件中老年人参与人数较多的情况,为防止更多的老年人被非法传销所蒙蔽,我们组织工作人员在早、晚菜市场和公园、社区晨练场所进行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此举受到老年人的热烈欢迎。

七是在局机关、各工商所注册服务大厅利用为办事人员服务时机,向前来办事人员发放打击传销宣传单,充分发挥和调动全社会的作用和力量,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总结经验,效果明显

一是进厂矿、进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推进宣传工作的渗透面,把宣传阵地进一步前移。工商所主动与辖区厂矿、企业联系,组织打传流动宣传队深入到企业、厂矿,把宣传材料送到工人手中,把宣传标语贴在厂区门口,把传销的危害警言灌入到群众耳中,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入脑、入耳、入心。

二是进社区、进小区。为把打传宣传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继续拓展打传宣传面,深入居民小区,将宣传工作由点到面进一步引深。向各族居民逐字逐句地宣传国家的政策法规及政府打击传销的政策、措施,耐心讲解、揭示传销组织和传销分子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煽动心理,使群众真正意识到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

三是进农村,进田间地头。为把打传宣传工作做透做细,深入田间乡村、周边兵团连队,走乡入户张贴、发放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画和宣传单。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咨询人数1494人次;出动车辆192台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464余份;悬挂横幅178条;张贴宣传画、宣传板报1184余个。通过开展打击传

销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对传销危害性本质的认识明显增强,抵制防范传销的能力明显提高,打击传销的氛围明显加大。近期,根据群众举报,奎屯市工商局对一家保健品专卖店涉嫌传销活动正在进行调查。伊宁市工商局对一涉嫌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从思想上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防止社会各类人员在本地或流向外地从事传销活动;做好打击传销排查工作,发现线索,及时查处;抓紧时间对涉嫌传销活动进行调查。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的辖区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投诉举报快速反映机制、应急处置机制。

三是将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曝光,防止广大群众上当受骗;要将宣传教育与打击传销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刑事犯罪事件的发生。

四是从9月开始,将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引伸到中小学当中,让学校远离传销。

伊犁州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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