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在校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精选7篇)
1.论析在校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篇一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及进行一定行为的自由, 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确认的民事主体的权利。民事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 还有知识产权。其中人身权又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又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和肖像权等;身份权又包括配偶权、亲权、监护权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券等。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 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国《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也就是说, 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其生产资料所有权, 利用其生活资料满足个人的需要, 受法律的保护。而我们很多学校的管理部门一旦面对学生违纪行为中的相关学生个人财产就用“没收”这一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 殊不知在处理学生违纪的过程中, 自己也违了法。从法律上讲, 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而这种“没收”属于一种行政处罚, 应当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作为依据。或许个别学校将这种“没收”写进了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 但是这种校纪校规已经是违反了《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同时, 相关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也没有立法的权力, 更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 这种“没收”行为应认定为违法。
2. 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 不受非法逮捕、拘禁, 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校方侵害学生人身自由权较为常见的是:学校保卫部门在处理学生违纪事件中, 用限制相关学生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等来调查违纪事件。《立法法》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只能制定法律。法律对有权行使限制人身自由权力的机关进行了严格的限制。高校的保卫部门不是公安部门没有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 就算是公安机关也要在法定事项中依照法定程序行使逮捕、拘留等权力。
3. 姓名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权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相对于学校往往处于一个弱势地位, 在学校强势的压力下, 学生的各项权力都可能是浮云, 包括姓名权。较常见的是学校未经学生本人同意, 擅自在宣传或报告中盗用学生名义。
4. 荣誉权
荣誉权, 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 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而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大学生的在校荣誉权被侵犯主要有:没有相关的合法依据而剥夺学生在校参加评奖评优的资格, 或是非法剥夺学生已获得的相关荣誉。
5. 名誉权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例如三秦都市报报道:老师制止学生对着水池撒尿双方发生争执。学生因老师多次骂自己“畜生”, 西安一在校大学生将自己所在大学的老师告到法院, 要求老师给其赔礼道歉。随着学生法治意识的增加和自我意识的增强, 学校管理教育学生过程中涉及学生敏感的名誉问题更要慎重, 要避免误以为他人散播的对某学生的虚构、捏造的评价内容是真实的而传播。
6. 生命权和身体健康权
学校要确保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标准, 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维护管理得当, 食堂饮食符合有关部门的卫生标准等, 尊重和保障大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
7. 肖像权
肖像权, 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 未经本人同意,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常见的是校方未经学生本人同意, 用其肖像进行宣传, 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进行使用。
8. 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 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例如:一般高校经常组织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处、社区中心或各院系在未通知学生的情况下, 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 查处电热棒、煤气瓶、高功率电炉等安全隐患, 并对违纪学生进行了公示。学生对此反响强烈, 认为学校未经其同意就进宿舍检查, 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而学校认为自己是依照校规对学生宿舍进行的安全检查。
9.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常见主要为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通过自己的努力, 老师的指导, 经常会产生一些成果, 在科研上面有所建树, 但在学校, 老师的强势地位下, 这样的成果有时会被巧取豪夺。
二、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学生民事权利冲突现状的原因
1. 权力至上的社会大环境下, 高校行政化使高校管理者的管理思维中家长观念根深蒂固, 而法制观念淡薄
依据中国传统以来的以管为主的管理理念, 高校有关学生管理的制度设计并未体现高校与学生相互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是在片面强调自身管理职责权利时, 忽略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将学生视为被动的遵章守纪的客体。他们不知学生的民事权利为何物, 而在管理学生过程中滥用权力, 在很多的校纪校规中直接和学生合法合理的民事权利相悖。虽然个别学校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设计的比较先进、合法。但在具体事务处理中, 为了效率等原因, 而简单粗暴地处理了学生事务, 侵犯学生合法权利。
2. 当代大学生法制知识匮乏, 维权意识较弱
尽管是在学习最先进文化知识的大学生, 由于我国教育体制的原因, 欠缺国民教育, 对国家法律的教育不够深入普及, 致使法盲大学生比比皆是, 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而不自知。同时由于学校和学生之间强烈的地位不对等, 大多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学生也只能忍气吞声, 担心和校方正面冲突的后果可能会带来更大的报复侵害, 只希望平平安安地渡过大学生涯。
三、在校大学生民事权利的保障措施
1. 加快观念转变, 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方针
学校要从传统陈旧的教育管理观念中转变过来, 贯彻践行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面临教育管理权与学生合法民事权利的冲突时, 学校应当把是否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 是否有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作为重要的一个决策指标。学校的教育不仅在与传授学生基本知识, 还在于按学生的个性特点, 促进他们在实现人的社会化的同时, 实现人的个性充分、和谐、自由发展。
2. 依法治校, 理清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将“依法治校”写入了总则, 要求“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 规范管理行为”。现在法治观念正在逐步深入人心, 高校的教育管理活动被纳入法律规范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学校的以前旧观念下制定的校纪校规容易与上位法相抵触。而同时学生的权利意识也越来越强了, 要求维护自己的实体性权利之外, 还更注重了程序性权利的行使。这个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建议:
(1) 在学校规章制度中完善学生民事权利的保护。从现实来看, 学校的规章制度真正赋予学生一定权利的还不多, 相反, 规定学生义务的较多。这就限制了学生权利的行使, 甚至学生根本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笔者认为, 学校应该在规章制度层面建设上, 把大学生权益保护问题提高到一个新的日程。因为, 从法治的角度对学生权利救济制度予以完善和重构, 显得十分迫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章尽管赋予了学生依法申诉的权利, 但这种申诉仅限于学生被“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 这些限制使学生民事权利被侵犯后, 实现有效的救济变得十分艰苦。为了依法保障学生申诉权利的实现, 笔者认为应该完善校内申诉制度, 健全行政申诉制度, 并把这些制度在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中加以更加明确的规定。
(2) 在高校学生管理中, 高校应理清其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在高校宿舍管理中, 高校和学生之间既存在行政法律关系, 也有民事法律关系。高校作为一个特殊行政公务主体, 与学生之间的管理关系属于行政管理性质。因此, 高校对学生作出的涉及宪法基本权利的处分行为 (如开除学籍、拒绝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 以及其他一些严重影响学生的基本权利的行为, 均应该纳入行政行为的范畴, 学生可以诉诸各种行之有效的解决机制获得救济 (包括行政诉讼) 。而涉及学生的非“重要性”的权利的处分行为, 如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等, 应通过校内申诉途径来获得救济, 司法途径不应介入。民事法律关系中, 高校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 其以民事主体身份参加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纠纷, 应通过现行的《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法规调整, 通过民事救济途径来解决。
3. 增强学生的权利保护理念
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学生民事权利屡屡被侵犯和大学生本身的权利意识淡薄有很大的关系。大学生作为公民, 首先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包括民事权利等。而且, 高校生还具有“学生”这一特殊身份, 享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赋予的权利。教育大学生知晓作为“公民”和“学生”的基本权利, 是高等学校教育工作中一项必要的课程。大学生自身应该明确自己所享有的法律上的基本权利, 逐步提高维权意识, 敢于维权, 善于维权。大学生的维权行动也会有效遏制学生管理中侵权现象的发生。
摘要:在校大学生作为中国公民中的特殊群体, 除了享有大学生这一特殊身份衍生的权利外, 不能忽视他们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 其中就包括民事权利。高等学校依据《教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有教育学生和管理学生的权力。在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 由于学校教育管理观念的滞后, 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是不是会侵害学生的民事权利。本文就围绕大学生在校可能会被侵害的民事权利现象进行讨论, 尝试提出如何保障大学生民事权利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民事权利,保障
参考文献
[1]陈信勇, 等, 编.民法[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0:32.
[2]http://edu.ifeng.com/news/detail_2013_01/17/21288531_0.shtml
[3]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M].北京群众出版社, 1998:21.
[4]朱崇实.经济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109-110.
[5]刘龙刚.依法治校语境下的民办高校学生权利保障研究.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1 (6) .
2.对在校生终身体育意识培养的研究 篇二
关键词:终身体育;教育改革;教学模式;终身体育习惯
一、问题的提出
面对激烈的社会竞争,初出校门的学生会为了工作而疲于奔命,无暇顾及体育活动;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生活上的压力逐渐增加,又有可能忽视自己的健康问题。毛主席曾经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好的身体,如何在风云变幻的社会中奋斗、打拼,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因此,在校期间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形成体育锻炼习惯就显得至关重要。
二、国内研究现状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的雄风独具,使人们渐渐偏重眼前经济利益短期效应,忽视了长远计划。目前,衡量一所学校的好坏是以升学率为标准,以只重文化轻体育的现象普遍存在。终身体育也只能是口号。
因此,通过研究,我们要进一步提高终身体育意识,找出更好的培养在校生终身体育意识的方法,提高体育教育的地位。
(一)终身体育的价值、意义
终身体育从字面上不难看出是一个合成概念,它是由终身教育演化而来的,它的主题是健身、保健、娱乐性。曾有一位著名的教授说过:人一生的时间除了基本的合理活动之外,余下的就是工作和游戏。这“游戏”的一大部分就是运用体育来从事娱乐、消遣活动,用来不断提高生活质量。而终身体育意识是这一活动的原动力。体育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还可以培养体育精神和多种能力,如团队协作精神、顽强拼搏的竞争精神、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坚定的自信心;抵御疾病的能力、承受挫折的能力、适应环境的能力及创新能力等。正因为体育拥有以上其他课程所不能取代的特点及优势,终身体育的提倡就成为大势所趋。
(二)各阶段参加体育活动的目的、着眼点
对于不同的年龄群体,人们参加体育活动的目的也不尽相同。在中小学阶段,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目的主要集中在体育活动的兴趣上,因为他们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所表现出的是生龙活虎的朝气和对疾病的威胁处在无意识的状态。因而这一期间的体育活动要具有趣味性,让他们在体育活动中体验克服困难、走向成功的情趣、与同伴合作竞争的乐趣和游戏带来的未知世界的情趣等,在兴趣和信心的基础上培养运动技术并经常锻炼,养成习惯。
到了高校阶段,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的拓展,高校的体育课堂教学要从意识、内容、方法和途径上对学生灌输终身体育的思想,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促进学生形成终身体育意识。
三、快乐体育与成功体育
快乐体育,是当前体育教育界讨论的热点问题,是21世纪小学体育的一种发展趋势。快乐体育是一种体育教育思想,指从情感教学入学,对少年儿童进行健全的身体教育和人格教育,强调运动中存在的乐趣,并将其作为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
成功体育的实施对学生的发展具有多方面影响。其一,成功的情感体验会消除学生的逆反心理;其二,成功的愉悦感有利于学生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学习氛围;其三,成功的愉悦感有利于减轻学生的精神负担,增进身心健康;其四,成功的愉悦感有利于激发学生的高级情感,形成乐观、开朗、豁达的性格特征。因此我们必须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选择容易激起学生乐趣的内容,采用生动活泼的教学组织形式为学生终身体育打好基础。
四、提倡俱乐部教学模式
俱乐部教学模式中教师根据自己的专项挂牌上课,自行安排教学内容,这就促进教师要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以满足学生的需要。学生们自由选课,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等选择一、两项终身受益的锻炼方法,满足自身个性要求。
终身体育的提出,有其自身的价值。它为人类的健康做出了长远的考虑,为我们培养学生提出了指导原则和要求。随着人们对自身健康问题的关注,终身体育这一概念将被人们接受和提倡。
参考文献:
1.陈家起、罗建泽、徐武,《学分制课外体育俱乐部的运作模式》
2.刘志敏,《普通高校“传统型”与“俱乐部”型体育教学的比较》
3.陆国,《普通高校体育现状及对策》
4.陆永庆,《“英年早逝”与高校健康教育》
5.陈大为,《体育活动对情绪健康的影响,体育与科学》,2002,(2);46—47,36
3.论析在校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篇三
一、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1、法律基本知识欠缺, 导致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对于在校大学生中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公共基础课来实现的。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关于法律基础知识部分的讲授, 使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法律制度、法治建设有了一个框架性的认识, 但这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社会的需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里涉及法律知识的篇幅内容非常有限, 仅占到全书内容四分之一的权重, 因此所能涵盖的法律基础知识内容非常少。学生们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后, 只能建立起对法律制度和法制建设的一个感性认识, 无法实现对于法律基本知识的理性认识和实际应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要通过法律基本知识的积累和实践应用来实现。目前在校大学生对于法律基本知识的储备明显不足,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就表现出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
2、权利意识觉醒, 但规则意识欠缺
信息时代的发展使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更加多样化。在课堂基础法律教学之外, 电视、电影、网络、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介中涉及法律知识、法律制度的宣讲和传播也使学生们法律意识有所增强, 权利意识开始觉醒。学生们越来越关注对于自身各种权利的实现和保护, 近年来各地不断涌现出学生起诉学校侵犯其受教育权的案例就是明显的证明。学生对于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民事权利等有了一个基本认识, 学会了使用法律武器去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实现, 这种权利意识觉醒的表现让我们感到欣慰。然而, 学生的规则意识仍然很缺乏。法律是以设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运作的行为规范。法律通过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以一定的权利并使其承担相应法律义务的方式, 来调节社会成员的行为, 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因此, 法律的核心内容不仅包含行使权利, 还包含履行义务。而当前在校大学生在履行义务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规则意识却很差。社会对于学生的要求不仅是知法、用法, 还要守法。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 法治包含两重含义, 一是法律获得人们普遍的遵守, 二是人们所遵守的法律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可见, 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 应该包含完备的法律制度和积极的守法精神。强烈的规则意识才能孕育积极的守法精神。当前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 从缺课旷课、考试舞弊等不守校规校纪到打架斗殴甚至违法犯罪等现象也是屡见不鲜, 说明在校大学生的规则意识还比较差。
3、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
有研究表明, 近几年来, 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 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 而且犯罪类型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其涉罪范围、性质及危害程度同社会犯罪相比没有本质的区别。数据显示:身处“象牙塔”的学生们的生活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平静和安宁。2002年轰动全国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北京动物园“伤熊事件”以及后来发生的“马加爵”案等, 更是让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 究其原因, 学生们心智不成熟, 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是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也由于家庭、学校乃至社会没有及时的疏导和预防。大学生是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和发展阶段的一群思想活跃分子, 心智发展还不够成熟, 唯有正确的引导和积极的疏导才能培养学生们遵纪守法的良好法律意识。
二、加强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对策研究
1、推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 完善课堂教学
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 培养学生良好法律意识的主要平台。目前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教材内容、教学方式、考察模式上都亟待改进。在教学内容上, 要增加法律基础知识部分所占的权重, 对知识的容量进行扩展和延伸, 力求丰富学生的基础法律知识。在教学方式上, 应改变满堂灌的传统授课方式, 而代之以案例教学、课堂辩论、角色扮演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让学生进行参与式的学习。在考察方式上, 传统的闭卷答题的考察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需要, 论辩、演讲、调研、模拟法庭等多种新颖的考察方式更能激发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热情。通过进行课堂教学的改革, 才能为学生架构起一个相对完整和丰富的法律基础知识体系, 从而实现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培养, 增强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2、营造依法治校氛围, 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
依法治国的理念表现在学校管理中就是要做到依法治校。在高校管理中, 核心是要以人为本, 也就是以学生为本, 在学校的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处处贯彻法治理念。目前我国拥有一系列的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为学校的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首先, 各高校在制定本校的校规校纪等规章制度时必须以现有的法律、法规为依据, 不得违背现行法的规定;其次, 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作出奖励或处分的决定时, 学校必须在教育法的授权范围内行使其权力,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再次, 在日常管理中对于校规校纪的适用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不能侵犯学生的权利。学校的各项管理举措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才能为学生营造浓厚的依法治校氛围, 引导学生做事讲规则、守规则, 这无疑会大大促进大学生规则意识的提高。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树立学生的法律信仰, 从源头上遏制学生的违法犯罪
从犯罪学角度分析, 犯罪动机是犯罪人的内心动力, 这种内心动力一是来自行为人的内在生理和心理需要, 二是来自外在各种刺激。大学生违法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的贫乏, 而法律意识的缺陷是由于其心理发展不成熟。心理健康教育能使大学生掌握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 具有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 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 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增强法制观念。
在培养学生健康心理的同时, 要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所表现出的忠诚意识、神圣崇尚和高度信任。法律信仰包含着社会对法律的理性推崇, 寄托着公民对法律的终极关切, 是公民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皈依感。然而, 现实生活中, 权力至上、专制特权等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消极的法律观依然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法律还没有真正成为权力运作的最终依据。由权力滥用而滋生的腐败现象普遍存在, 加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法律效益低下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从而降低了法律的尊严, 削弱了法律应有的权威, 这也从客观上制约了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 动摇了法律信仰。
因此, 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时应注重要求大学生用现代理念来评判与思考法律条文所体现的价值观, 它是否充分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内在法律权威的要求, 是否充分满足了现代正义观的要求。只有这样, 才能使学生们对法律的感情和其发自内心的对正义的信仰达到一种心灵的契合, 大学生才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遵守法律、尊重法律, 自觉杜绝违法犯罪现象, 从而最终完成法律意识的理念升华。
参考文献
[1]程方平:《中国教育问题报告》,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年。
[2]贵州省高校工委、教育厅.法律基础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年。
4.论析在校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篇四
【摘要】通过对在校护理本科学生职业角色意识现状调查,发现职业角色意识与护理本科学生成长、成才、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之间的关系,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护理本科学生职业角色意识的对策,为提高护理职业队伍的稳定性和带动护理临床学科的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关键词】护理本科学生;职业意识;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R4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8517(2009)02-0125-01
1材料与方法
1.1对象在校四个年级护理本科学生。
1.2方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共发放问卷922份,回收914份,其中有效问卷率达94.85%。见表1。
2结果
2.1本科护理学生选择护理专业,一半以上是因就业好。在调查中看出,只有16.9%的学生因为喜欢护理而选择了护理专业的学习;16.8%的学生是父母的意愿;52%的学生是就业好;14.4%的学生是其他原因。
2.2对护理行业了解不够总体来看,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占48.9%,不了解的占半数以上,主要集中在低年级学生中。由低到高年级学生了解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且比例上升比较明显。一年级了解和比较了解之和为30.2%,四年级之和为64.1%。
2.3在校期间提高护士职业角色意识认为比较重要从总体看,认为重要和比较重要的占93.0%,5.6%的学生没思考过此问题。年级越高比例越低,如一年级是95.4%,四年级是91.7%,呈下降趋势,但差别不大。说明在认识上还是比较一致的,认识到了提高职业角色意识的重要性。
2.4超过半数的学生自认为护士职业角色意识比较强总体来看被调查学生中53.0%的学生认为自身的护士职业角色意识比较强,其中自认为强的10.7%、较强的42.3%。随着年级的上升呈递增趋势,四年级学生达到60.5%。
2.5在别人谈论有关护理工作时,大多数学生非常关注调查中发现,82.2%的学生在别人谈论护理工作时非常关注,16.0%的学生偶尔关注。从年级段来看,随着年级升高关注度呈下降趋势,四年级跟一年级相比,下降幅度在10%之内。
2.6在见习、实习期间学生的职业角色意识最强78.3%的学生认为在见习、实习期间职业角色意识最强,其次是在同学生病时,再次是在青年志愿者活动时。说明实践活动对职业角色意识培养有非常大的作用。
2.7对自身护理职业发展缺乏足够的信心调查中发现,55.6%的学生对自己的护理职业发展很迷惘,只有37.5%的学生有足够的信心,7%的学生没有信心。迷惘的程度随着年级的上升呈增长趋势,一年级是48.1%,四年级学生达到62.5%;有足够信心的学生比率随着年级上升呈抛物线的走势,一年级48.1%、二年级69.7%、三年级30.1%、四年级27.1%,且下降速度较快。表明随着对职业了解的深入,对职业的发展信心度明显下降。
3讨论
3.1原因探究护理在校本科生的职业意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此分析主要的影响因素。
3.1.1对行业特性了解不足,急功近利思想较严重近70%的学生选择护理专业学习是因就业好和父母的意愿,对护理行业职业特性了解甚少,有的学生和家长甚至认为读了护理本科不用进行临床技能工作,就做些管理工作等,多数学生和家长认为只要毕业能找个稳定工作就行了。
3.1.2对行业发展缺乏信心,学习和从业内源动力不足学生本身对护理行业了解不足,在学校教育中所感受到较多的是职业的神圣和职业发展的良好前景,与临床实践活动中自身的实际感受有较大的距离,看不到职业发展的良好前景,产生困惑和迷惘。
3.1.3缺乏有效的自我发展和职业规划目前较多大学生自我认识程度不高,对职业素养的具体要求了解不全面,自我职业规划意识不强。不管自身是否适合该专业的学习和就业,仍从传统思想出发,培养专业兴趣,缺乏有效的自我发展和职业规划。
3.1.4医疗单位对护理工作和护士重视不足2005年8月颁布的《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中,明确规定了床位与护士比,但实际上,很多医疗单位的护理人员缺口较大,为了完成日常的护理工作,护士超负荷工作、压力大、拖班现象非常普遍。据卫生部统计,截至2005年底,我国护士队伍发展至134.96万名,护士总数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0.26%,临床护士队伍数量严重不足,护士人力配备不能满足患者护理需求。据资料2005年初,卫生部调查了全国400多家综合医院,其中三级综合医院病房护士与床位比平均为0.33∶1,最低的为0.26∶1,没有达到卫生部要求的0.4∶1的标准。在实际用人上,不同学历、职称的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差异不明显,护理人员看不到自身职业发展的前景。
3.2对策措施
3.2.1加强始业教育中的职业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
识自我,及时、及早设计职业规划针对大学生对未来职业的迷惘,刚跨入大学校门的护理本科学生要增加职业特性的教育环节,如参观医疗单位、相关行业、组织职业发展成功人士报告会等,让学生及时了解职业环境、要求和现状。通过调查问卷、心理测试等途径,让学生正确及时地认识自我,及早地开展职业设计和规划,为选择适合自身兴趣和发展的职业生涯及早作准备。
3.2.2贯彻与实施分阶段教育理念,引导学生明确、制订不同阶段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培养职业素养和能力在大学阶段,教师帮助、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制订明确目标,分阶段地加以实施,让学生认识到每个阶段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除专业知识、技能之外所要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有计划地进行落实。
3.2.3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引导学生了解职业特性、素质能力要求,客观分析职业现状目前高等教育中课堂教育仍是学生学习知识和了解职业特性的主要渠道,专业课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教师自身要非常清楚职业、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及发展前景,通过课堂教育等途径,把客观现实告知学生,同时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帮助学生分析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3.2.4加强实践环节,引导学生正确、积极、客观地面对职业发展中的困难与挫折,明确职业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手段。在实践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并加以分析解决是提高综合素质能力的重要途径。学校教育引导要充分抓住实践这一环节,帮助引导学生用正确的观念、方法分析、解决问题。
3.2.5加强护理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面对社会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大学生步入社会后面临着许多问题与困难,需要大学生们用积极、主动的心态去面对和适应。在大学期间学校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地面对问题与困难;通过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和有益的社会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和提高大学生自身综合素质和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
通过在校期间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养,使在校护理本科学生思想上时时意识到自身今后从事的职业,明晰从事职业的社会发展前景、行业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业人员所要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通过自身努力,具备从业的基本素质、能力和发展潜力,为今后从事护理职业(临床、教学、科研等)在职业思想道德、素质能力上打好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邱志军,周希瑜.我国护士执业环境的现状分析及其对策[J].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1).
5.论析在校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篇五
关键词:高职院校,体育意识,体育行为
1、调查对象与方法
本文选取山西金融职业学院、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兴华职业学院和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500名学生作为研究对象, 向其发放问卷, 回收有效问卷483份, 有效率96.6%。对回收的483份问卷用SPSS11.0社会科学统计软件进行相关分析, 并进行显著性检验。
2、调查结果与分析
2.1、体育意识
(1) 对体育活动的态度。
从调查结果看, 目前有39.9%的学生非常喜欢体育活动。但是, 不同专业对体育活动的喜欢程度存在明显差异, 其中, 理科专业明显好于文科专业。同时, 就不同性别来说也存在差异, 男生好于女生。这样的结果可能与学生的专业特点有关, 由于不同专业的学习压力及紧张度不同, 繁重的学习、实验使学生深切地体会到体育锻炼对自身的重要意义, 并且真实地感受到体育锻炼能够促使自己身体恢复和放松心理。
(2) 体育价值观。
体育价值观是指人们以自身的需求为尺度来评价体育存在和发展的根本观点。人们的价值观不仅能反映人们对体育所持的观点和态度, 而且能间接地反映人们对体育自身发展的需求指向和需要内容。调查发现:高职院校学生能较全面的地认识体育所具有的促进人的身体、心理、审美与社会适应功能, 并初步形成了良好的体育价值观体系。尤其在“健身、娱乐”和“丰富生活”方面的理性认识, 男女生认知度均非常高, 对体育的价值都有非常深刻的理解, 这充分表明不同性别学生对体育的认识态度在自我塑造、完善身心方面是统一的。学生对体育的健身价值认知较高, 说明他们对体育的物质价值已很清楚, 因为体育增强体质是最明显、最直观的。另外, 娱乐、丰富生活的价值的选择充分表明学生对体育精神价值的认识。体育可以使精神、情操和意志得到锻炼和陶冶。但在“健身、生活、竞争、情感、技能”和“交往”方面均存在显著性差异, 且相对而言男生的认知度均高于女生。总之, 体育的内涵是相当丰富的, 它不仅是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体系, 还是一种社会活动、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其价值也是多元化的, 不仅有政治、经济、健身价值, 还有娱乐、精神和健康价值。
(3) 终身体育意识。
所谓“终身体育意识”的指导思想, 是指以培养人终身从事体育活动的能力和习惯为主导的一种思想。终身体育的指导思想是在现代终身教育的思想影响下形成, 并伴随着体育运动的发展和人类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而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它是现代体育重要的发展方向, 是体育不断社会化, 娱乐化, 生活化的发展趋势。从调查结果来看, 71.5%的学生有自己喜欢的运动项目。在项目的选择上, 男生选择的种类也明显多于女生。调查中大多数学生对终身体育的认知度非常高, 他们都能够充分认识到终身体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就不同性别来看, 男女生对终身体育的认知度存在显著性差异, 男生明显高于女生。
(4) 体育行为。
调查结果显示, 不同性别、不同学群、不同年级学生对体育的参与度均存在显著性差异。其中理科学生的体育活动参与度明显高于其他。由于繁重的学业负担、精确的实验要求, 使得他们深刻的认识到健康体魄的重要意义, 所以, 他们也会经常抽出时间去参加体育活动。不同年级的比较发现, 随着年级的升高, 学生对体育的参与度降低, 可能与他们学习任务逐渐增加有关。但总体而言, 学生对体育的参与度不容乐观, 有37%的学生参与度一般, 因此, 进一步调动这些学生对体育活动的参与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5) 体育消费。
体育消费是人们通过参加体育活动或观赏体育竞赛, 以满足强身健体、愉悦身心等要求的过程。随着体育价值观的改变、体育健身观念的建立及全民健身活动的推广, 体育消费在人们的生活消费中已占据了一定的位置, 并有扩大的趋势。
(6) 体育消费水平。
体育消费水平是指一定时间内为满足体育生活需要而消费各种体育物质产品和劳务的数量, 它从量的方面反映个人体育消费在某一段时间的水平。影响学生体育消费水平的发展源于他们整体的消费水平。调查发现, 不同性别的高职院校学生平均月消费、平均年体育消费均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60.1%的男生平均月消费水平集中在600-800元, 而52.7%的女生则集中在500-700元:就平均年体育消费而言, 82.7%男生处于100元以下, 83.8%的女生处于10以下, 说明100元以下体育消费是不同性别、不同消费水平学生都能接受的范围。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1) 高职院校不同性别的学生对体育活动的喜欢程度存在明显差异, 男生好于女生;就不同专业来说也存在差异, 理工科学生好于文科生。对体育的参与度, 不同性别、不同学群、不同年级学生均存在显著性差异, 其中理工科学生的参与度明显好于其他, 不同年级的比较发现, 随着年级的增高, 学生对体育活动的参与度降低。总体而言学生对体育的喜欢程度与参与度之间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差异, 因此, 进一步提高学生对体育的喜欢程度, 从而调动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2) 就“健康、娱乐”和“丰富生活”方面的理性认识而言, 男、女生认知度均非常高, 对体育的价值都有非常深刻的理解。但在“健身、娱乐、生活、竞争、情感、技能”和“交往”方面, 均存在显著性差异, 男生的认知度相对均高于女生。对终身体育的认知度, 各学群学生均非常高, 由此说明学生都可以充分认识到终身体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就不同性别来看, 男女对终身体育的认知度存在显著性差异, 男生的认知度明显高于女生。
(3) 不同性别的高职院校学生平均月消费、平均年体育消费均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男生平均月消费水平主要集中在600—800元, 而女生则是500—700元;平均年体育消费, 男女生主要集中在100元以下。从总体水平来看, 100元以下体育消费是不同性别、不同消费水平学生都较能接受的范围。现阶段大学生的体育消费主要是实物, 学生用于实物消费最多的是运动服装。在体育报纸、书刊的消费中, 男生明显高于女生;而在有偿体育辅导活动中, 女生则高于男生。
3.2、建议
(1) 进一步加强高校体育体育课程改革。
以学生意愿为出发点, 加强单项内容的教学和竞赛, 同时开展各种俱乐部和选修课的开设, 最大限度的增加学生的学习内容和兴趣, 为终身体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2) 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平台, 让学生更加系统、深入的了解体育的相关内容。单项内容的系统学习可以大大的增强学生的自信心, 让其敢于展现自己, 从而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探究乐趣, 达到即会亦教的社会效应。
(3) 大力投入高校及社会的体育设备。
积极鼓励资源共享, 保证场地和器材的充分利用, 降低社会场所的收费标准, 让学生也能进的起健身会所和场馆。努力达到想学有教练, 想练有场馆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郭淑玲.安徽高校不同体质与健康学生体育意识行为差异分析干预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08, 01.
[2]孙玲玲.不同体育课程模式对我国大学生体育意识与体育行为影响的对比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 2005, 06.
[3]崔会敏.体育教学俱乐部制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效果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 2006, 11.
6.论析在校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篇六
关键词:成人正畸,大学生,错合,矫治意识
目前成人正畸的数量逐渐增多, 大学生作为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一个成人群体, 逐渐成为成人正畸的主要来源之一, 因此了解大学生牙齿的错合状况及对正畸治疗的认识程度, 可为今后成人正畸的宣教及普及提供参考, 为此我们对日照市50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口腔错合情况的检查及矫正意识的调查, 并对结果进行了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收集
随机抽查山东省日照市大学城内在读大学生共500名, 其中男生240名, 平均年龄21.97岁, 女生260名, 平均年龄21.75岁。对所有参检学生进行错合情况检查并填写矫治意识调查问卷。
1.2 方法
参加检查人员均为口腔专科医生, 参检前经过集中培训, 执行统一的检查标准[1]。
2 结果
2.1240名男性大学生错合畸形的患病率为71.88%, 260名女性大学生错合畸形的患病率69.90%, 各种类型错合的分布情况, 见表1。
2.2 85.71%的男大学生和90.48%的女大学生都知道牙齿不齐可以矫治, 62.63%的男大学生和51.22%的女大学生有在大学期间进行矫治的要求。矫治意识调查表的具体内容, 见表2。
3 讨论
近十几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及口腔健康知识的普及, 在儿童及青少年时期进行正畸矫治的人数逐年增多, 这或许会降低大学生中错合畸形的发病率。在我们本次调查中, 参与检查的在校大学生均为八十年代后出生, 具有在儿童或青少年时期进行矫治的条件, 但我们的检查结果却显示, 本市大学生中错合畸形的患病率在70%左右, 尤其是伴有深覆合的安氏Ⅱ类错合相对多见, 可能与本地的饮食习惯有关, 本地一直以质韧耐嚼的面质煎饼为主食, 可能是造成咀嚼肌张力过大, 后牙合面过多磨耗, 形成深覆合的一个原因。该类患者牙齿通常不伴有拥挤, 多数患者并未意识到畸形的存在, 可能是造成青少年时期未进行矫治的一个原因。
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 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意识到整体形象的重要性。牙齿的健康及美观, 逐渐成为评价个体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2]。通过对大学生矫正意识的问卷分析发现, 一半以上的大学生对自己目前的口腔状况不满意, 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知道牙列不齐可以进行矫治, 70%以上的大学生认为牙列不齐会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50%以上的大学生希望能够在大学阶段进行矫治, 以上数据说明大学生对正畸矫治已有了一个相对明确、健康的认识。但是, 本次调查也发现, 仍然有许多因素影响大学生矫治的进行。首先是对错合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50%以上的大学生虽然知道存在错合的问题, 却很少有人做过专科检查, 可能与大学生不知道错合的严重后果而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有关。其次是经济问题, 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学生, 尽管有矫治的愿望, 却难以支付矫治的费用。另外一个原因是没有足够的时间, 由于许多学生对矫治的疗程、复诊情况并不清楚, 认为长达两年左右的矫治期会影响他们的学业, 成为阻止他们进行治疗的一个重要原因。
总之, 检查及调查结果的分析表明, 虽然矫治技术的普及使许多错合畸形从中小学阶段就得到矫治, 但各种原因的存在仍然造成大学生中较高的错合畸形发病率。对于许多错过青少年期进行矫治的大学生来说, 大学阶段是进行矫治的一个较好的补偿期, 但目前众多大学生对错合危害的认识程度、经济状况及对矫治过程的不了解仍然影响了治疗的进行, 因此有效细致的正畸宣传及城市经济水平的提高是保证大学生在校期间得到必要正畸治疗的前提。
参考文献
[1]FU MK.Orthodontics[M].4th ed.Beijing:People's Health Pub-lishing House, 2003:4546.Chinese
7.论析在校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篇七
怎样才能对人的主观能动性开发利用得最好呢?这就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合格的管理者必须是先发制人的,能弹性变化应对万变,并能肩负责任。而人力资源管理者不仅要用一种理性的思维去考虑企业的利益、员工的利益,更好地协调这对本身就冲突的利益关系,而且要用一种感性的思维去关心了解员工,调动起员工的积极性,让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来。能及时合理地采用员工对工作的独特见解,对他们表现出积极的诚意。真正做到“有力而出、有心而为、有识而用”。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当下,大学生该如何提前培养起人力资源管理的能力呢?
1. 学会自我情绪管理
每个人都会存在情绪上的变化,但调节主要靠自己。于丹说过:他人的面容永远是我们表情的一面镜子。你和颜悦色,别人对你就笑语春风;你怒目相向,别人对你就怒气冲冲。的确,一个管理者的面部表情也许就意味着员工的工作态度,但一个管理者不同于员工的本质区别就是多了一份责任心,所以真正处于管理者的位置上的时候,我们切记不要把自己放在“老板”的位置上,而是把自己看作以项目为中心而成立的团队的领导者,用自己的实力与人性化的特点赢得员工的尊重。所以作为团队的领导者,我们没有资格去耍架子、闹情绪。而相反,自己和颜悦色的一面就是员工积极主动的一面。因此,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大学生就应该本着一种相容的原则,学会换位思考别人的立场。必要的时候要忍。正如《易经》所言:“君子以惩忿窒欲。”更何况学生之间也很少存在利益上大的争端。因此,本着相容谦让的心理与人交往,既息事宁人又有釜底抽薪之效,何乐而不为呢?
2. 培养幽默风趣的言行
靠纪律来约束团队的做法是不能持久的,真正的团队凝聚力必须依靠领导的魅力。而幽默风趣的言行作为气氛的融合剂,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拥有幽默风趣的言行也算人的一种智慧,它能帮助自我及他人放松情绪,缓解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虽然它代表不了一切,但可以增加管理者的魅力。日常工作中管理者幽默风趣的语言或表情有时就能营造一个积极的工作环境,进而赢得员工对工作良好的态度、愉快的心情,而间接地使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哲学上有句话:量变引起质变。大学生可以提前通过各种渠道为自己积累一些“幽默细胞”。例如多看一些喜剧片、笑话,琢磨效仿相声小品演员的表情姿态,等等。“腹有诗书气自华”,用这些来打造一个“幽默而不失分寸,风趣而不显轻浮”的自我。
3. 尝试社会实践工作
我们平时读“万卷书”归根结底就是为了在工作中加以运用。社会实践为大学生在短期内的学以致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今天许多单位都是“有社会工作经验者优先”。所以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不仅能让大学生在为社会工作中增强自我服务意识,加强集体责任荣誉感,而且是大学生以后参加工作的基石。有句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当大学生真正融入社会中以后,会发现接触的人不同了,周围的环境也不同了,考虑的问题也不一样了,所以学到的东西也是书本上所没有的。因此,大学生要时刻本着“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的态度,使工作能力得以加强,综合素质得以提升。
4. 模拟人力资源管理实践
要真正在校期间培养起对人力资源管理的能力是很不容易的,许多能力、方法、技巧、策略是可以复制的。所以大学生可以打开自己的思路,放开自己的视线,以模拟的手段培养起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能力。大学生活是对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锻炼,很多活动都是大学生自己策划、自己组织、自己实践的,因此大学生日常生活中并不缺少锻炼,而是缺少发现。尽管大学生干的事很细微,但都要慎重。正如戴尔·卡内基所说:“不要因为所做的事不起眼就不肯全力以赴,每次的成功都能丰富你的阅历,增强你的能力。当你能得心应手的处理这些小事后,你会发现所谓的大事也可以轻易被征服。”因而,大学生可以把每一次组织集体活动都视为一项企业工程,而自己就要尝试组织干好这项“工程”。把每一名参与者都视为自己的员工,对他们要关心、充满爱心、负有同情心,尽可能地换位思考加强心理管理。然后及时沟通,调动起大家的积极性,让“人力资源”得以充分利用。
5. 与时俱进,与创新同行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商业时代,墨守陈规只会让我们活得平庸;对什么事都是司空见惯,会使自己的人生没有一点亮丽的色彩。要想超越平庸,我们就必须摈弃旧的,为自己铺筑一条与时俱进的新路子。大学生都渴望在工作之前为自己积累一些财富,渴望在以后的工作上游刃有余,特别对于想提前培养起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能力的大学生来说,更要与时俱进、与创新同行。机会永远不会青睐那些守株待兔的人。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大学生要敢于尝试别人不敢做的事,走别人不敢走的路,积极地去尝试一些新鲜事物,在所做的每一件事中都注入一些有时代特色的东西。也许大学生现在经历的都不是所谓的大事,也许创新思维引领出的只是星星之火,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但正是大学生积累出的这些“星星之火”,将会帮助大学生演绎出激情人生,实现自我人生的真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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