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习《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

2024-12-29

学院学习《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10篇)

1.学院学习《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 篇一

为了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机关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委制定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方案,在机关掀起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高潮。

方案分三个部分:

一、指导思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在委机关开展《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活动,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作用。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认真组织全体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二、活动安排和方法步骤

1、活动时间:3月至12(来源:好范文 http:///)月底。

2、活动对象:机关全体职工,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

3、方法步骤:本次学习贯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为学习宣传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专项整治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阶段(3月—5月)

组织机关职工认真系统地学习《廉政准则》,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逐条把握内容,深刻领会精神。集中学习时间不低于20学时,主要领导给职工上培训辅导课2次,开职工讨论会3次,每个职工写一篇学习心得。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7月)

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要以《廉政准则》为镜,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采取自己检查、同志帮查和互相检查等形式,认真分析和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每个党员干部要写出公开承诺,接受职工和企业监督。

第三阶段:专项整治(8月—10月)

重点开展四项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查“四乱”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禁止以为企业跑项目为名收取或变相收取好处费;四是加强对煤炭资源整合的监管,严防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1月—12月)

机关每个职工必须写出书面总结,纪检组会同政工股、效能办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总结,委党组进行全面验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公开处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黄旭波同志为组长,负总责,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对分管股室负责,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由纪检组长杨龙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学习廉洁从政准则思想汇报 篇二

前几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学习准则之后,深有体会,我记得在准则写到: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看完这段之后,我深深感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科学发展,我们必须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推进各项工作,这就要求健全新的权力制约机制,在体制、程序、规范等各个层次上加强权力监督,防止一些经不起改革开放考验的党员干部钻政策和制度不完善的空子,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以权谋私。

我从近年来纪检部门查处党员的违纪案件看,有些党员或党员干部之所以犯错误,与党和国家在权利的结构上,互相制约和监督的机制不完备,制度不健全有很大关系。为保障科学发展,就必须加强廉政机制和制度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使我国的综合国力,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当前,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但是拒腐防变的各项制度尚未健全、完善,执行制度方面的措施也尚未配套完善,因此,在强调认真严格贯彻执行现有制度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机制和制度建设。

廉政机制是指国家机关保持廉政的体制和运作原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廉政机制,主要包括行政体制的廉政机制,对行政机关的制约机制和对公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机制。

首先,要加强行政体制的廉政机制建设。其主要的方面是各级政府和行政机构要具备廉政的功能,这对廉政建设具有决定意义。行政体制本身有了廉政的功能,即使产生一些个体的腐败现象,也容易治理。怎样加强行政体制的廉政功能?基本要求有三:一是行政机构要精干。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容易产生腐败;二是职权划分要合理。职权不明,办事困难,以权谋私,就有机可乘;三是行政行为要有序。长官意志,个人专断,势必行政紊乱,监督乏力,产生腐败。加强行政体制结构性廉政功能,根本途径就是改革行政体制。在这方面,党和国家已经作出了一系列决定和部署,这对反腐倡廉是个有力的推动。

其次,完善国家机关的制约机制。在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中,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制约机制至少有两种:

一是制衡机制。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调整部门职能,改变权力过分集中和终极权力的机制,形成以权力来制约权力的格局,实行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

二是监督机制。通过健全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机制,形成共保共建,共同制约的监督约束机制,消除党政机关可能发生的某些腐败现象。监督系统,主要有党的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构成。

三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机制。如果以为廉政建设只需要制衡、监督硬性约束,而忽视思想道德教育的软性约束作用,那么硬性约束机制也很难奏效。事实上,对机关工作人员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他们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免疫力,是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廉政制度是廉政机制的载体。仅仅有了机制,是很不够的,还得靠制度作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搞好廉政建设,既要有合理的机制,又要有可行的制度。

首先,要有政治教育制度。如干部学习日制度、干部培训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等。现在有些单位或部门只抓业务,不重视甚至不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只要来钱,不管正道歪道,“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在相当一些单位或部门存在着,以至这些单位或部门风气不正,腐败现象的苗头时有发生。这种状况发展下去是危险的,必须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是关系到党的基本路线能否得到全面贯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能否建成的大问题;从而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第二,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拒腐防变制度。因为领导干部职务越高,权力越大,除了要求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外,为了防止个别人滥用权力,应刻制定针对领导干部的专门制度。如家庭财产的申报制度、亲属回避制度、四个管好制度(即管好自

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自己分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艰苦奋斗制度等。

第三,完善严肃查处违纪腐败案件制度。要继续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惩治腐败,必须从具体案件抓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只要有线索,就要一查到低,搞个水落石出。惩

治腐败,必须依靠群众,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惩治腐败还必须实行综合治理,党纪、政纪、法纪一起抓,要有配套的查处制度。

第四,建立健全拒腐防变的廉政制度。廉政制度建设,一定要充分体现党的宗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性质,在真正有效地制约营私舞弊,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要从实际出发,宽严适度,切实可行;条款要具体明确,便于掌握操作,并配有具体处罚规定,便于据章处理,不能搞弹性制度,让一些人钻空子。

第五,建立党内外监督制度。在党内,要通过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制度,民主考评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制度,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在党外,要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制度,监察、司法和群众团体的监督制度,新闻舆论的监督制度,人民群众的举报制度等等。

只要我们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认识和对待党内消极腐败现象,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抓紧抓好,我们党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就能顺利地领导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

垦请党组织给予指导。

汇报人:***

3.学院学习《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 篇三

2010年通过对《廉政准则》的深入学习,本人主要有以下三点心得体会: 一是要对照《准则》,做到身体力行。《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包括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因此,我们必须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要认真对照《准则》要求,自觉践行,做到身体力行、令行禁止。将《准则》的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贯彻到廉洁从政的全过程。

二是要接受监督,做到正确用权。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是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天然屏障,是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有力抓手。对领导干部来说,自觉接受监督,是加强个人党性修养的主要途径,是提升反腐倡廉能力的有效手段。要正确对待监督,把来自方方面面的批评和监督,看做是对自己的一种警戒、一面镜子。在接受监督上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不习惯转变到顺理成章接受监督上来,从不愿意转变到自觉自愿接受监督上来,从不适应转变到与自己密切相关,非接受监督不可上来。把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作(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为领导干部的一种修养、一种能力、一种气度和胸襟。

三是要保持清醒,做到拒腐防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腐败思想文化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侵蚀也不断呈现加剧趋势,表现出政治目的强、侵蚀渠道多、功利色彩浓、腐蚀程度深等特点,只要稍一动心,就有可能乱了阵脚,陷了进去,一步步走向深渊。因此,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做到脑清、眼明、口洁、手净、脚稳,成为“五官”端正、形象端庄的好党员、好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从政的座右铭,时时刻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这一重要论断,科学总结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经验,深刻揭示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基本规律,是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遵循。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些新要求,把握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规律,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增强约束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首先,着力抓好教育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约束力。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建立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制度,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水平。其次,着力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监督的约束力。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委员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巡视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大监督”格局,健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第三,着力抓好预防制度建设,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抓好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坚持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形成一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第四,着力抓好惩治制度建设,增强惩治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建立健全查办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和剖析分析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与此同时,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增强执行力,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一是坚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制度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三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发挥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既率先垂范、又敢抓敢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四是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4.学院学习《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 篇四

作为一名教师党员,在辛苦并快乐着的工作中,我始终注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价值观,立足本职,奋力进取,全心全意为本园,为幼儿服务,始终坚持身正为范,学高为师的理念,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本学期我园开展廉洁教育的活动,组织党员教师认真学习有关廉洁教育若干准则,通过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廉洁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现将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

学习是每一名党员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都要认真研读,才能有所得。因此,我将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作为党员教师,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

二、自我约束、廉洁从教

首先,教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教师廉洁自律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取不义之财。再次,教师要公正从教。所谓公正从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幼儿,不能因幼儿的能力、习惯差异,家庭状况、幼儿及家长对自己的感情差别等而采取不同的态度。这是教师道德和教师法规对教师的重要要求,它体现的是教育的公平性、公正性。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幼儿素质,使幼儿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三、严以律已,以身作则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无论在什么场合,是否有幼儿在场,是否与幼儿交谈,都要时刻不忘自己的教师身份,言谈举止要文明得体,做到严以律已。凡是要求幼儿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先做到,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动幼儿、带动幼儿,共创良好氛围。作为教师还要时时刻刻注重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真正体现出真善美的形象,用一个高尚美好的人民教师形象去影响幼儿,促进我园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进而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篇二:学习《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学习《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2013——2014学第二学期)

作为一名教师党员,在辛苦并快乐着的工作中,我始终注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价值观,立足本职,奋力进取,全心全意为本校,为学校服务,始终坚持身正为范,学高为师的理念,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本学期我校开展廉洁教育的活动,组织党员教师认真学习有关廉洁教育若干准则,通过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廉洁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现将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

学习是每一名党员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都要认真研读,才能有所得。因此,我将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作为党员教师,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

二、自我约束、廉洁从教 首先,教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教师廉洁自律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取不义之财。再次,教师要公正从教。所谓公正从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学生的能力、习惯差异,家庭状况、学生及家长对自己的感情差别等而采取不同的态度。这是教师道德和教师法规对教师的重要要求,它体现的是教育的公平性、公正性。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素质,使学生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三、严以律已,以身作则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无论在什么场合,是否有学生在场,是否与学生交谈,都要时刻不忘自己的教师身份,言谈举止要文明得体,做到严以律已。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先做到,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动学生、带动学生,共创良好氛围。作为教师还要时时刻刻注重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真正体现出真善美的形象,用一个高尚美好的人民教师形象去影响学生,促进我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进而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篇三:学习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 通过单位组织集中学习及自学《廉政准则》《条例》,对深入

了解和准确把握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及“不准”的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下面结合本人学习、生活和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的学习体会与几点思考: 1.时刻铭记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古人云:“德教为先”,“修身为本”。作为一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如果放松思想政治学习,忽视思想和世界观的改造,就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思想道德防线就会丧失,健康的肌体就容易被腐蚀,就经不起金钱、腐朽生活的诱惑,也就容易做违纪违法的事,甚至走向犯罪道路。要把加强学习,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品德作为终生的要求。要注重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新的科学文化知识,用正确的思想理论和科学知识武装头脑;注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贯穿于自己的思想行为,做忠实的实践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就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2.加强思想教育,杜绝腐败之心。腐败的产生,固然有很多

客观原因,但从主观实质来看,主要还是由于腐败者的主观世界出了问题,没有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追求个人主义、享受主义。我们要结合《廉政准则》《条例》学习、反腐倡廉教育,认真、扎实、深入地开展这项活动。要从内心深刻理解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道理,加强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始终坚持“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增强拒腐防变能

力。

3.牢记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个政府工作人

员,要保持廉洁勤政,首先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我们的理想信念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小康社会,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深深扎根于自己心中,扎实工作,艰苦奋斗;在窗口工作中对群众热情,有事耐心解决,时刻为民考虑,要有为人民谋利益的志向和精神,对人民群众有真情实意,让人民群众的生活变得更好,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

《廉政准则》《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我们应当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好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做一名让党放

心、人民满意的廉洁工作人员。2016年1月8 日篇四:《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2010年2月24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印发颁行。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自古以来,众多有识之士发出过这样的感叹:“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领导者能否廉洁自律,直接关系着领导工作的成败。《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反腐难,倡廉更难。如何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要让《廉政准则》成为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何能在本职工作中廉洁从政,关键在于: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的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群众,不在于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事情,而在于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精神,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真诚踏实的办事作风,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消除与群众间的隔阂。

三、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在四个地方做出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

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表率。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有成效。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既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和部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中央对广大领导干部从政的新要求,是为了我们国家的繁荣发展,是为了我们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是为了我们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更直接的是为保护我们广大领导干部不出错、不犯事、扎实从政、干净做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新时期的年轻领导干部,要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不为金钱、美色、权力所羁绊。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篇五: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合肥少儿艺术学校 凌德寿

廉洁从政是我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的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我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民心的向背。通过学习《党员领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认识到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在各项工作中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性的学习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在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同时,对照自身工作岗位,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知与行的结合,对照《准则》,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根本宗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真正做到廉洁从政,思想上必须认真重视起来,从个人本身的思想道德这个基础抓起,巩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除此之外,我们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勤政廉政,自觉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勿以恶小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并自觉在工作中为下属干部党员做好表率。我们学习《准则》不仅是要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必须将形成的思想理念溶于实际行动之中,做到知行结合,廉洁从政,真正做一个全心全意服务的党员干部。

二、要严于律己,接受监督。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是要理好亲情与党性之问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用自身的自律行为为学校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作好表率、当好标杆。在严于律己的同时,也要自觉接受监督。在民主生活会上我会虚心地接受他人的批评教育,正视自己的缺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8个禁止”、“52个不准”的要求,普通干部群众最有发言权。所以说,学习贯彻《准则》需要自律和监督相结合,保持本色,正确地用我们手中的权力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把自己的理想追求真正溶入实际工作中去。

三、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准则》的出台,其实是中共中央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又一项举措,而人民群众又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等于是参天大树突然失去了根基和土壤,等待它的就只有毁灭和崩塌,所以这就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在工作实践中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和需求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我们领导干部心中要装着群众,做到职为民守,则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优,以民乐为乐,充分深入群众之间,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心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以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5.学院学习《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 篇五

一、深刻认识和领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思想关。一切贪污腐败的案件,追根溯源,无不从贪污腐败者自身的思想发生蜕变而起。许多受党教育和培养的人员,在经历了几十年革命工作之后,却在最后关头,放松了自身思想上对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将毕生的清廉付之于一匝钞票,落得个晚节不保的可悲又可怜的境地。正如学习永无止境的道理一样,人的思想也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化,不断更新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和认识水平。只有自己在思想上把好关,强化个人的宗旨意识,才能有效地抵御金钱等的诱惑,确保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学习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廉洁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对照《廉洁准则》的规范和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具体应主要从以下各方面从严要求自己:一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当之处利益;二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三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四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五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三、加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宗旨意识的教育和学习,保持自身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作风建设。密切党群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和高度重视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一个政党的显著特点。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就应该率先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切实做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在所废,在逆民心。我们党的根基在于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而可笑的。”因此,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党的作风建设是贯彻以人为本,注重民生的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

6.学院学习《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 篇六

通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自己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对党员干部在怎样用好权、如何面对诱惑、保持良好心态及自我约束与监督方面对都有了新的认识。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只有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方能永葆纯洁本色。

一、按照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要求,事事处处争做勤政廉政表率。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自已的重责,真心实意为全局人员服务,保障把职工的权益落在实处。

二、加强学习,坚定信念。

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一下不良现象。因此,自己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做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表率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四、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要立足本职,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真诚公平的对待相对人,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强化奉献意识、增强宗旨意识,深怀爱岗敬业之心。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不贪图便宜,不斤斤计较,多做事,做实事,做好事。认真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和新方法,与时俱进,大胆开拓,不断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促进各项取得进步。

五、带头遵纪守法。

党的纪律、各种法律、法规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和特殊干部,作为党员干部更不能等同于一般干部群众,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党纪国法。同时,要自觉地接受监督,而决不能漠视甚至规避监督。

六、经常算算廉政账。

经常算算廉政账,它可以使人明辨利弊得失,坚定理想信念。算好政治账,不能自毁前程,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算好经济账,不能丢掉公职,生老病死难保障。算好名誉账。不能自毁声誉,颜面尽失。算好家庭账,不能妻儿受累、老人蒙羞。算好自由账。不能众叛亲离、遗憾终生。要在廉政上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

七、接受监督,勇于纠错。

7.学院学习《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 篇七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是根据当前形势发展需要,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其内容丰富,内涵深刻,要求正确。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我认识到:

一、要克服与己无关思想,自觉加强学习。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要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励、自警,保持一颗“明白心”。对《准则》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的内容,要原原本本学习,弄清楚、记牢固,全面掌握《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更时刻警醒自己。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始终保持清醒,不为名利所困,不为诱惑所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二、要坚持艰苦奋斗传统,自觉锤炼作风。把艰苦奋斗作为一种重要的为政之道自觉践行,牢记“两个务必”,牢记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把有限的资金、资源、财力物力用在刀刃上,自觉接受组织、群众及舆论监督,把内在自觉性和外在约束结合起来,遵守组织纪律,习惯在接受监督的环境下和党纪法规的约束下工作和生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要追求人格道德完善,自觉加强修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我党一贯的选人用人原则。加强品德修养、道德锤炼、官德塑造,应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第一必修课。要时时刻刻注重自己品德、道德、官德的修养和锤炼,静下心来发奋学习,踏踏实实干实事。不断加强自我修养,磨砺品行,陶冶情操,切实提高自身素质。

8.学院学习《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 篇八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辅导报告

立才分公司党委书记吴益群

中央最近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这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廉政准则》有三大亮点,一是从试行成为正式法规,体现出中国共产党认识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的进步成熟;二是标志全党反腐败斗争进入制度反腐新阶段;三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紧贴市场经济环境与经济建设实际。《廉政准则》是党中央反腐倡廉建设务实与创新的重大成果。主要表现为:体现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突出了防止利益冲突的精神;强调了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强调了禁止领导干部为“身边人”谋取利益;强调了严禁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强调了领导干部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制度;明确提出了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求;充实完善了实施与监督制度。

下面谈谈学习《廉政准则》的体会。

一、《廉政准则》的形成过程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也不断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党内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风气,强调“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中央还下发了《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85〕57号)等一系列加强党风建设的文件。总的来说,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前,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虽然还不够系统,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规定,但中央的有关要求是非常明确 的。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明确提出要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预防和治理腐败,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程明显加快。从1993年至1997年1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先后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申和提出了“31个不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申和提出了“8个不准”。1997年3月,中央制定了《廉政准则(试行)》。1998年至十六大召开之前,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还就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限制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个时期,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也更加系统、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强调“要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一时期,在贯彻实施试行准则的基础上,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和中央纪委又先后对党政领导干部重申和提出了48项廉洁从政要求,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申和提出了7项廉洁从业要求。随着新时期党建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为适应现实需要,中央决定修订《廉政准则(试行)》。

2007年初,中央纪委即着手开展修订工作。经过近两年的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修订送审稿。2009年1月,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新的修订送审稿,2009年11月,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决定呈报中央审议。修订送审稿先后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同意,最后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于2010年1月18日印发《廉政准则》。

二、《廉政准则》的地位和作用

(一)《廉政准则》的地位。

《廉政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效力等级高。按照法规的重要程度和效力等级,党内法规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七种。目前,我们党只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廉政准则》两部

准则。二是适用对象重要。《廉政准则》的适用对象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些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瞩目的焦点。他们是否能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三是作为廉洁从政行为的基本规范,内容比较全面、系统。《廉政准则》基本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求的各个方面,既有正面的原则性要求,又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既有行为规范,又有明确的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二)《廉政准则》的作用

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廉政准则》不仅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发挥着基础作用,在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廉政准则》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明确的自律标准。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领导干部抵御廉政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制定较为全面的行为规范,明确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及到具体廉洁从政问题时有所遵循。这样,在对违纪行为的处理上也能够避免“不教而诛”,增强责任追究的说服力和制度执行的权威性。《廉政准则》从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的要求。这些“不准”,在重申和强调以往廉政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新情况新问题的政策界限、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自律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

提出严格的廉政要求,既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约束,同时也是一种爱护。通过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进行对照检查,可以使党员领导干部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对照《廉政准则》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评价;如果违反了规定,有可能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样,等于对领导干部提前打了招呼,有利于防患于未然,切实减少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2、《廉政准则》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有效的

监督途径和措施。

实践证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不能单靠思想教育、靠个人的修养和觉悟自律,必须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惩治不到位”问题,一方面,《廉政准则》关于行为规范的规定,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提供了监督的标尺和依据,使各种监督主体在监督、评价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时能够“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廉政准则》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实了实施与监督措施,从而使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思路和方向更加明确;使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形成领导有力、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使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与相关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度的关系更加协调,为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落到实处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3、《廉政准则》为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了有力的工作抓手。

《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是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制度的重要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廉政准则》的具体实施,既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又直接影响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其他重要工作。比如:开展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廉洁从政教育,可以进一步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围绕提高《廉政准则》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建章立制,可以进一步拓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视野和领域;对照《廉政准则》提出的各项要求,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可以有力地促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可以增强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形式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深挖细查一批案件,可以进一步加大惩治工作力度,等等。

4、《廉政准则》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党和国家的廉洁形象。

《廉政准则》的规定,标准很高、要求很严,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廉政建设的主张,清楚地表明了我们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彰显了我们党和国家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绝不容忍腐败的决心和态度。当前,一些境内外敌对势力将消极腐败现象的存在作为攻击、抹黑我们党

和政府的一个话题,通过各种渠道散布谣言、混淆视听。其目的,就是妄图动摇广大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从而动摇广大群众对社会主义和共产党领导的信心。通过宣传教育,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能够从《廉政准则》中了解和认识到我们的党不仅不允许领导干部有特殊利益,而且对他们有更多的约束和限制;认识到我们党有决心、有能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而增强对反腐败的信心;有利于在全社会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人们廉洁、守纪、公正的思想观念,促进各行各业形成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和廉洁从业环境。同时,《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还有利于在国际社会进一步树立我们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形象,促进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开展。

三、《廉政准则》精神实质的几点把握

《廉政准则》共3章18条。总则部分阐述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五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分别从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第二章“实施与监督”,明确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主体和责任;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和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第三章“附则”,规定了适用范围、解释单位等问题。总结起来,《廉政准则》内容有以下几点把握。

(一)进一步体现防止利益冲突的要求。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充实了防止利益冲突的内容,52个“不准”中有18个“不准”体现了防止利益冲突的要求。如:第二条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离职或者退休后从业限制等的规定,有利于防止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活动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第七条关于禁止领导干部个人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公权力与微观市场经济活动发生不正常联系。

(二)坚持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廉政准则》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规定的八条中,每一条都是先提出原则性的禁止规定,然后再分项列出若干具体“不准”。原则性要求,是从党的性质和宗旨出发抽象、概括出来的;分项规定的

若干“不准”,是根据实际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对原则性要求的具体化。这是我们这些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其实质就是抓住主要矛盾和要害问题,把它具体化,分解成一个个具体问题来抓,规定具体的标准、提出具体的要求、明确具体的考核检查办法,这样抓起来很具体、容易落实,人民群众又能看得见、摸得着,综合效果就会比较好。同时,这也为今后加强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留下了余地,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逐步深化,在原则性要求下还可以增加新的“不准”,拓展新的工作领域。

(三)坚持从严要求和切实可行相统一。

《廉政准则》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严要求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正面要求高。在“总则”部分对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根本宗旨、发挥表率作用、遵守党纪国法、正确行使权力、保持优良作风等方面提出了原则要求。这些要求内涵丰富,标准很高,党员领导干部要达到这些要求,必须经过长期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达到的。二是禁止性要求规定全面。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所列八条中每条的第一句话,对党员领导干部禁止从事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概括。这些要求,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主要方面,规范了与行使职权相关的基本领域,可以说在原则性要求的层面基本上没有留下“空白”或者“漏洞”。三是具体要求严格明确。《廉政准则》对于许多重要问题的政策界限都作了明确规定,防止制度在执行中的“变通”或者“走样”。在坚持从严要求的同时,我们也注意了可行性的问题,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要求,保证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能够真正得到贯彻执行。

(四)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统一。

《廉政准则》在对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明确要求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等途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体现了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自律和他律的有机统一。这些年提出的规范和纪律不算少,为什么有些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理?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形成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长效机

制。没有健全的长效机制,就会导致有些问题抓的时候有成效,但一松劲儿就反弹,长期来看治理效果不理想。针对这种情况,《廉政准则》明确了实施与监督的主体、责任,又规定了对违反准则的行为可以给予批评教育、可以采取组织处理等手段,目的就是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建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长效机制,从小事管起抓起,发现小问题也要早提醒、早打招呼,避免出现问题一揭出来就达到很严重的程度,就要给重处分,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四、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几个关注点

《廉政准则》发布后,一些同志对准则的一些规定所涉及的问题比较关注,在有些问题上还有不清晰的认识,在此,就大家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谈谈看法。

(一)关于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违反规定收受他人财物,是最典型、最直接的以权谋私行为,危害大、影响坏,我们党历来坚决禁止。因此,《廉政准则》把这项要求摆在第一章第一条第(一)项的位置,以凸显其重要性。根据该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它与《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受贿行为和《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重要区别,就是没有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前提要件。也就是说,党员领导干部只要收受了“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论是否为对方谋取利益,都不影响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第一条第(二)项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第(三)项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是对第(一)项规定的补充,在第(一)项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政策界限。

(二)关于以交易或者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根据《廉政准则》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所谓“以交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主要是指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者以高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方式买卖房屋、汽车、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以委托理财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主要指以委托他人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与这两种行为类似的还有以与他人合作开办公司、与他人合作投资等形式收受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都是近年来查办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的

权钱交易形式。从性质上讲,该项规定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准收受他人财物在性质上是一致的。之所以把这些内容单列一项,主要是考虑到这些行为与直接收受财物,表现形式和行为过程有所不同,单独列出来能够使政策界限更加具体、明确。

(三)关于经商办企业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不仅会占用大量时间和精力,使自己难以做好本职工作;更为严重的是,经商办企业的逐利本性必然会引发以权谋私行为。根据《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在这个问题上有两条政策界限:一是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根据这项要求,领导干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以独资、合资、合股、合伙等方式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以承包、租赁、委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一般来说,只要能够查实领导干部与他人事先有相关约定、领导干部在经商办企业过程或者经营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骨干作用、实际上共享利润和共担风险损失,就可以认定为“借他人名义”。二是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党政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禁令,购买、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者证券。这本身就是违纪行为;另一种是从企业、事业单位选拔、调任或者招考来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原来合法拥有的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者证券,应当在任职前或者组织规定的期限内妥善处理掉,不能继续持有。2009年7月发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已经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可以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等之外的企业投资入股,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至于党政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投资入股问题,需要做进一步的政策研究。

(四)关于买卖股票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将其合法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既是个人投资理财的重要渠道,也是对国家建设的支持。根据《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三)项和《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中办发〔2001〕10号)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除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等国家法律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明确禁止的以外,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但是,在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时,仍然有严格限制,比如:不准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

者强行买卖股票;不准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的建议;不准买卖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准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等。

(五)关于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限制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作为公民,有依法经商办企业的权利,但同时也必须进行一定的限制,以防止发生利益冲突。根据《廉政准则》第五条第(七)、(八)项的规定,这方面有两条限制,一是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二是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该项要求实质上与第(一)项要求是一致的,不同之处仅在于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地不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根据现有规定,对于违反这两项规定的,要按照“退出一头儿”的原则处理,或者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原经商办企业活动,或者调换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岗位。

五、如何贯彻实施好《廉政准则》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必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围绕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采取有力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一项重要和长期的任务,认真抓实抓好。一是要在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贯彻实施工作的同时,加大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二是要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三是要对照《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查找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加以解决。四是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各项廉政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形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与中心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局面。

(二)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活动。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廉政准则》,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熟知8个方面、52个“不准”的禁止性要求,深刻领会内涵实质,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三)完善配套制度,增强落实《廉政准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廉政准则》的起草制定立足于全党,许多要求和规定还是总体性、原则性的,要把《廉政准则》贯彻实施好,还必须在完善配套制度上下功夫。我们要以《廉政准则》为依据,围绕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建章立制。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符合《廉政准则》的规定,符合建章立制的权限和程序。二是要结合实际,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实效。三是要与时俱进,注重创新。四是要适时清理,有废有立。

(四)做遵守执行《廉政准则》的表率。

各级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要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参加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习惯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五)加强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学院学习《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 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扎实开展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加强市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纪委《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池纪[]3号)要求,局党组决定,从三月中旬开始,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在局机关集中开展

“学习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月活动。此前,局党组已印发了开展此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请大家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参与学教活动。下面,我代表局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实践证明,在坚持不懈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的同时,集中一段时间,突出一个主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今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是在1997年3月《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新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中央对党内成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提出的更加全面的规范性要求,是廉政制度建设的细化和深化,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这次教育月活动将“学习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作为主题,是非常重要和十分及时的。对于我们进一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全面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投身到我市粮食经济建设,推动全市粮食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将《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月活动

三月三十日,局党组专题研究了这次主题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这次主题教育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时间、范围、对象、主要内容、组织领导和活动要求,以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这次教育月活动的教育对象是全局党员干部,重点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活动主要内容安排如下:

(一)开展一次专题学习。

局党组要充分运用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规定,切实增强执行《廉政准则》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组织一次岗位教育。

全局党员干部要结合各自岗位工作实际,对照《廉政准则》,通过“读、看、写、谈”等形式,认真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1、“读”:读一本书。全局党员干部要认真阅读市纪委、监察局编发的《沉痛的反思——池州市部分违法犯罪领导干部案例剖析》。用生动鲜活的事例教育党员干部,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意识,切实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2、“看”:观看一部电教片。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一部中央纪委近年来摄制的警示教育片。

3、“写”: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全局党员干部要在阅读《沉痛的反思》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基础上,对照《廉政准则》的基本规定和要求,结合思想和岗位实际,从思想、作风、组织观念等方面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每人必须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

4、“谈”:召开一次心得交流会。组织召开一次学习心得交流会,党员干部将心得体会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围绕廉洁从政这个主题,结合近年来我市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剖析,认真开展心得交流活动,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把《廉政准则》内化为观念,外化为行为。

(三)举行一次知识测试。

按照市纪委的要求,以《廉政准则》等党纪政纪条规为基本内容,举行一次党纪政纪知识测试,以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果。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主题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局党组高度重视这次主题教育月活动,把这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当作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安排,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教育月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3月30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就活动如何组织实施进行了研究,明确了由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监察室具体安排、各科室密

切配合、机关职工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决定成立机关“学习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监察室合署,具体负责教育月活动日常工作。机关全体同志特别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必须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参加本

次主题教育月活动。要围绕重点,突出主题,强化教育,务求实效。机关全体同志既要统筹安排好当前的各项工作,又要积极参与主题教育,做到主题教育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以做好各项工作来保证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推进。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教育月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推进教育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对教育月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教育月活动内容、时间、人员的落实。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

10.学院学习《廉洁从政准则》实施方案 篇十

一、按照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要求,事事处处争做勤政廉政表率。

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自已的重责,真心实意为加快我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学习,坚定信念。

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

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要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做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表率 。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二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四、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要立足本职,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真诚公平的对待相对人,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强化奉献意识、增强宗旨意识,深怀爱岗敬业之心。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不贪图便宜,不斤斤计较,多做事,做实事,做好事。认真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高效课堂新模式和新方法,与时俱进,大胆开拓,不断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五、带头遵纪守法。

党的纪律、各种法律、法规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和特殊干部,作为党员干部更不能等同于一般干部群众,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党纪国法,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群众,取信于组织。同时,要自觉地接受监督,而决不能漠视甚至规避监督。

六、经常算算廉政账。

经常算算廉政账,对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一份清醒剂,它可以使人明辨利弊得失,坚定理想信念。算好政治账,不能自毁前程,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算好经济账,不能丢掉公职,生老病死难保障。算好名誉账。不能自毁声誉,颜面尽失。算好家庭账,不能妻儿受累、老人蒙羞。算好自由账。不能众叛亲离、遗憾终生。要在廉政上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

七、接受监督,勇于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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