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则范文(精选8篇)
1.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则范文 篇一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内容摘要] 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起来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与社会稳定系统,担负着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保持社会稳定,协调公平与效率的使命。文章简要阐述了当前加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体制;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对策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因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但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研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现状及特点
(一)、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多种就业形式的出现,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也在逐步扩大,不仅覆盖到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还将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职工覆盖进来。2005年底,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
1.75亿人、1.38亿人、1.06亿人、0.85亿人和0.54亿人。社会保障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使老年、失业、患病、工伤等低收入社会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能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促进了社会的公平、稳定与和谐。
(二)、建立了多方共担的筹资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其资金来源主要由企业、职工个人和政府共同负担,其中,企业和职工各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1998年以来,中央财政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较大幅度的提高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弥补地方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养老金支付缺口。2000年,国务院设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 1
金理事会,通过中央财政拨款、减持国有股及其他方式筹集社会保障的战略性储备资金。多方共担的新机制的建立,拓宽了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也增强了劳动者的自我保障意识。
(三)、创新了社会保险制度模式
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社会统筹部分按社会平均工资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个人账户累计额计发。基本医疗保险也实行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0%划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个人支付门诊费用;单位缴费的其余部分形成社会统筹基金,主要解决住院医疗等大病费用。
(四)、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目前,全国95%以上城市街道建立了劳工保障工作机构,为企业退休人员和低保对象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这项工作的开展,减轻了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也为社会保障对象更好的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全国所有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都已经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0多万城市贫困人口被纳入保障范围。
二、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仍然较窄、城乡发展失衡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主要覆盖城镇企业职工,而广大的农民则以自我保障为主,其覆盖面只有2%,占全国人口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也只占总额的11%,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严重滞后,农民缺医少药的状况还很突出。鉴于此,构建一个覆盖面较为广泛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统筹层次低、制度被分割
目前,养老保险仅陕西、吉林等几个省份实行省级统筹,多数地区仍为市、县级统筹,全国有近2000个统筹单位,形成了统筹单位内各自为政、区域自治和统筹单位间无法联接、协调和共济的分割格局。其结果,不仅在不同的人群之间存在制度公平问题,而且地区之间保障水平和筹资责任也失衡,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转移和携带,无法适应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的需要。
(三)、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和管理上存在缺陷
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方法不科学。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办法是现收现付制,即当前的基金收入完全用于当前的给付。这个办法最大的缺陷是存在社会保障负担的代
际转移问题。而且,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主要靠行政手段、缺乏规范性。在基金的管理上也存在缺陷,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筹、来源构成和循环运转等管理较为混乱,也缺乏财政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四)、社会保障的运行机制缺乏有效监督
我国目前对社会保障运行机制的职能监督逐渐弱化。从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上看,应有的财政监控管理也非常乏力。主要表现在:社保资金既未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也未实行财政部的统一管理;对财政部下拨的财政性资金,缺乏全程的跟踪监督;尚未建立一套统一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财务会计制度,致使各地各部门执行的会计制度各种各样。因此,在社会保障改革的过程中,社保基金被挤占、挪用、浪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降低了社保基金的使用效益,还造成相当部分基金的流失。为此,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障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管理机构的内部控制非常重要。
(五)、立法滞后
在我国,除1953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可视为社会保障立法外,还没有第二部社会保障法律。虽制定了规定和条例,但不能代替法律的作用。首先,规定和条例不具备法律的权威性,执行起来有相当大的回旋余地。其次,有的规定或条例规定得较早,已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最后,有的规定和办法具有明确的临时性,即权宜之计。这些都不利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健康发展。
(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需要完善
政府目前在农村推行的保障项目实质是社区保障,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社会保障的性质。无论是农村医疗保健制度、或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同时农村保障项目的管理混乱,不够科学与规范。管理体制不顺,表现为政出多门,管理多头;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成本高、基金运营不合理,保值增值程度低。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水平不平衡、农村地区各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现行农村保障项目的推行带来了许多副效应。如加重了一些地区的农民负担、加剧了社区之间的不平等与“壁垒性”等。
三、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对策
(一)、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
一要适应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就业形式变化的格局,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二要适时改革政府机关和事业
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形成既适合机关、企业、事业单各自特点,又相互衔接,便于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三要根据城镇化的进程,研究制定适应农民工就业特点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适时将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首先解决他们在工伤和大病医疗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探索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并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试点。
(二)、加强基金筹集和基础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是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必须依法强化社会保险费用的征缴,加强缴费基数的审查与稽核,建立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诚信制度,做到应缴尽缴。进一步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特别是加大地方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财政资金投入,逐步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提高到15%-20%,并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管理制度。同时,采取包括划转部分国有资产等多种形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大社会保障储备基金。
(三)、财政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障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
财务会计管理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管好用好保障资金,实现其保值增值的前提。目前我们还未能建立一套统一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财务会计制度。因此,各地在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过程中,执行的制度各不相同,这种状况极大地妨碍了政府和社会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审计和监督。因此,财政部门应尽快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全面地社会保障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四)、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要抓紧制度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同时严格执法监察,加强社会保障宣传,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的自觉性,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为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五)、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和规范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系。要使农村社会保障得以健康发展,必须在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上下功夫。在宏观管理上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范,消除“多龙制水”、条块分割的状态,由政府组建社会保障委员会领导管理,负责编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规划、收支标准、实施办法,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具体保障项目,监督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管理、经营和发放等。在具体执行上要依靠基层政权组织及群众性管理组织,分级分类负责各地区的具体社会保障事物的管理、执行、监督,努力建成分工协作的社会
化、法制化的社会保障网络。同时,还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依法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基金使用的安全、高效。从法律上确认农村社会保障在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社会转型期农村社会保障的性质、对象、内容标准,规范农村社会保障执行者的职责和参保者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总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经济社会制度,直接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市场体系的培育与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宏观调控的加强,牵动着整个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大计,它能够改善居民对改革的心理预期,增加即期消费。同时,对实现劳动力合理流动、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种种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解决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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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则范文 篇二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医疗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与之相适应,深化医疗机构内部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而以成本核算为基础,加强医疗机构成本管理,也成为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的核心工作。
目前,大多数医疗机构都已经开展了以成本核算为基础的成本管理工作,使医疗机构在节约成本、配置资源、内部分配上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医疗机构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一、医疗机构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由非财会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成本核算工作
目前,成本核算工作都由非财会人员担任,从业人员缺乏财会基础知识,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不能有效地运用成本会计的知识和技巧,在核算流程设计中也不能有效地引进有效的内部控制理念,仅局限于对成本的简单分摊核算,无法进行核算方法的创新。核算信息往往与会计信息发生偏离,离及时准确的成本核算、适时有效的成本管理、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问题二:成本核算期间与会计核算期间不一致
笔者所在的医院在实施成本核算前期,走访了一些开展成本核算较早的医疗机构,发现部分医疗机构的成本核算期间往往设定为每月的26日至次月的25日。而按照《会计法》,会计核算期间以自然月为单位,这种核算期间的差异是造成会计数据与成本核算数据无法及时核对的主要原因之一。
问题三:收入确认方法选择的误区
《医院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按在院病人确认收入。在此基础上,核算收入方能正确地反映各科室当期的劳动成果,当期收入与按权责发生制记录的支出才能够正确配比,节余才能够作为考核科室经营业绩的依据。而部分医疗机构在开展成本核算过程中,仍然按出院病人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方法选择违背了会计制度的规定,成本核算收入反映的并不是各科室当期的收益,与当期的成本支出也无法配比,核算信息无法正确地反映科室经营成果。
问题四:耗材支出按付款时间确认成本
医用耗材是医疗机构成本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正确地对耗材成本进行归集和确认是影响核算信息正确性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合理利用现金“浮游量”,医疗机构一般采取货到后集中付款的方式,即在货到后的一定时间再支付本期货款,付款时间滞后于耗材实际领用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按付款时间确认成本支出,严重影响了核算结果的正确性,使当期收入无法与当期支出相配比。
问题五:定额管理手段未被有效加以利用
医疗机构节余计算公式一般为:
收入-支出=节余
将节余作为计算对科室进行奖励的基础指标,这种核算方法无疑存在着极大的漏洞。因为科室按节余的一定比例提取劳务奖励,假设这个比例是X (一般在10%-30%之间),支出的增加对科室人员收入的影响只有实际支出额的X部分。因此,对部分变动成本实行定额管理是医疗机构进行成本核算工作的必要手段。
问题六:追求低成本造成的“过度节约”问题
避免院内感染、交叉感染是保证医护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对此都有明确要求,其重要手段就是采取各种消毒隔离制度和措施。在医疗机构实行成本核算过程中,科室往往通过减少消毒次数,采用较为简单的消毒方式等追求过低的成本,给患者带来安全隐患。如何避免追求低成本造成的“过度节约”,也成为成本核算过程中必须加以注意和合理解决的问题。
二、改善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工作的对策
针对上面提出的问题,笔者认为,医疗机构成本核算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1. 建立成本核算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培训制度
人员素质问题是影响成本核算信息质量的关键,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领导层应当严格成本核算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成本核算员必须具备会计上岗证。完善成本核算人员的培训制度,加强对成本核算从业人员的再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实践证明,当前我国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工作需要一批脚踏实地、扎根医疗机构、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的实践者和开拓者。
2. 用会计学理论指导成本核算工作,保证成本核算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会计学的基本原则如历史成本计价、会计分期、一致性、权责发生制、划分资本性和收益性支出和直接成本实计、间接成本分摊等原则都是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成本核算是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理论在医疗机构的具体应用,集中反映责任中心成本支出和经营情况,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成本核算过程必须以会计学基本原理为指导,遵循基本的会计原则,采取科学的核算方法,保证成本数据与会计信息的一致。
3. 选择正确的收入确认方法
收入确认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出院病人确认收入,违背《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影响了收入的确认和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医疗机构在成本核算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在院病人确认收入,将当期收益计入各科室当期的收入,与当期费用支出相配比,正确反映科室经营情况。
4. 完善医用耗材核算制度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存货核算应当在到货时记入库存物资,在领用时计入成本支出。因此,完善医用耗材核算制度,改善医用耗材进、销、存核算方法,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成本支出,是正确进行成本核算的重要前提。
5. 引进定额管理是完善成本核算工作的必要手段
定额管理的核心是对部分变动成本如办公和住宅电话、消毒用品和用具、办公文具等核定定额,定额以内的消耗可以据实在成本中列支,超定额的部分视为不合理消耗,在科室人员劳务费中扣除。定额标准的核定可以根据过去一段时期的平均实际耗用,结合工作量、劳动效率、结算价格等因素的变化,科学地加以测定。
6. 将院内感染考核评价与劳务分配挂钩
3.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则范文 篇三
关键词:医疗改革;医疗问题;体制机制改革
一、我国医疗改革的现状
1.全民医保体系向多层次、多维度、多体系扩展
2013年,我国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约为75%,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为70%。广覆盖的同时,大病保障制度开始构建,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发展,为百姓健康再添“定心丸”。
在2010年新农合开始探索建立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2013年已有20类病种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在明确临床路径和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际补偿比达到70%左右。
2012年8月,发改委、原卫生部等6部门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采取用城镇居民保险和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方式,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医疗负担仍较大的城乡居民,合规部分的医疗费用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截至2013年8月底,这项制度已在20个省份的94个统筹地区开始试点。
2.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层医改面临的新问题逐个破解
新医改的基本理念就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健康为本。
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份出台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通过调查问卷分析了解到,超过90%的群众反映看病方便了,超过80%的群众反映看病便宜了,患者对环境的满意度达到大幅度提升。
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础上,山西、江苏、安徽、陕西等6省份已实现了基本药物在村卫生室全覆盖,北京、天津、海南、四川、青海在半数以上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力的提升离不开机制的健全和政策的完善。为健全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目前,绝大多数地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般诊疗费政策,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次10元左右,村卫生室为5元左右,其余通过医保报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3.公立医院改革“破冰”前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这是医改启动十年来最牢固的“冰山”。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正是未来一段时间医改任务的重中之重,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一环,是“破冰”的第一步。
二、当前我国医疗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始于2009年的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过各级政府和广大医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其主要标志,一是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建立,13亿多人口的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二是在基层医疗机构破除了“以药补医”机制,切断了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的联系,促进了科学合理用药;三是财政对医药卫生经费投入大幅增长,基层医疗机构的经费保障和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四是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可及性不断提高,服务条件明显改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的能力明显增强。这些成绩有目共睹,来之不易,应当充分肯定。
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正在进行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不小差距。第一,公立医院改革进展缓慢,符合公立性质和职能要求的运行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医院的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仍主要依靠服务收费解决,医患之间仍存在利益冲突。第二,医疗资源配置仍不够合理,优质资源仍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高素质人才少、服务能力差的状况还没有明显改变。第三,合理的分诊制度还没有建立,群众患常见病、多发病仍涌入大医院就诊,看病难的问题仍很突出。第四,破除“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医院主要依靠增加医疗服务收费弥补减少的收入,创收机制还没有真正改变。第五,药品生产和购销秩序仍比较混乱,药价虚高、商业贿赂和药品回扣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第六,社会办医仍存在不少障碍,多渠道办医的格局尚未形成。
习近平同志指出,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是一个长期、复杂、渐进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为标准,对近几年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行实事求是的回顾与总结,肯定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三、继续深化医疗改革的重点问题
1.从国家改革发展全局考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医药卫生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从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出发,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既着力解决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又建立完善基本医药卫生制度;既借鉴国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益经验,又着眼于国家财政经济水平和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水平,不能脱离我国国情,不能超越发展阶段,不能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
2.全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目标要求
《决定》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的各项任务,环环相扣、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必须同步推进,不能顾此失彼。对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应按照《决定》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对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某些薄弱环节,应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力求突破。
3.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与期待
人民群众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最有发言权。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突出问题,仍然是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是关系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的关键,应集中力量、科学论证、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4.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责任
医药卫生服务千头万绪,不能由政府全部包起来,应明确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责任。一般来说,属于人民公平享有的医药卫生服务,应由政府承担责任、提供保障,坚持公益性质;属于高端、特殊的医药卫生服务,应由市场提供,实行市场机制。至于哪些属于公平享有,哪些属于特殊、高端,应明确作出规定,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扩大公平享有的范围。过去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没有明确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责任,在公立医疗机构过度推行市场机制,出现了盲目追求服务创收和大型化、高端化的倾向,影响了医药卫生服务公平和均等化。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明确公立医疗机构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由政府承担责任,坚持社会公益性质。为了提高服务效率,公立医疗机构可以采用一些市场机制和手段,但不能照搬企业改革的做法,不能以赢利为目的,更不能市场化。
5.坚定深化医疗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继续推进也面临一些思想观念和既得利益的障碍,矛盾和困难很多。对此,我们要看到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坚强意志,看到人民群众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强烈愿望,看到广大医药工作者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积极性,坚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以百折不挠的精神,毫不动摇地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向前进。
四、继续深化我国医疗改革的对策
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是另起炉灶,更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在前几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起承转合、补充完善,切实解决好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
1.加快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必须明确是坚持公益性,还是推行市场化。这是公立医院改革两种不同的思路,我们应当从国情出发,作出科学的选择。我国虽然建立了全民医保制度,但在医保之外,有很多药品和医疗项目全部由患者自费。这种情况决定了我们不能将医疗服务完全推向市场。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既要求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为群众公平提供医疗服务;又没有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经费保障机制,而是由医院靠创收发放人员工资。这种机制应当改变。
一方面,要落实政府责任。政府要为公立医院拨付必要的经费,规范医院的收支,抑制医院的创收冲动;负责制定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医务人员薪酬分配制度、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各项收费标准制度等;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财务收支和执业行为的监管,及时处理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损害人民利益的问题;加强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正确引导舆论,表彰忠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好人好事,批评损害人民健康的不良行为,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务人员的正面形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另一方面,要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政府责任,并不是说由财政承担公立医院所需的全部经费,而是要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经费保障机制。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改变公立医院的创收机制,由政府科学核定医院的预算收支,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员薪酬制度;二是政府确定的医务人员岗位工资,应由财政预算拨付,保障医务人员最基本的收入;三是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和医院运行经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的报销费用解决,激励医务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基本医疗服务;四是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费,应由政府财政、卫生部门共同核定,落实政府责任;五是对公立医院来自于群众自费的医药服务收入,应严格控制,不能再由医院自收自支,而应由政府财政、卫生部门统筹用于公立医院的经费保障和对医院的奖励,以扭转公立医院热衷于非基本医疗服务的倾向。其中,建立科学的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和监管机制尤其重要。对完成服务目标好、群众满意的医院,政府应给予适当奖励;反之,则应适当减少补助。对医务人员应制定规范、可行的绩效考核指标和办法,实行多劳多得、优劳多得,适当拉开收入档次,但必须切断医务人员收入与服务收费的联系,不实行任何形式的挂钩。
2.全面取消“以药补医”,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取消“以药补医”,是医药服务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关键是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合理弥补医院减少的收入。有些地方在改革“以药补医”的同时,财政既没有增加对医院的经费补贴,也没有严格对医院收支的监管,单纯靠增加医疗服务收费来补偿。这种做法只是改变了医院创收的手段和途径,医院仍能依靠医疗服务谋取收入,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也难以明显减轻。有些地方调整医疗收费标准过高、增加医疗收费过多,抵消了改革“以药补医”的效果。科学的补偿机制应坚持政府增加补贴为主、适当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为辅的原则,并与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相协调,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3.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遍及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网络,为居民保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医院与社区一体化的思路,完善以县带乡、以医院带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实行患者双向转诊和医务人员双向流动制度,使医院医生能够下乡镇、进社区服务,乡镇和社区医务人员能够进医院培训进修;四是实行定点、分级诊疗制度。社区医生与若干居民签订服务契约,成为家庭医生。社区卫生机构应承担起“守门人”的职责,居民患病必须先找家庭医生就诊,如需转诊应凭家庭医生的转诊证明。这是“强基层”的一项根本措施。
4.大力推进药品供应体系改革
药品是关系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国家应实行特殊的药物政策和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一是严格药品生产企业准入标准,重新进行资格评审,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研发生产能力,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二是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减少流通环节,确定药品流通费率,严禁随意加价;三是对现有药品品名和药品价格进行清理,规范药品审批和定价标准,努力做到同成分、同质量、同疗效的药品同名,同品名的药品同价,解决药价不合理虚高问题;四是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由目前的药品经营企业投标采购,改为政府按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要素向生产企业招标生产,再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集中收购,并附加一定的流通费用后,直接配送到医疗机构。
5.积极鼓励社会办医,为居民提供多样化服务
鼓励社会办医,我们讲了多年,但实际成效不大,多渠道办医的格局尚未形成。原因在于公立医疗机构过多,既挤占社会办医的空间,又增加政府支出的压力。应按照政府与市场的责任划分,对某些以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公立医院,有计划、有步骤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制重组。鼓励社会办医,应坚持四点:一是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改制的目的是发展壮大医疗服务资源,政府不能有“卸包袱”的思想,不能放松应承担的办医职责。二是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改制,不能简单“一卖了之”,必须科学规划,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妥善安置好有关人员。三是优先支持社会资本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严格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界限、标准和政策,并严格监管,防止以非营利为名行营利之实。四是必须保留相当数量的公立医疗机构,由政府给予必要的保障,为群众公平提供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J].中国劳动保障.2009年05期.
[2]徐进之.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将何去何从[J].中国集体经济,2010年03期.
4.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则范文 篇四
摘要:前些年我国针对流转税和所得税进行了税制改革,尽管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对财产税这方面的改革则相对滞后,相关课税制度还很不完善,地方税收缺乏主体税种,财政收入与事权不符,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符,明显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文阐明了财产税的含义、特征和地位、作用,分析了目前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财产税制度改革的设想,建立我国以物业税为主的全新的财产税体系。
关键词:财产税;改革设想
财产税制是对纳税人所有的财产课征的税种总称。财产税可以为地方财政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调节社会成员的财产收入水平,体现平等负担的原则。本文阐明财产税的含义、特征和地位、作用,根据现行财产课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财产税制度改革的设想,应在财产法律法规制度建立、税收管理权限分割及财产评估制度与评估机构建设方面进行相关配套改革。
一、财产税的含义和特征 对财产进行课税,是对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税法规定的应税财产就其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一类税收的总称。财产税不是单一的税种名称,而是一个税收体系。我国现行的具有对财产课税性质的税种有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和契税。当前,我国财产税在运行中表现出以下特征:
1.财产税收入比重较低,不能使其功能得到应有的发挥。主要是我国对于财产课税体系重视不够,财产课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较低。由于没有一定的收入作为基础,财产税无法确立在我国地方税收中的主体地位,在整个税收中,其筹集税收收入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财产税的收入调控功能,在某种程度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2.财产课税制度设计的不规范、计税依据及税额标准设计不科学。现行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幅度为每年每平方米0.2~10元),随着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土地市场的开放,土地之间的级差收益日渐突出,这一税额标准显然过低,致使土地使用税的调节力度明显下降。
3.征税范围较小,税基较窄。房产税对城镇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性的房产、广大农村的经营性房产及位于农村的企业房产均免税,征税范围较小,税基较窄。免除房产税实际上是国家放弃了调节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车船使用税强调对使用的车船征收,而非对拥有的车船征收,既不符合财产税的性质,又缩小了税基。
4.税制改革相对滞后,与当前经济的发展相对脱节。1994年出台的税制改革,其侧重点是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改革,而对财产税的触动不大。如现行房产税法是1986年颁布的 《房产税暂行条例》,现行车船使用税的基本规范也是于1986年颁布的 《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有的税种更是在50年代出台,但至今基本上仍按当时的税法执行,比如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另外,还有一些应该开征的财产税税种至今尚未开征,如遗产与赠与税。
5.内外有别、两套税制并存。目前我国对内资房产征收的是房产税、对土地征收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资房产征收的是房地产税(土地除外),对土地征收的是土地使用费(不由税务机关征收)。两套制度在征收范围、税(费)率、计税(费)依据方面都有所不同。
二、财产税的地位和作用 虽然开征财产税的历史悠远,但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其它税系无法替代的作用。这是因为:财产课税是以社会财富存量课税,能起到公平财富的作用。财产课税具有直接税的性质,税负较难转嫁,能起到调控作用。财产课税多是经常性税收,是政府一项经常性收入,财产课税在许多国家属于地方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之一。
三、我国现行财产课税存在的问题
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财产税未与主体税种一起进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改革。而目前各个税种出台的经济背景和制度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和住房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原有的财产税制的弊端已经逐渐显露。
1.财产税制结构混乱,主体税种不突出,税种既有重叠又有缺位。一是税种设置重复与缺位并存。如现行房产税制,既有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的房产税(1986)年开征,也有对涉及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的城市房产税。而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遗产税在我国却迟迟没有开征;二是不动产的主体税种不突出。对不动产流转环节课税的税种,其与一般的经营课税相同。不动产占有税类的税种,它们是对城市不动产征收的,不仅设置税率较低,而且都具有很大的免税范围(如对居民住宅不征税),使得房地产保有环节总体税负水平仅相当于房地产价值的1.5%~2%左右。
2.我国现行财产税内外有别、两套税制并存。目前我国对内资企事业单位所使用的房产征收的是房产税,对其使用的土地则执行1988年颁布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土地使用税;而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仍沿用1951年制定的 《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分别征收城市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内、外两套税(费)制度,在征收范围、税(费)率和计税(费)依据方面均有所不同,造成税负不公,也有违世贸组织一视同仁、国民待遇的
原则。
3.计税依据多种多样,但经济效率水平较低,课征方法不合理。目前房产税计税依据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而不是采用统一的市场价值,不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地产的增值而增加,也无法反映房产的公允价值和时间价值;按照房产原值和房产租金两种计税依据造成了较大税收差距。不动产由于采用历史成本计税造成与市场价值脱节,产生了税收有失公平和效率的结果。此外,耕地占用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从量计征使得该税的弹性几乎将为零。
4.税收优惠政策过宽过滥,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我国的不动产课税分散在不同的税种当中,因此,税收优惠政策显得比较复杂。比较各种所有制的税负,可以说是国有重于集体、集体重于私营、私营重于外资。据调查,内资企业的所得税负担是外资企业的两倍左右,而其他所有制企业的税负也比国有企业低。
5.地租、税收、政府收费分配结构不合理。我国目前不动产租税费概念混杂,相互错位,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以税代租、以费代租、以费挤税、诸税费交叉的局面。这导致了我国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土地使用效率偏低、耕地保护力度不够。房地产在开发、销售过程中课征的税就多达8种,更有80~150种的收费,特别是一次性以土地出让等形式收取的40~70年的土地使用费。而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只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保有环节的财产税负偏低。不动产流通环节税费名目繁多既影响税收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滋生了乱收费的不良之风,又使税收宏观调控功能遭受极大的限制。
6.目前我国贫富差距过大,财产税没有起到调节作用。在收入层面,个人所得税调节贫富。在消费层面,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调节贫富。但在财产保有层面,这一对贫富差距具有基础性效应的存量因素,却没有实施税收调节。我国贫富差距持续拉大,作为主要调节手段的税收始终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现行税制体系中没有真正的财产税。
四、改革我国财产税制度的设想 随着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提上日程,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财产税改革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重构财产税体系的具体设想如下:
1.财产税制度改革的目标。为了保障对财产课税的财政功能、调节功能,必须建立起一套少税种、多环节、宽税基、整体配合、功能协调、税制简明的财产课税体系。在这个体系内,既包含对财产转让的课税,更包含对财产持有的课税。在财产转让环节,如果是有偿转让,可按一般商品交易课征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有所得还应课征所得税;如果是遗赠,应课征遗产(赠与)税。在财产保有环节课征不动产税(或物业税)和车船税。适当加重财产保有环节的税收。
2.新的财产课税体系。按照上述的总体设想,应当系统改选现行财产课税体系。第一,在财产交易环节,取消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合并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代之以新的企业所得税、保留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和财产交易的课税。第二,在保有环节,合并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代之以不动产现值为征税对象的物业税;合并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代之以新的车船税;开征遗产(赠与)税。
5.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则范文 篇五
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 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
以往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虽然也注意到了要改革组织结构的问题,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常常做出一些错误的举措,结果不仅未优化组织的结构,反而使组织难以跳出精简一一膨胀一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以往行政改革中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关系。
政府职能是政府适应社会环境的需求而发挥的职责和功能,而政府的组织结构则是实施政府职责的载体.由此可见,政府组织结构与政府职能是密不可分的。然而,在以往的历次改革中,人们往往割裂了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关系。从20世纪80年代的中期后,每次改革都把政府职能转变喊得展天响,但却一直却未落到实处,其要害就是忽略了职能的载体。历次改革到最后的硬任务就是精简机构,而这彬精简唯往是简单地合并一些机构,改革风声一过,一些撤销的机构又死灰复燃,因此,政府职能转变离不开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同时,组织结构优化又必须以政府职能转变为依据。也只有这样,才能把政府职能转变落到实处。
(二)以往行政改革中构建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
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这种机构设置是每一级政府都是大而全,职能配罗上下一般粗,上下对口。其结构形式是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权力才能得到制约。在以往的改革中,对这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的组织结构形式触动不大,往往是在承认这种结构的模式基础上进行改革。这就把构建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与创新管理模式割裂开来了。西方发达国家在改革中普遍探索出将决策、执行、监督职能分开的分权体制。我国虽不能照搬西方的模式,但是,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者适度分权的管理体制则势在必行。
(三)以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关于组织结构改革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所谓组织结构改革的规范化、法制化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行政管理组织改革有完备的可操作性的行政法规;二是具备了对行政权力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已经过6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但是,组织结构改革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并不高。比如,徊务院组织澎等极其简约,不便操作;部门组织法尚不成型;行政程序法的出台正在千呼万唤之中。由于缺乏严密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又出现了大量临时机构的设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推动某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以指挥部,办公室等名义设立了大量的临时机构。这些毫无法律根据而设立的机构,不仅进一步影响了组织结构的合理性,而且加大了运行不规范的问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四)我国在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政府职能的内容和结构往往取决于其所在的行政环境及社会的公共要求。自从进入市场经济以后,迫使各国政府从统治型政府向管理型政府转变,接着,再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这是人类社会政府职能结构发展演进的总体趋势。但是,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政府职能转变缓慢,影响服务能力提升。西方发达国家适应国际竞争和社会变迁的豁要,特别注重转变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将人力资本投资、就业公共服务摆在政府职能的首位。以英国为例,1997年布莱尔任首相以后,主张重构福利国家,采取一系列促进教育发展的政策和鼓励就业的政策,使英国到2005年3月失业率降到2.6%,同时建立了11年至13年的义务教育制度。中国经过30年的改革,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转变,但从总体上看,政府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职能还比较薄弱,政府职能转变缓慢。与发达国家相比,突出表现是政府存在“越位”和“缺位”现象。例如,一些地方政府仍在主导市场经济。政府专注于招商引资,投资于私人产品领域,见效快,GDP增长明显,政绩好看。而投资于公共产品见效慢,没人愿意干。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至今在乱收费、搞集资、乱摊派,远远超出政府的职权范围,而在市场经济秩序和制度建设方面功夫下得不够,这是典梦越位’写‘缺位’钓并存。
2、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不健全。目前,中国正处于城市化的高峰、人口总的高峰、就业人口总量的高峰与走向老龄化的高峰迭加时期,人民群众的社会公共需求呈快速增长之势,对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按照2050年中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初步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中国的城市化率到2050年必须达到70%至80%,这意味着在今后50年的时间内,每年约1000万至1200万人从乡村转移到城市,这对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提出了极为迫切的要求。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来看,从全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需求来看,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构建中国特色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现在我国的公共服务状况存在着四个不适应:与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适应;②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的要求不适应;③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要求及解决涉及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要求不适应;④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要求不适应。
3、中国不少地方政府尚未建立起公共财政体制。西方发达国家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都十分重视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加大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投入。中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国许多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体制尚未建立起来,因此,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投入远不到位。目前我国的公共支出格局还带有很浓厚抒建设财政哟特点。公共支出被大量地运用于政府没有比较优势的用途上,过多地进入了那些本应由市场机制发挥主要作用的领域,特别是竞争性和营利性的领域。我国政府用于经济建设的费用明显偏高,而用于社会服务的费用明显偏低。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调整公共支出的范围,把生产投资性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性财政。
二、优化行政组织结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
党的十七大指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伪了全面贯彻这一精神,革除行政管理组织结构的种种弊端,在今后的改革中要从多方面、多渠道优化行政组织结构。
(一)调整组织架构,完善行政组织管理体系
优化行政管理组织结构,首先要理顺层级关系,减少行政层级。据目前世界上191个国家和地区的初步统计,地方行政层次多为二、三级,约占67%,超过三级的只有21个国家,占11%,如印度,实行邦一县一区三级制;美国国土面积与我国相近,也只是实行州一市二级制与州一县一镇三级共存制。借鉴国外优化行政组织的成功经验,适当减少我国行政组织层级,由目前的四级制逐步过渡到三级制,可谓势在必行.调整的目标应当以宪法为依据。在条件具备时,逐步将现行的省、市、县、乡四级地方政府架构,恢复为宪法规定的省、县、乡三级架构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此,当前需进一步建立好中央与地方分权体系。
1、要扩大中央对省级政府的直管面,适当缩小省级行政区规模。服胃扩大中央对省级政府的直管面,即增加省级政府数量和缩小省级政府管理规模。省级政府管理规模和幅度太大已不适应全球化形势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缩小省级规模势在必行。以美国为例,其国土面积与我国大约相同,但人口规模只有我国1/4左右,设50个州。我国却只有34个省级区域。按国际上的标准,6000万人口的规模属于大国的范围,我国的一些省仅就人口来说,在世界上属于大国的规模。从管理的角度来说,不利于省区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福利等各方面的发展。从理论和现实考虑,我国的省级政府数量应在50个到80个之间为宜,每个省级政府管辖的人口不应超过2000万。目前运行的地方政府四级行政管理体制,致使中央政府管理链过长,其结果是中央对地方的两个最主要的行政管理手段:公共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很难落实。中央政府的政策越到基层就越变形走样;财政转移支付更是经常不能正确到位,被娜作他用。因此,我国可在条件成熟时将现有的省级区域扩展到50个。这不仅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而且为取消市管县,实现省直管县打下坚实的基础。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2、逐步撤销市管县,形成中央和地方三级政府的行政管理格局。撤销市管县体制,逐步实行省直管县可谓势在必行。近几年来,由浙江省率先发起的强县扩权活动,已在全国各地‘泛开展起来了,从2002年始各省纷纷开展了“强县扩权哟试点改革。“强县扩权隋三点好处:一是可减少行政层级,提高政府管理效能;二是可克服市管县体制的弊端:三是有利于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可有效地解甜三农问题;可见,强县扩权畴为省直管县打下坚实的基础。扩权强县后,省对县财政实行直管,并适当下放经济管理权,仍维持市对县的行政领导地位。下一步,县、市将实行分治,市、县相互不再是上下级关系,各自均由省直管,重新定位市和县的功能。然后,对市级行政区进行改革。要合理扩大市辖区,调整精简机构和人员。具备条件的市变成省直辖市,否则降为县级市。撤销市管县,实现省直管县。经过这一系列的改革,就可形成中央和省、县、乡四级政府的局面,真正建立起高效率、高灵敏度的行政网络体系。这样,才能把金字塔式的行政组织逐步改造成扁平型的组织结构。
(二)按职能模块设置大系统综合管理机构,建立公共行政体制
当前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公共行政体制,这就要坚持转变政府职能与优化政府结构的原则,注重政府职能在政府间与政府部门间的的二次配置,将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合理、科学地配置到政府部门。要按照职能统一与机构统一的原则,按职能模块设置大系统综合管理机构,建立公共行政体制,推布尹宽职能、少机构"大部门体制。具体地讲,就是要建立、健全以大部制和执行局为甚础的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体系。政府事务综合管理的要求,创造条件,推行大部制。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按政府事务综合管理的要求,推行大部制。西方国家中央政府机构普遍在14个至21个左右,如美国内阁部为14个,日本政府内阁为1府12省厅,英国政府中央机构大体保持在17个左右,德国政府中央机构大体保持在15个左右。这是一种跨行业、跨部门的管理,即大产业、大行业、大社会的管理机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公共服务正走向服务综合化的发展趋势。于是,政府间的管理与政府部门间的管理就成为政府管理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政府必须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加强跨机构与跨部门间的管理。我国政府机构经过近30年的改革,也在向这个方向发展,但还不到位。国务院机构至今尚有30个。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中央政府机构数量还比较多,还要适当调整。我国要综合设置政府部门,实行大产业、大行业、大社会的大部制管理模式,实行职能穷尽与综合管理的原则,设立综合管理的经济机构,将外贸、内贸、经济统一管理;设立综合性的大社会、大文化、大交通管理机构。借鉴美国、英国和新西兰等国建立执行局的经验,我国可在保证行政首长对执行机构的适度控制的前提下,对执行机构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绩效管理、法制管理与综合管理。当然不是任何政府部门都要设立执行局。执行局主要适宜于在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服务目标明确、对象群体清除、执法对象明确、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法规健全的部门中设立,例如,工商管理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等。而一些管理需要较高艺术、程序不明确、公共性很强的部门,则不宜建立执行局,但可以采用绩效考核等具体方式予以规范。
(三)建构区域行政协调管理机制,实现经济区域化。
要解决因中国行政区划单一制而阻碍区域经济发展的问题,可以在不打破行政区划的基础上增设区域之间的经济协调管理机制。设计建立区域化经济系统管理机制的动因,是由于在全国范围内己经形成了若干大的经济中心,围绕着这些中心正在形成经济区域。多数省的内部也出现了一个以上的经济中心,相应的小范围经济区域也在形成。’例如,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区域经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区域经济、环渤海地区的区域经济,等等。在诸多区域经济蓬勃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区域经济协调管理机制,不仅有利于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克服国内市场分割的现象,而且有利于防止重复建设。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因为区域化经济协调管理机构可以领导、协调一个区域间的经济,可以统筹兼顾整体经济的发展,便于协调各方分工而协作,同时,有利于发挥区域经济的比较优势,从而将大大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当前建立区域协调管理机构,可分三个层面进行建设。
1、建立省级以上的区域行政协调管理机构。省级以上区域行政协调管理机构的设置应以经济区域的分布为依据。区域行政协调管理机构不是一级政府,而是次中央的行政权力协调机构,其职能主要是统筹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内的资源配置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区域行政协调管理机构的行政权力主要是制定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就业政策等,将与中央分享税收。同时,要将省里管理经济方面的权力上移给区域行政协调管理机构。这将从根本上解决各省间区域经济矛盾的问题。
2、建立省级以下的区域行政协调管理机构。省级以下区域行政协调管理机构的设置也应以经济区域的分布为依据。我国存在许多跨省区的小范围经济区域,由于行政区划的单一,往往影响这些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学者称这种现象分行政区边缘经济,要解决行政区边缘经济问题,应该在这些地区建立省级以下的区域行政协调管理机构.其权力和职能,参照省级以下的区域行政协调管理机构的模式进行设置,只不过范围在省级以下.这种行政协调机构的地位应为副省级。这样,它在发展经济中才会有真正的独立性,才能克服来自区内政府的抵制,顺利推进区域经济。
(四)把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战略目标,健全、完善公共服务机制。
建设服务型政府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战略目标和任务。从政府改革的角度看,服务型政府意味着政治模式的根本转变:从以统治人民为核心的政治模式转向以服务人民为核心的政治模式。前者重在‘治民腼后者重扩治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官”,限制政府权力。我们把这样一个重大转变作为战略目标和任务,就可以通过推动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导向的政府改革,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促进中国政治发展。因此,决不可将服务型政府建设当做时绪的口号进行宣传,挂在嘴上,停在纸上。
中国各级政府要实现政府转型、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是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公共服务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一次政府的重大变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化政府主要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切实解决每一独立的市场主体所不能解决的公共问题,保证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此,政府必须建立、健全现代化政府的机制。
1、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创新民意表达及调解机制。中国现有利益集团,总体上说大多并没有完备的组织形态,也没有固这的组织架构,只是松散地、自发地、临时性岩结伙气以协同行动,表达其特定的利益诉求。部分有规范组织形式的利益集团,多以社团、协会、商会、联合体(会)等形态存在。要协调好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及时解决发生的矛盾,必须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创新民意表达机制。要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节的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灵敏有效的社会矛盾预普机制。二是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三是健全社会心理调节机制。四是健全社会矛盾调节的应对机制。在社会矛盾激发之时,应调动整个社会力量,提高应急效率,发挥公民、社会组织在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五)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尽决建立起公共财政体系。
实现政府转型、建诏明及务型政府,首先要建设公共财政体系,它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物质基础.公共行政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就熠预算是政府工作的发动机”。政府存在的一个基本理由是处理公共事务,因此,政府有合法的理由向全社会收取税费来支付处理公共事务所需要的花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来的投资性财政体制已无法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迫切需求建立完替公共财政体制。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需要加大对社会公共领域的投入,主要包括:增加对公共科技、公共教育领域的公共财政投入;特别是对落后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要逐步增加.加快建立和完替社会保险体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环境保护和治理等等。政府职能结构的这种改革必须体现在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层面,要通过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促进政府职能结构的转型,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财政基础。
三、结语
经过三十年改革,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其中,最大的成功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就是行政管理体制已初步适应了市场经济体制,顺应了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提出的要求,实现了生产力的大解放。
但这并不意味行政改革就到位了。一者,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还远不如经济体制改革那么大,许多老大难问题尚未解决;其次,随着经济与社会的深入发展,国内外形势和行政环境不断有新变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又出现了许多新的不适应。
参考文献:
6.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则范文 篇六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社会经济水平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发展。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存在问题的对策进行了系统的探讨,为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供了思路。
论文关键词法律法规 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公安消防机关
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我国公安消防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避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和西方先进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相比较,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社会经济水平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促进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有必要对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探讨,并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寻找对策,从而不断促进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一、当前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
在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我国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严格依据我国国家机关组织法。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我国公安消防特别行政法,对国务院、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消防行为上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法中,根本没有对国家机关的消防行为做出明确规定的组织法。这样,在执行消防法的过程中,许多国家机关会借口国家机关组织法中没有消防法的内容而拒绝执行,在这样的情况下,消防法对于国家机关来讲就是一纸空文。
(二)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和西方先进国家适时进行法律修改不同,我国法律法规修改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主要原因是,我国法律法规的立法程序相当复杂,无论是制定法律法规,还是对法律法规的修改,都相当困难,制定法律法规往往要经过繁琐的手续,持续数年才能制定完成,对于法律法规的修改同样如此。并且制定好的法律法规颁布后一旦开始实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便不再发生变化,这样一来,就会导致我国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我国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制定、颁布和实施的过程同样如此。
例如:随着社会经济和建筑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高层建筑已经成为城市建筑的主力军。但是,在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中,涉及到现代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以及施工要求的内容尚不健全,导致现代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与施工无法可依,同时又和原来的消防法律法规相冲突的现象。
(三)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力不足
在我国,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人大于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在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执行的过程中,常常出现由于主要领导的干涉而无法执行的现象。同时,由于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的是国家机关、团体以及各种类别的企事业单位,这样也导致了我国消防法律法规在执行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通常情况下,不能按照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规定执行的国家机关、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如果不能进行限期整改,通常只是对主要领导或者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并且大部分时候处罚力度也相当低。特别是在一些机关单位中,相关责任人一般不是单位的主要领导或者法定代表人,这样就出现了法律责任和消防责任相互脱节的现象,对消防法律法规的严肃程度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二、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改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弱势地位
正是因为我跟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主要依据我国国家机关组织法。因此,为了保证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对国家机关的约束力,避免国家机关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发生不必要的冲突,确保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顺利执行,必须切实改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弱势地位,按照我国实际状况以及消防工作的特征,制定对国家机关具有约束作用的消防组织法。在消防组织法,必须明确各级党政国家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关系,通过法律的手段实现对国家机关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
(二)大力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大力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全面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建设的需要,同时还是保障全体公民生命和安全的需要。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第一,必须大力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进度,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制定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规划,促进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进程,保证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和我国的社会制度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保证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和消防队伍建设相适应;第二,要大力加强消防立法机制建设,按照民主以及公开立法的原则和方法,建立专家消防立法机制,公开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反映他们最根本的利益。第三,要努力完善当前实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在不违背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和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确保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内部互相协调,互相统一。第四,要认真分析当前消防方面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特别是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必然带来设计理念、建筑风格以及消防安全技术的变化,特别是在高层建筑以及现代化工厂消防方面,更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保证消防法律法规的与时俱进,保证消防法律法规能够符合经济发展的形势,参考西方先进国家在消防法律法规建设上的经验很有必要。
(三)努力提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力
7.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则范文 篇七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内涵及现状
(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内涵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 采取以政府为主导, 以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 (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 、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为参保对象, 以居民个人 (家庭) 缴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 按照自愿的原则, 重点为城镇非从业居民提供大病医疗保障的医疗保险制度。
(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07年试点2010年在全国铺开以来, 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制度的覆盖面逐步扩大, 参保人数也稳步增长。据卫生部2010年统计年鉴和2011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显示,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覆盖31个省、市、自治区, 参保人数从2007年的4 291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19 472万人, 参保率平均达到90%左右。
二、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 保障对象界定模糊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7]20号) 文件,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 (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 、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乍看覆盖范围广, 保障对象很明确, 但细究起来, 保障对象是模糊的。它对非从业城镇居民没有统一的界定, 尤其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市农民工及其子女这类较为特殊的群体是否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明确界定。
(二) 制度的实际受益率较低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以来虽然覆盖面扩大了, 参保率也有所提高, 但该制度的实际受益率是比较低的, 一般在20%左右。比如山东济南市受惠率仅为15.56%, 80%以上的参保人员无法享受保障待遇。福建省有21.83%的居民享受过医保待遇, 而78.17%的居民基本没有享受过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满足大病医疗需求的, 但生病住院的人毕竟是少数, 只有少数人受益却能影响到制度的参保率甚至可持续发展。
(三) 参保的可持续性弱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试点到全面实施, 参保率逐步提高, 但可持续性弱。原因如下:一是自愿原则的规定。国发[2007]20号) 文件规定,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自愿原则, 也就是说, 愿意就参保, 不愿意就不参保, 这就会出现年老的、易患病的等群体愿意参保, 而自认为年轻、健康的群体就不愿意参保, 可称之为“逆向选择”。另外, 贫困群体由于受到收入的限制也决定不参保, 因此不愿意参保的这些人就没有进入制度之中。二是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相关部门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不深入, 导致有些居民因不了解政策而没有参保。三是存在一小部分参保但又退保的群体, 比如因忘记缴费导致缴费中断而退保;因缴费水平提高再加上之前缴费了但从未受益过而不愿续保等, 缺乏连续参保的激励措施。以上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参保的可持续性。
(四) 缺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保及新农合之间的衔接措施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医疗保险制度共同构成了覆盖我国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 但各项制度分块运行, 制度之间不能有效衔接, 造成了参保人员无法进行正常的区域间的流动。现在, 社会流动性较大, 有些人的身份是在不断的发生变化的。今天是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明天就可能失业;今天是农民工, 明天可能要回农村当农民。另外, 三项医保制度的职能又分别由社保、卫生、民政等部门分管, 参保人因身份变动而继续用同一账户参加其他医疗保险项目是不现实的。因此, 很难保证参保的连续性, 也打击了这类群体参保的积极性。
(五) 政策宣传不够
从总体来讲, 各职能部门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社区宣传不成体系, 如在张贴栏里贴张“致居民的一封信”就算是宣传, 而网络信息系统更新缓慢。多数居民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获得一些零散信息, 尤其是对参保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如对福建省的调查发现, 54.51%的居民听说过, 但不是很了解;31.09%的居民了解大部分, 知道有哪些人可参保;仅6.91%的居民了解得比较全面, 知道如何办理参保登记及报销手续。
三、完善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
(一) 明确界定保障对象
建立惠及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 城镇居民医保的覆盖范围不能仅仅包括非从业居民, 也要向目前难以参加职工医保的非正式部门就业人员开放。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工及其子女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有了清晰的界定, 参保者及其家属都能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 这样在各地就不会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而将部分群体排除在外。
(二) 改自愿参保为强制参保
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存在逆向选择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想办法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参保, 而且终身参保, 显然自愿参保原则无法实现, 如果改自愿参保为强制参保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逆向选择问题和退保问题。此外, 贫困群体可以通过向政府申请减少或免除缴费的形式参保, 避免其陷入因病 (尤其是大病) 致更贫困的恶性循环中。实际上社会保险固有的强制性特征就应该强制所有制度覆盖对象参保。
(三) 提高并优化政府补助标准
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中, 政府财政补助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了提高参保率可以通过降低参保人的缴费标准, 尤其是成年人, 这就需要提高政府财政补助标准, 同时提高医保待遇如增加门诊报销额度、提高报销上限额度等。在非从业居民中实际上大多数是收入较低者, 通过提高政府补助标准, 对其进行经济刺激无疑可以提高参保的积极性。此外, 要优化政府财政补助标准, 可根据各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 划分等级标准, 使中央财政有差别的划拨补助款, 中央财政的补助力度与地方财政的支持能力结合起来。
(四) 建立健全三项医保制度的衔接与整合
目前, 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医疗保险制度缺乏有效的衔接, 且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衔接与整合具有重要的意义。社保、卫生、民政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整合制度, 使其适应城镇居民工作岗位、身份变动频繁的特点。应建立起跨区域可以转账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参保人身份、工作地点发生变化, 账户可以迁转, 各地衔接, 一旦缴费就随人流动、终身拥有, 而且能一卡通用。
(五) 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需要加大力度, 如前所述, 政策实施以来, 仍有较多居民因不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未参保。除此之外, 宣传也要有广度和深度, 既要阐明政策优势、特点和适合人群, 又要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好处和参保、缴费、报销的程序, 也要宣传如何看病如何选择医院等跟参保人能享受医保待遇相关的所有信息, 使居民能全面透彻的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尤其是在能保证基本医疗需求的同时可以减轻个人负担, 能让参保人确实感受到实惠, 有良好的政策预期。
参考文献
[1]李丛等.北京、上海、广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比较分析[J].劳动保障世界, 2011.8
[2]刘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济南市为例[J].劳动保障世界, 2010.6
[3]苏映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问题实证探讨——以福建省试点城市城镇居民为调查对象[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0.1
8.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则范文 篇八
关键词:农村基础教育;教育观念;均衡化发展
中图分类号:G62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02-134-01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作为一个国家,要想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应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而基础教育则是发展教育的关键。目前,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要实现繁荣富强的中国梦,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农村人口约占80 %,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是我国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的“穷国办大教育”的实情,中国的基础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在农村地区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面临的局面很是困难。
一、农村基础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教育非均衡化发展
我国的基础教育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沿着不平衡发展格局推进,虽然国家义务教育工程在贫困地区已经启动,但基础教育仍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失衡现象,其中区域的发展不平衡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无论是教育经费的投入、师资力量的配备,还是教育机会的均等、教学设施的配置,经济发达和较发达的中东部地区都明显优于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除此之外还存在结构性的失衡,即在高中,初中和小学的教育经费的投入上存在明显的差距,呈现倒金字塔结构,也就是说对高中的投入明显高于初中和小学,从而导致中等教育所占比例高于初等教育所占比例。此外,学校在同一地区,示范学校和重点院校存在丰富的教育资源和优惠的教育政策,使普通学校处于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之中,致使学校在生源质量和资金融入方面存在失衡现象。造成教育发展的极大失衡。其中不平等的教育机会是主要的表现形式。不仅全国不同地区的不同学校,同一地区的不同学校,相同年级的不同班级,相同班级的不同同学之间存在教育质量的差别,而且成功的机会在不同阶层的子女之间也是不同的。
2、办学目标、办学方法不合理
为高等院校输送“优秀学生”是现在农村的基础教育最重要的目的。 由于仅重视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而忽视了全体学生的素质的提高,导致学生的思维、体质都较差,以致在社会生活中,实践能力和开拓精神都很差。而且,管理混乱,质量落后,领导管理水平不高,对教学任务不明确是部分农村学校存在的问题。因此,基础教育在农村的发展将更加艰难。
3、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一
作为学生学习活动导师的教师,是教育过程中需要进行优化的重要因素。这就对教师在智能和非智能素质方面的提高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满足学生的发展。在许多地方,存在着教师缺编现象。目前,农村教师达到5.441亿,其中,中小学师生的比例分别为1∶22.68 和 1∶19. 90。较全国的中小学师生比例值1:21.64和1:17.98 存在一定的差距。农村教师不仅从教人数少,而且能力水平、学历水平以及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都较低。教师的积极性被农村基础教育的生活条件差、学校条件差、待遇低等现实情况所搓。这些自然环境连基本教学工作都不能满足,更何况是教育的质量了。
二、加强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的对策
1、消除差异,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
第一,加强认识的提高,使公民教育机会均等权受到法律保障,使职责明确,使政府的主体作用有所发挥,基础教育发展的目标更加明确,加大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增加公共资金,以确保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学条件改善,使一工交,二财贸,文教耗尽的情况尽量不出现。第二,对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要实现全面平等,促进教育资源向条件较差的学校,农村学校,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流向,使同一水平上的学校,不同类型的学校之间的差异缩小,使受教育者受到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现象尽量淡化。第三,政府拨款为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利用多种途径筹集办学经费,加强基础教育的均衡水平。同时,较为落后的地区的人民应该摒弃保守,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思想,开拓进取,抓住机遇,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乡村教师承担着基础教育的历史责任,所以,要把加强师资建设放在首位。首先,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提升农村教师专业化水平的必要性,大力发展农村教师教育事业,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领导对教师教育存在的迂腐观念有所消除,以学校为基础,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和研究,在乡镇中学建立地面卫星接收装置和信息网络,并积极促进教师教育的农村信息化,从整体上提高农村教师的素质水平。其次,为了改善教师队伍结构,要克服一切财政困难,及时补充合格的新教师。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使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建立专项拨款制度,使教师的健康保险基金有保障,并使教师的工作,学习条件和福利状况有所改善。最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3、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
政府要想农村地区加大财政投入,适当调整投资在富裕的城市和贫穷的农村地区之间的比例,加大对农村投入。虽然中央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已经提出,但城乡居民收入仍存在很大差距,并在1985年-2010年的25年里迅速扩张。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8.7%来说,农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 仅为4.3%; 2012年虽然表面上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是3.2:1 ,但如果考虑到各种福利的差距,实际收入差距则为6:1。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来看,东部,中部和西部农村地区的差异在较短的时间内都很难消除。因此,我们必须在教育平等和公平的基础上,无论中央还是省委,在教育的经费的投入上都要有所提高,特别强调在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上的资金的投入。
参考文献:
[1] 吴 洋,李 然.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现状与对策[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11.
[2] 瞿葆奎,郑金洲.中国教育研究新进展[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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